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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融抑制;金融深化;金融約束;金融體系
FINANCEEVOLUTIONTHEORETICSAND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
CHENLiu_qin
(TianjinEconomic&DevelopmentResearchInstitute,Tianjin300202,China)
Abstract:Thispaperanalyzesfinancecontrolanditslocalization,financedeepenanditsdisfigurementinherently,financerestrainanditstropismonthepolicy,putforwardthat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shouldconfirmthefinancedeepenasanultimategoalofthereformation,takethefinancerestrainasanessentialmeasure,andharmonizetheconnectionbetweencurrencyfinanceandeconomicdevelopment.
Keywords:Financecontrol;Financedeepen;Financerestrain;Financialsystem;
一、金融抑制及其局限性
金融抑制,是指中央銀行或貨幣管理當局對各種金融機構的市場準入、市場經營流程和市場退出按照法律和貨幣政策實施嚴格管理,通過行政手段嚴格控制各金融機構設置和其資金運營的方式、方向、結構及空間布局。金融抑制可以促使銀行等金融企業謹慎運作,控制經營風險,確保銀行的安全性、流動性和清償力,能促進銀行體系的穩健發展和市場競爭機制良好運作,在銀行業的穩定和效率之間尋求最佳平衡點;當出現金融風波,甚至金融危機時,可盡可能以最小的代價保持銀行業等金融企業的穩定。
但隨著金融國際化,自由化和國際金融電子化技術迅速發展和金融創新,金融抑制難度不斷增大,抑制成本激增,在金融領域造成“非市場性風險”,其具體表現為:1、扭曲了金融資源的價格,造成虛假供求關系。金融抑制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實際利率(存、貸款利率)被壓得過低,不能真實反映資金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狀況。其表現為政府對公營部門強制性低息信貸以及外匯市場的外匯管制等。對銀行體系規定過高的準備金率和流動性比率也是價格扭曲的一種形式2、導致金融市場發育不健全,損傷市場對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金融抑制是以人為的力量替代市場力量,其直接成本是各項管理費用,間接成本是阻斷市場力量的資源配置作用而產生的對銀行等金融企業效率的破壞,同時,金融業務易被少數國有金融機構所壟斷,缺乏競爭,金融效率低下。3、導致市場分割。市場分割首先表現為金融抑制經濟中金融體系的“二元”狀態:一方是遍布全國的國有銀行和擁有現代化管理與技術的外國銀行的分支網絡,組成了一個有限的,但卻是有組織的金融市場;另一方則是傳統的、落后的、小規模的非正式金融組織,如錢莊、地下金融市場等。其次表現為與“二元”體系相關或不相關的資金流向的“二元”狀態:有組織的金融機構遵循政府制定的低貸利率,將資金貸給公營部門及少數大企業,而大量小企業及住戶則被排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之外,只能以較高的利率從非正式金融機構獲得所需的貸款。另外,金融抑制還導致政府不適當的資金投向干預而累積大量的金融風險。
可見,金融抑制是“通過扭曲包括利率和匯率在內的金融資產的價格,再加上其他手段,這種戰略會縮小或壓低相對于非金融部門的金融體系的實際規模或實際增長率。”金融抑制政策主張以金融管制代替金融市場機制,其結果自然難免導致金融體系整體功能的滯后甚至喪失。
二、金融深化及其內在缺陷性
1973年美國斯坦福大學經濟學教授羅納德·麥金農出版了《經濟發展中的貿易與資本》一書,其同事愛德華·肖也于同年出版了《經濟發展中的金融深化》一書。兩人都以發展中國家的貨幣金融問題作為研究對象,從一個全新的角度對金融與經濟進行了開創性研究,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論。他們首次指出發展中國家經濟落后的癥結在于金融抑制,深刻地分析了如何在發展中國家建立一個以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金融體制,即實現金融深化,開創了金融深化理論的先河。金融深化理論主要針對當時發展中國家實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如對利率和信貸實行管制等提出批評,力主推行金融深化戰略,以金融自由化為目標放松或解除不必要的管制,開放金融市場,實現金融市場經營主體多元化以及貨幣價格(利率)市場化,使利率真實反映市場上資金的供求變化,由市場機制決定生產資金的供求變化和流向,刺激社會儲蓄總供給水平的提高,從而便利資本的籌集和流動,有效地解決資本的合理配置問題,提高投資效益,促進經濟發展。由此可見,金融深化理論為發展中國家促進資本形成,帶動經濟發展提供了一個全新的視角和思路。它既彌補一般貨幣理論忽略發展中國家貨幣特征的缺陷,又克服了傳統發展理論忽略貨幣金融因素的不足,突出強調了金融體制和金融政策在經濟發展中的核心地位,進而為發展中國家制定貨幣金融政策,推行貨幣金融改革提供了理論依據。這一理論及政策建議得到世界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積極支持和推廣,同時也得到了許多發展中國家的贊賞,對20世紀70年代以來廣大發展中國家的金融體制改革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透過傳統的金融深化理論,我們可以發現金融深化暗含這樣一個假設:金融市場是完全競爭的,市場中的信息是完善和公開的,并存在一個競爭完全不受任何阻礙和干擾的市場結構,且市場中的主體是理性的。但現實經濟使得金融深化理論假設存在著缺陷,主要表現為:1、現實的金融市場存在不完全性和昂貴的信息搜尋成本。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信息不完全問題,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市場面臨兩大約束,一是利率限制導致的利率約束,一是信息不完全導致的信息約束。金融深化理論只重視前者,而忽視后者。由于信息約束,放任金融市場自由化會造成多方面的市場失靈,導致金融體系動蕩。2、金融市場發展滯后對金融自由化存在制約。金融市場的落后是政府過度管制的原因,而過度管制又導致金融市場的更加落后。忽視市場落后,取消政府管制,就會帶來市場混亂。金融深化理論主要研究和強調的是后者,忽視前者對放松政府管制,即金融深化過程的制約。超越或滯后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自由化都會給金融市場帶來混亂和不穩定。3、金融深化使得國際流動資本對開放資本項目國家貨幣的投機更加容易,使小國經濟或落后經濟容易出現經常性的波動,它不僅沒有起到穩定器的作用,相反任何促使經濟增長的努力都被非正常的波動所侵蝕,這些國家為了經濟的穩定,不得不采取適當的官職措施或非完全的金融深化措施。4、金融深化理論對于發展中國家很不適應。金融深化理論表面上研究的是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問題,提出的政策主張應該適用于發展中國家的金融改革,但他們的研究對象是以私有制基礎的完善的市場經濟,實際上適用于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金融深化理論的政策主張和目標對于小國或經濟落后國家而言并非是美好的。東南亞金融危機的爆發就是明證。
三、金融約束及其政策取向
進入90年代,信息經濟學的成就被廣泛應用到各個領域,尤其是應用到政府行為的分析中。但很多經濟學家分析了在信息不完全的前提下金融領域的“道德風險”、“逆向選擇”等問題,托馬斯·赫爾曼、凱文·穆爾多克、約瑟夫·斯蒂格利茨等人于1996年在麥金農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論基礎上,提出了金融約束論,認為政府對金融部門選擇性地干預有助于而不是阻礙了金融深化,提出經濟落后、金融程度較低的發展中國家應實行金融約束政策,在一定的前提下(宏觀經濟穩定,通貨膨脹率低并且可以預測的,正的實際利率),通過對存貸款利率加以控制、對市場準入及競爭加以限制以及對資產替代加以限制等措施,來為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創造租金,并提高金融體系運行的效率。本人認為它對我國制定金融政策同樣具有參考價值。
金融約束是一種選擇性政策干預政策,政府金融政策制定的目的是在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創造租金機會,刺激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的發展,并促進金融深化。金融約束是與金融抑制截然不同的政策。金融約束的前提條件是穩定的宏觀環境、較低的通貨膨脹率、正的實際利率。最關鍵的是金融抑制是政府從金融部門攫取租金,而“金融約束的本質是政府通過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間部門創造租金機會,而不是直接向民間部門提供補貼。”
租金創造并不一定要靠利率限制來達到,政府也可以采用金融準入政策、定向信貸和政府直接干預等創造租金,只要政府使銀行和企業獲得了超過競爭性市場所能得到的收益而政府并不瓜分利益,這就可以說政府為它們創造了租金。通過創造經濟租金,使銀行和企業股本增加,從而產生激勵作用,增加社會利益。
金融約束的政策取向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政府應控制存貸款利率。即將存款利率控制在一個較低的水平上(但要保證實際存款利率為正值),減低銀行成本,創造增加其“特許權價值”的租金機會,減少銀行的道德風險,激勵其長期經營。只要存款利率控制適度,則金融約束是有好處的;如果控制力度過大,資源配置將受到扭曲,金融約束將會蛻變為金融抑制。只要干預程度較輕,金融約束就會與經濟增長正相關。
2、嚴格的市場準入限制政策。嚴格的市場準入政策并不等于禁止一切的進入,而是指新的進入者不能侵占市場先入者的租金機會,如果沒有市場準入的限制政策,銀行數目的增加將使資金市場競爭加劇,租金下降,激烈的無序金融競爭會造成社會資源浪費,甚至還可以導致銀行倒閉,危及金融體系的穩定。為保護這種租金不至于消散,一個重要的保護手段就是限制進入者的進入,以維持一個暫時的壟斷性存款市場,對現有存款市場的少數進入者進行專屬保護。嚴格的市場準入政策可提高金融體系的安全性,對整個社會經濟具有重要的外部效應。
3、限制資產替代性政策。即限制居民將正式金融部門中的存款化為其他資產,如證券、國外資產、非銀行部門存款和實物資產等。金融約束論認為發展中國家證券市場尚不規范,非正式銀行部門的制度結構薄弱,存款若從正式銀行競爭流向非正式銀行部門會減低資金使用效率,也不利于正式銀行部門的發展。而資金若由居民部門移向國外,則會減少國內資金的供應,擴大國內資金的缺口,對國內經濟尤為不利。
金融約束是發展中國家從金融壓抑狀態走向金融自由化過程中的一個過渡性政策,它針對發展中國家在經濟轉軌過程中存在的信息不暢、金融監管不力的狀態,發揮政府在市場“失靈”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與金融深化完全對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論的豐富與發展。
四、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思考
目前,金融體系的最具有代表性的特征是金融體系的混合性,即政府限制行為與市場行為并存,管制價格與市場價格并存。隨著中國經濟市場化改革的進程,政府管制逐漸放松,相對獨立的貨幣金融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顯著,成為影響中國經濟運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從上面對有關金融理論的初步分析,我們至少可以考慮:
1、確定金融深化是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終極目標。
前面分析到,金融深化理論與實際金融有著明顯的差異,傳統的金融深化理論亦存在其內在缺陷性,但這并不構成金融深化的客觀需要,盡管自亞洲金融危機后,亞洲各國及歐美的一部分學者對金融深化產生了懷疑,認為全球金融體系的不完善和各國金融發展的明顯差異使得金融深化在實施過程中必然會帶來全球性的金融混亂和不和諧。但我們應該認識到:(1)從自由化的進程來看,在政府對貿易和金融的管制放松后,世界經濟和各國的經濟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總體上保持了經濟的增長,金融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加大,表明自由化的收益是大于其所付出的代價。(2)東南亞金融危機重要原因是危機各國不可持續的宏觀經濟政策和不適當的金融深化措施導致的。實施金融深化的國家常常把放松金融管制等同于放松金融監管或放開不管,過分地追求金融深化是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而忽視了經濟可持續增長所必須的協調的金融因素,忽視完全金融深化所必須具備的內在制度剛性要求。比如,要進行利率市場化改革就必須先有或者同步進行金融體系市場化或完善化,這是金融深化論一個很重要的前提。
因而,我們應客觀的對待金融深化理論與實踐,絕不能因一些發展中國家在推行金融深化進程中發生了金融危機,就認為金融深化與金融危機二者之間有某種必然的因果關系。實踐證明,有效、合理的金融深化實踐會提高經濟發展的績效,還可以提高一個國家抵御金融風險的能力。一些發展中國家之所以在金融深化的進程中發生了金融危機,其根本原因在于選擇了過于激進、超前的金融深化戰略。我國在實施金融體制改革時,不能把麥金農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論,簡單的理解為完全取消政府干預的金融自由化,應在放松管制的同時關注市場的落后對放松管制的制約作用,注重金融深化的漸進性、層次性和持續性,“金融深化是伴隨著整體經濟改革發展的一個漸進過程,金融深化的政策措施應根據經濟發展的成熟程度和經濟運行的內在邏輯做出合理的時序選擇和安排,分階段和有計劃地進行。”在推進金融深化的過程中,要結合本國金融改革的現實條件和制度風險,加強對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的監管,逐步建立與經濟可持續發展相協調的金融體系。
2、金融約束成為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必要手段。
考慮到我國目前金融體系中累積了大量的金融風險,因此在改革進程中,我們應客觀的評價和估計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所可能帶來的長期性風險,本著市場配置資源的原則,結合我國金融體系的實際情況,在經濟轉軌時期采取必要的金融管制與金融深化相結合的改革方略是顯示可行的。
除了解決政府需不需干預經濟和金融活動的問題,我國還需要解決如何把握干預力度,避免信息不對稱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問題。美國經濟學家克魯格曼1997年就曾指出,政府的不當干預才是造成東南亞金融危機的本質原因:在危機中資產價值的猛跌使很多金融中介機構破產,從而暴露出金融機構在金融活動中的破壞作用;而金融中介機構的借貸活動與資產價值之間存在著一種政治經濟動力關系,政府對金融中介機構或明或暗提供的債務擔保,是造成金融中介機構進行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根本原因。金融約束論從信息和激勵的角度,抓住了解決經濟金融問題的兩個基本點,一方面政府應創造條件使決策者掌握信息,或讓有信息能力的行為人成為決策者;另一方面政府可利用自身掌握和擁有的信息能力,為金融中介機構創造持久有效經營的激勵機制。當然政府的職責不是直接提供擔保和保護,而是促進金融體系市場約束機制發揮作用,積極促進信息的傳播,增加市場上可供信息的公開化,并充分發揮掌握內部信息的金融機構和民間組織的優勢,而非越俎代庖,過多干預,避免金融約束政策蛻變為純粹的金融干預政策,嚴格的金融約束政策與金融抑制可能只相差須臾。“金融約束應該是一種動態的政策制度,應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向更具競爭性的金融市場這一大方向的邁進而進行調整。它不是自由放任和政府干預之間靜態的政策權衡,與此相關的問題是金融市場發展的合理順序。”
在金融約束政策框架下,政府的作用既不是“親善市場論”強調的政府只能促進市場建設,不應干預金融經濟;也不是“國家推動發展論”所要求的政府為了彌補市場失靈,必須始終強力干預金融經濟;而應是“市場增進論”的觀點,即政府的職能是促進民間部門的協調功能,發揮政府進行選擇性控制的補充,避免產生不利于社會大眾的道德危害,使我國在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穩步實現真正的金融深化。
另外,我國進行金融體系改革的過程中,也必須要協調貨幣金融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目前,我國“經濟貨幣化”趨勢有所增強,貨幣金融對經濟的支持強度與日增強,廣義貨幣(M2)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上升到130%左右,都充分說明貨幣金融在經濟中的廣度和深度都有質的變化。貨幣金融在經濟中的地位和影響逐步加大。隨著我國開放程度的深化,外部的沖擊已經開始影響本國貨幣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影響本國經濟的內部均衡和外部均衡,這說明開放經濟中,貨幣金融政策一經濟發展有相當強的關聯。因此,在充分考慮世界經濟發展的趨勢的基礎上,制定與我國經濟發展目標相協調的貨幣金融政策,避免金融業脫離經濟發展的需要而獨自繁衍。
參考文獻:
[1]愛德華·肖:《經濟發展中的金融深化》[M],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9年版。
[2]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金融結構與金融發展》[M],上海三聯書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談儒勇:《金融發展理論與中國金融發展》[M],中國經濟出版社,2000年版;
[4]鄭澤華等:《金融抑制、金融自由化與中國的金融改革》[J],《西南金融》,2000年第4期。
[5]王松奇:《金融學》[M],中國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
關鍵詞:金融抑制;金融深化;金融約束;金融體系
FINANCEEVOLUTIONTHEORETICSAND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
CHENLiu_qin
(TianjinEconomic&DevelopmentResearchInstitute,Tianjin300202,China)
Abstract:Thispaperanalyzesfinancecontrolanditslocalization,financedeepenanditsdisfigurementinherently,financerestrainanditstropismonthepolicy,putforwardthat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shouldconfirmthefinancedeepenasanultimategoalofthereformation,takethefinancerestrainasanessentialmeasure,andharmonizetheconnectionbetweencurrencyfinanceandeconomicdevelopment.
