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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與生物安全背景
人類遺傳資源是指含有人體基因組、基因及其產物的器官、組織、細胞、血液、制備物、重組脫氧核糖核酸(DNA)構建體等遺傳資料及相關的信息資料[1]。
1.1人類遺傳資源管理必要性
我國是一個多民族人口大國,全國人口總數占全球總人口數的比例高達22%。正是基于我國多民族、多人口的特征,我國人類遺傳資源相較其他大部分國家都更為豐富,這也有助于研究者更好地對人類進化、基因多樣性以及致病基因進行深入研究[2]。同時我國也是生物數據輸出大國,我國大量人類遺傳資源樣本、數據流失至外國數據中心、外國生物實驗室進行研究,產生潛在生物威脅。對此,談家楨院士曾在1997年7月向中央提出號召,希望政府盡快采取措施對我國現有的遺傳資源進行保護,同時應當加快我國人類基因組研究進度。國務院相關部門召開了專題研討會,商討我國人類遺傳資源的合理利用與保護政策,加快推進我國人類基因組研究[3]。
1.2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政策梳理
1998年,我國頒布和實施的《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在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模式中的管理主體責任,共同協調推進全國人類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工作,并且在科技部設立中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辦公室[1]。同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等的科學技術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也將承擔其各自地區的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責任。2012年《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將審批部門由科技部及原衛生部調整為科技部[4]。2013年國家衛生計生委科教司致函遺傳辦,正式退出遺傳辦。目前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辦公室由科技部社會發展司與生物發展中心相關處室組成。形成部門協作、地方協助、專家支撐的管理格局。主要審批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暫行辦法》、《科技部辦公廳關于實施人類遺傳資源采集、收集、買賣、出口、出境行政許可的通知》。
1.3人類遺傳數據謬用帶來嚴重生物安全威脅
現階段,由于采集個人基因組數據難度逐漸降低,導致監管難度不斷增加[5]。以科研、制藥等名義進行的基因組數據采集難以監管,尤其是來自境外單位,2017年10月30日,俄羅斯總統普京在其談話當中提到,當前發現有刻意采集俄羅斯人的生物資料的行為。針對這種現象,先前已經有俄專家呼吁,基因安全是關乎民族生存的大計,必須防備不法分子通過基因采集來制造基因武器。研究者從公開的人類基因組數據庫和科學文獻數據中獲得人類生物數據,可以通過發現特定人群基因組特征與病毒感染之間的關系,設計和改造病毒,增加對特定人群的感染特異性。目前各國紛紛進行人類基因測序計劃,已有大量基因組數據公開,并且很多威脅人類生命的病毒已經完成測序,其基因組序列處于公開狀態。其潛在后果極其嚴重。2017年2月和7月,生物預印本網站“bioRxiv”和ScienceData分別發表文章,均基于目前規模最大的漢人基因數據,對中國人群的遺傳及進化特征進行分析。然而這兩篇文章中中國學者并不是研究人員,也不在作者之列。56個民族、14億人口,孕育了極其豐富的民族遺傳資源和典型的疾病遺傳資源,可以研發針對新靶點新作用的首創新藥。人類遺傳資源的流失,輕則幫助跨國藥企開發藥物獨占市場,重則危及國家安全。
