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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介規制論文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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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介規制論文

        第1篇:媒介規制論文范文

        關鍵詞:媒介融合;中國媒介;坦帕模式

        中圖分類號:g206.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4283(2012)03-0159-08

        收稿日期:2011-05-20

        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2006jdxl84)

        作者簡介:南長森,男,陜西興平市人,陜西師范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武漢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博士研究生;石義彬,男,湖北隨州人,武漢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

        媒介融合是繼“信息社會”、“第三次浪潮”和“后工業社會”之后的又一熱點。正如美國伊利諾大學厄本納一香檳分校洪宇博士所說:“在近些年的社會輿論中,媒體融合這個概念往往披著一層神秘的面紗。特別是在未來主義和自由經濟輿論的鼓吹下,媒體融合不僅代表讓人眼花繚亂的新技術,仿佛還預示著天賦人權和民主自由的人類理想”,“同時也給發展策略、行業監管、資本積累、勞動關系、社會民主和大眾文化帶來種種互相制衡的矛盾的影響”。自媒介融合譯介至中國以來,隨著數字技術的迅猛發展,對其譯介、提倡、推動等遠遠超出其他學術研究的范圍。從研究態度和方法看,一些研究是出自窮究學理的科學研究,一些研究則是出自情有獨鐘的熱捧,一些研究則出自人云亦云的跟風。就美國而言,目前較流行的觀點有:美國新聞學會媒介研究中心主任安德魯·納齊森認為,媒介融合是“印刷的、音頻的、互動性數字媒體組織之間的戰略的、操作的、文化的聯盟”;馬薩諸塞州理工大學的浦爾教授認為媒介融合是“各種媒介呈現出多功能一體化的趨勢”;密蘇里大學新聞學院副院長布萊恩-布魯克斯認為“媒介融合是一個新聞學上的假設”。對此,中國學術界先是由“英文閱讀、中文寫作”的學者介紹、釋義,然后是一些學者接受、演繹。繼之是學界、業界開始應用。一些學者認為,“媒介融合仍是一個認識不一、含混不清的概念,各種媒介融合實踐仍處于不成熟階段,有關媒介融合的種種論斷都未形成科學的理論”。本文擬從辯證思維的角度探究媒介融合應有的涵義、面貌和本質,并對流行的觀點進行致思和評騭。

        一、媒介融合有無邊界:媒介融合的邊界與其應有的科學內涵

        從邏輯歸謬法來看,媒介融合的邊界在哪里?媒介融合是不分媒介地域,不分媒介種群,不分內容屬性,不分民族國別,越大越好的融合,還是有規律、有邊界、有目的和有層次的融合?從媒介區域分布看,無論中國的省地還是外國的州縣,都擁有地方報、刊、廣、電、網等媒介,任何人似乎都無力將其整合成一種媒介,也無這個必要。正如國家廣電總局原副總編黃勇所說:“無論從國家信息文化安全的角度講,還是從市場競爭的角度講,全中國不可能只有一個物理網絡?!W合一’,那是一種想當然的想法。現在世界上任何發達國家都還沒有做到‘三網合一’”。從媒介種群的分布來看,人類傳播媒介形態的演變規律是繼承疊加發展的,既使科技發達的現代社會,原初的聲音、書寫傳播照樣有其無法替代的功能。因此,提倡、允許一種媒介生存而扼殺、限制另一種媒介生存不符合媒介生態的演變規律。從民族、國別來看,任何媒介都是一國或當地民族的生活方式之必需,即使媒介不含意識形態,僅就語言的多樣性和技術的復雜性而言,恐怕世界上永遠都難以出現一個供地球70億受眾都能看得懂、聽得懂、用得上的媒介。從內容設置來看,媒介級別、類型、形式不同,它傳播的功能、作用和針對不同的受眾群體也自然不同。傳播專業信息和大眾信息,傳播科技信息和娛樂信息的媒介自然不會融合在一起?!蹲匀弧贰犊茖W》等自然科學雜志刊載的信息自然不會和都市報的新聞信息融合在一起。從形式邏輯歸謬法來看,將某一事物的發展推到極致就會就會產生謬誤?;诖耍ㄟ^分析可以看出,媒介融合在一定的時空條件下,應有其科學的內涵。

        從原初定義翻譯看,媒介融合(media conver-gence)的定義就有不甚科學之嫌。宋昭勛

        為,“根據牛津英文詞典的注解,convergence一詞最早源于科學領域,如1713年英國科學家威廉·德漢(wil-liam deham)談到光線的匯聚或發散(convergenceand divergence);其后,經普爾·高登、安德魯·萊徹遜翻譯后對我國新聞傳播有重要影響。蔡雯、章于炎的研究都將媒介融合限定在一定的時空條件下,使其沒有衍生出“融合”一詞的中文含義和語境中過多的附加意義。這無疑可以看出,當初的翻譯是忠實于原文和美國媒介實際的。蔡雯發表了數十篇文章,始終將其限定在融合新聞(convergencejoumalism)或新聞媒介中,章于炎也是從優質新聞業務談媒介融合。然而,現今的媒介融合無限制地生發和外延,使媒介融合本來就可能產生歧義的界定更加難以表述,從而引發太多質疑,如產業融合和媒介融合是何關系?從概念種屬關系看,誰的內涵大?誰的外延廣?媒介作為信息產業它是“產業”種概念之屬,產業有第一產業的農業,也有第二產業之工業,也有第三產業之服務業,何況,產業是經濟學的概念,媒介是傳播學的概念,媒介融合應是產業種概念之屬。從語義學來看,“產業融合”、“媒介融合”作為主謂詞組無級量差別,若作偏正詞組則有前者修飾后者之別;從邏輯上分析,“產業融合”包含“媒介融合”而不是相反。故此,兩者在交叉中應以產業為重并作為媒介生存的基礎。由此看來,產業融合內涵要大于媒介融合,或者說媒介融合應隸屬于產業融合,而目前國內一些學者將產業融合隸屬于媒介融合,這就難怪遭人質疑。李良榮認為,在沒有跨媒體組合,也沒有跨行業組合的前提下,“我們國家媒體融合的前景何在?”陳國權認為,“媒介融合易導致內容同質化”。另外,融合之后出現的高度壟斷將會對民主社會產生什么影響,這也是令人十分擔憂的。盡管中國與外國的傳媒環境不同,但傳媒發展有其共有規律,我們應順事物發展的必然邏輯,在一定的時空條件下來探求媒介融合的現象和規律。對此,應消除翻譯語境中的歧義,尋求其共同之處。具體說來,因為中文融合有“融化”、“消融”之意,且有化學反應的“合成一體”之意,按media convergence一詞的原意將其譯為“媒介聚合”,“聚合”就是和而不同,各種媒介各有其位,互不湮滅,只是傳播強勢程度不同而已。這樣,任何形態的媒介在互聯網技術平臺上都能擁有其位,都能生存?;诖耍浇榫酆暇褪侵感侣劽浇樾螒B受新媒體技術和受眾市場的牽引,為最大化地獲取傳播效果而發揮媒介自身優長卻不失其自身形態的新聞生產的理念和方式的新業態。目前在中國的媒介土壤中,這種新業態還是一種擬態行為。如果將媒介融合放在新媒體技術變遷、媒介規制變遷和媒介運營規則變遷的三維坐標中去衡量,那么,媒介技術就是催生媒介傳播方式和媒介形態發生變革的主導和擎動因素。然而從媒介生態學角度而言,媒介規制和媒介市場也是媒介變革的關鍵。可以這樣說,媒介技術是催生不同社會制度、不同意識形態變革的通用貨幣。但是,媒介制度和市場則因不同國度、不同民族和不同地域而各有倚重。不注重規制和市場未必能及時調節媒介融合進入改革領域。因此,不應將媒介融合擴大化、神圣化和萬能化,應將媒介融合限定在新聞媒介的新聞業務聚合上才符合事物發展的內在規律。媒介融合是全球一體化發展的必然趨勢,是新聞生產的新理念、新方式呈現出的擬態行為;其實質是一些市場化運作程度高的傳媒企業利用跨國企業全球擴張尋求傳媒企業新聞生產最大利潤和傳播效果的良好愿望和企圖;其誘因是新聞競爭的加劇和新媒體技術傳播傳受互動、網主天下規則的改變。按照事物發展的內在邏輯,媒介融合不是新的傳播方式和新的業態淘汰傳統的傳播方式和通用業態,而是吸納優長,共體同生。目前的書、報、刊、廣、電、臺作為人類信息傳播通用方式已被歷史證明各自具有其不可取代的功用,給受眾的感覺似乎被新媒介的便捷方式逼其退出大眾傳播領域,這在將來也許是完全有可能的。否則,傳播科技信息的專業媒介與傳播娛樂信息的大眾媒介融合在一起只能像恩格斯諷刺的那樣“把鞋刷子綜合在哺乳動物的統一體中”一樣荒唐。但是,這種混淆媒介不同形態和傳播屬性的論調卻大有人在。當下,一些大的報業集團的老總熱衷贏者通吃,強調企業的盈利屬性和傳播效果的最大化,但作為信息產業文化企業不像一般的經濟企業,它的精神文化屬性受到文化品位和質量的制約,它的內容生產的同質化和重復率高會影響傳

        播效果的認知生成,因為受眾在新媒體語境下是積極主動的,網主天下的信息爆炸和遙控天下的選擇自由是辯證統一的。何況歷來對傳播效果的研究和檢測都如潘忠黨所言,幾乎每一個大家熟悉的媒介效果的假設都將假設當理論,將理論簡約為現象。因此,傳媒企業老總想象的媒介融合后新聞·次生產,復次、多次傳播也許同樣難逃傳播效果理論假設的臆想和猜度之嫌。 媒介融合的實質有何不同:媒介融合的路徑障礙與文化認同差異

        以上從歷史邏輯的時空觀和現實邏輯的問題意識來反觀、總結和歸納媒介融合的內涵、實質,前期的翻譯、介紹、研究以蔡雯、章于炎、宋昭勛等人為代表,將媒介融合放在新聞業務綜合運作的創新維度進行研究。應該說前期的重點在新聞傳媒業務論域之內,其視野是開闊的,方法是恰當的。作為一新生事物,媒介融合負載了美國媒體實踐和傳媒環境中太多的“隱喻”。故其定義至今沒有一個權威性的認同,不僅給美國留下了諸多歧義的解釋,而且也給中國帶來了認識上的混亂。中美對媒介融合理解不同的實質性差異在于:翻譯語義信息負載了兩國媒介環境中太多的歧義,并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產生認同的差異。時至今日,媒介融合在中國迅疾向多元化、全方位和縱深化發展,卻難有權威性的認同,這集中體現在研究向媒介形態融合、媒介組織融合、媒介規制融合、媒介所有制融合、媒介教育融合、媒介產業融合等方面滲透和推進并呈輻射式發展。學術論文、著作和學術會議、講座明顯增多。好之者大加稱贊,迷之者趨之若騖,行之者勇于實踐,疑之者一頭霧水。解謎之扣似乎都集中在對媒介融合的實質的理解上。媒介融合,從中文字面意思理解,是不同形態的媒介融合在一起形成受眾通用的媒體。這一解釋在現有學者的論文中屢見不鮮。然而常識性的問題讓人質疑:報、刊、廣、電都變成以網媒為主的全媒體或通媒體,向不同受眾傳播信息,這可能嗎?這現實嗎?因為,人類傳播五種方式的演變即可證明,新生傳媒對傳統傳媒都是在繼承中“疊加”發展的,至今仍不見原始的聲音傳播消失在新生媒介上就是證據。正像丹尼斯·麥奎爾所言:“為了順應新媒介的出現,大眾媒介也正在調整、擴展,以迎接挑戰”,“沒有任何證據足以顯示‘大眾媒介’正處于衰落中”。因此,媒介融合其功能性的實質應為不同新聞傳媒控者為最大化地獲取傳播效果而發揮媒介自身優長,卻又不失其自身形態綜合開發利用新聞資源的擬態行為。這一行為隨著媒體演化目前難以界定其性質、功能的走向,因主觀色彩強,還難以進行科學測度。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哪一種、哪一區域媒介是由于媒介融合創造了令人仰觀的效益。就媒介融合的目的而言,主要是傳媒企業為傳播效果最大化而尋求媒介的新業態,這樣媒介融合的演化方向和結果自然是要誕生新質態的媒介,但是,新媒介應吸納傳統媒體優長而不能橫空出世,即使新業態的媒體誕生也應與傳統媒體并存發展。當前的報、刊、廣、電和網競爭發展,只是在傳播強勢上有所不同,但也不會被新生媒介吞食消亡。就像全世界沒有任何一種媒介會覆蓋全世界的受眾,這就好像不能讓全世界的人穿一種衣服吃一種食品一樣。另外,任何媒介的單一化都可能導致意識形態、文化傳播的單一化,這顯然是不現實的。當然,受新技術革命的沖擊,使現存大眾媒介成為專業或特殊媒介,比如報紙受數字媒介、手機報等的沖擊不再受大眾的青睞可能退出大眾媒介領域,這不僅有可能,而且也許會轉化成現實。

        本文利用邏輯規律方法界定媒介融合的實質,客觀地說,在大眾信息傳播領域,新聞傳播媒介為了獲取受眾市場的最大化或全方位覆蓋,克服信息間歇和信息分級對受眾造成的瞬間盲區,同時為了提高新聞生產力完全有可能、有必要進行媒介融合。但受眾信息飽和之后,即使信息再“一魚多吃”,畢竟還是同質信息,受眾拒絕接受。對于專業媒體,諸如科學、文化媒體,如果都能融合,不但泯滅了事物的個性,也扼殺了受眾的個性。因此,在界定媒介融合的內涵之后,還應對媒介所有權融合、產業融合等關鍵問題作一分析。

        如何評價“媒介所有權融合”?這是如何看待媒介融合性質的另一佐證性的問題,中外認識大不相同。資本主義國家媒介所有制大多是私有制,媒介是由傳媒公司和新聞集團掌握,媒介受市場驅動,在利益制衡條件下可以自我調整,“坦帕模式”就是很現實的例子。西蒙·詹科夫等人在對媒介控制調查中發現