Keywords:Financecontrol;Financedeepen;Financerestrain;Financialsystem;
一、金融抑制及其局限性
金融抑制,是指中央銀行或貨幣管理當局對各種金融機構的市場準入、市場經營流程和市場退出按照法律和貨幣政策實施嚴格管理,通過行政手段嚴格控制各金融機構設置和其資金運營的方式、方向、結構及空間布局。金融抑制可以促使銀行等金融企業謹慎運作,控制經營風險,確保銀行的安全性、流動性和清償力,能促進銀行體系的穩健發展和市場競爭機制良好運作,在銀行業的穩定和效率之間尋求最佳平衡點;當出現金融風波,甚至金融危機時,可盡可能以最小的代價保持銀行業等金融企業的穩定。
但隨著金融國際化,自由化和國際金融電子化技術迅速發展和金融創新,金融抑制難度不斷增大,抑制成本激增,在金融領域造成“非市場性風險”,其具體表現為:1、扭曲了金融資源的價格,造成虛假供求關系。金融抑制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實際利率(存、貸款利率)被壓得過低,不能真實反映資金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狀況。其表現為政府對公營部門強制性低息信貸以及外匯市場的外匯管制等。對銀行體系規定過高的準備金率和流動性比率也是價格扭曲的一種形式2、導致金融市場發育不健全,損傷市場對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金融抑制是以人為的力量替代市場力量,其直接成本是各項管理費用,間接成本是阻斷市場力量的資源配置作用而產生的對銀行等金融企業效率的破壞,同時,金融業務易被少數國有金融機構所壟斷,缺乏競爭,金融效率低下。3、導致市場分割。市場分割首先表現為金融抑制經濟中金融體系的“二元”狀態:一方是遍布全國的國有銀行和擁有現代化管理與技術的外國銀行的分支網絡,組成了一個有限的,但卻是有組織的金融市場;另一方則是傳統的、落后的、小規模的非正式金融組織,如錢莊、地下金融市場等。其次表現為與“二元”體系相關或不相關的資金流向的“二元”狀態:有組織的金融機構遵循政府制定的低貸利率,將資金貸給公營部門及少數大企業,而大量小企業及住戶則被排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之外,只能以較高的利率從非正式金融機構獲得所需的貸款。另外,金融抑制還導致政府不適當的資金投向干預而累積大量的金融風險。
可見,金融抑制是“通過扭曲包括利率和匯率在內的金融資產的價格,再加上其他手段,這種戰略會縮小或壓低相對于非金融部門的金融體系的實際規模或實際增長率。”金融抑制政策主張以金融管制代替金融市場機制,其結果自然難免導致金融體系整體功能的滯后甚至喪失。
二、金融深化及其內在缺陷性
1973年美國斯坦福大學經濟學教授羅納德·麥金農出版了《經濟發展中的貿易與資本》一書,其同事愛德華·肖也于同年出版了《經濟發展中的金融深化》一書。兩人都以發展中國家的貨幣金融問題作為研究對象,從一個全新的角度對金融與經濟進行了開創性研究,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論。他們首次指出發展中國家經濟落后的癥結在于金融抑制,深刻地分析了如何在發展中國家建立一個以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金融體制,即實現金融深化,開創了金融深化理論的先河。金融深化理論主要針對當時發展中國家實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如對利率和信貸實行管制等提出批評,力主推行金融深化戰略,以金融自由化為目標放松或解除不必要的管制,開放金融市場,實現金融市場經營主體多元化以及貨幣價格(利率)市場化,使利率真實反映市場上資金的供求變化,由市場機制決定生產資金的供求變化和流向,刺激社會儲蓄總供給水平的提高,從而便利資本的籌集和流動,有效地解決資本的合理配置問題,提高投資效益,促進經濟發展。由此可見,金融深化理論為發展中國家促進資本形成,帶動經濟發展提供了一個全新的視角和思路。它既彌補一般貨幣理論忽略發展中國家貨幣特征的缺陷,又克服了傳統發展理論忽略貨幣金融因素的不足,突出強調了金融體制和金融政策在經濟發展中的核心地位,進而為發展中國家制定貨幣金融政策,推行貨幣金融改革提供了理論依據。這一理論及政策建議得到世界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積極支持和推廣,同時也得到了許多發展中國家的贊賞,對20世紀70年代以來廣大發展中國家的金融體制改革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透過傳統的金融深化理論,我們可以發現金融深化暗含這樣一個假設:金融市場是完全競爭的,市場中的信息是完善和公開的,并存在一個競爭完全不受任何阻礙和干擾的市場結構,且市場中的主體是理性的。但現實經濟使得金融深化理論假設存在著缺陷,主要表現為:1、現實的金融市場存在不完全性和昂貴的信息搜尋成本。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信息不完全問題,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市場面臨兩大約束,一是利率限制導致的利率約束,一是信息不完全導致的信息約束。金融深化理論只重視前者,而忽視后者。由于信息約束,放任金融市場自由化會造成多方面的市場失靈,導致金融體系動蕩。2、金融市場發展滯后對金融自由化存在制約。金融市場的落后是政府過度管制的原因,而過度管制又導致金融市場的更加落后。忽視市場落后,取消政府管制,就會帶來市場混亂。金融深化理論主要研究和強調的是后者,忽視前者對放松政府管制,即金融深化過程的制約。超越或滯后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自由化都會給金融市場帶來混亂和不穩定。3、金融深化使得國際流動資本對開放資本項目國家貨幣的投機更加容易,使小國經濟或落后經濟容易出現經常性的波動,它不僅沒有起到穩定器的作用,相反任何促使經濟增長的努力都被非正常的波動所侵蝕,這些國家為了經濟的穩定,不得不采取適當的官職措施或非完全的金融深化措施。4、金融深化理論對于發展中國家很不適應。金融深化理論表面上研究的是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問題,提出的政策主張應該適用于發展中國家的金融改革,但他們的研究對象是以私有制基礎的完善的市場經濟,實際上適用于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金融深化理論的政策主張和目標對于小國或經濟落后國家而言并非是美好的。東南亞金融危機的爆發就是明證。
三、金融約束及其政策取向
進入90年代,信息經濟學的成就被廣泛應用到各個領域,尤其是應用到政府行為的分析中。但很多經濟學家分析了在信息不完全的前提下金融領域的“道德風險”、“逆向選擇”等問題,托馬斯·赫爾曼、凱文·穆爾多克、約瑟夫·斯蒂格利茨等人于1996年在麥金農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論基礎上,提出了金融約束論,認為政府對金融部門選擇性地干預有助于而不是阻礙了金融深化,提出經濟落后、金融程度較低的發展中國家應實行金融約束政策,在一定的前提下(宏觀經濟穩定,通貨膨脹率低并且可以預測的,正的實際利率),通過對存貸款利率加以控制、對市場準入及競爭加以限制以及對資產替代加以限制等措施,來為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創造租金,并提高金融體系運行的效率。本人認為它對我國制定金融政策同樣具有參考價值。
金融約束是一種選擇性政策干預政策,政府金融政策制定的目的是在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創造租金機會,刺激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的發展,并促進金融深化。金融約束是與金融抑制截然不同的政策。金融約束的前提條件是穩定的宏觀環境、較低的通貨膨脹率、正的實際利率。最關鍵的是金融抑制是政府從金融部門攫取租金,而“金融約束的本質是政府通過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間部門創造租金機會,而不是直接向民間部門提供補貼。”
租金創造并不一定要靠利率限制來達到,政府也可以采用金融準入政策、定向信貸和政府直接干預等創造租金,只要政府使銀行和企業獲得了超過競爭性市場所能得到的收益而政府并不瓜分利益,這就可以說政府為它們創造了租金。通過創造經濟租金,使銀行和企業股本增加,從而產生激勵作用,增加社會利益。
金融約束的政策取向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政府應控制存貸款利率。即將存款利率控制在一個較低的水平上(但要保證實際存款利率為正值),減低銀行成本,創造增加其“特許權價值”的租金機會,減少銀行的道德風險,激勵其長期經營。只要存款利率控制適度,則金融約束是有好處的;如果控制力度過大,資源配置將受到扭曲,金融約束將會蛻變為金融抑制。只要干預程度較輕,金融約束就會與經濟增長正相關。
2、嚴格的市場準入限制政策。嚴格的市場準入政策并不等于禁止一切的進入,而是指新的進入者不能侵占市場先入者的租金機會,如果沒有市場準入的限制政策,銀行數目的增加將使資金市場競爭加劇,租金下降,激烈的無序金融競爭會造成社會資源浪費,甚至還可以導致銀行倒閉,危及金融體系的穩定。為保護這種租金不至于消散,一個重要的保護手段就是限制進入者的進入,以維持一個暫時的壟斷性存款市場,對現有存款市場的少數進入者進行專屬保護。嚴格的市場準入政策可提高金融體系的安全性,對整個社會經濟具有重要的外部效應。
3、限制資產替代性政策。即限制居民將正式金融部門中的存款化為其他資產,如證券、國外資產、非銀行部門存款和實物資產等。金融約束論認為發展中國家證券市場尚不規范,非正式銀行部門的制度結構薄弱,存款若從正式銀行競爭流向非正式銀行部門會減低資金使用效率,也不利于正式銀行部門的發展。而資金若由居民部門移向國外,則會減少國內資金的供應,擴大國內資金的缺口,對國內經濟尤為不利。
金融約束是發展中國家從金融壓抑狀態走向金融自由化過程中的一個過渡性政策,它針對發展中國家在經濟轉軌過程中存在的信息不暢、金融監管不力的狀態,發揮政府在市場“失靈”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與金融深化完全對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論的豐富與發展。
四、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思考
目前,金融體系的最具有代表性的特征是金融體系的混合性,即政府限制行為與市場行為并存,管制價格與市場價格并存。隨著中國經濟市場化改革的進程,政府管制逐漸放松,相對獨立的貨幣金融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顯著,成為影響中國經濟運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從上面對有關金融理論的初步分析,我們至少可以考慮:
1、確定金融深化是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終極目標。
前面分析到,金融深化理論與實際金融有著明顯的差異,傳統的金融深化理論亦存在其內在缺陷性,但這并不構成金融深化的客觀需要,盡管自亞洲金融危機后,亞洲各國及歐美的一部分學者對金融深化產生了懷疑,認為全球金融體系的不完善和各國金融發展的明顯差異使得金融深化在實施過程中必然會帶來全球性的金融混亂和不和諧。但我們應該認識到:(1)從自由化的進程來看,在政府對貿易和金融的管制放松后,世界經濟和各國的經濟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總體上保持了經濟的增長,金融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加大,表明自由化的收益是大于其所付出的代價。(2)東南亞金融危機重要原因是危機各國不可持續的宏觀經濟政策和不適當的金融深化措施導致的。實施金融深化的國家常常把放松金融管制等同于放松金融監管或放開不管,過分地追求金融深化是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而忽視了經濟可持續增長所必須的協調的金融因素,忽視完全金融深化所必須具備的內在制度剛性要求。比如,要進行利率市場化改革就必須先有或者同步進行金融體系市場化或完善化,這是金融深化論一個很重要的前提。
因而,我們應客觀的對待金融深化理論與實踐,絕不能因一些發展中國家在推行金融深化進程中發生了金融危機,就認為金融深化與金融危機二者之間有某種必然的因果關系。實踐證明,有效、合理的金融深化實踐會提高經濟發展的績效,還可以提高一個國家抵御金融風險的能力。一些發展中國家之所以在金融深化的進程中發生了金融危機,其根本原因在于選擇了過于激進、超前的金融深化戰略。我國在實施金融體制改革時,不能把麥金農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論,簡單的理解為完全取消政府干預的金融自由化,應在放松管制的同時關注市場的落后對放松管制的制約作用,注重金融深化的漸進性、層次性和持續性,“金融深化是伴隨著整體經濟改革發展的一個漸進過程,金融深化的政策措施應根據經濟發展的成熟程度和經濟運行的內在邏輯做出合理的時序選擇和安排,分階段和有計劃地進行。”在推進金融深化的過程中,要結合本國金融改革的現實條件和制度風險,加強對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的監管,逐步建立與經濟可持續發展相協調的金融體系。
2、金融約束成為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必要手段。
考慮到我國目前金融體系中累積了大量的金融風險,因此在改革進程中,我們應客觀的評價和估計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所可能帶來的長期性風險,本著市場配置資源的原則,結合我國金融體系的實際情況,在經濟轉軌時期采取必要的金融管制與金融深化相結合的改革方略是顯示可行的。
除了解決政府需不需干預經濟和金融活動的問題,我國還需要解決如何把握干預力度,避免信息不對稱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問題。美國經濟學家克魯格曼1997年就曾指出,政府的不當干預才是造成東南亞金融危機的本質原因:在危機中資產價值的猛跌使很多金融中介機構破產,從而暴露出金融機構在金融活動中的破壞作用;而金融中介機構的借貸活動與資產價值之間存在著一種政治經濟動力關系,政府對金融中介機構或明或暗提供的債務擔保,是造成金融中介機構進行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根本原因。金融約束論從信息和激勵的角度,抓住了解決經濟金融問題的兩個基本點,一方面政府應創造條件使決策者掌握信息,或讓有信息能力的行為人成為決策者;另一方面政府可利用自身掌握和擁有的信息能力,為金融中介機構創造持久有效經營的激勵機制。當然政府的職責不是直接提供擔保和保護,而是促進金融體系市場約束機制發揮作用,積極促進信息的傳播,增加市場上可供信息的公開化,并充分發揮掌握內部信息的金融機構和民間組織的優勢,而非越俎代庖,過多干預,避免金融約束政策蛻變為純粹的金融干預政策,嚴格的金融約束政策與金融抑制可能只相差須臾。“金融約束應該是一種動態的政策制度,應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向更具競爭性的金融市場這一大方向的邁進而進行調整。它不是自由放任和政府干預之間靜態的政策權衡,與此相關的問題是金融市場發展的合理順序。”
