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各項管理制度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吉林省發改委從《決定》下發開始,就著手相關配套文件起草工作,初步完成了《吉林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暫行辦法》、《吉林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暫行辦法》、《吉林省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的討論稿,并征求了各市州意見,修改后分別征求了省直各有關部門的意見,又先后在委主任辦公會上組織各處進行了討論。今年,省委省政府做出了擴大縣(市)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的決定。按照擴權精神,我們對投資體制改革的幾個配套文件又重新進行了修改。省政府正式出臺這幾個文件,還要履行一定的程序,需要一個時間過程。為確保文件正式出臺前這一過渡期內項目前期工作的正常進行,不影響我省新增投資500億元目標任務的完成,我們準備在過渡期內項目前期工作程序暫按這些管理辦法試行,如果將來與省政府批準的正式文件有出入,以正式文件為準。同時,這幾個辦法在試行過程中,如果發現什么問題,請隨時向我們反饋,以便及時進行修改和完善。另外,對于使用政府性資金的建設項目的審批方面,我們也準備出臺一個管理辦法。2004年,我委就參照國家發改委《政府投資條例(草稿)》,起草了《吉林省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管理辦法》。今年1月,國家發改委對《政府投資條例》又下發了征求意見稿,我們依據《政府投資條例(征求意見稿)》做了進一步的修改,待國家的《政府投資條例》出臺后再進行充實完善。目前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工作,可以參照以往的審批辦法進行,并在實際工作中要按照國家的一些新的要求不斷進行調整。
一、投資及項目管理權限的下放給項目前期工作程序帶來的變化
按照吉政發[2005]16號文件,我省固定資產投資和項目前期管理共下放了3個方面的權限。一是關于政府出資項目的管理,由原來的由縣(市)報地級市再報省審批,全部下放為由縣(市)審核,直接報省審批。二是關于企業不使用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的重大和限制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管理,由原來的全部報省審批改為核準,同時明確除國家有明文規定由國家和省進行核準的項目外,其余全部實行屬地化管理。三是關于除利用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的項目、企業不使用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的重大和限制類項目以外的所有項目的管理,既不實行審批,也不實行核準,全部按屬地實行備案管理。這方面投資及項目管理權限的下放,實際上是緊緊圍繞下放項目的審批權,實施項目的核準制和備案制而提出并出臺的,這是擴大縣(市)管理權限和實施投資體制改革相結合的一個綜合成果。由此,也給項目前期工作程序帶來了一系列的重大變化,主要有以下4個方面。
一是方式的變化。以往項目的前期工作是,無論建設項目的資金來源如何、無論它的規模大小如何,都要由政府投資主管部門進行審批,否則項目不準進行建設,前期工作只有1種方式,就是審批制。這次改革后,就是要還給企業充分的自,將一種方式改變為3種方式:審批制、核準制和備案制。一個項目到底是用審批制、核準制和備案制中的哪一種開展前期工作,是我們應該首先把握的問題。總體上講,就是使用政府性資金建設的項目,適用于審批制。企業不使用政府性資金建設的重大和限制類項目,適用于核準制。企業不使用政府性資金,也不屬于重大和限制類項目,適用于備案制。
二是環節的變化。按照以往國家基本建設程序要求,項目前期工作共劃分為5個環節,即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開工報告和竣工驗收報告,其中前4個環節屬于前期工作階段程序。從2002年國務院下放管理權限后,取消了開工報告審批,項目前期工作階段只剩下3個環節。這次改革后,對于審批、核準、備案3種形式,前期工作的環節各不相同。對于審批制,項目建設的全過程包括5個環節,即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資金申請報告和竣工驗收報告審批,其中,前期工作是前4個環節。對于核準制,只有一個環節,即企業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對于備案制,也只有一個環節,即企業項目備案申請的確認。
三是政府部門審查的內容發生重大變化。在以往實行審批制時,政府部門要對建設項目的建設規模和產品方案、建設條件、市場預測、場址選擇、技術設備工程方案、原材料供應、投資估算、融資方案、財務評價、國民經濟評價、社會評價、風險分析等全部進行審查評估。這次改革后,對于審批制的項目,政府部門對于上述內容不僅仍要進行審查和評估,而且要比以往審查和評估更加嚴格。而對于核準和備案的項目,則審查和評估的內容減少了許多,政府只對項目的產業政策、社會效益、資源利用、環境影響和經濟安全等5個方面進行把關,至于企業的投資效益如何,產品的市場前景如何,都由企業自主進行決策,政府部門不再進行干預。
四是管理權限的變化。這次改革前,在項目管理權限上,我省執行的是省政府1996年下發的《吉林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程序暫行規定》(吉政發[1996]14號),按照這一《規定》,我省的項目管理權限劃分是:總投資在3000萬元及其以上的項目由省審批;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下、不需要省解決資金或平衡生產建設條件的,由各市(州)審批;需要國家及省解決資金或平衡生產建設條件的,一律由省審批。縣(市、區)的審批權限,由市(州)自行確定。這次改革后,按照審批、核準、備案3種形式,管理權限各不相同。審批制的管理權限是建設項目使用哪一級政府的資金進行建設,就由那一級政府的投資主管部門進行審批。如果項目使用多級政府性資金,一般遵守從上至下的原則。這方面國家還有許多具體的規定。有一些利用國家資金的項目,按要求可由省里進行審批,國家只審批資金申請報告。審批制也要遵從國家一定時期的宏觀調控政策,比如目前黨政群團企事業單位的辦公樓和培訓中心項目,無論資金來源如何,都需要省政府進行審批等。核準制的權限是要遵從《吉林省報國家和省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的要求。《核準目錄》是省政府根據國務院頒布的《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和頒布的。《目錄》中所列項目,都是企業不使用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的重大和限制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在《目錄》中,明確了實行核準制的投資項目范圍,劃分省、市(州)、縣(市)的核準權限,同時,《目錄》也要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調整。備案制的權限是按屬地化管理原則。另外,除延邊州外,在各地級市和各縣(市)的管理權限方面,變化最大的是上報權限的變化。以往由省審批的項目,都是由縣(市)報地級市再報省,這次擴權后,對于應由省審批或核準的項目,縣(市)項目可以直接向省行文上報,但同時要抄報地級市備案,以便于各地級市能夠掌握本地區項目的總體情況。延邊州應由省審批或核準的項目,由縣(市)報州再報省。
二、如何落實投資權限下放及項目管理制度改革的各項工作
落實投資權限下放和項目管理制度的改革,具體來講就是實施好審批制、核準制和備案制,過去我們對審批制了解的多一些,現在實行的審批制其內涵也發生了一些變化,而核準制和備案制,其工作內容則多是新提出來的。
(一)項目審批制
1.審批制的適用范圍
要了解項目審批制的適用范圍,首先要掌握一下政府投資的概念。政府投資是指在我國境內使用政府性資金所進行的固定資產投資以及有關的投資活動,政府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投資資金(含國債資金);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等外債資金;納入預算管理的專項建設資金;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政府性資金。政府投資按照資金來源、項目性質和宏觀調控需要,分別采用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轉貸、貼息等投資方式。審批制的適用范圍是,只要使用了上述所列的政府性資金的建設項目,都要采取審批制。
2.審批制的環節
這次改革后,項目審批制的環節有5個方面,即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資金申請報告和竣工驗收。
(1)項目建議書
項目建議書是審批制的第一個環節,項目建議書階段是投資前對擬建項目的一個總體輪廓設想,主要是從宏觀上來衡量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同時初步分析項目建設的可行性,對于項目建議書編制的要求是:比較復雜的項目,要求要由有相應的工程咨詢資質的設計咨詢單位來進行編制,對于比較簡單的項目,可以由項目法人自己進行編制。項目建議書上報之后,可以不經過論證環節,由項目審批部門按有關決策程序進行研究后,直接進行審批。
(2)可行性研究報告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是項目決策最關鍵的環節。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就是一種投資決策,在這個階段,要求我們對準備建設的項目的產業政策性、市場需求情況、建設外部條件、生產條件、工藝技術條件、投資效果、環境影響等方面的可行性和合理性進行全面研究、論證和評價。可研報告要求要有相應的工程咨詢資質的工程設計咨詢單位進行編制。在審批可研報告前,要委托有評估論證資質的工程咨詢單位組織專家進行咨詢論證。在進行可行性研究的同時,要由環境保護部門對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和審批,由土地部門對新征用地進行審批,由規劃部門對有關的規劃方案進行審批等等。
對于比較單一的項目,可以將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合并審批,深度要達到可研報告的要求。
(3)初步設計
對于初步設計的審批,主要是從設備選型、工藝流程、土建工程、生產配套設施和投資概算等方面對工程項目的實施進行全面具體的審查。初步設計也要求有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進編制。初步設計在批準前,也要由項目審批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和部門進行審查。
(4)資金申請報告
今年6月,國家發改委了第31號令,正式實施《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暫行辦法》,按照《辦法》要求,資金申請報告應包括以下幾項內容:項目單位的基本情況和財政狀況;項目的基本情況,包括建設背景、建設內容、總投資及資金來源、技術工藝、各項建設條件落實情況等;申請投資補助或貼息資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據;項目招標內容等。同時,資金申請報告應附的文件包括:政府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文件;企業投資項目的核準或備案的批準文件;城市規劃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選址意見(適用于城市規劃區域內的投資項目);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環保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意見;申請貼息的項目須出具項目單位與有關金融機構簽訂的貸款協議;項目單位對資金申請報告內容和附屬文件真實性負責的聲明等文件。對于資金申請報告,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審查,包括:是否符合預算內投資資金的使用方向,符合有關工作方案的要求,符合投資補助和貼息資金的安排原則,提交的相關文件是否齊備有效,項目的主要建設條件是否基本落實等。
