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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會責任 社會責任標準 ISO26000 發展趨勢
2010年11月,國際標準化組織(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ation,縮寫為ISO)正式了ISO26000。ISO26000采用非常規開發方式,400多位專家歷經6年的時間,經過8次會議修改,最后得以。ISO26000是第1個關于社會責任的國際標準,這個標準的制訂,涵蓋了已有的社會責任標準的各個議題,是最全面的社會責任標準。ISO26000作為一個指南標準而非第三方認證標準的角色出現,旨在提供有關社會責任的術語、原則、核心主題等方面的全球認可,以及為企業組織全面實施社會責任系統管理提供國際性的理論指導。ISO26000標準的開發及其自身的特點都體現了社會責任及社會責任標準發展的趨勢,本文結合IS026000探討社會責任及社會責任標準的發展趨勢。
一、ISO26000的結構與內容
(一)ISO26000社會責任指南的性質
ISO26000為社會責任的主要原則、與社會責任相關的核心主題、問題以及社會性負責任的行為與一個組織的戰略、系統、實踐、程序相整合的方法提供了指南。該指南的目的是向組織提供一個完整系統的社會責任體系和系統化實施社會責任的路徑,推進社會責任從理念轉向實踐行動。該指南,既不是一個管理體系標準;又不用于第三方認證、監管和合約性質的使用;也不作為任何國際、國內或其他程序中法律訴訟、投訴、辯護或其他的要求、索賠的基礎。ISO也不阻止更加具體、更加符合需求的不同類型的各國標準,其目的是提供協調的、具備全球相關性的指南,并且以此在世界范圍內促進社會責任領域最佳作法的實施。
(二)ISO26000適用范圍
ISO26000有著較強的適用性,適用所有類型的私營企業、公共部門和非營利機構,無論其規模大小,也不論是在發達國家或是發展中國家。既適用于那些剛開始著手處理社會責任問題的組織,也適用于在這方面有較多經驗的機構。
(三)ISO26000體系結構
ISO26000包含7個部分(Clause)和1個附錄(Annex)。其中第四至第七部分構成該指南的主體部分。第四部分闡述了履行社會責任的基本原則,是組織履行社會責任的基礎;第五部分闡明了社會責任實踐的兩個基礎:識別社會責任主題及相關的問題和識別利益相關者并與之溝通;第六部分概括了社會責任7個核心主題、36個相關議題;第七部分則闡述了社會責任履行的程序和方法,如何將社會責任與組織管理相整合。(詳見圖1)
(四)履行社會責任的基本原則
第四部分社會責任7項原則包括7大原則:受托責任原則、透明性原則、合乎道德行為原則、尊重利益相關者原則、尊重法律規則原則、尊重國際行為規范原則、尊重人權原則(見表1)。
(五)社會責任的核心主題與相關議題
長期以來,人們對社會責任究竟應包含的內容有不同的認識。ISO2600將社會責任的內容概括為七個核心主題,每個主題又包括一系列具體的議題(見表2)。這些內容是對一個社會組織履行社會責任內容的一個經典歸納和規范。7個核心主題相互聯系、相互補充,其中組織治理對其他社會責任核心主題產生影響,一個有效的組織治理可以促使組織對其他社會責任主題和議題采取行動,并履行社會責任原則。一個組織應從整體上考慮所有的核心主題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依賴性,而不是僅僅集中在一個主題上,對一個社會責任主題的改進不應對其他責任主題產生負面影響(見圖2)。
每一個社會責任核心主題指南都闡述了它的范疇、實施原則、可行的行動和期望,并通過附錄列舉了一些自愿性社會責任倡議和工具,使得每一個主題都具有較高的可理解性和操作性,每一個組織都能通過ISO26000明確負責任的決策和行動應是怎樣的。
(六)社會責任履行的主要程序
1.了解組織的社會責任
(1)識別相關的主題與問題
(2)評估問題的相關性和重要性
(3)評估組織的影響范圍
(4)確定處理核心主題和問題的優先順序
2.實施實踐活動將社會責任整合到整個組織中
(1)將社會責任構置于組織的系統與流程中
(2)建立社會責任導向的組織遠景、使命、戰略和目標中
(3)提升社會責任的意識
(4)創建社會責任的競爭力
3.組織內外溝通社會責任
(1)溝通對社會責任的重要性
(2)社會責任信息的特征
(3)社會責任的溝通手段和方法
(4)與利益相關者就社會責任展開對話
4.提高組織社會責任的可靠性
(1)提高社會責任可靠性的方法
(2)提高社會責任報告和聲明的可靠性
(3)解決組織和利益相關者之間的沖突和分歧
5.審核和改進組織與社會責任相關的行動和實踐
(1)監督社會責任活動
(2)審核社會責任過程與績效
(3)提高數據、信息搜集和管理的可靠性
(4)改進組織績效
二、社會責任及社會責任履行標準的發展趨勢
(一)社會責任概念趨于系統性和全面性
