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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范文

        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精選(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1篇: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范文

        關鍵詞: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城市應急管理;隱患治理

        隨著城市的高速發展,高層建筑和超高層建筑越來越多,成為社會文明和經濟發展的重要標志。但由于高層建筑的樓層高、功能復雜、人員聚集、設備繁多等特點,以及近些年來高層建筑火災多發的態勢,反映出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已成為城市發展過程中務須解決的難點、熱點問題。上海市消防部門為有效解決高層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提升高層建筑火災防范和城市應急管理能力,近年來以“世博消防安保”為契機,深入推進城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隱患治理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維護城市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尚需重點圍繞責任制建設、隱患排查治理、宣教培訓和應急管理等幾個根本性問題,加強依法治理,落實部門分工,明確安全職責,加強長效管理,才能把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向縱深推進。

        一、要加強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建設

        城市高層建筑管理單位涉及政府職能部門、各屬地街道(鎮)、居(村)委會、物業管理部門、房屋產權單位和租賃單位以及公安派出所等多個單位。推進城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首先應當依法理順各個單位的管理職責,落實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做到“依法辦事,按職分工,各施其職,齊抓共管”。因此,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上海市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上海市建筑消防設施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出租,誰負責;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督促高層建筑物業管理等單位建立和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當前世博安保期間,要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納入逐級簽訂世博群防群治安全責任書的重要內容,逐級落實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各高層建筑相關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簡列如下:

        1、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要建立并完善轄區內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臺帳制度,指導轄區有關單位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并切實加強檢查督促。

        2、各居委會、村委會、社區服務站要制定區域內火災應急預案,組建義務消防員隊伍;經常性地開展防火安全教育、防火和滅火演練,組織高層建筑居民簽訂防火公約,并對火災隱患進行自查整改。

        3、物業管理企業要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和專(兼)職消防安全員及其工作職責,落實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服務職責,按照有關法規、規范和標準,開展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管理工作;發現損壞的消防設施設備要及時告知物業所有人或相關單位進行維修;發現破壞消防設施設備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報告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高層居住建筑的物業服務企業要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落實建筑消防設施的年檢制度。

        4、房屋產權單位出租的建筑物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在合同中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對于同一高層公共建筑內有兩個以上使用單位的,要成立由產權單位牽頭、使用單位法定代表人和消防安全責任人組成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并根據不同業態的特點,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檢查督促、值班值守、應急處置等工作。高層公共建筑的產權單位要依法落實建筑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和年檢制度,也可委托建筑的建設、使用或者物業管理等單位實施。

        5、燃氣及供電部門要定期檢查高層建筑燃氣管道、儀表、閥門、報警裝置及電線電路,并及時維修更換損壞的部件,解決私拉亂接電線等問題。對高層建筑內涉及房屋產權單位安裝的燃氣泄漏報警儀、管道自動切斷閥等設備,要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每年做一次強制檢測。

        6、公安消防支隊、派出所三級管理機構和房地產管理部門要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列入物業管理行業評比、平安小區和安全大樓評比考核工作的主要內容,切實加強監管、檢查。各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各公安派出所應依法加強對高層建筑的分級監督檢查,及時糾正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7、規劃和國土資源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嚴把高層建筑項目審批關。在審批高層建筑項目時,充分征求和聽取消防管理部門意見。同時,要嚴把高層建筑項目驗收關,加強對在建高層建筑的監督檢查,對不符合規劃許可核準要求的不予驗收。

        二、要加強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

        城市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隱患的排查應按照“自行檢查與監督抽查相結合,消防檢查與部門監管相結合”的“兩個結合”為原則。自行檢查以房屋產權單位和租賃單位為主,加強對內部消防設施、消防管理制度、應急預案和措施等方面巡查,及時發現并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監督抽查以各所地街鎮為區域范圍,定期加強地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的抽查,確保重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督促相關單位落實管理制度。消防檢查以消防部門和公安派出所為主,按照消防規范要求,深入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對存在火災隱患的單位依法處理;其他相關部門結合條線加強所轄高層建筑的消防監管。在工作中,應積極探索建立健全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標準化,逐漸形成統一標準,并以“標準管人、以標準管事”的制度。

        對在高層建筑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有的是一般隱患,有的涉及到產權單位多、整治資金缺乏、難于協調的復雜情況,治理時應按照政府主導的原則,必要時作為政府掛牌督辦項目,督促落實整治。

        1、對存在火災隱患的高層建筑,由消防支隊依法開具《責令改正通知書》,明確整改責任主體及整改措施、要求、期限,并抄送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期滿復查發現隱患仍未整改的,依法實施處罰,視情采取有關強制措施。對隱患整改確有困難的,報請地方政府協調解決。

        2、對存在火災隱患且因維修資金缺少等原因難以落實整改的高層居住建筑,由當地政府府籌措資金落實整改,或列為政府平安工程督辦項目加以推進,確保及時消除隱患。

        3、對存在火災隱患且因業態多、產權單位多導致消防管理責任主體不明的高層公共建筑,由當地政府協調建筑各產權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明確整改責任和整改資金來源,確保整改工作落地見效。

        4、城鄉建設、規劃國土資源、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安全監管、質量技監、工商等部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高層建筑消防設施管理的監督。對高層建筑的產權單位未按規定落實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檢測等管理職責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依法實施處罰。

        三、加強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宣教培訓

        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教培訓是抓好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方面,消防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要通力合作,把宣傳教育作為一項長期的工作來抓,力求抓出成效。在宣教培訓的內容上應以基本常識、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動為主,通過宣傳培訓不斷提升高層建筑使用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意識和管理水平;強化社會化消防教育培訓,落實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消防安全檢查人員職業資格證制度。

        1、文廣部門應發揮職責優勢,積極牽頭開展消防宣傳教育,依托119消防日、逢年過節、重大活動等節點,充分發揮電視、廣播、報紙等主流媒體的作用,請主流媒體免費刊登、播出包括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防范知識在內的各類消防公益信息和公益廣告,建立完善消防公益宣傳工作的長效機制。

        2、其他相關委辦局要組織、督促本級教育、人力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職業培訓機構將消防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培訓的內容;督促高層建筑產權或使用單位認真貫徹落實《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增強責任單位主體意識,使其自覺做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強消防志愿者隊伍建設,積極開展消防志愿宣傳服務活動,形成全社會參與、推動消防宣傳工作的格局。

        3、公安消防支隊要會同單位人力資源主管部門以高層建筑的物業安保經理、建筑消防設施操作人員等為重點,組織開展針對性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確保高層建筑相關從業人員能夠熟練操作建筑消防設施設備,提升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強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的應急管理

        近年來高層建筑火災頻發的形勢,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還不夠到位的現狀,緊急情況時高層建筑疏散和處置都極其困難的特點,這些都要求我們必須高度重視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應急管理,采取措施增強高層建筑應急管理水平,并建立與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高層建筑應急管理系統。在消防安全方面,將高層建筑消防應急管理工作納入政府綜合應急管理體系,加強對火災等公共安全突發事件的風險評估和預案編制,加大公共消防設施和消防裝備投入力度;加強滅火力量編成、組織指揮,開展針對性的模擬訓練、實地拉動和實戰演練;統籌、整合各類資源,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的人員疏散、安置等保障工作至為重要。因此,在構建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應急管理方面,政府、消防以及高層建筑相關單位因統一思想,明確要求,落實責任。

        1、各級政府要將高層建筑消防應急管理工作納入綜合應急管理體系,加強對火災等公共安全突發事件的風險評估和預案編制,加大公共消防設施和消防裝備投入力度,落實應急知識普及、社會動員等工作。要統籌、整合各類資源,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的人員疏散、安置等保障工作。

        2、消防支隊要繼續加強高層建筑火災的滅火救援準備工作,熟悉各類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狀況,加強滅火力量編成、組織指揮、現場組網、戰術運用、戰斗展開、供水組織、疏散救人等措施,開展針對性的模擬訓練、實地拉動和實戰演練,進一步提升處置高層建筑火災等災害的能力。

        3、高層建筑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要設置專人負責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消防臨時設施配置和管理,確保工程過程中消防安全。監理單位要加強對工程施工現場消防臨時設施配置情況的檢查。

        4、高層建筑的物業服務企業要針對服務管理對象特點,逐幢制定高層建筑初起火災撲救和應急疏散預案,明確各項應急處置工作的程序、措施和責任人,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及時改進不足,提升群防群治、自防自救能力。

        參考文獻:

        [1]公安部消防局,中國消防手冊[M],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2007,第14卷.

