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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簡單整改報告范文

        簡單整改報告精選(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簡單整改報告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簡單整改報告

        第1篇:簡單整改報告范文

        根據《關于2019年國家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問題整改》,區農業農村局開展拉網式大排查,徹底摸清脫貧攻堅工作底數,準確掌握脫貧攻堅存在的問題。現將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產業扶貧基礎不夠牢固

        產業扶貧項目主要集中在種植業、養殖業、缺少龍頭帶貧企業,規模和品牌效應不強,抗風險能力較弱,群眾通過產業發展獲得的收益效果不明顯。

        整改措施:制定下發《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助推“一谷一城”建設實施方案》和《建設“一谷一城”推進農業綠色轉型振興的實施意見》,以村為單位,流轉農民手里的土地與經營主體合作,采取入股分紅的方式,增加村級集體收入,帶動貧困戶增收。

        整改時限:2020年年底。

        二、部分項目資金使用帶貧減貧機制不健全

        存在簡單分紅現象,未有效激發貧困群眾內生動力。

        整改措施:督促鎮(街)摸清貧困戶的實際收入水平,采取差異化的分配方式進行分紅。

        整改時限:長期堅持

        三、部分產業扶貧項目缺乏技術管理服務

        有些產業技術指導員發揮作用不強,導致貧困戶發展產業指導不到位,增收效果不強。

        整改措施:加大對產業指導員的培訓力度,通過線上和線下的方式進行培訓,使產業指導員能妥善解決貧困群眾遇到的實際問題。

        整改時限:長期堅持

        四、農業基礎設施薄弱,扶貧項目抗風險能力差

        整改措施:加大高標準農田建設力度,改善農田產出能力。做好農業保險公司的招投標工作。

        整改時限:長期堅持

        五、下步工作計劃

        一是加大扶貧政策宣傳。采取反復入戶,入戶反復的方式,加深貧困戶對產業扶貧政策的了解、掌握程度。

        第2篇:簡單整改報告范文

        關鍵詞:醫院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項目選定;項目實施

        目前我國公立醫院屬于微利事業單位,審計只局限于外在審計,也就是上級對醫院的審計,而開展內部內部審計工作關乎著醫院工作質量的高低。

        一、審計內容選定是保證醫院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前提

        為了提高醫院的經營和管理水平,實現優質、高效、低耗、規范管理的內部審計目標,審計內容應是在對可能影響內部審計目標實現的風險進行評估的基礎上。一是要確定哪些事項應列入內部審計范圍;二是確定哪些列為內部審計對象的事項會給組織帶來風險;三是確定哪些事項要先審;四是結合審計資源狀況選定項目

        二、強化審計內容過程管理是保證醫院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核心

        實施過程包括三個階段,分別是審前、審中和審結。

        (一)審前主要工作是制定審計內容

        通常醫院內部審計工作主要包括三大方面內容:(1)審查醫院各種業務活動的合法性、合規性。例如,對醫院的藥品及器械的采購,醫療事故及糾紛的防范和處理,計劃、人事、投資決策等活動進行檢查與監督,以保證醫院各部門遵循國家有關政策、方針、法規、制度,減少差錯和失誤。(2)審查醫院內部各種業務活動的經濟性和安全性。例如:檢查醫院內部各種活動的執行與計劃是否一致;各部門是否忠于職守,嚴格執行醫療、護理等操作制度;效率如何,是否取得預期效果;是否厲行節約,講求成本效益原則等。(3)審查醫院經濟活動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例如,對醫院的會計資料進行審查,檢查賬實是否相符,有無私設“小金庫”等情況,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及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

        (二)審中主要是依據審計方案內容開展工作

        在進行內部審計測試的過程中,首先要了解被審計部門的內部控制狀況,如重要職能部門的各項制度的嚴密性、邏輯性和銜接性,評價被審計項目內容的內部控制狀況,進行審計抽樣,搜集審計證據。同時將審計證據與審計依據進行對比,看是否存在差異,分析差異所帶來的影響及差異產生的原因。

        (三)審結是內部審計報告階段

        審結應包括被查事項的任務和目標與醫院任務目標是否一致、醫院任務目標是否完成、被查事項是否達到預期目的;情況部分應按審計發現的重要性順序反映發現的狀況、依據、差異、影響和原因;意見、建議部分一要有助于解決問題,促進風險降低,二要切實可行,三要考慮成本效益原則,四要既利于解決醫院現實問題,五要適合醫院的經營活動。內部審計報告的問題及意見、建議部分是重點。對發現的問題.內部審計人員要與被審計部門共同分析成因以及影響,提出加強管理、堵塞漏洞、挖掘潛力、講求效率的意見和建議,歸納出具有全局性、建設性的防范措施,提出完善體制、改革機制的具體建議,報告中不宜使用責難性的措辭,不采取簡單披露問題的方法;報告應著重反映重大的問題,對一般性質的問題,在審計過程中直接向被審計部門提出并督促其審中完成整改。

        三、督促審計建議的落實是保證醫院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關鍵

        建立健全審計整改監督制度、確保審計建議的落實是保證醫院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關鍵。

        (一)下達內部審計意見書后,要求被審計部門做出整改承諾

        對需要落實整改的有關事項,明確責任人、督辦人和整改結果反饋時間。通常被審計部門負責人作為落實整改措施的責任人,內部審計部門及上級有關職能部門作為相關問題的落實督辦人。

        (二)要求被審計部門定期匯報內部整改情況

        責任人和督辦人在規定時間內應將落實審計建議的具體情況書面反饋到內部審計部門,重要的落實整改事項結果還應向更高級別領導報告。反饋信息應包括:針對存在的問題已經采取和將要采取的措施;整改落實的責任人;不能整改問題的情況說明。被審計部門有責任保證:所采取的措施針對的是報告中提到的缺陷;所采取的措施必須針對問題產生的原因,而不僅僅是消除現存的問題;整改措施將持續產生作用。

