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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來,____縣人大常委會以鄉鎮人大規范化建設為抓手,大力推進人大代表日常履職、人大主席團工作規范運行、村民自治三項工作,通過三項工作“三位一體”推進,鄉鎮人大工作的實效明顯提高,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步入新境界。
人大工作的性質和代表的角色特征決定了群眾路線是人大工作的基本路線,代表履職的主要方式是聯系群眾,代表工作的重點是抓好閉會期間代表的日常履職。通過實踐探索,我們逐步形成了“一、二、三”的具體思路。“一”,就是將全縣1386名縣鎮代表就地編為180個代表小組,按有專用房、有活動經費等“十有”標準建設180個代表工作室,形成全縣統一的履職平臺。“二”,就是實行縣人大常委會、鎮人大主席團成員各聯系五名代表、五名(戶)群眾和每位人大代表各聯系十名(戶)群眾的“雙聯系”制度。全縣人大系統固定聯系群眾的數量過萬人(戶)以上。“三”,就是在人大代表中全面推行民情日記、代表接待日、代表述職評議三項制度,要求每位代表年記民情日記不少于六十篇,每月至少到代表工作室接待一次群眾 (選民),每年年底要向選民進行述職,接受群眾的工作評議。這些措施的落實,促進了代表工作“接地氣”,擴大了人大工作的群眾基礎。
長期以來,鄉鎮人大主席團的主要工作只限于人代會的組織,閉會期間工作開展的不經常或流于形式,甚至被視為臨時性機構。為此,我們在抓____鎮人大主席團規范履職試點的基礎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全縣鄉鎮人大主席團工作進行全面規范。首先,依法賦權。縣人大常委會制定出臺了 《____縣鄉鎮人大工作實施辦法》,依法賦予鄉鎮人大主席團二十八項職權,并對主席團工作運行程序、制度體系、保障措施作了明確規定,使主席團工作于法有據、有章可循。其次,按照有專用辦公室、有兩名以上工作人員等“八有”標準,建設完善鎮人大主席團辦公場所,配備必要的專職辦公人員。再次,突出監督工作重點,促進主席團工作規范運行。規定主席團每季度召開一次主席團會議,圍繞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民主法治建設重點議題,開展調查、視察、檢查和評議,審議決定重大事項。做到了主席團有計劃、日常化、制度化開展,形成了依法有序的日常監督機制。鄉鎮人大主席團日常履職模式的建立和運行,拓展了鄉鎮民主政治建設新領域,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構建了和諧共進的新局面。
村民自治是我國的四大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農村發展穩定的“治本之策”。其要義是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目的是實現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我們把村民自治作為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人大工作的基礎工程,依法有序推進。為摸清底子、完善思路,我們于去年下半年開展了專題調研,摸清了全縣村民自治工作的現狀和問題,形成了突出重點,加強村民議事制度和村民監督委員會制度 “兩項制度”建設的思路,通過專題審議,形成了系統的工作思路;為促進村民自治規范開展,形成全縣統一的模式,通過大量的調查研究,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出臺了《____縣村民自治章程示范文本》。示范文本下發后,全縣各村結合實際積極行動,完成了新一輪《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的修訂工作;為形成村民自治工作的長效機制,我們把村民自治工作納入鄉鎮人大的重點工作任務,要求鄉鎮人大主席團親自上手抓指導、抓監督。目前,全縣村民自治工作的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已初步形成,“兩項制度”運行趨于規范,村級民主治理的長效機制正在逐步確立。
一、主要做法
(一)強化組織領導,科學制定規劃。區政府認真貫徹落實區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調整充實了領導機構,建立了以區級分管領導為正副組長、各有關職能部門領導為成員的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設立了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工作。各鄉鎮街道,區直機關和單位也普遍調整充實了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成員,形成了組織領導有力,普法機構健全,辦事人員精干的良好局面。區政府在認真總結前四個五年普法工作經驗和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按照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關于在全區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明確了工作目標,分解細化了任務,落實了責任措施。各鄉鎮街道,區直機關和單位也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制訂了普法實施方案。層層召開了動員大會。
