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服務獎申報材料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1.查條文.篩信息。及時關注科技、發改、財政、農業、商務、林業、供銷總社、水利、工信九大部委及其相關的省、市部門網站農業補貼類信息。了解關鍵技術、合作社自身建設、配套服務設施、人才培養等方面來了解政府的補貼。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篩選出適合自身的補貼類信息,從而向對口部門申報相關的農業補貼。
2.申報材料結合當地.突出帶動性。申請補貼需要提交申報材料,如果申報材料不規范,不能體現自己的優勢和特點,專家不能充分理解不能評判,造成申報失敗。項目申報準備工作應該從人員安排,文件解讀、規劃計劃、機構對接甚至資質準備等都需要合理的安排時間進行準備。
3.多找政府,加強溝通。項目要提前立項給政府報告,項目實施過程要匯報,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溝通,驗收工作也做充分,補貼類都是“先建后補,先千后獎”,驗收關系到最終補貼是否能最后到賬,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做好信息暢達,通過這幾個方面來展開項目實施工作,提高申報成功率。
二、找誰申請,怎么申請
按照分類,不同的政策覆蓋范圍不同,申請流程不同,對口部門不同,按照政策要求、特點、標準,按照相應的流程申請政策。
1.優惠政策類。此類是合作社普遍可以享受的,在工商局注冊后,合作社對自己項目建設完成,可以找相關的政策部門申請。
2.補貼類。此類基本都是先建后補類,在項目建設前需要得到當地政府部門的認可,得到當地的政府支持,做好項目報備,然后再申請補貼,等項目驗收通^,才能拿到補貼。
3.專項扶持類。此類是國家對某些農業項目或者合作社進行重點扶持,資金額度較大,多要求帶動性強、可行性好,社會效益好,能引導當地產業發展,對當地的自然環境及生態環境無害,獲取此類項目申報材料是重點。
三、如何成功申請項目
1.及時獲取項目申報。通知九大部委及其省、市相關網站上多瀏覽,及時獲取項目申報通知是項目申報成功的關鍵部分之一。
2.篩選適宜項目。項目很多也很好,但是不一定合適你,要篩選適宜的項目申報。
3.項目申請報告編寫。項目申請報告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做到切實可行,是項目申報成功的重中之重。
4.按時呈報相關部門。農業部門很多、項目部門也很多,要按照項目通知要求,準時呈報給對口的部門。
第一條 中國工業設計十佳大獎評選活動(以下簡稱“十佳大獎”)是中國工業設計協會主辦的公益性活動,旨在不斷推動中國工業設計的發展,營造有利于產業發展的環境和氛圍。主要針對促進設計創新的產業鏈關鍵環節,樹立導向、推廣示范,助推產業轉型升級。十佳大獎授予對工業設計發展有突出貢獻的機構和個人。
第二條 十佳大獎為系列獎,“中國工業設計十佳”為總冠名,分類獎項設置依產業發展情況可進行年度調整。
第三條 十佳大獎為年度性評選活動,每年舉辦一屆,評價重點以年度業績為主。往屆獲獎者可繼續申請新一屆獎項,提報業績和成果以最近一個年度為主,初次參加評獎的單位和個人,提報業績和材料以近年為主,可以累計匯總。
第四條 十佳大獎是跨行業、跨領域、跨學科的評選活動,將不斷吸收致力于推動設計創新發展的相關機構參與。
第五條 依照本章程,每屆評選活動根據當屆情況可制訂具體方案。
二、組織機構
第六條 十佳大獎由中國工業設計協會主辦,由國家級有關行業組織、各地工業設計協會、社會媒體等機構參與舉辦。
第七條 十佳大獎設組委會,負責活動組織工作。
第八條 十佳大獎設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工作。評審委員會成員主要從中國工業設計專家庫及活動舉辦單位中產生。
三、獎項設置
第九條 十佳大獎系列獎分設五個獎項:
中國工業設計十佳創新型企業
中國工業設計十佳設計公司
中國工業設計十佳杰出設計師
中國工業設計十佳推廣杰出人物
中國工業設計十佳教育工作者
四、參評對象
第十條 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國(含港澳臺)企業、設計公司;具有中國國籍的職業設計師、設計教育工作者以及致力設計推廣的各界人士。
五、參評條件
第十一條 十佳創新型企業參評條件
企業具有完整的設計創新體系及設計部門;創新產品具良好市場效果,取得良好經濟效益;獲得有影響的國際國內設計獎項;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企業或產品品牌有知名度和美譽度;在推動設計創新和產業轉型上有顯著貢獻。
第十二條 十佳設計公司參評條件
公司在創造富有市場價值的產品、服務方面有突出的設計服務業績;取得優秀產學研合作成果;獲得有影響的國際國內設計獎項;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有專業研究成果;在經營模式上有示范性創新;在推動設計創新和產業轉型上有顯著貢獻。
第十三條 十佳杰出設計師參評條件
作為職業設計師,獨立或主導完成的設計成果取得突出的經濟效益;在體現原創設計價值方面有突出的設計項目或理論研究成果;獲得有影響的國際國內設計獎項;在推動設計創新和產業轉型上產生積極影響。
第十四條 十佳推廣杰出人物參評條件
在推動設計產業發展的項目實踐、國際交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主導完成的項目或開展的活動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對國家或地區或行業的設計推廣和提升設計理念有突出貢獻。
第十五條 十佳教育工作者參評條件
在設計人才培養上有突出業績;在學術研究、產學研項目上有顯著成果;獲得有影響的國際國內獎項;在推動設計創新、設計教育改革和提升設計教育理念、方法、實踐上有顯著貢獻。
六、申報程序
第十六條 參評者產生方式
參評采取自愿報名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途徑有兩種:第一,由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行業組織、院校以及企事業單位、園區等向組委會推薦參評單位或個人,被推薦者積極參與申報;第二,單位或個人可直接向組委會提交申報材料,個人申報須有本人所在單位意見,獨立職業設計師須注明個人設計師屬性。
第十七條 參評資格確定
組委會按照申報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核,符合要求的申報者獲得參評資格;不符合申報要求的,自動取消其參評資格。
七、評審程序
第十八條 初評與終評資格確定
評審委員會組織評審專家對獲得參評資格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確定一定數量的終評資格獲得者。
第十九條 公示初評結果
組委會對初評后獲得終評資格者在指定網站予以公示。在限定時間內,廣泛征求意見。對確有嚴重問題的,如虛假申報、侵權、涉案等,組委會有權取消參評資格。
第二十條 終評
公示期結束后,由評委會組織終評會,最終獲得各獎項前10名者即為十佳大獎獲得者。
第二十一條 公布最終獲獎結果
組委會在中國工業設計周期間舉辦的十佳大獎頒獎典禮上公布十佳大獎最終評選結果。
八、獎勵與宣傳
第二十二條 獎勵
獲得“中國工業設計十佳”獎項者,由組委會頒發榮譽證書和獎牌。
第二十三條 宣傳
主辦單位以報道、出版、展覽、論壇、活動等形式對獲獎者進行宣傳和推廣。
九、附則
第二十四條 獲獎者如有違反法律或有嚴重侵害十佳大獎評選活動聲譽的行為發生時,組委會有權向社會聲明取消其“中國工業設計十佳”榮譽稱號。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中國工業設計十佳大獎評選活動組委會負責修訂、解釋。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改革與發展并重、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兼顧的原則,圍繞市社年初工作會議和市社有關文件要求,全面、客觀、公正、科學地反映縣區供銷社及投資企業改革和發展情況,推動全市供銷社系統工作實現跨越發展。
二、考核范圍
各縣(市、區)供銷社及其參控股企業,各基層社、專業合作社和綜合服務社,以及市社各投資企業等。
三、考核辦法
(1)先進單位:由各縣(市、區)供銷社和市社投資企業根據附表1和附表2據實認真填寫上報2012年度工作業績,所填報的數據必須與上報市社的統計數據、財務數據相一致。對“社有企業資產總額、政府支持供銷社改革與發展、政府專項發展資金”及其他不能直接調取的數據指標及證書復印件等,必須隨附表集中上報市社。市社通過綜合考核打分排序,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即授予“2012年度全市供銷社系統目標責任考核特(一、二)等獎”等榮譽稱號。
(2)先進基層社、先進專業合作社、先進綜合服務社
由縣(市、區)社推薦,經各縣(市、區)供銷社統一審核后上報市社。原則上每縣(市、區)可推薦基層社2-3家,綜合服務社2-3家,專業合作社3-5家。市社各投資企業也可推薦自辦的專業合作社和綜合服務社,并直接上報市社。市社通過綜合考評,基層社和綜合服務社各選取前5名、專業合作社選取前10名,分別授予“2012年度全市先進基層社”、“2012年度全市先進綜合服務社”、“2012年度全市先進專業合作社”榮譽稱號。
