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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這么難申報?要怎樣申報才能獲得通過?
申報材料:需一次準備到位
科技部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在受理過程中,一般不會給企業修改的機會,一旦看到材料不合格就刷掉。所以企業在上交材料之前,就要做好所有準備工作。
如:廣東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服務中心對材料進行審查,如果認為合格就推薦到創新基金管理中心,由其受理審查申請材料,組織有關專家和機構對其進行立項審查和評審。如果立項審查合格,項目就會獲得創新基金支持。
硬性規定:一定要吻合
廣東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服務中心(地址:510070廣州先烈中路100號大院60號樓401室電話:020-87682617網址www.gdsti.info)主要負責對材料進行形式審查。該中心要對創新基金規定的硬指標進行審查,如企業是否屬于創新基金支持的企業;項目是否屬于創新基金支持的范圍;申請支持方式和金額是否合適;項目計劃完成的時間是否符合要求;前兩年度的財務報表是否經過審計,審計報告是否符合要求;附件資料是否齊全等。
企業項目通不過形式審查的原因,都是因為在某方面不符合審報條件。
技術介紹:必須領先國內同行
申報創新基金的項目必須在技術上處于全國領先地位。企業論述技術創新點時,需從產品所采用的關鍵技術和產品的基本原理、主要結構、生產工藝、性能及使用效果等方面,盡可能地說明項目的技術創新點、創新程度、創新難度,以及需進一步解決的問題,并附上權威機構出示的報告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要恰到好處地不泄露商業秘密,也需要一定的技巧。
此外,最好以表格方式說明項目產品的主要技術性能指標與國內、國外同類產品先進技術指標的比較。
項目包裝:有形式有內容
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在評審時只看材料,不實地調研,也不會見項目人。項目申報材料是評價項目能否立項的主要依據,材料組織的完善與否,是影響項目立項的關鍵。這就呈項目包裝。項目包裝不是弄虛作假,而是通過詳細分析、評估本企業擁有的核心技術和生產市場方面的優勢、劣勢、發展潛力以及財務狀況,把本企業的內在價值充分挖掘出來。
一般中小企業都是第一次操作,不知從何說起。如果只懂技術,不會把技術介紹、創新內容、技術水平等反映在文字上,就可能造成立項幾率下降,通不過驗收,影響后期資金到位。
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各縣支行,工行、農行省分行營業部,中行、建行省分行,各股份制商業銀行西安分行,市商業銀行,開發銀行西安分行,省信用聯社:為了進一步做好我市就業再就業工作,充分運用小額擔保貸款政策,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推進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通知》(銀發[2009]51號),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營業管理部、西安市財政局,西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西安市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實施辦法》(西銀管發[2009]76號)和《進一步推進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補充通知》(西銀管發[2009]129號)精神,現就我市開展創建信用社區推動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一、充分認識創建信用社區的重要作用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是對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提供的一種信貸支持,是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扶持政策的重要內容。創建信用社區,主要是針對當前部分下崗失業人員在創業過程中缺乏啟動資金和信用擔保、難以獲得銀行貸款的實際問題,建立的以街道社區勞動保障機構為基礎,通過承辦小額貸款的銀行與社區的合作,方便下崗失業人員申請小額貸款,以幫助他們盡快實現創業式就業的一種信用擔保形式。創建信用社區是搞好就業再就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小額擔保貸款扶持政策,通過“銀勞”合作、“銀社”合作的形式,做好貸前貸后的管理工作,擴大放貸規模,加快放貸速度,簡化辦理程序,有效預防資金風險,扶持更多的下崗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也是金融系統提高服務水平,拓寬服務領域的有效途徑。各級勞動、財政部門和銀行系統的干部,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執政能力、堅持“人本”服務和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提高對創建信用社區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認真做好信用社區創建工作。二、信用社區的條件和職責信用社區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一)、社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健全,規章制度完備,工作人員到位,經費落
實。有轄區平面圖及工作簡介、政策宣傳窗、服務指南、辦事須知、監督電話等。(二)有固定的辦公場地,具備微機;傳真電話等必要的辦公設施。各種臺帳齊全,數據準確,隨時掌握下崗失業人員動向及享受扶持政策情況。建立了下崗失業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經濟檔案和工作所需要的相關數據庫,經濟檔案要包括以下具體內容:1.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聯系方式等;2.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主要內容、收入狀況、家庭實有資產狀況等;3.還款的歷史記錄。(三)、工作人員經過業務培訓,廉潔自律,工作認真,服務熱情,熟練掌握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對下崗失業人員資信條件、創業技能、經營項目、自有資金及盈利等情況掌握準確。(四)、建立了自主創業回訪機制,強化了后續服務。對借款人進行走訪,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對貸后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調查,指導借款人搞好生產經營,加強個人信用意識教育,未出現弄虛作假現象。對發現違約或惡意拖欠本息的采取了一定的預防措施,并有相應的文字記錄。(五)、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提供優質服務,積極支持和引導下崗失業人員自主創業、自謀職業或合伙組織起來就業,全面完成或超額完成小額擔保貸款目標任務,安置的下崗失業人員人數較多,社會效益顯著。信用社區的職責:信用社區要克服困難,創造條件,圓滿完成上級勞動保障部門下達的各項再就業工作任務,要及時掌握下崗失業人員的就業意愿,滿腔熱情地為他們自主創業出謀劃策。對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在調查核實清楚的情況下迅速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積極主動配合市、區縣勞動保障部門、金融機構做好小額擔保貸款工作。信用社區要積極負責地做好小額擔保貸款的審查和管理工作,包括下崗失業人員誠信情況、經營場地、創業項目風險評估分析,協助經辦銀行和擔保機構催收本息。對惡意拖欠銀行本息的,要如實登記借款人不良信用記錄。對貸到款的下崗失業人員,指導搞好生產經營,提供政策服務。要善于發現和總結自主創業的先進典型,及時推廣他們的經驗和做法。信用社區的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政策,明確辦事
