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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兗礦東華建安公司,山東鄒城273500)
[摘要]在宏觀調控政策下,我國房地產行業發展的速度雖然有所放緩,但是依然處于增長階段,建筑行業的競爭依然很激烈。對于建筑企業來說就很有必要做好納稅管理工作。本文從施工企業的角度歸納總結出納稅管理工作存在的難點,并提出了對應的納稅籌劃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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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建筑;納稅管理;稅籌
[DOI]10.13939/j.cnki.zgsc.2015.22.242
1建筑企業納稅管理難點
1.1在外施工人員個人所得稅管理難點
大多數的施工活動都是在企業注冊地以外的地方開展的,工程所在地稅務機關要求按照工程總造價0.5%~1%的比例來征收個人所得稅,但建筑企業根本沒法將這被征收的稅額具體到每個人員身上,也就沒法正確的從工資中扣除掉相關的額度。況且,稅務機關按照這種方式來征稅,最終的額度是比較大的,這分攤到每個施工人員身上是很大的一筆稅額,企業沒法承擔,個人也沒法承擔。此外,建筑施工企業每月要在企業注冊所在地以全員實名的形式申報納稅,外地施工項目所屬的人員也還要在工程所在地申報納稅,這就很容易產生重復納稅。以上就構成了在外施工人員個人所得稅管理難點的原因了。
1.2工程結算中營業稅及其附加管理難點
由于現在建筑市場競爭非常激烈,建設單位在招標過程中壓價壓的比較嚴重,施工企業為了能承接到工程不得不作出降價讓利行為。在工程結算時難免會體現出讓利行為,但稅務主管部門認為這相當于商品折扣,要求對這部分征收營業稅及其附加。此外,如果施工企業在工程的所在地有發生營業稅繳納,那也是建設方先行代為繳納的,而施工企業一般到了期末確認了收入之后才計提營業稅及附加,如此問題就出現在了工程結算和施工企業確認收入有較大差異或是建設方代繳扣不及時等情況,從而導致應交稅金科目貸方余額過大,稅務機關在年末稽查時會要求清繳該部分稅款,這部分建設方遲早都會給予扣繳,但問題就出在這部分被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扣繳了之后,工程所在地稅務機關還要求繳納一次,這種情況在稅務稽查時經常發生。
1.3企業所得稅管理難點
建筑施工企業的企業所得稅跟商品流通企業的所得稅在納稅實務上存在有一定的差異,管理起來具有一定難點,主要表現在:首先,建筑施工企業駐外地的分公司不作為企業所得稅的繳納主體,但還是需要在分公司所在地繳納企業所得稅,年終再在公司總部進行匯總調整,但問題是建筑施工企業工程結算、供材結算、分包結算等時間比較久,這就會使得分公司預繳過多的企業所得稅,而總部匯總調整時卻很難讓分公司所在地稅務機關多退少補;其次,在一些地處偏僻的山區稅務機關在辦理工程結算時要求施工企業提供各種資料,比如證明本工程收入成本已全部納入會計核算的證明,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企業所得稅征繳證明,如果駐外施工企業提供不了的話,則會被要求按結算金額的2%~3%扣繳企業所得稅。但是工程所在地被扣繳的企業所得稅并不能得到總部所在地和分公司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的認可,從而構成企業的重復納稅;最后,駐外施工單位在當地購買的材料、租賃場地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都難以取得發票,沒有發票就沒法稅前列支。
2納稅管理難點解決措施
2.1在外施工人員個人所得稅解決措施
針對在外施工人員個人所得稅的征收問題,比較合理的做法就是最好能夠在建筑施工企業所在地繳納,這樣比較統一,也好管理,不容易出現重復征收情況。即使沒辦法爭取統一在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也不應該按照總工程造價款的一定比例來征收個人所得稅,而是要按照施工人員個人的薪金收入來計算個人所得稅。要想成功爭取到這個結果,首先,建筑施工企業自身要完善和規范經營管理活動,并盡量提交工程所在地稅務機關單位要求的相關資料。其次,駐外施工工作人員的工資不要在工程所在地發放,而是要在建筑施工企業總部所在地發放。最后,加強與工程所在地稅務機關單位溝通、交流與協調工作。
2.2工程結算中營業稅及其附加解決措施
由上文可知,工程結算營業稅及其附加的難點問題概括起來就是工程讓利及提取的稅金金額和甲方代扣繳存在差異性所造成的。一方面,需要解決工程讓利是否應該納入營業額繳納營業稅范圍的問題,其實根據營業稅實施稅則的規定,讓利部分是不應該被當作工程結算的,不應該被認定為營業額繳納營業稅的,所以,施工企業在辦理結算的時候,要避免在結算報告中使用“讓利”這兩個字眼。另一方面,關于施工企業與建設方代扣代繳形成的營業稅額時間性差異產生的問題,實際上建設方審批的工程結算要遠小于建筑施工企業實際的工程完成量,所以要解決這一問題,建筑施工企業確認工程結算收入時盡量將時間保持跟建設方審批的工程結算一致,盡可能按建設方審批的工程結算確認主營業務收入并計提營業稅。
2.3建筑施工企業企業所得稅難點解決措施
首先,將駐外分公司的施工工程嚴格控制在甲方簽批的工程進度結算之內,遵守收入成本配比的原則,確認進度時要嚴格審查成本費用是否全部入賬,杜絕成本費用入賬不及時行為,并按時申報預繳企業所得稅。其次,建筑施工企業要如果是持《外出施工經營許可證》施工的,則要在簽訂施工合同后及時應稅務機關要求到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外出施工經營許可證》,辦理工程結算時要了解相關需要提交的資料,對于提供資料有困難的,比如在偏遠山區,建筑施工企業可以讓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給予出具所得稅管轄征收證明文件。一般這樣操作后,在辦理工程結算時,工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大多不會扣繳企業所得稅,但是各地稅務機關要求不一樣,必須要做好前期的工作,才能得到稅務機關的理解和支持。
3結論
建筑施工單位在納稅管理的過程中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難點,所以更加要加強經營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提高各管理環節相關人員的稅法知識,在辦理相關業務時要具有納稅意識,負責財務管理人員更要精通稅法知識和財務知識,從而規范會計核算行為,力爭降低稅務成本,采取正確措施解決施工企業納稅管理的難點。
參考文獻:
[1]安尼.關于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的研究[J].財經界,2013(5):10.
