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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人口老齡化背景下,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壓力增大。本文通過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歷年基金收支結余、投資收益率、投資項目等數據的分析發現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運營中出現的隱性債務顯性化、個人賬戶空賬、收益率低下等問題并提出相關建議,為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運營發展方向和管理模式提供一定參考。
關鍵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委托
1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運營現狀
我國從2007年開始,老齡人口占比就超過8%,2019年達到18%,截至到2017年我國每100個勞動人口所要承擔約16個老人的撫養義務。養老形勢的背后是日益增加的養老保險基金運營壓力。我國的養老保險基金體系分為三個層級: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養老保險。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已由現收現付制發展為社會統籌管理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劃入社會統籌賬戶的部分利用當前職工和居民的繳費收入支付當期退休人員養老金,屬現收現付制;個人賬戶按個人工資繳費基數的8%劃撥形成的本息和,采用基金積累制。從2019年5月1日起,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中由企業繳費的部分降低至16%,個人負擔部分仍為8%。另外,在2018年5月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中,提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中央調劑制度,調劑比例將于2019年提高至3.5%,以實現公平協調。我國基本養老保險金實行:省級統籌,中央統一管理。各省收繳的養老保險金納入社會保障賬戶,并統一委托給國務院授權的基金委托管理機構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進行投資管理。2017年交由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管理的資產總額達到3511.19億元,其中直接投資額為934.69億元,占比29.62%,委托投資額為2220.5億元,占比70.38%,實現投資收益87.83億元,名義投資收益率為5.23%,較2016年3.03%的名義投資率相比有所提高。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方面,累計結余持續增加,但近年支出收入比均在85%以上,從地區角度分析,2017年結余最多的廣東省達9647.8億元而黑龍江省2017年基金結余為-486.2億元。廣東省和黑龍江省的收支結余差值達到了10萬億,可以看出,我國基本養老保險的地區發展并不均衡。
2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運營存在的問題
2.1養老保險基金投資保值增值率低。
我國2016年養老金投資名義收益率為3.03%,扣除通貨膨脹率后僅為1.03%,2017名義投資率為5.23%,實際為3.63%,同期銀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為1.5%,三年期憑證式國債利率為3.8%。實際收益率低于三年期國債利率。與國外相比,日本2015年基金收益率為12.27%,新加坡平均投資收益率為5%左右,挪威2014年綜合投資收益率為7.6%,而拉美國家代表智利的平均收益率為10.9%左右。不管是與我國的股票、國債等投資方式相比較還是與國外養老金投資收益相比我國的養老金收益都處在較低水平。
2.2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方式單一。
我國的基本養老基金的投資要保證風險可控、資金安全。據規定,我國的養老保險基金只能投資于銀行存款、國債、其他流通性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企業債權金融債券等有價證券。根據2015年《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規定,固定收益類資產投資比重上限甚至達到135%,流動類資產占比小于低于5%,股票等權益類資產占比小于30%。投資方式的過多限制必然造成投資的單一化和保守化,低收益也是必然結果。如何在政府規定之下,充分分散風險將資金分配到部分權益類資產投資上,甚至進行國外投資,開辟新的投資方式是目前急需解決的問題。
2.3隱性債務顯性化。
隱性債務等于未來需要支付的所有養老金的現值減去當前基本養老保險金的累計金額。我國社會統籌基金部分采用現收現付制,即利用當前在職人員繳納的保險費來支付目前已退休人員的退休金,這實際上類似于一種沒有明確合同或者法律規定的隱形債務債權關系,隱性債務反映的并不是當期養老保險金的支付壓力,而是未來的養老金的債務趨勢。根據相關數據顯示,實際養老金的隱性債務總額逐年擴大,隱性債務總額占GDP比重逐年降低,由目前的40%左右降低到2050年的16.1%,但這并不意味我國隱性債務負擔在降低,主要原因是GDP總量增長速度大于隱性債務的增長速度使得比重降低。除此之外,王曉東等通過精算模型,測算出我國在2010—2060年間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隱性債務缺口有35.3萬億元;劉學良利用精算模型,測算我國2010—2050年間養老金缺口折算為2010年的現值為57.5萬元,為2010年國民生產總值的143%。1997年,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完全的現收現付制轉向統賬結合的方式。在轉制之前的退休人員已交納的退休金沒有建立個人賬戶,而當前的在職人員的交費中需要拿出一部分比例的資金來建立個人賬戶,這就導致了當前的養老基金收入小于支出,使得隱性債務顯性化,此問題主要是在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向統賬結合方向轉變的過程中所產生的,大部分隱性債務來源于轉制成本。
