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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過度依賴高新醫療器械
高新醫療器械在臨床的廣泛應用,給醫學診斷帶來了極高的準確性,同時也讓一部分臨床醫護者過分依賴,甚至是鐘情醫療器械。患者來醫院就醫時,大多數醫生習慣于聽完患者的相關陳述,就開出一系列檢測單,然后根據各種儀器檢測出來的結果來診療疾病,從而忽視患者的心理感受。把患者看作是“肉體物質”,當作機器零件來修復,不把人的生理、心理、社會和自然環境看作是一個相互有機的整體,其結果造成了醫患糾紛。這種現象有悖于中醫人文精神思想和現代醫學倫理思想,所以必須加以制止。
1.2關愛精神淡化
醫療服務進入市場后的今天,部分醫院難免會出現過分追求經濟利益的現象。利益動力勢必制衡道德動力。具體表現為部分醫療服務部門利用高科技來追求高利潤,部分臨床醫護者也樂此不疲,充當賺錢載體。原本單純的醫患關系被物化、異化了,導致醫患糾紛的增多,醫學信譽的降低。而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治療又逐漸成為一種商業行為。中國傳統的、對患者的最基本的仁愛之心被利益的陰影所遮障。這與中醫人文關懷精神要求是相違背的,所以必須加以遏止。
1.3創新意識淡薄
隨著人類健康保健意識的提高,導致就醫患者增多,加大了臨床醫護者的工作量,加之醫院的既定制度,有一些醫護者面對眾多的患者只重視工作效率性而不愿創新;只遵循現有的規范,而不愿向權威挑戰。思想保守,造成不愿為創新而冒險的現狀。而創新是醫學科學工作的靈魂,醫學臨床上的許多未知在等待我們去探索。所以必須增強醫護者的創新意識,以適應未來臨床工作發展的需要。
1.4社會責任感欠缺
中醫中的“上醫醫國,中醫醫人,下醫醫病”就是對醫生社會責任感的內涵解讀。它有三層涵義:促進社會公正;恢復人的飽滿精神;保護健康、治愈病癥。然而隨著社會的劇烈變革,尤其是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使得醫務工作者的價值觀日趨多元。少數醫護者不能把自己和國家的前途緊緊地聯系在一起,只是關注個人命運,不再潛心刻苦鉆研業務技術;只是追求個人利益,甚至受到社會上拜金主義、享樂主義等腐朽思想的侵蝕,公開或暗示收受和索要患者的錢物,這種現狀有悖于“懸壺濟世”的使命,所以必須加以制止。
2新時期臨床醫護者中醫人文精神自覺性培養路徑
自覺性是一個人經常能夠清晰地意識到自己的行動的目的和意義,并且隨時主動支配自己的行動,使之符合正確的目的和社會意義的能力。自覺性也就是意志的自律性。新時期中醫人文精神的自覺性可以從下面三個方面來界定:一是臨床醫護者在醫療活動過程中始終以治病救人為目的,決不單純依賴醫學技術,而是為了病人選擇費用低、療效高的辦法;二是在患者面前能夠嚴格約束自己,絕不謀求半點私利;三是有自己的堅定職業信仰,時刻遵守醫護者應該遵守的道德規范。
2.1在醫院文化建設中,提升醫護者中醫人文精神自覺性
2.1.1創造良好的中醫人文精神氛圍。成立中醫人文精神監督領導小組,黨委書記親自領導,各科主任、護士長、職能科室等中層干部積極參與。根據院里的統一部署要求醫護者將中醫人文精神滲透到醫療的各個環節中,并要求他們不單是醫療服務過程中的中醫人文精神的執行者,而且是監督者,以逐漸形成自覺維護醫護者自身良好形象,貼心關愛病人的習慣。并時刻能用實現患者康復為目的行為準則來嚴格約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在全院內真正形成一種善待病人為榮,怠慢病人為恥的風氣。
2.1.2堅持開展醫德醫風建設,養成良好的中醫人文精神自覺性。醫德醫風建設是醫院文化建設的中心。首先是要求醫護者遵守社會主義道德,把患者的健康放在首位,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其次是激勵醫護者根據臨床需要不斷掌握醫學新知識和技術,以適應醫療服務質量提高的需求。再次是要求醫護者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修養,在臨床工作中自覺傳承和弘揚中醫人文精神,用“大醫精誠”的理念去營造友好的醫患關系氛圍,以此讓患者對醫院產生親切感和信任感。
2.2在醫院繼續教育中融入中醫人文精神教育
2.2.1繼續教育工作者博覽古籍。目前除中醫院外,其它醫院的醫護者大多畢業于非中醫藥類的醫學院校,他們在大學就讀期間主修的醫學課程基本是西醫,所以難免有脫離母體中醫文化的傾向。這給傳播中國特有的博大精深的民族文化精神帶來很不利的影響。這樣的局面給醫學繼續教育工作者提出一個前所未有的挑戰。它要求醫學繼續教育工作者必須根據新時代的需求博覽中醫古籍,認真研讀、整理,挖掘其精髓,并以電子屏幕、微博、網絡教學、專題系列講座等渠道傳輸給醫護者。讓醫護者從耳濡目染的中醫藥文化傳播的氛圍中深切感悟到:醫護者的根本任務是“仁愛救人”,就是要以精湛的醫術作為載體來達到良好的醫療效果;作為一名醫護人員,必須對患者懷抱仁愛、關愛之心。同時也能讓醫護者從中認識到中醫醫德最重要的、最基本思想和最突出的人文特征。
2.2.2引導醫護者閱讀精典。中醫人文精神是中國傳統文化精神的延續及發展的載體,醫學繼續教育工作者應利用各種媒介和手段,根據對象的不同層次,有的放矢地幫助和引導醫護者閱讀中醫文化的古籍,尤其是要將《黃帝內經》《神農本草經》《傷害雜病論》等經典內容能夠熟讀成誦。讓醫護者從中深刻領會:整體觀和辯證論治是中醫的最突出的特點;中醫主要是運用整體觀和系統觀來認識健康,治療疾病,并把它作為“辨證論治”“治未病”“預防保健”的基本理念和思維方式,這種理念和思維方式處處蘊涵著以人為本的價值取向和人文精神,這種精神的核心就是尊重人。它要求醫護者要以患者的安危為至高無上的天職,在醫療工作中要懷抱一顆仁愛之心,能夠設身處地為患者著想,急患者之所急,想患者之所想;中醫傳統醫德的內涵就是讓醫學領域充滿真情和關愛。只有“心存仁義之心”的“仁愛之人”,才能將醫學真正變成濟世救人的“仁術”。
2.3強化醫護者與患者交流能力
關鍵詞:高中美術人文精神鑒賞
人文性賦予美術本體最大的價值和功能,使得形式化的美術知識和技能變得具有生命力,并與社會發生最大程度和最大范圍的關聯。美術教育是美育和人格教育的重要途徑,在美術教育中發掘人文資源,注重人文培養,已成為當今美術教育的主流。《美術課程標準》更是把美術定位為人文性的學科。特別是對于高中美術鑒賞課而言,在課堂上培養學生人文精神更有獨特的意義與價值。
一、高中美術課與培養學生人文精神的關系
突出美術課程的人文性質是當今國際美術教育的發展趨勢,也是當今我國學校美育所強調的價值取向,美術教育與人文教育密不可分。也正因為如此,高中美術課與培養學生人文精神有著極為密切的關系。
(一)美術課堂是培養學生人文精神的舞臺
美術教育,本身屬于人文形態的范疇,美術教學中的人文教育更是美術課程人文性的組成部分。其人文性的內容包括人文教育、人文素養、人文精神等。人文教育是美術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根本目標是通過美術的教學和實踐,讓學生學做進步的現代人。人文素養即做人的基本修養,主要體現在一個人對自己、他人和社會的認識、態度和行為準則當中。人文素養的最高形態是人文精神,人文精神主要是通過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人格特征、審美情趣等體現出來的。
