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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藥品的特殊性
1.1藥品的專屬性
藥品不同于一般商品,是專門用于治病救人的,患者要在醫生的指導下,患什么病,用什么藥。針對不同疾病的藥品彼此之間不以互相替代,藥品也不能當作補品長期食用,藥品濫用很可能造成中毒或產生“藥源性疾病”。
藥品的專屬性表現在對癥治療,患什么病用什么藥。處方藥必須在醫生的檢查、診斷、指導下合理使用。非處方藥必須根據病情,患者自我診斷、自我治療,合理選擇藥品,按照藥品說明書、標簽使用。
1.2藥品的兩重性
藥品用的得當,就可以治病;如使用不當,則有可能危害健康,甚至致命。例如,鹽酸嗎啡,使用合理是鎮痛良藥;管理不善,濫用又是成癮的。
1.3藥品用于治病救人
只有符合法定質量標準的藥品才能保證療效。國家制定了《藥品管理法》,對藥品嚴格監督管理,并制訂和頒布了國家和地方兩級藥品標準,規定了嚴格的檢驗制度,以保證藥品的質量。
1.4藥品的限時性
藥品儲存有嚴格的時限期。過期藥,藥效改變,不得再用。時限性還表現在搶救病人急需用藥時,一旦需要,必須保證藥品的及時供應。尤其在解毒、急救、災情、疫情、戰爭等緊急情況需要藥品時,用藥的及時關系到一個人甚至成千上萬人的生死存亡。所以藥品生產、經營部門平時就應有適當儲備。只能藥等病,不能病等藥。有時藥品雖然需用量少,效期短,寧可到期報廢,也要有所儲備;有些藥品即使無利可圖,也必須保證生產供應。
2公民的基本權利要求政府有所作為
憲法作為規定國家最根本、最重要問題的國家根本法,要將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確認下來,將統治階級在各方面的意志集中表現為國家意志。憲法的作用亦稱憲法的功能,是指憲法對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的行為,以及社會現實生活的能動影響,是國家意志實現的具體表現。憲法在保障公民權利方面起著重要作用,創制憲法的目的是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和實現全體公民的共同利益,增進共同的幸福。憲法為了實現這個最終目的,主要基于三個原則來進行:一是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三者相互協調的原則;二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原則,其中最重要的是基本人權;三是權利和義務相一致原則。這些原則既是對全體公民的要求,同時也是對國家機關依照憲法的規定行使國家權利的要求。
我國藥品流通現狀混亂,最終導致藥品費用虛高,很多病人看不起病,不敢去看病,這些都無疑踐踏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公民有基本的生存權,如果公民的基本權利都無法保障,肯定是政府的失職。根據我國現在看病難、看病貴等一系列問題的凸顯,政府應該有所作為。
我們知道,醫藥屬于特殊行業,其進入成本太高,很容易形成壟斷性供應者,其競爭的優越性將無法體現,并會出現剝削消費者的潛在可能性,這就要求采取政府行動。雖然全球的發展趨勢是把醫藥行業市場化,但又必須接受政府某種形式的管制,即價格管理。
3從信息不對稱理論看藥品價格管理
所謂信息不對稱,是指市場交易的各方所擁有的信息不對等,買賣雙方所掌握的商品或服務的價格、質量等信息不相同,即一方比另一方占有較多的相關信息,處于信息優勢地位,而另一方則處于信息劣勢地位。在各種交易市場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問題。正常情況下,盡管存在信息不對稱,但根據通常所擁有的市場信息也足以保證產品和服務的生產與銷售有效進行;在另一些情況下,信息不對稱卻導致市場失靈,在這種情況下,可能需要政府進入市場。信息不足或“信息不對稱”是市場失靈的表現之一。市場的趨利性使商品的提供者之間傾向于互相保密。同時市場的廣闊性和復雜性,使個別的商品生產者無法知曉所有的相關信息,必然導致盲目性,政府全面信息的提供和服務顯然是有必要的。另一方面消費者的信息也是不完全的,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利益,政府的管制也是不可缺少的。3.1生產廠家與醫院之間
在醫藥生產廠家與醫院之間,他們二者所掌握的藥品的成本信息不對等,生產廠家比醫院占有更多的成本信息,處于信息優勢地位,而醫院則處于信息劣勢地位。處于信息劣勢的醫院不能對處于信息優勢的生產廠家的成本進行控制。所以,醫院這一方對生產廠家存在戒備心理,會很謹慎做出自己的決策。
3.2醫院與患者之間
同理,在醫院與患者之間也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問題,人們生病就必須看醫生,也必須吃藥,而且患者吃什么藥、吃多少必須在醫生的建議和指導下進行,患者沒有能力對藥品進行選擇和比較,屬于弱勢群體。醫院在這個環節處于信息優勢地位,在藥品終端銷售中處于主導地位,在絕大部分藥品有醫生處方消費的情況下,醫院成為藥品銷售的主渠道,而醫療機構之間缺乏有效競爭,從而會嚴重損害患者的利益。
3.3生產廠家與患者
由于這二者之間并沒有直接的聯系,而是通過以上兩對信息不對稱中推導出來,患者對生產廠家生產的藥品質量、價格、功效等信息不是很了解,在很多同種功效的藥品中,由于處于信息的劣勢,往往得不到最好效用。這就需要醫院這個橋梁來給患者提供透明的信息、完整的信息,使患者得到最大的實惠。
通過上面分析,我們已知道生產廠家與醫院之間,醫院與患者之間,生產廠家與患者之間都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問題。要想使生產廠家與患者之間信息對稱,就需要醫院來公開信息,但是醫院又與患者以及生產廠家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他們之間不可能自行解決問題,必然要借助外部力量進行協調和解決,那么這個外部力量就是政府干預。
信息具有公共產品的特征,即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會出現“搭便車”的現象,從而導致沒有人進行信息的收集。醫藥流通中的信息也是這樣,所以政府應介入解決信息問題,即對藥品實行價格管理。
解決醫藥流通中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政府必須介入其中是因為:一是收集信息是需要成本的,一般企業不愿進行信息的收集;二是在某種程度上,非政府在收集信息時的力量有局限性。所以政府可以利用自身的優勢,進行醫藥流通,集中招標,價格方面的信息收集,然后,使信息公開化、透明化。醫藥行業屬于特殊行業,具有壟斷性質,只有利用政府的強制性才能使藥品壟斷者公開信息,以緩解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問題。
4從委托理論看藥品價格管理
委托、的概念來自法律范疇。從信息經濟學角度,不同利益目標的雙方從有意簽署合作協議開始就形成了委托關系,我們稱擁有私人信息優勢的一方為人(agent),另外一方為委托人(principal),信息不對稱是問題的核心。
委托理論的主要觀點認為,委托關系是隨著生產力大發展和規模化大生產的出現而產生的。其原因一方面是生產力發展使得分工進一步細化,權利的所有者由于知識、能力和精力的原因不能行使所有的權利;另一方面專業化分工產生了一大批具有專業知識的人,他們有精力、有能力行使好被委托的權利。但在委托的關系當中,由于委托人與人的效用函數不一樣,委托人追求的是自己的財富更大,而人追求自己的工資津貼收入、奢侈消費和閑暇時間最大化,這必然導致兩者的利益沖突。在沒有有效的制度安排下,人的行為很可能最終損害委托人的利益。而現實世界中普遍存在著委托關系,如股東與經理、經理與員工、選民與人民代表、原(被)告與律師、甚至債權人與債務人的關系都可以歸結為委托人與人的關系。
筆者認為公民、政府及醫院(本文特指公立醫院)三者之間存在雙重委托關系。
4.1公民與政府之間
如前所述,藥品具有特殊屬性,政府應該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公民委托政府使用醫療保險基金,為公民提供便利的醫療服務。在此公民為委托方,而政府為方,政府公民的醫療保障,利用醫療保險基金,為公民提供質優價廉的醫療衛生保障,實現公民的基本權利。由于政府部門繁多,人浮于事,行政效率低下,而且政府有自己特定的利益,所以作為委托人的公民應對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保證醫療保險基金的專款專用,從而實現委托人的利益。4.2政府與醫院之間
在政府與醫院之間,政府變為委托人,而醫院則為人,政府通過公民的委托,掌握財政資金,而政府通過把一部分財政資金委托給醫院,使醫院能夠正常的運轉,從而為公民提供醫療服務。而醫院接受政府的財政撥款成為人,由于醫院作為一個獨立的法人實體,有自己的利益,如醫院的正常開支、醫務人員的福利待遇等等,勢必使醫院為了追求自身最大的利益,而與政府的目標有所偏離,不可能與政府保障公民基本權利這個目標相一致。所以,為了防止醫院與政府的利益相沖突,政府應該對醫院進行監督,對藥品價格進行監督,從而實現政府的公共管理職能。
基于以上理論,政府有必要對藥品價格進行管理。只有政府介入藥品流通市場,才能更好地保護和實現公民的利益。同時,政府在干預時一定要強調政府行為的合法性和透明性。
參考文獻
[1]陳文玲.藥品價格居高不下究竟原因何在[N].中國經濟時報,2005-1-10.