自Bowen(1953)年在其著作《商人的社會責任》首次提出現代企業社會責任概念以來,企業社會責任概念有不同的觀點。Carroll(1991)認為社會責任包括4個部分:法律責任、經濟責任、倫理責任和自行裁量責任;Steiner(1971)認為企業應實現除經濟責任之外的其他社會責任;也有的學者認為社會責任是指企業承擔經濟和法律外的其他責任。不同的社會責任概念從不同視角對社會責任的內涵和外延作了闡述,但是只涉及社會責任的某一方面,也極少提及如何履行社會責任,誰是履行社會責任的主體,通過哪些符合期望的行動,實施什么樣的程序來履行。而2011年11月的ISO26000給出了最為全面的定義:社會責任是一個組織通過透明的和道德的行為使其決策及活動對社會和環境所負的責任,這些透明的和道德的行為:有助于一個組織實現可持續發展,與整個社會的健康和福祉方向一致;考慮各方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和法律及國際行為標準保持一致;將社會責任融入組織的各項戰略和行動。這個系統全面的概念,即界定了現期的社會責任(對社會和環境負責任),也闡述了遠期的社會責任(實現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福利);既給出了符合責任的行為標準(透明的和道德的行為),又闡述了實施的路徑(融入整個組織活動)。使社會責任的概念更加充實飽滿,不是那么空洞,有助于人們更清晰、更深入地理解社會責任究竟是什么。
(二)履行社會責任的主體范疇顯著擴展
ISO26000前人們普遍關注的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因此社會責任等同于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寫為CSR)。隨著民主政治意識的增強,政府機構、社會非營利組織的行為開始受到社會各方普遍的關注,對政府機構等非營利組織的行為的社會影響和公平性等產生了極大的要求,履行社會責任不僅僅是企業的事,也是包括政府機構在內的所有社會組織的義務。ISO26000在指南標題中除去了企業(Corporate)一詞,第1次在全球性適用的國際標準中將企業社會責任(CSR)擴大為社會責任(SR),力圖在更廣的范圍內加速推進社會責任的有效實施。
(三)利益相關方在社會責任的履行中扮演重要角色
ISO26000明確指出了利益相關者在理解和履行社會責任中的重要角色和地位。該指南認為識別利益相關者,并與之建立起雙向的交流關系是一個組織履行社會責任的實踐基礎。組織只有通過識別利益相關者,才能了解它的決策和活動產生的影響,并恰當地確認與其相關的社會責任核心主題與問題。組織在識別利益相關者時應完整全面、不偏不倚,包括現實的和潛在的、有組織式的和個體式的、強勢的和弱勢的、利益一致的和利益沖突的、組織勢力范圍內的和勢力范圍外的、法律法規明確的和民間組織關注的。組織應與利益相關者展開各種形式的雙向對話,通過雙方相互交流和溝通,以使組織的決策和行動更能增加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協調組織與利益相關者之間、利益相關者相互之間的利益沖突,增進利益相關者對組織的持續了解,不斷促使組織改進績效。但指南同時也提出組織應從整體上處理好社會、利益相關者、組織三者的關系(見圖3),指南認為盡管利益相關者有助于組織識別它的活動的影響,但是利益相關者不能替代更廣泛的社會決定行為的規范和期望。一個事項可能無法識別出具體的利益相關者,但卻與一個組織的社會責任有關。有時,組織、利益相關者的利益一致,但卻和法律法規、公認的社會文化、既定的實踐和標準沖突,此時組織的行為應符合社會期望。
(四)強調要把社會責任融入一個組織的管理體系
ISO26000強調要把社會責任融入一個組織的管理體系,提高一個組織的責任競爭力。組織可以通過建立社會責任導向的遠景、使命、戰略和目標,提升社會責任的意識;可以通過建立內部行為規范和標準,將社會責任構置于組織的系統與流程;可以通過建立專門的社會責任評價部門,審核社會責任過程與績效;也可以自愿性地聘請外部機構審核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通過這些措施促使社會責任融入組織的管理體系,改進組織績效。
ISO26000更加充實飽滿的概念,更加明確系統的議題,更為廣泛的責任對象,更加切實可行的實施程序,使得ISO26000必將成為一個全球性的廣泛應用的社會責任指南,也將很快為各中介、協會等社會責任評價機構認同,必將成為企業和所有社會組織衡量自身行為的工具,也將成為社會監督其行為的工具,我國的企業和社會組織都應盡快熟悉和理解ISO26000,轉變社會責任意識,自覺履行社會責任。
主要參考文獻:
[1]孫繼榮.ISO26000-社會責任發展的里程碑和新起點.ISO26000的形成過程及核心內容.WTO 經濟導刊,2010(11)43~54.
[2]Bowen,H.R.,1953,Social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Businessman, New York: Harpor & Row.
[3]Carroll,A.B.,1991,The pyramid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toward the moral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al stakeholders, in Business Horizons (34),July-August,pp.39~48.
