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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于可持續發展視角,大力推廣循環經濟是今后我國經濟發展的趨勢所在。加強企業環境成本控制是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途徑之一。文章從循環經濟與企業環境成本控制的涵義入手,分析了循環經濟下實施企業環境成本控制的必要性、可能性以及當前存在的問題,并結合實際情況提出了循環經濟下加強企業環境成本控制的相關對策。
關鍵詞:循環經濟;環境成本控制;問題;對策
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資源與環境的壓力日益加大,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之間的矛盾越來越突出。為實現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國家已經把發展循環經濟作為實現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重要途徑。在循環經濟下,必須讓企業主動承擔起環境保護的職責,而實施環境成本控制是重要途徑之一。
一、循環經濟與企業環境成本控制概述
1.循環經濟。循環經濟是一種基于可持續發展思想的經濟發展模式,是人類對“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的傳統發展模式深刻反思的結果,是人類探求可持續發展道路的必然選擇。循環經濟本質上是一種生態經濟,以“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為原則,引導人們節約資源、提高資源利用率、減少對生態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循環經濟改變了傳統經濟發展中“末端治理”的思想和忽視生態環境的現狀,強調經濟與環境之間的協調發展,從根本上緩解了長期以來環境與發展之間的尖銳矛盾。2.環境成本控制。由于視角、標準不同,國內外對環境成本的概念、內容等方面的認識還存在差異。比較有代表性的觀點認為,環境成本又稱為環境降級成本,既包含為保護環境而實際已支付的價值,又包含環境污染損失的價值和為保護環境應支付的價值。環境成本要求企業不僅僅要補償物化勞動和活勞動的消耗,而且要充分補償對資源環境的消耗與破壞。環境成本控制則是指按照一定的方式和方法,企業對生產經營各階段發生的環境成本進行合理控制,以達到環保法規的要求和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需要,最終實現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共贏。
二、循環經濟下企業實施環境成本
控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1.必要性。西方發達國家越來越多的企業已經開始將環境成本控制視作贏得競爭優勢、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隨著我國環境問題的日益加劇和各項環境法律法規的逐步完善,加強環境保護、合理利用資源已成為人們的共識,企業過去無償使用環境并將環境成本轉嫁給社會的做法將徹底被終結,企業終將為自己的不良行為付出相應的代價,企業之間的競爭也將更多地體現為對環境資源的最優利用和有效保護。實施環境成本控制,將促使企業積極進行產品生態設計,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清潔能源,提高廢棄物循環利用的可能性,減少對環境的污染,運用各種節能技術和措施,不斷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生產成本,增強企業競爭力,從而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加強環境成本控制,可使企業在追逐自身經濟效益的同時,更多考慮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從而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2.可行性。隨著社會的進步,人類對資源環境的認識已發生了質的改變,從循環經濟的提出到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兩型”社會的構建,從上市公司被要求披露環境信息到各地生態工業園、循環城市的建設,大量理論和實踐的探索為成本控制在循環經濟中的實施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另外,隨著環境會計和成本控制理論及實務的不斷發展,企業實施環境成本控制也將更具有可操作性。
三、循環經濟下企業環境成本控制存在的問題
1.企業環境成本控制意愿不強。
由于我國在污染治理方面一直沿用“誰污染、誰治理”的思路,導致多數企業采用的都是基于末端治理的環境成本控制,這是一種被動的事后控制。而且,由于缺乏獨立的環境成本控制考核指標對企業進行考核,再受到專業技術水平、短期利益驅使等因素的制約,多數企業并沒有認真地考慮環境治理問題,很少采取積極措施來降低對環境的損害,更沒有考慮通過發展循環經濟來實現資源的循環與高效利用,甚至把環境成本轉嫁給政府和社會公眾,企業環境成本控制意愿不強。
2.環境成本控制范圍狹窄,僅限于內部環境成本。
環境成本按照其發生的空間范圍以及企業是否承擔相關費用為標準,可分為內部環境成本和外部環境成本。內部環境成本主要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環境成本。外部環境成本主要是企業對外部環境造成污染所產生的成本。目前,迫于環保法規的壓力和實際操作的困難,大多數企業只考慮內部環境成本,而忽視外部環境成本,使得企業成本費用沒有得以完整體現。隨著國家環保法規的不斷完善和企業環境保護意識的增強,以及環境會計核算體系的健全,外部環境成本最終都要內化到企業的成本費用中去。
3.環境成本核算體系不健全。
由于目前環境會計在理論上還不夠成熟,我國也沒有專門的環境會計準則及制度出臺,關于環境成本的核算存在許多困難。在實踐中,很多企業對環境收入、支出的核算并沒有單獨入賬,而是將其隱藏在其他成本費用中。例如:將排污費、綠化費等環境成本費用反映在管理費用或營業外支出賬戶中;對違反環境法規而繳納的罰款和責令停業的損失作為營業外支出處理等等,使得環境成本信息的重要性、明晰性不能得以體現,從而不便于進行環境成本控制。