        [2]趙愛民,魯亞姝. 現代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探討[J]. 武警學院學報, 2007,(4):16-19.

        第2篇: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范文

        關鍵詞:住宅小區 在建工程 投入使用 消防安全管理

        《中國中小城市發展報告(2012)》指出,截止2011年底,中國有建制市657個,其中地級以上284個,縣級建制市369個。在284個地級以上城市中,162個城市屬于中小城市,占比56%,中國城鎮化率達到51.3%[1],這標志著中國城鎮化發展進入到非常重要的轉型期。近年來,隨著中小城市快速發展,房地產業迅猛發展,新建住宅小區如雨后春筍般涌現,住宅小區規模日漸擴大。伴隨住宅小區的施工建設以及投入使用,住宅小區在消防管理方面存在不少問題。

        1、中小城市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現狀

        與大城市的住宅小區消防安全工作相比,由于其經濟發展較快,開展較早,技術力量較強,經過多年的摸索,開展得比較好。尤其是住宅小區投入使用后的物業管理,現已基本上步入正軌。而中小城市,這項工作由于起步較晚,各方面的技術力量都較弱,加之社會發展較大城市緩慢,住宅小區消防安全問題就相對較多。

        1.1住宅小區投入使用前存在問題

        1.1.1建筑未經消防審核驗收、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的問題。在實際工作中,建設單位未能在取得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內,未能按照有關要求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甚至沒有任何施工手續。

        1.1.2在建工程火災隱患多。比較突出三個問題是:一是臨時建筑物多,耐火等級低。二是火源管理不規范,防火安全措施不到位。三是施工現場混亂,消防通道堵塞。

        1.1.3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淡薄。部分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未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對員工沒有進行崗前培訓和消防安全教育宣傳,員工消防意識較差,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識。

        1.1.4對施工人員管理較為混亂。各工種人員常處于分散流動狀態,并存在工種交叉作業情況。由于工程量大,往往由幾家公司同時承建,若在建工程不加強對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統一指揮、調度生產極易發生火災事故。

        1.2住宅小區投入使用后存在問題

        1.2.1物業管理滯后。(1)一些房地產開發商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不能及時與物業公司進行有效交接,有的住宅小區甚至無物業公司接手管理,部分住宅建筑在投入使用很長一段時間內消防設施處于無人管、無人問的狀態。(2)物業公司對小區內消防設施不清楚、不會用、不管理現象較為普遍。通過調查,超過半數的居民小區存在汽車亂停亂放,占用消防車道現象嚴重。有些物業因居民裝修、小區改建等擅自將消防設施關閉,有些小區部分室內消火栓配置的水帶、水槍、栓口等被盜,物業公司不能及時進行添置。

        1.2.2物業消防安全制度不完善、不落實[2]。一些物業沒有制定日常消防檢查、巡查制度、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制度、消防培訓演練等制度。由于當前物業對其在消防安全的工作范圍和法律責任界定不明,致使物業消防安全管理中產生大量矛盾糾紛,甚至有的物業即使有相關的制度也不去落實,或日常工作流于形式。

        1.2.3物業消防安全管理經費得不到保障。消防安全管理經費涉及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費,管理經費主要來自兩個渠道[3]:一是開發商提供的一定比例的物業管理維修資金,二是物業管理公司向業主或物業使用者收取的物業管理費。但有些開發商提供的物業管理維修資金沒有法定主管部門監督提留,全部由業主和用戶來承擔,這樣就造成物業管理收取費用過高,維修資金難以落實的問題;而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之間僅靠契約,物業管理資金使用、管理的不規范,使繳納者產生誤解,因而消防管理費用難以收取。

        1.2.4物業人員消防安全素質不強。物業企業管理人員大多屬臨時雇傭性質,很多沒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就匆匆上崗,消防安全技能差,有些連最基本的滅火器如何使用、如何報火警等內容都不知道,遇到火災往往束手無策甚至臨陣脫逃。

        1.2.5家庭火患增多。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裝修越來越高檔,可燃性裝飾材料大量使用,老百姓居住條件的改善,使用電熱器、冰箱、彩電、空調、微波爐、冰柜、熱水器等發熱電器越來越多,造成家庭火災載合越來越大,這些物品如使用不當,極易引火火災事故。據統計每年由于電器設備使用不當造成的火災占火災總數的25%。

        1.2.6 住宅小區網格化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目前居住建筑的管理主要由物業企業負責,但是調查情況表明,物業企業基本上不負責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消防組織不健全、沒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的專項經費,消防安全責任主體不明確,比如房產管理部門、居民委員會、公安、消防部門等對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缺少系統有效的管理。

        2、改進中小城市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的措施

        2.1職能部門齊抓共管,消除先天隱患。一是嚴把審批關。消防部門嚴格落實未經消防審核的建筑工程,嚴禁施工,未經消防驗收的工程嚴禁投入使用的相關規定。二是加強聯合監管規劃、建設、房產、消防等部門要加強對開發企業的監管,尤其對已經投入使用的違章違法工程,依法行使各自的職權,嚴厲打擊違章、違法工程。

        2.2明確施工責任,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一是合理規劃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布局。要針對施工現場平面布置的實際,合理劃分各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設立明顯的標志;盡量采用難燃性建筑材料,減低施工現場的火災荷載,提高臨時建筑的耐火等級且相互間留有足夠的防火間距。要確保施工現場的消防車道暢通,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堵塞或占用消防車道。二是加強施工現場人員管理。要確定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安全負責人,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三是加強施工現場的用電管理。施工單位確定一名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電工正確合理地安裝及維修電氣設備,經常檢查電氣線路、電氣設備的運行情況,確保施工現場用電安全。

        2.3完善責任體系,引導物業管理健康發展。一是建議各級政府建立健全社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當地制訂《社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社區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及相關消防建設內容,確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二是建議各級綜合治理辦公室將社區消防工作納入當地綜合治理考核工作,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的作用,及時發現和協調解決工作難題[4]。三是房管部門要嚴格履行對物管部門的審批、管理等職責,在對物業企業的審批或年檢等過程中,將物管履行消防安全責任納入企業信用檔案和資質評定,形成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四是消防機構要加強對社區消防工作指導,轄區派出所要加強對社區消防監督管理。

        2.4落實物業企業的消防安全職責,切實提高自身管理水平。要與房產開發商做好消防安全責任對接。要將消防安全管理作為物業管理的重要內容融入到小區日常管理之中,制定符合居民小區自身特點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建立物業服務企業消防檔案制度,明確消防設施的建設和維護;認真落實日常的防火巡查制度,及時有效消除火災隱患;建立居民小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習;要加強物業服務企業管理人員消防培訓,做到人人持證上崗,未經消防安全培訓的一律不準上崗執勤,使物業服務企業管理人員成為維護小區消防安全的主力軍。

