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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知識產權法學”教學改革是一個長期的探索過程,在“知識產權法學”教學中引入案例教學法非常有必要。當前,“知識產權法學”課程中開展案例教學存在案例選擇不合理、案例教學設施和手段落后、學生投入不足、案例教學濫用等問題。在分析過程中適當引入國外“知識產權法學”案例教學的經驗,準確進行教學目的定位,科學選擇和編排知識產權案例,轉換教師角色,優化教學環節設計,豐富教學手段,能有效提高教學質量。
關鍵詞:“知識產權法學”;案例教學法;教學目的;教師角色;教學環節;教學手段
一、在“知識產權法學”中引入案例教學的必要性
(一)知識產權法課程特點
與其他法學課程相比,“知識產權法學”出現的時間較短,同時,也具有突出的綜合性及學科交叉性,給這門課程的教育賦予了一定的特點。深入認識和把握這些特點,是改進教學效果的邏輯前提。其一,理論深刻。相對于民法、經濟法、刑法、行政法等學科來說,“知識產權法學”還屬于新興學科,條文規定較為抽象,涉及到的理論也較為深奧。其二,內容繁雜。從內容構成的角度來看,知識產權法涉及多個方面,授權方式各有不同,相互之間的邏輯關系不夠緊湊,體系性較差,理解起來也較為困難。從實踐操作的角度來看,“知識產權法學”同時涉及到了實體法和程序法兩個層面,與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復議甚至刑法的關系都較為密切〔1〕。并且“知識產權法學”的法律條文一直處于變動過程之中。其三,專業性突出。智力成果或知識產品構成知識產權的客體,這種創造性智力勞動結晶使知識產權問題的專業性非常突出,在教學中通常會涉及到許多專業性技術專用語。
(二)在“知識產權法學”中引入案例教學的迫切性
“知識產權法學”有關理論知識只有通過實踐才能體現其價值,脫離了實踐的知識產權法是孤立的、不完備的。同時,實踐中不斷出現的知識產權案例也能推動相關理論研究趨于成熟。只有通過案例教學,才能夠使學生對受理、審理、判決和執行等司法程序形成體系化的、程序化的思考。通過對案例中權利義務關系的深刻剖析,可以深化學生對法律問題的理性認知,還可以通過教師的點撥升華,使案例教學產生植根于現實而又高于具體案例的啟發價值。
二、“知識產權法學”案例教學存在的現實問題
就目前我國高校的現實情況來看,“知識產權法學”開展起步較晚,案例教學法的引入還不夠深入和細致,存在著一系列現實問題。
(一)教學案例選擇不夠合理
作為高校教師,沉重的教學及科研任務導致法學教師往往缺乏參加知識產權一線法律實踐的機會。在甄選案例時,態度通常較為隨意,缺乏目的性與針對性,案例選取不當、時間陳舊、代表性差的情況屢見不鮮。對于案件的關鍵環節,教師通常缺乏實質性了解,只能語焉不詳地一語帶過。由于教學案例選取不夠合理,也缺少法律實戰感,影響了案例教學法在知識產權法課堂上的功能發揮。教育學家莫雷•奧蘇伯爾曾經指出,在應用案例教學的過程中,應當充分考慮“關聯性”原則。換言之,不僅要注意所選案例的典型性、代表性,同時也要照顧到學生的知識結構與社會經驗。目前,知識產權法教師在知識產權案例選擇上通常存在時間滯后、代表性不足等問題,影響了案例教學法在“知識產權法學”課堂上的功能發揮。
(二)案例教學設施和手段落后
根據美國、德國、日本等發達國家法學案例教學法的經驗,案例教學需要計算機網絡、判決書、案件MEMO等豐富的硬件資源支持。在我國高校“知識產權法學”課堂上,教師所應用的案例資源往往僅僅是文本案例,這對教學目標的實現構成了一定程度的制約。同時,這也會弱化師生互動的作用。只有良好的師生互動,才能有效發揮案例教學法的作用。在我國多數高校的“知識產權法學”案例教學課堂上,案情設計、關鍵問題的提出、理論淵源分析及結論的達成主要依靠教師的指引,學生通常只是被動配合。學生無法深度參與的案例教學只能成為教師的“獨角戲”,無法借此培養用法學方法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此外,在我國多數高校的“知識產權法學”案例教學課堂上,教師的案例分析通常局限于對法律文本的闡釋和對判決書材料的解析,對案例背后的信息和證據把握程度不高,對司法裁判過程和理由的科學評價更是無暇兼顧。而縱觀耶魯、伯克利等法學教育重鎮則高度重視在“知識產權法學”案例教學中貫徹“法律適用的邏輯和論證結構”的評價,這有利于引導學生進行法律的解釋和法理依據的追問。通過進一步引入更有效的“比較式”教學手段,學生可以對不同國家地區、不同性質的知識產權案例進行異同分析,進入“比較法的案例研究”的境地。
