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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3月2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草案)》,明確賦予校車通過優先權。其中規定,地方政府依法保障學生就近入學或在寄宿制學校入學,減少學生交通風險;明確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校車安全管理職責;規定了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保障校車安全的義務和責任(3月29日中國網)。
不必諱言,《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草案)》的執行,會面臨著種種利益博弈。不論是學生就近入學,還是校車安全管理,都涉及到相關部門和單位的責任。一項制度,如果不能具有足夠的激勵價值,就會在執行中遭遇各種推諉,難以真正從紙面走進生活。事實上,這些年,很多曾經被公眾寄予厚望的法律制度,在執行層面也曾經帶給公眾巨大的失望。比如,當初歷經13年始磨一劍的反壟斷法出臺以后,在很長一段時間都不能很好的執行,原因就在于相關配套制度遲遲未能完善。
現在,《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草案)》通過了,那么,也就必須迅速啟動配套制度建設,必須強化相關執行力度,來讓這項制度及時發揮效率。對《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草案)》的執行來說,現在,在保障學生就近入學或在寄宿制學校入學的問題上,政府和學校到底應該承擔怎樣的責任,這背后既涉及公共管理問題,又涉及到諸如擇校費之類的利益博弈;在校車安全由誰來監管的問題上,教育、公安、質監等等部門職責到底應該如何厘清;而賦予校車享受“特權”的同時,也同樣會帶來很多權利與利益的新矛盾。這一切,都必須通過相關配套制度,來明確各方利益主體的責任,使公共利益迅速實現最大化。
法律制度的最大價值,只能通過有效執行來體現。如果制度不能執行,就會損害公眾對制度公信力的信仰。公眾對《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抱著極大的期待,如果這項制度不能得到很好的執行,恐怕有多少期待最后就只能變成多少失望,最終影響到法制的權威性。因此,現在面對《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草案)》的通過,相關職能部門必須及時迅速做出反應,厘清自身要承擔的責任,來積極出臺相關配套制度,及時調配人力、財力、物力,來平衡這背后的利益博弈,同時,還應理順相關監管體制,鏟除可能出現的“政出多門、推諉扯皮”的沉疴痼疾,徹底杜絕執法不公,權大于法、法律執行難等等現象。
從這個意義講,《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草案)》的通過,也僅只是一次開始。在校車安全得到制度賦權之后,如何讓這項制度獲得普遍的信仰,如何讓這項制度在現實中不打折扣的得到執行,對相關職能部門與學校來說,又是一次新的考量。
為加強校車管理的組織領導,成立由區交通運輸局局長為組長,副局長、區運管所所長為副組長,區運管所副所長、區公路站副站長為成員的校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為聯絡員,具體負責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
二、工作內容
1、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我區校車申請許可需我局出具行駛路線審查意見。為了給區政府提供真實可靠的意見,需對校車行駛路線進行實地審查。接到校車申請征求意見書后,由公路站副站長朱由明牽頭負責,邀請市交警支隊直屬大隊、區教育局相關人員組成校車運行路線審查小組,對申請校車運行路線進行全程審查,對沿途路況、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減速帶、隔離設施、安全防護設施、停車泊位等交通設施逐一進行評估,查找安全隱患,如實紀錄,提出意見。
2、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運管所要加強經許可提供校車服務的客運企業校車的監管,督促企業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保障企業校車技術狀況良好。
3、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及交通運輸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有關規定,為深入細致地貫徹落實校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運管所應采取以下步驟開展此項工作:
(1)確定具備維修校車資質的汽車維修企業。通知已經許可運行校車的學校,要求所有經許可的校車,必須在具備資質的汽車維修企業進行維護和修理。
(2)督促汽車維修企業建立健全汽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包括維修合同制度、竣工質量檢驗制度、維修車輛檔案制度和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制度等。
汽車維修竣工出廠質量保證期為:
整車修理或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公里或者10日。質量保證期中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3)定期或不定期到維修企業進行維修質量檢查,查處未經許可、不具備資質的維修企業進行校車修理,保障校車維修質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站所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制定具體的操作性強的工作流程,把校車安全管理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一、教育部舉辦此次專題培訓,很及時,也非常必要,對于各地做好校車安全管理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生命不保,何談教育?
