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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歐洲建筑歷史的長河中誕生了極富多樣化的傳統(tǒng)建筑形態(tài),這些建筑形態(tài)都是所在城市的歷史記憶,也是城市文脈延續(xù)的物質載體。在19世紀建筑革新的歷史進程中,理性主義開始注重自然和歷史,建筑類型學理論就是在這一背景下逐漸成熟起來,成為當今分析建筑的一個重要方式。建筑類型學從現(xiàn)代建筑誕生時至今日,主要經歷了八十年代末期至九十年代初期以阿爾多•羅西的理論思想為中心的新理性主義(Neo-Rational)以及在七十年代后期開始廣泛影響著北歐、日本和亞洲國家的新地域主義(Neo-regionalism)。
1建筑類型學理論概況
1.1類型學理論的起源和發(fā)展
1.1.1維特魯威——三種柱式與人物體態(tài)的類比最早將類型學這一概念引入建筑學領域的維特魯威曾在《建筑十書》中將三種柱式的形態(tài)與人物體態(tài)類型進行了類比和比擬:比例粗壯(1:5.5~5.75)的多立克柱式和比例修長(1:9~10)的愛奧尼柱式分別象征著剛毅雄偉的男子和柔和端麗的女子的身姿;而科林斯柱式則象征著更加瘦削的少女的體態(tài)。1.1.2黑格爾——“象征型”“古典型”“浪漫型”在黑格爾依據(jù)的形式美的分類原則下,建筑形態(tài)可以分成具有象征意義的、古典主義的和浪漫主義的三大類。黑格爾認為理念與不同形式碰撞會產生不同的藝術類型,但實際上,理念和形式完美結合的理想藝術很難實現(xiàn),“象征型”則是理念低于感性的形式,與“浪漫型”剛好相反,而“古典型”則是理念與感性的形式相互均衡[1](圖1)。1.1.3阿爾多•羅西——建筑“原型”當代建筑師阿爾多•羅西則認為類型學更接近于原型(Archetype)的概念,他不僅對舊有的建筑類型再次提煉出新“原型”,而且認為各種復雜的建筑都可以抽取成最簡單的幾何形體,所有復雜的建筑形態(tài)都可以轉化成一個凝縮的公式。同時,羅西提出類型學構成元素的抉擇要比形態(tài)風格的判定更具有實用意義。建筑的本源是類型學,類型學是永恒存在著的,是架構各種復雜多樣的形態(tài)風格的思維規(guī)律。因此,羅西對重塑新類型并無興致,而是嘗試著讓現(xiàn)有的舊的建筑原型經歷史的層層甄選和洗禮而煥發(fā)出新的色彩;同時,羅西善于采取拼貼的手法來表達類型元素[2]。
1.2建筑類型學的含義
1.2.1類型和類型學西班牙建筑師拉斐爾•莫內奧認為類型的概念主要是針對具備同樣的內在形態(tài)結構(FormalStructure)以及內部形式的研究群體,它強調的是建筑的內在性,既不是序列的均分,也不是空間的圖解,是建立在群組對象富含固有結構的相似性之上的[3]。不難看出,類型學強調的其實是建筑形態(tài)中穩(wěn)定不變的特征,可以把它看成一個常數(shù)或者是一個恒定不變的量。通常具有同一類型特征的建筑容易被識別,但由于受技術、功能等眾多外在因素的影響,同一類型最后的形式表達也是迥然相異的,特別是具有紀念性意義的宗教建筑中:集中式形制是教堂建筑最常見的平面類型,但受其使用功能、營造技藝還有教堂使用者們的對類型的影響,呈現(xiàn)出的最終表現(xiàn)形式不盡相同。1.2.2建筑類型學建筑類型學是一個比較新穎的研究課題,而且也比單純的類型學更加復雜,因為建筑學本身就是一門兼具普遍性與特殊性的學科。由于選擇不同和類型轉換使建筑類型學具有不確定性,不同地域的建筑是有明顯區(qū)別的類型。建筑類型學更加具有系統(tǒng)性,不僅可以處理建筑組群之間的關系,還可以作為“閱讀”城市的辦法[4]。談到建筑類型學,不得不提及阿爾多•羅西的相關理論:羅西的類型學倡導的是一種理性主義和歷史主義的結合;強調的是建筑的類型與城市的形態(tài)結構的關系。1.2.3建筑類型學與建筑風格任何時間和空間的建筑都具備自己的風格,建筑風格反映的是當時、當下的文化特征。如“古典時代”的古希臘和古羅馬建筑風格、中世紀時期的拜占庭和哥特式建筑風格、以及資本主義萌芽和絕對君權時期的意大利文藝復興和法國古典主義建筑風格,這些建筑風格都是那個時代文化特征的代表,延續(xù)了城市的歷史文脈。