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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不端行為在期刊投稿中層出不窮。教育部2009 年《關于嚴肅處理高等學校學術不端行為的通知》列舉有七種應予嚴肅處理的行為:抄襲、剽竊、侵吞他人學術成果;篡改他人學術成果;偽造或者篡改數據、文獻,捏造事實;偽造注釋;未參加創作,在他人學術成果上署名;未經他人許可,不當使用他人署名和其他學術不端行為。中國知網的《學術期刊論文不端行為的界定標準(公開征求意見稿)》(2012 年12 月28 日)歸納為三類:論文本身存在的不端行為、作者署名中的不端行為、投稿和發表過程中的不端行為,并給出了基本的界定原則和標準(刊“CNKI 科研誠信管理系統研究中心”的相關政策法規)。
分析《新會計》2013 年來稿,抄襲和一稿多投的情況最為普遍。文字重合率在20% 以上的占了全部來稿的33.87%,其中重合率超過50% 的接近全部來稿十分之一,系統提示為整體剽竊的達54 篇,還有24 篇被提示為剽竊觀點;上述都已剔除了與法規文件的重合。屬于一稿多投的竟占了全部來稿的22.79%,其中的24% 還兼有較高的重合率。來稿中的學術不端行為其實還有許多情況,就我所接觸,以下十類應引起重視。
一誡抄襲剽竊。尊重原創,反對抄襲、剽竊是寫作必須堅持的一項原則。值得注意的是,剽竊他人觀點的做法,以及為反重查出來而作文字“技術處理”的改寫,則隱蔽性更大,但其中大部分無法躲過系統的智能檢測;難以查出的還有剽竊別人的圖或表來用。
二誡一稿多投。有的作者期望一稿多投可提高文章的中稿率。殊不知,即使投稿采取郵箱密送各雜志,也徒勞無益。
由于絕大多數社科期刊使用同一個檢測系統(SMLC)而信息相通,因而還是會被發現。一稿多投一旦得逞,其結果就是重復刊登。重復刊登不僅影響期刊之聲譽,而且雜志的載文量將被扣除,從而影響相關評刊指標。雜志社之所以采取多方措施抵制一稿多投,就是這個道理。《新會計》的措施之一是發“擬用稿通知”給作者,待作者回復確認后才決定入編。
三誡心懷叵測。有的作者對“擬用稿通知”僅回復了“謝謝”二字,或雖回復確認“沒有在其他雜志上發表過”,但實際卻可能藏有玄機,因為有的事后發現已在他處刊登,《新會計》倒成了文章的重復登載者,豈不冤枉!有可能就是回復時,其他雜志還來不及刊登出來。還有些作者遲遲不回復“擬用稿通知”郵件,甚至我們再(多)次重發通知仍不予理睬,原來他是在等待另一本雜志的刊登消息。對于這類故意隱瞞一稿多投而未被發現卻不幸刊登的,《新會計》只得將該作者列入(在一段時間內)不再予以審稿的“黑名單”。如果查到原來已經發表了,勢必就得更換文章和調整版面,這就給編輯發排定版帶來了許多麻煩。因此,建議作者要及時回復“擬用稿通知”,而且最好應作出“從未投稿他刊”的承諾。
四誡找人。在百度網上搜索文章的網站鋪天蓋地,有的不僅堂而皇之冠以“專業”之名,甚至還明碼標價辦理推薦雜志包發表。可是,我們有時還是能夠識別出來的。因為這類來稿往往或在概念、名詞上反復解釋做文章,或者是內容泛泛而談,既不專業更無創新,然而檢測卻總會通過,而且附錄作者信息的排序也雷同。最近跨越湖北、河南兩省的高考替考事件被曝光,“”替考能力都經事先測評,還配備有仿真指紋膜,組織作弊頗為“專業”,受到嚴厲譴責。找人與找人替考之欺瞞和惡劣如同一轍,令人唾棄。