在金融約束政策框架下,政府的作用既不是“親善市場論”強調的政府只能促進市場建設,不應干預金融經濟;也不是“國家推動發展論”所要求的政府為了彌補市場失靈,必須始終強力干預金融經濟;而應是“市場增進論”的觀點,即政府的職能是促進民間部門的協調功能,發揮政府進行選擇性控制的補充,避免產生不利于社會大眾的道德危害,使我國在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穩步實現真正的金融深化。
另外,我國進行金融體系改革的過程中,也必須要協調貨幣金融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目前,我國“經濟貨幣化”趨勢有所增強,貨幣金融對經濟的支持強度與日增強,廣義貨幣(M2)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上升到130%左右,都充分說明貨幣金融在經濟中的廣度和深度都有質的變化。貨幣金融在經濟中的地位和影響逐步加大。隨著我國開放程度的深化,外部的沖擊已經開始影響本國貨幣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影響本國經濟的內部均衡和外部均衡,這說明開放經濟中,貨幣金融政策一經濟發展有相當強的關聯。因此,在充分考慮世界經濟發展的趨勢的基礎上,制定與我國經濟發展目標相協調的貨幣金融政策,避免金融業脫離經濟發展的需要而獨自繁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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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石油基金、外匯、銀行的金融支持是發展動力
石油基金的設立
由國家財政設立海外投資基金。海外石油投資屬于高風險活動,從事海外石油投資的國際大公司一般用自有資金進行海外石油的風險勘探投資。目前我國三大石油公司均不具備完全用自有資金進行大規模海外石油投資的實力,需要國家資金上給予支持。建立海外石油勘探開發基金,使我國國家石油公司獲得一塊比較穩定的資金來源,有助于其“走出去”。
4、石油銀行的金融支持
這里石油銀行的概念廣泛,包括4個方面:
(1)某些專業銀行或綜合銀行創新業務服務,像巴克萊銀行、法國興業銀行、德意志銀行一樣向中國石油相關企業推銷風險管理方案,設計石油場外衍生品給終端用戶、煉油商。
(2)大型商業銀行為石油石化企業海外發展的貸款擔保政策,在油價行情出現波動,引起大型石油石化企業出現大型項目融資及生產資金問題時,國家能源領導部門應協調大型金融機構對石油石化的貸款擔保項目,向國內石油天然氣企業提高貸款,解決資金問題。
(3)在某個政策性銀行,如國家開發銀行或中國進出口銀行,建立專門從事境外投資保險業務的機構,并責令該行借鑒國際慣例制定我國境外直接投資的保險辦法;國家應明確規定,凡海外石油投資項目,其國內母體應根據出資情況和投資所在國或地區的風險情況向該機構申辦保險。
(4)配合國家石油儲備實施石油儲備銀行政策。英國、德國、韓國、匈牙利等國在建立石油儲備的過程中,實行“儲備的成本在全國進行分配”或貼息貸款等鼓勵儲備的政策。石油儲備銀行是動員各方面力量參與并保障石油安全的舉措之一。
配合國有石化企業海外拓展和貿易往來需協調相關部委如商務部、國土資源部、財務部、中國人民銀行等提供優惠融資貸款、外匯使用方面的便利。財政部門為了促進和穩定國內石油勘探和生產,我國也應采取對地質勘探費用稅收優惠以支持復雜地質和深海油田技術開發等措施,力圖降低勘探和生產成本,并使其具有價格競爭力。為此,可由國家能源領導部門每年向石油重點實驗室或民間企業撥付科研經費,與石化企業合作進行老油田提高采收率先進技術和鉆井技術的研究開發。努力提高鉆井技術以使石油開采成本降低。在鼓勵國內石油勘探和生產的有關政策上,能源領導部門與國土資源局、國家環保部門等合作協調,尋求影響石油資源勘探和生產的有關技術法規及環境問題的解決辦法。我國也可以在勘探開采上給予石油石化企業更多的優惠鼓勵其發展。
參考文獻(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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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業產業化;金融支持體系;農業金融服務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農業產業化的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支持。農業產業化打破了原有農業發展的產業邊界,涵蓋了農產品的生產、加工、銷售,聯結了農民、企業與市場,實際上貫穿了傳統的一、二、三產業。在資金配置方式上,由于產業化過程中在產前、產中、產后的生產方式會出現變化,對金融服務的需求也相應地會出現變化。一是龍頭企業的發展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二是農戶的生產離不開資金的支持。三是農業科技創新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此外,農業產業化所需的標準化建設、信息化建設也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然而從我國的現實情況來看,由于各級政府的財力有限,龍頭企業的整體實力不強,農戶的資金實力較弱以及社會資金流入產業化的渠道不暢,導致我國農業產業化發展所需資金嚴重缺乏,農村金融的發展就顯得十分必要了。
一、現有農村金融信貸產品和服務不能滿足農業產業化需要
農業產業化需要多層次、多渠道的資金投入,而金融投入是投入主體。目前農業投入主要來自財政、銀行、農戶(家庭開發經營支出)。據《中國統計年鑒》資料計算,近十年在財政、銀行、農戶的農業總投入中,財政平均占17%,銀行平均占61%,農戶占22%,三者總投入平均增長20,6%,其中財政占7%,農戶占17%,銀行占76%。但是,相對于農業產業化巨大的金融需求,現有農村金融信貸產品和服務仍難以有效滿足客戶需要。
(一)從金融層面分析
1、政策性銀行支持范圍狹窄。農發行調整職能,將業務范圍由原來重點支持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向農產品轉化企業拓展,在拓展新業務上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但是從其支持的范圍來看,支持對象仍局限于糧油購銷企業和糧油深加工企業,對畜禽養殖業、竹制品加工業、絲綢加工業等產業較少介入,支持“大農業”目標未得到充分體現。而農業產業化是以“大農業”為前提的。
2、國有商業銀行信貸資金外流。從縣域商業銀行近年情況來看,存差逐年擴大。由于上存資金元風險,收益性高,縣轄國有商業銀行均將吸收的存款通過二級準備金形式上存到市級分行,然后再以同樣形式上存。縣域資金向上級金融機構集中,減少了支持縣域經濟的資金來源。
3、農村信用社重負難當。隨著農業銀行在鄉鎮網點的減少,農發行業務縮小為糧棉油收購貸款及農村合作基金會全部撤并,客觀上賦予農村信用社獨立支撐農村金融主渠道的職能。但由于當前農村信用社正值改革攻堅階段,資本充足率較低,抗風險能力弱,面對新農村建設中農業產業化蓬勃發展而產生的資金需求,顯得力不從心。
4、擔保基金品種單一,規模較小。雖然地方縣市設立了農業產業化擔保基金,但專門針對農業結構調整、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擔保基金數量有限,且擔保基金的規模不大。這對于農業產業化經營資金需求而言只是杯水車薪。遠遠不能滿足農業產業化企業擴大生產的資金需求。
5、信貸資金對中小企業的支持不足。我國產業化發展時間不長,大量的企業還未達到規模。由于原有貸款制度的制約,信貸資金往往向大公司大企業集中。由此產生的“馬太效應”,壓擠了一些成長型農業產業化企業的信貸資金來源空間,制約了這些企業的快速發展。
6、農村金融市場不完善。一是供需不能由市場信息反映調整,利率機制不完善。小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優勢在于其小范圍內的信息資源,能降低監督成本,減少信息不對稱性。但目前的集中貸款決策權無法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無法對農村金融的需求變化作出靈敏的反應。信貸等金融服務不能滿足農民的需求。二是大宗農產品期貨市場、保險市場、擔保市場等還未完善。
(二)從農業產業化層面分析
1、市場競爭力不強。目前大多數農業產業化企業規模不大,產業鏈條短,科技含量較低,以生產初級產品為主,品牌意識不濃,抵抗市場風險能力較弱,在市場競爭中處于受支配的地位。競爭力不強制約了其融資需求。
2、財務管理不規范。大多數農業產業化企業還處于起步階段,自身運作不規范,生產經營多為家族式管理模式,且缺乏規范的財務管理,甚至提供虛假報表,因而難以取得金融支持。
3、有效抵押不足。大多數農業產業化企業起步較晚,規模小,家底薄,有效資產存量少,而要取得擴大再生產貸款必須有可行的擔保單位和抵押物,但由于其自身抵質押不足,信用評級低,尋求擔保單位較難,其生產經營所需資金往往因此得不到滿足。
4、保障體系不健全。農業是弱勢產業,整體效益比較低,受自然環境(如臺風、禽流感等)的影響大,而目前農業保險體系、農業風險補償體系、農業擔保體系尚未完全建立,使農業及其產業化經營的弱質性顯得尤為突出。同時,農業發展對信貸資金的依賴程度又較高,特別是一些成長型農業產業化企業更是需要大量信貸資金投入,在保障體系不健全的情況下,金融機構可能為防范風險而謹慎投入信貸資金,從而使企業喪失發展良機。
二、構建農業產業化的金融支持體系
(一)積極發展農村各類金融組織,建立多樣化的農村金融機構
應當建立以非國有銀行為主體的、基于市場機制的、受法律制約的、規范的金融組織。
農業發展銀行作為農業政策性銀行,是實施“三農”資金支持,逆市場配置資金,增加農業農村資金投入的重要手段,是財政資金和信貸資金有效結合的支農方式。農業發展銀行通過對符合國家發展意圖的農業政策扶持項目的直接或間接投入,可以誘導更多的商業性、社會性資金投入,形成乘數效應,以達到帶動農村經濟增長的目的。
農業銀行要調整發展的思路。鑒于農業發展銀行功能仍然缺位、農村信用社實力有待增強、民間金融尚需規范等歷史和現實因素,農業銀行應是有限度而不是完全的商業化。要積極支持鄉鎮優質企業二次創業,作好與農村信用社的市場交叉定位。由于農業銀行繼續部分政策性支農業務,國家應在稅收等方面給予適當優惠和補貼,人民銀行也應給予其更多的優惠再貸款,解決支農資金不足和成本過高的問題。
要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積極發揮其農村金融主力軍的作用。要明確農村信用社的產權,完善其治理結構。農村信用社應按合作制原則進行改革,恢復其作為農民自己的合作金融組織的本來面目。建立產權明晰、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管理科學民主的產權制度。在政策上給予農村信用社更大的支持,在利率的確定方面應有相對于商業銀行更大的浮動空間。
郵政儲蓄要大力推進小額貸款的試點,為加人產業化環節的農戶提供更及時的資金幫助。要建立規范化的中央銀行對農村正規金融機構的再貸款支持制度,借此促進郵政儲蓄存款回流農村。
國家要扶持農村各類金融合作組織的發展。目前,廣大的中小民營企業發展農產品深加工業的資金,基本上是依靠自身的積累和農村中的私人間借貸發展起來的。農村中私人間借貸每年可以達到幾千億元,這個事實說明,各類金融合作組織具有相當大的發展空間。村鎮銀行的試點在這方面是個有益的嘗試。
(二)優化投融資環境,確保農業投融資持久、高效運行
健全的農業投融資機制和良好的投融資環境有利于吸引資金投入農業,穩定農業企業的資金來源和有效運用農業資金。應探索建立多層次的農業保險機構,積極開展農業保險業務。應逐步把農業保險業務從商業保險中分離出來,成立專門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要加大國家對農業保險的支持力度,財政應對農民、農村企業所交納的保費以及農業保險公司的經營虧損提供適當補貼。通過政府補貼或委托的方式,鼓勵商業性保險公司進入農業保險市場為農業原保險提供再保險支持。建立農業保險、大宗農產品期貨和信用登記系統,降低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風險。
建立風險補償機制,通過建立諸如農業風險基金等專項基金和開展農業保險工作,對因遭受洪災、蟲災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損失給予適當補償,解除農業投資者的后顧之憂,增強他們對農業投資的信心和決心。要優化農業投資環境,使農業資金持久投入、高效運行。
(三)完善農業產業化金融服務
金融機構要著手制定當地產業化龍頭企業、加工企業貸款業務發展規劃,明確近期及中長期發展目標、發展重點及發展措施。
農發行要突出支持產業化龍頭企業、特色加工企業,營造農發行信貸業務的品牌優勢。應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產業化龍頭企業、加工企業貸款業務發展規劃,有目標、分步驟地實施營銷和發展戰略。要積極鞏固現有客戶,著力培養一批優質客戶,適當集中審批權限,抓好制度建設,探索積累經驗,可適當下放審批權限,擴大省分行審批權限,并賦予二級分行一定限額內的貸款審批權限,提高辦貸效率,壯大優質客戶和黃金客戶群。金融機構要在促進糧油產業化和加工業可持續發展中,發揮主導作用。
農信社和農業銀行要積極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及時滿足農戶與企業的資金需求。堅持因企因戶制宜的原則,把握企業和農戶的風險承受能力。通過掌握企業和農戶的資產負債、經營效益、市場占有率、發展潛力、關聯企業的經營情況和債權債務關系等情況,分析其現實的風險承受能力,注重從第一還款來源判斷和把握企業風險承受能力,改變單純依賴抵押擔保或保證擔保來把握企業的風險承受能力的方法。靈活選擇貸款方式及信貸支持方式,降低客戶交易成本,適當簡化貸款手續。對客戶實行分級管理,實施不同的營銷策略,提供有區別的信貸服務,采取相應的貸款管理方式。將農發行的資金、營銷資源和管理投入,按照客戶的層級優化配置,從而不斷優化貸款結構,提高貸款質量,有效防范和化解貸款風險,促進信貸業務的可持續發展。
那么,外資銀行的進入真的會成為金融危機的導火索嗎?
