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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點支持領域
(一)廢物回收體系、采用新技術新業態的區域易市場建設以及廢物拆解、再利用項目。
(二)建筑廢物、生活污水、工業污水、工業廢物及其它廢舊物資的綜合利用和資源化項目。
(三)在城市開發建設中采用節能、節地、節水、節材技術工藝,或采用風能、太陽能、地熱、海洋熱泵等再生能源,或采用智能技術促進資源節約且取得明顯節約效果的示范項目。
(四)對廢棄礦山、礦坑和地質災害土地進行恢復利用的建設項目。
(五)循環經濟技術的研究開發、咨詢、服務和推廣項目;循環經濟裝備制造的高新技術企業。
(六)從事循環經濟產業的企業總部。
二、激勵措施
(一)區政府設立循環經濟產業專項扶持資金,對重點支持領域的企業、建設項目以投資補助等方式進行支持。
(二)對設立區域易市場的企業:年稅收總額1億元至3億元(含1億元)的,按稅務部門認定的該企業從事循環經濟經營項目納稅形成的區財力的40%,通過投資補助的方式給予扶持。年稅收總額超過3億元的,3億元至5億元部分按照55%給予扶持;5億元至10億元部分按照70%給予扶持;10億元至20億元部分按照80%給予扶持。年稅收總額超過20億元的一事一議。建設項目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區級留成部分優先用于項目的基礎設施配套建設。
(三)對從事循環經濟技術研究開發、咨詢、服務和推廣的建設項目,在申請企業研發經費補助、投資項目貸款貼息時給予優先安排,對省級以上工程技術中心給予重點扶持。
(四)對廢棄礦山、礦坑和地質災害土地進行恢復利用的建設項目,其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區留成部分用于項目基礎設施配套和生態恢復,并優先列入爭取各級政府投資補助計劃。
(五)對建筑廢物、生活污水、工業污水、工業廢物及其它廢舊物資的綜合利用和資源化項目,以及節約能源資源并取得明顯效果的示范項目,擇優給予一定額度的資金補助或貸款貼息。
(六)對重點支持領域的循環經濟建設項目,區政府各部門采取特事特辦的方式提供優質便捷服務,在規劃審批、土地供給、人才落戶、子女就學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比照區重點建設項目享受綠色通道待遇;在執行投資準入條件審核時可對其投資規模、投資強度適當放寬。
三、操作辦法
(一)循環經濟產業專項扶持資金的申請。申請使用專項扶持資金的單位應提出資金申請報告,由所在街道辦事處報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并提供相關附件。申報材料包括:
1.專項扶持資金申請報告;
2.企業法人執照副本;
3.企業或建設項目概況;
4.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會計報表及其審計報告;
5.申請激勵措施第二條資金支持的項目單位需提供納稅證明;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二)區發改局、區財政局負責審核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申請,聯合下達投資補助計劃。
(三)稅務部門負責審核企業納稅情況,出具審核意見。
(四)對使用循環經濟專項扶持資金的項目,按照《區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實施監督管理。
(五)申請激勵措施第五條政策支持的項目,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組織專家評審,出具評審意見。
(六)申請使用研發經費補助、貸款貼息等其他支持政策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四、附則
【關鍵詞】 農業循環經濟發展機制對策研究
農業循環經濟,就是把循環經濟理念應用于農業系統,在農業生產過程中和產品生命周期中減少資源、物質的投入量和減少廢物的產生排放量,實現農業經濟和生態效益“雙贏”。我國農業發展現狀,要求我們必須大力發展農業循環經濟,構建適合農業循環經濟健康發展的社會機制,從而促進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1 我國發展農業循環經濟的客觀必然性
(1)發展農業循環經濟是緩解農業資源約束矛盾的根本出路。我國農業資源稟賦較差,總量雖然較大,但人均占有量少。目前,我國淡水資源嚴重不足,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僅為世界人均水資源占有量的1/4,并且水資源的時空分布與人口、耕地分布狀況極不協調,長江以南地區總水量多而耕地少,長江以北水資源少但耕地多,在我國的華北和西北地區,干旱少雨,嚴重缺水。我國人均耕地不足1.5畝,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全國低于聯合國糧農組織確定的人均耕地0.8畝臨界值的縣(區)達666個,占全國縣(區)總數的23.27%。我國森林資源不足,人均占有量只有0.12公頃,是世界人均水平的1/6。就是這樣緊缺的農業資源,由于不合理的生產和生活方式,使得它們日趨減少。因此,在目前這種狀況下,靠大規模增加資源投入來滿足農產品不斷增長的需求是不現實的,根本的出路是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改變傳統的生產方式,發展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原則,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為基本特征的循環經濟。
(2)發展農業循環經濟是從根本上減輕農業污染、保護農業生態環境的重要途徑。目前,我國農業生態環境總體惡化的趨勢并未得到根本扭轉,環境污染狀況日益嚴重。據統計,全國受“三廢”污染的耕地約2186.7萬公頃,約占全國耕地總面積的16%。特別是鄉鎮企業,由于設備簡陋,工藝落后,技術含量低,導致在生產過程中未經處理就直接把“三廢”排放到農田,成為農業生態環境的最大危害。此外,在農業生產中,一些農用化學物質,如農藥、化肥、農用薄膜、化學除草劑、作物生長劑等,由于長期不合理的使用或過度使用也造成了農業生態環境的惡化,直接威脅到農產品質量安全。生態環境惡化,水土流失,沙漠化面積擴大,草場退化,森林生態系統質量下降,生物多樣性逐漸消退或消亡,生態安全受到嚴重影響。因此,只有大力發展農業循環經濟,推行清潔生產,從源頭上解決污染問題,將經濟社會活動對自然資源的需求和生態環境的影響降低到最小程度,才能以最少的資源消耗,最小的環境代價實現經濟的可持續增長,從根本上化解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
(3)發展農業循環經濟是以人為本、實現農業和農村可持續發展的本質要求。我國現行的農業是典型的高投入、高消耗和低效益的粗放型農業,在這種模式下的農業,環境被農業生產者當作資源自由獲取和廢棄物自由排放的載體,其結果導致生態惡化和自然災害頻繁發生,給人類的健康帶來極大的損害。人是世界上最寶貴的東西,我們加快發展的最終目的,是為了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需要,是為了不斷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條件,使他們能夠喝上干凈的水、呼吸潔凈的空氣、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環境中生產和生活。而要真正做到這一點,就必須大力發展農業循環經濟,改變農業生產者的生產和生活方式,緩解和消除農業生產對生態環境的壓力,改變農村“臟、亂、差”面貌,改善農村衛生環境,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從而實現農業和農村的可持續發展。