關鍵詞:政府;藥品;價格管理
中圖分類號:R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8)09-0088-02
1 藥品的特殊性
1.1 藥品的專屬性
藥品不同于一般商品,是專門用于治病救人的,患者要在醫生的指導下,患什么病,用什么藥。針對不同疾病的藥品彼此之間不以互相替代,藥品也不能當作補品長期食用,藥品濫用很可能造成中毒或產生“藥源性疾病”。
藥品的專屬性表現在對癥治療,患什么病用什么藥。處方藥必須在醫生的檢查、診斷、指導下合理使用。非處方藥必須根據病情,患者自我診斷、自我治療,合理選擇藥品,按照藥品說明書、標簽使用。
1.2 藥品的兩重性
藥品用的得當,就可以治病;如使用不當,則有可能危害健康,甚至致命。例如,鹽酸嗎啡,使用合理是鎮痛良藥;管理不善,濫用又是成癮的。
1.3 藥品用于治病救人
只有符合法定質量標準的藥品才能保證療效。國家制定了《藥品管理法》,對藥品嚴格監督管理,并制訂和頒布了國家和地方兩級藥品標準,規定了嚴格的檢驗制度,以保證藥品的質量。
1.4 藥品的限時性
藥品儲存有嚴格的時限期。過期藥,藥效改變,不得再用。時限性還表現在搶救病人急需用藥時,一旦需要,必須保證藥品的及時供應。尤其在解毒、急救、災情、疫情、戰爭等緊急情況需要藥品時,用藥的及時關系到一個人甚至成千上萬人的生死存亡。所以藥品生產、經營部門平時就應有適當儲備。只能藥等病,不能病等藥。有時藥品雖然需用量少,效期短,寧可到期報廢,也要有所儲備;有些藥品即使無利可圖,也必須保證生產供應。
2 公民的基本權利要求政府有所作為
憲法作為規定國家最根本、最重要問題的國家根本法,要將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確認下來,將統治階級在各方面的意志集中表現為國家意志。憲法的作用亦稱憲法的功能,是指憲法對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的行為,以及社會現實生活的能動影響,是國家意志實現的具體表現。憲法在保障公民權利方面起著重要作用,創制憲法的目的是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和實現全體公民的共同利益,增進共同的幸福。憲法為了實現這個最終目的,主要基于三個原則來進行:一是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三者相互協調的原則;二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原則,其中最重要的是基本人權;三是權利和義務相一致原則。這些原則既是對全體公民的要求,同時也是對國家機關依照憲法的規定行使國家權利的要求。
我國藥品流通現狀混亂,最終導致藥品費用虛高,很多病人看不起病,不敢去看病,這些都無疑踐踏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公民有基本的生存權,如果公民的基本權利都無法保障,肯定是政府的失職。根據我國現在看病難、看病貴等一系列問題的凸顯,政府應該有所作為。
我們知道,醫藥屬于特殊行業,其進入成本太高,很容易形成壟斷性供應者,其競爭的優越性將無法體現,并會出現剝削消費者的潛在可能性,這就要求采取政府行動。雖然全球的發展趨勢是把醫藥行業市場化,但又必須接受政府某種形式的管制,即價格管理。
3 從信息不對稱理論看藥品價格管理
所謂信息不對稱,是指市場交易的各方所擁有的信息不對等,買賣雙方所掌握的商品或服務的價格、質量等信息不相同,即一方比另一方占有較多的相關信息,處于信息優勢地位,而另一方則處于信息劣勢地位。在各種交易市場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問題。 正常情況下,盡管存在信息不對稱,但根據通常所擁有的市場信息也足以保證產品和服務的生產與銷售有效進行;在另一些情況下,信息不對稱卻導致市場失靈,在這種情況下,可能需要政府進入市場。信息不足或“信息不對稱”是市場失靈的表現之一。市場的趨利性使商品的提供者之間傾向于互相保密。同時市場的廣闊性和復雜性,使個別的商品生產者無法知曉所有的相關信息,必然導致盲目性,政府全面信息的提供和服務顯然是有必要的。另一方面消費者的信息也是不完全的,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利益,政府的管制也是不可缺少的。
3.1 生產廠家與醫院之間
在醫藥生產廠家與醫院之間,他們二者所掌握的藥品的成本信息不對等,生產廠家比醫院占有更多的成本信息,處于信息優勢地位,而醫院則處于信息劣勢地位。處于信息劣勢的醫院不能對處于信息優勢的生產廠家的成本進行控制。所以,醫院這一方對生產廠家存在戒備心理,會很謹慎做出自己的決策。
3.2 醫院與患者之間
同理,在醫院與患者之間也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問題,人們生病就必須看醫生,也必須吃藥,而且患者吃什么藥、吃多少必須在醫生的建議和指導下進行,患者沒有能力對藥品進行選擇和比較,屬于弱勢群體。醫院在這個環節處于信息優勢地位,在藥品終端銷售中處于主導地位,在絕大部分藥品有醫生處方消費的情況下,醫院成為藥品銷售的主渠道,而醫療機構之間缺乏有效競爭,從而會嚴重損害患者的利益。
3.3 生產廠家與患者
由于這二者之間并沒有直接的聯系,而是通過以上兩對信息不對稱中推導出來,患者對生產廠家生產的藥品質量、價格、功效等信息不是很了解,在很多同種功效的藥品中,由于處于信息的劣勢,往往得不到最好效用。這就需要醫院這個橋梁來給患者提供透明的信息、完整的信息,使患者得到最大的實惠。
通過上面分析,我們已知道生產廠家與醫院之間,醫院與患者之間,生產廠家與患者之間都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問題。要想使生產廠家與患者之間信息對稱,就需要醫院來公開信息,但是醫院又與患者以及生產廠家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他們之間不可能自行解決問題,必然要借助外部力量進行協調和解決,那么這個外部力量就是政府干預。
信息具有公共產品的特征,即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會出現“搭便車”的現象,從而導致沒有人進行信息的收集。醫藥流通中的信息也是這樣,所以政府應介入解決信息問題,即對藥品實行價格管理。
解決醫藥流通中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政府必須介入其中是因為:一是收集信息是需要成本的,一般企業不愿進行信息的收集;二是在某種程度上,非政府在收集信息時的力量有局限性。所以政府可以利用自身的優勢,進行醫藥流通,集中招標,價格方面的信息收集,然后,使信息公開化、透明化。醫藥行業屬于特殊行業,具有壟斷性質,只有利用政府的強制性才能使藥品壟斷者公開信息,以緩解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問題。
4 從委托理論看藥品價格管理