一加入世貿之后外資銀行進入中國銀行市場的基本趨勢
根據中國加入世貿的有關協議,中國銀行業開放時間表的主要內容包括:(1)取消外資銀行在中國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地域限制,在加入WTO后,立即取消在下列城市的限制,即上海、深圳、天津、大連;在加入WTO一年內,取消在廣州、青島、南京、武漢的限制;在加入WTO二年內,取消在濟南、福州、成都、重慶的限制;加入WTO三年內,取消在北京、珠海、廈門、昆明的限制;在加入WTO四年內,取消在西安、沈陽、寧波、汕頭的限制,加入WTO五年內,取消全部的地域限制;(2)取消外資銀行在中國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客戶限制,在加入WTO二年內,允許外資銀行對中國企業提供人民幣業務服務,即人民幣的批發業務放開;在加入WTO五年內業務,允許外資銀行對中國居民提供人民幣業務服務,即人民幣的零售業務放開。顯然,這是一個漸進式的對外開放協議。
在這個協議的框架下,基于對中國內地金融市場的不同判斷,不同的機構對于外資銀行的進入速度表現出不同的預期。總體上看,大致可以劃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相當謹慎的預測。這一點以找重開拓高端市場的花旗銀行為代表。花旗銀行的專家在分析其進入中國市場的份額預期時強調,如果花旗在中國的市場占有率太高了,華爾街的分析師會提醒投資人:“花旗正在成為一個發展中國家的銀行。”這會降低銀行在市場上的價值,這不是股東們所愿意看到的,因此這些聚焦高端客戶的部分外資銀行只會努力做好在中國的、其市場定位范圍內的部分業務,但不會追求市場的份額。換言之,在花旗銀行的專家看來,如果不能為花旗銀行帶來不低于其在其他市場的盈利水平,花旗銀行是不會盲目擴大在中國市場的份額的。這一點在近期花旗銀行浦東分行對于理財客戶最低存款限額的規定上就可見一斑。
(2)謹慎的預測。這一點以渣打銀行的研究報告為代表。渣打銀行的研究報告預期,在中國加入世貿十年后,外資銀行在中國貸款市場的占有率會由現時的低水平上升至百分之八。根據該報告的預測,假如開放銀行市場能讓銀行業總借貸額在二零零二年至二零一零年間每年增長13%,外資銀行貸款增長每年將達到四成的復式增長,在二零一零年時外資銀行貸款額將有百分之八的市場占有率。目前,外資銀行在中國內地的貸款市場占有率仍低,截至2001年九月時,外資銀行的放貸額只及中國內地銀行業的百分之一點七。
(3)較為廣泛接受的預測。目前經濟界被較為廣泛接受的預測,是預計10年之內外資銀行的市場份額平均會達到10%,這一預測稍高于渣打銀行的預測速度。
(4)樂觀的預測。這以亞洲開發銀行的專家的預測為代表。亞洲開發銀行駐中國首席代表莫利預測說,中國的銀行將在入世后喪失相當大的市場分額,其利潤份額也將大大縮小。他說,目前外資銀行在中國金融市場所占的份額過低,中國加入WTO后10到15年,將可能占據中國金融市場約30%的份額。
那么,如果外資銀行按照上述較為樂觀的預測的速度進入中國市場,是否會引發中國的銀行危機呢?實際上,對于銀行體系來說,只要不發生支付危機,只要流動性保持較好狀態,即使出現較大比例的壞賬或數額較大虧損,也能在相當的時期內維持正常的運營局面,這是為各國的銀行體系所證明的。因此,即使外資銀行以上述速度進入中國銀行市場,在某種臨界狀態下,中國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即使失去一大批存貸款客戶,也未必發生支付危機,而且,在這種限定的前提下,我們所能收到的必然是銀行類金融服務得以改善的效果。這里所說的臨界狀態,是國有銀行體系通過拓展業務帶來的相對穩定的增量負債來支持包含一定比率的不良資產的流動性資產及總資產。根據現有的實際數據和經驗比例,這是不難測算出來的,而且國有銀行也是不難滿足和達到這一臨界指標的。因在此前提下,所謂外資銀行的進入會引發金融危機基本上可以說是聳人聽聞的說法,中國的分步驟市場開放策略更是分散了外資銀行迅速進入可能對國內銀行業帶來的沖擊和風險。
當然,在保證不斷拓展業務、并且不發生支付危機的臨界狀態以下,中國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只有提高營運效益才能不斷補足核心資本,提高自身的抗風險能力,外資銀行的進入當然會導致部分優良客戶的流失,但是我們的分析和預測不能靜態地看待中資銀行的經營行為,因為在這個過程中,中資銀行既有坐以待斃的可能,更有能發揮自身的比較優勢、在外資銀行壓力下加快內部市場化改革、并維持和爭奪業務份額的可能。
二中資銀行與外資銀行的競爭力對比分析
實際上,外資銀行進入中國金融市場的速度,取決于不同銀行的市場定位及其相對的競爭優勢。
一般來說,外資銀行在經營機制方面的優勢目前來看是明顯的。由于外資金融機構在國際聲譽、薪酬待遇、激勵制度等方面比中資銀行有較大的優勢,可能會導致一定程度的國內銀行人才外流。由于外資銀行的市場定位和以盈利為導向的經營目標,外資銀行通常會注重高端市場的開拓,注重高增值和高收益的業務,這一部分業務在整個市場份額中的比率是有限的。同時,外資銀行為外資企業等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務所促進的優質企業的成長,業能夠帶動總體的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與此相對應的是,由于市場定位和中國金融監管當局對于外資銀行設立網點的約束,進入中國市場的外資銀行對吸收居民儲蓄存款的興趣有限,對于企業存款的競爭會相對激烈。
因此,在當前對于中國加入世貿之后外資銀行進入市場后的影響的討論中,一些金融機構實際上有意無疑地夸大了外資銀行對于中國金融市場的影響力,這一夸大可能會形成政策上的影響力而對促進金融機構推進改革發揮積極的影響,但是也可能誤導金融界對于外資銀行的政策舉措。即使不考慮當前外資銀行相當有限的市場份額,對于外資銀行競爭力的夸張實際上也低估了中資銀行本身具有的競爭力和相對優勢。近10年來,中資銀行業的管理人員日益年輕化、專業化、技術裝備具有國際水平,分支機構網點更是遍及全國,而且在五年的準備期里,中資銀行還有很多事可以做。
另外,在中國市場上拓展業務的外資銀行同樣面臨許多經營風險,相比之下還缺乏國內銀行所具有的各種優勢。中國雖然早在20世紀80年代初期放開外資銀行在華展開業務的機會,但真正的市場開放,是在20世紀90年代初與一連串金融改革齊頭并進的。外資銀行在華經營既有跨國投資的一般風險特點,也有與其他國家和地區不同的中國特色的風險。首先是道德風險。由于中國市場還缺乏完善的激勵約束機制和良好的信譽環境,導致一些企業經營者濫用和挪用貸款,這會直接或間接增加外資銀行的風險,這是中資銀行和外資銀行都共同面對的。其次是市場風險。由于中國的非經常項目還沒有對外開放,一定程度上也對外資銀行深化業務形成了約束。再次是信用風險。由于中國企業的資信程度還較低,企業財務信息的透明度和可靠性有限,連帶影響貸款的償還能力,這是西方銀行系統不常見的現象。從資金來源方面,實際上人民幣資金來源問題始終困擾著外資銀行,加上沒有一個公開、有效的最終貸款者制度,致使外資銀行承擔著較高的流動性風險。還要指出的是,外資銀行在信息技術支持等方面并不比中資銀行高出許多。中資商業銀行經過20多年的磨練,在信息技術支持等方面雖然與國際著名銀行尚有差距,但距離并不大,而且外資銀行無論投入多少資金和物力,在網點規模上仍無法與中資銀行分庭抗禮,在人文環境上,外資銀行更無法與中資銀行相抗衡。
因此,更為務實的看法,可能是國內銀行和外資銀行在競爭中合作,共同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和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共同把中國金融市場的蛋糕做大,則國內銀行和外資銀行都能夠獲得更大的生存空間。
三從香港市場的銀行競爭格局內地銀行市場的演變趨勢
市場的開放會引發金融市場的動蕩嗎?不僅國內家電等行業的開放不能證明這個結論,以金融市場高度開放的中國香港為例,外資銀行的靈活進出和高度競爭,實際上推動了相當銀行體系的完善和發展,而且到目前為止,外資銀行的市場份額也是有限的,而不是支配性的。
歷史地看,20世紀80年代可以說是香港銀行業的黃金時代。香港是世界上除紐約、倫敦之外,外國銀行最多的第三大銀行中心,全世界資產排名表前50名的銀行中有44家在香港開有分支機構。溯本探源,1978年3月以來,香港取消限制,向外資銀行打開大門,金融政策逐步自由,才吸引了大批外資銀行蜂擁而至。香港金融業因此發展迅速,直追紐約、倫敦等國際金融中心,而成為世界上金融機構密度最大的地區之一。
目前,香港銀行市場主要由三大銀行集團主導,即中銀集團、匯豐-恒生集團及渣打銀行香港分行。三大銀行集團占香港整個銀行貸款市場50%以上,處于第二層次的東亞銀行占4.5%,道亨銀行占3.5%,其他中小型銀行份額不高,平均市場占有率僅1%-2%。
歷史地看,20世紀80年代的香港銀行市場開放前可以說是英資獨霸市場,現在歷經風雨后的的香港銀行業是天下三分,其一是英資銀行,它在香港銀行體系中一度居于壟斷地位,主要有匯豐銀行和渣打銀行。其二則是中銀集團系的中資銀行,它在香港已有70多年的歷史,但是真正崛起也只是伴隨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的20年間的事情。其三則是其它2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100多家外資銀行,它們大多是實力雄厚的國際性大銀行,在世界500家大銀行中排在前100位。主要有美資銀行、日英銀行、加拿大銀行和歐洲、亞洲、澳大利亞各國的銀行,其中以美、日資銀行為最強大。剩下的一股力量就是當地銀行也稱華資銀行,居于香港銀行業的第四梯隊,它的黃金時代是1946年至1964年,華資銀行規模小、分支數量多,在香港華人特別是中下階層和中小企業中獨具競爭力。但是進入20世紀90年代后或被外資大銀行及其它機構參股控股,或被被全面接管,真正獨立的只剩下三五家。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下,不同的銀行有不同的市場定位和自身的盈利空間,共同促進香港金融體系的發展。目前,香港的銀行業的資本充足比率高達18.8%,遠高于巴塞爾協議要求的8%,而且香港銀行的平均盈利水平為亞太區內最高,股本回報率達15%,開?藕途赫愀垡幸蕩吹墓燦庖壞愣雜詰鼻爸泄詰匕鹽脹庾室鋅漚碳捌溆跋煊邢嗟鋇慕杓庖濉?/P>
四外資銀行與中資銀行之間的競爭性合作會推動中國金融體系運作效率的提高
如前所述,由于外資銀行與其中資銀行的市場定位不同,所具有的相對比較優勢也存在差異,因而盡管外資銀行的進入會對中資銀行的經營形成相當的壓力,但是中資銀行和外資銀行同樣存在廣泛的合作空間;由于外資銀行進入中國市場的速度是漸次推進的,因而外資銀行的進入并不容易引發銀行危機或者金融危機。在這個金融開放的進程中,真正可能導致金融危機的,是中資銀行在外資銀行的經營壓力下,不能及時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高經營效率,有效控制經營風險。
可以預計,外資銀行的進入會促進中國銀行業的市場重組進程,中國加入世貿之后開放銀行市場將增加銀行的收購與合并活動,而且并不限于大陸銀行之間的合并,也可能涉及外資銀行。特別是考慮到部份外資銀行有興趣與內地銀行合作,從而受惠于內地銀行現有的網絡及市場聲譽,這種購并活動會趨于活躍,并且使得中國內地的銀行業的競爭更為激烈,從而促使銀行體系運作效率的總體提高。
外資銀行與中資銀行的競爭性合作,能夠共同把中國金融市場的蛋糕作大。實際上,外資銀行能夠選擇進入中國市場,也是與中國經濟的迅速發展分不開。在這個不斷擴張的市場中,外資銀行和中資銀行因為經營優勢的差異,選擇服務的市場區間自然會有差異。例如,從目前有限的幾家外資銀行看,由于這些外資銀行的運營成本高,只能把注意力集中在大客戶上,例如,花旗銀行要求理財的客戶每個星期存款帳戶不低于(或等值于)2000美元,客戶每月日平均總存款額不低于(或等值于)5000美元,否則將收服務費人民幣50元或美金6元。匯豐銀行則要求客戶的定期存款的起存金額為2000美元,活期存款雖然不設起存點,但如果客戶每半年的賬戶平均金額低于2000美元,則要收取每6個月20美元的服務費。與此形成對照的而是,以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為主導的中資銀行則更多地是利用廣泛的網絡布局服務于更多的普通客戶。在這個競爭性合作的過程中,中外銀行之間是競爭對手,也是策略伙伴。而銀行市場的競爭將使得企業和居民等金融服務的最終消費者獲得益處,他們將切實獲得更好的金融服務和更多的金融服務選擇空間。
五中國加入世貿也為中國金融業開拓海外市場提供了空間和機會
金融會計是我國會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按照會計學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則和基本方法,以貨幣為計量單位,對金融機構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準確、完整、連續、綜合地核算和監督,并對金融機構的財務信息進行衡量、加工和傳送的特殊的專業會計。它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在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做出合理和有效的決策。所謂金融會計風險,就是金融機構在經營管理過程中,由于會計核算錯誤或會計信息失真而導致的決策失誤,以及因主客觀條件惡化或出現意外情況時,使金融機構的資金、財產、信譽等蒙受損失的可能性。
一、金融會計風險的表現形式
(一)會計制度的風險
當前,尚有部分會計核算標準、規定不適應實際工作情況。例如,國內巨額貸款呆賬積重難返,金融行業風險高度集中,表現在以下兩方面:
1.在目前國有銀行貸款呆賬居高不下的情況下,按年末貸款余額的1%提取呆賬準備金,對已造成的銀行貸款損失來講是杯水車薪,無濟于事。
2.已造成實際損失的呆賬,卻因手續繁瑣,條件嚴格,難以分期攤銷。同時,銀行在利潤指標的壓力下普遍對沖銷呆賬存在顧慮,從而導致呆賬日積月累,風險得不到及時化解。日、韓等國銀行倒閉的事實充分說明,不良貸款必須及時處理,否則后患無窮。
(二)會計人員風險
會計人員是會計活動的主體,因此,由于會計人員自身業務素質不高、責任心不強,或在執行會計制度過程中發生人為偏差、違規操作,使金融機構資金財產遭受損失也大有可能。如:會計人員在辦理結算業務過程中,由于對票據防偽、防假識別能力不高,工作責任心不強,致使銀行資金被詐騙、冒領;有的會計人員對支票折角核對存在認識誤區,以為開戶單位的經辦人員都較固定、相互熟識,忽視或省略折角核對印鑒這一程序,致使潛在的會計風險成為現實;還有的會計人員沒有良好的會計職業道德,貪圖安樂享受,利用會計內控中薄弱環節盜竊、挪用單位或客戶的資金,致使金融機構的資金資產遭受損失。
(三)會計監督的風險
會計工作另一項重要的職能是實施會計監督。而目前的金融業會計監督職能相對薄弱。比如:商業銀行轉軌后,效益成本觀念得到很大增強,但也有一些金融機構在運營過程中只要求存款規模、講究信貸管理,卻忽視和放松了會計監督。體現在財務管理方面,基本上是行政花錢、會計記賬,即事后核算,會計的監督和管理職能消彌于無形。對于某些盲目決策,攀比消費,超計劃、超范圍開支費用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無法起到有力的會計監督作用。
二、金融會計風險產生的成因
(一)會計制度執行不嚴格
有的金融機構雖然建立了各項制度,但在業務處理過程中仍然存在有章不循、不按操作規程辦事的現象;有的應由會計主管審批的重大事項,主管人員并未對其起到應有的監督作用,而只是在形式上蓋章了事;有的雖然建立了事后監督制度,但流于形式,事后監督員只是對傳票的要素進行簡單地審查,并未真正起到對每筆會計賬務處理全過程的事后監督作用,從而導致案件已經發生而很長時間發現不了,給國家資金造成重大損失。
(二)會計監督職能比較弱化
當前大多數金融機構的會計工作還停留在會計核算階段,熱衷于賬務處理,對于資金運作過程的監督較為淡化。表現在對現金管理、大額支付憑證的審核、財務預算執行情況的審核缺乏有效地監督。
(三)部分會計人員素質不高
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金融業迅速發展,分支機構和經營網點增長較快,在短時期內吸收了大量的會計工作人員,導致會計人員的學識水平、專業技術和職業道德思想參差不齊。人員的素質不高很容易發生會計事故和違法亂紀行為。從已發生的金融風險看,人員因素是一個不容忽視的方面,許多風險的產生在一定程度上與會計人員本身有關聯。
三、完善我國金融會計風險體系的措施
(一)進一步改進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在我國加入世貿組織、金融業全面對外開放的新形勢下,按照國際上通行的謹慎會計標準,改進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不僅是我國金融業適應國際標準的需要,也是有效防范金融會計風險、提高金融機構競爭力的需要。從目前情況看,改進金融企業會計制度應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真實核算資產質量。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規定,從2000年起對貸款質量進行分類。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正式實施貸款質量五級分類標準,農村信用社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也要進行五級分類的試點。要以推行五級分類為契機,加強檢查與監督,使金融機構能真實地反映其信貸質量,對其他資產的核算,按照賬面價值和可收回金額孰低原則進行計量。同時,按照各類資產的實際風險,提高提取呆、壞賬準備的比率,適當放寬呆、壞賬核銷條件,以體現金融企業的高風險性。2.合理確定收入期限,縮短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同時,考慮過去金融機構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長、形成大量表內應收未收利息的實際,對歷史應收利息實行逐年稅前沖減政策。3.改進固定資產折舊辦法。在目前實際分類折舊的基礎上,特別對電子機具等技術更新快的固定資產實行加速折舊法。4.適當降低金融機構的稅負水平。雖然財政部、稅務總局對降低金融企業營業稅做出規定,即從2001年起,每年下調一個百分點,分9年將營業稅率從9%降至8%,但與國內交通運輸、郵電通訊行業的營業稅率3%相比,同第三產業營業稅負擔相比,金融業仍是最高的。因此,需進一步降低金融機構的稅負水平。5.金融企業會計制度應充分考慮金融創新、金融新業務加速發展的趨勢,制定規范金融新業務的相關會計標準及規定,使金融會計制度建設具有超前性,防范金融新業務的會計風險。超級秘書網
