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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文科學和文學意義處于僵化意識形態和日常生活倫理遮蔽之中時,人們開始重新詢問藝術本體存在的意義,而要抵達藝術本體意義的深層,則必須具有全新的方法。新的科學方法論不僅可以通過科學的名義使僵化意識和保守心態無可責難,而且可以追蹤世界最新的思維方法--盡管是自然科學方法。這樣,中國學術史上就前所未有地出現了用自然科學方法全面而整體性地進入人文研究領域的現象,并持續了相當的時間。這一學術史的新現象值得學界認真審理。
一 新方法論的引入與人文科學視野拓展
80年代"主體性"問題成為一個歧義迭出的文化熱點,無論是哲學界的"主體性"還是文論界關于"主體論"的闡釋和啟蒙思想的重新塑造,關于人自身理想化和烏托邦的反思,以及對中國文化走向世界的主體精神的超級想象,都使主體性問題獲得了空前凸顯。美學界李澤厚的"積淀說",文論界劉再復的"人物性格二重組合論",文藝界的"對人性的呼喚",對主體精神覺醒的痛苦記憶以及自我心靈蘇生的張揚,均使主體性問題引起整個社會的空前關注。當然,由于理論準備的不足,也出現了前現代與現代之間的某種理論的雜糅性。
80年代第一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了中國哲學史討論會特刊《中國哲學史方法論討論集》,(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0),對中國學界思想解放具有重要的意義。這是新思想出現的信號,即對新方法論的要求成為打開人文社會科學新思維和新角度的重要尺度。人們越來越明晰地意識到,方法論與本體論具有價值同一性。本體是方法的本源,方法是通達本體的中介。一定的本體論或世界觀原則在認識實踐過程中的運用表現為方法。方法論是有關這些方法的理論。沒有和本體論相脫離、相分裂的孤立的方法論;也沒有不具備方法論意義的純粹的世界觀或本體論。于是,方法論作為本體論研究的前奏出現在中國人文科學界。其后,幾部重要的科學方法論的著作的陸續出版,對中國學界思想解放運動有重要的借鑒和提升作用。這些著作有:《哲學研究》編輯部編《科學方法論》,(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1981)陶文樓著《辯證邏輯的思維方法論》,(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陳衡編著《科學研究的方法論》,(北京:科學出版社,1982),魏宏森著《系統科學方法論導論》,(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趙壁如主編《現代心理學的方法論和歷史發展中的一些問題:心理學中的哲學問題譯文集》,(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3)張岱年著《中國哲學史方法論發凡》,(北京:中華書局,1983)。尤其是張岱年先生的《中國哲學史方法論發凡》,更是在學界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1985年被稱為方法論年,這一年由"舊三論"即信息論、控制論、系統論等到達"新三論"即協同論、耗散結構論等,進一步從自然科學的方法向人文科學的方法延展。但是,以科學方法論作為人文科學方法論的弊端很多,其有效性被人們一再質疑--盡管也有在魯迅《阿Q正傳》研究方面用系統論比較成功的例子。在我看來,科學方法論在對藝術本質的思考產生強大沖擊力的同時,人們所用一套科學圖解式的范疇大談文學藝術:信息、反饋、系統、耗散等仍然顯得力不從心,甚至望文生義地誤讀科學方法論亦不在少數。當科學方法論熱潮消退之后,人文理性、藝術本質、文學史的本源是什么的問題仍堅若磐石。當然,這不能怪科學方法論的無能,實在是它因越界而無法解答。科學并非萬能,它也有自身不可超越的界限,正是這界限揭示出科學不是藝術,藝術世界既不想又不能變成科學世界。科學方法論可以在某些局部打開一個文藝分析新的角度,但它的觸角無法伸進文藝本體之中,藝術必須找到自己獨特的思的源頭和存在方式。
于是,西方的現代人文科學方法論--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法,榮格神話原型法,現象學方法,解釋學方法,西方方法,女權主義方法,結構主義方法等都共時態地涌進了學界。人們在最初接受譯著譯文后,很快做出了思想性反應,并誕生了一批較有厚度的研究著作。這些著作在當時的歷史語境中,對文藝理論產生了積極的啟蒙思路的作用。尤其是江西省文聯文藝理論研究室編的三部方法論的著作,在學界引起了重要的反響。如:江西省文聯文藝理論研究室編《文學研究新方法論》,(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5),江西省文聯文藝理論研究室編《外國現代文藝批評方法論》,(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5),江西省文聯文藝理論研究室編《文藝研究新方法論文集》,(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5)。同時,張卓民、康榮平編著《系統方法》,(沈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85),《文藝理論研究》編輯部編選《美學文藝學方法論》,(北京:文化藝術出版社,1985),《文藝理論研究》編輯部選編《新方法論與文學探索》,(長沙:湖南文藝出版社,1985),也有推波助瀾的作用。人文研究者運用這些新方法,分析解剖作品的內在要素,揭示中國人的心理結構,呈現文學作品的深層無意識,挖掘意識形態的權力運作模式,新闡釋層面和新研究角度出現了,"思維空間"獲得新的高度,"價值維度"得到重新觀照,"主體精神"亦有了相當的發展。轉貼于
1986年以降,心理學、人類學、符號學方法滲入文藝研究方法中,在文藝時究領域出現了諸如整體、要素、層次、結構、功能、敘事、范式等新概念和新范疇。藝術方法論也從摹仿論、功用論、表現論向形式論轉化。文學研究方法告別了作為實現反映目的的方式和狹窄的專業領域,在新世紀中喚醒了新的方法論意識,開始以一種更清醒更自覺的姿態尋找方法系統的建立。理論批評家爭先恐后創造新概念使用新方法,擴大文學研究的話語領域,從而誕生了一個個新的批評流派,跨入了文藝研究方法變革的時代。這時期,出版了多種關于文藝理論和其他學科方法論的著作:(英)拉卡托斯(Lakatos,I.)著《科學研究綱領方法論》蘭征譯,(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86),傅修延,夏漢寧編著《文學批評方法論基礎》,(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6),潘宇鵬著《辯證邏輯與科學方法論》,(西安:西安交通大學出版社,1987),王春元、錢中文主編《文學理論方法論研究》,(長沙:湖南文藝出版社,1987),《文藝理論研究》編輯部編選《美學文藝學方法論·續集》,(北京:文化藝術出版社,1987),趙吉惠著《歷史學方法論》,(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陶承德主編《現代科學方法論》,(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7),中國人民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編《文藝學方法論講演集》,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7),張余金編《科學方法論》,(北京:勞動人事出版社,1988),劉蔚華主編《方法論辭典》,(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88) ,(法)迪爾凱姆(E.Durkheim)著《社會學研究方法論》,胡偉譯,(北京:華夏出版社,1988),(美)威爾遜(Wilson,E.B.)著《科學研究方法論》,石大中等譯,(上海:上海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1988),孫小禮著《科學方法論史綱》,(北京:北京出版社,1988),孫世雄著《科學方法論的理論和歷史》,(北京:科學出版社,1989),王鴻鈞、孫宏安著《中國古代數學思想方法》,(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1989),曾玉書等主編《社會科學方法論》,(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89),(法)戈德曼(Goldman,L.)著《文學社會學方法論》,段毅、牛宏寶譯,(北京:工人出版社,1989)。可以見到,當代文論研究者從各自不同的角度、不同的領域對藝術進行了多層次多維度的研究,借用現代哲學方法、心理學方法、原型方法、語言學方法、人類學方法、符號學方法研究文論和文學史現象,學界出現了新觀念層出不窮,不斷翻新的局面。
值得注意的是,透過方法翻新的表層,其深層正表露出這樣的意向性:人們渴望通過新方法,去對不確定的生命過程加以意義界定,從而展示出人的現實處境和可能性。僵化的意識形態和保守的文化心態使真實的生命意義被遮蔽,人們只能通過新方法抵達反思的源頭,通過語言的重新解釋與已退隱的東西照面--通過新方法使得那一度消隱不彰的意義多元化地呈現出來。
進入90年代,方法論研究已經失去了80年代那種奪人的氣勢,而成為一種學理研究在不同學科中穩步地進行著。出版有:徐本順、殷啟正著《數學中的美學方法》,(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1990),陳嘉明著《當代西方哲學方法論與社會科學》,(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1991),(法)杜夫海納主編《美學文藝學方法論》,朱立元、程介未編譯,(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91),王鍾陵著《文學史新方法論》,(蘇州:蘇州大學出版社,1993),何國瑞著《文藝學方法論綱》,(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3),黃修己編《中國現代文學研究方法論集》,)北京:首都師范大學出版社,1994),胡經之、王岳川主編《現代文藝學美學方法論》,(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4),盛鈞平著《最新思維方法論》,(武漢:武漢工業大學出版社,1994),李春泰著《文化方法論導論》,(武漢:武漢出版社,1996),周思源著《紅樓夢創作方法論》,(北京:文化藝術出版社,1998),馮毓云著《文藝學與方法論》,(哈爾濱:黑龍江教育出版社,1998),陳保亞著《20世紀中國語言學方法論:1898-1998》,(濟南:山東教育出版社,1999),郭曉川著《中西美術史方法論比較》,(石家莊:河北美術出版社,2000),劉明今著《方法論》,(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0)等。不難看到,這些著作在各自層面上推進了方法論的研究,有不少在整體構架和思路上遠遠高于80年代的著作。這些著作在整個文化藝術話語轉型時期,運用新方法去分析作品結構、人物心態、語碼符號、意義增殖等問題,具有研究"范式轉換"的重要意義。但是我要說,話語轉型時期的文藝方法研究,的確對門類繁多的文學現象加以多元多維的分析,然而作為一種崛起的當代文藝方法論思潮,再也沒有80年代那種振聾發聵的力量了。
二 當代中國文論方法論學術史的意義問題
一個不爭的事實是:80年代的科學新方法僅僅具有敞開言路、推進新學的意義,而人文科學新方法尤其是與文藝本體關系密切的新批評、結構主義、精神分析、解釋學、接受美學的精神,促使文藝方法論超越了科學方法論維度,開始重視西學人文科學方法論,進而使文學批評的思維方式發生了轉型--以現代批評方法取代傳統批評方法。現代批評方法本質上是對文學生產、作品結構、讀者接受這一總體過程各環節的思維活動的評判。其思維方式構成了批評方法的內在結構,而四種連續的思維程度構成完整的辯證分析方法模式。第一個思維程序是準備,選擇一個基本出發點,確定分析的原則,并在客觀背景上考察對象的總體圖景。第二個思維程序是近觀和環視,即在中距離和近距離觀察對象,細細剖析,以揭示其外部聯系、含義和意義。第三個思維程序是潛沉到作品之中,分解其內部結構要素,把握各部分、各結構、各要素組合的意義。第四個思維程序是領會本質,會通前三個程序而達到對作品的完整認識。這種新的綜合,在螺旋式認識過程的更高一圈上使研究者返回作品。
這意味著文藝學美學方法論是一個具有不同層面的結構。現代文藝研究方法不同于傳統研究方法的一個重要的特點在于,批評方法不再是單一的、零碎的,而成為吸收融合各門人文科學(乃至自然科學)方法的一個有機方法論體系。這一體系大體上可以分為三個方面,即哲學一邏輯方法、一般批評模式、特殊研究方法:其一,"哲學一邏輯方法",吸收當代哲學的精神資源,面對種種文藝現象,廣泛采用歸納、演繹和分析綜合等邏輯方法加以評論。其二,一般批評模式,即在作者、作品、讀者和社會這四維關系中對其中某一維度進行研究,而形成了一種具體的批評方法。如側重作家心理和創作經驗的研究,則產生文學社會研究、傳記研究、精神分析法、原型理論等;強調作品本體研究,則產生符號學方法、形式研究法、新批評方法、結構主義方法等;側重讀者接受研究,則有文藝現象學研究方法、文藝解釋學方法、接受美學方法;而注重社會文化研究,則有文學解構主義方法、西方文藝批評方法、新歷史主義方法,乃至后現代后殖民主義文學批評法等。其三,特殊研究方法。如書信日記"考辨法"--發現作家創作心態、創作規律、構思過程以及作家身世與主人公的"投射"關系等;細讀法--通過細讀發現作品字句背后的"微言大義";"評點法"--以只言片語對文中的關鍵點加以印象式的批評,或隨點隨評,使文中之意醒豁;"比較法"--通過作品與同代作品比較,作品與不同時代、不同國家的作品比較看出作品的獨特價值所在;"社會統計法"--通過計算機計算定性定量分析,研究相關著作用詞頻律、關鍵字出現的次數和文字風格等;"文化場"--對文學背后的權力運作進行考察,揭示被遮蔽誤讀文化現象;"癥候研究法"--通過文化癥候分析比較值計算等精確方法,來規定、解釋或描述某些文學現象。
在我看來,哲學一邏輯方法更具有形而上學的氣質,能在總體把握中具有高屋建瓴的氣勢,但是容易空通話而脫離文藝的具體時間,出現作品闡釋的失效。一般批評模式能夠產生"片面的深刻"的效果,發現對象的獨特性和另類型,但是逃不脫"深刻的片面"的窠臼;特殊研究法是微觀研究法,其當代運用能體現文學研究不同側重點、不同維度的批評個性。應該說,文學研究方法是一個不斷發展、不斷演變的有機體,是探索文學藝術奧秘的中介形式,只有文藝本體論真正出場,才代表了當代中國文藝研究精神的自覺。
論文摘要:本文基于對方法論是一門學科的基礎和標志的認識,從方法論的角度對經濟法與民商法的關系問題進行了探討。這是一種全新的探討,首次提出經濟法的方法論是整體主義與和諧辯證法,而民商法的方法論是個體主義與沖突辯證法。因此兩大法律部門的根本差異是基于這兩種不同思維方法產生的。在此基礎上對兩種方法論的關系及兩大法律部門對社會關系的調整做了辯證解釋。
方法論是一門學科的基本理論問題,它不僅是一門學科成熟與否的標志,而且是一門學科能否得以順利發展的基本前提和必要條件。誠如德國法學家拉強茨所言:“法學之成為科學,在于其能發展及應用其固有之方法。”可是,我國法學研究中缺乏對方法論的重視,特別缺乏對理論法學研究的方法論重視,應用法學方法論——法解釋學也是近幾年來才引起人們的關注。這種現狀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我國法學理論的發展。
基于以上認識,本文借用社會科學中的方法論,對當前困擾著經濟法是否是一獨立法律部門的基本問題之一經濟法與民商法的關系問題,作一方法論透析。本文擬包括三個方面內容:一是,方法論的基本要點。二是,民商法與經濟法方法論的區別。三是,民商法與經濟法方法論的聯系。
一、方法論的基本觀點
1.方法論是什么?對此問題的回答,必須做到兩個區分:首先,要區分方法論與方法,我國學者大多是在同一意義上使用這兩個概念的,西方雖亦有此現象,但大多認為這二者有巨大差別。概括講,方法是工具,而方法論是包括一定的哲學認識論及邏輯推理過程的一套思考社會現象的理論體系,這意昧著方法只是方法論的構成要素。其次,要準確把握社會科學中的意識形態、哲學基礎和方法論這三者的關系。簡言之,意識形態雖可構成方法論的基礎,但并不等于方法論,而一門學科的哲學理念(如法哲學、經濟哲學)雖然是其方法論的組成部分,但是,它畢竟沒有包容方法論的全部內涵。
2.方法論的層次性、多元性。人文社會科學直到19世紀中期還沒有自己獨特的方法和方法論,它的方法論是從自然科學中借用來的,到了19世紀中期德國狄爾泰與英國穆勒發生了一場方法論之爭,穆勒認為在自然科學中的對經驗的歸納方法在社會科學中同樣適用,而狄爾泰認為,對人文社會科學只能用理解而不能用因果說明,因此,解釋學是人文社會科學的最基本的方法論。在現代一般認為人文社會科學方法論不僅要解釋學,同樣也需說明,即自然科學中的方法論亦可在人文社會科學中應用。這就是方法論的多元性。除此之外,方法論不是一個沒有層次的概念,而是既包括高層次的具有哲學意味的一般方法論,又包括那些反映著本學科特點的具體方法論。
3.從哲學層次,結合法律特性,我們認為對部門法劃分,或能反映部門法特征的方法論主要有兩對重要的范疇,其一是,因對社會觀察認識的基點不同而產生的個體主義方法論和整體主義方法論。其二是,因對構成社會的各要素間的關系的看法不同而產生的沖突的辯證法與和諧的辯證法。就這兩對不同的方法論對法學影響來講,我認為,民商法的方法論是個體主義及沖突辯證法方法論,而經濟法的方法論是整體主義與和諧辯證法方法論。
二、民商法與經濟法方法論的區別
1.民商法與經濟法是個體主義與整體主義兩種不同方法論的產物
在西方社會思想史中,從古希臘到現在,關于社會構成問題,或關于認識社會的基點問題,一直存在著分歧。