2 推進農業循環經濟,實現我國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對策
2.1 優化政府主導的宏觀調控機制
(1)建立和完善農業循環經濟的法律法規體系。目前,除了認真貫徹執行《節約能源法》、《清潔生產促進法》等已有的法律法規外,還應加快循環經濟立法,使發展農業循環經濟有法可依,同時,還應注意立法的質量,使該法律的可操作性強,用它來規范農業循環經濟的。
(2)合理規劃,整體協調。我國幅員遼闊,各地區自然條件、經濟發展水平等方面差異較大,為此,發展農業循環經濟不可“一刀切”,應因地制宜、合理規劃,既要考慮整體布局,也要考慮本地特點,揚長避短,趨利避害。
(3)完善政策。要通過深化改革,形成有利于促進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體制條件和政策環境,綜合運用財稅、投資、信貸、價格等政策手段,調節和影響市場主體的行為,建立自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機制。
(4)加快科技進步,提高技術水平。科學技術是發展農業循環經濟的重要支撐。政府應重點組織開發有重大推廣意義的資源節約技術、替代技術、再利用技術、資源化技術、系統化技術等。支持建設農業循環經濟信息系統和技術咨詢服務體系,及時向社會有關技術、管理和政策等信息,開展信息咨詢、技術推廣、宣傳培訓等。
(5)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實現資源和農業廢物的綜合利用。在農業結構調整過程中,要大力發展生態農業和有機農業,使農業系統內部的能量、物質合理流動與轉化,通過生態系統內部食物鏈、生態網絡和農業廢棄物的再生、綜合利用,以彌補資源的不足,既節約能源、變廢為寶,又改善了生態環境。
2.2 構建促進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激勵機制
(1)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利用農業生產者的成本——效益驅動機制和公眾追求生活質量的消費需求驅動機制,將“誰污染,誰治理”的模式轉變為“誰污染,誰治理;誰治理,誰受益”的模式,激勵生產者發展循環經濟,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促進循環經濟發展中的作用。
(2)政府要結合投資體制改革,調整和落實投資政策,加大對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資金支持。要把發展農業循環經濟作為政府投資的重點領域之一,對一些重大項目進行直接投資或資金補助、貸款貼息的支持,以解決農業生產者資金不足的難題。
(3)通過政策調整,使發展農業循環經濟有利可圖,使農業生產者對環境保護的外部效益內部化,按照“污染者付費、利用者補償、開發者保護、破壞者維修”的原則,大力推進生態環境的有償使用制度。
2.3 建立職責分明的社會參與機制
發展農業循環經濟,離不開政府、農業生產者和公眾的積極參與,共同努力,明確三者在發展農業循環經濟中的責任和義務,形成三者互動的參與機制,這是十分重要的。
(1)規范政府參與職責。在我國,發展農業循環經濟必須以政府為主導,政府各個部門必須轉變發展觀念,摒棄傳統的發展思維和發展模式,政府有責任和義務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管理體制和制度,搞好規劃,引導、激勵農業生產者和社會共同推動農業循環經濟的發展;政府各個部門應彼此協調合作,綜合運用法律的、經濟的、行政的手段,促使農業生產者節約資源、減少污染、實行清潔生產。
(2)明確農業生產者的參與職責。農業生產者是農業循環經濟的主體,農業循環經濟能否發展,關鍵在于他們。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為追求利益最大化,很多農業生產者不愿意清潔生產,結果造成了嚴重的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因此,政府各部門必須通過多種手段,調節農業生產者的行為,使他們意識到發展循環經濟是他們義不容辭的社會責任。同時,政府各部門要加大對農業生產者宣傳教育力度,使他們的行為能落到實處。
(3)增強公眾的參與責任意識。發展農業循環經濟的主戰場在農村,只有讓廣大公眾(特別是農民群眾)明白其科學道理和經濟效益,才能提高他們參與的積極性。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如舉辦專題講座、經驗交流會、成果展示會和印發宣傳品等,運用廣播、電視、報紙雜志、互聯網等手段進行廣泛宣傳,普及農業循環經濟知識,定期有關發展農業循環經濟方面的信息,使廣大公眾享有知情權,通過參與,增強全社會的資源憂患意識和環境責任意識,使公眾能把環境意識上升到民族意識、生存意識和可持續發展意識的高度,逐步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方式,從而使發展農業循環經濟理念深入人心,變成公眾的自覺行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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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煤炭企業; 循環經濟; 激勵; 財稅政策
一、財稅政策支持煤炭企業發展循環經濟的必要性
煤炭是我國的基礎能源和重要原料,在未來較長的時期內,煤炭仍將是我國能源安全的基礎。煤炭工業是國家發展循環經濟的重點行業之一。
生態環境與自然資源是一種共享資源,具有典型的公共物品屬性;發展循環經濟具有很強的正外部效應,社會收益大于個人收益。因此,需要政府更多、更積極地干預。同時,循環經濟產業是一種全新的挑戰性產業,該產業的建設周期較長,前期投入多,很多經營是微利甚至不盈利的,資本的趨利性使得私人部門對發展循環經濟產業的積極性不高,有的甚至不愿介入,因此需要政府加以引導和支持。政府介入的另一個原因是發展循環經濟是涉及到一個行業、地區甚至國家戰略發展的長遠構想,其短期經濟效益可能無法滿足某些個體的現階段局部利益需求,必須通過政府力量從長遠利益和全局戰略的角度加以引導,甚至在必要時禁止一些對社會有害的行為,進而強制提供生態有益的物品,即優效品(Merit Goods),如禁止或限制排污,提供相關教育等。
由于煤炭工業發展循環經濟的外部性和戰略性,這就需要政府對其進行支持,財稅政策就是重要手段。但目前相關財稅政策零散,設計缺乏整體性和系統性。
二、促進煤炭工業發展循環經濟的財稅框架整體設計
目前,煤炭工業在發展循環經濟的過程中,在資金、技術、市場等方面面臨問題,一些發展循環經濟試點的煤炭企業出現了“循環不經濟”的尷尬局面,嚴重影響了煤炭企業發展循環經濟的動力和積極性。因此,需要全面、系統地設計、構建引導煤炭企業發展循環經濟的財稅政策。
首先,應引導其循環經濟項目投資行為。對于煤炭工業循環經濟項目,政府可以在企業所得稅、資源稅方面給予優惠,而且對于特殊重要的、投資數額巨大的國家級煤炭循環經濟項目,國家財政可以采取直接投資方式予以支持。