2國際生物安全戰略現狀
2.1美國《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戰略》
2018年9月18日,美國的《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戰略》正式,這是美國首個全面解決各種生物威脅的系統性戰略,該文件由美國國防部、衛生與人類服務部、國土安全部和農業部共同起草,并負責具體計劃的落實。在這一戰略當中,詳細提及美國應當采取何種措施發現、評估,以及預防可能出現的生物威脅,并且積極號召包括工業界、非政府組織,以及學術界等的參與,以實現共同防御生物威脅。具體來講,國家生物安全防御的基本目標有:①強化風險意識,提升民眾對于生物威脅的認識度;②確保生物防御單位能力,盡可能避免此威脅的產生;③確保生物防御單位,降低生物威脅發生概率;④迅速響應,以限制生物事件的影響;⑤促進恢復,以消除生物事故發生后對社會、經濟和環境的不利影響[6]。
2.2英國《英國生物安全戰略》
2018年7月30日英國政府《英國生物安全戰略》,該戰略首次匯總英國政府為保護英國及其利益免受重大生物風險影響所需開展的工作。由英國環境、食品和農村事務部,衛生和社會福利部以及內政部聯合。此項戰略宗旨系英國政府首次進行跨部門合作,就與英國國家利益相關的生物威脅進行戰略規劃。此項戰略反映英國對不斷演化的生物威脅認識,及英國如何把握機會,提升自身能力,以規避和應對生物威脅。該戰略闡述英國對生物威脅的應對策略,主要包括四項支柱性措施。①理解。了解當前和未來面臨的生物風險;②預防。在生物風險產生時或尚未威脅到英國利益時,即采取措施進行預防;③檢測。在生物風險發生時,進行盡早、盡可能形成可靠的報告;④響應。在生物風險危害英國利益時,減少其影響,并迅速恢復常態。兩項基礎性措施。①政府的所有應對措施必須在正確的科學基礎設施和能力支撐與指導下進行;②英國必須在利用任何生物領域所產生的發展機遇的同時,考慮其可能帶來的生物風險[7]。
3我國生物安全戰略現狀
2014年4月15日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將生物安全列入總體國家安全觀,成為國家安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8]。科技部出臺生物安全關鍵技術研發專項,包括一張生物威脅監測網。兩大資源庫:①國家生物樣本資源庫;②國家生物數據資源庫。三重前沿哨:①風險評估;②實時感知;③早期預警。四群新技術:①智能監測;②全維防控;③追蹤溯源;④恢復重建。五類新產品:①偵查預警;②監測鑒定;③危害分析;④生物防治;⑤現場處置。為我國建立人類遺傳資源和特殊生物資源高效管理、保藏與共享等基礎設施,為阻斷生物資源流失奠定重要的基礎,為生物安全關鍵技術研究、創新產品研發和防護體系建設提供新引擎。
4我國人類資源管理存在的問題
4.1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政策滯后
目前我國人類遺傳資源最主要的審批依據為1998年頒布的《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暫行辦法》,政策主要監管人體實體材料,缺少對人類遺傳信息的管理,政策依據嚴重滯后科技發展和時代進步,目前非法采集人類遺傳資源由傳統人體組織、細胞等實體樣本轉向人類基因序列等遺傳信息,出境途徑也由攜帶基因樣本數據轉變為互聯網,隱蔽性越來越強。《辦法》部分內容已不適應當前時代要求。
4.2人類遺傳資源管理立法階位低
《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暫行辦法》只是一部行政法規,受其立法階位等多方面限制。對于參與者隱私權與知情權等重要權利的保護還存在制度上的空缺,對于普通參與人類遺傳資源商業開發惠益分享的問題并未作出規定,未制定處罰細則,對于違規單位只能責令整改,并無更嚴厲的處罰手段。
4.3科研管理機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制度不健全