(5)竣工驗收
項目建成并投產運行后,由項目法人單位編制竣工驗收報告,由項目審批部門對項目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和鑒定,并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竣工驗收的依據是項目初步設計的批準文件。
3.審批制的管理權限
對于使用中央預算內資金的項目,按照資金的投入方式不同,管理方式也有所區別。對于采用直接投資和資本金注入方式的,全部由國家發改委審批可研報告。對于采用投資補助和貼息方式的,包括長期建設國債投資,按資金數額和比例進行審批,其中,安排給單個投資項目的中央預算內資金超過2億元,或不超過2億元,但超過3000萬元且占項目總投資比例超過50%的,由國家發改委審批可研報告,資金申請報告不再單獨報送,其初步設計和竣工驗收報告由國家或國家授權省發改委審批。其他使用中央預算內資金的項目,由國家發改委審批資金申請報告,其余各環節由省發改委進行審批。
對于使用省預算內資金的項目,參照國家的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其中采用直接投資和資本金注入方式的,全部由省發改委審批。采用投資補助和貼息方式的,按資金數額和比例進行審批,其中,安排給單個投資項目的省預算內資金超過500萬元,或不超過500萬元但占項目總投資比例超過30%的,由省發改委審批;其余項目,省發改委只審批資金申請報告。
(二)項目核準制
1.核準制的適用范圍和管理權限
核準制的適用范圍是企業不使用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的重大和限制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對于這類項目,各級政府在一定時期要頒布一次《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目前我們所使用的是國務院頒布的2004年版本,我省也制定了《吉林省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在目錄中,明確了應核準的項目范圍以及省、市(州)和縣(市)的核準權限。如果項目屬于政府頒布的《目錄》中的項目,就要由項目核準機關進行核準。
2.項目申請報告的內容及編制
按照核準制要求,項目法人單位只需要向項目核準機關報送項目申請報告。項目申請報告應由具備相應工程咨詢資質的機構編制,需報國家核準的項目,申請報告應由具有甲級工程咨詢資質的機構編制。項目申請報告應主要包括以下內容:項目申報單位情況;擬建項目情況;建設用地與相關規劃;資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生態環境影響分析;經濟和社會效果分析。
國家發展改革委將要頒發項目申請報告示范文本,總體上看,報告的編制深度基本要達到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深度。但與可研相比,項目申請報告更加注重社會效益、資源的總體平衡和對環境的影響等,而不再更多地研究項目的投資效益。
項目申請報告在報送時,應該附帶一些文件,包括: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意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只有這些附加文件齊備,才能向上報送。
3. 項目申請報告的申報程序
對于需要省核準或初審的項目,項目申請報告的申報程序大致有以下幾個層面。
(1)省直項目,直接向省項目核準機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
(2)市、縣(市)所屬項目,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項目所在市、縣(市)政府項目核準機關初審并提出意見,向省項目核準機關報送項目申請報告,其中縣(市)政府項目核準機關初審并上報的項目,應同時報送所在市項目核準機關;市、縣(市)所屬其余應核準的項目,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項目所在市、縣(市)政府項目核準機關進行核準;延邊州所屬應由省核準的項目,由縣(市)報州再報省;應由延邊州及所屬縣(市)核準的項目的管理權限,由州里自行確定管理辦法。
以上項目中,應由國家核準的項目,由省發展改革委提出初審意見并向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報送項目申請報告。
(3)國家計劃單列企業集團和中央管理企業投資建設的項目,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如果按目錄應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可以直接報送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在向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提交申請報告時,應附上省發展改革委意見。另外一種是按目錄應由省核準的項目,可直接向省項目核準機關提交申請報告。
4.項目核準機關的核準
項目核準機關在受理初審和核準申請后,如有必要,將委托有資格的咨詢機構進行評估。如果認為沒有必要,可以直接下達核準意見。
項目核準機關在進行核準審查時,需要征求同級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意見的,要向同級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出具征求意見函。相關部門應在收到征求意見函后,要向項目核準機關提出書面審核意見。
對于可能會對公眾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項目,項目核準機關在進行核準審查時,應采取適當方式征求公眾意見。對于特別重大的項目,可以視情況實行專家評議。
5. 核準內容及效力
項目核準機關主要根據以下條件對項目進行審核,就是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行業規劃、產業政策、行業準入標準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地區布局合理;主要產品未對國內市場形成壟斷;未影響我國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并有效利用了資源;生態環境和自然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未對公眾利益,特別是項目建設地的公眾利益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同時,項目核準機關在對項目進行審核時,要按照原國家計委9號令規定,對項目的招標事項同時進行核定。
項目核準機關下達的核準意見的效力,也就是核準文件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它是辦理項目建設下一步所有手續的一個個通行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只有進行項目核準后,申報單位才能依據項目核準文件,依法辦理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城市規劃、安全生產、設備進口和減免稅確認等手續。對應報項目核準機關核準而未申報的項目,或者雖然申報但未經核準的項目,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城市規劃、質量監督、證券監管、外匯管理、安全生產監管、水資源管理、海關等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金融機構不得發放貸款。可以說這是項目前期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環節。
(三)項目備案制
1.項目備案制的適用范圍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制的適用范圍是:除政府審批的投資項目、《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外商投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之外的所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都要實行備案制。
2.備案制的管理權限
備案制的管理權限國家已經全部下放到各省,國家發改委只是對備案工作進行全面指導。我省的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工作,由各級政府的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在管理權限上實行屬地管理原則,由省市縣三級進行備案。對于總投資額20億元及以上特大型項目、中、省直單位的建設項目以及跨地區、跨流域的項目,由省發展改革部門進行備案。其余項目由市州、縣政府的發展改革部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進行備案。
3.備案的內容和程序
建設項目備案是一個前置條件,是項目單位在辦理前期工作各項批準文件中的第一道程序。實行備案制的企業投資項目在建設前,項目單位首先要按備案管理權限到相應的發展改革部門進行備案。備案的程序與以往的審批辦法相比,進行了最大限度的簡化。省發改委統一制定了《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申請表》,項目法人單位只需填寫《申請表》,并出具證明企業法人身份的企業營業執照,報給發展改革部門。
發展改革部門主要對企業上報的《申請表》進行以下幾方面的審核,就是是否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即期宏觀調控政策;符合行業準入標準;符合應予備案的項目范圍。
發展改革部門做出是否予以備案的決定后,要下發正式文件。省發展改革委專門在網站建立一套項目備案系統,無論是省里還是市(州)、縣(市)發改委準予備案的項目,都要在這個網站進行網上公告,這樣便于掌握全省項目建設的總體情況,以及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信息查詢,達到信息資源共享。
一、企業經營范圍的概念和性質
經營范圍,亦稱營業范圍,是指由企業章程規定的企業從事經營活動的業務范圍,在國外的公司法律制度中亦稱為企業法人的目的范圍。我國目前關于企業經營范圍的規定散見于各類法律法規,《民法通則》第42條和《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13條規定:“企業法人應當在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公司法》第12條規定,“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并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由此可見,企業經營范圍不僅是企業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的事項之一,是企業開展具體經營活動的依據和規范,也是法人章程的必要記載事項和法人內部自律性管理所遵循的依據。