1.1分包工程中營業稅適用稅率難點
在對工程分包進行結算時,普遍存在工程分包、轉包的現象。對于發包單位來說,由于拖欠工程款的時間比較長,在這種情況下,導致許多工程項目完工后,工程款數年得不到兌現,甚至根本沒有對工程進行決算。因此,對分包業務進行科學的處理,同時在分包業務過程中,提供繳納的流轉稅是建設施工項目企業稅務管理的難點。
1.2建筑工程涉及業務量大、分布廣、施工周期長
對于建筑工程項目來說,由于涉及的施工周期比較長,通常幾個月甚至幾年,并且作業面相互交織,進一步增加了掌握信息的難度。建筑工程在立項過程中,在建委、稅務等部門雖然進行了登記,但是沒有在城建單位進行登記,使得稅務機關難以掌握,進而出現建筑企業漏報、不報的項目,進而使得建筑業的稅務收入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
1.3工程結算過程中存在的涉及營業稅的管理難點
首先,按照我國稅法的相關規定,承建方作為建筑業營業稅的納稅人,需要取得建筑收入,但是按照常理,甲方承擔需要乙方的納稅,這些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在成本上。如果納稅體現在建筑成本上,反之,如果不納稅就不會體現在建筑成本上。其次,按照我國原來政策的相關規定,可以對建筑方收取一定的納稅保證金,但是,隨著稅收政策的不斷變化,在甲方給乙方付款環節中吸納了建筑業的納稅時間,也就是說,在賬務處理方面,如果甲方不給乙方付款,這時乙方就不用交納建筑業營業稅收,對于個體建筑隊來說,在這種情況下,雙方不存在賬務核算,此時也就無法掌握撥款的具體數額和具體時間等。最后,難以進行營業稅執法,對于執法人員來說,在日常的執法過程中,罰款方式用得最多,但是,在罰款過程中,同樣面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一是執行現場,沒有值錢的東西需要執行,二是通過民工集體抗議的方式,老板抗拒執法,民工作為弱勢群體,如果工程干賠了,農民工工資都無法支付,更何況繳納稅金。
2解決稅務管理問題的措施
2.1企業所得稅征收問題的措施
通過制定和完善稅收會計核算制度,對企業所得稅進行管理,通過稅收跨級的形式進一步核算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標準與企業財務制度之間的差別,為企業申報提供便利,對企業所得稅工作加強核定管理,同時對企業財務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進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財務人員的核算水平,進一步滿足按帳核實征收的要求,對現行的稅收管理體制進行改革,建立“以信息化管理為支撐,以征管查專業分工體制為保障的稅收管理體制”,通過對稅收進行集中征收,專業管理,重點稽查等,同時借助宣傳和培訓,讓企業財務人員進一步深入了解稅收政策,進而對各項稅款進行正確的計算,同時正確地填報新納稅申報表,提高企業所得稅的核算水平。
2.2個人所得稅繳納的措施
對于建筑安裝行業來說,通過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或者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承攬建筑安裝業工程的單位和個人作為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人,通常情況下,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支付收入的所得稅。對于納稅人來說,如果沒有扣繳義務人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法規代扣代繳稅款的,在這種情況下,需要由納稅人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按每月工程完工量情況,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需要預繳、預扣個人所得稅,同時按年進行結算。如果工程需要跨年度作業,這時個人所得稅需要按各年所得預繳、預扣和結算。對于難以按各年所得劃分的所得稅,可以將稅款按月預繳、預扣。職工工資按月發放,單位不要拖欠,這樣能合理降低個稅繳納比例。
2.3分包工程征稅相關問題的解決措施
對于企業來說,需要建立健全內部監控制度,在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對合同進行嚴格的規范,同時對各項支出進行嚴格的控制,對工程質量加強監督和管理。對于層層轉包的工程來說,需要自行編制工程成本計劃,對施工成本進行嚴格的控制。在深入調查了解的基礎上,為出包的工程選擇施工單位,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招標的方式進一步確定建設施工項目單位。對于選擇的施工單位,其資質等級需要符合工程要求。在工程出包過程中,企業雙方需要簽訂承發包合同,在簽訂合同前,需要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進行具體的規定,對于合同條款,需要企業技術、計劃財務審計等部門的審查。
2.4辦理外經證的優越性
納稅人臨時到外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在稅收管理中叫做“外出經營”。那么《外經證》便是由于稅收征管而存在的一種納稅證明。對于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來說,如果需要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在這種情況下,需要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營業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進而在一定程度上接受稅務管理。如果納稅人外出經營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時間累計超過180天,需要在營業地辦理稅務登記手續。外地建設建設施工項目必須辦理外經證,這樣能合理避免企業所得稅和個稅異地繳納及稅務機關搶稅源的矛盾。
2.5樹立納稅人的納稅觀念
單從總包和分包概念上講,并不是大家說的對下合同中不含稅就降低了成本,總包、分包甚至下面有資質的單位稅務都是可以特殊代開的,只需要繳納一次稅金。所以,需要采取相應的措施,讓納稅人充分意識到稅法的重要性,利用稅法可以幫助納稅人進行維權、護權。在分配稅收利益、配置權利義務的過程中,對于稅收立法來說,需要將納稅人視為權利主體來對待,充分地注意納稅人的權利;在處理納稅人與稅務機關之間的關系時,必須將二者作為稅收法律關系的平等主體對待。
3結語
關鍵詞:企業 稅務內控體系 構建方法
一、前言
內部控制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稅務內控。在我國不斷改變稅收政策的環境下,國內企業也也越來越關注稅務內控問題。雖然稅收政策的調整給了企業很多優惠政策,但是在減輕企業稅收的同時也出現了相應的風險如稅務稽查。所以企業一定要增強防范風險的意識,還要構建一個完整的稅務內控體系,才能在風險面前防患于未然。
二、構建企業稅務內控體系的必要性
稅務內控管理工作做得好,就有可能收到創造企業效益和防范風險的雙贏效果。構建企業稅務內控體系能夠使企業發現自身在經營中的各種問題,從而找到出現問題的原因,然后找到相應的解決辦法。把內控手冊建設得科學化、程序化和可行化,這樣就能將種重要風險點控制住,這時就算稅務人員的知識不牢固,按照這樣的程序進行操作,也能降低相關的風險。稅務內控體系需要不斷的更新完善,因為核算體系和交易內容也在不斷改變。企業需要隨時測試內控制度,然后不斷的優化內控體系,這樣能夠將核算風險和交易風險大大減低。經濟發展的越快,企業越是注重納稅工作。構建企業稅務內控體系還能夠將企業的納稅自覺性提高,對于企業財務的最大化效益也有很大的幫助。構建企業稅務內控體系同時能將企業和稅務機關的工作僅僅聯系在一起,有利于培訓稅務人員的相關知識和工作流程。構建企業稅務內控體系對于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業的優化有很重要的意義。稅務內控體系可以根據國家的相關優惠政策進行產業調整和改造企業制度,從而將企業稅收負擔減輕了。
三、構建現代企業稅務內控體系的方法
(一)將企業稅務內控管理水平提高
關于企業的稅務管理工作,企業不僅需要成立一個稅務管理部門來管理,還需要培養一批專業的稅務管理人員,不能因為自己本身的條件不足而忽略這個工作。對于企業稅務管理人員,一定要將責任分配到每一管理人員身上,特別是采購部門這些與稅務崗位緊密相關的員工,將職責明確尤為重要。此外,企業高層管理者也要重視和支持稅務管理工作,這樣才能帶動員工的積極性和熱忱。稅務管理的工作有很多,例如稅務風險的分析、國家稅收政策的研究、管理發票的使用等。只有做好這些稅務管理工作,才能合理規避稅務風險,對企業進行合理的規劃稅收問題和企業的投資問題,有利于企業的發展。
(二)將每個環節的風險管理流程控制得當
企業為了防范稅務風險就要合理構建自身的稅務內控體系,屬于預防性質的稅務內控體系,能在企業面臨風險之前作出相應的反應。將企業的稅務風險降低,使企業正常運行,是完善稅務內控體系的意義所在,同時也是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此外,為了企業的各個環節的運作能達到最優的稅后收益,一定要將企業稅收規劃的管理力度增大。企業要準確分析和評估自身的各個環節,爭取降低每個環節出現風險的概率。同時為了達到將稅務價值實現最優的目的,要將稅務風險控制體現不斷加強完善,只有企業能夠運行有效,才能達到效果。