2.4個人賬戶空賬運轉。
在統賬結合方式下,我國養老保險金的個人賬戶繳費標準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8%。當社會統籌賬戶的資金不足以進行養老金支付時,相關部門為了短期利益而挪用個人賬戶資金進行彌補,導致個人賬戶徒有賬戶上的數字,而沒有實際資金,造成了個人賬戶的空轉。2007—2015年間我國個人賬戶缺口日趨擴大,接近于線性增長,2015年底空賬規模達到了4.7萬億元,且出現多個省市如東北三省社會統籌賬戶嚴重收不抵支。多方面原因造成空賬的存在,首先,養老保險制度轉軌造成的轉制成本及隱性債務顯性化問題使得養老保險金的支出擴大,這部分資金缺口應該由政府的財政支出予以彌補,但目前大部分是由職工承擔;然后,我國在實行養老保險金統賬結合之前的職工的個人賬戶并沒有資金積累,而退休以后卻要增加發放金額,養老保險金支出擴大;最后是造成空賬問題的直接原因,社會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雖然名義上是分離的,但實際并沒有分開記賬,兩者管理混亂。我國缺乏嚴格的管理監督制度和專門的監督機構進行規范管理,使社會統籌部分的短缺極易引起個人賬戶資金的亂用,個人賬戶有名無實。
3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運營優化建議
3.1提高統籌層次。
為實現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規模的擴大,實現保值增值,可以提高基金的統籌管理層次、拓寬投資方向、嚴格資金監督管理。提高養老保險金統籌級別,制定全國統一標準,實行資金的中央集中管理。目前我國采取養老保險金的省級統籌,由于地區和城鄉差異部分地區采用市級統籌。這種分散的籌集與管理方式使得養老保險金分散在省、市、區的各個政府管理部門或者不同行業之間,必然會降低資金的運營效率與制度的公平性。實現全國統籌,可以分三步進行推進。首先,要統一全國繳費比率和計算基數,其次對各省的收支結余狀況進行匯總,盈余較多的省向中央繳納的基金數額較多,所有資金匯總作為中央統一使用的調劑資金,中央利用資金對不同的省市進行補貼,通過再分配實現公平與效率。在以上發展過程中,要持續推進其他方面的統一管理,比如會計賬目統一合并,信息管理系統統一,在此準備之上逐步推進,實現真正的養老保險資金的全國統籌。
3.2拓寬投資渠道。
首先,控制銀行存款和國債的投資比例,目前這兩部分投資占比過半,是最主要的投資渠道。我國國債目前結構較為單一、期限結構不合理,不能有效抵擋通貨膨脹風險。國外有些國家對這部分投資做出了明確限制,例如比利時規定政府債務比例約15%。因此,我國應該豐富國債的種類,并合理的控制其投資比例,而銀行存款只要能夠提供足夠的流動性即可;其次,實現養老保險金入市,將部分養老保險金投入資本市場進行長期投資。2012年3月廣東省率先實現養老金入市,半年實現6.72%的年化收益率。截止到2018年年末,我國17個省市的6248.69億元到賬投資運營,約占養老保險基金的13.6%,遠低于30%的上限,因此,股票投資的比例增加是十分必要的;最后,開辟國際投資渠道。國內市場與國外的相關性較小,國外證券不易受國內的市場波動影響,能夠在利率、物價、國內政策等因素發生變動時保持穩定。而且一些發達國家經過長時間的發展積累,金融市場相對成熟,政府監管機制較國內更嚴格,因此國外金融產品風險可控,收益穩定,符合價值規律;最后,拓展國外市場,增加了投資產品的選擇范圍,可以有效利用國際市場的創新型金融工具獲得收益。
3.3建立合理成本分擔機制。
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運營中存在的隱性債務問題主要由轉制成本引起,解決此問題則要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擔機制。我國2018年財政收入總額為18.3萬億元同比增長6.2%,財政支出總額為22.09萬億元,同比增長8.7%,全國財政資金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支出增長11.4%,而2017年補助的增長率為16%,財政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水平降低。政府在轉制過程中,應該作為成本的第一承擔者。首先增加社會保障支出規模與支出結構,將部分資金轉移向對轉制成本的彌補上,其次政府要明確相關部門養老保險金的收繳任務,將其收繳任務完成情況列入各個負責部門的績效管理考核標準之中,以此對管理部門形成約束與激勵作用。同時要配合完善法律法規使管理部門的工作開展有法律支撐。最后,政府要擴大宣傳,積極引導失業人群和農村人員參保。除政府之外,所有參與者應共同承擔轉制成本,包括已退休人員、即將退休人員和在職職工。在已退休人員方面,政府可以適當降低養老金發放數額。而對于在職員工和即將退休人員,2017年我國已經正式實行延遲退休制度,這一方法已經有效降低了國家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壓力。
3.4個人與統籌賬戶嚴格分離。
我國養老保險基金出現嚴重空賬問題,主要原因在于采用混賬管理的模式,缺乏嚴格的管理制度,賬戶擁有者的權利不明晰。我國對個人賬戶擁有者的權利、資金的安全性、獨立性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個人與統籌賬戶都由政府管理,這很容易出現內部腐敗和決策不一致問題。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制度完全采用個人賬戶,資金委托中央公積金局,該部門獨立于財政部,所以不會出現社會統籌賬戶的透支問題以及資金的混亂使用。對我國而言,可以借此經驗將個人賬戶與統籌賬戶交由不同的第三方管理,有效防止同一主體拆東墻補西墻的行為產生。總之,我國目前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口老齡化形勢嚴峻,社會保障制度應該隨之完善,通過借鑒發達國家等經驗有助于我國基本養老金未來收益率合理目標的設定,為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運營發展方向和管理模式提供一定參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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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遼 單位:天津財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