委托、的概念來自法律范疇。從信息經濟學角度,不同利益目標的雙方從有意簽署合作協議開始就形成了委托關系,我們稱擁有私人信息優勢的一方為人(agent),另外一方為委托人(principal),信息不對稱是問題的核心。
委托理論的主要觀點認為,委托關系是隨著生產力大發展和規模化大生產的出現而產生的。其原因一方面是生產力發展使得分工進一步細化,權利的所有者由于知識、能力和精力的原因不能行使所有的權利;另一方面專業化分工產生了一大批具有專業知識的人,他們有精力、有能力行使好被委托的權利。但在委托的關系當中,由于委托人與人的效用函數不一樣,委托人追求的是自己的財富更大,而人追求自己的工資津貼收入、奢侈消費和閑暇時間最大化,這必然導致兩者的利益沖突。在沒有有效的制度安排下,人的行為很可能最終損害委托人的利益。而現實世界中普遍存在著委托關系,如股東與經理、經理與員工、選民與人民代表、原(被)告與律師、甚至債權人與債務人的關系都可以歸結為委托人與人的關系。
筆者認為公民、政府及醫院(本文特指公立醫院)三者之間存在雙重委托關系。
4.1 公民與政府之間
如前所述,藥品具有特殊屬性,政府應該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公民委托政府使用醫療保險基金,為公民提供便利的醫療服務。在此公民為委托方,而政府為方,政府公民的醫療保障,利用醫療保險基金,為公民提供質優價廉的醫療衛生保障,實現公民的基本權利。由于政府部門繁多,人浮于事,行政效率低下,而且政府有自己特定的利益,所以作為委托人的公民應對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保證醫療保險基金的專款專用,從而實現委托人的利益。
4.2 政府與醫院之間
在政府與醫院之間,政府變為委托人,而醫院則為人,政府通過公民的委托,掌握財政資金,而政府通過把一部分財政資金委托給醫院,使醫院能夠正常的運轉,從而為公民提供醫療服務。而醫院接受政府的財政撥款成為人,由于醫院作為一個獨立的法人實體,有自己的利益,如醫院的正常開支、醫務人員的福利待遇等等,勢必使醫院為了追求自身最大的利益,而與政府的目標有所偏離,不可能與政府保障公民基本權利這個目標相一致。所以,為了防止醫院與政府的利益相沖突,政府應該對醫院進行監督,對藥品價格進行監督,從而實現政府的公共管理職能。
基于以上理論,政府有必要對藥品價格進行管理。只有政府介入藥品流通市場,才能更好地保護和實現公民的利益。同時,政府在干預時一定要強調政府行為的合法性和透明性。
參考文獻
[1]陳文玲.藥品價格居高不下究竟原因何在[N].中國經濟時報,2005-1-10.
根據**省物價局《關于開展鄉村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調查的通知》(皖價醫函(20xx)21號)要求,結合當前深入開展的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教育活動,緊密結合本職工作,關注民生,我們于3月12日至13日會同市衛生局重點對**縣衛生局及部分鄉村衛生院的經營狀況和價格政策執行情況進行了實地調查,并綜合市轄其他縣(市)的調查情況一并報告如下:
一、**縣衛生醫療機構的總體情況
**縣屬山區縣、庫區縣,也是國家級貧困縣,全縣2300平方公里,人口56萬人。全縣鄉鎮衛生院機構數37個,在職職工739人(其中合同制242人,衛生技術人員505人,管理人員44人),離退休人員287人,床位414張,病床使用率為53.8%,全年門急診53.4萬人次,每門急診人均平均收費水平61.81元,其中藥品費40.6元,財政補助收入占總支出19.8%,20xx年度業務收入4324萬元,其中藥品收入2558萬元,占業務收入的59.16%,藥品費1669萬元,藥品加價率為28.7%。農村衛生院醫療服務收費都是嚴格依據20xx年3月市物價局、市衛生局印發的《**市醫療服務價格》(試行)(縣級以下醫療機構價格)的標準,有些一般衛生院由于醫療市場的競爭還略低于此價格標準,鄉鎮衛生院一般都沒有收取掛號費。
**縣農村衛生院都是政府辦的公益性、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由于該縣屬大別山區貧困縣,老百姓的經濟還十分拮據,一年的收入用于基本生活外所剩無幾,用于看病就醫的錢就更少了,所以大部分農村衛生院還是以中醫或者是以中西醫結合為主的,“以藥養醫”的情況長期困擾著鄉鎮衛生院,制約著農村衛生院的發展,農村有些一般衛生院和分院甚至只能是醫生開處方賣藥,一年中藥品收入占醫療收入的80%左右。
二、調查點的基本情況
為了更準確掌握鄉村衛生醫療機構的經營狀況,根據工作安排,我們按好、中、差三個等次分別選擇了**衛生院、**衛生院、**衛生院和**鎮**山村衛生室進行了實地調查,基本情況如下:
(一)**縣**鄉衛生院現有專業技術人員26人。其中在編人員21人,聘用人員5人;執業助理醫師以上13人,護理4人,其他衛技人員9人;退休人員12人。編制床位20張,實際床位20張。主要醫療設備有200ma
x光機一臺,黑白b超一臺,心電監護儀一臺,麻醉呼吸機一臺,三導聯心電圖機一臺,除顫監護儀一臺。20xx年總收入152萬元,其中藥品收入65萬元,醫療收入85萬元,其他收入2萬元,政府投入95萬元;20xx年總支出267萬元,其中設施建設87萬元,設備購置10萬元,人員工資91萬元,其他公用支出79萬元(其中藥品材料50萬元)。
**衛生院嚴格執行省市醫療服務價格。主要收費項目有:診費2元/次,床位費20元/雙人間,肌肉注射3元/次,靜脈注射4元/次,靜脈輸液6元/次(含輸液器),中清創縫合60元/次,小清創縫合30元/次,中換藥15元/次,小換藥8元/次,洗胃25元/次,b超常規檢查40元/次,肝功能全套26元/次,腎功能全套16元/次,生化全套(含電解質)84元/次,血常規16元/次,尿常規8元/次,x光攝片12*15胸片26元/次,產前檢查6元/次,婦科檢查6元/次,心電圖檢查20元/次,心電監護16元,椎管內麻醉250元,胸腔穿刺術40元,闌尾切除術250元,剖宮產術550元,全子宮切除術550元(均含材料費)。
20xx年度藥品銷售65萬元,藥品購進未公開招標采購,采取在市縣藥品批發企業進行價格面議,加價率根據物價公報限定零售價,結合當地藥品市場價格確定,藥品、器械均按15%加成率進行銷售。
(二)**鎮**衛生院是一所非營利性鄉村衛生服務機構,現有正式職工10人,非在編職工6人,退休職工5人。編制床位10張,主要醫療設備有放射機、b超機、心電圖、生化分析儀等。
20xx年度該院年收入88.4萬元,其中醫療收入12萬元,藥品收入54.8萬元,財政補助15.9萬元,其他收入5.8萬元,醫療收入占業務收入的比例為18%,藥品收入占72%。年總支出88.4萬元,其中人員工資35.7萬元,設備購置維修、房屋維修、辦公開支等支出6.7萬元。
該院主要醫療收費項目均嚴格執行《**省醫療服務價格》和《**市醫療服務價格》,并報物價部門備案。開展的醫療服務項目有綜合醫療服務類、醫技診療類、臨床診療類、中醫診療類四大類。
20xx年全年藥品收入54.8萬元,藥品進貨均在有經營資質的醫藥公司購進,藥品支出46萬元,實際藥品綜合加價率為19.1%。各類藥品價格均未超過最高限價。
(三)**鎮衛生院是**縣老城區唯一的一所非營利性公立醫療機構,服務人口3萬多人。主要醫療設備有:x光機、b超機、胃鏡機、心電圖機、 激光機、萬能手術床、綜合治療臺、自動尿液分析儀、半自動化分析儀、全自動血液分析儀和血凝細胞分析儀等主要設備。編制人數63人,就業及合同工11人,在職職工合計74人,退休17人。編制床位60張,實際30張。