個體主義方法論(亦稱方法論的個人主義),是指“社會現象包括集體,應按照個體及其活動與關系來加以分析。-E23由于個體主義方法論往往與自由主義關于社會的觀念相聯系,故有學者將方法論的個體主義稱為正統的自由主義。其社會理論根據的核心內容在于,把個人看做是分析和規范化的基礎,社會則被認為是各個追求自身利益的總和,相應地,國家或社會便成為個人得以通過它而追求自身利益的一種機構。這是從啟蒙時代到現今所有自由主義者的社會觀,其中最主要的代表人物按歷史順序排有洛克、亞當·斯密、米塞斯及當代的哈耶克。這一方法論的內容被米塞斯概括為三項:其一,任何行為都是由一些個人做出來的。集體的作為或行動,總是由一個人的作為或行動表現出來的。一個行為的性質,取決于行為的個人和受該行為影響的其他各個人對這一行為所賦予的意義。其二,人是社會的動物,但社會過程卻是由單個人相互作用的過程。個人行為的復雜性和變動不居,決定了社會是無規律的進展。除掉個人,就沒有這個過程。除掉個人行為,沒有社會基礎。第三,集體或社會是無法具體化的,集體、社會被認識,總是由那些行為的個人賦予它意義。
依這種理念必定認為,社會關系是個人關系的總和,社會利益是個人利益的總和,社會秩序只有靠參與社會活動者自由博弈而產生的自發秩序才是好的社會秩序。因此,作為調整社會關系的主要規范——法律,就應該以自由、意思自治為原則,這就是現代私法——民商法的兩個基本原則。因為,每個人是自己利益的最佳判斷者,只有每個人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必導致社會利益最大化。社會良好的秩序亦會在私人自治自由博弈的過程中自發形成。而這一切的基礎只能是給個體以充分的權利保障,只有以權利為本位,才能防止來自公、私兩個方面對個人自由的侵犯。可見,私法從方法論上來講是個人主義的,或者說私法是個體主義方法論支配的,是關于如何調整社會關系的規范化結果。
整體主義方法論是與方法論的個體主義相對的。方法論的整體主義認為“社會科學研究社會整體如集團、民族、階級、社會、文明世界等等的行為。這些社會整體被認為是經驗對象,社會學用生物學研究它們。”[3](P。這種方法論從古希臘的柏拉圖就有,但真正對現代分析社會產生影響,則是從斯賓塞及孔德把社會看成一個有機體時開始,其中影響大的當屬馬克思、盧卡奇以及法蘭克福學派——這些新、舊者和美國的社會結構功能主義(帕森斯、默頓等)及德國的歷史學派(施穆勒、薩維尼等)。在他們看來,“最恰當最有效的社會科學認識來自對群體現象或過程的研究。-E3](P12)這一方法論的內容大致可概括為三個方面:第一,總體性強調的是整體對部分的統轄原則,要求探索社會及其發展,必須從整體作為主導的地位這個角度著眼,而每一部分(或個體)從屬于歷史與思想的整個統一體。第二,社會是主客體的互動過程,而不是純粹客觀性過程,主客體及其關系的概念不是自然主義的、非價值化的概念,而是包括主體價值評價及主體意義的范疇。第三,總體性表現為一個歷史過程,這個過程是以主體為紐帶的主客體相互作用的歷史過程。
按此方法論看待社會,社會將是一個超越個體的獨立存在,它有其獨立于個體利益的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它有其自身的秩序——社會歷史秩序,在這一秩序中是在主客體互動中形成的自然秩序與人為秩序的混合秩序。因此,要調整好社會關系,必須以社會公共利益為本位,社會經濟秩序的建立,不是一個自然、客觀過程,而且必須賦予人的意義,要達到此目的,必須有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對經濟運行進行干預,只有如此。才能達成主客體互動,才能實現歷史的可持續發展。可見,整體主義方法論是經濟法的基礎。
2.民商法與經濟法是沖突論與和諧辯證兩種不同方法論的產物。
在社會思想領域,有關構成社會整體的各元素(個體)或構成社會系統內的各支系統之間的關系如何,存在著分歧,形成兩種不同的理論,從方法論講即形成兩種不同的方法論,即沖突論與和諧論。
一般來講,個體主義者都持沖突論,其歷史雖悠久,但卻主要起源于現代,在經濟領域主要表現就是以亞當·斯密為首的競爭理論,或競爭傳統。而在政治哲學領域,主要表現在以馬基雅維里、布丹、霍布斯的權力沖突。就是在整體主義中亦有許多人持沖突論,其主要代表就是新、舊者。沖突論的內容大致由以下幾方面構成第一,沖突的根子深深藏于每一個社會結構中。第二,社會世界及其構成要素皆處在流變中,正是這種要素的沖突推動社會變遷。第三,盡管沖突是社會結構固有的,但沖突并不總是激烈的與明顯的,社會沖突可以是潛在的、有規則的與受控制的。第四,從沖突模式觀點看,把社會與社會組織結合在一起的不是認同,而是強制;不是普遍一致,而是他人施加壓力。
據以上沖突論,那么社會中人與人的關系也是處于沖突之中,且人與人的利益是對立的,人與人的博弈是一種零和博弈。作為調整人們經濟利益沖突的法,只能以法律責任這種強制力為后盾,法律的目的亦是旨在化解沖突。這是傳統法——包括民商法的主要立法目的和模式。
與沖突論相對立,中國傳統哲學,及現代西方社會思想中的結構功能主義,認為社會世界及其構成要素皆處于和諧之中。其基本內容有:第一,世界萬有,是一個“一體多元”“多元一體”的整體有機系統。第二,人與人,人與自然是一個整體,是構成整體的不同“自在”,因此,不能把自然當作征服、利用的對象。否則,摧毀破壞了自然,損害他人,最終人類也會摧毀自身、損害自己。第三,人類社會、各人生活的大的方面趨于和諧統一,而非沖突,沖突雖存在,但只不過是一種對和諧的短暫偏離,最終還要回歸和諧。這被稱為和諧辯證法。
據和諧辯證方法論,法律不僅要化解沖突,更應促進和諧,不僅是人與人在社會經濟中合作、協調,而且人與自然的協調,即要保護資然資源,保護自然環境,這些在經濟法的可持續發展等中都有體現,可見經濟法、社會法是以和諧論為方法論基礎的。
三、民商法與經濟法的聯系
社會世界是復雜的,正如有學者指出:社會有兩張面孔,一方面它是由個體構成的,個體是有利益沖突的,另一方面它又是一個有機體系,在這一有機體中,各要素或各于系統又是相互和諧的,每個要素或系統只要實現其功能,社會就可達到較理想的秩序狀態。因此,現代思維,在方法論上的反映就是任何法只是以一種方法論為重點并不排斥另一種方法論。這在民法中就體現為私法公法化趨勢,即在以個體主義、個人本位為核心的同時,也不完全排斥整體主義,在強調利益沖突時,也不完全排斥利益的和諧。就經濟法而言,在強調整體、和諧的同時,并不是對個體利益毫不顧及。
作為調整社會經濟關系的兩種最基本的法律制度,它們分別側重對社會的兩副面孔所體現的不同社會關系進行調整,只有這樣才能對整體社會關系進行系統全面調節,因此,它們是互補的,雙方是不可替代的,任何想用一種法代替另一種法的想法,都是對社會關系或者說對社會缺乏正確認識的結果,都是一種無知的表現。
關鍵詞:中西行政學;方法論;現狀;建設;發展
中圖分類號:DF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2596(2013)02-0105-02
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開始恢復對行政學的研究,至今已經歷20多年的學科建設,取得了諸多進展與成績。但是也應認識到,與西方國家先進理論相比,我國行政學研究方法論的建設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一、中國行政學研究方法論建設現狀
(一)研究方法較為滯后
對于公共行政與公共事務理論的發展來說,涉及到國計民生的方方面面,因此科學化、多元化的研究方法非常重要。雖然我國一些學者已經引入了多元化研究模式,但是研究方法普遍落后,如原則原理推導法、總結經驗法等等,集中表現為靜態化、定性化的分析行政現象,而沒有意識到動態分析的重要意義。可見,我國有關行政學的研究方法論建設集中停留在初級發展階段。很多研究主題尚未存在文獻評估,也沒有明確的研究目標或方向,深入研究的力度遠遠不足。當前,很多非實證性的研究取向也沒有遵循批判研究、詮釋研究等方法,嚴重影響了中國行政學的研究質量,在知識增長方面沒能發揮作用。
(二)路徑依賴現象嚴重
所謂“路徑依賴”,主要是行政學者過于習慣或者依賴某種特定的方法,不能根據實際情況而靈活選擇,同時方法論的創新意識與能力不強。尤其對于一些非專業出身的行政學家來說,路徑依賴現象更為嚴重。由于他們缺乏堅實的理論基礎,也沒有受過任何系統性的方法論訓練,沒能有意識地吸收新觀念、改變研究方法等[1]。例如,研究哲學的學者多用哲學觀念、思辨色彩來探討行政學問題;研究歷史的學者則采取文獻分析、歷史分析等方法來探討行政學問題。雖然這些方法也存在一定優勢,但是過于狹隘,將觀念禁錮在某個角度,顯然不利于方法論的全面建設與發展。另外,還有一些導師習慣了自己所用的研究思路與方法,也會將其傳遞給自己的學生,進而形成導師與弟子的方法論繼承,也是路徑依賴的一種形式。
(三)方法論研究有待強化
一方面,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響作用,我國有關行政性的整體研究較為滯后,尤其在各種學術刊物中,有關行政學方法論研究的論文相對較少,專著更是十分鮮見。大多機構沒有將行政學方法論作為專門的研究課題。當前,行政學方法論的滯后已成為制約行政學發展的關鍵因素之一,需引起足夠重視。另一方面,以我國當前行政學界的研究重點與方向來看,有關方法論的訓練非常匱乏;相關研究學者普遍存在創新意識、創新能力不足現象,這也在一定角度反映出行政學研究方法論的創新力度不足問題。但是若想實現方法論的創新與探索,就必須進行大量的實踐與試驗,這就涉及到經費的支持問題;例如,在一些實證研究工作中,必須投入一定的人力、財力與時間,如果缺少了經費的支持,研究活動無從談起[2]。
二、西方行政學研究方法論建設分析
(一)多元化的研究模式與途徑
在西方行政學的發展歷程中,提出了多元化、多渠道的研究方法,并逐漸完善、成熟,形成一道體系。在西方行政學中,主要集中在詮釋性研究、解釋性研究與批判性研究三大模式下,并且不同的模式對應了不同的研究方法,可以結合目標、邏輯等不同實行優化選擇。以研究角度、研究渠道來看,由于公共行政具有一定復雜性,如果僅有單一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遠遠不足,一般需要政治、法律、管理三大角度為著眼點,對公共行政提出不同的認識與見解,并且不同的途徑存在不同的價值與觀念,彼此之間存在沖突和矛盾[3]。除了三大主要角度以外,心理學、經濟學、生態學、倫理學也是可供選擇的視角。從西方行政學的整體發展來看,多種研究視角、研究途徑給我國帶來深刻啟示。
(二)激烈的方法論討論
在西方行政學的發展中,各種矛盾、沖突及爭論屢屢存在,而對學科研究方法的討論與反思則是一個熱門性話題。經過長期的反思與探討,一些西方行政學者逐漸意識到,行政學的合法性危機實際上也是方法論面臨的危機,也就是當前行政學研究過程中過于關注研究方法、工具理性方法等,難以對公共行政產生系統性、完整性的認識。從公共行政領域來看,實證主義研究方法是最常見的方法之一,奠定在工具理性思維的基礎上,但是很多學者也開始批判過度張揚的工具理性研究行為。另外,在大多數理論研究過程中,涉及到問題描述和變量識別問題,那么將公共行政研究學科與其他社會學科比較,顯然存在一些不足,這就提醒學者應更多地關注核心議題,爭取更多制度、政策的支持,優化研究方法[4]。
(三)注重方法論的訓練
與我國長期忽略行政學方法論的情況比較,西方行政系在方法論教育與訓練領域做出了較大努力。當前,西方國家已經關注到科學方法是開展一切學科研究的基礎所在,因此在行政學教育專業中開設了有關方法論的研究課程,如行政學的高級學位教育中,方法論教學占據重要位置。另外,在西方行政學的培訓過程中,除了關注研究方法以外,對行政管理的實踐能力、技巧、方法也非常重視。以美國為例,較為關注學生對問題的分析能力,教授系統性的思維方法、管理方法、分析技能、決策技巧等。
三、中國行政學研究方法論借鑒西方觀念的幾點建議
(一)深入探討行政學研究方法論
以我國當前方法論滯后的實際情況來看,與研究方法的滯后存有必然聯系。結合西方行政學的發展經驗,我國必須意識到行政學研究方法資深研究的重要性,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提高我國行政學研究方法的層次與質量。有關行政學方法論的深入研究,普遍存在于行政學研究的后期階段,在學科知識增長、理論進步方面起到積極作用[5]。實際上,這也是有關行政學研究方法的“關照”或哲學性研究。那么研究行政學方法論的具體方法,不能僅停留在表面階段,更要以哲學角度為出發點,對行政學研究方法論的具體方法、原則進行探討。
為了更好地踐行行政學研究方法論,必須采取一定的發展策略,分析如下:其一,鼓勵專業的行政學教師或者研究生,在研究方法方面有所建設,并發表學術論文;其二,在各個學術期刊中開設行政學研究方法論的專欄,為專家學者提供交流的空間與陣地;其三,各級機構應加強重視程度與支持力度,在行政學方法論研究方面投入更多的資金,鼓勵出版行政學研究方法論方面的著作與研究成果;其四,組織各級學者召開相關研討會,發揮集體的力量,共同促進行政學研究方法論的建設與發展[6,7]。
(二)以“中國特色”為出發點
以我國有關行政學研究方法論的現狀來看,若想實現長遠性的研究目標,仍需從多方面作出努力。結合我國發展實際情況,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行政學研究體系,必須從行政學研究方法論角度為著眼點,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加強建設:首先,在方法論體系的最高層是有關行政學研究的方法理論思考,也就是行政學研究的基礎與“元理論”,以宏觀角度落實行政學研究方法建設的目標,有針對性地選擇指導方法,逐漸構建完善的研究方法理論與研究技術體系,對行政學的發展起到積極作用[8];其次,在方法論體系的中間層是有關行政學研究的具體方法思考。實際上,有關行政學研究方法涉及到諸多方面,結合各種劃分標準,可以對研究方法進行分類,根據不同情況而優化選擇;再次,在方法論的最底層是有關行政學研究的具體技術的分析。也就是研究行政學過程中涉及的具體資料、方法與手段等,如問卷調查、抽樣分析,這些都在行政學研究中起到積極作用。
(三)加大方法論的訓練力度
從西方行政學的發展實際情況來看,加強對方法論的教育與訓練,是行政學研究的重要方向,這也是值得我國借鑒的成功經驗。為了改善我國在行政學研究方法論的理論、方法、觀念等方面的滯后現象,必須通過教育手段進行優化,貫穿全新思路與方法。當前,我國以本科、碩士及博士的多層次學歷教育體系為主,但是無論是哪一階段,都缺少對方法論的系統教育;再加上我國行政學研究方法論的建設落后于西方國家,缺乏具有中國特色的方法論體系,那么就需要引進國外先進的方法,如研究模型、分析軟件等,都應在行政學教育中起到作用。
若想真正掌握方法并自覺運用,需要一個不懈努力、長期積累的過程。因此在行政學的本科階段就應開始著手訓練方法論,開展具體化的方法論教育與訓練工作,結合專業領域的發展方向,培養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不斷提升技能與方法,為學生今后就業或深造奠定基礎,同時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發揮終身教育的作用;在碩士或博士階段,除了基本的方法訓練之外,更要開展反思性校驗,也就是對方法進行審視,并自覺地運用到實際中。
總之,我國已經意識到行政學研究方法論建設的重要程度,客觀分析當前存在的問題與缺陷,積極借鑒西方先進的行政學研究方法論經驗,指導我國體系的建成并形成“中國特色”,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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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大學物理課是高校實施素質教育的一門重要課程。傳統的理工科物理必修課過于強調“理論性”、“系統性”、“邏輯性”、“應用性”,使物理學教育的育人功能不能充分發揮。因此有必要針對非理工科學生開設大學物理選修課來彌補普通物理教育的不足。本文對開設大學物理選修課的教學目標、教學內容、課程體系、教學方式和考核方式進行了分析和探索,有利于高等院校非理工科專業大學物理教學的實施。
在科學技術突飛猛進,人類已步入知識爆炸、高科技和信息時代的今天,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市場的繁榮,高等教育面臨著如何適應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人才需求這一問題,首先是一個轉變觀念的問題。過去在教育教學過程中長期形成的一種潛意識的觀念,現在已經基本得到澄清,越來越多的人們認識到:大學本科要立足于培養復合型人才,而不是培養專家,本科教育主要是打好科學文化素質基礎,尤其是培養學生自主獲取知識和自我發展的能力。[1]
物理學是各門自然科學的基礎,其研究問題、解決問題的思想方法適用于一切科學研究。正如偉大的物理學家費曼所言:學習物理學,就是要學習怎樣由未知進到已知的科學求知方法,就是要學習如何嘗試和糾錯,就是要學習一種普遍的自由探索的創造精神。大學物理課是高校實施素質教育的一門重要課程。傳統的理工科物理必修課為了培養研究和應用型人才,是為理工科學生后續課程學習打基礎,所以很強調“理論性”、“系統性”、“邏輯性”、“應用性”,并且有統一的教學大綱和采用統一閉卷考試。受此制約,物理學教育的育人功能不能充分發揮。因此有必要針對非理工科學生開設大學物理選修課來彌補普通物理教育的不足。大學物理選修課對體現科學教育與人文教育的融合,特別對提高非理工學生的科學文化素質起著重要作用。
一、大學物理選修課教學目標
大學物理選修課程教學內容并不是理工科物理教學內容的縮減,不能把大學物理選修課程體系當作理工科物理體系的縮影。大學物理選修課的教學目標主要是力圖使學生在有限的時間內了解物理學的基本內容,即物理學研究的是什么;培養學生獨立探求知識的探索精神;提供當代大學生必不可少的現代觀念和思維方式;開拓視野,讓學生了解物理學前沿;了解現代科學技術的物理基礎;了解物理學與社會、環境、能源等方面的關系,物理對人類社會文明的進步有什么貢獻與影響;了解科學家創造性的工作特點和研究方法,獲得科學方法論的教益與啟迪。
二、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