市社通過綜合評審,對上述先進單位,本著“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的原則,授予獎牌,并予以通報表彰,同時抄送當地人民政府;對受到表彰的先進單位主要負責人,將給予一定物質獎勵。
四、工作要求
(一)我市從事建設專業技術工作,符合《市建設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修訂試行)》(泰職辦〔2016〕3號)要求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在崗、在職的專業技術人員及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正式合同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退休專業技術人員(所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作為其本人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的體現,不作為改變其退休工資福利等各項待遇的依據)。
(二)申報專業:建筑材料、建筑學、城鄉規劃、結構、暖通、電氣、給水排水、燃氣、巖土、風景園林、建筑智能化、材料檢測、樁基檢測、房屋安全鑒定、城市照明、道路與橋梁、工程監理、質量監督、工程造價、咨詢、招投標、建設工程管理、測量、隧道工程等。
二、申報條件
(一)政治素質、職業道德要求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符合規定的學歷、資歷要求,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以上。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在規定的年限上延遲申報。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稱職)及以下或受警告處分者,延遲1年以上。
2.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延遲2年以上。
3.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負責人,延遲3年以上。
4.偽造學歷、資歷,偽造申報材料,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者,延遲4年以上。
(二)學歷、資歷要求
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以下學歷(學位),經考核合格,可初定建設工程工程師(建筑師、城市規劃師)資格:
(1)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2)碩士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或我取得非本專業??埔陨蠈W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參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測試或答辯成績合格。
2.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大學專科學歷(本專業),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
3.在企業工作,取得本專業(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或取得本專業(相關專業))??茖W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8年,或取得本專業(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5年,非本人原因至今未取得助工資格的,可由本人申請、單位或人事機構核實后直接申報。
4.非本專業??埔陨蠈W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或非本專業中專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0年,參加市建筑工程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測試或答辯成績合格。
5.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業績顯著(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市(區)級科技進步(及相應獎項,下同)二等獎1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2)省優秀設計(及相應獎項,下同)三等獎1項以上,或市(廳)級優秀設計二等獎1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3)省優質工程獎1項以上,或市優質工程獎2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4)取得1項以上發明專利或2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并轉化為生產力,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5)市(區)級以上的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優秀科技工作者.
(三)繼續教育要求
按照《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的相關規定,取得市人社部門2012-2015年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4門公需科目合格證;未參加公需科目學習人員,可登錄“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網”或“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進行網上學習、考試。
(四)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
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計算機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2.取得省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化素質培訓考核合格證,或取得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核)規定科目[必須完成三個科目(模塊)的考試,其中“中文Windows操作系統”和“計算機網絡應用基礎”為必考科目(模塊),其他科目(模塊)可任選的合格證(職稱計算機成績長期有效)。
3.參加全國計算機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成績合格。
4.截止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上一年年底,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的專業技術人員須參加省統一組織的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不作合格要求(提供人事考試部門出具的成績證明)。
三、評審條件
(一)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要求:
符合規定的學歷,資歷或取得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從事城鄉規劃的工程技術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完成人,承擔縣(局)級以上城鄉規劃類科研項目1項以上,并通過鑒定;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縣(局)級以上城鄉規劃類科研項目2項以上,并通過鑒定。
(2)參與承擔完成市(區)級以上城鎮體系規劃(區域規劃)、城市總體規劃1項以上,或縣級以上城市詳細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專項規劃等3項以上,或主持(組織)并完成鄉鎮、村莊的各類規劃5項以上。
(3)參與編制市(廳)級以上的標準、規范、規程,并已頒布實施(以相關部門確認、頒布實施的文件為準)。
2.從事工程(建筑、結構、巖土工程、裝飾裝潢、風景園林、城市道路與交通、給水排水、城市燃氣、供熱通風與空調、電氣、建筑智能化、材料檢測、建筑材料等)設計(設計審查)、科研的工程技術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縣(局)級以上科研項目1項以上,并通過鑒定;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完成縣(局)級以上科研項目2項以上,并通過鑒定.