其次,應引導其循環經濟技術的研發行為、支持技術研發、示范推廣、教育培訓。技術的先進、可行性直接決定著循環經濟的成敗。政府應鼓勵單位和個人開展煤炭循環經濟的技術研發,在所得稅政策和營業稅政策方面予以優惠。政府預算投入在煤炭循環經濟技術研發、示范推廣、教育培訓方面也應予以支持。
再次,應引導其產品生產行為,同時引導社會消費行為,倡導綠色生產和消費。對于生產過程中浪費資源、破壞環境的煤炭企業,考慮從資源環境類稅、消費稅方面給予限制;對于生產中綜合利用資源的產品,可以通過增值稅政策、政府采購予以支持。
最后,應考慮建立“綠色關稅”體系和加強煤炭工業循環經濟行政監管。
基于對發展循環經濟的正向引導和逆向限制,筆者設計了如圖1所示的煤炭工業發展循環經濟財稅政策框架,以引導煤炭企業的經濟行為。
三、促進煤炭企業發展循環經濟的稅收政策
參照國際慣例,結合我國實際,在調整和優化循環經濟稅費政策體系中,既要立足我國循環經濟政策的目標導向和煤炭工業發展循環經濟的現實需要,同時又要考慮我國稅制的結構現狀和發展方向;既要有利于促進國家循環經濟戰略的實施,又要符合稅制發展的整體要求;既要間接引導與直接激勵相結合,又要鼓勵性政策與限制性政策相結合。
(一)促進煤炭工業循環經濟投資的稅收政策
1.企業所得稅政策
煤炭工業發展循環經濟一般需要巨額設備資金投入,如何降低煤炭企業發展循環經濟初期資金投入壓力,快速回收投資減輕其負擔?在促進煤炭工業循環經濟投資上,企業所得稅的政策重點可以從煤炭企業循環經濟項目的關鍵設備投資抵稅、計提折舊,煤炭企業循環經濟相關產品所取得的收入減計納稅等方面給予傾斜。
2.資源稅政策
制定鼓勵煤炭企業提高煤炭資源回采率、提高煤炭開采伴生資源綜合開采利用的資源稅稅收優惠政策。煤炭企業實際回采率高于設計的回采率,可實施優惠的資源稅稅率;煤炭開采過程中伴采其他礦產資源的,資源稅稅率與綜合資源回采率、綜合資源利用率掛鉤。
(二)引導煤炭產品綠色生產和消費的稅費政策
稅收對綠色生產和消費的調節主要通過產品的價格來體現。上述促進煤炭工業循環經濟投資的稅收政策雖然也可以最終反映到產品價格上,但其調節的主要著力點還是在煤炭企業的投資行為,其傳導政策信號到產品購買者方面需要一個過程,作用不直接。從引導煤炭產品綠色生產和消費的角度考慮,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考慮。
1.增值稅
煤炭企業發展循環經濟對資源綜合利用企業來說,以成本非常低的廢渣等廢棄物為原料進行生產,產品增值部分所占比例較高,而使用的廢棄物又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雖然取得相關數據,但抵扣率低于征收率,在按增值的比例繳納增值稅時,形成高征收低抵扣的狀況,與其他非循環利用資源的企業相比要繳納更高比例的稅收。為了鼓勵煤炭企業綜合開發利用資源,可考慮增值稅優惠政策。
2.消費稅
我國消費稅調整充分體現了國家利用稅收手段促進循環經濟發展,鼓勵發展環境保護型、資源節約型、高附加值產業的政策導向。目前消費稅應加以完善:需將目前尚未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且不符合循環經濟發展的高耗能產品、資源消耗品等納入消費稅征稅范圍;現行消費稅征收范圍應擴大到煤炭產品,逐步調高稅率;通過稅收手段來調節消費者的消費行為,鼓勵廣大消費者進行綠色消費、清潔消費。
3.資源稅
通過征收資源稅以提高煤炭開采成本和煤炭價格,改變我國目前以銷售量或自用量來征收資源稅的情形,使煤炭資源的開采和利用更具效率。應由現行的以銷售量和自用量為計稅依據改為以銷售收入為計稅依據,并適當提高資源稅的稅率;實行差別稅率,與煤炭開采過程中的煤炭回采率掛鉤,回采率低的稅率高、回采率高的稅率低;對亂采濫用、回采率低的開采者采用高稅率,課以重稅,以示懲罰,引導企業出于利潤最大化的目的珍惜與節約資源。
4.環境稅
國務院頒布的《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中已明確提出要研究建立環境稅,財稅部門也在積極考慮運用稅收手段加強環境保護。按照“誰污染誰繳稅”的原則,可以將現行的排污、水污染、大氣污染、工業廢棄物、城市生活廢棄物等收費制度改為征收環境稅。同時,對保護環境的煤炭企業,按其對環境資源保護程度進行稅收減免。環境稅收取得的收入可以作為開發污染防治技術的科學研究經費和煤炭工業生態環保的獎勵基金。
5.排污權交易制度
煤炭工業還應逐步開展排污權交易試點,建立排污權交易制度,控制煤炭企業排污,最大限度保護生態環境。煤炭工業可在“總量控制”前提下,實行排污權有償取得。政府通過招標、拍賣等方式,將排污權有償出讓給排污者,改變目前煤炭企業(主要是焦化企業)隨意排污、不顧成本的狀況。
(三)鼓勵煤炭企業節能減排和資源綜合利用技術推廣的稅收政策
循環經濟技術對于發展循環經濟具有決定性作用。促進煤炭工業循環經濟的稅收政策,不僅應注意循環經濟項目的投資和產品消費,同時還應注重循環經濟相關技術的推廣和應用,推動相關技術向商業化轉化。
(四)調整相關貨物進出口的稅收政策,建立“綠色關稅”體系
“綠色關稅”體系在煤炭工業的體現是限制一些煤炭資源產品的出口,特別是繼續限制高污染(煤焦)產品出口,改善我國的煤炭資源出口結構,鼓勵高附加值的煤炭產品出口,保護國內煤炭資源。應對國內目前不能生產的煤炭工業污染治理設備、環境監測儀器以及環境無害化技術等進口產品,減征進口關稅和增值稅。
四、促進煤炭企業發展循環經濟的財政政策
(一)預算投入政策
工業化國家一般通過預算投資、預算補貼、財政貼息和開發投入等方式來發展循環經濟。煤炭企業是高能耗、高污染的企業,煤炭工業循環經濟的發展直接影響國家循環經濟發展情況。因此需將煤炭工業發展循環經濟納入政府公共預算支持范圍。
1.在經常性預算中逐步提高煤炭工業發展循環經濟的支出預算
未來政府財政預算改革的基本取向是建立公共財政,預算資金安排要體現公共性、政策性的客觀要求。由于煤炭工業循環經濟具有鮮明的正外部性,屬于社會共同需要的范疇,因此提高煤炭工業循環經濟發展的支出預算與公共財政改革是吻合的。支持煤炭工業發展循環經濟的經常性預算主要用于:(1)煤炭工業發展循環經濟的科技研究與開發;(2)煤炭工業發展循環經濟技術示范和推廣;(3)煤炭工業發展循環經濟教育和培訓;(4)煤炭工業發展循環經濟管理監督體系建設。
2.在建設性預算中加強財政對煤炭工業循環經濟的投資力度
(1)逐步提高投資占預算內投資的比重;(2)更多利用貸款貼息方式;(3)選擇一些特殊重要的、投資數額巨大的國家級項目,國家財政可采取直接投資方式予以支持。
3.完善政府間轉移支付制度,設立中央對地方煤炭循環經濟專項撥款
政府間的轉移支付制度是公共財政體系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市場經濟國家的通行做法。我國由于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區域間的政府財力相差懸殊,地方財政富裕的東部沿海基本沒有大型煤炭企業,而在西部和中部省份,有我國主要的大型煤炭企業,因此這些省份往往是煤炭工業循環經濟發展的大省和財政窮省。因此,建議設立中央對地方政府的煤炭循環經濟專項撥款。
(二)政府采購政策
市場經濟國家政府通常把環境保護、資源節約與合理開發等特定目標納入政府采購通盤考慮。循環經濟促進法規定,國家實行有利于循環經濟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采購的,應當優先采購節能、節水、節材和有利于保護環境的產品。
對于煤炭工業,各級政府應將煤矸石磚納入政府采購的范圍。煤矸石是煤炭開采過程中的廢棄物,煤矸石堆放不僅占地,而且煤矸石山周圍的地下水會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將煤矸石制造成建筑用的矸石磚,是典型的發展循環經濟。然而,目前煤矸石磚缺乏市場,虧損的多,因此需將其納入政府采購的范圍。通過政府直接采購,引導和示范煤矸石磚的使用,為煤矸石磚擴大市場,通過擴大生產規模和降低煤矸石磚的流通和營銷成本,降低煤炭企業循環利用煤矸石的成本。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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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循環經濟 逆向物流 建議