程序和辦事時限,優質高效為下崗失業人員服務。三、信用社區提供擔保的要求信用社區對轄區內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下崗失業人員提供的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對其經營項目進行實地調查和貸款資格審核,申請人信譽良好,遵紀守法,無不良信用記錄的,信用社區一律提供信用擔保。申請人在獲得小額擔保貸款后,信用社區要定期走訪,跟蹤了解,并將掌握的情況及時反饋到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由信用社區推薦并提供信用擔保的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出現拖欠本息的,信用社區要積極協助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催收本息。由信用社區推薦并提供信用擔保的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在《西安市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申請審核表》的“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推薦意見”欄內加蓋統一的信用擔保條章,擔保機構一律取消借款人的反擔保。四、創建信用社區工作的組織實施信用社區申報審批程序是:(一)、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按照信用社區條件在所屬社區中選拔推薦,上報申請報告并填寫《西安市創建信用社區申報表》,經街道(鄉鎮)政府審查簽署意見后,上報區縣勞動保障部門。(二)、區縣勞動保障部門收到申報材料后,對推薦的社區要實際審查,對符合信用社區條件的,簽署意見報市勞動保障部門。(三)、市勞動保障部門委托西安市就業服務中心對各區縣勞動保障部門上報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確定信用社區候選名單。在充分征求銀行、擔保機構意見后,確定我市信用社區,三部門聯合發文公布命名,授予信用社區牌匾。五、信用社區的日常管理西安市就業服務中心負責信用社區的日常管理工作,召集其他兩個部門開展信用社區的評定工作。信用社區采取動態管理,每年度復核一次。對積極開展創建工作,達到信用社區條件的及時增補命名。工作標準降低,不符合信用社區條件,由三部門提議后,即取消信用社區稱號,收回牌匾。西安市財政局要督促擔保機構積極參與信用社區的評定,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營業管理部要督促經辦銀行對信用社區提供信用擔保的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優先發放。
1.公司治理建設取得明顯進展,全面風險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但還需不斷完善。
商業銀行初步建成現代公司治理架構,建立起了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之間各司其職、有效制衡、協調運作的公司治理結構。
經濟資本(EC)、經濟增加值(EVA)和風險調整后的資本回報(RAROC)等先進理念開始得到重視。大型銀行廣泛深入應用這些風險計量工具,科學化、精細化管理風險和收益,逐步改變粗放式追求規模效益的傳統思維,全面風險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流程銀行機制建設不斷推進。
2.風險內控建設得到加強以滿足監管要求。遵循“準確分類—提足撥備—做實利潤—資本充足”的持續監管要求,商業銀行堅守風險底線不斷完善制度,強化風險管理。
(1)針對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并表監管和貸款管理等一系列監管措施,不斷完善制度,加強基礎管理。
(2)適應不斷豐富的監管標準。銀監會近年來不斷調整監管工具,量化風險監管指標,探索建立涵蓋主要風險領域的腕骨監管指標體系(CARPALS),提升風險評價的針對性、動態性和前瞻性;強化資本監管,調整最低資本監管標準;強化撥備監管,建立動態撥備制度,“以豐補歉”;強化流動性監管,引入流動性覆蓋率和凈穩定融資比率等先進的監管指標。面對不斷提升的監管要求,商業銀行加強風險管控新工具的研究開發,加快推進新資本協議實施,滿足新監管標準要求。
(3)重點領域風險得到一定程度控制。在平臺貸款方面,商業銀行嚴格按照“逐包打開、逐筆核對、重新評估、整改保全”的方針,通過分解數據、四方對賬、分析定性、匯總報表、統一會談、補正檢查六個步驟進行分類處置,強化風險緩釋。在房地產信貸領域,大型銀行帶頭實施房地產開發商“名單制”管理,嚴控房地產系統風險。
3.數據文化初步萌芽,信息管理能力取得快速進步。
近年來,大型商業銀行不斷推進數據管控、數據治理工作,制定中長期信息技術規劃,數據標準、數據質量等問題得到銀行內部高層和全員的重視。計算機系統按照規劃合理進行建設,業務流程中數據得到共享,減少了重復和差錯,為監管合規和管理層決策提供了較好的數據基礎,征信、監管等信息應用得到了進一步加強。
截至2010年末,五家大型銀行的平均資產回報率(ROA)1.2%,平均資本利潤率(ROE)20.4%,基本達到了國際先進銀行的水平;平均資本充足率從2003年末的2.11%提升為2010年末的12.1%;平均不良貸款率從2003年末的16.84%下降為2010年末的1.30%;平均不良貸款撥備覆蓋率從2004年末的25.28%提升至2010年末的207.6%。
二、征信系統在公司業務信用風險管理關鍵環節的應用
商業銀行的授信業務過程包括制定授信政策及開展具體授信業務兩大方面。授信政策的制定主要依據為監管要求、發展戰略、業務規劃和風險偏好,在開展具體授信業務時則較為廣泛和深入地運用到征信系統。
授信審批是對前臺經營部門根據客戶需求擬定的授信方案的風險收益狀況進行分析判斷并按照相應權限做出決策的過程。
1.授信審批流程
具體來說,授信審批主要包括授信申報方案、合規性審查、審批組織和審批、審批指引等環節。各級行信貸審批部門按照各自授權對權限內的項目進行審批,超過權限的報有權行履行審批程序。
2.信用風險管理的關鍵環節
授信審批是對前臺經營部門根據客戶需求擬定的授信方案的風險收益狀況進行分析判斷并按照相應權限做出決策的過程,主要包括授信方案申報、授信方案審查、授信審批組織和審批等幾個環節。由于授信方案申報主要是信貸經營部門根據現場考察以及與客戶的溝通收集的多方面信息的匯總,而授信審批組織和授信審批則是按照既定規則與全行風險偏好、根據各種信息與自身經驗對授信方案的風險判斷。所以授信審批階段信用風險管理的關鍵環節就是對授信方案的審查,為后續審批決策奠定基礎。
3.征信系統的應用分析
授信申報方案是授信審批的原始材料和全部主要信息來源,申報材料質量決定了授信審批質量。信用報告提供的客戶相關信息是方案的重要數據來源,在這個環節征信系統提供的信息就是商業銀行撰寫信用報告提供了重要支持。
授信審批以風險政策、行業限額為依據,經濟資本計量是基礎,考慮客戶信用狀況和押品緩釋。商業銀行能夠通過征信報告,重點關注銀行與客戶的業務交易記錄,尤其是貸款交易記錄信息,從中收集一些反映客戶償債能力的深層次信息,比如經濟、社會、就業、道德、財務狀況和資產等多方面的信息。可以獲取客戶在經營業務中,常用到的銀行結算方式,以此來調整客戶授信方案,滿足客戶經營需要,達到互惠互利。但目前商業銀行與政府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等經濟組織之間存在各自相對獨立的經濟利益、信息開放程度也不盡一致,導致信息的共享利用率較低,信用報告不能全面覆蓋相關信息,造成商業銀行在應用信用報告時存在誤區。
一、扶持范圍
本《辦法》扶持對象為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在區,且符合區產業發展規劃、產業導向的商貿企業。
二、扶持重點
1、推進徐家匯商圈、淮海中路段等現有市級商業街區,路建材家居專業特色街、衡山路休閑娛樂特色街等市級專業特色街的結構調整,實現其增長方式的轉變。
2、推進鐵路南站、楓林生命科學園區等新開發區域的商業服務設施配套項目的建設。
3、大力發展集形態先進、業態完善、功能齊全、環境優美、便民利民等特點于一體的社區商業。
4、鼓勵新型商業業態和先進商業技術的發展。
5、支持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
6、積極引進國內外知名商貿企業,支持海內外商貿大公司總部或采購中心入駐、落戶我區。
三、扶持政策
1、推進現有市級商業街區、市級專業特色街結構調整
支持企業參與現有市級商業街區、市級專業特色街的業態調整,引進國際知名品牌專賣店、旗艦店。在調整所涉及的商業網點置換中,業主或第一出租方由于中止合同而產生的經濟損失,由區商業發展專項資金給予一定補貼;對商業網點置換項目貸款經審定后,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給予貸款額度50%的貼息支持,期限為一年。
2、推進新開發區域的商業服務設施配套項目的建設
對新開發區域符合區產業發展規劃、產業導向的商業服務設施配套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貸款經審定后,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給予貸款額度50%的貼息支持,期限為兩年。
對新開發區域內符合區產業發展規劃、產業導向的新辦商貿企業,經認定后符合相關條件的,由區產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給予三至六年的扶持。
3、發展社區商業
根據市、區政府的工作重點或實事項目,對提升居民生活環境質量或體現便民利民功能的項目,以及形成特色效應的社區商業企業,由區商業發展專項資金或區產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給予一定扶持。
4、鼓勵新型商業業態和先進商業技術的發展
鼓勵總部在區的企業發展連鎖業態,如超市、便利店、菜市場等。對這類企業經認定后符合相關條件的,由區產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給予一至三年的扶持。
對運用電子商務、信息管理、物流配送等新型商業技術手段的企業,由區商業發展專項資金給予一次性獎勵。
5、支持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
支持總部在區的商貿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發展各類連鎖業態。對其經營地在外區的非獨立核算的新開辦連鎖門店,由區商業發展專項資金按其經營面積對其裝修與設備投入給予一次性補貼;對其經營地在市外的連鎖門店,由其總部提出申請,其裝修與設備投入項目貸款經審定后,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給予貸款額度50%的貼息支持,期限為一年。
6、積極引進國內外知名商貿企業
對新引進的年營業額達到一定規模的海內外商貿大公司地區總部或采購中心、連鎖企業總部,經認定后符合相關條件的,由區產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給予一定扶持。
7、提供公共服務
切實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簡化辦理登記手續,完善“一門式辦理”機制,為企業提供工商、稅務、外資、環保、消防、衛生防疫等并聯審批服務。
建立信息平臺,逐步向社會提供商貿產業發展規劃、產業導向目錄、產業政策、市場信息、企業誠信度等公共信息服務,構建公開、公平、公正的信息環境,發揮信息的市場引導作用。
