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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卓越計劃”總體質量要求與工程教育認證標準之間存在相同、相似和包容的內涵,但若要將“卓越計劃”質量評價與工程教育認證相結合還必須對工程教育認證標準進行認真細致地分析,以確定其是否可以作為“卓越計劃”的基本要求。以下在參考文獻[1]的基礎上,對照“卓越計劃”的相關要求,逐項分析每條工程教育認證標準作為“卓越計劃”基本要求的可行性。
(一)工程教育認證標準———學生①。1.專業應具有吸引優秀生源的制度和措施。“卓越計劃”提出了具體的吸引優秀生源的制度、政策和措施。2.具有完善的學生學習指導、職業規劃、就業指導、心理輔導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夠很好地執行落實。“卓越計劃”沒有明確提出與本條標準相關的具體要求。3.專業必須對學生在整個學習過程中的表現進行跟蹤與評估,以保證學生畢業時達到畢業要求,畢業后具有社會適應能力與就業競爭力,進而達到培養目標的要求;并通過記錄進程式評價的過程和效果,證明學生能力的達成。“卓越計劃”在教學管理方面主要提出了總體上高于本條標準要求、但又與之不完全對應的四個方面要求[1]。4.專業必須有明確的規定和相應認定過程,認可轉專業、轉學學生的原有學分。“卓越計劃”在學籍管理方面主要提出了總體上高于本條標準的三個方面要求[1]。總之,以上第1、3、4條標準為“卓越計劃”相關要求所包含,可以作為“卓越計劃”的基本要求。雖然“卓越計劃”沒有明確提出與第2條標準相關的具體要求,但從建立完整和系統的人才培養體系角度考慮,將其作為“卓越計劃”的基本要求是必要的。
(二)工程教育認證標準———培養目標②。1.專業應有公開的、符合學校定位的、適應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培養目標。“卓越計劃”從“三個面向”和服務國家戰略的高度提出了所有參與專業卓越工程師后備人才(以下簡稱“卓越工程師”)培養的總體目標,涵蓋了本條標準要求的培養目標。2.培養目標應包括學生畢業時的要求,還應能反映學生畢業后5年左右在社會與專業領域預期能夠取得的成就。“卓越計劃”沒有明確提出與本條標準相關的具體要求。3.建立必要的制度,定期評價培養目標的達成度,并定期對培養目標進行修訂。評價與修訂過程應該有行業或企業專家參與。“卓越計劃”雖然沒有要求定期評價和修訂培養目標,但卻明確要求校企共同制訂培養目標。將以上2、3條標準中“卓越計劃”沒有要求的部分作為其補充要求,將有利于強化對卓越工程師培養目標的要求,因此,以上三條標準均可作為“卓越計劃”的基本要求。
(三)工程教育認證標準———畢業要求③。“卓越計劃”本科層次通用標準涵蓋了工程教育認證標準———畢業要求的全部內涵,因此,后者可以作為前者的基本要求。前者對后者各項要求的拓展和強化,以及前者增加的“現代工程意識”和“危機處理能力”兩條標準要求可以在“卓越計劃”專門要求中予以體現。
(四)工程教育認證標準———持續改進④。1.專業應建立教學過程質量監控機制。各主要教學環節有明確的質量要求,通過課程教學和評價方法促進達成培養目標;定期進行課程體系設置和教學質量的評價。“卓越計劃”不僅有五個環節進行卓越工程師培養的過程監控[2],而且采用了一體化實現學校培養標準的方式,能夠更有效地在培養過程中落實人才培養質量并最終實現培養目標[1]。2.專業應建立畢業生跟蹤反饋機制以及有高等教育系統以外有關各方參與的社會評價機制,對培養目標是否達成進行定期評價。“卓越計劃”建立了更全面的人才培養質量外部監控評價機制。3.專業應能證明評價的結果被用于專業的持續改進。卓越工程師培養質量的持續改進一方面需要全校上下和全體教職員工的共同參與,另一方面要求質量改進活動環環相扣、環環相套[3]。以上第1、2條標準顯然被“卓越計劃”相關要求所涵蓋,第3條標準應該隱含在卓越工程師培養質量持續改進過程中,因此,以上三條標準均可作為“卓越計劃”的基本要求。
(五)工程教育認證標準———課程體系⑤。課程設置應能支持培養目標的達成,課程體系設計應有企業或行業專家參與。這條內容與“卓越計劃”要求相一致。課程體系必須包括:1.與本專業培養目標相適應的數學與自然科學類課程(至少占總學分的15%)。2.符合本專業培養目標的工程基礎類課程、專業基礎類課程與專業類課程(至少占總學分的30%),工程基礎類課程和專業基礎類課程應能體現數學和自然科學在本專業應用能力培養,專業類課程應能體現系統設計和實踐能力的培養。本條標準仍然按照傳統課程構成形成與現代課程體系設計思想不相適應的層次化課程體系。3.工程實踐與畢業設計(論文)(至少占總學分的20%)。應設置完善的實踐教學體系,應與企業合作,開展實習、實訓,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和創新能力。畢業設計(論文)選題要結合本專業的工程實際問題,培養學生的工程意識、協作精神以及綜合應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對畢業設計(論文)的指導和考核應有企業或行業專家參與。“卓越計劃”要求“真刀真槍”做畢業設計,不允許以畢業論文的形式完成。4.人文社會科學類通識教育課程(至少占總學分的15%),使學生在從事工程設計時能夠考慮經濟、環境、法律、倫理等各種制約因素。雖然“卓越計劃”強調注重課程體系的價值取向、提出采取模塊化的課程體系結構以更好地適應不同類型高校構建滿足本校培養目標的課程體系[4],但是,除了規定課程類型和“至少占總學分的”比例要求外,本項以上各條標準對各類課程提出的要求是“卓越計劃”所能接受的,可以作為“卓越計劃”的基本要求。事實上,明確規定課程類型不利于“卓越計劃”參與高校采用模塊化的課程體系結構,明確規定各類課程學分占總學分的比例也不利于各類“卓越計劃”參與高校將學校培養標準落實到課程體系之中。因此在針對“卓越計劃”試點專業的認證過程中,建議淡化這兩方面的要求。
(六)工程教育認證標準———師資隊伍⑥。1.教師數量能滿足教學需要,結構合理,并有企業或行業專家作為兼職教師。“卓越計劃”的相關要求涵蓋了本條標準。2.教師應具有足夠的教學能力、專業水平、工程經驗、溝通能力、職業發展能力,并且能夠開展工程實踐問題研究,參與學術交流。教師的工程背景應能滿足專業教學的需要。卓越工程師培養對教師的能力有清晰的要求[5],“卓越計劃”明確提出了對教師工程實踐經歷年限的要求。3.教師應有足夠時間和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學和學生指導中,并積極參與教學研究與改革。4.教師應為學生提供指導、咨詢、服務,并對學生職業生涯規劃、職業從業教育有足夠的指導。5.教師必須明確他們在教學質量提升過程中的責任,不斷改進工作,滿足培養目標要求。雖然“卓越計劃”沒有明確提出與以上第3、4、5條標準相關的具體要求,但這三條標準對加強工程教育教師隊伍建設是有積極作用的,加上以上第1、2條標準基本為“卓越計劃”相關要求所涵蓋,因此,本項以上各條標準均可作為“卓越計劃”的基本要求。