(二)注重隊伍建設,發揮骨干作用。為全面落實《規劃》,提升法制宣傳教育水平,區政府高度重視發揮普法骨干的作用,在樹立服務理念,建設一支服務型法制宣傳教育隊伍上狠下功夫。整合充實了普法講師團、普法宣傳員、普法志愿者和法制副校長等普法隊伍。分期分批對區56名普法講師團成員、68名鄉鎮街道普法輔導員、102名區直局級單位普法輔導員、村(街)600名宣傳員和56名普法志愿者進行了培訓,組織他們深入學習掌握有關法律法規知識,進一步提高他們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強調把服務意識、服務理念自覺地融入普法工作實踐中,會宣講,會答疑解難,會調處矛盾糾紛,把單一的法制宣傳教育同解決實際問題有機地結合起來。據不完全統計,普法講師團為機關、社區、鄉村、學校、企業宣講相關法律法規80場,聽講人員達到177690人次。鄉鎮街道、區直單位普法輔導員共宣講法律法規362場,使293200人次受到了法制教育。
(三)創新形式,增強實際效果。一是搞好“三項建設”。第一加強法制宣傳陣地建設。全區731個村(街)全部設立了法制宣傳欄,每個鄉鎮街道1-2個村(街)建立了法制圖書角,全區編印《農民常用法律知識問答》10000余冊,訂購《農民法律知識讀本》20000余冊,村民學習法律有了方便的場所和書籍。部分村(街)還開辦了“每周一法或舉案說法”廣播,法制宣傳服務臺(站)在農村成為一大亮點。第二推進民主法制村建設。以“法律進鄉村”活動為載體,深入開展“民主法治村”創建活動,村民自治機制得到進一步落實,使農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管理權和監督權得到有力的保障。全區已創建“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3個、“市級民主法治示范村”152個。第三注重社區、村街業余文藝隊伍建設。目前,全區有業余綜合文藝演出隊38個,業余文化協會8個,基本覆蓋全區社區、村(街)。各級普法部門與文化部門密切合作,加強了對農村業余文藝隊伍的管理,加大對演出活動的支持與引導,有計劃、有組織地利用農閑時節舉辦文藝演出,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文藝形式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增強了趣味性和吸引力。二是積極開展跟進式法制宣傳工作。區內成立了由律師、公證員、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組成的法制宣傳教育跟進服務小分隊,為重點建設項目提供法律咨詢,參與合同的草擬、審查,培訓工作人員,從源頭上把關,最大限度地減少了項目建設中的失誤。先后50余人次深入到新農村建設試點村,配合鄉鎮政府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宣傳,答疑解難,保證了征地、拆遷等工作的順利進行。三是開展重點時段、期間的法制宣傳工作。首先是借助農村土地調整、重大項目建設時段,向群眾宣傳相關的法律法規,選擇群眾易于接受方式,因地制宜,因事而宜,因人施教,把集中講解與個別解釋相結合、與現場提供法律服務相結合,大大增強了法制宣傳教育的吸引力和說服力。其次是借助農村集市、各種宣傳日、宣傳周、宣傳月等專項宣傳活動開展宣傳服務,效果十分顯著。
二、取得的成效
(一)領導干部帶頭學法用法的自覺性進一步增強。主要體現在:區委、區政府始終把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放在重要位置,定期研究。“xx區領導干部講法報告團”經常深入基層,帶頭宣講法律。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法制講座、法律考試等制度得到很好落實。2006年和2007年度分別有1200名和1462名領導干部參加法制講座和法律知識考核。全區領導干部在工作中所表現出的法制理論水平、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能力進一步提高。
(二)公務員法制教育得到進一步加強。全區組織了公務員《公共管理(mpa)知識精華讀本》、《物權法》、《公務員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并進行了考試,取得了良好成績。全區1390名行政執法人員集中進行了職業道德、行政執法實務、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等行政法律知識培訓,全部通過考試持證上崗。司法人員通過學習培訓,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不斷提高。
(三)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得到了強化。學校、家庭、社會相結合的法制教育網絡日益加強,全區235所各級各類學校配備了專兼職法制課教師,聘請了237名兼職法制副校長,全部實現了教材、課時、師資、大綱、考核、法制副校長“六落實”。開展了教師法律知識競賽活動,舉辦了中小學生法律知識講座。組織法律專題講座362場,聽課學生達28萬余人次,舉辦法制報告會110余場,法治實踐活動300余次,直接接受教育和參加法治實踐活動的學生達5萬余人次。教師依法執教水平、學生對法律知識的了解以及遵紀守法的認識有了明顯提高。
(四)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律學習得到了廣泛開展。先后組織企業法人代表、經營管理人員參加的法律知識培訓536場,24341人次接受法制教育,全區企業依法經營、依法管理、誠信守法的理念和意識不斷增強,職工的法律素質不斷提高。