“循環經濟”思想萌芽于上世紀60年代美國經濟學家波爾丁的“宇宙飛船理論”,該理論對傳統經濟的“資源―產品―排放”的線性增長方式提出批評,逐步地受到了學術界和許多國家政府的許可。目前,發展循環經濟已經成為世界經濟發展的趨勢。實踐證明,發展循環經濟是解決能源、資源、環境、發展問題的重要途徑。我國隨著經濟的發展,能源、資源、環境的矛盾越來越突出,在這種情況下,發展循環經濟,就顯得尤為重要和迫切。
循環經濟的內涵
循環經濟,實質上是一種生態經濟,是一種以資源的高效和循環利用為核心,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原則,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續性發展的經濟增長模式,是對“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的傳統增長模式的根本變革(國家發改委,2004)。循環經濟通過“資源-產品-廢棄物-再生資源”的反饋式循環過程,更有效的利用資源和保護環境,以盡可能小的資源消耗和環境成本,獲得盡可能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一方面,有助于減輕經濟增長對資源供給的壓力,緩解資源的約束矛盾,另一方面,減少經濟發展帶來的對生態環境的污染,解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矛盾,獲得經濟、社會、環境的同步協調可持續發展。
循環經濟發展模式要求企業改變以前粗放的經濟增長方式,依靠科技、組織、制度的創新提高資源利用率,降低次品率,減少廢棄物、污染物的排放,同時要對生產中的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這就要求企業重新審視原來的供應鏈物流管理,不僅提高正向物流的效率,更要將逆向物流提高到企業戰略管理的高度。
逆向物流與發展循環經濟的關系
逆向物流就是對由最終消費端到最初的供應源之間的對制品、庫存、制成品及相應的信息流、資源流進行的一系列計劃、執行和控制等活動及過程,目的是對產品進行適當的處理或者恢復一部分價值(美國物流管理協會,1992年)。逆向物流涵蓋退貨逆向物流和回收逆向物流兩部分。退貨逆向物流是指下游顧客將不符合定單要求的產品退回上游供應商。而回收逆向物流是指將最終顧客所持有的廢舊物品回收到供應鏈各節點企業,主要包括回收分撿、儲存、拆分處理及處理后可再次使用的材料或沒有使用價值要填埋的廢棄物等環節,處理后再次使用的材料又可回到原供應商,它也被稱為“環保物流”。逆向物流是現代物流供應鏈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與正向物流一起構成循環的物流體系。逆向物流與循環經濟的關系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逆向物流是循環經濟的支撐
循環經濟的流程是一個封閉的系統,流程中包括了回收、回收物的處理、可再利用資源再投入到生產的逆向物流,使得在正向物流中產生的殘次品、包裝物等經過逆向物流,對其回收利用,變廢為寶,形成可再利用的能源,部分完全失去使用價值的廢物經過焚燒和填埋回到自然生態系統中。可見逆向物流是實現循環經濟的必要手段,只有構建起順暢的逆向物流,才能形成封閉的循環流程,物質才能高效、低成本循環、否則循環鏈將斷裂,循環經濟將不能實現。
逆向物流是循環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
降低資源消耗,提高物資的利用率是企業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降低社會資源消耗、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逆向物流的開展為廢舊物品的回收和利用架設了橋梁,節省了大量的社會資源,同時也使企業降低經營成本,提高客戶滿意度,獲得競爭上的優勢。這又促使企業更重視逆向物流,進一步促進了循環經濟的發展。
逆向物流的發展是循環經濟發展的保障
在目前逆向物流管理組織和技術水平上,大量的物質沒有得到很好循環利用或根本無法循環利用。隨著現代社會逆向物流的技術和組織手段的不斷進步,以前不能夠回收利用的廢舊物資也逐步變成了可以回收利用的對象,這就進一步提高了資源利用的效率,提高了再利用的程度,促進了循環經濟的發展。
逆向物流對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建議
盡量減少商品的回流
預先考慮逆向物流的正向物流,是一個系統化的供應鏈物流體系。通過供應鏈內各個節點的聯動化、一體化的物流流程的設計,盡可能的減少不必要的逆向物流。如在產品的設計階段,就應該考慮如何使回流產品后續處理更加容易,以便于產品的回收再利用,對流通過程中的包裝物的設計上,要盡可能的減少利用資源,而不僅僅是強調包裝的回收和重新利用。在產品的銷售過程中要加強與客戶的溝通,減少客戶購物的盲目性,這樣也可以減少逆向物流的產生,節約企業資源和社會資源,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
處理好經濟利益與社會效益的矛盾
由于環保法規的約束,企業必須通過產品回收減少產品對環境的危害,以達到國家的環保標準。然而,產品回收卻不一定能帶來經濟利益,甚至造成虧損。逆向物流過程中可能產生的企業的邊際成本大于對社會產生的邊際效益而導致的外部性問題,會導致企業的投入少于社會的最優逆向物流投入水平。政府這時必須在政策、法規、稅收等各個方面對其進行補貼,盡可能是企業的邊際成本等于邊際收入,提高逆向物流的水平,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
逆向物流過程科學化
逆向物流的運動過程中,會產生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與正向物流爭資源。逆向物流會使顧客的風險轉移到上級的企業,加大企業的風險,社會效益與經濟利益產生不一致,導致外部性問題。企業不知道如何處理核心業務與附屬業務。所有這些方面都會使企業不重視甚至放棄逆向物流,因此對逆向物流的科學化管理至關重要。
首先,建立基于供應鏈集成的逆向物流組織模式。現代物流已進入了供應鏈管理階段,要求供應商、生產商、中間商對市場變化同步作出反應。逆向物流是一個復雜的運動過程,涉及到供應商、生產商、中間商等各個節點以及顧客。任何某個節點逆向物流沒有處理好,就會影響到整個供應鏈的逆向物流的速度和效率,所以必須加強供應鏈各節點的合作,建立契約式合作的戰略伙伴關系。
其次,建立集中的退貨中心。為了避免逆向物流與正向物流的沖突,國外大型企業的解決方法是建立返品中心,對逆向物流和正向物流做分流處理,返品中心集中分類,處理企業逆向物流過程中的所有產品,并將其送到最終的歸屬地,由于是專業化經營,逆向物流的配送設施可以高效的利用,有效降低了單位逆向物流產品的成本,實現規模經濟。我國大部分企業都屬于中小型企業,由于成本原因,可以由第三方或幾家企業合伙建立返品中心,降低單個企業的成本,實現專業化的逆向物流管理。
另外,引入第三方逆向物流。隨著社會分工和專業化的發展,第三方逆向物流逐步成為逆向物流發展的趨勢。第三方逆向物流的引入一方面有助于利用專業化經營來降低成本,實現規模效益,另一方面將使企業專注于自身核心能力的提高。這將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