針對這一目標,大學物理選修課的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應通過身邊的物理、生活中的物理以及工程技術中的物理直到最新科學動向(如高溫超導、納米材料、反物質世界等)導入物理基礎知識,應強調:
1、定性與半定量,對計算能力要求不高[2]
由于非理工科學生的數學基礎普遍不高,因此為了讓此類學生對表現物質世界的運動規律有明確直認識,應采取定性、半定量及適度的定量方法來闡述物理學的概念、理論和規律。注重教學內容中的語言描述,降低物理學科中的定量要求,給出清晰的和較寬闊的物理圖像、科學觀點和思維方法,并注意將研究方法、思維方法滲透其中,以使學生既學到知識又領會了方法。[1]
2、增加物理學史的講授,幫助學生正確理解物理原理和物理概念
每一個物理概念、每一條物理定律的形成都離不開當時的歷史條件,都少不了物理學家的科學思想的邏輯發展和歷史行程。回顧這些物理概念、物理定律的逐漸建立的歷史過程,可幫助學生正確理解概念的內涵,正確運用物理定律來解決實際問題。
3、從哲學角度考察物理學的思想根基
古代物理學的理論形態實質上是自然哲學,它是未分化的包羅萬象的知識體系,把自然界當做一個整體而從總的方面來認識它。從16世紀起,自然科學開始從哲學中分化出來,物理學開始了它的近展時期。作為科學的世界觀和方法論,辯證唯物主義哲學在物理學研究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辨證唯物論認為,世界上一切客觀的東西都是永恒的運動和變化的,它從不把自身的理論當做一部不變結論的匯集,而看做是同樣必然地要不斷發展變化的斗爭。這樣的思想貫穿在物理學里,如:物理規律是普適的、場是運動變化著的、物質具有波粒二象性、能流是有方向的等等。
4、物理學方法論
在物理學的發展過程中,無數物理學家對物質世界的物理現象和事實進行科學實驗和科學思維,在建立物理概念、揭示物理規律的同時,逐漸形成了一整套研究物理學的科學思想和科學方法,從而產生了物理學方法論的科學。物理學的方法論是介于哲學原理和物理學理論之間,對物理學探索和物理學理論的建立和發展起指導作用的普適原理。課程中應向學生介紹研究物理學的行之有效的科學方法,如觀察和實驗、科學的抽象、理想實驗的方法、類比的方法、假說和模型的方法、歸納和演繹相結合的方法、數學公理化的方法等等,培養學生多維化、系統化和信息化的科學思維方式。
5、內容廣而新
覆蓋面要廣,除了介紹物理現象、物理規律的產生、發展、應用,更要闡明物理規律之間的相互聯系、物理學與其它學科的交叉發展和物理規律在生產實踐、生活實際和科技革命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當今世界科學技術迅猛發展,信息量擴大,知識更新速度快。物理學在近生了重大革命,出現了許多新的技術科學,并在實踐中獲得了重要應用。因此課程要充分體現近代物理學的內容以及當今某些物理前沿內容及其重大應用,以便學生對最新的物理學理論、應用及科技發展動態有一個全面的了解,這對學生的知識、能力、素質的培養來說,是十分必要的。三、教學方式與考核方式
1、教學方式
大學物理選修課不是進行系統的物理學理論知識學習與研究,而是從欣賞的角度,以科普的形式,力求輕松、有趣,側重身邊物理、生活中的物理及趣味物理,以消除學生的恐懼心理,這樣學生漸入狀態,學習的興趣和主動性會被激發和調動起來。在教學安排上,可以不強求系統性,不嚴格遵循物理學發展的順序,而是根據一些起源于物理學、現在已滲透到各學科甚至人文學科的概念、方法和技術開設若干專題講座,如航天技術、能源技術、信息技術、材料科學、物理學在醫學中的應用、地球系統、環境科學等。[3]
大學物理選修課的主要對象是非理工科學生,不需要講授繁瑣的理論推導過程,故傳統的“邊板書、邊講授”的方法不適用,而應盡量多地采用多媒體教學手段[4]。教師要花費大量時間學習和閱讀文獻,收集和制作課件、圖片、flas、音像影視資料,做到音像圖文并茂、生動直觀、引人入勝地傳遞教學信息,以便取得較好的教學效果。
2、考核方式
與強調“理論性”、“系統性”、“邏輯性”的理工科物理不同,大學物理選修課可以不采用解題、統一閉卷考試的方式來考核學生的學習情況,而可以采取多元化的考核方式:讓學生查找文獻撰寫專題論文;撰寫讀書報告、課程心得體會;由學生獨立完成演示實驗或自我設計探索性實驗;甚至分組研討某些物理問題或口試答辯等等[5]。
物理學是研究自然界最普遍規律的科學和最成熟的自然科學。當今世界科學技術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發展,不同學科、不同專業領域相互交叉、相互滲透和相互融合的趨勢更加明顯。這要求課程結構要趨向綜合化,文理要相互滲透。開設大學物理選修課可以彌補普通理工科物理教育的不足,對非理工科學生融合自然科學與人文科學的知識結構具有啟迪思維、萌生感悟、提供思想方法、樹立創新精神和提高科學文化素質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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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價值中立說
關于科學的價值中立的觀點,在西方哲學思想中在較長時期內影響了占主導地位的科學觀和認識論。一般認為馬克斯•韋伯引入了現代的事實—價值兩分的觀點。他在《社會學與經濟學中“價值中立”的意義》這一經典論文論述了兩方面的觀點[1]。第一點他吸取了休謨的思想,認為在規范與描述之間、在斷言某物實際上是什么與理想上應當是什么之間,存在著不可逾越的鴻溝。因為我們加于事物的價值不屬于這些事物的真理性,科學關心的是描述實際發生了什么,并且解釋為什么。自然,科學能夠而且必須注意個人和團體在事實上怎樣做出評價,但他們卻不能從根本上真實地記錄這個或那個事物是內在地有價值的,因而是在范疇上應當被評價的。韋伯的第二個論點是有規定性的。他從不認為價值是無足輕重的,也從不宣稱每個人,特別是社會科學家應當總是避免價值判斷。與此相反,他堅持提出指認與評價的區別,二者不容混淆。一個人在表達價值判斷時,不應當自稱這種判斷是得到科學地確認的;因為事實上這是做不到的。當社會科學家推崇某種行動時,他們應當盡力地說明自己所說內容中哪些是科學的發現,哪些是具有很不同地位的政策建議。這是知識分子的真誠品質與尊重真理的原則所必然要求的。
20世紀的邏輯實證主義者一般都竭力提倡科學與價值、描述與規范、實然與應然判斷的嚴格區別,要求社會科學堅持價值中立的立場。亨普爾指出,有關科學的價值中立問題,可以說是圍繞著兩個不同的方面而展開,這就是:(1)科學家的實際研究行為,和(2)批判評價和論證科學斷言和程序的方法論標準。在科學家的實際行為層次上,價值評價作為科學研究的一個誘導因素無疑起了重要的作用。道德的準則、審慎的思考和個性等等顯然會影響科學家對所研究領域、問題和所采取的方法的選擇。社會和政治價值有可能削弱研究某些特殊問題領域的努力,也可能鼓勵人們贊同某些并無可靠根據的理論。當然,作為一種規律,科學研究中決定采取或放棄一個特定的假設或理論,將強烈地受到認知價值或準則的影響,這反映在他們堅持某種方法論程序的標準上。[2]
正是在構成研究行為的重要的誘導因素這個問題上,價值評價與科學研究相關聯。因此,必須在心理學、社會學和科學史解釋科學研究行為時考慮價值評價的作用。然而,這種科學解釋在談到科學家受價值影響的時候,并不涉及任何價值判斷。也就是說,它在解釋科學家接受或放棄一個理論時,并不論證這個理論的合理性,或表明這是個不合理的科學程序。而合理性問題要求的是在可以獲得的證據和其他系統的根據的基礎上對理論進行批判的評價。正是在這個問題上,傳統的科學觀,特別是邏輯實證主義的科學觀主張科學理論與證據關系有明確的客觀標準,并認為這種標準可用證據與理論之間的肯定或否定的的邏輯關系來表示,由此而為科學的客觀性與價值中立說提供了依據。按此觀點,恰當的科學研究及其結果是獨立于研究者個人的成見、信念或態度的,因而可以把某些程序看作違反了科學規范,并可以用對科學以外的價值觀的過度依賴來解釋研究者違背恰當的科學行為的動機。
與上述科學哲學觀點相類似,現代知識社會學(或科學社會學)的鼻祖卡爾•曼海姆也把自然的與文化的區別了開來,把數學、自然科學與宗教、道德、實踐領域等其他方面明確區分開來。“可以說,形式知識在本質上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其內容并不受個別的主體及其歷史社會條件的影響。但在另一方面,顯然存在著范圍廣泛的主體事務,它只能由某些主體、或在某些歷史時期被接受,而且從個人的社會目的來看,這也是顯而易見的。”[3]他認為,自然科學具有可重復性,而宗教道德等文化的領域則具有不可比的特征。所以他斷言,意識形態在本質上是非真理的。一般來說,意識形態的特征是對其范圍廣泛的對象進行高度明確的闡述,對其追隨者有權威的明確的命令性。與其他類型的信仰相比,意識形態更加系統化,圍繞一個或數個突出的價值觀而整合。它往往抵制信念的變革,它的接受或推行還往往伴隨著鼓動性的宣傳。誰接受它,誰就要完全服從它,誰的行為就必須完全滲透著意識形態。任何一種意識形態都產生于特定的文化中,因此它不可能與該文化的重要因素完全分開。意識形態故意掩蓋人們的動機與利益,這就迫使利益與對抗著的人們相互欺騙,并用貌似普遍化的方式掩蓋狹隘的局部目的和利益。意識形態不會把系統地追求真理當作自己的一項義務,因而采取取教條主義的認識態度,不愿接受新經驗和真理。作為一種文化的產物,意識形態對社會科學的影響尤其明顯。
曼海姆堅持認為,凡政治的或是涉及世界觀的一切知識,不可避免地都是有黨性的。他因此而暗含的論點是,像政治學、社會學等社會科學均無法擺脫意識形態和黨性的束縛,所以他也承認不同社會地位的人有不同的思想。這些觀點引起了美國實用主義者胡克的爭論。胡克在肯定了曼海姆的開創性工作以后指出,困難在于,曼海姆承認,表現階級立場的意識形態和烏托邦,導致在科學意義上被認為“真”的那些關于事物性質的理論和發現,因此,問題就轉移到這些“真理”是否取決于導致探索和發現這些真理的階級立場和階級利益這一點上。“階級立場和階級利益既然隨著歷史時期而改變,曼海姆認為這問題就成為一個知識社會學的問題。……現在假定科學的處理方法和客觀性是同一的,使曼海姆感到頭痛的問題是:任何一種的科學知識是怎樣成為可能的?曼海姆在他的書中,不同的一頁就有不同的答案,而使讀者對于他真正相信什么完全感到茫然。”[4]實用主義作為一種獨特形態的科學主義思想,對此作出了自己的回答。胡克實際認為,即使存在階級或黨派觀點的相對性,科學(包括社會科學)仍然存在超越主觀價值的客觀性基礎,比如根據經驗基礎所作的證實或證偽的判定。這是我們過去在認識實用主義時所忽視了一個重要論點。
因此,關于科學價值中立的觀點,反映了西方一些思想家在科學發展以后對其根本任務的一種認識論的反思。在科學知識系統發展達到一定水平以后,有必要主動排除意識形態等主觀價值的干擾,以相對純化的方式對待其研究,以便適應客觀性的要求。
對絕對價值中立說的批評
韋伯和邏輯實證主義者關于科學價值中立說的觀點,在近數十年受到了西方哲學家主要是歷史主義者和科學實在論者的批評或挑戰。庫恩以來的歷史主義學派深刻地批判了科學的積累發展觀,論證了科學理論的根本轉變不簡單地只是對關于事實的增長了的知識作出的理性反映。而科學不同學派之間的轉換更像是信仰的轉變,沒有太多的合理性基礎可言。勞丹則提出了一種關于科學家理的適中的觀點,指出理性的行動者持有各種目的和關于世界的預設信念,為了合理地接受一個信念,他必須能夠限定與自己的目標和信念有關的推理范圍。勞丹試圖把科學合理性的一般要求與價值論、方法論和事實層次的共識統一起來。
科學實在論者普特南對事實與價值關系的看法具有某些獨特的意義。他公然聲稱自己要為一種幾乎被了的觀點恢復名譽,這種觀點認為事實與價值的區分無論如何也是模糊不清、無法實現的。因為事實陳述本身,以及人們據以決定什么是事實和什么不是事實的科學探究實踐活動,都預設了價值。普特南指出,關于科學價值中立的傳統觀點是建立在科學的工具的成功和多數人的一致意見基礎上的。懷疑價值判斷具有認識功能的一個理由是,它們不能用“科學方法證實”,而且在福柯所討論的倫理學觀點中還強調調,在倫理問題上,人們不可能取得普遍一致或大多數人一致的意見。許多人相信科學理論的正確性可以作出使大家滿意的論證。但在事實上,對于任意選取的一個科學理論的真理性,人們不可能得到絕大多數人的贊同。許多人對于科學和很多理論都是可悲地無知,至于科學的工具的成功,由于科學的意義決非僅限于它的實際應用性,故不能由此而推出科學的合理性。所以,用工具的成功與多數主義來證明科學真理的合理性和價值真理的非合理性,這是站不住腳的。[5]
普特南強調,至少有些價值必定是客觀的。精確科學的理性上的可接受性取決于像“融貫性”和“實用的簡單性”之類認識上的優點,因此,至少有些價值詞項不僅僅代表使用這些詞項的人的情感,而且代表了它們適用的那些事物的屬性。如果這些詞項不代表理論的性質,而僅僅代表有關人對理論所持有的“態度”,那么像“正當的”、“充分確證的”、“最有效的解釋”等等,必定也完全是主觀的。因為理性上可接受性不可能比它所依賴的參項更為客觀。因此,至少這些價值詞項具有某種客觀的用法,即某種客觀的正當性條件。同樣,對于倫理學判斷的主觀方面也不能強調過分了。如果說,在科學領域堅持科學是一項客觀的事業,并不等于認為每一個科學問題都有一個確定性的答案,某些科學問題也許有一些客觀的、不確定的答案,那么,在倫理學領域,某些價值見解是確真的,某些是確假的。“總而言之,某些價值見解(以及某些意識形態)肯定是錯誤的,某些見解肯定不如其他見解,在這個意義上堅持倫理學探究是客觀的,同堅持根本沒有任何不確定性的情況這種愚見,是兩碼事。”[6]
由此可見,普特南在科學與價值的關系問題上,竭力從兩方面來闡述二者之間的融合、統一與制約。一方面,他不同意證實主義和舊實在論把事實與價值截然分開的觀點,而堅持科學對客觀真理的追求與融貫性、正當性、實用簡單性和完美性等價值要求的統一,科學的客觀性與多元性要求的統一。另一方面,從倫理價值的角度來看,普特南又不同意主觀主義、相對主義和功利主義的價值觀,而認為至少有些倫理價值是有客觀標準或依據的。就認識而言,對于概念構架的任一選擇,都是以價值為先決條件的,在選擇一個描述日常人際關系和社會事實的構架時,在眾多的因素中首先會涉及到人們的道德價值。因此,真理理論以合理性理論為先決條件,而合理性理論又以我們關于善的理論為先決條件。
普特南試圖把事實與價值、真理與價值有機地、內在地統一起來,既不放棄實在論的客觀真理論的基本前提,又不接受事實一價值兩分的傳統觀點。其觀點屬于一種形式的價值真理論,是對那種離開人的能動的認識過程,而僅僅在本體論上強調真理是對實在或事實的純客觀描述的傳統實在論的批評。它告訴人們,追求直理的科學不是與人的價值無涉的中性活動。
那么,是否可以像相對主義者所斷言的那樣,由此而徹底否定事實與價值、科學與意識形態的區別呢?顯然也不能。正如普特南所斷言的,每一個事實都有價值負載,每個價值又都負載著某個事實。這后一命題說明,沒有客觀性依據的價值不能算作真正的價值。因此,這里的價值又與傳統的事實價值兩分觀點所說的價值已不完全是一回事,因為后者主要指的是主觀價值。可見對價值的不同解釋預設了不同的結論。而從根本上說,價值具有主觀與客觀兩重屬性,純粹的主觀價值顯然無法與客觀性或科學性相統一。這里便存在不同層次的價值問題,客觀性與價值只能在科學發展的高層次上統一起來。社會科學研究中的價值問題
前面論述了當代西方哲學有關事實與價值關系的一些基本觀點,這些觀點為我們合理解決社會科學研究中的價值問題提供了借鑒。
就本來意義而言,社會科學是以社會為對象的系統的知識探究,因此它在實質上與意識形態等主觀價值體系有所區別。其區別主要表現在基本立場、態度和方法上。從基本立場來看,社會科學以追求關于社會的事實知識或確切知識為基本任務,因而一般不預設立場。真正的社會科學是真誠而無畏的,無須迎合某些特定的個人或社會集團的口味,因而所采取的態度是合理的懷疑。研究無,一切似乎已成定論或天經地義的東西或結論,都可能成為社會科學家的懷疑對象。即使有可能在研究的過程中否定自己的先前結論或成見,也在所不惜,真正的社會科學家是“無我的”,不怕否定自己。因此,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正是社會科學的題中應有之義。在方法論上,社會科學多用歸納法、統計法等科學方法,以便從具體的社會現象中得出規律性的東西。盡管歸納法是不可靠的方法,但為了探究事實,社會科學家仍然頻繁地使用,包括統計法等科學的歸納方法。
意識形態等主觀價值的追隨者則與此不同。他們固執地追求信仰,從抽象的觀念、原則、口號出發,竭力為某些特定社會集團的利益服務,因而他們采取的是教條主義的頑固態度,對既成的傳統和信念不敢懷疑或質疑。其方法大多為演繹法,即從抽象的大前提出發,推演出脫離現實的結論,所以意識形態等主觀價值體系盡管也打著科學的旗號,但其論證方式卻十分繁瑣,追求華麗的詞句或動聽的口號,實質則空洞無物,思維也不講究邏輯,經常出爾反爾。歸納法和統計方法在意識形態那里只具有純粹工具的意義,事實成了任人打扮的女孩子。
社會科學和人文學科還存在一定的區別,前者指的是像政治學、經濟學、人類學等與自然科學更為接近的學科,可以采用經驗研究和統計學等手段,后者指的是文學、歷史、哲學、藝術學等更具有文化特點和包含更多價值判斷的學科,往往與特定文化的價值觀分不開。然而,當代的一個發展趨勢是日益要求人文學科也具有客觀性和科學性,即采用更多的科學方法和論證方式。比如,倫理學曾被認為只是關于規范價值的學問,但是,20世紀的科學主義者提出了倫理學不能與現實生活相脫離的任務,倫理價值前提應從實際生活的倫理中得出。因此,人文學科如仍停留在傳統的相對價值的水平,永遠自說自話,無法像科學那樣可作廣泛而重復的比較和討論,那顯然是一種落伍的表現。
將人文和社會科學只當作特定社會集團的學問,是其利益的集中表現,甚至提出所謂民族特色的科學、經濟學、政治學等等,這實際上是將這些學科降至不具普遍意義的私學的水平,與占星術、風水術沒有多少區別了。一門學科只有在成為可跨文化共同研究、討論和驗證的學問時,才能成為公認的科學。社會科學也許因為研究對象的文化特色而加入了某些價值因素的考慮,從而有可能影響研究者對具體社會問題的看法,但每門科學都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的公理、原則、范疇或概念,以及公認的研究和驗證方法,包括共同的邏輯工具。比如政治學中的國家、政體、民主制、權利等概念及相關學說,用于民意調查的統計方法和一般數學及邏輯方法,便屬于這種共同基礎性的東西。