關于企業經營范圍的性質,學界大致有四種觀點:一是權利能力限制說。認為經營范圍是對于法人活動范圍的限制,也就是對于法人權利能力的限制。法人超出其民事權利能力范圍所實施的民事行為不能產生法律效力。應該說主張經營范圍是對法人主體一切商事活動的完全賦權,超出經營范圍的行為一律視為無效法律行為。二是行為能力限制說。認為經營范圍不是對企業法人民事權利能力的限制,而是對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的限制。法人的權利能力具有平等性,只是其行為能力受其經營范圍的限制,超出經營范圍的活動為效力待定,如果事后經修改章程取得行為能力,則該行為可以因補正而具有完全效力。三是內部責任說。認為經營范圍是法人內部關系的準則,僅為股東限制董事或經理人濫用權利、追究董事或經理人責任。以及要求責任人賠償公司損失的依據。公司超越經營范圍的行為對外當然有效,而不論相對人為善意或非善意。四是代表權限制說。認為經營范圍不過是劃定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權的范圍,而這種對外代表權的限制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法人超出經營范圍以外的行為屬于超越代表權的行為,應為效力待定,存在予以追認的可能性。
我們認為,企業經營范圍是企業民事權利能力的一部分,但不是其民事權利能力的全部。商事活動中,企業作為商事主體,需要自主選擇從事經營活動,而國家從實施產業政策、維護市場秩序、保護交易安全等方面考慮,為這種經營活動劃定了邊界,這就是經營范圍。企業經營范圍對內規定經營管理者的權力邊界,作為責任追究的依據;對外則是企業作出的某種聲明或承諾,它使交易相對人因知曉企業的經營范圍而獲得與之進行交易的便利,企業超出經營范圍的行為,其效力視情況而定。
二、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的法律效力和主要功能
由于我國目前尚未對商事登記進行統一立法,經營范圍登記的效力問題在理論和實務界眾說紛紜,歸納起來大致有許可主義、公示主義(亦稱“抗辯主義”)和折衷主義三種觀點。
許可主義認為經營范圍登記屬于行政許可,是行政機關對企業的一種賦權行為,未登記,不生效。其主要依據是《行政許可法》規定“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準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而《行政許可法》明確將企業登記納入調整范圍,經營范圍作為法定的企業登記事項。自然具有許可性質。公示主義認為“登記”為行政機關利用其公信力,向不特定對象公開企業相關信息,以維護交易安全,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公示主義是市場經濟國家通行觀點。折衷主義認為“登記”兼有許可與公示兩種效力,不能一概而論。其主要依據是《公司法》第12條的規定。
我們認為。我國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的現實狀況應為折衷主義,即企業的經營范圍由投資人在制定企業章程時加以約定,但同時又被作為法定登記事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審查核準:而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的改革方向則是公示主義。基于這一思路,研究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制度改革方向。確立和保留企業經營范圍登記制度。應發揮如下四種功能:
一是作為國家調控經濟的重要手段和決策參考。通過經營范圍登記,政府可以對相關行業發展施以影響和控制,落實國家行業準入政策;通過相關統計分析,可以掌握市場主體的數量、資本在各行業的分布情況,了解行業發展形勢和資本進出動態,修訂完善產業政策,有效實施宏觀經濟調控。
二是維護交易安全。通過企業登記信息公開、營業執照記載等形式,向社會公眾公開企業的經營范圍,方便判斷交易對象的資格和履約能力,降低交易成本,維護交易安全。
三是保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在股權的高度分散以及所有權與經營權日益分離的情況下,使投資人知曉并確保其投資用于其成立公司的目的范圍,有效控制投資風險;經營管理者則據此對股東做出承諾,確保股東的投資將用于章程約定的經營項目。
四是方便國家稅收征管。登記機關通過經營范圍登記確定企業的經營項目,稅務機關則據此確定征稅科目,從而明確具體的征稅對象、范圍和幅度,保證國家稅收征管的有效實施。
三、現行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制度的主要弊端
現行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的許可主義色彩和由此形成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存在三大主要弊端。
一是章程規定與登記確認之間存在矛盾,影響企業意思自治和經營效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經營范圍的選擇和確定屬于投資人意思自治的范疇(當然,其前提是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和法律規定),這與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對企業經營活動的全面主導和安排有著本質的區別。基于這一價值判斷,新修訂的《公司法》第12條首次將公司的經營范圍的決定權交給了股東,即由公司章程規定,這無疑是立法朝著市場規則邁出的重要一步。但該條又同時規定公司經營范圍應當依法登記和變更登記,體現了立法者的謹慎和矛盾,帶有明顯的“轉軌”痕跡。
這一制度設計看似兼顧了企業意思自治和政府有效管制兩大目標價值,實則使權利(權力)歸屬不清。依法登記作為必要條件,使股東自治權不能完全落到實處,必須經過與行政機關的談判溝通過程,其權利實現一定程度上取決于行政人員的素質和當地依法行政的水平。而章程規定又使登記和變更登記的性質和效力模糊不清、似是而非。
同時,市場競爭日趨激烈,情況瞬息萬變,需要投資人和經營管理者迅速判斷、迅速決策和迅速實施。而登
記程序從咨詢、材料準備、提出申請到作出登記決定,在各環節高效順暢的情況下,至少也需要一周甚至更長時間。完全可能使那些循規蹈矩的企業錯失商機。新修訂的《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對一般超范圍經營的處理作出了較為寬松、溫和的規定,既可以看作是對《公司法》第12條的應和,也可以理解為是對上述制度缺陷的補救和矯正。
二是企業設立登記與特定行業許可實施順序顛倒,妨礙了企業設立行為。在正常的企業設立過程中,投資人在制訂章程、繳付出資、建立組織機構之后,需要先取得主體資格。解除驗資專戶的資金凍結,征用土地、建設廠房、購買設備、招聘人員,開展各項籌備活動。另一方面,行業許可部門也需要根據申請人的資金、場地、設備設施、人員資格等實際情況,判斷申請人是否符合許可條件,科學合理地作出準予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因此在邏輯上。應當是企業取得主體資格在前,行政機關準予行業許可在后。但現行的行業許可多數為企業登記的前置許可,要求相關企業在設立登記前取得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否則不予登記,即“許可在前,登記在后”。這一制度安排明顯存在邏輯問題,也給企業的設立行為制造了不少障礙。《食品安全法》出臺后,工商部門與質檢部門圍繞食品生產許可是否前置的問題。爭論十分激烈,盡管《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援用舊例,最終支持了工商部門的意見,但質檢部門的許多觀點不無道理。
三是經營范圍登記有許可之名、無許可之實,工商部門登記管理權責失衡。無法加以引導和規范的無照經營主要有兩大成因:一是從事特定行業的申請人無法取得前置許可(或不具備從事許可經營項目的起碼條件,或因取得前置許可成本過高);二是經營場所不具備工商登記條件。前者由來已久,與現行企業經營范圍登記制度相生相伴:后者則是近年來城市大規模征地拆遷和國家對“住改商”的一系列限制性政策所造成的。數量上前者居多,是產生無照經營的首要原因。
無照經營擾亂市場經濟秩序、挑戰國家法律規定和行政管理秩序,當然不能坐視不管,必須依法查處,問題是應該由準來查處?要解決這一問題,必須先把經營范圍登記的本質和無照經營的成因弄清楚。《行政許可法》把企業登記規定為一類行政許可,但經營范圍登記并不具有“準予從事特定活動”的許可屬性,企業經營范圍中的許可經營項目由前置許可部門審查批準,企業登記機關依“葫蘆畫瓢”核定相關經營范圍,不能視為“二次許可”:一般經營項目由登記機關依照章程、合伙協議予以登記,只在文字表述上進行規范。對這兩類經營項目,登記機關都無需也無權進行實質意義上的許可審批。既然如此,按照“權責對等”原則和《行政許可法》的“誰許可、誰監管”的立法精神,對未經批準從事許可經營項目的,理應由前置許可部門進行查處,無需前置許可的無照經營才應由工商部門進行查處。
但多年來企業登記與特定行業許可“掛鉤”的制度安排,使原本的“無證”經營變成了“無照”經營,原本理所當然由前置許可部門承擔的監管取締責任也因此變得模糊不清。再加上《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在監管責任劃分上模棱兩可,一些領導和司法、監察部門片面理解,不問成因地把所有無照經營行為的查處責任歸于工商部門,工商部門承擔了不應承擔的巨大責任和風險。這種不合理的制度安排是引發許多深層次矛盾的根源,其結果是,工商部門在登記上成為前置許可部門的“看門人”。在監管上成為前置許可部門的“打工仔”,在問責時成為前置許可部門的“替罪羊”。另一方面,由于有權無責,一些許可部門“只許可、不監管”,不能主動地、因地制宜地采取降低門檻、提高效率、減輕負擔、改善服務等辦法對無證無照經營進行引導規范。這個問題無疑是經營范圍登記管理制度改革中,工商部門最關心、最現實、最利益攸關的問題。這個問題不觸及,研究經營范圍登記管理制度改革的意義就不完整。
此外,現行經營范圍登記制度還存在若干技術性問題,如:不同類型企業超范圍經營的法律責任規定不同,造成不同市場主體的待遇不公平:國家工商總局2004年梳理形成的《企業登記前置審批目錄》未適時更新,也未依法正式公布,個別項目(如環保)是否前置許可存在爭議,登記人員審查把關存在風險隱患:2004年版《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滯后于經濟發展。參考作用下降,部分新興行業核定用語不統一、不規范:許可經營項目標注有效期和分公司經營范圍不得超過總公司經營范圍的規定導致多次變更,加重了企業和登記機關的負擔;許可經營項目和一般經營項目分段核定的模式不能突出企業的主營業務,影響行業統計準確性等等。這些問題不同程度地影響著登記機關依法登記、規范登記。
四、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制度改革的對策建議
近年來,各地工商部門立足當地實際,基于自身的理解和思考,在改革經營范圍登記制度方面進行了艱辛的探索,創造出一些新鮮經驗,獲得了一些有益啟示,但由于種種局限,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如北京中關村的“三句話”模式,其實質是放棄了經營范圍登記,過于超前;一些地方通過個案或普惠政策形式,試行“籌建登記”、主體資格與經營資格“兩分離”制度,緩解了工商登記與行業許可的前后置矛盾,但由于法律支撐不足,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一些地方工商部門促成當地政府出臺規范性文件,劃分無照經營監管責任,但協調成本較高,各地黨政領導認識不統一。相關部門反應強烈,全面推廣的難度越來越大。
我們認為,在找到更有效、行政成本更低的辦法之前,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實施的企業經營范圍登記還有保留的必要,但必須加以改革。這種改革應當是立法層面、制度性的創新,而不是技術層面的調整和細枝末節的修補:應當是站在建立完善統一規范大市場的高度統籌考慮,而不是寄望于地方各自為政的變通和突破。在指導思想和設計理念上,應當旗幟鮮明地確立公示主義原則,摒棄和修正帶有許可色彩的各種制度安排。據此。提出如下兩策供參考:
一是將企業登記與行業許可徹底“脫鉤”,突出經營范圍登記的公示作用。在立法上,明確企業經營范圍由章程規定。未經依法登記和變更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在登記實踐中,明確除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經營的項目和必要的用語規范外,登記機關忠實記載章程規定的經營范圍。在規則上,明確企業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由企業自行報經有關主管機關批準。經批準方可從事該項業務:許可經營項目申報審批的時間根據企業自愿和有關行業許可的特殊規定,既可以是在企業登記之前,也可以在企業登記之后。在技術上。為了維護交易安全,防止交易對象誤認,可以將登記事項由