二、《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已經出臺,領導也作了重要講話,先進省市作了經驗介紹,如此轟轟烈烈,但愿始終如一。不能雷聲大雨點小。
三、中小學布局調整、盲目撤并學校,不能保證學生就近入學,導致了學生乘車的需要;教育均衡發展一紙空文,擇校風愈演愈烈,村級學生流向鄉鎮,農村學生擠進縣城,也導致了大量學生需要乘車。
一、立足全體的校車資助政策
新西蘭教育部以立足全體的理念對校車給予援助,充分體現了教育資源公平與均衡的分配原則。援助的方式包括以下五種:一是直接援助,即校董會直接支配援助資金,提供校車服務;二是直接撥款給毛利學校(土著居民學校),由學校自行提供校車服務;三是對符合乘坐校車運營商提供校車服務條件的學生提供經費補貼;四是運輸津貼,即給予監護人需將學生送往最近校車站點所花經費的補貼;五是對特殊教育學校中有特殊需要的學生的校車服務提供補助,這項援助的花費每年都高達24萬美元。教育部要求,在必要的情況下要為有特殊需要的學生提供具有特殊設備的校車。政府援助資金來源于財政撥款,大部分城市校車服務由地區委員會提供資助,大部分鄉村校車由教育部提供資助。教育部每年在學校運輸服務上的花費高達1.5億美元。[5]新西蘭教育部規定,學生要在開學時遞交校車服務申請。學校及校車運營公司根據學生的申請,進行反復的線路勘察與確認,以保證每個學生可乘坐校車上學。教育部對校車服務的范圍做出了明確的規定。2013年5月之前,校車運輸政策規定,1~4年級學生的家校間距離超過3.2公里和5年級以上學生的家校間距離超過4.8公里的可享受免費校車服務。這種做法容易造成即使來自同一個家庭、就讀于同一所學校不同年級(如1~4年級和5年級)的兩個孩子不能享有同樣的校車乘坐資格。為了彌補這一不足,實現人性化管理,自2013年5月6日開始,教育部實施了新的校車運輸援助政策。這一政策規定,1~8年級學生住所離最近學校的距離超過3.2公里和9年級以上學生住所離最近學校的距離超過4.8公里的可以享受免費的校車服務[6]。這次改革在很大程度上為家長安排學生的上學路程提供了方便。學生如果沒有選擇最近距離的學校,而選擇了其他學校,超出校車通行區的部分費用則由家長自行承擔。①
二、新西蘭校車安全保障措施
(一)對校車、司機及校車設施的規定為保障校車的安全,新西蘭教育部對校車運營商提供的車輛及司機有著嚴格的要求。要想成為校車運營商,需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能較持久地提供符合各項校車條件的車輛,并對車輛進行定期維護,以確保學生按時到達學校學習;提供校車服務的車輛要有“車輛認證單”(VCU),小型載客汽車(PSV)的車齡最高不超過15年,大型載客汽車(PSVs)的車齡最高不超過26年[7];提供校車服務期間,車輛及車輛的各組成部分要始終保持在出廠規格水平,并有交通部頒布的機動車輛全面檢驗合格證書(CoF);車輛排放要符合2009年1月生效的《車輛排放法規》的標準,以減少廢氣污染;車輛要始終保持整潔[8];提供校車服務的每部車輛都要有持續的維修保障;詳細記錄車輛的維修保養次數,車輛管理部門及時向交通部門提交相關資料;校車司機每年要參加定期的培訓,培訓主要圍繞防御駕駛、急救、高級駕駛員培訓、危險源辨識、緩解壓力、合理管理時間等主題展開[9];校車司機在工作過程中要時刻攜帶駕駛資格證和校車駕駛資格證;司機要嚴禁疲勞駕駛。新西蘭教育部不但對校車及司機提出了嚴格的要求,還十分關注車輛本身的安全系數。新西蘭校車的安全帶是根據交通部頒發的《座椅及座椅固定點2002-32004號條例》和《道路交通條例(交通使用者)-61001號條例》的標準而設置的,安全系數經過反復測試達到了較高水平[10]。新西蘭交通部規定,校車司機要確保15歲以下的學生全部系上安全帶,且不能坐在校車的前排座位上;5歲以下的兒童要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新西蘭校車標識也是經過反復試驗而最終確定的,提供校車服務車輛的前部和后部都要安裝法律規定的校車標志,且校車標志不能被其他文字或圖像遮蓋。新西蘭校車標志長570毫米,寬500毫米(如圖1所示)[11]。2004年,新西蘭交通部了《校車停靠點安全設置指導意見》,該意見提供了全面的停靠點設置規則、技術指導、檢測條款等信息。
(二)與校車安全相關的特殊交通規則新西蘭交通部頒發的《道路交通條例(道路使用者)2004》規定,校車在城區內的最高時速為50公里/小時,在郊區的最高時速為80公里/小時。其他車輛在經過校車時的最高時速為20公里/小時(超過50公里/小時將被吊銷駕駛證)。現在,新西蘭仍在嚴格執行著條例中關于時速的限制,而且家長、社區、學校還通過發傳單、寫標語等方式提醒各位司機嚴格遵守限速規定。所有車輛(包括反方向行駛的車輛)在經過校車停靠點時要減速慢行,小心經過。校車在停靠點讓學生上下車時會掛出“停止”(STOP)指示牌,此時,所有車輛要耐心等待,直到所有學生安全通過馬路方可通行,以避免給學生帶來危險。新西蘭的校車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交通管理部門的嚴格執法。新西蘭的道路交通由多個部門齊抓共管,包括教育部、交通部等。