(三)學生投入不足
根據教學經驗,筆者發現,相當比例的法律專業學生缺乏主動性和創造性,很少全身心地投入到“知識產權法學”案例教學過程中去,對案例的課前預習也缺乏必要的關注。由于學力、經驗、積極性等因素的限制,他們很難以當事人的角度來對案例進行法律認知,也很難以同理心去體會當事人的壓力感、挫敗感與成就感。多數情況下,學生都被動地跟隨教師的引導來進行思考,不能以案例中的法律事實及相關理論知識為依據形成獨立的、堅實的結論。根據法學教育的國際經驗,法學案例教學不僅需要過往認知經驗的復現,更需要學生通過主動參與來進行“知識建構”。就法律知識而言,學生在案例教學上的投入不僅會造成“存量”的不足,更會制約“增量”的改進。
(四)案例教學的濫用
案例教學在“知識產權法學”教學活動中的作用不容忽視,但也絕不能過度夸大。在現實中,如果為了工作方便,任意放大案例教學在課堂上的比重,甚至出現用整節課講案例的情況〔2〕,就會使教學活動走向另一個極端,忽視了知識產權法律知識體系的嚴謹性和完備性,也必然影響整體教學效率。
三、“知識產權法學”案例教學法開展的具體策略
(一)準確進行教學目的定位
在運用“知識產權法學”案例教學法之前,要根據法律教學改革的本質要求準確進行教學目的定位,明確人才培養與課程設計的方向,合理設置案例教學在知識產權法課堂上所占的比重,不能“為了案例而案例”。首先,要讓學生“知其然”,即通過相關案例大體上把握知識產權法的知識體系、法學原理、法律基礎及相關法律規定。其次,要讓學生“知其所以然”,通過案例認識知識產權法律規定背后的法律規律。再則,要讓學生能夠學以致用,即通過案例來形成法律思維,研究、分析和解決這一領域里的實踐問題。最后,要通過案例教學來引導學生形成和完善個性化的法律認識與法律思想。
(二)科學選擇和編排知識產權案例
有必要從以下幾個特征入手選擇“知識產權法學”的教學案例。(1)典型性。建議從國際國內范圍內選取體量精當、代表性和啟發性強的知識產權案例。(2)時效性。建議選擇最近發生的一手案例,避免用陳舊的案例造成學生的“審美疲勞”。例如,這一兩年來的索尼侵犯西電捷通無線通信SEP知識產權案、華為起訴三星侵犯知識產權案等。(3)針對性。建議充分考慮學生的知識水平,從知識產權法律難點、熱點和盲區等角度入手進行案例選取。(4)系統性。通過國際國內兩個方面的案例組織編排,讓學生了解這一領域的系統法律規定,幫助他們實現舉一反三和融會貫通。有條件的學校可以組織雙語教學,同時,注意比較分析中外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異同點并保持對最新研究動態的關注〔3〕。(5)疑難性。選取的案例應該具有一定的難度,能有效引發學生的深度思考,為其提供立體化的思維空間,激發他們深度參與到知識產權法的教學過程中來。法律教育工作者應當是一批年富力強、法律理論功底深厚、實踐經驗突出的師資隊伍。這就要求我們不定期地從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法律從業者那里汲取經驗,選取經典案例打造知識產權法案例庫,并定期進行必要的案例更新。
(三)轉換教師角色
在案例教學法開展過程中,教師必須完成從“主講人”向“組織引導者”的角色轉變,尊重學生在教學活動中的主體地位,由“案例介紹→要點分析→點評”改為“案例呈現→啟發思考→小組討論→評價反饋”,引導學生進行自主思考,推動教學相長。為了更好地扮演“組織引導者”角色,教師需要從多方面努力。首先,要注重教學資源的整合,想方設法協調教學資源,提高案例教學的硬件投入水平,利用多媒體、網絡、教育軟件等輔助工具改進教學效果。其次,以網絡主頁、論壇、博客、QQ群、空間、微信群打造信息化的知識產權案例教學平臺,組織學生進行案例的預習、討論、總結〔3〕。最后,教師還要建立案例教學的成績考核標準,鼓勵學生發表自己的見解。