(七)工程教育認證標準———支持條件⑦。1.教室、實驗室及設備在數量和功能上滿足教學需要。有良好的管理、維護和更新機制,使得學生能夠方便地使用。與企業合作共建實習和實訓基地,在教學過程中為學生提供參與工程實踐的平臺。“卓越計劃”沒有對校內教學設施的數量和功能提出要求,而是提出了在企業建立工程實踐教育中心并明確了中心的具體任務。2.計算機、網絡以及圖書資料資源能夠滿足學生的學習以及教師的日常教學和科研所需。資源管理規范、共享程度高。3.教學經費有保證,總量能滿足教學需要。“卓越計劃”對參與高校提出了加大經費投入的要求,以資助實施“卓越計劃”的需要。4.學校能夠有效地支持教師隊伍建設,吸引與穩定合格的教師,并支持教師本身的專業發展,包括對青年教師的指導和培養。“卓越計劃”對教師隊伍建設有相關要求。5.學校能夠提供達成培養目標所必需的基礎設施,包括為學生的實踐活動、創新活動提供有效支持。“卓越計劃”希望通過工程實踐教育中心來滿足本條標準所提出的要求。6.學校的教學管理與服務規范,能有效地支持專業培養目標的達成。以上第3、4、5條標準以及第1條標準后面部分的要求均被“卓越計劃”相關要求所涵蓋。以上第2、6條標準以及第1條標準前面部分的要求理所當然是所有高校進行工程人才培養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因此,本項以上各條標準均可作為“卓越計劃”的基本要求。除了以上七項標準外,接受工程教育認證的專業還必須滿足相應的專業補充標準。專業補充標準規定了相應專業在課程體系、師資隊伍和支持條件方面的特殊要求。對已有的各類專業補充標準進行分析不難看出,如果能夠放寬對課程名稱、學分比例等可能影響“卓越計劃”試點專業開展教育教學改革的規定,則工程教育認證標準中的專業補充標準也可以作為相關專業“卓越計劃”的基本要求。
二、“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的總體思路與指導思想
(一)“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的總體思路。對工程教育認證標準七項內容中的每一條標準進行作為“卓越計劃”基本要求的可行性分析后,總體上可以得出以下三條結論:①多數工程教育認證標準的要求已被“卓越計劃”相關要求所涵蓋,可以直接作為“卓越計劃”的基本要求;②存在著一些工程教育認證標準沒有被“卓越計劃”的各種要求所涵蓋,但這些標準對于完善和加強工程人才培養體系具有積極的作用,因而,將它們補充作為“卓越計劃”的基本要求,對于更好地實施“卓越計劃”無疑是有益的;③在工程教育認證標準———課程體系項中對課程類型的規定和對每類課程學分的要求應該在針對“卓越計劃”試點專業的認證過程中予以淡化。由上述結論可見,工程教育認證標準基本上能夠作為“卓越計劃”的基本要求。基于此,可以提出開展“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的總體思路如下。將“卓越計劃”的質量要求分解為基本要求和專門要求,其中基本要求即為工程教育認證標準的要求,專門要求為“卓越計劃”獨有的不同于工程教育認證的其他要求;把“卓越計劃”質量評價與工程教育認證相結合,在對“卓越計劃”試點專業進行工程教育認證的同時,開展對同一專業“卓越計劃”專門要求的評價,從而一次性完成“卓越計劃”質量評價。上述“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的總體思路包含兩部分內容:一是分解“卓越計劃”的質量要求,將通過工程教育認證作為“卓越計劃”的基本要求,將“卓越計劃”針對工程教育教學改革需要專門提出各種要求作為“卓越計劃”的專門要求。這種分解為將原本相互獨立的“卓越計劃”和工程教育認證的有機結合創造了條件,既有利于充分發揮工程教育認證在工程人才培養質量評價中的作用,又保持了“卓越計劃”在工程教育教學改革上的獨立性。二是同步開展針對“卓越計劃”的工程教育認證與針對“卓越計劃”專門要求的評價,使得在完成對“卓越計劃”試點專業認證進校考查的同時,完成對同一專業“卓越計劃”專門要求的評價。這種認證與評價同步的思路能夠一次性完成工程教育認證和“卓越計劃”質量評價兩方面工作,“一舉兩得”,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圖1直觀說明了開展“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的總體思路。
(二)“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的目標意義。在上述總體思路的框架下,開展“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的主要目標是:1.引導和鼓勵“卓越計劃”試點專業通過具有國際實質等效的工程教育認證。2.推動“卓越計劃”試點專業按照“卓越計劃”的質量要求,深入實施工程教育教學改革,完成“卓越計劃”提出的重點任務,實現“卓越計劃”的主要目標。將“卓越計劃”質量評價與工程教育認證相結合,是在工程教育質量評價上的一項創新,對深入實施“卓越計劃”的意義在于:按照工程教育認證標準的要求,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卓越計劃”試點專業基礎性的工程教育教學活動。對于工程教育認證的意義在于:提高工程教育認證的認可度和影響力,進一步推動和完善中國工程教育認證工作。
(三)“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的價值導向。在將工程教育認證引入“卓越計劃”質量評價時必須清楚地知道:二者的價值導向是完全不同的。工程教育認證是基于國際實質等效的原則對認證專業的工程教育質量是否合格所進行的評價,而不是對認證專業的工程教育質量水平高低的評價;工程教育認證標準是所有認證專業都必須共同達到的基本要求,而不是這些專業人才培養質量達到優秀的標準。簡言之,工程教育認證的價值導向是追求滿足統一基本要求的合格。然而,“卓越計劃”強調的是,按照“行業指導、校企合作、分類實施、形式多樣”的基本原則,追求工程教育質量的高水平,培養出出類拔萃的卓越工程師。“卓越計劃”沒有也不可能為所有試點專業制定出一個統一的工程教育質量的優秀標準,換句話說,每個“卓越計劃”試點專業的優秀標準就是專業所在學校制定的試點專業培養標準,簡稱學校標準。這個優秀標準是以“卓越計劃”通用標準為最低要求,同時滿足相關行業對該專業工程人才培養規格的要求,即行業標準。由此可見,以“卓越計劃”通用標準為底線、以滿足行業標準為基本要求、以追求教育質量卓越為目標的各個試點專業的學校標準是千差萬別的,這就能夠使得參與高校“百花齊放、各顯神通”,充分利用本校的各種教育教學資源,最大限度地發揮自身的辦學優勢,逐漸形成獨有的人才培養特色。總之,“卓越計劃”的價值導向是追求在發揮各個參與高校辦學優勢和形成試點專業獨有的培養特色基礎上的卓越。由以上分析可知,價值導向的不同決定著:工程教育認證是滿足基本要求的合格評價,“卓越計劃”質量評價是沒有統一規范標準的優秀或卓越評價。也就是說,在將工程教育認證引入“卓越計劃”質量評價時,不能簡單地用工程教育認證中專家針對每一條工程教育認證標準去“查證”學校“舉證”材料的方式來評價“卓越計劃”專門要求,而應該在此基礎上,著重關注能夠確認試點專業的卓越工程師培養質量達到優秀或卓越的“證據”。這些“證據”既可以是試點專業工程教育教學改革的突出成果,也可以是試點專業在人才培養過程中形成的有特色的教育教學成果。因此,這些“證據”不可能也不需要覆蓋“卓越計劃”專門要求的每一個方面,往往在不同高校試點專業之間不具有可比性。但是,這些“證據”的有機結合應能夠證明試點專業人才培養質量的“卓越”
(四)“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的指導思想。評價只是一個手段,評價本身不是目的,教育質量評價的根本作用在于促進教育教學改革、進一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了避免“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的同質化,充分發揮質量評價的作用,引導參與高校結合本校的具體實際進一步深入實施“卓越計劃”,“卓越計劃”質量評價應遵循如下的指導思想:鼓勵“卓越計劃”參與高校在通過工程教育認證和滿足“卓越計劃”專門要求的同時,充分發揮自身的人才培養優勢,密切與行業企業的深度合作,注重形成試點專業人才培養特色,追求人才培養質量的卓越。以指導思想為主線,在具體的評價過程中,在滿足“卓越計劃”質量要求的基礎上,“卓越計劃”質量評價要重點關注以下幾點。(1)符合學校定位和服務面向的人才培養定位;(2)試點專業學校人才培養標準的實現;(3)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和創新;(4)校企聯合培養人才的成效;(5)人才培養優勢和特色的形成。只有將上述五個方面作為“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的重點,才能有效地引導“卓越計劃”參與高校在按照“卓越計劃”專門要求深入開展試點專業工程教育教學改革的過程中,根據服務面向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和行業企業的需求,確立符合本校定位和服務面向的人才培養定位,制定滿足服務、面向地區行業企業當前和未來人才需求的培養標準,改革和創新人才培養模式,與企業全過程密切合作培養人才,注重人才培養優勢和特色的形成,培養出既滿足工程人才的共性要求,又滿足行業企業多樣化需要,同時具有競爭力的卓越工程師。