導刊同志約我寫點東西,談談參加GB/T 36000和ISO 26000(以下簡稱36000和26000)起草的感受,我欣然答應,主要是覺得36000是應該大談特談的事情,尤其是現在通過回憶、介紹、討論、研究,造出影響,推動社會認知和后續的行動。但真到動筆,突然覺得可談的東西似乎很多,但未必適合這次的要求,一時倒生出了幾分游移。當年26000頒布后,我曾寫了幾篇關于參加26000起草過程的文章,說了些情況和當時的感受,起的題目叫《參加ISO 26000工作組雜憶》。這次是要說36000起草及其他情況,覺得還是以夾敘夾議的方式鋪陳較好,索性就稱為社會責任標準漫議。
36000與26000的關系
2010年,國際標準化組織制定的26000經過5年的起草終成正果。2015年我國的社會責任標準頒布,相隔恰好也是5年。當年26000甫一便在各國引起反響,短時間內數十個國家或將其作為本國標準直接應用,或加以改造推出自己的國標,形成了一個推動社會責任的小。相信36000在推動我國社會、社會組織和各類企業認識、履行社會責任方面也會起到很好的作用。
制定標準不容易,制定社會責任標準尤其不容易。否則就不會有26000搞了5年還險些繼續延期,我們的標準也不會經歷這么多周折才出臺。記得在第一次討論我們的國家社會責任標準時,對標準是應該以26000為基礎抑或只是參考它另起爐灶,我國的社會責任標準的框架該是什么樣的,該包括什么內容等等,有過很多議論。我當時建議制定我國國家標準若以26000為基礎,要遵循兩個原則,一是幫忙不添亂,二是做減法不做加法。
幫忙不添亂,就是要正確理解社會責任的本意,在制定標準時,要以反映社會上已形成共識的意見為主。目前社會上思想非常活躍,言論十分自由,在學術研究領域這是好事,有助于人們厘清問題辨明是非。但若國家的社會責任標準寫入本來就沒討論清楚的問題,可能使社會產生誤解,甚至造成認識的偏差,反倒給善良的愿望幫了倒忙。
做減法是指在26000的基礎上以減少篇幅內容為主要方式。對已經發現的26000不合理、不合我國需求的東西,該減的要減。26000冗長、重復、語言表述不清、為迎合某些利益相關方訴求而硬性添加的內容等情況不在少數,國際上也有很多議論。對這些我們的標準沒必要照單全收。比如,26000對尊重國際行為規范的表述,比如26000有些與我國道德良俗相悖的倡議,我們沒必要保留。26000的附錄B,將目前在一定范圍內應用的各類社會責任標準和倡議,作為附錄列在了標準正文后面。這些標準和倡議,相互間多有重復,其中多數在實踐中應用都很有限,沒有什么影響。盡管當時反對的聲音就很大,但由于26000工作組中非政府組織和某些利益方的大力推動,附錄B還是保留了那些倡議和標準,成了用處不大的尾巴。至于26000中同一內容和文字多次重復出現的問題等等,更是為業界詬病,我們的標準中不能也出現這些問題。因此,制定我們自己的標準時,從我國國情出發,刪繁就簡,對26000做減法,既能使我們更好地保留26000的精華,又可避免其造成的尷尬和歧義。
不做加法,是指在未經充分的研究情況下,就不要增加新的核心內容。26000畢竟是數百個專家經過多年討論起草而成的,不論是其核心議題還是各個子議題,都是國際上對社會責任理念的認識和經驗的總結,是當時社會責任認識之大成。也反映了當前我們對社會責任的認識。雖然我國推動社會責任的這些年中,對社會責任也形成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觀點,但在這些觀點沒有經過充分研究討論前,不寫入國家的第一版社會責任標準還是冷靜的處理方式。但是,不做加法不等于不創新。比如:關于集體協商概念的引入,就是26000沒有的概念,該屬于我們對社會責任的創新。當然,由于26000標準是多方博弈的產物,26000沒有寫入的內容,并不等于不是社會責任或者不重要。例如,在26000起草過程中,曾有人提出應該增加減貧的議題,不論從社會、企業還是個人角度看,減貧都是當今最重要的議題之一。但由于會場沒有專家當場表示支持,減貧動議竟成廢案。令人悲哀之處還在于,同一小組還提出了動物福利議題,兩個問題幾乎同時被提出,動物福利獲得支持,進入了標準。類似例子絕不是個別的,所以,不把26000作為我們考慮社會責任標準的唯一尺度,可能更有助于我們制定符合自己需要的標準。
關鍵詞:社會責任;經濟責任;持續發展責任;法律責任;道德責任
中圖分類號:F27文獻標識碼:A
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章第五條規定: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社會責任是指一個組織對社會應負的責任。一個組織應以一種有利于社會的方式進行經營和管理。社會責任通常是指組織承擔的高于組織自己目標的社會義務。如果一個企業不僅承擔了法律上和經濟上的義務,還承擔了“追求對社會有利的長期目標”的義務,我們就說該企業是有社會責任的。社會責任由經濟責任、持續發展責任、法律責任和道德責任等構成。
一、經濟責任
經濟責任是指公司生產、盈利、滿足消費需求的責任。其核心是公司創造利潤、實現價值的能力。公司的經濟責任表現可以通過財務、產品服務、治理結構三個方面進行考察。
企業成為現代社會中最主要的組織形式,也意味著一個國家的競爭力其實是通過該國企業的競爭力表現出來的。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競爭力的強弱突出表現為其對利潤的追逐能力。利潤,是企業存在的理由和發展的根本動力。然而,企業又是社會這個大系統中的有機組件,必然與整個社會的其他組織和個人發生大量互動。在這些互動過程中,由于外部性問題和由信息不對稱所可能引致的道德風險行為,使企業的逐利活動與社會的整體利益之間可能會產生矛盾。
當企業把本來應該是由自己承擔的成本向外部轉嫁的時候,就產生了負的外部性,比如企業排污問題。現在各大媒體經常報道某飯店或某服務場所的排污影響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等等。企業本應自行解決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當然這會增加企業的成本,它若不愿意承擔,就會任意向外界排放,就等于把應自己負擔的成本轉移給了社會。除了外部性之外,在現代工業化社會中,由于產品在技術、質量等方面的復雜性,在作為生產者的企業和絕大多數消費者之間,就出現了在質量、安全性等方面的產品信息不對稱現象。一些企業就可能利用這種信息不對稱性來獲取不當收益,其后果是社會要付出很高的代價。我們知道僅在過去兩三年里,新聞媒體曝光的“蘇丹紅”、毒奶粉這些產品,雖可能在一時給某些企業增加了利潤,但對社會造成的損害卻是巨大的。當經濟責任和社會發生矛盾時,企業不應該僅看重短期利益,而要看重企業的長遠利益。
