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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本文中,主要針對我國銀行存款保險制度對其金融結構經營行為影響進行全面的分析研究,并且在此基礎上提出下文中內容,希望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給予同行業人員提供參考。
引言:
當今在隨著存款保險的制度推出,使其很好的改變金融機構中的經驗環境,與此同時也有效的改變存款人的心里預期,更好的促進一些中小型銀行的發展。與此同時,針對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對銀行經營效率進行全面的提高,然而保費的支出也將不會對銀行的成本帶來壓力,但是個別金融機構將會由于經營失敗而進一步退出市場。
1.案例分析
對我國和美國為例,美國存款屬于一項有本金風險的“風險資產”,這在一定程度上和我國的存款人傳統理解的存款五本金風險,完全不相同。由于存在著不同,進一步決定了危機狀態下銀行是存款流出,我國在危機狀態或資產價格向下時,銀行體系是出現存款回流,這也是中國和歐美在金融體系上的最大不同。在風險面前,中國市場的所有資金,無論多大規模,都可以回到銀行的懷抱,本金無風險;而在美國或者歐、日等市場,在真正的風險面前,銀行體系不能為資金提供本金安全,資金只能奔向國債市場。而我國必須要走這條路就是推出存款保險制度,只有這樣才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對金融機構經營行為產生重要影響。
2.關于存款保險制度的特征
針對存款保險制度來說,主要是在國際上通行的存款人保護的支柱,與此同時也是金融安全網的三大支柱所在。現階段在世界上大概已經是有一百一十三個國家和地區中建立起存款保險制度。
2.1關于實行有限賠付的分析
現階段在平穩的經濟環境之下,全額的保障并不是保護存款人的一種有效方式,由于這將會增加道德風險的理由。反而言之,有效的賠付能夠為債權人以及大額存款人員提供監督銀行經營活動的激勵,針對債權人來說,主要是和大額存款人員通過采用“用腳投票”的方式能夠限制銀行以及其經營人員的高風險行為。根據國際方面的經驗來分析,賠付限額通常情況下是人均GDP的二倍到五倍之間,或者是覆蓋了百分之九十之上的存款人,同時一些類型的存款也并不受到保護,比如非法存款等。
2.2關于風險差別費率的分析
在國際方面,保險費率制度主要是可以分為兩種:第一是費率;第二是基于風險。針對單一的費率來說,主要是采取統一的取率水平,然而風險差別費率主要是根據投保結構的風險情況下所征收的而不同保費。針對其單一費率較為容易使風險機構成為高風險結構買單,進而使其存在著交叉補貼的情況。因此現階段已經是越來越多的國家以及銀行引入了風險差別費率,從而使其能夠為投保結構降低風險提供有力幫助。2.3關于信息的搜集以及檢查如果信息出現不對稱,主要是道德風險出現的主要原因,從而使其存款的保險機構以及監督機構很難觀察到銀行的貸款性質,這個時候銀行可能會做出高風險的貸款項目。因此,存款的保險機構已經是被賦予成為對投保銀行進行信息的手機以及檢查的權利,從而使其能夠有效的降低和銀行之間所存在著的信息不對稱,與此同時也能夠為風險的差別費率奠定一個良好的基礎。
3.存款保險制度所帶來的影響分析
3.1信息收集以及檢查
針對信息不對稱來說,主要是道德風險出現的根源所在,從而使存款機構以及監管機構很難觀測到銀行貸款性質,然而針對銀行,將會存在一些高風險的貸款項目。所以存款保險制度能夠更好的對投保銀行進行信息方面收集以及權利檢查,使其能夠有效的降低出現和銀行之間所存在著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與此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為風險識別費率奠定出良好的基礎。
3.2由于早期糾正措施分析
針對存款保險制度來說,在能夠為存款人提供保證的過程中,事實上主要是將存在的風險轉移到了自己身上。為了能有效的防治銀行道德分析,使其能夠對自身損失降到最低。針對存款保險的機構來說,必須要滿足最低的資本要求,使其能夠根據其資本充足的狀態下進而早期采取一些糾正措施。例如美國規定,投保結構充足率要小于百分之四,那么存款機構將會有權利限制關聯交易,同時也有權利限制資產增長等。然而在資本充足率小于百分之二的情況下,那么存款保險機構將會對該投保機構進行關閉。