(二)著力構建全面有效的金融會計風險監督保障系統
金融會計風險的監督保障系統應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督三個部分。
1.事前監督,主要應包括對金融風險預警的指標體系的制定與考核。即:反映流動性風險的指標體系,如備付金比率等;反映資本不足風險的指標體系,如資本充足率等;反映資產風險的指標體系,如逾期貸款率等;反映金融市場風險的指標體系,如利率風險率等;反映損益狀況的指標體系,如資產盈利率等;反映貸款對象財務狀況的指標體系,如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產銷率、資產收益率等。
2.事中監督,主要應包括對銀行穩健經營的動態監控。會計部門要與其它職能部門一道建立起對金融風險實施動態監控的機制,隨時將來自各方面反映金融風險的各項指標與金融風險預警指標體系的警戒值相對比,并及時向有關部門發出反饋信號,敦促并監督各有關部門及時采取修正措施,以確保銀行經營始終遵循穩健與安全的原則,盡量避免與減少金融風險所帶來的損害。
3.事后監督,主要應通過對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賬簿和各種報表的檢查分析,對銀行穩健經營的結果進行全面復審檢查,考核各單位有關控制金融風險責任指標的執行情況,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與措施,以進一步防范金融風險。
(三)加強金融會計隊伍建設,提高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
1.提高政治素質。政治素質是精神文明的具體體現。金融會計人員應具有敏銳的政治頭腦、新銳的思想觀念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
2.提高文化素質。近幾年來,金融從業人員的文化素質得到了較大提高,基本實現了大專水平或本科學歷。現在,學海無涯的學風已成為每個會計人員的自覺行動,也是知識復合和提高素質的重要基礎。
3.提高業務素質。一是應具有會計專業基礎理論知識,二是應具有會計管理水平,三是應具有會計組織能力。
一.當前我國貨幣政策的使用效果及評述
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工具主要包括:變動法定準備金、公開市場業務操作、貼現率政策。我國的貼現、再貼現業務從1981年開始試辦,經歷了從試點、推廣到規范發展等幾個階段,業務規模不斷擴大,調控機制日益完善,逐步成為中央銀行的一項重要貨幣政策工具。但是,由于我國整個社會商業信用水平不高,市場發育不成熟,商業銀行承兌、貼現操作不規范以及再貼現操作規則的自身局限,使得再貼現政策效應受到一定的限制。存款準備金制度自1998年改革以來,運行體系日益完備,效果有了很大改善,而且,我國變動法定存款準備金不必象西方發達國家一樣要經過議會的批準,增加了可操作性,為中央銀行越來越重視。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就是中央銀行根據當前的經濟形勢,為了既定的經濟目標,在債券市場上買賣有價債券,以調整市場中的貨幣供給量,影響利率的波動,最終將產出和物價控制在既定的水平。1998年5月26日,中央銀行恢復了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在現貨和回購市場操作的基礎上,還發行央行票據,以控制貨幣的供給量。經過這幾年的實踐,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已經成為中央銀行最頻繁使用的貨幣政策工具。
同時,由于我國國情的特殊性,直接的信貸導向也是央行的手段之一。我國是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并存的國家,金融領域由于其風險性較大,開放較晚,國內的私有銀行更是無從談起,這種情況下,四大國有銀行仍處于主導地位,其他一些股份制銀行也是國企控股,因此,中央銀行代表國家,完全有能力對商業銀行的信貸行為進行影響,自從信貸配額制取消之后,央行主要“有針對性地對商業銀行加強‘窗口指導’和風險提示,引導金融機構優化信貸結構,完善各項金融服務”。
2005年,我國在物價保持穩定的前提下,國內生產總值增長9.9%,并且已經是連續第三年將國內生產總值的增速維持在10%附近,在超額完成既定發展目標的同時,也形成了對經濟增長過熱的擔心。具體表現為:1、在信貸的支持下投資熱度偏高。2005年,人民幣貸款增加2.35萬億元,同比多增871億元。與此同時,固定資產投資大幅增長,以房地產為例,總投資額為6850億元,增幅達23.1%。2、產能過剩突出。2005年底我國已形成煉鋼能力4.7億噸,還有在建、擬建能力1.5億噸,而2005年鋼的表觀消費量為3.5億噸,即使考慮到未來需求的增長,供求也嚴重失衡。不僅鋼鐵行業,水泥、電解鋁、焦炭、煤炭等產能過剩的現象也很嚴重。3、能源消費過快增長。我國是能源儲備大國,更是能源消耗大國,而且能源的利用率遠遠低于發達國家,這使得我國的能源利用趨于緊張。2005年夏季,在華南和華東地區,都施行了限電或錯峰用電的措施就是證明。綜上所述,2005年經濟的增長仍是一種粗放的模式,無論是歷史經驗還是別國經驗,都已經證明,這種靠投資拉動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方式是難以為繼的,最終會導致產能過剩和金融風險不斷加劇。
2006年,為防止經濟增長過熱,中央銀行堅持穩健的貨幣政策,開始逐步采取緊縮的措施,包括一次上調貸款利率、兩次上調銀行準備金率和加大公開市場操作。截至6月末,廣義貨幣(M2,即社會流通貨幣總量加上活期存款以及定期存款與儲蓄存款)余額為32.28萬億元,同比增長18.43%。公開市場業務操作的具體情況如表一所示。
從表一中我們可以看出,中央銀行的逆回購操作只有一次,交易金額也僅相當于正回購操作的十分之一;央行票據發行數量已接近2005年2.8萬億的發行總量,央行的緊縮政策非常明顯。但是,在中央銀行“緊信貸”的要求下,金融機構的各項貸款仍增長迅速,1~5月全部金融機構累計新增人民幣貸款已達17834億元,超過了今年全年預期目標(2.5萬億元)的七成以上。僅六月份貸款同比少增706億元。總體來講前6個月人民幣貸款增加了2.18萬億元,同比多增7233億元,為央行全年新增貸款目標的87%。另外,截至6月底我國外匯儲備已達9411億美元,同比增長32.37%。這兩點對緊縮的貨幣政策效果產生較大的沖擊。如前所述,發行票據是中央銀行的公開市場業務操作的手段之一,但是,央行票據的效率已經越來越低,根據中信證券的分析師楊輝的計算,考慮到滾動對沖的成本,目前“發行1塊錢的央票,大約只能回籠0.3元的市場流動性”。同時,商業銀行的狀況已經發生了變化,經歷了改制、上市過程的國有商業銀行,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信貸擴張的能力和愿望開始慢慢復蘇。為抑制信貸資金的投放,央行有加息的愿望,如此以來,外資將大量涌入,在強制結售匯制下,人民幣的投放將進一步加大。正如國家統計局副局長吳曉靈所言,“如商業銀行投資選擇余地增加和貸款意愿增強時,央行票據的發行將處于比較被動的局面。”
因此,盡管自3月份以來中央銀行已實施了一系列抑制投資和信貸增長的宏觀調控措施,但效果并不明顯,上半年GNP增長率仍高達10.9%。
二.貨幣政策效果不佳的原因分析
我國的貨幣政策不能達到預期目標主要是因為我國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不暢所致。我國金融市場的市場化程度較低,信息也是不完全的,銀行的資產(主要是貸款)與其它金融資產不可完全替代,某些貸款人(特別是小企業、新企業以及消費者等)很難從公開的金融市場上獲得融資,所以銀行信貸對他們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另外,由于信息不對稱產生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信貸市場上存在信貸配給,銀行貸款利率不表示市場出清的均衡利率,它與市場利率之間存在一個利差。因此,除了市場化程度較高的貨幣市場外,銀行信貸取向也具有重要意義。我國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也就有兩條,即貨幣渠道和信貸渠道。無論哪一條,在當前我國的金融環境中,其暢通程度都不能令人滿意。
1.固定資產投資難以控制。在推動經濟高速增長的動力中,固定資產投資是主力軍。上半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42371億元,同比增長29.8%,增速比去年同期加快4.4個百分點。其中,城鎮固定資產投資36368億元,增長31.3%,加快4.2個百分點,地方政府的投資熱情遠遠高于中央。在“十一五”規劃中,中央的目標是年均增長7.5%,而各省普遍定在10%以上,甚至達到13%。一些地方政府的推波助瀾,從某種意義上說,已成為投資擴張的決定性因素。而地方政府推動經濟高增長的主要辦法,就是上項目、擴大投資。地方政府的這種做法與地方官員的任用機制、激勵機制有關,中央銀行顯然對此無能為力。各國有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與當地政府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系,一方面,地方政府是各分支機構存款的主要來源,機關工作人員的工資、公積金等必須存放在銀行,而存哪家銀行完全是政府說了算。另一方面,商業銀行各分行的職員都來自當地,他們的人際關系都在當地,與政府官員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因此,對于政府想要投資的項目,各分行不得不給予大力支持,對于此類貸款,央行的調控政策是無法影響到的。
2.來自商業銀行的制約。商業銀行作為中央銀行和工商企業的中介,在存款貨幣擴張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人民銀行的貨幣政策只有得到商業銀行的積極響應,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而我國的貨幣政策傳導鏈條過長,人民銀行的貨幣政策要經過商業銀行的總行、一級分行、二級分行,到支行才具體地執行經營活動,在這么長的傳導過程中容易產生偏差。而近期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的上市,使這些國有銀行有了充裕的資金,再加上儲蓄的強勁增長(詳見圖1),更增強了他們資金擴張的能力。同時,國民經濟的持續增長也增大了他們贏利的預期,他們已經不滿足于投資央行票據和債券,而要為過剩的資金尋找新的出路。當央行緊縮的政策出臺時,商業銀行對此反應遲鈍,即便是商業銀行總行緊縮信號,各分支機構出于本部門利益的考慮,在執行上也會大打折扣。
3.企業的行為對貨幣政策的制約。隨著宏觀經濟形勢總體向好,國有及其他所有制性質的企業贏利能力增強,一季度,規模以上企業實現利潤3363億元,同比增長21.3%,增幅同比上升4.1個百分點。在良好的贏利預期下,各企業開始又一輪的生產投資。同時,商業銀行資金過剩,他們比以往更容易獲得貸款。國有企業面對改革的壓力,本來就有擴大生產規模解決下崗人員安置的動力,雖然總體效益不高,但他們不愿放過擴大規模的機會。游離在貸款主渠道之外的中小企業,在貨幣市場資金寬裕的情況下,從民間借貸市場獲得資金的利率將有所下降,這刺激了他們增加投資的愿望。央行的緊縮政策只要沒有使總的貨幣供給量減少或增速有較大的放慢,將不會對中小企業產生影響。
4.外匯占款的制約。我國的外匯管理名義上是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實際上是實行盯住美元的固定匯率制,各種貿易出口實行強制結匯。隨著我國對外經濟交流的發展,已經實現了在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雙順差,使得外匯儲備越積越多,已經接近萬億美元,約合8萬億人民幣。如此龐大的貨幣投放對于央行的貨幣政策產生巨大影響。前6個月外匯儲備增加了1222億美元,約合9800億元人民幣,接近于中央銀行上半年正回購操作的交易量,很大程度地抵消了回籠的貨幣量。
5.居民的儲蓄和消費等因素也會對央行的貨幣政策產生影響。我國人口眾多,其間蘊含的經濟力量不可低估,自1997年東南亞經濟危機以來,城鄉居民的消費很長一段時間處在低迷狀態,隨著我國居民收入的提高,消費的傾向得到加強,尤其是在城市,對住房的需求使得居民消費大幅上升。農民的生活也由于農業稅的取消有較大的改善,對家電等耐用消費品的需求大幅增加,這無疑給工業品的銷售提供了廣闊的市場,從而刺激整個社會總產出的增加。而央行的緊縮政策一般不會得到普通居民重視,他們的消費行為是央行政策實施的又一個阻礙。
三.理順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看法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初步建立了從政策工具操作目標中介目標最終目標的貨幣政策間接調控和傳導機制。貨幣政策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從政策工具、操作目標到中介目標的信息傳遞的順暢程度。因此,理順信息傳遞的渠道才能從根本上保證貨幣政策的有效執行,調控目標的實現。
1.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增強金融機構的經營管理水平,使之真正成為市場經濟中能夠應對各種競爭與風險的、充滿活力的經濟主體。在貨幣政策的傳導主體中,以國有商業銀行為主導的金融機構是傳導的關鍵環節,它連接金融市場和微觀經濟主體的中介,其運行狀況直接決定著企業,居民對市場信號的反應程度以及貨幣政策效果。所以,國有商業銀行對貨幣政策的敏感程度決定了各經濟主體對貨幣政策的反映。
長期以來,國有商業銀行的粗放經營現象普遍存在,人均成本較高,各項資源未得到充分利用,為此,在銀行內部要通過科學管理來達到降低成本、向管理要效益的目的,改變過去以壟斷地位自居、坐而放貸的態度,真正實現經營模式和收益增長方式的根本轉變。通過產權制度改革,建立起權責統一的約束—激勵機制,鼓勵金融創新,增強國有商業銀行的主動性和贏利能力。在整個金融體系繼續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建立起對資金供求反應靈敏的貨幣市場,形成完整的國債收益率曲線,加強“窗口指導”和信貸引導,為國有商業銀行的發展創造良好的金融生態。同時,為防范金融風險,積極建立金融衍生品市場和存款保險制度,增強國有商業銀行自主抵御金融風險的手段和能力。
2.穩步推進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東南亞金融危機后,經歷過挫折的各國政府為維護本國幣值的穩定,應對可能的風險,都增加了外匯儲備,我國也不例外。但我國目前的外匯儲備已經超過了應有的水平,經濟學家的研究表明,發展中國家保持的理想外匯儲備額是“足以抵付三個月進口”。IMF(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所訂的標準是足付四個月進口外匯所需。一季度我國的貿易進口為1973美元,而我國擁有外匯儲備是它的數倍。因此,有必要改革當前的結售匯管理,逐步從強制結售匯過渡為意愿結售匯。目前可先進一步放寬所有出口收匯企業的留匯額度,這樣就會增加企業和個人的外匯儲備而減少國家的貨幣儲備,藏匯于民間,進而減輕外匯占款的壓力。另外,通過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率,并淘汰一批能耗高、污染重的外資項目,以抑制不必要的資本流入;同時,鼓勵資本輸出,控制資本輸入,這對于平衡資本項目,緩解基礎貨幣增長過快的矛盾是十分必要的。
3.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經營體制改革。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國有經濟作為公有制經濟的一部分,在國民經濟中發揮主導作用。盡管其他性質的企業發展迅速,但國有企業在推進產業結構升級、實現區域間平衡發展、協調宏觀經濟運行狀況以及實現可持續發展上仍具有不可替代的決定作用,自然而然,國有企業如能對貨幣政策的反映靈敏,那么整個貨幣政策的效果就能在國民經濟中體現出來。
國企改革的目標就是要把國有企業改造成自負盈虧、自主經營的經濟體,就是要建立起法人治理結構和企業經營管理者激勵與約束機制,以提高競爭力和資源的利用效率。在堅持這一目標下,針對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依法辦事,積極應對,既要提高在崗職工的積極性,又完善激勵機制,最終在國有企業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使企業獲取資金不再依賴于指導性貸款,銷售業績不依靠壟斷地位,真正能在市場的競爭中謀求發展。
4.金融體制改革必須有政治體制改革相配合,才能達到預期效果的最大化。我國金融體制的特征之一就是政府隱含擔保下的企業、銀行信貸擴張,以及地方行政對金融機構的不適當影響,導致企業、金融機構信用殘缺,社會信用處于失衡狀態。投資擴張經由金融機構信貸擴張使貨幣政策操作不能有效地影響微觀經濟主體行為,貨幣政策意圖無法得以徹底實現。因此,要提高貨幣政策有效性,必須改變粗放的、投資拉動型的宏觀經濟增長模式,轉變地方政府對銀行信貸的直接干預。