為保證駕車者遵守交通規則,無論在城市還是鄉村都配備了流動交警,隨時對酗酒駕車和超速行駛者進行查處。此外,全國各地還安裝了大量的電子拍照系統,駕車者只要違規,就須繳納高額罰款。警察局根據專業安全機構所確定的重點路段、重點時段和頻發違法行為的地區進行“基于風險的巡邏”,科學分配警力。另外,根據交通部的規定,所有車輛必須定期送檢,一到淘汰年限就立即報廢,逃避車檢者將受到重罰。不過,人們駕車行駛在新西蘭的道路上能處處感受到交通標志的人文關懷。新西蘭交通標志的設置不僅科學、規范,最大限度地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而且非常細致,那些結合實際路況設立的提示性標志可以給予人們溫馨的提醒。
(三)青少年交通安全教育與校車安全新西蘭較高的校車安全系數還與當地學生較強的交通安全意識分不開,而這主要得益于日常教育。新西蘭政府十分重視對學生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如警察局專門成立了“道路安全青少年教育服務站”(SchoolRoadSafetyYouthEducationService),出臺了“青少年道路安全教育計劃”(SchoolRoadSafetyYouthEducationProgramme)。這是一項基于道路安全法規,以提高青少年道路安全技能為主要目標的計劃。[12]依據學生年齡,“青少年道路安全教育計劃”的實施被劃分為五個階段:第一,道路安全基礎知識學習階段(SteppingOut);第二,安全騎車階段(RidingBy);第三,安全外出階段(OutandAbout);第四,承擔責任階段(ChangingGear);第五,安全駕駛階段(DrivetoSurvive)。該計劃通過學校教師與有豐富交通知識和教學經驗的警察的共同合作,向學生傳授交通安全知識和經驗。課程內容由學校聯系當地警察局,經過協商后進行統一設置。這一計劃的實施也需要家長和社區的協作:首先,他們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起到榜樣的作用;其次,學校鼓勵家長及社區成員參與到課堂中。針對各年齡段學生的道路安全教育目標不盡相同(見表1)。新西蘭警察局同時還負責培訓學校交通安全小隊,組織學生對校園周圍交通安全進行巡邏。一般來說,由兩名經過培訓的高年級學生在上、下學期間拿著約1米長的帶有“停車”(STOP)紅色字樣的移動交通標志桿站在學校附近的馬路兩旁,車輛經過時必須停車等待兒童安全上下車。學生巡邏時,會有教師或警察進行協助。[13]
三、啟示
我國校車的需求與日俱增,校車的使用量也在逐步加大。為了更好地保障校車的安全,國務院于2012年4月5日頒布了《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加快了校車規范化管理的步伐,但仍有許多問題需要完善。本文通過對新西蘭校車管理資助政策和安全保障措施的探究,得出以下幾點啟示。
(一)校車運營模式應力求多樣,以減輕財政負擔我國《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明確規定,校車應是“大鼻子”外觀,有專用座椅、安全出口等高級配置。根據這一規定,各地需要購買一大批符合新標準的校車,這給各地方政府造成了巨大的財政壓力。為了緩解財政上的壓力,我們可以學習新西蘭利用現有公交系統,制定嚴格的校車準入制度,選擇合格的公交公司提供校車服務的做法。除了接送學生外,政府應提高專用校車的使用效率,允許閑置校車租賃,增加校車運營經費,這也符合服務社會多樣化和充分利用資源的原則。為了兼顧效率與公平,緩解運營成本壓力,政府還可以對有能力支付校車費用的家庭收取乘車費,為低收入家庭的學生提供免費的校車服務。
(二)學校要重視對中小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中小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大多是由于學生不了解交通規則、不能準確辨識高危險地帶、隨意穿行馬路等造成的。新西蘭警察局意識到,要實現零交通事故的目標必須從中小學生抓起,因此出臺了“青少年道路安全教育計劃”。目前,我國針對中小學生專門設置的交通知識教育課程較少,大多數中小學生交通意識淡薄,沒有系安全帶的意識,穿行馬路時也很少“三思而后行”。鑒于此,各地交通部門可以與學校達成合作,每周安排一節交通知識教育課,教育內容可根據我國的國情進行設置,爭取做到“交通安全知識從娃娃抓起”。
布局調整取得的成績
布局調整后,義務教育發展出現了一些新氣象:一是大部分新建校舍達到了義務教育標準校要求。15.7%的被調查者所在縣市區新建(或改建、擴建)的學校全部能達到義務教育標準校建設標準,59.8%的被調查者所在縣市區新建(或改建、擴建)的學校大部分能達到義務教育階段標準校建設要求。義務教育階段校舍標準化建設的普及率在布局調整后取得了顯著的提高。但同時調查也發現,西部地區仍有33.9%的被調查者所在縣市新建校舍達不到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建設要求。