        (三)采取審計回訪、追蹤審計等方式,督促、保證內部審計建議得到有效落實

        第3篇:簡單整改報告范文

        一、基層央行內部審計整改不力的成因分析

        (一)責任主體整改動力不足。審計整改的執行,是被審計單位(即責任主體)在權衡多方面利益及影響因素的基礎上,相機決策的結果。一方面,如果審計整改不力的影響和后果對主體自身利益影響較小,則審計整改不被重視;另一方面,責任主體在主觀上會有意識地進行“整改篩選”,只接受對單位或組織價值有利、牽扯精力少的簡單操作性問題,而對部門利益關系不緊密、整改難度大的問題消極應對、敷衍拖延;再者,當前基層行較普遍地存在著審計發現問題責任與審計整改落實責任不匹配、不對等的問題,即:被審計單位“審計整改落實的督促責任”缺位或尚未納入審計范圍,勢必使審計整改無法落實,整改效果大打折扣。

        (二)內審部門整改能動性發揮不充分。內審部門對審計整改工作認識不足、定位不準確,未能充分發揮其能動性是影響整改效力的至關重要因素。內部審計部門與被審計單位(部門)都應屬于整改中的“主角”,都應處于審計整改的主體地位,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基層央行內審部門多年表現出的整改“配角”定位,使審計整改以至于整個審計監督變得消極和被動,直接影響整改工作效力。

        一是內審部門和內審人員對審計監督及整改工作認識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審計、輕整改”和“一審了之”的現象。認為查出問題是內審部門的主要責任,整改問題是被審計單位(部門)的主要責任。由于這種思想的存在導致:一方面,對審計查出的問題避重就輕,使深層次、風險性和棘手問題不能得到正常的反映;另一方面,對審計問題的產生原因分析不深不透、審計整改措施的制定缺乏原則性或降低處理標準。從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審計整改流于形式和“屢查屢犯、屢犯屢查”現象的發生。

        二是內部審計部門整改主導作用發揮不充分。被審計單位雖然是糾正及改進問題的主體,但內審部門對整改工作的指導、監督也是審計監督的重要職能構成。被審計單位受自身對問題的認識角度、深度所限,以及囿于過多考慮個體利益,必然導致整改效果難以如愿;而審計部門可以利用自身知識優勢和對法規制度的精準把握,形成對審計發現問題的透徹理解及提出恰當的整改要求,指導、監督被審計單位進行整改。否則,被審計單位整改工作方向感不強、壓力及動力不足,很難保證整改質量。主要表現在:一方面,內審部門是從央行整體利益及全面風險管理的角度出發要求被審計單位對問題進行整改,如果缺乏對整改工作的指導,就不可能做到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另一方面,缺乏對整改過程的監督,僅憑審閱整改報告這一“事后復核式”整改監督,不難發現被審計單位較普遍地存在問題整改情況描述模糊、整改不徹底、存在方向性錯誤的問題,有的甚至用一定篇幅在作“不必整改”或“無法整改”的“合理化”解釋,與內審部門的審計意見和整改初衷大相徑庭。

        (三)“一體化”內部審計整改標準缺失。基層央行目前尚未在綜合考慮審計問題性質、形成原因以及問題嚴重程度等因素的基礎上,建立一套完整的評價指標體系來全面、客觀地考量問題整改的適當性、及時性和有效性。導致審計部門與被審計單位(部門)不能用統一的指標標準來指導和衡量整改工作以及整改的效果,從而產生“整改差異”;被審計單位整改“惰性”問題、“治標不治本”問題以及整改“表面化”和“短期化”問題就會不可避免甚至長期存在,審計整改實效性則無從體現。

        (四)審計整改工作長效機制缺失。一是缺乏行之有效的部門聯動機制,“單打獨斗”的監督管理模式必然導致對審計結果與整改工作的分析、研究不夠,導致審計意見執行難;二是缺乏科學嚴謹的問責制度,被審計單位(部門)的整改責任意識和質量意識不強;三是缺乏有效的整改工作監督,整改信息公開機制未跟進,整改動力和壓力不足。

        二、提升基層央行內部審計整改力的有效途徑

        基層央行內部審計整改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它需要發揮領導層、監督層、職能部門管理層及整改責任主體層的整體合力作用,需要系統、完善的整改工作長效機制的有力支撐。只有通過強化各方整改責任意識,完善整改操作流程,積極構建全行“一盤棋”的“大監督”的整改管理機制體系,才能達到強化審計整改和提升審計整改力的目的。

        (一)轉變觀念,強化責任主體意識。一方面,內部審計部門應當轉變觀念,摒棄認識上的誤區,牢牢把握整改的領導權和控制權,成為整改中的“主角”,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依靠全方位指導,全過程監督和客觀評價,積極主導整改工作,切實推動整改質量的提升;另一方面,被審計單位(部門)要進一步強化責任主體意識,充分認識審計監督這一“免疫系統”在強化內部管理和提高組織價值中的重要作用,要積極主動地與審計部門進行溝通和交流,促進內審服務與咨詢職能的發揮。從而,做到從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的角度,推動完善工作制度,從源頭上把住問題產生的關口,使審計整改工作成為被審計單位(部門)的自覺行動。

        (二)重心前移,強化整改過程監督。將審計部門對整改工作的指導、監督融入整改過程之中,完善整改流程,實現整改監督的關口前移。即:對原來實施的“下達整改通知書—被審計單位開展整改—被審計單位提交整改報告”這一“三步走”整改流程進行修改和細化,增添整改方案的審核和整改情況的適時反饋環節,改為“五步走”的整改操作流程,即:“下達整改通知書—被審計單位上報整改方案—對整改方案進行核準—被審計單位開展整改—整改事中反饋—被審計單位提交整改報告”。使得審計部門與審計對象在充分溝通的基礎上,通過認真聽取審計對象的意見和深入分析研究,客觀公正地做出職業判斷,并通過審計專業視角提出建議和改進工作。做到在監督中更好地體現審計服務,促進被審計單位加強內部管理和提升組織價值。

        (三)標本兼治,建立審計整改長效機制。建立“分析評價、結果運用、責任追究”一體化的“大監督”聯動整改機制,切實強化制度約束,優化整改環境。

        一是實施審計整改集中磋商工作機制。成立由行長、各分管領導、監督部門、各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內部控制與審計監督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實施“整改工作專題例會制度”和“審計監督集中體檢診斷制度”,從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的角度深入分析典型性、傾向性和苗頭性問題,及時發現和揭示風險隱患,從而發揮領導監督、審計監督、部門自控與職能部門條線管理于一體的“大監督”職能作用,實現“全行聯動促改”。