(2)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1項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2項小型工程或丙級巖土工程的單體設計(總圖設計或同類項目的審核與設計交底工作);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并完成2項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3項小型工程或丙級巖土工程的單體設計(總圖設計或同類項目的審核與設計交底工作)。
(3)作為主要完成人,開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1項以上,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開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4項以上。
(4)獨立解決了本專業范圍內1個以上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作為參與人,參與解決了本專業范圍內2個以上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
(5)參加編制市(廳)級以上的標準、規范、規程或標準圖集,并已頒布實施。
(6)作為完成人,獨立完成5個類別以上的專項檢測項目(除見證取樣類檢測外的)和備案類檢測項目檢測工作,或2項大型、5項中型、10項小型以上工程項目質量檢測方案(含樁基檢測、主體結構檢測等)的制定并全過程實施。
3.從事工程(結構、巖土工程、風景園林、城市道路與交通、給水排水、城市燃氣、供熱通風與空調、電氣、建筑智能化等)施工、維護維修或技術改造的工程技術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縣(局)級以上科研項目1項以上,并通過鑒定;
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縣(局)級以上科研項目2項以上,并通過鑒定。
(2)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1項以上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2項以上小型工程或丙級巖土工程,或2項以上技術改造項目的施工;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并完成2項以上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3項以上小型工程或丙級巖土工程,或3項以上技術改造項目的施工。
(3)作為主要完成人,開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1項以上,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作為參與完成人,開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3項以上。
(4)參與編制市(廳)級以上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或標準圖集,并已頒布實施。
(5)參與完成已頒布實施的省級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以相關部門確認、頒布實施的文件為準)。
4.建設投資管理、施工、中介咨詢(含質量監督、工程監理、安全鑒定、工程造價、咨詢、招投標等)及建設管理單位中,從事建設工程科技管理的工程技術人員,有職業(崗位或職業水平認證)資格要求的,必須具有該職業(崗位或職業水平認證)資格,并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縣(局)級以上工程科研項目,承擔其中1項二級課題(專題或專項)實施方案和技術報告編寫,并通過鑒定;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完成縣(局)級以上工程科研項目,參與其中2項二級課題(專題或專項)實施方案和技術報告編寫,并通過鑒定。
(2)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1項以上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2項以上小型工程、丙級巖土工程、技術改造項目的全過程的科技管理;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完成2項以上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3項以上小型工程、丙級巖土工程、技術改造項目全過程的科技管理。
(3)從事房屋安全鑒定的工程技術人員,承擔并完成1項以上的危險房屋鑒定,或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或工業建筑可靠性鑒定,或抗震鑒定,或火災鑒定項目;參與完成2項以上的危險房屋鑒定,或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或工業建筑可靠性鑒定,或抗震鑒定,或火災鑒定項目。
(4)從事建設工程抗震管理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并完成1項以上中型工程、2項以上小型工程的設計或建設管理工作,或獨立完成1個中心地震避難場所或2個固定地震避難場所的設計或建設管理工作。
(5)解決了建設工程管理中疑難問題,提出了2條以上創新管理的政策、措施或建議。
(6)參加編制市(廳)級以上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或標準圖集、并已頒布實施。
7.參與完成已頒布實施的省級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以有關部門、頒布實施的文件為準)。
(二)業績、成果要求
符合規定學習、資歷,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縣(局)級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2.市(區)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和優秀科技工作者。
3.在專業技術管理崗位取得顯著成績,2次以上受到市(區)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表彰者。
4.市(廳)級以上優秀設計和勘探方案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5.市(廳)級以上優質工程1項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廳)級以上優質工程2項以上的參與完成人。
6.作為主要完成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1項以上,成果達到行業先進水平,或成功地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并取得較大的社會、經濟效益;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成果達到行業先進水平,或參與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3項以上,并取得較大的社會、經濟效益。