二是大部分新建(或改建、擴建)學校教學質量得到提高。28.3%的被調查者表示自己所在縣市區布局調整后新建(或改建、擴建)的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和被撤并的學校相比有較大的提高,50.0%的被調查者表示自己所在縣市區布局調整后新建(或改建、擴建)的學校和被撤并的學校相比教育教學質量有所提高。且東、中、西部數據分布比較均衡。
三是教育財政投入得到較好的保障。教育財政投入占財政總支出的全國平均值為22.14%。其中東部地區均值為24.03%,中部均值為22.73%,西部均值為19.99%。有部分中西部地區非常重視教育事業的發展,教育財政投入占財政總支出的90%。
四是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兒童教育得到較好保障。90.2%的被調查者所在縣市區的大部分流動兒童都可以進人公立學校就讀,且準入門檻較低。這一數據與在國家教育行政學院第32期地市教育局長研修班上的調查數據(87.5%)非常接近。有8.3%的被調查者表示自己所在縣市區的流動兒童在政策上是允許進入公立學校就讀的,但是必須滿足一系列的條件限制。比如,父母在當地的納稅證明、流動兒童本人的計劃內生育證明以及父母雙方的暫住證等。
布局調整存在的問題
雖然布局調整獲取了上述一些成績,但還是存在某些發展中的問題:一是部分農村寄宿學校硬件設施不達標,后勤保障經費有限。全國農村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平均有42.94%的學生在寄宿學校就讀,西部地區農村寄宿學生占學生總數的比例達到55.16%。同時,農村地區卻有70.1%寄宿學校的硬件設施不能達標或部分達標,82.5%的農村寄宿學校后勤保障經費來源是省級財政撥款和學校自籌。訪談發現,中央財政專項撥款大都缺乏后勤建設配套資金。
二是校車運行亟待規范。10.2%的被調查者所在縣市區正在運營的校車完全達到《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42.4%基本達到《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45.8%達不到《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即目前實際上仍有一半的校車是在違規運行。
三是村小和農村教學點師資情況仍然堪憂。66.1%的被調查者所在地區的優秀教師在布局調整后大部分都涌向了縣、鎮學校,63.2%的被調查者所在地區布局調整后,村小和農村教學點的教師主體還是原來的村小教師。通過訪談筆者發現,留在村小和教學點的教師大部分是由民辦教師轉正而來的。
四是巨型學校和大班額普遍存在。52.1%的被調查者承認自己所在縣市區存在巨型學校(學生數超過3000人/校),且巨型學校在縣市區的平均數量為4.6個,有中部地區某縣甚至存在50所巨型學校。66.0%的被調查者表示自己所在的縣市區存在大班額(學生數超60人/班),且平均班級學生數為70.59人。
五是布局調整未能有效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布局調整前后義務教育優質教育資源分布和原來相比,41.9%的被調查者表示比原來更加集中。29.1%的被調查者表示和原來差不多。布局調整后擇校問題和調整前相比,18.3%的被調查者表示更加嚴重,42.0%的被調查者表示和原來差不多。
布局調整的政策建議
依據上述調研分析,提出如下政策建議:一是布局調整應該注重配套政策的制定。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大部分只能用于校舍建設,后勤建設只能靠地方財政或者學校自籌。對于西部地區的地方政府和學校而言,拿出相應的配套資金建設后勤保障合格的學校是非常困難的,中央層面應該對布局調整后學校建設的資金做出更好的規劃和配套。調查顯示,布局調整后村小和中心學校的師資仍比較薄弱。相關保障性政策的不到位是農村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師資隊伍建設堪憂的一個重要原因。有55.6%的被調查者所在縣市沒有為農村新進教師建設周轉房,40%的被調查者所在縣市在農村地區工作的教師在職稱晉升和工資方面并沒有任何照顧性的政策。
1.組織師生按時返校情況。教職員工是否及時到崗,學生是否按時返校。
2.落實學生資助政策情況。是否積極落實國家資助政策,是否出現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3.實驗室及實習、實訓保障情況。
4.后勤保障情況。學校網絡、多媒體設備、教學終端等各種教學設施設備及生活設施設備是否經過檢修維護,飲食、住宿、水電暖等各項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5.經費保障機制落實情況。是否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并落實資金,是否對學生規模不足 100 人的村小學和教學點按 100 人核定公用經費。
