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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智慧城市”的出現為世界各地的“城市病”提供了有效的解決途徑,但由于缺乏實際經驗,國內在建設智慧城市初期普遍存在重視投入、忽視需求的現象,最終導致建設成果脫離群眾,效果不理想。文章通過梳理智慧城市的概念、特征及架構,分析“新型智慧城市”的出現如何從建設理念、格局及評價體系三個方面實現多元互動與公民參與。
[關鍵詞]智慧城市;多元主體;共享共建;公民參與;城市建設
一、引言
2018年5月,聯合國經濟和社會事務部人口司發布的《2018年世界城鎮化展望》顯示目前世界上有55%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地區,到2050年這一比例將達到68%,預計直線上升13%,同一時期中國的城市人口將增加2.55億。城鎮人口的快速增長,勢必會帶來一系列人口管理、交通擁堵、城市安全等問題,對世界各國的城市管理系統造成巨大壓力。2008年11月,IBM首次提出“智慧地球”的概念,由此而出現的智慧城市理念引起了學術界和實證界的高度關注,建設智慧城市成為推動全世界城鎮化發展、解決城市問題、改善城鎮治理水平的重要途徑。置身于這場智慧城市的浪潮中,中國也在充滿未知的領域進行了踴躍的探索,在建設之初由于頂層設計欠缺、執行不力等因素,智慧城市一直較為側重技術與硬件設施的投入與發展,忽視了作為城市生活主體的公民的互動與參與。本文在梳理相關研究的基礎上,探索在新時期打造智慧城市過程中,如何更好地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以順應新時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要旨,了解公民參與智慧城市發展的重要性,鼓勵公民感知并積極參與,從而積極投身到智慧城市建設中去。
二、智慧城市的概念界定
智慧城市源于IBM的“智慧地球”概念,在最初的“智慧地球”戰略中,IBM認為IT行業的下一步就是將IT技術應用于各行各業,形成一個廣泛互聯的網絡,人們可以由此實現更加復雜的生產和生活[1]。依靠這種理念和技術發展起來的“智慧城市”至今還未有準確一致的界定,不同學者從不同維度對“智慧城市”進行闡釋,使這一較為抽象的概念越來越具象化。阿爾伯特•梅耶爾等篩選梳理了國外眾多文獻的語料庫后總結出學者們對智慧城市的定義大致可以分為三類:技術指導型、人才指導型和技術人才混合型。最后一種理解占多數,即使用信息和通信技術吸引人力資本,并動員不同參與者開展合作[2]。尹麗英等人縱覽國內研究發現對于智慧城市的概念國內學者同樣缺乏統一的認識,但不同研究都繞不開城市運行的模式、城市的發展和系統論三個維度,因此將智慧城市理解為一個融合了人力、信息和數據、數字系統和物理系統所構成的集合空間[3]。基于前人的研究本文更加傾向于將其總結為:智慧城市是以信息通信技術為支撐,集數據、人力和運行系統為一體,為城市居民提供便捷優質服務,使生活更加數字化、智能化的城市空間。
三、智慧城市的特征
智慧城市的建設是將人類智慧和ICT技術緊密結合而成的,城市的智慧化過程就是將知識、技術、人才、創新實質化的過程。這種實質化的過程同時也體現了智慧城市的具體特征,有學者認為智慧城市的特征就是對城市空間全面深入的了解、無處不在的寬帶連接、智能化科技的實踐應用、以人為本的可持續創新[4]。也有學者認為智慧城市最顯著的特征就是整合了技術與戰略政策以實現公民福利和經濟增長等一系列預期目標[5]。因此可以將智慧城市的特征歸納為三個方面:第一,強大的信息通信技術為支撐;第二,深入挖掘城市空間信息并建立起虛擬數字城市,將其與物理城市相結合;第三,以人為導向,持續不斷創新,更好地與智能應用融合,提高城市公共服務水平。
四、智慧城市的架構
智慧城市的內核是信息化與城市化的高度融合,按照這一思路,李德仁等學者將智慧城市的總體框架分為四層,即由各類傳感器組成的感知層;以智能移動設備、路由器等為載體進行信息傳遞的網絡層;組織分析大量實時數據,據此為用戶提供各類注冊服務、計算服務的服務層;將分析后的數據進行運用或直接呈現給用戶的應用層[6]。吳玉哲等將智慧城市的框架比作是人類的身體,認為智慧城市的感知層、網絡層、平臺層、行為層系統就如同人體復雜的器官和系統,通過系統之間的合作可以及時感知信息和需求,并通過適當的響應有效地滿足整體的需求[6]。智慧城市的智能化離不開作為信息收集裝置的傳感器,它可以按照城市空間的地理位置及資源分布明確感知各方面數據,同時將實時信息輸送給云端進行儲存和處理,將分析結果傳遞到物聯網管理系統實行控制與實踐,組織城市中的人和物。例如斯德哥爾摩在城市道路上安裝了各類傳感器,這些傳感器可以在交通高峰時段監控市中心車輛出入狀態,利用獲取到的信息為這一時段的車輛提供引導和疏通,可以有效緩解交通堵塞、減少空氣污染。
五、新時代智慧城市的發展
(一)建設以人為本的新型智慧城市