當然,如前所述,純粹的絕對的價值中立在科學研究中也只是一種難以實現的理想,類似于烏托邦,而且正如普特南所說,從更高的境界來看,脫離客觀性的價值只是主觀價值,并不具有真正的價值意義。然而,這仍然不能說明科學研究絲毫不需要警惕主觀價值的束縛或影響,妨礙認識客觀性的實現。而且,人的認識與科學發展的高低階段之分,在時間上也有側重點先后的區別。可以說,只有在較低層次上解決了事實與價值相對區分的問題之后,才能實現較高層次上統一的任務。
由此來看我國當前的社會科學研究,仍然在相當程度上處于較低層次的主客不分、科學與意識形態混淆的狀況。舉例來說,倫理學幾乎還沒有脫離規范倫理的階段,對于當前人們實際上如何處理或對待人倫關系,較少作實事求是的描述性研究,一般仍停留在從抽象規范向下推演的水平。誠然,規范倫理是倫理學的重要內容之一,但作為科學的倫理學還要從事認定事實的工作,這就需要進行某種程度上價值中立的研究,避免把倫理的“應當”誤作“是”。在傳統倫理的研究上更存在事實與規范不分的情況,例如有人把寫在經典中的規范倫理與中國社會實際處理人倫關系的事實混為一談,幾乎不指出兩者間的區別;更有人將戰后日本等東亞社會的成功歸結為孔孟之道,對于這些國家在長期傳統中形成的帶有自身特點的倫理道德作如此輕率的概括,更顯出概括者社會科學研究常識的欠缺。
至于像社會學、政治學、法學等社會科學,也程度不等地存在著事實與價值混淆、應然判斷與實然判斷不分的情況。一些人不懂政策宣傳與事實認定之間的區別,硬是把“應當”當作“是”,不懂得意識形態與科學并不是一回事。立場相對中立的問調查和事實報告,特別是在涉及政治、性等敏感問題上,做得還相當不夠。有時候則以感情代替法律判斷。例如,某個新興小城市近年在吸引外資和城市建設及環境衛生方面做出了顯著的成績,但其干部在工作作風上卻存在著明顯的缺陷,長期要求機關干部普遍加班加點,休息時間極少,在維護城市衛生時采取了一些明顯違反法律規定的嚴厲懲罰措施等。這些都是涉嫌違反現有法律、侵犯公民權利的問題。但有研究者寫文章把這些歸結為“善良違法”,試圖以其行為結果的某些成績來論證其違法行為的合理性。請注意這里的“善良違法”這一提法,這是用倫理價值判斷來限定事實判斷。如果有點現代科學的常識,便不會這樣來認識問題。因為事實首先是,這些規定違反了我國現行法律的基本精神,至于行動者的動機是否善意,則完全是另外的問題。以對動機的價值判斷來為違法的行為作辯護,顯然是難以服人的。
造成這些情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歷史上的中國社會在“百家爭嗚”時期多種學派并存競爭,源于民間的學問可以被某些統治者所利用,但尚未出現官方壟斷學術的局面。只是到了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后,一切學問才被打上了官方的烙印。其結果是歷史、文學、哲學都擺脫不了官方意識形態的束縛,成為廣義的統治術的一部分,更不用說法學和政治學了。這種情況甚至蔓延到自然科學,如天文學為皇帝訂立歷法服務。當西學經過外國傳教士之手傳到中國時,官方思想已嚴重僵化和落后,采取了抗拒的態度。直到20世紀初的政治和文化變革,才最終沖破了官方意識形態的束縛,現代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才得以在在中國生根。然而,近百年史仍然是科學、特別是社會科學爭取相對獨立的奮斗史。實事求是的原則在社會科學研究中真正得到貫徹,經歷了百般曲折,至今仍然是項艱巨的任務。一些人習慣于唯上、唯書,偏偏不唯實,連面對現實的勇氣都沒有,制造了許多指鹿為馬、改事實、嚴重脫離實際的“研究成果”,以“遵命為術”為己任。因此,解放思想是項長期的任務,需要克服傳統的體制弊端,使研究者真正擺脫各種束縛,取得真知。
由此可見,我國社會科學研究存在著較普遍的事實與價值不分的問題。當然,社會科學中的事實與價值,客觀性與價值判斷之間的區別不是絕對的、一成不變的。二者在更高層次上可以統一起來。但在較低層次,在社會科學發展的初級階段,注意兩者之間的區別則是更為重要的任務。只有解決了低層次的區分問題,才能解決更高層次的統一問題。另一方面,絕對化地理解科學的價值中立,在兩者之間劃出截然分明的界限,同樣也會陷入烏托邦主義,因為我們只能做到大致的區分。
因此,問題正在于掌握一個合適的度。如果把純粹的絕對的客觀性與完全的主觀價值當作兩個極端,那么實際的研究者總是處在兩者之間的某個位置上。我們的社會科學研究在相當程度上還處在靠近主觀價值的一端,有必要經過艱苦的努力,更接近客觀性那一端,當然,誰也無法奢望達到徹底的客觀性這一理想狀態,只能盡力做到比較高的客觀性。反之,毫無客觀性的自覺要求,讓科學與主觀價值混淆不清,那就連起碼的科學性也無法保證。
注釋:
[1]論文載于韋伯《社會科學方法論》,1949年自由出版社英譯本,第1—47頁。
[2]亨普爾:《科學中的評價與客觀性》,載科恩等編《25年概覽》英文版,第277頁。[3]曼海姆:《意識形態與烏托邦》,1936年英文版,第150頁。
[關鍵詞]研究范式;研究方法;方法論;教育技術學
[中圖分類號]G40-057 [文獻標識碼]A [論文編號]1009-8097(2012)01-0010-04
自美國當代科學哲學家托馬斯?庫恩(Thomas S.Kuhn)在其經典著作《科學革命的結構》(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Revolution,1962)(以下簡稱《結構》)一書中系統闡述了范式概念及其理論后,范式(paradigm)一詞不僅在哲學領域廣為流行,而且也滲透到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乃至人文學科等諸多領域之中。《結構》一書中,庫恩并沒有給“范式”一詞賦予確定而統一的定義,據英國劍橋語言研究實驗室的計算機科學家馬斯特曼女士統計,在此書中庫恩就“范式”至少給出了21種定義(或許叫做“闡述”更為恰當)。由此可見,庫恩使用范式一詞的含義是不清晰的,也不是前后一貫的。正因為此,范式概念在西方曾引起熱烈討論,但最終還是得到了普遍認可。也因此,后來的研究者們都在按照自己的理解和需要而使用著范式一詞。研究發現,教育技術領域中也存在將范式和研究范式,甚至方法、方法論和研究范式混為一談的現象,這不僅使學術交流缺少對話基礎,也對研究進程造成阻滯。由此本文將在庫恩“范式”概念的基礎上,站在學科視角對“范式”含義重新解讀,總結出范式的四個基本特征,并探討了方法、方法論和研究范式的關系及其對教育技術研究的啟示。
一、范式及研究范式的含義
盡管庫恩在其著作中對“范式”意義有多種描述,但“范式”概念的核心要義是明確的,即科學共同體共同具有的信念、學科的理論體系以及科學研究的框架結構等。范式是與科學共同體高度相關的概念,庫恩在“對范式的再思考”一文中曾指出:“范式一詞無論實際上還是邏輯上,都很接近于科學共同體這個詞。一種范式是,也僅僅是一個科學共同體成員所共有的東西。反過來說,也正由于他們掌握了共有的范式才組成了這個科學共同體,盡管這些成員在其他方面也是各不相同的”。“范式和科學共同體在本質上是相同的”。科學共同體是“人”的組合,是由一系列共同要素凝聚在一起的一個研究者群體,而范式是凝聚這個群體的一系列共同要素。意即,范式是研究者群體基本認同的一定范圍內事物所共有的東西――它突出地體現在科學共同體對事物共同的認識觀、科學共同體所從事“專業”的知識體系和范例以及科學共同體開展研究活動時所遵從的各種規范等。
在不同學科框架下,對同樣的問題,不同專業知識背景的研究者往往根據不同的“范式”來研究。因此,根據研究視角和作用范圍的不同可以將范式分為學科范式和研究范式兩種。就教育技術學而言,利用技術手段促進和優化學習過程和效果是教育技術學的學科范式。這里的技術包括傳統技術和現代多媒體技術、計算機網絡通信技術等。在某一學科領域通常意義上的“范式”其實指的就是“學科范式”,它以某個主導概念為核心,排斥對立的概念或者使之從屬于自己。學科范式是和理論流派高度相關的術語,一種學派會自然而然形成一種特定的“范式”。并以某個“主導概念”為核心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學派的研究進路和邏輯操作。教育技術領域已基本形成兩個流派――媒體學派和學習學派。所以,教育技術學的學科范式又進一步分為媒體派范式和學習派范式。媒體派范式是以物化形態的媒體技術為主導概念,并以此為中心選擇、決定和應用他們認為合理的邏輯操作和研究活動;學習派范式是以智能形態的學習技術為主導概念,并以此為中心選擇、決定和應用他們認為合理的邏輯操作和研究活動。無論是媒體派還是學習派,他們都無意識地根據各自頭腦中的范式來認識、思考和行動,并且用有意識的思想澆灌和滋養著某種范式的生長。
研究范式與研究過程或研究活動高度相關,“任何一類研究都需要綜合運用思維工具、技術工具和符號工具,都要有一套從發現問題到檢驗結論正確性所必需的順序和規范……這些工具、程序、規范的特定結構性組合,即為‘研究范式’。”研究范式只指向研究活動本身,而不涉及學科的理論框架和具體內容等。研究范式作為研究者群體開展研究活動時所遵從的一系列規范的結構性組合,是針對“問題域”而言的,它是可以超越學科疆域的研究“規則和框架”,成為跨學科的研究范式。比如,實證主義研究范式是教育技術學、心理學等社會科學的主流研究范式,也是物理學、生物學等自然科學的主流研究范式,它跨越了現代學科劃分的界限而橫貫于多個學科之間。
應該指出的是:學科范式一定屬于某一個特定的學科,而研究范式則不一定歸屬于某一個特定的學科,它可能橫跨在幾個學科之間。學科范式的意義和價值將從認識論、方法論和本體論三個層面上體現出來,而研究范式的意義和價值更多地局限于方法和方法論的層面上,而不直接涉及學科本體性的東西。教育技術學的學科范式關注(甚至可以說限定)的問題是教育技術的本質、教育技術學的理論體系和方法體系以及有關教育技術的一切知識內容等;而教育技術學的研究范式關注的問題僅僅是教育技術研究者如何開展何種研究的問題。在某一學科框架下,學科范式在某種程度上規定著研究范式的形成與選擇,也內在地規定著某種研究范式內基本的研究邏輯。
二、范式及研究范式的特征
從某一學科的角度來講,范式可以分為學科范式和研究范式兩種。無論學科范式還是研究范式都屬于范式的下位概念,都具有范式的基本特征。在對“范式”概念和本質思考的基礎上,筆者認為,范式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點:
1.規定性
長期開展科學研究的過程中“范式”的形成是必然的,某一范式一旦形成就會出現一系列潛在的內在規定和研究結構,無論在認識與意識上、還是在研究的問題與內容上、甚至在方法的選擇上。正如庫恩在《結構》一書中指出的“正是范式決定了科學家做什么實驗,提出什么問題,以及認為哪些是重要的問題”。顯然,這已經至少對研究者研究課題的選擇進行了限定,對研究問題的限定也就邏輯地限定了研究方法的選擇以及檢驗研究結論正確與否的某些標準。比如,教育技術研究者作為一個學術共同體不可能研究天體物理和有機化學的課題;再如,實證主義研究者對哲學思辨的研究方法甚至研究結論持有懷疑,認為沒有實證而光靠思辨的研究結論是不可靠的甚至是不科學的。然而,眾所周知,哲學思辨在科學研究中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意義。這種由范式產生的消極作用可稱為范式的規定性。這種規定性可以為后繼研究提供范例、使得同類相似研究便捷化、精細化,但也必然導致研究模式的僵化、局限研究者的探究視野和方法選擇。規定性是研究范式的外顯性特征,如果沒有規定性的作用人們就無法認識和運用范式來指導研究工作。
2.層級性
范式在本質上等同于科學共同體。科學共同體顯然是可以分為很多級的,全體科學研究者相對于從事非科學研究的群體是一個共同體,下一級可以分為自然科學研究共同體和社會科學研究共同體,再下一級是從事各個學科專業研究者構成的共同體,如,物理學家、社會學家、教育家等等。即使在同一學科或領域內也可能有多個研究共同體,比如,教育技術學發展到現在已基本形成媒體學派和學習學派兩個流派,各個流派擁有各自獨特的研究范式。科學共同體具有大小之別,凝聚科學共同體的范式也具有層級之分。
研究范式的層級性也可根據人類認識層次的定位區別開來,大致可分為三個層級:第一層級是哲學層次,如科學實證主義研究范式、詮釋主義研究范式、批判理論研究范式、整合研究范式等。這一層級的研究范式往往不是某一個學科所獨有的,而是超越學科界限的;第二層級是科學層級,如關于學習的符號信息加工研究范式、探討教學設計理論的研究范式(如:目標描述+方法性要素描述+目標與方法性要素之間的關系描述)、關于多媒體學習的認知心理實驗研究范式和認知神經實驗研究范式等;第三層級是具體的實踐操作層級,如基于設計的研究范式等。當然,某一研究范式也可能同時屬于三個層級,在不同的層次上發揮作用。
3.超意識性
范式是凝聚某一科學共同體的一系列共同要素,首先表現為潛藏在科學共同體背后的一組信念。“范式在任何理論、學說或意識形態中起一個既是地下的又是至高的作用。范式是無意識的,但它澆灌著有意識的思想,支配它,在這個意義上它又是超意識的。科學共同體之所以能夠成為一個具有共同認識和信念的研究者群體,并不是專門組織或約定才形成的,而是潛藏在科學共同體背后的更深層的“共同要素”自然而然的把他們凝聚在一起的。這種凝聚力是無意識的,但它卻在無意識中主導和限定了科學共同體的思想和行為,所以說它是超意識的。超意識性是研究范式的最本質特征,是形成研究者共同體的根本凝聚力所在。
4.動態發展性
在社會科學領域,沒有一種范式具有統領‘天下’的能力,只有在特定學術背景和特定研究階段占主導地位或是倍受學術研究者青睞的范式,因為范式不是一成不變的理論框架和方法體系,而是隨著學科發展的需要、實踐的需要、研究重點的轉移等動態變化發展的整體認識和操作過程,每一種范式都有其特定的研究領域和使用范圍。學科專業要持續發展,范式的完善、轉移甚至革命是必然的。這從專業研究的歷史中很容易看出。以教育技術學為例,20世紀20年代初教育技術作為一個專門的研究領域在美國誕生,那時教育技術主要以物化形態的技術(媒體)為研究對象,研究者們以“媒體效果對比”為主導概念開展教育技術研究。20世紀60年代前后,一批學術地位顯赫的心理學大師(如,加涅等)跨入教育技術領域,以“基于媒體的學習技術”為主導概念開展教育技術研究,使得教育技術蓬勃發展,并逐漸形成兩個派系――即媒體學派和學習學派,兩個學派都具有各自獨特的研究范式,且互為基礎,交錯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講,范式并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動態發展的。
三、研究方法、方法論和研究范式的關系
方法論是關于方法的理論,而研究范式是研究規范的結構性組合,二者的切入點不同,是對認識事物本質的兩種方式或者思路的抽象概括。但是,在某一學科領域里,研究方法、科學方法論和研究范式通過“研究活動”內在地關聯在一起,研究活動是依據方法論的指導,在各自遵從的研究范式下,選擇恰當的研究方法來開展和進行的。研究方法、方法論和研究范式之間存在著緊密的聯系,也有著本質的差別,主要表現在功能意義、作用對象和邏輯層次等三個方面。其關系可以用圖1概括出來。
1.在功能意義上
研究方法通常是指為了達到研究目的而采用的程序、工具、途徑、手段和技術等。“具體方法只是技術性工具和手段而不涉及前提性假設和分析路徑,方法本身并不依附于研究者的主觀判斷”。對于研究范式,它至少包括三個層面的內容。一是研究者選擇研究課題的視角、信念、意識和認識,研究范式帶有一定的主觀性;二是研究者在解決問題時運用方法的習慣和規律性,研究范式對特定的研究方法具有天然的傾向性;三是研究者對研究結論的價值判斷,這也在一定意義上顯現了研究者對科學研究標準的理解和認識。而科學方法論是討論方法及其效用的理論,是使得科學研究得以正確進行的理論,是關于科學認識活動的體系、形式和方式的原理和學說。方法論對方法的效用具有強烈的反思性和批判性,旨在完善和科學化具體方法,使得科學研究能夠正確進行。毋庸置疑,方法論已經形成了一種體系化的理論或者以構建體系化的理論為直接任務。方法論和研究范式對研究活動都具有指導意義,但是方法論的指導意義是普遍的,而研究范式常常只對某一科學共同體的研究活動起作用,對之外的其他研究者群體不一定有效。
2.在作用對象上
研究方法直接作用于研究對象,是為了認識和解決問題而采用的可操作性工具、技術和手段。為了實現一定的目標,研究方法可能是多種多樣的,但它并不是任意使用的,研究方法的選擇直接決定于研究對象的性質,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研究者所持研究范式的限制。持有實證主義研究范式的研究者多傾向于采用量化的研究方法,而持有詮釋主義研究范式的研究者多傾向于采用質性的研究方法。而研究范式面向整個研究過程或活動,從發現問題到檢驗結論正確性的整個研究過程都在研究范式“統轄”之列。在具體內容上,研究范式包括研究信念、研究方法和對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包括對研究結論的價值判斷。方法論作為關于方法的理論、原理和學說,其作用對象是整個研究方法體系,而不是一個個具體的研究方法。它是在反思和批判方法效用的基礎上,歸納提煉出的方法論原理。
3.在邏輯層次上
研究方法并不具有上述研究范式所包含的三個層面的意義,更達不到方法論原理和學說的高度。具體的研究方法常常與操作步驟緊密聯系在一起,在邏輯上研究方法處于最底層。方法論是已經建立起來的理論或者正在建立的理論,在邏輯上它處于最高層。研究范式并不具有理論的性質和高度,它是貫穿于具體的研究方法與理論化的科學方法論之間的東西,從思維和意識的角度來講它更接近于方法論,從問題解決和實踐的角度來講它更接近于具體方法。研究范式對方法論的形成具有加速和促成的作用,研究范式和思維方式的更新往往會帶來方法論的突破。
四、對教育技術研究的啟示
1.突破范式規定性,走向范式多元化
范式和研究范式的特征警示我們,范式理論對教育技術學的意義是雙重的,一方面它可以使得同類相似研究精細化、便捷化,也由于其倡導“多元化”而有助于促進教育技術學不同范式間的理解和融合;而另一方面因其“規定性”的作用,研究者的視野和方法都會受到限制,甚至在“不同范式指導下的研究者由于概念的理解完全不同而缺少對話的基礎,也可能加劇教育技術學的分裂”。在具體的實踐研究中,通常要把多種范式混合或交叉使用,才能真正地把握問題的本質,有效地解決教育技術問題。所以,教育技術研究者個體不應該只沉浸在一種范式之中,更不能被動地任憑范式“牽引”,而是要敞開胸懷接納多種范式,擁有的范式意念越多就會擁有更廣闊的研究視野、掌握更多樣研究方法。無論是“學科范式”還是“研究范式”,都是長期研究過程中自覺形成的一種結構式的“工具”,它應該由作為主體的“人”來掌控和使用,而不能因為已經形成某種范式就必須遵守其鐵律而故步自封。