三、“卓越計劃”通用標準的地位和作用
“卓越計劃”通用標準在“卓越計劃”質量評價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一方面,“卓越計劃”通用標準包容了工程教育認證標準,這就構成了將工程教育認證標準作為“卓越計劃”基本要求的前提;另一方面,“卓越計劃”通用標準是制定“卓越計劃”學校標準的基礎,這就為在“卓越計劃”質量評價過程中,將滿足“卓越計劃”專門要求貫穿于實現“卓越計劃”學校標準這條主線提供了平臺和依據。“卓越計劃”本科通用標準與工程教育認證標準和“卓越計劃”學校標準之間的關系如圖2所示。一方面,除了新增了“現代工程意識”和“危機處理能力”兩條標準外,“卓越計劃”本科通用標準中每一條的要求均高于工程教育認證標準相應條目的要求;另一方面,除了參與高校根據試點專業行業和企業的要求以及本校的實際情況增加“卓越計劃”通用標準所沒有涉及的若干條“卓越計劃”學校標準外,與“卓越計劃”通用標準相關內容的學校標準的要求不能低于前者。“卓越計劃”通用標準在試點專業之間人才培養質量的比較上發揮作用。如前所述,由于“卓越計劃”學校標準是建立在“卓越計劃”通用標準和行業標準基礎上,體現學校辦學優勢和人才培養特色的試點專業的人才培養標準。因此,不同參與高校相同試點專業“卓越計劃”的學校標準不具有可比性。但是,“卓越計劃”通用標準是國家對各行各業各類卓越工程師培養在宏觀上提出的基本質量要求[6][7],是不區分專業類(本科)或一級學科(研究生)的所有試點專業人才培養質量均應達到的最低要求。因此,不同試點專業之間或相同試點專業之間人才培養質量的比較可以通過各專業對“卓越計劃”通用標準的達成情況來分析。“卓越計劃”通用標準還可以作為培訓“卓越計劃”質量評價專家的要求。雖然“卓越計劃”參與高校試點專業質量評價主要是以“卓越計劃”學校標準為依據,但是,不同學校間學校標準的差異性使得在培訓將要參加不同專業“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的專家時,只有將“卓越計劃”通用標準作為所有專家必須理解和掌握的基本的質量評價標準。此外,考慮到通用性,“卓越計劃”質量評價所需的各種審核表和意見表以及現場考查專家和專家組所用的各種工作用表等的內容和格式的設計也可以以“卓越計劃”通用標準為基礎。此外,“卓越計劃”通用標準在“卓越計劃”的實施過程中具有方向性和基礎性的作用。一方面,它為所有試點專業的工程教育教學改革指出了共同的努力方向。從outcome-based的角度,“卓越計劃”通用標準規定了所有試點專業工程人才培養畢業時必須達到的最低目標要求,朝著這些目標方向努力,“卓越計劃”通用標準也就成為判斷一項工程教育教學活動或改革是否有必要和如何實施的依據。另一方面,它能夠為試點專業之間的學習、借鑒和比較提供共同的基礎。“卓越計劃”的進一步深入實施,需要參與高校之間、試點專業之間更多的交流、學習和取長補短。因此,不論學校類型和試點專業是否相同,都可以將同一層次“卓越計劃”通用標準作為參照系對“卓越計劃”實施進展情況進行分析和交流。必須指出的是,在“卓越計劃”國家級、省級和校級三級實施體系中,“卓越計劃”通用標準不僅僅是國家級“卓越計劃”的通用標準,也應該是省級和校級“卓越計劃”的通用標準。換句話說,在實施省級和校級“卓越計劃”過程中,也必須以“卓越計劃”通用標準為人才培養的最低要求,而不允許降低標準要求或制訂其他標準來替代“卓越計劃”通用標準。
四、“卓越計劃”的專門要求
“卓越計劃”的專門要求是“卓越計劃”有別于工程教育認證標準的專門要求[1],主要源于《教育部關于實施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教高[2011]1號)。“卓越計劃”專門要求不僅僅因為其水準和實現的難度均高于工程教育認證標準,關鍵在于其是“卓越計劃”提出的工程教育教學改革獲得成功所必須具備的標志性的顯現。在“卓越計劃”的下述各條專門要求中,貫穿著實現“卓越計劃”學校標準這條主線,也就是說,“卓越計劃”各條專門要求是以實現學校標準為最終目標而提出的。
(一)學校標準的制定。1.“卓越計劃”試點專業依據“卓越計劃”通用標準和行業專業標準(以下簡稱行業標準),制訂學校專業人才培養標準(以下簡稱學校標準)。學校標準應涵蓋通用標準和行業標準,體現專業的辦學定位、服務面向、行業背景、優勢與特色。對暫時未制訂出行業標準的試點專業,學校標準應以通用標準為基礎,密切結合本專業所在行業對主體專業領域專門人才的要求(如工程師執業資格等),邀請專業所在行業企業的專家共同制定。
(二)課程體系和教學形式改革。2.依據學校標準對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進行整合重組。將學校標準細化到可實施、可檢查的程度,并具體落實到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3.著力推行研究性學習。學校和專業采取多種措施,組織開展教學方式改革,著力推行基于問題的學習、基于案例的學習、基于項目的學習等多種研究性學習方法,支持學校標準的實現。
(三)教師隊伍建設。4.專兼職教師隊伍建設。學校與專業有建設高水平專兼職工科教師隊伍的總體規劃和具體措施。有計劃地選送教師到企業工程崗位工作1~2年;從企業聘請具有豐富工程實踐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擔任兼職教師,承擔教學任務;對工科教師職務聘任和考核以評價工程項目設計、開發研究、產權專利、產學合作和技術服務為主。5.參加“卓越計劃”的學生在4年內,有6門專業課由具備5年及以上企業工作經歷的教師主講(原則上每個教師承擔的主講課程不超過兩門)。
(四)校企聯合培養。6.校企共建工程實踐教育中心。中心能夠提供滿足學生在企業學習的教育教學條件,具有完善的組織機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校企聯合制定了企業培養方案,共同開發了企業學習階段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形成長效的合作方式和聯合培養模式;建立了教育質量保障體系,企業培養方案落實情況良好。7.參加“卓越計劃”的學生累計有一年時間(不少于32周)在企業學習。8.畢業設計的題目來自工程實踐,學生在校企雙方導師指導下在企業完成。
(五)工程教育國際化。9.多種形式推進工程教育國際化。如:建立國際化的教師隊伍,構建國際化的課程體系,采取國際化的教學方式,實施多模式的國際合作辦學,開展國際化產學研合作教育,開展廣泛的國際交流,營造國際化的學習環境,招收更多外國留學生來華接受工程教育等。