        :“在全世界范圍內,媒體被家族或國家所控制。在97個國家的調查對象中,只有4%的媒體、企業是多方控股。不到2%的媒體企業是其他形式的所有權結構,僅僅2%的媒體企業歸雇員所有。平均起來,家族控股的報紙占報紙總數的57%,家族控股的電視臺占報紙總數的34%”。這種家族控股的媒介企業發展成為默多克傳媒帝國,其媒介融合的程度自然會相當高的,而其麾下的報刊電臺的“竊聽”事件對英國政治產生的影響難道還不能證明壟斷對社會的危害嗎?而在中國,媒體為國有制,其所有制分屬不同部門、不同地域、不同行業以及不同受眾群體的公有組織。任何媒體所有權的改革不僅是經濟利益大調整,而且關乎意識形態的輿論導向和社會和諧等問題。因此,媒介融合既要考慮到行業自身利益,還要顧及社會其他部門,尤其是后者,這是影響中國傳媒融合慢于美國的主要因素。

        中美媒介融合進程有其共同的演進特點:都是以技術進步為牽引,以惠及受眾為目標,以尋求利益最大化為誘因,從而形成媒介融合的前提和基礎。這一特點似乎無人質疑。然而,在媒介融合的路徑中產生分歧,到底是像美國西北大學教授李奇·高登所言的“所有權融合”(ownership convergence)、“策略性融合”(tactical convergence)、結構性融合(structural convergence)、信息采集融合(information-gathefing convergence)、新聞表達融合(storytelling orpresentation convergence),還是像美國鮑爾州立大學戴默所言的交互推廣(cross-promotion)、克隆(clo-ning)、合競(competition)、內容分享(content sha-ring),抑或像一些學者所認為的內容融合、網絡融合、終端融合,甚或大媒體產業融合以及電信、互聯網、多種類出版和廣播電視的融合。凡此種種,有關媒介融合的分類形態,如果涉及內在本質,因中美國情以及文化認同的差異,會呈現出迥然各異的觀點。美國媒介自1996年《電信法》公布以后逐漸打破信息設置行業、信息內容生產行業、信息資本投入行業、信息監管行業的界限,在利潤制衡前提下,會尋找跨媒體、跨行業、跨國的聯盟。媒介融合“從本質上說,是資本主義全球體系通過信息、技術手段進行自我更新、自我擴張的有機表現”。因此,以美國為首的資本主義國家媒介融合當然是依靠先進技術和雄厚資本,而路徑障礙則是在利益結盟之前提下誰先試水?從哪個環節試水?雖然有21世紀初時代華納的結盟,但2009年12月9日最終還是分道揚鑣,走向分裂。這就意味著真正意義上的媒介融合集團,尤其是跨國、跨洲際的傳媒集團并未出現,而人們目前公認的美國最著名的媒介融合例子——佛羅里達州的坦帕市媒介總公司小試牛刀,這家公司的《坦帕論壇報》、wfa電視臺和tbo.com網站在2000年3月份搬入一座占地12.1萬平方英尺、造價4 000萬美元的新的新聞中心。這3個媒體的新聞編輯部的員工不再只為一家媒體服務,而是通過媒體平臺同步“消息”。這一媒介融合的雛形是從新聞表達融合開始的。新聞業作為大眾傳播業,社會關注度高,受眾參與廣泛,商家盈利高,媒介融合的障礙在一集團或公司、地域自然少些。加之美國的傳播業監管淡化意識形態,信息產業和其他行業之間轉換相對自由,故媒介融合初露端倪,而我國的媒介融合似乎還缺少這樣的案例。國內一些報紙在“媒介融合的大勢所趨”下,“紛紛在實踐中大興土木,落實它”。但是,“取得實際收效的有多少呢?”“一些報紙的新聞網站也做了十幾年了,又有幾家能實現贏利或者形成一定規模呢?”在跨媒體出版中似乎也是如此。有學者認為,“多數出版社跨媒體出版尚未實現贏利,其中投入產出基本持平的圖書出版社占了較大的比重”。中國媒介融合的進程較為復雜,其路徑障礙與美國不同的主要原因在于除政策體制以外,還有行業壁壘以及文化認同等方面。 體所有權私有制不同,中國的媒體所有權是國有(公有)制,媒體格局是四級建制、混合覆蓋:既有中央縱向宏觀管理,又有地方橫向行業管理;媒體市場分布和占有就更復雜,既有黨報、黨刊、黨臺,又有都市報、刊、臺,也有行業報、刊、臺,加之以互聯網做平臺,都集中在信息傳播內容生產改革這一焦點上。最近三網聯合,又使電信業、it業媒介產業壟斷經營需要打破之聲呼之欲出。那么,三網合一、三網融合到底是誰吞并誰?誰是龍頭?從目前工作進程看,由于利益制衡和行業壁壘堅實,這一工程正在12個城市試點,其效果還難以評估。但是,三網

        融合慢的主要原因恐怕是電信基礎設施行業占國民經濟比重大于傳媒產業,傳媒產業進行產業融合猶如小蛇吞象難以撼動電信業。清華大學傳媒經濟與管理中心的《2009年傳媒產業發展報告》指出,2008年中國傳媒產業總產值為4220.82億元。而中國電信業2月份總產值為556.14億元。兩相比較,孰重孰輕,不言自明。另一重要問題是,從媒介的產業屬性來看,中國恐怕和外國也一樣,任何政治邏輯都要大于經濟和產業邏輯,何況產業屬性要遠遠大于傳媒產業。當下,一些研究者屢屢提出三網合一,傳媒業做大頭。然而現實的邏輯是誰有資本誰腰粗。在外國,也許可以由于經濟杠桿進行調節,但在中國必須靠政治體制改革來推動,更何況三網合并以后人們期望的媒介融合是誰主政前景難卜。

        對媒介融合實質的不同理解的另一重要原因是文化認同的差異。如果從文化認同的角度來認識,媒介融合作為一種異質文化,我們不能一味地接受,也不能一味地排斥。因為“認同”本身就在同一性和差異性中尋求認識的真諦。正如社會家漢斯·摩爾所認為的那樣,“認同是一個人在混沌環境中所占據的穩固方位,個人能夠據之對外在環境做出積極的防御;在社會層面,認同是對一個基本的普遍擁有的信仰、模仿及價值的綜合,它能抵抗外在事物對本身環境與成員的威脅及維續自身”。對于媒介融合,無論是從個人層面還是從社會層面來認識,這里的“積極的防御”不是排斥,更不是拒絕,而是合理的吸收為我所用。這里的“維續自身”,就是能維護民族文化血脈的健康流淌。對此,我們要警惕媒介融合在商業邏輯掩蓋下形成的文化霸權對我國媒介文化的侵襲。尹韻公認為,“科學技術的背后都或淺或深地隱藏著文化和制度的邏輯,接受一項別國的技術往往意味著要接納其背后的文化乃至制度。近年來新媒體在中國所引發的一些問題,分析其深層原因,很大程度上就是中國在文化乃至傳媒制度方面同美國等西方國家之間的差異導致的?!背酥?,更應警惕工具理性取代價值理性對人文主義的戕害。正如馬爾庫塞所認為的,技術理性已經取代價值理性成為統治理性,即技術理性的意識形態化,成為控制人、社會、自然的主要手段,社會文明愈是發展,科學技術愈是進步,就愈擴大對人性的奴役和摧殘。技術理性使得個人意識、內心自由、心理本性的私人天地被完全占有,個人成了沒有反抗性和挑戰性,只滿足物質需求的單面人;社會成了沒有反對派,沒有反對思想的單面社會。以此來衡量,媒介融合到底應是人文至上,還是技術至上?這是不言而喻的。具體到單個的人,“文化認同是指個體對于所屬文化的歸屬感和內心的承諾從而獲得保持與創新自身文化屬性的社會心理過程”。受眾在認知中根據自己現有的知識積累和文化心理來判斷事情的正誤,從而形成一種先人為主的刻板效應。中國的受眾對傳播業的認識在多年的發展中形成一種思維定勢——政治家加商家加專家辦報(臺、刊、社、網)的思維模式,似乎媒體做內容產業是天經地義的,電信業做內容產業似乎不務正業,旁門左道。而在現有的政策規制中是不允許電信業做內容產業、辦媒體的。一旦放開,電信業憑借雄厚資本和現有技術,吸引高端媒體人才,現有媒體哪有招架之力?誰融合誰,誰做主業則很難預料。因此,人們文化認同的差異也是媒介融合緩慢的原因。

        三、是實然性的現象歸納還是應然性的理論假設:學術喧鬧與理論變異

        社會科學研究的顯著特點就是理論來源于實踐、高于實踐而又指導實踐。人的認識受客觀事物發展的限制。正如康德所言:“知識是外部經驗加諸于內在認知結構的產物?!笔前凑帐挛锇l展的必然邏輯,進行實然性的現象歸納研究,探究事物運動發展的內在規律,還是按照事物發展的趨勢,進行應然性理論假設研究,預測事物發展的前景。這兩者都應具有科學性并以實踐為基礎。美國威斯康星大學傳播藝術系潘忠黨教授認為,“近來社會科學界包括傳播學界有一種傾向,就是以為純思辨可以罔顧現實。罔顧現實有時候就讓我莫名其妙,中國的現象是這么回事嗎?所以從事思辨研究是一種路徑,跟從事經驗研究是兩條不同的路徑,但有一點是相通的,就是你的根要扎在現實中,要接地氣。”縱觀媒介融合進程及其研究現狀,基本上采取了上述兩種研究進路。在所有的研究中,無論是微觀研究技術融合,還是中觀研究媒介形態融合,還是宏觀研究媒介產業融合,都基本上是現象歸納和理論假設研究。美國

        的假設研究以安德魯·納齊森的“印刷的、音頻的、視頻的互動數字媒體組織之間的戰略的、操作的、文化的聯盟”和布萊恩·布魯克斯的“媒介融合是一個新聞學上的假設”,以及最早提出簡練定義的浦爾所說的“媒介融合是指各種媒介呈現出各功能一體化的趨勢”為代表。這種“假設”、“趨勢”、“聯盟”到底是否具有科學性,要受到美國傳媒實踐的證實。蔡雯認為,“媒介融合”在西方新聞傳播界成為研究熱點,是新聞媒體的融合實踐發展,然而致力于現象歸納研究最多的是密蘇里新聞學院的章于炎、肯尼迪、弗里茲、克羅普等人,為尋找媒介融合競爭優勢之間的相互性,對15位媒介融合的編輯、記者進行深度訪談和調研,主要的研究對象集中在新聞業務探討;凱文·曼尼(kevin maney)是對“大媒體”(mega-media)產業融合的進行調查與研究的學者,維森蘭特·f·福萊克(vincent f.flaik)與澳大利亞斯蒂弗里·奎因(ste-phen quinn)合著《媒介融合——跨媒體的寫作和制作》,也是探討實務操作較早的著作。這些研究都將研究重點放在在新聞實踐的新聞業務融合上。不難看出,美國最初的媒介融合意圖是提高新聞生產效率,獲得最大傳播效果。 如何呢?誠如上述所言,前期是翻譯引進,然后是將媒介當成一種理論在中國的媒體實踐中尋找“關聯性”。根據柳絮青研究《“媒介融合”的研究評述——以對“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近10年有關文獻的分析為依據》所涉及的論文作者身份進行統計,竟然69%出自學界,而業界人士研究僅占31%,且都是理論假設研究。近期出版的媒介融合的著作中,大多是博士論文。從研究方法上看,幾乎全是定性分析和文獻分析,缺少實證和調查研究。從中國媒介實踐看,還找不出像《坦帕先驅報》那樣媒介融合實踐的例證。有人認為,河南報業集團進行報網互動是這方面的嘗試。《河南日報》與河南報業網共同主辦的《焦點網談》欄目,每周二、四在報紙上刊登兩個版;報社的總編和記者協助網站開設《總編在線》《記者連線》欄目,網站則為報紙提供征稿園地。這種姑且算是媒介融合雛形的例證,遭到業界人士的質疑:這與跨媒體傳播、媒介聯動何異?這是媒介融合原初意義上的實踐行為嗎?因此,國內這方面的學術研究能否像美國一些學者那樣,做一些實證研究和調查研究會更有說服力。筆者2010年9月為西安市宣傳部組織的記者、編輯培訓班授課時做過問卷調查,在受訪的104人中,當問及“您是否知曉是哪位學者提出媒介融合的”時,竟然有95%的學員不知道,而問及“當前媒介融合的困難障礙是什么”時,86%的學員未填,由此看來,業界對這一術語并不了解。因此,無論如何,將媒介融合視為一種理論假設還是一種現象歸納,無論將媒介融合視為一種趨勢,還是一種現實,都要顧及媒介實踐,不能靠想象去研究。只要有利于傳媒業提高生產力、惠及受眾、促進社會進步,都應以期待、關注、扶持的態度善待它。

        “媒介融合”作為譯介的外來詞語,由于其發展具有動態和不確定因素,因此梳理、反思、研究媒介融合在中國的釋義具有更大的難度。然而,反觀后視鏡是為了前進,學術致思是為了提高學術進步。這一發展日熾且更趨火爆的傳媒現象,從學術研究的角度看,比20世紀末傳媒界出現的“新聞策劃”動用的學術資源、涉及的范圍之廣、持續時間之長、影響之大已遠遠超出傳播學的范圍。毋庸置疑,媒介融合受技術和市場兩輪驅動,在世界傳媒領域所扮演的重要的角色無人懷疑。但是,這一正在發生、變化的新事物,能否就是一種新模式、新理論去指導業界的實踐則是令人置疑的。結合坦帕(tampa)實驗,高鋼在媒介融合剛進入中國就質問:“本學科的同行們能否同意——假說經過了有效檢驗?從實驗的資料、數據中得到的結論是否合理?概括出某些結論,這些結論是否來自被檢驗的范圍之內?”對于上述這些科學研究的思路和方法,坦帕僅僅是“媒介融合”研究的開始,還沒有提供詳細的、有說服力的數據和資料,不但不能得出結論,也沒有完整的理論可言,在媒介領域發生的種種融合行為(業界兼并和購買股權、控股、技術更新)能夠稱為“媒介融合”?這與媒介融合的內涵、本質之規定性何涉?則是令人置疑的。作為實驗,就有成功與失敗,這是人所共知的。因此,高鋼教授的質疑是有道理的。再結合最早翻譯并研究“媒介融合”的學者蔡雯、章于炎的論文,他們都將其限定在一定新聞研究論域之內,沒有超出新聞業務融合的范圍。