        2.5加強消防宣傳,提高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5]。居民住宅分布廣,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因此,提高居民消防安全素質和自防自救能力尤為重要,要結合消防宣傳“五進”工作,發動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物業管理等單位,通過發放宣傳單、廣播、板報等形式,宣傳居民住宅火災案例和自防自救常識。

        參考文獻

        [1]牛鳳瑞,白津夫,楊中川.中國中小城市發展報告[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2:257

        [2]葛儉輝.淺談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存在問題、原因及解決對策[z].中國消防信息網2012.8.30:1-4

        [3]周智破.解物業消防安全管理難題的思考 [z].中國消防信息網2012.6.25:1-2

        第3篇: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范文

        關鍵詞:九小場所 火災隱患 消防安全 監管措施

        所謂“九小場所”是指,按分級管理原則由公安派出所管轄的人員密集場所。具體是指:“小學校或幼兒園、小醫院、小商場、小餐飲場所、小旅館、小歌舞娛樂場所、小網吧、小美容洗浴場所、小生產加工企業”。實際上“九小場所”不是一個單純的數字名詞概念,而是所有小型人員密集場所的代名詞,即泛指對外經營的所有小型人員密集場所,如小酒吧、小音樂茶座等場所。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九小場所”因投資小、規模小,吸納大量就業而獲得較快發展,但同時由于其經營模式、經營實力限制,在硬件設施建設上投入不足,存在著大量的消防安全隱患,再加上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意R淡薄和防火監督管理薄弱等原因,導致“九小場所”火災頻發,嚴重威脅著從業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也影響著當地經濟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的安全穩定。為此,作為公安消防監管部門來說,加強“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監管措施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九小場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分析

        (一)建筑設計不規范。一些小生產加工企業存在“重生產、輕安全”的麻痹思想,毫不遵守消防防火設計規范的相關技術要求,違章搭蓋現象嚴重,周邊的消防水源,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不到位,水源缺乏,道路狹窄、不暢通,大型消防車無法進入,耽誤滅火救援最佳時機。

        (二)人員集中,疏散難度大。一些小型商場、超市,經營者往往充分使用場所面積,在柜臺之間僅留一兩人的空隙,有的過道僅能容一人通過,有的在疏散樓梯或休息平臺、樓梯間內設置柜臺賣貨。由于受場所限制,商品大量囤積于場所內,一旦發生火災,易導致疏散困難,造成人員傷亡。

        (三)可燃物多,火災蔓延快。一些小餐飲場所、小旅館內裝飾材料往往使用一些可燃材料,如木板、纖維板、塑料板、窗簾、壁紙、地毯等,且擁有大量沙發、床上用品等,使建筑的火災荷載大大增多,遇火源容易起火。一些裝修材料、保溫隔熱材料、家具等,使用了大量可燃材料,極易燃燒且燃燒后產生有毒氣體,大大影響人員疏散和火災撲救。

        (四)管理不規范,消防安全性差。一些“九小場所”內的消防設施陳舊老化,有的是通過民用住房改造,其內部裝飾裝修、功能分區、電器線路敷設等大多都是經營者自行安排;有的“九小場所”生產車間、倉庫、原材料、吃住基本都在一起,屬于嚴重的“三合一”或“多合一”場所;有的電氣線路私拉亂接,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被封閉,疏散通道堵塞、占用,用火、用電、用氣不符合消防安全規定,稍有不慎極可能引發火災。

        (五)消防安全意識淡薄,自防自救能力差。一些“九小場所”內人員集中,成分復雜,有些人對消防安全工作認識不足,防火滅火意識差,常因無意中的行為引發火災。發生火災后,又常因各種原因撲救不及時而蔓延。另外,多數“九小場所”經營者缺乏消防法律法規知識,未經過消防培訓,缺乏消防安全“四個能力”,特別是缺乏初起滅火、逃生常識,缺乏火災事故發生時自我保護和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的能力。這些場所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往往處于一種無序的狀態,易導致人員群死群傷。

        二、“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監管現狀分析

        (一)“九小場所”分布點多、面廣。一般的縣城區就有上千家,普通鄉鎮也有近百家,多處于在街道、偏僻街巷或居民家庭住房中,成自然散布狀態,更有甚者為躲避政府監管部門的監督進行了一定程度的遮掩,平常公安消防部門和公安派出所監督抽查中很難發現,導致很多小場所處于失控漏管狀態。

        (二)各職能部門監管不到位。針對“九小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管工作,工商、治安、安檢、文化、教育等職能部門沒有形成有效的聯合執法監管機制。經監督檢查發現,一些小旅館沒有工商營業執照或執照過期、一些小網吧未經文化部門許可和消防審核驗收就擅自開業、一些幼兒園未經教育部門許可和消防部門的審核驗收就擅自經營等問題,也暴露出此類“九小場所”消防安全隱患突出,各職能部門監管不到位。

        (三)“九小場所”多為個體經營戶,業主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經濟實力弱,消防部門要求整改的火災隱患不積極。多是應付檢查為主,對于需要投資改造或配備消防設施的情況因資金原因甚至持抵觸態度。

        三、加強“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監管措施

        (一)建立政府部門齊抓共管的聯合審批審查工作體系,立足從源頭上解決問題。為認真消除“九小場所”消防安全隱患,對涉及此類場所的規劃建設、營業審批、安全審查等環節,公安、建設、規劃、工商、文化、城管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密切配合、安全先行,建筑開發商或產權方應向業主或租賃方提供符合國家建筑防火規范并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合格的建筑,并告知業主或租賃方在建筑內裝修或使用前應當依法辦理消防審核、驗收、開業前檢查程序,其他相關部門應將消防是否合格作為發放證照的前置條件,這樣就有望從源頭上消除火災隱患的土壤。

        (二)加強監督管理,強化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首先,要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的要求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其次,業主或租賃方應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各級防火安全責任制,消除火災隱患;物業管理單位應當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第10條明確規定,依法擔負起相應的防火安全管理責任,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則應承擔監督、指導物業管理單位正確開展防火安全工作的責任。再次,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各主管部門應加強對“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的監督管理。

        (三)加大消防安全宣傳培訓力度。一是公安消防部門應依法落實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培訓,以提高他們的消防安全法制意識和責任意識。二是各單位或企業主應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他們的消防意識和增長消防安全知識;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增強企業的自防自救能力。三是通過物業管理單位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教育培訓,使相關的個體私營從業人員掌握一定的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能力,從而達到防止發生火災事故的目的。

        (四)加強監督查處力度,群防群治,綜合治理。針對“九小場所”面廣量大特點,一是要充分發揮派出所特別是社區民警作用,加強“九小場所”消防安全檢查。對于既不能根本解決,也不能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的,應當立即停產停業、停止使用,嚴格依法查處;對造成嚴重后果的,必須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二是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消防安全。“九小場所”主要是人員密集場所和勞動密集型企業,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事故。因此,各有關職能部門督促這些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安全設施,設置符合規定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三是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和導向作用。設立公開舉報電話,發動群眾,加大查處力度。通過明查暗訪、新聞曝光等形式,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促進“九小場所”火災隱患得以根除。

        參考文獻:

        [1]劉毅敏.淺談“九小場所”消防監督管理[J].科學之友,2010年11期.

        [2]邢t烈.淺談“九小場所”的火災隱患及對策[J].安防科技,2011年02期.