醫學院校及醫療機構是開展人類遺傳資源研究數量最多的單位,大量科學研究都可能涉及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范疇。但目前醫學院校及醫療機構對于人類遺傳資源管理力度不夠,重視不足。缺少相對應的管理部門,且單位相關政策制度空缺或剛起步。同時管理流程不夠規范,科研管理人員本身對于人類遺傳資源的管理意義及審批范圍模糊。
4.4科研人員生物安全意識不強
目前科研人員在科研過程中過多專注于課題項目本身,對于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與生物安全戰略認識不足,且對人類遺傳資源的保護意識不強。特別是未經審批和報備開展的人類遺傳資源的國際合作項目,例如將我國人類遺傳資源樣本攜帶出境開展研究、允許外資開展針對我國人類遺傳資源的研究、將人類遺傳資源實體樣本研究其產生的相關信息與外資機構共享等。
5人類遺傳資源管理發展路徑
5.1推動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出臺
以管控資源流失和安全風險,促進科學研究與開發利用的思路,堅持立足我國實踐和借鑒國際規則相結合,堅持問題導向,注重法律規定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出臺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闡述新時代下制定目的、定義相關概念、明確適用范圍、管理分工、資源利用條件等。明確國家使用和管理權;明確具體的許可條件和相關要求;明確科學行政部門的服務要求和監督檢查措施;強化對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追究;明確管理重點,包括重要家系、特定地區、特定隊列樣本的采集;實體樣本庫以及數據樣本庫的保藏;國際合作和出入境的審批細則等。
5.2推進我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進程
主動研究是最有效的保護,應著力推進人類遺傳資源的研究與發展,通過組織我國人類遺傳資源調查,制定重要遺傳家系和特定地區人類遺傳資源申報登記具體辦法;制定人類遺傳資源科學研究基礎平臺建設規劃,對人類遺傳資源采集、保藏技術等進行規范;組建人類遺傳資源專家評審委員會,制定專家聘請辦法及專家委員會評審規則;推進人類遺傳資源科學研究基礎平臺建設[9]。
5.3科研管理單位制定完善的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規定
科研院所或醫療機構組織倫理委員會專家對申報涉及人類遺傳資源科研項目進行審批,出示倫理委員會批準文件并進行備案。認真做好事前審批、事中監管、事后跟蹤,不斷健全人類遺傳資源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工作流程,加強人類遺傳資源使用監管力度,嚴格落實生物樣本庫的集中管理,做好人類遺傳資源的進出使用備案。
5.4加大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與國家生物安全宣傳教育力度
科研機構亟需強化科研人員國家生物安全觀念,樹立風險意識。讓從事生命科學和醫學的廣大科研人員充分領會人類遺傳資源管理的目的和意義。將政策法規和知識要點宣傳到項目負責人,督促和引導項目負責人開展課題前向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報批,防止漏報,杜絕資源流失對我國生物安全的隱患,真正做到對我國人類遺傳資源有效保護的監管。
【生物博士論文參考文獻】
[1]國務院辦公廳.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暫行辦法[Z].1998-06-10.
[2]陳竺.中國與人類基因組計劃[J].抗癌,2002(4):40.
【關鍵詞】產業安全;評價體系;防范機制
1.產業安全涵義研究現狀