(六)學校支持保障。10.高校要為本校卓越計劃的實施出臺針對性的政策措施、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以及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總之,上述“卓越計劃”的10條專門要求是從六個方面提出的:學校標準制定;課程體系和教學形式改革;教師隊伍建設;校企聯合培養;工程教育國際化;學校支持保障。顯然,“卓越計劃”專門要求的具體內涵均是在工程教育認證標準要求之上的,二者之間的相互關系可以用圖3清楚地予以表現。圖3還從另一方面顯示了“卓越計劃”質量評價與工程教育認證的有機結合。
五、“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的主要環節與評價結果
按照“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的總體思路,“卓越計劃”質量評價主要包括以下環節。1.主動提出申請。工程教育認證的“自愿申請”原則[1]要求“卓越計劃”參與高校應主動提出接受“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的申請。“卓越計劃”參與高校申請對“卓越計劃”試點專業進行質量評價的前提是已經按照“卓越計劃”專業培養方案培養出第一屆學生。在此前提下具體分兩種情況:①“卓越計劃”試點專業未通過工程教育認證:“卓越計劃”試點專業在滿足工程教育認證申請要求(即屬于中國工程教育認證協會的認證專業領域,并已有三屆畢業生的)時,同時提出接受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和對“卓越計劃”專門要求進行評價的申請。②“卓越計劃”試點專業已經通過工程教育認證:如果有效期不到3年,為了避免頻繁交替的評價和認證工作,一方面使“卓越計劃”試點專業將主要精力放在教育教學改革中,另一方面使得工程教育認證能夠與“卓越計劃”質量評價同步,“卓越計劃”試點專業質量評價的申請可以推遲到下一次接受工程教育認證的申請時一并提出;如果有效期為3年以上,離下一次工程教育認證的時間較長,為了及時發現“卓越計劃”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更好地繼續深入實施“卓越計劃”,試點專業應及時提出僅針對“卓越計劃”專門要求的評價申請。2.提交自評報告。“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申請被接受的試點專業應同時提交工程教育認證自評報告和“卓越計劃”專門要求的自評報告。僅針對“卓越計劃”專門要求的評價申請被接受的試點專業只需提交“卓越計劃”專門要求的自評報告。工程教育認證自評報告與“卓越計劃”專門要求自評報告二者之間是否需要各自獨立還是可以有所關聯主要取決于認證專家和評價專家之間的關系。如果工程教育認證專家也要承擔對“卓越計劃”專門要求的評價任務,那么,可以在工程教育認證自評報告規范格式要求范圍內,在相關的條目下盡可能地闡述和舉證“卓越計劃”專門要求的內容,對不能夠在工程教育認證自評報告中表達的“卓越計劃”專門要求的其他內容,可以通過采用“卓越計劃”專門要求補充報告的方式予以補充闡述和舉證。如果工程教育認證專家不能夠承擔“卓越計劃”專門要求的評價任務,需要熟悉“卓越計劃”的專家評價“卓越計劃”專門要求,那么,工程教育認證自評報告與“卓越計劃”質量評價自評報告就必須各自獨立,在這種情況下,前者中的一些內容將會在在后者中重復出現,盡管如此,各自獨立的自評報告能夠更好地支持僅針對“卓越計劃”專門要求的評價申請,此時,“卓越計劃”試點專業就不需要提交工程教育認證自評報告。3.專家現場考查。本著提高效率的原則,專家進校現場考查的程序和時間應該盡可能按照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安排進行。在此之前,要設計好與工程教育認證盡可能相似,但又能夠體現“卓越計劃”專門要求的現場使用的各種評價表格和考查報告。設計這些表格的基本要求是重點突出、簡潔明了,概念清晰、無二義性,方便填寫、使用,易于統計、分析和日后保存。在現場考查過程中,既要注重工程教育認證與“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的關聯性,又要強調二者的差異性。二者的關聯性體現在工程教育認證標準是“卓越計劃”的基本要求。二者的差異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考查對象不同。工程教育認證是針對“卓越計劃”試點專業的全體學生,“卓越計劃”專門要求的評價只針對試點專業中參與“卓越計劃”的那些學生。二是考查場地有區別。除了專業認證需要現場考查的場地外,針對“卓越計劃”專門要求的評價還需要安排到以試點專業為主在企業建設的工程實踐教育中心進行現場考查。三是考點不同。工程教育認證與“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的價值導向的不同導致二者“查證”學校“舉證”材料的方式和對待各種“證據”的態度均不同(詳見本文“三(三)”),因此,應該遵循“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的指導思想,在滿足“卓越計劃”質量要求的基礎上,有重點地開展“卓越計劃”質量評價(詳見本文“三(四)”)。4.質量評價結果。“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結果由兩部分構成:工程教育認證結果和“卓越計劃”專門要求評價結果。因此,試點專業“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的結果和結論可以有以下三種情況:(1)通過工程教育認證并達到“卓越計劃”專門要求:通過“卓越計劃”質量評價。這種情況下需要進一步研究通過“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的有效期問題:一種方式是設置有效期,如設置與工程教育認證相同的有效期,即3年和6年兩種,有效期過后需要重新進行“卓越計劃”質量評價;另一種方式是不設有效期,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對通過“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的專業設置質量監控機制,如進行隨機抽查,以確保卓越工程師培養質量不下滑。(2)通過工程教育認證但未達到“卓越計劃”專門要求:暫不通過“卓越計劃”質量評價。這種情況下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是:至少需要多長時間,即幾年,才允許“卓越計劃”試點專業重新申請僅針對“卓越計劃”專門要求的評價。工程教育認證允許不通過認證的專業一年后重新申請認證,但如果未達到“卓越計劃”專門要求的試點專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涉及時間較長的教育教學改革問題,一年的時間顯然是不夠的。(3)未通過工程教育認證(含工程教育認證自評報告審查未通過):不通過“卓越計劃”質量評價。這種情況下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是:是否仍然按照“教育部關于實施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教高[2011]1號)的規定,“評價不合格的專業要退出卓越計劃”。筆者傾向于給予不通過“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的試點專業一次重新申請進行“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的機會。如果采取與工程教育認證類似的處理辦法,允許試點專業重新申請“卓越計劃”質量評價,那么,需要確定的問題是:多長時間方可提出申請。獲得評價結論不是質量評價的僅有目的,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才是質量評價的根本目標。