20xx年總收入394萬元(其中財政補助98萬元),醫療收入103萬元,藥品收入179萬元,其他收入11萬元;藥品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為45%,檢查檢驗收入占收入的比重為5.3%;年總支出393萬元,其中設備購置17萬元,在職職工工資支出136萬元,退休工資43萬元,其他支出10萬元。醫療服務價格方面,該院主要依照20xx年頒發的《**市醫療服務價格(試行)》中的各種醫療服務規定的價格收費,其主要收費標準:診費2元/人次、靜脈注射6元/次、肌肉注射2元/次、靜脈采血4元/次、大換藥20元/次、中換藥10元/次、小換藥6元/次、電子胃鏡160元/次、b超40元/次、x攝片(12×25)25元/次、生化全套100元/次、肝功能35元/次、腎功能20元/次、尿常規8元/次、血沉8元/次、心電圖15元/次、腹股溝疝修補術400元/次。20xx年藥品銷售額為179萬元。進貨渠道是以**醫藥站、縣醫藥公司等二、三級批發站購入。未從非正規渠道和私人藥販購入。藥品銷售價格基本上是按照**省物價局《價格公報》上的政府定價,以不超出最高零售價格為標準,新特藥價格是按照進價順加15%執行。
(四)**鎮**山村衛生室:**山村衛生室是該縣首批建設的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衛生室,衛生室由8名村醫組合而成,成立于20xx年元月1日,衛生室固定資產投入13萬元,其中:上級補助5萬元,村醫集資8萬元。從經營近3個月的情況看,村衛生室收入95%來源為藥品收入,診療服務收費僅有注射收費,約占總收入的5%,少數藥品實際加價率在60%以上,衛生室工作人員人均工資在600元/月左右。
三、全市鄉村衛生醫療服務機構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鄉村衛生醫療機構大多存在醫療設備陳舊、床位數少且利用率不高,醫技人才缺乏,診療水平有限,急救設備設施簡陋、管理不嚴操作不規范等因素,使廣大醫護人員如履薄冰,工作起來謹小慎微,稍有難度即轉院治療,與上級醫院人滿為患形成鮮明對比,在某些程度上嚴重制約了鄉鎮衛生院的發展。
(二)、財政投入不足。由于我市所轄的貧困縣較多,農村人口比重較大,鄉村衛生醫療機構相對較多,盡管各級政府非常重視鄉村醫療衛生工作,但財力有限,政府投入的經費最多只能解決人員工資的30%,職工工資缺口很大,只能自己創收解決,造成收費混亂,該收的收,不該收的也收,更談不上添置先進設備和培養人才。故財政撥款數額與醫院綜合發展相比,仍然明顯不足。
(三)、以藥養醫的狀況較為嚴重。衛生院在公益性和市場性之間徘徊不定,過半衛生院由于沒有特色科室支撐,業務收入上不去,為解決生存問題,只能靠開大處方和提高藥品銷售收入來解決當務之急,特別是村衛生室大部分還靠聽診器、體溫計、血壓計這“三大件”開展醫療服務,業務收入的90%以上都是藥品銷售收入。鄉村衛生醫療機構大都沒按規定的加價率銷售藥品,藥品加價率最高達60%,有少數衛生院按最高零售價執行。
四、完善價格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一)、適當提高現行部分醫療服務價格。對于鄉村衛生醫療機構能夠開展的醫療服務項目本身相對較少且都是最基本的醫療服務,應與縣及縣以上醫療機構保持同等價格。如一些清創縫合、換藥、洗胃、下腹部手術及婦產科常見手術不能相差太多,因為適用的技術和手段也差不多。
(二)、加大政府投入,逐步解決鄉村衛生人員的工資和公共衛生支出。
根據國家物價局等10個部、局、總公司(1986)價輕字96號下達國務院有關部門管理的《工業消費品價格分工管理目錄》的規定,經商得國家物價局同意,現將《醫藥商品價格管理目錄》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有關價格管理問題規定如下:
一、化學藥品、醫療器械實行國家定價、國家指導價及市場調節價的形式。
二、國家醫藥管理局管理品種為代表規格品的價格。其它規格品價格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凡管理目錄中代表規格品價格未作調整,其它規格品的價格一般不宜變動。
三、這次下放的293個品種,只放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再下放(下放品種詳見附表二)。下放品種(化學藥品)實行按產地訂價。銷地執行產地價格。在同一市場同一品種出現幾個價格時,銷地可平衡重新訂價(不包括進口品種)。
四、進口醫藥商品(包括地方進口)不搞議價,一律實行差率控制,化學藥品銷進差18%;醫療器械按現行規定執行。國家統一進口的化學藥品、醫療器械的銷售價格由國家醫藥管理局統一管理。
五、《醫藥商品價格管理目錄》自文到之日起執行。
附件:
(1)《醫藥商品價格管理目錄》
【關鍵詞】新形勢;藥品;價格;改革
一、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的藥品市場也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從而為我國的衛生事業的發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礎,但是市場化的藥品市場也存在著許多需要改進的地方。1996年所頒發的《藥品價格管理暫行辦法》標志著我國的藥品價格的法制化與市場化發展已經走上了歷史舞臺,在進入到新世紀之后,發改委所頒發的《藥品政府定價辦法》與《藥品政府定價申報審批辦法》等措施使我國的藥品價格管理機制已經基本趨于完善。但是在最近十年當中,市場環境發生了較大的變化,但是對于藥品的價格管理基本還是采用傳統的模式進行的,這就使得現階段我們在藥品的價格管理方面許多地方已經跟不上時代的發展,必須要進行一定的改革[1]。
二、現階段我國藥品價格機制所存在的問題分析
我國關于藥品價格的管理經歷了漫長的發展歷史,在最開始的時候才用的是一種全面管理的模式,在市場經濟逐步發展之后,逐漸就放開了藥品市場,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人們逐漸認識到完全放開藥品市場會存在著一定的弊端,基于此種情況,我國又開始逐步恢復對藥品的監管[2]。在“新醫改”之后,藥品價格的管理被認為整治現階段的“看病貴”問題的一項重要措施。在我國現階段的藥品價格管理機制當中,物價管理部門、衛生部門以及社會保障部門都會對藥品價格進行監管,甚至是直接關于藥品的價格,這就使得部分藥品的實際價格與市場經濟當中藥品的商品價值之間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同時藥品的價格變動也與市場規律存在著明顯的不同步性,藥價虛高與虛低的現象同時存在,從而導致了醫院、社保機構以及患者等多個主體在內的利益出現了一定的矛盾,具體來說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藥品價格虛高與虛低