加強政府立法
我國目前雖然出臺了《環境保護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但相關法律還不完善,需要研究建立和完善關于循環經濟和逆向物流的法律體系,當前要抓緊時間制定和頒布《再生資源法》、《資源綜合利用條例》等專項法律,以法律的形式明確各行業對環境保護和再生資源回收與利用的法律責任,規范其經營活動,逐步將循環經濟與逆向物流的發展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
參考文獻:
【關鍵詞】 循環經濟 生態農業 發展分析
1. 發展生態農業的意義
1.1實施生態農業,可以建立和管理生態上自我維持的、在不會明顯改變原生態環境的情形下,形成一個投入產出合理的農業生產系統。生態農業要求合理地安排生產結構和產品布局,努力提高太陽能的固定率和利用率,促進物質在系統內部的循環和多次利用,以盡可能減少燃料、肥料、飼料和其它原材料的輸入,以求得盡可能多的農、林、副、漁產品及其加工制品的輸出,從而獲得生產發展、生態環境保護、能源的再生利用、經濟效益四者統一的綜合性效果。
1.2實施生態農業,有利于改善農業生態環境。農業環境不僅常常遭受其外源污染與破壞,而且現代常規農業已成為污染環境、破壞生態、耗竭資源的重要源頭。生態農業有利于緩解農業資源過度消耗、農業生產過程中的過度開墾、亂砍亂伐、過度放牧、過度捕撈等,控制或治理農業面源污染(化肥農藥、畜禽糞便、作物秸稈、農用塑料薄膜等)、農產品生產加工造成的污染以及農產品消費帶來的生活廢棄物、廢水、廢氣污染。
1.3實施生態農業,是農業可持續發展的迫切要求。生態農業的研究與實踐一直是全面實施農業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與整個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相銜接、連成一體。以循環經濟理念來發展生態農業,可以推動各相關領域的“產業共生”、“要素耦合”、“整體循環”、“綜合利用“和“產業生態鏈”,成為可持續發展戰略的載體。因此,實施生態農業,有利于推動農業可持續發展,使農業融入到一個良性的循環經濟之中。
1.4實施生態農業,有利于促進農村發展、農業增效、農民增收。不同的經濟發展模式會導致不同的經濟后果,沿用以往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不顧生態環境后果、單一追求高產農業發展模式,是不可持續的。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看,發展以循環經濟理念為中心的生態農業,才是解決“三農”問題的現實可行途徑。
1.5實施生態農業,有利于改善農村居往環境。循環經濟在生態農業中的體現,可以改善廣大農村地區的居往環境,促進新農村建設。如,實施“生態家園”式生產,把農家的豬舍、廁所、沼氣池連建,人畜糞便入池發酵,形成無病菌、肥效高的農家肥,同時又改善了庭院的衛生環境;農民不再焚燒作物秸稈,減少了空氣污染等。
2. 我國農業結構現狀背離循環經濟理念
我國當前農業結構無論從農業內部農業結構,還是農業的投入產出結構以及技術結構,抑或是農業產業鏈的各個環節,都不符合農業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和要求,不符合循環經濟的理念。
2.1農業內部結構不合理,導致資源配置結構不合理
農作物種植單一化連作,使農業系統中生物多樣性遭到削弱,其不穩定性和脆弱性加大,對自然災害及病蟲害的抵御能力下降,而且這會破壞土壤中的營養元素的平衡,導致農田生態系統逆向演替。種植業內部一直糧飼不分,飼料作物依賴于糧食作物生產,導致對糧食和農業資源的非經濟利用,相應增加對糧食的需求;林業內部長期以林業產業體系為主,忽視林業生態體系的建設;畜牧業則形成了以養豬業為主體的耗糧型結構;在漁業上,我國漁業以捕撈為主,捕撈強度不斷增強,生物資源結構日益惡化,生態環境遇到破壞。這種不合理農業結構使得在資源投入方面產生傾斜和偏差,影響了農業經濟效益的提高。
2.2可利用資源與日俱減與農業粗放經營之間的矛盾
農業資源總體不足,加上有效利用率低、資源浪費嚴重等,使可利用資源與農業粗放經營之間的矛盾更加突出。在水資源日益緊張的情況下,農業用水往往要讓位于生活用水和工業用水,農業用水的緊張局勢將日益加劇。與可利用資源的與日俱減相比,農業粗放經營卻是大行其道。據農技部門的調查分析,農田季節性拋荒面積很大,長年性拋荒也存在。傳統的溝港、漫港等灌溉方式,造成了水分的大量流失,灌溉用水的有效利用率只有40%左右,同時也使肥料的利用率降低。典型的粗放經營生產方式,造成農業資源浪費,比較效益低下。
2.3農業產業鏈短,各環節聯系不緊密
農業產業鏈是指農業與農產品加工業,農產品貿易與服務,農產品消費領域之間通過物質交換形成的相互依存的關系。發達國家農產品加工企業都是從環保和經濟效益兩個角度對加工原料進行綜合利用,把農副產品轉化為飼料和高附加價值產品,從玉米芯、果皮、果肉和果渣中提取膳食纖維、香精油、果膠物質、單寧、色素等,我國的農業產業鏈較短,主要表現為農產品加工業不發達,加工層次低,導致資源綜合利用水平低、產品單一、科技含量低。許多農產品直接進入消費領域,消費后剩余物質也是直接排放于自然界中,沒有很好地將各環節緊密聯系在一起。
3. 農村產業生態轉型是循環農業發展的必須選擇
生態農業實際上是農村地區運用可持續發展原理發展農業生產和農產品加工為主的經濟活動,其基本內涵是以生態學理論為依據,因地制宜,通過合理規劃、組織農業生產,建立和管理一個結構、布局合理,效仿生態系統的能量梯級利用和物質循環的、生態經濟效益良好的農業生產發展模式,從而保持和改善生態平衡和生態系統自調節能力,提高系統的可持續發展能力的農業生態系統。農村生態產業不僅能提供無公害農產品,更能提供生態公益服務。在循環經濟中主要發揮四種功能:一是經濟功能。提供各種直接供人們消費的綠色農產品以滿足都市消費需求,優化城郊產業結構,帶動農業環保產業興起,增加就業機會,提
高農民收入。二是向生態工業等其他產業提供可再生的原材料。三是生態功能。消化利用來自生活領域和其他產業的排放物,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點源污染和面源污染,促進可持續發展深入,直接發揮凈化、美化環境和調節氣候等生態功能。四是社會功能。在優美的農業生態環境中增強現代農業的文化內涵和教育功能,為都市居民提供接觸自然、體驗農業以及觀光、游玩的場所與機會。生態產業發展除具有經濟、生態和社會功能外,更重要的在于直接接受大都市里強大的科技、經濟和社會力量的輻射,與工商產業、服務業融為一體,發育成適應現代消費需求的新的市場經濟增長點。
4. 循環農業產業轉型的戰略重點
隨著對循環經濟理論研究的深入,生態農業的概念得到了進一深化。生態種植業、生態林業、生態漁業、生態牧業以及延伸的生態型農產品加工業、農產品貿易與服務業、以及農產品消費領域間通過廢物交換、循環利用或產業生態鏈延伸生成網狀分布、相互依存、密切聯系和協同作用的生態農業產業體系。農業經濟系統在不斷利用自然資源生產農副產品的同時,與其他產業間有著密切的能量、物質、資金和信息的流動與交換等聯系。生態農業的發展同樣應放在大的生態系統中,并且系統地研究其與生態系統及包括工業、社會服務業、社會系統等于系統的關系和相互作用才更具有科學性。因此,生態農業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生態農業,它指的是在農業經濟子系統與外部社會經濟及其他子系統的相互關系和作用符合循環型社會的原則的前提下,實現農業經濟系統內部規劃、組織的生態化。
參考文獻:
[1] 劉偉明 以循環經濟理念發展生態農業的主要技術模式 [J] 臺灣農業探索 2007年第01期.