獲得不同“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結論的“卓越計劃”參與高校應該認真研究分析工程教育認證和“卓越計劃”專門要求評價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以“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為新的起點,針對性地開展工程教育教學改革,繼續深入實施“卓越計劃”。(1)通過“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的試點專業將作為正式專業繼續實施卓越計劃。專業所在學校一方面應認真研究“卓越計劃”質量評價報告中指出的問題,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進行改進,另一方面應在現有階段性工程教育教學改革成果的基礎上,面向未來,繼續完善改革措施,不斷提高卓越工程師培養質量。(2)對暫不通過“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的試點專業所在學校,必須認真研究“卓越計劃”質量評價報告中指出的問題和不足,尤其是在滿足“卓越計劃”專門要求上存在的問題,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進行改進,在取得實質性的進展和成果后,再次提出參加“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的申請。(3)對不通過“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的試點專業所在學校,必須從滿足“卓越計劃”基本要求,即工程教育認證標準入手,以“卓越計劃”質量評價報告列出的問題和不足為重點,系統地反思和梳理試點專業在工程教育改革中存在的核心問題,加強與通過“卓越計劃”質量評價的試點專業的交流與學習,努力在卓越工程師培養上取得突破。
六、開展“卓越計劃”質量評價需要解決的若干問題
1.1現狀評估
根據現場調查與訪問,擬建場地及鄰近地區未見其滑坡、泥石流、危巖崩塌、地面塌陷、含水層破壞等不良地質現象;場地現狀存在的主要地質問題為斜(邊)坡和跳蹬河岸坡的穩定性問題。
(1)斜(邊)坡現狀評估根據現場調查,擬建場地周邊主要存在2處自然斜坡(編號XP1~XP2)和9處人工邊坡(編號BP1~BP9)。依據斜(邊)坡穩定性判斷方法判定斜坡XP1發生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小,危險性小,斜坡XP1、BP1~BP9發生地質災害的可能性中等,損失小,危險性小。
(2)岸坡現狀評估擬建橋梁段屬河流沖刷階岸坡地貌,該段總體地形平緩,地勢開闊。東岸坡向365°,西岸坡向75°,一般坡角5~13°,巖土界面傾角3~8°,第四系全新統松散堆積層廣泛分布,一般厚度0.5~3.5m;臨近河床地段為河流沖刷陡坡地貌,切深約2.0m。現場未見岸坡變形跡象,斜坡處于穩定狀態。由于橋墩采用樁柱式橋墩、橋臺采用挖孔樁接承臺基礎,岸坡誘發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小,危險性小。綜上所述:評估區現狀遭受地質災害的可能性中等,損失小,危險性小。
1.2預測評估
(1)路基段預測評估根據擬建道路工程的設計方案,場地平場地后,將會形成15處臨時性填方邊坡YBP1~YBP15),邊坡最高15.6m。根據邊坡放坡設計,對高度小于8.0m的邊坡,采用1:1.5自然放坡,高度大于8m的填方邊坡采用分級放坡,第一級坡率為1:1.50,第二級坡率為1:1.75(每級設置寬2m、內傾2~4%的馬道)。邊坡經設計放坡后,都將處于穩定狀態,誘發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小,危險性小。
(2)橋梁段根據橋梁設計,擬建橋的0#橋臺、1#橋墩、2#橋墩和3#橋臺在樁基礎施工時會形成臨時基坑邊坡,上覆土層厚度0.5~4.5m(主要為殘坡積積層)。其中,0#橋臺、3#橋臺位于橋位岸坡,若采用人工挖孔樁,開挖后將形成臨時基坑邊坡,土質邊坡高度為0.5~4.5m,在降雨工況下,易發生垮塌,造成周圍建筑物和工程本身的破壞,其誘發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大,損失小,危險性中等。東、西岸坡橋臺開挖將形成臨時基坑邊坡,特別是西橋臺基坑邊坡開挖,將形成順向臨空基坑邊坡,容易引發順向滑坡,其誘發地質環境問題的可能性大,損失小,危險性中等。綜合以上分析得出,擬建工程按設計方案興建后,形成的地質災害問題主要為填方邊坡和橋臺基坑邊坡失穩問題,誘發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大,損失小,危險性中等。
2地質災害防治難度分區
根據以上論述評價得出,擬建場地存在的地質災害問題主要為現狀斜坡的穩定性問題及場平邊坡、橋臺基坑邊坡失穩問題。根據地質災害危險性,將左側K0+200~K0+279.5段、K0+279.5~K0+356.5段、K0+356.5~K0+610段地質災害危險性中等,劃為次重點防治區;其余各路段全部劃為一般防治區。根據地質災害危險性及防治難度,將左側K0+200~K0+279.5段、K0+279.5~K0+356.5段、K0+356.5~K0+610段地質災害危險性中等劃為次重點防治區,其余各路段全部劃為一般防治區。
3防治措施建議
根據上述地質環境問題,建議防治措施如下:
(1)建議加強對場區周邊斜坡的支擋及安全監測工作。
(2)建議施工時加強邊坡的支擋工作。
(3)建議對場地整平時的填方邊坡進行分層壓實,防止不均勻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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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成科研項目,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級科研項目1項以上,總項目限前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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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建設》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批準,由政治部 主管 中國建材工程建設協會協辦、政治部主辦,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國家級期刊。國際標準刊號:ISSN1003-5628,國內統一刊號:CN37-1371/D 。
主要欄目:施工建設、建筑規劃與設計、基礎建設、景觀設計、園林園藝、工程造價、工程建設、市政橋梁、給水排水、工程管理、水利水電、電力建設、地質勘查、理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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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參考文獻:
(1)專著、論文集、學位論文、報告:[序號]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出版社:初版地,初版年.起止頁碼.