7.解決建設工程管理中復雜的疑難問題2項以上,或在處理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隱患中措施得當、效果顯著,或提出了2條以上創新管理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效果得到市(區)級以上政府主管部門認可或推廣。
8.作為主要完成人,取得1項以上建設工程領域的發明專利或2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作為參與完成人,取得2項以上建設工程領域的發明專利或3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且已實施并轉化為生產力,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在本條(一)(二)(三)(四)(五)款涉及的獲獎項目中起重要作用的科技管理人員,須有獲獎單位和本單位的證明。
(三)論文、著作要求
符合規定的學歷、資歷,發表、出版、撰寫本專業有一定水平的論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編著者)、專業文章等,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出版本專業著作1部(本人撰寫2萬字以上)以上。
2.在市級以上期刊發表或在市級以上學術會議交流有學術價值的論文2篇以上。
3.為解決較復雜的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有一定水平的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技術總結、立項研究(論證)報告2篇以上。
四、報送材料內容和要求
(一)材料內容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2份。
2.“市申報建設專業中級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用A3紙打?。┮皇?份。
3.“市申報建設專業中級資格人員情況一覽表”(用A3紙打印,一人填寫1份)。
4.《個人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
5.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聘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退休人員的單位聘用合同。
6.省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化素質培訓考核合格證,或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或計算機專業大專學歷(含以上)證書。
7.2014年、2015年度《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表》
8.《繼續教育證書》原件、參加繼續教育的有效證明材料。取得注冊執業資格的人員,需提交執業資格證書及注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9.反映主要工作經歷、業績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和證明材料
10.專業技術論文或專(編、譯)著原件及復印件。
(二)材料要求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封面上的“申報評審專業(學科)”欄填寫的內容應與一覽表、簡介表的“專業類別”一致,報送材料內容要與申報評審的專業(學科)一致。表格用A3紙正反面打印,用騎馬釘式從中間裝訂。
2.學歷、資歷、工作經歷和業績成果等均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3.技術工作總結要全面、客觀地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的技術工作情況、技術學術水平。要求分為五部分:個人簡歷;參加繼續教育情況及目前的學識水平;主要工作業績及獲獎情況;論文、論著、譯著等情況。
4.業績證明材料包括反映專業能力和業績的項目建議書、設計圖的圖簽(含項目名稱、規模、日期以及申報者在該項目中的作用、地位等)、施工合同、技術交底資料、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反映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相關材料、項目(課題)鑒定報告、竣工驗收資料、預決算書及審計報告、監理實施細則、分項或隱蔽工程驗收證明、招投標文件、房屋鑒定資料、獎勵證書、專利證書、成果鑒定報告等。
5.論文、論著。在季刊雜志發表的論文、論著須附封面、目錄、前言、有關編審人員的說明、出版刊號,以及申報人參與編寫章節的全文、申報人撰寫的文章全文等復印件,復印件應由單位蓋章。
6.報送的紙質材料除本文第三條1、2、3項外,均須按檔案目錄順序裝訂成一冊(膠裝),裝訂成冊的材料必須有反映材料內容及頁碼序號的目錄。各單位人事部門負責對報送材料要認真把關,審核人必須在提供的復印件上簽字并加蓋審核人所在單位公章。
7.申報材料須經公示程序。申報人所在單位或人事機構要將申報者的學歷、資歷、業績成果及考核結果在一定范圍進行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以便接受社會監督。
8.申報材料全部打印,申報手續要完備齊全,材料裝訂要規范。凡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將不予受理。
五、報送程序、時間
各單位將申報人員的材料匯總后報市建管局綜合科報送材料截止時間:2016年5月20日。
報送材料地址:市建筑工程管理局405室。
聯系人:
六、收費標準
以人為本,細節服務,深耕社區引領創新照護。
二、活動目的
為紀念“5.12”國際護士節,弘揚南丁格爾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和為護理事業無私奉獻的高尚品質,充分激發我院廣大護理工作者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工作熱情,表彰獎勵在護理工作崗位上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模范人物,加強護理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不斷增強我院護理工作者“以人為本”、“細節服務”的理念,促進我院護理工作全面、協調、持續發展。
三、領導小組
成立紀念“5.12”國際護士節活動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常務)
成員:*
四、活動內容
(一)評選“優秀護士”活動;
(二)爭創“星級護士站”活動;
(三)開展護理崗位技能操作大練兵暨護理技能操作比賽;
(四)召開紀念5.12國際護士節暨表彰大會。
五、時間安排
(一)4月27日前完成“優秀護士”和“星級護士站”的評選工作;
(二)4月30日前完成護理技能操作比賽;
