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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基層央行系統性金融風險防范化解
中央銀行的主要職責之一,就是要“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穩定”。也就是說,中央銀行要注重防范化解那些“整體性、行業性和全局性”的金融風險,如政策風險、貨幣風險、利率風險、證券風險、國際風險等等,對涉及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在內的整個金融業發展和穩定的重大問題進行監控,維護其整體穩定,促進其協調發展。
現階段,就基層央行來說,影響區域金融安全穩定的金融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信貸風險。信貸風險,亦稱信用風險,主要是指當前十分普遍的企業對銀行債務的逃廢以及企業之間的相互拖欠,經濟發展失衡,信貸結構單一,信貸投向過分集中等,導致金融機構資產質量非常低下。這也是目前最為集中、最為嚴重的金融風險,其嚴重損害著商業環境和經濟秩序,打擊了投資者的積極性,破壞了資源的合理配置,巨額的不良資產累積威脅著地區乃至國家的經濟穩定。就目前來看,國家不可避免地會承攬這個損失,但同時不可能完全通過財政資金來補償,而是主要通過中央銀行的基礎貨幣擴張予以平衡。在超過正常經濟和金融發展所要求的貨幣供應增長限度之外,就會發生明顯的通貨膨脹,從而導致經濟較大波動,并損害經濟發展的速度和質量。
2.支付風險。支付風險,就是借款人不能依約償還借款本息的風險,是指吸收存款的金融機構發生支付危機,即銀行、信用社、信托投資公司等,由于經營不善、資不抵債或是流動性發生問題,在一定的地區和一定的時間內可能發生的支付困難,甚至引起擠提風潮。這是最容易由個別風險、機構風險而引發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的因素,所以這類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我國現行的金融體系是以四家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這些銀行又與中央銀行直接地緊密地聯系在一起,雖然保留了某種“吃大鍋飯”的弊病,但是可以起到存款保障的作用,可以避免支付危機。當然,這種以增加國家負擔為代價來保證支付并非長久之計,下一步隨著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造,勢必要增強各金融機構自己的獨立性和責任心,但必須把防止支付危機,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作為重要前提來同時考慮。
3.經營風險。經營風險,是指由于金融機構自身經營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而形成的風險。過分追求高額利潤,違反流動性和風險性的經營原則;一味追求規模擴張、造成過度負債;違規經營,逃避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高利吸儲、低利放貸,形成利率倒掛;內控制度不健全、內部管理混亂、內審手段滯后;經營不善,長期虧損等等,導致金融機構風險累積,危機重重。
4.違規風險。違規風險,是指由于銀行內部主管人員、職員或客戶的欺詐、舞弊等違法亂紀行為,如內部盜用、侵吞、挪用、短款、外部搶劫、盜竊現鈔、私設賬外賬等,致使銀行資金和財產遭受損失的一種風險。
5.創新風險。創新風險,亦稱衍生金融工具風險,這是一種制度創新帶來的金融風險。證券、銀行、保險等業務領域以金融業務交叉為主要內容的金融創新活動,其創新的業務品種越多,衍生金融工具越先進,風險也就越大。
眾所周知,經濟的發展必須建立在金融穩定這一前提和基礎之上,而金融風險尤其是系統性的金融風險將會嚴重地打擊經濟發展,擾亂社會安定甚至造成社會動亂。中央銀行作為承擔維護金融穩定職責的部門,必須努力做好金融穩定工作,特別是要維護金融業長遠和全局的穩定。為此,基層央行要從微觀金融現象中超脫出來,以更寬闊的視野、更敏銳的眼光、更準確的判斷來審時度勢,科學決策。既要關注金融企業個體風險狀況,更要關注并評估其對整個金融體系所產生的影響,有選擇地采取相應措施以防范或者化解系統性風險。
1.強化風險意識。基層央行要進一步加強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轄區金融穩定的意識。人民銀行雖不再承擔金融監管職能,但維護金融穩定的職責依然存在,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體系整體穩定方面需發揮更大的作用。基層人民銀行必須意識到:在金融機構業務交叉不斷增強的大趨勢下,中央銀行的業務范圍必將拓寬,過去“抓監管、保穩定”這種狹義的維護銀行業穩定的職能弱化了,但是涵蓋區域經濟和銀行、證券、保險等現代金融業務的廣義的金融穩定職能則增強了。在此基礎上,基層央行還要積極開展維護金融穩定的前瞻性研究。目前我國風險機構的救助主要依靠中央銀行再貸款這一單一手段,容易誘發金融機構的道德風險。基層央行應結合轄區實際,借鑒國際成功經驗,對中小金融機構存款保險制度,風險分散、風險轉移和風險隔離制度,風險救助基金等措施的可行性和具體操作辦法進行研究,為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有價值的參考,積極推動符合國情的多層次金融安全網的構建。
2.理順工作機制。基層央行要努力探索并逐步理順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工作機制、政策措施,協調有關各方,群策群力,齊抓共管,共同防范、化解、處置系統性金融風險,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一是要理順好與當地政府的關系。多年的監管實踐證明,政府在維護金融穩定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這是政府責任與能力相互作用的結果。首先,金融安全是國家經濟安全的核心,金融穩定是經濟和社會穩定的基石,因此維護金融穩定是政府的政治責任。其次,在現行的行政管理體制下,政府在經濟生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是擁有行政、司法和經濟調配權的重要組織,依靠行政資源所帶來的權威性和信譽,是平穩化解風險的重要力量。第三,按照目前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特別是地方金融機構風險的工作機制看,地方政府負有重要責任。在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過程中,更加明確了農村信用社的“三位一體”的管理體制,即中央部門監管、省級政府管理、農村信用社自主經營。因此基層央行的維護金融穩定工作,必須處理好與政府的關系,通過溝通協調,建立起政府重視支持和參與的維護穩定工作格局。
二是要處理好與三家監管部門的關系。我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以后,形成了“一行三會”的架構。基層央行要處理好與當地三個金融監管部門的關系,最根本的是解決好兩個問題:一個是職責劃分,特別是人行與銀監部門的職責劃分問題,職責不清,必然產生監管工作的真空或交叉重復,降低工作的效率和質量水平,進而影響金融機構的正常運營;另一個是協調合作,無論是從金融對外開放的新形勢看,還是從金融混業經營的大趨勢看,建立相互之間的順暢、高效的協調合作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非常重要,這是促進轄區金融業健康穩定發展的必然要求。
三是要協調好內部各職能部門之間的關系。為適應監管體制改革后的工作新形勢、新要求,在最新出臺的基層央行“三定”方案中,貨幣信貸管理科承擔防范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轄區金融穩定的職責,其它的如調查統計、會計財務、事后監督、內審、國庫、外匯管理等,雖然承擔著不同的職責和工作任務,但是綜合地看,這些工作與金融的穩定有著密切聯系。因此人民銀行內部職能部門之間要搞好協調配合,共同努力維護金融的穩定。
四是要把握好防范、化解、處置三個環節之間的關系。防范,是維護金融穩定的題中應有之義,防范工作應該具有科學性和前瞻性。當前要轉變過去的思維方式,集中精力,以寬廣的眼光,從全局的角度和戰略的高度,全面、深入研究防范風險的重大問題。比如:如何因地制宜建立風險預警體系?如何建立符合國情的存款保險制度?如何準確識別金融混業經營趨勢下銀行、證券、保險三者交叉運行可能帶來的問題和風險防范等等。化解,指的就是通過采取措施,使已經進入市場的金融機構繼續運營,免遭退出市場的“命運”。人民銀行開展風險的化解工作,不能像過去那樣直接針對某一具體的金融機構,而是要找準定位,從宏觀的高度,提出化解金融風險的方法策略和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已經存在的風險。處置,指的是救助無望的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由于人民銀行是最后的貸款人,因此在處置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時需要進行大量的工作,比如,要協調風險處置中財政工具和貨幣工具的選擇,實施對運用中央銀行最終支付手段機構的初審復查,參與有關機構市場退出的清算,管理人民銀行與金融風險處置有關的資產等。
3.建立預警體系。建立金融風險預警指標體系,密切監測金融企業的流動性變化和金融業的整體風險,做到動態情況隨時把握,心中有數,是中央銀行履行維護金融穩定職責的當務之急。從基層行看,關鍵要盡快建立高效、靈敏的金融風險預警監測系統,為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提供有力的保障。當前,要抓緊建立一套科學、嚴密的金融風險監測體系,通過對銀行機構報送的報表、數據和政府經濟主管部門反饋的信息進行系統化的分析和處理,以準確地識別和判斷風險,以便及早進行預警和風險提示,把風險消除在萌芽狀態。同時,通過信息反饋系統,盡快地將一些苗頭性、傾向性情況向上級行報告,為上級行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提供決策參考。