        而,最近媒介融合研究的熾熱波及業界的踐行和教育界開辦媒介融合新專業。這在中國媒介融合較貧瘠的土壤里長出的是“惡之花”,還是結出的豐碩果實確實令人置疑。

        第2篇:媒介規制論文范文

        首先,中國在專業服務領域中還未開放獸醫學服務、助產、護士、物理治療師、研究開發服務、租賃服務,在交通部門沒有開放郵政服務及視聽服務、電視通訊。保健醫療部門中把旅游導游排在開放之外。娛樂文化服務部門中除了體育娛樂,沒有允許移動多媒體服務、新聞提供服務、圖書館、博物館等其他文化服務。運輸服務部門沒有開放宇宙航空、管道運輸。

        另外,韓國在整個部門限制自然人口的移動。專業服務領域中,沒有開放醫學牙科服務、助產、護士、物理護士服務,也沒有開放有關能量流通服務、建筑物清掃服務。在視聽服務中的電影、錄象放映服務和廣播電視服務部門,在國內是比較敏感的部門,所以至今沒有允許。還有,保健、醫療部門沒有開放整個部。教育部門,沒有允許中小學教育及其他領域碩士論文。環境服務部門,沒有開放有關衛生設施的服務。娛樂文化部門,把新聞提供、圖書館、博物館等其他文化服務、體育服務從開放對象中除外。運輸服務部門,把內部水路運輸、宇宙航空服務從開放中除外。

        在市場經濟里,形成了以WTO為中心的,與多邊主義的接近,以及把自由貿易協定作為媒介的與區域主義的接近兩個方向。多哈回合談判陷入僵局表現出國家之間的利益對立還比較明顯。與此相反,有相同利益追求的國家之間的自由貿易協定則表現繁榮的現象。

        服務的自由化意味著民營化與競爭的引進。據研究,服務與商品貿易不同,它不是通過區域協力引起貿易轉換,而是比多方協商期待更多的利益。就是說,類似的國家集團之間,在國內管制方面,以自然發生的相互認定及調和的形態可能形成實際的協助。漢語圈、儒教和佛教相連的宗教性的紐帶及人的習慣、制度方面,跟其他文化圈相比韓中之間的區域協力,比泛世界性的接近更加給對服務自由化起幫助的作用。服務貿易的主要障礙是,讓外國服務供應者對市場接近的不允許、資格條件、承認、許可、對其他外國服務供應者限制服務供給等與國內規制相關連的內容。

        第3篇:媒介規制論文范文

        【關鍵詞】全媒體;新媒體;新聞傳播

        【中圖分類號】G210 【文獻標識碼】B

        第十屆中國新聞傳播學科研究生學術年會2010年底在復旦大學新聞學院舉行。本屆年會共收到來自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同濟大學、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復旦大學、山東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蘇州大學、四川大學、上海大學等十余所知名高校的來稿118篇,最終入選宣講論文30篇。

        2010年無疑是各種新媒體迅速發展的一年,借著2010上海世博會的契機,報網互動、博客、微博、SNS、手機媒體、車載移動電視、移動互聯等蓬勃發展。在這樣一個媒體行業激烈的變革與轉型、機遇與挑戰并存的時期,本次年會以“全媒體時代的新聞傳播”為主題,特設學界和業界專家組成的高峰論壇,旨在推動全國新聞傳播學科研究生對于全媒體時代新聞傳播學科相關研究的關注,為全媒體傳播環境下的新聞傳播學科的發展提供啟發和思路。

        一、全媒體時代:新聞生產與受眾研究

        在全媒體的新聞傳播環境中,參會的嘉賓和入選的論文首先關注的都是理論部分的新聞生產與受眾研究。

        臺灣傳播管理研究協會理事長、原臺灣銘傳大學新聞傳播學院院長楊志弘博士認為,數字信息傳播的融合趨勢包括內容融合和渠道融合,在人人都是導演、記者、專家的時代,新聞生產者和消費者的界限已經模糊,媒體已經走向公共理性,即由“中心控制”走向“協同服務”,由“同質競爭”走向“異質競爭”,由“利潤最大化”走向“價值最大”。

        復旦大學新聞學院碩士生王云娜把關注點著眼于符號學原理及敘事系統上,通過《新聞調查》中的“網癮之戒”的例子,進行微觀樣本分析。

        而復旦大學新聞學院碩士生傅盛裕則以20世紀80年代、90年代和21世紀的歷史分期為時間規制,將深度報道作為分析對象,透過新聞生產社會學的視野對深度報道由“啟蒙”到“監督”再到“記錄”的功能轉型進行了宏觀研究。

        清華大學新聞傳播學碩士生鄭恩重點關注借由新媒體造勢而發展起來的新媒體,在研究中提出,新媒體作為與傳統媒體互補的媒介渠道,在今后的發展中應該首先提升“公共性空間”,強化“言論平臺”。

        同濟大學傳播學碩士生陳慧琳認為公民媒介素養的高低,不僅影響到傳媒業本身的發展,更關系到公民科學正確地使用傳媒,由此建立了一個科學的有關媒介素養測量指標的測量模型,并在此基礎上驗證了其正確性。

        山東大學傳播學碩士生張夕從媒介環境入手,分析闡述了全媒體時代的受眾特點、受眾研究的核心以及跨學科的研究視角,進而得出了“在全媒體時代,受眾研究的最大成果,可能是顛覆‘受眾’這個詞本身”的結論。

        二、全媒體時代:媒介報道與社會責任

        在全媒體時代,如何使媒介報道與社會責任達到和諧統一,是學界一直關注的問題,全媒體時代中的媒介報道因其影響力增大,應當更加注重社會責任的闡釋。

        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副教授胡泳闡釋了公民新聞的幾種形式:新聞評論、另類編輯、事實核查、草根報道,并總結了公民新聞在“政治責任”“信息政治”“抗爭政治”和“象征政治”等方面的獨特創造和意義。

        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博士生董晨宇、黃彪文將關注點集中在了大眾媒體在公共事件報道中的敘事邏輯,并且試圖利用敘事學視角解剖這一邏輯特點。他們發現,在新聞故事的敘述中,新聞文本偏愛尋求事件背后的“母題”,將某一社會沖突事件與公眾熟悉的民生、民權、民族等故事母題相結合。

        復旦大學新聞學院碩士生劉燁鑫和吳薇通過研究對比上海世博會的報道,看到了黨性統一原則下不同媒體,由于地域不同、特色各異以及媒體級別的高低,地方媒體在報道中也會靈活處理,各有側重,關注程度和新聞著眼點都有不同。

        復旦大學新聞學院碩士生周豪從分析歷史語境的角度,在還原提出“政治家辦報”背景的基礎上,考察了其思想脈絡和主要所指,沿著我國社會主義改革和發展軌跡,賦予其時代創新元素和不同政治承載。

        上海大學影視學院博士生王建磊運用框架理論對收集的公民視頻新聞樣本展開了試驗設計,通過各種假設及實驗,最終證明了公民視頻新聞的傳播結構引起了受眾信息接受量(認知層面)的變化;公民視頻新聞被認為具有較高的可信度,其傳播的價值觀點能夠引起受眾態度和看法(心理層面)的改變。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新聞與傳播系碩士生莊孜運用制度經濟學原理中的路徑依賴理論、交易成本、囚徒困境等理論框架,對新聞腐敗現象原因及對策的問題展開研究,認為尋租方與新聞從業者間存在一種“合理”的交易成本,這種個人或集體的歷史尋租的錯誤元行為,成為后期行為的依賴路徑與行為慣性,并最終成為一種無效的鎖定狀態。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新聞與傳播系碩士生盧江南把關注點放在了傳媒與中國社會變遷的互動關系上,認為根據社會的新變化,及時調整經營體制,熟悉市場運作法則,更新報道理念,方能重塑黨報在傳播市場中的主流地位。

        上海大學影視學院新聞傳播學碩士生樊中華對知識分子在《南方周末》評論版上的新聞實踐進行了系統分析,考察了知識分子對網絡等新興媒介的利用,發現了新媒體對知識分子獨立性言論的擴散及影響力建設,以此呈現全媒體時代知識分子影響力的全生態景觀。

        三、全媒體時代:媒介發展與媒介變革

        隨著科技的進步,媒介的發展是全媒體時代不變的規則,媒介發展到一定程度導致的媒介變革是全媒體時代的常態。

        復旦大學新聞學院博士生劉兆明認為傳統報業在數字化方面的種種探索,基本上都是以“報”為核心、為基礎形態來展開的。他通過研究傳統報業應對新媒體沖擊下的不同數字化轉型模式選擇及其得失,探尋到了建立適應于新媒體時代的傳播環境的報業運作模式:以數字化的技術手段為依托,反周期出版、受眾中心與個性化定制。

        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博士生馬海燕認為中國社會應當構建弱勢群體話語權有效表達的訴求和保障機制,對特權階層的話語權要進行必要限制以及擴大知識階層的表達權,這樣才能使媒體話語權做到更好地再分配。

        復旦大學新聞學院碩士生單穎文從全媒體化情境下手機媒體所展示的特性出發,分析了手機媒體在全媒體中所承擔的功能,主要包括了與傳統媒體更有效融合以及使傳者與受者間迅速進行了角色轉換。

        復旦大學新聞學院碩士生?;莼?、劉燁鑫、吳微、方兆玉選擇了“世紀佳緣”這一交友網站作為研究對象,基于卡茲的使用與滿足理論,分析得出這類的交友網站主要是因其網絡相親特性、網站品牌服務、方便有針對性等優勢吸引著單身男女,越來越成為婚戀市場上的主流。但其也存在著一些亟待改進的問題,比如隱私信息的泄露、信息審核不夠嚴密等。

        四、全媒體時代:媒介呈現與大眾文化

        在全媒體時代,不同的媒介形式呈現出不同的媒介圖景,進而影響到不同的大眾文化。

        復旦大學新聞學院陸曄教授認為,報紙、電視等大眾媒介對應的社會空間分別的個人的、家庭的,而大屏幕將對公共空間和社會生活產生巨大影響,她以紐約時代廣場、香港旺角商業區、上海五角場等擁有大屏幕的區域為例,歸納了大屏幕的私人表達、集體消費等功能,并嘗試探索“新媒體技術對物理空間的重塑折射出什么樣的政治、經濟、文化與權力的關系及其互動過程?”這一問題。

        復旦大學新聞學院碩士生邱悅通過分析《斗牛士》和《色,戒》這兩部電影的表現手法,并結合當代心理學對片中人物與情節設定進行初步的心理分析,力圖探討西方與東方視角下的這一共同主題的內涵及其異同點。對這兩部成功先例的研究。

        復旦大學新聞學院碩士生李想采用文本分析的方法來比較《淹沒》與《沿江而上》,從主題、視角、導演情感表達和鏡頭運用四個方面闡述兩部影片的異同,考察中西方鏡頭里的中國樣貌,并進一步探討兩位導演的拍攝動機、立場和身份意識。

        四川大學文學與新聞學院傳播學碩士生羅雪晴以《成都商報》、《湖南日報》、《羊城晚報》自199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間的所有報紙為樣本框研究,認為媒體在城市流浪乞討人員議題呈現中的偏向以及一系列的媒體排斥行為,最終造成了城市流浪乞討人員在媒體的視野內被代言、被邊緣化的社會處境。

        西南政法大學新聞傳播學院碩士生劉金麗以《人民日報》對于政府形象的報道為主要研究對象,通過對其十六大大以來的政府報道進行框架分析和內容分析,考察在社會結構日益分化的轉型期,我國主流媒體如何構建政府形象,并揭示在宏大敘事和簡單概括的理論背后,政府形象再現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復旦大學新聞學院碩士生陰良以“使用與滿足”為理論背景,以“人人網”為例,通過各種數據分析得出孤獨感和SNS使用之間是有正向相關關系,社會認同的某些方面和SNS的使用也是有關系的,而和“娛樂”、“搜集信息”等相比,“孤獨”、“社會認同”能否被確定為網絡使用動機的一種,還有待驗證。

        蘇州大學鳳凰傳媒學院碩士生陸國靜對準了在網絡發展下不斷壯大的同人女群體與耽美文化,運用了內斯特•鮑曼(Ernest Bormann)的“幻想主題修辭批評”方法,對網絡場域中的耽美文化進行觀察和詮釋。

        復旦大學歷史系博士生許靜波通過三十年代中期香港的《工商日報》,文本中存在著大量對于上海都市文明的描繪和想象,呈現出兩個不同的趨向,指出一方面來自于《工商日報》管理層和編輯層自身對于上海文化的觀感,另一方面則更深反映了香港社會凝聚過程中的“無根”狀態及對都市化及其所引發的消費主義、享樂主義等附加影響的復雜心態。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新聞系碩士生畢琳選取《申報》社會新聞中的女性形象進行分析,認為不僅要關注媒體塑造了怎樣的女性形象,還要探究媒介塑造出此種女性形象的影響和深層原因,論證大眾傳媒在兩性平衡發展中應該發揮積極作用,做到及時地反映社會現實,創造積極的輿論導向的作用。

        五、全媒體時代:人際傳播與健康傳播

        除了大眾傳播以外,人際傳播和健康傳播也是當下新聞傳播學科研究的熱點,在全媒體時代的今天,論文的入圍作者也把關注點投向了它們。

        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碩士生何睿、任德舉認為寢室空間作為大學生日常的生活、學習等綜合區間,對大學生人際傳播以及心身發展有著重要作用。