(二)在美術課堂關注學生的人文精神是新課程的客觀要求
新課程標準將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作為國家對基礎教育質量指標所作的基本規定,是新課程標準為描述學生學習行為變化及其結果所提出的三個功能性基本要求,簡稱三維目標。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作為三維目標中的一維,其目標的實現靠的是人文教育。
(三)湘美版高中美術鑒賞課本中的人文價值取向
鮮明的人文價值取向是新的湘美版高中美術鑒賞課的重要特色,從課本外觀上看,精美的印刷及版式首先就給人以賞心悅目的感覺,很容易使學生產生讀下去的渴望,這種設計本身就具有了人文的價值——在滿足了學生潛在的審美需求的過程中體現了對人的尊重與關懷。從結構上看,采取單元組課、專題呈現、多元交叉、循環遞進的方式構成課本結構。這就為學生在美術鑒賞課上主動性的發揮創設了廣闊的空間。在具體的課題中,都有明顯的標識。“學習提示”、“作業要求”、“活動建議”,“相關鏈接”以及“學業評估”等欄目的設計均體現了對學生學習的理解與尊重。新版的教材無論從設計樣式,還是在內容上都體現出一種對文化情境創設、涵養人文精神的追求。
二、如何在美術鑒賞教學中培養學生的人文精神
以美術鑒賞活動為主要教學內容的美術鑒賞課,應該引導學生在鑒賞活動中生成、發展人文精神,那么,究竟應該采取哪些方式來達到在美術鑒賞教學中培養學生的人文精神的目標呢?
(一)教師要做適應性調整
在美術鑒賞教學中培養學生的人文精神需要教師進一步豐富自己的人文素質,加強自身修養,不斷鑄就自身的人文精神、豐富的精神世界、全面平衡的文化素質,同時,還要及時的轉變教師角色。
1、轉變觀念
轉變觀念是根本,也是美術教師適應新課程改革的前提,美術教師只有在理解新課程、接受新課程理念的基礎上,才能在實踐中逐步提高自身素質,重新定位自己的角色,盡快適應新課程的要求。教師作為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實踐者,是最關鍵的因素,因此必須要提高素質,轉變觀念,實施課堂教學創新,要以發展的全面觀點來看待每一個學生,關注每一個學生,要讓學生學會探究和發現,從中體驗成功的喜悅。
2、提高素質
美術教師大都具有美術專業知識并積累了一定的教學經驗,對強調學科知識的常規教學勝任自如。美術新課程卻更強調學生的綜合能力培養,強調培養人文精神和審美能力,在內容上更加符合時尚,貼近學生的生活;課程的內容加強了學科知識和社會發展、科學進步的聯系,強調了美術和其他學科的融合;新課程強化了課程的選擇性,為學生的個性發展留下了充足的空間等等,這些要求促使我們美術教師要緊隨社會發展,學習與美術課程相關的其他新技術、新知識,學習促進學生思維和人格發展的教育教學方法,形成開放狀的生態型知識結構,真正實現教師與新課程共同成長。
3、轉變角色
師生角色要有新的定位,美術鑒賞教學中教師的角色,不應只是給學生提供正確答案,而是一種啟迪思想,組織和促進學生多渠道的獲取,為學生構建開放的學習環境,使其形成積極的學習態度,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指導者、合作者。教師在美術鑒賞教學里的作用在于幫助學生明辨和討論探索與他們學習相關的問題,并留給學生探索的空間,避免把結論強加給學生。因而教師應開放自己的心態,努力擯棄權威習慣,以模擬接受學生的觀點作為開始,把教師和學生變成一個整體,共同進行有成效的學習、討論、探索、交流。同時,教師要對學生的個體性、獨特性、多樣性給予充分尊重,并以此作為教育與教學的前提。
(二)用人文的方法引領學生鑒賞
教師在美術鑒賞課堂上,通過巧妙啟發、創設情境等手段,引起主體積極的體驗、理解與感悟活動,這種方法因其處處以尊重人、發展人為價值取向,因此稱之為人文的方法,它有別于科學領域強調理解性分析和論證的方法。我們在美術欣賞活動中采取人文的方法,正是因為它強調了體驗,強調體驗就意味著讓學生自主地對美術作品的觀察、理解、思考、分析,意味著和同學們一起討論、交流、比較、操作、嘗試,甚至爭論。
(三)在引導鑒賞的過程中培養學生人文精神
以人為本,尊重個性,突出道德是培養學生人文精神核心,具體到在高中美術鑒賞課堂就是首先要創設寬松的教學氛圍、民主型的師生關系。教師要給予每個學生以足夠的尊重,讓學生在愉悅的環境里發展自己的個性品質。我國著名教育家鐘啟泉教授認為,素質教育,說到底是“尊重個性、發展個性”的教育,個性是素質教育的關鍵概念。人的個性發展是由兩方面因素決定的。一方面是先天的帶有遺傳性質的生理發展因素,另一方面是環境因素的影響。寬松的教學氛圍、民主的師生關系可以充分調動學生的氣質、能力、性格等個性心理特征中的積極因素,又可以引導學生形成良好的個性意識傾向,并由此把認知活動與情意活動統一起來,才能真正形成發展學生良好個性品質的理想模式;其次,在美術鑒賞中確立以學生為主體的研究性學習。
結束語:
總之,高中美術鑒賞課會因人文精神而生彩,人文精神更會因高中美術鑒賞課而獲得了棲身之所與廣闊的發展空間。作為新課程背景下的教師,只有不斷加強自身修養、不斷探索高中美術鑒賞課的人文價值及其實現途徑,才能讓人文精神在美術鑒賞中高揚。
參考文獻
1、劉東:《美術教育的人文價值及追求》,《教育科學論壇》,2006年07期
人文精神的內容隨著人類歷史的發展進程不斷充實和更新,是伴隨著人類歷史發展和優秀文化積淀、凝聚、孕育而成的偉大精神。它是個人精神品格的集中體現,內化為個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外顯為個人的性格特征、審美情趣等。人文精神的實質就是要人們過得更充實,更美好、更有價值。它是以追求真、善、美的崇高理想為核心,以全人類的平等自由、思維創造、全面發展和幸福美好為終極目的精神。
二、高中歷史教學中培養人文精神的重要性
1、有助于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在現階段,我國正由以往的應試教育實現向素質教育發展轉變。素質教育要求學校在以學生為本的教學理念前提下,通過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來使學生實現全面發展。而要使學生得到全面發展,不僅要提高學生的科學文化知識和道德品質,更要培養學生的人文素質。我們指導,素質教育不僅是社會發展所提出的時代課題,更是學生成長為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有力接班人的現實需要。通過高中歷史課教學來培養學生們的人文精神,是推進我國素質教育的重要途徑。因此,歷史課教師應當在教學過程中,以提高學生人文素養為教學理念,從優化教學設計、創新教學方法等方面來培養學生們的實踐能力和創新意識,使他們通過高中階段的學習,學會如何去生存、競爭,學習如何去與他人去合作、更要學會如何去做人,成為高素質的人才。