(2)期刊文章:[序號]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刊名,年,卷(期):起止頁碼.
(3)報紙文章:[序號]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報紙名,初版日期(版次).
(4)電子文獻:[序號]主要責任者.電子文獻題名.電子文獻的出處或可獲得地址,發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選).
沈陽和他的團隊開展了3年多的與非法學術期刊專題研究。昨日,他拿出其中一組數據:我國現有一般期刊、核心期刊、權威期刊約9468種;查詢中國學術文獻網絡出版總庫可知,我國國內2008年發表于期刊和學術會議的論文約有248萬篇。
另一組數據是:我國每年有l00萬高校教師、約l00萬在校碩士生和博士生、超過30萬科學研究人員、500萬以上工程技術人員特別是國企工程技術人員、70萬農業技術人員、360萬以上衛生行業技術人員有需求,合計超過ll80萬人。
排除部分人員非每年必須發表因素,每年仍有數百萬人有發表需求,卻注定沒有機會。這數百萬人中,相當比例迫于畢業、評職稱期限臨近,具有剛性的需求,只能求助于網上或網下的市場和非法學術期刊解決。
高校在教書育人的本職之外,還擔當著推動國家科學研究發展的重要職能。高等院校研發經費占全國的約10%,其中80%左右投向了應用科學項目。然而,高校科研轉化為實踐運用的效率低下實在讓人心痛。
在“985”、“211”等系列工程推動下,我國高校的校園越來越龐大,建筑越來越豪華。據不久前教育部副部長郝平的介紹,創建世界一流大學計劃啟動以來,中國高校的科研能力不斷提升,以論文數計算,目前中國高校科研能力世界第五。種種可以看見的成績說明,我們的高校確實科研上取得一些成績,但與此同時不能否認的是,我們的高校科研更多的是強在紙上卻弱在實踐,強在數量卻弱在質量。
綜合來看,國內高校的科研成果轉化率低的根源在于缺乏約束力的科研機制。高校的科研機制還深深地烙有計劃經濟時代的印跡——研發與產業脫鉤,科技成果轉化率與績效無關,“一切圍繞經費申請與轉。”國家撥付經費的科研項目,很少有人去追究科研項目的產業轉化率,發幾篇面子上過得去的論文,既方便評獎評優評職稱,又省去了運用于實踐的種種煩惱。正是在這樣的科研考評機制,使一些高校教師喜歡炮制無實際意義的論文,他們把一些還是理論層面或實驗室技術狀態的項目,拿來套取國家與地方政府的科研經費或補貼,甚至以此作為致富捷徑。這種“自娛自樂”的高校科研運作模式,助長了急功近利、夸夸其談的科研歪風,對提升科研實力沒有多少實際價值。
一、當前幼兒教師教育科研素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教育科研意識淺薄
教育科研意識是幼兒教師進行教育科研的前提。調查發現,在開展教育科研的必要性”認識上,有25.7%的幼兒教師覺得根本沒有必要”,還有31.9%的只是覺得比較必要”。訪談得知,部分幼兒教師覺得教育科研離自己很遠,不是自己要做的事,他們只要管好孩子,按部就班完成日常教育教學任務就可以了。在對科研的主要目的”這個問題的回答中,有48.2%的人選擇得考核、評職稱或完成工作任務”,而且有幼兒教師反映,評職稱要也是最近幾年的事,以前評定職稱不用,有獲獎的就行了。可見,幼兒教師進行教育科研的動機、興趣、習慣等各個方面都不是很成熟,也很少有機會體驗教育科研帶來的樂趣和成功感。
(二)教育科研知識比較缺乏
教育科研知識是指幼兒教師開展教育科研必須具備的基礎知識。據調查,只有占總數的11%的幼兒教師系統學習迪學前教育科研方法》方面課程,占總數32.2%的幼兒教師參加過教育科研方面培訓或研討活動,僅僅22.7%的幼兒教師了解科研課題設計的一般規范,32.4%的了解論文撰寫的一般規范。通過訪談了解到,很多幼兒教師以為做科研就是寫文章,根本不懂得教育科研是一個從選題、論證、立項、制定計劃、調查研究或實驗觀察,到結論形成、報告撰寫、,不斷探索和不斷總結提升的過程。幼兒教師撰寫的論文也非常不規范,基本上沒有注釋、參考文獻。同時也了解到,幾乎沒有幼兒教師會主動學習教育理論書籍,專門的教育科研書籍就更不用說了。
(三)教育科研能力普遍較弱
教育科研能力指幼兒教師運用科學方法對學前教育領域中的某些理論和實踐問題進行探索,揭示其普遍規律的一種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是幼兒教師教育科研素養的核心。
首先,從幼兒教師對自身教育科研能力的評價以及對教育科研的難度認可來看,幼兒教師普遍覺得做教育科研難度非常大占到總數的(71.8%),認為自己的教育科研能力比較弱(占到總數的75.2%),只有極少數的覺得沒有難度:僅1.7%或認為自身的教育科研能力非常好僅(2.5%)。其次,從幼兒教師通常查閱資料的途徑和效果看,很多幼兒教師查閱資料的手段單一,尤其是通過目前使用最為廣泛、比較先進的互聯網獲取資料的還很少(僅18.2°%),只有24.6%的通常能查到自己所要找的資料。再有,從幼兒教師掌握教育科研方法的熟練程度來看,即使是學前教育科研中應用最多的“觀察法,”非常熟練的也只有27.3%,其他比較常用的方法掌握的情況也不理想,非常熟練文獻法”的只有14.1%,熟悉行動研究法”的只有8.7%,熟悉調查法”的只有9.7%。此外,從幼兒教師主持、參與教育科研課題以及撰寫論文的實踐經歷和效果來看,有過主持科研課題”經歷的僅5%,有過“參與”經歷的也只有26%,從來沒有接觸過科研課題的為69%;經常撰寫論文的只有18%,從未寫過的有31%,論文既獲獎又被發表的僅1.6%。
二、影響幼兒教師教育科研素養的主要因素
(一)幼兒教師整體素質偏低
作為幼兒教師培養的搖籃一幼兒師范學校的生源以初中畢業生為主,初中生的文化基礎相對比較弱比較窄。尤其是在高等教育大眾化背景下,幼兒師范學校的生源質量更是得不到保障,招收的盡是那些高中升學沒有希望的學生,而且為保證生源數量幼兒師范學校也迫不得已取消了入學面試關、降低了文化成績要求,把一些本應拒之門外的生源招了進來。這種生源決定了很難培養出高素質的幼兒教師。
相關分析發現,幼兒教師的課題研究經歷、論文撰寫習慣、科研能力和其學歷都呈顯著正相關(r=0.434、r=0.538、r=0.332),而目前我國幼兒教師的學歷主要集中在專科以下層次(2004年占95.11%,普遍比較低,決定了他們的科研能力和水平不會太高。
社會對幼兒教師的認證資歷反映了社會對幼兒教師素養的整體要求,依據我國現行的教師資格認證方面的政策法規,對幼兒教師的認證起點只要求畢業于幼兒師范學校,相對偏低,加之很多地方操作不規范,不具備幼兒教師資格證的在崗幼兒教師大有人在。此外,幼兒教師職業的吸引力大大降低,不但難以吸引高素養的從業人員,而且導致了許多優秀幼兒教師的流失。這些都決定了我國現有幼兒教師整體素質不高,作為一種更高的自覺追求的教育科研不可能成為他們關心的重心。
