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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行政合同;民商合同;經濟行政合同
一、對行政合同的界定
行政合同是行政主體為了履行行政管理職能,實現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標,與行政相對人經過協商一致達成的協議。行政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是行政主體,當事人之間法律地位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平等的;民事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當事人之間法律地位平等。民事合同是實現私權利主體的個體利益,通過民事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是市場經濟主體的自發行為。行政合同目的對于行政主體而言是履行行政管理職能,實現行政管理的特定目標;對于行政相對人而言,一方面是配合行政主體履行職責,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實現個體利益。行政合同出現是政府職能轉變的必然結果,是從“夜警”國家到行政國家的產物。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征求行政相對人意見體現管理的人性化和管理即服務的現代公共管理理念。行政合同在性質上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屬于行政執法行政行為,與其他具體行政行為如:行政處罰、行政確認、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補償的不同之處在于與行政相對人協商一致方可成立,是雙方合意的結果,不具有單方意志性;其他具體行政行為在合法合理前提下行政主體可以直接實施,不必征求行政相對人的意見,具有單方意志性。行政合同從內容上分類,主要包括經濟行政合同、人事聘用合同、計劃生育合同、國家科研合同等。下面將運用行政法和經濟法理論分析經濟行政合同內涵。
二、經濟行政合同的內涵
(一)經濟行政合同產生基礎
經濟行政合同是現代市場經濟產物。現代市場經濟是以市場調節為基礎、以政府調節為必要條件的市場經濟。在自由資本主義時期不可能出現經濟行政合同。自由資本主義時期的市場經濟不是現代市場經濟,只有市場的自發調節,缺少政府的干預和調控。1776年斯密的傳世之作《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出版,他的經濟自由理念對各國影響深遠:市場自發調節,政府不干預經濟只充當“守夜人”角色。這種理念和思潮在自由資本主義時期是主流價值觀,不可動搖。在純粹的計劃經濟條件下,也不可能出現經濟行政合同。改革開放之前,我國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管理體制,市場調節之手被大大削弱甚至被砍掉,政府干預之手無休止地延伸,無論是微觀經濟領域還是宏觀經濟領域只有指令性計劃和服從,沒有雙方的合意,是純粹的行政管理。19世紀末20世紀初,私有制和自由資本主義引起社會矛盾激化,發達國家走向了壟斷和社會化發展階段。自由放任的市場經濟被政府有限干預的市場經濟取代。政府干預、國家管理等理念占據主流。經濟行政合同只有在現代市場經濟即混合經濟中才可能出現,“無形之手”和“有形之手”協同并用時才能出現。
(二)經濟行政合同內涵
經濟行政合同屬于行政合同,行政合同與民事合同的不同點,與其他具體行政行為的不同點同樣適用于經濟行政合同。只是具有“經濟”內容的行政合同。經濟法是政府對經濟參與、干預(規制)和調節之法,既包括政府對宏觀經濟的介入,又包括政府對微觀經濟的介入。在微觀經濟領域,對應的是經濟法中的市場規制法。通過市場規制法,如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等規范企業行為,控制市場結構和狀態,創造充分、公平、適度的市場競爭環境和維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在這個領域里是純粹的經濟行政管理,運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社會控制手段對市場活動主體檢查監督,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不可能出現雙方的合意。所以在市場規制法中不可能出現經濟行政合同。現代市場經濟是政府宏觀調控為必要條件的市場經濟,而不是自由放任的市場經濟。政府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轉為間接管理,運用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平衡經濟總量,優化經濟結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對經濟的參與將由直接的行政命令和行政指揮轉向公開市場操作和間接干預,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社會化趨勢。宏觀調控法的主要調整方法是引導,即經濟利益誘導和計劃指導。政府根據宏觀經濟運行狀況,變化經濟參數如稅率、利率等,誘導微觀主體,履行宏觀調控職責,實現宏觀調控目標。這種方法是導向性的,不是強制性的,是以政府意志為主導的,但要求微觀市場主體配合,要求微觀市場主體的同意。經濟行政合同只存在宏觀調控法中。通過以上分析,對經濟行政合同界定如下:政府為了履行宏觀調控職能,實現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宏觀經濟政策目標,與行政相對人經過協商一致達成的協議。該合同體現了政府意志主導性和宏觀經濟效益性。