6.開學主題教育活動情況。是否認真落實《中小學生守則(2017 年修訂)》,做到上墻、入屏,并開展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三愛”和節糧、節水、節電“三節”教育活動以及安全防范主題教育活動。高校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狀況普查和心理危機排查工作。
二、校舍安全管理
7.校舍隱患排查情況。是否建立中小學校舍安全年檢制度,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并將排查信息錄入全國中小學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統,消除所有 D 級危房。是否建立高校危舊房屋排查整治臺賬,對 D 級危房是否及時封存并落實拆除措施。
三、食品飲水安全與衛生防疫管理
8.食品與飲水安全管理情況。是否加強食品安全和衛生防疫工作,不斷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環境。學校食堂食品采購環節、運輸環節、儲存環節、加工環節等是否存在衛生和安全隱患。自備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飲水設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潔、消毒,是否進行水質檢測。
四、校車安全管理
9.管理制度建設情況。是否制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和省級校車服務方案,校車管理機構及協調工作機制是否健全。
10.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和校車安全管理情況。是否存在使用拼裝車、報廢車、未取得校車使用許可車輛接送學生,以及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人員駕駛校車、超速、超員、不按許可路線行駛等違法行為。是否按照要求設置校車站點,校車運營是否按照要求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學校門口道路是否設置警示牌、減震帶。是否針對不同季節交通安全特點,完善事故應急處置預案,開展事故逃生演練和應急處置演練。
五、校園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國臺辦發言人范麗青4月11日在例行會上表示,隨著相關管理辦法即將出臺,臺灣經貿社團在大陸設立辦事處有望實現。
校車安全條例頒布施行 明確校車享有路上優先權
備受各方關注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目前頒布施行。條例明確規定校車享有路上“優先權”,同時對校車服務對象范圍、校車駕駛入條件、校車準入條件等作出規定。此外,條例還就超載等違法行為專章規定了責任條款。
根據條例,載有學生的校車享有路上“優先權”,遇交通擁堵時可優先通行,并且可在公共交通專用車道以及其他禁止社會車輛通行但允許公共交通車輛通行的路段行駛。
為保證校車“優先權”的落實,條例還明確,機動車駕駛人違反本條例規定,不避讓校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罰款。
中華文化如何楊帆海外?華社僑領巴脈“走出去”
4月9日上午,第六屆世界華僑華人社團聯誼大會開幕式在北京舉行,中國國務委員戴秉國出席并致辭,國務院僑務辦公室主任李海峰作題為《弘揚中華文化展示僑胞形象》的主題報告。
4月10日,第六屆世界華僑華人社團聯誼大會舉行大會交流,全國政協常委、香港僑界社團聯會會長余國春作題為《發揮“僑”的獨特作用傳播弘揚中華優秀文化》演講。
30院士聯名反中式卷煙入圍科技獎
30院士聯名反中式卷煙入圍科技獎。此次聯名反對的30位院士,大多是來自中國工程院醫藥衛生學部,帶頭簽名的是秦伯益和鐘南山兩位院士。
30聯名院士名單
秦伯益 鐘南山 胡敦欣 雷霽霖 于德泉 盧世璧
張金哲 甄永蘇 聞玉梅 姚新生 黎介壽 饒子和
鄭守儀 石元春 黃志強 石學敏 范云六 李載平
劉彤華 劉玉清 孫 燕 匡廷云 肖培根 程書鈞
項坤三 池志強 盛志勇 陳冀勝 李 寧 沈倍奮
中科協嚴懲學術行為 改善科研誠信狀況
據介紹,目前存在學術不端行為難識別,當前懲戒力度較輕等問題,中科協將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學術不端行為的識別能力,加強懲處力度。
中科協有關負責人表示,未來將把論文反抄襲檢查作為一項例行制度,不斷提高檢查技術水平,杜絕抄襲剽竊現象的發生。同時將完善同行評審制度,建立評審專家庫,細化專家領域分類,努力實現小同行專家評審和匿名審稿,及時揪出被專業性“掩蓋”的學術不端行為。
中國工商總局公布一批嚴重違法廣告