        第4篇: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范文

        關鍵詞:高層建筑;安全隱患;對策

        中圖分類號:TU973 文獻標識碼:A

        1 高層建筑的主要特點

        1.1 火災蔓延迅速,危害大

        高層建筑的內部結構復雜,各種功能管道縱橫交錯,發生火災時好像一座座高聳的煙囪,容易形成煙囪效應,加速火勢蔓延,速度快危害大。高層建筑封閉式結構使煙熱無法有效排出、內外壓差大、氣流對流猛烈,助推火勢難以控制。

        1.2 內部結構復雜,逃生難

        高層建筑層數多,建筑面積大,有的還有裙房,內部結構也非常復雜。高層建筑人員疏散逃生時視線受煙霧遮擋,本身逃生自救能力差,加之心理恐懼,連辨別方向都困難,造成火災現場混亂,致使踩踏、被煙熱熏倒和跳樓等事故發生。

        2 目前高層建筑存在的火災安全隱患

        2.1 防火設計存在先天缺陷

        我國關于高層建筑的火災技術規范出臺較晚,在1995年版高規出臺之前的一些老式的高層建筑,缺少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缺少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法律法規執行力不強,未“審”先建、未“驗”先用的違法行為仍然存在,留下“先天性”火災隱患。在實際建筑過程中,部分開發商一味追求建設速度,邊設計、邊施工,有的擅自改變已審核的圖紙,改變建筑物的使用功能。

        2.2 消防設施不完善,維修保養不到位

        高層建筑內建筑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離不開日常的維護保養,一旦系統日常維護管理不到位,隱患積累后,整改成本加大。在目前看來,單位普遍不具備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的能力,這就需要由專業單位落實日常的維護保養。但是由于經費保障機制不健全,建筑消防設施日常維護保養、隱患整改經費落實困難。

        2.3 采用易燃可燃材料進行室內裝修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居民消費觀念逐漸轉變,裝修檔次也越來越高。目前,高層建筑室內裝修裝飾材料存在的火災隱患較為突出。舊的高層建筑,尤其是賓館、酒店等高層建筑不斷改建裝修,新建的多功能高層建筑大量使用各種纖維制品和高分子材料進行裝修裝飾,這樣既增加了高層建筑室內火災荷載,又降低了建筑的耐火等級,使得火災荷載和火災危害成倍增長。

        2.4 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高層建筑內部功能復雜,使用單位多,相互之間各自為政,沒有明確的責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缺乏統一的管理機構,消防監督責任不明確。有的高層建筑聘用了物業管理公司,但因種種原因,開發商、物業管理公司、業主、租賃者之間存在種種分歧,沒有形成合力,消防安全管理主體不明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從而導致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實不到位。

        3 高層建筑火災安全隱患防范對策

        3.1 嚴把設計和施工關,杜絕先天性問題

        3.1.1 把好消防設計的源頭關。在進行總平面設計時,應根據城市規劃合理確定高層建筑的位置、防火間距、消防車道和消防水源等問題。

        3.1.2 對于新建的高層建筑及高層建筑內的單位,抓好消防設計、審核、施工、驗收源頭關,按照“誰審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消防審核終生責任制。要抓好建審人員專業技術水平和法律意識的提高培養,按照技術規范標準,嚴格審核。

        3.1.3 開展不定期的消防施工現場檢查,杜絕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吸煙、使用明火做飯,裝修過程中將電器產品安裝、電氣線路敷設在可燃材料上,違反操作規程進行電焊、氣焊等切割作業的行為。

        3.1.4 消防設施和器材要配置齊全,高層建筑一旦發生火災,火災撲救難度大、人員疏散困難,所以在高層建筑的設計施工過程中要根據需要嚴格按規范要求配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防排煙系統和消防電梯等項目。

        3.2 明確主體責任意識,消防監管落實到位

        3.2.1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職責,牢固樹立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將任務層層分解,責任逐級落實,使各單位自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切實提高高層建筑自防自救能力。

        3.2.2 要發揮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委員會的主導作用,將疏散引導、消防設施經費、消防宣傳、人員隊伍管理等一系列的問題逐項分解到工作職責中,使之真正建立起“職責明確、分工合作、上下貫通”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

        3.3 強化日常監督管理,確保消防防范到位

        3.3.1 高層建筑應成立消防安全組織,確立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健全消防安全機構,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開展每日防火巡查,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培訓,制定相應的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3.3.2 高層建筑單位要認真開展初期火災撲救、人員疏散技能等方面的培訓,要全面分析火災發生的各種因素及滅火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問題,有針對性的制定預案。要對疏散預案定期進行演練,使各部門、各崗位人員明確職責分工、任務,熟悉疏散路線,了解疏散計劃和各自的行動要求,以及防煙防毒的基本知識。

        3.3.3 定期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是確保建筑消防設施完整好用的重要保障措施,維護保養的好與壞直接關系到建筑消防設施能否在火場中撲滅或是控制火災的關鍵所在。

        3.4 加大消防監督管理,嚴厲查處消防違法行為

        3.4.1 公安消防部門要嚴格按照《消防法》和相關消防技術規范、標準,嚴把高層建筑物的設計、建審、工程竣工關,力求從源頭上消除火災隱患,確保消防工程質量符合要求。

        3.4.2 完善政府各職能部門聯合執法機制,發揮政府消防聯席會議和消防委員會的職責作用,各部門各司其職,對發現的火災隱患,依法查處或者移送、通報消防等相關部門處理,及時消除動態狀況下新產生的火災隱患。

        3.5 普及消防宣傳,提高公眾消防安全意識

        3.5.1 要有針對性的對高層建筑內部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其消防安全素質。增強物業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解決為什么管、怎么管、管什么的問題。高層建筑單位業主要掌握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撲救初級火災的能力、組織疏散逃生的能力和消防宣傳教育的能力。一旦發生火災,能夠熟練操作建筑內各種消防設施、引導人員疏散并組織撲救初期火災,為消防隊到場處置贏得有利戰機。

        3.5.2 普及全民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與培訓,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疏散逃生和自救能力。通過全面開展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家庭”等系列活動,全面提高公眾消防安全意識,自覺減少消防違法行為,整改火災隱患。

        3.5.3 要進一步鼓勵高層建筑家庭配備滅火器、逃生繩等家用消防器材,增強公眾家庭火災預警能力和自我防范、逃生自救能力。

        3.5.4 通過大力開展消防志愿者活動,擴大社會面的消防宣傳培訓。

        總之,高層建筑火災安全隱患防范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政府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單位積極協調配合,社會群眾積極關注參與,才能極大地預防高層建筑火災,將火災損失降低到最低,實現“以人為本,協調發展”的科學發展觀的要求。

        參考文獻

        第5篇: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范文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加強政府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深化消防安全綜合整治,進一步推動政府和監管部門建立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社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全市消防安全環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識明顯提高,社會化消防工作網絡更加健全,亡人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原則。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要求,各鄉鎮政府負責屬地消防安全綜合管理,各主管部門依法加強日常監管。

        (二)堅持統分結合、共同監管的原則。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規定,公安消防部門依法履行消防監督管理和滅火職責,其他各主管部門分行業、分系統負責。

        (三)堅持層層把關、全程監管的原則。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規定,各審批主管部門要嚴格消防涉及事項審批,從源頭上控制火災隱患增量,堅決杜絕出現“不批不管”、“未批失管”等不良行為。

        三、職責分工

        (一)各職能部門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監管職責。

        1.各職能部門、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行政負責人對本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監管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依據有關規定,要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行業系統工作內容,實行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同考評。

        2.發改部門負責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年度計劃,協助做好重大項目前期消防工作和項目建設管理工作;在建設項目審核工作中,將消防相關要求納入核準內容,確保消防設施投資納入建設項目概算,保證消防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3.經貿部門負責排查商貿企業的消防安全隱患,規范商貿企業消防安全行為規則。

        4.農村工作部門負責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做好指導、督促落實農村消防事業發展。

        5.教育部門負責將消防教育列入國民教育計劃,將消防知識納入教育教學課程,排查所屬學校、幼兒園等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