(三)建立企業內部風險匯報制度
企業所有與稅務相關的工作人員,必須要將企業的稅務管理工作擺在最重要的位置,而且要有大局的眼光,凡是都要以大局為重,這就是風險匯報制度的意義。每一個與稅務相關的工作人員,都要有強大的風險意識,將自己的責任明確化。有些稅務工作人員對于數額較大的而且不明確涉及稅收的項目時,一定要客觀具體分析自己企業的情況,一切從實際出發。稅務工作人員還要即時匯報稅務合同、稅務規劃和稅務政策的調整等問題,使得企業高層管理者熟悉本企業的稅收情況。在風險匯報制度下,稅務人員要有一套統一的匯報流程和匯報標準,否則就會使各部門的流轉出現障礙。
(四)建立內部稅務風險測評體系
屬于企業日常管理的風險測評體系,是將企業的稅務風險實現制度化,這不僅能夠將企業員工的風險意識提高,還能培養員工的責任心。因此,企業對于稅務人員的培訓具有很大的意義,不僅能夠使員工熟悉稅收的基本知識,還能給員工樹立風險控制意識。另外,企業稅務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稅收風險的評估,評估風險之后將工作方向相應調整,這樣才能有效扼殺稅務風險。最后還要隨著關注國家稅收政策的調整,因為國家的稅收政策對企業的影響相當大,企業一定要根據國家政策的變化而調整自己的調險測評制度。另外,企業的各部門一定要保持良好溝通,對于稅務人員要給予尊重和相應的重視。
(五)完善稅務的審批程序和稅務內控管理制度
稅務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環節是稅務審批程序,內容包括監督內部和執行任務,建設內部監督制度也是內部控制的重點部分,內部監督制度能夠有效的監督稅務的工作,還能針對稅務風險進行提前防范。整個稅務的管理工作的實際操作部分就是執行部分,執行部分稅務人員的主要工作是針對登記稅務、登記憑證的管理等相關工作。企業為了進一步控制稅務內控體系的的決策權,還需要對稅收信息充分利用,將稅務程序的流程做的更嚴密。成立專人專崗制度,將國家稅收政策的變化及時整理和分析,并找出與企業稅收有關的信息,以便企業做出相應的調整。將稅務信息的溝通平臺建立并完善,以便信息能夠流通順暢,相關人員能夠及時掌握信息。企業還要規劃納稅計劃,并將企業的經營活動進行深入的分析,以便控制好生產、銷售、分配利潤和采購等環節的納稅問題。同時還需要企業建立好與稅務機關的關系,與稅務機關進行良好的溝通。最后還要成立納稅的相關應急措施。
(六)加強建設和培養文化建設
不同的企業有不同的文化,每個企業都有其符合自身的企業文化,建設屬于自身企業的稅務文化業很有意義,因為現代的企業的內控體系基本都是以法治文化在重點,只有建設好企業的稅務文化,企業的所有員工才能感受到一種稍為嚴肅的運營環境。而優良的管理環境是展開稅務工作的前提。在企業中,對企業內控體系的工作效果有決定性作用的是企業職工,只有將稅務文化建設好,形成一個良好的稅務文化氛圍,企業員工才能對稅務工作產生認同,并認真做好稅務工作。所以企業一定要將風險意識灌輸給員工,使他們在加強認知的同時,更好的為企業稅務機構服務。
四、結束語
總而言之,現代企業能夠良好的運作稅務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企業一定要加強自身的稅務管理,建立一套符合自身發展的完善的稅務內控體系,這樣才能更好的將稅務風險降低,還能加快企業的發展。文章中分析了構建企業稅務內控體系的方法,旨在給予企業管理者提供一些幫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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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孟杰.基于全面風險管理的企業內部控制實施探討[J].財經界(學術版),2010,6(12):546-547
[3]姚凌云.淺析企業內控體系建設的難點[J].China’s Foreign Trade,2011,3(20):548-549
【關鍵詞】 施工業務; 涉稅事項; 涉稅管理
建筑企業是從事建筑安裝工程作業、有一定施工資質、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法人經濟實體。由于建筑企業的施工業務流動性大、跨地區經營、項目從開工到清算時間跨度長的特點,以及各地區稅收政策不統一、稅務經辦人員對稅收政策理解不一致等原因,使得建筑企業財務人員在日常涉稅事項辦理過程中,工作難度大,容易造成企業稅負加重。因此,建筑企業如果不加強對施工業務涉稅事項的有效管理,往往會無端增加企業稅負和資金成本,使企業經濟利益受損。
一、建筑企業施工業務涉稅事項管理概述
建筑企業施工業務涉稅事項是指建筑企業開展施工業務過程涉及的與稅收業務有關的事項。建筑企業施工業務涉稅事項管理就是對建筑企業施工業務開展過程中涉及的稅務登記、稅收申報、稅收繳納、稅務檢查等稅收事務,進行規劃、組織、指揮、協調及控制。在建筑企業施工業務涉稅事項管理中,稅收的申報和繳納是管理的主要內容,是重點也是難點。
二、建筑企業施工業務涉稅事項的主要內容
(一)營業稅及其附加
該稅種是建筑企業在勞務所在地,一般按照當月收到的工程款項或者完成的施工產值的一定比例征收的地方稅及其附加,主要有以下幾個稅種:
1.營業稅
一般按照當月收到的工程款項或者完成的施工產值扣除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工程款或者完成的產值的3%稅率計算,向應稅勞務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2.城市維護建設稅
一般以營業稅款為計稅基數的7%計算,在應稅勞務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3.教育費附加
一般以營業稅稅款為計稅基數的5%計算,在應稅勞務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其中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費附加2%)。
4.防洪護堤費
一般按照當月收到的工程款項或者完成的施工產值扣除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工程款或者完成的產值為基數的1%(各地稅率不統一)計算,在應稅勞務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二)印花稅
建筑企業施工合同的印花稅,一般在合同簽訂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率為合同收入的0.3‰。
(三)個人所得稅
建筑企業的個人所得稅可以分為向企業征收和向特定的工程項目征收兩種:
1.向企業征收的個人所得稅
建筑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薪金及支付給為企業提供勞務的個人報酬,企業應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履行扣繳義務人責任,向納稅義務人扣繳個人所得稅,向企業法人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2.向特定的工程項目征收的個人所得稅
實際工作中,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對外地施工企業按工程項目開票額的0.1%至1%不等征收個人所得稅。
(四)企業所得稅
建筑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的征收有以下辦法:
1.按企業盈利情況征收
一般按以下辦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1)能正確計算應納所得稅的施工企業采取查賬計征辦法繳納,適用稅率為25%。
(2)賬冊不健全、不能正確核算應納所得稅的企業采取核定征收所得稅。
2.建筑企業跨地區(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經營的項目
(1)在跨地區設立二級分支機構,由分支機構直接管理的項目,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2008]28號)文件規定,按照“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庫”的辦法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即按照目前采取的總分支機構分配表繳納,年底進行匯總清算。
(2)由建筑企業所屬二級或二級以下分支機構直接管理的項目部,其經營收入、職工工資和資產總額應匯總到二級分支機構統一核算,由二級分支機構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2008]28號)文件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3)由建筑企業總部直接管理的跨地區設立的,不符合分支機構條件的項目經理部、工程指揮部、工程合同段等,應按項目實際經營收入的0.2%向項目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