五誡先掛網上。投稿前不宜先掛網上(包括論壇),否則有可能導致被退稿,《新會計》2013 年度就有15 篇之多。一些國外學術期刊(例如英國《自然》)都規定不應把論文結果事先透露給新聞媒體(引自2009 年6 月9 日中國青年報)。先掛網上,有的是為了看看反響或征求網友的意見,以便參考修改。由于網絡也是文章發表的一種媒體,網上一掛就意味著內容已經公布了。對此,尚未引起有些作者的重視。
六誡署名不實。有的作者為了引起編輯關注,未經導師認可便與導師合署為作者。《新會計》對于此類來稿,總想方設法查到導師的郵箱,然后將“擬用稿通知”也同時抄告導師。我們曾遇到過很負責任的幾位導師,他們回復我們,已批評了他/ 她的學生并撤銷合署,甚至建議不要采用這篇投稿。因為導師清楚,論文的署名首先是種責任,如果沒有具體指導論文寫作,也未對論文有實質上的貢獻,就不該添上自己的名字。此外,有的論文由多名作者共同署名。為避免發生因排名先后與對論文貢獻大小不相符的矛盾,我們都將“擬用稿通知”同時都發給所有作者,并附上將來文章刊出的作者排序。因此建議,凡合署發表的投稿,希望將所有作者的郵箱都列出來,以方便日后聯系。還有投稿后又來要求添加作者的情況,如果僅僅是想帶上他/ 她“乘船”的,那就是種不嚴肅的行為了。
七誡擺花架子。一般來說,注有標引的參考文獻的數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論文的學術水平。不過,著錄的參考文獻一定要與論文密切相關。有篇來稿文后的參考文獻字數幾乎與正文相當。經審稿發現,其參考文獻的絕大部分卻與文章內容關系不大。他可能是將人家文章后面的參考文獻不作分析地照單全抄了。其實你想,與你文章內容不太相干的這些文獻對你論文會有何貢獻,你肯定未必逐篇去讀過吧(特別是外文參考文獻)?為了證明你對所引的文字已經仔細核對過原文了,建議作者的參考文獻除了要列出登載原著的雜志名稱和期、卷以外,最好再補上原句所在的頁數,這也是為了方便他人核對的需要。有人來稿大段抄用他人文字,過度引用就成了他人觀點的文字拼湊了。還有的文章重復引用一些相似的內容卻無針對性的評述,這就令人懷疑似乎是為了擴充文章的字數了。我認為,引文應與論文具有邏輯關系,引用要以必要為原則,一般只需點到為止,否則就本末倒置了。
八誡馬虎草率。有的來稿中的參考文獻,在知網和萬方數據庫中卻查不到;原來作者不是將文章題目漏了字,就是將原著者的姓名寫錯了,或者是刊登的信息有誤,想必是作者憑記憶寫就的,沒作認真核對。我們怎么會發現的呢?因為,編輯除檢查參考文獻與論文內容有無關聯外,還要逐條核對并糾正錯漏和標識謬誤。編輯花在這方面的時間和精力甚至不亞于對文章內容的審改。參考文獻是學術論文的重要組成部分。著錄參考文獻是項極為嚴肅的事, 在一定程度上關系到論文的可信度和作者的聲譽,但許多作者對此卻不甚了解。此外,來稿中常用詞語錯字漏字頗多,讀不通的,也并非個別。有的作者倉促投稿,自己都沒有仔細審核和修改,于是反復來郵件糾正錯誤。寫作畢竟是件艱苦而細致的創作勞動,應該認真仔細,嚴肅投稿。
九誡重復發表。有的作者將自己以前的學位論文拿來投稿;有的論文大幅度引用自己以前的文章而未作出說明,由此發生極高比例的文字重合。如果引用自己已發表的文章,篇幅過大,又未補充新的觀點,也屬于重復發表。當然相關的界定標準還有待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