然而,從文化的角度來研究建筑不能僅僅停留在建筑風格的層面上,因為在建筑歷史浪潮的年輪中,真正有價值的點在于城市和建筑在歷史長河中保持的連續(xù)性和多意性的特征,而風格的標新立異僅僅是個潮流。阿爾多•羅西認為類型學“已經成為廣泛分析建筑運動的重要方式,在城市層次上可以更好的總結它的特性”,是“橋聯(lián)城市和建筑比例之間溝壑”的有效手段,他認為“類型學的重點,即類型選擇的重點,過去和現(xiàn)在對我來說都比形式風格的選擇來的重要”[5]。因此,建筑類型學研究的重要性就優(yōu)于建筑風格的研究之上了。建筑類型學作為一種歸類的方法體系,其研究不僅是分類的過程也是再生的過程。類型學講求內在形式的聯(lián)系及轉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風格的游離。建筑風格的塑造是以類型學的研究為基礎的。綜上,類型學所關注的內在形式間的轉換比個體形式的獨樹一幟更富有積極意義,通過對類型學的研究,人們可以探尋到那些隱匿在建筑風格背后的又決定著其形式發(fā)展的深層結構的變化規(guī)律[6]。
2歐洲傳統(tǒng)建筑形態(tài)類型學架構分析
建筑類型學旨在尋求建筑形態(tài)中的具象及抽象“原型”并對其提取抽離。從建筑歷史中搜尋剖析出新的“原型”,我們研究的“原型”不單純是一個圖形、一個實體,在某些情況下也是一種抽象的邏輯或者情感?;谒x“原型”的立場不同,概括起來,歐洲傳統(tǒng)建筑形態(tài)類型學的架構的分析研究主要可以從以下三方面入手:“幾何型”“情感型”“結構型”。歐洲傳統(tǒng)建筑的每一種形態(tài)都可以從這三個類型入手分析,只是在不同的建筑形態(tài)中占首要和次要地位的類型元素不同。
2.1“幾何型”——以簡化的幾何體系為基礎的多元整合
在古代最早的奴隸制社會中,建筑元素往往呈現(xiàn)出最簡單基本卻恒久的狀態(tài)。如古埃及時期形成的正三角錐的金字塔和尖頂方柱形的方尖碑是最早的純幾何形體的建筑。各種基本形體之間必須遵循幾何學邏輯原則,不能隨心所欲地拼貼整合。即使在當今社會,建筑師在設計中也酷愛使用幾何學的構圖原則以及幾何體塊的穿插造型。任何功能形式復雜的建筑形態(tài)都可以最終簡化為圓形、三角形和正方形這三種具有超凡效果的原型,通過這幾種簡單幾何圖形的平面排列組合以及三維立體變換,誕生了具有強烈視覺感染力的歐洲各種傳統(tǒng)建筑形態(tài)。勒•柯布西耶認為,從金字塔、穹頂和圓廳這些基本的形態(tài)出發(fā),才可能創(chuàng)造出新的建筑形態(tài)[7]。而“幾何型”這一類型學架構非常講求比例以及數(shù)的和諧。而在各種幾何圖形的整合過程中,比例顯得尤為重要。早在維特魯威的《建筑十書》中就開始注重研究建筑整體、局部和構成局部的各要素之間以及局部和整體之間的比例關系。古希臘的美學觀念更是十分注重數(shù)的和諧,畢達哥拉斯主張數(shù)是世間一切事物的本原。柏拉圖提出可以用圓規(guī)和直尺繪畫出的單純的幾何形體才是萬物的基礎。哲學家阿里斯多德認為“任何美的東西,無論是動物或任何其他的由許多不同的部分所組成的東西,都不僅需要那些部分按一定的方式安排,同時還必須有一定的度量;因為度量加以秩序才能產生美感”[8]。在歐洲傳統(tǒng)的建筑形態(tài)中,幾乎到處都可以看到“幾何原型”的影子。古羅馬的斗獸場平面呈長圓形,立面上是由一系列方型和半圓形拼合成的券洞整齊排列和重復,層層交疊,這種處理保持并充分展現(xiàn)了其幾何形體的單純性,但形體并不感覺單調,相反,顯得十分統(tǒng)一和純粹。在斗獸場里,建筑原型主要是圓形和方形,這些圓形和方形通過整合重組,塑造出一個中空的橢圓柱體;凱旋門是具有歐洲特色的一種建筑形態(tài),它的典型形制是:方方的立面,三開間的券洞,虛實對比,中央券洞與兩側券洞與整體之間講求和諧的比例關系,凱旋門是最簡單的“幾何型”。
2.2“情感型”——以情感思維為基礎的顯性與隱性輸出