一直以來我國的藥品價格管理當中,對每種藥品的最高售價都有嚴格的規定,其中最高售價的制定時根據成本加成的方式制定的。但是在實際的運行過程當中由于藥品生產的復雜性,從而導致部分藥品的實際成本并不能完全調查清楚,從導致藥品的價格與實際成本之間存在著較大的差別,并受到了公眾的質疑。如2010年的“蘆筍片事件”。出廠價僅為15.5元的蘆筍片居然在醫院能賣到213元。一個重要的原因是藥品投標報價指導價定得過高[3]。
此外,我國的藥品集中投標采購制度使得所有的藥品的采購都需要通過招標的方式進行,這就使得低價中標的狀況非常的明顯,這就使得部分藥品必須要降低自己的市場售價,這就使得部分藥企縮減自己的生產規模,從而導致部分傳統的低價藥在市場當中幾乎都已經消失不見。
(二)政府對藥品價格的過度干預導致了醫藥行業的市場秩序受到了嚴重的干擾
我國現階段對于藥品了兩種重要的管理措施,即集中招標采購與限制最高零售價,這兩種管理措施是導致部分藥品價格虛高與虛低的重要原因,從而嚴重影響了藥品生產企業與經營企業的生產與經營活動。許多生產低價藥品的企業往往受到了嚴重的擠壓,只能在政策的影響下不斷降低生產成本,從而實現自我生存,甚至部分藥企因槊揮兇愎壞睦潤以及被迫停產,從而使得部分低價藥盡管市場價格相對較低,但是卻無法買到的現象。而對于生產高價藥品的企業,由于利潤空間相對較大,藥品生產企業逐漸讓出部分利潤給藥品銷售商,從而導致現階段的醫藥銷售賄賂的現象屢禁不止,嚴重影響了藥品市場的健康與穩定發展[4]。但是藥品產業是一個需要大量研發資金的企業,如果制藥企業過分割讓利潤給藥品銷售商必然會導致自己的研發經費受到很大的削減,從而降低企業的研發能力,這對于藥品企業的健康穩定發展存在著非常不利的影響。
(三)藥品加成率管制存在漏洞
在2007年,我國政府制訂了一系列藥品在醫院的銷售價格 ,在出臺了限制最高零售價格的基礎之上對醫院所售賣的商品進行加成的限制,從而防止醫院在藥品銷售過程當中謀取暴利。按照相關規定,醫院在不違反藥品的最高價的基礎之上,所有銷售的藥品只能在進價的基礎之上再加成15%,但是這種方法存在著較為明顯的漏洞,即醫院購進低價藥所獲得的利潤總額相對較低,但是如果購入高價藥則獲得的利潤總額相對就較高,這就使得許多醫院都大肆購進高價藥。
三、我國藥品價格機制改革策略分析
(一)改革藥品流通體制,培育藥品交易市場
首先現階段我們需要提高藥品市場的準入標準與行業的集中度,從而使得藥品流通的成本不斷降低,對藥品流通秩序的規范可以嚴格控制藥品的采購過程當中所需要花費的資金,從而使得藥品生產過程當中藥品成本所占據的比例不斷增加,這對于保障藥品的質量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在最近幾年當中,隨著我國政策的不斷完善,當前藥品的市場集中度已經逐步提高[5]。此外,還需要大力發展第三方交易組織,我國現階段關于藥品的交易以及管理等工作都是由政府在牽頭組織,雖然對于我國藥品價格的控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運行的過程當中我們也逐漸發現了一些與市場不符的現象,現階段我們需要大力發展第三方教育組織,尊重市場規律,并在最大程度上避免政府行政手段的干預,同時強化社會輿論的干預,并建立規范化的藥品流通秩序。最后,可以大力發展藥品電子商務平臺,藥品電子商務平臺的發展可以有效的打破藥品的地方保護主義,從而不斷促進藥品價格的透明度,并促進不同地區藥品價格的統一性[6]。
(二)建立藥品價格協商與談判機制
當前階段我國實行全民醫保的醫療保障制度,大部分的醫療服務的購買方都是醫保部分,這就使得醫保部門在市場當中處于優勢地位,基本不存在著市場競爭,并逐漸形成了市場壟斷。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現階段我們需要建立以醫保部門為主導、包含藥品生產與經營企業、醫療機構以及醫生等在內的價格談判機制,同時需要兼顧各方利益。在藥品市場當中醫保部門與藥企是商品的主要購買方與供應方,醫保的支付水平不僅關系到患者的經濟負擔,同時對于藥企的生存與發展也存在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基于此種情況,在制定協商與談判政策的過程當中,我們需要要圍繞藥品的療效與質量、參考市場的實際交易價格來確定藥品的基準價格,醫保部門要在綜合考慮醫保基金及患者的承受能力等因素之后最終確定藥品的報銷價格。此外,我們還需要建立藥品價格的談判機制,藥品的價格僅僅是藥品費用的一個重要影響因素,實際的藥品費用還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對藥品的價格進行確定需要成立獨立的第三方機構,為相關部門提供對應的評估結果[7]。
(三)發展零售藥房,分離醫院的門診與藥房
當前階段我國的藥品市場當中大部分的藥品都是通過醫院進行銷售的,這就使得我國的醫院在藥品銷售當中基本處于壟斷地位。但是在發達國家,大部分的藥品銷售都是通過零售藥方進行銷售的,這就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醫院在藥品銷售當中的壟斷地位。此外,還可以將醫院門診的藥房交給第三方機構進行運營,門診只負責相關疾病的診斷工作,對于不需要住院的病人,相關的藥品可以從零售藥房進行購買[8]。從而有效避免了“以藥養醫”的現象發生。
四、結語
藥品市場的健康與穩定發展對于我國的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但是當前階段在我國的醫療產業當中,由于受到了政府部門太多的干擾,從而導致了許多藥品的價格嚴重的不合理。同時現階段的市場環境逐漸變得越來越復雜,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國的藥品價格機制迫切需要進行改革。基于此種情況,在本文當中筆者首先分析了現階段我國的藥品價格機制當中所存在的一些問題,并以此為基礎,總結了現階段我國藥品價格機制改革的基本策略,希望能對現階段我國藥品價格的改革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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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is paper present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economics for drugs, so as to analyze the main causes that regulation and control of the drug prices is difficult. At last, it summarizes the regulation method for drug price, and proposes the measures to further strengthen the control of drug price, which provides reference for government to control effectively the drug prices, and prevent drug price out of control.