“經營范圍”改為“申報經營范圍”;還可以根據企業是否取得特定行業許可的情況,在該項目后加注“(已經許可)”或“(未經許可)”字樣;企業經營范圍變更的,可以在企業權力機關作出決定后1~6個月內申請經營范圍變更登記等等。
隨著我國社會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國民經濟實力的增強,建設產業與時俱進蓬勃興旺發展,促使建筑工程向精、新、大、深、高全方位優化延伸發展;與時俱進強化建筑工程質量控制監督管理,促使工程質量不斷提高,已是時展必然的緊迫要求。因此,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高度重視,嚴格控制工程質量,是工程建設參建各方義不容辭的責任,同時也是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職能運作的重要職責堅持依法監督,加強工程質量監督力度,實施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的監督管理措施,強化工程質量行為監督,提高工程質量控制水平,促進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成效再上新臺階,是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現時必須面對的時代要求和重要課題。
一、質量監督工作的主要內容
在監督職能發生轉變的新形勢下,明確質量監督的內容和程序,是確保質量監督工作一致性、統一質量監督方法的有力保障。
(一)確保工程質量的全過程受控
質量監督的內容很多,有對施工的監督,對材料的監督,對設計的監督以及對管理的監督等等。目前,由于設計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占有很大的比例,所以,監督機關在對施工階段進行質量監督的同時,還要考慮對設計階段進行監督。質量監督機關對設計階段的監督,應該做到以下幾個方面:(1)著重把好設計文件審查關,真正做到從設計到工程竣工全過程的質量監控;(2)要突出監督重點,保證結構質量的安全;(3)要將基礎、主體等結構質量作為監督重點,加大監督力度;(4)要將影響國計民生的工程作為監督重點,因為這類工程關系著國家、社會和人民群眾的利益,若出現質量問題,會對國家的經濟、社會的安定和人民的生活產生重大影響
(二)抓好工程的源頭
(1)受抓好招投標階段的管理,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原則,選擇好的施工隊伍,以確保工程的質量。(2)通過建立和健全各種保證制度,減少工程建設的風險,以提高企業的責任感和信譽感。
(三)明確監督程序,改正監督方法
規范質量監督程序,保證質量監督的權威性,以避免不正之風的滋生。質量監督一方面要從微觀監督向宏觀管理的方式轉變,以巡查、抽查等執法檢查形式代替現場每步到位的微觀檢查形式;另一方面,要加大檢測力度,增添檢測設備,用數據說話,以確保質量監督工作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公正性。
二、施工前的監督管理
在施工前的質量監督管理,主要涉及以下三個方面:(1)結合實際對有關設計、勘察文件審查的監督管理。對設計、勘察單位的質量行為和活動結果的監督,重點應放在對設計、勘察文件的審查監督把關上。一旦發現其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設計和勘察文件,可以通過直接的經濟處罰和法律制裁,使直接責任主體承擔由其失誤疏忽或有意所造成的質量責任。通過對設計、勘察單位的監督管理和依法處罰,并將其不良行為記錄在案納入責任主體和責任人信用檔案,形成信用約束力,促使建設主體改進質量管理保證體系,有效促進質量體系良性運作,規范所有主體各個層次、各個環節的質量行為,嚴格內部質量管理制度和質量檢查控制,實現設計和勘察文件的質量滿足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2)對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重點是施工招投標的監督,實現市場監督與質量監督的有效結合,通過質量監督審查促進市場競爭的規范化和良性運轉,通過市場有效運作,保證質量監督的有效性。(3)對合同文本的監督,重點是施工合同的監督,把質量管理的規范化和法制化落實到合同條款中,以合同的法律效力約束各建設主體的質量行為和活動結果。通過對這三方面內容的審查監督,實現政府對建設工程質量實施過程的預控監督。施工前質量監督管理的重點歸根到底是對業主質量行為的監督管理。
三、施工中的監督管理
在我國市場經濟體制下,項目施工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工作方式,應適應建設工程質量政府監督管理工作性質和內容的要求。監督機構是以委托機關的名義監督執法,對委托機關負責,由委托機關承擔執法的后果。施工中的質量監督管理應圍繞三大分部的現場監督,開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閉環監督管理,三大分部即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和環境質量。在對工程質量的關鍵環節進行監督檢查中,重點是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等影響結構安全的主要部位。現場實體質量的檢查方式應采用科學的監測儀器和設備,提供準確可靠、有說服力的數據,增強政府工程質量監督檢查的科學性和權威性。通過監督抽查,保證強制性標準的貫徹執行,保證建筑法律、法規和規范的貫徹落實,從宏觀整體上把握建設工程質量和結構使用安全。另外,在加強程序管理的同時,必須加強技術控制。技術控制的方法采用評價標準的方法比較好。評價標準的方法主要有如下幾點:(1)對施工現場質量保證條件的檢查評價;(2)對工程竣工檢測結果的檢查評價;(3)對現場質量保證資料的檢查評價;(4)對工程實體的尺寸偏差的實測;(5)對完工后工程實體的宏觀觀感檢查評價。監督檢查的對象還包括監理單位、建設單位(業主)在內的所有參與工程建設的各行為主體。
質量監督機構應站在執法的地位,通過加強對參與工程建設各行為主體質量行為的監督機制,查處各行為責任者的違規行為,增強各行為主體的自律能力,提高行業整體素質,保證工程質量。另外,質量監督管理還應利用計算機技術、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作為現代化管理重要手段。通過施工中的監督,保證各主體的質量行為規范、質量活動結果有效,國家和公眾質量利益通過實體有效操作全面得以實現,保證施工過程的質量處于受控狀態,確保施工階段的建設工程質量。
四、竣工后的監督管理
項目在竣工后的質量監督管理是建設工程投入使用的把關監督管理。(一)要保證不符合質量標準要求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避免低劣工程對國家和公共使用者造成直接的危害和影響。(二)是把裝修、維修和維護的質量監督納入建設工程全壽命質量監督管理的范疇:(1)要杜絕或減少由于裝修、維護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造成對已有建設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環境質量的破壞,引發質量事故;(2)避免由于維修、維護的質量達不到要求給國家和公眾用戶的生產生活環境造成直接損失。在這一階段的監督應著重把好兩關:①嚴格對其竣工驗收備案的審查、監督,確保備案登記的可靠性、權威性和有效性。②加強對裝修、維護過程中的質量監督管理,使建設工程全壽命期內的質量目標得到有效實現,為用戶創造安全、舒適、健康的生產、生活環境,使建設工程質量實現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人事制度;改革;人事檔案管理;影響
一、引言
由于中國加快了經濟體制改革的步伐,中國對人才的需求量也在急劇上升,很多的用人單位開始大規模的進行人才招聘,這樣一來,之前比較傳統的人事制度已經達不到現在的需求了,所以人事制度的改革勢在必行,而相應地,人事制度的改革就會不可避免地對人事檔案管理造成一定的影響。[1]
二、人事制度下人事檔案管理的新特點
第一,就國有企業中的員工而言,他們可以“無檔生存”。由于人事制度的不斷改革和發展,以前的終身聘用體制已經無法適應現在社會,員工也開始漸漸從企業中獨立出來,不再像以前那樣依賴企業,下崗人員也不再像以前那樣關心人事檔案是否存在,逐漸的在現如今社會中,人事檔案已經不再像以前那樣具有極大的價值。第二,個人可以從實際出發,“無檔擇業”成了可能。由于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中國對人才的綜合水平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導致全新的用人制度慢慢脫穎而出,企業開始更加注重員工個人能力與素質,向契約模式轉變的合同內容開始被很多家用人單位啟用,這不但能夠推動中國人才涌動,同時對于員工來說他們的自也更加明顯了。[2]
三、人事檔案管理中的一些問題
第一,人事制度和法律互相制約與影響。在人事檔案制度中,其中一部分的內容跟公民知情權相違背,例如,任何人都不可以翻閱自己或者是自己親屬的相關檔案,這跟憲法中提到的公民知情權相矛盾。傳統化的落后的人事檔案管理中沒有明確指出解決方案,在現有的經濟體制下,健全相關制度勢在必行。[3]第二,服務意識有待提高。人事檔案中的內容有很多,而現階段各級別關于檔案管理的水平還有待提高,管理條件各不相同,關于防火防潮等措施并沒有完全在檔案管理中體現出來,放置檔案的環境有待提高。與此同時,傳統的人事制度也直接影響了人事檔案管理的進一步發展。即使中國現代科技正處在迅速發展階段,為人事檔案的管理帶來了一定的便利,但是因為在人事管理方面還沒有完全實現統一化的標準,導致信息不能被完全共享給企業員工,再加上沒有對人事檔案相關管理人員提出明確需求,他們的專業水平與素質并不一致,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比較繁多,整理起來比較費時,慢慢地便造成了員工積極性和熱情開始降低,他們情緒不高,檔案信息的價值也就不能被很好地體現出來,影響了工作的進程。[4]
四、人事制度改革措施
第一,盡量減少人事檔案條款中關于人的約束。現在大部分企業中所實行的人事制度都體現了一定的合同契約關系,落后的人事制度已經不再在各個方面都對人才進行約束,在新型的市場條件下最為重要的就是對人才進行合理配置,這不但利于攻破舊社會關于身份等級的觀念,同時還促使員工有更多時間投身到自己真正喜歡的行業中進行探索,把人才優勢盡量發揮出來。第二,人事檔案中的信息要進一步的完善。在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過程中,關于人事檔案透明化的聲明開始越來越明顯,在這種狀態中,人事檔案管理要順應時代的發展,及時有效地收集個人信息,防止發生錯誤,做到認真記錄,仔細核對,真實準確地反映出個人實際情況。第三,建立人事檔案相關的管理機構。由于中國現代社會中,人員流動性普遍比較大,之前的人事檔案已經無法滿足關于人員檔案的正常管理。所以對此企業可以嘗試建立起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或者是機構,讓專業的有相關經驗的人對部門進行負責和管理,同時高度監督該體制,進而提升管理工作的辦事效率,把管理中存在的不公平現象有效杜絕出去。第四,剔除身份象征。之前的人事檔案關于個人身份的劃分太過于固定,不同身份的人享受的待遇就不一樣。這是十分不公平的,而現在的制度下沖突原有體制,適用于現在的人事管理,在現在的人事制度當中把因人制宜這一特色有效體現出來,極大地發揮了人事制度的作用。
五、結束語
綜上所述,對人事制度進行改革跟很多部門都有所涉及,可以說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要循序漸進地展開,這是一項比較煩瑣的工程,而在對人事制度進行改革的核心,就是要對檔案管理的制度進行改革,雖然從目前來看,改革并不是如想象中的那么順利,人們也正在對其中出現錯誤的地方及時地進行改正,相信終有一天,人事制度的變革能夠完全順應時展。
參考文獻:
[1]劉萌萌.人事制度改革對人事檔案管理的影響[J].辦公室業務,2013(21).
[2]王建民.人事制度改革對人事檔案管理的影響[J].企業改革與管理,2016(14).
[3]文婉弟.人事制度改革對人事檔案管理的影響研究[J].中國管理信息化,2015(14).