(4)個別省份的個別地區稅務機關對外地建筑企業,不接受企業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按開票額的一定稅率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這種情況比較特殊。如福建省某建筑公司到江西南昌承建一醫院項目,南昌某地稅局不接受該公司出具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按該項目開票金額征收1.5%的企業所得稅,該項目總造價15 000萬元,總共被征收了225萬元企業所得稅。
三、建筑企業施工業務涉稅事項的管理
對建筑企業施工業務涉稅事項的管理,應重點采取以下幾點辦法:
(一)營業稅及其附加的管理
該稅項稅務部門在實際工作中一般按照施工產值、收到的工程款、確認的業務收入、開具的發票額四種金額孰高原則進行繳稅,但是發票額是最低保證。對該稅項的管理應該重點采取以下辦法:
1.項目實施過程要按照施工產值與營業收入孰低為營業稅納稅基數
盡管一個項目的總發票額是確定的,最終的交稅總額也是不變的,但是一個工程項目從開始到收到最后一筆工程款,一般至少要5年以上,如果在實施過程中能夠減少交稅金額,可以為企業節省一筆財務費用。因此,在日常工作中,向稅務部門申報的施工產值盡量不要超過營業收入,特別是墊款施工項目。因為稅務部門有時候可以不按照營業收入來征稅,而是采取權責發生制即工程的形象進度。筆者多年前就遇到過這種情況,一個稅務征管員到單位查賬,要求提供每個工程項目的施工產值,要求按照工程的形象進度來繳納營業稅及其附加,而不按財務確認的營業收入。施工企業是風險大盈利小的企業,如果墊款支付工程成本,又墊款繳納稅收,這種不合理的征稅方式將加重建筑企業的經濟負擔,增加企業財務成本,降低項目利潤。
2.在有備料款情況下要按照收取進度款或者開票額納稅
在實際工作中,收到的工程款中如果包含了備料款,要盡量與甲方商榷,按照收到的進度款開發票,備料款另開收據。因為發票一旦開具,就要按發票全額交稅,而備料款并不具備確認營業收入的條件,如果連同備料款一起交稅,無形中加重了企業的經濟負擔。
3.分包稅款要提前抵扣
按照稅法規定,總包實際繳納營業稅是按照總包的收入扣除分包額后的差額來繳納。在實際工作中,總包開票次月就要繳納稅款,而分包業務都是發生在總包開票一段時間甚至幾個月之后。即在總包第一次開票時,分包業務是無法抵稅的,只有在第二次總包開票時甚至更后面才可能抵稅,分包業務抵稅每次都是遞延滯后的。因此從項目第二次開始開票給業主時,就應該提前考慮對分包業務金額進行抵稅,不然到最后一次開票才考慮,這個時候如果所有分包業務累計金額大于本次開票金額,就無法及時抵稅。到稅務部門申請退稅不但難度大、程序復雜,而且增加了資金占用成本。
4.項目的其他結算收入要并入施工業務收入結算
由于施工業務的復雜性,往往一個項目與業主最后的交易金額中,除了工程造價金額外,還有其他如資金占用利息、獎勵、罰款、租金、咨詢費等工程造價組成之外的款項。如果在工程項目編制決算時,將工程造價組成之外的款項包含在工程造價決算書中,按照工程款發票開具給業主,則按照3%的施工營業稅基數繳納。如果單獨結算,款項內容明確,則要按照其他服務收入5%基數交稅。因此,應該把工程造價組成之外的款項包含在工程造價決算書中,這樣可以降低稅負。
(二)印花稅的管理
實際工作中,在開票時,向勞務所在地主管稅務部門按開票金額0.3‰繳納印花稅。根據規定,建筑企業將總承包項目的其中分部分項工程分包給其他專業公司時,除了要按照總承包的開票金額繳納印花稅,還得將各個分包的金額分別繳納印花稅。因此建筑企業如果自己具備該項施工資質的,應該避免將其中的分部分項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減少簽訂分包合同,以降低企業稅負。
(三)個人所得稅的管理
對于向企業征收的個人所得稅,企業應該及時履行扣繳義務人責任,向納稅義務人扣繳個人所得稅,向企業法人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對于向特定工程項目征收的個人所得稅,這項稅款目前國家沒有明確的規定,全國各地政策也不一樣,有的省份有征,有的沒有。如重慶市對外來施工單位在重慶施工的項目不征收個人所得稅,而福建省對省內、省外跨地區經營的施工單位,都按照項目開票額的0.5%到1%不等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對于這項稅款,企業應該積極與業務所在地稅務部門進行溝通,同時應按照所在地稅務部門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爭取免征或者減征。
(四)企業所得稅的管理
企業所得稅的管理應重點采取以下幾方面措施:
1.對按企業盈利情況方式征收的優先采取查賬征收
企業首先應該考慮采取按照查賬征收辦法繳納。聘請有一定經驗和職稱的財務人員,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會計準則的要求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建立賬冊,規范核算。不能考慮采取核定征收,因為核定征收的稅負比查賬征收重。
2.對按跨地區經營項目方式征收的首先采取在該地區設立二級分支機構
企業應該首先考慮在該地區設立二級分支機構,由二級分支機構直接管理所承接的項目,進而達到按照總分支機構預繳企業所得稅的規定。這種方式與按總部直接管理的項目部按項目開票額的0.2%繳納相比,年度期間交稅金額更少,可以節省資金成本。對跨地區經營項目多、合同收入大的建筑集團,節約的資金成本可想而知。如某建筑集團公司,年營業收入300億元,其中跨地區經營項目收入210億元,年利潤2億元。如果該企業設立跨地區二級分支機構,每個季度繳納企業所得稅大約1 250萬元,如果未設立跨地區二級分支機構,每個季度繳納企業所得稅大約1 450萬元,每個季度多繳納200萬元,按照銀行基準利率6%計算,每個季度要多負擔利息12萬元,一年多負擔利息約50萬元。
另外,對于不接受《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特殊情況,企業應及時向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由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面與項目應稅勞務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溝通,取得支持,達到減輕稅負之目的。
總之,建筑企業施工業務的涉稅事項管理是一個很復雜的課題,涉稅事項管理本身涉及方方面面的問題,僅僅靠企業財務人員的努力是很難做得好的,還需要得到各級稅務機關的關心、支持和幫助。企業也要不斷了解稅收政策,掌握稅收政策,在充分運用稅收政策為企業服務的同時,遵守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強化管理,才能把企業的涉稅事項管理得更好,才能減輕稅負、降低資金成本、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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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豐縣規模較大的外資企業有10戶,,2004年,10戶外資企業共實現銷售收入30549萬元,占全縣gdp總值的5.6%,共申報交納個人所得稅、印花稅等地方稅收83.85萬元,其中代扣代繳雇員個人所得稅56.2萬元,企業自身負擔地方稅收27.65萬元。近期,我局對這10戶外企進行了稅務審計,審計結果發現:10戶外資企業少申報交納地方稅收9萬元,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8萬元,分別占企業應申報和應代扣代繳稅收的24.8%和12.6%。由此可見,外資企業存在著較大的稅收征管漏洞,亟待稅務部門認真關注。一、外資企業地方稅收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政策過松、稅負太輕。目前外資企業稅收政策還停留在十幾年前甚至幾十年前的水平,并在稅收上給予了很多優惠,如外企不需要交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企業設在縣城以下區域的,不必負擔城市房地產稅等。上述10戶外資企業2004年地方稅收負擔率僅為0.12%,而同類型的內資企業地方稅收負擔率一般不低于1.8%,兩者相差達15倍,明顯有違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公平競爭原則。因政策偏松因素,外資企業稅收貢獻明顯偏低,10戶外資企業總的地方稅收貢獻額為101.08萬元,占我縣2004年度地方稅收入的0.65%。內資企業地方稅收是全縣gdp的2.82%,而外資企業地方稅收為0.33%,兩者地方稅收貢獻率相差8.5倍。(二)納稅意識淡漠。外商投資企業目前大都選擇以制造業等工業性企業為主,在我國以流轉稅稅種為主的政策引導下,工業性外資企業大部份都以交納增值稅為主,需負擔的地方稅種較少,因此對國稅部門管理的稅種認識較深,而對地稅部門管理的認識淡漠,少數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及財務人員甚至對地稅部門根本不了解。通過審計發現,10戶外資企業2004年度共向地稅部門按時辦理納稅申報54戶次,按時申報率不足45%,其中2戶外資企業全年未向地稅部門辦理納稅申報一次,有1戶外資企業在正常生產經營達2年的時間里,一直未申請辦理地稅登記,地方稅務管理人員也因其生產場地偏僻,又無須向地稅部門領購發票,一直不知有該企業存在。(三)稅收管理難以依法進行。在目前我國稅收管理以流轉稅、所得稅為主的前提下,對主體稅種不屬于地稅部門管理的外資企業,如果其不建帳或帳務核算不健全,地稅部門則無法對其實行核定征收,無法核定企業應扣繳多少雇員工資薪金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又如企業發生簽訂購銷合同,如外資企業不健全帳務,地稅部門則無法采取合理方式核定。在被審計的10戶外資企業中,其中2戶企業帳務核算混亂,地稅部門難以查實地方稅收。(四)地方政府干預現象嚴重。由于對不發達地區來說,招商引資、發展地方經濟是地方政府部門的頭等大事,對一些好不容易招商引資來的企業,地方政府經常會給予一些特殊照顧,從而也助長了一些外資企業依賴地方保護主義的不良風氣,給正常的稅收執法造成一定困難。如我縣所有外資企業由縣政府授牌給予重點保護,因此一些外企人員對地稅部門正常的稅收管理采取不支持、不配合,甚至拒絕稅務人員到企業開展正常稅收工作,而地稅部門依法處理時,政府部門又以各種理由進行干預。