2、有助于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高中歷史教學區別與其他學科,不僅是對歷史史實的學習,更是對歷史發展過程中的經驗和規律的學習掌握,在這個過程中,教師不進要注重讓學生掌握歷史知識,更重要的是讓學生通過學習歷史來獲取豐富的人文信息,形成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并養成艱苦奮斗、勤奮創新的精神。此外,通過學習歷史,將有助于學生形成健康積極的人生態度,并增強學生們的民族精神和愛國情況,讓學生們在掌握文化知識的同時,自覺成為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才,實現個人能力、素質、道德品質的全面發展。
3、有助于提高教師綜合素養
教師是教學過程中重要的主體,因此,在歷史教學中加強人文精神培養,有助于提高教師的綜合素養,進而帶動教學質量的提升。第一,加強人文精神培養有助于教師提升人文素養,提高人格魅力。對于教師來說,應當對學生一直同仁,有教無類,進而身先示范,為人師表。因此,教師應當對學生進行的人文關懷,讓學生夠感受到教師對于自己生活、學習的真心實意的關心,從而奮發圖強,刻苦學習。同時,教師在教學過程中,面對的學生基礎不一,這需要教師對情況特殊的學生予以個別照顧和關懷,對其進行適當的鼓勵和獎勵。此外,教師的儀表與言行,都會對學生產生深遠地影響。因此,在高中歷史教學中培養學生的人文精神,有利于豐富歷史教師的人文素養,強化教師的職業道德和責任感,使教師更有親和力,增強教師的人格魅力。第二,有助于教師教學理念的更新。隨著中學課程教學的改革,歷史這門學科也要求對教學理念和教學目標進行創新和調整。在新的形勢下,高中歷史教師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知識傳授者,更是一個用新的理念和新的思想去指引學生成人成才的領路人。可以說,教師的教學理念對于學生的成長至關重要。由此,通過人文精神的培養,將助于歷史教師更新教學理念,進而促進師生關系的良性發展,促進學生的成長成才。
三、高中歷史教學中人文精神培養策略
1、科學確立高中歷史的人文精神教學目標
在新課標中指出,要求學生能夠形成一定基礎能力和素養。這需要教師要由以往的知識本位向以學生為本而轉變。因此,教師應當首先確立高中歷史教學的人文精神培養目標,將人文精神培養的前提加以明確。對于處于教學一線的歷史教師來說,首先應當按照新課標的要求,及時更新教學觀念,在平常的設計教學過程時,要將提高學生知識儲備、強化動手能力和培養正確價值觀、人生觀、世界觀三方面的要求有機統一在一起。具體來講,教師應當把基礎知識的傳授、思維能力的培養和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引領,在教學過程中互相滲透、相互促進、相互融合,成為不可分割的統一體。同時要結合與人文精神培養相關的教學內容,培養學生的人文精神,提高學生的人文素質;在教學過程中以學生為主體,讓學生參與教學活動,切實發揮高中歷史課程的人文精神培養功能。
2、深挖歷史課教材中的人文精神資源
在高中的所有科目中,歷史這一學科,是承擔人文知識傳播的重要學科。著名學者杜威曾講過:“歷史是永恒的建設性的道德遺產,歷史教學將發揮最自然的倫理價值?!痹谖覈咧须A段的歷史學科中,包含了人類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不僅有政治和經濟方面,還有思想和藝術方面,因此,作為重要載體的歷史課本,在培養和提升學生人文精神方面有著其獨特的先天性優勢。從這個層面來講,教師對教科書內容的全面了解、深刻把握以及在課堂教學中的創造性使用是培養學生人文精神基本方法之一。所以,教師應當充分挖掘歷史教科書中的人文精神培養的資源,拉近歷史與現實生活的距離,利用歷史教科書自身的人文精神內容,讓學生在歷史人物和歷史事件學習的過程中,接受優秀的道德教育,激發學生的思維和情感,滋養學生的心靈,對學生的精神世界起到潛移默化的熏陶和感染,這有助于豐富學生的人文情感,提高學生的人文素養,進而實現對學生進行人文精神培養的目標。
3、創新教學方式,全面培養學生的人文精神
通過對大學語文課程的學習,可以提高學生理解和運用語言文字進行交流的能力,在分享人類光輝燦爛的文化資源的同時積極參與文化的傳承,并對民族文化的發展和民族素質的提高自覺的作出貢獻。語文是工具性和實用性都很強的學科并且與社會生活有著緊密聯系,因此,語文學習不僅是語言能力的學習同時也是優秀文化學習。通過大學語文教育可以使學生認識人類社會和文化的豐富性,提高自身的文化素養。同時,通過對多元文化的認識和了解,開闊學生的視野,并以寬容和尊重的態度對待多元文化。大學語文教學可以使大學生廣泛接觸世界優秀文學作品和多元優秀文化,通過對人文內涵探索,提高自身的鑒別和判斷能力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響的能力。使學生認識生存的意義和生命的價值,形成珍視生命、熱愛生活的健康的心靈。四、大學語文課堂教學當中的“人本精神”的實現途徑
(一)教學觀念的轉變
由于傳統教育模式的長期束縛,大學語文教教學長期處在一種固定模式之下,因而使其失去了人文科學應有的特征。課堂教學形成了一種從作者、背景、結構、中心到寫作特色的固定教學模式,在這種教學模式下促成了學生的思維定勢,創新意識和創造性被壓制。因此,大學語文課堂教學首先應該尊重學生的需要和情感,并以其為出發點進行課堂教學改革,構建多向互動創新性語文課堂教學結構,讓學生在語文知識學習的同時,培養其人文精神。
(二)教學內容中人本精神滲透
目前,大學語文教材內容的編排,突出了名篇佳作的學習和欣賞,因此,教材內容更加注重人文內涵和人本精神導向。這樣,就使以教材為主要的教學內容蘊含著豐富的人本精神成為可能,因此教師在課文講析時,要注意充分挖掘這些優秀文學作品中蘊含的人本精神和價值取向,通過對優秀作品的學習和欣賞,在潛移默化間實現對學生的啟迪和熏陶。此外,對于一些名家名篇,不僅要作為學習語言的材料,還要從文學史的角度加以認識,促進學生從感性認識向理性認識邁進。
(三)重視教學情境的多元化
提高學生人文素養人類文明史是多元文化并存發展和相互碰撞的歷史。因此,大學語文課需要創設一個多元化的鑒賞情境,在傳承本民族優秀文化的同時也要讓學生對于不同地域和不同民族的文學作品以及其中蘊含的人本思想進行了解和鑒別,逐漸培養他們以開放的眼光和寬容的心態來對待人類歷史上的一切優秀文化遺產。當然,大學語文教學中不能放松對中國傳統文學的重視,并利用其激發學生民族凝聚力和自豪感。畢竟,中華民族在文學藝術上的創造上是不輸于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和民族的。
(四)通過大學語文教學
促進學生人本思考優秀文學作品,始終是人類對人文主題進行深刻的思考后的文學體現,每一部優秀文學作品中所蘊含的人文主題的價值并不亞于其語言藝術特色。因此,在大學語文教學中關注文學作品中的人文主題,是學生通過對優秀文學作品的鑒賞形性的思考,對于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和人生觀具有重要作用。在學習《離騷》時,不僅要讓學生欣賞作品的語言藝術特色,還應該使學生被作者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懷所感染。通過學習進行人文思考和人文精神培養的另一個角度是對作品從人性的角度進行分析,以豐富學生的精神世界。教師應引導學生挖掘作者敏感而豐富的內心世界,激起學生對自由精神和個性發展的追求對真善美的向往,這也是人文精神最重要的價值體現。