三、經濟行政合同的種類
經濟行政合同具體包括哪些,現在還沒有定論,現將比較典型的經濟行政合同加以分析,進一步證明經濟行政合同的內涵。
(一)政府采購合同
依據我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行為。政府采購當事人包括采購人、機構和供應商。政府采購合同是采購人與供應商簽訂的或者采購人委托機構與供應商簽訂的就政府采購事項達成的協議。政府采購合同不同于一般買賣合同。采購資金是財政資金,是預算收入,是納稅人的錢,一般買賣合同資金是私部門資金,是買受人支配的資金,政府采購要符合《預算法》的規定。政府采購目的一方面是滿足政府需求,另一方面目的是通過政府采購規模和結構調控宏觀經濟。一般買賣合同是實現私人物品所有權的轉移,滿足生產生活需求。政府采購合同不同于其他具體行政行為,如行政征收、行政征用,從財政學角度考察,政府采購支出屬于購買性支出,要求遵循價值規律和市場規則,要求雙方合意。政府根據宏觀經濟運行狀況,通過變化政府采購規模和結構調控經濟總量和經濟結構,實現總供給和總需求在總量和結構上的平衡。宏觀經濟政策目標的實現是通過各級采購部門與一個個供應商的采購行為完成的。各級采購部門與一個個供應商的采購行為似乎是微觀活動,但實質是為了執行宏觀調控政策。政府采購合同是政府調控宏觀經濟,履行調控職能運用的合同,屬于經濟行政合同。
(二)再貼現合同
再貼現是指商業銀行將通過貼現業務持有的尚未到期的商業票據向中央銀行申請轉讓,借此獲得中央銀行的資金融通。實質上是中央銀行通過再貼現業務向商業銀行提供資金融通。對中央銀行而言,再貼現是買進商業銀行持有票據,是一種信用業務;對商業銀行而言,再貼現是出讓貼現票據,解決一時資金短缺困難。整個再貼現過程,實際上就是商業銀行與中央銀行之間的票據買賣和資金融通過程。再貼現合同是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就再貼現事項達成的協議,包括再貼現對象、再貼現率、再貼現金額等內容。再貼現合同不同于一般的貼現合同。貼現合同的主體是商業銀行和工商企業、自然人,主體之間法律地位平等;再貼現合同的主體是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中央銀行是行政機關,和商業銀行不是平等的法律主體。在我國,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貼現合
同目的,對于商業銀行是提供金融服務,實現利潤最大化;對于工商企業,是籌集資金,實際上是民間的資源配置。再貼現合同目的,對于商業銀行而言,是籌集放款資金;對于中央銀行而言,是通過再貼現業務控制貨幣供應量和資金流向,實現貨幣政策目標。再貼現合同不是中央銀行的單方意愿,中央銀行是被動的,要有商業銀行的申請才可以,是雙方的合意,不具備其他具體行政行為的單方意志性。再貼現率是三大貨幣政策工具之一,政府通過再貼現率間接調控貨幣供應量和利率,實現幣值穩定、經濟增長的貨幣政策目標。貨幣政策目標實現通過一系列再貼現合同完成,再貼現合同是中央銀行執行貨幣政策、實現貨幣政策目標的形式,屬于經濟行政合同。
(三)公開市場業務合同
公開市場業務指中央銀行通過在金融市場買進或者賣出有價證券,借以改變商業銀行準備金而實現貨幣政策目標的一種措施。中國人民銀行從1998年開始建立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制度,選擇了一批能夠承擔大額債券交易、有效傳導貨幣政策商業銀行作為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業務債券交易主要包括回購交易、現貨交易和發行中央銀行票據。公開市場業務合同是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就在金融市場上公開買進或賣出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券和中央銀行票據達成的協議。公開市場業務合同不同于一般的證券買賣合同。公開市場業務合同一方必須是中央銀行,一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的行政機關,與相對方在法律地位上是不平等的;一般的證券買賣合同是資本市場上普通的投資者和籌資者,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公開市場業務合同目的,對于中央銀行而言,通過公開市場操作調控貨幣供應量和利率,實現貨幣政策目標,對于相對方是實現投資收益或者投機利益;一般的證券買賣合同是投資者實現投資收益,籌資者籌集所需資金。既然是市場業務,就要遵循市場規律,不可能向其他具體行政行為具有單方意志性。公開市場業務是三大貨幣政策工具之一,政府通過公開市場業務間接調控貨幣供應量和利率,實現幣值穩定、經濟增長的貨幣政策目標。貨幣政策目標通過一系列公開市場業務合同實現,公開市場業務合同是中央銀行執行貨幣政策、實現貨幣政策目標的形式,屬于經濟行政合同。
【參考文獻】
[1]柯梅森.行政法學[M].北京:中國檢察出版社,2003.