切實做好知識產權的保護和發展工作,為著名品牌申請注冊商標提供相關法律法規方面的幫助;支持申報市著名商標。
四、申報認定程序
1、商貿企業向區經濟委員會提出申報。
2、區經濟委員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3、區經濟委員會牽頭組織相關職能部門、街道(鎮)及行業協會、專家對申報單位進行并聯審定。
4、區經濟委員會對審定結果出具書面意見。
5.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按照書面意見兌現有關扶持政策。
五、其他
一、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范圍
根據國家科技部等部門頒發的《國家高新技術產品目錄》及本市實際情況,確定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認定范圍如下:
(一)電子與信息領域;
(二)生物工程、新型醫藥與醫療器械領域;
(三)先進制造與現代交通領域;
(四)新材料與精細化工領域;
(五)新能源與高效節能領域;
(六)環境保護與循環經濟領域;
(七)文化創意與知識型服務業領域;
(八)現代高效農業與海洋工程領域;
(九)航天航空與核應用技術領域;
(十)其他經市級認定委員會確認的在傳統產業基礎上應用的新工藝、新技術。
上述范圍,可根據國內外高新技術的發展情況和我市實際適時進行補充和修訂。
二、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凡要求認定的市高新技術企業,應是在本市登記注冊2年以上,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產權明晰、管理規范,以開發、生產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品為主的知識密集型、技術密集型經濟實體,且須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企業從事本實施意見明確范圍內一種或多種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服務,具有與其業務范圍和規模相適應的人員、場地和設施(單純的商業經營除外);
(二)企業領導班子重視科技,且班子中有熟悉本企業產品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的專職人員;
(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在冊職工總數的20%以上,其中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企業在冊職工總數的8%以上;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生產或服務為主的勞動密集型高新技術企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15%以上。
(四)建有相應的技術開發機構或有穩定、可靠的技術依托單位。
(五)企業的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與技術收入(企業的技術咨詢、技術轉讓、技術入股、技術服務、技術培訓、技術工程設計承包、技術出口、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及中試產品銷售等技術貿易收入)的總和占本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以上(農業類高新技術企業放寬到30%以上)。
(六)年銷售額在3000萬元以下的企業用于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占本企業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5%以上,年銷售額在3000萬元至1億元的企業研發經費比例為4%以上,年銷售額在1億元以上的企業研發經費比例為3%以上。
(七)在研究、開發、生產過程中,“三廢”排放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八)有嚴格健全的生產、技術、質量、財務管理制度,并做到遵紀守法,照章納稅。
(九)原則上要求申報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必須為區、縣(市)級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省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必須為市級高新技術企業。
三、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
根據《*市科學技術進步條例》的規定,由市科技局會同市經委、市發改委、市農辦、市外經貿局、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信息辦、市文廣新聞出版局等部門組成認定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科技局),負責市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動態管理和考核工作。同時,認定委員會負責對省級、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推薦、管理和考核工作。*高新開發區和*經濟開發區內市級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工作授權兩個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報市認定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市認定委員會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咨詢組,為申報企業提供咨詢意見。
(一)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行科技評估機構評估、認定委員會審定、向社會公布認定結果的基本程序。
(二)申請認定市高新技術企業的單位必須提交《*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及以下材料:
1.本單位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國稅、地稅登記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材料。
2.本單位情況簡介(包括科研、生產及銷售經營情況、資產狀況、場地、設備、生產規模、人員組成及內部機構設置情況,產品質量保證體系、財務管理制度情況等內容)。
3.企業上月財務會計報表和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上年度財務會計報表。
4.本單位技術開發費的提取和使用證明。
5.本單位技術性收入、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證明。
6.本單位專職專業技術人員的證明。
7.本單位研制或生產的高新技術成果、產品或技術的鑒定(驗收、評審、登記)證書、技術標準、測試或質檢報告等。
8.本單位銀行貸款證和信譽等級證明(復印件)。
9.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認定市高新技術企業申請書一式12份、其它材料一式3份統一報送到市認定委員會辦公室。
在申報市高新技術企業的同時,一并申報省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采用省級企業申報材料(具體要求見《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實施意見》)。
(三)申報單位應首先委托經市科技局確認的具有科技評估資格的科技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市科技局承擔。科技評估機構根據認定條件,組織專家對企業的申報材料、數據進行核實、評估,出具評估意見,并承擔相應的評估責任。企業申報材料必須由其主管部門(無主管部門的單位不要求)及同級財政、稅務部門初審、簽署意見并蓋章。在具有法定資格的科技評估機構確認前,評估由市科技局組織專家進行。
(四)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采用常年受理,分批評審的方法,市認定委員會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定期審查,對申報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提出認定意見;對同時申報省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在確認同意推薦后,提出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意見,并向社會公示征詢意見。對認定的市級高新技術企業由市科技局發文公告,授予《*市高新技術企業》稱號,并頒發相應證書。
四、監督管理
(一)市高新技術企業實行動態管理。市科技局負責組織或委托區、縣(市)及相關開發區科技局對經認定的市高新技術企業每2年考核一次。對考核不合格的市高新技術企業,給予“限期改正”直至“取消資格”的處理。各產業主管部門要切實承擔起各級高新技術企業的管理、培育扶持和服務監督職能。
(二)市高新技術企業應在每年1月底和7月底前按時、如實填報《*市高新技術企業報表》,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經所在地的區、縣(市)及相關開發區科技局核實匯總后,由企業報市認定委員會辦公室。
(三)市高新技術企業發生變更經營范圍或合并、分立等情況,應報請市認定委員會重新認定;如企業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遷移或歇業等,須書面通知市認定委員會。