        6.科技部門負責會同公安等部門組織開展消防科技研究開發,組織有關科技項目實施,將消防科技知識宣傳列入科普重點內容。

        7.民宗部門負責排查寺廟、道觀、教堂等宗教活動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并對宗教教職團體和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

        8.公安部門負責對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公安派出所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居民住宅區的管理單位、村(居)委會和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

        9.監察部門負責對有關部門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有關火災事故調查處理,依法依紀對有關失職、瀆職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10.民政部門負責排查直屬社會福利企業、直屬福利機構等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對滅火搶險救援中犧牲或致殘人員做好褒揚撫恤工作。

        11.司法部門負責將消防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納入法制宣傳總體計劃,做好消防工作法律服務。

        12.財政部門根據國家現行財政體制和消防部隊管理體制,按照事權劃分原則,負責將消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并加強管理和監督,促進消防事業發展。

        13.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將消防知識納入職業培訓機構的教學培訓內容,指導消防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相關消防從業人員實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14.國土資源部門負責違法占地涉及消防安全問題的排查。

        15.規劃建設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消防專項規劃,將消防安全納入城市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建設用地的定點和建設工程規劃方案的審定工作內容;負責非違法占地的違法建筑涉及消防安全問題的排查;負責規范建筑工程消防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和施工許可行為,排查整治房屋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隱患。

        16.市政園林部門負責落實城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維護,負責城鎮燃氣消防安全隱患和戶外廣告設置涉及消防安全問題的排查。

        17.海事部門負責排查內河水域航行、停泊、作業的民用船舶和水上設施的消防安全隱患。

        18.交通部門負責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運輸車輛及運輸單位的資質審查、押運等從業人員的上崗培訓考核和從業資格管理;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協助重大火災搶險救援工作。

        19.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部門負責排查圖書館、文化館、影劇院、文物保護單位和文藝演出等文化娛樂活動的消防安全隱患;配合公安消防機構監督管理文化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

        20.衛生部門負責排查所屬醫療衛生機構的消防安全隱患;組織協調醫療衛生機構,保障重大滅火搶險救援的醫療救護。

        21.房管部門負責規范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行為,負責直管公房消防安全隱患和300平方米以上非住宅室內裝修涉及消防安全問題的排查,對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22.水利部門負責河道范圍內違章占用河道涉及消防安全問題的排查。

        23.體育部門負責排查體育場館的消防安全隱患,加強大型體育活動期間的消防安全管理。

        24.旅游部門負責監督落實轄區內的旅游行業消防安全管理規范,排查風景名勝區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隱患。

        25.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將消防安全列入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重要內容,協調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配合公安消防機構督促消防安全隱患整改;督促企業建立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將消防安全納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

        26.人防部門負責排查公共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隱患。

        27.港航部門負責排查水上交通工程建設、港口碼頭與港埠企業的消防安全隱患。

        28.工商部門配合鄉鎮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排查市場、個體工商戶的消防安全隱患,對流通領域的消防產品實施監督管理;規范有消防前置審批條件的單位營業執照核發行為;根據職能部門建議,依法吊銷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經營者的營業執照。

        29.質監部門負責依法做好生產領域消防產品質量監督工作,依法查處違反消防產品質量法律法規的行為,管理、指導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和產品質量仲裁的有關檢驗、鑒定工作,組織實施消防產品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

        30.電力部門負責保障重要建筑、場館、設施、項目以及重大滅火搶險救援的消防用電,監督管理城鄉供電設施的用電安全;開展用電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

        31.總工會負責指導開展職工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維護職工消防安全權益,參與有關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32.通信系統負責消防通信設施的規劃、布點、建設,保障火警電話和其他消防通信線路的暢通有效,優先傳遞火情信息。

        33.保險系統負責依法開展火災公眾責任保險,負責對各投保單位消防安全條件進行審查和檢查,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通過保險經濟杠桿,督促各投保單位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34.新聞宣傳部門負責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識,負責消防工作重點時期和重大活動的宣傳報道。

        (二)鄉鎮政府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

        1.鄉鎮政府對本轄區內的消防工作負責。鄉鎮長為本轄區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消防工作負總責,分管負責人具體負責,其他負責人分線負責。

        2.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落實消防工作措施,協調解決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排查整治本轄區居住出租房、“三合一”企業等火災易發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對拒不整改火災隱患或者存在較為嚴重火災隱患且一時難以整改的場所,牽頭開展聯合執法,并通過媒體宣傳,警示社會。

        3.依法組織編制并實施消防規劃。組織制定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根據預案要求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4.根據本鄉鎮經濟社會發展和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建立社會消防組織,提高火災自防自救能力。

        5.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督促指導所轄村(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按照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部署,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和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村(居)委會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

        1.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公約。

        2.協助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展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排摸、監督檢查和宣傳教育,及時反映群眾關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3.根據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開展群眾性自防自救工作。

        4.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火災撲救、人員疏散、火災現場保護和火災事故處理工作。

        (四)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邊防)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監管和滅火救援職責。

        1.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邊防)派出所要依照《消防法》、《消防監督檢查規定》、《浙江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實施辦法》、《*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等有關規定,認真開展消防監督抽查。重點監督公眾聚集場所、“三合一”企業和居住出租房等單位(場所)的法定代表人和業主是否履行消防責任,監督行業主管部門對火災隱患排查和消防監管與宣傳是否到位,監督鄉鎮政府對火災隱患的牽頭排查整治、聯合執法和消防宣傳是否到位。對檢查發現或者行業主管部門、鄉鎮函告的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業主的法律責任。

        2.加強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火災易發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管,督促其按照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要求建立管理制度,落實消防措施,消除火災隱患。如責任單位拒不整改或未能按期整改完畢,公安消防機構認為其不具備安全營業條件的,應當及時函告相關審批或主管部門吊銷相關證照。

        3.負責對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業務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對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進行業務指導;對居民住宅區的管理單位、村(居)委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4.負責使用領域消防產品的監督檢查,推廣應用消防新技術、新產品。

        5.組織開展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及消防安全技術、知識的宣傳、教育、培訓和咨詢服務,提高全社會的消防安全意識。

        6.嚴格執勤備戰制度,制定滅火作戰預案并開展實地演練,提高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能力。

        7.負責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依法追究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的法律責任,定期分析火災形勢,掌握本轄區火災規律和特點,及時向社會相關信息。

        8.對需要政府協調解決的重大消防安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并提請公安機關報請市政府協調解決。

        四、工作機制

        (一)建立火災隱患分工排查機制。違章簡易棚和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屬地鄉鎮政府牽頭組織,公安消防、公安派出所、房管、國土資源和規劃建設等有關部門配合;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房管部門牽頭組織,公安消防部門配合;“通天房”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屬地鄉鎮政府牽頭組織,有關部門配合;“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屬地鄉鎮政府牽頭組織,企業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安全監管等部門配合;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門牽頭組織,工商、文化等有關部門配合;其他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屬地鄉鎮政府牽頭組織,有關主管部門配合。同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臺帳,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

        (二)建立火災隱患告知公示機制。對排查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屬于本部門職權范圍內的,應及時書面通知責任單位落實整改或依法查處;不屬于本部門職權范圍內的,也應通知責任單位落實整改,同時將隱患情況及時函告公安消防等部門依法查處。發現重大火災隱患時,應將重大火災隱患場所或單位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上公布,推動其整改,讓廣大人民群眾享有對火災隱患的知情權。同時,進一步完善群眾舉報受理工作機制,設立并通過新聞媒體公示舉報電話(62522*9)、電子信箱,明確舉報受理負責人和工作人員,保證24小時有人受理。嚴肅舉報紀律,做到有報必查,屬實必獎,并做好對舉報人的保密工作。