二、可持續發展責任
持續發展責任,指保證企業與社會持續發展的責任。該項責任可以通過環保責任和創新責任兩方面進行考察。
20世紀以來,許多企業都在快速增長,然而在很多情況下這種增長是明顯不可持續活動的結果。例如,空氣和水資源污染、非再生資源的使用、過度開發森林資源、土地流失和自然生態破壞。從環境角度來看,全社會都有責任保護環境資源。但是,企業作為社會經濟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在生產過程中,不負責任的行為將極大地損害環境,如大量氟利昂的使用,造成臭氧層空洞的形成,砍伐森林、有害物質的隨意排放,增大自然資源再生能力恢復的困難。自然資源是經濟發展的基礎,自然資源的破壞將會使地球承載能力大為減小,也就談不上經濟增長和發展。企業對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如增加水循環利用、達標排放污染物、減少噸產品耗電量等,將對“當代人與未來人都有權獲得同等資源”的可持續發展思想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因此應減少工業產品和制造過程對環境的沖擊。
三、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指公司履行法律法規各項義務的責任,是行為人違反法律規定中的禁止性規范和義務性規范而應承擔的法律后果。
我國現行很多法律都規定了法律責任,如《會計法》、《稅法》、《合同法》、《公司法》、《企業法》、《勞動法》、《商檢法》等都對法律責任由明確的說明。如今,很多企業為了增加企業利潤和節約成本,經常會采取做假賬等行為偷稅漏稅。這就違反了《會計法》和《稅法》的規定。為了防止企業因私利而采取違背社會公益的行為,企業應該嚴格遵守各種法律法規,對于違法的行為應自覺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
四、道德責任
道德責任,指公司滿足社會準則、規范和價值觀、回報社會的責任。眾所周知,“5.12”四川大地震發生后,社會各界紛紛通過各種渠道向災區捐款,企業的“社會道德責任”已成為公眾日益關注的話題,一場關于捐款救助、奉獻愛心的大討論由此展開。在此次捐款熱潮中,一向自稱高度重視企業社會責任的外資企業,尤其是那些投資中國內地銀行業的外資企業,在享受了中國經濟的高速成長和最近一輪牛市帶來的收益之后,究竟承擔了怎樣的社會責任呢?據《每日經濟新聞》不完全統計,境外金融機構在近幾年從國內上市銀行身上已賺取金額在677億美元(按匯率約為4,727億人民幣),這還不包括其投資的為數眾多的未上市商業銀行。但汶川地震后,其捐款總額不到4,000萬人民幣,尚不足其在投資中國上市銀行中獲利的萬分之一;從另一方面而言,“社會道德責任”對于一些企業的確是一道新門檻。現在國內絕大多數企業還處在原始積累階段,特別在一些中小傳統企業,加班加點、勞動條件差等現象不可避免,達到環保和勞工保護方面的標準一時還有難度。應該承認,由于歷史原因,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們的許多企業在生產安全、員工福利等方面與發達國家存在較大差距,這種差距在短時期內亦很難消除――在一些地區,《勞動法》頒布實施多年,但貫徹落實至今難以到位。但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企業在發展自身的同時,應該擔負起逐步改善員工的工作環境,提高員工的生活福利待遇的責任。這不僅是企業改善自身社會形象的需要,也是社會穩定,企業長足發展的需要。
6歲時,當大隊文書的父親因撲滅山火而累死在火場上,我們姐弟6人成了孤兒。當我以優異的成績考取中學時,因哥哥讀高中,母親有意讓我再留級兩年。我理解母親的苦心,于是背著母親悄悄哭泣。一個星期后,母親背著米帶著我翻山越嶺來到中學所在地,將哥哥和我托付給一個遠房表叔。從此,我們兄弟從母親疲憊的臉上讀懂了面對困難的“堅強”與“忍耐”,經常利用課余幫表叔家挖地、找豬菜、砍柴火,利用星期天和寒暑假燒木炭、挖土方,掙錢買學習用具……困頓的生活,艱辛的日子,練就了我們如何應對生活,更教會了我們如何做人。
我把文學當作人生追求的職業,并以認真和誠實的態度去寫,不欺不詐,不諂不媚。這樣也許在世俗的眼睛里有點“冒傻氣”,但我心里是安寧的。由于生于鄉野,我歷來將樸素視如搪瓷茶缸盛滿白開水一樣,簡單生活、淡泊明志、寵辱不驚。我贊同認為“樸素觀不止是個人的生活方式,而是一種責任”的觀點,我的責任就是履行自己力所能及的社會責任――以人為本,即注重刻畫社會生活底層人物的思想感情,并努力做到尊重人物自然的、內在的樸素原則!
我也許不能向別人一一道出人生旅途中或苦或甜或歡或悲或澀的故事,但那些故事像是經篩子篩選后,留下的如粉末般細膩的感情,渾然一體。就是這種感情,改變著我的脾性,我雖說不是成熟的男人,但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不是什么都想要;懂得堅持也懂得放棄,勇于承擔責任!我堅信:強者眼里到處是路,弱者眼中到處是山;優越的環境是埋葬弱者的墳墓,惡劣的環境是塑造強者的搖籃!智者不惑,勇者不懼,適者生存,仁者無敵!這才是魅力男人的真實性格。
無論如何,人生不像你想像的那樣順利!我歷來認為:知識可以改變命運,堅持可以改變際遇,創新可以改變生活。總之,堅持就是希望!
文學朋友們:別駐足,夢想要不停追逐;別認輸,過了黑夜才有日出!要記住,成功就在下一步!路很苦,汗水是最美的書;盡情歡呼,相約巔峰共舞!生活是大自然賜與的精神財富,是那么充實和豐碩!何必在意每個挫折?!希望你我不管過去時的腳步留存了眾多的艱辛,也不管未來的路途有多遙遠,一定要從容不迫地做好每一件事。不論你我在什么時候開始,重要的是開始之后就不要停止;不論你我什么時候結束,重要的是結束之后就不要悔恨。沒有比腳更長的路,沒有比人更高的山,沒有到達不了的岸,更沒有忘不掉的傷痛!祝愿你我邁出勇敢、邁出堅實、邁出堅定,邁出孤獨地帶,邁向高山,邁進平原,就會成功!