(二)幼兒教師教育不重視教育科研訓練
我國在1990年以前實練三級師范”,直接培養一線幼兒教師的任務主要落在幼兒師范學校身上,這些中等幼兒師范不太注重學生理論學科的學習,對學生也沒有科研訓練方面的要求。現在,國家將三級師范”轉練二級師范”,原來的幼兒師范學校或獨立升格為大專,或合并到師范大學,或與其他中等教育層次的學校合并升格為高職高專,由于沒有學前教育專科人才培養模式的經驗可以借鑒,學前教師教育很大程度上仍舊套用原來的做法。從教育部三次調整的三年制幼兒師范學校的教學計劃看,幼兒師范學校在培養目標的定位和具體課程的設置上都沒有把教育科研素養的培養作為重點。如初中起點三年制中專根本就沒有開《學前教育科學研究方法》教育統計》:幼兒教育科研論文寫作》等課程,也沒有畢業論文寫作要求;初中起點五年制大專和高中起點三年制大專也是最近幾年才開《學前教育科學研究方法》課程,雖有畢業論文寫作要求,但不夠嚴格和規范。
教育瓿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規定》及〈湖南省關于實施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程”的意見》湖南省實施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規定”辦法》等文件也沒有對幼兒教師教育科研素養方面做出具體規定,提出具體實施辦法。這導致承擔繼續教育任務的幼兒師資培訓機構也不重視對在職幼兒教師科研素養的培養。
(三)幼兒教師教育科研實踐機會少
1983年以后,我國才把幼兒教育科學研究納入全國教育科學規劃基礎教育科研,從“六五”到“十五”期間,以幼兒園為單位的國家級立項課題一共只有15個,其中十五”立項課題13個,其他4個五年計劃中只有2個。在立項的課題中,單位資助和自籌經費課題占多數,表明國家對幼兒教育科研一直不是非常重視。幼兒教育省級科研課題計劃、立項、結題、審批制度的建立始于20世紀90年代。在省級教育科學規劃立項課題中,以幼兒園為立項單位的也不多,以湖南省為例,十五”期間以幼兒園為單位的規劃立項課題僅3個,且都是自籌經費課題。
同時,從事幼兒教育研究的群團組織起步較晚。中國學前教育研究會自1979年11月成立以來,只在十五”期間先后立項了兩批課題。省級幼兒教育研究會也起步晚,以湖南省為例,湖南省幼兒教育研究會1979年成立后,組織舉行或參與的論文評選活動只有3次,2006年才開始獨立立項課題。總之可見,我國比較系統的幼兒教育科研網絡建設是距今不到20年的事情,甚至可以說是最近幾年的事情,所以對幼兒教師教育科研提出相應的要求比較晚,幼兒教師得到的教育科研鍛煉機會很少,其科研水平和能力整體偏低也就不難理解了。
三、提高幼兒教師教育科研素養的建議
(一)幼兒教師職前教育要加強對其教育科研素養的培養
幼兒教師職前教育若不注重教育科研素養的培養,必然會導致準幼兒教師科研意識淡薄、科研知識缺乏、科研能力偏低。為此,幼兒教師職前教育應確定多元化的培養目標,立足于培養對教育科研有正確認識的準幼兒教師;設置結構合理的課程,立足于培養掌握一定教育科研專門知識的準幼兒教師;改進教學方法,立足于培養具有初步教育科研能力、科研道德的準幼兒教師。
(二)幼兒園和各級教育管理部門要努力促進幼兒教師教育科研素養的提高
從幼兒園來說,要在園長的帶領下,樹立以科研為龍頭的科研興園”意識,為幼兒教師開展教育科研創造條件,如鼓勵教師參加各級各類教育科研培訓與交流,積極開展以園為本的教育科研活動等。
從教育管理部門來說,要努力為幼兒教師開展教育科研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讓更多的幼兒教師有機會進行教育科研,如在科研經費保障、各級科研課題立項、科研培訓與科研課題過程管理等方面,加大對幼兒教師教育科研投入的力度,更好地保障幼兒教師教育科研的順利開展。
(三)幼兒教師要注重通過自我教育提升教育科研素養
首先要不斷進取,加強理論學習,認識到教育科研的現實意義,不斷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和思想素養;其次是要經常進行自我反思,重構自己對教育教學理論與實踐的基本看法;此外,要開展行動研究,不斷提高自身開展教育科研的興趣和能力。
因此未來農村居民點整理潛力巨大。土地整理項目將帶來巨大的綜合效益。其中,經濟效益表現為土地整理活動對國民經濟與整理區的經濟收入;生態環境效益表現為土地整理活動對自然生態環境的影響;社會效益表現為土地整理活動對農村社會環境、社會經濟與自然資源合理利用的貢獻與影響。因此,研究我市土地整理對未來社會與經濟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項目概況
項目區屬亞熱帶季風氣候類型,四季分明,雨水較多,光照充足,小氣候差距顯著,具有典型的丘陵山地氣候特征。氣溫年平均為16.3℃,常年平均降水量約1373.6毫米,降水日年均約158.3天,相對濕度約82%,日照年均約1887.6小時,年日照百分率為45%,四周群山環抱,地勢由南向北漸次傾斜,地貌為低山丘陵、河谷盆地和河網平原組成,地理位置優越,公路交通便利,項目區水資源豐富,水源以引運河水為主。適宜農業生產。土地均適宜稻、多種經濟作物生長,水面適宜養殖魚、蝦、蟹。溫度年季變化的影響較大,易出現旱澇、臺風、冰雹、寒流等災害性天氣。項目區有23個行政村,總人口有4萬余人,項目區經濟基礎較為雄厚,近年來經濟發展更為迅速,具有很大的發展潛力。
2、項目區土地利用現狀