國外學者對國家經濟安全問題的研究很早便開始了,成果也很多。主要研究者包括格林(Eric Marshall Green,1996)、蘇里文(Leonard Sullivan,1988)、羅伯特(Werner Draguhn Robert Ash,1999)、伊拉里昂夫(A.Illarionov,1999)和帕蒂克(Patrick J.Desouza,2000)等人。西方發達國家市場機制較為成熟,因此研究的出發點較之發展中國家的產業安全則更多的傾向于經濟安全。因此,國外學者對于產業安全問題的研究與估算方面的成果很少。國外學者對產業安全問題的研究,大致分為投資和貿易兩條主線。而投資又可以概括兩個方面:一是考察產業國際競爭力,二是考察跨國公司對外直接投資對產業安全的影響。前者以波特(Porter,1990)為代表,該派觀點認為,如果產業面臨國外更高生產率的競爭對手時,產業發展與安全將受到威脅。后者以布雷(Burnell,1986)、阿明(1990)以及聯合國跨國公司中心(1992)為代表,該派觀點認為,在發達國家試圖將落后的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變為自己附屬的時候,跨國公司也正忙于將這些國家的經濟或產業變成自己的產業附屬。
我國學者對待產業安全問題,仍然存在爭議,大致分為兩派:一派認為根本不存在產業安全問題,只能說產業發展狀況會影響到國家經濟安全甚至國家安全;另一派認為發展中國家市場機制不如發達國家健全,因此應將經濟安全問題細化到中觀產業層面,以更好地推進我國產業結構優化和升級,保障經濟安全。后者對產業安全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產業控制力說、產業競爭力說、產業發展說、產業權益說四個角度。第一,產業控制力說。王允貴(1997)從本國資本對重要經濟部門控制情況角度研究了我國產業安全問題。于新東(2000)認為一國在某一產業的創建初始,如果擁有相應的自或控制權,則可以認定該產業是安全的。何維達(2001)研究了入世后市場準入等因素對產業安全的影響。方芳(1997)、張碧瓊(2003)認為外資通過綠地投資或并購方式控制國內企業,甚至控制重要產業,對國家經濟構成威脅。祝年貴(2003)、何維達(2003)、李孟剛(2006)認為,外資通過品牌控制、技術控制和市場控制影響我國產業安全。并指出外資對中國產業結構帶來了失衡加劇、國家宏觀調控能力下降的負面影響。第二,產業競爭力說。楊公仆(2000)、夏興園(2001)、張立(2002)、景玉琴(2004)認為產業安全是一國產業在開放競爭中具有競爭力,能夠抵御和抗衡來自國內外不利因素的威脅,保持產業部門的均衡協調發展,始終保持著本國資本對本國產業主體的控制。第三,產業發展說。李連成、張玉波(2001)從控制力靜態描述和發展力動態描述兩個方面闡述了產業安全,并認為發展力才是產業安全的本質特征。第四,產業權益說。趙世洪(1998)認為產業安全應保證以國民為主體的產業權益在國際競爭中不受侵害。此外,還有學者從制度角度研究產業安全問題。王學人(2005)認為我國產業安全問題主要根源在于制度非均衡。即經濟全球化所帶來的不同政治體制的磨合、計劃經濟體制內在矛盾激發的制度需求,但由于舊制度路徑依賴和利益的重新分配所帶來的困難導致我國產業安全問題。景玉琴(2005)認為,引發產業安全問題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國的制度環境,相較于外部因素而言,這一內部因素的影響至關重要,不適當的政府規制對產業的發展造成了負面影響。蔣嬋(2010)對全球生產網絡體系下的產業安全進行了重新定義,在產業競爭力的基礎上加入了產業組織效率和產業貿易安全因素的考慮。
2.產業安全評價指標體系研究現狀
國外學者對產業安全評價體系的主要貢獻在于提出了評價產業國際競爭力的相關指標,但是并未提出一套評價產業安全的指標體系,因而不能對產業安全作出整體估算。
國內對此問題的研究則頗有成效。顧海兵(1997)對中國經濟的安全度進行了評估,他認為,這一評價指標體系至少應該包括以下五種評價:對中國經濟市場化程度的評價,對中國經濟穩定度的評價,對中國經濟景氣或警度的評價、對中國經濟開放度的評價及對中國經濟安全度的評價。何維達、何昌(2002)從產業國內環境評價、產業國際競爭力評價、產業對外依存度評價和產業外資控制率四個方面構建產業安全評價指標體系。并根據指標的評價結果(很好、較好、一般、較差、很差),分別給予相應的分值(90、70、50、30、10),并對這些分值按照不同的權重進行加權平均從而得到我國三大產業的安全度得分。