(三)5月9日下午召開紀念5.12國際護士節暨表彰大會。
六、評選條件
(一)“優秀護士”評選條件
1.本單位在冊在崗且連續從事臨床護理工作一年以上的護理人員;
2.熱愛護理工作,愛崗敬業,無私奉獻;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現象;
4.堅持“以病人為中心”,視病人如親人,關心體貼病人,在文明優質服務方面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并得到同行和病人的普遍好評;
5.熟練掌握基礎護理和??谱o理知識,護理操作技術熟練,業務水平較高,成績顯著;
6.近一年未發生重大護理差錯事故。
(二)“星級護士站”評選條件
1.護士站環境優美,布局合理,物品擺放規范;
2.全體護士儀表端莊文雅,精神面貌積極向上,使用文明用語,行為舉止符合護士行為規范;
3.團隊協助精神好,醫護關系融洽,患者投訴少。
七、評選辦法和要求
(一)各科室(護理單元)按照有關標準,自下而上,層層評選、逐級推薦,確保推薦質量,原則上每個科室(護理單元)限推薦“優秀護士”候選人一名;社區體檢部可參照一個護理單元推薦。
(二)申報“星級護士站”的集體,按要求填寫申報表,并附1000字以內的事跡介紹,于4月24日前報護理部,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今年1月,航空學會通過學會通訊、學會網站、金航網等發出申報通知,至4月中旬報送截止,共收到、1個省市學會、2個專業分會和33個單位會員推薦的90個項目申報材料,其中技術開發類54項、理論研究類10項、技術基礎類22項、技術發明類3項、科學普及類1項。經過形式審查和補正,有66份材料從形式上基本符合評審要求,交專家進行評審。
航空學會充分利用分支機構的專家資源,通過17個專業分會分別送到86位專家手中進行初步評審。每份材料均有2位以上專家(絕大多數為正高職)審閱并簽署書面評審意見。
7月18日,航空學會科技獎勵評審委員會主任顧誦芬院士在京主持召開了綜合評審會。19位包括院士、分支機構負責人、長江特聘教授、單位總師等擁有正高級職稱的專家,參加了綜合評審會。專家們經過分專業組審議,集中聽取介紹并討論等程序后,以投票形式確定了擬授獎項目及其等級。
2012年評出35個擬授獎項目,其中一等獎1項、二等獎10項、三等獎24項,項目具體信息在學會網站和國家獎勵辦網站上公示30天。經過異議處理程序后,將提交航空學會八屆七次常務理事會批準,并將在年底召開的學會八屆四次理事會上進行頒獎。
創新創業大賽暨第二屆紡織服裝行業創新創業項目
“產教融創”對接活動方案
為落實紡織行業“十四五”發展目標,加快建設具有科技創新為核心競爭力的紡織強國,以創新驅動、高質量供給引領和創造新需求,按照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年初工作部署,制訂了2021年“創客絲路”中國紡織服裝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暨第二屆紡織服裝行業創新創業項目“產教融創”對接活動方案。
一、 活動內容
1. 活動名稱
2021年“創客絲路 創新設界”中國紡織服裝中小企業
創新創業大賽暨第二屆紡織服裝行業創新創業項目“產教融創”對接會
2. 主題及意義
“發現新生力 Discover Fresh Force”。
以“發現新生力”為導向,以金融投資為活力,以成果轉化和創客項目落地紡織服裝產業集群(或園區)為目旳,匯集產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源動力,助推紡織服裝產業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和高質量發展。
3. 專題領域
聚焦“產業數字化(供應鏈)”、“產業數字化(消費升級)”、“材料科技”、“設計創新”等四個專題方向。
4. 申報主體
行業龍頭企業、產業集群、高職高校等,重點吸納中小微企業和創客工作室等。
二、 活動組織
1. 主辦單位
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
2. 承辦單位
紡織人才交流培訓中心、上海設界商務信息咨詢有限公司
3. 協辦單位
工信部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中國紡織服裝教育協會、紡織之光科技教育基金會、《中國紡織》雜志社、中國東方絲綢市場,桐鄉濮院針織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柯橋區中國輕紡城建設管理委員會,上海西虹橋商務開發有限公司等。
4. 評審委員會
行業專家及投資專家共同組成評審委員會,并擬請工
程院院士俞建勇為主任委員。
三、 活動步驟
本次活動主要包括“雙創”項目的網絡征集、初賽評審、專題復賽、現場決賽和項目“產教融創”落地對接推廣五個步驟。
四、 參賽要求
(一) 參賽主體要求
1. 企業組
(1)具有法人資格、與紡織行業有關的所有企業;
(2)參賽項目具有良好發展潛力;
(3)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且無產權糾紛;
(4)無不良記錄。
2. 團隊組
(1)遵紀守法的個人或團隊(含注冊時間不滿1年的中小微企業);
(2)團隊核心成員不超過5人;
(3)參賽項目的創意、產品、技術及相關專利歸屬參賽團隊,與其它單位或個人無知識產權糾紛。
3. 機構組
(1)具有法人資格、與紡織行業有關的所有院校或科研單位;
(2)參賽項目具有良好發展潛力;
(3)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且無產權糾紛;
(4)無不良記錄。
(二) 參賽項目要求
每個參賽主體限報3個項目(作品)。
五、 申報項目要求
(一)申報內容要求
申報項目具體內容包括:項目標題、專題領域、項目簡介、技術能力、商業能力、團隊能力以及包含吸納外部投資的商業計劃等。申報樣表及說明詳見附件1。
(三) 申報材料
通過報名網站申報電子版材料,同時郵寄一份紙質版材料,并在封面和承諾頁加蓋公章或簽字(團隊組)。
(三)時間安排
申報時間:2021年3月20日—2021年5月31日;
在線初審: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10日;
專題復賽:2021年6月11日—2021年8月20日;
現場決賽:2021年8月21日—2021年8月27日;
項目“產教融創”落地對接推廣:2021年8月底。
參加專題復賽和決賽的企業或團隊將在評審結束后公布到網站上及微信群;專題復賽、項目“產教融創”落地對接推廣活動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六、 大賽獎項
一等獎1名,獎金:100000元(含稅);
二等獎2名,獎金:50000元(含稅);
三等獎5名,獎金:10000元(含稅);
另設項目優勝獎、組織獎、創新企業家等獎項若干名。
一、二等獎項目將被推薦到工信部有關部門,參加工信部創新推廣項目庫;
七、 參賽費用
本次大賽不收取任何費用。
八、 賽后活動
召開第二屆紡織服裝行業創新創業項目“產教融創”對接活動(另行通知),邀請40余家投資機構(見附件2)參與,爭取產業資金支持,并落地產業園區、孵化器,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雙創項目落地。
九、 聯系方式
1. 中國紡聯紡織人才交流培訓中心
聯系人:王貴寶 010-85229671 手機13366819929
任姝瑾 010-85229514 手機17611671509
聯系郵箱:texhr@126.com 13366819929@163.com