【關鍵詞】 公司透明度; 盈余管理; 影響機制
一、引言
諸多文獻提供了公司透明度①對資本市場具有良性影響的證據(diamond and verrecchia 1991[2];welker 1995[3];healy,et al. 1999[4];lang and lundholm 1996[5];botosan 1997[6];sengupta 1998[7]),并且有證據(lobo and zhou 2001[8];夏立軍,鹿小楠 2005[9])表明公司透明度對管理當局的盈余管理行為也有類似的陽光效應。本文對相關文獻進行梳理,探討公司透明度是如何對管理當局盈余管理行為產生影響的。
二、盈余管理的誘致因素與約束條件
所謂盈余管理是指管理當局通過會計政策選擇對報告盈余在時間分布、金額上的人為調整。一方面,公司內外存在對盈余管理的需求。dye(1988[10])認為盈余管理的內部需求在于減少成本,使管理者的目標與股東的預期一致;外部需求則是現有股東想通過盈余管理后的會計信息影響未來股東對公司價值的預期。無論是內部需求還是外部需求,都源于公司管理者無法完全準確地傳遞私有信息給現有股東和未來股東,存在契約摩擦②(contracting friction)。schipper(1989[11])則基于信息觀,認為契約摩擦和信息交流受阻③ (blocked communication)是盈余管理的必要條件。無論契約摩擦還是信息交流受阻均是信息不對稱的具體體現,因而也可認為信息不對稱是盈余管理的必要條件。此外,信息不對稱這一先決條件在trueman & titman(1988[12])等的模型中也有所體現。
另一方面,管理當局也有動機供給盈余管理,或者傳遞其關于真實盈余或未來盈余的私有信息(被稱為傳遞私有信息盈余管理),或者為攫取自身或關聯利益方的利益濫用報告盈余調整權(被稱為機會主義盈余管理)。
然而管理當局出于特定動機進行盈余管理的能力也會受到外部和內部的約束。外部的約束如會計準則(hunton,et al. 2006[13])和獨立審計機制(defond and jiambalvo 1991[14]);內部的約束如公司治理層對報告盈余的態度,盈余管理還受管理當局自身的信息披露策略的影響(lobo and zhou 2001[8];kasznik 1999[15])。
三、盈余管理被識別的可能性及后果
盈余管理能否產生管理當局預期的效果,關鍵在于盈余管理是否會被外部使用者識別。
(一)盈余管理是否能被識別
盈余管理是否能被外部使用者識別,并沒有獲得一致證據。hand(1993[16])的研究表明投資者能夠辨認那些為了稅收利益在進價上升期間采用后進先出法的公司,并對其報告盈余下降反應溫和。sloan(1996[17])發現當期盈余包括大量應計項目的公司的未來股票回報是負的,而當期盈余包括少量應計利潤的公司的未來股票回報是正的,說明投資者似乎能識別應計項目。然而dechow,et al.(1996[18])發現,那些因盈余管理問題受到sec調查的公司,被初次宣布有盈余管理行為時股價平均下降9%,這似乎說明投資者在之前并沒有完全識別出盈余管理。beneish (1997[19])以違背gaap的公司為樣本的研究結果表明,在違背gaap后兩年,公司獲得了顯著負的非正常回報,這說明投資者在當時并沒能完全辨別盈余管理,需要較長時間才能識別出盈余管理。
(二)公司透明度增加了盈余管理被識別的可能性
盡管盈余管理不一定能被外部使用者識別,但公司透明度的提高會增加盈余管理被識別的可能性。最有力的證據之一來自于hirst & hopkin (1998[20])的實驗④。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公司透明度越高,外部使用者能獲取的高質量信息越多,與管理當局的信息不對稱程度越低,在判斷真實盈余和未來盈余前景時對報告盈余的依賴就越低,因而更容易識別報告盈余對真實盈余的偏離程度。
(三)盈余管理被識別的后果
一旦盈余管理被外部使用者識別:
1.外部使用者對盈余進行還原,消除盈余管理影響
盈余管理發生作用的必要條件是外部使用者與管理當局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無法有效識別管理當局的盈余管理行為,不加還原地基于報告盈余進行相關決策。當外部使用者有能力識別盈余管理時,會過濾管理當局對盈余的“管理”,不簡單依據報告盈余進行相關決策,因而盈余管理無法取得管理當局預期的效果。shivakumar(2000[21])發現理性的投資者能夠事前推斷ipo公司存在盈余管理并有效消除其影響。
2.盈余管理被識別導致股價下跌
當盈余管理被指認(alleged)或被發現(detected)之后,股價會下跌。foster (1979[22])發現,那些被abraham briloff⑤的文章批評有誤導財務報告實務嫌疑的公司在批評消息當天的股票價格平均下降了8%。
盈余管理被識別后往往會導致股價的下跌。這是因為外部使用者并不總是能有效識別盈余管理,而且即使能識別也無法有效判斷盈余管理到底是機會主義行為還是傳遞私有信息的行為。這需要通過事后效果加以檢驗,而且通常需要較長時間才能獲得驗證。因此外部使用者處于信息劣勢地位無法有效區分機會主義盈余管理還是傳遞私有信息的盈余管理時,通常會將盈余管理視為機會主義盈余管理,從而做出消極反應。
3.盈余管理被識別損害管理者報告聲譽
盈余管理被識別,但無法區分機會主義還是傳遞私有信息時,會損害管理者的報告聲譽(hunton,et al. 2006[13])。這使得人們會懷疑管理當局的其他信息的真實性,使管理當局與外部使用者之間的信息溝通面臨失效,再次形成schipper(1989[11])所說的溝通阻礙。
四、管理當局的反應
盈余管理一旦被識別,既無法實現管理當局原先預期的效果,又會導致股價下跌,并影響報告聲譽。因而在公司透明度提高導致盈余管理很可能被識別并會產生消極后果時,管理當局的反應方式有以下幾種:
(一)調整信息披露策略
公司透明度是管理當局的內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函數。內部因素是管理當局主動選擇的信息披露策略;外部因素,要么對管理當局信息披露策略選擇施加約束,要么對所披露信息的傳遞和接收產生影響。
當導致盈余管理被識別的風險(即高透明度)主要來自于已有的信息披露策略時,管理當局為了對需要實施的盈余管理保駕護航,可能調整自身的信息披露策略以降低特定盈余管理被識別的可能性。
(二)減少盈余管理行為或采取更隱蔽的盈余管理方式
如果公司透明度提高,是外部因素作用的結果或者不容易調整信息披露策略時,管理當局的反應是減少無法取得預期效果的盈余管理或者采取更為隱蔽的盈余管理方式避免被輕易識別。hirst & hopkins (1998[20])發現,隨著綜合收益披露透明度的提高,分析師更容易識別該領域的盈余管理。hunton,et al.(hunton,et al. 2006[13])進一步檢驗了經理人員對此的反應,發現當以更透明的方式報告綜合收益時,經理人員會減少該領域的盈余管理,或采用更為隱蔽的盈余管理方式。
五、小結:公司透明度影響盈余管理行為的一個假設
(一)公司透明度對盈余管理行為影響機制小結
公司透明度的提高會增加盈余管理被識別的概率,而盈余管理一旦被識別則將具有消極后果,因而管理當局在不易對公司透明度進行調整時會減少盈余管理,這便是公司透明度抑制盈余管理行為的完整機制。richardson(2000[23])證實了這一機制的存在,他發現信息不對稱程度越低,盈余管理程度也越低。
(二)公司透明度對盈余管理行為的一個假設
公司透明度是管理當局的信息披露策略與外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外部因素所導致的公司透明度的提高,對管理當局的盈余管理行為因上述機制的存在具有抑制作用。然而管理當局自身信息披露策略特別是預測性信息披露策略對盈余管理行為的影響卻很復雜,如披露預測信息既可能誘致盈余管理(kasznik 1999[15])也可能抑制盈余管理(楊德明 2005[24])。
盡管如此,公司整體透明度的提高一定程度上應該能抑制盈余管理行為。本文據此得出公司透明度對盈余管理行為影響的假設:
h:公司透明度抑制盈余管理行為。
(三)現有部分證據以及進一步需要取得的證據
lobo & zhou(2001[8])首次用兩階段回歸同步估計公司透明度與盈余管理的參數,發現公司透明度與盈余管理之間存在顯著負相關關系。即隨著公司透明度提高,盈余管理程度降低,隨著盈余管理程度降低,公司透明度得以提高。國內,夏立軍和鹿小楠(2005[9])以監管機構的處罰公告為公司透明度變量,檢驗了公司透明度對盈余管理程度的影響,發現越不透明的公司盈余管理程度越高,但他們沒有進一步考察公司透明度對不同方向的盈余管理的影響。楊德明(2005[24])發現盈余預測信息的公司盈余管理程度較低,說明預測信息后盈余管理空間被壓縮。韓慧博(2007[25])檢驗了深交所年度評級對各種盈余管理變量的影響,發現該公司透明度變量對利用線下項目進行的盈余管理、操控性應計具有抑制作用,但對利用實際業務進行的較為隱蔽的盈余管理卻沒有類似作用。
然而公司透明度與盈余管理是相互影響的,國內現有文獻單方面檢驗公司透明度對盈余管理的影響獲得的證據可能會產生一定的偏差,為消除這一疑慮,應當就公司透明度與盈余管理的關系進行更為全面系統的檢驗,以獲取更為全面的證據。
【參考文獻】
[1] r. m. bushman,j. d. piotroski and a. j. smith.what determines corporate transparency? [j].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2004,42(2):207-252.
[2] d. w. diamond and r. e. verrecchia.disclosure,liquidity,and the cost of capital[j].the journal of finance,1991,46(4):1325-1359.
[3] m. welker.disclosure policy,information asymmetry,and liquidity in equity markets[j].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1995,11(2):801-827.
[4] p. m. healy,a. p. hutton and k. g. palepu.stock performance and intermediation changes surrounding sustained increases in disclosure [j].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1999,16(3):485-520.
[5] m. h. lang and r. j. lundholm.corporate disclosure policy and analyst behavior[j].the accounting review,1996,71(4):467-492.
[6] c. a. botosan.disclosure level and the cost of equity capital[j].the accounting review,1997,72(3):323-349.
[7] p. sengupta.corporate disclosure quality and the cost of debt [j].the accounting review,1998,73(4):459-474.
[8] g. j. lobo and j. zhou.disclosure quality and earnings management [j].asia-pacific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2001,8(1):1-20.
[9] 夏立軍,鹿小楠.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與信息披露質量相關性研究[j].當代經濟管理,2005,27(5):145-150.
[10] r.a.dye.earnings management in an overlapping generations model [j].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1988,26(2):195-235.
[11] k. schipper.earnings management [j].accounting horizons,1989,3(4):91-102.
[12] b. trueman and s. titman.an explanation for accounting income smoothing[j].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1988,26:127-139.
[13] j. e. hunton,r. libby and c. l. mazza.financial reporting transparency and earnings management [j].the accounting review,2006,81(1):135-157.
[14] m. l. defond and j. jiambalvo.incidence and circumstances of accounting errors [j].the accounting review,1991,66(3):643-655.
[15] r. kasznik.on the association between voluntary disclosure and earnings management [j].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1999,37(1):57-81.