2.以“問題研究”為導向,發展科學研究范式
研究范式根據人類認識層次可大體分為三個層級,哲學層級的研究范式往往不是某一個學科所獨有的,而是超越學科界限的,具有“通用”的意蘊,如實證主義研究范式幾乎可以在任何學科研究中發揮作用。教育技術學恰恰需要重視的是科學層級和具體操作層級的研究范式。因為這兩類范式都是以“問題研究”為導向的,相對于哲學層次的研究范式而言,它們具有更高的可操作性,對教育技術研究更具有指導意義,它們可以同時促進教育技術理論和實踐的雙重發展。這正是近年來“基于設計的研究范式”備受關注的真正原因。
3.理清相關概念,構筑對話基礎
研究方法、方法論和研究范式在科學研究中至關重要,彼此的混淆是危險的。“因為如果理論研究中充斥著相對主義的主觀猜想和假設,而無法用相對客觀的科學方法來分辨,那么理論的客觀性則難以體現”。如果將三者(尤其是方法論和研究范式)混為一談,則方法論和研究范式對于科學研究的指導意義則無處體現,能否選擇恰當的研究方法也會受到一定影響。只有將方法、方法論和研究范式的概念和內涵區分開來,才不至于混淆各自的功能和作用;在學術交流中才會有對話的基礎,不至于出現同是教育技術研究者卻互不理解各自表述的概念的尷尬局面。教育技術研究不僅需要各抒己見、百花齊放,更需要在各種思想碰撞中形成統一認識,只有在研究進程中形成合力才能將教育技術研究推向新的高度。
馬克斯 韋伯的研究方法是十分獨特的,不同于在他以前或與他同的任何一個家。而且,他本人還非常重視方法論本身的研究,撰寫了幾篇這方面的經典論文。[1]他所提出的一些重要的方法論概念比如“理解”(Verstehen)、“價值無涉”(Wertfreiheit)和“理想類型”(Ideal-typus) 已經成為談論社會科學方法論者所不得不涉及的主題,同時也是引起許多誤解和爭論的源泉。一個長期困擾韋伯研究者的是:韋伯賴以提出和這些概念的學術資源是什么?難道他的方法論體系純粹是出于個人的獨創嗎?由于本文的主要目的是論述韋伯的思想,所以不擬對他的整個方法論體系進行全面的評述。在這一章里,我將試圖論證:(1)。 韋伯的許多方法論概念都來自法學,他所接受的法學和在此過程中形成的“法律家”思維方式是孕育其“獨創性”學術貢獻的一個重要資源;(2)。 韋伯對來自法學領域的這些概念進行了上的改造,使之服務于他研究“社會現實”的目的,從而發展出一套前所未有的系統研究方法。當他借助這套方法回過頭來研究法律時,便給法學研究帶來了一種方法論上的創新。
第一節 韋伯研究方法的獨特性
在第一章里,我們已經談到:十九世紀的社會科學基本上是在套用科學的研究方法,試圖創建一種“社會物”(孔德語)。在今天看來,這種忽視人類精神世界的研究方法不僅是缺乏吸引力的,而且是不可行的。另一方面,以狄爾泰(Dilthey)為代表的德國“文化科學”傳統則強調以“價值”(value)為要素的人類文化的重要性,并且主要用的方法去發現這些“價值”。新康德主義家李凱爾特(Rickert)正式區分了自然科學的研究方法和文化科學的研究方法,認為兩者絕對不可混同。但他本人并未發展出出一套系統的文化科學研究方法。李凱爾特的思想對他的朋友 馬克斯。韋伯 深有,[2]但后者并不滿足于區分“事實”(facts)和“價值”(values)的世界,而是在李凱爾特止步的地方繼續前進,致力于發展一套研究“價值”的“科學”方法。韋伯把人的“社會行動”(Soziales Handeln)作為其研究對象的基本單元,他的研究既注意“社會行動”的可觀察到的外部表現,又關注“社會行動”的主觀意義(Sinn)。實際上,他之所以選擇“社會行動”作為基本的研究單元,就是為了在承認人的主觀價值的基礎上打破“應然”和“實然”、“事實”和“價值”、“主觀”和“客觀”的二元對立。他既不同意實證主義把人類行為化約為可觀察的外部表現的做法,也不贊同完全回到人的主觀世界、進行沒有任何驗證標準的“思辨式”研究。也就是說,他的研究方法綜合了、或者至少可以說是試圖綜合客觀性的“說明”(explanation)和主觀性的“解釋”(interpretation)。他所首創的“理解社會學”就是這種研究方法的具體。用他本人的話來說:
社會學(這個字眼具有多重涵義,下面僅以我們所理解的方式予以定義)是一門科學,其意圖在于對社會行動進行解釋性的理解,并從而對社會行動的過程及結果予以因果性的說明。[3]
韋伯還指出,對主觀意義的解釋也象所有科學的觀察一樣,需要追求“確證”(Evidenz)。[4]這一點使他區別于新康德主義者。而他緊接著又指出:“理解的確證”可能是“(a)。具有理性的性質(因而具有邏輯特性或者具有數學特性);或者是(b)。具有感覺上可以重新體驗的特性(感情的、領悟的性質)。”[5]在這里,(a)可以看成是實證主義方法的體現,而(b)則又具有“文化科學”方法的特性。因此,韋伯顯然是在進行一種“新的綜合”。那些認為韋伯是一個“新康德主義者”[6]或者是一個“實證主義者”的觀點都是錯誤的,或者至少可以說是片面的。
第二節 韋伯對傳統法學研究方法的創造性轉化
馬克斯。韋伯獨特的研究方法只有放到他的法學背景之中才能得到更好的理解。韋伯在他的各種著作中很少正面引用其他社會科學家的論著,倒是法學家的學說常常在他的行文中被正面地加以介紹。這一點在《與社會》中得到最明顯的體現。他的一些重要方法論概念,比如“理想類型”或“純粹類型”、“客觀可能性和充分原因”等等,在社會科學或社會理論的脈絡中都無法找到出處。所以研究者們常常驚嘆于韋伯“創造”概念的能力。實際上,韋伯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傳統”學者,他的所有重要思想都有學術上的根源,只是他比同時代的大多數思想家都更為成熟和穩健,沒有象他們那樣到自然科學中去為新生的社會科學尋找方法和理論源泉,而是致力于從法學這門古老的學科中發掘出可以幫助社會科學家研究社會現實的系統方法。迄今為止的韋伯研究者們都未能深入考察韋伯的法學教育背景對其畢生學術事業的深刻影響,這是一個重大的缺憾。只有梅耶在《馬克斯。韋伯與德國》中提到過這么一句:“韋伯是一個接受過完備法律訓練的法律家。羅馬法和羅馬法的歷史對他的思想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但他接下來說:“至少就而言,法律科學超出了我的能力所及范圍。”[7]此外,還有許多研究者也都說過類似的話,其中還有以為正確地指出耶林是韋伯行動類型學說的主要理論先驅,[8]但沒有人對此進行過哪怕是略微詳細一些的論述。
法律作為一種歷史性的存在 歷史法學派的方法論貢獻
在西方社會中,法律是一種鑄成為傳統的社會規范。一方面,包括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在內的整個西方法律體系都有一個共同的源頭-兩千多年以前誕生的羅馬法,另一方面,法律又是一種解決現實問題的工具,具有最切實的實用性。因此,在法律這個場域中,歷史與現實的交織和融會表現得最為明顯。正因為這樣,法學發展成為一種用歷史方法來解決現實問題的系統知識體系。
歷史在法學中一直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對法律原則(principium或arche)的發展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在查士丁尼組織編撰的《學說匯纂》中,第一卷就收錄了龐波利由斯(Pomponius)的法律史作品 “論市民法的起源”。在漫長的中世紀,研究教會法和市民法的經院派法學家也保持著對歷史的高度尊重。在中世紀末期,人文主義的學者和教師以及文藝復興運動中的法律史學家則把歷史推上了至尊的地位。Valentinus Forster和其他新興市民大學中的法律學者把羅馬法的歷史引入到近代思想之中。其中最詳盡的作品當數Arthur Duck所著的《市民法在基督教各王國中的作用和權威》(1653),介紹了到17世紀為止的歐洲封建法、市民法和教會法的歷史。此外,這種歷史研究的方法也進入到各封建王國本土法的領域,典型的作品就是Hermann Conring的《日耳曼法的起源》(1643)。[9]歷史還進入到16世紀以后的司法技術層面,成為“法律解釋”的基礎,以補充或替代以前慣用的哲學方法。在《學說匯纂》中有一節題為“語詞的含義”(De verborum significatione)的,其中便提出了解釋、語源和語言變遷等問題,鼓勵采用歷史的方法來解釋和適用法律。這些問題在中世紀其實是非常復雜的,因為“解釋”實際上意味著要在蠻族的語匯和羅馬 拜占廷或羅馬 教會術語之間進行互譯。對古典的翻譯和評注、對不同法律制度進行比較的論文以及法律詞匯表,這些都是當時的法律職業者案頭必備的工具,也是歷史方法運用于司法實踐所產生的成果。
作為法律思想史上的一個重要流派,歷史法學派(historische Rechtsschule)誕生于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的德國,其開山祖師是胡果(Hugo),而它的主要創建者和思想源泉則是卡爾。弗利德利希。馮。薩維尼(Karl Friedrich von Savigny)。薩維尼一生的主要學術貢獻主要包括:(1)。 1803年出版的《論占有法》(Das Recht des Besitzes);(2)。 1814年發表的與蒂鮑(Thibaut)論戰的“論立法和法學在當代的使命”;(3)。 創辦了歷史法學派的理論陣地:《歷史法學年刊》(Zeitschrift fur geschichtliche Rechtswissenschaft);(4)。 出版了兩部系統的法律史名著:《中世紀羅馬法史》和《當代羅馬法體系》。[10]在這些研究中,薩維尼發展出了一套系統的歷史研究方法,并進而使歷史成為法律的“靈魂”,而不僅僅是一種方法。在薩維尼的理論體系中,對馬克斯。韋伯影響最大的因素包括:(1)。薩維尼并不把法律看成一個有著自身目的的整體性存在,恰恰相反,他認為法律是一個由各種概念、原則和技術組成的復雜體,因此,研究法律的歷史并不是研究一種“絕對精神”的歷史演進(與黑格爾區別開來),而是要研究不同的法律概念、原則和技術如何經由不同的歷史發展過程而成為現實法律制度中的有機組成部分。在《論占有法》一書中,薩維尼就專門研究了“占有權”這一特定的法律設計在歷史上的演變過程。薩維尼指出:歷史方法的目的不是“表彰羅馬法或任何一種固有法律體系的豐功偉績”,而是“追溯每一項既定制度的來源,發現某種有機的原則,由此把那些現在仍然具有生命力的制度設計與那些已經死亡的、只屬于過去的法律規范區別開來”;[11](2)。薩維尼打破了把法律看成一個封閉體系的成規,他了法律與社會母體之間的密切關系,研究了法學家從社會現實中抽象出法律概念和原則的過程。他發現:法律與“事實”之間存在一種歷史性的相互轉化關系,許多現在的法律設計在過去都是首先作為事實而出現的,比如“占有”。因此,要想嚴格區分“事實”和“法律”,從而把法律建構為一個自足的系統,這在理論上和現實上都是行不通的。
韋伯從薩維尼那里得到了許多啟發。這體現在他的兩項重要方法論貢獻上:首先是一種反對目的論和社會有機體論(以斯賓塞為代表)的“系譜學”研究方法,即:追溯促使每一種社會現象發生的各種影響因素,但否認存在一些“終極的”、“最根本的”原因,也反對把社會視為一個追求著某種目的的整體。其次是他的“歷史社會學”方法,即:研究歷史,但不把歷史作為一種已經死亡的過去,而是視為一種仍然具有“現實效應”的力量,因此,要“建構一個社會學框架來引導歷史研究”,[12]從而使歷史與現實的相關性得到揭示。由此可以看出,韋伯在借鑒薩維尼研究方法的同時,已經對之進行了一定的改造,從而實現了自己的方法創新。
法律作為達到目的的手段 耶林的法學研究方法
韋伯的朋友、法學家古斯塔夫。拉德勃魯赫在他所撰寫的一部法哲學教科書中是這樣評價魯道夫。馮。耶林(1818-1892)的:“耶林把以往法律哲學中的各種思想要點都匯集和綜合起來,以促使法哲學的再生。”[13]而耶林完成這一工作的過程恰好發生在韋伯接受法律教育的時期,對韋伯學術思想的形成產生了深刻的影響。耶林法律思想的核心是強調法律中的目的因素,即認為法律的根本目的是為根本利益沖突的解決提供一種方案。法律體現著對立利益之間的折衷和妥協。[14]為了研究法律如何在各種對立利益之間達致妥協,耶林必須擺脫形式主義的法律研究方法,將目光投向社會現實。在此過程之中,耶林發展出了一套系統的“社會理論”。韋伯通過耶林與十九世紀的社會理論傳統建立了聯系,他從這一傳統中吸收和繼承了一些基本的解釋性概念,其中包括社會行動、集體性(collectivity)、社會力量、人性、人類的共同目的(common human telos)、一般發展原則、社會進化觀等等。[15]
將耶林和馬克斯。韋伯的法律思想進行對比,我們發現兩者之間的相似性是非常明顯的,但韋伯并未完全照搬耶林的概念和論式,而是對耶林的核心思想進行了具有重要方法論意義的改造。概而言之,韋伯從耶林那里借鑒并加以改造的范疇包括:在研究羅馬法的過程中,耶林發現:在古羅馬嚴謹、系統的法律體系背后始終潛藏著一個能動的社會行動者的概念,這個行動主體是某一家族的成員,承載著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以自己的行動去創設法律關系。如果沒有這一行動者的概念,整個羅馬法體系就會成為一堆僵死的條文,而缺失了一種使之賦有生機的精神。[16]在中世紀,羅馬法得以在教會法中蟄伏、延續,而教會法對羅馬法的發展所作出的最大貢獻便是把“自由意志”這一屬性賦予了法律行動者。[17]
具有“自由意志”并擁有若干社會資源(身份、財產、法律權利等等)的社會行動者這一概念為馬克斯。韋伯所繼承,成為他的整個社會理論的基石。(1)在發現并使用了社會行動者這一概念之后,耶林進一步指出:追求利益的目的是所有社會行動的內在動力。包括法律在內的所有社會制度都是人們有目的的社會行動的產物,它們反過來為人們的社會行動提供了一種有序化的導向。因此,“目的是全部法律的創造者;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則不是產生于一種目的 也就是產生于一種實踐性的動機。”[18]韋伯繼承了耶林的這一思想,認為人的全部社會行動都基于某種主觀意圖。不過,他認為耶林的“目的”概念不足以涵蓋人的主觀世界的豐富性,因此用“意義”這一概念來取代了它。耶林所稱的目的帶有濃厚的功利主義色彩,所指向的唯一目標就是“利益”;而韋伯所稱的“意義”則具有十分豐富的內涵,包括情感、利益、宗教信仰、道德操守等等。(2)耶林在其研究中發現:人們追求利益的活動必然與他人發生關聯,而合作則是實現社會共同利益的必然方式。合作意味著“把個人的目的與他人的利益結合起來”,[19]它是包括國家在內的所有社會組織賴以存在的基礎。社會組織的目的是維持合作并確保社會成員的意愿保持基本的一致,它們達到這一目的的手段則包括強制、獎勵以及道德和倫理上的說服。[20]韋伯也繼承了耶林研究社會關系和社會組織的基本視角,他首先考察了人們之間形成社會關系的基本方式,隨后研究了某些社會關系得以固定下來成為社會組織的過程。出于反對簡單化和化約論的一貫立場,韋伯在考察社會關系或社會合作問題時突破了耶林只關注利益的局限,而看到了社會關系的復雜基礎,其中包括血緣、情感(包括愛情)、市場交換、共同的價值取向和宗教信仰等等。他基本上同意耶林關于社會組織內部秩序維持機制的理論,認為一個組織內部的秩序可以通過自愿協議以及強制與服從兩種方式而獲得。(3)韋伯發展了耶林關于“職業”(Beruf)的觀點。耶林認為:“通過‘職業’一詞的社會含義或客觀含義,即一種主體資格或者是一種召喚某人去完成某項事業的內在聲音,我們得以理解某種特定的行為方式,通過它,個人把自己持久地擺在某種社會位置上 這就是他/她的社會崗位。當某種職業與主體謀求生計的經濟目的結合起來時,它就被稱為一種‘行業’或‘業務’。因此,行業或業務是作為主體生活的目的和手段的全部活動的一個組成部分。通過”生活的目的“一詞,我們建立了職業與社會之間的關系。通過‘生活的手段’一詞,我們建立了職業與主體之間的關系。”[21]在這段深刻的論述中,我們發現了韋伯本人的許多重要思想的雛形:(a)。在韋伯本人的兩篇重要演講稿:“作為職業的學術”和“作為職業的政治”中,他強調了職業對一個的生活方式乃至思維模式的影響。正象耶林所指出的那樣,職業不僅是一個賴以謀生的手段,它也成為一個人在社會上找到并保持一個位置的根本方式,成為他/她的安身立命之本。社會的整個權利結構和知識/話語結構都以某種職業結構的面目出現,判斷某一個人是否有資格就某一問題發言、是否有權力在某一領域發號施令的最重要根據就是他/她的職業。面對浩如煙海的事實,一個學者選擇其關注重點和研究路徑的方式也是受其職業所制約的,因此,科學、尤其是社會科學中的“客觀性”并不是一個簡單的是否與事實對應的問題,而是一個是否如實地反映某種社會意義結構的問題。(b)。法律家(包括法學家、司法官員和執業律師)是人類歷史上最早出現的職業群體之一,而馬克斯。韋伯本人也曾經是這一群體中的一員。因此,他對職業的想象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法律職業為摹本的。在《經濟與社會》中,馬克斯。韋伯花了大量筆墨來論述法律家的職業活動如何促使法律向一般化、抽象化和系統化的方向發展,又如何在一般化的規則與具體的職業判斷之間保持一種適度張力的過程。因此,關于法律職業的理論建構在韋伯的法律社會理論中居于核心的位置。(c)。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中,馬克斯。韋伯更從職業這一概念中提煉出一種職業倫理或職業精神,通過研究新教倫理與這種職業精神之間的關聯,他揭示了導致資本主義產生的一個重要因素。
第三節 韋伯方法論體系中的獨特概念
我們已經看到,歷史法學派和耶林的法學研究方法為馬克斯。韋伯提供了建構自己獨特方法論體系的基本出發點。其實,法學教育背景對韋伯研究方法的影響并不至于此。在下面的論述中,我們還將追溯其它法學研究方法對韋伯的影響。我們將看到韋伯是如何對這些方法加以改造和創新,從而發展出自己獨特的方法論概念和體系。
理想類型