(四)申報企業在申請認定過程中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采取其它欺詐手段騙取市高新技術企業稱號的,取消高新技術企業稱號,收回證書,并在3年內不得再申請認定。
(五)對相關的科技評估機構,由市科技局視其評估申報企業的業績,在一定時期內給予適當的評估經費補助。市科技局對上述科技評估機構的評估工作實行監督管理。如發現科技評估機構所出具的評估意見與申報企業的實際狀況不符,甚至弄虛作假的,可暫停其評估業務直至取消評估資格。
(六)鼓勵各區、縣(市)積極培育、扶持、認定區、縣(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可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同時,要加強對區、縣(市)培育發展各級高新技術企業的考核,并將此項工作納入區、縣(市)黨政領導科技目標責任制考核、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目標考核和區、縣(市)科技局工作考核。
五、政策措施
(一)根據市政府《關于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意見》(杭政〔*〕5號)精神,對研發資金占銷售收入比例達到規定比例且經認定的區外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和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從其對當地財政所作貢獻中拿出一部分資金,獎勵給該企業用于從事研究開發活動。
(二)加大對市高新技術企業的扶持力度。設立市高新技術企業研發項目,專門對各級高新技術企業承擔的火炬計劃項目、新產品開發等高新技術開發和成果轉化項目進行支持;市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承擔市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工業技改項目、工業企業信息化項目的資助金額可適當上浮;各級財政資金,包括科技資金、工業資金、產業化發展資金要根據確定的項目,優先向高新技術企業傾斜。
(三)積極鼓勵企業成長為國家、省、市高新技術企業。對入選*市科技創新“十佳科技型初創企業”、“十佳高新技術企業”的初創型科技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條本實施意見適用于在*省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企業單位。
第三條*省誠信示范企業(以下簡稱示范企業)的創建工作,應當遵循科學、客觀、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誠信示范企業創建工作要本著“優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著重把握好“三性”:一是結構科學性。評定的企業要統籌兼顧、科學合理,既有國有企業,也有民營企業,涵蓋大、中、小型,兼顧各行各業。二是典型示范性。省級誠信示范企業應當代表著*企業的誠信水平。三是層次合理性。省級誠信示范企業的創建要帶動各市(地)誠信示范企業創建活動的開展。
第五條省級示范企業原則上應該是市(地)(含農墾、森工)級誠信示范企業和中、省直誠信建設先進企業。
第六條示范企業創建工作,由省“誠信龍江”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誠信辦)、省經濟委員會(以下簡稱省經委)負責監督管理,委托*省誠信建設促進會(以下簡稱省誠促會)組織實施。
第七條創建示范企業工作,各部門嚴禁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
二、申報條件
第八條示范企業必備條件的具體內容是:
(一)重視自身誠信建設,模范遵守職業道德和行業準則,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原則,維護市場交易規則;自覺維護自身誠實守信形象,在全省同行業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二)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經營,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經濟效益顯著、業績突出;
(三)企業具有較健全的信用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無弄虛作假行為,依法納稅,無偷逃稅款等不良紀錄;
(四)重合同守信用,誠實簽約,無主動違約、毀諾行為,無重大投訴事件發生;
(五)近三年產品質量、服務質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程質量無重大事故發生;
(六)恪守勞動合同,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無拖欠工資記錄;
(七)無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八)嚴格遵守國家環保法規,執行“三同時”政策,無環境污染事故;
(九)有專職信用管理人員;
(十)在金融部門具有良好的信貸記錄和較高的信用等級;
(十一)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積極參與精神文明創建工作,社會反響好,企業員工具有良好的信用意識,能夠自覺地維護自身信用形象;積極參加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十二)單位負責人基本信用狀況良好,無不良行為記錄。
三、創建程序
第九條每個申報年度由省誠信辦、省經委確定申報日期并提出具體要求。
第十條申報單位參照申報條件,自我考核,自我評價,認為符合標準,應填報和提供如下材料:
(一)《*省誠信示范企業申報表》;
(二)提供本單位有關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方面的文字材料;
(三)工商營業執照,及當地工商部門出具的“重合同、守信用”的認定證書;
(四)稅務登記有關材料及相關完稅證明;
(五)近三年產品質量檢驗報告、榮譽證明;
(六)近兩年度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七)當地環保部門出具的環保達標相關證明;
(八)當地勞動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保障年檢手冊》等相關證明;
(九)信用評估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
(十)專職信用管理人員職業資格證書。
(十一)企業及企業法定代表人所獲榮譽證明。
第十一條各市(地)誠信辦會同經委負責受理轄區內的企業申報工作,中、省直有關部門、省級行業協會負責中省直企業的申報工作,各受理部門審核同意加蓋公章后將申報材料報省誠促會。
第十二條如發現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虛報、瞞報等欺騙行為的,將視為嚴重失信,取消其申報資格并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兩年內不得申報示范企業。
第十三條按照第十條所列條件,省誠促會負責對企業填報材料進行初審,初審的主要內容是企業報送材料是否齊全、企業報送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四條省誠促會初審合格的企業,由省誠信辦、省經委會同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環境保護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國家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哈爾濱海關等相關部門對企業提供的材料內容進行復核。
第十五條成立由省級各行業主管部門領導、省誠促會、省級行業協會領導和有關專家學者組成的審核委員會,負責對復核合格的企業進行審核。
第十六條省誠信辦、省經委組織召開示范企業審核會議。會議分為小組審議和審核委員會表決兩個階段。審核委員將小組審議通過的企業名單提交審核委員會進行表決,審核委員會表決通過的企業名及審核報告單提交省“誠信龍江”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第十七條省“誠信龍江”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的企業名單在主要新聞媒體和“誠信龍江”網等網絡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
第十八條在公示期內,如企業違反法律、法規,發生重大企業失信行為,將取消其誠信示范企業資格。被舉報有失信行為的企業,省誠信辦、省經委將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根據調查結果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九條公示通過的企業將由省經濟委員會、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國家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哈爾濱海關、省“誠信龍江”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命名并授予《*省誠信示范企業》牌匾和榮譽證書。
四、管理
第二十條示范企業榮譽稱號有效期為兩年。兩年期滿后,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重新申報。
第二十一條建立示范企業信用檔案制度。主要內容為:企業申報材料、企業重大信用活動記錄,企業信用報告等。