(五)農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扎實推進。全區以“法律進鄉村”為載體,以“弘揚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識、共建和諧社會”為主題,堅持貼近農民思想觀念,貼近農民法制水平,貼近農民行為表現,貼近農民實際需要開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動。以各種形式集中開展普法活動100余次。先后對2000余名村街干部進行了輪訓。村干部依法解決問題的能力不斷提高,“家庭法律明白人”在農戶中的比例日趨增多,農民的權利義務意識、民主法治意識有了新的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1、思想認識不足,工作不到位。少數單位及領導干部對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認為普法是軟任務、軟指標,積極性不高,重視不夠,有的甚至產生厭煩情緒。有的單位雖然制訂了普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但抓落實力度不夠。普法工作缺乏廣度和深度,重部門法、輕公共法學習的現象比較突出。階段性的活動較多,經常性的宣傳教育較少。相關檔案資料積累不全,個別單位的檔案資料還是一片空白。
2、工作機制不夠完善。區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偏少,其指導、協調、檢查、監督等職能作用發揮不夠。有些部門和單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員缺、設備差、經費少的問題。有的單位普法聯絡員兼職過多,普法工作精力難以到位。一些部門和企業還沒有普法聯絡員。全區齊抓共管,整體聯動的普法大格局還沒有完全形成,普法考核機制、督查機制有待完善。
3、重點對象的普法還存在薄弱環節。一是領導干部和公務員學法不夠系統、全面。二是農民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力度不夠,存在著“盲區”,法律宣傳教育手段單一,形式不活。三是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還要進一步強化。一些企業普法組織機構不健全,沒有普法宣傳員和聯絡員,工作難以開展。
4、工作創新意識和超前意識不夠。表現為視野還不夠開闊,思路還不夠寬,破解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的招法不多。
四、幾點建議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確保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順利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質,推進依法治國方略實施的一項基礎性工程,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基礎性工作。要從解決思想認識問題入手,采取必要措施,切實提高全社會對法制宣傳教育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增強各級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今年是“五五”普法中期評估之年,應對照《規劃》要求,認真總結,對好的做法和經驗,要繼續堅持,鞏固提高。對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分析原因,研究相應的解決辦法。要研究制定深化法制宣傳教育的具體措施,強化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推動普法工作整體上水平。
(二)進一步增強法制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區普法《規劃》明確了此次普法的重點對象是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農民。要針對不同對象的不同特點,確定宣傳教育內容,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方法,保證對普法重點對象宣傳教育目標的實現。特別是,《規劃》首次把農民作為了法制宣傳教育的重點對象,要把提高農民法律素質作為建設新農村、培育新型農民的重要環節來抓。目前看,農村部分群眾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淡薄,發生矛盾糾紛時不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而是選擇上訪,造成基層問題突出,影響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應著力加強對農民的法制宣傳教育,宣傳房屋拆遷、土地征用、土地承包流轉、基層民主自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規,使廣大農民準確了解和掌握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解決矛盾糾紛的法律知識和法律途徑,自覺遵紀守法,自覺履行法定責任和義務,依法化解矛盾和糾紛,依法參與村民自治活動和村務管理。加強村級“兩委”干部的法制宣傳教育,提高他們依法管理水平和依法處理矛盾糾紛的意識和能力。
這次會議,圍繞基層人大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就如何貫徹落實黨的*大提出的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發展基層民主的要求,進一步加強街鄉人大組織建設,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依法履職作用,在法律框架內,從不同角度、不同側面廣泛交流了工作經驗,了研究成果,提出了立法建議,還對城市的規劃、建設、管理與經營進行了實地考察。