        二是建立整改質量評價標準體系。在綜合考慮審計發現問題的可計量性、問題的整改難度以及整改措施的制定等因素的基礎上,通過科學設定行領導、內審部門、職能管理部門等各評價主體的評價系數,建立系統化、“一體化”的整改工作評價標準;也可以在匯總評分的基礎上,制定“完全整改”、“部分整改”、“未整改”、“無法整改”的分類判斷標準。從而形成統一判斷審計整改效果的準繩和依據,實現審計整改工作“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機制體系,提升整改效果。

        三是實施審計監督專項考核與問責機制。一方面,實施審計監督專項考核制度,將審計結果與審計整改落實作為單獨的“監督管理”模塊納入對被審計單位的年度績效考核之中,有效彌補審計監督游離考核體系之外的問題,實現“內審監督權威”和審計整改實效”雙贏。同時,要對重大審計整改缺陷實行“一票否決”制度。另一方面,實施審計整改“第一責任人”制,對被審計單位或部門的重大或重要整改缺陷,追究主要領導責任;并且要做到將審計檢查結果、審計整改落實結果、審計整改問責結果在干部考核考察和任用中作為重要的評價指標,從而提高審計監督對違法違規行為的震懾作用。

        第4篇:簡單整改報告范文

        以治理庸懶散為主要內容的“治庸問責”,是轉變機關作風,打造效能政府、廉潔高效政府的重要方式和舉措。在這一專項治理工作中,自查整改階段的工作細不細、實不實、真不真、硬不硬、狠不狠,是保證“治庸問責”能否取得實實在在效果的重要保證。市對相關單位和領導干部的自查報告“不深刻”、“不過關”情況,進行通報并要求“退回”限期整改,很好很及時。但是,筆者覺得絕不能止于“退回”。

        其一,要深挖思想根源。自查的目的,是為了發現問題、排查問題,以便更好的解決問題。而如果沒有一種深入細致的工作態度和工作作風,麩皮糙癢,空洞籠統,不結合本單位、本職工作實際,不能找準存在的突出問題,特別是沒有找準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對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一帶而過、一筆劃過,只能說明其思想上并沒有充分認識到這一工作的嚴肅性和重要性,是形式主義的翻版、的泛濫。甚至有些單位、領導的自查報告根本不是出自本人之手,沒有經過本人之腦,而是秘書代勞,包辦代替,用萬能的公式、模式、樣板,一套一改一用了之,應差一下、應付一回。這種思想上的不重視、不投入,即便“退回”重新來過,也說不定還是穿靴戴帽、蒙混過關而已。

        其二,要嚴肅進行問責。態度決定高度。工作態度上的馬虎,不可能在工作上盡心盡責,也不可能真正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更不用說以實際工作新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了。而不稱職就要撤職、不盡責就必須問責。從表面上看自查報告“退回”已經是一種處罰和告誡了,但如果止于“退回”而不對相關具體責任單位、責任人有更明確更嚴厲的責任追究,很有可能以新的應付來應付。其結果,看似材料豐滿了,但是現實工作仍然很骨感、很疲沓、很懶散。

        其三,要切實舉一反三。事物是普遍聯系的。一個工作態度的形成,也不是僅僅針對一項工作的。自查報告可以“不深刻”、“不過關”,也就難以保證在其他環節、其他方面、其他工作上會深刻、能過關。打蛇要打七寸,治病更需救人。要通過對這一現象的排查、反思,以小見大,舉一反三,解剖麻雀,從而達到既促其整改,又教育和警戒他人的目的。反之,如果僅僅立足于就事論事,簡單的“退回”再“收回”,不能做到觸類旁通、以點帶面、以己醒他,就又陷入了新的形式主義和走過場了。因此,必須切忌、力戒止于“退回”。

        第5篇:簡單整改報告范文

        一、行動目標

        以優化營商環境系列指示和視察時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發揮國有機關和公職人員在社會誠信建設中的引領示范作用,重點整治兌現承諾打折扣,隨領導更換或管理事項變化,任意改變做出的承諾問題;整治變相履行承諾,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承諾問題;整治不履行承諾,多次承諾,給企業造成損失問題。

        二、方法步驟

        (一)全面排查,列出清單。要對履行契約方面的檔案、合同協議、會議紀要、意見反映等情況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通過全面調研走訪查找問題,利用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等形式查擺問題,匯總各渠道舉報信息,列出問題清單,不得出現隱瞞和遺漏。

        (二)暢通渠道,接受舉報。要暢通民意訴求渠道,正確引導企業和群眾積極參與,接受相關企業和群眾對履行契約方面公職人員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亂作為問題進行投訴舉報。市林業局軟環境辦公室將投訴舉報電話。隨時接收及受理投訴舉報,更新問題清單和工作臺帳,并督導按時完成。

        (三)分類施策,集中攻堅。要強化責任擔當,針對問題清單逐項研究,拿出整改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列出時間表和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人,細化工作臺帳,做到一條一條整改,一項一項落實。不得用安撫替代整改、不得用研究拖延整改、不得用許愿蒙混整改、不得簡單隨意將分歧推給司法(仲裁)救濟,不能敷行了事、留下隱患。

        (四)及時總結,按照上報。要對整治工作要進行全面總結,系統梳理工作成效,認真提煉經驗做法,梳理問題癥結,提出建立長效機制的意見建議,并據此起草形成階段性進展報告,(各單位上報日期分別為2021年2月19日,4月15日,6月15日,8月15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要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集中整治工作的統一領導。局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綜合科,具體負責牽頭抓總、協調指揮、督促檢查、強力整治。

        第6篇:簡單整改報告范文

        審計管理項目化的基本思路是用項目管理的方法和技術管理審計事務。審計項目管理分為審計項目確定和審計項目實施兩大階段,每個大的階段又要劃分為若干個小階段。審計管理項目化的基本思路是把從審計項目確定、審計項目實施、審計報告、審計整改、審計項目后評價等過程都分別看作一個相對獨立的子項目進行管理,并根據各個子項目的特點,設定不同的目標、要求、條件和標準,用項目管理的方法和技術進行管理、控制和協調,用設定的目標、要求、條件和標準進行考評。