4.細化防范措施。針對不同類型金融風險各自的特點,基層央行要結合轄區實際,細化防范、化解和處置措施,以達到最佳的防范效果。防范信貸風險,要以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為基礎,初步建立轄區信貸風險監測與提示制度,建立房地產、鋼鐵、橡膠、農業及其它本地重點行業的跟蹤監測分析制度,要準確審查并把握各類借款人的信用情況及貸款的擔保情況,對借款人進行資信評估,并通過聯席會、窗口指導等方式及時信貸預警信息,指導金融機構采取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引導金融機構分散、規避和防范信貸風險。防范支付風險,要加強對金融機構尤其是城鄉信用合作社支付性風險監測,加強法人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管理,建立商業銀行備付金監測機制,及時發現并提示商業銀行可能發生的流動性和支付能力問題。同時,必須與當地銀監部門共同設計制定嚴密的支付風險應急處置預案,以化解或處理可能發生的個別甚至區域性的支付風險。防范經營風險、違規風險、創新風險等,要配合有關監管部門,及時敦促轄區金融系統,不斷完善內控機制,建立健全決策、執行、監督等相互制衡的內部管理體制。同時,要繼續推進金融安全區創建活動的開展,認真總結經驗,進一步加強組織、協調與指導,完善考核驗收指標體系,各方聯動,優化轄區信用環境,建設金融安全區,逐步清除金融風險賴以滋生的土壤。
此外,對因受到各種行政行為、社會謠言、矛盾糾紛等“外生性”因素引發的金融風險,基層央行也要保持高度警惕,一旦發現“苗頭性”問題,要立即作為重大事件,在上報上級行的同時,即時向地方政府匯報,并協助地方政府做好相關處置化解工作,將風險消滅在萌芽狀態,減少波及面和不良影響。
參考文獻:
加強金融監管維護區域金融安全許傳華《金融與保險》
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宏觀和微觀對策馬懷玉楊凌云李新月《濟南金融》
關于防范金融風險的討論綜述《金時網》(2000-10-28)
金融風險與金融監管李曉西《江蘇經濟》(2002-01-01)
1.會計核算風險
從銀行會計工作出發,銀行會計的主要工作是對銀行的所有業務活動進行最快的核算。由于銀行的一切業務活動都是通過會計信息反映出來的。在會計核算工作中,若出現會計核算處理方法不當、會計核算質量不高及核算程序不規范的現象,就有可能出現風險。然而,在實際操作中,有的銀行為了獲得更多的利益,往往在會計信息處理上大做文章,導致會計核算工作提供信息資料不真實、真賬假表等現象,這給銀行帶來了更大的風險。在銀行業務中,對于會計結算風險,主要表現在結算數據不真實、經濟利潤反映不實等現象,這種情況的發生,主要體現在人為因素、結算處理方式及制度等方面,從人為因素來看,不可忽略的問題是虛假性,有的管理人員為了自身的利益,往往在結算報表上虛增利益或搞賬外賬,以達到暗盈利的目的,結構導致會計信息失真。對于金融企業來說,在會計實際核算工作中,由于其需要涉及到很多環節,一旦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差錯,將會導致整個會計核算工作失去控制,包括:第一、未及時對企業的財務進行檢查、審核;第二,采取的會計核算方法缺乏科學性、合理性,造成流動資金被截流、貪污賄賂等事件的發生;第三,對憑證審查不嚴,缺乏健全的電腦制約機制,同時也沒有及時進行賬務處理;第四、對財務檢查核對不力。
2.會計監督風險
針對財務報表復核監管不力的風險,對于金融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來說,為了提高存款利率,只求存款數量,不講存款結構,通過不合理的經營,導致會計部門無法起到有利的監督作用,而這種不合法經營的虧損風險往往是帶有連鎖反映的,面對會計核算工作監督檢查不力的現狀,在不正當利益的驅動下,容易造成違章拆借、越權承兌、私設小金庫等違規現象的發生。隨著違規行為的不斷蔓延,勢必給金融企業造成了經營風險。
3.會計操作風險
近幾年,隨著銀行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發展,電子信息技術的應用,為企業會計管理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條件,現階段金融企業已逐步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會計結算制度,對強化企業內部控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因財務人員風險防范意識的缺乏,以及業務知識及專業技能的不足,在會計結算工作中,往往基層會計人員不按照操作規定辦理業務活動,時常有越權辦理業務情況的發生。因人為因素的影響,加大了金融會計的結算風險。
4.經營風險
由于銀行會計屬于一項專業性強、風險大的行業,在會計工作中,會涉及到大量的業務活動,如票據結算、現金資產核算、原始憑證記錄、印章等,在這些工作環節中,一旦發生工作疏漏,勢必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在實際工作中,因一些不法分子的違規行為,銀行會計工作中容易出現假匯票、貪污盜竊、信用卡惡意透支等現象的發生。面對這種情況的發生,一旦會計部門發送對會計工作的管制,降低會計核算水平,這樣為不法分子提供了有利條件,勢必加大了經營風險。
5.人員管理風險
因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缺乏,對會計人員的約束力不夠,勢必造成人員管理風險。在會計管理工作中,會計人員的素質高低直接決定了會計管理工作質量的好壞。而會計人員綜合素質及專業技能的缺陷,給會計核算工作帶來了嚴峻的挑戰。對于會計人員約束不利的情況,主要表現在:一是銀行部分會計人員操作行為不規范,在會計核算工作中容易出現差錯;二是會計人員道德水平較低,個別會計人員內外勾結,為了自身利益,往往通過修改結算報表或虛增利益等行為來侵害銀行利益,導致經濟案件情況的發生;三是會計崗位設置的不合理,缺乏相應的制約機制;四是會計核算制度、操作規程的不嚴密,以及監督制約機制的不健全,加大了人員管理風險。
二、會計金融風險產生的主要原因分析
1.會計內部控制監督不嚴
目前,金融會計內部控制存在不少薄弱環節,包括:第一,違規操作,隨著金融管理體制的改革和發展,當前金融企業法律法規逐步得到了完善,并且建立的法律法規制度也得到了相應的落實,但是,在實際工作中,仍然有部分會計人員在具體工作中不按照規章辦事,在實際工作中我行我素,沒有約束性,面對企業內部會計人員素質低的現象,往往企業沒有對其引起高度重視,甚至一些企業往往從本身的經營成本角度考慮,導致金融會計中出現會計人員配置不合理、工作崗位職責部分、業務處理“一手清”的現象。第二,企業對會計內部控制認識不充分、不深刻、不完整,主要表現在:有部分工作人員認為企業內部控制就是各種規章制度的匯總,卻忽略了內部控制是一種經濟業務運行過程中和相互監督和相互制約的動態機制;甚至一些工作人員認為內部控制屬于事后控制,主要由審計部門或管理人員負責,而與會計無關,導致企業內部會計人員沒有充分發揮會計職能的作用。第三,會計制度建設存在滯后性,隨著金融業體制的改革和發展,為了適應新形勢的發展變化,需要對內部會計制度進行相應的完善,但企業為了追求更多的經濟利益,往往忽略了會計制度的建立與完善,導致會計工作中出現無章可循、會計工作處理不規范的現象。由于會計制度是會計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據,在會計制度不完善的條件下,勢必會造成金融會計風險的產生。
2.外部經濟環境的影響
隨著金融業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一些企業為了獲得競爭優勢或受利益的驅動,往往通過一些不正當手段進行惡意競爭,如低息放貸、虛增利潤、搞賬外賬或不按照會計核算標準報出假利潤等,這種不合法的競爭手段,長期發展下去,不僅提高了企業的經營資金,也阻礙了會計工作的正常開展。在違背“公平、公正、平等”的競爭原則下,自然而然企業會產生金融會計風險,如財務風險、經營風險等,嚴重影響了企業的健康發展。
3.會計人員業務培訓的缺乏
在金融會計風險中,不可忽略的是會計人員的文化素質,會計人員在會計工作中扮演者重要角色,其文化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系著會計工作質量。在金融會計工作中,由于金融企業所涉及達到的會計業務數量比較龐大,業務也比較繁瑣,這就對從事會計人員的素質要求較高,不僅要具備良好的文化素質和專業技能,還需具備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要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但是,從實際情況來看,在金融會計工作中,大部分會計人員的專業提高,知識、業務技能及職業道德品質都有待提高,尤其是會計人員的思想教育。因金融企業客觀條件的限制,金融企業都沒有對會計人員進行系統性的專業培訓,會計人員專會計專業素質的缺乏,導致金融會計工作中出現會計人員責任意識不強、對領導不負責、對金融事業不負責的現象。然而,在利益的驅動下,甚至有的會計人員產生了拜金主義、享樂主義的思想,造成金融會計中經濟案件頻繁發生。
三、加強企業金融會計風險防范的具體措施
1.完善會計內部控制體系
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是金融會計工作正常開展的重要保障,面對當前金融企業財務風險、經營風險的增加,企業必須注重內部控制體系的建立,只有建立完善的內控制度體系,才能充分發揮內控制約機制的作用。因此,在建立內部控制體系中,為了加強會計業務制度體系的建設,應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加強會計部分與其他部門的工作配合,注重其全面性、適用性、協調性和規范性,從而建立一套完善的會計制度。與此同時,應真實核算資產質量,按照貸款質量五級分類標準進行貸款質量的分類,按照賬面價值對其他資產進行核算,按照各類資產的實際風險,適當放寬呆、壞賬核銷條件,提高呆、壞賬準備比率,從而充分體現金融企業的高風險性。除此之外,在建立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上,應充分考慮金融創新及金融業務的加速發展趨勢,制定規范金融新業務的會計標準,充分體現會計制度建設的超前性,防范金融新業務會計風險,以促進金融的不斷改革和發展。總的來說,通過建立完善的會計制度,不僅可以提高會計信息的真實性,也可以有效防止因人為因素造成會計信息失真的現象,有利于化解金融企業在財務會計中產生的財務風險。
2.加大會計制度的執行力度
在金融會計工作中,即使建立了完善的會計制度,若會計制度執行力度不夠,會計制度的建立也完全失去了意義。因此,必須確保會計制度落到實處,由于會計制度具有嚴密的制約機制,同時對崗位的設置也是科學有效的,這就要求在會計工作中需要會計工作人員嚴格執行會計制度。從總體上來將,用會計制度規范會計人員的行為,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規范的會計制度下,會計人員將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然而,作為企業的領導者,為了充分發揮會計制度的作用,規范會計人員的行為,必須按照規定配備會計人員,加強對會計人員的監督與管理,減少會計人員的犯罪可能性,這樣就可以有效防止金融會計風險的發生。
3.強化企業內部的會計監督職能