4月10日,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近期對今年2月全國部分電視、報紙、廣播等媒體的醫療、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及美容服務類廣告進行了監測抽查,并于10日公布了監測抽查發現的部分嚴重違法廣告。
此次公布的嚴重違法廣告包括:同聯奇方耆鹿逐痹口服液藥品廣告,十五味龍膽花丸藥品廣告,新研救爾心膠囊藥品廣告,竭膠囊藥品廣告,丹神抗骨質增生丸藥品廣告,心腦欣片(億天欣惱組合)藥品廣告,固本延齡丸藥品廣告,十一味甘露膠囊、二十五味珍珠丸藥品廣告,淄博昌國醫院醫療廣告,寧夏生殖保健院醫療廣告,蘭州中西醫結合醫院醫療廣告,太原愛樂眼科醫院醫療廣告,天津歐亞肛腸醫院醫療廣告,同仁益健茶保健食品廣告,HD元素食品廣告。
關鍵詞:校車安全;政策;道德氛圍;法律;經濟
近期,校車安全事故在全國多處頻頻發生,造成眾多中小學生的非正常傷亡,給社會和家庭帶來了巨大的災難。透視近年來的校車事故和社會各界對校車安全關注的目光,我們發現規范校車安全管理已迫在眉睫。
一、 近年數起校車事故瞬間回顧
僅去年一年,校車安全事故已致上百學生傷亡。現就其中幾起事故做一簡短回顧:
事件一:2011年11月16日,甘肅省正寧縣小博士幼兒園運送幼兒的校車,與重型自卸貨車相撞,造成21人死亡(其中幼兒19人)。
事件二:2011年12月12日早晨,廣東佛山市,一輛載有59名學生的校車被一輛重型自卸車攔腰撞上,校車上37名學生不同程度受傷。
事件三:2011年12月12日,江蘇省徐州市豐縣發生一起校車側翻事故,目前,死亡學生人數已經達到15名。
事件四:2011年12月13日上午,河南駐馬店市,一輛滿載學生的大巴車與一輛載重貨車發生碰撞,致使大巴車上兩名學生當場死亡,多人受傷。
二、 校車安全事故頻發的原因探析
近年來,我國的校車安全事故呈現頻發態勢,人員傷亡與經濟損失慘重。究其成因,可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立法上的盲點是導致校車事故頻發的總根源
之所以校車事故頻發,除了顯而易見的車體質量不達標、駕駛員違規駕駛等原因以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校車安全責任落實缺乏相應的法律規范。而這種立法上的缺失導致的后果便是校車事故責任主體模糊。北京師范大學袁桂林教授就指出“很多發達國家在義務教育發展過程中,都有校車法的,而且界限界定的非常清楚,我們由于沒有立法所以責任主體也非常不清楚。近年來,我國政府雖然就校車建設頒布了一些管理條例,這些管理條例對規范校車系統也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但是由于校車系統自身的復雜性,這些缺乏長效機制的制度建設并不能從學生安全保障體系和校車安全運營管理層面解決實際問題。”
解決校車安全問題必須從法律層面入手,無責任主體導致的無人管狀態只會使校車制度建設無疾而終。
(二)資金(經濟)乃導致校車事故頻發的直接原因
多數校車事故發生的原因均為超載,同時還天然的伴隨著校車的不合標準、規范。而這樣的校車為何還能上路運行?又為何要屢屢鋌而走險選擇超載呢?這背后不得不說隱藏著資金(經濟)這一因素。資金因素涉及到三方面主體:政府、家長、司機。
(1)政府資金因素:政府在制定并實行“撤點并校”的政策的同時,由于財政捉襟見肘,未嘗給予足額的財政補貼,用以購置符合國標的“真正的校車”。且在農村,道路條件差、交通警察缺乏,政府同樣無力給予財政支持,改善這些不利校車安全運行的條件。
(2)家長經濟因素:從全國范圍來看,寄宿生通常要額外支出住宿費、交通費和伙食費,寄宿導致教育成本大幅增加。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剛剛出版的教育藍皮書《2009中國教育發展報告》顯示,在中部地區,每個農村家庭因寄宿而額外增加的費用平均為657.3元,在西部,這個數字是787.8元。[3]這使得眾多家長選擇校車而非寄宿,以此協調本已困難的家庭經濟。
(3)司機經濟因素:校車駕駛員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盡可能降低運營成本,同時追求利潤最大化。這就不難理解為何眾多“黑校車”裝置簡陋,離“國標”差之千里;亦不難理解為何黑校車上黑心司機屢屢超載。
(三)“撤點并校”政策為校車事故頻發埋下隱患
自2006年起,教育部開始對農村中小學進行大規模布局調整,主要是撤并生源減少的農村中小學,把學生集中在縣鄉中心學校,目的是讓教育資源集中利用,讓更多的農村孩子享受到優質的教育資源,這是一項善政。然而,大量村級小學、鄉級中學消失,帶來的最大問題就是,孩子們上學路途遠了,交通如何解決?[1]在“撤點并校”的同時,現有的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并沒有得到完善,這就使得學生乘坐“校車”往來學校與家庭之間變得尤為頻繁。此外,從歸口來說,是交通警察管理。在有學校的地方,交警人手往往比較少,且他們更多地集中在繁華市區和主要街道,農村更沒有人管理。這是監管部門的缺位。可見,“撤點并校”政策的后續事宜未能同政策本身一樣得到落實這一事實為校車安全事故早已埋下了隱患。