地方政府官員之所以熱衷于大規模投資,與中央根據經濟績效的晉升機制分不開的。地方官員為了獲得晉升機會,往往搞一些形象工程,以引起上級領導的注意。雖然這些工程對地方的長遠發展沒有好處,且耗費大量的稅收,但地方官員仍樂此不疲。如某些地方的房地產開發,大量地掠取農民的土地建設豪華市政大樓和高檔住宅區,完全不顧本地方的實際需求,同時也違背了中央對房地產業的調控政策。因此,必須通過適當的行政體制變革改變這種狀況,使地方的發展與中央的經濟總目標相適應。
1.1解決農村“三農”問題(農村、農業和農民)是新一屆政府施政的一大重點。“三農”問題的核心是增加農民收入,實現途徑是培育和完善農村要素市場、推動農村勞動力轉移,保持農業的穩定、持續發展。所有這些都直接或間接依賴于農村金融的發展和支持。
1.2然而我國農村金融的發展存在很大問題,現狀不容樂觀。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第一、農村正規金融市場組織不完善,無法為農村提供較好的金融服務……從1999年開始,全國上千家農村基金會全部關閉;四大國有銀行大規模撤并31000多家地縣以下基層機構,目前仍在農村開展業務的國有銀行分支機構寥寥無幾;農村的郵政儲蓄只吸收儲蓄不發放貸款。因此現在農村剩下的只有農村信用合作社。但是,由于各種原因(政府干預、管制限制以及歷史包袱),整個信用社為“三農”提供的金融服務能力同樣非常有限。第二、不僅農村正規金融機構無法向農村經濟提供足夠的金融服務,而且事實上成為農村資金外流的渠道。例如,近年來全國郵政儲蓄機構吸收的存款全部存在中央銀行,中央銀行又貸款給農業發展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的資金專項用于農副產品的收購,這兩塊資金幾乎相抵。到2002年11月底,全國農村信用社吸收各項存款19469億元,各項貸款14117億元,兩者差5352億元,其中有價證券及投資1812億元,凈存放中央銀行684億元,拆借給其他金融機構1152億元,加上其他一些因素計算,估計從農村流出資金約3000億元(夏斌,2003)。第三,由于貨幣管理當局對一切非正規金融持嚴厲管制的態度,因此民間金融仍然處于初級發育階段,無法進一步擴展規模和經營網絡,從而只能為農村經濟和農民提供簡單的金融服務,無法充分滿足農村經濟和農民的融資需求。
1.3總之,缺乏合適有效的金融機構為農村和農民提供金融服務、無法滿足后者的融資需求構成了當前農村金融發展的困境,也是阻礙農民收入增長緩慢的主要原因之一。
2、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和農村金融機構的構成
2.1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演化
自1979年開始市場化改革以來,為了配合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推進、推動農村經濟、金融市場化的發展,農村金融體制也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基本上經歷了以下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1979~1993.這一階段的主要改革措施和政策方案主要是恢復和成立新的金融機構,形成農村金融市場組織的多元化和競爭狀態。包括①1979年恢復中國農業銀行,并改變了傳統的運作目標,明確提出大力支持農村商品經濟,提高資金使用效益;②隨著體制的瓦解,農村信用合作社也重新恢復了名義上的合作金融組織地位。農村信用合作社也不是農業銀行的基層機構,但它接受中國農業銀行的管理;③放開了對民間信用的管制,允許民間自由借貸,允許成立民間合作金融組織,例如80年代末首先在四川省成立的農村信用合作基金會。同時允許成立的還有一些農業企業的財務公司,企業集資異常活躍;④允許多種融資方式并存,包括了存款、貸款、債券、股票、基金、票據貼現、信托、租賃等多種信用手段。
第二個階段:1994~1996.在第一階段改革的基礎上,這一階段的改革更明確了改革的目標和思路,提出了要建立一個能夠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及時、有效服務的金融體系的口號。[1]更具體地說,這一農村金融體系包括以工商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商業性金融機構(中國農業銀行),主要為農戶服務的合作金融機構(中國農村信用合作社),支持整個農業開發和農業技術進步、保證國家農副產品收購以及體現并實施其它國家政策的政策性金融機構(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為此①于1994年成立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試圖通過該銀行的建立將政策性金融業務從中國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合作社業務中剝離出來;②加快了中國農業銀行商業化的步伐,包括全面推行經營目標責任制,對信貸資金進行規模經營,集中管理貸款的審批權限,等等;③繼續強調農村信用社商業化改革。根據國務院1994年關于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計劃在1994年基本完成縣聯社的組建工作,1995年大量組建農村信用合作銀行。不過,實際進度大大落后于這一階段所設計的目標。另外一個重要的政策變化就是規定農村信用合作社不再受中國農業銀行管理,農村信用社的業務管理,改由縣聯社負責;對農村信用社的金融監督管理,由中國人民銀行直接承擔。
第三個階段:1997~。在經歷了亞洲金融危機和1997年開始的通貨緊縮后,在強調繼續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的同時,對金融風險的控制也開始受到重視,客觀上強化了農村信用合作社對農村金融市場的壟斷。主要體現在:①開始在國有專業銀行中推行貸款責任制;②收縮國有專業銀行戰線。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確定了“各國有商業銀行收縮縣(及以下)機構,發展中小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基本策略,包括農業銀行在內的國有商業銀行開始日漸收縮縣及縣以下機構;③打擊各種非正規金融活動,對民間金融行為進行壓抑。1999年在全國范圍內撤消農村信用合作基金會,并對其進行清算(Seesection2.2.2);④將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重點確定到對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上,且進入2003年以來這一政策趨勢日益明顯且力度不斷加大。包括:放寬對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利率浮動范圍的限制、加大國家財政投入以解決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不良資產問題、推動并深化信用合作社改革試點工作等等。2003年11月底8省(市)(浙江、山東、江西、貴州、吉林、重慶、陜西和江蘇)農村信用社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批準,這標志著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已進入全面實施階段(SeeBox2.1)。
專欄2.1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最新進展及其主要內容
2003年6月27日中國國務院下發了《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以下簡稱為《方案》)。《方案》提出了試點改革要解決的兩大主要問題,以及對農信社改革的四項支持政策。
兩大問題:(1)改革農信社產權制度,確定不同的產權形式,以解決“誰出資、誰管理、出了問題誰負責”難題。產權改革的具體組織形式可以根據各地不同情況選擇不同的產權組織形式(包括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合作制),不搞“一刀切”。具體而言,在經濟比較發達、城鄉一體化程度較高、信用社資產規模較大且已商業化經營的少數地區,可以組建股份制銀行機構;在人口相對稠密或糧棉商品基地縣(市),可以以縣(市)為單位將信用社和縣(市)聯社各為法人改為統一法人;其他地區,可在完善合作制的基礎上,繼續實行鄉鎮信用社、縣(市)聯社各為法人的體制;采取有效措施,通過降格、合并等手段,加大對高風險信用社兼并和重組的步伐。對少數嚴重資不抵債、機構設置在城區或城郊、支農服務需求較少的信用社,可考慮按照《金融機構撤銷條例》予以撤銷。(2)改革農信社管理體制,明確規定由地方政府負責對農信社的管理(包括使農信社貸款投向符合國家政策要求、進行人事管理等),由國家監管機構(主要是銀監會)依法實施監管,但在微觀經營決策上由農信社自我約束、自擔風險。
四項支持政策。包括:(1)對虧損農村信用社因執行國家宏觀政策開辦保值儲蓄而多支付保值貼補息給予補貼。具體辦法是,由財政部核定1994年至1997年期間農村信用社實付保值貼補息數額,由國家財政分期予以撥補;(2)從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底,對西部地區試點的農村信用社一律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其他地區試點的農村信用社,一律按其應納稅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從2003年1月1日起,對試點地區所有農村信用社的營業稅按3%的稅率征收;(3)對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可采取兩種方式給予適當的資金支持以解決農信社不良資產問題:一是由人民銀行按照2002年底實際資不抵債數額的50%,安排專項再貸款。專項再貸款利率按金融機構準備金存款利率減半確定,期限根據試點地區的情況,可分為3年、5年和8年。專項再貸款由省級政府統借統還;二是由人民銀行發行專項中央銀行票據,用于置換農村信用社的不良貸款,票據期限兩年,按適當利率分年付息。這些票據不能流通、轉讓和抵押,可有條件提前兌付。這兩種方式由試點地區和農村信用社選擇;*(4)在民間借貸比較活躍的地方,實行靈活的利率政策。允許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靈活浮動,貸款利率可在基準貸款利率的1倍至2倍范圍內浮動。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利率不上浮,個別風險較大的可小幅上浮(不超過1.2倍),對受災地區的農戶貸款,還可適當下浮。
2003年11月底8省(市)(浙江、山東、江西、貴州、吉林、重慶、陜西和江蘇)農村信用社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批準,這標志著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已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根據銀監會的宣布,為解決農信社不良資產問題的資金投入規模將達到1500億元。
2.2農村金融機構的組成
經過近20多年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迄今為止形成了包括商業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機構在內的,以正規金融機構為主導、以農村信用合作社為核心的農村金融體系。這一金融體系的組織結構如下圖所示:
圖1中國農村金融體系的組織結構
2.2.1正規金融
可以把受到中央貨幣當局或者金融市場當局監管的那部分金融組織或者活動稱為正規金融組織或活動。中國農村正規金融體系中主要包括以下幾個組成部分:
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于1979年重建,是中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之一,也是四大行中分支機構數量最多的一個銀行,其分支機構幾乎遍布中國所有的鄉鎮。到2001年底中國農業銀行擁有資產25279.90億元,4.5萬家分支機構并雇傭了49萬名職工。農業銀行重建的初衷是為了支持農產品的生產和銷售,但事實上農行的業務基本與農業農戶并無直接關系,其貸款的絕大部分都投入了國有農業經營機構(如糧食局和供銷社)和鄉鎮工業企業。和其它國有商業銀行一樣,從80年代起中國農業銀行就一直進行著商業化改革。但在1994年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建立之前,中國農業銀行的業務兼具商業性和政策性,此后一部分政策性貸款業務,例如主要農副產品收購貸款、扶貧貸款、農業綜合開發貸款等政策性貸款被劃轉到中國農業發展銀行。1997年后農行政策性業務剝離速度加快,農行的經營也日益強調以利潤為核心。但迄今為止,農行仍然有部分貸款具有政策性貸款的性質(例如對供銷社的貸款、一部分扶貧貸款等等),農行的日常經營也無法完全避免地方當局的干預,這是農行資產質量在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中相對較低的主要原因。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是1994年成立的一家政策性銀行,是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中為實現農村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相分離的重大措施。農發行的業務也不直接涉及農業農戶,它的主要任務是承擔國家規定的政策性金融業務并財政性支農資金的撥付。隨著農村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深入,農發行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到2001年末,農發行擁有資產7698.53億元,2273家分支機構以及近6萬名職工。
中國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是分支機構最多的農村正規金融機構,分支機構遍及幾乎所有的鄉鎮甚至農村,也是農村正規金融機構中唯一一個與農業農戶具有直接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是農村正規金融機構中向農村和農業經濟提供金融服務的核心力量。2003年6月末農信社農業貸款余額6966億元,占全部正規金融機構農業貸款總額的83.8%,比1996年末增加5483億元。直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農村信用合作社都是中國農業銀行的農村基層組織,大部分存款必須轉存到農業銀行,從而信用合作社事實上成為了將農戶存款引導到國家所支持的集體農業和鄉鎮企業的一個主渠道。1996年后農村信用合作社脫離農業銀行的領導,而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統一監管。1996年國務院關于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規定農村信用合作社超過50%的貸款必須投向其成員。另外,超過3000元以上的貸款必須有抵押品保證。1999年農村信用合作社被允許向農戶發放消費型貸款,主要用于房屋建造、教育和醫療貸款。迄今為止,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經營范圍并沒有受到限制,可以涉及包括生產、消費以及商業的各個環節,可以向農戶、私營企業以及鄉鎮企業提供貸款。另外,考慮到農村貸款的高風險性質,人民銀行允許農村信用合作社的貸款利率擁有較其它商業銀行(包括中國農業銀行)更靈活的浮動范圍,目前農村信用合作社的1年期貸款利率的浮動上限不能超過在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利率50%。到2001年底,農村信用合作社擁有資產16108億元,35529家地方分支機構以及61.52萬名職工。截止到2002年末,我國的農村信用社法人機構為4萬家,各項存款1.98萬億人民幣,各項貸款1.39萬億人民幣,存貸款規模均據全國金融機構第四位。目前農信社是全國法人機構最多、從業人員最多和城鄉分布最為廣泛的金融機構(關于農信社發展概況,SeeBox2.2.1-1)。
在其它農村正規金融機構中,農村商業銀行屬于股份制銀行,目前只有張家港、常熟和江陰農村商業銀行三家。三者成立于2001年底,均由原來的農村信用社改造而成。
農村郵政儲蓄機構只吸儲,再把儲蓄資金轉存入中央銀行,以轉存利率與吸儲利率差額作為其收益來源,2003年8月后這一資金運行格局有所改變(ForDetails,SeeBox2.2.1-2)。除郵政儲蓄之外的上述其他金融機構均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監管,有資格獲得中央銀行再貸款。例如,2001-2002年間人民銀行就對農村信用社分別新增再貸款312億元和260億元。
專欄2.2.1-1中國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1951-1959):1951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召開了第一次全國農村金融工作會議,決定大力發展農村信用社。到1957年底,全國共有農村信用社88368個。這一時期的農村信用社,資本金由農民入股,干部由社員選舉,通過信貸活動為社員的生產生活服務,基本保持了合作制的性質。