在金融會計中,為了防止財務風險的發生,必須強化會計監督職能,注重會計業務事前、事中的監督,這樣既可以將風險消除在日常財務工作處理中,也減少了經濟的損失。若不注重會計業務的事前、事中控制,即使事后發現問題往往無濟于事。因此,強化會計業務事前、事中控制是非常重要的。與此同時,企業在會計分析上應建立預警機制,對會計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預測,建立風險防范措施,可以有效減少風險的發生。然而,對于會計工作中產生的報表,其主要反映的是企業過去的經營狀況,在金融會計中,報表的真正使用價值是通過對報表的分析,發現過去經營中存在的問題、并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做好相應的防范工作,從而幫助領導了解過去的經營狀況,在充分了解經營狀況的基礎上,對未來的發展變化做出有針對性的決策,才能幫助金融企業建立會計風險預警機制。通過對會計工作進行優化控制,規范會計人員的行為,充分發揮了會計職能作用。
4.建立一支強大的會計隊伍
會計人員在金融會計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為了防止人員管理風險的發生,企業必須注重會計人員素質的提升,加強思想政治教育,這就這就要求企業領導及會計管理人員在思想上要統一認識,充分認識到會計人員在防范金融會計風險中的重要作用。在會計制度的基礎上,合理配備會計人員,科學合理設置會計工作崗位,在條件允許的情況,在物質待遇上適當向會計人員傾斜,充分調動會計人員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使會計人員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除此之外,為了建立一支強大的會計人員,在選拔機制上,應選用高素質、高專業的會計人才,要求會計人員持證上崗,。為了提高會計人員的專業技能和道德品質,加強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是非常有必要的,要以多種形式的培訓和學習,既要注重會計人員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的培訓,還要加強會計人員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會計人員的業務能力,規范會計人員的工作行為,使會計人員在實際工作中能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從而有效防止金融會計風險的發生。
5.加強現代化會計手段的運用
現代會計手段主要表現在會計電算化方法和會計核算監督制度完善等兩個方面。在信息化時代下,金融企業應加大業務處理電算化的推廣,其對改善服務、增強金融市場競爭有很大幫助,既可以規范會計操作規程,也可以減少會計人員的工作負擔,對金融會計工作具有良好的促進作用。但是,在會計電算化中,需要注意的是:有了會計電算化是通過計算機處理系統操作的,在會計電算化中,必須注重一個操作管理問題,若管理不當,容易產生金融風險。總的來說,在金融會計工作中,受外部經濟的影響,難免會出現金融會計風險,這就要求企業需要做好金融會計風險防范工作,加強對金融會計風險的預測,找出金融會計風險產生的原因,并從會計體制、操作手段、監督管理及人員管理等方面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金融會計工作水平,有效減少金融會計風險的發生,進而推動金融企業改革和發展不斷取得新的進步。
論文摘要:本文主要探討在考慮機會成本的情況下,作為風險企業家與有限合伙人的風險資本家.-j-~E產生的道德風險問題,以及如何通過對風險資本家管理支持力度的合理分配,達到可行的帕累托邊界,并最終實現風險企業家和有限合伙人的利潤最大化。
一、問題的提出
風險投資作為一種新興的投資與融資方式,其主要目的不是取得風險企業的經營權和控制權,而是期望經過一段時間的有效運行,以實現增值并通過股份轉讓來獲取高額的資本回報,是一種高風險與高回報并存的投資。由于信息不對稱以及不確定因素的存在,導致了一系列道德問題的出現,并在一定程度上對風險投資主體各方利益產生了不良影響。為了解決這一道德風險問題,減少風險投資主體各方的利益損害,眾多學者從不同角度對此問題進行了大量的研究與探討。薩爾曼(Sahlman,1990)指出,可轉換證券可以有效地解決風險資本家和風險企業家之間的激勵問題,從而減少道德風險問題的產生;Bigus從風險企業家的角度出發,分析解決風險企業家道德風險問題的多階段融資契約,研究結果顯示這樣可能會促使投資方產生道德風險;Bergemann和Hege構造了風險投資中的動態道德模型來研究風險投資問題,指出最優的投資契約應該是債券與股票的混合體;Cornell&Yosha針對風險投資階段性融資進行研究時,認為風險企業家為獲得下一階段的進一步融資,有動力操縱短期項目信號,這顯然對項目的長期發展不利,建議使用可轉換債券減少這種信號操縱現象;馬克斯(Max,1998)認為將債務融資與股權融資結合或通過一個可轉換優先股能使風險資本家實行有效的干預:即在企業經營不善時實施對控制權(如清算權)進行干預,而當企業發展順利時,放棄干涉則更為有利;Aghion和Bohon首先將不完全合同理論用于創業融資領域,認為存在利益沖突時(EN不僅關心企業增值帶來的貨幣收益而且還關心私人的非貨幣收益)可通過控制權的有效分配來加以解決。
從以上文獻分析可以發現,現有研究成果都是側重于研究在信息不對稱情況下,如何控制風險企業家的道德風險問題,而對風險資本家道德風險問題研究的情況較少。事實上,風險資本家作為投資人不僅為風險企業提供資金支持,而且為風險企業提供管理支持,并且這種管理支持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響到風險企業的生存發展。但這種包括風險資本家對風險企業進行監控與注資的管理支持都是有成本的。這些成本包括風險資本家和風險企業家制作報告的機會成本、訂約成本、花費的時間成本,風險企業家的資源成本以及簽訂協議時律師費和相關成本。這些成本數額有時可能相當大,并且在風險投資合約中是得不到補償的。為了節約這些成本,增加收益,風險資本家在風險投資過程中反而會比風險企業家更有可能產生機會主義行為,這樣就形成了風險資本家道德風險問題;另一方面,風險資本家作為風險投資基金的受資方和管理方,其投資基金的主要來源于民間資金,其與投資人之間的關系是普通合伙人(GP)與有限合伙人(LP)的關系,作為GP的風險資本家作為LP的人,雖然其收益與風險投資基金的收益直接相關,但當其努力程度的機會成本超過其收益時,也可能導致風險資本家放棄努力,選擇偷懶行為,從而產生道德風險問題。所以,在信息不對稱以及環境不確定和行為不可驗證的情況下,負有雙重身份的風險資本家極有可能產生機會主義行為,形成道德風險問題。
二、投資人風險資本家的道德風險
風險資本家與風險企業家通過談判選定一家風險企業后,除了要向風險企業提供資金支持外,還要付出相當的時間和精力供管理支持。由于風險資本家的收益直接與所籌集的風險基金規模以及所投資的風險企業的增值能力有關,所以為了實現收益最大化,風險資本家除了要向現有的風險企業提供管理支持以實現所投資的風險企業最大程度增值外,還要盡量地擴大風險投資基金規模來增加能夠投資的風險企業的數量。在風險資本家的精力和時間數量一定的情況下,需要在這兩者之間進行平衡以實現收益最大化。風險資本家在向風險企業提供管理支持時,我們假設:第一,風險資本家給單個風險企業提供管理支持的時間間隔為c;第二,兩次管理支持之間風險企業實現的單期最大價值增值為g>0;第三,兩次管理支持之間風險企業產生的單期最小投資損失為b>0;第四,兩次管理支持之間風險企業的單期利潤以的速度遞減。這樣,如果用ri=γg-b表示風險企業某一階段i的單期非貼現利潤,。那么,就可以表示提供管理支持時間間隔為c的單期非貼現總利潤。我們將風險資本家的時間和精力分解為兩個部分:一部分可以用來給現有風險企業提供管理支持,從而保證現有風險企業能夠以p<0o(0
0<1)新風險企業。現有的風險企業每隔時間c被風險資本家評估一次并受到t輪管理支持,從而在tc時間內通過上市產生了一個市場價值(β代表每期貼現率,0<β<1),那么風險資本家能夠通過現有風險企業獲得的市場價值就為(α代表風險資本家在風險企業中所占的股份比例)。由于風險資本家的時間和精力是有限度的,所以在一定時間范圍內只能在向現有的風險企業提供管理支持和評估新型的風險企業兩者之間進行分配。這樣風險資本家做其中任何一件事都會存在機會成本,即風險資本家對現有風險企業提供管理支持的機會成本,就是風險資本家通過評估新的風險企業所帶來的收益。反之,風險資本家評估新的風險企業的機會成本就是現有的風險企業因缺乏管理支持而減少的市場價值,即現有風險企業成功上市后的市場價值部分。
假設新風險企業從風險資本注資到順利上市增值共要接受風險資本家s次管理支持,用ps-1表示經過s-1次管理支持后的存活概率、(t)表示風險資本家新接受一家風險企業經過管理支持后的市場價值貼現增加值(α''''代表風險資本家占有的新風險企業股份比例),即風險資本家給現有風險企業提供管理支持的機會成本的凈值。如果在對風險企業提供管理支持時考慮機會成本,那么,風險資本家在一家風險企業投資并提供管理支持所能得到的凈值αwc(t)就是:
假設為了實現風險企業的價值最大化,風險資本家必然會對投資收益與潛在的成本和監控成本之間進行權衡,以決定對風險企業提供管理支持的力度和提供資本的頻率。當風險資本家認為與風險企業家的利益可能發生沖突時,投資的存續期就會下降,提供管理支持的力度就會加大;再者風險企業資產的性質也對預期的成本和分階段風險資本投資的結構產生重大影響,一般來說,有形資產越多,風險資本家能夠通過清算形式獲得的投資補償也越多,這將降低進行嚴密監控的必要性,增加投資的存續期限。現假設風險資本家能夠提供的最優管理支持次數為tv。由于風險資本家提供管理支持的機會成本不能得到有效補償,如果考慮這種機會成本的話,那么風險資本家的實際報酬就會小于名義報酬。因此,風險資本家向風險企業提供的管理支持數量總是少于風險企業家所要求的數量,所以,風險企業家所需要的風險資本家提供管理支持的最優時間周期ce總是短于風險資本家實際提供管理支持的時間周期cv。除此而外,風險資本家提供管理支持的次數還可能隨著獲得新的投資機會能力的增加,及其風險資本家在風險企業中所占股份份額的減少而減少、隨著風險企業盈利下降速度的加快而增加、隨著風險企業單期利潤的增加而下降。但不管出現何種情況,風險資本家提供的管理支持次數都是不足的,并且總是少于最優次數。這里我們對風險資本家和風險企業家所要求的管理支持次數進行比較分析。風險資本家所需要提供的管理支持最優次數tv就是能夠滿足在時間周期cv既定的情況下實現αWcv(t)值最大化;風險企業家所需要管理支持次數就是能夠滿足在ce既定的情況下實現值最大化。由于風險資本家在提供管理支持時存在著機會成本,并且風險企業家在計算利潤并沒有考慮機會成本,所以,風險資本家和風險企業家存在著因利益沖突而產生的管理支持次數非最優的狀態,并且這種狀態還會隨著新加入的風險企業中風險資本家的股份份額增加和優惠措施的提高而日益加重。