申報網址:cnmaker.popshejie.com(3月20日上線)
2. 上海設界商務信息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 溫麗霞 手機13774408946
附件:1.參賽項目申報表(樣表)
2. 本次活動擬參與投資機構名錄
附件1. 參賽項目申報表(樣表)
一
項目
名稱
要求
說明
1. 專題方向可選擇“產業數字化(供應鏈)”、“產業數字化(消費升級)”、“材料科技”、“設計創新”四類
2. 注重科學術語,避免口語化。
主要
內容
二
項目
簡介
要求
說明
1.突出項目創新特性;2.可用附件上傳跟項目有關的獲獎榮譽;3.項目成熟度自評
主要
內容
三
商業
能力
要求
說明
1.表述現有市場性;2對未來市場研判
主要
內容
四
團隊
能力
要求
說明
1.核心創客學識背景、專業特長;2.核心團隊人員分工及協同性優勢;3.創新機制
主要
內容
五
技術
能力
要求
說明
1.核心技術、專利屬性;2所處行業水平(國際、國內);3.專利特性
主要
內容
六
有關
需求
要求
說明
1.融資需求。包括額度、周期等;2.落地園區需求;3.其他需求。如政策、人才、行業資源等。
主要
內容
說明:1.每項主要內容,不得超過3000字,超出部分,可以附件形式支持。
2.產業數字化(供應鏈)指產業鏈中的數字化應用,偏向智造類,包括工業互聯網、智能制造、提供生產效率服務體系和系統、供應鏈效率服務體系和系統;
3.“產業數字化(消費升級)”包括電商的營銷渠道變革、網紅渠道變革和營銷類服務體系和系統,比如虛擬模特、人工智能大數據等。
附件2. 本次活動擬參與投資機構名錄
序號
機構(簡稱)
1
幫實資本
2
北京同方厚持投資集團
3
大觀資本
4
點亮資本
5
東玖資本
6
紡織之光基金
7
高騰資本
8
光速中國創業投資
9
杭州同策云領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10
華納時代(北京)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11
聚卓基金
12
昆仲資本
13
龍華星朗
14
民生銀行
15
寧波仁弘投資
16
璞聚資本
17
奇財務資本
18
啟賦資本
19
謙石投資
20
謙石星網產業基金
21
杉杉創投
22
上海東證桔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23
上海開融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24
上海通江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25
深圳市德迅投資有限公司
26
十方麟璽創投
27
思得投資
28
騰石資本
29
梧桐高創資本、1617科技孵化器
30
易津資本
31
寅辰資本
32
永柏領中創投基金
33
原點創投
34
浙控金誠
35
正海資本
36
知卓集團
37
中冶集團投資部
38
第一條 為打造中國銀行業文明規范服務品牌,推動文明規范服務示范單位(以下簡稱示范單位)評選活動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加強對示范單位的管理,確保示范單位的先進性、示范性,中國銀行業協會(以下簡稱中銀協)根據《中國銀行業文明服務公約》及其實施細則、《中國銀行業文明規范服務工作指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國銀行業文明規范服務示范單位評選活動(以下簡稱評選活動),是以文明規范服務為標準,以先進典型的示范作用為導向,以規范行業服務管理為目的的精神文明創建活動。評選活動旨在加強行業誠信自律建設,培育優秀的服務文化,塑造行業依法合規經營、文明規范服務的形象,促進中國銀行業健康持續發展。
第三條 示范單位是指經過中銀協組織評比和認定,具有嚴格的內部服務管理機制和良好的外部服務形象,依法合規,安全誠信,高效便捷,體現高度行業文明,有一流服務水平和良好經營業績,被業內和社會公眾認可的銀行經營機構中文明規范服務先進單位或集體。
第四條 示范單位分為兩個示范等級,分別為中國銀行業文明規范服務百佳示范單位(以下簡稱百佳示范單位)、中國銀行業文明規范服務千佳示范單位(以下簡稱千佳示范單位)。
第五條 評選活動原則上每2年舉行一次,采用自愿申報、差額評選的方式進行。千佳示范單位、百佳示范單位的評選數量由中銀協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和分配。原則上,千佳示范單位、百佳示范單位數量總計不超過1000家。
第六條 示范單位由中銀協命名、表彰、授牌,并予以公告,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章 評選活動組織
第七條 中銀協是評選活動的領導機構,中銀協自律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開展評選活動,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評選活動的日常工作。
(一)制定銀行業服務規范、管理辦法、檢查標準以及年度評選活動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二)分配各地區千佳示范單位和百佳示范單位評選數量,組織開展對各地區初選百佳示范單位的檢查驗收;
(三)組織審查示范單位名單;
(四)組織示范單位的命名、表彰、公告、宣傳和經驗交流;
(五)組織對示范單位的監督和管理;
(六)負責評選活動的檔案管理。
第八條 各地銀行業協會是評選活動的地方組織機構,負責組織本地區銀行業會員單位開展評選活動。
(一)制定本地區評選活動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同時報中銀協備案;
(二)組織會員單位參加評選活動,組織示范單位的申報、推薦、審查、初選,根據中銀協核定數量,確定本地區不同等級示范單位的初選名單,匯總和上報相關材料;
(三)組織千佳示范單位的檢查驗收,配合中銀協開展百佳示范單位的檢查驗收等工作;
(四)組織本地區示范單位的經驗交流和日常監督;
(五)負責本地區評選活動的檔案管理。
第九條 中銀協各會員單位為評選活動的系統組織機構,負責組織本單位各級機構積極參加評選活動。
(一)制定本單位評選活動方案,并報中銀協備案;
(二)推動本系統各級機構積極開展評選活動,對候選單位進行報備管理和檢查監督;
(三)對本系統百佳示范單位的候選單位進行資格審定;
(四)配合中銀協開展千佳、百佳示范單位的檢查驗收和復選等工作;
(五)總結推廣本系統示范單位的先進經驗。
第十條 會員單位和地方銀行業協會必須建立完善的服務管理及評選活動領導及工作機構,盡職盡責,履行義務,聯動工作。對協調配合不力,不能履行職責的,中銀協將終止其參與評選活動的資格。
第三章 示范單位條件
第十一條 申報資格:
(一)各級銀行業協會會員單位所轄經營機構(信托公司、租賃公司、財務公司等暫不在此列);
(二)經銀行監管部門批準經營金融業務,具有獨立經營場所;
(三)綜合性支行(含其所屬各經營網點)或單點式營業機構;
(四)開業2年以上(不含機構地址、名稱變更)。
原則上,申報單位須同時具備上述四個條件。特殊情況須書面報經中銀協審查認可方能申報。
第十二條 申報單位須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堅持依法合規經營,自覺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健全各項內控管理制度并認真執行,堅決杜絕和抵制各類商業賄賂行為,二年內(含評選年度和上年度)未發現各類案件和重大責任事故,其機構和從業人員無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二)出色完成上級行下達的各項業務經營指標,且經營業績在系統內表現突出,在當地市場表現出色,知名度較高;