[16] j. r. m. hand.resolving lifo uncertainty:a 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reexamination of 1974-75 lifo adoptions and nonadoptions [j].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1993,31(1):21-49.
[17] r. g. sloan.do stock prices fully reflect information in accruals and cash flows about future earnings? [j].the accounting review,1996,71(3):289.
[18] p. m. dechow,r. g. sloan and a. p. sweeney.causes and consequences of earnings manipulations:an analysis of firms subject to enforcement actions by the sec [j].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1996,13(1):1.
[19] m. d. beneish.detecting gaap violation:implications for assessing earnings management among firms with extreme financial performance [j].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1997,16(3):271-309.
[20] d. e. hirst and p. e. hopkins.comprehensive income reporting and analysts' valuation judgments [j].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1998,36:47-75.
[21] l. shivakumar.do firms mislead investors by overstating earnings before seasoned equity offerings? [j].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2000,29(3):339-371.
[22] g. foster.briloff and the capital market [j].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1979,17(1):262.
[23] v. j. richardson.information asymmetry and earnings management: some evidence [j].review of quantitative finance and accounting,2000,15(4):325-347.
【關鍵詞】外匯管理 工商登記改革 影響 政策建議
2014年3月1日起,《國務院關于印發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實施,“通知”從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將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檢報告公示制度、放寬經營范圍登記、建立異常名錄制度等方面優化了營商環境。對處于管理下游的外匯局而言,“通知”的實施對現行的外匯管理相關政策在實施效果和可操作性方面將帶來一定的沖擊,值得關注。
一、工商登記改革后對外匯管理相關政策的影響
(一)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帶來的影響
《通知》規定:公司股東應當對其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自主約定。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對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管理而言,這將對以實收資本為基礎的外國投資者出資確認登記制度帶來沖擊:一是外商投資企業是否仍需到外匯局的外方出資確認登記業務亟待明確。二是外商投資企業外債額度計算及減資、撤資、先行收回投資等業務是否依然依據實繳注冊資本以及實繳資本數額的確定方法應進一步明確。
(二)年檢報告公示制度帶來的影響
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后,將現行的年度檢驗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企業按年度在規定的期限內,通過信息公示平臺向工商登記機關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這意味著外匯局現行的外匯年檢制度將面臨較大沖擊:一是從以往外匯年檢實踐看,工商年檢的實施有利于提高外商投資企業的年檢意識,而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后,將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外商投資企業的年檢積極性,影響外匯年檢成效。二是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后,外匯年檢依舊需要企業通過會計師事務所代申報企業數據,增加了企業運營成本,部分企業可能存在僥幸心理,逃避年檢。因此,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后,外匯年檢是否繼續執行及該如何操作需進一步明確。
(三)放寬經營范圍登記帶來的影響
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后,企業經營范圍可由市場自主進行自主選擇表述和申請登記,即意味著企業的經營范圍可能沒有明確的限制,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當前對資本金結匯使用用途范圍的界定,使得外匯局和外匯指定銀行難以判斷企業資本金結匯是否超其經營范圍,將給外匯資本金及外債結匯超正常范圍使用案件定性造成困難。同時,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并不再收取驗資報告,若無其他強制規定,企業可能不再準備驗資報告,外匯局或外匯指定銀行在辦理外匯資本金及外債結匯業務時,面臨結匯條件具備與否的標準缺失問題。
(四)異常名錄制度帶來的影響
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后,實行異常名錄管理制度,不再執行吊銷企業營業執照等相關管理制度,而按照當前外商投資企業基本信息登記管理,對于涉及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企業辦理注銷的,需提交工商主管部門吊銷企業營業執照的公告(證明文件)。是否需與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同步,即外匯局是否憑“經營異常名錄”即可辦理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注銷及貨物貿易名錄注銷的相關規定需有待進一步明確。
二、政策建議
(一)改革當前外方出資確認登記管理方式
建議根據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的具體情況,對當前的外方出資確認登記管理方式進行改革。企業資金入賬后,可直接通過銀行辦理相應的外國投資者出資確認手續或系統自動確認,無需由會計事務所到外匯局網上辦理外方出資確認登記。
(二)改變外商投資企業外匯年檢方式
工商改革措施實施后,根據國民待遇原則,工商管理主管部門不再對外商投資企業進行年檢。但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年檢不同于工商年檢,如果一味的取消集中式普檢年檢方式,年檢數據這項外匯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抓手將流失。一方面其可以使外匯局全面、準確地掌握外商投資企業權益、負債及盈利情況等數據信息,更好的監測企業資金對跨境收支產生的影響,并且能更有針對性的進行外匯形勢分析;另一方面,核查外商投資企業部分外匯業務辦理的合規情況,可以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對外匯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提升其外匯業務合規意識,因此建議改外匯年檢為外商投資企業年度運營情況網上申報,企業通過應用服務平臺自主申報,外匯局通過不定期抽查、核實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及完整性。
(三)將列入工商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與外匯登記狀態進行統一
工商改革后,企業不按時提交年度報告的或通過登記的地址無法聯系的,由工商主管部門將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并納入信用監管體系。外匯局也應將其載入外匯信息異常名錄并在“應用服務平臺”上予以公示,也可在外匯管理信息系統中設定該企業登記狀態為暫停。
(四)明確電子版營業執照有效性及修改檔案管理留存方式
改革后,工商全面推行網上登記,并建立電子營業執照制度,電子檔案、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形式并存的方式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鑒此,外匯管理相關規定及操作規程也應明確電子營業執照在外匯業務中的有效性和及時修改檔案管理留存方式。
關鍵詞:高校;利益相關者;會計制度;改革方向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2)08-0165-02
0引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高等教育事業取得了輝煌的成就。特別是1999年以來,高等學校招生人數不斷增加,辦學規模迅速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性越來越高,資金籌措渠道向多元化發展,學校與政府、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等利益相關者的聯系越來越密切。高等學校面臨的會計環境正在發生著巨大的變化,利益相關者對高校會計信息的需求日益強烈,對高校會計信息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現行的高校會計制度由于存在自身的缺陷,已不能滿足使用者對決策的需求,高校會計制度改革勢在必行。
1高校利益相關者
利益相關者理論是伴隨著企業理論及公司治理研究提出來的。1963年斯坦福研究所(SRI)首次明確提出了利益相關者概念。隨后的弗里曼對這一理論進行了系統的研究。將其定義為“能夠影響一個組織目標的實現或能夠被組織實現目標的過程影響的人”(弗里曼和吉爾波特 1987)。
高校作為非盈利組織雖然與企業的治理內容存在著本質區別,但治理的實質都是打破單一權力控制,實現管理和權力控制的多元化并協調利益相關者之間的責權利關系。文章認為隨著我國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高校治理模式將逐步從教授治校、政府集權治理,轉變為高校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因此,高校也是一種典型的利益相關者組織。按照弗里曼和吉爾波特的定義,教育主管部門、高校管理者、教師、科研人員、學生以及與高校有往來關系的政府部門、銀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校辦產業、個人等都是高校的利益相關者。
關于利益相關者的分類,在企業中已可以明確分為兩類。王竹泉認為:企業的本質實質上是一種集體選擇。可以按是否能夠參與企業的集體選擇將企業的利益相關者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企業內部的利益相關者或公司治理結構中的利益相關者,另一類是企業外部的利益相關者。并且兩者是動態調整的。參照上述分類標準,文章將教育主管部門、高校管理者、教師、科研人員、學生作為內部利益相關者,他們的利益是與高校的發展息息相關的。將與高校有往來關系的政府部門、銀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等作為外部利益相關者,他們雖然不能直接對高校產生集體選擇,但高校的活動會對其利益產生影響。
2利益相關者視角下高校會計制度改革必要性
1998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十一條指出:“高等學校應當面向社會,依法自主辦學,實行民主管理。”至此高校單純政府投資模式被打破,隨著高校辦學自主性的提高,高校的辦學模式、投資內容、籌資渠道、各利益相關者都在發生著較大的改變。在利益相關者視角下,會計的目標就是滿足使用者需求,那么高校會計活動就是要反映內外部利益相關者經濟利益關系并為其提供有用的會計信息。當前會計制度下,會計信息披露不對稱,一方面,外部利益相關者對高校會計信息了解的期望越來越高,而另一方面,高校提供的信息含量仍然受到限制,高校會計信息僅成為內部利益相關者決策的依據,缺乏外部監督。由于高校會計環境的變化,使得現行的高校會計制度(1998年頒布執行)已不能適應高校相關利益者對高質量會計信息①的需求,業界對其改革的呼聲也越來越高。