        (一)審計項目的確定

        審計項目確定是審計項目管理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之一,也是決定著能否出審計成果的關鍵所在,審計項目確定的好,則有可能出審計成果,審計項目確定的不好,則一定不會出好的審計成果。要確定好審計項目,最主要的考慮因素:一是要根據當地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確定審計項目。通常情況下,審計關注的重點與黨委、政府當年的工作重點有一定的滯后性,黨委、政府列入當年的項目可能要到第二年才具備審計條件,這就要求審計機關要作好與政府的溝通協調工作,一方面要積極采取跟蹤審計、審計調查等多種審計方式盡可能把黨委、政府列入當年的項目盡可能當年實施審計,另一方面對暫時不具備審計條件的項目,密切關注項目的進展情況,為第二年審計作好準備。二是審計項目的安排要有計劃性、目的性、針對性。需要審計的項目很多,審計機關在安排審計項目時要有選擇的安排,按照項目的輕重緩急,相對集中每年安排一、二個行業,集中力量打殲滅戰。三是根據各自審計機關的審計力量情況確定全年的審計項目任務。一定不能把審計任務定的太多,要留有余地。四是根據上級審計機關任務及當地黨委政府交辦事項確定審計項目,如果上級審計機關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事項較多,審計機關在確定自身審計任務時就要適當少一些。如果上級審計機關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事項較少,審計機關在確定自身審計任務時就要適當多一些。五是安排審計項目一定要早動手,深入地做好調查研究,同時最好要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見。

        (二)審計項目任務分解

        審計項目確定之后,要把確定的審計項目分解落實到具體項目實施的處、室、股等具體單位。審計項目任務分解要考慮的主要因素:一是審計項目難易程序與具體承擔審計項目單位審計人員的審計能力情況。如果審計項目特殊,如果審計機關人員不夠,或者沒有某些專業人員,也可在社會上聘請部分專業人員參加政府審計。二是根據審計項目的工作量及審計項目的時間要求配備審計人員。如果一個處室單位審計人員不能夠滿足需要的也可打室界限,在審計機關內整合審計人員,甚至在全社會整合審計資源。

        審計項目落實到處、室、股等具體單位后,各具體單位可按照類似的方法把審計任務落實到具體人,使得每個審計人員都能做到目標、要求、責任明確,心中有數。

        (三)審計項目計劃

        審計項目任務分解完成后,就要根據審計項目任務分解情況、審計項目的輕重緩急及有關方面對審計項目的要求,對審計項目進行計劃安排,制定審計項目計劃。審計項目計劃制定的過程既是審計項目確定與審計項目任務分解情況的總結,也是再次落實審計任務的過程,是進一步征求處、室、股等具體單位意見與協調矛盾的過程。這一過程的工作,表面上簡單,實際很復雜,需要協調的工作量很大,矛盾比較突出,所以工作一定要細。

        (四)簽訂目標責任書

        根據審計項目計劃,審計機關與各有關處室股等具體審計項目實施單位簽訂目標責任書。目標責任書內容要具體,要具有可操作性。目標責任書應包括具體的目標任務、工作內容、工作標準、工作進度、費用、質量等要求,不可操作、不能考評的項目最好不要寫入目標責任書。

        審計機關與各有關處室股等具體承擔審計項目的單位簽訂目標責任書后,各有關處室股等具體承擔審計項目的單位可按照類似的方法把審計任務落實到具體人,并與每個審計人員簽訂目標責任書。

        (五)審計項目實施

        審計項目的實施是審計項目管理的核心,為了把審計項目實施階段的工作組織好,完成好,由于這一階段的內容較多且較復雜,可以把這一階段的工作進一步分解細化,把一個具體的審計項目分解成審計項目立項、審前調查、審計方案、審計實施、審計報告、審計整改、審計評價等階段。對每一個審計項目的每一階段和環節,都又可以作為一個子項目進行管理,在每一個階段,或者說每一個子項目都要根據具體情況和限定條件設定具體的要求和標準以及考評辦法。

        (六)審計項目的控制

        審計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審計機關要對審計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不斷的控制,控制的主要目標是目標責任書簽定的內容,重點要控制審計質量、審計進度、審計組執行廉政紀律情況、審計成本控制情況等。審計項目控制的主要任務是檢查審計項目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把審計項目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適時調整審計實施方案,對整個審計過程實施動態管理。

        (七)審計結果報告

        審計結果報告是審計成果的集中體現,審計結果報告的形式除了審計報告外,還應對審計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注意從宏觀政策制度層面進行分析研究,提出改進和加強制度政策的意見與建議;對審計中發現的案件線索要及時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同時要關注處理結果;在審計結果的報告方式上要盡可能擴大審計報告的公告范圍,一般情況下審計結果應向全社會公告;在審計過程中要注意發現有價值的審計信息,要逐步改變就事論事的思維方式,要把就事論事與就事論理結合起來,使審計成果在更大的范圍內發揮更大的作用。

        (八)審計查出問題整改

        審計的目的是為了規范、整改,如果審計查出的問題不認真整改,引不起重視,審計等于沒有審計,甚至比沒有審計更壞。審計機關每年對審計查出問題要進行歸類整理,對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審計機關要進行跟蹤,要監督、督促被審計單位認真整改,并且要進一步的完善制度。如果被審計單位能認真執行審計決定,對審計查出問題能認真整改,并能從制度上進行完善,審計機構要通過一定的形式進行表揚;如果被審計單位不認真執行審計決定,不認真整改,審計機關可進行跟蹤審計,也可將不執行審計決定和不認真整改的情況向有關方面報告,這要形成制度,要明確責任,要抓落實。

        (九)審計項目后評價

        審計項目后評價是對審計項目從審計項目確定、審計項目實施、審計項目考評等一系列過程進行全面總結與評價的總稱。審計項目后評價的主要目的是總結審計項目管理過程中的經驗與教訓,在今后審計項目管理過程中不斷改進審計項目管理工作。