二、加強外資企業地方稅收管理的建議
(一)加強稅法宣傳。當前造成偷稅、漏稅等管理漏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首要的是一些納稅人納稅意識淡漠、法律觀念差、納稅誠信觀念不強。只有經常性開展稅收宣傳活動,才能不斷提高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的意識和自覺性。要加強納稅義務的宣傳,提高義務意識、責任意識;大力開展誠信納稅的宣傳教育,強化誠信意識;及時公布違法企業信息,讓全社會共同監督納稅人自覺納稅;定期組織外資企業財務、辦稅人員地方稅收業務培訓,增強其實際處理涉稅事務的能力。
(二)盡快取消不公平的稅收政策。在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未合并以前,可先行取消一些對外資企業的優惠政策,如同樣要負擔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取消房地產稅,改為交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
關鍵詞:個體戶;稅務登記;管理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2-00-01
稅務登記是稅務管理的第一個環節,個體納稅人的管理,又是當前稅務管理中一個難點,因此將這兩者結合,做好個體納稅人的稅務登記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就試圖通過查找個體稅務登記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分析其產生的原因,然后就如何加強個體稅務登記管理提出一些淺顯建議。
一、個體稅務登記存在的問題
個體納稅人因為稅收總量少、戶數眾多,再加上個體納稅人納稅意識相對薄弱,因此,在征管實踐中,筆者發現在個體登記環節存在較多的問題:一是同一營業執照號碼辦理多戶稅務登記。二是偽造、編造營業執照辦理稅務登記。三是同一業主姓名辦理多戶稅務登記。四是同一納稅人名稱辦理多戶稅務登記。五是同一生產經營地址辦理多戶稅務登記。六是利用假身份證辦理稅務登記。七是辦理大量臨時稅務登記。八是頻繁注銷、新辦稅務登記。九是認定大量個體非正常戶。
二、個體稅務登記問題成因分析
上述問題的產生,筆者認為即有國家政策性的因素,也有個體納稅人受利益驅使,為了規避稅收政策而采取的相應“對策”。
(一)規避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2009年,新的增值稅條例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由以前的商業企業年銷售額180萬,工業企業年銷售額100萬元,分別降低為商業企業年銷售額80萬,工業企業年銷售額50萬元。
標準的降低是為了擴大一般納稅人的范圍,進而盡量的完善增值稅抵扣鏈條,實現流轉環節稅負的轉嫁,從而規范納稅人的核算,降低企業的稅負。可是,由于我國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完善,納稅人的納稅意識還不夠高,還有大量的納稅人游離在增值稅抵扣鏈條之外,因此個體納稅人一旦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之后,將由于無法取得進項增值稅發票,造成超高的稅負,這是納稅人作不能接受的。為了規避達到標準認定一般納稅人,個體工商戶往往采取一個證件辦理多個稅務登記,或是頻繁注銷,然后借用他人證件重新登記等方式來規避認定。
(二)規避稅務機關的管理,減少涉稅成本。從稅務機關管理上來說,還存在著“重企業輕個體”的現象。當前,由于基層征管力量相對薄弱,因此征管力量往往側重稅收金額較大的企業,而對個體工商戶的管理相對偏松,建賬要求也較低,大多是采用核定稅收定額的方式征收稅款。個體納稅人只要按期繳納了定額稅款,稅務機關基本上不會對其進行納稅評估或是檢查。另外,個體納稅人還可以比一般納稅人節省部分涉稅成本,如一般納稅人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金稅卡、計算機,還要進行網上申報、網上認證、網上報稅,甚至還要聘請專業財務人員進行專門的財務核算,同時,每年還要接受稅務機關的評估和檢查,這往往令個體工商戶無法承受。
為了規避稅務機關的管理,減少涉稅事項,也為了降低納稅成本,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部分個體工商戶往往采取一個工商執照辦理多戶稅務登記或是辦理臨時稅務登記等方式來規避稅務機關的管理。
(三)規避增值稅起征點,享受稅收優惠。起征點的實施,是國家通過稅收的減免,實現對小微企業經營的一種扶持,是一種稅收照顧。2011年11月1日起,我省增值稅起征點提高為月銷售額2萬元。由于以前起征點標準低,絕大多數納稅人需納稅,而提高增值稅起征點后,多辦理一個稅務登記即可實現少繳600元增值稅,較大的經濟利益驅動也催生了部分納稅人多多開戶,分散收入,繼而實現少繳稅款的目的。
(四)規避稅務機關對納稅人違法行為的查處。有些個體工商戶使用假身份證辦理稅務登記,當納稅人因偷稅、欠稅、虛開、代開發票等違法情形受到稅務機關的追繳稅款、滯納金及罰款時,往往采取走逃等手段逃避稅務機關查處。因納稅人身份證信息虛假稅務機關無法找到納稅人,即使公安機關配合查找時往往也無能為力,最后只得認定為非正常戶草草收場,結果造成各地稅務機關均存在大量個體非正常戶,使“違法必究”成為“違法不能究”,削弱了稅務機關執法剛性,擾亂了稅收管理秩序,甚至個別案件形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三、應對措施及建議
(一)加大稅法宣傳力度,對違法納稅人進行嚴厲制裁。首先,加大稅法宣傳力度,特別是宣傳違反稅收相關法律法規等違法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告知納稅人辦理虛假稅務登記的嚴重后果,從主觀上弱化其進行稅務登記違法違規行為動機;其次,對違法違規納稅人嚴格依據相關法規進行處理,該罰的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維護稅收法規的鋼性和嚴肅性;第三稅務機關定期在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上,公布稅務登記違法違規典型案例,發揮反面教材的震撼和警示作用,起到懲一警百的效果。
(二)加強稅務機關內部管理,完善問責機制。在稅務登記管理中出現諸多問題,雖然大多是納稅人所為,但也有因個別稅務人員工作不認真,未嚴格按規定審核把關,甚至是個別納稅人與稅務管理人員惡意串通。因此應加強稅務機關內部人員的管理,完善問責機制,使每一名稅務人員樹立起嚴格執法的信念,認真細致的作風,違法違紀必究的意識。
(三)建立納稅人信息共享平臺,分步推進誠信納稅體系。為解決納稅人登記信息不準確或是采用虛假證件辦理稅務登記,建議在全國層面上建立納稅人信息共享平臺,逐步推進納稅誠信體系。第一步建立國家稅務總局與國家工商總局信息共享機制。凡是在稅務機關走逃、欠稅或是有其他未處理違法行為的業主不允許開辦新企業,待其涉稅事項處理完畢后方可辦理。第二步建立國家稅務總局、公安信息共享機制,從源頭上杜絕使用假身份證件辦理稅務事項,增強納稅人的責任感。第三步建立國家稅務總局、交通、金融、社保、房產、物業等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實現協調聯動。一旦納稅人出現稅收違法行為,相關部門相互配合,形成綜合治稅的合力。同時完善納稅人信用機制,將納稅信譽作為納稅人信用體系的一項重要指標,也是其辦理金融、交通、房產、社保等日常活動的重要參考。凡是納稅信用高的納稅人,各部門簡化辦事手續、流程,為其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對納稅信用差的納稅人,則嚴格審查,對存在嚴重稅收違法記錄的納稅人,待稅務機關處理后方可辦理各項業務,形成“誠信納稅光榮、偷逃稅款可恥”的良好社會風氣。
(四)完善稅務登記管理措施及相關規定。當前稅務登記管理政策存在一些盲點,造成基層稅務機關及管理人員在工作中無法可依。如:臨時稅務登記的納稅人,限量限額發售發票,可是限額限量是多少呢?特別是在稅務機關強調納稅服務的現在,更是不好掌握。又比如:一個納稅人在同一區域辦理多個稅務登記證或臨時稅務登記證,或是采用注銷后重新登記的辦法來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又如何辦理?再比如:達到認定一般納稅人標準后,納稅人申請注銷稅務登記,然后改頭換面重新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又如何處理?