        (三)建立火災隱患綜合整治機制。發現火災隱患后,鄉鎮政府或監管部門要依法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內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對重大火災隱患或整改重點難點問題,要堅持屬地鄉鎮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執法,采取經濟、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進行綜合整治。

        (四)建立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隱患整治完成后,要加強經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管理,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反彈。

        五、責任監督和責任追究

        (一)市政府與鄉鎮政府、市政府與有關部門、各鄉鎮政府與其辦事處和村(居)委會、有關部門與其直屬單位都應當通過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等形式明確消防安全責任范圍、責任期限、目標任務、工作措施、考核和獎懲辦法等內容。

        (二)市政府將消防工作納入對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年度責任目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等考核內容,每年組織考核,實施獎懲。

        (三)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市政府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6篇: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范文

        一、工作目標

        落實《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實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結合《房屋建筑和人員聚集場所安全風險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和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深度聚焦重點領域、重要場所,集中組織開展住建系統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切實加強我州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監管力度,強化源頭管控,全面排查和消除建筑工地、房屋市政工程、物業服務、燃氣管理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任務

        (一)加強建設工程消防審查

        驗收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細則》以及全省建設工程消防監管工作會議要求,結合前期開展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專項檢查工作,督促相關單位及其從業人員依法履行建設工程相應責任,切實加強源頭管控,杜絕先天性火災隱患。重點檢查建設工程存在未經依法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工程驗收后經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未按規定在驗收后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等四類違法行為。(牽頭科室:勘察設計科、質安科)

        (二)深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控

        嚴格落實《關于加強今冬明春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重點檢查電工、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是否存在無證上崗和違章操作行為;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用氣安全管理是否規范,配電設備、設施、電纜電線等是否采用合格產品;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等是否配備完好,應急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樓層臨時消防系統是否同步安裝使用;施工現場保溫材料、塑料模板、安全密目網及活動板房等材質防火等級、阻燃指標是否達標;易燃可燃物品安全管理是否集中堆放并規范管理,防火間距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是否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設置消防車道、臨時給水、應急照明,并配備滅火器材、設施;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技術措施和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加大對城區老舊小區管線、老舊小區改造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堅決杜絕情況不清、野蠻施工等發生消防安全事故。(牽頭科室:質安站、質安科)

        (三)深入開展重點領域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活動

        一是加強老舊小區消防安全治理。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冬春兩季要組織開展全面徹底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重點對建筑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的房屋進行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的房屋堅決停用或拆除。要組織物業服務企業開展消防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工作,建立完善消防隱患風險點臺賬,制定落實消防隱患防范措施。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切實保障物業管理區域消防安全設施設備和消防安全通道正常使用,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用電用氣檢查。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嚴格按照規定做好電梯保養維護工作,加強高空墜物安全防范工作。對樓體外立面存在脫落危險等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區域,物業服務企業要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做好安全隔離、防護和維修工作。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充分利用宣傳欄、公告欄、櫥窗、板報、電子顯示屏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安全生產知識宣傳力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房屋安全使用和消防安全防范的責任意識。(牽頭科室:房產科)

        二是加強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要求,以建筑高度超過24米(約8層)的建筑為重點,進一步增強高層建筑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消防安全意識,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各類事故隱患,確保高層建筑的消防通道安全暢通率達100%,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完好率達100%,消火栓給水系統完好率達100%,新投入使用的消防設施設備合格率達100%,消防安全管理建章立制率達100%,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重點對高層建筑中的供電安全、廣告牌安全、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安全、樓道亂堆雜物堵塞消防通道安全、樓頂管理安全、無證經營場所管理安全等進行全面摸底排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統一進行核對,逐一進行梳理,摸清區域內高層建筑的基本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對尚未整治或整治不到位的高層建筑進行匯總,并按隱患的輕重緩急程度進行分類;對存在隱患建立專門的管理臺賬,責任主體原則上是建筑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或物業管理公司,沒有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物業管理公司的,由其業主委員會作為責任主體,進一步加強指導,督促消防安全責任主體落實。(牽頭科室:房產科)

        三是加強燃氣等市政公用設施火災防控治理。按照燃氣場站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督促燃氣經營企業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加強燃氣場站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進一步落實燃氣經營單位和使用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重點檢查各種設備、管道、閥門及連接處有無跑、冒、滴、漏現象;各種工藝指標是否正常;滅火設施、器材配置是否齊備充足;電氣線路、設備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等內容。督促檢查各燃氣經營企業完善應急預案,落實應急裝備和隊伍,提升燃氣專業應急演練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加強城市(縣城)供水、污水、垃圾等設施設備的消防安全管理及規范運行。(牽頭科室:城建城管科)

        四是加強易燃可燃彩鋼板建筑整治。要對人員密集場所、冰雪游樂設施尤其是違規搭建、使用易燃可燃夾芯板材,且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責令拆除或更換合格材料。重點對消防設施配套不足、消防通道堵塞、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夾芯彩鋼板搭建等用作經營的房屋開展排查整治,消除經營性房屋消防安全隱患。(牽頭科室:城建城管科、房產科)

        五是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強電動自行車充電、停放安全管理,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鼓勵新建住宅小區同步設置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電設施,推動既有住宅小區安裝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設施,合理規劃設置集中停放充電區域,從源頭上解決電動自行車亂停亂放、私拉亂接電線充電帶來的消防安全隱患,強化提升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能力。(牽頭科室:城建城管科、房產科)

        六是切實落實物業管理火災防控責任。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規定及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認真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房屋使用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積極主動配合應急管理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做好消防安全風險防范、排查和處置工作。加強物業服務員工應急處置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的培訓,提升物業服務企業應急處理能力,并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做好小區配電室、單元配電箱柜和電梯使用等安全防范,確保設施設備運轉正常有效。(牽頭科室:房產科)

        七是加強農村房屋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要求,完成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非經營性農村人員聚集場所房屋消防安全隱患重點排查整治,同步啟動其它農村房屋的排查整治。(牽頭科室:村鎮科)

        (四)持續推進消防“生命通道”暢通

        工程建設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結合《全州打通“生命通道”機制整治行動方案》要求,積極配合推動開展車位配建、增建和規范管理,對現有居住小區內部設置的停車位進行科學調整,新建公共停車場和新增車位,推動加強停車設施建設。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企業安全責任清單參考模板(1.0版)》,扎實做好清單制定、推行、實施,按相關規范要求維護消防疏散通道暢通。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建立彈性停車、錯時開放、潮汐停車和共享停車等停車措施。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配合相關部門落實消防車通道標識化管理,對亂搭亂建、私自停車等影響消防通道的行為及時進行處置。同時,引導群眾對消防車道違法行為進行舉報投訴,提高群眾參與意識。(牽頭科室:房產科)

        (五)強化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

        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地處林區、山區、臨山的建設項目以及分布在林區、山間的市政公用設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工地、城市山體公園和臨近山體的公園消防安全管理,嚴格火源管理和動火作業,切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森林草原火災發生。(牽頭科室:質安科)

        (六)加強冬春期間消防宣傳工作

        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冬春期間,在行業系統內組織一次消防安全集中培訓和疏散演練。在元旦、春節、“兩會”等重要節點,開展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及時向重點單位負責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要結合疫情防控工作,調整宣傳思路,營造良好氛圍,主動應對新形勢、新問題,積極探索網絡媒介、直播平臺等無接觸消防宣傳手段,拓寬消防安全宣傳的受眾面,全力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工作。(牽頭科室:質安科)