根據得分的不同區間將產業安全界定為很安全、安全、基本安全、不安全、很不安全,研究結果認為我國的農業、工業、制造業和服務業等主要產業均處于基本安全的狀態。李孟剛(2006)設計了一套從產業國內環境、產業國際競爭力、產業對外依存度和產業控制力等四個方面的產業安全評價指標體系,并對中國紡織業進行測評,結果認為中國紡織業處于基本安全狀態。何維達(2007)設計了一套產業安全評價指標體系,并運用定量分析方法,對我國若干重要產業(包括糧食、汽車、機械、電信和鋼鐵)安全進行了分析與評價。研究結果認為,目前我國機械產業基本安全,但是從長遠來看,機械行業發展將受到考驗,產業安全態勢較為嚴峻。李孟剛(2010)引用了產業出口對外資企業依存度指標分析產業對外依存度,用換匯成本指標分析產業金融環境,用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RCA)分析產業國際競爭力,用產業政策環境指標評價產業環境,進一步完善和補充了產業安全評價體系和產業安全預警機制。
論文摘要:作為大學生學習、生活和社交的主要場所,高校經常發生各種危機。提高高校危機管理能力,前提是構建和完善高校危機預防機制。本文論述了高校危機預防機制的現狀、構建高校危機預防機制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構建高校危機預防機制。
論文關鍵詞:高校;危機預防;危機管理
高等院校是培養符合時代要求的接班人和建設者的重要場所,和諧穩定的校園環境是高校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的基本保證。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與我國經濟的迅速發展,我國高校內部與外部環境都發生了重大的變化,高校危機管理也面臨著嶄新的課題。危機管理包括危機監測、危機預警、危機決策、危機處理。本文所說的危機預防包括危機檢測與危機預警。
我國高校危機預防機制現狀
危機事件一般都具有突發性、非程序性、雙重效果性和處理緊迫性的特點,需要在短時間內迅速作出回應。而高校較之企業、軍隊更習慣于常態下的管理,所以面對危機容易按常態下的做法去解決問題,就容易貽誤時機而陷入被動。同時,由于我國沒有明確的立法來規定高校危機管理機構的機構設置、職能地位、權力責任以及經費來源等內容,所以各地教育主管部門至今缺乏具有會商決策功能的綜合體系和綜合協調部門,也沒有建立起處理不同危機事件的綜合協調機制。目前,高校危機事件的處理一般由校保衛機構具體負責,事發時再成立相應的危機應對臨時機構。
我國高校危機預防機制的構建已經有了初步進展,基本做到了班級、二級學院、學院網絡直報,建立了信息相互通報的機制,增加了危機信息的透明度等,但仍存在認識不到位、預警指標體系和網絡不健全、監測報告系統反應速度慢、資金投入不足、預警反應措施不健全等問題。
構建高校危機預防機制的重要性
由于高校的特殊性,社會給予了更多的關注,所以,高校危機事件處理不當會影響高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甚至會影響社會穩定。所以,高校必須把危機管理放到戰略高度而充分重視。
危機預防是危機管理的第一道防線,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線。建立完善的危機預防機制可以從源頭上有效地減少危機發生幾率,同時危機預防可以對可能發生的各種危機事件事先有充分的估計,提前做好應急準備,選擇最佳的對應方案,最大限度減少高校損失和對社會的負面影響。
高校如何構建有效的危機預防機制
(一)國家需完善校園安全的相關法律
構建校園危機預防機制需要專門的危機管理機構領導和統一部署,更需要相關法律的支持。目前,高校危機處理一般由校保衛部門負責。這是由于現行法律只能解決校園內犯罪與治安的界定、處理,起不到前期預防管理的作用。尤其是在校園安全管理的全局問題,如安全管理的責任、管理機構的設置和權力等方面,仍無明確規定。同時,在我國現有的法律體系中,有關對在校學生合法權益的法律保護,散見于《憲法》、《民法通則》、《刑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和《教師法》之中。但是,這些法律對在校學生合法權益的保護規定既不具體、又存在一定法律空白。這就導致了一個尷尬的局面:學校并非執法機構,也無專業的安保力量,當面對各種危機時,常常處于無能為力之境。