(五)創新教學手段
滲透人本精神傳統的大學語文課堂教學主要依靠老師優美精煉的語言、工整美觀的板書來闡發語文的神韻。但社會的不斷進步,對教學的發展創新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必須對傳統的教學方法和手段進行改革,以滿足和適應大學語文滲透人本精神的教學要求。因此,大學語文教師要大膽嘗試和采用新的教學手段,利用新的教學方法手段為人本精神教育服務。例如,可以使用多媒體技術輔助詩歌教學。使大學語文課堂成為詩文、音樂、書畫、語言創作相互融合的平臺,讓學生在愉悅中接受人文精神的陶冶,提高學生的人本精神素養。
二、結語
關鍵詞:社區精神病病人管理與防治社會問題
本文資料源自本中心近5年來本轄區中發現并管理的重癥精神病人?,F將管理與防治結果報告如下。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83例管理對象為本轄區中發現并管理的重癥精神病人患者,全部病例臨床檢查與觀察均符合CCMD-2-R精神分裂癥的診斷標準[1]。其中男55例,女28例,年齡26~55歲。
1.2方法
1.2.1藥物治療根據病人的年齡、身體狀況及理化檢查結果與飲食情況選用不同的抗精神病藥物,因對病人的家庭情況及以前是否有過重大疾病、是否有藥物過敏史等均不了解,在選用藥物時盡量選用副作用小、發生過敏幾率低的精神藥物。從小劑量開始,如氯丙嗪從12.5mg開始,在病人無任何副作用的情況下再逐步加大治療量。因藥物劑量過小不能控制病人情緒時則加大安定或氯硝安定的日治療量,以使病人處于鎮靜狀態,達到減輕躁動情緒、避免意外發生的目的。
1.2.2心理治療經藥物治療1~3個月后,當病人情緒基本穩定且能與人進行簡單的交流時,與病人進行溝通。首先向其講明治病的目的就是使其早日康復,重返社會,與家人團聚。要達到這一目的就必須與醫生配合,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心。在此基礎上逐步詢問病人的家庭情況,是否有工作單位以及病人的姓名、年齡、學歷、住址和婚姻狀況等。根據收集到的有關資料有針對性地開展心理治療,最終達到病人要求治病、主動敘述自己的內心體驗與要求,這就是心理治療的目的所在。
1.2.3工娛療法當病人陽性癥狀完全消失,情緒穩定,生活基本自理時,對病人進行工療與娛療訓練。首先讓病人學會整理個人衛生和集體衛生,此后讓其從學習簡單的手工勞動到較復雜的勞動技能,如擇菜、洗菜、切土豆絲等,與此同時根據病人愛好與特長讓患者參加工娛療活動,從聽音樂到學習不同的樂器,以及學習打乒乓球、羽毛球、籃球等,以提高病人的自信心,充分發揮病人的潛在能力。經過一定時間的訓練后鼓勵病人多參加集體活動,從中逐步掌握社交技巧,以便達到完全康復的目的。
2結果
2.1療效評估經過12~24個月的治療管理,經我中心與病人住地派出所、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及病人家屬多次溝通、聯系、觀察,所有病人病情穩定,2年內無肇事肇禍,無關鎖現象發生。
2.2效益評估
2.2.1社會效益本資料中的83例病人在管理前表現有不同程度的沖動、毀物、影響交通、赤身露體、致人傷亡或殘暴異性,給一方治安和人民群眾的心理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這些病人納入管理后不僅得到了很好的有效治療,而且為社會治安秩序的穩定與建設祥和快樂、團結奮進的社區做出了難以用金錢衡量的貢獻。
2.2.2經濟效益本文中83例病人納入管理,病情穩定,大大減少了住院治療次數,減少了社會醫療資源的浪費。
3討論
本文資料顯示與全國各地的有關報道相似,精神疾病患者給醫療單位帶來了極大的壓力和經濟負擔,對政府交辦的收容治療任務理當堅決執行,可長期下去難以負重。就我國的國情而言,這些病人也難以完全由政府包干一切費用。像這樣的精神病人日趨增多,已經影響了社會的穩定,給社會、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損失,精神病人造成的傷人事件已屢見不鮮,精神病患者對社會危害程度已呈逐年上升趨勢,因此,精神病病人的社區管理與防治已成為急需解決的社會問題。本文試圖探討一條社區管理與治療相結合的新途徑。
實際情況中人事、組織部門往往委托審計部門進行審計,這樣的審計方式的實行往往是在任職人員離開現任崗位的時候,“先離后審”的方法使審計成果不能真正運用到干部管理監督工作中去,審計成為了一種形式,缺乏實際價值和意義;部分醫院的法人代表對審計報告中列明的問題不夠重視,在被審計的干部離開崗位后,新接任的人員往往抱著事不關己的態度來對待相關部門的審計,盡管財務部門和相關人員后期會做一些跟進,但是這種懈怠解決問題的方式卻大大地削弱了醫院經濟審計制度原有的職能。
二、完善醫院經濟責任審計的建議
1.堅持“先審后離”加強審計的時效性。一般來說,經濟審核完成后得出結論所做的報告的最終結果是不公開的,而不少醫院都是執行離任后審計的策略,這就給審計工作增加了難度,也引出了很多審計風險。這就需要醫院堅決加強事前審計工作,在醫院領導在任期間,認真監督他們的經濟狀況,嚴查的行為,醫院的上級主管部門應該引起高度的重視,督促并幫助審計制度良好運行,發揮其監督職能。只有醫院將審計的“關口”前移,才能夠增強審計工作的時效性,及時發現、解決醫院領導干部的問題。醫院還可以將任中審核與離任后審核結合起來,以任中審核為主要審核手段,離任后審核為參考,這樣不僅充分節約了審計資源,而且能充分運用到以往的審計成果。
2.建立科學的審核方法和評估體系。首先,應該科學地界定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審計范圍,避免審計的隨意性,保證其目標的一致性。在對醫院領導同志的審計中要避免對于領導同志的政治素質、人事管理、工作作風甚至生活作風的評價,審計只是針對于經濟方面的表現。醫院可以建立定性和定量的考核制度,既從領導干部的基本素質、醫院的管理水平、醫療設備更新水平和在行業內的影響力等方面來進行定性評價,又要從資產運營情況、財務狀況、償債能力、發展能力等方面來進行定量評價。其次,要不斷更新審核策略,在實際生活中,傳統的審計制度已不能解決經濟責任審計時間跨度大、被審單位資料多等問題,只有更新審計模式,才能滿足需要。傳統的審計模式,以財務監督為主,注重揭示查處問題,監督效能明顯。新的審計模式則是以管理審計和績效審計為主,注重加強機制和制度建設,監督與服務并重。只有推動審計工作的全面轉型,才能更好的實行醫院經濟責任審核制度。
3.明確醫院的重點審核對象。對于醫院管理總務、設備、物資、藥劑、基建、財務、三產、工會等負責人要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審計工作。對審計對象在職期間,有無擅自提供醫療服務取得收入、有無過度治療、有無私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等方面進行核查。采用先審后離的方式,按干部管理權限報組織、人事部備案,所得的審計成果報告作為領導干部人事任命的重要參考資料。