        復旦大學新聞學院碩士生董依明從人際傳播學角度出發,以“人人網”為研究對象,解析了在Web2.0時代,中國SNS社交網絡之所以能吸引用戶眼球,不斷提升用戶對社交網絡的粘著度與忠誠度,主要是因為它確保了虛擬交友網絡的真實性,更新加強了人際互動,滿足用戶情感與心理需求以及其高效率的傳播信息渠道。

        復旦大學新聞學院碩士生李怡認為人際傳播是在培養與維持目標受眾關系時,一種可控性強且雙向對稱的、利于達到樹立組織形象以及危機管理目的的公共關系手段。

        復旦大學新聞學院碩士生陳思認為全媒體時代的到來,迫使傳者機構進行自身的調整,引入全新的媒介組合方式和信息的渠道,需要一個能包含數字化特質的研究模式。她采用AISAS模型,對艾滋病預防知識的傳播效果進行了一個評估,并對以高學歷和較高社會地位人群為對象的戰略傳播策略提出了建議。

        第4篇:媒介規制論文范文

        【關鍵詞】侵權責任法;網絡隱私權;隱私權

        中圖分類號:D9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0278(2013)06-106-01

        一、網絡隱私權的理論

        網絡隱私權,來源于隱私權,二者在此看來不過是部分和整體的關系。世界上很少有國家用立法的形式對隱私權的概念進行明確的界定,目前,國內學者在此方面也有較大的分歧。隱私權就是個人信息、個人私事和個人領域不受他人侵犯的權利。其內容主要包括有兩個方面:一是對自己的隱私隱而不宣的權利;二是對自己的隱私予以公開的決定權和實施權。

        進入21世紀,互聯網已成為反映民情民意的重要媒介,言論自由權在互聯網上也得到了淋漓盡致地行使??墒?,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規范,公民的言論自由肆意逾越他人隱私,給他人造成了巨大的物質和精神傷害。如今處在“風頭浪尖”上的網絡隱私權,是指自然人在網上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和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復制、利用和公開的人格權利;也是指禁止在網上泄露某些個人相關的敏感信息,包括事實、圖像以及誹謗的意見等。而談到網絡隱私權的侵犯,就是利用互聯網實施的非法泄露或利用他人的隱私,干擾他人生活安寧的行為。

        二、網絡隱私權法律保護的不足

        總體來說,《侵權責任法》第36條的規定過于簡單而籠統,具體體現如下:

        (一)侵權主體的規定不明確

        《侵權責任法》第36條規定的侵權主體為網絡用戶和網絡服務提供者。

        1.網絡用戶一般比較好理解,主要是指廣大參與網絡生活的公民,現在,幾乎每個人的每天生活中都會扮演這個角色。

        2.而網絡服務提供者的概念比較模糊。廣義上理解,實際上網絡服務包含了兩個方面:一是提供網絡內容的服務,二是提供網絡中介服務。對于ICP的侵權,按照《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可以直接解決,但是對于ISP,尤其是提供網絡中介服務的主體的侵權責任認定,則處于無法可依的尷尬境地?,F今,關于搜索引擎這樣的中介服務造成的侵權案件不在少數并有上升趨勢,法律應進一步加以具體規定。

        (二)事后救濟措施規定籠統

        《侵權責任法》規定:“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钡?,侵權行為的認定是當事人雙方的合意約定,還是由司法機關進行鑒定,于法無據。

        (三)防止侵害的手段的運用規定不具體

        在發生侵權事件時,當事人于法可以采取的手段是:刪除、屏蔽、斷開鏈接。三種手段的力度是從輕到重的,在面對不同的侵權情形時候,采取何種手段,應該緊密結合侵權的內容、方式、影響范圍。

        三、《侵權責任法》的完善

        由上所述,應從以下三條思路切入:

        (一)擴大主體范圍

        每部法律出臺之前,必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討論的,如果法律的出臺疏漏了一些規范主體,很明顯不利于其權威的樹立和公民權益的保障。在飛速發展的互聯網時代,網絡服務提供商(ISP)已經成為網絡環境中不可或缺的一方主體,當然也不可避免地會卷入復雜的法律糾紛中,網絡環境中的隱私與隱私侵權有了新變化和新特點,ISP也面臨著隱私侵權的新問題,尤其是作為中介服務者所面臨的特殊的侵權問題。因此應當將網絡服務提供商(ISP)納入主體范圍,以規范由網絡中介服務提供商造成侵權的案件。防治法律保護空白,致使公民權益無端受害,而強勢網絡企業則追逐利益,肆無忌憚。

        (二)設定被害人保存證據的義務

        規定受害者在隱私權受到侵害時,應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侵權行為的發生?!肚謾嘭熑畏ā芬幎ňW絡服務提供商事先認定侵權行為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前提是當事人有義務提供必要的證據。這樣的規定不僅會提高當事人自己的維權意識,也會為訴訟進行節省時間提高訴訟效率。

        (三)明確劃分救濟措施的標準

        對網絡侵犯隱私權的行為,按其侵權的內容、方式、影響范圍等標準劃分不同等級,以適應相應的“刪除、屏蔽、斷開鏈接”救濟措施。網絡侵權的救濟措施應該隨機應變,而不能一刀切。這樣可以防止“小題大做、輕罪重罰”,保障網民的知情權、言論自由權等權利,也可以促進網絡信息的自由流通,對于法律的實施和實效都是有很大益處。

        四、結語

        國內外經驗教訓,無論是采取立法形式還是依靠行業自律,網民隱私權的保護之路還很漫長。在加強完善《侵權責任法》的同時,可以從提高網絡行業的自律性、建立專門隱私保護機構、加強網絡社會道德自律建設等方面多條思路加強,衷心希望《侵權責任法》的施行可以改變以往網絡隱私權保護不力的狀況,給廣大網民創造一個和諧、開放的網絡環境。

        參考文獻:

        [1]劉凱湘.民法總論[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

        第5篇:媒介規制論文范文

        論文:電子商務商標權商標侵權

        論文摘要:從電子商務的發展給商標權制度帶來的影響出發,分析了電子商務中新的商標侵權形式和主要的侵權行為,并對電子商務環境下企業商標的保護提出了相應的保護策略。

        電子商務,是指以互聯網為運行平臺進行的商事交易活動,其基本交易流程和傳統的貨物或服務貿易相同,只是通過網絡這一媒介進行。對于商家來說,網絡是一個虛擬市場,具有巨大商業潛力。正因為網絡同樣具有信息媒介和市場等功能,所以現行商標法規定的商標權可以延伸到網絡上,而電子商務活動中的商標使用也和傳統商標權使用存在相同之處,因此在網上發生的商標權糾紛有一大部分亦是傳統商標侵權行為。但電子商務活動究竟和現實中的商務活動存在著區別,所以基于網絡的非凡性,電子商務環境下的企業商標也出現了一些新新問題新挑戰。

        一、電子商務中的新型商標侵權行為

        (一)商標的域名搶注

        這是目前網絡商標侵權最主要的表現形式。域名的沖突在于,雖然商標的地域性和專屬性答應多個相同商標在不同的國家不同的商品上和平共處,但在COM域下,一個域名在世界范圍內只能為一個人所有。域名搶注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真正法律意義上的“域名搶注”,侵權人故意把知名或比較知名的商標或商號大量注冊為域名,這些搶注者通常還將搶注的域名進行出售、出租或讓商標權人高價“贖回”;另一種則屬于域名注冊人和知識產權人之間的權利沖突,即域名注冊人并無故意“搶注”,是由于域名的唯一性和“先申請先注冊原則”,不可避免地和知識產權人發生權利沖突。這種情況雖有搶注的事實,但卻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域名搶注”。在國外,域名搶注行為的出現還要早上幾年,其中也不乏一些極具諷刺意味的事件,如域名制度創設之初負責全球域名注冊登記的機構——全球互聯網絡信息中心(Inter2NIC)的域名就曾一度被人搶注。典型的案例有:紅塔山被菲律賓的一個廠商注冊,后來在當地設廠并生產了大量的香煙并銷售到亞洲的很多國家,甚至返銷中國。最近幾年搶注中國商標比較嚴重的應是中國香港地區,在大陸比較有名的商標,例如“恒源祥”、“大寶”、“小護士”、“鎮江香醋”、“雪中飛”等都遭到搶注。

        (二)網頁鏈接中的商標侵權

        在因特網上,處于不同服務器上的文件可以通過超文本標記語言鏈接起來。只要上網瀏覽者在網頁上點擊超鏈接部分(又稱“錨”),另一個網頁或者網頁的另一部分內容就呈現在用戶的計算機屏幕上。合理設置的鏈接,在網絡上都是答應的,因為鏈接技術是互聯網存在的基礎。但是,假如在自己網頁上將他人注冊商標或馳名商標設為鏈接,采用深度鏈接或加框鏈接技術,繞開被鏈接網站的主頁,這種行為就有借他人商標的知名度來增加自己點擊率和瀏覽量的“搭便車”的嫌疑。在一起涉及微軟公司的案件中,原告票務專家公司是一家在美國各地出售各類演出門票的公司,它的網站列舉了各類演出信息及相關服務,用戶可以通過電話或公司的網頁訂票或咨詢。微軟公司為在互聯網上拓展新的商機,開設了一個名為“西雅圖人行道”的網站,專門提供和西雅圖城市有關的各種服務,并且未經票務專家公司的答應,就在自己的網頁上設計了一個以票務專家公司商標為圖案的鏈接圖標指針,通過該指針,用戶可繞過票務公司的主頁,直接鏈接到訂票頁面(即所謂的“縱深鏈接”),享受其提供的各類服務。票務專家公司訴稱微軟的行為是“電子形式的剽竊”,尤其是繞過該公司的主頁的“縱深鏈接”使之大為惱火。所以在實踐中隨意使用他人的知名商標、字號、商品名稱作鏈接標志,這種鏈接行為必然會直接或間接地引發商標侵權行為。

        (三)搜索引擎中的商標侵權

        元標記指萬維網超文本置標語言的一種軟件參數,網主用以描述其網站,包括網主的基本情況、版權聲明及等這些信息訪問人是看不見的,但搜索引擎必須依靠它工作。將他人的商標用作自己網頁的元標記,將元標記埋藏于自己網頁的中,雖然并沒有以可見的形式使用他人的商標,但當消費者使用搜索引擎查找他人的商標時,行為人的網頁則會從搜索結果中跳出來,因此,在網頁的元標記中埋置他人的商標,網民在通過搜索引擎尋找時就會不知不覺地訪問該網站。這種不經商標權人許可而使用商標作為的行為明顯構成對商標合法權益的侵犯。

        (四)電子商務中的其他商標侵權行為

        此外,電子商務中還存在通過網絡廣告、遠程登錄數據庫查索、電子郵件帳戶以及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假冒、盜用他人的注冊商標推銷、兜售自己的產品或服務或在網上隨意地詆毀他人商標信譽等侵權行為。

        二、電子商務環境下新型侵權行為產生的原因

        (一)商標的域名搶注行為

        在傳統商標法中除本國加入的國際條約另有規定外,商標權只能依一定國家的法律產生,又只在依法產生的地域內有效,只在該國范圍內受到法律保護,任何國家都不承認其他國家或地區保護的商標權。但隨著網絡時代的到來和電子商務的展開,商標的這種固有的地域性在逐漸減弱。又因為域名本身具有的國際性,很多從事電子商務的商家企業,為了吸引用戶的注重力將他人的知名商標注冊為域名從而產生了大量的域名搶注侵權案件。我國法律法規的不完善也對域名搶注起到了推波助瀾的功能。對于域名的管理和規制,我國目前主要通過《中國互聯網絡域名注冊實施細則》和《中國互聯網絡域名注冊暫行管理辦法》來調節,但這兩部法規存在著明顯的缺陷,最突出的就是對域名的注冊采取了非常寬松的態度,域名的管理單位雖然要求用戶不得將他人已在中國注冊過的商標或者企業名稱注冊為域名,但是這些單位并不負責向商標注冊機關或者工商管理部門查詢用戶使用的域名是否和注冊商標或企業名稱相沖突,這就給搶注者提供了非常大的空間。除此之外兩部法規都沒有提出一個完善的域名爭議解決機制,這也顯然不利于從根本上解決域名搶注新問題。

        (二)網頁鏈接中的商標侵權行為

        在互聯網上,雖然處于不同服務器上的文件可以通過超文本標記語言鏈接起來,但通常,直接用被鏈接文件的網址作為圖標的情形是很少的。設計者常用標題、文字或標志作圖標的外表,因此,一些聞名企業的名稱或商標就被用來招引用戶,從而引發網絡商標侵權。因為這種連接技術的簡單易行,而且伴隨著電子商務環境下商標地域性和時間性的日趨淡薄,這種侵權行為也逐漸成為電子商務環境下商標侵權的主要形式。除此之外,因這種侵權行為并不直接針對特定的商品或服務,而是直接針對特定的鏈接,所以現行的法律法規并沒有對這種行為做出明確的規定,目前只能通過《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新問題的解釋》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相關條款勉強給予調節和規制。法律的滯后也是侵權行為增多的原因。

        (三)搜索引擎中的商標侵權行為

        在電子商務環境下商標跨地域、跨行業類別的使用幾率擴大,給商標權的確認、有償使用、侵權監測及實施保護其專有權的實現帶來新的困難?;谶@種目前狀況在網頁的元標記中做文章,將他人的商標文字埋置于自己的元標記中,通過埋置檢索,網民在通過搜索引擎查找他人商標時就會不知不覺訪問該網頁,這種不經商標權人許可而使用商標作為的行為明顯構成對商標合法權益的侵犯。