為了風險投資能夠生存并沿續下去,各風險資本機構必須周期性地籌集風險投資基金,這類基金存續期限一般為10年,并可以展期,通常采用有限合伙制的組織形式。在有限合伙制組織形式中,風險資本家是普通合伙人,負責管理基金的運營;外部出資人是有限合伙人,能夠監控基金的運行并參加基金的年會。但只要其承擔有限責任,就無權直接參與基金的日常管理活動。在這種情況下,出資數量較大的有限合伙人相對于風險資本家來說就成了風險投資基金的外部人,而出資額度較小的風險資本家反而成了風險投資基金的內部人。由于風險資本家獲得基金規模的固定費用報酬與基金投資利潤,所以,風險資本家有通過發起大規模的后續基金以增大公司管理的資本額的動機,因為這樣做一方面可以增加其報酬收入;另一方面由于規模經濟使然可以大幅度降低固定管理成本,從而能夠最大限度地增加利潤。而風險資本家受時間和精力的限制,必然帶來對所籌集的投資基金管理支持力度不足的問題,這必將引起作為普通合伙人(GP)的風險資本家與作為有限合伙人(LP)的外部投資人的利益沖突,產生風險資本家作為內部人的道德風險,出現損害有限合伙人利益現象的發生。
風險資本家為了增加收益并實現利益最大化,會先后籌集并管理多只風險投資基金,而風險資本家由于受時間和精力的限制,會分散其對單個風險投資基金的注意力,影響到對單只風險投資基金提供管理支持的力度,降低了單只風險投資基金有限合伙人的收益。
用i代表風險資本家管理基金的數量、cG表示風險資本家提供管理支持的最優頻率、CL有限合伙人要求提供管理支持的最優頻率、tG代表風險資本家提供管理支持的最優數量、tL代表有限合伙人要求提供管理支持的最優數量。根據上面的模型可以得出結論:由于風險資本家在提供管理支持時,必然會考慮其機會成本,導致風險資本家提供的管理支持力度總是少于有限合伙人所要求的最優管理支持力度,并且這一個管理支持力度會隨著風險資本家獲得新的風險投資基金的能力的提高而減少,引起風險投資基金管理和投資的潛在問題隨風險投資基金規模的擴大而增加。除此之外,在既定的時間約束下,作為普通合伙人的風險資本家,為了緩解管理支持力度與所管理的風險投資基金幅度之間的矛盾,可以通過采取投資于風險企業發展晚期的辦法來加以解決。這是因為:一是隨著風險企業的逐步成長,風險企業就能夠提供越來越多的信息供風險資本家進行評估,這樣信息不對稱程度就會越低,風險資本家就不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來監控風險企業,從而可以大幅度降低和監控成本;二是在風險企業的后期階段,風險企業的管理及發展已逐步走向正軌,需要風險資本家投入的管理支持力度就可以大幅度降低,這樣風險資本家就可以分配更多時間和精力來管理更多的基金;三是風險企業的有形資產逐步增多,而有形資產不必通過正式評估就很容易監控,這樣風險資本家就可以選擇較長的融資輪次而減少所提供的管理支持力度,從而可以加大基金管理規模。這種事情尤其會發生在是當風險資本家監控風險企業的機會成本非常高的情況下。
我們用模型來分析風險資本家的投資階段偏好:用表示風險投資基金清算時預期市場價值的貼現值,那么作為有普通合伙人的風險資本家的份額就為;作為有限合伙人的外部投資者的份額為其花費時間的機會成本時,作為普通合伙人的風險資本家就會偏好于投資風險企業的后期階段,并且機會成本越高,風險資本家的這種偏好就會越強烈。這一結論可以通過一組數據得到驗證,據VentureEconomics數據庫中統計資料顯示,1985-1989年五年間美國風險基金投資于后期階段的比例依次為:52.3%、56.9%、60.3%、60.0%、65.5%,呈現出逐步上升的趨勢。
基金業風險管理根基不穩
證券市場市場化發育程度先天不足、后天失調,使基金管理機構的風險管理處于根基不穩的不利處境。我國現有的基金產品多為股票型基金,投資對象結構布局也多集中于股票,由于我國證券市場的定位一開始即把支持國企改革作為基點的歷史局限,導致證券市場實際上成為了國企籌資解困的重要途徑,資本市場資源配置市場化功能被置于次要地位,使得投資行為預期極不穩定,助長了市場投機風盛行,投資者的權益保護問題成為長期以來不能很好解決的市場之痛。
證券市場承載過多的政府意圖、行政意志等非市場化的功能和任務,證券市場“政策市”的色彩揮之不去。證券市場不僅要承接數量龐大的國企上市融資和再融資的擴容黑洞,又要面對大量非流通的國有股、法人股,這必然助長投資行為的短期化,加大市場價格的波動頻率和幅度,增加了基金管理機構風險管理的成本和難度。
投資者普遍缺乏專業素養和監管滯后,眾多不規范投資者和投資行為的存在以及由此衍生的羊群效應,疊加并放大了市場風險,而監督層并未細分市場風險源而采取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結果是嚴重犧牲了市場的效率和功能,限制了市場競爭和活力,造就了市場對政府政策投入的過度依賴與股市長期以來“不牛則熊”極端走勢的市場格局,對于追求長期收益的基金來說不利于有效開展資產風險管理。
市場交易制度不夠完善,風險管理手段嚴重不足。目前我國證券市場投資品種單一,基金的投資組合品種選擇范圍狹窄,通過構建多元化資產組合分散非系統風險存在困難,而同時指數期貨、無風險套利等規避系統風險的交易手段尚不具備,基金管理機構既不能根據市場趨勢在做多與做空之間順勢轉化,又不能運用其他金融工具進行風險對沖,這降低了基金抵御風險能力,加劇了股市的波動。
市場對證券投資基金的評價集中在收益性上,忽視了從收益性、風險性和流動性的綜合角度展開評價,使基金出現了單一片面追逐凈值的傾向,從而產生過度投機行為。
基金業風險監管效能不高
對證券投資基金業的監管生態不佳,監管效能不高,致使基金業運作中存在一些不規范現象和問題,不利于基金管理機構建設有足夠功效和長效的風險管理機制。
相關法律法規的配套不完備,基金在實際運作中存在風險生存的制度漏洞。盡管作為綱領性大法的《證券投資基金法》業已頒布,還缺乏相應的配套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特別是證券市場發展和變革快速,更需要對基金業的監管動作向前移位,加大事前監督力度。
相關的投資比例限制模糊,可操作性不強,如不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在利益沖動下,通過幕后的默契和聯手可以操控單只股票絕大多數的流通籌碼,在短期利益驅使下個別基金投資在個股上過度集中極易誘發流動性風險。
在證券投資基金運作實踐中,缺乏獨立、公正和權威的第三方責任審計和問責制度,而基金管理人掌握著基金的實際控制權,僅依靠基金管理人的自律不足以有效制約基金管理人嚴格遵守基金契約。
雖然基金資產的所有權、經營權、監督權基本分離,但基金持有人沒有適當和相應的訴訟、追償權利,持有人大會功能形同虛設,基金持有人對基金管理人不擁有實質性話語權,而且由于基金托管人一般由基金管理人選擇,基金資產托管協議由基金管理人與托管人簽訂,基金托管人演變成基金管理人的人,這種錯位導致基金托管人基于自身利益考慮,往往放棄了托管監督和委托管理責任,形成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事實上的利益趨同,基金持有人利益往往不能放在最優先位置,極易誘發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風險。
基金管理機構市場準入退出機制不盡完善,管理費計提辦法弊端較多,不利于刺激基金管理公司提升資產運行效率,降低資產風險水平。
基金業風險管理制度存在風險
內部治理存在缺陷,形成制度性風險源,損傷了基金的風險管理制度優勢。基金管理公司股權結構普遍存在“一股獨大”問題,基金管理公司決策高層和管理高層來源于或受聘于公司股東,其股東背景容易出現“內部人控制”傾向,在基金投資者成為弱勢群體和基金持有人的約束嚴重軟化情況下,實際上基金管理公司行為的利益考慮當然地將公司股東利益置于最優先地位,偏離了證券投資基金兼顧基金投資者與基金公司股東二元利益平行的設計初衷。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由大股東和高管提名選任,薪酬由董事會決定,這種利益關聯格局很難保證其獨立性。
基金經理權限過大而缺乏有效制衡。有的基金經理甚至將投資建議、評估投資建議、構建投資組合、下達投資指令與執行投資指令等職能集于一身,這種把控制決策和操作失誤風險寄托于對基金經理人的充分信任和道德判斷的幼稚做法顯然沒有制度、規則和機制的約束更有效、更先進。
加強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業風險管理的建議
針對目前我國基金管理機構風險管理過程存在的諸多弊端,必須從制度安排、監管方式、市場結構等若干方面進一步深化改革,增強證券投資基金業加強風險管理的動力和壓力,全面提升基金管理機構風險管理能力和水平,以促進證券投資基金業穩健發展。
構建有效的風險管理機制
進一步推動證券市場市場化改革,營造市場運行新生態,建立有效的風險管理機制的市場大環境。認真落實“國九條”,積極實施“全流通”戰略,解決股權分置問題,促進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建設,改變上市公司“重上市、輕轉制;重籌資、輕回報”狀況,以有利于基金管理機構堅持崇尚充分研究和清晰價值判斷以及“穩定持倉、長期投資”的理性投資理念,引導市場投資理念逐步走向成熟,降低基金管理機構風險管理的成本和難度。
從完善市場交易制度、推動滬深股市與國際市場接軌和促進市場走向成熟著眼,在盡快推出我國統一指數基礎上適時推出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交易,一方面通過基金實施套期保值動作和在做多與做空之間順勢轉化,提高基金資產管理效率,增加基金抵御風險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達到活躍和繁榮市場、降低市場價格劇烈波動的效果,以進一步完善市場交易制度,增加基金管理機構風險管理手段,增強應對系統風險的風險管理能力,提高資產風險管理水平。
對證券投資基金的評價要全面結合“新興加轉軌”的不成熟市場非系統風險和系統風險具有較大不確定性特征的實際狀況,從單一的收益性考量轉向對收益性、風險性和流動性的綜合評估,評價體系要有利于引導基金重視風險管理和提高風險管理質量,改變單一、片面追求凈值的傾向。
進一步加強對證券投資基金業的監管
促進證券投資基金業合法合規經營,促使基金管理機構構建有足夠功效和長效的風險管理機制:
監管層要抓住《基金法》頒布和實施的有利時機,提高本行業依法經營的自覺性;提高《基金法》在實施中的可操作性,特別是要加強現場監管和不定期巡訪,對違法違規問題要及時、高效、公正和嚴格處理,硬化法律法規的強制約束力和嚴肅性。
從有效提高基金資產流動性出發,防止發生操控市場價格的情況,在監管辦法上要更具體地明確基金投資比例限制,特別是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股票總和不得超過該股流通市值的10%。
證監會應指定部分具有證券從業資格和誠信卓著的會計師事務所和審計師事務所定期或不定期對基金管理機構進行業務運營合規性、資產流動性、內控運行狀況的現場稽核,加強第三方責任審計,建立獨立、公正和權威的問責制度,以提高監管效能、促進證券投資基金業增強合規經營意識和提高風險管理水平。
監管層要引導、支持和鼓勵基金單位持有人依法啟動持有人大會機制,切實發揮持有人大會對基金管理機構的制約作用。為了增強基金持有人對基金管理機構的實質話語權,建議對基金持有人適當的訴訟地位和追償作出安排。
完善基金管理機構的市場準入退出機制,適當降低市場準入門欄,提高證券投資基金行業的競爭性。若基金在收益、資產流動性上存在限期內不能改變的問題和狀況就必須終止運作,以強化基金管理市場的優勝劣汰機制。