(三)有專門部門或專職人員負責銀行服務工作,在年度評選活動中,有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和方案,員 工積極參與,團隊和諧上進。
第十三條 示范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銀行業文明服務公約》及實施細則等各項基本規定, 積極倡導和實踐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理念,安全、誠信、便捷服務,通過服務特色滿足客戶不同服務需求,堅持業務創新、服務創新和技術創新,整體服務水平在系統中和區域內具有先進性和示范性。
第四章 示范單位申報和初選
第十四條 申報和推薦
(一)符合條件的經營機構自愿向地方協會會員單位提交候選單位申報表和申報材料;
(二)地方協會會本文來源:文秘站 員單位對申報單位進行初審,并在檢查評比的基礎上確定本系統候選單位,向地方協會推薦;
(三)地方協會會員單位推薦候選單位時,統一提交對該機構及其主要管理人員最近兩年內無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審核鑒定意見書;
(四)地方協會會員單位推薦的候選單位總量原則上應控制在中銀協核定的本地區千佳示范單位評選數量合計的1.2倍。
第十五條 地方協會審查和初選
(一)根據會員單位的推薦材料,地方協會對候選單位進行初審;
(二)對符合條件的候選單位的參評資格、申報材料的真實可靠性等進行全面公正審核;
(三)對審查合格的候選單位進行初選,初步確定本地區千佳示范單位和百佳示范單位初選名單;
(四)將本地區示范單位初選名單提請當地銀行業監管部門進行合規性審核,審核合格單位納入地方協會檢查驗收范圍。
第五章 示范單位檢查驗收
第十六條 中銀協會同各地協會和會員單位,依據考核標準,分別對初選的示范單位進行檢查驗收,其中,千佳示范單位由各地協會組織進行檢查驗收,中銀協進行監督;百佳示范單位由中銀協組織各地協會和會員單位進行聯合檢查驗收。
第十七條 檢查驗收的組織
(一)根據工作要求,依據考核標準,組成驗收組,培訓驗收人員,安排驗收任務。
(二)驗收組由各級銀行業協會和會員單位的服務管理專業人員組成,每個驗收組不得少于三人,設組長一人,負責領導驗收組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驗收工作任務。
(三)地方協會和會員單位應選派熟悉銀行服務管理工作、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堅持原則、辦事公道的人員,參加驗收工作;各地協會和被驗收單位應積極配合驗收組工作。
第十八條 驗收采取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的方式進行;現場檢查可采用公開檢查、召開座談會、暗訪檢查等形式;非現場檢查可采用聽取匯報、查驗申報材料和服務檔案、調閱錄像資料等形式。
第十九條 檢查驗收工作程序
(一)現場檢查。對候選單位的服務設施、環境狀況、員工禮儀、服務行為、服務技能、服務效率、服務質量等情況進行現場檢查。
(二)訪談或詢問。隨機選擇員工了解員工掌握服務規范、服務標準和制度規定的廣度和深度,了解客戶對銀行服務的認知度和滿意度。
(三)審閱。查閱候選單位的申報材料、文件或服務檔案資料,調閱監控錄像,全面了解、驗證其服務工作情況、質量和效率。
(四)座談會。召開候選單位不同層面人員的座談會,聽取工作情況匯報,溝通和交流意見。
(五)評議。對被驗收單位申報和鑒定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管理和服務是否符合示范單位的條件,進行評議鑒定。
(六)驗收結論反饋。向被驗收單位反饋驗收結論,包括:總體印象和基本評價、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整改建議等。
(七)報告。根據驗收和反饋溝通情況,完成驗收報告;驗收報告應包括:被驗收單位的基本情況、服務經驗特點、存在問題、整改建議、驗收結論等,并經驗收工作組成員共同簽字確認。
(八)千佳示范單位檢查驗收使用《中國銀行業文明規范服務千佳示范單位考核標準》,百佳示范單位檢查驗收使用《中國銀行業文明規范服務百佳示范單位考核標準》。
第六章 示范單位產生
第二十條 千佳示范單位的產生
(一)各地協會在檢查驗收基礎上,按照本地區的分配名額差額擇優由地方協會自律工作委員會或理事會確定推薦名單,各地區千佳示范單位推薦總量應控制在1000家。
(二)地方協會向銀行業內和社會公示推薦名單及相關材料;公示期不少于15天;公示可以采用門戶網站、張貼公告、印發公告等形式。
(三)公示無異議,由地方協會向中銀協上報千佳示范單位名單,并附地方協會理事會或自律工作委員會會議決議。
(四)中銀協對地方協會推薦的千佳示范單位不再進行驗收,審查后提請中銀協自律工作委員會審定。
第二十一條 百佳示范單位的產生
(一)各地協會在檢查驗收、公示、審核基礎上,在本地區千佳示范單位推薦名單中,按本地區百佳示范單位分配名額向中銀協推薦百佳示范單位候選單位名單及推薦報告;
(二)百佳示范單位的資格審定。中銀協將候選單位資料提交該單位所屬系統內總行級管理機構,由總行出具候選百佳示范單位資格審定意見書。
(三)百佳示范單位的復查。中銀協按照檢查驗收程序,組織驗收組,對百佳示范單位候選單位進行復查打分。
(四)百佳示范單位的測評。按照檢查驗收程序,中銀協引入社會測評機構對百佳示范單位候選單位進行測評打分。
(五)綜合計算百佳示范單位候選單位的評價得分,其中復查得分占80%,測評得分占20%,根據得分排名確定百佳示范單位名單,提交中銀協自律工作委員會審定。
第二十二條 中銀協自律工作委員會對千佳、百佳示范單位評選結果進行審定。
第七章 示范單位表彰
第二十三條 中銀協組織對千佳、百佳示范單位進行命名、表彰,可采取通報或召開表彰大會等形式宣布表彰決定,并授予統一制作的牌匾和榮譽證書,同時向業內和社會進行公告。
第二十四條 中銀協、各地協會及各會員單位組織開展各種有效的交流、觀摩等活動,宣傳和推廣示范單位的先進事跡。
第二十五條 會員單位應制定并落實激勵政策,對本系統獲得各等級示范單位稱號的單位可采取納入系統內績效綜合考評體系、設立單項獎等形式給予獎勵,獎勵應堅持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相結合的原則。
第八章 示范單位管理
第二十六條 中銀協、地方協會和各會 員單位共同負責示范單位的監督和管理。
第二十七條 各示范單位應按照中銀協統一設計規范制作獎牌展架,并由地方協會監督示范單位將各等級示范單位獎牌擺放到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并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第二十八條 通過驗收認定的示范單位,在表彰授牌之前出現重大問題且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中銀協隨時予以否決。評選年度的次年,中銀協組織或委托地方協會對示范單位進行復查與考核,不合格的給予撤消稱號和摘牌處理,并在業內予以通報。
第二十九條 示范單位示范期限為兩年(自發牌匾月計起),屆滿應將牌匾主動收歸榮譽室陳列。
第三十條 地方協會在日常監督考核中發現示范單位存在問題時,須下達整改通知書(同時報備中銀協),限期整改時限不超過一個月。被限期整改的單位,必須盡快落實整改要求,并向地方協會報送整改方案和報告。整改不合格的,由地方協會向中銀協提交撤銷其示范單位稱號并摘牌的建議書。