第二十二條實行示范企業年度審核制度。誠信示范企業要自覺加強自我管理,誠信示范企業應寫出年度自檢報告并填報年審表于次年三月底以前上報省誠促會。不按時填報參審和弄虛作假的單位,命名滿兩年時,取消再次申報資格。
第二十三條示范企業如改變單位名稱,要及時通報省誠促會,以便對其示范企業的稱號進行相應更正。
第二十四條省誠信辦、省經委與其他職能部門建立聯動監督反饋機制,委托省誠促會組織定期走訪調查,及時掌握涉及誠信示范企業的納稅、貸款、生產質量等相關信用情況。發現示范企業信用水平下降或出現失信問題,將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予以限期整改,直至撤銷其稱號的處理。
2013年國家信息安全專項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改辦高技[2013]1965號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質檢總局、中科院、國家保密局、國家密碼局辦公廳(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相關中央直屬企業: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信息化發展和切實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見》(國發[2012]23號)的工作部署,針對金融、云計算與大數據、信息系統保密管理、工業控制等領域面臨的信息安全實際需要,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繼續組織國家信息安全專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重點支持領域
(一)信息安全產品產業化
產品自身應具有較高的安全性,不低于目前GB/T 20281-2006、GB/T 20275-2006、GB/T 18336-2008等國家標準中3級的相關要求。
1、金融信息安全領域
(1)金融領域智能入侵檢測產品。
適用于金融機構電子銀行等應用業務系統,支持IPv4/IPv6環境,具有雙向數據檢測、歷史數據關聯分析、網絡報警數據篩選過濾、反饋測試、自學習和自定義檢測規則、多維度展現,以及攻擊影響分級等功能,吞吐量不低于20Gbps,基于國內外主流特征庫檢測的漏報率低于10%、誤報率低于5%。
(2)高級可持續威脅(APT)安全監測產品。
適用于金融機構的業務網絡和應用系統,支持IPv4/IPv6環境,具有規模化虛擬機或沙箱執行等動態檢測技術的威脅感知功能,具備對各類設備網絡文件傳輸異常行為、漏洞利用行為、未知木馬、隱蔽信道傳輸等多樣性、組合性和持續性攻擊的檢測能力,支持1000個以上的并發檢測能力,基于國內外主流特征庫檢測的漏報率低于5%、誤報率低于10%。
(3)面向電子銀行的Web漏洞掃描產品。
適用于金融機構電子銀行業務系統,具備開放式Web應用程序安全項目(OWASP)通用漏洞的高啟發、高強度、交互式檢測能力,具有漏洞驗證、基于電子銀行系統業務流程的流量錄制重放式的邏輯漏洞分析等功能,基于國內外主流漏洞特征庫掃描的漏報率低于5%、誤報率低于10%。
(4)金融領域應用軟件源代碼安全檢查產品。
適用于金融機構各類業務應用系統,具備適用于金融領域特點、可更新和自定義的安全掃描規則庫,可定制掃描策略,在Linux、Aix、Windows、Android、iOS等環境下,具有對Java、C/C++、C#、JSP、COBOL、VB、Ruby等主流編程語言和.NET、Eclipse、Matlab等集成軟件工具開發的應用系統進行源代碼掃描的功能,對源代碼潛在問題分析給出分級別建議,每小時掃描百萬行以上代碼,基于國內外主流軟件源代碼漏洞特征庫檢測的誤報率低于30%、漏報率低于35%。
2、云計算與大數據信息安全領域
(1)高性能異常流量檢測和清洗產品。
支持IPv4/IPv6環境,適用于云計算和大數據的應用,具備流量牽引和回注、網絡層和應用層攻擊檢測與清洗等功能,支持地址區間的IP保護,可實現對100萬個以上IP地址的異常攻擊流量清洗,啟用全部檢測和清洗功能后,設備整體吞吐量達到100Gbps以上。
(2)云操作系統安全加固和虛擬機安全管理產品。
支持IPv4/IPv6環境,支持虛擬化認證授權、訪問控制和安全審計,具備虛擬機逃逸監控、實時操作監測與控制、防惡意軟件加載和安全隔離等功能,具備1萬臺以上安全可控輕量級虛擬機的安全管理能力。
(3)高速固態盤陣安全存儲產品。
支持IPv4/IPv6環境,具備雙控及冗余保護機制,具有緩存鏡像、掉電保護、采用國家密碼局規定算法的數據加密等功能,支持原生命令隊列(NCQ)技術及多種主流接口協議,單盤持續讀寫性能不低于200MB/s,容量大于512GB,每秒輸入輸出次數(IOPS)大于12,000,單陣列支持500塊以上單盤擴展,響應時間小于800s,非加密通道IOPS大于220,000,加密吞吐量大于1Gb/s。
(4)大數據平臺安全管理產品。
支持IPv4/IPv6環境,具有對不少于3種大數據應用平臺進行漏洞掃描、配置基線檢查、弱口令檢測、版本檢測和補丁管理等功能,可實現大數據去隱私化處理和策略化數據抽取與集成、統一的策略管理、統一事件分析、全文檢索及多維度大數據審計,能夠對用戶訪問敏感信息行為進行報警、阻斷、跟蹤和追溯,關鍵安全策略同時支持結構化與非結構化數據的管理,支持1000萬以上并發業務訪問。
3、信息安全分級保護領域
(1)網絡保密檢查和失泄密核查取證產品。
適用于涉密網和普通業務網絡,支持各類主流操作系統,具備對各種網絡失密泄密事件證據保全、提取和分析的功能,支持只讀方式、多種硬盤接口、DD或AFF等多種鏡像格式,支持已刪除文件、注冊表、分區的恢復,具有自定義策略取證、關鍵詞搜索、2000萬個以上文件并行搜索、加密文件快速檢測的能力,對帶有密級標志的圖形、版式等類型文件識別率大于95%。
(2)特殊木馬檢查產品。
適用于涉密網和普通業務網絡,支持各類主流操作系統,具有已知木馬和未知特殊木馬檢測的能力,具備木馬樣本及其配置信息的提取、特征歸類檢測等功能,能夠定期進行升級,已知木馬檢測準確率為100%,未知特殊木馬檢測準確率大于70%。
(3)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風險評估軟件產品。
符合涉密信息系統分級保護相關國家保密標準,具備合規性檢測、漏洞掃描等功能,以自動檢測為主、人工判定為輔,評估內容覆蓋涉密信息系統安全保密風險評估全部項目,評估結論準確可靠,能夠自動生成評估報告。
4、工業控制信息安全領域
(1)面向現場設備環境的邊界安全專用網關產品。
支持IPv4/IPv6及工業以太網,適用于集散控制系統(DCS)、數據采集與監視控制系統(SCADA)、現場總線等現場環境,具備5種以上工業控制專有協議以及多種狀態或指令主流格式數據的檢查、過濾、交換、阻斷等功能,數據傳輸可靠性達到100%,可保護節點數不少于500點,設備吞吐量達到線速運行水平,延時小于100ms。
(2)面向集散控制系統(DCS)的異常監測產品。
適用于電廠、石油、化工、供熱、供水等工藝流程,具有對工業控制系統的DCS工程師站組態變更、DCS操作站數據與操控指令變更,以及各種主流現場總線訪問、負載變更、通信行為、異常流量等安全監測能力,具備過程狀態參數、控制信號的閾值檢查與報警功能。
(3)安全采集遠程終端單元(RTU)產品。
支持工業以太網協議,適用于-40℃~+70℃溫度環境,電磁兼容性(EMC)不低于4級,具有內置安全模塊,實現數據采集與監視控制系統(SCADA)軟件端到端的信源加密,具備基于數字證書的安全認證功能,支持基于國家密碼局規定算法的數據加密,加密速率不小于20Mb/s。
(4)工業應用軟件漏洞掃描產品。
適用于石油化工、先進制造領域,具有對符合IEC61131-3標準的控制系統上位機(SCADA/HMI)軟件、DCS控制器嵌入式軟件以及各種主流現場總線離線漏洞掃描能力,具有對數字化設計制造軟件平臺(如產品數據管理PDM、專用數控機床通信軟件eXtremeDNC、高級設計系統ADS等)漏洞掃描能力,具備檢測與發現軟件安全漏洞、評估漏洞安全風險、可視化展示、漏洞修復建議等功能,漏洞檢測率達到90%以上。
(二)重要信息系統安全可控試點示范
1、金融信息安全試點示范
支持商業銀行開展一體化信息安全風險感知體系試點示范,按照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相關要求,建立銀行系統整體信息安全風險感知預警、網點集中管控的防護體系,完善災備能力檢測、第三方安全服務質量評價等管理規范。
支持商業銀行開展電子銀行和移動支付業務系統安全態勢監控試點示范,按照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相關要求,構建銀行新型增值業務應用的安全管理機制,并形成相應標準規范體系。
支持商業銀行、信息安全專業機構、行業主管部門對電子銀行系統聯合開展金融領域釣魚網站和金融詐騙事件安全應急保障試點示范,探索銀行、機構和政府部門合作的新模式,建立聯合處置、及時有效的應急保障機制。
2、云計算與大數據安全應用試點示范
按照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的相關要求,在金融、能源、交通、電子政務、電子商務和互聯網服務領域,支持重點骨干企業,圍繞主要業務應用,采用安全可控的技術和產品,開展云計算和大數據安全應用試點示范,研究制定云計算和大數據應用的安全管理機制、責任認定機制、數據保護和使用安全機制與規范。
3、信息系統保密管理試點示范
在國家重點黨政機構和涉密單位,按照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相關要求,開展基于密級標識的涉密信息及載體管控試點示范,部署電子文件密級標識管理、涉密計算機和涉密移動存儲介質識別管理等系統,探索重要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新方式。
支持商業機構、專業機構開展電子郵箱安全保密試點示范,采用國家密碼局規定算法,以及相關信息安全防護技術,建設安全郵箱服務平臺,形成電子郵箱防泄密、反竊密綜合保障能力,探索安全加密郵件與智能終端電子郵件消息加密推送等新服務模式。
4、工業控制信息安全領域示范
在電力電網、石油石化、先進制造、軌道交通領域,支持大型重點骨干企業,按照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相關要求,建設完善安全可控的工業控制系統。建立以杜絕重大災難性事件為底線的工業控制系統綜合安全防護體系,建立完善工業控制信息安全技術與管理的機制和規范。
二、申報要求