4.環境成本控制方式和方法落后。
目前,企業更多地是依據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來管理環境問題,主要采取事后控制的方式。在這種方式下,企業進行環境成本控制的動機是應對政府環境管制,控制措施通常是在問題出現后被動采取的,這不僅會給企業帶來很大的投資損失和運營成本,而且增加了企業環境恢復成本和資源再生成本,嚴重影響了環境成本控制的效果。就環境成本控制方法而言,目前主要有作業成本法、完全成本法、產品生命周期法等,這些方法基本上都是將原有的成本控制方法在環境成本控制中加以應用,其適用性還有待考究,也缺乏創新性。
5.環境成本控制主體缺失。
長期以來,人們普遍認為成本控制是企業內部財務人員、管理人員的職責,應由企業領導和財務部門負責,而職工只是產品的生產者,與成本控制沒有什么關系,導致員工成本控制意識淡漠,浪費現象嚴重。成本控制失去如此龐大的管理群體,自然難以真正取得成效。其實,環境成本控制的主體并不只是企業,而應是包括政府、企業及社會公眾在內的多元化的控制主體,應充分調動大家的積極性,人人參與才能真正取得控制成效。
6.缺乏獨立的環境成本控制考核體系。
目前,我國關于環境成本控制的考核指標體系尚未建立,在企業業績評價中也沒有包括環境績效評價,環境成本控制的好壞并不會影響企業的業績評價,環境負面信息也未達到影響企業形象,甚至企業核心競爭力的程度。沒有嚴格的考核制度,企業的環境保護意識只會越來越差,經營者很難真正關心環境問題,不會主動從環境保護角度去考慮企業未來發展,導致環境成本控制效率不高。
7.環境信息披露不完整且缺乏可比性。
環境信息的披露目前主要依靠企業的自愿,大部分企業只對環境信息的一項或幾項內容進行披露,導致信息披露內容不全。而且,已披露的信息大多也只報喜不報憂,多數強調企業在環境保護中發揮的積極作用,而對企業有負面影響的信息卻很少披露。另外,不同企業環境信息披露與否、披露多少、披露方式等均不同,使得環境信息在行業間缺乏可比性。
四、循環經濟下加強企業環境成本控制的對策
1.增強企業環保意識,變消極被動控制為積極主動控制。
隨著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提出,社會公眾環保意識不斷增強,環境法律法規日益嚴格以及環境會計不斷發展,人們會意識到以犧牲資源與環境來換取經濟利益的做法危害巨大,社會對企業的評價將更多地關注產品是否綠色,生產經營是否環保等問題。在這種狀況下,企業為了提高環境業績和財務業績、爭取良好的社會形象、增強企業競爭力,必然關注環境問題,對待環境成本控制的態度將由現在的消極被動轉變為積極主動。
2.擴大環境成本控制范圍,推進外部環境成本內部化。
從時空范圍上,拓展環境成本控制的內容。時間上,依據產品生命周期理論,向上追溯至原材料采購,向下延伸至廢棄物的回收利用及其處置;空間上,既包括內部環境成本,又包括外部環境成本,不斷加強對外部環境成本的核算與計量研究,將外部環境成本逐步內部化到企業的產品成本中。企業在實現經濟效益的同時,兼顧環境效益與社會效益,并致力于環境與發展的良性循環,提高企業綜合競爭力。
3.完善環境成本控制體系。
改變先污染后治理的模式,樹立源頭控制的理念,建立超前環境成本控制系統,將對環境成本的控制擴展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事前側重產品工藝生態設計,事中側重清潔生產,事后則主要體現為廢棄物的回收與循環利用。環境成本控制的目的也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為謀求利潤最大化而降低產品成本,而是以可持續發展戰略為指導,謀求企業與環境的和諧發展,實現企業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社會效益的共贏。
4.改進環境成本控制方式與方法。
以環境保護為立足點,從生態效率角度對環境成本進行控制,控制范圍從新產品設計開發到廢棄物再循環利用,包括產品生命周期的各個階段,控制的重心由事后控制向事前控制轉變。具體方法上,積極探索更加適合環境成本控制的方法,例如可以將作業成本法與生命周期法有機結合,在運用生命周期法確認企業環境成本的基礎上,運用作業成本法進行環境成本的分配等。
5.明確環境成本控制主體。
一方面,形成包括政府、企業、社會公眾在內的多方參與的控制主體,加強政府的指導監督作用,加大處罰力度,對污染不治理或治理不力的企業處以巨額罰款或被市場所淘汰,提倡綠色消費,使環境保護成為企業生產經營中不得不考慮的重要問題。同時,積極制定財政、稅收與金融等優惠政策,引導企業主動加強環境成本控制。另一方面,在企業內部充分調動每個部門、每個員工的積極性和參與性,人人參與環境成本控制工作。
6.建立企業環境成本控制評價機制。
建立一套高效的環境成本控制評價機制是非常重要的,其中,評價指標的設置尤為關鍵。借助評價機制可以發現環境成本控制存在的問題,繼而采取針對性的措施加以改進,從而提高環境成本控制的效率。7.建立健全環境法律法規體系。進一步完善環保法規,提高企業和社會公眾的環保意識,為加強環境成本控制及其監管提供法律保障。制定環境會計準則、指南、制度等有關法規,為企業全面核算環境成本、充分披露環境成本信息、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環境成本控制提供依據。
8.優化產業結構,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加強產業政策導向,促進產業結構和資源配置向有利于環境“綠色化”的方向發展,加大產業轉型、技術創新企業的環保資金投入力度,引導企業改進生產技術,加強資源的循環使用效率和廢棄資源的再回收,推行清潔生產,完善節能減排制度,開展循環經濟技術創新,建立循環經濟體系。總之,企業環境成本控制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綜合性工作,應從多方入手,積極響應并制定相關政策,建立可靠的保障機制,構建循環經濟體系,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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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趙艷麗 單位:武漢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