4.實行審計責任問責制。醫院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需要行政問責制的大力支持,經濟責任審計必須按照行政問責制的要求進行,才能發揮作用;否則,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效能會大打折扣。醫院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有其特有的“免疫功能”,在審計實踐中,應該密切聯系行政問責的要求,建立與之相適應的經濟責任審計模式,發揮其在行政問責中的建設性作用。
5.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建立健全選拔審計工作人員的制度,強化審計工作人員的審計職能,改善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為培養全面的審計人才作準備。醫院應經常舉辦經濟責任審計專題的培訓課程,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的操作技能和審計水平。審計人員通過進一步的知識構建,不斷深化政府重大方針政策的學習,培養了全局意識,學會從宏觀角度看待問題。由于醫院審計制度的專業性比較強,所以建立一支業務精、素質高、作風好的審計隊伍是醫院的當務之急,審計人員在工作中應有強烈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能夠細微并且嚴謹地展開工作。領導干部的重視是醫院審計工作能夠做好的前提,醫院領導應該經常過問和關注審計工作的進展情況,加強對審計結果的運用,支持和幫助審計工作人員解決審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鼓勵各部門分別負責、齊抓共管形成整體合力,以此來推進審計工作整體的發展。
三、結語
高中語文教學中的人文精神內涵可以概括為三個方面。第一個方面是從感性意識來看,人文精神指對人性的理解、寬容及尊重等;第二個方面是從理性意識來看,人文精神倡導的是科學理性,強調人對真理的追求,對科學的堅持。第三個方面是從形而上的辯證意識來看,人文精神強調的是對人類最高價值的追求,這種追求可超越時間和空間。
二、高中語文教學中人文精神的培養途徑
(一)培養學生的課外閱讀能力
高中語文的學習離不開豐富多彩的課外閱讀,學生在閱讀過程中,能夠找到學習榜樣,通過學習榜樣人物的寶貴精神提高自身道德素養。由于課外閱讀覆蓋的知識面相當廣泛,學生進行課外閱讀,不僅能夠豐富知識量,還能提高人文素養,進一步提高語文素養。教師應該充分利用課外閱讀手段,從學生實際需求出發,適時為學生推薦優秀的、經典的書籍,定期開展課外知識競賽活動,培養學生課外閱讀能力。如學完《張衡傳》后,學生了解到候風地動儀比歐洲的地動儀早了1700多年,教師可以順勢組織學生開展課外閱讀,閱讀和收集我國古代四大發明的資料,并開展知識競賽,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培養學生的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信心。
(二)將人文教育作為語文教育的基礎
在傳統語文教學中,教師只是注重知識的灌輸,在解決問題方面一味尋求標準答案,禁錮了學生的創造性思維,使得大部分學生并沒有掌握語文課堂的精髓所在,思維上缺乏思考問題的靈活性和多樣性,無法體會課文的思想情感。針對這種情況,教師應該積極轉變教學觀念,本著“一切為了學生的發展”的核心理念,將科學教育與人文教育融入到高中語文課堂教學中,從語文教學的目的和本質出發,形成新的語文教學體系,提高學生的人文修養。
(三)營造良好的人文環境
良好教學環境的建立直接關系課程教學質量,語文教學也不例外。語文課堂作為文學教育的載體,同樣肩負建設學生人文精神的重任。因此,在高中語文教學過程中,教師應該營造良好的人文教學環境,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使創新精神和高中語文教學的人文性及工具性相結合,從而使學生的語文素養得到進一步提高,幫助學生建立完整的人格。如教學屈原的《離騷》時,教師不僅要進行詩歌字面理解方面的教學,還要將詩歌體現出的人文精神傳遞給學生,屈原把“香草”比做具有高尚人格的人,把“美人”比做楚王,既表現對楚王的悲憤之情,又抒發了對祖國的忠貞之情。教師要在課堂中融入更多人文情懷,用屈原堅韌不屈的人格激勵學生,激發學生的愛國情懷,從而營造良好的人文環境。
(四)重視學生的思想教育
高中語文教學過程不僅是傳授語文知識的過程,還是進行深層思想教育的過程。對高中語文教學而言,教師要在教學過程中積極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關注社會上或生活中的人和事,并進行反思,進一步提高學生的人文素養。如教學史鐵生的《我與地壇》時,教師可以引導學生對生命進行思考,讓學生關注人生,思考人活著的意義。學生閱讀完課文之后,不僅可以感受到生命的可貴,還可以體會到平凡而偉大的母愛的力量,感受到人世間無私的親情,進而樹立愛社會、愛他人、愛自己的人生觀。
三、結語
人文精神就是人類對于真善美的永恒追求及表現在這種追求過程中的自由本質的展現。人文精神是構成一個民族、一個國家文化的核心內容,是衡量其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尺。人類的歷史,就是一部致力于探索人的精神出路的歷史,也是一部不斷地追求真善美的歷史。從人文精神發展歷程可以看出,古今中外的人文精神都把真善美作為自己價值的終極追求。每一個有血有肉、有認知、意志和情感的活生生的人的存在,是人文精神的出發點;促進人類幸福,使人性更美好、社會更和諧,乃是人文精神探討的終極目標和歸宿。
語文學科本身就是一門人文色彩極強的學科。在高中語文教學中進行人文教育,培養學生基本的人文素養,是語文教學所要追求的終極目標。在語文教學中,教師要充分發揮語文課程的育人功能,重視語文的熏陶感染作用,使學生在語文學習中感受到真善美的熏陶,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二、高中語文課程所蘊含的人文精神
我國的語文課程傳承著民族優秀文化,高中語文教材包含豐富的人文精神資源,這些精彩絕倫的典范之作處處都閃耀著絕妙的情思,人生的哲理。入選的文章有許多表現了歷史名人熾熱的愛國之情和對事業、真理的不懈追求,如《蘇武傳》中的蘇武出使匈奴,歷經艱辛而不辱使命,杜甫在《蜀相》中抒發了自己渴望像諸葛亮一樣報效國家,死而后已的愛國情懷,辛棄疾的《永遇樂京口北固亭懷古》表現了作者在懷才不遇的苦悶中仍然激情燃燒的報國情懷;而王安石的《游褒禪山記》則用游山的經歷說明處事、治學都要盡志、深思的道理。有的入選的作品則用美好人性教育學生,這些作品深情滿懷,展現出一種震撼人心的情感美,如《歸園田居》中陶淵明對田園生活的由衷熱愛,《孔雀東南飛》中劉蘭芝對愛情的忠貞不渝,《陳情表》中的祖孫情深……這些作品在提高學生文化素養的同時,有助于學生形成積極進取的人生態度,培育學生美好的人性。