(一)請項目主管部門根據投資體制改革精神和《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本地區實際情況,認真做好項目組織和備案工作,組織編寫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并協調落實項目建設資金、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估等相關建設條件,同時匯總相關申請材料并報我委。
(二)通過國務院有關部門及中央直屬企業申報的項目,項目單位應與有關部門和中央直屬企業有財務隸屬關系。其他項目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通過項目單位所在地的省級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申報。
(三)項目主管部門應對報送的材料,如資金申請報告、銀行貸款承諾、自有資金證明、各類許可資質等,進行認真核實,并負責對其真實性予以確認。
(四)項目紙質申報材料包括: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達到可行性研究報告深度)、項目簡表和項目匯總表,上述材料一式兩份。項目簡表、項目匯總表、項目備案文件、自有資金證明、投資及信貸承諾等所有附件要與項目資金申請報告一并裝訂(項目簡表和匯總表應訂裝在報告正文前)。各項目材料一經提供不予退還,請做好備份。資金申請報告的具體編制要求詳見附件1、2。
(五)項目材料的具體報送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將在今年9月下旬在國家發展改革委高技術司網站(網址gjss.ndrc.gov.cn)信息化欄目下另行通知。
(六)信息安全產品產業化項目的承擔單位原則上應為企業法人。申報項目應具備以下條件:(1)按規定在當地政府備案;(2)已落實項目建設資金;(3)采用的科技成果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4)項目申報單位必須具有較強的技術開發和項目實施能力,具備較好的資信等級,資產負債率在合理范圍內;(5)項目答辯時各單位應已有相關產品。
(七)重要信息系統安全可控試點示范項目的承擔單位應為企業法人或事業法人(不包含高校和科研機構),項目的具體要求及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的編制要點詳見附件2。
(八)本次信息安全專項分兩階段開展。第一階段受理金融信息安全、云計算與大數據安全、信息系統保密管理項目的申報,截止時間為2013年10月15日。第二階段受理工業控制信息安全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14年7月15日。我委對項目進行初步評審后,將組織現場答辯。其中,專項擬支持的產品將全部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公開測試,有關具體項目答辯和測試名單、時間和地點,以及公開測試的時間將另行通知。
附件:1、信息安全產品產業化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編制要點
2、重要信息系統安全可控試點示范具體要求及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編制要點
3、信息安全項目及承擔單位基本情況簡表
4、信息安全項目匯總表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3年8月12日
(一)稅源管理薄弱是導致我國稅收流失的主要原因
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征管模式的確立,實現了由管戶向管事的轉變,使征納雙方的權力和義務更加明確。但這要求稅務機關必須有現代化的征管手段,納稅人必須有較強的納稅意識,各有關部門必須有較強有力的協稅護稅監督制約機制。由于不具備這些條件,加之取消專管員直接管戶制度后,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傳統的聯系紐帶被割斷,稅務機關相當一部分人員只能在辦稅服務廳內坐等納稅人上門申報,忙于將納稅人的申報材料輸入計算機,忙于把納稅人申報的稅款收繳入庫,不能主動到納稅人的生產經營場所去調查了解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開展經常性、專項性的稅源戶調查,對納稅人的基本情況、經營狀況、涉稅信息缺乏及時準確的掌握。與此同時,在納稅人征管檔案資料不全不實的基礎上,忽視人的主觀能動性,過分依賴計算機,企圖以電腦代替管理,結果計算機軟件開發和工程技術人員業務素質跟不上,使計算機未能充分發揮作用。稽查系列的重點稽查職能目前又主要放在對稅務案件和稅務違章行為的查處上,對稅源戶的日常稽查缺位,加之社會監控網絡又尚未完全建立,因而,稅源監控措施十分有限,稅收征管基礎非常薄弱。管戶不清、稅源不明、一證多攤(點)、無證經營、虛假歇業、“空殼戶”的大量存在,使漏征漏管戶大量出現,稅收流失的問題相當普遍。據一項調查表明,我國每年被偷逃的稅款約占同期入庫稅款的20%左右。問題最嚴重的是個人所得稅,其有效征收只達到50%,而且90%左右都是靠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的單位征收上來的。其他稅種的征收雖較個人所得稅理想,但也普遍存在跑、冒、滴、漏、偷現象。
(二)近幾年稅收流失有所遏制也主要是因加強稅源管理所致
據有關資料顯示,我國稅收收入在2000年增幅明顯的基礎上,2001年繼續呈良好增長勢頭。如2001年前九個月就累計完成11208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22.7%,增收2074億元。
稅收收入緣何能增長?業內人士認為:“稅收收入的高速增長除了經濟增長的因素外,主要來自于加強征管轉化為增收的成果”,“如果說收入仍有空間,今年的稅收收入增長潛力仍然是加強征管,堵塞漏洞”。
加強征管,堵塞漏洞,主要表現在稅源控管上。全國稅務系統先進典型——青島市國稅局在總結解決“疏于管理,淡化責任”通過加強管理、實現稅收增收的經驗時指出,“抓大不放小,實施分類管理”,通過專人負責或駐廠員管理,及時掌握納稅人的動態經營信息,對企業的存量稅源、增量稅源、潛在稅源摸清摸透;同時通過貼近式管理,寓服務于管理之中,結合納稅人的實際需要,提供優質服務是實現稅收增收的關鍵。國家稅務總局在總結近幾年我國在石油行業、出租車行業稅收增幅成效顯著時指出,推廣使用稅控裝置,有效控制稅源是這些領域稅收增收的關鍵所在。也正是因為如此,國家稅務總局才強調指出:依法治稅,責任在領導,主要靠基層;通過強化稅源監控,推動征管改革目標的實現。同時指出:納稅人應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
二、進一步加強稅源管理應采取的對策
加強稅源管理需要在機制上、制度上解決好稅源控、管的弱化問題。為此,稅務部門必須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強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配合,促進納稅人依法辦理稅務登記
解決實際管理工作中許多企業和個人在辦理工商登記后,不辦理稅務登記就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以致工商登記的戶數遠遠大于稅務登記戶數的弊病,需要稅務機關加強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配合,即稅務機關要定期或根據需要從工商管理部門了解登記注冊、核發營業執照的情況,以核實納稅人是否依法辦理了稅務登記。如果發現納稅人有不辦理稅務登記的,就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并沒收非法所得或處以罰款。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此項工作中應履行的職責,在這次新出臺的《征管法》中已有明確的規定,督促納稅人依法辦理稅務登記的成效如何,關鍵在稅務部門。一些地方推行“工商稅務聯合發證”的辦法,效果不錯,值得借鑒。
(二)按照分類管理原則,解決好稅源管理初始環節的薄弱問題
實行分類組織與管理,是目前國際上較為推崇的征管組織形式。針對征收、管理、稽查專業化分工后,在稅源管理上出現的“管戶”與“管事”、“管稅”相脫節等管理環節薄弱問題,不少基層稅務機關按照納稅人經營規模和類型的不同,在“申報納稅、查管分離”的前提下,推行專管員、聯絡員和駐廠員等“劃片監管”、“駐廠管理”等直接深入納稅戶的方式,因地制宜地加強管理環節,取得了明顯成效。另外,不少稅務機關在“集中征收、重點稽查”之下,按照“屬地原則”在基層再設專司稅源戶管理的機構,以切實加強稅源管理的做法,事實上也是一種分類管理的形式。分類管理作為對傳統專管員管理制度的“否定之否定”,不僅適應了實際需要,而且是對新的征管模式的完善。因此稅務部門必須切實抓好分類管理,以加大對稅源管理的力度,把弱化的管理再強化起來。
(三)建立稅源戶管理責任制度和目標考核制度
稅源管理責任到人,誰管理,誰負責到底。為加強對失蹤戶、漏征、漏管戶的控管、打擊和清理,基層稅務部門可專門設置由三人左右組成的清查小組實施該項工作。同時為確保責任人制度的落實,必須強化目標考核制度,建立一套嚴密的目標考核指標體系,包括:(1)稅務登記準確率(包括漏管戶考核率);(2)納稅申報率;(3)征期入庫率;(4)催收催報率;(5)發票核查率;(6)稽查處罰率;(7)強制執行率;(8)舉報案件查結率;(9)查補入庫率;(10)撤消(復議)率。對考核成績突出的個人,給予獎勵,對不達標的,從嚴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進一步加大對稅源戶的稽查力度
轉變觀念,樹立大稽查意識,將對稅源戶的稽查納入日常稽查范圍,把工作做在平時。堅持管稅與管票結合,通過對納稅人發票使用情況的監督,為稽查提供監控依據。樹立“重點稽查”的意識,對連續三個月未申報,又確實難以查找的非正常戶進行重點稽查。同時加大對漏征、漏管戶的打擊力度,對漏征、漏管戶,一經查處,都必須進行補稅和罰款;對觸犯刑律的,必須移交司法機關懲處,絕不能以補代罰或以罰代刑,嚴控稅源流失。
(五)建立稅源管理部門協調機制,完善協稅、護稅網絡