        三、電子商務環境下商標權的保護策略

        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需要有一個相當適合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環境。在我國現有法律體系中,對電子商務還沒有專門的立法。對此應當組織法律和電子商務方面的專家,根據我國電子商務和商標權實際情況,對于現行法律、法規無能為力的部分,參照發達國家的成功做法加強立法,將其納入法律管制的范疇;對有缺陷的部分,進行填補和修正。

        (一)電子商務環境下商標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分析

        要打擊電子商務環境下商標侵權行為,就要先確定什么樣的行為才算是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商標侵權行為,即電子商務環境下商標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本質上講,電子商務中商標侵權行為和傳統的商標侵權行為認定沒有根本的不同,相對于傳統商務而言,電子商務只是改變了一種交易形式。但是電子商務中的商標侵權行為究竟是一種新型的商標侵權,其構成要件主要除了侵害行為、損害結果、因果關系以外更應該強調行為人的主觀過錯。因為電子商務中的商標侵權的歸責原則主要是過錯責任原則,因而在電子商務商標侵權責任的認定中,過錯要件是重要的必備要件之一,要求行為人主觀上具有故意或過失,即明知或應當知道其行為侵犯他人商標權仍然實施或是為了牟取非法利益的,才能追究其法律責任。這樣做是為了保護電子商務合理使用商標者的合法權益,以促進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

        (二)對規制電子商務環境下侵權行為的幾點建議

        1.針對我國目前用于域名的管理和規制的《中國互聯網絡域名注冊實施細則》和《中國互聯網絡域名注冊暫行管理辦法》的不足,可以作出以下調整和補充:

        首先,針對域名的搶注新問題。域名注冊的主管單位在接到新域名注冊申請時,應負責向商標注冊機關或工商管理部門查詢用戶使用的域名是否和注冊商標或企業名稱相沖突。其次,針對域名爭議的案件,可以借鑒美國的做法通過下面三種途徑解決:第一、當先注冊方和爭議方都能提供各自的商標注冊文件,證實其對該特定稱謂擁有合法使用權時,先注冊方可以繼續使用該域名,雙方可通過訴諸法律,按照法庭裁決對爭議進行解決;第二、當先注冊方不能提供、而爭議方能夠提供商標注冊文件證實其對該域名擁有合法使用權時,互聯網網絡信息中心可以要求先注冊方于90天內登記并啟用另一域名,而該爭議域名將不答應任何一方使用,直至雙方通過訴諸法庭并按照法庭裁決對爭議進行解決;第三、雙方達成妥協,互聯網網絡信息中心按雙方同意的解決方案執行。最后,對現行的法律、法規中有涉及電子商務中域名的侵權案件,可以明確推定適用。域名侵權往往和企業的商標、商品、企業名稱相聯系,所以域名糾紛往往會和這些現存的知識產權發生聯系,從而轉化為商標權案或不正當競爭案??梢酝贫ㄟm用《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6篇:媒介規制論文范文

        關鍵詞:網絡環境投票權的征集可行性具體制度

        一、網上征集投票權的可行性分析

        (一)成本耗費少

        在網上征集投票權的過程中涉及到雙方當事人,一方是作為征集發起人的股東,另一方是作為參與者的股東。股東在決定是否征集投票權以及是否授權的過程中,成本問題是其所需要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

        作為征集發起人的股東而言,征集投票權就是爭奪公眾持股公司的控制權。⑵在這個過程中,雖然說相對于股權收購而言,⑶征集投票權成本很低,但是此種路徑在我國成功的幾率也很低,如果征集行為失敗的話,股東展開征集的全部支出就不能轉嫁給公司,完全要自己來承擔。而網上征集投票權則有利于改善此種情況。首先,征集人通過網絡向股東發送征集材料,而不再需要逐個向他們郵寄書面材料;其次,網上征集的高效運作省去了許多程序和步驟,同時也就縮減了大量的人力資本。再次,人力資本的縮減的直接后果是征集人的管理更為有效,溝通更為便捷,由此會導致征集的成功率會大為提高。⑷

        從作為參與者股東的角度而言。從理論上說,股東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愿意參加股東大會并希望自己的意志能夠影響公司的決策。但隨著現代公司的發展,股東為什么怠于行使其表決權?美國學者Robert Clark分析了三個方面的原因,即理性的冷漠(The Rational Apathy),搭便車問題(Free Rider),公平問題(Fairness)。⑸其實,除了以上三個原因之外,成本問題也是股東所需要考慮的問題之一。

        (二)交流互動多、信息披露捷

        在權征集中,實際上隱含了三重的不對稱關系:一是表決事項和董事候選人是由勸誘者決定,授權人處于被動地位;二是勸誘者對于表決事項了如指掌,而授權人則如霧里看花;三是勸誘者對于授權的后果十分清楚,授權人本人則對投票人的行為缺乏有效的控制。⑹這就表明在權的征集過程中,如果不平衡這種不對稱,股東的授權行為只會導致征集人的權利濫用,并借由此爭奪公司的控制權,廣大小股東成為征集人上位的工具。

        網上征集權則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此問題。在傳統的權征集過程中,股東只是機械的獲取一些征集人的信息,是否真的能取得那些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他們花費一定的信息成本作出授權之后,獲得的結果很可能是新信任管理者新一輪的盤剝。⑺而網上征集權則改善了傳統的征集人簡單羅列征集行為給股東帶來的好處,股東機械選擇的模式。

        由于權的征集直接關系到控制權,所以說無論是在野股東還是現任的管理層都有可能作為征集人。假設在野股東作為征集發起人開始征集權,其通過網絡,以在任經理人未盡勤勉和忠實義務,因而損害了股東利益為事由。那么在任經理曾同樣可以展開征集,通過網絡媒介回應在野股東的各項質疑,述說自己在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助推公司發展壯大方面的種種具體行動,從而取信于廣大股東。在此過程中,有關公司各方面的信息則會以一種流動的狀態展現在被征集人的眼中,股東可以根據這些信息,憑借自己的判斷進行選擇。

        二、網上征集投票權的具體制度設計

        筆者在結合我國的實踐和借鑒美國的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對我國網上征集投票權的具體制度提出下列建議:

        (一)股東身份的認定

        在網上征集權的過程中,股東身份的認定具有著重要的作用,它關系到征集人所征集的表決是否有效,付出是否能夠得到回報。

        在美國的實踐中,主要存在著兩種方法:一種是常見的密碼認證方式,另一種是數字簽名認證方式。⑻這兩種方式各有自己的優點和缺點,前者的方式簡便但是安全性不夠,而后者雖然安全性高,但是操作繁雜且股東耗費的成本高。

        在現代社會日益多元化的今天,各種利益主體之間的競爭也日益激烈化,公司就是競爭的場所之一。因此,在網絡技術不斷更新的今天,通過數字證書來認證股東的身份是必然的。這是正當征集人的需求。但是對于股東而言,其必須考慮到成本的支出和時間的付出問題。目前,數字證書主要應用于網上簽訂合同過程中為了證明自己的身份而使用的,數字證書的適用是一種商業化的適用,而作為股東而言,他們是單個的個體,使用數字證書的次數也是寥寥無幾,而且數字證書的申請本身就是一個耗時、耗錢的過程,股東都不愿選擇此種方式。那么,如何解決這其中的矛盾呢?筆者建議,無需每個股東都申請一個數字證書,可在市場上建立一個專門提供數字證書的場所,征集股東在征集的過程中申明必須有某某數字證書的簽名,費用有征集的股東交納。

        (二)信息披露方式的選擇

        征集人對有關信息的披露是股東決定是否做出授權委托的重要依據。

        在美國的實踐中,是否通過網絡傳遞信息經歷了三個轉變過程。根據SEC的規定,在最初興起的征集人向股東通過電子方式投遞征集公告,授權委托書和公司年報等資料時必須先征求股東的同意,如果股東不同意接收電子版面的,征集人必須通過郵寄的方式將紙質的相關資料送達股東。該規定看似簡單但是操作起來效果十分不理想。征集人依然通過傳統的郵寄方式向股東送達征集資料,但是資料上注明股東可以通過電話或網絡系統做出投票授權,如果某位股東通過以上兩種方式向征集人做出信息回饋就等于默認接受了網絡傳遞電子版資料,在后續的征集過程中的資料傳遞也就變得簡便了。2005年,SEC對其規則作了進一步的修改,征集人通過網絡向股東傳遞電子資料無需在經過股東的同意,相反,股東如果需要紙質書面征集資料可以向公司提出要求索取。⑼

        借鑒美國的經驗,筆者認為第美國的第三種做法較為適合中國的實際情況,通過網絡披露信息本身即為網上征集權的比較優勢之一,它不僅能夠節約雙方的成本投入,而且為雙方的互動交流提供了平臺。而且此種做法并沒有否認股東的意思自治,即如果股東方要求以書面形式,征集方則必須提供。網上征集投票權與傳統征集方式相比,最大的優勢就是在征集人向股東與傳遞征集資料方面的低成本、高效率。但是在征集過程中卻不能一味的以高效率和低成本為價值目標,維護股東的利益與意愿、遵守相關的法律規制同樣重要。只有這樣才能在保障效率與降低成本的同時使網上征集行為合法有效。

        (三)授權方式及效力認定

        征集投票權的直接目的是為了獲得股東的表決權授予委托書,根本目的是為了在股東會議上行使該表決權,以實現自己征集投票權的目的。⑽因此,如果征集到的授權委托書是無效的或者是有瑕疵的,那么此舉征集行為則是無益。因此,對授權方式尤其是效力認定的研究也是至關重要的。

        授權方式概括而言一共有三種方式:一種就是傳統的現場授權方式,一種是電話授權方式,一種是通過網絡系統授權的方式。作為傳統的現場授予方式,其弊端是顯而易見的,在傳統的征集投票權過程中,股東在作出授權時要提供一系列的憑證,而哪些是必要證件,以及傳真件和復印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國目前對此還沒有明確的規定,實踐操作中各征集競爭者的做法也都不一致,這就直接影響了征集到的權的法律效力。⑾而網絡系統授權,依照美國的實踐,美國有專門的網站和操作系統供征集人公告、傳遞資料,其同樣是利用相同的系統供股東作出授權。股東登陸該系統后,通過既定的身份認證程序(上文提到過的密碼或安全證書的方式)完成認證之后,便可以進行相關的操作進行授權委托。通過該系統進行的、傳遞征集資料均是有法律效力的,因而股東通過該系統作出的授權委托也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不存在任何爭議。⑿

        網絡方式避免了傳統方式效力認定上的不確定性,應當為我國所采取。

        三、結束語

        網上征集投票權是網絡技術與公司治理相結合的產物,在我國目前的法律中《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和《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對權征集制度進行了零星的規定。1993年,國務院頒布的《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中首次提到了權征集制度,⒀此外,2002年證監會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對于權征集中征集人的資格、征集方式、信息披露等內容作了原則性規定,具有重要意義。⒁此兩條規定都沒有對征集投票權的具體行使方式進行規定,但隨著網絡技術與公司治理的進一步結合,尤其是股東網絡投票的出現,既然股東可以通過網絡行使表決權,奈何股東不可通過網絡授予表決權呢?

        注釋:

        ⑴Richard Morrissery Sullivan& Cromwell LLP, Mandatory internet proxy delivery sullivan & Cromwell briefing, 2008, p(611).

        ⑵李玲玲:《投票權征集制度研究》,《理論界》2005年第2期,第98頁。

        ⑶股東取得公司的控制權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征集投票權,另一種是通過股權收購以取得控制權。而收購行為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不是一般股東所能承受的,所以更多的時候他們選擇了征集投票權。

        ⑷趙士龍:《論股東投票權網上征集》,河北大學2010年碩士學位論文,第6頁。

        ⑸Bernard S. Black, Shareholder passivity reexamined, Michigan Law Review,1989, p(1575).

        ⑹張開平:《英美公司董事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76頁。

        ⑺前注4,第7頁。

        ⑻Howard M. Friedman, Securities Regulation in Cerberspace , ASPEN Publishers, 2007,p(11-33).

        ⑼Roberta S. Karmel, Voting Power Without Responsibility or Risk: How should Proxy Reform Address the Decoupling of Economic and Voting Rights, Villanova Law Review , 2010,p(104).