        二、審計管理項目化對改進和提高審計工作的啟示

        (一)審計管理項目化是進一步規范審計管理工作的需要,是審計管理工作的發展方向,同時也是審計工作邁向規范化的必由之路。審計管理項目化對進一步提高審計質量、最大限度的利用組織內外的審計資源、規范審計行為、降低審計成本、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義,我們在實際的審計工作中要盡可能的用系統的思想、協調的思想和邏輯思維的方式發現項目,把審計事務變成項目,把復雜問題分解成簡單問題,把復雜項目分解成簡單項目,按照項目管理的思路與方法,用項目管理的技術與手段管理審計項目。

        (二)審計管理項目化可以最大限度的規范審計行為,使審計工作按照規定的程序、步驟、內容、要求、手段、模式開展審計工作。審計工作的每一階段、每一步、每一個環節都有標準和要求,都有不同的考核目標。要實施科學審計,規范審計行為,必須機制、制度先行,要制定行之有效并且符合科學發展觀的審計規則,使得審計的全過程標準化、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從而確保審計質量和審計效率,進一步規范審計人員的行為。

        (三)審計工作實行層級管理,分級負責,盡可能不要越級匯報,越級管理,更不要超范圍行政。審計機關的行政權力是法律授予,沒有法律授權的權力是無效的權力。各級審計機關在行使自己的權力時一定要按照職權范圍進行依法行政,既不能越位,也不能不到位。審計機關的管理也應實行層級管理,分級負責,落實責任。在審計機關內部管理過程中也同樣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

        (四)各級審計機關要牢固樹立全局意識,要把審計機關的工作放在政府工作的大局中去考慮。政府作為一個大項目,各級審計機關是政府這個大項目中的子項目,子項目要服從和服務與大項目,在大項目的框架下進行工作。在審計機關內部也一樣。審計機關的工作是一盤棋,在審計機關內部各部門、各單位也要識大體,顧大局。審計機關的工作是一個大系統,每個單位和部門是審計大系統中的小系統,所以小系統一定要服從大系統,在大系統的框架內工作,要服從大局的統一組織、計劃和協調,不能各行其事。審計機關各部門對下也一樣,部門下的單位和個人要在部門的大系統下開展工作,不得另行一套,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五)目前各級審計機關基本都存在著審計人員少與審計任務重的矛盾,要妥善解決這個問題,最直接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整合審計資源,優化審計資源的配置。在整合審計資源方面要不斷的解放思想,不僅要整合審計機關內部的資源,同時也要整合社會審計資源,充分發揮內部審計與社會審計的作用。

        (六)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過程中要牢固樹立責任意識、風險意識、質量意識、成本意識、效率意識、溝通意識,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和科學的審計觀,要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思想,用好手中的審計權力。

        參考文獻

        第7篇:簡單整改報告范文

        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駐村幫扶和結對幫扶工作中發現問題“舉一反三”整改落實工作報告

        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23日依據各級關于2018年省脫貧攻堅成效考核駐村幫扶和結對幫扶工作中發現問題整改落實的工作部署駐榆樹灣工作隊與榆樹灣村兩委共同對照問題清單進中2類16個問題,行“舉一反三”問題查擺,建立了問題臺賬并對查找出的2個類別3個問題進行立行立改。查找出的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如下。

        一、在結對幫扶方面

        存在有幫扶責任人工作不到位、不細致,幫扶公示牌信息填寫不全面、幫扶手冊的填寫較為簡單和個別貧困戶的幫扶措施針對性不強這兩個問題。分析問題的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是幫扶責任人對扶貧政策的學習和理解不深不透,不能從政策反面給予幫扶扶對象以幫助;二是幫扶責任人對結對幫扶工作的理解不到位,一味的認為自己能力有限不能為幫扶對象帶來收益性的幫助,而忽略了扶志和扶智方面的思想幫扶。在整改中我們組織所有的幫扶責任人入戶走訪,一是完善公示牌的個人信息,二是切實了解幫扶對象的思想狀態和家庭的生活狀態,有針對性的制定個人的2019年幫扶計劃。

        二、在駐村工作隊方面

        第8篇:簡單整改報告范文

        一、建立審計質量監控體系的必要性

        審計質量是審計工作的核心和生命線。對于審計質量,廣義上講是指審計工作的優劣程度,狹義地理解就是對某一審計項目的計劃、實施、結論及整改狀態的一個評價。堅持科學發展觀,全面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的新形勢下,對審計工作特別是審計質量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審計部門起到承上啟下、管理與監督、目標與實施、方位與角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積極探索和建立審計質量監控體系是審計部門在基層樹立科學審計理念、切實提高審計質量、全面推行依法審計的關鍵所在。

        一是探索和建立審計質量監控體系是審計管理體制所決定的。審計部門在當前審計工作中處于既是任務的承接者又是任務的完成者,既是指揮員又是戰斗員,既是管理者又是服務者,處于工作中觀的方位。加之,審計專業的細分化、工作領域的多元化、工作主題的人性化,工作的重心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而不斷的變化,社會的參與度、公眾的滿意度、被審計單位的認可度的進一步增強,這就要求我們在做好工作的同時,要在更大程度、更廣領域和更能體現公信力和執行力下工夫,為此其出發點和落腳點在于切實提高審計質量,建立可控制審計質量監控體系,確保審計工作的合法、真實和效益。可見,與時俱進地抓好審計質量這一基礎性工作,才能引領整體審計工作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

        二是探索和建立審計質量監控體系是審計工作發展的基礎。審計質量在審計工作全局中具有基礎性地位,不斷提升審計質量是審計工作發展的基本要求,只有過硬的審計質量,才會有良好的審計成果和放大的社會效益;只有按照科學發展、和諧發展、依法審計的要求,不斷地提高審計質量,審計工作才能適應不斷發展變化的形勢需要,才有創造力和生命力。為此,審計質量監控的目的就是提高現有的審計工作質量,提升工作水平,拓寬工作領域,使審計內容、重點、方式、手段、對象、結果等方面得到完善和突出,為宏觀決策和微觀服務提供更科學的“產品”。