反觀當下的高中語文教學,離人文教育越來越遠。由于受應試教育影響,教師只重視知識和能力的傳授,偏重知識技能的訓練,忽視了對學生的人文精神的培養,放棄了文學作品對學生的感染教化作用,在語文學習上,多以接受性學習為主,忽視對學生的合作、自主、探究精神的培養,忽視語文學習課外的延伸與拓展。
三、語文教學中人文精神的滲透策略
1.提高教師人文素養,培養學生的人文精神。
教師素養的高低直接決定了我國教育事業的成敗。高中語文教師作為學生人文精神的培養者,除了要具備應有的專業文化知識之外,還要多閱讀人文方面的書籍,不斷獲取歷史文化、政治法律、審美情趣等人文知識,多思考人生的現實問題,不斷提高自身的人文素養。教師要為人師表,充分發揮人格魅力的榜樣作用,用完美的個性,影響學生的人格的形成。
在具體的教學中,語文教師要充分發掘教材中的人文意蘊,創設相關情境調動學生以往的生活體驗,引發學生情感的共鳴,喚起學生的向學之志和向善之志。比如在學習白居易、杜甫的詩歌時,就要引導學生體驗作者對于勞動人民所表現出來的強烈的人文關懷,促進學生心靈和人格的完善。
2.樹立“一切以學生為本”的教學理念。
教師要樹立“一切以學生為本”的教學理念,要建立良好的師生關系,既要發揮教師的主導性,又要充分重視學生的主體地位,讓學生在愉悅的學習過程中不知不覺中受到人文熏陶,提高道德修養。
在高中語文課堂上培植學生的人文精神,教師要與學生平等對話。閱讀其實是一種讀者與文本、與作者的平等對話,語文教學應該在師生平等對話的過程中進行。在對話教學中,學生與教師有著交流討論和闡述意見的平等地位。在高中語文課堂上,要通過平等對話方式提高學生的人文素養。在學生與文本對話的基礎上,教師要引導學生對文本進行思考,鼓勵學生針對某一問題展開交流討論,讓思維在碰撞中閃現出智慧的火花。平等對話不僅有助于學生對文本的多元解讀,而且有助于培養學生平等、合作與創新意識,提高學生的人文素養。
3.豐富語文活動課堂,弘揚學生的人文精神。
豐富語文活動課堂,對于培養學生的人文精神具有重大意義。在高中語文教學中,教師可以充分利用文本資源進行二次開發,比如對文本進行改編重組,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比如學習《雷雨》可以指導學生改編為話劇進行表演,提高審美能力。
課余時間教師要指導學生開展各種各樣的綜合實踐課程,諸如舉辦讀書報告交流會、演講會、組織語文社團等,這些活動既推動了學生課內的學習,又擴大了學生的課外閱讀面,在無形中就把經典名著中所蘊含的人文精神注入了學生的靈魂深處,對提高學生人文精神素養很有幫助。
四、在高中語文教學中滲透人文精神應注意的問題
教師在教學中滲透人文精神教育的同時,要兼顧語文學科的工具性特征,不要失之偏頗;要防止唯美主義傾向和語文課人文教育說教化傾向的出現。因為,在高中語文課堂上滲透人文精神必須在語文教育的基礎上逐步深化、培育,不能靠一味政治說教。
參考文獻:
精神損害是指已構成妨礙正常生活的巨大痛苦、壓力、自卑感、恐懼等心理上的不利益。精神損害一般是因人格利益或人身遭受損害而產生的傳來性的損害,也可以因債務的不履行而產生,但對因物質利益遭受損害而產生的精神損賠償有嚴格的限制條件。侵害人侵害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死者的近親屬因此遭受精神痛苦的,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人身傷害中精神損害是指受害人因他人侵害其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而產生的損害,包括受害人的肉體痛苦、精神折磨、喪失生活享受、生命縮短、喪失親人之痛苦等。當今,在人身損害案件中當事人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案件明顯增加,精神損害方面的理解及適用不甚統一,精神損害是一種非財產上的損害,是侵權人侵害受害人人身、人格權利而導致其心理上的損害,無法用金錢加以計算。精神損害賠償,是侵權人侵害受害人引起受害人精神利益損害而依法承擔的賠償責任。侵權行為法中的精神損害,我國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稱“撫慰金”。
在人身傷害中我們立法一直沒有明確規定精神損害是否應該賠償。但民法理論經歷了由否定到肯定的過程。20世紀50年代的民法理論受前蘇聯的影響,否定精神損害賠償。此后很長時間對國內人身傷害精神損害賠償不予承認,只在政府有關部門的涉外人身傷亡索賠之規范性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中或明或暗地予以承認。如1982年交通部在《關于遠洋船員死亡事故對外索賠標準的通知》中的“安慰撫恤金”。
1986年頒布的《民法通則》第120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定。”此處雖未直接規定精神損害賠償的稱謂,但司法實務界普遍傾向于推定“賠償損失”包括物質損失和精神損害,因此《民法通則》第120條就是我國正式確立精神損害賠償制度的法律依據。
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40條將隱私歸入公民名譽權,使得個人隱私被侵害時,受害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1991年國務院制定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了受害人的近親屬可得到具有精神補償性質的死亡補償費。
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外海上人身傷亡案件損害賠償的具體規定(試行)》第4條(安撫費)的規定,使得生命權受到侵害時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有了依據。最高法院公報1997年第2期公布的賈國宇訴北京國際氣霧劑有限公司等人身損害賠償一案,肯定了人身傷害的精神損害賠償,擴大了《民法通則》第119條的內涵。
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一次使用了“精神損害賠償”的概念,并規定了死者名譽受到損害時,得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權利主體。