        三、工作步驟

        (一)部署發動階段

        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結合業務工作開展一次消防安全風險形勢研判會,針對轄區建筑工地、老舊小區改造、物業管理、傳統村落等隱患易發、多發場所或領域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分析研判,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落實工作任務、措施和責任。

        (二)組織實施階段

        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聚焦重點領域、重要場所,全面排查整治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違法行為和建筑工地、房屋市政工程、物業服務、燃氣管理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分類列出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責任清單,照單履責、照單檢查、照單督導、照單銷賬,形成工作閉環,全力抓好冬春火災防控各項任務落實。

        (三)總結分析階段

        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總結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情況,開展自查自評、固化經驗做法。要對前期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隱患整改完成情況開展“回頭看”,強化跟蹤整改,落實閉環治理,進一步健全完善火災防控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強化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深刻認識做好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措施,深化協作機制,確保轄區內住房城鄉建設系統火災防控措施全面覆蓋、不留死角、落到實處,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縣(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貫徹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三個必須”要求,切實擔負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隱患的政治責任,把責任層層分解,抓好貫徹落實。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措施不落實、問題突出的部門和所屬行業企業,要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動工作落地見效。

        第7篇: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范文

        關鍵詞 高層建筑;火災;消防安全

        中圖分類號 TU976.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9671-(2013)012-0143-01

        1 高層建筑出現火災的特征

        1.1 火勢蔓延迅速

        高層建筑中含有很多種類的豎向井道,比如,樓梯間、電梯井、風道、排氣道等。若沒有處理好防火分隔,面臨火災時,就會產生“煙囪效應”。這些豎向井道就如同一個個高聳的煙囪,加速了火勢的蔓延。

        1.2 人員疏散困難

        高層建筑一般都包括很多樓層,垂直距離很長,因此,人員要疏散到地面或其它安全地點所需時間更多。并且,這些建筑通常是人員密集區域,一旦發生火災,主要依靠樓梯疏散人員,容易造成樓道擁堵,甚至出現推攘現象。同時,火勢和煙霧都會順著各個豎井迅速向上竄延,給疏散帶來了極大的困難。目前,國內消防部門也添置了很多用于高層建筑消防工作的設備,如用于登高、舉高、高噴等方面的專業消防車。不過,依然有許多縣級城市沒有配備登高消防車,并且所達到的高度也不夠。上述因素都直接影響到人員疏散問題。

        1.3 消防設施不配套,存在諸多火災隱患

        有的高層建筑,具有復雜的功能,但消防安全工作不被重視,存在大量的可燃物,遺留很多火災隱患。若出現火災事故,立即會引起大面積的火災。此外,有的建筑消防設施不完善,比如,未安裝相關的自動報警系統以及自動噴水滅水系統。有的在疏散通道放置了許多雜物,在發生火災時,不但會加速火勢,還妨礙人員疏散。

        2 高層建筑有效防控火災的對策

        2.1 確保主體結構有良好的耐火性能

        現在,世界上絕大多數高層建筑都是使用鋼結構。雖然,這種建筑從整體上看,具有良好的穩定性,不過,其耐火性卻極弱。隨著溫度的上升,鋼材的有關性能就會迅速降低,特別是抗拉性和承重性。因此,一般溫度達到450℃到650℃左右,鋼材便會變形,喪失承載能力,鋼柱與鋼梁也會出現彎曲,無法繼續使用。通常,沒有保護措施的鋼結構,它們的耐火極限都極差,只有15分鐘左右。這就要求在建筑設計上,必須確保主體結構具有一定的耐火性。按照耐火等級的要求,結合建筑物自身設計,選擇合適的構件材料與構造方式。

        2.2 做好防火分隔措施

        設計人員必須結合設計建筑樓的實際情況,如它的使用功能、規模大小、形狀、地理位置等,靈活抓好火災防范措施。注重防火隔斷設計,做好相關的排煙措施,強化滅火手段,真正起到防火的目的。

        2.3 加強對關鍵消防設施檢查

        在消防工作中,消防電梯在高層建筑發生火災時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作為必備的運輸設備,能及時把消防人員送到火災發生層,進行撲救作業。《高規》中,對該設備類型、使用都作了詳細的要求。其中,要求對消防電梯井道的動力及控制電纜、電線做好防水工作。最好把擋水設施安放到消防電梯間前室門口。擋水設施應選擇排水泵的排水量在10比以上的,同時,排水并容量在2.00m內的。目前,還存在很多建于上世紀80、90年代的高層建筑物,它們絕大多數都沒有設置相關消防電梯井底排水設施。雖然流出的水不會都流到前室,不過,會有很多水流到消防電梯井內,進而妨礙到消防電梯的正常使用。

        2.4 增強高層建筑的應急通訊能力

        為了盡量防控火災的發生與蔓延,必須保證火場中消防通訊保持暢通。這里,《高規》提出了兩方面的要求:①構建消防專用電話網絡,作為專門的獨立的消防通信系統。電話線路不可使用常規的電話線路。消防專用電話之間的通訊必須是直通的,即通信過程中不能通過轉接程序或文換。②同時,在各個重要機房以及值班機房,配備一個用于消防的專門電話分機或電話塞。

        ③利用手機的便捷性和普及性,針對大型商場、綜合型建筑,都應為其保安配備對講機或專用手機,加速命令與信息的傳達。

        2.5 落實安全責任制,強化公民自救意識

        為了使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穩定有序地進行,必須加強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和高層建筑有關的那些單位,包括建筑施工單位、物業管理單位、使用單位等都應重點加強自身消防安全責任管理工作,將責任細化,落實到具體的崗位、具體的人身上,從而確保真正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實處。此外,應努力形成統一的安全管理組織,達到齊抓共管的目的,實現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經常化、科學化。同時,應積極向廣大公民宣傳必要的消防知識和逃生應急知識,開展逃生演練,進一步增強公民的自救意識。

        消防安全屬于現代高層建筑管理工作中重要的一環。它直接關系到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也嚴重影響到公共安全。因此,必須把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實到位,抓好防控工作。

        參考文獻

        第8篇: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范文

        一、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進一步明確區級相關部門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和工作內容,全面落實責任單位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健全區、街道(區級相關部門)、責任單位三級消防安全管理體系,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實現火災事故“三降低”目標。

        二、工作機制

        按照屬地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以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以區政府為中心網格,以各街道為基本工作網格平臺,以企事業單位、居民院落(小區)、商業樓宇等基層單位(以大吸收小的原則)作為網格終端節點。區政府中心網格負責全區消防安全管理的領導和協調,構建全區消防安全管理網格,形閉合式消防安全責任體系、消防安全管理信息體系、基層消防應急處置體系等組的消防安全管理基本體系;各街道、社區建立網格內各終端節點的消防安全管理數據庫,負責檢查、督促轄區內各終端節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各終端節點建立詳細的消防安全管理資料,明確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編制消防安全應急處置方案。建立消防重點安全監督責任人制度。消防部門的監管責任人負責協調、指導、督促消防重點單位的監管責任人及相關部門對口監督管理責任人落實責任、強化管理。