4.存款保險制度對于金融機構經營影響分析
4.1能夠提高銀行效率以及提高利潤水平
第一是參保收益將會高出沒有參保收益,在自愿進行參保的過程中,只有參保收益能夠高出沒有參保收益的情況下,銀行才能愿意加入到存款保險制度。根據國際發展角度來分析,在多數國家當中,主要是強制性的進行保修,只有德國這個國家實施自愿保險。根據實際情況來分析,所有銀行必須要自愿的參與到存款保險體系當中,這也是直接的說明只要存款保險制度能夠設計合理,那么便會能使金融機構的參保收益比不參保收益高。第二是保費的支出能夠提高銀行規模。在銀行存款保險制度建立起來后,投保的機構將會根據存款規模以及對保險費用進行收取,如果存款規模比較大,那么保險費用則比較多,針對存款成本提高來說,將會直接影響到投標機構規模能否進行擴大。然而針對投保機構來說,是否進行規模擴大,主要受所處在的規模收益情況進行確定。經過研究表明,在我國一些大型商業銀行中,主要處在一個收益遞減的階段,必須要對其模式降低提高效益收入。然而針對中小型銀行來說,其機構主要出于規模收益遞增階段,必修要通過不斷加快規模使其對效率進行增加。所以,對于我國一些大型商業銀行而言,其存款保險費用支出將會超過限制規定規模擴張速度,然而我國的一些中小型銀行,其存款保險費用支出并不會對其擴張速度帶來直接的影響。
4.2能夠對市場競爭以及優勝劣汰等功能提高
第一是通過放寬機構準入使其對民營銀行進行加快發展,根據我國現階段國情來說,銀行在經營失敗后,通常做法就是由國家部門對存蓄存款進行“兜底”。針對民營銀行來說,它在一定程度上并不是國家所有,并且和一些大銀行相比較的話,更容易出現倒閉現象,對于政府部門,通常將會不斷的提高銀行業的準入標準,使其能夠嚴格的控制一些民營銀行成立。這也是近幾年來我國不設立民營銀行的一個主要原因。要是設立民營銀行,必須要要求民營銀行的股東能夠承到其無限責任,這就較為明顯的對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進行了違背。同時建立起存款保險制度后,能夠更加明確的對民營銀行之內的金融經營失敗做出風險補充以及成本分擔,并且主要是由存款保險的管理機構對風險進行處置,在客觀方面,政府部門要不斷的鼓勵中小型銀行設立。第二是要對中小型銀行競爭力進行不斷的提高,如果沒有存款保險制度下,存款人因為安全方面的考慮,主要把資金存入到大型銀行中,然而導致一些小銀行生存出現困難。通過對存款保險制度建立,使其能夠在任何一家銀行存款都可以得到保證,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人們對小型銀行的信息,同時也能夠提高小型銀行的市場競爭力,更好的體現出小型銀行自身靈活的特點。
總結:
通過上述內容分析后可以知道,一個良好的存款保險制度能夠更好的促進金融機構的發展。首先將不同類型以及不同規模的金融機構放到一個平臺上進行競爭,能夠有利于對結構準入進行放寬,同時提高民營銀行的發展,不斷對中小型銀行的競爭力進行提高。其次通過對銀行的規模效率進行提升,使其能夠加快銀行效益水平的發展。
參考文獻:
[1]莊偉,王衛東.存款保險制度對包頭市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經營影響探析[J].北方金融,2015,07(12):123-124
[2]何德旭,史曉琳,饒云清.金融安全網:內在聯系與運行機理[J].當代財經,2010,05(08):134-135
[3]吳蔚藍,李軒,李雙紅《.存款保險條例》實施后的影響及效應分析[J].甘肅金融,2015,10(08):156-157
[4]邵文韜.金融體制改革視角下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構建[D].長安大學,2013.12(24):140-147
[5]王惠連.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若干問題研究[D].廣西師范大學,2008.12(24):105-108
作者:任慧敏 單位:云南財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