會議認為,基層人大組織是區級人大組織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展示窗口,擔負著聯系選民、組織選舉、依法監督、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等重要職責。加強人大基層組織建設,進一步發揮人大代表作用,是做好區級人大工作的重要保證。會議期間,與會代表的交流和探討內容豐富、觀點鮮明,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對與會的各區人大常委會今后更好的依法履行職權,進一步加強基層人大組織建設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會議經過廣泛的交流研討,達成了以下三個方面共識:
一、要進一步明確基層人大職能,健全機構,為代表履職提供組織保障。《組織法》對鄉鎮人大的性質、權利、作用和機構設置都作出了相關規定,但對街道人大的性質、權利、作用和機構設置沒有作出相應的規定,只是規定常務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設立辦事機構和其他工作機構,這就給開展基層人大工作帶來一定難度。各城區人大常委會要在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開拓創新,積極探索,進一步健全機構,配齊配強人員,為開展好基層人大工作提供有力組織保障的同時,積極向有關方面提出立法建議,進一步明確街道人大工委的性質、權利和工作職責,為開展好基層人大工作提供法律依據。
二、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基層人大工作制度,完善程序,規范代表履職行為。基層人大能否有效地開展工作和行使好法律賦予的職權,關鍵還要有一套符合基層人大實際的工作制度來保證。要根據新的形勢發展需要,在積累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探索、建立健全各項議事規則和工作制度,并切實抓好各項制度的落實,逐步使基層人大工作實現程序化、制度化、規范化。
三、要進一步加強代表多元培訓,搭建履職平臺,完善履職激勵機制,切實提升履職效果。要突出重點,講求實效,活化形式,組織轄區內各級人大代表開展深入系統的多元培訓,深入學習與履職相關的法律法規和人大業務知識,進一步增強執行代表職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提升代表履職的綜合素質和能力;要圍繞改革發展穩定中的重大問題以及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搭建活動載體和平臺,聽民聲、聚民意、集民智、代民言,開展一系列促進區域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以及惠及民生的代表活動;要進一步完善代表履職激勵機制,調動代表履職積極性,激勵代表主動履職、積極履職、認真履職,使代表履職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本次會議在與會代表的共同努力下,達到了互相交流、共同探索、促進工作、增進友誼的預期目的。與會代表對道里區人大常委會為會議所做的工作表示滿意。會議商定,聯席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于2009年5月中旬在*市*區舉行,由*市*區人大常委會籌備并主持。會議議題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增強人大依法監督工作實效。
通過這次學習交流活動,使我們全體成員進一步增強了對基層人大工作的認識,開闊了工作視野,明確了努力方向。認為兄弟城區人大在基層人大工作方面的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充分說明,做好新形勢下的基層人大工作,必須健全基層人大工作機構,切實加強人大代表與選民的密切聯系,進一步完善人大代表履職激勵機制等。結合我們常委會的工作實際,我認為近期我們必須在以下這些方面上下功夫:
一、健全基層人大工作機構,切實加強人大代表與選民的密切聯系。要切實做好人大代表社區聯絡站的推廣試點工作。人大代表社區聯絡站是創新閉會期間代表工作的一種新形式,是貫徹落實*大報告和中央有關文件精神,落實省、市領導在南山考察時的指示,也是今年全市各區人大常委會的一項重要工作。推廣試點設立人大代表社區聯絡站,就是為人大代表在基層聯系人民群眾提供一個固定的平臺,人大代表通過聯絡站認真聽取群眾意見,采取接訪、走訪、回訪等方式,加強與人民群眾、基層單位和組織的聯系,有助于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職責,并為社區群眾自我管理提供了一種有效方式,是擴大基層民主的有益探索,具有重要意義。為做好這一工作,常委會根據我區實際情況,已同意在轄區10個社區先行進行試點工作,最近一段時間各目標社區都在緊鑼密鼓籌建中,做到七有:有組織機構、有領導負責、有工作人員、有辦公用房、有制度機制、有經費安排、有計劃措施等,確保這項工作順利進行,并收到實實在在的成效,使人民群眾滿意。