        三是探索和建立審計質量監控體系是發揮審計監督作用的客觀要求。審計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著審計監督作用的發揮。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審計工作的領域和內容也在不斷深化拓展,擔負的任務和責任越來越重。比如在黨委政府和廣大人民群眾關心的民生工程、社會保障、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重點投資項目的使用效益等方面,審計部門都承擔著保駕護航的職責。如何確保這些資金的安全高效,就需要我們進一步提高審計質量。也只有這樣,才能提高我們的審計執法水平,才能充分發揮并不斷強化審計監督作用。

        四是探索和建立審計質量監控體系是防范審計風險的基本路徑。審計質量與審計風險有著密切的、內在的聯系,審計質量的高低決定審計風險的大小。審計質量越高,審計風險就越小,反之亦然。隨著審計任務的加重,在審計實施過程中,稍有不慎,遺漏了重要的審計證據,或對重要事項進行判斷運用了不適當的審計標準,就會造成審計風險。從實踐中來,雖未發生重大的審計風險,但風險已經存在,如在投資效益審計中,我們更多地關注核減工程款,卻對工程質量關注不夠,就會導致在一定領域和空間產生審計風險。因此,探索和建立審計質量監控體系,堅持實事求是、依法審計,就可以從更多的方面注重對審計風險的化解和弱化,維護審計監督權威,保障審計事業健康發展。

        五是探索和建立審計質量監控體系是當前審計發展形勢的迫切要求。近年來,隨著審計監督領域的不斷深化和拓展,審計任務越來越重,壓力越來越大,政府和人民群眾對審計的期望值也越來越高,這就要求審計工作必須加快管理創新,提高工作質量和水平。現實工作中,審計質量控制存在的具體問題還不少,如對實施方案的編制和執行重視不夠,審前調查不充分,被審計單位信息資料掌握不全;審計目標不具體,重要事項的審計步驟和方法不夠細化,操作性不強;審計程序不夠規范,日記要素不全,內容過于簡單,審計周期過長;審計技術方法落后,手段單一;執法行為隨意性大,復核存在走過場現象;綜合分析質量不高,審計意見和建議針對性不強等。上述存在的問題對審計機關的形象、政府和社會公眾對審計工作的認可程度都大打折扣。只有保證審計質量,審計才能有效地發揮職能作用,才能樹立良好的外在形象。加之,行政機關對涉及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都要主動公開,接受監督,審計機關也不例外,這對審計質量提出了新要求,審計結果公告、審計情況通報必須經得起公眾的檢驗。審計信息的公開化使審計機關的各項工作都置于社會的監督之下,稍有不慎就會影響到審計機關的形象和審計公信力。可見,提升審計質量迫在眉睫。

        二、建立審計質量監控體系的基本框架

        審計質量是一個系統工程,只有對影響審計質量的各個要素進行全面的規劃和安排,才能形成一個有效的質量監控體系。要按照“方案科學、有效實施、嚴格復核、準確處理、適時跟蹤”的程序,積極探索和建立審計質量監控體系,確保新時期審計質量得到不斷提升。

        一是質量指揮體系。是整個體系中的決策機構,以行政首長為第一責任人,各位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由綜合、法規、人事和監察等職能部門構成,發揮著指導、控制、協調、提請的功能。主要任務:制定審計質量監控體系的長遠和近期質量目標、各項質量控制規則、實施細則并組織與落實,監控工作計劃、總結,及時處理審計工作中的質量問題。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提請公安、監察、財政、稅務、海關、價格、工商等機關協助,確保審計機關依法履行監督職能。

        二是質量組織體系。是整個體系中的執行機構,以行政首長為組長,各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由綜合、法規部門牽頭,項目審計組長、所在科室負責人為成員。主要任務:通過一定程序對各業務部門的審計質量管理提出要求,具體組織審計質量控制體系的活動,并經常進行檢查和監督。審計工作方案、審計實施方案以及綜合審計報告、專項審計調查報告等,納入監控范圍,對于黨政領導交辦的重要項目,實施全方位跟蹤,及時掌握動態。

        三是標準規范體系。是整個體系中執行質量標準和規范的提供者,由分管領導直接負責,綜合、法規等專業部門制定落實。主要任務:根據審計署6號令和相關審計準則,結合審計工作實際情況,一是制定審計質量管理標準,即在編制審計項目計劃、設定審計組織的職責和權限、審計人員的組織分工、審計復核、審計執法檢查、審計項目考評、審計檔案管理等方面應遵循的標準和規范,該標準和規范必須具有指導性、約束性和權威性;二是制定審計業務質量標準,即在具體實施審計過程中審計實施方案、審計取證材料、審計日記、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報告、審計決定等應遵循的標準和規范。

        四是信息收集反饋體系。該體系主要通過各層面(局領導層、監督層、質量監控層、項目審計組、行風評議、政風評議、政務公開反饋等),采取督察、座談、會議、問卷調查等多渠道多形式來實現信息收集和反饋。質量監控系統將收集的信息,按不同性質、類別、對象進行分類,分析存在的主要質量問題,找出產生的原因和關鍵控制點,及時反饋給決策者,以便采取措施,加強控制。為此,在審計項目安排上既要考慮監督面,又要堅持“全面審計,突出重點”,本著“全局性、典型性和可行性”的原則,努力使審計工作更好地“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更好地發揮審計機關的建設性作用。

        五是項目評價體系。立項是審計工作開始的源頭,審計報告是審計工作成果的集中反映。項目評價要從源頭開始,質量監控要與之同步。為此,建立審計項目立項調研報告制度應擺上重要位置,可以從每年6月起,由綜合管理部門開展次年計劃編制前的調查研究工作,搜集、研究宏觀經濟信息和政策動態,走訪有關部門,召開專家學者咨詢會,征求業務科室和縣區審計機關意見等方式,同年10月底前,提出審計項目立項調研報告或審計項目立項背景資料,為科學編制審計項目計劃,提供充實的基礎信息支持。同時,進一步改進審計成果的運用方式,提高審計成果轉化的層次,要加強專項審計調查,從機制、體制上進行分析,力爭形成有價值的專報,在宏觀層面上發揮建設性作用。通過高質量的樣板示范,有重點地選擇部分不同類型、并具有代表性的審計實施方案、審計報告、審計日記等業務范本,以點帶面,廣泛開展優秀審計項目評選,力爭促進審計整體水平的提高。