【關鍵詞】公司 承擔 履行 社會責任
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強調履行社會責任,日益成為公司提升品牌形象,開拓市場的一個重要手段,也日益被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公司承擔社會責任可以預防公司強大經濟力量負面效應給社會造成的危害、保護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當前,公司承擔社會責任存在哪些問題、如何妥善加以解決,本文作了初步探索。
一、充分認識公司承擔和履行社會責任的重大意義
在社會化生產高度發展的今天,社會責任在公司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其理念貫穿于公司生產經營的方方面面,因此,強調公司承擔和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對公司甚至整個社會的發展都具有重大意義。
1、公司承擔社會責任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
公司是社會的一個構成單位,承擔社會責任是公司與社會良性互動的紐帶。公司通過依法經營、關愛職工、熱心公益等多種形式履行社會責任從而影響社會、服務社會、回報社會,不斷提升自身的知名度和競爭力,創造公司的品牌效應,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而良好的社會信譽和社會影響力又有助于培養顧客的忠誠度,保證產品的銷量,降低企業維護顧客關系的成本,從而促進公司更好更快地發展。可見,公司只有"取之于社會,用之于社會",勇于承擔社會責任,才能實現企業與社會的雙贏,贏得公司可持續發展的能力,促進和諧社會的健康發展。
2、公司承擔社會責任可以預防公司強大經濟力量負面效應給社會造成的危害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隨著公司的不斷完善和發展,公司的經濟力量越來越強大,多數資源掌握在公司組織手中,公司99"公司成為生產資料和勞動力聚集、結合的最佳、也是最大場所,成為對全社會經濟資源合理配置的最重要的市場主體"。1它決定著成千上萬勞動者的命運,是政府財政稅收的重要來源,成千上萬個公司的經濟力量匯集在一起與當地經濟發展態勢的好壞休戚相關。可以說,公司逐漸成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社會財富越來越朝公司集中,一些跨國公司的經濟實力甚至可以和一個小國家相提并論。經濟力量的集中既是聚集社會財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大動力,同時也潛伏著對社會公共利益的侵害,比如公司濫用經濟優勢壟斷價格、排擠中小競爭者、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污染破壞環境等,因此,強化公司的社會責任來預防公司經濟力量被人為地濫用來損害社會利益是必要和迫切的。
3、公司承擔社會責任有利于保護利益相關者的合法利益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統一的、開放的、有序的市場經濟體系,公司作為市場的重要主體,其組織特點決定了它在創立及運行過程中,必然與其它主體發生密切的聯系。它們雖然有著不同的利益追求,但在社會進步、經濟發展、環境保護等方面有著共同的利益和要求,共同推動了公司長期的繁榮和發展。公司如果僅僅保護股東利益,而忽視了對其它利益相關者的適度保護,不僅不合乎社會利益,也會對社會生產力造成極大的破壞。因此,公司應該重視其社會責任,注意保護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發展。
二、公司履行社會責任存在的問題
當前,公司必須承擔和履行社會責任,已被越來越多的公司所接受并付諸于實踐,但公司在履行社會責任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需要我們去重視和引導。
1、關于公司社會責任的立法不完善。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2這是我國立法首次對公司承擔社會責任作出明確、專門的規定。"新修訂的《公司法》在總則中明確規定保護債權人和職工合法權益的原則,并在相應制度設計上作了具體規定,如職工董事、監事等。"3但是我國立法對公司應承擔的社會責任的概括性規定和利益相關者保護薄弱問題,違責任的法律責任及權利救濟制度等方面的規定并不具體和完善,有關規定過于粗略和原則,組織保障不足、實現機制不健全,缺乏可操作性。
2、公司對社會責任的履行考慮不全面。當前,大多數公司都能充分認識到承擔社會責任對自身和社會的發展起著很大的作用,不約而同地將關注、參與社會公益事業作為公司發展到一定階段的追求,并把承擔社會責任當成是經營公司應承擔的一項義務,但現階段公司對其履行社會責任的重點則各有不同的理解:有的強調經營好公司、依法納稅、解決就業問題,有的強調對股東、對員工、對客戶負責,有的重視環境保護等,沒有全盤考慮,這就有可能造成保護一方面利益的同時相對地損害其它方面的利益,不利于社會的和諧穩定。
3、監督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的機制不健全。雖然我國出臺的相關法律法規中已有對公司違法違紀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作出相應的規定,但是目前我國還沒有形成一整套多層次、多渠道的監督體系,對公司未能履行責任和義務的追究問責體系也不夠完善,缺乏可操作性和針對性較強的相關規定,監督機制在很大程度上還沒有真正發揮其應有的懲戒作用。
4、公司履行社會責任文化氛圍未形成。健康的公司文化是一個公司健康規范有序發展的有效保證。現階段,由于大多數公司普遍沒有建立健全有效的以公正、誠實、正直、自尊、勤奮為特征的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的文化氛圍,導致很多公司及其員工對社會責任的認同感模糊而淡薄,在履行社會責任的認識上不能形成共鳴,沒有真正的把履行社會責任作為自己應盡的義務,不履行社會責任或者片面履行社會責任的現象依然存在,公司履行社會責任任重而道遠。
三、強化公司社會責任的對策和措施
強化公司社會責任,必須立足我國實際,牢固樹立科學發展的理念,有針對性地采取科學的辦法和手段,引導和強制公司承擔社會責任,保障利益相關者權益,推動社會和諧發展。
1、整合法律資源,規范公司社會責任的履行
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是強化公司社會責任有效的制度保障。我們必須"從中國的市場經濟和法治建設的實踐出發",4大膽借鑒西方發達國家先進的立法經驗,整合我國與公司社會責任有關內容的包括《公司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反壟斷法》等諸多法律法規,從不同的主旨和范圍全方位建構公司社會責任的法律框架,明確公司應承擔的社會責任的具體內容、形式、范圍,違責任的法律責任及權利救濟制度等方面內容規定,使公司社會責任的精神具體化、內容明確化、實施操作化,充分發揮法律法規在強化公司社會責任方面的推動、保護和規范作用。