一、循環經濟的內涵
所謂循環經濟,就是在人、自然資源和科學技術的大系統內,在資源投入、企業生產、產品消費及其廢棄的全過程中,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把傳統的、依賴資源凈消耗線性增加的發展,轉變為依靠生態型資源循環來發展的經濟。
當前,社會上普遍推行的是國家發改委對循環經濟的定義:“循環經濟是一種以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為核心,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原則,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續發展理念的經濟增長模式,是對‘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的傳統增長模式的根本變革。”這一定義不僅指出了循環經濟的核心、原則、特征,同時也指出了循環經濟是符合可持續發展理念的經濟增長模式,對解決中國資源對經濟發展的瓶頸制約具有迫切的現實意義。
二、循環經濟是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
(一)發展循環經濟是解決我國人口、資源、環境問題的最佳選擇。
我國存在著人口眾多、資源短缺與環境惡化的態勢。我國的人均資源擁有量遠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且在開發利用過程中,又存在大量的浪費現象及廢棄物的大量排放。改革開放以來,我們用能源消費翻一番支撐了?GDP翻兩番。如果繼續沿襲傳統的發展模式,以資源的大量消耗實現工業化和現代化,是難以為繼的。循環經濟體現了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在解決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和環境之間的矛盾中將產生重要的作用與深遠影響。
(二)發展循環經濟是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措施。
目前我國資源利用效率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仍然較低,突出表現為“四低”:資源產出率低、資源利用效率低、資源綜合利用水平低、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率低。實踐證明,較低的資源利用水平,已經成為企業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和競爭力的重要障礙。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增強國際競爭力,已經成為我們面臨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三)發展循環經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本質要求 。
循環經濟與可持續發展一脈相承,是以協調人與自然關系為準則,使社會生產從數量型的物質增長轉變為質量型的服務增長,推進整個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要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就要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搞好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以最少的資源消耗、最小的環境代價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增長。
三、我國實現循環經濟與可持續發展的途徑
我們可以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以優化資源利用方式為核心,以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為動力,逐步形成中國特色的循環經濟發展模式,推進資源節約型社會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應做到以下幾點:
(一)制定促進和發展循環經濟的法律法規,約束和規范政府,社會、企業和國民的行為德國是發展循環經濟的先行者。
1972年德國制定了《廢物處理法》,1986年修改為《廢物限制及廢物處理法》,1992年通過了《限制廢車條例》,規定汽車制造商有義務回收廢舊車輛,1996年提出了《循環經濟與廢物管理法》。自實施以來,廢物不斷減少,循環利用率不斷上升。這些法律法規的頒布,既促進了循環經濟的發展,也規范了政府、社會、企業和國民的行為。
(二)走適合我國國情的循環經濟發展之路。
發達國家是在逐步解決了工業污染和部分生活污染后,向消費型社會結構變化的過程中提出循環經濟發展理念的,其目的在于解決后工業化時代的廢棄物問題。而作為一個擁有十幾億人口且各種主要資源都相對貧乏的國家,我國經濟發展目標絕對不能簡單模仿,而應以保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為主要目的。因此,應全面考慮發展循環經濟與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實現可持續發展之間的關系,走適合我國國情的循環經濟發展之路。例如,考慮到我國現階段國情和存在地區差異的情況下,在借鑒日本的規模化資源再用和再生利用機制時,就既要考慮科技的勞動替代和高效作用,又要考慮我國勞動力眾多就業壓力大的實際情況。在增加循環經濟科技投入的同時,還可以借鑒日本汽車產業在上世紀80年代的經驗,結合老工業基地改造,把發展循環經濟和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結合起來,利用其“溢出”效應,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增強我國的國際競爭力。
一、循環經濟的內涵與意義
循環經濟理論是在20世紀60年代由美國經濟學家波爾丁提出的。循環經濟(eirculareeonomy)一詞是對物質閉環流動型(elosingmaterialseyele)經濟的簡稱,指的是在經濟發展中遵循生態學的規律,將清潔生產、資源的綜合利用、生態設計和可持續消費等融為一體實現廢物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使經濟系統和自然生態系統的物質和諧循環,維護自然生態平衡。①循環經濟的實質體現在生產中是指廢棄物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它強調以最小成本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從而實現經濟增長與社會進步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
二、我國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稅收政策現狀
近年來,我國相繼出臺了許多有利于發展循環經濟的稅收政策,如消費稅、增值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與土地相關的稅種、車船使用稅、車輛購置稅稅等,在一定程度上對資源保護、節能減排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我國現階段實行的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相關稅收政策主要包括四方面內容:
1、關于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了《關于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56號),對相關產品的增值稅作了規定。譬如:對再生水、污水處理等業務免征增值稅;對以工業廢氣為原料生產的高純度二氧花碳產品、以垃圾(比重不低于80%)及垃圾發酵的沼氣為燃料生產的電力或熱力等廢物循環利用的經濟生產活動實行全部或一定比例的即征即退政策;對銷售自產的綜合利用生物采油(比重不低于70%)的生產經營活動實行先征后退的稅收政策。