        六是審計整改體系。是整個體系中的關鍵環節,以分管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審計項目科室負責人或項目組長為直接責任人,綜合、法規部門為協調部門,建立健全審計整改工作機制。首先要建立審計整改報告制度。被審計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審計機關報送整改情況報告,包括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責任人的責任和處理情況;尚未整改和處理的原因和責任;準備采取的主要整改措施及整改時限。其次要健全審計整改聯動機制。公安、監察、財政等相關部門要依法協助 審計機關 履行審計監督職責,聯手落實審計整改。第三要建立審計整改責任追究制度。組織、人事部門和其他有人事任免權、獎懲考核權等部門,要把審計整改情況,作為評價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考察任用干部和考核部門年度工作的主要內容之一。對審計發現問題的有關部門應依據審計機關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依法及時作出決定,并將結果書面通知審計機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四要建立完善審計整改跟蹤檢查制度。審計項目的主辦部門應組織專人在審計報告、審計決定書和移送處理書送達之日起 3 個月內進行審計跟蹤檢查,對被審計單位執行審計決定情況、采納審計報告意見及建議情況、處理審計移送事項結果進行檢查,及時督促落實。第五要實行審計整改公告制度。審計機關要逐步公告審計整改結果, 在一定范圍內對拒不整改或屢審屢犯的單位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曝光;對整改成果比較好的,予以肯定和表彰。

        七是獎懲處理體系。根據崗位職責和年度工作任務,研究制訂質量管理目標責任管理辦法,嘗試將政治、經濟等激勵措施引入質量管理機制,加強對審計人員工作質量情況的考核,對表現突出或有特殊貢獻的審計人員給予獎勵;對工作質量狀態差,不思進取,長期不能勝任工作的人員給予懲戒,甚至調離崗位;對玩忽職守,以審謀私要進行責任追究。以此激發審計人員的榮譽感和進取精神,創造人盡其能,才盡其用的平等競爭機制。開展“崗位創優競賽”和“優秀審計組長”和“優秀審計能手”評比等活動,又要立足于自身,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力求形成整體合力,不斷掀起崗位創優活動熱潮。

        三、探索和建立審計質量監控體系的保障措施

        探索和建立審計質量監控體系,是樹立依法審計、科學審計理念的關鍵所在。審計部門要緊緊圍繞黨和政府的工作中心,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求真務實,創新工作,進一步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努力打造精品審計項目,為維護經濟秩序、加強廉政建設、推進依法審計、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一是強化審計主體在審計質量控制中的作用。審計質量建設是一項系統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只有調動方方面面的積極性,形成合力,整體推動,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是實施審計質量監控的主體。為此,必須加強學習、率先垂范,求真務實,勇于創新,進一步增強其創新意識、效率意識、管理意識、質量意識和精品意識,夯實審計質量制度基礎。要以效能建設為核心,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培訓工作,引導審計干部適應形勢發展和審計工作自身發展的要求,加強審計質量理論創新研究,探索和嘗試新的審計理念、方式、方法等,特別是要加強對宏觀經濟、重大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現代科技、計算機技術等相關知識的學習,開闊眼界、啟發思路,增強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全面提升審計工作質量。

        二是強化制度建設在審計質量控制中的作用。加強以審計質量為主題的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審計項目立項調研報告制度、審計項目質量電子化控制制度、審計項目現場工作量核定制度、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審計結果與審計整改公告制度、優秀審計項目評比制度、目標考核制度、質量考評制度等。依據實際,健全審計項目監督管理制度,設立審計項目質量檢查委員會,協調并及時解決審計項目質量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定期對審計項目質量管理工作進行評估和總結;進一步建立完善審計業務會議制度、三級復核制度等,保證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9篇:簡單整改報告范文

        1 主要定義 

        1.1 簡單系統[4] 

        簡單的計算機化系統往往是非定制的商用成品軟件,這類計算機化系統應用非常廣泛。這類系統沒有存儲功能,記錄分類為紙質記錄,軟件分類為第三類軟件[3]。 

        1.2 復雜系統 

        復雜的計算機化系統應用軟件往往是系統定制軟件或企業自行開發的軟件,這類系統具有存儲功能,記錄分類為混合記錄或電子記錄,軟件分類為第三、四或五類軟件[5]。 

        2 整改方案 

        在對法規生效前的計算機化系統進行差距分析結束后,首先應針對計算機化系統生命周期的各階段要素建立文件體系。計算機化系統的生命周期主要由以下4個階段組成[5]:概念提出,項目實施,系統運行及系統退役。GMP相關的活動主要集中在項目實施,系統運行及系統退役階段。其中項目實施為4個部分組成:計劃,規范、配置和代碼審核,安裝、調試與驗證,系統交付。 

        2.1 計算機化系統項目實施階段計劃部分整改措施 

        計劃階段需完成初步計算機化系統風險評估,并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進行供應商審計,審計內容包括供應商質量體系,軟件權限設置,審計跟蹤功能,商業通用軟件出廠測試報告,定制軟件基礎架構證書等。指導文件為《GMP相關計算機化系統供應商管理程序》。 

        2.2 計算機化系統項目實施階段規范、配置和代碼審核部分整改措施 

        在規范,配置和代碼審核階段,需對供應商提供的軟件設計規范、硬件設計規范、系統功能說明等規范性文件進行審核,并對商業通用應用軟件的功能進行審核。指導文件為《GMP相關計算機化系統規范,配置和代碼審核管理程序》。 

        2.3 計算機化系統項目實施階段安裝、調試與驗證部分整改措施 

        在規范,配置和代碼審核階段結束后,進入系統安裝,調試與驗證階段,安裝及調試活動的主體是供應商。在安裝及調試結束后,進行關鍵功能風險評估,根據風險評估中得出的風險優先級別項,開展驗證活動。指導文件為《GMP相關計算機化系統驗證管理程序》。在驗證結束后,系統由供應商交付用戶并投入使用。 