2、立足鼓勵和引導,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司踐行社會責任不可能完全依靠公司董事的覺悟和自覺,而主要依靠政府的引導和推動。政府要以法律、制度、政策等約束性手段,輔以經濟性手段從宏觀上引導公司樹立履行社會責任的理念,增強公司踐行社會責任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在借鑒西方公司社會責任評價體系的基礎上,建立起符合我國實際的評價體系,組織有關部門對公司社會責任進行定期評估,使公司履行社會責任從自律開始逐步過渡到第三方認證,逐步形成制度化、規范化的管理體系。政府應優先采購社會責任記錄良好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服務和工程,對社會責任記錄良好的公司,可適度降低行政監管成本;逐步把履行社會責任作為公司進入市場的準入條件,有過社會責任"不良記錄"的公司,限制其進入市場。同時,政府也要走出片面追逐利潤的局限,加強對公司社會責任的監督,加大對公司違背社會責任行為的懲處力度,引導和推動我國公司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3、加大監管力度,實現反向鞭策
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加大監管力度才能保證公司社會責任的有效執行。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的監督管理機制,細化規章制度的具體操作程序,明確監督的對象、內容及應承擔的責任等,增強制度規定的前瞻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推進公司社會責任監督管理的規范化和法制化。在擴大公司內部監督的基礎上,完善外部監督,發揮政府、新聞媒體、消費者等各方的監督作用,形成監督合力,充分發揮懲戒機制的作用,增強公司社會責任的監督管理的實效。
4、注重公司文化建設,營造和諧氛圍
公司文化是一種具有公正、誠實、正直、自尊、勤奮等特征的抽象的價值觀念,而這正是公司在履行社會責任時所應具備的優秀品質。因此,應注重公司文化的建設,把公司社會責任理念與服務精神轉化為員工的精神動力和自覺行動,不斷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員工的團隊協作精神,自覺維護公司形象,努力營造公司自覺承擔社會責任的良好文化氛圍,促進公司與社會的和諧發展。
參考文獻:
1、劉俊海著:《公司的社會責任》,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3月第1版
2、劉連煜著:《公司治理與公司社會責任》,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出版
3、徐曉松著:《公司法學》,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年出版
4、劉俊海著:《強化公司的社會責任-建立我國現代企業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載于《商事法論集》,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11月第1版
【關鍵詞】和諧社會;企業;社會責任
一、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必要性
(1)法制建設滯后。我國雖然也有履行社會責任相關的法律法規,但是法律法規涵蓋面廣,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對企業經營者認識、學習社會責任造成一定的困難。(2)地方政府對企業社會責任監督滯后。政府管理部門只注重企業的經濟效益,而忽視社會效益。地方政府僅僅是看到當前利益,而沒有看到企業發展與地方經濟長期發展的長遠利益。(3)社會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監督力度不夠。目前主要是通過媒體監督的方式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狀況進行監督,還必須發揮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以及其他社會團體的作用。媒體報道失實,不客觀公正,自身的公信力差。行業協會和消費者協會并沒有充分發揮自身的監督職能,工作積極主動性不強。(4)企業沒有樹立以人為本的經營理念和正確的生產經營意識。相當多的企業經營者和管理人員缺乏社會責任意識,不考慮員工切身利益,忽視企業文化建設,企業沒有很強的自律意識。
二、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性
(1)企業社會責任是貫徹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是貫徹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是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關鍵步驟。企業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是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工程,是一種價值觀的認知與實踐,與和諧社會所倡導的倫理原則具有高度一致性。(2)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有助于提升企業競爭力。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有利于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企業競爭力既來自產品競爭力,同時也來自社會影響力,而社會影響力的提升應通過履行企業責任來獲得。通過履行企業責任,提升企業品牌形象和產品品牌形象,贏得社會信譽。(3)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有利于企業與環境和諧相處。企業是經濟目標的實現者,也應是環境保護的責任人。科學的企業發展觀應該是企業與環境和諧相處、協調發展。
三、企業社會責任體系建設的途徑