3現行高校會計制度的缺陷
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指出會計信息質量的重要特征是相關性和可靠性(SFAC No 2),相關性由預測價值、反饋價值、及時性組成,可靠性由可驗證性、中立性和真實性組成。由于現行高校會計制度的缺陷,造成了高校會計信息質量不能滿足相關利益者決策的需要,下面就其缺陷展開論述。
3.1 會計目標單一,不能滿足高校利益相關者的要求會計報表是會計工作的最終產物,也是會計信息的主要載體,體現著會計目標的要求。《高校會計制度》中有關高校會計報表的表述是“高等學校會計報表是反映高等學校財務狀況和收支情況的書而文件,是財政部門和上級單位了解情況、掌握政策、指導高等學校預算執行工作的重要資料,也是編制下年度高等學校財務收支計劃的基礎”。從中可以看出現行制度下高校會計目標主要是滿足教育主管部門、高校管理者需求的,對其他利益相關者的信息需求考慮不夠。例如:政府需要了解專項資金投入績效,銀行需要了解貸款用途和學校償還能力,合作單位需要了解合作項目運營情況,捐贈者需要了解資金的使用情況等。因此,需要豐富會計目標內涵。
3.2 基于收付實現制的會計核算基礎,導致高校會計信息失真以收付實現制核算的收入,僅反映當年已經收到的學生學費、住宿費,而高校普遍存在學生欠費情況,未交的應收收入卻沒有得到反映,造成了高校收入、資產狀況不真實。以收付實現制核算的負債,對已經發生且可以可靠計量的部分負債內容如:基建拖欠的工程款,延期支付的采購設備款等并沒有按照謹慎原則予以核實或披露。另外,在收付實現制下不區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發生的資本性支出如設備購置費、貸款利息、結轉自籌基建等未按照收益期間進行分配,只是以實際付款時間一次性計入本期支出,這樣就會造成收入與成本的不匹配,高校的教育成本信息無法準確得出。上述表現導致了高校會計信息失真,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大大折扣。阻礙了利益相關者對相關會計信息的使用和決策。例如:教育主管部門關心的教育成本問題,高校管理者關心的收入完成度問題、財務風險問題,以及銀行關心的高校收支狀況,資產負債狀況都沒有得到很好的反映。
3.3 基本建設投資未納入高校會計核算,無法真實反映高校資產負債狀況我國高校基本建設投資核算是按照《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進行核算的,并未執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而需要獨立核算,單獨報告。這樣就造成了高校財務報表將不反映基本建設業務,如果不將基建會計中核算的基建完工項目及時入賬,就會造成高校資產信息賬實不符。另外,基建貸款本金及利息的核算也是反映于兩者之間。因此,基建會計與高校會計核算相分離,使得無論基建會計報表或高校事業經費會計報表都不能獨立提供完整的資產負債狀況。
3.4 高校會計信息披露不完整,未對外實行公開披露現行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會計報表體系是由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收支情況說明書組成。報表披露的內容主要側重于對財政資金預算收支情況的反映,僅體現高校收支情況等歷史信息,而對于利益相關者最關心的高校現金流量、教育成本、資金使用效益以及財務分析、評價、預測信息缺乏披露。另外,我國高校會計報表僅向教育主管部門及校內報告,未對外公開披露,忽視了其他利益相關者特別是外部利益相關者的信息需求,造成了高校會計信息只被少數人掌握,會計信息披露不對稱,侵占了其他利益相關者的會計信息使用權益。
4高校會計制度改革方向
4.1 高校會計目標的確立應以決策有用觀為基礎在決策有用觀下,高校會計的目標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文章這里指的信息使用者就是高校利益相關者。因此,要滿足高校利益相關者治理需求,就必須對現行高校會計制度做出改革,豐富會計目標內涵。
4.2 引入權責發生制的理念權責發生制按收入和費用權責的實際發生時間來記賬,并不考慮是否已收到或支付款項。它能夠真實的反映單位的財務狀況,準確地確認和計量會計期間內所實現的收入與所發生的費用成本。隨著市場經濟及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高校會計核算基礎由收付實現制向權責發生制逐步轉變將是會計制度的改革方向。在西方發達國家中,美國高校就實行修正的權責發生制,我國高校借鑒其做法應是完全可行的,在已公布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征求意見稿)中,這一重大改變已得以體現。修正的權責發生制的核算基礎可以有效提高高校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和相關性。具體來講,權責發生制核算可以真實反映高校的資產負債情況,對收入、費用、成本可以準確確認與計量,配比性能保證高校學生教育成本核算的正確性,有利于滿足高校不同利益相關者對決策的需求。
4.3 將基建會計并入高校財務會計核算,形成一個會計主體
《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征求意見稿)中已明確規定,基建會計將納入“大帳”統一核算。這一舉措體現了高校作為從事經濟活動會計主體,其會計核算應完整反映包括教學、科研、日常管理、基建等所有經濟活動。作為高校業務的重要內容的高校基建會計,只有并入高校會計一同核算才能完整反映高校基建業務形成的資產、負債。這樣有利于基建項目投資人及貸款銀行對基建資金的監督,并有助于高校管理者防范由基建貸款形成的財務風險。
4.4 完善財務報告體系,擴大披露范圍,實現公開披露應在高校現有財務報告體系基礎上增加現金流量表,可以使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流入和流出得到全面反映,幫助教育主管部門、高校管理者、債權人等利益相關者分析和預測高校的現金支付能力、償債能力等指標。另外,根據使用者需要提供教育成本表、專項資金使用表等信息不斷完善其報告體系。擴大披露范圍就是在披露財務信息的基礎上,增加表外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報表附注和補充的一些非財務信息。例如:學校基本狀況、主要投資人、債權人信息,管理層信息、發展規劃方案、重大事項、生源情況、學科建設情況、外部合作項目、捐贈事項等信息。同時,還應建立公開信息披露制度。
注釋:①關于會計信息的質量的評價王竹泉從利益相關者視角提出了信息披露外部性概念,并定義其為由于會計信息披露主體對會計信息的不當披露所導致的其他利益相關者的經濟利益偏離其原本應得經濟利益的差異.高質量的會計信息應使會計信息披露的外部性趨向于零.
參考文獻:
[1]王竹泉.相關利益者會計[J].上海立信會計學院學報,2009,6:9-10.
關鍵詞:注冊資本:登記制度;工商管理
2013年10月25號,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中部署推進公司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降低創業成本,激發社會投資活力的具體工作[1]。
根據會議內容,要求建立以便捷高效、規范統一、寬進嚴管的原則為導向,以降低公司創設門檻、創新注冊制度為手段,以激發社會資本活力為目標,以促進形成誠信、公平、有序的市場為根本的制度改革。此次會議主要明確了改革的主要內容:其一,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其二,將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制度;其三,按照方便注冊和規范有序的原則,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由地方政府具體規定;其四,大力推進企業誠信制度建設;其五,推進注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降低開辦公司成本。此外,會議還特別強調,加快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切實保證此次改革順利進行。各省級工商管理部門,要根據要求依法優化工作流程、完善制度,確保改革的平穩過度和后續進行[1]。
對此次會議綜合分析之后,不難發現,受此次改革影響最大的行政部門即為工商管理部門,而日常工商管理的方法和方式,在該改革的實施過程中也會受較大的影響。為此,分析和探討推進公司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背景下的工商管理工作轉向就成為了當下工商管理部門應重點做的功課之一。
本文通過各地具體改革方案的閱讀和作者日常工作的切實感受,結合此次改革的具體內容,淺析工商管理部門今后的具體工作轉變路徑及方向。
一、積極引導企業熟悉改革內容
同工商管理部門打交道最多當屬企業,此項改革的具體內容影響最為深刻的也是企業,然而企業主動熟悉改革內容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欠缺。要想改革徹底的貫徹實施,就有必要以工商管理部門為紐帶,積極帶動企業去熟悉和認知此次改革的具體事項[2]。
二、減弱審批權力,加強監管投入
此次改革涉及工商管理部門最大的一塊就是較大的削弱了工商管理部門的審批權,轉而從另一方面加強了工商管理部門的監管投入。例如:取消多項注冊資本限制,取消了除金融等少數類型企業的實繳登記制度,改變為認繳出資制度;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占注冊資本的比例;不再規定公司股東(發起人)繳足出資的期限。放寬場地限制,企業可以“一址多照”,由“先證后照”變為“先照后證”;由“年檢制度”變為“年報制”[1]。這其中最重要的是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工商管理部門的行政審批權,但是從側面要求工商管理加強企業市場審查力度。企業雖然不需要事事向工商局報批,但是企業要求做到信息的透明,向社會公眾公開,接受工商管理部門和社會群眾的監督,而最重要的是接受專業部門的監管。
三、通過培訓,加強工商管理部門監管的專業能力
此次改革對工商管理部門的監管能力提出了較高的要求,而此前的制度使得工商管理部門在此項工作上有所欠缺。如何快速提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的專業監管能力以適應市場的迫切需要是工商管理部門應重點解決和完善的工作[3]。因此,在今后的一段時期內,工商管理部門應著重加大對此項工作的監管力度。
四、探索建設并完善電子管理平臺
根據會議的精神要求,工商管理部門要注重運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將企業登記備案、年度報告、資質資格等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系統予以公示。現代企業信息日漸增多,因此傳統的信息處理手段根本難以承受和處理巨大的信息量,工商管理部門應該牽頭或組織建設并完善電子信息管理平臺,這樣可以使企業有更好的信息公開平臺,更好地方便居民和社會公眾直接查找自己需要的有用信息,極大的擴大了企業的透明度,拉近了工商管理部門和企業以及社會公眾的距離。[4]
五、完善以市場為主導的信用平臺,建立企業誠信評估指標和企業誠信檔案
在整個社會誠信體系中,個人誠信是基礎,企業誠信是關鍵,而政府誠信是保障。誠信是企業得以立足的根本,現代電子信息網絡的快速發展使得市場信息不對稱的情形大大降低[5]。
此次改革的主基調是積極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精神,發揮市場的主導作用,簡政放權。而市場規則的建立需要時間和空間,完全依靠市場去評估企業的信用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現實的,為此工商管理部門應當建立以市場為主要的信用平臺,并指導建立企業誠信的評估措施,建立企業誠信檔案,在將行政權力放歸市場的同時,加強準入后的監管,使企業真正做到低門檻和強監管。
六、建立“黑名單”制度,加大對提供虛假信息企業的后續進入市場難度
減少工商管理部門的行政審批權,從另一方面就相當于賦予了企業更大的自主性,有些企業難免會鋌而走險,提供虛假信息,試圖逃避市場的監督,這種制度的轉變勢必會加大企業提供不真實信息的可能性。
但是,無規矩不成方圓,工商管理部門有必要也有義務建立相應的懲罰機制,增大企業的違約成本,使企業畏于巨大的違約成本,進而削弱企業從事違約事情的動機。因此有必要建立“黑名單”制度,對提供虛假信息的企業采取“吊銷執照”和進入市場的“黑色時期”等措施,加大企業后續進入難度[5]。
好的頂層設計,需要各個支持部門有較強的執行力、專業素質水平和企業的良好自覺、自律能力。除此之外,還需要工商管理部門引導企業強化自我管理、提升行業協會自律和社會組織監督的作用,提高市場監管水平,加速轉變工商管理部門的工作重點和方向,切實讓這項改革舉措“落地生根”,進一步釋放改革紅利,激發創業活力,催生發展新動力[1]。
參考文獻:
[1]國務院關于印發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S],2014.
[2]盛小偉.“兩費”停征后的工作轉向[J].工商行政管理,2009(02).
[3]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淺談轉型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C].
[4]劉曉婷.大連市工商管理信息化發展對策研究[D].大連理工大學,2012.