改變目前基金管理機構管理費從基金資產中計提的做法,建立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管理人最大的共同利益目標函數。基金管理人的收益只能來源和體現在其運營帶來基金凈值不斷增長中。
完善基金管理機構的內部治理結構
消除制度性風險源。在基金管理公司籌建審批時,要關注其股東出資結構狀況,嚴格審核股東誠信記錄等,以均衡股東權利和增加股東之間的相互制衡,使基金管理機構高管層不僅代表股東利益,更要維護基金持有人權益,實現基金管理公司二元利益平衡格局的設計初衷。
為了確保基金管理公司的獨立董事、監察員履行職責的獨立性、公正性,打破獨立董事、監察員與股東、高管層的利益關聯格局,建議基金管理公司的獨立董事、監察員一律由監管層指定有專業水準、誠信良好的相關專業人士擔當司責,以形成良好的風險控制機制。
針對目前普遍基金經理權限過大問題,從有效防范道德風險出發,基金管理機構在制度層面要做到基金的投資建議、投資建議評估與構建投資組合、執行投資指令的投資過程關鍵環節做明確的人員區分和操作隔離,也就是說,研發人員采取定性與定量的技術手段,充分尊重統計規律,對價值高估或低估的品種進行科學遴選排列,提出具體的投資建議,基金經理要利用現資管理技術對投資建議作出評估和判斷,在征詢意見基礎上依據現代證券投資組合理論構建投資組合,并向交易人員下達投資指令,從而建立完備火墻機制以有利于基金強化風險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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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規模總量不斷增長
據對湖南省益陽市50家企業、120戶城鎮居民和120戶農村居民問卷抽樣調查測算,至2008年末,全市民間借貸總量約為54億元,比2004年增加9.52億元,增幅為21.4%,分別占全市人民幣存、貸款總額的8.6%、9.7%。樣本企業民間借入資金余額戶均規模122.4萬元,比2004年增加38萬元,年均增長11.25%;樣本城鎮居民2008年末通過民間借入資金余額戶均3.94萬元,比2004年增加1.33萬元,年均增長9.8%;樣本農村居民2008年末通過民間借入資金余額戶均3.42萬元,比2004年增加1.06萬元,年均增長7.4%。根據相關數據,我們得出以下結論:全市中小企業民間借貸34.29億元,約占民間借貸總額的63.5%,城鄉居民約占36.5%;二是城市居民參與民間借貸的比例略高于農村居民;三是經濟發展較快的地區參與民間借貸的比例遠高于經濟相對落后的地區。
(二)融資范圍不斷擴大
抽樣調查顯示:中小企業民間借貸約77%是用于解決生產經營流動資金不足,約23%用于固定資產投產;農戶得到民間借貸在生產及生活中的分配比例是58∶42;城鎮居民民間借貸資金約74%用于投資經商。從益陽市民間借貸投向看,主要集中體現在三大領域。一是農業產業化領域的需求。據調查的100家龍頭企業資金需求達83億元,較上年增加24億元,增長13%,銀行貸款滿足率僅為50%,有三成的企業得不到銀行貸款,資金缺口約38億元。二是房地產開發領域的需求。據調查,在自籌資金中房地產開發商向民間借貸的資金所占比重下降了約12%。2008年農民住房支出較2005年、2006年、2007年分別增長了20%、18%和22%,使民間借貸由過去的生活急用轉為居住借貸。三是新型工業領域的需求。
(三)交易活動由暗轉向公開或半公開化
民間借貸雖不具有合法地位,但民間借貸對社會經濟生活中所發揮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社會大眾的認可,逐步演變成私營業主、個體工商戶和民營企業緩解資金供需矛盾的重要手段,逐漸由“地下交易”變為半公開或公開化。
(四)借貸形式呈現多樣化趨勢
隨著民間資本規模擴大,專業放債人和中介人應運而生。有的為借貸雙方牽線搭橋,從中收取中介費;有的擔保公司為民間借貸者提供擔保,從中收取擔保費;有的企業或個人一方面借入資金,另一方面從事放款活動,從中賺取利差,成為名副其實的民間借貸中介機構或專業放債人。此外,隨著人們市場意識的不斷增強,相繼出現了白條轉借貸的形式。與此同時,在社會上涌現了一批食利群體。其中:包括在職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干部職工。
二、當前民間融資動向及發展趨勢
近幾年,隨著民營經濟體不同形式的蓬勃興起,人們市場意識的不斷提高,民間借貸出現了新的動向。
(一)民間融資替代化
據樣本點監測顯示:民間融資與正規金融互為替代的特征較明顯。據監測的10戶企業(主要是當地重點企業)數據顯示,在國家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下,今年1-6月獲得銀行貸款7345萬元,同比增加1350萬元,企業民間融資總額2532萬元,同比減少了560萬元。
(二)融資性質股權化
據樣本監測點顯示,近幾年,股權性融資在企業籌集資金的過程中被廣泛的運用,在民間融資中所占比例逐年上升,2006-2008年分別上升了7.3%、10.2%、13.6%。如南縣鑫欣漁業有限責任公司,現有入股會員2358人,企業融資規模達680萬元,比2006年增長26%,入股者不僅能保利分紅,還得到了企業飼養技術和產、供、銷一條龍服務帶來的實惠。
(三)農村融資趨于產業化
龍頭企業和農村經濟專業合作組織(協會)作為農業產業化的載體,近年來得到了較快的發展。據統計,益陽市現有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組織756個,擁有資產39億元,民間融資規模5.8億元,入社會員26.5萬人,帶動農戶39萬戶,占到了全市農戶總數的39%。問卷調查顯示,農信社基本上滿足了農戶小額信貸需求,資金供需矛盾主要集中于企業和專業大戶的大額資金需求,有80%的企業和專業大戶都有民間借貸,一些龍頭企業或協會通過合股、入股和民間借貸的方式籌措資金,與農業產業化發展緊密地連在一起,緩解了企業大額的相對穩定的長期性資金需求。
(四)借貸行為趨于理性化
隨著民間融資市場逐漸趨于成熟,轄區民間融資行為更具市場性和公開性,理性化特征也愈加明顯。首先是融資價格隨行就市,并依據信用、風險、期限等進行定價。二是融資方式更趨規范。據監測數據顯示,以書面協議方式發生的融資額占86%,以擔保或抵押方式發生的融資額占14%,同比分別增加了7%和4%。三是付息基本上參照銀行的結息方式來執行。
三、區域比較民間借貸風險分析
(一)部分資金流向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益陽市是一個農業大市。長期以來,工業基礎較薄弱,原計劃經濟下的許多小水泥、小鋼鐵、小紙廠以及高污染、高能耗企業,通過改制轉為民營企業后,因長期得不到正規金融的支持,積累了大量的風險。以桃江縣為例:全縣16家立窖水泥生產企業,年產量普遍為8.8-16萬噸,因不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而長期依賴于民間借貸維持經營;同樣的情況還有桃江縣金沙鋼鐵廠,長期在市場與國家宏觀調控的狹縫中求生存,企業發展由小做大完全依賴于民間借貸,2008年末民間借貸余額達到5000多萬元。
(二)進入成熟期后的民營企業仍達不到正規金融所需的信貸條件
據了解,為了適應民營企業貸款小、頻、急的特點,緩解民營企業貸款難問題,近幾年工總行、農總行都制定了一些政策措施,但基層行具體執行起來卻十分困難。以益陽市為例:全市工業企業19865家,其中:規模以上企業764家,規模以下小企業2566家,個體經營戶16811家。調查顯示:目前中小企業獲得銀行貸款的滿足率度不到40%,通過民間融資方式籌資的企業高達77.3%,占到了企業融資規模的50%左右。
(三)規范民間借貸的法律法規定義模糊
目前,在我國《刑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等法律法規中,對合法的民間借貸、非法集資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定義模糊。《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有期徒刑或罰金。1998年7月國務院第247號令頒布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取締辦法》中有關規定界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該辦法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活動。1999年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規定,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行為屬于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上述法律對合法民間借貸、非法集資和非法吸收存款行為的定義并不明確,也沒有相應的司法解釋。
(四)民間借貸趨利性極易導致經濟結構性風險
民間借貸具有隱匿性,使得地方政府對本地資本市場供求狀況和資金投向難以把握,使民間借貸往往集中于熱點行業。微觀經濟實體投資的非理性極易導致熱點行業內部企業林立,難以形成適度競爭和合理聯合,導致行業生產規模過剩,造成社會整體投資邊際效益下降,當社會投資邊際效益為負時,民間借貸的風險就會加大。
四、防范和化解民間借貸風險的有效途徑
(一)制定相關法律,在法律上明確區別民間借貸行為的合法性和非法性
目前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和《關于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等幾條司法解釋雖在某種程序上承認民間借貸行為的合法性,但都是從民法的角度出發為官司糾紛而做的解釋,僅有幾條“判案解釋”已難以引導和規范民間借貸健康發展。因此,國家有必要制定一部適合國情的《民間借貸法》和《民間融資中介機構和中介業務管理辦法》,從法律上明確界定民間借貸的形式、運行方式,在制度設計上為民間借貸雙方構建法律保障。
(二)加強政策輿論導向,規范民間融資行為
各級政府應盡快明確相應的管理部門,通過行政手段來規范民間融資行為,改變目前民間借貸放任自流的狀況。一是加強對群眾的宣傳和風險教育,提高廣大群眾風險防范意識;二是根據民間借貸的性質,區別對待,加強管理。對于數額小、參與人員少、不跨地區、用于互助解困等合法用途的,應允許其存在,并加以引導和規范。三是嚴厲打擊民間高利貸行為。對于脫離實體經濟的各類非法集資和民間高利貸行為要嚴厲打擊;對于擅自設立非法金融機構和違法從事銀行存貸款業務的要堅決取締。
(三)建立科學監測體系,跟蹤民間借貸變化
一是建立民間借貸業務登記備案制度。民間借貸主管部門要以民間借貸借款方為監管對象,建立民間借貸交易行為實行登記備案制度,特別是對融資規模較大企業要實行強制性登記備案,未經登記的可視同為非法行為。二是建立科學的民間借貸監測指標體系。監測內容應包括民間借貸規模、融資方式、用途、期限、利率和借款償還情況等。對融資規模較大的企業或個體經營戶,主管部門應時實定期跟蹤調查,及時掌握其動態變化,并實施有效地風險控制和管理。三是依托各級民間借貸監測登記部門建立全國性民間借貸監測體系。區(縣、市)一級負責收集轄內民間借貸信息,定期匯總上報省(市)有關部門,全國、省(市)監測部門通過整理分析,為相關部門加強民間借貸管理和制定宏觀政策提供信息支持。超級秘書網