(1)完善相關法律,制定符合國情的評價體系。為了促使企業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政府應建立規范的明確的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有關法律、法規約束體系,突出強調企業必須承擔的基本社會責任,使企業社會責任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的管理體系中,制定符合國情的評價體系。政府要發揮引導作用,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積極倡導和開展企業社會責任活動,使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經常化、長效化。(2)消除就業歧視。就業是民生之本。和諧社會建設要求逐步建立完備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使全體人民共享發展的成果。就業歧視是企業責任感喪失的表現,違背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3)加強企業誠信文化建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作為經濟活動的主體,誠信經營顯得尤為關鍵和必要。和諧社會需要企業把誠信作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企業文化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要把企業誠信看作是企業對社會的一種責任,一種義務。(4)建立和諧的勞動關系。企業的管理者與員工之間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加強職業安全與健康。企業應該提供一個健康與安全的工作環境,關注員工的身心健康。加強職業安全與健康,是企業長期發展的需要、社會穩定健康發展的需要。(5)創建企業可持續發展戰略。當今時代企業新的競爭優勢已經開始體現在可持續發展戰略上。企業必須將可持續發展意識納入企業發展戰略和管理過程中,為環境保護盡義務,走綠色發展道路,最終達到降低成本,提高企業素質和現代化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競爭力的目的。應當將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思想納入企業的生產管理、質量管理和營銷管理各個環節,建立科學合理的生產管理制度。(6)堅持以人為本,重視員工的可持續發展。企業要實現長期的可持續發展,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基礎。現代企業的競爭最終都歸結為人力資源的競爭,企業管理者應維護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開發員工的潛能,充分調動和發揮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增強員工責任感、使命感、歸屬感和主人翁意識,使企業充滿活力。企業應為員工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升遷機會、接受教育機會,為員工提供民主參與企業管理的渠道,為員工提供自我管理企業的機會。(7)關注社會事業。現階段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任務是要大力發展社會事業。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事業的發展直接關系到人民的最直接利益,也直接決定著社會安定與和諧。企業應充分發揮自身的資本優勢,為發展社會事業作出應有的貢獻。
參 考 文 獻
[1]劉俊海.公司的社會責任.法律出版社[M].1999
[2]劉連煜.公司治理與公司社會責任[M].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
[3]吳黃影.公司管理層和公司社會責任初探[J].企業導報.2010(2)
大災之中凸顯大愛。5?12地震發生后,作為全國最大的商業保險公司,中國人壽勇擔社會責任,迅速啟動應急機制,采取果斷有力的措施,幫助災區人民盡快恢復生產、重建家園。
5月13日,中國人壽通過紅十字會向地震災區首批捐款1600萬元;5月14日,中國人壽宣布,其所屬的“國壽慈善基金會”將為在此次地震災害中失去父母的孤兒提供成長到18歲的基本生活保障;中國人壽在第一時間倡議、號召廣大黨員員工積極交納“特殊黨費”,僅一天時間,公司黨員積極交納“特殊黨費”383萬多元。
至5月26日,中國人壽已向奮戰在抗震救災一線的人民、公安干警、法警、檢察干警、司法行政干警、專業國土資源救援人員、鐵路系統員工、專業地震救援人員、廣大新聞工作者、文藝工作者和文學工作者等十二大行業系統抗震救災一線人員捐贈了保險保障。
5月29日,中國人壽又向社會鄭重了《中國人壽5?12地震保險理賠服務承諾》……中國人壽的這一系列行動,顯示出其強烈的社會責任感,贏得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贊譽。
對企業而言,社會責任與經濟責任缺一不可,互補共生;社會責任不是包袱,而是生產力。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肯定是一個有著廣泛社會美譽度的企業,是一個贏得廣大消費者信賴的企業。即使從功利的角度上講,企業通過積極參與公益活動,也能夠提升企業的品牌價值和整體形象,促進企業發展,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有例為證,1995年,美國耐克公司在越南等發展中國家的外包工廠中大量雇用童工并且所有工人都在狹小昏暗的廠房中連續工作十五、六個小時。此事曝光之后,耐克公司遭到了來自歐洲和美國民間各種行業協會、勞工組織、人權組織、新聞媒體等一輪又一輪的輿論攻擊和抵制,該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市場份額直線下滑。
面對嚴重危機,耐克公司迅速調整經營策略,承諾在環保、勞工和人權等方面承擔著更多的社會責任,并且從此將“企業社會責任”這個名詞與耐克發展緊緊地綁在一起。經過近十年的努力,耐克公司終于擺脫了缺乏社會責任感的陰影,到2005年,耐克在全球品牌運動鞋市場中的份額已占到36.6%,牢牢成為同業領軍企業。
有關機構曾對比爾?蓋茨的慈善事業算過一筆帳:幾年來,比爾?蓋茨基金會每1美元的慈善投入,換回了1.1美元至2美元的回報。因為比爾?蓋茨夫婦的每一次捐贈,都能獲得市場更多好感,從而讓微軟產品獲得更大市場。
據《京華時報》報道,王老吉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在5月18日中央電視臺舉辦的“愛的奉獻――2008抗震救災募捐晚會”現場上慷慨解囊,捐款1億元人民幣創下國內單筆最高捐款額度,一夜之間,其旗下的涼茶“王老吉”由名不見經傳變身為紅遍大江南北,在各地銷售屢屢告馨。“王老吉”之所以出現由“涼”到“熱”的突變,就在于“王老吉”的這一善舉,讓消費者看到了一個負責任企業的形象,快速提升了“王老吉”的品牌和形象,在短時間里刺激了消費者對“王老吉”的消費熱情。