        ⑽汪顏芬:《股東投票權征集制度研究》,廈門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6年,第4頁。

        ⑾賈環安:《股東投票權征集的法律規制》,西南政法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7年,第38頁。

        ⑿前注4,第22頁。

        ⒀《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65條規定:"股票持有人可以授權他人行使其同意權或者投票權。但是,任何人在征集二十五人以上的同意權或者投票權時,應當遵守證監會有關信息披露和作出報告的規定。

        第7篇:媒介規制論文范文

        論文關鍵詞 網絡 知識產權 保護 法律

        自計算機問世以來,信息傳播方式日新月異,從QQ到飛信、到MSN、到微信、到微博,網絡受眾越來越多。互聯網本身容納了豐富的信息量、迅捷的傳輸速度、極大的傳播范圍,是現代社會人們的重要交流方式和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具有傳統媒介無法替代的優越性。然而,網絡技術顯然打破了原有的媒體傳播格局,在帶給人們豐富的物質和精神享受的同時,也使權利的分配和利益的分配發生了變化。只有加強對網絡知識產權的保護,才能使網絡秩序良好運行,才能使人們更好的使用網絡。

        一、網絡知識產權概述

        “創意經濟將成為21世紀的黃金產業,政策制定者應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尤其是網絡高速發展的時代?!庇鴦撘猱a業之父、創意集團和創意商學院的主席約翰·霍金斯在2005上海知識產權國際論壇上接受《第一財經日報》專訪時說。知識是一種無形的資產,因此知識可以產生價值、可以成為交換的商品。利用知識的投入換來報酬便產生了知識經濟。知識經濟是以無形資產投入為主的經濟。由于價值高,侵權事件屢見不鮮。知識經濟必然帶來知識產權保護上新的問題,這些問題許多發生在技術發展迅速的網絡應用上。網絡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便應運而生。

        網絡知識產權的保護有其必要性和緊迫性。信息時代的迅猛發展導致傳統知識產權保護體系遭受巨大的沖擊。傳統知識產權的保護一把通過民事訴訟完成。而在網絡環境下,知識的表現為數字化、公共化、無國界化等一些新的特點。一旦侵權發生,舉證困難,無法維權。由于網絡受眾不特定且人數眾多,而我國對網絡知識產權的立法保護落后于實踐發展,因此人們保護意識不夠,對網絡知識產權的保護持一種漠視的態度。

        二、網絡知識產權的侵權表現

        上文已提到,基于網絡時代的特殊性,網絡知識產權的侵權也有特殊表現。其表現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網頁、網站抄襲復制

        現代社會,個人有網頁,政府有網頁,公司有網頁。而每一個網頁都是一個個體生活、思想的匯聚。一個網頁一般都是由文字、圖畫、錄音、活動影像等多媒體的元素構成。而其中的每個元素都是著作權法的保護對象。由于網絡運營商的技術不夠成熟或者缺乏保護意識,致使抄襲和復制不斷發生。

        (二)免費上傳和下載

        按照著作權法的規定,將他人作品上傳到虛擬空間需要得到作者的授權,支付一定的報酬。而大部分的網站并沒有經過此程序便隨意上傳他人學術論文、音樂作品、攝影作品、錄像作品等。

        相當于上傳,下載侵權的情況更為普遍。將網絡運營商上傳的他人作品下載或者他人在網絡上原創的作品下載,未得到權利人的許可,又不屬于著作權法上的“合理使用”時,就已經構成了侵權。

        (三)非法鏈接侵權

        網絡鏈接可以增加網站服務的多樣性,同時節省成本,其優越性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普通鏈接一般不夠成侵權,而當提供鏈接通道的服務者在知道鏈接指向的是侵權作品時,有義務及時停止鏈接通道服務以“抑制侵權”,否則構成網絡知識產權的幫助侵權。

        (四)域名搶注

        在知名商標、商號等未注冊域名之前,未經許可搶先將其注冊為域名,而注冊者并不使用,僅僅為出售、出租或轉讓以謀取利益。當然,不乏有居心叵測者為損害他人名譽而惡意搶注。

        以上僅是幾種常見的侵權方式,除此之外,P2P軟件侵權、網絡游戲侵權等也時有發生。

        三、網絡知識產權的保護方式

        (一)立法現狀

        目前國際社會保護網絡知識產權的途徑有兩種,一是法律手段;二是技術手段。技術手段并不牢不可破,隨著技術的不斷發展,會有更新的技術破解保護技術。因此法律的保護才是真正的解決之道。

        世界貿易組織所指定的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以及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制定的《版權條約》和《錄音制品條約》,早就成為世界各國制定本國相關法律的重要參考依據。美國也于1998年通過了《數字千年著作權法》,歐盟也已適時的頒布了《信息社會版權指令》。當然,我國也在致力于知識產權保護的立法,立足本國國情并努力與國際接軌,尋求一條有效的解決途徑,為越來越繁榮的網絡知識產權的發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我國早就于2001年修改了《著作權法》。2005年,首次的知識產權保護白皮書中,提出建設“創新國家”,以及將打擊侵權盜版的劍鋒直戳網絡領域。國務院在2006年出臺了《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并且承諾在條件成熟時加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表演和錄音制品條約》,黨的十七大報告將“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作為“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首要措施,明確提出“實施知識產權戰略”。這些信息都表明了我國想要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決心。

        (二)保護對策

        網絡中的侵權是一個世界性難題,現在還沒有一個國家能夠根治此問題。對中國而言更是如此,傳統的知識產權侵權問題尚未解決,新型的侵權問題迎面而來。因此要有相應的對策才能很好的解決此問題。具體來說,應當在法律、技術、宣傳、道德等幾方面進行規制。技術手段和道德手段不做過多論述。而宣傳手段是指,通過法律宣傳加強人們的產權保護意識,讓大眾了解產權保護的必要性,并不是盜版可以節省人們的消費,而是盜版危害的是大眾的利益。最重要的是通過法律手段和制度完善進行保護。

        首先,根據我國的國情,適當借鑒WCT中的一些規定,根據上文所分析的網絡版權保護的新特點,適時的賦予網絡版權人新的權利。這些權利主要包括:作品傳輸權,即網絡運營商,具體來說就是網絡在線服務提供者,應當在征求版權人的同意后,支付一定的報酬,再通過網絡向公眾傳輸作品;禁止反措施權,所謂反措施,是指對版權人數字技術作品的“加密”進行未經許可的“解密”。一般來說,解密者是通過解密的方式盜竊版權者的勞動成果,將作品出賣、出租給無權的復制者進行非法營利,因此持有此目的的解密者雖然并未直接實施復制行為,但這種解密行為本身已經構成侵權;權利標示的權利,指賦予版權人在其作品上標識以數字或者代碼顯用于彰示版權的權利,所標識的作品未經版權人許可,即禁止他人使用和刪除、更改。

        其次,完善立法和制度。應盡快對我國的網絡著作權立法和制度進行完善。首要的是成立能夠進行網絡著作權保護的相應的集體管理機構。這種集體管理機構,可以解決國內侵權也可以解決國際侵權,也可以作為著作權人的發言人同網絡運營商就著作權的授權事宜進行洽談。這種方式尤其顯著的存在價值,一方面可以大大減少網絡運營商與個體的著作權主體進行的洽談,避免了這種大量的談判所帶來的時間、精力、物力、人力上的巨大浪費,一方面也會顯著提高個體著作權主體的談判地位和實力。

        再次,應完善證據出示制度,以及進一步加強有效證據的固定和證據收集。我國的證據法并沒有對電子證據做出完善的規定,司法解釋也并沒有詳細的解釋,使得司法實踐中電子證據的使用存在同案不同用的情況。在我國電子證據立法不完善的司法現實下。因此,應當進一步完善電子證據,QQ聊天記錄、復制痕跡、下載路徑、IP地址收集等都應該作為有效證據予以采信,但是必須在不侵犯他人隱私情況下進行收集,具體的操作的方式應當由立法者進行完善。現今的司法實踐中,在一些涉及網絡知識產權的的侵權糾紛中,原告在訴訟之前就有意識對侵權證據進行固定和收集,并由公證人員對該證據進行現場公證,該做法值得權利人在維權時借鑒。

        最后,對破壞、避開著作權法律措施的行為進行法律責任追究。法律的運行不在于懲罰,而在于人民的遵守。但是如果破壞法律規則,勢必要受到法律的追責,才能保證法律的良好運行。因為網絡的科技化和高端化,技術人員很容易通過新的手段避開法律規定。因此,有必要對侵權行為進行打擊,使得權利人受損的權益得到救濟。

        第8篇:媒介規制論文范文

        關鍵詞:城市農用地;環境保護功能;多品種生產;與城市居民相關的農業活動;農業活動

        中圖分類號:C912.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4144(2012)-07-17(7)

        1 緒論

        在日本大城市的外緣部,隨處可見市區和農用地混雜在一起的區域。(圖1)。以前,針對存在于市區內的農用地,從城市規劃的學術與實用性角度的評價曾很低。為何如此,因為日本的城市規劃景觀,一直受歐美城市規劃的影響而構筑起來,市區和農用地的混雜,就與相關的主要概念(市區和農用地的明確區別)相對立起來。但是近年來,不僅學術與實用性的專家,連城市居民也高度關注起城市農業用地。具體而言,在學術上,主要的相關學術論文集就收錄了(如:《郊外的景觀~來自田園的再生》橫張·入江,2003)及《探索人口減少時代的城市和“農”》(大橋·阿部,2008)。在實用上,2006年制定的《住宅生活基本計劃》以及2008年制定的《第四次國土利用計劃》中,就明文記載了政府應該積極探索出利用城市農用地的條文,通過活用城市農用地推進“城鎮整形計劃”的機遇不斷高漲。而城市居民,也將在后文中述及,通過積極購買本地的農產品,以及對切身參與身邊土地上所產出的農產品,寄予耕地的關注也日益提高?;诖藸顩r,城市農用地今后會進一步提升價值,對活用城市農用地的城市規劃之需求也會不斷增加。

        那么,為了應對這一需求,就應當事先討論構建城市規劃的必要事項。由此,在本論文中,將討論構建城市規劃上所不可或缺的事項,有以下兩點。第一,規劃所追求的目標。作為討論事項,首先要設定出目標,若目標尚未設定,就不能解釋設立規劃的理由(為何開展城市農用地的規劃)。制定規劃的基本條件,就是讓人明白制定規劃的必然性,換而言之,規劃的制定,若不能解釋設定規劃的理由,就得不到多數人的支持。第二,與城市農業用地息息相關的人或組織,即所謂的“主體”。農業用地,是由人或組織管理而成立的空間。即便城市規劃中制定出了明確的目標,但缺乏參與農用地的人或組織,那么再好的規劃也不過是紙上談兵罷了。

        關于上述討論事項中的目標,本論文想從功能開始論述。所謂“功能”,也即“事物原本所具備的作用”。農用地對于可持續發展的城市環境而言有著不可或缺的功能。本論文就從這些農業用地所必需的理由以及所發揮的功能說起,闡述農用地混在市區所能達成的目標。關于“主體”,本論文說明的對象是對可持續發展的城市環境之形成有著密切關系的對象,基于相關的對象,闡述以往的管理主體農戶,以及作為新的管理主體的非農戶的活動現狀。

        本文的上述內容,主要是基于著者過去的研究成果,首先說明城市農用地對可持續發展的城市環境之形成所起的作用。之后論證農戶和城市居民對于農用地管理的現狀。在此后探討今后可持續發展的城市環境之形成中,提出活用城市農用地能對城市規劃提供指導性意見。

        2 農用地對可持續發展城市環境之形成所起的作用

        2.1 安全、放心的食品供給

        近年來,食品問題頗受人們關注的,為當中發生過各種各樣的事情威脅著農產品的安全。譬如說農藥殘留問題,就是眾多問題之一。特別是近來,進口食品的農藥殘留問題頗受關注。具體而言,就是用在遠途運輸中為保證新鮮度的保鮮農藥(收割后農藥)和中國產的冷凍菠菜,超過日本的食品安全基準的農藥殘留。關于這些問題,與進口國之間的協商,針對生鮮及加工食品等多種流通途徑,存在完善安檢體制等課題,全面規制極為困難。此外,與農產品食品安全問題相關的還有BSE(瘋牛?。?、食物中毒、二惡英、內分泌干擾物質(環境激素)、鎘問題等。常言道,“醫學的進步,其貢獻與其說是為了醫治疾病,倒不如增加了疾病”。這句話也適用于農產品的安全性的問題。科學和社會的進步,盡管會增加農產品的安全性,但絕對不會消除農產品的食品安全隱患。

        對于農產品的安全性問題,要想讓消費者信任,其解決對策之一就是公開農作物的相關信息。近年來,這些對策中備受關注的就是所謂的“Traceability”,直譯意思就是“可追溯性”。當發生農產品相關的事故時,依據“可追溯性”不僅容易追蹤事故原因,也容易回收問題食品,并追尋農產品是如何被生產、流通的,也很容易追溯農產品運輸流通的路線。但是,假設公開了正確的信息,但“消費者”和“農業”在不同的地方,消費和生產過程中又牽涉著眾多的人,由此究竟誰對所公開的信息負責一事并不明晰。由此可想,所公開的信息仍不值得相信。“要想取得消費者對“農業”的信任,就有必要拉近“消費者”和“農業”之間的距離。

        為了構建“消費者”和“農業”的信任關系,縮小兩者之間的距離,以學術的觀點來解釋較為妥當。本論文運用社會心理學理論之一的“單純接觸效果(mere exposure effect)”(Zajonc,1968)來加以說明。 “單純接觸效果”,就是不停的與對方相會,一直看對方的話,就會對對方產生好感,即所謂的“日久生情”。而為了達到單純接觸效果,就要盡可能的增加與對方自然相遇的機會,通過物理性的拉

        近距離而達到良好的效果(接近性 (proximity))。此外,與對方的物理距離變近,就需要減少相遇時所必要的成本(時間、費用、勞力)。換言之,據此理論,為了以低成本構建“消費者”和“農業”之間的信任關系,最理想的情形是拉近兩者間的物理距離。據此觀點,城市農用地正因為和消費者所居住的住宅區的物理距離很近,就有可能以低成本構筑信任關系。城市農用地,即可供給安全、放心的食品,也可促進城市環境可持續發展。

        “物理距離較近的地域內消費所收獲的產品及其加工品”被稱為“地產地消”?!暗赜蚴称纷越o運動”是重新審視農戶生活的原點,也早于“地產地消”的體制(荷見他 1986)。而“地產地消”一詞,在1990年代末期開始在一些文獻中用到,數年后普及至全國,最終成為固定詞匯(櫻井,2004)。那么,所謂“地產地消”型農業,究竟是什么樣的農業呢?據《國民生活中心》報告書(1991)(東京都農業會議,2002)得知,“地產地消”型農業的模型可謂直銷或者與消費者直接交流的產地直送組織,所交易的蔬菜品種數,半數以上都超過30種,由此,開展“地產地消”型的農業,為了滿足消費者的多種需求,有必要經營多種蔬菜。

        那么,城市農用地是否具備能夠生產多品種蔬菜的條件呢?限制農業生產的主要是自然條件(氣象、土壤等)。農用地是否適宜種植多種農產品,由此筆者嘗試去評價作為重要自然條件之一的土壤(廣原等 2000)。圖2是建筑用地的比例和適合種植多種農作物的土壤的比例關系。從該圖可得知,越靠近城市中心地區的車站,沃土的分布比例越高。也即是曾經是沃土的地方有人居住,開始了農業生產,由此人越聚越多,最終形成城市。從城市形成的過程來考慮的話,也不難得出上述的結論。

        2.2 有機廢棄物的還原

        前面章節中所提到的活用食物生產功能的城市農用地所生產的農產品中的一部分,作為生活垃圾被排出。這些城市生活垃圾占所有城市垃圾的比重很高,但目前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率不過0.3%。正如2000年出臺的《可循環型社會形成推進基本法》所明確規定的那樣,構建循環型社會成為重要的政策課題。在此社會情勢下,有必要促進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的回收方法主要有四種,即:

        1)堆肥化(利用發酵菌分解,或者通過加熱分解,生產出堆肥);2)沼氣化(利用甲烷菌分解,產生沼氣和二氧化碳)3)飼料化(在加熱·發酵之后,作為家畜的飼料而利用。4)碳化(通過加熱碳化使之體積減小(1/30~1/100),作為土壤改良材料、脫臭劑、除濕劑利用)(佐藤,2002)。而堆肥化,自古以來就已使用化,可謂比較容易推行的方法。實際上,據1996年地域交流中心舉行的調查結果得知,全國地方自治體中,約有84%的自治體已將堆肥容器作為對象進行政策扶持。城市生活垃圾的堆肥化,也將在今后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政策中起著主導作用。

        堆肥化的城市生活垃圾施用于城市農用地,不僅僅是城市生活垃圾的重新利用,也減少了農業資材的運輸距離,在降低環境負荷上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在城市農用地上種植農產品,不僅解決了前面章節中的安全、安心等農產品食品問題,還通過供給周邊的城市居民,將堆肥化的城市生活垃圾通過農作物為媒介達成了物質循環。從這些觀點看來,生活垃圾的堆肥化,結合農產品為媒介的城市農用地的這種小規模物質循環體系,具備可實現循環型社會的功能。

        那么,以城市農用地為中介,為了構建小規模的物質循環圈,需要考慮多大的區域范圍較好呢?此外,區域圈內的城市居民根據農用地里產出的農作物,相對于生活所需是否能產出所必要的

        產量?針對這些疑問,筆者設定了虛擬的小規模物質循環圈,嘗試加以模擬探討(廣原等人,2002)。

        本論文所模擬的虛擬小規模物質循環圈,由農用地及相鄰接的住宅區而構成。具體而言,可以處理城市居民帶進來的生活垃圾的堆肥設施,放置在各農用地的一角。還有利用堆肥生產出的農產品,又被拿來做堆肥的城市居民所消費。

        模擬的結果,1)農用地小規模范圍分布的情形下(小規模分散型農用地),可以滿足僅需要生活垃圾堆肥所必要的堆肥量。而當農用地為大規模范圍的情形下(大規模集塊型農用地),僅靠生活垃圾不能滿足所需要的堆肥量。2)小規模分散型農用地的情形下,農用地與住宅區之間的距離很短,而大規模集塊型農用地的情形下,農用地與住宅區之間的距離變得長。具體而言,小規模分散型農用地與住宅區之間的距離平均約20m,大規模集塊型農用地與住宅區之間的距離平均約120m。

        3)循環圈內的農產品供給量超過總需求量,而所生產的農產品,有白菜、洋白菜、菠菜、黃瓜、西紅柿、茄子、蘿卜、馬鈴薯等,顯而易見可滿足循環圈內農產品的需求。

        基于上述的評價結果,以生活垃圾堆肥和農產品組成的城市農用地的小規模物質循環系統,到底應該由什么構建起來最好呢?圖3所示的是基于上述評價結果而假定的系統之對應關系。

        小規模分散型農用地,僅需來自近鄰市區的生活垃圾即可滿足必要的堆肥量。而作為實現物質循環的系統,應該不需要依賴外部的堆肥,即可和近鄰的市區聯合構成循環系統。作為此系統參考事例,有東京都武藏野市的公團櫻堤住宅區的生活垃圾資源堆肥事業21(東京都武藏野市,1999),還有東京都世田谷區“嫩葉會”,該協會的每一戶農家與近鄰的城市居民之間達成有機農作物生產和直銷的業務關系。

        大規模集塊型農業用地,僅靠來自鄰近市區的生活垃圾堆肥并不能滿足必要的堆肥量。因此,為實現物質循環系統,有必要構建依靠自治體統一收集、統一處理型的系統。為何如此,因為構建該系統,通過聯合物質循環圈外的住宅區,以補足堆肥不足的部分。作為導入系統的具體事例,有山形縣長井市的“彩虹計劃”等。該縣的計劃里,在從市內收集到的生活垃圾里,混入家畜的糞尿、稻皮以便生成堆肥。這些堆肥通過農業協會賣給農戶和普通市民。用堆肥生產的農產品,通過“彩虹計劃農產品”認證后,可在市內的零售店銷售,供給當地居民。

        3 農用地對可持續發展城市環境的形成之管理

        3.1 與城市居民相關的農戶

        本論文至此解釋的城市農用地,在安全、安心的食品供給和有機廢棄物的還原這一點上,對于可持續發展的城市環境之形成而言,顯然是一重要的空間。由此一來,發揮著城市農用地之功能的農家,真的存在嗎?

        與此相關的如圖4所示,存在著城市農用地的東京都西部的自治團體(東京都練馬區)1987年和2001年農戶銷售點的比較圖。從該圖可得知,市場出貨大幅減少(45.3%25.8%),但相對而言大幅增加的是自家內銷售點或設置銷售站臺進行銷售的自宅銷售、無人銷售站臺(26.4%61.8%),還有幾戶農家共同設置的店鋪進行銷售的共同直銷所(1.1%15.1%),以耕地的區劃為單位,與城市居民簽約,將收獲的農產品銷售給簽約后城市居民(2.3%4.9%)。這種所謂直銷的形式,是農戶對城市居民進行直接銷售,該形式之所以增加其主要原因是因隨著老齡化和經營規模的縮小,市場出貨不能進行的同時,城市居民對安全、安心的食品的關心日益高漲,近鄰的城市居民之需求也日益高漲。這些現象,也正可以說明上述農戶的存在,才使得可生產多品種農產品的城市農用地發揮著功能。

        與城市居民之間的這種關系,并不局限于農產品的銷售。譬如說,城市居民在進行農業生產的空間上,不僅為市民提供菜園用地,也使城市居民接納所謂“援農”的幫助活動,為當地學校食堂提供食材,作為學校教育的一環讓學童體驗農業勞動,還是接收由有機廢棄物還原而成的堆肥之使用之所。這樣一來,農戶和城市居民,既有直接關系,又存在間接聯系,在各種場合下相互關聯著。

        我們將這些活動命名為“與城市居民相關的農業活動”,并以東京都的農戶為對象了解其實施狀況(渡邊·橫張·松澤,2003)。圖5顯示的即為與東京都城市居民有關的農業活動實施狀況?!爸变N”在近半數的農戶(41.9%)中實施。

        “有機廢棄物堆肥,盡管比直銷少,但和6.1%的農戶相關。總體而言,開展了除直銷之外的活動的農戶比例約在10%左右”(市民菜園(12.8%),“學校供食(8.3%)”,“學童農業勞動體驗(5.8%)”)。如上述所言,除直銷之外的活動之所以少,主要原因是源于城市居民的需求少或者組織相關活動難以展開。與直銷相比,盡管參與有機廢棄物的接收場所的農戶比例較少,但因其確實存在,因此,這些農戶介于生活垃圾的堆肥和農作物之間,寄予城市農用地的小規模物質循環系統現實中可以成立的可能性。

        3.2 與農業相關的城市居民

        前一章節中已經闡明,眾多的農戶對城市農用地的可持續發展的城市環境之形成起著重要作用,也給予了實現這一功能在管理上的可能性。盡管城市中存在著這些農戶,但也和其他地區一樣,由于老齡化和沒有繼承者造成農業勞動力不足。為了解決勞動力不足問題,就有必要保證替代的勞動力。其中頗為明顯的動向,就是新的勞動力與城市居民的農用地有了新的聯系。

        以前,城市居民與農用地接觸的機會,僅限于市民菜園中的農產品栽培。城市居民與農產品栽培相關的機會之所以受局限,是因為所謂的城市居民農作物栽培,不過是業余活動的一種,而并非是一種務必進行的工作。但是,近來城市居民在自家附近的農家開展輔農業勞動,或者租借別家的農地栽植農產品等,呈現出一種并不局限于業余活動的新的活動形態。這種活動,是由地方自治體組織開展起來,以促進城市居民對農業關注度和參與度。本論文以東京都西部的自治體(東京都國分寺市)為一例,說明其組織體系。

        在東京都國分寺市,自1992年開始且現在也仍持續的“市民農業大學”,為城市居民補助農戶開展農作物栽培提供了契機。該市設立市民農業大學,與1980年末其土地價格異常飆升有著密切的關系。換言之,因為土地價格高漲,為了解決城市居民和其他區域的農戶對城市農業的非議,農業委員會提出了“有關國分寺市農業行政對策的建議”。該建議指出,為了加強市民對城市農業之存在意義的理解,應當促進市民接觸農業,并提出了具體的政策,相關的農業體驗講座即為市民農業大學的原型。

        在市民農業大學里,從4月的開學到11月約8個月中,向當地農戶傳授施肥、耕種等各種農產品的栽培方法。希望農戶的農作物栽培補助者,可以登錄“援農志愿者人才庫”,可接收自主研修。所謂自主研修,即不用指導員的指導,僅以城市居民進行農產品栽培。修完自主研修者,即可登陸入援農志愿者人才庫,和農戶面談并達成意見一致后,即可補助農戶。

        在市民農業大學修完課程的城市居民中,有人直接和農戶協議租借農用地進行農產品的栽培,也即實施自主耕作。所謂自主耕作,多以集團式開展,從耕作計劃到收獲,都是主體性開展。在國分寺市,從市民農業大學畢業的學生中得知,已明確的就有3個團體。在本論文中,以“GREEN EIGHT”為例說明其詳細活動?!癎REEN EIGHT”團體是于1999年在市民農業大學由第八屆的有志學生組成。該團體2000年和農戶A氏協商 ,租借了6400m2的農地。之所以能夠成功租借6400m2的農地,主要因為失去丈夫的A氏年事已高,無法管理6400m2的農地。親身看過“GREEN EIGHT”團體栽種農產品的A氏,對“GREEN EIGHT”團體種植農產品的技術極為信任。其結果促成A氏將2005年以后的耕作計劃委托給“GREEN EIGHT”團體?,F如今,這塊土地上栽種著約70種蔬菜和花卉。這塊土地的生產活動活用了農用地的多品種生產的適宜性。這塊土地上收獲的農產品,在向居民配送之余,還在土地的入口如設置直銷所加以銷售(圖6)。銷售額也完全可以滿足農用地的日常經營以及“GREEN EIGHT”團體的活動經費(圖7)。

        由上述可知,城市居民開展的農產品栽培及其自主耕作,發揮著城市農用地的功能,可以說某種程度上在解決了農戶勞動力不足以在減少荒地上發揮了作用。在可持續發展的城市環境在形成之際,城市居民活用了農地,和農戶都是重要的管理主體。

        4 結語:展望有“農業”的城市之形成

        根據本論文至此的說明,城市農用地,在安全、放心的食品供給以及生活垃圾等有機廢棄物的還原這一觀點上,寄予可持續發展的城市環境之形成以空間上的可能性。此外,實現此種空間的管理主體,顯然也存在于農戶或城市居民之中。

        富有活力的生產活動,支撐著曾經處于增長期的日本社會。所謂當時的社會規范,比之于今日,更注重追求物質豐富的明日。而與此相對,現代日本社會進入人口減少、高齡化階段,支撐起這一社會的不再是當時活躍的生產活動,而是逐漸演變成依賴消耗過去生產的庫存。既然支撐社會的因素已然不同,那么就有必要演化出一種替代物,以代替社會規范中從生產活動中所得到的物質性富裕。而城市農用地,可謂源自過去生產活動中所形成的庫存之一,其具備可持續發展的城市環境之形成的功能,此外在此之中的管理活動,一直以來的“工作對業余”這種生活的二分法并不能解釋城市農用地。因此,城市農用地顯然可作為一種新的社會空間,期待著被更加積極的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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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篇:媒介規制論文范文

        論文摘要:馬歇爾“建設性競爭和聯合形式優越論”啟示了一個要素市場化方向:以跨區域經營權競爭兼并整合市場,區際割據向規模集中的業態演進過程,要素流動形成溢出效應同時產生累積強化機能。運用績效模型分析與深圳水務業實證表明,跨區域兼并是激發公用事業生產力集約潛能,增進公共服務協同化合意的市場化路徑。公用事業市場化改革的核心是引入有效競爭機制,使規模經濟與競爭活力相溶以實現市場績效優化。

        我國公用事業運行體制變革的根本出路,應當是一種引入有效競爭機制的市場導向式改革。具體機制設計的困難在于,競爭與壟斷這組對立因素如何統一在同一經濟系統內,既要充分利用公用事業的規模經濟效應,又要發揮競爭機制對推動企業和產業績效改進的激勵作用。這一兩難選擇也反映在“馬歇爾沖突”上,核心是找出競爭活力與規模經濟之間合理均衡的適度邊界,以使生產效率和社會福利最優化。

        以自然壟斷和經濟規制理論變遷的視角審視,面對真實世界從“市場失靈”到“規制失靈”,理性認知水平的不斷提高昭示,效率與福利改進單純依靠政府管制手段,仍會帶來權力尋租、規制俘獲和信息不對稱下的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公用事業市場化問題本身是復雜的經濟范疇,它包涵自然壟斷與競爭機制、經濟效率與公共福利等沖突。公用事業的發展、產業績效的提升包括普遍服務等福利目標的實現,客觀上離不開競爭的促進作用。于是,競爭治理模式就演化為公用事業市場化改革的創新思路。當前我國公用事業基本現狀是市場化程度低,生產經營高度行政化,缺乏制度化的激勵約束,條塊分割屬地壟斷,管轄壁壘阻隔,要素流動受限,地區發展差異大,資源利用和配置不均衡,產品與服務水平參差,產業總體運行績效有待優化。由此論證指出,基于要素市場化路徑的競爭治理模式,分散割據的公用企業通過兼并,組建大規模集中化公用事業集團,以跨區域經營權競爭的資本運作整合市場,形成橫向一體化的空間并置結構,特別在當今經濟全球化跨國兼并浪潮的沖擊下,對打破產業行政壟斷,提升本土企業市場競爭力,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等福利目標,有持續的促進作用。