理想理性(ideal-types)是韋伯方法論中的一個核心概念,是他借以建構其社會理論的基本工具。具體而言,理想類型方法的運用要經過這樣一個過程:首先,研究者要根據經驗信息提出自己所欲解決的問題,然后根據問題的結構設計出涵蓋這些經驗信息(可能是社會事實,也可能是歷史資料)的理想類型。隨后,研究者可以用這些理想類型去解釋更大范圍的文化現象。理想類型方法有這樣兩個特點:首先,它具有一定的“價值關聯”,也就是說,研究者的問題結構中蘊涵著一定的價值判斷,而理想類型本身也必須能夠對研究對象對包含的意義結構作出解釋,這使得理想類型的研究方法與邏輯實證主義的研究方法區別開來。其次,“理想類型方法的目的不是側重揭示各種文化現象之間的家族相似性(generic similarities),而主要在于辨析它們之間的差異。”[22]的確,韋伯的各種理想類型概念 從合法統治的三類型到資本主義精神 都著力于探究各種不同社會、或不同歷史階段的文化現象之間的差異,通過這種比較歷史社會學的研究,韋伯凸顯出了現代西方社會的獨特性。
根據沃爾夫岡。蒙森的分析,韋伯的理想類型共有兩類,其一是結構類型,用以呈現某種共時性的社會結構;其二則是社會變遷類型,用以展示一定時間跨度內的歷史過程。[23]在韋伯的實質性分析中,這兩種理想類型往往是交替出現的,有時則又互相融合、難分彼此。通過對它們的靈活運用,馬克斯。韋伯得以在其社會學研究中注入一種歷史的維度,并得以發展出一種宏觀性的歷史理論。
韋伯再三強調:他的所有研究都是通過理想類型的方法來展開的,也就是說,他并不認為自己的研究是對真實世界的如實描述。那么,這樣一種研究的真正意義何在呢?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對理想類型方法的起源作一番考察。我們再次發現,韋伯早年接受的法律教育和他所熟悉的法學思維方式在這里又起到了關鍵的作用。我們知道,法律是一套抽象的行為規則。法律的形成和運用過程大致可以分成這樣幾個步驟:首先是“分離”(isolation),也就是把一些規范性的因素從社會事實中提取出來;其次是“概括”(generalization)和“抽象”(abstraction),也就是進一步對這些規范性因素進行邏輯上的整理,從分散的、具體的因素中概括出一般性原則,再把這些原則整合為一個內部邏輯一致的規則體系。最后則是“適用”(application),即找出某一社會事實狀態與某一法律規則之間的內在相關性,并根據這一規則對該事實作出法律上的判斷。在這一過程中,必定涉及到對規則含義和事實情境的解釋(interpretation)。韋伯本人對法律科學中的這些方法和步驟是了如指掌的。在《經濟與社會》中,他分析了藉由“一般化”(generalization)和“體系化”(systematization)而構筑起來的法律科學的世界。在這個世界中,人們借助一些抽象化和一般化的概念來把握世界的復雜性,把事實分為“與法律有關的”和“與法律無關的”,并且通過“意義闡釋”的方法把這些事實建構為法律上成立的“證據”。同時,法律科學還會借助演繹推理的方法在“證據命題”(即“事實命題”)和“法律命題”之間建立一種關系,從而推導出一個法律結論。
通過這一初步的考察,我們發現:法學思維方式并不試圖去認知“真實”的客觀世界,恰恰相反,它試圖通過人類的主觀建構活動去賦予客觀世界以“意義”。法律職業活動和法學是人類“改造”世界的總體活動中的一個組成部分,是通過人的眼睛來看待這個世界、并通過人的心智來認識這個世界的一種方式(而且,這里的人必定是社會性的人)。其實,史學和社會科學也具有類似的性質。著名的韋伯思想研究者羅斯教授指出:
雖然歷史的偶發事件和歷史的多元性,使我們不可能認知歷史發展的實際過程。但是類型或模式的建立則是必須的,因為關于歷史的結論,是用類型學的詞匯來表達的,這就是類型學與歷史解釋之間的相互依賴性,是方法學上最徹底的理論基礎。[24]
正是為了對和現實作出理想類型式的解釋,韋伯把法學認知方式擴展到整個社會領域,他認為:社會科學的根本任務不是去認識客觀世界的全部事實:考慮到這個世界的復雜性和事實的無限多樣性,認識全部事實實際上是不可能的。那么,社會科學家必須對事實進行選擇。為了確保社會科學的“科學性”,這種選擇不能是隨機的或任意的,它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遵循一定的規則。這個條件和規則就是:社會科學家對事實的選擇必須能夠揭示出這些事實之間的意義關聯。這就要求社會科學家在選擇“經驗素材”(empirical data)之前就要有一個經過自己主觀建構的結構以及符合這一問題結構的判斷事實之間意義關聯的框架。這一問題結構和理論框架來自于社會科學家作為個人的生活經驗(包括對自己所處的社會環境的地方性洞察)、來自于他/她接受學術訓練所習得的思維方式、也來自于他/她以前的學術所留下的印記。正象法學家通過概念體系來建構意義世界一樣,社會科學家也通過理想類型來發現和解釋事實之間的意義關聯。概念具有兩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它作為一個意義甄別體系而存在,根據人類社會的需要對客觀事實進行了分類和排序,從而得以確保一種意義秩序的產生。各個法律概念之間存在明確的區別,比如物權與債權、侵權之債與契約之債,同時,它們又具有某種邏輯上的一致性,得以保障它們可以結合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另一方面,法律概念也使事實和價值、行為和規范得以區分開來,從而在紛繁復雜的世界中建構出一套人類理性所能把握的較為簡單的一般性規則。占有作為一種行為或事實是具體的、多樣化的,而占有權則必須符合教條明文規定的特征。韋伯把法律概念發揮這兩種作用的方式移植到社會科學中,借助理想類型來發揮類似的兩種作用:一方面,各種理想類型所蘊涵的不同信息得以區分出各種文化現象之間的差異,同時又可以保障這些差異是根據同一種邏輯而言的;另一方面,理想類型又與經驗事實之間保持著一定的距離,它有助于研究者把握與其研究旨趣相一致的經驗對象。
理想類型是韋伯學中的一個熱點問題,研究這一問題的可以說是不計其數,但很少有人追溯理想類型這一概念的來源,更沒有人發現它與傳統法學研究方法之間的關系。其實,理想類型研究方法與法學之間的關聯是有一定的歷史線索可尋的。在韋伯1904年正式提出這一概念之前,[25]它已經存在于當時德國的法學和“國家學”(Staatswissenschaft,即學)文獻中,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著名法學家耶利內克的《國家學一般原理》。[26]在這部著作中,他區分了規范性的類型學方法和科學性的類型學方法。他所界定的規范性類型與馬克斯。韋伯的理想類型具有及其相似的含義。耶利內克認為,科學性的類型或經驗類型是對經驗現象的某些顯著特征的歸納,[27]這些類型處于歷史性的事件之流中,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變化。[28]而規范類型本身則與經驗事實無關,它只是人們借以認識和解釋經驗事實的一種工具,或者可以說是一種特殊的視角。
與傳統的法學研究方法一樣,社會科學中理想類型研究方法的也要經過“分離”、“抽象”和“適用”等幾個步驟。首先,社會科學家需要根據自己所欲研究的問題收集一些經驗素材,從中分離一些反復出現的性因素。隨后,他/她必須根據一定的理論邏輯把這些規律性因素建構為一些基本的理想類型。最后,他/她可以借助這些這些理想類型去相關的具體事件,也可以利用一套理想類型去解釋歷史和社會變遷的宏觀進程。至此,我們發現,學中的“模型”建構方法是馬克斯。韋伯的“理想類型”方法的最佳體現。經濟學模型不是社會現實的直接反映,而是一種以假定為基礎的理論建構。經濟學家借助假定把與自己的研究旨趣無關的經驗素材排除出去,同時通過理性分析建立起相關事件之間的因果關系。而這種與經驗現實之間存在一定距離的理論建構恰恰能夠把握住現實經濟生活中若干規律,從而有助于對其作出解釋和預測。
意義闡釋與因果分析
馬克斯。韋伯的社會理論試圖達到兩個基本的目的,首先是對社會行動進行解釋性的理解,繼而要根據這種理解對社會行動的過程及結果進行因果性的說明。這兩項基本任務實際上已經涵蓋了“人文”和“科學”的基本目標。“解釋”(interpretation)和“理解”(understanding)是人文學科的基本方法,旨在揭示人類主觀世界的價值和意義:“因果性的說明”(causal explanation)則是近代“科學”的認知方式,旨在發現客觀世界和現實社會中的“客觀規律”。韋伯一方面繼承了自康德和狄爾泰以來的人文主義傳統,把人當作有著豐富的內在意義的理性存在,而不是機械的運動物體,另一方面又不滿足于發掘個人豐富的內在價值,而試圖對歷史和社會結構進行科學的分析。他把這兩者結合起來的成功嘗試是我們今天的學術研究仍然沒有超越的。他的具體做法和步驟是這樣的:
首先,韋伯把個人的社會行動作為自己的基本研究單元,而社會行動與條件反射式的本能行為的區別就在于它具有“意義”,這種“意義”是一個具有多重維度的復雜體,它包含:(a)。行動者采取這種行動的目的;(b)。這種行動對其它人的意義;(c)。這種行動可能是反復出現的,或者是與許多其他行動者的某種行動相類似的,那么它還有一種一般性的或平均性的意義;(d)。這種行動可能基于某種道德律令、宗教信仰或其他規范,那么它便具有某種“在一個規范體系中的意義”;等等。[29]這些意義可以通過理性的推理和移情式的體驗為他人所認知。這種有意識的認知或不經意的判斷構成了一種社會性的分散知識。社會科學家則可以借助理想類型的研究方法對這些關于行動意義的知識進行再度解釋,使之具有理論上的意義。
其次,韋伯認識到,雖然個人的社會行動具有豐富的主觀意義,但從統計意義上講,許多行為都可以歸入到一些固定的類型或范疇之中。這是因為:(1)。人是一種社會的動物,他的行為選擇必然受到他人選擇的制約,而他的主觀意義也必須與他人的發生關聯和互動;(2)。由于社會具有時間上的延續性,也就是說,社會擁有自己的歷史,很長時間以來無數人之間的社會交往活動必然導致一些常規性的行動模式,其中蘊涵著復雜但又有規律可尋的意義結構,這就是通常所說的文化或社會知識結構。通過采用理想類型類型的研究方法,社會科學家對這些行為模式及其意義結構進行一般性的抽象研究。
最后,韋伯認為,由于人類社會是一個體現精神價值的意義世界,所以,在說明社會行動或社會事件之間的因果關系時,“客觀性”并不是一個值得追求的(desirable)目標,因此也不是一個必要的條件。對社會現實的因果性說明只需要做到“主觀充分性”(subjectively adequate)即可。韋伯寫到:
在如下情況中,我們就可以說對某一套內在關聯的行為過程的解釋是“主觀充分的”(或者可以說是“在意義層面上充分的”):從我們的習慣性思維和感覺模式來判斷,這種解釋使這一過程中各個組成事件之間的相互關聯構成了一個“類型化”的意義復合體。人們習慣的的說法是“正確”而不是“類型化”。[30]
換句話說,社會理論研究的目的是使社會事件及其關系結構變得可以為人們所理解,并使得這種理解能夠獲得交流、贏得共識。由于社會事件是人類實踐活動的外在表現,體現著一定的主觀意義取向,所以,如果機械地探詢社會事件之間的客觀因果關系,反而會誤解或者根本無法理解人類社會中的大多數事件。比如,我們看到一個人把幾張色彩斑駁的紙片交給另一個人,并從后者那里拿走了一張更加花里胡哨的紙片。如果不明了這個事件所發生的場景以及這一場景中各個行動者的主觀意圖,我們怎么能夠知道這一事件的意義。作為一個社會事件的解釋者,我們必須走入這一事件的場景之中(通過歷史的想象性回復 如果這是一個已經成為過去的事件,或者是借助參與式的觀察 如果這是一個正在發生的事件),去揭示行動者的主觀意圖,并根據自己的經驗和知識儲備把這些帶有主觀意圖的行動編織成一個有頭有尾的“故事”。比如說,我們發現上述事件發生在北京大學百年校慶之際,上述兩個人并不是孤立的兩個行動者,而屬于一個激動的人群。前者手中的紙片是北京大學所屬的這個國家的貨幣,后者交給他的則是“北京大學百年紀念郵票”。用貨幣來換取有價值的物品是這個社會的普遍規則,而這種郵票的價值在于他它的象征和紀念意義。根據每個解釋者知識儲備的不同,他們對這一看似簡單的事件還可以發掘出各種不同的深層含義。
作為一個社會學家,韋伯并不關心孤立的事件,而是試圖找出社會中的“常規”(regularities),因此他的研究必須借助一套“從經驗中得來的已經確立的一般性概念和原則”,以判斷“某一類事件反復發生的可能性。”[31]他充分認識到社會行動中蘊涵的主觀意義,但同時也認識到這種主觀意義也可以得到概括性的解釋。他首先借助其理想類型的方法把已知的社會行動和社會事件中包含的常規性因素概括成一些具有理論分析功能的一般性概念和命題,然后通過“解釋性的理解”把需要進行理論分析的行動和事件納入到這些概念和命題的之中,并且通過經驗判斷和邏輯分析找出這些“理想類型”之間的因果關系。
韋伯的這種研究方法也可以從他的法學背景中找到根源。我們知道,刑法和侵權法中有一個關鍵的課題,就是要找出侵害行為與侵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并判斷侵害結果是否包含在侵害人的主觀意圖之中(即:侵害人是否有過失),從而確定侵害人的責任。為解決這一課題,法學家們發展出了一整套理論和技術。其中馮。克里斯(von Kries)的“客觀可能性”理論對韋伯產生了直接的。克里斯認為:判斷一個侵害事件和一種侵害結果之間是否具有因果關系的唯一標準是看前一類事件導致后一類結果的客觀可能性。這就要求法官必須借助自己的經驗和學識概括出一些相互關聯事件類型,并且能夠準確地把每一具體事件納入某一特定的類型之中。[32]韋伯通過把法官的角色轉變為社會科學家而發展了這種因果解釋理論,借助這種理論,韋伯找出了他所關心的各種歷史和事件之間的因果關聯。
價值的實證研究
在研究具有主觀意圖和價值取向的社會行動時,社會科學家如何避免用自己的價值判斷去取代社會行動者的價值判斷,也就是說,社會科學家如何作到研究的客觀性?這是韋伯非常關心的一個問題。他通過采納一種特殊的“價值”或“道德”定義而巧妙地解決了這一方法論上的難題。
韋伯把道德看成是人們在社會交往過程中形成的一種人類共同生活所必須的關于如何“正確行動”的知識。因此,在韋伯的社會理論中,道德是社會性的,是外在于個人的。社會科學家不必深入到社會行動者的內心當中去發現道德,他只需通過觀察一個社會對不同行為作出的評價和反應便可以理解這一社會的道德。
在這里,韋伯區分了理解(understanding)和評價(evaluation),這種區分是他所倡導的“價值無涉”或“價值中立”(value-free)的前提條件。社會科學家并非不去研究價值和道德,恰恰相反,由于價值與道德是社會行動和社會秩序形成中的重要因素,因此任何社會理論都無法回避它們。但是,社會科學家不能根據自己的主觀偏好來評價一種道德的好與壞,而只能去理解社會本身對某種社會行動的價值判斷,探尋這種價值的社會基礎和功能。
“有選擇的親和性”
有選擇的親和性(elective affinities)是韋伯方法學中的一個十分重要、但往往被忽視的概念。韋伯用這一源自歌德[33]的概念來取代各種形式的決定論 包括歷史決定論、法律決定論、宗教決定論和和文化決定論。他認為,包括政治、經濟、文化、宗教和法律在內的人類社會生活諸層面都是生活世界的有機組成部分,它們之間存在著互相滲透、彼此影響的關系,但這種關系并不是一種“決定”關系,更不能說是某一種社會層面決定了其它各個層面。韋伯把這種互動關系稱為“有選擇的親和性”。這使他的思想從根本上有別于馬克思,后者認為人類的物質生活方式(經濟基礎)決定著其它所有社會層面。
有選擇的親和性是韋伯借以把他建構出來的各種“理想類型”聯系起來的主要工具之一。為了避免建立“客觀因果關系”所必然遭遇的麻煩,韋伯試圖用這一比較模糊的柔性概念來闡釋本身便渾然一體的人類生活。這種方法與他從社會行動出發的研究路徑是完全吻合的。在現實生活中,個人選擇行動方式時的主觀意義取向往往很難分辨。為了研究和分析的便利,人們不得不區分出各種影響人類行為的因素,但韋伯同時要求人們注意到這些因素本來是難以分割的。
第四節 法律的社會理論研究
法學研究的三種基本方法
在第一章里,我們已經簡要地介紹了馬克斯。韋伯所概括出的兩種法律觀:法學的法律觀和社會學的法律觀。其實,這兩種法律觀只是韋伯所提出的三種法學研究方法中的兩種。這三種研究方法分別是:道德論方法、法律職業方法和社會學方法。這三種方法的各自的特點如下表所示:
方法
關注重點
所認為的法律效力來源道德論
法律的道德基礎
法律與外在倫理或道德價值之間的一致性法律職業
法律的獨立性
法律內部規則和原則的邏輯一貫性社會學
法律與社會行動之間的關系
法律的社會功用
道德論的法律研究方法堅信法律的根基是人性和人的是非觀念。其主要關注點是一種建立在關于何為道德上正確、何為道德上錯誤的社會共識基礎之上的共同道德信念。其主要理論預設是:檢驗一種法律的有效性的最重要方法就是看它是否始終一致地貫徹和表達了社會的道德共識。此外,法律的道德基礎還可以通過其它方式來保障,比如將法律與某種宗教權威結合起來。因此,道德論的法律研究方法并不注重法律內在方面的研究,而是側重于探討法律與某種普遍的、公認的道德基礎之間的關系。這種研究方法是人類歷史上最早出現的法學方法,從它肇始于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對“正義”的探討,并通過流傳千年的法理論一直存續到今天。
法律職業研究方法建立在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實踐理性的基礎上,它把法律視為一個獨立的、自治的系統,致力于維護法律體系內部的邏輯一致性。由于這種研究方法不追究法律規則本身的基礎,而徑自研究規則與規則之間的關系,所以又被稱作法律教條學或教條論法學(dogmatic jurisprudence)。
道德論的研究方法和法律職業的研究方法都是“規范性的”(normative)研究方法,即根據某種預先建構的標準(道德或邏輯)來評價法律規則的正確性或有效性。而社會學研究方法則是“實證性的”(positive),它關注于法律規則在人類的社會生活中實際發生作用的方式。在采用這種方法的研究之中,法律規則的制定、解釋和實施過程都被看作是人類有目的的社會行動。而研究者則致力于揭示這些社會行動的“意義”(meaning)。
馬克斯。韋伯的社會理論研究方法
人們通常都把韋伯研究法律的方法稱為一種“社會學”的研究方法。從韋伯本人對“社會學”的描述來看,這種觀點的確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把韋伯的研究與近現代的“社會學法學”或“法律社會學”相比,我們卻可以發現其間存在很大的區別。這大概是因為“社會學”一詞本身在歐陸和英美便存在很大的差異,[34]而當代的法律社會學則主要盛行于美國的緣故。阿蘭。亨特通過他的研究發現:從埃米爾。迪爾凱姆和馬克斯。韋伯對法律所做的社會學研究到當代的法律社會學之間有一個明顯的斷裂,而從前者過渡到后者的中介便是美國的“法律現實主義”(Legal Realism)運動。[35]為了有和更好地說明馬克斯。韋伯研究方法的獨特方面,我們可以把它與美國法律現實主義者的研究方法作一對比。