在稅務機關內部建立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的管理監控體系的基礎上,逐步實現有關部門計算機聯網,實現稅源戶信息資源的共享。在實際工作中,應加強與工商、銀行、公檢法、技術監督等部門的配合及國、地稅之間、部門內部門的合作,對具體內容和要求都應有明確的規定,對作為和不作為的法律責任做出明確、硬性的要求。同時,充分發揮輿論宣傳和監督的作用,對無證經營和偷、逃稅行為;該公告的要公告,該曝光的要曝光,并鼓勵廣大公民積極舉報,在全社會形成對無證經營和偷、逃稅行為人人喊打,使其無藏身之地的聲勢,為稅務機關開展清理漏征、漏管工作贏得社會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六)抓好納稅申報管理,推行“納稅信譽等級”辦法
加強納稅申報工作,首先要簡化納稅申報手續。浙江紹興等地實行軟盤申報、PC卡
申報等方式值得借鑒。這類方式最大的優點是取消了原來納稅申報中的幾種附表,減輕了辦稅員的工作量,但其需要相應提高辦稅員操作技術和軟件性能。其次要采取各種納稅申報方式,即要充分發揮計算機的功能,開辟利用電話申報、因特網電子郵件申報和郵寄申報等途徑,以方便納稅人。此外,還要穩定各種辦稅程序,即對涉及到納稅人辦理的各種事項,無論是何種表式和資料,都要統一固定,一般情況下不要變動。對每年進行的稅務登記驗證、一般納稅人年檢等工作,要盡量合并,集中安排在當年的某個月份內,以方便納稅人辦理。對出臺的各種稅收政策措施,在實施中盡可能簡化手續,減少辦稅人的來回奔波。
積極推行“納稅人信譽等級”辦法,即根據納稅表現把納稅人分為三類,分別使用三種不同顏色的申報表,同時開辟三種不同的納稅通道。在此基礎上采取三條保證措施:一是強化依法納稅的責任,解決納稅人不報、逾期申報和申報不實的問題。對申報違章的,必須依法給予處罰。二是強化納稅申報的審核,解決納稅申報質量不高的問題。對納稅申報表填寫不全、數字邏輯關系不符的,必須要求納稅人重新填報;對申報無收入的,必須進行動態稽核。三是加強監督檢查。凡通過檢查發現納稅人報送的申報表不符合稅法要求的,主管稅務機關又未對其進行處罰的,不僅對納稅人進行處罰,還要追究稅務機關原審核人的責任。
(七)規范基礎建設,進一步完善稅源管理的手段和方法
1.加強稅收基礎信息的收集、調查、整理、錄入、歸檔,建立納稅人電腦化管理的檔案。完善納稅人稅務登記資料管理系統(掌握登記、變更、注銷、非正常戶、失蹤戶情況等),發票購領、使用、查尋系統,電子申報納稅、欠稅催繳系統和稅源監控分析系統等,為利用計算機網絡進行申報質量的分析與監控、檢(稽)查的選案以及稅源的跟蹤管理提供較為完整準確的依據。
2.抓好發票的管理,推行“以票管稅”的辦法。現在的稅務部門把主要精力投到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上,而忽視了普通發票的管理。一些納稅人采取不開、少開、拒開、虛開普通發票的行為,進行偷稅。為了防止稅款流失,實施稅收源泉控制,應推行普通發票“以票管稅”的辦法,凡銷售方向購貨方開具白條或非法報銷憑證的,購貨方可憑其開具的白條或非法報銷憑證向稅務部門舉報,一經查實,舉報人可享受開具金額一定比例的獎勵。
3.實行稅源調查制度,最大限度地限制、打擊“地下經濟”。稅源調查可以由各個基層稅務機關按街道、路段、片區設置調查員,監控區域內的稅源情況,及時發現“地下經濟”,并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理。同時開展稅源預測分析,推行納稅評審機制。通過對企業的納稅申報資料和生產經營狀況進行預測、分析、評審,對重大疑點問題進行調查,確保稅源清楚、準確,稅款及時、足額入庫。
4.建立企業法人代表終身碼,保證納稅人戶籍的相對穩定。即以企業法人代表的身份證號作為統一識別碼,輸入計算機管理網絡。當其發生變動時,計算機系統可以自動識別并向有關部門提供相應信息,稅務機關可以據此及時處理。為了保證企業法人終身碼的有效性,在國家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可以對其有關聯關系的人員進行相同的監督,避免納稅人利用直系親屬易名易地經營,逃避納稅。
5.逐步推廣使用稅控裝置,加強稅收監控。從國外許多國家加強稅收征管的經驗看,推廣使用稅控裝置,可以大大降低稅收征收管理成本,加大稅收征收管理力度,保護消費者權益,打擊偷、逃稅行為。近年來,我國在石油行業、出租車行業推廣稅控裝置后,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據悉,長沙市在出租車行業推廣稅控裝置后,稅收收入增長50%以上。同時,新《征管法》也明確規定“納稅人應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
6.加強對納稅人銀行賬戶的管理,以有效監督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目前,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在金融機構多頭開戶的情況嚴重,有的開戶多達幾十人。稅務機關不掌握納稅人開立賬戶的情況,就難以檢查納稅人的稅收違法行為。因此,稅務機關必須加強同金融機構的聯系,通過其在金融機構所開立的賬戶加強對其進行控管。以前,有的稅務部門對銀行重視、利用的不夠,有的借助金融機構發現了稅收違法行為,卻無法采取稅收保全措施和強制執行措施。令人欣慰的是新頒布、實施的《征管法》對金融部門所應承擔的職責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當在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賬戶中登錄稅務登記證證件號碼,并在稅務登記證件中登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賬戶、賬號”,“稅務機關需要了解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開立賬戶的情況時,有關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應當予以協助”。
7.嚴格執行新《征管法》有關從嚴控制延期納稅、確保國家稅收優先、企業重組繳稅辦法等規定。即:“納稅人因重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者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稅務機關征收稅款,稅收優于先普通債權;權納稅人欠繳的稅款發生在納稅人以其財產設定抵押、質押或者納稅人的財產被留置之前的,稅收優先于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納稅人欠繳稅款,同時又被行政機關決定處以罰款、沒收非法所得的,稅收優先于罰款、沒收非法所得”。“納稅人有合并分立以及其他重組情形的,應當向稅務機關報告,并依法繳清稅款。納稅人合并時未繳清稅款的,應當由合并后的納稅人繼續履行未履行的納稅義務;納稅人分立時未清繳稅款的,分立后的納稅人對未履行的納稅義務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稅務機關要嚴格執行上述規定,及時掌握納稅人合并、分立以及其它重組情形,防止重組企業拒絕履行納稅義務,重組后的企業拒絕承擔前企業欠繳的稅款。至于納稅人應承擔的相應職責,新《征管法》已有明確規定,這里的關鍵是稅務機關要發揮好執法主體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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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農戶; 小額貸款; 經驗及啟示
中圖分類號: F832.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9-8631(2013)02-0007-02
一、農行漢壽支行農戶貸款的基本情況
農行漢壽縣支行作為農業銀行全國153家和全省8家“三農”試點行之一,積極開展農戶小額貸款業務。一是惠農卡發卡規模持續攀升,保持領先水平。截止到2011年3月末,該行累計發放惠農卡5萬多張。二是農戶小額貸款授信覆蓋面快速擴大,批量網羅優質客戶。截止2011年3月末,該行累計授信4457戶,其中今年新增授信1071戶,同比多增676戶;累計授信金額6479萬元,其中今年新增授信金額1548萬元。三是農戶小額貸款總量繼續擴大,實現優質發展。
二、農行漢壽支行農戶貸款的經驗
具體說來,農行漢壽支行在農戶貸款上取得的成績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的經驗:
(一)選準模式、零售業務批量做
在農戶貸款業務發展過程中,該行本著服務“三農”、加快發展、防范風險、實現價值創造的原則,優化發展模式,采取“整村推進”和“公司+經銷商+農戶”兩種模式,實現了惠農卡和農戶小額貸款業務的快速、有效發展。
1.用“整村推進”模式批量發放惠農卡。零售業務集約化經營是取得事半功倍效果的最佳途徑。面對分布在30個鄉鎮的66萬農戶,要想做好惠農卡發放工作,實現“廣覆蓋”,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為實現該項工作的良好開局,該行首先將發卡對象瞄準市、縣兩級信用村和示范村村民,使農戶自發感覺到“只用講信用的人才能得到惠農卡”。為爭取主動,提升服務質量,他們實行上門服務,做好“五帶”,即帶小型復印機、帶發卡申請書、帶惠農卡宣傳資料、帶支付通、帶復印紙到村組、到農戶家中。通過該行客戶經理的熱情服務與勤勞付出,農行發放惠農卡的好消息迅速傳遍全縣。
2.用“公司+經銷商+農戶”模式做優、做大農戶小額貸款業務。漢壽縣是個農業大縣,由于交通方便,水面寬闊,水產養殖業較發達。該行黨委從當地經濟特點出發,抓住商機,以通成、新希望、駱駝、立成等幾家知名飼料公司后在本地設立飼料分廠為切入點,開展重點營銷。從解決農戶購買飼料的流動資金需求入手,成功踐行了“公司+經銷商+農戶”的農戶小額貸款發放模式,大大減少了該行的人力成本,網羅了優質客戶群體。
(二)嚴準入標準,控源頭風險
從源頭抓起,優選客戶,這是做實、做精農戶小額貸款業務的重要前提,更是防范貸款風險、實現價值創造最大化的核心環節。漢壽支行防范風險從源頭抓起,嚴格準入標準,嚴把貸前調查關。
1.針對采取“公司+經銷商+農戶”模式發放的農戶小額貸款業務,該行制定并嚴格執行了7大措施。