        一、要素市場化與有效競爭:公用事業跨區域兼并的理論邏輯

        公用事業的自然壟斷主要是由規模經濟性決定的,克拉克森(1982)以規模經濟來描述自然壟斷特征:生產函數呈規模收益遞增,一家廠商大規模生產與幾家較小規模的廠商同時生產相較,更能有效利用資源。新福利經濟學的“可競爭市場理論”進一步拓展了自然壟斷理論:壟斷不一定破壞市場的競爭特性,潛在競爭的可能性會自動促使原有自然壟斷企業消除生產和管理的低效率,從而依靠潛在競爭力量可以達到社會資源的最優配置和經濟效率的最大化。按照鮑莫爾(1982)進退無障礙理論的具體闡析,若市場中存在潛在進入者的威脅,必然迫使在位廠商努力降低成本、增加技術創新、擴大經營規模,提高效率,從而在改變市場結構的同時,也影響了經濟運行的績效。一個可行和有效率的競爭思想始于克拉克提出的“有效競爭”概念,繼后,哈佛學派基于結構主義思想分析了市場集中度、進入壁壘對市場績效的影響,進一步發展了有效競爭理論。其中梅森歸納了有效競爭的“市場效果基準”:市場上存在著不斷改進產品和生產工藝的壓力;生產集中在最有效率的規模單位下進行;不存在資源浪費現象??傊?,公用事業引入競爭機制,不宜選擇產品與服務市場化模式,摧毀植根于規模效益的壟斷結構基礎,產品市場過度、無序的多頭競爭,帶來更多的是重復建設的配置低效率。合乎資源合理利用和要素優化配置的有效競爭,應當是一種保持壟斷效率優勢的要素市場化模式,它具有上述潛在競爭的績效特質。

        自然壟斷原理揭示,公用企業在同一地區市場壟斷獨營有天然合理性,事實上理論的拓展,壟斷集中還可以向整個行業市場輻射。以產業的現實需求來考察,我國公用事業行政割據式的運行體制,限制了要素流動,阻礙了管理與技術溢出,抑制了產業發展動力。按照新貿易理論,規模經濟能夠突破區域的靜態比較優勢,但客觀形成的市場分割扭曲價格,排斥競爭,阻礙產業集中,抑制潛在的比較優勢轉化為現實的競爭優勢。于是,系統區際分割的負效應,就構成公用企業突破區域壁壘兼并市場的根本動力。產業規模集中的內在發展要求,則與公用事業壟斷經營效率最優原理相吻合。上述因素共同作用,內化成公用企業自我膨脹的規模增長需求,并在受限空間約束下,誘發區域外擴張的持續動力?;隈R歇爾“建設性的競爭和聯合形式的優越性”的邏輯,公用事業體現激勵規制的市場化路徑,是一種競爭治理導向的要素市場化模式,關鍵要打破現有阻礙要素流動的區域分割運行的體制制約,以跨區域經營權競爭方式構建規模集中化的產業兼并整合格局??鐓^域兼并過程,將過度分散的生產能力集中起來進行優化重組,為產業內注入普遍的競爭生機同時還有壓力,形成利益約束機制,激活生產要素潛能,極大地推動我國公用事業從經濟積累向經濟集中快速跨越。在這一層意義上,競爭活力與規模經濟取得邏輯的契合。

        從規制經濟學的視角考察,公用事業實行自由放任的市場競爭與價格調節機制,并不能自動引向配置效率,規制的邏輯支點在于糾正和改善“市場失靈”:調節壟斷運行的適度邊界、管制壟斷價格、配置一個合理的產業組織結構。由此,規制的內涵與公用事業市場化改革的動機就關聯在一起:規制的原因正是改革的目的--如何保持和發展自然壟斷的稟賦優勢;規制手段與改革路徑相疊合--同時指向市場進入與價格限制。前一個問題,按照新經濟地理學的分析,資源空間配置的動因是收益遞增效應,市場、技術及其他使報酬遞增的因素在規模上是通過區域或地方的經濟集聚過程形成的?;谛б媾c經營規模的正相關性,公用企業開辟新市場,擴大經營份額,驅動規模擴張戰略,通過異地同業兼并的橫向一體化,在不同區域之間整合資源,提高市場占有率,重置集中型產業結構,有助于資源優化組合與競爭力升級。后一個問題,按照德姆塞茨關于規制的政策建議,認為政府可允許在“合同”期內供給商品或服務的排他性權力進行競價,對于公用事業來說,這可以理解為一種特許經營權競標機制的同義語。

        事實上,跨區域兼并在實現的技術手段上,總是與形式各樣的資本運作(如產權并購、BOT、TOT等)密切關聯,而資本運作無疑是典型的要素市場化方式。由此推演,公用事業惟有依靠要素市場化方式才能繞開轄地割據的壟斷封鎖。按照經濟學的論斷,競爭的結果是引起經濟集中。于是,跨區域兼并導向的規模集中,蘊涵了要素市場化對地區間進入壁壘的迂回策略,自然也是公用事業實現有效競爭的合意選擇。

        二、公用事業跨區域兼并的市場績效機制分析

        在此,運用績效模型對公用事業跨區域兼并的市場績效機制進行分析。

        (一)大規模一體化兼并整合對效益的改進作用

        在區際兼并一收購一運營的發展模式下,地區性企業逐漸蛻變成跨區域緊密型連鎖的公用事業集團。企業集團市場控制力不斷強化,規模和范圍經濟效應逐漸顯現:隨著生產的擴大,一方面大型組織對生產原料的市場議價能力增強,另一方面,物資、人力資源等生產要素更易于通過系統內部關聯組織之間非交易的調配方式來合理利用,從而更有利于節約交易成本;同時大型企業研發(R&D)投入更充足,有利于組織加快技術創新步伐,有效提高勞動生產率。在良性循環機制下,技術、管理、服務等核心競爭力螺旋式上升,市場占有率最大化的現代企業目標實現能力日益增強,從而壟斷型企業“開辟新市場”的空間擴張,形成組織管理的熊彼特式“創新生產力”。公用事業跨區域兼并增進效益的分析如圖一所示。

        公用行業(水、電、氣等)強自然壟斷性質決定邊際成本MC曲線位于平均成本AC曲線下方,且趨勢隨產量Q增大漸向AC收斂,又因公用產品是生產生活消費必須品,存在一個區域市場最低剛性需求量QL,隨價格P升高,Q反向變動降至某個特定QL值后維持在QL水平,需求曲線如圖一中d-d-AR(平均收益)所示,邊際收益MR線在其下方。社會福利極大化下由MC=MR決定最優值P1與Q1,這時市場價格P若與企業生產成本相等,即Q1對應AC曲線C1=P時,企業處于盈虧平衡臨界,而P1>C1,故企業此時贏利為(P1-C1)xQ1。當公用企業通過跨區域兼并整合市場擴大生產規模,隨地區市場擴大新的總需求也隨之同步遞增,d-d-AR、MR曲線向右平移至d’-d’-AR’、MR’,QL相應擴大至QL’。同理,區域擴張后新的盈虧平衡臨界點為P’=Cl’,新的贏利為(Pl’-Cl’)xQl’(見圖中陰影部分)。由于(Pl’-Cl’>(P1-C1),可見公用事業通過跨區域兼并整合市場具有效益遞增效應。

        (二)跨區域經營權競爭的激勵傳導機制及其對產業協同發展的影響

        新制度經濟學派關于生產要素區際流動的經濟分析認為,區域要素流動的經濟目標在于提高區域內現有資源的利用水平;更有效地在區域內各種用途間分配資源,實現空間資源配置優化;實現區域內最佳增長:在區域間有效地再分配生產要素。伊薩德的區位和空間經濟理論指出,特定行業聯合體結構的關聯延伸的廣泛性超越了區域邊界,關鍵要從生產成本差異來考察空間并置的經濟性。公用事業以一種跨區域經營權競爭方式實施產業兼并,在市場整合的目標價值鏈終端,隨資本輸出,品牌優勢的擴展,管理與技術的溢出,能夠加速承接地企業價值增殖和觀念、制度更新。在此進程中,生產要素流動特別是人力資本、信息資源等在輸出地與承接地之間的共享互通,有效地促進企業經營管理等“軟實力”的提升,形成一種激勵傳導機制,以先進帶動后進,運用制度復制等運營機制一體化的技術手段縮小成本差異,促使后發地區技術、管理和服務升級。要素區際流動派生的結果,促進了公用事業公共服務均等化目標的實現,并最終催化出產業區域協同發展的機能。這種“區內壟斷+區際經營權競爭”的產業組織形態其激勵傳導一反饋作用的運行機理如圖二所示。

        公用企業區際兼并的競爭力顯然取決于品牌與規模優勢,區際經營權競爭實質是品牌的競爭。根據圖二分析,隨著企業滾動式發展,品牌與規模優勢在再擴張中又得以提升,并通過循環累積過程形成自我強化機制。這種市場控制力的遞次增強,使企業不斷獲得“追加的”競爭優勢,助力新一輪經營權爭奪占據先機,形成“馬太效應”。在品牌等核心競爭力輸出的持續動機下,集團化、規模化發展的內生需求不斷衍生一傳導組織管理與技術升級的激勵功能。

        (三)跨區域兼并下產業競爭力升級與區域協同發展的耦合效應

        跨區域兼并的要素市場化路徑,為資本運動開辟了道路,公用事業以產權并購重組,或直接投資建設,收購廠、網,獲取特許經營權的方式,包含了資本實現轉移、擴散與輻射功能的全部行程。外部新市場的開辟產生收益增長杠桿效應,使資本輸出企業獲得更豐富、更多樣化的資源和市場需求.激發自身不斷提升品牌運營核心競爭力的創新動力,形成“創新增產力”。隨著經營輻射范圍的延伸,企業品牌影響力等無形資產獲得增值,而市場控制力的提升又催生產權工具更強大的滲透功能。同業異地參股控股方式客觀上放大了企業資產功能,提高了行業內的支配力和影響力,促進企業集團做大做強,推動跨越式發展。在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公用事業資本化運營的績效源于它更能與市政基礎設施產業集約化發展趨向相契合。

        資本要素注入激活了承接地公用行業的沉淀資產,推動了當地廠、網設施擴容和技改等固定資產更新步伐,實際促進了當地企業資產價值增殖。產權鏈的延伸同時將資本輸出企業的利益鏈接到當地關聯企業中,構成利益緊密結合的“共生關系”,從而激勵相容的動力傳遞機制,促使其自發將最先進的經營理念、管理手段、技術優勢帶到當地企業,產生技術溢出效應,推動承接地公用行業服務升級,逐步縮小與先進地區的軟、硬實力差距。同時,資本輸出企業在國內外業界影響力、市場投資運作經驗的先發比較優勢,還會帶來更廣闊的市場渠道和業務資源,在單個地區市場需求趨于飽和的約束下,誘發承接地企業自我發展張力,衍生另一層級的開辟新市場的擴張需求,有助于后發地區在適合自身發展條件的層次梯度(如縣、鎮一級)的市場角逐中提升競爭能力,加速擴散次生同業市場控制網絡。

        總之,公用事業通過跨區域兼并整合市場,規模集中化伴生的績效激勵在傳導一反饋機制的影響作用下交替推進,最終導向一種競爭力升級與區域協同發展的耦合效應。跨區域兼并帶來資本要素流動,形成各向同性的價值增殖:一方面,規模擴張激發集約潛能,原料、設備批量采購和同業互通更有利于合理節約生產成本;另一方面,要素注入與技術溢出,在帶給后發地區物質生產力的同時,更引入了先進的管理與品牌理念等非物質生產力,構成優化要素區際配置、縮小區域級差和升級產業競爭力的推動方式。

        三、深圳水務企業異地兼并的實證分析

        深圳水務企業是承擔深圳本地90%以上市政供排水業務的公用設施運營商,自2004年起,成立控股70%的對外水務投資專營子公司,成功投資18個異地水務項目,兼并收購的資本運作遍及7省14市。對外拓展令企業2006年全國市場占有率迅速躍升至3%以上,使其用不到2年時間市場份額增幅超過1倍,完成了單靠本地業務難以達到的跨躍式發展。截至2008年末,深圳水務企業以參股控股和特許經營權競爭的主要投資項目見表1。

        深圳水務企業跨區域兼并極大地促進經營績效提升,僅2006年總資產規模產生近30%的復合增長。異地并購項目經營狀況前后對比分析如表2所示。

        表2數據顯示,跨區域兼并令企業生產能力和經營效益指標快速上升。

        實施跨區域兼并戰略4年來,區外投資項目運營規模所占比重迅速增長,直接逼近母公司用近50年才發展起來的深圳本地業務。本、外地經營規模指標對比分析如表3所示。

        表3數據表明,異地水務經營為深圳水務企業規模提升所貢獻的份額日益增大。實際至2009年,繼注資控股整合特區外寶安、龍崗兩區水務資源后,企業集團總經營規模驟然躍居全國第一位。深圳水務企業規模演進的軌跡顯示,跨區域兼并整合市場的發展模式成為公用企業快速成長的主導力量。

        借助資本輸出通道,在異地投資項目推進了從“輸血計劃”到培植“造血功能”的發展方略,深圳母公司的技術和管理優勢迅速轉化成異地項目自身的競爭優勢,令其生產運行績效發生顯著改變:江蘇常州項目被國家建設部列為全國公用事業運營體制改革示范典型,并購運營后單位水處理成本降低20%;江西九江水務并購后有效減少產銷差率,2006年8月單月降低管網水量漏損248.61米3,時,較前一年同期增長51.5倍:2004年河南焦作水務產權投資項目并購后首年即實現扭虧為盈,在供水量下降142萬立方米的情況下,售水量反增60萬立方米,實現銷售收入6097萬元,利潤986萬元,經營效益大幅增長。

        四、結論與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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