二、開展人大代表向選民述職活動試點工作。除注意搞好宣傳,提高選民對代表述職工作的認識外。要積極組織代表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行之有效的活動,使代表有“職”可述,這是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前提。要使代表述職工作開展好,組織好人代會閉會期間代表活動是關鍵。如常委會根據代表的自身條件和專業特長,圍繞我區工作中心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有計劃、有重點、有針對性地統一組織代表參加各種集體視察、執法檢查、調研活動,堅持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等。還有就是近期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開展的“區四舊改造情況通報會”及征求意見活動等,我們將積極組織好代表參加,使代表進一步知情知政,切實增加代表活動的實質內容,保證代表有“職”可述。
一、調研的內容
在創建全國縣級文明城市中如何提高居民素質
三、創建全國縣級文明城市工作現狀
(一)工作成績。
通過近一年的全國縣級文明城市的創建,一是創建氛圍在逐步得到提升,城市的人居環境得到很大的改善,市民的文明意識得到了很大提高,城市綜合管理水平和城市綜合服務功能有了進一步的加強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創文的氛圍不濃,居民的參與度不高。
2、市民素質有待提高,不文明行為時有發生。
3、整個城區亂停放,亂張亂貼較嚴重,特別是小廣告、經營戶亂擺放屢禁不止。
4、城區基礎設施有待規范完善,臨街人行道、老舊小區管網經常堵塞(冬天尤為突出),水管破損嚴重。原外墻貼磚老房子瓷磚多數松動,影響美觀和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5、車輛亂停亂放較嚴重。
6、小區網線、電線無統一規范,線路交錯如大網。
7、鎮建與環境監測之間空壩被開發商王中平堆放建筑工具占為己有,原古墳包農貿市場拆違后空壩閑置被市民無序停車,浪費有利資源、影響市容市貌、降低群眾滿意度。
農村醫療衛生狀況如何,是決定全民族健康素質能否明顯提高的關鍵之一。為了努力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這一奮斗目標,雙鴨山市政府把關注民生和新農村建設列為工作重點,結合市政府2009年目標,市疾控中心把加強農村預防保健工作納入日程,有效預防和控制了農村地方病的流行,維護病區群眾身體健康,促進病區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為了進一步了解我市農村地方病的流行特點與防治現狀,市疾病控制中心于2008年6月6日~6月29日進行了大骨節病調查,現將調查結果報告如下:
1 材料與方法
1.1 監測點的選擇:雙鴨山市地處淺山丘陵地帶,1968~1970年我市有15個村屯被定為大骨節病區。病區在籍人口為49.28萬人,常住人口45.13人,其中漢族占98%,滿族占1.6%,朝鮮族占0.4%。該地村民生活來源以種植大豆、玉米、水稻為主,輔以養殖業。大多數糧食為外地采購,主食為大米、白面,年人均收入為1100~2400元,飲用水為深機井集中供水。目前,病區的中小學生都在非病區寄宿上學。對我市嶺東區長勝鄉立新村、東風村、宏偉村、富強村、青山村;四方臺區四新村;寶山區雙鴨山農場一連、二連、三連作為監測點。
1.2 監測對象:隨機抽取調查了嶺東區長勝鄉(利新村、宏衛村)、四方臺區太保鄉四新村、寶山區振興鄉(揚木岡村、華新村)3401名16歲以上成年人作為成人大骨節病病情監測對象。
1.3 監測指標:臨床及右手X線(含腕部)病情。
1.4 診斷標準:《大骨節病診斷標準》(GBl6003-1995)。
1.5 監測方法:依據《黑龍江省地方病防治項目技術方案》要求,挨門逐戶走訪調查并填寫調查登記表,統記分析Ⅰ、Ⅱ、Ⅲ度患病率。
2 結果
平均患病率13.87%,其中Ⅰ度患病率8.88%,Ⅱ度患病率3.39%,Ⅲ度患病率0.48%;其中男性患病率30.20%,女性患病率33.90%;各地區中嶺東區長勝鄉患病率最高,達42.80%,四方臺區太保鄉為2.63%,寶山區振興鄉為0.97%。
3 討論
大骨節病主要是兒童時期發病的一種慢性、多發性、退行性、地方性骨關節病。雙鴨山市曾是我省較重的病區之一,病區分布廣、病人多、危害重,數千人喪失或部分喪失了勞動能力,嚴重制約了病區社會經濟的發展。20世紀80年代以來由于雙鴨山市政府投入了大量經費對大骨節病病區采取改水換糧投服亞硒酸鈉等綜合防治,使病情逐步得到控制,2006年我市被列為省級克山病、大骨節病病情監測點。
3.1 病情分析:1969~1975年為高峰發病高峰,1975年大骨節臨床檢查,檢出率為59%,X線檢出率為82%,1990~2000年病情平穩,無新病例。此次病情調查大骨節病3401例,檢出病人472例,調查結果說明雙鴨山地區目前仍有成年大骨節病人,病人都有不同程度的全身關節增粗、畸形、肘部彎曲、短指、身材矮小,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調查說明我市成年人大骨節病病情較為嚴重,嶺東區長勝鄉為重病區,四方臺區太保鄉為中病區、寶山區振興鄉為輕病區。
3.2 防治工作存在的問題:①沒有地方病防治專項經費。由于我市大骨節病病情較穩定等因素,90年代初市政府取消了地方病防治專項經費,近年來未能對病區開展定期監測和預防性投藥。②70年代購置的手提X光機、心電機等設備老化落后,急需更新。③地方病病區的老患者因喪失勞動能力或無錢就醫,急需社會救助。
3.3 防治措施:①首先是建立長期監測系統。今后每年要定期對嶺東區、四方臺區、寶山區進行病情監測,準確掌握我市大骨節病病情消漲及發展趨勢,并對現患Ⅰ、Ⅱ、Ⅲ度患病率進行管理,定期隨訪、治療及進行生活指導,對疫區落實綜合防治措施,進一步改善病區人民生活水平。②邀請省地方病研究所、省疾控中心地方病防治專家來我市協助診斷,查明發病原因,提出有效的防控措施。③需要政府主管部門給予大力支持,每年增加地方病防治經費可以納入財政預算,并一次性投入資金更新監測設備購置X光機和心電機,從而進一步完善和發展我市地方病防治工作。④進一步完善社會醫療救助體系,對農村地方病患者納入新農合及大病統籌救助,對喪失勞動能力者納入農村地保救助。
【參考文獻】
[1] 徐剛要,呂曉婭,曹小剛.2001年陜西省大骨節病監測報告[J].地方病通報,2003,18(3):75~76.