首先,法律現實主義者強調自己研究的是“行動中的法律”而不是“書本上的法律”、是“實在規則”而不是“紙面規則”。例如,杰羅姆。弗蘭克給法律所下的定義就是:“在每一個具體案件中,法律或者是:(1)實際的法律,即關于這一案件的一個已經作出的判決;或者是(2)可能的法律,即關于一個未來判決的預測。”[36]法律實在主義者基本上認為自己的研究所揭示的是具體的社會實在,而未曾想到研究者的理論建構與具體的社會現實之間不可能存在一種一一對應關系。而韋伯的研究恰恰是以對“知識的可能條件”的反省為出發點的,他清楚地認識到:研究者要想使自己的研究作到邏輯上的嚴謹和清晰,就必須放棄展現社會現實的企圖,而采用“理想類型”作為自己的基本研究工具。韋伯嚴格區分了研究對象和研究本身,他認為:社會科學家雖然是以社會現實作為自己的研究對象,但其研究本身卻不是這種社會現實在主觀世界的直接反映。就法學研究而言,雖然韋伯也關注法律的實際運作狀況,但他并不認為理論家應該去描述這種狀況。在韋伯那里,“實在規則”和“紙面規則”這樣的區分是沒有意義的,因為這些概念沒有為我們提供任何理論上信息,而只是為某種表面上的事實狀態找到兩個對應語詞。通過對規則背后所潛藏的知識結構和社會權力進行理想類型式的分析,我們可能恰恰會發現某些紙面上的規則反映著社會常規,而“實在規則”僅僅是一些例外而已。
其次,法律現實主義強調“法官的個性”和“司法過程中的具體行為”,而無視社會的歷史性。這正是美國社會科學中普遍的行為主義傾向的一種體現。一位當代學者指出:“歷史與社會科學的離異在某種程度上正是社會科學美國化過程中的災難性后果之一。”[37]而馬克斯。韋伯的社會理論正是把社會科學與歷史結合起來的一個范例。韋伯對歷史的重視在他的法學研究體現得尤為明顯,他的早期學術生涯就是以法律史研究為核心的。正是通過細致入微的歷史文獻研究,馬克斯。韋伯提出了合法統治的三種類型、法律思維方式的不同結構、法律的形式理性化與資本主義的興起等等異常重要的理論創建。也正是通過比較性的歷史研究,韋伯回答了“為什么形式上極為類似的法律制度會導致全然不同的實踐結果”這樣的重要問題。而在行為主義的理論框架中是不可能作出這樣的理論貢獻的。
(黑龍江大學,黑龍江 哈爾濱150080)
摘 要:碩士研究生教育是我國培養高層次人才的重要環節,肩負著培養高層次人才,提高我國學術研究水平,建設創新型社會的重任。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在研究生學習過程中起著至關重要的指導作用,直接影響碩士研究生的培養質量。隨著社會經濟發展,社會對高學歷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斷增加,我國碩士研究生的數量也有了迅猛增加。包括研究生課程設置、教學方等在內的國內研究生培養機制也正在發生深刻的變化。借鑒國外碩士研究生培養機制的優長,改進和完善包括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在內的研究生培養機制,已成為我國碩士生培養機制改革的當務之急。
關鍵詞:碩士研究生教育;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碩士研究生培養機制
中圖分類號:G64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4107(2015)08-0030-05
收稿日期:2014-01-25
作者簡介:安成日(1964-),男,吉林琿春人,黑龍江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主要從事東亞國際關系、國際政治研究。
伴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和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的恢復,1977年我國也恢復了碩、博士研究生招生。我國碩士研究生教育歷經20世紀80、90年代的穩步發展階段后,21世紀初為適應和滿足社會對高層次人才的需要,招生規模有了迅速擴大,尤其是2007年至2012年,我國碩、博研究生在校人數有了直線增長。2012年全國共有811所研究生培養機構,在校碩、博研究生達172萬人(其中碩士生144萬人,博士生28萬人),我國已經成為研究生教育的大國[1]。但是研究生人數的增長并未帶來研究生質量的提高,目前我國已出現高水平創新型人才嚴重缺乏與大量研究生就業困難同時存在的尷尬局面。盡快提升研究生培養質量,提高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創新水平,以滿足社會發展需要已成為當前研究生培養面臨的急迫任務。作為研究生培養的重要環節,如何改進研究生課程設置,夯實研究生的基礎知識,提高創新能力和科研水平,成為當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點。
一、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研究生課程設置是指對整個研究生學習期間的課程規劃與安排。《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大辭典》對研究生課程設置的解釋是:所謂研究生課程設置是指研究生培養單位為研究生選定的各種課程的設立和安排[2]。它包括碩士研究生在不同培養階段需要學習的課程科目,每門課程的學分、內容及需要達到的標準等。目前,我國的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并無統一的規范,不同高校和研究生培養機構根據自身特點和師資情況開設了不同的課程。主要包含兩個部分:一部分是由高校和研究生培養機構統一設置的公共必修課,包括兩門思想政治課,約為4學分;兩門外語課,約為5學分。另一部分是所在學院或培養機構開設的專業課程,包括專業基礎課、專業必修課和專業選修課,共有約30學分[3]。我國這種碩士研究生課程的設置模式已經存在了很多年,在實際的操作中存在很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課時、學分分配比例不均衡
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課時、學分分配比例不均衡。這首先主要表現在碩士研究生公共必修課的課時、學分比例的設置上。目前我國碩士研究生課程學分比例分配中,思想政治課和外語課普遍占到研究生所修學分的25%左右,所占課時也很高,思想政治課開設一學期,一般為72學時,外語課一般開設兩個學期,為144學時。目前我國碩士研究生培養年限一般為二至三年,其中扣除實習(或實驗)時間和完成畢業論文(或畢業設計)的一年半左右的時間,碩士研究生在課堂學習專業課的時間只有一到一年半的時間。在相對較短的碩士研究生學習時間里,大量的公共必修課擠占了碩士研究生學習專業知識的寶貴時間和精力,造成了碩士研究生專業課開設不足,導致碩士研究生專業基礎知識薄弱、難以突出專業特色等問題。各高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為碩士研究生開設的公共必修課也未能有針對性地開設,而是采取了大而劃一的方法。比如學習中國古代文學的研究生與學習國際政治的研究生在同一個班學習相同內容的外語;學習哲學的碩士研究生與學習固體物理的碩士研究生在同一課堂里學習一樣的思想政治課等。這種整齊劃一,沒有針對性的課程設置,即占用了學生大量學習時間,同時也沒能達到預期的學習效果。
(二)碩士研究生課程缺乏層次性和系統性
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不僅課時、學分分配比例不均衡,同時也缺乏層次性和系統性。目前,很多高校或研究生培養機構的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缺乏明顯的層次性,碩士研究生課程與本科課程之間缺乏顯著的層次感。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缺乏系統的規劃,不同研究生課程開設的時間、課程之間的內在的聯系等缺乏深入思考和系統規劃。隨著我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人數的急劇增長,各高校或研究生培養機構師資相對不足的情形也較為突出。在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方面,不顧課程之間的內在的邏輯關系和內容銜接,因人設課,為學分設課的現象相當普遍。
師資的不足造成了現有師資能開設什么課程就開設什么課程;為學分設課導致名義上不同的兩門碩士課程,在內容上的很多重合等現象屢見不鮮。很多碩士研究生考上來以后,導師從事哪方面的研究就學生就學習哪方面的課。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的隨意性很大。這造成碩士研究生所學專業知識不夠系統和不夠全面。這不僅導致碩士研究生掌握的專業知識存在盲點,而且也造成了不同高校或培養機構相同專業研究生之間學習內容上的很大差異。這對碩士研究生就業和選擇繼續深造都產生了不良影響。
在碩士研究生課程體系建設和教材的選擇方面,很多培養單位借用本科生的課程體系來設置研究生課程體系。在課程內容方面也只是簡單更換教材了事,未能充分體現研究生課程的“研究”特色。大量跨專業本科畢業生的報考非本專業碩士研究生,也在客觀上促成了碩士研究生專業基礎課程的“本科課程化”,使其喪失了應有的層次感。研究生課程設置缺乏層次性,使已完成學業的碩士研究生很難達到預期的知識水平和工作能力,“碩士研究生名實不符”的情況較為普遍。社會上也對擴招后的碩士研究生“質量”多有詬病。
(三)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對基礎知識和方法類課程的重視不足
無論何種學科的碩士研究生,如果不掌握扎實的相關基礎理論知識和科學的研究方法,就很難在學習中有所超越和創新。在國外,很多知名學府和研究生培養機構都十分重視碩士研究生基礎知識的學習和科學研究方法的掌握。與之相反,國內很多高校和研究生培養機構片面強調社會需要和社會熱點,開設了許多看起來非常時髦的課程,而往往忽視碩士研究生專業基礎知識的培養,科學研究方法的習得。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對基礎知識和方法論類課程的重視普遍不足,使很多研究生未能在讀研究生期間掌握扎實的專業基礎理論和本學科的基本研究方法,嚴重制約和影響了其發展后勁。
碩士研究生與本科生的主要區別在于,碩士研究生不僅學習和吸收新的知識,而且還需要進行知識創新。碩士研究生不僅是知識的“消費者”,更應是知識的“生產者”。只有這樣才能為人類知識的進步貢獻一份力量。“欲善其工,必先利其器”。碩士研究生要想在本專業有所創新,有所發明、發現,除了掌握扎實的基礎知識之外,還必須掌握科學的研究方法。目前,我國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中,往往缺少與科學研究方法相關的課程。這一點在人文社會科學類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中表現得尤為明顯。由于我國高校的人文社會科學教育,長期缺少科學方法論方面教育(經濟學、社會學領域的科學方法論教育已有很大起色),很多人誤認為本專業并不存在系統的研究方法,很多方法就蘊含在平時的學習中,看得多了、寫得多了自然就能水到渠成,達到無師自通。其實這是很大的誤解。長期從事是科研工作而達到“無師自通”的研究方法,是一種經驗行為,是一種感性行為。自覺地學習和掌握科學方法論并把它主動運用到自己的科學研究實踐,這是一種科學理性行為。兩者有很大不同。根據一些學者對我國重點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類的碩士研究生專業進行的調查表明,64.9%的學生表示在研究生學習階段沒有系統學習過科學研究方法類課程,只有33.5%碩士研究生也表示在讀研究生期間開設過研究方法類的課程[4]。一些開設過研究方法類課程的碩士研究生表示,他們在該方法論課程中也只了解到傳統的與本學科相關的一些研究方法,而對相關學科的研究方法和科學研究方法的發展趨勢則表示了解不多。
(四)研究生課程內容陳舊,授課方法單一
面對迅速增長的研究生數量,很多國內高校和研究生培養機構直接“借用”本科教材,再加上教師有限的備課內容就給研究生上課。在信息技術和科技水平飛速發展的今天,很多教師不能及時把本學科的最新研究動態和熱點問題傳遞給學生。在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中缺乏學術前沿動態研究類課程,直接導致了碩士研究生知識更新的滯后,同時也制約了碩士研究生創新能力的提高,使碩士研究生所學知識難以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
目前我國對碩士研究生進行課程教育的方法主要有三種。一是,堅持以教師講授為主。這種授課方式強調,教師在課堂中的主導作用。二是,教師講授與學生參與互動、研討相結合的授課方法。這種授課方式強調,知識的傳承是課堂中授課主體和客體良性互動的結果。三是,完全討論式的碩士研究生授課方法,教師僅作點評。這種授課方式強調,碩士研究生的“研究”性質,強調調動學生的主觀能動性的重要性。目前,國內很多高校和研究生培養機構,在研究生培養過程中普遍走兩個極端,要么以教師講授為主,教師“一言堂”灌輸;要么以碩士研究生已是“研究者”為由,把課程開放成自由討論和學生自主學習,從課程開始到結束學生難得見幾次教師的面,期末考評則向教師交一份作業了事。
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如今各學科之間的相互聯系與交叉越來越緊密。美國《科學》期刊編輯瑪西婭·麥克納特就指出,未來科學的發展越來越強調跨學科的發展,就靠單一學科很難取得突破性發展[5]。目前,國內的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缺少學科相關領域的選修課程和交叉性學科課程的設置。
二、國外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的特點
在國外,不同國家根據自身的國情和研究生教育現狀,設置了各具特色的研究生課程。盡管不通國家研究生課程設置各具特色,但也都遵循著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的一般原則和規律。概括起來以歐美為代表的西方發達國家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有以下明顯的特點。
(一)重視基礎性課程設置以及交叉性課程設置
歐美發達國家高校和碩士研究生培養機構的研究生課程設置,都十分重視專業基礎課程。他們希望通過相關基礎性課程的設置,夯實碩士研究生的專業基礎知識,以便提高碩士研究生的學術研究能力和科研創新能力,為今后的繼續學習和工作打下堅實基礎。在美國,碩士研究生入學半年或一年內先不分研究方向,著重學習與本專業相關的基礎課程。在美國,碩士研究生基礎學科課時已達到了整個碩士研究生培養課時的50%,而專業知識才占整個碩士研究生培養學時的20%—30%。其目的就是為了穩固碩士研究生的基礎知識,拓寬研究視野[6]。
英國在碩士研究生教育中也十分重視研究生的基礎知識教育。在英國,一般把碩士研究生教育課程分為基礎課程和學位課程兩部分。英國高校和碩士研究生培養機構一般要求碩士生在完成基礎課程學業的前提下,才允許修讀學位課程,并最后完成畢業論文才可獲得學位[7]。
在日本,碩士研究生必須選修規定的基礎課程,才能畢業。至于碩士、博士學位的取得,可以在讀期間完成學位論文,提交獲得相應學位,也可以畢業后按規定完成學位論文后再提交論文申請相應的學位。
此外,為了順應科學發展日益交叉化及學科越來越綜合化的趨勢,西方發達國家高校和科研機構不僅重視專業的基礎課程設置,同時更加重視跨學科,跨專業的交叉課程設置。比如,在政治學的課程中加設哲學、社會學、經濟學等方面的基礎理論課;在機械設計學科安排材料學、生物學、力學等學科的基礎知識課程等。發達國家的研究生課程設置越來越強調交叉學科和邊緣學科的重要性。
(二)突出研究方法類課程和學術前沿課程設置
為了培養碩士研究生的獨立思考能力和創新的能力,為了讓碩士研究生能夠掌握通往學術殿堂的鑰匙,歐美發達國家高校和研究生培養機構在設置研究生課程時,特別注重研究方法論類型課程的設置。該類課程被置于與專業基礎課和學術前沿課程處于同等重要的地位。研究方法類課程并不是特定的某一門課程,而是包括本學科及相關學科的研究方法在內的一系列方法論課程。比如在美國斯坦福大學教育學專業的碩士研究生研究方法類課程中,就包括國際教育應用研究方法、國際教育比較研究方法、社會學調查方法、數據分析和統計方法等方法論類課程[8]。
為了拓寬碩士研究生的學術視野,讓他們了解本專業最新研究動態和前沿知識,歐美高校和研究生培養機構一般都把學術前沿課程列為專業的必修課程。學業導師通過學術前沿課程把本學科前沿研究動態和相關知識介紹給碩士研究生,引導碩士研究生進行獨立思考并表達自己的看法。此外,一些歐美高校和研究生培養機構還邀請知名學者舉辦前沿講座或鼓勵碩士研究生參加前沿性學術會議的方式,讓學生接觸和了解本學科領域的最新的研究成果,在同外界交流中拓展學術視野,學習前沿知識。
(三)注重選課和修課方式靈活多樣性
歐美發達國家碩士研究生教育還有一個重要特點就是碩士研究生選課、修課方式的靈活多樣。為了充分激發碩士研究生的學習興趣和科研潛能,歐美發達國家高校和研究生培養機構都開設大量的選修課,供學生自由選擇。比如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14個學院為學生開設的選修課多達7000余門,并設有100多種學位課程[9]。碩士研究生可以根據所學專業特點、個人學習興趣、選擇合適的時間,自由選修相應的選修課程。碩士研究生不僅可以跨學科、跨專業選擇選修課甚至還可以跨學校選擇選修課。歐美發達國家高校大多沒有嚴格的學科和院系的分界,這也為這種自由開放式的選課方式的存在提供了可行性和便利條件。