關鍵詞: 藥品;價格調控
Key words: drugs;price control
中圖分類號:F763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2)09-0118-01
1藥品經濟學特征
藥品是一種特殊的商品,一方面它和大多數的商品一樣,由大量的企業按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生產出來的產品,但另一方面由于它是治病救人必要的產品,在需求上的價格彈性很小,患者對藥品的選擇權大部分情況下也被醫生所,容易產生市場失效。同時,藥品具有利他的外部性,以及不確定的風險和效益,因此,藥品不能完全依靠市場規律來進行調節。政府的調控,在藥品的生產、銷售、流通、使用過程中可以發揮重要作用,以及加強質量的監督工作[1]。
這種既遵照市場規律又背離市場規律的特征集中到同一樣商品身上。給政府對藥品進行管理提出了很大的挑戰。
2政府調控藥價主要難點
2.1 市場手段與政府調控兩難藥品的以上特征造成政府對藥品價格進行宏觀調控的兩難困境。如果政府如同對待大多數商品一樣只是借助市場的自我調節來管理藥品的價格,則可能由于在流通和銷售環節上市場失效造成藥品價格虛高的現象。但是如果政府對藥品的價格進行管制,就容易回到計劃經濟,干擾藥品供應環節上的市場機制,有可能引起減產、供應不足和藥品質量下降等負作用。[2]
2.2 政府調控藥價工作量大藥品種類繁多,生產商分散,政府參與調控這些藥品價格任務很重,工作量大。有些省份藥品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范圍的藥品品種達1000多種,而且所涉及的品規數量特別繁多,參與藥品生產經營的廠家數量也是巨大。
3政府調控藥價辦法
在新醫改的背景下,各地政府特別是物價管理部門。在理論研究的基礎上,通過實踐總結歸納出藥價調控的主要原則和辦法如下。
3.1 科學管理雖然政府藥品調控表現形式之一是制定各類藥品價格。但是價格的制訂既要替群眾謀福利,也要遵循市場規律。因此,科學、合理的制定藥品價格,必須成為政府調控藥價的基本原則和方針。為此,政府可以充分利用外腦,邀請來自不同專業的社會各界專家學者組成專家庫,各種重要決策請專家庫的專家一起參與討論和論證。同時,決策前要重視調研工作,每一項重大決策都要事先進行細致充分的調研,保證采集到能反映實際情況的數據,才能據此做出決策。
3.2 組織建設政府要不斷加強自身人才建設,通過加強人才引進和培養,優化人才結構,提高人才素質。對于物價管理部門來說,要招聘既懂行政管理,又有專業知識的復合型人才。
3.3 依法行政政府和相應物價管理部門應摒棄之前的以行政代法律的思維模式,要從法制化的軌道來處理問題。因此必須對物價管理的合法性尋找相應的法理依據,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行政管理。
3.4 程序合理為了保障對藥價的調控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公平性,政府必須建立一套合理可執行的藥品定價程序,把專家論證、集體評審和社會公示這三個環節引入程序中。
3.5 陽光監督建議政府建立完善專家論證,藥品評審委員會等第三方監督機制,藥品價格的調整方案由專家評審委員會組織評審。每次論證組成的專家采取隨機從專家庫抽取的方式,并采取超過三分之二專家同意方認可結果的方法。同時,要積極引入黨內監督,引入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部門等單位人員組成監督機構,對專家的論證結果尤其對有爭議的品種進行認定和再次論證。最后定價結果要主動向社會公示,廣泛征求意見,接受社會監督。
3.6 差別定價為了促進藥品研發創新和有利于優勢企業做強做大,政府在藥品定價時不應該只考慮到藥品價格,而應該根據藥品品質拉開價格差距,這樣才能實現產品優勝劣汰。
3.7 動態監控此外,藥品價格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和長期任務。政府在調控政策出臺后,仍應對實施情況進行跟蹤評估,及時總結,對于不足的地方及時修正。
3.8 加強橫向溝通由于藥品價格管理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到多個政府部門,因此每一個政策的出臺影響面都大。因此,加強政府部門之間的橫向溝通和協調是調控能否順利實行的前提。
4政府調控可進一步加強的措施
4.1 建立科學完善的政府定價體系①建立并完備藥品價格檢測體系。由于現階段缺乏科學的定價方法,多數藥品價格還需要市場形成價格,物價部門可以依據市場形成的價格進行分析,進而對藥品進行定價。要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高效、快捷、準確的掌握藥品市場供求、價格動態。應當建立專門的藥品價格檢測機構,通過專門的調研,把這項工作做好,為政府價格決策提供客觀依據。②藥品定價規則科學化。藥品價格的制定既要考慮藥品的成本因素,同時也考慮比價關系和競爭因素,并且能夠鼓勵藥品創新。價格制定的方法要由按成本定價轉向按藥品“價效比”定價。合理的定價應借鑒藥物經濟學原理,從按生產成本加合理利潤的定價公式過渡到依據治療費用的節約程度來定價,從而實現降低總費用的目標。③擴大藥品定價范圍。目前,我國僅對醫療保險目錄中的藥品的價格進行嚴格的管理,對醫保范圍以外的藥品則采取指導價或企業自主定價。目前,納入政府定價范圍的藥品約為1500種,從銷售額看,僅占市場份額的40%左右,大部分藥品的價格沒有得到有效的管理。因此,必須擴大政府對藥品的定價范圍,定價范圍應立足于全部處方藥品,這樣才能保證廣大患者能夠經濟實惠的用藥。
4.2 完善醫療保險制度和體系醫療保險方作為醫療費用的償付者,缺乏服務成本、補償費用和相關的技術標準信息,使得服務提供方這一費用控制的關鍵點處在責任范圍之外。最終結果,就是醫療費用的失控,因此必須采取有效的制約機制來規避這種不正當的行為。
參考文獻:
[1]藥品價格管理誰來調控.中國百科網.