2、關于廢舊物資回收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2009年1月1日起,我國在全國范圍內開始實行消費型增值稅,稅法取消了對廢舊物資收購企業發票抵扣稅款的規定,從根本上防止了“利廢企業”虛開廢舊物資銷售發票的偷稅行為。財稅[2011]115號規定,銷售自產貨物,如以回收的廢礦物油為原料生產的詞料級混合油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100%;以廢舊電池、廢感光材料等為原材料生產的金銀等金屬,增值稅即征即退50%。②
3、關于節能減排、環境保護方面的稅收政策
企業自2008年1月1日起購置并實際使用相關規定范圍內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可以按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抵免當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結轉,但結轉期不得超過5個納稅年度。③同時在2015年度對成品油消費稅以及卷煙消費稅的上調也是國家在發展循環經濟的稅收政策上的重要舉措。
4、有關循環經濟科技研發的稅收優惠政策
為鼓勵與循環經濟相關的科技創新,2013年2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關于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范圍》(財稅[2013]13號)、《關于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財稅[2013]14號)、《關于相關技術人員股權獎勵個人所得稅》(財稅[2013]15號)等文件,規定凡是獲得技術轉讓的科研單位均可享受免征其營業稅;對部分行業的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技術成果轉讓的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三、我國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
從我國支持循環經濟的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內容、稅種設計的合理性以及排污收費制度的設置來看,盡管我國政府在相關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出臺了多項相關法律和文件,但是相對于發達國家先進的稅收政策和實施的技術水平還存在著很大的差距。稅收作為一種經濟調控工具也未能充分發揮其調節作用。首先,在稅收體系方面,目前我國還沒有建立一個由環境稅為核心,以其他稅種起輔助作用的循環經濟稅收體系。其次,在稅收優惠政策方面缺乏多樣性,主要集中在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兩大稅種,而對環境保護只采取了減免的稅收優惠。同時稅收征免范圍狹窄,主要集中在綜合利用資源和回收廢舊物資上的優惠,而基本忽視了怎樣處理污染物排放的問題,缺乏針對性。
我國的循環經濟起步較晚,更多的是靠政府財政投資以及制定相關的環境政策來推動,而針對環境保護的稅收法律缺位,公眾意識淡薄,監督機制薄弱,稅收征管機關與其他相關單位缺乏有效溝通協調。
四、對于構建促進我國循環經濟發展稅收政策的政策建議
發展循環經濟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的國際潮流,也體現了我國科學發展觀的戰略,是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尖銳矛盾的重要舉措,也是構筑未來經濟發展和競爭優勢的戰略措施。要堅持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結合的原則、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制定相關稅收政策。一方面,要借鑒發達國家的相關經驗,整合現有的促進循環經濟發展性質的稅種,調整其稅制要素,進行稅制的優化改造;另一方面,要引入新的稅種,加快環境稅的立法進度,分批開征碳稅、大氣污染稅、水污染稅、生態補償稅等一系列專項新稅種。對有害于環境經濟生產活動增加征稅力度,使其喪失成本上的競爭優勢,從而促進更加環保的生產模式。總之,稅收政策與循環經濟的發展有著不可割裂的關系,是推動循環經濟發展的重要政策工具。但是,稅收政策作為政府保護生態環境、治理污染、實現循環發展的經濟調節手段之一,并不是萬能的,在其實施過程中還需其他相應的配套改革措施支持,如財政補貼、政府采購、環保收費等,以進一步促進我國循環經濟的發展,從而實現我國經濟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作者單位:1.吉林財經大學;2.東北財經大學)
注解:
① 黃乘政.湖南發展循環經濟問題研究[D].湖南大學.2007
一、循環經濟與生態稅收
循環經濟是在可持續發展的思想指導下,按照清潔生產的方式,對能源及其廢棄物實行綜合利用的生產活動過程。循環經濟運用生態學規律來指導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以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為核心,其本質是一種生態經濟。關于生態稅收,目前還沒有明確統一的定義,其內涵是指國家為保護生態環境和節約自然資源,籌集生態環保資金,調節納稅人相應行為而開征的有關稅種和相關規定的總稱。與生態稅收相關的概念還有環境稅收和綠色稅收。
發展循環經濟是我國政府在經濟工作中的重點。我國目前正處于發展的關鍵時期,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對資源的需求進一步增加,傳統的經濟增長方式導致我國出現資源瓶頸,環境污染嚴重,只有建立循環經濟模式,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才能實現經濟與環境的雙贏,走可持續發展之路。在構建與發展循環經濟過程中離不開法律制度的支持,其中稅收制度是理想的法律手段,稅收作為國家調控宏觀經濟的重要政策工具,可以引導和調節納稅人的經濟行為。生態稅收的構建和實施,可以實現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目的,必然會對促進循環經濟體系的建立發揮重要作用。
二、我國生態稅收的現狀及問題
(一)我國生態稅收的現狀
目前,我國尚未建立專門的生態稅收體系,與生態稅收相關的稅費政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排污收費制度。排污收費制度是我國環境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是促進污染防治的一項重要經濟政策。現行的排污收費覆蓋了污水、廢氣、噪聲、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這幾大領域,對遏制環境污染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二是現行稅種中具有生態效應的稅種。主要包括:1,資源稅。資源稅是以各種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為調節資源級差收入并體現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而征收的一種稅。目前我國資源稅征稅品目有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黑色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和鹽等。開征資源稅,可以根據資源和開發條件的優劣確定不同的稅額,把資源開采和使用,同納稅人的切身利益結合起來。2,消費稅。消費稅是對某些特定的消費品的流轉額征收的一種稅,我國現行消費稅的征稅范圍有14類商品。其中對鞭炮焰火、汽油、柴油、小汽車、摩托車、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這幾大類商品征收消費稅體現了環境保護和節約資源的生態目的。3,車船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等。