從“發展才是硬道理”到“科學發展觀”,其核心就是發展,發展就有變化,變化需要創新。隨著經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推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的日趨完備,如何加強城市管理、構建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系及工作機制,理順城市綜合行政執法體制,使其高效規范的運行,就成為一個重要課題。12月,經區人大常委會研究決定,成立了由法工委牽頭的“綜合行政執法”調研組,通過歷時兩個多月較為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形成了調研報告。
一、綜合行政執法形成的背景與推行現狀
1996年10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16條規定:“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自1997年以來至,全國有23個省、自治區的79個城市和3個直轄市經批準開展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并取得了顯著成效。8月22日,國務院作出《關于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國發17號),該決定指出并明確了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指導思想、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范圍、進一步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要求。10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中央編辦《關于清理整頓行政執法隊伍實行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從充分認識清理整頓行政執法隊伍,實行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試點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原則、試點的基本內容、試點的組織實施等四個方面提出了意見。重慶市政府相繼批準了我市渝中區、南岸區、大渡口區、北陪區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實施方案,《大渡口區人民政府關于綜合行政執法試點改革的實施意見》(大渡口府發96號),即三定方案,將大渡口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更名為大渡口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為政府組成部門,專司行政監督處罰職能。至此,管罰分離的行政執法法制格局和綜合行政執法的大格局基本形成。
從全市綜合行政執法試點推行的現實狀況來看,已有渝中區、南岸區、大渡口區、北陪區實行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格局,其推行情況亦不盡一致,有的完全沒有了管理職能,有的還交叉了部分管理職能,有的是綜合行政執法局一塊牌子一套班子,有的是并列環保局、市政綠化局等多塊牌子一套班子,但不論哪種機構設置形式,都基本形成了管罰分離的法制格局。
二、綜合行政執法面臨的矛盾和問題之分析
綜合行政執法是提高城市管理法制化水平,構建管理長效機制的一種新型行政執法模式,具備執法主體唯一性、執法體制統一性、執法職能綜合性、執法范圍靈活性的特點,但該項工作的推行也面臨著各種矛盾和問題。具體表現如下:
(一)現行法律資源與綜合執法實踐需要的矛盾
第一,我市試點的綜合行政執法局是根據“三定”方案(政府規章)明確的授權方式進行執法。政府規章進行授權的方式,適用于行政機構,這是沒有問題的,但根據這樣的授權,綜合執法隊伍只能實施政府規章的規定,無法實施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因為由人大授權方式取得執法主體資格的對象,主要是具有管理社會公共事務職能的事業單位。因此,現行綜合執法主體的合法性、包括其執法內容和程序均受到挑戰。
第二,綜合執法的法律依據過于分散,帶有不確定性。目前綜合執法依據散見于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中,這些地方性法規、規章規定的執法程序、內容和方式,部分是按照原行政執法體制和主體設定的,所以,一旦相關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綜合執法依據也將隨之變化,執法體系始終處于不確定的動態之中。