公路經濟論文范文一:公路經濟管理體制研究
一、公路經濟管理措施探討
(一)法律方面
我國目前在公路的管理方面還較為混亂,相對于一些發達國家來說,我國在公路管理的有序性和發展性方面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主要原因在于缺少一套較為完備的健全性的法律保障機制。我國在對于高速公路管理的相對落后性上使得公路管理方面不能完全體現出其對于促進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因此,從法律方面來看,立法上對于加快高速公路建設以及管理上需要適應相關的時展的需求,這是當下時展的必然選擇。因此,要想充分發揮公路經濟管理方面對于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就首先需要在遵照法律的基礎上積極制定相關的交通建設方面的法規等。例如,關于明確公民在高速公路交通活動方面所享受的權利以及應該履行的義務方面,進行相關的公民交通權利以及義務的相關規定,使得人們能夠明確規范自身的相關行為,從而能夠使得在發生糾紛的過程中能夠有章可循,進而減少一些交通方面的矛盾,構建和諧社會。因此,要想在公路經濟建設方面充分促進國家社會和經濟的不斷發展,應該要盡早完善公路相關的法律和法規,能夠從更大程度上實現交通管理的有關的科學化和法制化發展,不但能夠有效健全我國的公路管理體制的相關方面的需求,還能夠保證我國的公路健康發展的主要需求。
(二)行政經濟方面
高速公路自身在自然壟斷條件和主要的需求特征方面,我國的高速公路目前主要就是少數的企業實行壟斷性經營。我國高速公路之所以能夠被少數的企業所壟斷,其主要的原因在于公路自身具有一定的公共性和規模性以及不可替代性,這樣使得公路的建設和管理的投資以及經營風險大等,這樣能夠造成一般的企業對于公路投資方面難以承擔。由于少數的企業在壟斷的情況下,使得我國的高速公路管理方面存在著一定的資源配置效率低下等現象。因此,政府在這個過程中就需要扮演較為重要的角色,主要就是通過一些經濟手段干預相關的市場發展,承擔起維護公共產品有序發展的重要責任。在組織和建設管理公路的過程中,在使用良好的交通服務的基礎上,賦予特定的企業在公路建設上的壟斷的相關權利。未來能夠有效減少企業在進行公路管理過程中遇到的相關問題,管理部門以及一些賦予了企業壟斷性經營權的基礎上面加大對于該情況進行治理的力度。例如,主管部門可以使用微觀規制的方法。微觀規制主要指的就是政府賦予企業特許的相關經營的同時,允許政府對其進行相關的治理。在這樣的處理方案下,一方面主要是適應了一些公路的實際運營發展的相關規律,另外一方面主要就是體現了政府對于宏觀經濟方面的發展目標和需求,從而減少一些因為企業壟斷帶來的一些不利的影響和問題。除此之外,政府賦予了企業在公路建設權限的主要表現方面在于其特許的相關經營企業簽訂的相關特許經營合同內容。因此,相關方面需要明確合同的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在雙方權利和義務都得到明確的基礎上,進而保障公路建設和管理的合理性運行。
二、成本方面
在成本的管理和控制方面,主要涉及的是公路施工項目的成本費用的相關預測和計劃、公路施工成本費用的分析以及公路工程的成本費用的相關控制。公路施工項目相關的成本費用的計劃和預測是任何一項工程在施工之前需要進行科學計劃和論證的部分。相關的工作人員通過對于編制工程施工的預算方面來完成項目施工之前的相關成本管理的工作。預算管理作為工程建設的一個較為重要的環節,在整個公路管理和建設的整個過程中都反映著成本管理的問題。公路施工項目的成本費用相關管理的另外一個主要的環節是計劃成本,計劃成本主要是項目經理部門按照工程計劃期間內的相關工程資料,在工程的施工之前提前編寫出相關的成本計劃等,形成完整地成本控制計劃。因此,在實際的公路施工項目成本費用的管理過程中,應當要嚴格地執行相關的開工之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從而制定出完備的成本計劃,以免造成一些資源上配備不合理的問題。
三、總結
總之,伴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的交通運輸部門在未來的社會發展中將扮演著更多地角色。除此之外,運輸市場也會逐漸面臨著更多的問題,這不僅是機遇又是挑戰。因此,關于如何提升我國的公路的經濟管理效率并且制定出適合公路運營的管理模式是促進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筆者主要分析了公路經濟刮泥的體制和措施,希望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促進我國的公路建設。
公路經濟論文范文二:經營性高速公路經濟管理論文
一.高速公路經濟管理體制的重要性
1)保障大眾社會的出行利益高速公路已經成為了現代人們生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人們的外出旅行,都離不開高速公路。從其性質上來說,高速公路是一種開放性和公益性的工程,但從其本質上來講,它是一種公共產品。對于公共產品的管理,其管理結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大眾的利益。為了進一步保障人們的出行利益,建立健全管理體制,加快經濟管理體制的改革,已經成為了適應現代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