(四)加強產業引導,優化民間投資結構
各級政府要根據國家產業政策,結合本地實際,加強民間借貸的引導和服務,選擇具有市場前景、成長性好的項目為依托,優化民間投資結構。嚴禁民間資本投向受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影響較大的高能耗、高污染行業;鼓勵中小企業以入股方式吸收民間閑散資金,加大對農業產業化資金投入,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互惠互利的合作機制;有關部門要創造政策條件,幫助有發展潛力的龍頭企業直接進入資本市場,逐步減少民間借貸比重。
(五)培育征信市場,加快信用體系建設
中小民營企業發展一般具有先民間資本、再銀行貸款的順序。進入成熟期后的企業要得到銀行信貸支持,首先,要破解銀企信息不對稱的“瓶頸”。因此,各級政府要積極培育征信市場,規范中小企業經營行為,引導中小企業轉變信用觀念,建立內部信用管理制度,提升中小企業財務信息的可信度,為銀行信用評級創造條件。
隨著農業經濟的產業化、組織化、規模化發展,物流金融作為面向整個物流鏈的金融服務類型,能夠在物流過程中有效調配金融資源,從而有效增加農村市場的金融供給,降低小型金融機構的信用風險。在農業物流金融的管理模式下,由于第三方農產品物流企業或產業鏈中的農產品加工、零售、批發企業的參與,作為物流金融的融資評估者、監督者、擔保者,在為農戶或農產品生產企業提供物流服務的同時,充分了解到客戶的產品、庫存、經營、財務等信息,農村小型金融機構能夠獲得較為充分的交易信息。農村小型金融機構通過貸款,以及對供應鏈企業的資金流、信息流資源的充分利用,減少了信息不對稱現象,能夠較科學的判斷借款人的財務能力和還款能力,使信用風險控制在可承受范圍內。通過這種方式的風險管理模式,將金融機構的信用風險轉換為貿易流程中的風險,將金融機構的單一機構承擔的不可控風險分解為物流鏈中多個參與主體風險,減弱了金融風險的強度,使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資金的安全性與收益性得到了保障,確保每筆資金及時回籠,從而達到將信用風險控制在可控范圍內的效果。農業物流金融的管理模式一般包括以下幾類:第一,基于權利質押的物流金融模式。即倉單質押貸款,該類業務屬于物流公司參與下的權利質押貸款,在這種模式下,農村小型金融機構將個體風險轉換為物流企業和農村小型金融機構的共同風險,分散了信用風險程度。第二,基于動產質押的物流金融模式。即存貨質押貸款,涉農企業往往將自身的動產作為擔保物,向農村小型金融機構申請抵押擔保貸款,同時,引入農業保險作為貸款保障,從而通過保險的形式,將農村小型金融機構的客觀信用風險轉移給保險企業,分散信用風險。第三,農商銀融資模式。這種融資模式涉及到小型金融機構、經銷商、農戶、物流公司四方當事人,不但可以緩解農產品經銷商的資金困境,而且可以將農業貸款轉換分解為貨物提款權,將農村小型金融機構的整體信用風險拆分,有效分散了信用風險,這種質押方式使信用貸款風險大大降低。第四,融通倉融資模式。在該模式下,農村小型金融機構將貸款批發給融通倉,再由融通倉將貸款分別零售給各個農產品生產者,在此,小型金融機構并不直接與貸款農戶打交道,只是起到貸款源頭的作用,第三方物流企業和農產品生產者承擔了部分信用風險,降低了農村小型金融機構承擔的風險度。第五,應收賬款融資模式。該類模式包括應收賬款的質押融資和應收賬款保理兩種。前者是農產品銷售商將應收賬款向小型金融機構作為質押獲得貸款;后者是農產品銷售商將應收賬款債權轉讓給農村小型金融機構獲得貸款。在這種融資模式下,第三方農業物流企業對農產品的生產、交付等環節進行監管,由專業機構進行風險管理,減少了農村小型金融機構承擔的風險。
(二)完善內部征信機制和外部征信環境
農村征信系統的建設能夠有效降低信息不對稱帶來的信用風險。農村小型金融機構信用風險的控制可以從內部控制和外部完善兩個角度來完成:從外部風險控制環境來看,需要由政府主導,整合各個行政機構、商業機構的信用信息資源,建立市場化運作、社會化服務的農村信用評級機構,并推動建立農村地區統一的信用代碼、信用征集、信用評級、信用擔保、信用獎懲制度,推動完整、健全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為農村小型金融機構提供貸款依據。從內部風險控制來看,需要從以下方面完善內部信用評價機制:第一,對于有資金實力的小型金融機構,可以盡快實行信用登記咨詢系統,完成信用記錄電子化,建立銀行代碼,接入人民銀行征信數據庫,實現與其他金融機構信用資源的共享。第二,對于資金實力薄弱的小型金融機構,從機構內部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化的信用風險管理機制。事前控制指利用“本土優勢”對客戶的信用信息進行收集、調查、核實,建立客戶資信檔案,隨時修訂、完善、補充新內容,實現客戶檔案的動態管理、跟蹤與維護,并根據客戶財務信息建立分析模型,劃分信用等級,以此為依據做出信用決策。事中控制指農村小型金融機構應根據客戶的信用評級等因素確定貸款額度,進行信用審核,主要針對貸款期限、額度等內容嚴格審核,貸款合同中要有信用風險保障的相關條款。事后風險控制指農村小型金融機構應對交易客戶進行動態的維護、管理,在此基礎上,還要對風險定期評估、排查,建立呆壞賬責任追究制度和黑名單備案制度,對呆壞賬責任部門和人員進行追責,對客戶分類為不同信用等級進行管理。
(三)創新抵押擔保方式
從外部環境來看,政府應建立以財政投入為導向的擔保體系,扶持成立行業信用擔保協會,注資成立行業擔保基金;由縣級農業部門牽頭,組建由農業專業合作社合資成立的專業的農業擔保公司,為農戶或小型農業企業提供擔保。從農村小型金融機構內部來看,首先需要創新農村抵押貸款的擔保方式,因地制宜的設計新型抵押、擔保資產,擴大抵押擔保品的范圍,探索農用生產設備、林權、船權、土地流轉經營權、水域灘涂、荒山、荒坡使用權等資產為抵押品的擔保形式,可以嘗試與農產品生產企業或農戶簽訂抵押協議,并在村鎮政府備案的抵押方式。
(四)完善農業風險保障機制和風險對沖機制
首先,應建立專門的政策性農業保險機構。采用強制和自愿相結合的保險方式,為種植業、養殖業等承受較高的自然風險、市場風險的行業進行投保;并且出資設立農業再保險公司,為專業農險公司、商業保險公司提供再保險服務;也可以通過財政補貼、稅費減免等手段,鼓勵商業性保險機構進入農村保險市場;通過多種渠道籌集資金,建立農業巨災風險基金。其次,設立風險補償基金。鑒于農村小型金融機構風險大的現實情況,由省財政部門出資建立農村金融風險補償基金,列入省級財政預算,用于扶持歷史包袱重、經營風險大的農村地區金融,加快甩掉歷史包袱以及應對未來可能出現的風險。最后,應充分發揮農產品期貨市場規避價格風險、鎖定經營利潤、套期保值的功能。農產品生產承擔了較大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風險容易通過農業貸款傳導給農村小型金融機構,應鼓勵農業生產經營企業在農產品期貨市場進行套期保值操作,鎖定經營成本和利潤,規避由經營風險帶來的信用風險。
(五)實現利率市場化和有差別的利率形成機制
金融風險度量的統計分析方法的研究很多,分析方法都是從不同維度進行篩選。現對常用的幾種方法進行詳細的分析。
(一)金融風險方差度量的分析方法及其改進此方法是最早采用的分析方法,它主要采用方差的方法對金融數據進行計算,從而得到方差,通過方差的大小進行評價。此方法容易讓人理解,也好操作,由于其的適用性廣,簡便性強,在各個金融機構都是很常用的方法。但由于其計算的復雜,人們正在對其計算進行摸索研究,后來對方差方法進行了改進,發現了下側風險的分析方法,通過計算下半方差來對風險進行評價,但因為計算設計的不合理的問題,也會對金融風險度量的分析帶來不便,此方法也需要進行改進。
(二)金融風險度量的靈敏度分析方法靈敏度分析方法是對金融風險度量的線性度量,它測定的是市場因子的變化與證券組合價值變化的關系。常在固定資產市場、股票市場和衍生工具市場中使用,“凸性”代表了衡量利率變動時長期的變動,“伽瑪”是在反應衡量標的資產變動的情況下“德爾塔”的變動。“凸性”和“伽瑪”兩個指標都是只度量一個金融變量中二階金融風險的大小。此分析方法在使用的過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問題,如局部的分析變化、對產品類型太過依賴,不能在所有產品中使用、分析出的數據不穩定大,也會出現風險等對此分析方法的推廣使用上不可靠,也限制它的廣泛使用。
(三)金融風險度量的VaR分析方法及其改進VaR的分析方法是現在一種新發現的金融風險度量的分析方法,相比以前的分析方法,具有更廣泛的用途,可在不同金融市場中進行評價;容易讓人接受,可以短時間內進行操作,但此分析方法也有一定的不足,此分析方法適合在沒發生危險的市場中,當極端危機出現時就不能正確評估,對數據的分析不能全局分析等,這些分析的缺陷促使對其進行改進,出現了極值分析方法、半參數分析方法,這些分析方法都是利用觀察到的尾部分布的指數特性來估計。這些分析方法都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進行摸索研究而得到的,但每種分析方法都不是最先進,隨著金融問題的越來越復雜,也會有更新的方法出現。
二、多維度金融風險度量的統計分析方法實例分析
金融風險度量的統計分析方法隨著時代的變遷也在不斷的改進,每種金融風險評價模型都是通過分析方法進行驗證的,采用VaR的分析方法對我國金融機構中2004-2012年間5個維度金融風險度量進行分析。對金融風險度量進行5個維度進行評價,如宏觀經濟維度、銀行與貨幣維度、泡沫維度、外部沖擊維度和債務維度進行綜合評價后進行VaR方法的計算,得到的結果見表1。從表中可以發現:宏觀經濟維度的金融風險的VaR值在[0,2]之間,說明其不同年份中波動性相對于其他幾個維度的變化是最小的;銀行與貨幣維度風險的VaR值在[0,5]之間,說明其不同年份中波動性是比較大的;泡沫維度風險的VaR值在[0,6]之間,說明其不同年份中波動性也是較大的;外部沖擊維度風險的VaR值在[0,8]之間,說明其不同年份中波動是最大的;債務維度風險的VaR值在[0,3]之間,說明其波動性也是比較小的。
三、結語
關鍵詞:養老保險基金;資本市場;多元化投資;政策建議
一、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投資資本市場面臨的風險
(一)我國的金融市場發育不良,結構不合理
1.金融結構與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金融結構與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相互影響。一方面金融結構決定了養老保險基金在金融市場可選擇的投資工具和投資比例;另一方面養老基金作為金融市場的機構投資者,其投資行為影響國家的金融結構。基金管理人根據情況調整資產組合,會引起金融資產價格的變動,價格的變動會影響金融資產的供給,進而影響金融結構。為了保證在長期內能夠支付養老金的需要,養老保險基金還要求投資具有相當大的安全性,這就使它對金融市場中的各種金融工具的風險分布以及收益分布產生了重新歸整的內在要求,從而推動了金融工具創新,相應地也會影響國家的金融結構。