(五)適當提高個體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標準。從完善增值稅扣稅鏈條及公平稅負角度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更合理,但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后許多業戶因不能取得進項票抵扣,增值稅稅負、辦稅成本較認定前顯著提高,絕大部分個體納稅人難以接受也是不爭的事實。因此建議適當提高個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從稅收制度上防止納稅人被迫違法違規動機,培育納稅人自覺依法納稅的公平合理的稅收環境。
(一)現實的會計信息質量反映模式與稅務審計面臨的尷尬局面
我國的會計信息化起步較晚,1987年以前還沒有通用化、商品化的會計核算軟件,大多數企業都為手工記賬,直到近年來,隨著會計電算化應用普及、快速推廣,從單項業務處理到建立較為完整的會計信息系統,從各自為政的單機操作到會計軟件網絡化的實施,才獲得了較為顯著的成果。現階段企業的會計信息反映模式大致分為手工、半手工、自動化和網絡化模式,可謂是戰國時代,混亂不一。手工方式為傳統的記賬模式,隨著會計信息化的發展,已逐漸退出歷史舞臺。半手工模式只是對企業總賬模塊簡單運用,而庫存商品模塊、固定資產等模塊用EXCLE工作表輔助替代,僅僅為了滿足報表與報稅的簡單工作。自動化模式為模塊化管理的財務系統軟件,為數不少中小企業采用。網絡化模式為ERP(企業資源計劃),此為財務軟件發展趨勢,它是從MRP(物料資源計劃)發展而來的集成化管理信息系統,它擴展了MRP的功能,其核心思想是供應鏈管理,沖破了傳統企業邊界,從供應鏈范圍去優化企業資源,是基于網絡經濟時代的新一代信息系統,一些頗具規模的集團公司及上市公司廣泛采用。隨著信息化普及發展,稅務審計從過去傳統意義上賬本到憑證的“逆查法”或“順查法”的稅務審計模式必將被淘汰,而會將內部控制評價方法、分析性復核法和審計抽查法等現代審計方法引用到稅務審計中來。但是在會計信息反映模式并存時代,稅務審計方法現代化的升級并不代表會計信息質量也能同等提高對應。由于提供會計信息技術的不對稱,導致一些稅務審計方法無法實施,耗時耗力,影響稅務審計質量。
(二)規范企業會計核算與加強稅務審計深層次服務
會計信息質量是保證稅務審計質量的基石。盡管現階段企業會計信息質量反映的模式多種多樣,但保證各種會計信息反映模式所提供的信息規范性不可或缺,是保證稅務審計工作質量的基礎核心。會計信息要符合可靠性、相關性、可比性,還要符合實質重于形式、謹慎性和及時性等基本特征。譬如要求企業收入按品種、規格分類核算,庫存商品需按品種設立數量金額賬,會計信息能夠準確核算各個品種、規格的盈虧、毛利,對企業各月毛利或高或低,企業應定期分析原因,報稅務備案說明。還需說明的如發生外幣業務應設外幣賬薄,應及時準確調整匯兌損益;預提費用應附原因說明;應付賬款長期掛賬原因說明;企業固定資產計價、分類標準等說明;企業年度重大購銷、購置資產說明;主要客戶、供應商名單、購銷金額諸如此類等較為詳盡的企業會計信息資料。防止企業濫用會計政策與會計估計變更,避免稅務審計變成了記賬,把大量時間耗費在了復盤企業會計信息的原貌上。要節省時間與成本,把資源花費在稅務管理的漏洞與薄弱環節上,采取針對性措施,提高稅收管理水平。我省煙草行業注重會計信息基礎工作的建設及管理,從2008年會計核算用友NC5.0版系統上線、2010年資產管理信息系統上線、到2013年預算管理信息系統正式運行等,短短幾年間,逐步將多個系統融合到一個財務管理平臺上,不斷規范了會計科目核算口徑和方法,增強了多渠道數據查詢功能,提高了會計信息的及時性、準確性和科學性,為企業決策層提供較充足的數據支撐,促進企業各個環節得到有效監管。企業提供的會計核算準確規范、會計信息及時完整,稅務審計才能得到第一手資料,了解真實的業務流程,查找企業經營管理上的缺失漏洞和控制節點,提出合理化建議,探索企業潛在的稅務問題,提出稅務預警,防范稅務風險,完善企業內部控制管理。反之,如果現階段企業會計信息質量達不到要求,稅務審計簡單處理,直接定性企業會計核算不清,稅收征管核定征收,一收百了,表面上看稅收是應收盡收,但實際情況不盡然,有可能給國家或企業造成損失,造成稅企矛盾,達不到稅務審計的服務與預警作用。
二、稅收管理體制對稅收審計質量的影響
(一)當前的稅收管理體制與稅務審計面臨的問題
1994年我國實行稅制改革,稅務局分為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在一定時期內完成了其歷史使命,解決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問題。但現階段經濟發展使企業面臨不同的稅收待遇問題也越來越嚴重,有時國稅局與地稅局文件規定的稅收政策不完全一致,致使同為國有企業但歸屬征管稅務機關的不同造成適用的稅收法律法規的差別,譬如,有的國有企業所得稅隸屬國稅局管理、有的隸屬地稅局管理,退休人員的取暖費報銷稅收規定,就存在國稅與地稅文件不一致的現象,地稅允許直接列支扣除,國稅卻要求在福利費中列支(福利費超14%標準需納稅調整),企業年金列支也如此類情況等等。同是國有企業因稅收管理機關的不同而面臨不同的稅收待遇,這些都是稅務審計分析中應考慮的因素。盡管如此我們更應增強自覺納稅意識,提高企業防范風險能力,企業管理人員應及時掌握和準確理解稅收法規,與稅收審計經常溝通,避免錯過運用稅收法規的最佳時機,造成經濟損失,規避企業財務風險,提升市場競爭力,推動企業可持續發展。
(二)稅收管理信息的共享與稅務審計的關系
現階段國稅與地稅的征收管理、信息數據各成體系,互不交叉共享,造成稅務審計的難點,也造成企業繳納稅款有重復多繳或欠繳的現象。一是企業稅款漏繳現象。有的企業所得稅歸屬國稅管理,但個人所得稅歸屬地稅管理,在稅收實務中,大多數企業所得稅年終所得稅申報時,對于不符合稅法規定的扣除項目進行納稅調整所得額。而個人所得稅(投資者個人的股息、紅利所得)征收一般按照企業賬面支付利潤分配的數據進行征收。而企業賬面分配的紅利遠遠小于實際分配給股東的紅利。其實際紅利通過變相的費用已支付股東個人。雖然企業所得稅對前述的費用已做納稅調整,表面看,企業所得稅未造成稅款的流失,但是個人所得稅造成了的流失。應加強國、地稅信息數據共享,出臺以企業調整后的應納稅所得額扣除實繳的所得稅稅額為企業個人投資者紅利分配的依據。二是企業稅款重復繳納現象。企業出租房屋,稅收實際中存在著由于國稅、地稅征管系統的信息不協調與不對稱,地稅局代開發票、代扣營業稅的同時代扣了企業所得稅,企業出租房屋的營業收入,已在國稅征管系統的企業所得稅申報繳納,但地稅系統代扣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在國稅征管系統中并無此筆稅款,造成企業重復繳稅。還要在企業所得稅清算審計實務中也存在此類問題,企業清算先是國稅注銷清算,后是地稅注銷清算,往往在地稅清算中補交的稅費在國稅企業所得稅清算中得不到扣除,使得企業多繳稅款。上述稅務信息管理的不對稱,造成企業所繳稅款不能真實反映其經營管理情況,因此應對當前的稅收征管系統加以整合,以便于稅務審計發揮更大作用。
一、要把握好加強征管的要點
樹立宏觀征管的觀念是這次加強征管的要點。這里我們所講的稅收征管工作不局限于征管部門日常所擔負的、狹義的征管工作,而是全面的、宏觀意義的征管工作。它不僅涵蓋以稅款征收、稅源監控、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等為主要內容的稅收執法管理工作,還涵蓋以機構設置、部門職能劃分、機關運行制度、人、財、物管理等為主要內容的稅收行政管理工作。稅收執法管理與稅收行政管理是宏觀征管既各有側重又密切關聯的兩個方面。稅收執法管理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征、管、查管理,它是稅收工作的主體,是各級稅務機關的天職、經常性工作和主要任務;而稅務行政管理則是稅收工作的基礎和體制保障,管理體制科學,機構設置合理,行政廉潔高效,就有利于強化稅務執法管理,降低稅收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因此,加強征管必須在各級局黨組的統一領導下由稅務機關各職能部門共同來推進,要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二、要把握好加強征管的特點