項目區土地總面積1346.75hm2,其中耕地703.56hm2~,園地178.98hm2,林地8.56hm2,其它農用地257.09hm2,城鎮及工礦用地116.78hm2,水利設施用地0.38hm2,未利用土地7.56hm2~,其他土地73.84hm2~。其中參與本次整理的地類為耕地、園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地,項目區的新增耕地有以下幾個來源:通過對原有耕地進行整理,可以增加耕地52.68hm2;通過對農村道路整理,可增加耕地8.98hm2;通過對坑塘水面整理,可增加耕地8.04hm2;通過對農田水利用地整理,可增加耕地21.89hm2;通過對零星田坎進行整理,可增加耕地6.06hm2;通過對零星荒草地整理,可增加耕地1.15hm2;凈增耕地率為5.39%。具體來說,土地整理效果表現在:通過農田水利工程的配套,擴大了項目區灌溉面積,土壤質量有所提高,耕層厚度有所增加,能夠較好地適應農作物的生長,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顯著提高了耕地產出率;通過土地平整,溝塘和荒地整理,農田水利配套和水土流失治理,道路林網建設,既可有效增加耕地面積,還可顯著改善農村生態環境,加速農村現代化進程,促進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加大資金投入,積極維護基本農田的溝、路、渠等農業基礎設施,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提高基本農田的抗御洪澇和干旱災害的能力。注重增施有機肥,實現農業增產,農民增收。形成完善田間道路、林網、溝渠配套的基礎設施,真正形成“田成方、路成框、木成行、管相連”的農田生態系統,有效地改善了當地的農業生態環境,為農業增產、農民增收創造了有利條件。中國論文服務網,本站刊載大量環境管理論文范文格式,經濟管理職稱論文。供廣大論文答辯需要者、經濟管理評職稱需要者參考。
3、經濟效益分析
通過土地整理,項目區可新增耕地90.76hm2,按照整理后新增耕地數量,計算新增耕地效益。該效益的計算考慮當地發展高效農業種植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整理后,增加早地面積38.12hm2,增加水田面積51.64hm2。耕地農作物產量可增加1 500、1 500、750kv/hm2,可凈增效益1672354元/hm2。項目區基礎設施年運行費用。按工程施工費的5%考慮,項目區基礎設施年運行費用為90.75萬元/年。項目區年經濟效益。經計算,項目區年經濟效益為335.3萬元/年。土地整理項目經濟評價。項目經濟評價按動態分析法計算項目的經濟凈現值、經濟效益費用比。項目總投資為2563.78萬元,年經濟效益為356.40萬元,經濟分析期取30年,按12%的社會折現率計算經濟凈現值、經濟效益費用比。
4、社會效益分析土地整理的社會效益指的是土地整理實施后, 對社會環境系統的影響及其產生的宏觀社會效應。也就是說,土地整理在獲得經濟效益、生態效益的基礎上, 從社會角度出發,為實現社會發展目標(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增加就業機會、縮小城鄉差別、公平分配等) 所作貢獻與影響的程度。對土地整理項目進行社會效益分析有利于國民經濟發展目標與社會發展目標協調一致,防止單純追求項目的經濟效益;有利于項目與所在地區利益協調一致,減少社會矛盾和糾紛,防止產生不利的社會影響和后果,促進社會穩定;有利于避免和減少項目建設和運營的社會風險,提高投資效益。項目區通過土地整理,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積,提高了耕地質量,增強了農業發展后勁,保證了農業持續穩定發展。項目完成后可新增耕地90.76hm2,保障了農民的生產安全和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起到較強的示范帶頭作用。通過土地整理調整了農業結構,提高了農產品的質量和效益,改善了生產條件,為農業增產、農民增收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要讓學校擺脫行政化的桎梏,首先政府應該放權,把辦學權力交給校長;其次在學校內部,行政權力應該更多讓位于學術權力,通過民主的方式管理學校,強化學術權力。
大學校長、院長應成為榮譽性、服務性的職位,只有德高望重的教育家才可以擔任。并且,校長、院長在職期間不應再參與學術領域的評獎、評職稱,但可以通過較高的工資待遇進行激勵,防止行政權力瓜分學術權力。履行辦學職能的大學校長不應簡單地由行政部門或領導任命,而應當通過公開競爭或教工推薦的方式,由教授委員會聘任。這樣一來,校長就不再是對某個部門、某個人負責,而是對整個學校和教師負責。
大學的去行政化與我國的干部制度改革需要配套進行。中國的干部制度一直是序列化的,一般都是科、副處、正處、副廳、正廳這樣一級級升上去的,如果要和政府間人員保持流動,高校就必須有一個參考的級別。一直以來,中國公立高校的校領導都是有行政級別的。
原來本科院校的黨委書記與校長是正局(廳)級,近10年來,位列“985高校”的大學成了“副部級大學”,其黨委書記和校長成為中央直接管理的副部級干部。1999年,進入“985工程”第一期的高校只有9所,而到2009年,“985高校”已經有65所。某種程度上,副部級大學的出現,也增強了高校領導的官員定位與官員意識,大學校長又基本是上面任命的,這也強化了政府對高校的行政管理。現在高校的評價機構、行政機構可以說都是行政導向的。高校濃厚的行政色彩使原來學術氣息濃重的大學校園不可避免會出現學術腐敗和教育腐敗問題。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高校校長其實是作為官員來提拔和任命的,一些院長、系主任和教授也會在高校和政府機關間調動。如果取消大學的行政級別,可能會使學者教授沒有機會進入干部序列。我認為有一種變通的辦法,那就是對學術性機構應該給予特權,不要進入序列化過程,走非公務員系列。只要用人單位有一套完善的考評機制,職位要求和考評方式是明確的,這就具有可操作性。大學走行政序列在國外是沒有的,有行政級別其實反而限制了很多教授進入行政序列的機會。
怎樣才能更好地弱化甚至消滅大學的行政色彩呢?我認為首先應該修改高等教育法,建立起大學的職員制。大學里應該只有少部分職員即管理人員,這些職員是終身制的,這些人應該參照政府管理,有層級管理,有很大的晉級空間,但這種晉升以工資級別為主,不與職位掛鉤。其他職員應該都是輪換的。大學里面有很大的一個問題,是行政人員和專業人員界別是比較清晰的。我認為不應該把高校的行政人員和專業人員明顯分開,而應該實行輪換。行政領導職務,比如教務長,應該由教授來做,實行任期制,任期結束再回去做教授。行政人員應由民主選舉、校長任命。所有類似的崗位都由教授輪換,這樣做還能大大地減少高校行政人員的數量,提高行政人員的工作水平。現在高校行政人員太多了,而且行政人員考評壓力沒有教授的考評壓力那么大,因此,在高校,做行政人員在某種程度上似乎比做教授更具有吸引力。
大學淡化行政權力,與大學行政人員的“去學術化”是相輔相成的。在許多高校中,專職的行政人員也熱心于職稱,結果行政人員的心思往往不在日常的教育管理工作上,而是想辦法寫論文,發表著作。所以,我建議,取消高校行政人員評聘職稱,取消行政人員工資與職稱掛鉤,而是采取年功序列制,按照工齡和績效考核來發放工資與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