(1)飼料生產廠家、一級經銷商和銀行必須簽訂《三方合作協議》。
(2)準入前廠家必須和銀行客戶經理一同摸清經銷商基本情況。
(3)銀行必須對經銷商、農戶進行惠農卡知識現場培訓。
(4)銀行對經銷商的調查必須開展實地調查。
(5)銀行客戶經理必須通過走訪五位鄰居調查經銷商品行。
(6)銀行必須告知經銷商配偶準備對外擔保額度。
(7)廠家必須明確一位專門協管員協助銀行管理小額農貸。
2.針對采取“整村推進”模式發放的農戶小額貸款業務,該行制定并嚴格執行了4個標準:
(1)優選目標。該行重點選擇81個市、縣兩級信用村和示范村中27418戶農戶為營銷目標,將其鎖定為第一批整村推進的優選對象,從而從總體上有效控制風險。
(2)摸清底子。由村委會成立五人信用評議小組,對全村的村民進行信用評議,從中選出符合條件的授信對象。
(3)鄰居走訪。銀行客戶經理必須走訪5戶以上的鄰居了解借款申請人情況,核實村委會推薦的情況是否屬實。
(4)張榜公布。銀行對計劃授信戶張榜公布,旨在借助公眾力量、周圍村民共同監督授信戶的經營情況、個人信譽情況,及銀行客戶經理廉潔辦貸情況等。
(三)嚴審查標準,控操作風險
為有效防控各類操作風險,該行在經營農戶小額貸款業務發展過程中,依靠實踐經驗,成功總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控制授信額度。采取“公司+經銷商+農戶”模式發放的貸款,授信額度控制在1-2.5萬元之間。“整村推進”模式下的一般控制在1萬元以下。該行農戶小額貸款單戶平均授信額度為1.4萬元,其中“公司+經銷商+農戶”模式下的單戶平均額度2萬元。二是控制授信比例。針對經銷商提供的業務擔保,將單個經銷商提供的擔保戶數控制在30戶以內、擔保總額控制在60萬以內。“整村推進”下的授信面按發卡量的5%—10%進行合理掌握。三是獨立審批人依據農戶申報材料及相關合作協議進行審查。為防止其他客戶搭車,支行獨立審批人必須憑農戶申報材料和準入合作協議名單進行審查。四是所有貸款擔保須由農戶聯保、經銷商擔保及經銷商按貸款額度的10%繳納貸款風險保證金等形式組成。在發放農戶小額貸款過程中,該行做到了四個必須:即在借款申請時,必須是借款人和配偶共同在借款申請書上簽字確認;在簽定貸款合同時,必須是借款人和配偶共同在貸款合同書上簽字確認;在發放貸款時必須是借款人親自在借款憑證上簽字確認;在領取貸款時,必須是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證到銀行柜臺前親自領取。
(四)嚴管理標準,控貸后風險
在貸后管理中,該支行根據不同時期,不同環節,不同情況采取不同措施。
1.聘任農戶小額貸款風險管理特別督察員,特別督察員在支行農戶小額貸款風險管理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可以直接對行長室負責。全行農戶小額貸款風險管理水平直接與特別督察員崗位責任考核掛鉤。從而使農戶小額貸款有專人抓,專人管。
2.貸前貸后一律電話回訪。為防止出現冒名貸款、多人承貸一人使用、社會閑散人員騙貸情況的發生,支行規定對所有貸款人貸前貸后一律電話回訪。
3.公司+經銷商+農戶模式的貸時實行資金用途一律封閉管理。為保證經銷商利益、資金用途的合規性,支行對農戶申請貸款后應農戶要求將資金一律匯往農戶指定飼料廠家,防止資金挪作他用。
4.所有貸款一律購買意外傷害險、重大疾病險。為防范客戶因經營以外帶來的風險,在做好客戶工作情況下,要求客戶購買兩險。一年多來的5戶意外傷害險的客戶都進行了賠償。
5.制定了《中國農業銀行漢壽縣支行貸款收息管理辦法》。從收息范圍、收息的頻次、收息相關責任人職責作了明確規定。
6.提前下發《到期貸款名冊》。在當月15日前在支行網站和通過郵件下發至各“三農”網點,內容包括借款人姓名、地址、金額、到期時間和管戶責任人。
7.提前下發《每季結息貸款余額表》。在本季結息月10日前在支行網站和通過郵件下發至各“三農”網點,網點收到余額表后增加客戶電話號碼、賬戶資金余額欄,并將此表作為季度收息臺帳。
三、啟示與建議
農戶小額貸款作為一項服務三農,信貸支農服務功能的重大政策措施,在農業銀行全國范圍全面推廣以來,為解決農戶貸款難問題,支持農村經濟發展,促進農民增收發揮了重要而積極的作用,受到了廣大農戶的普遍歡迎。但在該業務推廣以來在推廣過程中已出現一些問題,嚴重影響了其支農效果的有效發揮:
一是投放不均衡。由于弱勢農戶大多數從事傳統的單一種養業生產,經濟基礎較差,致富技能匱乏,在小額農貸推廣過程中存在“嫌貧愛富”、“抓大放小”的思想,以控制信貸風險為由,降低弱勢農戶的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抑制了農戶貸款有效需求,導致小額農貸發放的“馬太效應”,富裕的農戶容易得到支持,貧困農戶難以脫貧,小額農貸支農功能弱化。
二是容易出現貸款挪用。少數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較高的農戶利用小額信用農貸政策,貸款轉借他人并賺取利差,或者是多人承貸一人使用,甚至出現了多個貸款戶“化零為整”騙取貸款投向“非農”產業,掩蓋了小額農貸的實際用途,并極易造成銀行信貸與民間借貸之間的糾紛。
三是重發放輕管理。不少地方的小額農貸基礎工作不夠扎實,管理粗放。一方面,政策宣傳工作不到位,把商業性貸款“政策化”,不少鄉村干部、農戶將小額農貸誤解為中央“救濟款”或無息貸款,與農業開發貸款、扶貧貸款混為一談;另方面,農戶資信評定把關不嚴,隱藏道德風險,因基層客戶經理人手普遍不足,有的農戶資信狀況調查摸底不夠充分,有的完全依賴當地村組干部評級,主觀隨意性大,農戶資信等級與實際情況存在較大差距。同時,小額農貸資信檔案登記管理普遍不完整,一年一度的資信跟蹤審查不及時,重放輕管現象較突出,導致小額農貸回收率不高,形成了新的風險。
農行漢壽支行在農戶貸款業務發展過程中,本著服務“三農”、加快發展、防范風險、實現價值創造的原則,優化發展模式,采取“整村推進”和“公司+經銷商+農戶”兩種模式,實現了農戶貸款業務的快速、有效發展。該行的做法思路清晰、模式先進、風控有力,已取得了明顯的經營效果。其經驗針對小額農戶貸款普遍存在的投放不均衡、容易出現貸款挪用、風險管理等多個方面值得推廣、學習和借鑒,給予了我們不少有益的啟示。
從農行漢壽支行在農戶小額貸款業務所做的情況來看,在農戶小額貸款的發展中既有借鑒別人的地方也有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創新亮點。該行在業務發展中主要是采取了兩種方式推進既:“整村推進”和“公司+經銷商+農戶”;根據這兩種模式,結合實際,為進一步完善風險控制和有力推進農戶小額貸款的發展,筆者提出如下建議:
(一)“公司+農戶”模式應重點關注的問題
一是關注公司的服務能力。在生產經營環節,公司對農戶的技術支持與服務跟不上,使大量農戶無法按企業要求完成種養計劃,導致公司停工待料,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對銀行“公司+ 農戶”貸款形成潛在威脅。二是在利益分配環節,公司與農戶權責嚴重不對等,收購協議往往有失公允,損害農戶利益,對農戶貸款形成潛在威脅。在利益的驅動下,有些公司利用農戶法律觀念淡薄、維權意識差的弱點,在收購合同的訂立上,搞文字游戲,向農戶收取各種費用。農戶與公司簽訂“公司+ 農戶”收購協議前,受自身知識水平所限,大多數人不能仔細閱讀、推敲合同文本,對公司日后收取的上述費用,往往有口難言,吃啞巴虧。長此以往,勢必引發公司與農戶之間的糾紛。三是在農戶貸款環節,個別公司弄虛作假,與農戶串通,以“公司+農戶”貸款之名,行公司用貸款之實。主要特征是農戶集中貸款、集中還息,或者出現集中欠息。在這種情況下,一旦公司經營出現問題,或資金鏈出現問題,農戶認賬不認還,或以公司用款為由,干脆不認賬,則“公司+ 農戶”貸款就會集體出現不良。
(二)鞏固完善“公司+ 農戶”模式,有效化解貸款風險
針對上述“公司+ 農戶”經營模式中存在的問題,為確保銀行貸款安全,建議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各農村金融機構要密切與當地政府部門的關系,通過政府協調,完善基層政府農業技術力量,并督促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加強對農戶的技術指導。其次,發揮金融機構在“公司+農戶”模式中的協調作用,保護農戶利益。“公司+ 農戶”模式下,為減少公司與農戶間糾紛的發生,金融機構要充分發揮在“公司+ 農戶”貸款過程中的協調作用,將“公司以不低于市場價向簽約農戶收購農副產品”等內容寫入銀行、農戶、企業簽訂的《三方協議書》,并將“公司與農戶發生糾紛”、“公司違約低價收購農戶農副產品”等列為重大風險預警信號內容,在貸后管理過程中及時予以披露,及時采取應對措施。最后,加大貸后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假“公司+ 農戶”貸款,確保銀行信貸資金安全。在“公司+ 農戶”貸款發放過程中,“農戶貸款、公司使用”、“農戶貸款、公司還息”等做法,不僅扭曲了“公司+農戶”貸款的本意,而且容易掩蓋公司經營問題,積聚信貸風險。因此,各經辦銀行要加大對“公司+ 農戶”貸款的監督檢查力度,對虛假、冒名貸款,一經發現,對相關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予以嚴厲信貸、結算制裁,必要時依法收回全部“公司+ 農戶”貸款;對縱容、默許、協助企業以“公司+ 農戶”方式騙取貸款的銀行內部人員,進行嚴肅處理,以維護信貸規章制度的嚴肅性,確保信貸資金安全。
(三)對于“整村推進”模式的建議
從現在的情況來看該行“整村推進”方式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從長遠來看該方式有待優化:
1.信用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在該種模式下,農戶的個人信用情況必須要和村組的信用情況進行綜合考慮,如村組的信用、聯保小組(擔保方式)、個人信用分別在信用考量中設置不同的權重進行信用評價。對各村組的信用評價必須進行一個標準化的長期的跟蹤及調查。
2.需要有更強大或者說覆蓋面更廣的農業保險、農村財產險的支持。“整村推進”方式意味著農戶風險的集中度更高,銀行要承受的風險就越大,在風險補償(既利率不變)的情況,要分散風險就只能采取保險(風險轉移)或者是消極的風險規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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