校園安全形勢呼吁《校園安全法》,這樣可以對校園危機起到前期預防和管理的作用,也可明確學校應履行的具體管理職能和應承擔的監護責任。另外,相關部門在處理校園危機事件時也有法可依。
(二)通過宣傳教育,增加高校師生的危機預防意識
《校園安全法》不僅能以法律特有的強制性、權威性來規范校園安全管理行為,而且能避免運動式的公共治理,保障校園有長效安全機制。但是,指望一部《校園安全法》“包打天下”,還校園以太平,顯然是將問題簡單化了。教育部的《2007年全國中小學安全形勢分析報告》顯示:2007年,25%的安全事故發生在學校內部,主要是校園傷害和學生斗毆,其中校園傷害占56%,主要包括綁架、爆炸、持刀傷害、放火、犯等安全事故。高等院校亦是如此,高校校園傷害事故增多的重要原因是學校內部安全管理不健全,同時師生危機預防意識淡薄。
通過課堂教育、第二課堂參與、專家講座、實戰演習等方式加大高校師生的危機預防意識與危機處理能力。當前,威脅大學生安全因素的范圍越來越廣,來自經濟、金融、生態、信息、資源、疾病、犯罪、恐怖等等方面。當代大學生將在不同的領域接受各行業的安全考驗,必然要求高校在設置大學生安全教育內容時,必須站在大安全觀的角度,做到既要專又要廣,形成一個完善的知識結構體系,不斷拓展和延伸大學生安全教育的內容。除了重視傳統的大學生安全教育外,還要重視心理健康教育、網絡安全教育、文化安全教育、國家安全教育等。大學生應有效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能力,以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為自己的成長成才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自覺接受安全知識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素養。
(三)高校在常態管理中建立完善的危機預防機制
高校危機預防機制的構建不僅需要相關法律的支持和思想上的重視,最重要的還是把危機預防融入高校的常態管理中,要切實做好危機預防工作。危機預防機制的構建要落到實處,不能唱高調,同時要遵循以人為本、長抓不懈、分級預警、信息來源多元化、講究方法等原則。
從危機的性質和特點劃分,危機可分為人為危機與非人為危機。如一些突發自然災害,這是非人為危機,也是防不勝防的。針對這種危機,學院要在平時教學活動中培養學生處理危機的能力,如地震逃生演練、消防演練、自救技能培訓等。
本文主要研究人為危機的預防。高職院校危機預防機制的建立需要學院從上到下的高度重視,并且成立危機預防機構,該機構由高職院校負責安全工作的副院長牽頭,團委、學工處、教務處、各二級學院、后勤處等部門的負責人為成員,同時需要學院全體師生的積極配合,并且要形成政府、學校、社區、用人單位、家長、媒體等利益相關方的聯動機制,共同構建有效的危機預防機制。完善的高職院校危機預防機制包括以下四個部分:
危機預防法規系統高職院校要根據相關法律制定相關的制度明確危機預防機構的權利和義務,另外,預警機構的制度建設要體現獎懲措施。
危機預防監測系統建立監測系統的主要目的是及時發現危機征兆,準確把握危機誘因、發展趨勢和演變規律。主要由以下子系統組成:信息收集子系統;信息加工子系統;決策子系統;警報子系統。高職院校危機預防機構要明確分工,以班級為單位,班主任(輔導員)牽頭,對信息進行收集、加工,一旦發現危機征兆立即向上級匯報,保證高職院校危機預防機構能夠及時、準確掌握信息并作出決策。監測系統要求高職院校建立一個比較完善的數據庫,包含學院師生的詳細信息。班主任(輔導員)及時更新信息,機構要安排專門的網絡管理員處理信息,保證信息渠道的通暢。另外,也可開辟學生直接通道、校外網絡通道,確保信息來源渠道多元化。
危機預防咨詢系統該系統主要承擔的功能是定期進行信息溝通,提供與危機有關的研究報告,提出危機處理的建議和意見。此項工作由二級學院牽頭,各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參加,實現資源共享,以豐富危機處理經驗、提高危機預防處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