2001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是對《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的立法補充。這個司法解釋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它在對人格權以及身份權進行司法保護方面作出了重大的突破,其中明確因人身權遭受到非法侵害時,受害人可提起精神損害賠償。突破了《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只規定“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四種權利才能提起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為此,單純的侵犯人身權民事行為,受害人提起精神損害賠償有了法律依據。
2004年5月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钡谑藯l規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精神損害賠償的這一發展過程可以直觀的反映出我國法學界對人權關注的程度和對生命、健康、身體內在價值的認同過程。
二、人身傷害中精神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
(一)違法行為
精神損害是精神損害賠償中最核心的內容,它是指在其他民事主體作用下激發的環境變化通過正常地心理機制作用于個體,從而引發個體的精神變態(個體脫離了原來生活狀態的自然平衡和心理狀態的動態平衡后的失衡情形)或障礙?;诰駬p害所引發的賠償我們稱之為精神損害賠償,即“民事主體因其人身權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損害或遭受精神痛苦,要求侵權人通過財產等方法進行救濟和保護的民事法律制度”。廣義而言,精神損害賠償不僅包括對侵害與財產無關的人格權利所產生的非財產損害所給予的物質賠償,也應包括因遭受精神損害所伴隨的間接的物質損失的賠償。由此可知,在人身傷害中的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中,必須有侵權行為,而且侵權行為必須具有違法性?!睹穹ㄍ▌t》第98條規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解釋》第1條規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請求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任何人違反《民法通則》第98條、《解釋》第1條的規定,侵害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體,使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體受到損害,這種行為就具有違法性,人身傷害中精神損害賠償的侵權行為是指侵害自然人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的行為。
(二)精神損害事實
這是精神損害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基本條件,侵權行為導致一個人受到傷害,在身體上表現為肢體殘廢、容貌被毀等,造成了肉體上和精神上的痛苦?!熬駬p害的創傷可以是軀體的或情感的,單獨的或重復的,范圍可以從自然災害、事故到刑事暴力、虐待或戰爭,這種創傷可以是直接經歷,如被;也可以是間接感受,如親眼目睹親人的突然死亡或受傷。這些創傷的后果即是個體遭受的精神損害,其特征性癥狀表現為:受害人在夢中或記憶中重復體驗創傷性事件;對外界反應麻木或遲鈍,對一種或多種有意義的活動興趣明顯減少;情感狹窄、分離、疏遠;過分警覺;受害人出現不同形式的睡眠障礙,并伴有不同程度的記憶障礙,還會出現持續的視聽幻覺?!边€有一種情形表現為,譬如:身體健康的人,因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而成為植物人;心理素質較差的女性,因為失敗的愛情或者婚姻,或者年輕的母親因為失去愛子之后因為精神極度痛苦成為精神病患者等,受害人在精神上已經沒有感知,那么對于他們來說有沒有精神損害?一個人因受傷害成為精神病人或者植物人后,喪失了正常的思維和感覺,喪失了正常感知外部世界的能力,對他而言,已無所謂歡樂與痛苦,在處理案件的時候也許有的法官會認為“受害人成為植物人的,視同死亡的情形,因此不存在精神損害。但是一個正常健康的人,因為侵權行為而不能享受人間的各種情感,感受生活的各種趣味,在精神上他們雖然已經感覺不到痛苦,但這卻是對他們享受生活的權利的一種剝奪,我覺得這也是一種精神損害,只是表現的是一種消極的形式。在精神損害賠償案件中,應該如何評價損害的事實,個人認為應該從以下幾點來判斷:一是社會上人們對受害人的不利評價或社會評價降低;二是社會適應不良,受害人的社會適應能力下降或喪失;三是受害人機會利益的損失。
(三)違法行為與精神損害事實之間的因果關系
因果關系是指客觀現象之間存在的一種內在的、必然的聯系,這種聯系客觀存在,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法律規定,在精神損害賠償中,行為人對其侵害行為所造成的精神損害負賠償責任,如果精神損害事實的發生與侵害行為無因果關系,行為人就不必承擔賠償責任,這一點,與其他損害賠償相同;與其他損害相異的是,精神損害賠償中行為人實施了侵害行為,往往會發生精神痛苦,只是精神損害后果的大小不同。而且精神損害賠償中因果關系是一種無形的、間接的形式表現出來。對人身權的侵犯與精神損害的后果之間往往需要一個轉換環節,許多侵害人身權的行為都是通過公共輿論的力量并借助人們的自尊心和名譽感而致損害。
(四)侵權人主觀上必須有過錯
侵權人主觀上必須有過錯是精神損害賠償在主觀上的要件。過錯分為故意和過失,是侵權行為人在侵害他人權利時的一種心理狀態。侵權行為人只有主觀上有過錯,才承擔精神損害的賠償責任,如無過錯,則無需承擔賠償責任,這與其他損害賠償相同;與其他損害賠償有所不同的是其他損害賠償以彌補受害人的實際經濟損失為原則,行為人主觀上的故意與過失一般不影響損害賠償數額的多少,而精神損害是一種非財產上的損害,故意和過失反映了侵權行為人主觀上的因素,對受害人產生的精神損害具有輕重之別。所以在處理此類案件的過程中,一定要區別弄清侵權行為人主觀上是故意還是過失,讓故意侵權者承擔較重的責任,而過失者承擔相對較輕的責任。[論-文-網LunWenNet]
三、人身傷害中精神損害的權利主體