(四)“汽車文明”的缺失為校車事故頻發“推波助瀾”
我們雖已進入車輪滾滾的汽車時代,我國也已由自行車王國步入汽車王國,但國內與之相對應的“汽車文明”卻尚未培養成熟。這里主要分兩點論述:車內文明和車外文明。
(1)車內文明:車內文明主要指駕駛校車的司機所展現出的文明風采。校車駕駛員不同于一般車輛的駕駛員,應當具備獨特的、與肩負安全運送學生使命相匹配的素質。然而,近來屢屢發生的校車安全事故顯示:接送學生車輛駕駛員的素質普遍較差,相當部分沒有經過正規培訓,沒有系統學習交通法規,駕駛經驗不足,缺乏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
(2)車外文明:無論是在車水馬龍的都市街頭,抑或是路況復雜的鄉間小道,都需要與校車運行相協調的社會氛圍。在美國,安裝在校車上的黃色閃光燈和紅色停車牌如同紅綠燈,周圍所有的駕車人都必須聽從它的指揮。當校車停下來時,紅色停車牌就會打開,此時過往的車輛都會而且必須停下來等待。[2]對比看看國內呢?不久前,有城市發生火警,但消防車鳴笛多時也無車讓路,眼看著大火卻無法前行。消防車碰到的“冷遇”表明,培養“汽車文明”,堅守“校車先行”原則亟不可待。
三、科學解決校車安全問題之對策分析
校車安全已成為政府和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總理也曾下令法制辦,要求在一個月內制定出《校車安全條例》。據此足以證明,“規范校車安全管理,科學解決校車安全問題”的共識已凝聚,舉措有待施行。
(一)掃除立法盲點、力求有法可依
近年來,我們不僅驚訝于校車安全事故的高發率,同時更驚訝于在頻發的校車安全事故背后原來一直缺乏相應的法律規范,這在法治國家無論如何都是件讓人難以想象的事。為此,當務之急在于要從法律層面入手解決校車安全問題,將校車的安全管理上升到行政法規層面,從而掃除立法盲點,使規范校車安全管理有法可依。具體包括盡快落實校車安全責任主體;明確校車的質量標準、統一標識和運營條件和監督機制;制定‘校車優先’的具體規則和實施細則;明確政府在校車方面的專項資金投入等。[4]
(二)加大資金投入,大力發展經濟
面對當下“黑校車”當道的不堪局面,政府應在關注寄宿制的同時將部分注意力轉移到校車系統建設上,加大在校車方面的專項資金投入。通過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擔財政補貼重擔的形式,將校車系統建設正式提上政府議事日程。同時,要加快農村道路改造工程推進的步伐,使因惡劣路況原因造成的校車安全事發生率大大降低。此外,要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加大轉移支付力度,促使因家庭經濟條件差原因造成的主觀上不愿讓孩子住校但客觀上適合住校的現象有所改觀。正如馬克思所言――“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我們需大力發展經濟,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唯此眾多制度層面問題方能得到徹底解決。
(三)完善寄宿制、建立校車系統
為解決中小學生上學遠問題,國家采取了兩項措施:一是開通校車,二是實行“寄宿制學校”。然而2002年以后,重心多放在“寄宿制學校”建設方面。至今,不僅寄宿制未得到完善,且校車系統亦未建立。當下,政府要切實做好完善寄宿制的工作,如:督促校方安排生活教師,給予寄宿補貼等,徹底解決家長在讓孩子寄宿方面的后顧之憂。同時,效仿國際慣例,在解決學生上學遠問題的兩個途徑中,優先選擇發展校車,因為成本相對低,也比較靈活――可避免廣建校舍而日后生源少出現“空殼學校”的現象。[4]而政府要對校車系統的生產、運營、管理與監督各環節給予政策扶持,通過出臺相關制度以規范校車良性運營,由被動管理走向主動監督。
(四)培養“汽車文明”,營造道德氛圍
誠如上文所述,“汽車文明”主要涵蓋車內文明和車外文明兩個方面。分而論之。針對車內文明即主要是校車駕駛員的素質問題,可借鑒吉林長春的成功經驗――對校車駕駛員實施“考試準入”。對于考試合格者發放校車準駕證,不合格者取消駕駛校車資格。[5]培養“汽車文明”所需下的車外功夫則是指要營造好與校車安全運行相協調的道德氛圍:在全社會范圍內加強“關注中小學生健康成長”的媒體宣傳和思想教育。通過樹立典型正面人物、事件發揮榜樣作用,同時制造比當下更加激烈的社會輿論這兩把利劍來喚醒民眾對校車安全的認同和維護意識。培養“汽車文明”、營造道德氛圍是眼下規范校車安全管理過程中必備的軟件部分。(作者單位:南京師范大學 公共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1] 李泓冰.清除校車高危“常態”,不能再拖了[N].人民日報人民時評,2011-11-18.
[2] 任見.美國:校車先行[N].人民公安報交通安全周刊,2007-05-29003版.
[3] 楊東平.中國教育發展報告(2011版)[M].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1.