(二)專業執法與綜合執法的矛盾
有些執法行為往往同時涉及綜合執法和專業管理部門,完整統一的執法行為被人為割斷,制約了綜合執法隊伍職責的有效履行。專業管理部門囿于無明文規定,缺乏專業的有效指導,綜合執法隊伍面對部分專業性較強的執法領域,頗有無從下手之感。有效的溝通機制尚未建立,使得有的地方出現管理和處罰盲區,專業部門和綜合執法部門兩不管。
(三)綜合執法工作機制不當、責權界限不清
從調研組了解的情況來看,地方性規章對綜合行政執法定性不準確,導致這支隊伍存在職能職責不清現象,各部門出于自身利益考慮,責權利也很難劃清。這主要涉及兩個方面的矛盾。
1.管罰分離的法律要求與執法實踐中管理和執法脫節的矛盾
綜合執法是解決管理權和審批權合二為一、權權不分的一項舉措,但執法是管理的形式之一,在實際工作中管理和執法又是不能截然分開的。主要表現在:第一,管罰分離后,各試點區均出現不能及時處理違法行為的現象,管理部門在管理中發現的所有違法行為已無權處罰,綜合行政執法局趕赴現場處理的當事人已逃逸,行政執法無法實施,由此造成管理和執法效率低下的后果。第二,執法工作超越不了“事后執法”的現狀,前期管理不到位,執法隊伍成為“救火隊”,后期管理跟不上,執法效果難以保持。第三,有的試點區現在兩權分離的深度和廣度還極為有限,管理和執法在許多方面處于“剪不斷、理還亂”的狀態,部門之間相互監督的機制尚未建立,導致管理和執法形不成合力。
2.綜合執法與街鎮管理的矛盾
首先,街鎮作為第三層面的基層組織,存在著兩面性:一方面,面對量大面廣的社區、村社綜合管理任務,承擔大量區政府下達的經濟、社會等各項硬指標,其工作是需要有一支“拉得出、能辦事”的隊伍;另一方面,大部分街鎮尚未真正從長期形成的經濟利益關系網中擺脫出來,還無法真正站在管理和服務的角度對執法活動履行管理職責 。
其次,面對權力上收、任務下放的綜合執法格局,必然要求綜合執法機構與管理部門加強聯系與溝通,必然要求綜合執法機構熟知各項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否則就不能切實履行綜合執法的職能,但實際工作中,由于上述必然要求之要素在客觀體制和綜合執法機構主觀素養方面的雙重缺失,使得條、塊管理與執法的界限不明、責權不清。
第三,權責分離現象嚴重,“三定”方案明確授權執法主體和執法權力屬于綜合執法機構,而工作責任則延伸到了只有管理職能的街鎮和相關部門,出現了街鎮執法越位和執法不安的現象和心理,致使執法局綜合執法編制和經費投入不到位,不僅使管理部門與執法部門均提出工作異議,而且更為嚴重的是,存在政府不依法行政的隱患,如若涉及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政府將處于不利與不法的地位。調研中我們了解到:街鎮普遍認為綜合執法局指導不力,人力不足,自己冒充執法主體沖鋒陷陣,其不合法履職的隱患令人擔憂,希望盡早取得合法執法主體資格,扭轉條塊管理和綜合執法不盡協調的工作局面。
(四)綜合行政執法體制不順
一是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沒有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對此,每一個試點的綜合行政執法局無一例外深感困惑,同時法律賦予行政相對人申請行政復議的復議機關也缺位,不論從法律規范角度還是行政管理角度都有先天不足,部門設立的缺位,法律規定的缺失。
二是綜合行政執法的工作職能名不副實。綜合行政執法確切的表述應該是城市綜合行政執法,是與城市管理相配套的行政執法,即關于市政環衛、環保、園林、綠化等城市管理的行政執法,職能超出或職能不足都是不恰當的。而綜合行政執法的職能超出(管罰不分)和職能不足(未能統領城市執法)的現象尤為突出,綜合行政執法未真正實現其綜合執法的目的。
三是現行綜合行政執法本職任務受到較為嚴重的沖擊。“三定”方案以“7+1”規定了綜合執法的職能、職責和工作對象,各試點綜合執法區均反映執法局半成左右的時間和精力都在完成+1的任務,此項工作嚴重沖淡了其原本的7項綜合行政執法任務。
三、對綜合行政執法體制與工作機制的幾點思考
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管理審批權與監督權處罰權分離,是按照行政管理科學化、法制化的要求,規范行政部門政務行為的重要舉措。該工作格局有利于在相關的行政權之間保持一定的制約關系,防止行政權力的過量裁量;有利于行政執法隊伍規范執法行為,防止執法權力部門利益化;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部門工作效率,防止相互推諉扯皮現象發生。因此,應擴大試點范圍,鞏固試點工作的成果,深化綜合行政執法的改革。
(一)理順體制
嚴格使權力主體、監督執法主體相分離,從體制上形成一種行政處罰職能相對集中、執法機構相對獨立、權力主體相互制約的格局。
1.成立重慶市綜合行政執法管理機構。可以成立業務全面的大部委形式工作機構,通過機構設置整合綜合行政執法資源,解決一些專業執法問題,彰顯綜合行政執法的威嚴,同時讓行政相對人多一條合法的行政復議救濟渠道。