歐美發達國家的碩士研究生教育,不僅在選課方式靈活,而且在選修課程的時間和方式上也有很大靈活性。比如在英國,碩士研究生可以和導師協商確定各個模塊里的課程、結構及選修時間[10]。此外,碩士研究生還可以根據自己研究興趣,自設一門課程。這門課程需要碩士研究生自己確定學習目的,制定研究計劃,通過定期與指導老師溝通,獨立完成該門課程的學習。
總之,歐美發達國家在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方面,注重碩士研究生基礎課程設置的同時,特別注重交叉性學科和邊緣性學科課程的設置。同時也重視碩士研究生對研究方法和前沿問題的把握。在碩士研究生選課、修課和授課方面更加靈活、開放、多樣,特別注重發掘碩士研究生自身潛能和創造力。
三、改進我國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及授課方面的一點思考
他山之石能攻玉。通過對我國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存在之問題的分析和對歐美先進國家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特點的總結,在此就如何優化我國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想提出一些粗淺的建議。
(一)合理調整碩士研究生課程比重,增加基礎課程的設置
目前我國的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存在外語、思想政治課等公共必修課所占的課時比重過大,相對專業基礎理論課設置不足等問題。外語和思想政治課作為培養學生國際交往能力和思想品質的兩門必修課程,在研究生課時中占有很大比重,但是兩門課的投入和產出嚴重不成正比。就外語課程而言,碩士研究生階段應該分層次、分專業有針對性地開設課程。
一是,在碩士研究生入學以后,應當根據其實際外語水平分幾個層次,針對不同層次的學生開設不同難度的外語課程。按不同層次,分班教學有利于教師授課,也有利于不同外語水準的研究生選擇適合自己能力水平的外語課程學習外語,從而可以節約學習時間提高學習效率。
二是,根據不同專業的性質和專業特點設定所需要達到的外語水準,按不同的專業要求開設外語課程。把相同要求,相同層級碩士研究生分在同一個班級學習外語。這樣不同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可以根據本專業的具體要求有針對性的學習外語。
三是,可將部分外語學習融入到專業課程學習當中。語言學習是一個日積月累的過程,在某一個時間段,集中上課往往起不到很好的效果。如果能把碩士研究生的外語學習融入到專業課程學習,不僅能夠提高碩士研究生專業領域的外語聽、說、讀、寫能力,同時也可以掌握國外的最新學術研究動態。至于思想政治課程,碩士研究生已經具備了一定的理性思考能力,在課堂進行集中說教式的上課往往達不到預期的教育目的,反而容易引起研究生的反感。所以,碩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應該改變傳統的集中授課方式,可以通過現代媒體手段或者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等方式有針對性地進行。
歐美發達國家大學普遍重視碩士研究生基礎理論課程的開設。我國的碩士研究生培養,也應該進一步加強碩士研究生專業基礎理論知識的學習。在碩士研究生入學的半年到一年時間里,不要急于分方向、分導師,要讓研究生廣泛學習相關的基礎課程后再選擇研究方向和導師。不僅要讓碩士研究生系統的了解本專業的不同學派的不同觀點,同時也應該鼓勵碩士研究生選修相關專業的基礎課,為碩士研究生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的工作和進一步深造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建立全面系統的碩士研究生課程體系
針對目前國內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隨意性很大和缺乏系統的現象,在設置碩士研究生課程中應該注重相關知識的循序漸進,并根據本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培養目標,系統地設置研究生課程。碩士研究生課程體系應包括方法論類課、專業基礎課、專業必修課和專業選修課,并鼓勵碩士研究生跨專業選修相關課程,借以開拓研究生的學術視野。
專業基礎課和專業必修課是碩士研究生進行專業學習和研究的起點,講授的是碩士研究生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和專業前沿問題的,是完整的碩士研究生課程體系所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方法論類課程是探究科學研究方法的課程。在我國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中,是往往被忽視的課程。特別是在我國人文社科類專業里忽視研究方法類課程設置的傾向尤為明顯。在學術研究中如果沒有科學方法論的指導和引領,就很難在學術上有所創新和突破。因此,在培養碩士研究生的過程中我們一定要注重科學研究方法教育。磨刀不誤砍柴工,我們不僅在日常教學中注意教授研究方法,而且有必要為碩士研究生開設專門的研究方法論類課程。這類課程,不僅包括本專業的方法論,而且還應包括相關專業的方法論課程。比如,政治學專業的碩士研究生不僅要學習政治學、國際政治學的研究方法,而且最好還要涉獵社會學、經濟學乃至數學的研究方法。同時,還有必要通過課堂訓練、社會實踐等,讓碩士研究生實際運用所學方法,并在實際研究中具體運用所學研究方法分析問題、解決問題。
學術前沿課程也是研究生課程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隨著信息技術和科技進步飛速發展,當今世界技術和知識的更新速度越來越快。如果不能很好地了解學術前沿動態,就不能在學術研究中取得創新和突破。因此,在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中,一定要重視學術前沿類型課程的設置,并根據學科發展及時更新課程內容,鼓勵碩士研究生關注學科發展的前沿,主動學習和了解學科前沿知識。
(三)增加選修課的數量及門類,增強選課、修課的靈活性
豐富多樣的選修課能夠開拓碩士研究生的視野和知識面,激發碩士研究生的學習興趣和潛能,同時也可以讓碩士研究生根據自身特點和學術興趣選擇自己想學的課程。這有利于碩士研究生形成具有自身個性特點的知識體系。
歐美知名高校都十分注重碩士研究生選修課的設置,選修課在整個碩士研究生課程體系中占有重要的比重。比如,美國哈佛大學碩士研究生的選修課比重達到27%—33%,斯坦福大學的選修課比重達到25%—40%等[11]。碩士研究生選修課的設置,首先要保證課程門類的豐富性。只有存在大量可供碩士研究生選擇的豐富的選修課門類,碩士研究生才有可能根據自身興趣和需要進行課程選擇。其次,碩士研究生選修課的內容應該側重于本學科和相關學科的學術前沿和交叉學科、邊緣學科,使碩士研究生在學習基礎理論課的同時能夠更好地了解學術界的前沿動態。其三是,選修課程的授課方式、考核方式也應靈活多樣。可以通過組織專題討論、開展實地調研、組織前沿講座等方式進行。課程的最終考核形式也不應拘泥于考試,可以采取多種評價方式。第四是,碩士研究生課程選修,應增強時間和空間上的靈活性。選修課在修讀時間上應靈活。比如對選修課程的時間,由碩士研究生自主掌握;在空間上,選修課應該向所有相關專業開放,碩士研究生可以跨專業,跨學院選修自己感興趣的或與自己專業相關的選修課。
(四)增強碩士研究生授課方式的多樣性
碩士研究生在攻讀學位期間必須修滿相應的研究生課程。其目的不僅在于充實和鞏固碩士研究生的專業知識,更是在于通過相關課程的選修訓練碩士研究生的邏輯思維能力,培養碩士研究生的學術批判和創新能力。因此,碩士研究生的授課方式也應該有別于本科生以教師講授為主的授課方式。碩士研究生的授課方式應該注重調動研究生的學習積極性,讓研究生更多地參與到課堂教學活動。如可以根據課程內容,采取專題討論式的教學方式,也可以采取參與式的教學方式,讓研究生更多地參與到教師的教學活動中來。在專題討論式的教學中,碩士研究生可以根據課堂教學內容,選擇自己感興趣的專題寫出專題報告,在課堂上向教師和同學匯報報告內容,教師和同學向其提出質疑或咨詢,共同研討解決問題。這種教學方式不僅可以鍛煉碩士研究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也讓碩士研究生在討論問題的過程中相互啟發,激發他們探索精神和學習興趣。參與式的教學方式,可讓碩士研究生有更多的機會參與到教學活動中。教師可以讓碩士研究生輪流承擔部分本年級的課堂教學或本專業本科生的課堂教學。這可以激勵碩士研究生去主動了解相關知識,在備課和教學過程中鍛煉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清晰的語言表達能力。碩士研究生課程,也可以根據課程內容,開展社會實踐活動。對人文社科類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可以安排客戶訪談、企事業單位參觀、社會調查等,讓研究生在具體實踐中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對于理工科碩士研究生而言,學習一定的專業基礎知識之后,可以嘗試參加教師承擔的研究課題的實驗活動,在實驗中鍛煉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動手能力。
借鑒外國研究生課程設置的有益經驗,結合我國國情不斷優化和改進我國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不斷適應日新月異的現代科學技術發展和我國各行各業對高層次船新型人才的需求,是擺在我國研究生教育面臨的迫切任務。縱觀國內外碩士研究生課程設置,盡管碩士研究生課程模塊設置中存在一些規律性的東西,但并不存在整齊劃一的課程設置模式。不同高校應根據不同學科的特點,需要不斷探索符合自身實際情況,構建有利于實現碩士研究生培養目標的課程設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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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40多年來,我國學術界對生物哲學問題進行了廣泛而又深入的探索,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的研究成果。本文試圖通過對40多年來我國生物哲學的研究歷史、研究內容和研究特點的考察,旨在總結過去,展望未來,促進我國生物哲學研究的進一步發展。
1、我國生物哲學研究的歷史過程
建國以前,我國的生物哲學研究基本上是“空白區”,1949年新的號召,形成了一支由生物學家、生物學史工作者和哲學家及自然辯證法工作者相結合的研究隊伍,突出體現了我國生物哲學研究的基本特點,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⑴著名科學家率先垂范,積極參與生物哲學的研究在我國,關于生物哲學的研究被看作是生物學界本身一件值得重視的事,一些著名生物學家舍得花時間從事生物哲學的研究,撰寫有一大批具有較高理論價值的學術專著。在老一輩科學家中,童第周是最早進行生物哲學研究的杰出代表。他運用唯物辯證法的基本觀點探討了實驗胚胎學中細胞分化與胚胎發育的核質關系,提出了細胞質在動物胚胎發育中控制細胞核的嶄新見解,引起國內外學術界的高度重視。〔40〕這一成果不僅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而且也為唯物辯證法提供了科學依據。遺傳學家方宗熙對進化論哲學頗有研究,生前發表過不少研究論著。其中《生命發展的辯證法》一書全面系統地論述了生命的本質、生命的起源與演化的辯證法,是70年代我國生物哲學研究的代表作。〔41〕原生動物學家張作人也長期悉心研究生物哲學問題。他積幾十年教學與科研的心得體會,廣采博引古今中外的生物學史料和當代生物學的新成就,寫成了《生物哲學》一書,對一些生物學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進行了哲學考察。〔42〕植物分類學家陳世驤以進化論和分類學哲學問題研究見長。他根據現代生物學的研究成果,從哲學的大視野對物種概念進行了新概括,提出了“又變又不變”的物種新概念,把林奈的“物種不變論”和達爾文的“物種可變論”統一了起來。〔43〕這個觀點提出后,受到學術界的高度評價。當然,我國熱心于生物哲學研究的生物學家遠不止上述這么多。像遺傳學家談家楨、生物物理學家鄒承魯、沈淑敏、生態學家馬世駿等對有關生物哲學問題進行了認真探索,發表了一系列很有學術價值的研究論文,使得我國生物哲學研究表現出較高的理論水平。在這里還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除了生物學家以外,還有一些物理學家、化學家也對生物哲學表示了極大的興趣,并直接參與到這一研究中來。著名物理學家彭桓武、丁達夫專門探討了生物學的自主論與還原論問題。他們認為,與已知的物理學規律相比較,生物規律處于更高級的層次。所以絕對的還原論是不可能的。〔44〕這是物理學家對生物學還原論問題的精彩論述,使得我國生物哲學研究大為增色。
⑵哲學家和自然辯證法工作者是我國生物哲學研究的主力軍 我國生物哲學研究人員主要來自社科研究機構和高等院校,他們大都具有較高的哲學素質和較扎實的生物學功底,所以許多重大理論問題主要是由哲學家和自然辯證法工作者研究并完成的。我國生物哲學研究的第一部理論專著《達爾文學說與哲學》就是由哲學家舒煒光撰寫的。這部著作運用的基本觀點,對達爾文學說的基本概念和理論作了全面分析與探索,是50年代我國生物哲學研究的代表作之一。 〔45 〕哲學家胡文耕是我國生物哲學研究的主要學術帶頭人。他在不同時期發表過多部(篇)生物哲學論著,可視作我國生物哲學研究發展史的一個縮影。他的新作《信息、腦與意識》一書對心身問題、腦與意識的復雜關系,進行科學的分析與討論,闡發了自己獨到的見解,是我國生物哲學研究不可多得的學術著作。〔46〕哲學家邱仁宗主要致力于生命倫理與道德的研究,他的《生命倫理學》一書論述了有關生殖技術的倫理及安樂死問題,填補了我國生物哲學研究的一項空白。〔47〕哲學家余謀昌在生態哲學研究方面頗有建樹,他是我國生態哲學研究的開拓者之一。他撰寫的《生態學哲學》一書對當代全球生態危機及其解決途徑進行了哲學反思,發人深省。〔48〕值得一提的是,青年哲學家王志康在進化論哲學研究方獨樹一幟。他在《突變與進化》一書中專門探討了突變概念的演變及其在生物進化中的地位與作用問題,是90年代我國生物哲學研究的又一部力作。〔49〕由于上述這些研究者同時兼有生物學與哲學理論知識,因此,他們所探討的問題都有較高的理論深度,而并非一些零散的、直感的哲理性體會。
⑶生物學史是生物哲學研究的一個重要支撐點 這主要通過兩個方面體現出來。一方面,生物學史工作者十分關注和投身于生物哲學的研究,他們在生物學史研究的基礎上,常常深入探索某個案例而闡發其中的哲學問題,這樣他們既為相關方面的生物學史行家,又較好地解決了所探討的生物哲學問題。例如,李佩珊對遺傳學史及其哲學問題,潘承湘對細胞學說史及其哲學問題,張秉倫對人類進化史及其哲學問題的研究,都屬此例。另一方面,我們許多生物哲學研究者也都是生物學史研究的活躍分子,他們把生物學史與生物哲學研究結合起來,通過生物學史個案研究來拓展、深化生物哲學的研究。例如盧繼傳、傅杰青都是這樣的“兩棲”學者,他們的研究相互補充,相得益彰。
4 我國生物哲學研究存在問題與建議
勿容置疑,建國40多年來我國生物哲學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它對我國生物學與哲學的發展都起著積極的作用。但是,我們也應看到,這方面的研究也存在著不少不盡如人意之處,與化學哲學、地學哲學等學科研究相比,存在著明顯的不足。筆者以為,需要深刻反思和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有:
第一、我國目前生物哲學研究基本上是分散的、單打一的方式,研究者各自為陣,缺乏組織與協調。所以,我國生物哲學研究缺乏計劃性、系統性,至今沒有撰寫出一部全面、系統地闡述生物哲學基礎理論的學術專著。有鑒于此,有關方面應該做好組織與引導工作,盡快撰寫出一批有份量的生物哲學論著,使我國生物哲學研究躍入一個新臺階。
第二、我國生物哲學研究涉獵領域雖然比較廣泛,但與社會現實密切相關的一些問題,如生物學(生物技術)對社會的作用與影響等問題的研究尚顯不足。目前,國際學術界已經將生物社會學問題作為生物哲學研究的重點,它體現了當代國際生物哲學研究的最新動向與發展趨勢。開展生物社會學的研究,不僅是學科本身發展的需要,也是社會發展的需要。因此,我國學術界應及時地調整研究方向,加強這方面的研究。
第三、我國生物哲學研究隊伍實現了科學家與哲學家的聯盟,但這支隊伍目前主要依托老一輩學者,中青年學者尚未形成中堅力量,從長遠來看顯得后備力量不足。因此,當務之急是需要加快中青年生物哲學研究人才的培養,建立起老、中、青三結合的學術梯隊,使之擔當起走向21世紀的歷史重任。
第四、我國生物哲學研究應加快同國際學術界的交流,在研究成果上互通信息,在學術思想上交融互補。要盡快加入國際生物哲學研究組織(ishpssb),積極參與國際生物哲學界的學術活動, 使我國生物哲學研究走向世界。
目前,我們正處在世紀之交的年代,生物哲學研究者感到任重而道遠。讓我們在哲學指導下,進一步加強科學家與哲學家的聯盟,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一些綜合性課題的研究,爭取在未來的幾年里,使我國的生物哲學研究在理論上有所創新與突破,為勝利跨入21世紀奠定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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