2)有利于國有資產的安全高速公路是國家持有的,它是國家的特有資產。加強對高速公路的管理,換句話說,也就是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管理。在管理高速公路的時候,不論高速公路的投資者是誰,管理者和經營者是誰,總體還是屬于國家的,它是一種無形資產。既然高速公路是國有資產,加速高速公路的經濟管理的意義就更為突出。用經濟管理體制的規范與約束來管理高速公路,這對于加快高速公路的發展,做好高速公路的養護與維護工作而言,具有較大的促進作用。
3)滿足生產力的客觀要求經濟在發展,時代在進步,每個不同時期有著每個不同時期的發展特色。社會生產力的客觀需求也會因為各種因素的變化而變化。就實際情況而言,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生產社會化程度發展到一定階段時的必然產物,只要是社會化生產基礎上的商品經濟,無論它是實行生產資料公有制還是私有制,都必須符合市場經濟體制。作為國家的發展基礎,交通運輸業的重要性也越來越突出。與此有關的各類基礎設施也在不斷完善,全球一體化的趨勢和市場競爭的激烈程度也是日益增加。面對如今的發展現狀,建立相應的經濟管理體制,加快高速公路的改革,也是適應社會化發展的客觀需求。
二.經營性高速公路經濟管理改革的措施
在管理的同時不斷積累有關的經驗,在后期的改革中,才能不斷探討出更加有效的改革措施。高速公路的發展情況隨著經濟的發展也在不斷變化,為了更好地管理高速公路,其有關的改革措施也要綜合多方面進行考慮,盡可能考慮完善。以下主要從三方面來闡述關于高速公路經濟管理的改革措施。
1)經濟和行政手段高速公路的發展并不是獨立運行的,它與國家經濟的發展息息相關。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現如今它已經成為了人們生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高速公路是一項比較重要的基礎設施,它的規模性、公共性、不可替代性和非營利性,以及它的投資數額大、施工周期長、投資回收楊苗河北省高速公路石黃管理處石家莊050000時間長、經營風險大等特點,導致很多的企業不愿意參與其中。在這種發展情況下,政府必須出來干預,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主動承擔起高速公路的責任,與此同時組織高速公路的施工和建設,并提供良好的服務,只有一家企業來負責管理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的一切都與它有關,在某種程度上來說,該企業就是一種壟斷性企業。現如今的管理方式正是如此,高速公路作為國家的資產,它的一切與國家設立的相關單位有關。政府對高速公路的經營進行規制的措施,不僅符合了高速公路的發展規律,在某種程度上也體現了政府的宏觀經濟目標。
2)法律手段高速公路的管理中運用法律手段來管理,不失為一種好的管理方法。尤其是在那些經濟發達的地區,高速公路每天的車流量都不計其數。做好高速公路的管理,與加快城市的發展具有密切的關系。首先,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法律規范,以此來約束一些違規的行為。一套規范的法律是保證高速公路運行的基礎,同時也是建立經濟管理體制的基本需求。在管理的過程中,會運用一些已有的法律法規,與此同時,相關人員還應不斷完善這方面的法律法規,使其更加完善。早在2004年,國家就出臺和修訂了《公路法》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這兩項法規已經對相關的收費做了具體的規定,但是對于經營性的高速公路的法律法規,并沒有出臺,因而在管理的過程中遇到問題也沒有相應的法律來參照,使得很多問題不能被及時解決,時間一長,問題的嚴重性就更加突出。為了進一步改善現狀,相關部門必須根據實際情況,不斷完善經營性高速公路經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盡可能實行一種綜合性的執法機制,對高速公路中的力量和管理資源進行統籌分配,從而形成快速的反應機構。此外,為了進一步提升高速公路行政的辦事效率,保障高速公路的正常運行,還需要不斷完善管理信息體系,從而提高管理水平。
3)強化高速公路的成本管理對經營性高速公路進行經濟管理,不僅僅是在高速公路建成之后進行管理,在高速公路的建設期間,對高速公路進行成本控制也是一種有效的管理方式。成本控制主要從施工人員的費用、材料費用、現場管理費用等多個方面入手,依據成本計劃和成本降低率,通過和實際的成本進行比較,定期檢查成本的完成情況,并對其進行具體分析,找出影響成本增加的因素,并從中總結出相關經驗,從而制定出符合實際情況的具體措施。一般而言,高速公路在施工過程中成本控制是否得當,直接關系到后期工程完工的經濟效益,對高速公路的經濟管理有著最密切的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