[關鍵詞] 藥品市場需求曲線藥品價格醫改政策
醫藥行業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的重要產業,我國醫藥衛生行業的改革也一直是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熱點問題。隨著國家發改委《關于公布國家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的通知》等文件的頒發,一系列醫改政策也陸續出臺。各項醫改政策能否取得預期的實施效果?老百姓普遍關注的看病吃藥貴的問題能否得到根本性地改善?本文將從藥品市場的需求曲線特性的角度,來探討醫改政策的方向。
一、藥品市場的消費需求特點
醫藥和教育一樣是特殊產業,醫藥行業的特殊性決定了其不能象別的產業一樣市場化。一直以來,國家對醫藥衛生行業的管理都是較為嚴格的。對醫藥衛生行業實施審慎和嚴格的準入和監管制度保護了老百姓的根本利益。
醫藥行業的這些特點,也決定了它的消費需求具有一些獨有的特點:
1.藥品市場的消費需求多為需求
藥品的最終消費主體主要為病人。與其他市場化的行業消費不一樣,醫藥行業的消費者(病人)在購買產品(藥品)時,通常對產品的特性并不了解,因而不知道選擇什么產品,也并不知道要購買多少。病人對藥品的消費需求主要來自于醫生(醫院)的建議,因此,醫生對病人的消費需求有較大的影響權甚至是決定權。基于這種特性,我們可以把藥品市場的消費需求稱為需求。
藥品市場的需求主要為型需求,即其消費決策主體和消費支付主體是分離的,這是醫藥行業的重要特點。
2.醫療機構既是藥品的供給方,又是需求方
我國醫療機構既提供醫療服務,又提供藥品銷售服務。因此,在藥品流通的過程中,醫療機構實際上還擔負著藥品零售終端的職責:既購進藥品,又銷售藥品。而且國家在藥品價格的管理政策方面,一度實行“順加作價”的辦法,即允許醫療機構在藥品購進價的基礎上,順加15%銷售,賺取一定的藥品差價。
在這種政策下,高進價的藥品可以獲得高差價額,低進價的藥品只能獲得較低的差價額。
3.藥品市場的有效需求具有較大的彈性
隨著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身體的健康越來越重視,對健康的投入也越來越大。在求醫問藥的時候,很少會有人因為藥價或藥費昂貴而放棄健康。人們常說“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用青山和木柴來比喻健康和財富的主次關系。因此,人們對健康的需求是相對剛性的。
人們對健康的需求剛性,會導致醫藥行業的有效需求具有較大的彈性。這主要是因為,由于患者對健康的需求是剛性的,那么在醫藥市場上他們會完全將自己的藥品消費需求的決策權交給醫療機構。因此,藥品市場上醫療機構的采購需求動機,就成為買方需求的代表。
醫療機構作為患者的藥品消費需求,進價越高的藥品因為利潤越高,越將受到醫療機構的歡迎,采購量就越大;進價低的藥品利潤低,采購量就越少。
因此,藥品市場的消費需求,總體會表現為對價格具有較高的敏感度,具有較大的彈性。
二、藥品市場的需求曲線分析
從上述醫藥行業的消費需求特點我們可以發現,醫藥行業的需求與傳統意義上的市場消費需求大不相同。這決定了醫藥行業的需求曲線不同于經濟學上一般意義的市場需求曲線。那么,醫藥行業的需求曲線會是怎么樣的呢?
1.關于醫藥購銷主體的假設前提:經濟人
在分析藥品市場需求曲線特點時,我們同樣需要做一定的前提假設:即假定藥品購銷主體均為經濟人。按照該假設,醫藥行業各環節主體都以自身經濟利益最大化為目標。
下面所有的分析和結論都是建立在這個經濟人假設的基礎上的。雖然這個假設不一定符合所有的情況,但仍具有代表性和分析參考價值。
2.藥品市場的需求曲線分析
前面談到,藥品市場的消費需求有三個特點:
一是主要為需求。這個特點決定了醫療機構承擔了醫藥市場的需求總人的角色,有較大的需求決定權;
二是醫療機構承擔著藥品零售終端的職能。傳統的藥品價格管理實行“順加作價”政策,按照經濟人的假設,醫療機構在作為藥品市場的需求方采購藥品時,缺乏削低藥品進價的動力,相反將更加偏好采購高價藥。
這個特點意味著在一定范圍內,藥品的價格越高,需求量越大;價格越低,需求量越少。即藥品的需求量與價格是正相關的,這與普通的商品需求曲線是完全相反的;
三是藥品需求具有較大的彈性。這個特點決定了藥品需求量隨價格的波動影響較大――其需求曲線將是相對比較平滑的。
根據上述分析,可以繪出藥品市場的需求曲線與普通商品的需求曲線對比圖,如下圖1:
三、醫藥行業的動態供需平衡
分析醫藥行業的供給曲線,與一般商品市場上的供給曲線基本相同。那么,我們可以推斷出,藥品市場的供需曲線應如下:
從上述醫藥行業的供給曲線和需求曲線可以看出,由于藥品市場的需求量雖然與價格正相關,但藥品需求曲線有較高的價格敏感性(即彈性大),其曲線相對更加平滑,因此,供給曲線和需求曲線也會有交點。但這個交點不同于傳統經濟學上的供需平衡點,因為這個供需平衡點是不穩定的、動態的。原因如下:
我們可以設想,當藥品價格上漲時(從P0上漲到P1),藥品的需求量會大于現有生產量。在當前買方主導的市場下,此時藥品生產企業會迅速擴大生產以滿足需求,這樣藥品價格會在一個新的交點動態平衡(表現為供給曲線向右平移,與需求曲線在Q1處相交);
而藥品價格下跌時(從P0下降到P’),會導致藥品需求量大幅度萎縮(從Q0迅速下降到Q'),此時藥品需求量(Q’)大大小于生產量(Q”),藥品出現滯銷(甚至退市)的現象。
因此,藥品市場的供需平衡是不穩定的平衡,價格上漲后可以平衡,下跌后由于需求量萎縮會滯銷。這樣藥品價格只能上漲,不能下跌。這個結論很好地解釋了當前醫藥行業藥價節節攀升,卻居高難下的現狀。
四、從藥品市場需求曲線看醫改政策
藥品市場的需求曲線及供需動態平衡的分析結論告訴我們,當前的醫藥行業不但難以通過市場這只“無形的手”降低藥價,相反,市場機制只能把藥品價格節節推高。一旦出現政府通過“有形的手”強制降價時,許多藥品就會滯銷,甚至是退市。
因此,醫改的關鍵,是徹底改變當前的需求曲線特性。
形成當前藥品市場需求曲線的關鍵因素有三個方面,一是性需求;二是醫療機構承擔零售終端的職能;三是藥品價格管理的“順加作價”政策。這三個因素的改變都可以改變當前的需求曲線特性。
1.改變藥品性需求的可能性
如果醫藥行業的消費能像普通商品的消費一樣,能由消費者自主選擇產品的種類和數量,那么醫藥行業的需求曲線就會與普通商品的需求曲線一樣與價格負相關。問題是,醫藥的消費屬于專家型消費,患者對于自己最關心的健康問題缺乏自主選擇的必要專業知識。
所以說,讓患者進行醫藥品的自主消費還難以實行。因此,當前的環境下,徹底改變醫藥行業性需求特性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不過,醫保部門通過按病種制定醫療費用標準的方式,一定程度地限制了需求的彈性空間。
2.改變醫療機構承擔藥品銷售終端的職能