2.我國的金融結構不合理阻礙了養老保險基金多元化投資。近幾年來,有價證券在金融總資產中的比重持續下降。與之相反,貨幣性金融資產在金融總資產中的比重持續上升。貨幣性金融資產比重上升,主要表現為各項對公存款和居民儲蓄存款在金融總資產中比重的上升,而與之對應的是我國連續8次降低銀行存款利率。
存款利率的降低并沒有使得存款數量降低,反而增加。這說明了我國目前資金投資渠道的匾乏,資本市場還不是資金理想的投資場所。資本市場發展的滯后,影響了我國金融結構的優化,也阻礙了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投資資本市場的步伐。目前,將養老保險基金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也是無奈之舉。
(二)我國資本市場制度缺陷,發展滯后
我國資本市場經過十幾年的改革探索,資本市場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不完善到逐步完善。但資本市場近幾年的發展明顯滯后于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原因主要應歸結于資本市場存在的制度缺陷,制度缺陷破壞了資本市場的基本功能,也制約了資本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制度缺陷主要體現在:
1.體制缺陷。體制缺陷是我國資本市場主要的制度缺陷。我國資本市場按理說它應全力貫徹市場經濟的規則,但行政權力和行政機制的大規模介入,我國資本市場被一定程度地行政化,己經成為可隨意調控的資本市場。
2.結構缺陷。我國資本市場內在結構存在著明顯的制度缺陷:一是在總體設計上,我國的資本市場只有現貨市場,即股票、債券等的現貨交易,缺乏期貨期權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市場。這種單方向的結構設計在現實中最明顯的弊端是我國資本市場上只有做多機制,而不具備做空機制,沒有期貨期權市場有的價格發現功能,套期保值功能和風險規避功能,這就大大抵消了資本市場本身所固有的優點和優勢。二是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結構不合理。在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過程中,一直呈現“強股市弱債市”特征,債券市場相對于股票市場一直處于弱勢。
3.機制缺陷。由于資本市場的發行主體缺乏明確的產權關系,導致我國資本市場競爭機制、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的三重缺失,資本市場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發展和進取的動力源泉。
4.功能缺陷。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本市場最主要和最核心的功能是資源的配置和再配置。通過具有獨立意志和利益的經濟主體之間競爭來形成市場價格,并通過市場價格來引導社會資金的流量、流向、流速和流程,從而完成資源優化和合理組合的配置過程。我國資本市場上價格形成的市場機制還不具備,價格的起落并不是供求關系的真實反映,資本市場的功能也就無從實現。另外,融資投資機制不健全,也制約了資本市場功能的實現。
5.規則缺陷。資本市場正常運行和有效運行的一個重要前提,是必須有一套反映市場經濟本質要求和資本市場內在規律的完善法律制度和健全的法律體系。但是,我國許多應有的法律和規則不具備,而且己有的一些法律也偏離了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
(三)我國股票市場投資環境不佳,投資風險偏大
股權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暫不上市流通。
股權分置是我國在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時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的一個獨特現象,即上市公司的股票被分為不可流通的國有股和法人股以及可上市流通的社會公眾股。股權分置問題是造成我國股票市場投資環境不佳、投資風險偏大的重要因素。
1.股票市場投機盛行。股權分置使股票市場“價值發現”功能基本喪失,股價難以反映上市公司的內在價值,價格圍繞價值波動的客觀規律被人為割裂,股價扭曲發出錯誤的信號。市場上的機構投資者和廣大散戶投資者的投資行為都是短期化的,不可能長期持股和實行價值投資,整個市場投機盛行。養老保險基金作為一類機構投資者注重價值投資,追求長期穩定的投資回報率,顯然,目前的股票市場并不適合養老保險基金投資。
2.一些上市公司質量低劣,投資價值低。上市公司的質量是穩定中國證券市場的基石,而決定上市公司質量的關鍵,在于是否擁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股權分置導致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礎。非流通股股東的利益關注點在于資產凈值的增減,流通股股東的利益關注點在于二級市場的股價波動,客觀上形成了非流通股東和流通股東間內在的利益沖突,突出表現在:上市公司受到明顯的行政干預,作為流通股股東的中小投資者通常在公司治理方面沒有足夠的發言權,合法權益很難得到保障。由此可見,股權分置下公司治理基礎的缺失,損害了流通股股東的利益,擾亂了資本市場的正常交易,最終影響了資本市場的穩定和健康發展。
3.股票市場系統性風險大。股權分置使我國股票市場的發展缺乏健全的制度基礎,不健全的制度基礎使得市場參與主體的行為扭曲:上市公司重融資、輕回報,以圈錢為目的;投資者短期炒作,盲目跟風;各種題材、概念的炒作層出不窮;坐莊、操縱股價的行為頻發。股票價格的波動幅度大,整個市場的系統性風險也大。而且股權分置與全流通問題,一直以來是國內股市最大的利空因素。當投資者發現這些好的預期一個個落空時,股指又陷入了綿綿陰跌之中,而且不斷創出前期新低,二級市場投資者損失慘重,股票市場系統性風險暴露無遺。
養老保險基金作為參加者的“養命錢”,資金的安全至關重要,有強烈的風險規避傾向,我國股票市場系統性風險高,缺乏有效防范系統性風險的手段,使得當前養老保險基金不可能大比例投資入市。
(四)債券市場分割,品種單一,市場化程度低
從世界范圍看,債券是養老保險基金的主要投資工具。債券的性質比較符合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需求。然而,我國債券市場存在的問題抑制了養老保險基金對債券的投資。
1.債券市場不統一,處于分割狀態。目前,我國債券市場包括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所債券市場和商業銀行柜臺市場。各債券市場所發行的債券品種不同:銀行間市場發行記賬式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券;交易所市場發行企業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和部分記賬式國債;柜臺市場發行憑證式國債和不上市的企業債券。在債券發行之后,由于轉托管的限制,大多數債種在各市場之間不能自由流通,因此,二級市場上各市場交易的債券品種必然呈現很大的差異性。各個債券市場分割的狀態造成了我國債券市場深入發展的諸多問題:如難以形成統一的市場基準利率;銀行間債券市場流動性不足;交易所市場和銀行間市場信號傳導機制不暢,兩市場間債券的交易價格存在差異等。
2.債券市場的品種單一、結構不均衡。我國從開始發行國債以來,國債期限以中期為主,短期國債的品種仍然十分匾乏。企業債券也存在著品種單一問題。企業債券都為擔保債券,缺少信用債券和抵押債券。企業債券大多為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少。
3.利率市場化程度低。首先,國債利率缺乏獨立性。國債利率是比照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設計的,而銀行存貸款利率是中央銀行制定,故從利率決定方式看,屬于行政方式確定,這樣必然不能準確反映市場情況。其次,國債利率缺乏彈性。我國的國債發行利率屬固定利率,國債發行利率確定后,若在發行期內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調整,國債的票面利率也隨之調整,但發行以后,不管銀行儲蓄存款利率如何變化,國債票面利率均不作調整。這就存在國債利率既不能反映社會資金的供求狀況,也不能運用國債利率政策,靈活地調節貨幣流通和經濟運行。
二、提高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績效的政策建議
(一)強化資本市場的制度建設,完善資本市場體系
資本市場的制度建設和規范發展對提高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績效至關重要,因為資本市場今后將是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主要場所,資本市場未來發展的廣度和深度直接決定了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范圍和投資比例。可以說,資本市場今后發展的好壞將直接決定我國目前養老保險制度的未來前景。
1.強化資本市場的制度建設,堅持市場化的發展目標
近年來,我國政府愈加重視資本市場的制度建設,啟動股權分置改革,不僅為治理中國證券市場存在的歷史積弊開辟了道路,同時也為未來市場的發展提供了制度創新空間。股權分置改革不僅在宏觀層面上有利于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穩定預期,為資本市場的深化改革和市場創新創造條件,而且在微觀層面上也有助于建立健全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制約機制及估值體系,形成成熟的股權文化和股東意識,從而有效地保護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上市公司管理層真正轉變為公司價值管理者,有利于公司可持續發展。而公司大股東更加關心股價的長期增長,將成為上市公司價值管理的重要參與者。
2.著力推進股權分置改革與養老保險基金投資股票市場的互動
目前,正在進行的股權分置改革為減持國有股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提供了一個良好的機會和平臺。股權分置改革以對價的方式使國有股、法人股獲得上市流通的權利。今后,國家可以通過在二級市場出售國有股獲得的資金劃入養老保險基金,直接用以彌補養老保險的歷史欠賬和做實個人賬戶,然后,既將這部分資金以委托投資方式投資于股票市場獲取較高的收益率,也可以將國有股劃撥給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持有,每年的分紅收益用于彌補養老金的收支缺口和做實個人賬戶。這樣做,不僅有助于完善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而且有助于我國股票市場從以散戶為主的結構轉向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結構,從短期投機為主轉向長期投資為主,從不成熟逐步走向成熟。因此,應著力推進股權分置改革與養老保險基金投資股票市場的良性互動。