第三十一條 示范單位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地方協會應及時報告中銀協,撤銷其稱號并摘牌:
(一)單位或主要負責人發生違法、違規行為,被有關部門查處的;
(二)發生各類案件及重大責任事故的;
(三)出現經營異常,被監管部門督查的;
(四)出現重大業務差錯造成嚴重損失,被上級單位查處的;
(五) 發生服務質量的重大投訴,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經調查情況屬實的。
第三十二條 被摘牌的單位在下一個評選年度不能參加示范單位的評選。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示范單位考核標準另行制定。
一、評選條件
校級以及校區級先進集體評選的基本條件是:實踐論文、調查報告或其他形式的實踐成果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有實質性的成果上報,成果充分體現實踐性質;在實踐過程中主動與地方媒體聯系,有媒體對團隊的認可并進行正面報道,同時樹立了校區的良好形象;建立了與實踐基地的合作意向,得到當地單位黨團組織的較高評價;圓滿完成社會實踐總結工作,按時上交所要求的各項材料;在實踐活動過程中有指導老師科學專業的指導。
校級以及校區級先進個人主要表彰在暑期社會實踐活動中表現突出的指導教師和學生。
校級以及校區級優秀通訊員將從各小分隊上報的社會實踐通訊員中評選產出,要求曾準確及時報道社會實踐開展情況。
校級以及校區級申報優秀調查報告的基本條件是:能夠體現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思想路線,有新觀點、新思路;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對實際工作有指導作用和借鑒作用,能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報告內容觀點鮮明,重點突出,結構合理,條理清晰,文字通暢,字數一般不超過8000字。2011年暑期社會實踐優秀調查報告校級以及校區級的評選從已提交的調查報告中評選產生。
校區優秀組織獎是對在組織今年暑期社會實踐活動中表現突出的校區學院學生會頒發的,以學院學生會為單位申報,評選的基本條件是:學院領導高度重視,成立社會實踐領導小組;準時制定并上報暑期社會實踐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社會實踐活動點面兼顧,社會實踐率高;社會實踐成果顯著,實踐團隊表現突出,獲獎論文比例高;社會實踐宣傳報道稿件充足,質量高;社會實踐工作總結材料按時上報,優秀實踐報告按時上報。
二、申報工作要求
申報優秀組織獎、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須提供1000字左右的活動總結及有關材料,并按要求填寫有關表格,申報優秀調查報告的請用A4紙4號仿宋體打印。各類申報材料于10月8日前報送到校區團委。
校區各學院學生會、服務社、團支部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的總結表彰工作。要通過舉辦匯報會、座談會、評比總結表彰會等形式,把社會實踐活動不斷引向深入;要通過總結表彰工作,鞏固活動成果,擴大活動影響力,研究和制定活動的新形式新思路,進一步推動該項活動向縱深方向發展。
(一)國家“特崗計劃”招聘對象和條件
二、招聘指標具體指標分配見附表1。
三、招聘原則
(一)教師招聘堅持“公開、公平、自愿、擇優”和“三定”(定縣、定校、定崗)的原則。
(二)優先招聘報考學科與所學專業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和符合條件的本縣代課人員。
(三)招聘的教師安排在縣以下(不含縣城所在地)農村中小學校,其中國家“特崗計劃”招聘的教師原則上安排在縣以下農村鄉(鎮)初中和中心學校,且一所學校原則上安排不少于3人?!按T師計劃”研究生安排在農村鄉(鎮)初中。
四、招聘程序特設崗位教師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崗位、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錄取、簽訂合同、培訓等程序進行。招聘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招聘符合報考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報考學科須與所學專業一致)和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幼兒教師資格不能報考)、年齡在45歲以下且在公辦中小學連續代課5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學崗位的本縣人員。第二階段招聘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第一階段招聘結束后,公布第二階段招聘崗位,進入第二階段招聘。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第一階段的考試免筆試,只設面試;
第二階段的考試設筆試和面試。筆試由省統一組織。第二階段招聘筆試的考務、閱卷、成績統計工作,由地區教育局統一負責組織;面試、體檢和錄取等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報名采用先網上注冊報名,然后現場審核確認的方式進行。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在階段報名時間內登錄“特崗計劃教師招聘網”( tg.ncss.org.cn/),點擊特崗報名注冊考生信息選擇設崗省份申報崗位,注冊并申報崗位成功后,下載打印出《特崗教師報名表》。同時,在“貴州教育網”下載、打印《貴州省2011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報名表》并填寫。(一)第一階段招聘(免筆試人員的招聘)
2、資格審查報考者經資格審查合格后,進入面試程序。對資格審查合格者,由縣教育局建立報考個人檔案。
4、錄取、簽約面試及體檢均合格者方可進入錄取程序。錄取原則按照填報志愿及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符合免筆試條件的本科畢業生在報考縣落選的,由地區教育局根據其填報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區所轄“特崗計劃”縣及時進行調劑。根據各縣調劑后的崗位缺額情況,可對符合國家“特崗計劃”招聘條件的落選考生,根據其調劑志愿在省的協調下進行跨市(州、地)調劑。被錄取者(含“碩師計劃”研究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與縣教育局簽訂聘任合同。凡未簽訂聘任合同的,視為放棄錄取資格。應屆畢業生在開學報到時仍未取得畢業證的,其簽訂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報和公布第一階段招聘錄取簽約名單 ①5月26日公示特崗縣崗位需求學校計劃。 ②5月30日在銅仁學院大禮堂進行現場簽約。 ③完成第一階段工作總結和第二階段崗位需求上報省教育廳。
(二)第二階段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