(四)優化教學環節設計
在“知識產權法學”案例教學的環節設計上,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安排。一般而言,可以設置“案例背景介紹→教師提出引導性問題→組織分組討論→小組代表發言→教師總結點評→布置課后作業”等類似流程來進行。例如,在“華為起訴三星侵犯知識產權案”的案例教學中,可以進行以下環節設置。教學環節一:教師提供關于知識產權案例的基本信息,幫助學生盡快掌握整體案情案例背景介紹:2016年5月25日,華為公司宣布,在美國和中國同時提起針對三星公司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訴訟。2016年6月,華為再度將三星起訴至泉州中院。2016年7月,三星進行了強勢回擊,在多地提出了針對華為公司的專利侵權訴訟。2017年4月份,泉州中院做出一審判決,認定三星存在專利侵權。2017年9月30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了8份關于三星專利無效宣告的復審決定。2017年12月,福建省高院經審理做出二審終審判決。教學環節二:教師進行引導提問華為起訴三星侵犯知識產權案涉及多個知識產權方面的知識點:標準專利、專利、核心專利有什么區別?如何認識專利權的歸屬?專利侵權有哪幾種行為?這些知識點之間存在密切聯系,共同構成知識產權理論體系。如果學生能夠就這些問題進行系統性的思考和分析,對“知識產權法學”的理解程度和掌握程度都會有較大的提高。針對華為起訴三星侵犯知識產權案,教師可以設計出很多引導性問題:華為為什么要在中國和美國兩個地方提起上訴?華為上訴的目的是什么?三星采取了哪些反訴訟措施?這一案件背后的法理何在?中國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懲罰力度是否存在不足?教學環節三:組織分組討論根據班級人數將學生劃分為若干個6~8人的小組,每一組推選一名組長來引導小組成員圍繞案例進行深入討論。教師可以適度參與,引導學生掌握案情細節、把握案件重點難點。這一環節,其實是培養學生具備法律論證推理能力的過程。教學環節四:小組代表發言教師可以讓每個小組派出一名代表來對該組的分析過程及結論進行陳述。在陳述過程中,有疑問的同學可以當場質疑。這種做法是將小組討論的范圍擴大到全班,實現深層次的交流、討論以及辯論。在教學實踐中發現,這一環節最受學生歡迎。教學環節五:教師總結點評在這一環節,教師對學生的分析思路、方法和結果進行總結,并對學生的表現進行評價。對于那些思路清晰、方法運用得當、表達能力突出的學生,要不吝表揚;對于那些思路模糊、方法不當、表達能力有所欠缺的學生,也要適當進行鼓勵,以增強學生的信心和興趣。此外,教師應當對案例結論的形成過程進行精準的解析,讓學生充分了解背后的法律思維過程。教學環節六:布置課后作業在這一環節,教師可以給學生留下與案例有關的課后作業,如撰寫案例分析報告、草擬知識產權侵權訴訟書等,使學生在課堂上學到的內容能夠得到有效鞏固。
(五)豐富教學手段
教師要打破傳統意義上的案例講解模式,積極引入課堂講授、小組討論、庭審觀摩、模擬法庭、診所教學、實習教學等新穎的案例教學手段,為學生創設趣味性、實踐性突出的教學情境,改進“知識產權法學”案例教學的視覺效果。對于具備條件的法學院校,可以引入“高校與法律事務部門聯合培養”的方法,從法院、律師事務所及相關機構選取一批具有新穎性和代表性的知識產權案例,讓實務部門的工作者給學生講解典型案例,這不僅有助于學生盡快進入真實的、當下的法律環境,對“雙師型”教師隊伍的建設也極為有利。
參考文獻:
〔1〕高軒.論法學案例教學中現代教育技術的運用與改進〔J〕.法制與經濟,2016,(3):57-59.
〔2〕陳偉.論以職業能力提升為目標的法學案例教學改革〔J〕.法學教育研究,2017,16(1):159-170.
〔3〕王鵬,但小紅.知識產權法原理與實務〔M〕.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2013.
作者:白麗 單位:忻州師范學院法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