3.大力發展債券市場,完善資本市場體系
(1)建議發行特種國債,為養老金收支缺口融資。鑒于目前養老保險基金缺口比較大,國家應多方面籌措資金,除了財政轉移支付、出售國有資產外,還可考慮發行特種國債籌集資金來彌補我國養老金的收支缺口,做實個人賬戶。
(2)發展市政債券。發展市政債券可以為城市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融資便利。同時,市政債券是機構投資者控制投資風險、增強資產流動性和資金使用效率、實現有效的資產負債管理的重要工具,比較適合養老保險基金投資。而目前我國市政債券尚屬空白,市政建設所需的資金通過發行企業債券、資金信托、政府補貼、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發債等準市政債券形式籌集。
(3)建立和發展真正意義上的公司債券市場。公司債券的理想投資主體是養老基金等機構投資者。而目前我國真正意義上的公司債券市場還未形成。公司債券市場的形成和發展,首要的是盡快制定和出臺相關法規,明確公司債券的發行、交易、信息披露和監管。在公司債券市場的形成和發展中,要運用市場機制,避免走股票市場的彎路。
(二)以市場化、私營化為目標,建立新的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模式
養老保險基金通過多元化投資來提高投資收益率,必須以市場化、私營化為目標,建立新的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模式,利用市場機制和競爭機制來促使基金保值增值。
1.管理模式市場化、私營化
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賬戶基金可采取集中管理模式,統籌賬戶結余的基金由政府社會保障部門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不進行市場化、多元化投資。同時,還應提高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賬戶基金的統籌層次,由目前的市、縣級統籌提升為省級統籌,最終實現全國統籌。
對做實后的個人賬戶基金,我國可采用相對集中管理模式。將個人賬戶基金的經營權從政府職能中分離出來,降低由政府直接投資運營所帶來的效率損失,而行政管理權由政府集中行使,可有效降低管理成本。
2.投資運營市場化、多元化
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績效與基金的資產配置密切相關。目前,我國資本市場的不發達,抑制了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多元化。養老保險基金多元化投資除股票和債券外,還可考慮以BOT的方式進入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或投資于開放式基金、信托產品、抵押貸款等。在投資比例上,社會統籌賬戶結余基金應全部投資于風險較小、收益率較低的固定收益類資產。企業年金基金因對投資收益率的要求較高、風險承受能力強于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可考慮將一半左右的資金投入風險和收益較高的權益類資產。個人賬戶基金則應將小部分資金投入權益類資產,大部分資金投入固定收益類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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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財政金融如何控制農產品商業率績效風險的理論基礎
1.1 制度分析
在我國建國期間,為了能夠使工業化建設得到更好地發展,并減少外來壓力的影響,使工業化體系能夠更早的投入使用中,從而確定了相關制度,具體如下:國家具有參與農業剩余分配的權利,但此種權利的行使需要在財政制度的規范下進行,除此之外也完善了金融制度,在此制度的應用過程中充分動員農民將剩余的儲蓄和經濟資源投入到國家發展中,如在城市建設、工業化建設方面,形式為將金融財政化與實行農產品低價限制為主,此舉并不會真正威脅到農民的權益,只要做好宣傳工作,即可以得到很多農民的支持。當然這只是我國剛剛開始起步時所采取的方式,也是當時最為適合的方式,在此種制度的應用下,我國農業發展方面的資金問題能夠得以解決,但卻也在資源積累方面造成了困擾。
為了能夠改善以往制度中暴露的問題,我國對此制度進行了改革與優化,并在“工業優先發展戰略”目標下實現了財政金融服務體制、結構、功能以及農產品價格的管控工作,至此我國的市場經濟逐漸走入了正軌,但若從宏觀角度來看,當時我國的經濟、財政金融發展方面依然未得到平衡,往往更加傾向于工業建設和城市建設。經過長時間的發展后我國進入了21世紀,社會理念和金融發展理念均隨時展而發生了變化,我國政府紛紛轉變以往的模式,不斷向金融機構以財政還款的方式實施融資,并積極參與到城市建設中,但卻忽略了財政金融服務調控農產品商業率的績效風險方面。
1.2 理論基礎
財政金融在農業發展中具體扮演怎樣的角色,其定位究竟如何其實至今并未得到統一,如有些人認為合理的農業投入可以幫助農民識別風險,甚至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減少因風險而帶來的經濟損失,但也有人認為這只是政府想要干預市場而出現的托詞,主要是因為政府想要全權掌握農業發展的主導地位,當然在此方面還有其他的想法,如部分人認為政府的參與、支持或許可以起到促進農業發展的作用,但若干預程度過大,也會在一定程度上成為阻礙農業發展的根本原因。財政金融、績效風險等會對我國的產業結構產生影響,也會對商品流通形式產生限制影響,由此也就會降低商品率。我國作為人口大國,若無法很好的完成金融改革,勢必會在農業發展中成為阻礙,也會使得人均收入大幅度降低,在此種情況下人們若要提升經濟收益,則需要組建金融中介體,這樣人們才能夠真正參與到農業發展中。鑒于農業方面的影響因素較多,往往是“看天吃飯”,這也使得此方面經濟發展存在著不確定性,因此也導致了很多家庭存在資金短缺現象,為了更好的改善此種問題,今后應持續做好財政金融的服務工作。
1.3 模型構建
農產品商業率方面往往會存在很多影響因素,從而導致績效提高過程中讓容易出現問題,甚至會侵蝕農民的農業經營增值,在此種情況下則必須采取其他措施來改善,并開發有效工具投入使用中。我國在此方面也已經有了相關應對政策,如農業生產函數,在此函數的應用中需要將實際的數據應用其中,這就需要做好數據收集工作,只有保證數據的有效性、時效性,才能夠保證最后的數據結果具有準確性,數據收集完成后將其引入控制變量I和P,建立實證模型:
Yt = aRt + γIt + δPt + ωt
每個變量均有不同的意義,如Y,其往往代表農民收入變量;R代表農產品商業率變量;I、P則是控制變量;I代表投入;P代表農業生產資料價格;a、γ、δ為影響系數;ω為隨即因素;t為時間。為了能夠得到農產品商品率R、農民收入Y之間的關系,需要對影響因素進行分析,之后對I進行分解,與此同時將影響因素加入其中,建立起相應模型:
Rt = a Yt + γKt + βDt + δPt + φPkt + πTt + Zt + μMt + σWt + εLt + τXt
Y為農民收入變量;R為農產品商品率變量;K為財政金融資本投入變量;D為土地投入變量;P為農業生產資料價格;M為農產品質量;W為自然災害率;L為勞動投入;X為農產品消費者的偏好;a、γ、β、δ、φ、π、μ、σ、ε、τ為影響系數,t為時間。
2 實證研究與分析
2.1 變量選擇、數據說明以及研究方法
本文將針對我國2000-2015年間農村居民家庭的人均農業經營純收入作為Y變量,將與之相對應的商品率視作R,并確立相應的變量,之后在農業公司、金融服務以及績效風險(下轉P)
(上接P)方面進行綜合比對,對各個變量的數據進行確認,并帶入公式中進行計算,所得到的結論展示如下:
2.2 單位根檢驗
單位根檢驗方式的應用較為普遍,其將含截距項、趨勢項融入其中,并針對多個指標進行檢驗,如農業貸款和財政支農支出方面,或是農保險方面,在檢驗過程中主要是為了確定其是否具為非平穩變量。在確定此方面后,要對其進行差分處理,一級差分值的確定極為重要,對該值進行分析后,能夠在第一時間發現數據序列規律,并將相應的數據填入其中,之后利用模型來計算,即可以得到相應結果。
2.3 Johansen協整檢驗
此檢驗方式與上述檢驗有著異曲同工之妙,但也有所不同,如其相應的變量在一般情況下均是單整平穩狀態,只有在此種狀態下才可以應用協整檢驗方式,其屬于基于向量自回歸模型,需要利用協整方程的優勢來開展工作,然而此方式的應用過程中會受到一些因素的影響,因此在正式計算之前需要針對影響因素進行確認、解決,否則在一階差分值方面的結果往往會具有較大的失誤。在此方式中會擁有5個評價指標,不同的評價指標代表著不同的意義,對其分析后可以確定在一段時間內的農產品商業率情況究竟如何。
2.4 格蘭杰因果檢驗
此檢驗方式往往應用在協整檢驗方式之后,換言之其需要有一定的前期數據作為基礎,該檢驗模式主要是為了能夠確定變量之間的關系,但滯后期現象的存在會對此方面有著影響,因此需要對滯后期進行分級,如滯后1期、2期、3期、4期等,一般來講最佳的時機是1期,但到達4期后,財政支出的增加會顯得微不足道,難以對最終的數據結果產生作用。我國在此方面也積極做出了調整,如針對農業補貼方面采取了人頭補貼制度。
3 研究結論與政策建議
根據本文的論述可以知道,財政金融的出現與應用確實具有相應作用,如增加農產品商業率,控制其中存在的風險等,而財政服務也有很好的影響作用,可以減少農業貸款帶給農民的不良影響,而農業保險的作用并不十分明顯,起碼在短時間內難以看到顯著成效。今后政府應改變管理理念,將傳統農業改革建設重視起來,并分為多個階段,如前期、中期和后期,針對不同的階段制定不同的財政金融服務模式,將政府干預的力度降低,充分給予農業發展空間。
4 總結
綜上所述,研究關于農產品商品率績效風險與財政金融服務控制方面的內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其不僅關系到農產品產業率方面的提升與優化,也關系到國民經濟發展。農產品作為我國重要的資源之一,其在促進社會發展、經濟發展等方面均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而我國也越來越重視此方面發展,為了能夠改善此方面存在的問題,我國針對此方面的績效風險與財政金融服務控制方面采取了諸多措施,且小有成就,但在實際發展中依然會暴露出些許問題,因此相關機構和人員應加強此方面的研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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