        三、工作內容

        (一)工作職責

        1.區政府中心網格職責(常設辦事機構設在區消防大隊)。區政府落實消防安全行政首長負責制,負責全區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的組織管理,制定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中心網格的組部門和具體牽頭承辦部門,落實具體工作措施;每季度召開區安監委、區防火委消防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分析消防安全形勢,研究并協調解決全區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建立重點單位基礎數據庫,并實施重點監控;每季度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充分發揮消防部門專業技能培訓指導作用、新聞媒體宣傳導向作用、以及我區消防夜校的功能作用,擴大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覆蓋面和影響力,對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安全責任人、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以喜聞樂見的形式對社區群眾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2.各街道網格平臺職責。各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具體實施和協調工作,將網格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強化消防網格信息化建設,借助城市管理系統構建網格信息化平臺,完善消防監督網格信息化建設。各街辦、社區要建立并完善各網格點的基礎數據臺帳,層層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各網格的責任人,以及責任目標。負責轄區內所有終端網格節點消防安全基本情況的調查摸底,按照“一樓一檔”、“一院一檔”或“一個單位一檔”等模式分別登記建檔,形本級消防安全管理數據庫,要求在今年一季度基本完數據統計工作,二季度繼續鞏固完善數據資料,提高基礎數據質量。督促各網格終端節點完善消防制度,明確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并健全防火檔案。各街道要對轄區內的重點防火單位實施重點監控,定期開展網格內企事業單位、居民小區的消防監督檢查,收集火災隱患信息,將檢查情況記錄備案并及時上報政府中心網格指揮中心,由指揮中心對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并協調督促相關單位或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整改。配合區安監辦、區消防大隊加強對網格內的責任人以及工作人員的培訓。采取多種形式適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法規常識宣傳教育,不斷提高轄區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3.網格終端節點職責。各企事業單位、居民獨立院落、整棟樓宇、獨立門牌號等基層單位要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或管理組織,明確本單位及相關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將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到具體人頭。各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領導和組織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確保本單位消防安全。居民小區、商業樓宇的物業管理部門(業主單位)和公眾聚集場所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相關人員工作職責,完善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網格各終端節點要建立并健全本單位、本樓宇的消防安全、人員檔案等基礎情況臺帳,對消防安全工作有計劃、安排、總結,健全消防安全檢查、整改情況臺帳,健全消防宣傳、會議、設施器材檔案。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或管理組織負責督促相關責任人對本區域內的消防安全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消防設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情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用電、用氣是否規范等,并將巡查情況通過信息平臺報給轄區街道辦事處或網格指揮中心;企事業單位負責對本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督查,加大對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努力提高火災防控能力,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消防工作職責。區消防大隊負責對轄區內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管、日常檢查和業務指導,重點監管轄區內的A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其他B、C類消防重點單位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轄區派出所負責監管,并健全責任范圍內的消防基礎數據,加強對社區民警的消防培訓,提高監督執法水平。

        5.各相關部門消防工作職責。各相關部門領導要落實“一崗雙責”制度。行業主管部門要對本行業消防安全工作負責,制定行業管理的標準、制度,明確職責,落實人員,加強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管;其他相關非行業主管部門應對消防重點單位進行對口指導、協調、督促。

        (二)消防重點單位的安全監管。我區消防重點單位由區消防大隊指定專人負責監管,督促消防重點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其他消防非重點單位、居民院落等按屬地管理原則由轄區派出所明確所領導、消防民警和社區民警負責相應責任區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承擔相應的消防安全監管責任。

        (三)建立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監督機制。區監察局、區目督辦、區安監辦、區消防大隊負責對轄區內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業務指導、綜合協調,查處各類安全事故,嚴格執行責任追究。每季度召開一次上述部門參加的消防安全工作聯席會,分析、布置、督促、檢查我區消防安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制。我區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的實施工作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區防火委牽頭,區消防大隊監管,區安監辦綜合協調、指導、監督,各街道辦事處、各相關部門具體落實。

        第9篇: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范文

        【關鍵詞】社區 消防工作 現狀

        社區是生活在一定地域內的個人或家庭,出于對政治、社會、文化、教育等目的而形成的特定范圍。近幾年來,隨著我國城鎮化速度加快,城鎮人口大量增加,但因為社區消防工作疏于管理,居民消防意識淡薄,城市社區居民家庭火災居高不下。筆者經對本轄區社區進行走訪了解,揭示社區消防工作現狀,全面剖析社區消防管理問題和家庭社區火災發生原因,并提出預防措施。

        一、社區消防工作現狀及存在的薄弱環節

        (1)社區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筆者對全區的社區進行調查走訪了解到目前的消防管理不容樂觀,大部分社區居委會雖然成立了消防組織機構,但消防組織機構的作用發揮不明顯,沒有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平時的消防管理停留在表面,流于形式,一些社區居委會甚至沒有人抓消防管理,使消防工作停滯不前。

        (2)社區居民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筆者調查走訪的這些社區,發現社區居民消防安全意識十分淡薄,不懂得如何使用滅火器和報火警,不了解用火用電、逃生自救等基本消防知識,覺得消防離自己很遠,自己只要注意小心用火用電九可以了。大部分社區很少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使得居民自防自救能力差。

        (3)社區消防安全隱患眾多。筆者對全區的社區進行走訪,發現大部分社區消防車通道被私家車占用,室外消火栓無明顯標識,被圈占、埋壓現象嚴重,電線老化損壞,電動車隨意在樓梯間、樓道內充電,樓梯間疏散通道堆放大量雜物等安全隱患。

        (4)社區消防安全基礎工作薄弱。筆者走訪了解發現大部分社區消防應急設施、器材短缺,部分老舊小區防火間距不足,建筑布局不合理,耐火等級低,一旦發生火災,將可能延誤撲滅初期火災的有利時機,使火災迅速蔓延擴大。

        (5)社區消防管理人員不足。一些社區沒有配備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一些社區雖然配備了,但管理人員不懂消防常識,也不熟悉消防法律法規,無法正常開展消防管理工作,使消防工作處于被動局面。

        二、家庭社區火災發生原因

        (1)家用電器使用不當引發火災。電器線路短路容易導致火災,正在使用的電器溫度過高,離可燃物太近時易導致火災,家里無人時不切斷電源,貪圖便宜使用質量不好的電器,都存在安全隱患。

        (2)廚房用火不慎引發火災。有時候人們做飯三心二意,做飯期間又去忙別的事情,忘記正在加熱的油鍋,油鍋過熱時就會著火引發火災。

        (3)吸煙不注意引發火災。吸煙時不掐滅煙頭就隨手扔進垃圾桶,易引燃桶內的可燃物發生火災;醉酒的人臥床吸煙過程中睡著,煙灰引燃床單等可燃物也會發生火災。

        (4)兒童玩火引發火災。兒童在家里玩打火機、火柴,不小心引燃可燃物,大人不在家的情況下,又不具備撲滅初期火災的能力,容易引發大火災。

        (5)電動車充電不當引發火災。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停放電動自行車或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溫度過高時著火,引燃堆放的可燃物,從而引發火災。

        三、社區消防工作開展措施

        (1)成立社區消防組織機構。為了更好地開展社區消防工作,社區應成立專門的消防組織機構,成員可以由居委會主任、社區民警、社區部分單位保衛人員以及居民代表組成。社區居委會主要負責人是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同時,確定1至2名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開展本社區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社區物業服務企業、產權單位或其物業管理部門負本區域內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部分老舊小區沒有物業服務企業,可以由社區確定的小區(樓院)樓院長負責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并落實到位。社區應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會議、消防宣傳教育、日常防火檢查巡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微型消防站建設管理等消防工作制度。社區消防負責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及樓院長要按照相關制度開展消防工作。

        (3)加強消防宣傳教育。消防機構應定期開展消防安全進社區活動,加強消防安全常識宣傳和培訓。社區本身也要開展常態化的消防常識宣傳,每個社區可以推舉一名社區消防宣傳大使,負責組織好平時的宣傳工作。例如組織消防知識講座,制定完善社區滅火和應急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提高居民群眾撲救初起火災和逃生自救能力,開展入戶消防宣傳服務,幫助查找消除火災隱患,利用社區宣傳欄、宣傳櫥窗以及樓宇視頻等固定宣傳陣地,通過張貼資料、懸掛標語、播放短片等方式,向居民群眾常態化宣傳普及初起火災撲救和滅火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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