國內建設智慧城市比較晚,在經驗借鑒過程中進行了不斷改善,從2012年國家住建部首次推行智慧城市建設試點以來,至2020年6月,我國已發布三批智慧城市試點名單,涵蓋了290個試點城市。經歷短短幾年時間,我國智慧城市建設試點發展如此迅猛,中央的政策導向為城市規劃起到了決定性作用。“十二五”規劃正式將智慧城市策略納入現代化發展藍圖,2013年國家住建部發布《關于國家智慧城市試點暫行管理辦法》,在此之后又陸續出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2016年“十三五”規劃綱要首次提出要建設“新型示范性智慧城市”,使我國智慧城市建設進入了新的階段。唐斯斯等人認為新型智慧城市是對智慧城市的本土化表達,在塑造智慧城市的過程中要順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情形,立足于“為人民服務”的理念,建設數據開放共享、經濟發展可持續的智慧城市[7]。在實際運用過程中智慧城市如何體現以人為本的思想?早在2015年有學者便指出建設智慧城市要避免過度抽象化和概念化,應該將城市規劃貫穿于市民的生活中[8]。但在實際生活中梁甜等人通過對智慧城市中公民使用APP的情況進行調查,發現這一類APP的使用情況存在較大地域差異,同時還存在技術水平限制、為市民辦事效果不理想、無法滿足使用者需要等6大問題[9]。智慧城市作為一種應對城市問題的工具,其初衷是為市民解決城市生活中的障礙,追求更美好的未來。盡管智慧城市在技術以及基礎設施方面投入大量心血,卻并沒有讓大部分市民實實在在地感受到智慧化帶來的改變,成了很多使用者望而卻步的空中樓閣。智慧城市的本質是更好地為人服務,首先應該通過建設智慧城市市民體驗館、智能辦公寫字樓等具象化的體驗區域,以及其他與日常生活緊密相關的體驗應用,使市民更加直觀地感知到智慧城市的建設理念和實際意義。進而適當引入開放式創新模式,廣泛征集意見和建議,積極傾聽市民的聲音,了解市民的多層次需求,讓智慧城市實現真正的“為人民服務”。
(二)構建多元主體共建共享的城市格局
隨著物質水平的提高,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也發生了變化,人們對于美好生活的渴望也向更深層次發展,這就要求城市建設也要順應新時代的要求,營造更加綠色環保、經濟可持續和數字化的智慧城市。它不僅是關乎國民經濟和民生福祉的重要任務和長期目標,也和實現數字中國的目標密切相關。本土化的新型智慧城市在具體實踐中如何建設和規劃是關乎城市的長期發展方向,關于這一問題張廣利等人認為智慧城市與新時期“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息息相關,應該鼓勵社會組織等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社會治理并分享其成果[10]。因此本文認為新時代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新型智慧城市離不開多元主體的參與,實現多元主體共建共享,在城市規劃中不僅僅要將有關發展方向、規劃設計等方面的工作歸入政府或城市規劃部門的麾下,也應當將部分權力適當委托給其他有相關專業知識的組織及公民,積極鼓勵市民參與,建立相應的參與和溝通機制,讓市民介入到這一過程中,與之成為重要的合作共贏關系,才能在底層機制上實現智慧城市的革新。
(三)建立健全更加精細的新型智慧城市評價指標體系
在塑造智慧城市的過程中,評價指標體系是評估智慧城市建設水平的重要依據,它能通過反饋來指導實踐,有助于智慧城市持續健康發展。張梓妍等學者概括出國內外智慧城市評級體系基本要素共有7個方面,包括政府和服務、相關人才的培養和投入、信息基礎設施、社會風險管理、經濟發展水平、社會保障體系以及城市生活智慧化的應用等[11]。通過不斷發展和完善,2016年國家發改委頒布了我國第一版《新型智慧城市評價指標(2016)》(以下簡稱“指標”),該指標體現了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的戰略要求和實現路徑,展現了以人為本、注重民生體驗的理念。2016年版指標采用百分制評價方法,對各個指標加以不同的權重,其中包括8項一級指標,21項二級指標和54項二級指標分項,分為客觀指標、主觀指標和自選指標,主觀指標只占20%。在2017年發布的《新型智慧城市發展報告》中顯示雖然智慧城市整體建設水平顯著提升,但市民的主觀評價并不理想。因此在2018年最新出臺的《新型智慧城市評價指標(2018)》中,針對指標的評價維度和權重分布進行了調整,主觀指標權重上調至40%,相應的將其他7項客觀指標的權重降低了20%,設計者們期望通過這種方式獲得更加符合市民需求的評估結果,建設更具人性化的城市。但從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的總體情況來看,由于不同地方經濟發展水平、市民生活習慣等有所差異,不同地區利用同一量化指標得出的結果并不能完全準確,因此需要建立健全更加符合地方政府實際發展情況的評價指標體系,使各地評價過程更加制度化、精細化、本土化六、結語智慧城市的研究與實踐在全球范圍內還處于發展階段,中國在智慧城市領域的建設還在不斷探索,在研究借鑒和持續創新實踐中,主動探尋切合本地城市發展的新型模式。因此必須看清新時代中國城市規劃面臨的新要求和新形勢,努力實現智慧城市發展形成多方主體共同參與,尤其重視公民參與和體驗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伴隨著5G等一系列信息通信技術的運用和推廣,各地方持續進行創新實踐、各部門協同推進,我國智慧城市建設會取得更加顯著的成效,針對現有問題使城市服務質量、治理水平和運行效率不斷提升,使人民生活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增強。
作者:鄭雅倩 單位:新疆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