這是自2004年5月實施《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71號)以來,在2006年和2009年兩次修訂之后,公安部第三次對這一交通法規進行修訂。
中國道路運輸協會駕駛員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范立在接受《瞭望東方周刊》采訪時說,目前我國交通事故多發,這一規章的修訂非常及時且意義重大,有利于提高我國駕駛人整體素質。“新規定需要大家自覺遵守,形成共同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圍。”范立說。
新規定實施以來,據公安部交管局通報,新年1日至3日晚上6時,全國沒有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沒有發生長時間、長距離交通擁堵,交通安全形勢平穩,道路秩序良好。全國發生涉及人員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數目、交通違法行為都同比大幅下降。
在官方統計數據呈現出新交規成效的同時,新交規中部分細節,尤其是闖黃燈處罰規定等引發社會爭議。1月6日,公安部交管局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門對目前違反黃燈信號的,以教育警示為主,暫不予以處罰。
據各地公開報道,在上述通知頒發前,北京、深圳、哈爾濱等大部分地區尚未出現“闖黃燈”處罰案例的報道,而成都、武漢等地已開出相關罰單。此次公安部新決定,使各地不同處罰的爭議暫且擱置。
人民日報微博發表評論,認為公安部的最新通知“尊重民意,考慮了執法中的現實困難,值得贊賞。但對現有爭議,并不因 暫不處罰 而消失”。
提高記分分值 增加記分項目
此次新法規之所以被民間稱為“史上最嚴交規”,起因在于新交通規則提高了多項違法的記分標準,記分項也由2009年的38項增加至52項,對機動車牌遮損、校車駕駛、醉酒駕駛等均有了新規定。
此前2009年的修訂相對于2006年的版本,曾將違法記分項目由47項減為38項。
當年主要是針對當時交通違法行為記分項目偏多、重點不突出等問題,為了進一步擴大輕微交通違法警告教育面,因而減少了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項目。
取消對“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等12類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處理,合并了9種項目;將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與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飲酒后駕駛與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等9種性質類似、分值相同的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合并;降低“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等違法行為的記分分值。
在今年實行的規定中,則重新出現了“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記分處理,并且重新提高“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等違法行為的記分分值,由3分提高到6分。
在記分的做法上,國外普遍采取交通違法記分與吊銷駕駛證相結合的辦法加強駕駛人的日常動態管理。德國規定駕駛證在2年內交通違法記分超過18分的,將吊銷駕駛證,美國規定營運性大客車駕駛人每五年僅能記8分,記滿8分被吊銷駕駛證。
提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是本次修訂的特征。多項涉及中大型客貨車的違規行為均是首次提高到記12分這一檔。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強調這是為了進一步嚴格駕駛人考試和日常管理。近年來,全國每年新增機動車1600多萬輛,駕駛人2000多萬人。與此同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發,特別是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肇事導致的事故傷亡慘重。2009~2011年,每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肇事導致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均占70%以上。
強調校車駕駛安全
相較于2009年版本,新規中有大量涉及“校車”的條文。在機動車駕駛人管理這一章里單獨列出一小節來表述校車駕駛人管理規則。2009年版本《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如果駕駛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駕駛人將被扣除12分,而在新規中改為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專門強調了校車。
在這次新規的52項記分中,涉及校車的就有14項,扣12分的3項,扣6分的4項,扣3分的1項,扣2分的6項。可見新規對于校車安全的重視
2011年11月,在第五次全國婦女兒童工作會議上指出,國務院已責成有關部門迅速制訂校車安全條例。2012年3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草案)》,要求校車通行優先。2012年4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公布并施行。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作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法規,此次有多條涉及校車的詳細規定并不讓人意外。
除了對于校車駕駛者的要求,還有一條規定引起社會關注,即駕駛機動車如若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將會被扣6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交通工程技術中心副主任馬林公開說,這一規定體現校車擁有優先道路通行權,如果其他車輛阻礙了校車行使這個優先權,就可判定為不避讓。
但車輛駕駛者應該在哪些具體情形避讓校車?據公安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記分標準將會參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中的表述。例如,校車在同方向只有一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停靠時,后方車輛應當停車等待,不得超越。校車在同方向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停靠時,校車停靠車道后方和相鄰機動車道上的機動車應當停車等待,其他機動車道上的機動車應當減速通過。校車后方停車等待的機動車不得鳴喇叭或者使用燈光催促校車。
細節落實還需跟進
新規自2012年10月頒布后便在網上引發熱烈討論,關注點主要在一些貼近日常駕駛的細致規定,如違反信號燈和開車打電話等。
屢遭吐槽的闖黃燈處罰暫且擱置爭議后,闖紅燈扣分的爭議仍未停歇。此前公安部有關負責人在公開采訪中表示,雖然對闖紅燈行為的處罰是剛性的,但對闖紅燈行為的認定則是審慎的、彈性的。對于“因被前方大車遮擋視線而誤闖紅燈”等特殊情況,交管部門將按照執法程序進行核實和糾正,如果確實因為前車遮擋信號燈導致后車誤闖紅燈,或是司機為了緊急運送病人等特殊情況闖了紅燈,除了通過法制員審核等形式在前期予以糾正外,當事人還可以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渠道申訴解決,情況屬實可免罰。
對于社會反映強烈的部分地點交通信號燈設置不規范不合理等問題,公安部表示將進一步優化交通信號燈設置,通過開展集中排查、聽取網民意見等形式,科學調整與合理設置交通信號燈的周期配時與空間位置。
事實上,從去年10月左右,在公安部的整治要求和新交規將要實施的呼聲下,數十個城市的交管部門已經對當地的信號燈設置進行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