水利行業后勤管理工作對其整個業務管理具有積極的作用,在新形勢下后勤管理越來越重要,必須從后勤制度體系建設出發,對各種制度管理模式進行綜合性分析,提高水利行業后勤制度管理水平,為后勤制度體系全面建設創造良好的條件。從水利行業后勤管理的綜合模式出發,推動后勤管理制度改革,形成水利行業完善的后勤制度管理體系,提高水利行業制度管理水平。
關鍵詞:
水利行業;后勤管理;制度體系
水利行業在新的發展階段,后勤管理面臨資產增加、管理隊伍壯大等方面的壓力,因此在制度體系管理的過程中要加強協調和溝通,形成完善的后勤綜合管理制度體系,為節約型后勤管理制度優化創造良好的條件。后勤制度管理與制度建設要緊密結合在一起,在二者之間形成良好的互動局面,提高后勤綜合管理水平,為后勤各項工作的全面優化創造良好的條件。水利行業在后勤管理的過程中要從行業發展的實際出發,積極穩妥地進行節約型后勤制度體系建設,為后勤的全方位管理營造良好的氛圍,提高水利行業后勤管理制度水平,為后勤管理各項工作的全面創新創造積極有利的條件。
一、水利行業后勤管理制度體系建設基本思想
(一)水利行業后勤管理制度體系建設的意識要進一步加強
水利行業在發展過程中往往存在不重視后勤管理的問題,在新形勢下后勤管理面臨更多的挑戰,節約型后勤管理制度建設對整個水利行業的全面發展會產生積極的促進作用。因此水利行業后勤管理過程中要從不同的思想意識出發,提高水利行業后勤制度管理水平,為后勤制度的全面優化創造積極有利的條件。后勤管理制度建設與整體管理意識提高是緊密聯系在一起,從水利行業后勤管理的基本戰略出發,積極穩妥地提高水利行業的制度體系建設水平,為制度的全面優化和綜合性管理創造積極有利的條件[1]19-20。后勤管理的過程中要從資產管理的基本戰略出發,從不同的角度降低各種資產的維護成本,為資產的科學利用和綜合性管理創造積極的條件。水利行業在辦公資產管理的過程中要從資產的配置標準出發,確保各項資產配置能夠符合水利行業發展的要求,提高水利行業的全方位資產配置水平,為資產的全面優化和綜合管理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積極穩妥的提高水利行業的發展水平,為水利行業全面構建制度管理體系營造良好的條件。
(二)水利行業后勤管理模式科學化與健全管理機制
水利行業后勤管理模式在新的市場環境需進一步優化,確保各項后勤管理模式更加科學合理,提高水利行業后勤管理制度水平。在不同的后勤管理工作中不斷總結經驗,為制度體系建設提供重要的原材料,后勤管理機制建設與后勤管理模式創新緊密結合在一起,形成良好的后勤管理戰略,為后勤管理的全面創新和綜合模式優化營造良好的氛圍。水利行業后勤管理制度優化的過程中要從管理機制建設出發,通過全面協調確保各項管理制度能夠有效的落實。通過后勤管理機制的優化形成良好的后勤協調管理機制,提高后勤的全面控制和綜合管理水平,為后勤管理工作步入一個新的臺階創造良好的條件[2]16-17。水利行業后勤管理的過程中要積極總結經驗,在管理過程中形成自身的管理制度,全面消除管理中的漏洞,為完善各項后勤管理創造積極有利的條件。后勤管理要從節約型后勤管理的總體思想出發,確保后勤管理能夠符合管理合同的要求,積極穩妥地提高后勤綜合管理水平,為后勤管理制度的全面優化提高良好的平臺。
(三)解決水利行業后勤管理手段落后的局面
水利行業在后勤管理的過程中要形成良好的管理機制,通過優化各種管理方案,提高管理手段的整體水平,通過科技手段把各種后勤先進管理理念融入到具體工作中,為后勤各項管理制度的優化和綜合管理模式的創新創造良好的條件。面臨水利行業龐大的后勤軟硬件環境,必須從綜合管理角度出發,管理手段需不斷的改進,積極穩妥地提高水平行業的后勤管理水平,為水利行業后勤管理工作步入一個新的臺階創造良好的條件。水利行業后勤管理手段只有不斷地優化才能適應后勤管理科學性、先進性、精細性的要求。從不同的后勤管理制度出發,提高水利行業的后勤綜合管理水平,為后勤管理各項制度體系建設創造良好的條件。
二、水利行業后勤管理制度體系建設策略
水利行業后勤管理制度體系建設的過程中要從資產管理、隊伍管理、軟件管理、基建管理等方面出發,制定科學合理的管理機制,在管理機制優化的過程中要堅持節約型原則,提高水利行業后勤管理水平,為后勤工作步入一個新的臺階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水利行業在整個制度體系建設管理的過程中要從不同的戰略思路出發,積極穩妥地進行水利綜合管理機制建設,提高水利行業的綜合管理質量和效率。
(一)水利行業后勤管理制度建設要加強組織管理,增強節約意識
水利行業后勤管理制度體系建設的過程中要從不同的角度進行組織管理,全面增強節約管理意識,為后勤管理全面創新和綜合制度體系建設創造良好的條件。水利行業在發展的過程中要從不同的后勤管理模式出發,對各種后勤管理要堅持總體戰略,積極穩妥地進行水利行業的模式創新和全面優化,提高水利行業的綜合性戰略管理水平,為其綜合性模式創新創造良好的條件。水利行業后勤管理制度體系建設的過程中要不斷增強節約意識,從大局意識出發積極穩妥地提高水利行業的綜合發展水平,為水利行業各項工作的優化營造良好的條件,提高水利行業的綜合控制管理效率[3]2-3。水利行業后勤管理制度體系建設的過程中要從后勤管理網絡體系建設出發,確保各項管理體系建設能夠符合監督管理的要求,提高水利行業的綜合控制管理水平,為水利行業的綜合管理和全面創新營造良好的條件。在水利行業多層次后勤管理制度體系建設的過程中要從不同的戰略管理出發,提高水利行業的后勤管理質量,為后勤管理質量體系建設創造良好的條件。
(二)水利后勤管理體系建設中要不斷優化管理模式
水利行業后勤管理體系建設的過程中要不斷地優化管理模式,積極穩妥地進行管理機制建設,為后勤各項管理制度步入一個新的臺階創造積極有利的條件。水利后勤管理制度體系建設的過程中要理順各種資產,對各種資源進行全面的優化,提高資源的優化控制管理水平,為后勤管理步入一個新的臺階創造積極有利的條件[4]17-18。水利行業后勤管理的過程中要從水利設施、房產、辦公設備、水電設備等資源控制管理出發,確保水利行業各項資源管理能夠符合后勤管理的要求。從戰略高度提高水利行業后勤管理質量和水平。
(三)構建科學合理水利行業后勤管理體系,提高綜合管理效益
水利行業后勤管理體系建設的過程中要從不同的管理效益出發,全面提高水利行業后勤管理水平,為后勤綜合管理機制建設創造良好的條件。從節約型后勤管理體系建設的基本思路出發,全面提高水利行業后勤管理質量。水利行業后勤管理的過程中要從制度設計的細節入手,根據資源消耗的管理辦法采取有效的管理策略,提高后勤節能化管理水平,為后勤合理管理和制度體系建設營造良好的氛圍[5]12-13。水利行業后勤管理制度建設的過程中要從構建管理制度體系入手,全面提高水利行業的管理效益,為水利行業各項管理模式創新創造積極有利的環境。水利行業在科學規劃后勤管理機制的過程中要全面布局,對各項管理模式要進行全面的分析,實現對水利行業的全方位后勤管理,確保后勤管理能夠在管理制度框架內發揮積極的作用。水利行業在新環境下面臨發展的機遇,需要從不同的管理框架入手,積極穩妥地實現水利行業的全面戰略化管理,提高水利行業的綜合控制管理水平,為水利行業的全面后勤管理模式創新創造積極有利的條件。數字化后勤管理體系建設是后勤管理步入高水平的重要條件,需要從后勤管理的重要支撐建設出發,全面發揮信息技術的優勢作用,提高水利后勤管理模式創新,通過先進的管理機制建設,積極穩妥地進行后勤管理優化,實現對后勤的全面戰略化管理,提高后勤管理戰略化水平,實現對水利行業后勤的全面優化管理。
三、結語
水利行業后勤管理制度體系建設的過程中要從資源管理的標準出發,全面推進各項水利管理機制建設,為水利后勤管理機制的全面創新營造良好的氛圍,實現對水利行業的全面戰略管理,提高水利行業的綜合性管理水平。后勤管理的過程中要從資產管理的基本戰略出發,從不同的角度降低各種資產的維護成本,為資產的科學利用和綜合性管理創造積極的條件。數字化水利行業后勤管理體系建設是整個后勤水平提升的基礎,在新形勢下后勤管理要抓住機遇,全面利用各種科技手段,為后勤管理各項工作的全面改進創造積極的環境,實現對水利行業的全面優化控制和綜合管理。水利行業后勤管理制度優化的過程中要從管理機制建設出發,通過全面協調確保各項管理制度能夠有效的落實。通過后勤管理機制的優化形成良好的后勤協調管理機制,提高后勤的全面控制和綜合管理水平,為后勤管理工作步入一個新的臺階創造良好的條件。水利行業在發展的過程中要從不同的后勤管理模式出發,對各種后勤管理要堅持總體戰略,積極穩妥的進行水利行業的模式創新和全面優化,提高水利行業的綜合性戰略管理水平,為其綜合性模式創新創造良好的條件。水利行業后勤管理制度體系建設要從不同的管理戰略出發,積極穩妥的對各項管理模式進行創新,實現對后勤管理的全方位控制,水利行業后勤管理制度體系建設要從節約型管理模式出發,全面推動后勤各項管理制度建設,為后勤管理全面創新和綜合模式優化營造良好的氛圍。
作者:劉小花 單位:河南省豫東水利工程管理局
參考文獻:
[1]杜紅霞.淺析高校后勤社會化面臨的困境及出路[J].長沙大學學報,2013(04).
[2]陳國鳳,莊棟良,李進西.高校后勤社會化過渡階段探討[J].中國高校后勤研究,2013(01).
[3]王鳳珍.ISO9000標準框架下的高校后勤質量管理體系[J].高校后勤研究,20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