首先,是遭受非法侵害的自然人。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第一,民法對損害的救濟,以恢復原狀為原則,不能恢復原狀或恢復原狀有明顯困難時,才考慮以金錢賠償填補損害。就自然人而言,其非財產上的損害表現為積極意義上的精神痛苦和肉體疼痛,以及消極意義上的知覺喪失和心神喪失。對于前者可以采取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方式彌補損害,若仍不足以彌補受害人所受損害,則以金錢賠償的方式撫慰受害人,以填補損害;對于后者只能以金錢賠償作為救濟。就法人或其他組織而言,沒有肉體這個有機物質,當然也就不存在精神損害賠償了。第二,精神損害的賠償范圍在主體上限于自然人,體現了現代社會以人為本的基本價值觀念,體現了在個人人格普遍受到重視和尊重的時代,從民法的角度對時代思潮所作出的回應。對生命、健康、身體的侵犯和損害,在許多情況下,還包括比財產損害更為嚴重的對人的精神損害,因此,受到傷害的自然人有權請求精神賠償。而在一般的案件中,侵權人的侵害行為不僅給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而且也給受害人的近親屬造成精神損害,此時,受害人的近親屬是否具有獨立的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權,值得商榷。我個人認為他們應該具有獨立的請求權,因為同一行為直接導致了受害人的精神傷害的直接結果也同時導致這樣的結果給其近親屬帶來的必然的間接的精神損害結果。而根據有損害就應該有賠償的原則,侵害人就應該同時對受害人的近親屬所受損害給予相應的賠償。
其次,自然人死亡后其近親屬是人身傷害中精神損害賠償的主體。自然人因侵權行為死亡后,誰有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對此學界有三種觀點:(1)死者的近親屬因死者的死亡而遭受精神痛苦,可以自己的名義請求精神損害賠償,而不能繼承死者的慰撫金請求;(2)受害人因為侵害行為死亡后,對于加害人可以取得損害賠償權利,這個權利由其繼承人依繼承關系取得;(3)不法侵害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并非僅受害人一人受害,受害人的整個家族均受害,因此,撫慰金的請求權亦應將共同生活的全體家屬所受的精神損失以及受害人的地位等一切情況加以考慮。在我國大家庭居多,其中某一家庭成員因侵權行為死亡,會給其他家庭成員帶來極大的精神傷害,都需要得到精神損害賠償。因此,自然人因侵權行為死亡后,其配偶、父母、子女都有權提起精神損害賠償訴訟;沒有配偶、父母、子女的,其他近親屬也有權提起精神損害賠償訴訟。
最后,精神損害賠償主體中還包括了兩殊形態。(1)胎兒:能否作為精神損害賠償的主體,《解釋》也沒有加以規定。通常分為兩種情況:第一,胎兒出生時為活體,應該給予賠償。此時,胎兒作為特殊主體,在繼承法中有所體現,在侵權行為法中可以借鑒。懷孕的母親享有損害賠償請求權。(2)植物人和精神病人:根據人體傷殘鑒定標準,植物人和精神病人均構成傷殘,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殘疾賠償金,據參與制定本法的有關部門的解釋,包含“多種損害的賠償,如某種功能的喪失、影響美觀、精神痛苦等”,即殘疾賠償金乃精神損害賠償金。因此,他們遭受傷害后存在精神損害,有權請求侵害人賠償。
四、人身傷害中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及思考
在本文開端,我們便知道精神損害是一種非財產上的損害,是侵權人侵害受害人人身、人格權利而導致其心理上的損害,無法用金錢加以計算。那怎么樣對精神損害進行賠償呢?筆者主張精神損害以金錢來進行賠償的。主要理由如下:(1)精神利益的轉化性;(2)對受害人的撫慰性;(3)對侵權行為的制裁性;(4)精神利益的可評價性。
在賠償數額的確定上,《解釋》第10條就規定了確定因素。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主要因素:首先,加害人主觀上具有過錯,是故意還是過失,過錯程度是否嚴重。其次,加害人的侵害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和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是法官在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時需結合起來考慮的因素。最后,加害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也是均衡精神損害與賠償數額時應考慮的因素。但是我國的立法還不甚完善,司法解釋(法釋[2001]7號)也未能詳盡地明確,在司法實踐中對精神損害賠償制度的適用極其不統一。一些典型案件和事例生動說明了精神損害賠償金的適用現狀:當事人動輒提出數十萬、數百萬乃至上千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但是法院最終的認定可能是數百元、數千元或數萬元。有的高級法院制定了數百元至數千元的賠償額指導標準;有的卻制定了下限為數萬元的賠償額指導標準。更有趣的是,在一個女大學生被超級市場非法搜身的案件中,一審法院判決賠償精神損失20萬元,而二審法院改判賠償精神損失1萬元。在同一城市兩審法院對同一案件作出如此差別的賠償判決,這就要求我們深入研究精神損害的賠償金問題。對于此,我認為要從以下幾點加以考慮確定賠償數額:
1.致害人認定標準。即從致害人的角度來確定精神損害賠償額。所要考慮的是致害人的侵權原因、主觀動機、過錯程度,侵權的具體情節包括侵權的手段、行為方式、侵權的場合和次數、持續時間,致害人的認識態度以及對恢復受害人的權益的態度,致害人的獲利情況,致害人的經濟狀況和承受能力等各種因素。
2.受害人認定標準。即從受害人的角度來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所要考慮的是受害人的身份、社會地位、知名度、性別、年齡、職業情況、家庭狀況、經濟能力等各種因素。
客觀認定標準。即從社會的角度來確定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所要考慮的是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等。
而在此點的使用上法官的自由裁量就具有了很重要的分量。自由裁量權是一種權力,是法官的職業所固有的能在多種合法選擇中自由地選擇其一的權力。自由裁量多體現在法律適用中,就像法律對法官說:“我已將法律規范的內容明確到這一點,從這一點開始,就是你法官的責任去確定法律規范的內容,我作為法律體系,已不能再告訴你應該選擇什么結論了。”自由裁量存在于法律準許的范圍內。由于精神損害的無形性及賠償數額量化的復雜性,增加了法官自由裁量的難度。所以增強和強化法官的自身素質非常有必要性。
摘要:當今,在人身損害案件中當事人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案件明顯增加。對人身傷害中的精神損害應否賠償,我國立法一直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民法理論經歷了從否定到肯定的發展過程。反映了法學對人權關注程度的改變及對生命、健康、身體內在價值的認同。本文對精神損害賠償的內涵,構成要件和損害賠償方式予以探討,對法律法規當中不甚完善的地方提出幾點看法。
關鍵詞:人身傷害;精神損害;精神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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