規范統一是這次加強征管的一個突出的特點。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機構設置和稱謂的規范統一。眾所周知,無論是1997年撤消稅務所成立稅務分局的征管改革,還是以專業化和信息化為特征的征管改革,在機構設置方面都存在一個通病,就是機構設置不規范統一。往往是總局下達文件后,各地在機構設置上就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機構名稱也是五花八門,有征收局、管理局、評估局、審理局、稽查局等等,不一而足,結果不僅納稅人摸不清頭腦,連我們自己也搞不清楚。這次完善征管體制,總局十分強調全國范圍國稅系統必須依法設置對外稱謂統一的國家稅務局、稅務分局和稽查局,按照行政級次、行政(經濟)區劃或隸屬關系命名稅務機關,這是與以往征管改革明顯不同之處。各地在討論機構設置時,必須把握這一點,不能離開總局的原則和規定擅自改動或變通。二是職能和職責劃分的規范統一。以總局文件形式對征、管、查三者的關系以及縣級局內設機構設置與職能進行規范統一,這在稅務系統是首次。這幾年,各地由于片面強調征、管、查三分離和專業化管理,在機構設置上很不統一,由此導致了征、管、查三者之間的職能劃分和相互關系不明確,業務交叉,內設機構和稅務人員的崗責分工標準依據不一樣,有的按屬地劃分,有的按稅種劃分,有的按企業性質劃分,有的按行業劃分,有的按隸屬關系劃分,各有各的管法,這既影響稅收征管的效率,給納稅人帶來了許多麻煩,又加大了稅收成本,影響國稅機關的形象,社會各方面對此頗有微詞,不改不行。
三、要把握好加強征管的重點
縣(區)局是這次加強征管的重點。大家知道,稅收行政執法管理是分層次進行的,從全省國稅系統范圍來看,省局是決策層,地市局是協調層,縣(區)局和分局則屬于執行層。但在執行層中只有縣(區)局才是全職能局,分局是縣(區)局的派駐機構,是縣(區)局開展工作的一個組成部分。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總局才反復強調,縣(區)局就是基層,縣(區)局的工作重點就是稅收征管。經歷1997年和的征管改革,我省國稅系統縣(區)局征管工作取得了長足進步,體現在三個轉變:管理方式上由下戶征稅向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轉變;管理體制由集權統管向分權制約轉變;管理手段由單純依靠人工向依托信息化人機結合轉變。然而,隨著形勢的發展和變化,縣(區)局機構設置不規范,征、管、查職能劃分不清,業務交叉,銜接不緊,信息不暢,稅源監控不到位,淡化責任,疏于管理等問題正日漸凸現。因此,總局把這次加強征管的重點定位在縣(區)局的規范機構設置和業務重組上。做好這兩項工作,必須遵循兩化原則:一是屬地化原則。屬地管理實際上就是邊界管理問題,它是稅源管理的主要方式。堅持屬地管理,就是在邊界范圍內的所有納稅人,不論其所有制性質,不論其隸屬關系,不論其所屬行業,一律就地就近管理,稅務機構的設置也要堅持這一原則。二是扁平化原則。扁平化管理是今后行政管理一個大的發展趨勢,其目的就在于減少管理層級,降低行政運行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堅持扁平化管理,必須適當分解和上收包括稅款征收、稅務稽查在內的部分稅收執法權,逐步強化縣(區)局的稅收征管職能,同時,對稅收征管全過程實行科學、嚴密、高效的全程監控。
在這次完善征管體制中,總局要求各級國稅局一般不再設置直屬分局,地市局已經設置一時不能撤消的直屬分局,必須說明情況,報總局審批后,暫時保留一個,但從長遠看最終還是要撤消的。對于縣(區)局的直屬分局這次一律必須撤消。現在擺在我們面前的工作重點是,撤消縣(區)局直屬分局后,如何選擇有效的征管模式,加強稅收征管。根據征管部門最近作的調查,目前全省縣(區)局中冠以直屬分局名稱的主要有三大類:第一類直屬分局只承擔縣屬企業或重點稅源企業的稅收征管工作,同時在城區屬地還設有其他稅務分局,承擔城區的其他企業和個體稅收的征管工作。第二類直屬分局既承擔縣屬企業或重點稅源企業的稅收征管工作,還同時承擔城區的其他企業和個體稅收征管工作。第三類直屬分局不承擔縣屬企業或重點稅源企業的征管,而是承擔城區及周邊若干鄉鎮的稅收征管工作。在這三類冠直屬分局名稱的稅務分局中,第一類是真正意義的直屬分局,第二類部分意義的直屬分局,第三類則只有名無實的直屬分局。針對上述情況,在征管模式上可以有兩種選擇。第一種模式是撤消縣(區)局直屬分局和城關鎮所在地稅務分局,由縣(區)局內設辦稅服務廳和稅源管理股直接負責稅收征管,適當保留現有農村稅務分局。這是總局要求最終必須達到的模式。第二種模式是撤消直屬分局,將其所管轄的縣屬企業劃歸屬地管理,同時在較大縣的城區或管轄五個鄉鎮(街道)所在地成立稅務分局,保留現有農村稅務分局,縣(區)局不直接負責稅收征管。在這種模式下,縣(區)局暫不內設辦稅服務廳,辦稅服務廳均設在分局一級,但這只是根據當前我省各地經濟差異巨大這一客觀現實而采取的一種過渡模式。到底選擇哪種模式,各地應該結合實際,從有利于整合資源,加強征管,提高效率的角度來確定,并合理設置內設機構,不宜搞一刀切,形式要講,但更要重內容。
四、要把握好加強征管的難點
這次加強征管的難點在于建立屬地管理,基層征管合一,前后臺分開并協調高效的征管運行機制。實踐證明,基層的征收與管理是難以分開的,片面強調征、管、查三分離,
片面強調專業化管理,片面強調管戶制向管事制轉變等做法是不夠科學的,基層征管分開了,不僅納稅人辦稅不方便,還會導致稅務機關內部分工分家、推諉扯皮,出現管理真空和漏洞。因此,基層征管必須合一。各級國稅局要以貫徹省局即將出臺的《辦稅服務廳工作規范》和《稅收管理員管理暫行辦法》為契機,進一步理順業務流向,重組基層業務。重點要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要理順基層業務流向。凡屬納稅人找稅務機關辦理的事務,統一由基層稅務機關的前臺辦稅服務廳負責受理和辦理;凡屬稅務機關找納稅人的事務,統一由稅務機關的后臺內設部門和稅源管理部門負責辦理。二是要進一步簡化事前審批,強化事后管理。對非法定管理環節,要清理廢除,比如稅務登記等常規事務的辦理,只要納稅人申請資料齊全、合法,稅務機關可以先發證,再將相關信息傳遞給稅源管理部門進行事后調查,以減少不必要的管理環節,提高效率,方便納稅人。三是要建立前后臺既分工明確又密切聯系的協調高效運行機制。前臺在受理納稅人各項涉稅事項時,能即時辦理的即時辦理,不能即時辦理、需要后臺審批的統一交給后臺管理部門;后臺管理部門接收到前臺報審事項,按政策法規進行審核,能即時回復的即時回復,不能即時回復、需進一步核實、評估、調查的,轉交稅源管理等相關部門限時辦結;稅源管理部門處理后,再將結果反饋給綜合管理部門,由此形成閉環的工作流程。同時,依據上述流程,建立健全涵蓋各各環節、各個崗位的責任制度,以明確分工、確保流程運轉順暢。這里需要指出的是,新的征管運行機制的建立涉及業務重組的力度很大,必然會對基層稅務人員在觀念上造成沖擊,各級領導對此要有充分的估計,要作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五、要把握好加強征管的出發點
完善征管體制,夯實征管基礎是做好稅收征管的前提,也是加強征管的出發點。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因此,必須下大力氣抓好。首先,要針對當前稅收征管的制度缺陷和制度缺位,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一是建立比較完善的稅收管理員制度。要正確認識管事與管戶的關系,徹底解決過去因管事不下戶而造成的稅源管理不到位的問題。管事與管戶其實是一回事。管事離開管戶就沒有針對性;管戶不從具體事務入手就失去工作內容。二是建立科學的納稅評估辦法。要探索科學、實用的納稅評估模型,充分運用包括納稅人申報納稅資料在內的各種信息資料和數據,將分析評估與必要的檢查結合起來,深入了解納稅人納稅情況,摸清規律,發現問題,增強管理的針對性。三是建立有效的分類管理辦法。在推行稅收管理員制度過程中,要把屬地管理和分片負責有機結合起來,責任落實到人。對不同規模的納稅人,采取不同的管理辦法。對大企業和重點稅源管理,要重點監控分析;對零散稅源和個體戶稅收,要完善電腦核定定額管理;對增值稅起征點調高后未達起征點的業戶,要實施動態管理;對不同納稅信用等級的納稅人,要采取相應的管理和服務。其次,要大力推行征管資料的一戶式存儲管理。征管資料是稅務機關和納稅人雙方涉稅活動的紀錄,也是檢驗征納雙方享受權利和履行義務合法性的重要依據。實行一戶式管理,不僅能將過去散存于稅收征管各環節的征管資料,按獨立的納稅人加以歸集,使之能全面反映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全貌,進而通過分析比對,找準稅收管理的薄弱環節和漏洞,采取相應的強化和彌補措施。而且,還能避免納稅人重復報送資料,減輕納稅人負擔。