第二階段(1959-1979):由于政治上的原因,農村信用社曾先后下放給、生產大隊管理,后來又交給貧下中農管理,農村信用社基本成為基層社隊的金融工具。
第三階段(1979-1996):1984年,國務院批轉了中國農業銀行《關于改革信用社管理體制的報告》,提出把農村信用社真正辦成群眾性的合作金融組織,在農業銀行領導、監督下,獨立自主地開展存貸業務。成立了縣級聯社。這段時期農村信用社成了農業銀行的“基層機構”,走上了“官辦”的道路,貸款大量投放鄉鎮企業,農民對信用社的經營活動失去監督。
第四階段(1996-2003):根據1996年《國務院關于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從該年起農信社改由中國人民銀行進行監管,中國農業銀行不再對農信社進行領導管理,強調要按合作制重新規范農信社,縣以上不再專設農信社經營機構,要加強縣聯社建設并由其負責農信社業務的管理。但在實踐中這些政策很少能夠予以落實。
第五階段(2003-):為了解決農信社改革中所遇到的各種問題(SEESECTION3.1.2),從2003年底開始進行農信社試點改革(SeeBox2.1)。目前改革仍在進行之中。
專欄2.2.1-2中國農村郵政儲蓄及改革思路
在目前中國的政策性金融制度下,中央銀行用來自郵政儲蓄上存資金,以再貸款的方式借給農業發展銀行。而且上存利率和再貸款利率是倒掛的,2002年2月后,郵政儲蓄存款利率為1.98%,上存利率為4.347%,再貸款綜合利率為3.015%.對郵政儲蓄支付高額存款利息,已經成為央行沉重的財務包袱。
另外,郵政儲蓄的吸儲規模不斷上升,2000年期末余額為4578億元,2001年為5912億元,2002年扶搖直上至7376億元。郵政儲蓄在存款市場的份額在2002年底已達8.48%,成為僅次于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第五大吸儲大戶。這無疑會限制農信社的籌資能力(郵儲存款近8000億元中,約60%來自縣以下)。
為了解決以上問題,央行采取了兩個措施:一是規定從2003年8月1日起,郵政儲蓄新增存款轉存人民銀行部分,按照金融機構準備金存款利率(目前為1.89%)計付利息。這樣一來,郵政儲蓄不僅無法靠存貸利率差獲取利息收入,反而會有所倒貼;第二,為了對郵政儲蓄自2003年8月起的利息損失有所補償,央行同時規定自同期起郵政儲蓄新增存款可由郵政儲蓄機構自主運用于除貸款外的多種業務,例如可以在銀行間市場進行債券買賣、與政策性銀行進行業務合作,開展部分中間業務、還可依程序申請成為國債、政策性金融債承銷團成員。顯然,央行這種“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改革只會進一步加劇農村資金的外流。
目前針對郵政儲蓄改革的各種爭論中,呼聲較高的一種方案是將郵政儲蓄業務從郵政系統中獨立出來,創立單獨的郵政儲蓄銀行,不做直接面對企業的貸款業務,而將資金批發給其他金融機構獲取利差(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2003,以下稱國發方案)。這種方案的確可能會有利于郵政儲蓄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但毫無疑問,它同樣會加劇農村資金的“非農化”。至于創立農村儲蓄銀行的想法(經濟日報2003年10月28日)則更不可行,它不僅不符合中央以農信社改革為核心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思路,而且其最終結果可能是重復并放大正規金融在農村金融發展中所遇到的問題。
我們的建議是在“國發方案”的基礎上,開放農村民間金融,并干脆直接取消農村郵政儲蓄業務。這樣做有如下好處,一是由于沒有郵政儲蓄吸儲,農村民間金融的放開不會直接對農信社的資金來源造成大規模的沖擊;二是開放農村民間金融既可以形成農村金融的競爭局面,又不致加劇農村資金流向的“非農化”(SeeSection5.2);三是原“國發方案”中提高郵政儲蓄資金使用效益的好處仍然可以得到保留。
2.2.2非(準)正規金融
非(準)正規金融組織或活動包括所有處于中央貨幣當局或者金融市場當局監管之外發生的金融交易、貸款和存款行為。在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初期,非(準)正規金融組織和活動由于得到了經濟管理當局的默許甚至支持,一度非常活躍。但從90年代中期開始,隨著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重心逐漸轉向對正規金融機構的商業化,中國人民銀行開始加大了對非(準)正規金融組織和活動的管制力度,并終于在1999年解散了農村合作基金會,從而結束了非(準)正規金融的有組織狀態。
農村合作基金會農村合作基金會是80年代中期興起的準正規金融組織,其經營資本主要依賴于農戶的資金注入,其經營活動歸農業部而不是中國人民銀行管轄。到1996年農村合作基金會的存款規模為農村信用合作社的1/9.農村合作基金會對農村經濟的融資需求提供了極大的支持,一項全國性的調查表明農村合作基金會45%的貸款提供給了農戶,24%的貸款提供給了鄉鎮企業。這不僅大大超過了農業銀行的相應貸款比例,而且超過了農村信用合作社的貸款中投入農村經濟的比例。由于農村合作基金會不受貨幣當局的利率管制,因此其貸款利率較農村信用合作社更為靈活,貸款的平均收益也更高(Brandt,Park&Wang2001)。為了消除來自農村合作基金會的競爭對農村信用合作社經營所造成的沖擊,1997年,當局做出了清理整頓、關閉合并農村合作基金會的決定。隨后的1998-1999年,包括村級基金會在內的整個農村合作基金會被徹底解散并進行了清算。[2]
除農村合作基金會外,非正規金融體系主要由親友之間的個人借貸行為、個人和企業團體間的直接借款行為、經濟服務部、金融服務部、高利貸、各種合會、私人錢莊等組成。經濟服務部、金融服務部也是類似于信用合作組織,基本上均被取締。合會(國外稱輪轉基金)是各種金融會的統稱,通常建立在親情、鄉情等血緣、地緣關系基礎上,帶有互助合作性質。圖1中除了部分小額信貸、不計息的親友借款和企業團體間借款之外,根據國務院1998年7月頒布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其他金融組織或者活動均屬于非法。
3、農村金融改革對農村金融的影響
3.1對正規金融的影響
1979年以來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一直沿著使農村正規金融商業化的目標前進,并在90年代中期后大大加快了商業化改革的速度和步伐。按照當局的設想,商業化改革之后的農村正規金融體系應該更好地發揮支持農村和農業經濟的作用,然而正如我們在第一節中所指出的那樣,迄今為止農村正規金融并沒有很好地達到政策制訂者的預期。
3.1.1對中國農業銀行的影響盡管中國農業銀行的大部分政策性貸款業務已經劃歸給了1996年成立的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但農行仍然承擔了許多政策性貸款業務(見2.2.1),這些貸款的管理均屬政策性金融管理范疇,無法免除政府職能部門的干預。農行還必須根據政府的要求發放“救災”貸款、“安定團結”貸款等帶有明顯政策性性質的貸款。這些貸款直接影響到農行資產質量。
商業化改革更直接影響到了農行向農業和農村經濟提供融資服務的積極性,表現在以下幾個負面:①農行的業務可以涉及幾乎所有經濟活動,在現有經濟體制下,投資農業的回報相對較低,因此農行的貸款流向具有天然的“非農化傾向”;②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確定“各國有商業銀行收縮縣(及縣以下)機構,發展中小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基本策略以后,包括農業銀行在內的國有商業銀行日漸收縮縣及縣以下機構。1998年至2002年初,包括農行在內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共撤并3.1萬個縣及縣以下機構,且撤并還在繼續。這樣一種組織結構明顯加大了農行向分散的中小農戶以及鄉鎮企業進行融資的成本,從而進一步打擊了農行提供農業貸款的積極性;③雖然農業銀行在大多數地區還設有縣級機構,但由于貸款權的上收,很多分支機構都是只存不貸,從而加大了農村資金供需矛盾。
3.1.2對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影響中國農業銀行不斷收縮在農村金融領域中的戰線以及政府對農村合作基金會等準正規金融組織的打擊,客觀上確立了農信社在農村金融市場上近乎壟斷的地位。1997-2001年,農村信用社各項存款余額從10555.8億元增加到17263億元,分別占金融機構存款總額的近13%和12%;各項貸款余額從7273.2億元增加到11971億元,分別占金融機構貸款總額的近10%和11%,其中農業貸款余額從1776.8億元增加到4417億元,分別占金融機構農業貸款總額的近54%和77%。1997-2000年,鄉鎮企業貸款余額從占金融機構鄉鎮企業貸款余額的69.5%增加到75.4%(李靜,2002:158-170)。
但是,由于以下原因,農信社在滿足農村融資需求方面仍然作用有限:①農信社只是名義上的金融“合作”組織,在實際經營中,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官辦性質依然存在,從而使其經營經常受到官方的行政干預,沒有突出創辦時所欲體現的“合作”性質[3],從而不僅難以履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為農業和農民服務的宗旨,而且行政干預下的貸款往往最終成為呆帳、壞賬,大大惡化了農信社的資產質量,據央行估計農信社積累的歷史壞賬達數千億之多,不良資產率遠高于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多數在50%以上,在某些經濟不發達省份甚至高達90%以上。;②由于商業化改革,農信社的經營也更加強調貸款質量和回報,其經營的利潤導向越來越明顯。由于農業活動的比較收益受到人為壓低,農村信用合作社實際上也無足夠激勵向農村經濟活動提供貸款,表現為真正用于支持農村和農業經濟的貸款數量不多。國際農業發展基金的報告指出,農信社的貸款實際上只覆蓋了20%左右的農戶(IFAD2002)。許多針對地方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案例研究也表明,無論在經濟發達地區和高度城市化地區,還是在廣大中西部地區以及部分東部農業大省,農村信用合作社都表現出“非農化”特征,或“城市化”特征,直接表現為農村信用合作社網點設置的城鎮機制化趨勢、資金流向的城市化和從業人員的城鎮居民化(盛勇煒2001);③農信社所受到的貸款利率和抵押品管制(SeeSection2.2.1)不利于它向規模小且分散的農戶、中小農村私營企業以及鄉鎮企業提供貸款;④隨著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紛紛撤出縣域,農村信用社也試點統一法人、縣鄉兩級法人并試點改組為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這必定會加大農信社在向中小農戶、中小私營企業以及鄉鎮企業提供貸款的交易成本;⑤由于農信社在農村金融市場上處于事實上的壟斷地位,缺乏來自外部的良性競爭,因此其改善內部管理、加強金融風險控制的動力不足,這無疑也是農信社資產質量不高、經營效率低下的一個重要原因。
3.1.3對農業發展銀行的影響在現行政策性金融體制下,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實際上僅是單純的糧棉收購貸款銀行,業務僅限于支持糧棉流通,根本無法充分發揮支農作用。即使在支持糧棉流通方面,也同樣存在突出問題。棉花購銷已經市場化,隨著糧食購銷市場化程度的提高、種植業結構的調整、糧棉購銷主體的多元化,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收購量明顯下降,以購銷信貸為主的農業發展銀行的貸款資產業務也出現規律性明顯下降。據農業發展銀行統計,2002年,放開糧食購銷市場的8個主銷區省份,農業發展銀行的糧油購銷貸款比上年下降56%。而與此同時,一些支持難度遠遠小于糧食收購資金供應的帶有公益性的經濟活動如良種繁育、種籽購銷等,不能得到政策性信貸的扶持,更得不到商業性信貸(何廣文2003)。
由于以上因素的作用,農村正規金融組織無法很好地滿足農業和農村經濟對金融服務的需求。1997年以來,農戶和鄉鎮企業貸款困難問題加劇。據統計,全國鄉鎮企業貸款余額占(正規金融機構)全部貸款余額的比重呈下降趨勢,由1997年的6.7%下降到2000年的6.1%、2001年的5.9%.2000年底全國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99371.07億元中,農業貸款余額僅占4.92%(何廣文等,2002)。農業部對江蘇省武進縣個體私營企業的調查顯示,年收入500萬元以上的企業中有45.1%認為貸款難,年收入500萬元以下的有86.5%認為貸款難(《中國經濟時報》,2002.8.21)。
3.2對非正規金融的影響
正是由于正規金融機構收縮農村陣地,農村金融市場中正規金融機構的金融服務供給越來越少,農民的信貸需求不得不轉而依賴于非(準)正規金融(溫鐵軍,2001)。據國際農業發展基金的研究報告,中國農民來自非正規市場的貸款大約為來自正規信貸機構的四倍。對于農民來說,非(準)正規金融市場的重要性要遠遠超過正規金融市場(IFAD,2001,xii)。實地調查也證實了這一點:例如,溫鐵軍等人對中國東部、中部、西部共15個省份24個市縣的一些村莊進行了個案調查,發現民間借貸的發生率高達95%,高利息的民間借貸發生率達到了85%(溫鐵軍,2001)。據估計,僅在浙江溫州市,地下金融的規模就已達到600億元人民幣之巨(賀軍,2002)。
但貨幣當局對非(準)正規金融的發展一直持懷疑甚至反對態度,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后,在維持金融秩序、打擊非法融資活動的口號下,一度在農村民間融資中極度活躍的農村合作基金會被管理當局勒令撤消和關閉,從而結束了中國民間金融的有組織狀態。政府對非(準)正規金融的態度使民間金融要么消亡,要么轉入地下金融狀態。雖然非(準)正規金融組織遠較正規金融靈活(例如相較后者而言,前者可以收取更高的貸款利率),但由于無法組織化和正規化,非(準)正規金融在滿足農村融資需求方面所起的作用終究有限。
4、各方對改革農村金融體制的建議
針對目前中國農村金融的現狀,許多專家學者都提出了今后如何推動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意見,這些意見基本上可以概括為:進一步界定、分離出中國農業銀行中的政策性業務,集中力量推進農村信用社的改革,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由于農信社是目前農村正規金融中的主力軍,因此對農信社的改革構成了今后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重點,相應地,絕大部分關于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建議也集中到如何進一步完善對農信社的改革建議上來。這些建議主要包括:
4.1進一步加大農信社貸款利率浮動的改革力度,實現農信社利率市場化。這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將農信社貸款利率浮動試點擴大到更多的市(縣)以及更高的行政級別(從鄉營業點擴大到縣營業點),二是擴大農信社存貸款利率浮動的范圍(馬曉河,姜長云2003;IFAD2002;;Brandt,Park&Wang2001),以使農信社以更靈活的姿態提供農村金融服務。
4.2全面深化農村信用社的產權改革,為發揮其農村金融主力軍作用提供體制基礎。目前有數種備選模式可供選擇,(1)原有農村信用社框架內的重組模式:即2000-2001年進行的以縣為單位統一法人、組建省聯社為標志的江蘇模式;(2)股份制模式:即2001年在信用社基礎上改組成立的常熟、張家港、江陰三市農村商業銀行模式;(3)農村合作銀行模式:即2003年4月在農村信用社基礎上改組的浙江鄞州農村合作銀行試點模式。考慮到中國各地區農村經濟、文化、地理條件千差萬別,以上三種模式又各具不同的優點和缺點,因此在模式的具體選擇上不能搞“一刀切”,而要因地制宜(人民日報,2003-09-25)。換言之,并不存在一個最優的模式,不能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代替合作制(何廣文,金融時報,2003-06-09)。除以上三種已經進行試點的模式外,有專家還建議在調整金融準入政策的基礎上,允許城市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甚至外資銀行收購農村信用社,以此帶動農信社的體制改革(馬曉河,姜長云2003)。
4.3為了更好地推進農信社改革,有必要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解決歷史上農村信用社因政策性因素形成的呆壞帳(謝平2001),[4]同時考慮由國家為農信社的農業貸款提供更多的政策優惠。
4.4在管理體制上,中央部門監管、省級政府管理、農信社自主經營“三位一體”的管理體制,是目前情況下和現有認識水平上的最佳選擇(王洪章、劉錫良2003;人民日報,2003-09-25)。
4.5放松對非(準)正規金融的管制,允許農村金融機構的多元化,促進農村金融機構之間的相互競爭(林毅夫2003;馬曉河、姜長云2003;何廣平2003;謝平2001;農業部軟科學委員會2001)。
大部分上述建議在國務院于2003年6月頒布的《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中有關農信社管理體制、產權制度、經營機制和政策扶持等細則中都有所體現(SeeBox2.1)。
5、需要進一步解決的問題
5.1《方案》會有多大效果(WillSchemeWorkWellinTheFuture?)