歐洲傳統(tǒng)建筑本身飽含著豐富的情感:從古希臘建筑對“神”的個人崇拜,到古羅馬對世俗的、現(xiàn)實的人的崇拜;到中世紀哥特建筑對宗教的崇拜;繼而是文藝復興建筑想要表達的人文情感以及古典主義建筑對絕對君權的崇拜。在歐洲悠久的建筑歷史長河中,建筑被賦予的情感線始終包含著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方面的情感通常是由建筑擁有者或利用者們賦予的;另一方面的情感則是由建造者們(廣大底層勞動人民)賦予的,這兩種情感賦予者在不同的歷史背景下分別占據(jù)著不同的地位。勞動者在創(chuàng)造新的建筑形態(tài)的時候,總會把它當作自己情感的輸出者來看待。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人民大眾的情感思維都能在統(tǒng)治階級所占有、所利用的建筑物上或多或少有所表現(xiàn),特別是他們對客觀的結構和藝術規(guī)律的認識。尤其在中世紀時期的歐洲意識文化一蹶不振,唯有宗教文化成為此時期精神的象征,哥特建筑成為此時建筑文化沙漠中的一枝獨秀。哥特教堂里籠罩的濃濃的神秘的迷霧,是勞動人民的愁苦和憂傷。勞動者把他們的勇敢和自豪,悲哀和屈辱,全都凝聚在哥特教堂中了[9]。在哥特建筑中占主導地位的是建筑被其擁有者或利用者們灌輸?shù)娘@性情感,而建造者們對建筑賦予的則為隱性情感。在文藝復興時期圣母百花大教堂的建造過程中,教會勢力把穹頂和集中式平面看成是異教廟宇的形制,嚴加排斥,而此時的工匠們完全置教會的反對于不顧,堅持自己自由開闊,在創(chuàng)作中勇于追求、大膽嘗試的想法,這與中世紀時期建造者們委曲求全的心理截然相反。在這時期的建筑中,我們看到的是積極向上靈動的情感,因此,在此時的建筑中占主導地位的是建造者們?yōu)榻ㄖ噍數(shù)娘@性情感,而建筑其擁有者或利用者們賦予建筑的則為隱性情感。
2.3“結構型”——以結構技巧為基礎的內在和外部的融合
隨著時間的推移,建筑的變化僅僅是外部形象的變化,而建筑內在的結構是穩(wěn)定不變的,對建筑深層次的研究不僅要關注“歷時性”的外部的變化,也要注重內部結構各個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在歐洲傳統(tǒng)建筑形態(tài)中最輝煌的結構就是古羅馬的券拱結構了。
結語
類型學的意義在于首先它可以作為閱讀城市的途徑,不僅可以捕捉到城市和建筑組群中空間與形式的組合又可以發(fā)現(xiàn)其形式特征在歷史中的變幻和更新;其次類型學可以將對建筑的討論上升到文化層面;最后類型學也可以用作為建筑創(chuàng)作的理論分析手段??傊愋蛯W為建筑單體的設計和城市設計提供了一種新的方法,通過對建筑和城市空間類型的篩選和轉化實現(xiàn)了城市形態(tài)的延續(xù)。在當今全球的建筑大環(huán)境下,建筑師要做的不僅僅是對建筑歷史記憶中的種種做簡單的靜態(tài)保留,更有意義的是對其演變過程進行分析,探索其深層次的精髓所在,并為之借用。文章從一個新的視角對歐洲傳統(tǒng)建筑形態(tài)層層剖析然后重新架構,對當代建筑師在當下和未來創(chuàng)造性地建造更加多樣化的建筑形態(tài)提供了可供借鑒的歷史經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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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布里埃爾•卡佩拉托,張利.符號,形式,設計[J].世界建筑,2001(09):23-24.
[8]陳志華著.外國建筑史19世紀末葉以前第3版[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yè)出版社.2010.[9]同[8].
[10](意大利)維特魯威(Vitruvii)著.建筑十書[M].高履泰譯.北京:中國建筑工業(yè)出版社,1986(06).
作者:郝桐 王明非 單位:廈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