三是分散在現行一些稅種中的稅收優惠措施,如增值稅中規定對原材料中摻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等廢渣的建材產品和利用廢液、廢渣生產的黃金、白銀在一定時期內給予免稅優惠;企業所得稅中規定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等。
(二)存在的問題
以上這些稅費政策對我國保護生態環境、節約社會資源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面對日益嚴峻的生態環境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目標的要求,我國現行稅收政策在環保方面所發揮的作用還遠遠不夠,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
1 現行與生態稅收相關的稅費政策各自獨立、缺乏配合,沒有建成完備的生態稅收體系。目前我國生態保護稅費政策的基本格局是以收費為主,輔以稅收,總體來看層次較低,范圍較窄,相互之間缺乏協調配合,無法系統地調控環境問題。
2 排污收費制度不完善。一是現行排污收費制度征收面較窄,對機動車、飛機、船舶、居民生活污染排放等都未收費。二是征收依據不科學。我國目前是大部分地區都實行排污申報登記制度,收費測算數據的基礎是申報核定,主要依靠企業自報,這些數據的可靠性、準確性較差。再加上污染原監測也受到技術、手段、采樣的瞬時性等制約,無法提供與實際排放相符的準確數據。因此,環保部門很難做到數據的準確性、科學性。三是征收效率低。在收費實施過程中,每次征收都必須要通過現場監察、監測、申報、核定,再依照國家標準逐一測算,工作煩瑣、強度大。從現行的收費體制來看,先污染后收費,事后管理的模式難以解決環境污染面臨的嚴峻形勢和巨大壓力。
3 稅種設計存在缺陷,難以發揮生態保護功能。首先,缺少主體稅種,在我國現行的稅收體系中,缺乏以保護環境和資源為目的、針對污染行為和產品課稅的專門稅種,即生態保護稅,生態保護稅種的缺位使國家利用稅收治理污染、保護生態環境的能力明顯較弱,也難以形成專門用于環境保護的稅收收入來源。其次,現有的具有生態效應的稅種存在征收范圍過窄、稅率設置低等問題,限制了生態功能的發揮。如目前資源稅的課稅對象僅局限于部分不可再生資源,對具有重大生態環境價值的可再生資源如地表水、地下水、草原、森林等資源卻缺乏稅收調節。另外消費稅雖然在2006年進行了改革,增加了一些對生態環境造成影響的消費品的稅且,但總體來看,涉及到生態環境方面的稅目仍然不多,環境保護的功能有限。
4 鼓勵環保的稅收優惠措施力度太小。目前,我國有關環境保護性質的稅收優惠政策較少,主要以減免稅的形式零散地存在于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一些稅種中。這些生態稅收優惠措施形式單一,力度不足,國際上較為通行的一些稅收優惠方式,如對環保投資實行加速折舊、再投資退稅、延期納稅等在我國都沒有實施,影響了一些經濟主體進行環保生產的積極性,進而影響了環境保護的效果。
三、構建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生態稅收體系
在我國生態環境問題日益嚴峻的形勢下,應將節約資源與環境保護相統一,在完善現有稅制的基礎上,開征新稅種,逐步建立生態稅收體系,促進循環經濟發展。
(一)改革排污收費制度
目前的排污收費制度是先污染后控制,先排放后收費的管理模式,排污單位在污染物排放后,按照其排放量來計算收費,這與事前預防和總量控制相違背,因此必須改革,逐步規范、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環保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區環境容量、污染控制目標核定本地區污染物排放總量,向社會、排污單位公告。排污單位根據自己的需求,在規定時間內,向當地環保行政部門申請環境容量的使用權,環保部門根據各排污單位申請的污染物排放總量,進
行審查、核定、分配、批準、發證,同時收取核定許可排放總量的開戶費和排污費,不足部分及增減變更可以通過市場運作進行污染物排放總量交易。對于違反規定或突破總量排放的企業采取行政處罰,如限產、限排、停產整改等,同時實行嚴格的經濟處罰,這樣可以改被動征收為主動納費,同時能夠有效解決執法成本高的問題。
(二)開征生態稅種
一是開征垃圾稅。在我國的環境污染中,垃圾污染非常嚴重,國外一些國家實行的垃圾稅(垃圾處置費)效果顯著。若用開征垃圾稅來解決城市垃圾污染問題,對垃圾的產生主體收費,既可為垃圾的收集、處理籌集資金,又可以激勵人們將垃圾進行分類,減少垃圾的傾倒量。
二是開征污染性產品稅。污染性產品稅主要對在制造、消費或處理過程中產生污染,造成生態環境破壞以及稀缺資源使用的產品課稅,可以對塑料袋、農用薄膜、包裝用塑料膜、一次性塑料餐具、農藥、殺蟲劑、含磷洗衣粉及洗滌劑、氟里昂、含汞及鎘的電池等產品征收污染性產品稅。
三是開征二氧化碳稅。二氧化碳是造成地球溫室效應的最主要因素,目前我國能源利用效率較低,征收二氧化碳稅可以鼓勵企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
(三)改革和完善資源稅和消費稅
資源稅改革一是要擴大征收范圍。逐步將水資源、土地資源、森林資源、草場資源、海洋資源等納入其中。二是完善計稅依據。現行資源稅計稅依據是按應稅資源產品銷售數量或自用數量計征,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資源的浪費,可以改為按實際開采或生產數量計征。三是合理提高資源稅稅率。現行資源稅稅率偏低,應適當提高資源稅的征收標準,特別是對一些比較稀缺的不可再生資源或對環境污染較大的資源應課以較重的稅負,以提高對資源的利用和保護力度。
改革消費稅制度,提高危害健康,污染環境的香煙、木制一次性筷子、含鉛汽油、柴油、鞭炮、焰火等產品的稅率;對小汽車的稅率設置要體現節約能源,保護環境的目的,大排量的汽車適用高稅率,鼓勵小排量汽車和使用環保能源汽車的生產,對使用綠色燃料的小汽車可免征消費稅。
(四)加大環保產業的稅收優惠力度
為從根本上改變過去的發展模式,實現可持續發展,縣委、縣政府提出把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發展循環經濟作為發展的根本大計,走資源深度加工、三廢綜合利用、拉長產業鏈、增加附加值的低能耗、高產出,低污染、高效益的可持續發展新路,最終實現了生態環境和經濟發展的雙贏。
一、以企業為單位,圍繞清潔生產、循環利用,建立點上的小循環
以提高企業門檻、拉長企業內部產業鏈條、加快廢物綜合利用為措施,構筑內部閉路循環系統,基本上做到“三廢”零排放,建設循環經濟型企業。由于以前靈石的工業企業多采用高投入、高消耗的生產方式,致使大量資源被異化為“三廢”,許多生產要素低水平消耗,工業“三廢”綜合利用潛力巨大。因此,我們將企業小循環工作重點放在能源、原材料行業,積極鼓勵企業轉變傳統的經營方式,提高資源利用水平和利用效率,加快實施資源綜合開發、生產鏈拓展,推動余能、余熱和廢氣、廢水、廢渣的綜合利用,以“資源消費一產品一廢棄物一再生資源”閉合循環模式取代傳統的“資源消費~產品一廢棄物”單向線性模式,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雙贏。
二、以工業園區為單位,圍繞廢物循環.能量交換.建立線上的中循環
發展生態工業園區,以產業集群、關聯產業互動發展,實現廢物資源化,提高資源利用率和轉化率是我縣發展循環經濟的主攻方向。我們按照項目立園、園區興工的思路,堅持優勢項目、優勢產業、優勢資本向園區集中,以中煤九鑫焦化工業區和段純、南關、兩渡3個工業園區為載體,拓展園區產業發展空間,強化園區產業擴張功能,整合園區內煤炭、洗煤、焦炭、冶金、電力、化工、建材企業,發展下游產業,延伸產業鏈條,建立“線”上的中循環,積極構筑循環工業體系,形成以行業集聚、產業對接、資源共享、循環經濟為特色的高標準示范化工業園區,建設資源型經濟轉型的“橋頭堡”。
三、以區域為單位,圍繞生態保護和節約型社會,建立面上的大循環
循環經濟是一個大的系統,涵蓋了經濟社會的方方面面。靈石縣在工業系統中率先推行循環經濟,牢固確立以節約能源、降低能耗為前提優化產業結構的理念,以節能、節材、節水為重點,逐步淘汰技術落后、設備陳舊的技術裝備,運用先進適用技術和現代化的生產裝備工藝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有效促進了企業節能降耗、減污增效,實現了清潔生產和綠色消費,促進了經濟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