從《方案》公布,選擇八個試點省市進行農信社改革以來至今,新一輪農信社改革歷時僅半年,還沒有充分的信息以對此次改革的成效進行評判。但有兩個信息值得注意,一是截至2003年11月底,全國農村信用社(包括農村商業銀行)已經實現9年來全行業第一次扭虧為盈,共盈利1.48億元;二是截至2003年底,八個試點省市不約而同地基本將省聯社模式作為第一選擇。
就第一個信息而言,應該可以判斷為這種農信社全系統的扭虧為盈基本屬于短期性的政策刺激效應——一項體制性改革不太可能在這么短的時間內立竿見影。同時,農信社盈利并不代表它的“非農化”傾向有所改變,實際上,數據顯示同期農信社農業貸款余額僅占貸款總余額的42%。就第二個信息而言,到很有可能在某種程度上反應了此次試點改革的弊端所在:即由上而下的產權改革設計并沒有體現出(反而遠遠背離了)《方案》設計之初所欲體現的“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的原則。中國經濟改革的歷史經驗表明,凡是成功的改革案例(例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鄉鎮企業發展等等),均遵循了“基層發明-上層肯定-試驗推廣”的“由下而上”的制度創新模式(或所謂誘致性制度變遷模式);凡是失敗、效果有限或后遺癥極大的改革案例,均走了一條“上層設計-試驗推廣”的“由上而下的”制度創新模式(或所謂強制性制度變遷模式)。這種不同改革方案選擇的不同效果可歸因于改革設計者、參與者和受益者之間對信息的享有程度存在極大差異,以及在此基礎上形成不同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從而導致兩種改革模式中不同經濟主體相互博弈的結果大相徑庭。隨著時間的推移,《方案》的實施結果是否會與《方案》設計目的相一致是大可懷疑的。事實上,已經有官方人士和學者對此表示了憂慮(陸磊2004;于寧、何禹欣2003)
最后,農村金融問題實際上是農村各方面問題的綜合反應(農村要素市場、農民合法權利無法得到保護等等),很難想象《方案》這樣一個純粹從金融角度出發的政策設計會對農村金融發展起到治本的作用。
5.2新的政策建議
在以上認識的基礎上,這里提出如下政策建議:
5.2.1創建農村中小金融機構(Settingupmedium&SmallSizefinancialAgencies)
迄今為止,農村經濟的基本單位是那些中小規模的農戶、私人企業以及鄉鎮企業,理想的農村金融機構應該是能夠為這些農村中小農戶和中小企業提供充分的金融服務。顯然,由于相對于大銀行而言,中小銀行在向小規模農戶和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上更具比較優勢,因此農村合適的金融結構應該以中小金融機構為主。不過,目前有關農村金融改革尤其是針對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各種方案(SeeSection4andBox2.1),客觀上都會造成農村金融機構向中大型化發展(何廣文、馮興元和李莉莉2003)。因此,在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進程中,必須注意農村信用合作社發揮作用的有效邊界。例如一些學者認為,信用合作社的最有效邊界就是村落的邊界。突破了村落的地緣和血緣邊界,信息不對稱就會產生,借貸風險也會大幅增加(何廣文、馮興元和李莉莉2003)。另外,小額信貸、民間自發的金融合作,互助會及其他的自發的借貸行為都應該是適合農村現階段經濟基礎的金融制度安排。
5.2.2必須提倡充分競爭(FreeCompetitionamongRuralFinancialAgenciesisNecessary)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放松并最終解除對農村非(準)正規金融組織和活動的歧視和壓抑政策,從而使不同的農村金融制度安排之間出現良性競爭的局面是十分必須的。現有改革方案并沒有認識到農村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的重要性,只有在充分競爭的前提下,才能有效擴大金融服務(包括數量和品種),滿足農村融資需求。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只有在一個充分競爭的環境中,才能有足夠的信息比較判斷不同金融機構的經營業績,從而解決由于信息不對稱所導致的道德風險問題。目前在解決農村信用合作社歷史壞賬的問題中就存在一個道德風險問題,即部分農信社利用自身的信息優勢,把正常情況下造成的呆賬歸結為歷史包袱(謝平2001)。只有在充分競爭的外部市場環境條件下,這一問題才有解決的可能。而放開民間金融,將非(準)正規金融納入正規金融的軌道,是在農村金融發展中實現充分、自由競爭的最佳制度選擇(SeeSection5.1)。另外,只要有合適的配套改革措施,放開民間金融并不一定會對農信社的經營造成很大的沖擊(SeeBox2.2.1-2)。
5.3.3解除對農村經濟、社會生活的管制(RemovingtheRegulationsonRuralEconomicandSocialLife)
在目前針對農信社改革的各方建議以及最新的政策措施中,一般均通過由國家規定貸款比例的方式來達到農信社貸款支農的目的。這一措施是必要且符合國際慣例的。但過去的歷史經驗也表明,這種國家硬性規定貸款比例的做法并不能扭轉農村金融機構貸款“非農化”趨勢。這里有必要指出,農信社等農村金融機構貸款流向的“非農化”是和農村和農業經濟的低回報率直接聯系在一起的,只要農村和農業經濟的回報率一直處于較低狀態,資金流向的“非農化”現象就不會消失。反過來,無法獲得足夠的資金支持也會進一步惡化農村和農業經濟投資環境。
農村和農業經濟目前的困境,從根本上講是和政府在農村中所推行的一系列不恰當的政策所聯系在一期的。迄今為止,政府對農村社會、經濟生活仍然有相當的干預和管制,包括糧食收購和一系列從上而下、并未配備足夠資源的趕超指標。這些政策和管制妨礙了農民根據自身的比較優勢調整資源配置,優化生產結構,從而加重了農民的稅費負擔,阻礙了農民收入的增長(陶然、劉明興和章奇,2003),從宏觀上來看則直接導致了農業比較利益不斷下降和惡化。因此,只要政府不放棄這些干預和管制政策,農村和農業經濟的收入增長潛力就不會得到提高和釋放,從而農村金融機構的“非農化”傾向就不會消失(章奇、劉明興、Vincent和陶然2004)。
總而言之,要從根本上改變農村金融機構的“非農”偏好,必須雙管齊下:一方面,繼續深化針對農信社本身的改革,以使農信社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合作金融,杜絕政府參股或干預管理決策;另一方面,政府必須放棄對農村經濟、社會生活的干預,以釋放農村和農業經濟增長的潛力,從而恢復農村金融機構發放農業貸款的信心和動力。5.4.4目前農信社改制的試點模式,并不能有效地防止政府對(改制前后)農信社經營的干預。這不僅是農信社所面對的問題,也是整個中國金融體制所面臨的問題。未來的進一步改革,必須將政府工作的重點轉移到實施金融監管,防止地方政府對農信社具體經營行為的干預。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郵政儲蓄必須與郵政體制聯動改革”,中國經濟時報,2003年12月1日;
何廣文:“對農村政策金融改革的理性思考”,香港中文大學中國研究服務中心資料庫,2003年8月;
何廣文、馮興元、李莉莉:“農村信用社制度創新模式評析”,香港中文大學中國研究服務中心資料庫,200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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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靜:“農村金融發展情況”,載《中國農村經濟形勢分析與預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年,第158-170頁。
林毅夫:“金融改革和農村經濟發展”,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工作論文,No.C200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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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軟科學委員會:“農村金融與信貸政策”,中國農業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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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章、劉錫良:“如何將農信社改革推向縱深”,《金融時報》,2003年10月29日。
溫鐵軍:“農戶信用與民間借貸研究:農戶信用與民間借貸課題主報告”,載中經網50人論壇,2001年6月7日。
夏斌,近期金融熱點問題和銀監會成立的利與弊,《中國經濟時報》2003年1月22日。
謝平:“中國農村信用合作制改革的爭論”,《金融研究》200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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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k,Albert,LorenBrandtandJohnGiles,1997,“GivingCreditwhereCreditisDue:theChangingRoleofRuralFinancialInstitutionsinChina”,papersubmittedfortheannualmeetingoftheAssociationforAsianStudiesheldinChicago,ILduringMarch13-16,unpublished.
Brandt,Loren,AlbertParkandWangSangui.“AreChina‘sFinancialReformsLeavingThePoorBehind?”,paperpresentedattheconferenceonFinancialSectorReforminChina,11-13Sep,2001.
這是作者為亞洲開發銀行(AsianDevelopmentBank)所撰寫的分析報告內容之一,非經作者同意,請勿轉載。
注釋:
[1]1996年《國務院關于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指出,“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是……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為基礎,商業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協作的農村金融體系;進一步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
[2]農村合作基金會在其經營中所出現的問題,就其性質而言并不比那些正規金融機構所出現的問題更嚴重(溫1999)。而且農村合作基金會之所以會出現問題,很大程度上并不是經營不善,而在于地方政府的不適當干預(周其仁2000)。Park等(2001)的研究亦表明,當局之所以會強行關閉農村基金合作會,在于防止后者的競爭會對農信社經營造成沖擊。
國際收支失衡導致國際貨幣體系失衡,虛擬經濟導致流動性過剩,進而導致全球經濟失衡和金融危機。黃曉龍是國內較完備地從外部因素來研究金融危機的,然而從根本上說全球經濟失衡的根源應該是實體經濟的失衡,國際收支失衡只是實體經濟失衡的表象,實體經濟失衡導致貨幣資本的國際流動,國際資本流動導致虛擬經濟膨脹和蕭條,由此形成流動性短缺,最終能夠導致金融危機。因而全球實體經濟的失衡是導致金融危機的必要條件,而虛擬經濟導致的流動性短缺是金融危機的充分條件。
縱觀金融危機史,金融危機總是與區域或全球經濟失衡相伴而生的。
從國際經濟失衡導致金融危機的形成路徑可以看出,國際經濟失衡通過國際收支表現出來,國際收支失衡的調整又通過國際貨幣體系來進行,如果具備了完善和有效的國際貨幣體系,那么完全可以避免國際經濟強制性和破壞性調整,也就是說可以避免金融危機的發生,然而現實的國際貨幣體系是受到大國操縱的,因而國際經濟失衡會被進一步扭曲和放大。
2貨幣體系扭曲
徐明祺是國內學術界較早把發展中國家金融危機的原因歸結為國際貨幣體系內在缺陷的學者。徐明祺認為,一方面是秩序弱化在改革和維持現狀間徘徊的國際貨幣體系;另一方面是發展中國家在國際貿易、投資和債務方面的弱勢地位;處于雙重制約下的發展中國家不得不一次次吞下金融危機的苦果,因而現存國際貨幣體系的內在缺陷難逃其咎。也就是說國際貨幣體系在調解國際收支不平衡時遵循了布雷頓森林體系的基本原則和理念,而各國在制定貨幣政策協調國際經濟失衡時卻失去了原有的秩序和紀律性,因而現在的國際經濟的失衡被現在的國際貨幣體系放大了,加劇了。
以美元為例,美元的價值調整是通過美元利率的調整實現的。美聯儲在制定美元利率時,不可能顧及盯住美元或以美元作為儲備的國家(地區)宏觀經濟狀況,因而當美元利率調整時,往往會對其他經濟體,特別是和美國經濟聯系比較密切或者貨幣與美元掛鉤的國家和地區造成沖擊。首先,以美元為支柱的不完善國際貨幣體系,不論采取浮動匯率政策還是固定匯率政策,美國的經濟影響著所有與其經濟密切相關的國家及這些國家的貨幣價值變化。如果浮動匯率政策能夠遵守貨幣體系下的貨幣政策制訂的紀律約束,那么世界金融市場上就不會出現不穩定的投機性攻擊,也不會出現由此造成的貨幣市場動蕩乃至金融危機。由于制定貨幣政策的自主性和經濟全球化相關性存在矛盾,因而目前的貨幣體系不能夠保證美元在浮動匯率的前提下的紀律性,因而一個國家的宏觀政策將會導致經濟相關國家的貨幣市場動蕩,在投機資本催化下爆發金融危機。就目前現狀來看,雖然布雷頓森林體系已經崩潰,但是相對于新興市場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美元不論是升值還是貶值,依然會造成這些國家經濟的強烈波動。美國經濟繁榮時,美元升值會導致資本的流出;當美國經濟蕭條時,美元貶值會導致這些國家的通貨膨脹。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現在的國際貨幣體系保留了原來國際貨幣體系的理念和原則,但卻失去了原來的秩序和紀律,強勢經濟體可以利用這樣的體系轉嫁金融危機和獲取更多利潤,而不需要承擔過多的責任。
3國際游資的攻擊
國際經濟失衡是金融危機的前提條件,不完善的國際貨幣體系會加劇國際經濟失衡,然而金融危機的始作俑者是國際游資。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后,金融危機離不開國際游資的攻擊。
國際游資為什么能夠摧毀一個國家的金融體系?眾所周知,國際游資規模較大,它完全有能力影響和縮短被攻擊國家的金融周期。金融周期是指一個國家金融市場由繁榮到蕭條的自然過程。當國際游資進入被攻擊國家,它會影響一個國家的利率和匯率變化,從而加快金融市場由理性發展向非理性繁榮轉變[6]。按照金融市場的心理預期自我實現原理分析,當大量國際游資進入一個國家時,即使這個國家經濟發展表現一般,在大量資本進入的情況下,也會帶動金融經濟的快速發展,與此同時,在國際金融家掌握話語霸權的情況下,他們通過有意識地夸大被攻擊國家發展中的成績或存在的問題,以產生正面或負面的心理預期。從拉美國家和東南亞國家的實際情況來看,一般先用“經濟奇跡”、“新的發展模式”來吹捧經濟成就,然后用“不可持續”、“面臨崩潰”來夸大經濟中出現的問題。在整個過程中,國際游資有預謀進入和撤退,就會導致金融市場的崩潰。國際游資嫻熟地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在金融繁榮時期賺取高額利潤,也可以利用金融危機賺取高額利潤或者收購危機國家的優質資本,進而控制被攻擊國家的經濟命脈。這就是在新興市場國家爆發金融危機后,國際直接投資(FDI)為什么會低價收購危機國的優質資產,形成新的經濟殖民主義的根本原因。
4應對金融危機的措施分析
當前,全球經濟失衡的特征較為明顯,首先美國經濟進入蕭條時期,次級債危機使得美國經濟雪上加霜,而歐盟、日本、中國和俄羅斯經濟持續增長。其次,美元的發行泛濫導致美元對歐元和人民幣持續貶值,致使其他國家面臨通貨膨脹的壓力。再次,國際游資在世界范圍內流動的規模越來越大。美國為了振興經濟采取降低利息的貨幣政策,美元對其他貨幣也在快速貶值。
中國要能夠有效地預防上述攻擊性金融危機,首先必須嚴格控制虛擬經濟的非理性發展,快速壓縮樓市和股市泡沫,套住國際游資刺激實體經濟的增長。套住國際游資有兩種思路:一是由國際游資短期內獲得暴利向長期內正常利潤轉變,降低使用外資的成本,讓外資為我國經濟建設服務。二是構建長期的心理預期,使外資留在中國;其中,很重要一點是保持中國實體經濟的持續增長。其三是有計劃地減持我國的外匯儲備,特別減少以國債形式存在的外匯儲備,把外匯儲備轉化為有形資產,實現外匯的保值和增值,并用外匯儲備調控國際經濟,使之有利于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最后,加強跨境資本的管制,積極干預和監管短期國際游資的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