        2.4 計算機化系統運行階段整改措施 

        在系統投入運行后,為了保障系統正常運行及數據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完整性。需進行以下活動:更新系統運行操作及維護保養程序;根據系統風險評估及驗證文件,編寫系統運行操作及維護保養程序,并根據程序進行日常操作,系統運行操作文件需包括計算機化系統權限設置,審計跟蹤功能等內容。 

        2.4.1 日常維護 

        對系統的控制需求進行日常維護[2]。具體包括校驗,數據安全、備份、歸檔及恢復和審計跟蹤等,指導文件為《GMP相關計算機化系統安全控制管理程序》、 《GMP相關計算機化系統電子數據備份、歸檔及恢復管理程序》及《GMP相關計算機化系統校準及審計跟蹤管理程序》。

             2.4.2 系統異常處理 

        在系統運行中發生偏離等異常事件時,發生的偏差都應該在偏差報告中進行匯總并對產生的影響進行評估。對偏差的處理結果最終需由質量保證部負責人批準。為了正確處置偏差,避免偏差的再次發生,還可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指導文件為《偏差調查程序》及《糾正預防措施管理程序》。 

        2.4.3 業務持續性計劃 

        為了減少突發事件對系統運行及數據的影響,需制定業務持續性計劃,以應對各類突發事件。指導文件為《GMP相關計算機化系統業務持續性計劃及災難恢復管理程序》。 

        2.4.4 系統變更 

        在系統運行過程中發生的變更,其執行的流程為:變更申請,變更評估,變更批準和變更執行。指導文件為《變更控制管理程序》。 

        2.4.5 系統定期回顧 

        系統運行一段時間后,需定期對系統審計跟蹤記錄、用戶清單、系統驗證狀態、系統變更、自上次回顧以來發生的相關事件、系統操作維護程序和數據備份等進行回顧。指導文件為《GMP相關計算機化系統定期回顧管理程序》。 

        2.5 計算機化系統退役階段整改措施 

        在計算機化系統退役前,需根據變更控制管理程序執行,按《GMP相關計算機化系統電子數據備份、歸檔及恢復管理程序》對數據進行備份。退役流程指導文件為《GMP相關計算機化系統定期回顧及退役管理程序》。 

        2.6 整改中需重點關注的控制需求 

        2.6.1 操作系統 

        操作系統為第一類軟件,其安裝的應用程序可完成控制、報警及監測等功能。此類系統的管理重點是可保存數據及修改時鐘的Windows系統。而建立權限表及進行人員授權是普遍的整改方法。 

        對操作系統,重點是對硬盤中存儲的數據及時鐘進行防護。在權限表中可以僅設兩級權限,操作人員具有運行應用程序的權限,而管理員對文件夾及時鐘具有權限。在具體整改時可以將權限表修訂進入系統維護程序或各部門所有法規生效前的計算機化系統的權限文件中。 

        根據權限對相應人員授權,授權需填寫申請表。根據批準的申請表為相應人員建立Windows賬戶,一般要求每個用戶都需有獨立的用戶名和密碼。人員賬戶發生變化時,需及時刪除失效賬戶。賬戶清單需定期進行回顧。 

        2.6.2 應用程序 

        應用程序指的是第三、四或五類軟件。應用程序的整改重點為3個部分:權限表、人員授權及參數調用或修改的復核。 

        因應用程序涉及參數修改及電子數據備份,所以一般至少需有三級權限。系統管理員和操作者的主要區別是操作者僅能進行日常操作維護及數據瀏覽而管理員可以有權限分配、設置參數及備份等的管理權限。而部門負責人需對權限分配,參數設置及備份進行復核或批準。 

        2.6.3 參數修改及調用 

        所有系統,即使設置的參數是固定的,在系統重新運行前也應進行檢查確認。當系統的應用程序輸入或調用參數時,需進行復核。檢查、確認、修改及復核需有記錄。各級人員需按照各自權限進行操作。 

        需注意的是在法規生效前的計算機化系統應用程序存在缺陷時,理想的整改方法是對程序進行升級,使其在邏輯功能上滿足規范要求。在對于簡單設備及以紙質記錄為主記錄的混合記錄的系統,通過制定文件及在紙質記錄上體現關鍵操作的方式,也可達到權限控制及參數調用或修改的復核要求。 

        2.6.4 電子數據備用 

        對于復雜系統而言,可將電子數據保存為電子記錄。而對電子記錄的備份的要求包括:備份計劃制定;電子數據備份存儲介質的編號管理;備份操作的記錄;備份文件的復核;原始數據清除的申請及批準;數據恢復申請及批準;備份數據清除的申請及批準。 

        2.6.5 審計跟蹤 

        對于以電子記錄為主的混合記錄的系統以及純電子記錄系統,應用系統需生成完整的審計跟蹤功能系統,該功能不得被關閉。審計跟蹤記錄包括:系統關鍵操作(如經修改或調用參數)的操作人,時間,操作原因,復核人等信息。操作結束后將審計跟蹤記錄打印成紙質記錄,并由專人進行復核,審計跟蹤記錄作為GMP文件進行管理,在保存期限內清晰可讀,并能方便查閱。 

        對于其他系統應在《系統用戶操作日志》中記錄用戶進入、退出,系統使用,參數修改設定和數據打印等情況。需有操作人員及專人復核簽字。 

        3 結語 

        法規生效前的計算機化系統合規性整改需基于《分類風險評估表》、《差距分析報告》和《GMP相關計算機化系統驗證清單》等已批準的文件基礎上進行。在根據差距分析中識別出的缺陷,進行逐項整改時,首選對應用程序進行升級,在邏輯功能上對系統的安全性進行保證。同時,對于紙質記錄及紙質記錄為主記錄的系統,可采用文件及記錄的方式對系統的權限、參數修改及審計跟蹤進行規范。 

        參考文獻 

        [1]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附件-計算機化系統[EB/OL]. (2015-05-26) [2016-03-26]. http://sda.gov.cn/WS01/CL0087/120500.html. 

        [2] 鄭茜, 嚴偉民. GMP附錄生效前計算機化系統合規策略探討[J]. 上海醫藥, 2016, 37(5): 69-71. 

        [3] 鄭茜, 李鶯, 嚴偉民. 差距分析法檢查GMP附錄生效前計算機化系統的合規性[J]. 上海醫藥, 2016, 37(11): 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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