六、要把握好加強征管的著力點
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是完善征管體制,夯實征管基礎的必然選擇,也是這次改革的著力點。所謂科學化管理就是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掌握規律,運用現代管理方法和手段,提高稅收征管的實效性。所謂精細化管理就是要針對稅收征管的薄弱環節,按照精、細、深的要求,通過重組稅收業務,明確職責分工,優化工作流程,完善崗責體系,加強協調配合,努力克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不斷提高管理效能,降低征管成本。科學化和精細化是辯證統一的關系:科學化是前提,精細化是保障。有了科學化不等于就做到了精細化,達到精細化也不等于完全實現科學化。從當前我省征管工作的現狀來看,首先必須解決的主要矛盾是精細化管理問題。應該說,我們目前制定了許多制度,也還算比較科學,但卻缺乏精細化,很多的管理工作還缺乏針對性,抓得也不夠深、不夠細、不夠實,管理的效能還不高,淡化責任,疏于管理的問題還沒得到根本解決。可以說,離開了精細化,再科學的組織體系和管理制度都只是水中月,鏡中花,都只是海市蜃樓,空中樓閣。因此,我們在這次改革中,除了要規范機構設置,完善組織體系以外,更重要的還是要著力抓好精細化管理,要全面實施納稅評估和分類管理,推行稅收管理員制度,這些都是實施精細化管理的具體措施。
七、要把握好加強征管的支撐點
征管改革離不開信息化這個支撐點。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必須有新的認識和定位,不能就信息化談信息化,不能一講信息化建設就趕時髦。這兩年省局比較注意這個問題,比如全省門戶網站和12366納稅服務熱線的建設,我們就沒有一窩蜂上,而是在充分調研和論證的基礎上作出決策的。今后,發揮信息化對稅收業務的支撐作用,要在應用上下功夫、作文章。當前要重點抓好現有信息資源的整合利用以及信息的互聯互通共享。內部,要加快征管2.0版管理系統、出口退稅系統和金稅工程系統三大系統整合步伐,嚴把信息數據的入口關、維護關和考核關,實現內部各管理系統信息的共享。外部,要加強與工商、地稅、海關、國庫、銀行等部門的信息互聯互通,特別是要加強四小票信息的對碰,切實堵塞管理漏洞。在強調信息化對稅收管理工作支撐作用的同時,必須認識到計算機系統的局限性,注重人機結合,不要迷信電腦。凡是電腦干不了、干不好的事項,如實地調查、案頭評估、政策咨詢等,要依靠稅務人員從實踐中積累的經驗加以判斷、處理。
八、要把握好加強征管的落腳點
武漢市漢陽區區屬工業共有機械、電子、建材、化工、輕工、生物工程等十多個門類,已形成綜合性工業基地,有130余家大中型企業坐落區內。隨著大企業的發展,也為該地小企業創造了廣闊空間,以專業市場、工業園區為集群的小企業群體迅速壯大發展。
隨著小企業數量的增加,給該區會計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相當部分小型企業在成長初期,往往通過逃避納稅的方式增加財富的積累。體現在會計核算方面則是會計核算主體界限不清;會計機構與會計人員設置不符合規范,最常見的做法為任用親屬擔任出納,外聘“高手”做代賬會計;建賬不規范或不依法建賬,部分企業不設賬,以票代賬,造成賬目混亂,還有企業設兩套賬或多套賬,在會計檔案方面,待攤費用、預提費用不按規定攤提,人為操縱利潤,采用倒扎賬的方式記賬。劉剛介紹說:“從現狀看,靠企業自身約束規范會計工作是不現實的。會計管理工作應該承擔起引導和監督的責任。”
2009年,漢陽區財政局對轄區內4200多戶企業納稅人的建賬管理情況進行清理和分類,明確以各類工業園區、專業市場的經營業戶以及從事鋼材、汽車、醫藥、建材家具等行業的小型企業為規范賬務管理的突破口和重點。在此基礎上,2010年由該區政府出臺了《漢陽區規范小型企業賬務管理實施方案》,計劃在三年內使全區小型企業基本達到規范建賬標準,會計賬簿合格率達到90%以上,企業納稅人申報繳稅準確率達到80%以上。
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由漢陽區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等部門清理小型企業會計人員從業資格及建賬管理情況,提出賬務整改要求。其中,財政局會計管理部門每年按規定對企業賬簿情況進行審核,并以審核通過的會計賬簿作為合法賬簿。
鑒于小型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薄弱,不設置會計機構或所設會計機構層次不清、分工不明確的現狀,漢陽區從推行中介記賬服務,作為幫助小型企業規范賬務管理的切入口。同時為引導小型企業邁出規范賬務的第一步,對暫時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條件的小型企業,在企業自愿的前提下,引導其委托政府指定的具備合法資質的中介機構提供記賬服務,在兩年期限內由財政出資為企業補貼記賬費用,財政出資額度不低于企業記賬費用的50%,并且可根據企業稅收增長幅度予以適當增加,服務期滿后,企業須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或自付費用繼續實行委托服務,達到“政府引導、財政補貼、中介服務、企業發展”的目的。
企業申請財政補貼記賬服務,經記賬服務中心審核同意后,與其指定的記賬服務合作單位簽訂委托記賬合同。記賬服務具體內容為: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代委托人辦理納稅申報、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及有關涉稅事項;提供財務咨詢管理。同時規定承接財政補貼記賬服務工作必須具備的條件為:在該地注冊登記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記賬許可證》的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或其他記賬機構;注冊資金在10萬元以上,具備電算化會計核算和網上辦稅基本條件;10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且具有主力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從業人員,主管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必須具有會計師以上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截止2010年12月底,漢陽區已簽訂申請表、申請納入規范賬務管理的小型企業共有938戶,其中按照企業性質劃分的企業有623戶,個體工商戶有315戶;已與相關中介機構簽訂委托協議實施建賬管理的有776戶,簽約率為82.73%,其中個體工商戶268戶,新辦企業122戶,原有已委托記賬企業386戶;剩下的已簽訂申請的中小企業中,有大部分正與相關中介機構進行溝通協商,將逐步完成委托協議的簽訂及賬務的交接工作。此外,由其他合法中介機構記賬的500多戶中小企業中,新辦企業有38戶,新辦個體工商戶83戶,另有133戶新辦企業和22戶個體工商戶自行建賬,由專業市場統一收銀記賬管理的有78戶。
漢陽區通過規范小型企業賬務管理強化了財務質量監管,提高了會計信息質量,擴大了轄區經濟稅源基礎,優化了納稅人結構,提高查賬征收戶的比例,擴大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數量。來自稅務部門的統計分析顯示,已與政府合作記賬中介機構簽約的企業納稅人在規范前月均繳納稅款2001.15元,規范后月均繳納稅款2584.38元,增長29.14%;個體納稅人在規范前月均繳納稅款502.16元,規范后月均繳納稅款654.81元,增長30.40%;均高于2010年區稅務部門稅收增長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