醫院是否應該承擔藥品銷售職能這是個頗受爭議的話題。如果醫療機構不承擔藥品銷售職能――即人們常說的“醫藥分開”,即使藥品是仍然是需求,也會改變當前的藥品需求特性。
近幾年各地開展醫藥分開探索試點的經驗表明,要實行真正意義的“醫藥分開”又會帶來一系列新的問題,這里面最關鍵的問題又是如何給醫藥分開后的醫療機構進行經濟補償。如果能很好地解決醫療機構的補償問題,那么醫藥分開的想法就能變為現實,藥品需求曲線也能變為與普通商品一樣的與價格負相關了。
3.改變藥品“順加作價”的價格管理政策
“順加作價”的藥品價格政策為我國藥品需求曲線的形態進行了最后的定形。如果改變藥品順加作價政策,藥品消費的利益驅動機制發生變化,也必然會導致醫藥需求曲線改變。下面從需求曲線的角度,就當前幾種典型的藥品價格管理改革方案進行探討:
(1)按價格高低實行“差別差價率”的政策
該政策的核心思路是:按藥品價格的高低,對高價格的藥品實行低差價率(利潤率) ,對低價格的藥品實行高差價率,以鼓勵和引導醫藥需求消費低價藥,抑制高價藥。
如果“差別差價率”制定得非常合理,那么該政策可能達到理想的效果,這時醫療機構將更有動力采購和銷售低價藥品,藥品需求曲線調整為與普通商品一樣,在“無形的手”調節下就能與藥品供給曲線形成穩定的市場平衡。
可見,對藥品價格管理實施“差別差價率”控制是一項非常積極有效的措施。這項措施的積極推行,將有利于引導市場優先消費質優價低的藥品,有利于在醫藥行業建立健康的消費機制。不過,這項措施成功的關鍵是需要制定出科學合理的差別差價率。
另外,這項措施的實施,還可能會引起少數企業為了提高利潤水平,將藥品的大包裝調整為小包裝,以通過更改藥品包裝(或規格)來獲得較高利潤水平的問題。管理部門應在實行“差別差價率”的同時,制定相關配套措施杜絕更改藥品包裝和規格的問題。
(2)藥品進銷“零差價率”的價格管理政策
2009年,衛生部等9部門聯合了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通知,通知中明確提出了對基本藥物要實施“零差率”銷售 。這項政策的核心是:醫療機構的藥品銷價應與進價相等,進銷差價率為零。
如果這項政策能取得理想效果,那么醫療機構與藥品銷售的利益也被割裂,實際上是另一種形式的“醫藥分開”。此時,醫藥品的需求與藥品價格的敏感性大幅降低――表現為藥品需求曲線比較陡峭,且會一定程度地反映最終消費者的需求特性――相同條件下,更傾向于選擇低價藥。這樣,醫藥品需求曲線將如下圖所示:
從上圖看出,實行藥品進銷“零差價率”的價格管理政策同樣可以矯正藥品需求曲線的圖形,使得藥品需求與供給形成穩定的市場平衡。
當然,實行藥品進銷“零差價率”,同樣需要解決醫療機構的利益補償問題。另外,還需要防范醫藥市場的暗箱操作,杜絕藥品存在隱性差價率的情況。
五、結論
在我國傳統的藥品消費機制下,我國醫藥品的市場有一個與普通商品不同的需求曲線。這個需求曲線與藥品供給曲線的共同作用,會將醫藥市場產品價格步步推高,而且只能升不能降。如果國家對這些藥品進行強制降價,那么這些降價藥品會出現需求大幅萎縮,最后藥品“一降價就消失”。這最終使得老百姓醫藥負擔日益加重。
要從根本上改變這種“看病貴”的現象,就必須通過一系列措施徹底改變傳統的藥品需求曲線特性。上述分析說明,實行“醫藥分開”、按藥品購進價格的高低實行“差別差價率”,以及實行藥品進銷“零差價率”的價格管理政策都能矯正藥品需求曲線特性,形成藥品需求量與價格負相關的正常需求曲線。因此這些政策都是醫改的積極選擇。當然,這些政策能否取得良好的實施效果,不但取決于這些政策細節本身的制定是否科學合理,還需要許多相關配套措施的保證。總之,我國醫藥衛生體制的改革,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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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王保鋒:現行藥品采購模式和加價政策的弊端及對策[J].衛生經濟研究,2009,(3):55
**年,在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下,在區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與全體干部職工一道,樹立“創一流服務,干一流實績,建一流隊伍”的目標,圍繞全區中心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項工作任務。
1、切實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月份開始,按照省、市部署,對全區面向社會收費的各級行政事業單位、非企業組織和實行《收費許可證》管理的收費單位,進行了**年度收費年檢工作。經審檢換發《收費許可證》正本**本,副本**本,核銷及合并許可證*個。全區**年度行政事業收費總額**萬元,總額比**年度略有增加,上升了**萬元。其中,教育、衛生事業收費總額約*%,仍占很大比例。總量變化的主要因素是環衛體制改革、職能下放到區以后,增加了**萬元,如剔除該項,實際收費總額下降了**萬元。我區國家機關行政性收費總體上逐年下降。對年檢中發現的問題,我局分別采取當場指正、限期整改、轉交檢查機構查處等方法予以糾正。
2、全面推行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在區委、區政府的重視支持下,今年*月份,我區在全市率先建立了農村價格監督站。我局在*個行政村聘請了農村義務價格監督員,組織他們進行業務培訓,明確了工作職責和考核制度,并堅持四個結合,即:推行涉農收費公示與清理整頓鄉鎮和部門收費相結合、與落實農村價格監督管理服務網絡相結合、與政務、村務公開相結合、與查處涉農亂收費相結合,全面推行了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全區公示率達**%,對維護農民合法權益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在全市涉農收費公示檢查評比活動中得到了較好的評價,受到了農民群眾的好評與肯定。
1、帶量采購,就是在招標公告中,會公示所需的采購量,投標過程中,除了要考慮價格,還要考慮你能否承擔起相應的生產能量。
2、2019年12月10日,國家醫保局印發《關于做好當前藥品價格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深化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制度改革,堅持“帶量采購、量價掛鉤、招采合一”的方向,促使藥品價格回歸合理水平。
(來源:文章屋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