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賺取利潤的同時,主動承擔對環境、社會和利益相關者的責任。上世紀90年代初,美國服裝制造商Levi Strauss在類似監獄一般的工作條件下使用年輕女工的事實被曝光。隨后,歐洲、美國和澳大利亞逐漸形成“企業社會責任運動”,并波及全球。1997年社會責任國際組織制定了全球第一個道德規范國際標準――SA8000社會責任認證標準。
跨國公司通過采購活動,要求發展中國家的合約工廠實施SA8000標準。我國出口到歐美國家的服裝、玩具、鞋類、家具、運動器材及日用五金等產品,都已遇到SA8000的要求。據統計,從1995年以來,我國沿海地區至少已有8000多家工廠接受過跨國公司的社會責任審核,有的企業因為表現良好獲得了更多的訂單,部分:工廠則因沒有改善誠意而被取消了供應商資格。 通過論證的公司會獲得證書,并有權在公司介紹手冊和公司言箋頁眉處印上SGS-ICS認證標志和CEPAA標志,還可得到SA8000證書的副本用于促銷。
SA8000社會責任認證標準具體內容包括:
童工:企業必須按照法律控制最低年齡、少年工、工作時間和安全工作范圍; ? 強制雇傭:企業不得強制勞工、收取抵押金,必須允許雇員輪班后離開并允許雇員辭職;
健康安全:企業需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聯合的自由和集體談判權:企業尊重全體人員組成和參加工會并進行集體談判的權利;
差別待遇:企業不得因種族、社會地位、國籍等原因存在歧視;
懲罰措施:不允許物質懲罰、精神和肉體上的壓制和言語辱罵;
工作時間:企業必須遵守相應法規,加班必須是自愿的,雇員一周至少有一天的休假;
【關鍵詞】公立醫院 社會責任 非營利組織
目前我國醫療體系的主體是政府舉辦的公立醫院,公立醫院承擔90%以上的醫療服務任務,是國家公共醫療衛生服務以及應對公共衛生危機的主力,公立醫院作為政府舉辦的,肩負救死扶傷、保障群眾健康的重任的非營利性組織機構,其特殊性決定了它不只是一個單純的經濟組織,絕對不能把經濟利益作為其經營的唯一目標,當前公立醫院出現了片面引入企業經營經驗和套用企業化運作模式,片面強調規避經營風險和過度地追求經濟利益的傾向,直接或間接地傷害了公眾享有醫療保健的權益,淡化了公共醫療機構對公眾應當具有的社會責任。因此,正確理解、厘清和明確公立醫院的社會責任,使公立醫院在人民的健康事業中更好地發揮應有的作用就顯得尤為重要。
1.公立醫院要保障提供均等化的醫療衛生服務
“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由來已久,隨著醫療衛生改革的不斷推進,醫療衛生服務正在惠及更廣范圍的人群。但是,醫療資源不均的現實仍然存在。醫療資源主要表現為向經濟發達地區集中,向技術先進地區集中,向人口集中地區集中,從而導致農村的患者要到城市就醫,城市的患者選擇到更大的城市甚至北京,上海就醫,從而產生擁擠效應。
由于經濟優勢和技術優勢,在大城市一般都聚集了較好的醫療資源。醫療衛生服務作為一種公益性、公共性的產品,本應該均等的惠及所有公民,卻因地域發展差異而不同。公立醫院在不斷完善自身技術水平的同時,也有責任不斷推進醫療技術的普及和推廣。公立醫院要加強與社區醫院,鄉村醫院的合作和交流,定期將運用成熟的新技術,新經驗推廣到更大范圍,不僅可以提高社區醫院,鄉村醫院醫療水平,增強患者對醫院的信任度,而且可以大大緩解公立醫院看病擁擠的現狀。此外,公立醫院還應制定相關激勵政策,鼓勵優秀的醫務工作者可以到基層去實踐,他們可以將公立醫院中一些好的制度,技術和經驗傳授下去,分擔公立醫院的就診壓力,從而推動醫療資源的合理配置。
現在一些先進的醫療技術,由于昂貴的治療費用而出現了排他性效應,一些經濟條件差的家庭,由于無法負擔醫療費用,即使是可以治愈的疾病也只能望而卻步。因此,要真正實現醫療資源的均等化,公立醫院還應建立醫療救助基金以及相應的救助機制。基金來源可以是社會各界的愛心捐款以及國家的定額補貼,達到一定數額無力承擔費用的患者可以通過申請基金來獲得幫助,申請基金的患者只需負擔一定比率的基本醫療費用。或者一些暫時無力承擔費用的患者可以通過申請基金獲得救助,以免延誤病情,康復之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內補全醫療費用,即分期付款的模式。
2.公立醫院要保障人性化的醫療服務價格
醫療服務價格昂貴是造成“看病貴”的直接原因,當前我國公立醫院是差額撥款的模式,只有來看病買藥的人多了,醫院的效益才能提高。在這種情況下,基于“經濟人”假設,公立醫院為了希望自己有更多的效益,不被其他醫院搶走患者,不僅會保守自己的醫療經驗,而且也必然會提高患者看病的費用,出現“開大方”、“亂檢查”等現象。但是,公立醫院應該首先是“道德人”,醫療服務本身關系公眾的生命安全,它本質上是一種商品,但又具有特殊性。在市場經濟中,企業自主生產商品,消費者則根據個人偏好來選擇符合自身需求和標準的商品,政府和社會無需干預。但是在醫療保健中,醫療服務有其特殊性,即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現象,患者在醫療服務質量的評價方面總是處于劣勢,有些情況下甚至無法對醫療質量做出評價,這就更需要公立醫院秉承人道主義精神對待患者。
我國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醫療衛生,不斷的進行改革,先后出臺了基本藥物的指導價等要求,但是各種新聞媒體還是曝光,每每國家政策出臺,醫藥企業自覺無利可圖,于是藥品總是改頭換面。而醫院在給病人診療時,明明一般藥物就可以治愈,卻仍然會給病人開比較貴的藥品。這種“躲避”國家政策的行為對解決“看病貴”問題可謂雪上加霜,這是公立醫院在承擔社會責任中的缺失,公立醫院是保障公眾生命安全的一道重要屏障,在公眾患病時應當一心一意為患者著想,怎能從本身就受病痛折磨的患者身上撈取自己的利益呢?
我們無法規定醫院只能出售國家定價統籌的基本藥物,這些只能取決于醫院和醫務人員的道德約束。只有不斷提高醫務人員的道德素養,才能凈化看病就診的環境。而對于既昂貴又不可替代的藥物和檢查,一方面要依賴技術不斷成熟和推廣,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可以通過國家補貼的形式,對于經濟困難的患者予以補貼。從而緩解“看病貴”的問題。
3.結語
責任問題本身就是一個價值問題,公立醫院社會責任理當去回應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價值訴求。公立醫院的非營利性、社會公益屬性決定其必須對國家、社會、人民群眾負有社會責任,有義務幫助政府實現對公共衛生領域的宏觀調控,為社會提供優質、價廉、高效的基本醫療服務,有責任著力解決當前“看病難、看病貴”的民生問題,以及解決基本醫療的公平性、可及性等醫療領域突出的社會問題。公立醫院只有在醫療衛生的實踐中,才能不斷地實現其社會責任的價值。
參考文獻:
[1]周金玲.《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解析》[J].衛生經濟研究,2008.(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