2.努力探索綜合行政執法規范高效的工作體制。現在重慶的試點區中,南岸區市政環衛和綜合執法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的做法,在未實現“大綜合”情況下,其權宜之法顯得較為合理,既滿足了管罰分離的法制要求,又能較靈活地處理管理與執法相脫節的矛盾,能一定程度避免多頭管理執法難到位、多頭管理不便執法的現象發生。
3.明確綜合執法的功能定位。要對綜合行政執法局的功能進行科學定位,綜合執法不能越俎代庖。“三定”方案中明確給執法局的“7+1”項職能,對“+1”職能中任務過于繁重應當引起重視,分析其產生的原因,做好疏導工作,加強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少用甚至不用行政執法隊伍進行“圍堵”,適當調整其該項職能,應“本位”而非“越位”。
(二)轉換機制
要解決管罰分離法制要求與管理和執法脫節的矛盾,要解決綜合執法與街鎮管理的矛盾,首先應當認識到:審批、許可等管理權與處罰執法權的分離,不是行政權力的簡單加減,而是對行政權力的規范和制衡,綜合執法與街鎮管理同是行政行為,是同一行為的不同階段。其次,就綜合執法的整體狀況而言,合理分配管理和執法的功效、合理區分條塊管理的職能重點,既有利于發揮綜合執法的協調性、綜合性和全局性特點,又有利于發揮行業管理的技術優勢,依托街鎮管理的人財優勢,建立一個高效協調、運轉和諧的銜接機制。一是建立綜合執法與行業管理之間科學、有效的溝通運作機制;二是探索街鎮管理與綜合執法之間既聯系又獨立的運作機制;三是建立疏堵結合、以疏為主的長效管理機制,疏與堵是城市管理的兩種手段,兩者不能偏廢;四是建立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評估機制、監督機制和反饋機制;五是建立執法隊員能進能出、干部能上能下的人才流動機制。
就大渡口區實際情況,可形成各街道、相關部門和管理處相對工作獨立性和自,又可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調度集中的工作局面,建立“以塊為主,條塊結合”工作機制,廣泛調動各方面城市管理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法制保障
執法的有效性是基于執法的合法性,加快調整完善授權方式、組織開展前瞻性的立法研究都是不可或缺的內容。要以確立綜合執法隊伍的法律地位為核心,以取得強有力的綜合執法手段為抓手,以清理修訂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為配套,建立一套較為科學可行的綜合執法法制保障機制。由市人大制定城管綜合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進一步確立綜合執法隊伍的法律地位、執法手段和執法程序等。對現有的涉及市容市貌的有關專業執法依據進行整體清理,并按照責權利統一的要求進行完善,為構建專業管理相對集中、綜合管理重心下移的工作機制,整合行政執法資源,實現高效綜合行政執法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現行法律法規與綜合執法實踐需要的矛盾,專業執法與綜合執法的矛盾亦隨之消弭。
一、抽樣調查數據統計
此次調研活動調查了新區3個鎮、4個街道共37處較大規模的外來務工人員集體宿舍,并就宿舍建筑面積、住宿人數、建筑層數、建筑產權性質、消防安全狀況等情況進行了深入調查了解。
二、抽樣調查數據分析
(一)建筑面積:37處集體宿舍中有23處建筑面積超過1000m2,占62.2%,其中面積最大的達到40000 m2。
(二)住宿人數:37處集體宿舍中住宿人數超過100人的有22處占59.5%,其中住宿人數最多是新區春豐打工樓,住宿人數達到4500人,但大多數集體宿舍的住宿人數為300至500人。
(三)建筑層數:3層及3層以上的集體宿舍有24處占64.9%,最高的有六層。
(四)建筑性質:37處集體宿舍中有20處為企業自建,供本企業員工居住,政府、企業出資建造的有11處,廠房改建的有6處,調查中沒有發現建筑性質為居民住宅的集體宿舍。
(五)消防安全狀況:消防安全狀況調查內容分為審核、驗收手續、防火分區、疏散設施、滅火器設置、室內消火栓、自動設施、人員安全意識、管理力量、管理臺帳9個子項目。調查發現37處集體宿舍中僅有4處(占10.8%)全部符合上述所有項目,其余的集體宿舍或多或少都存在著一些問題,其中比較突出的問題是消防手續不齊全、消防設施不完善。統計表明:審核、驗收手續、疏散設施、室內消火栓這三個子項目的合格率尚不到60%(審核、驗收手續合格率為48.6%、疏散設施合格率為59.5%、室內消火栓合格率為45.9%),防火分區、滅火器設置的合格率也只有66.7%和64.9%。由此可見,外來務工人員集體宿舍消防安全狀況令人堪憂。
三、外來務工人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難點
(一)群體特征:流動性大,人員具體情況難以掌握。外來務工人員大多數處于“動態”流動之中,所以只能通過對外來務工人員的群體分析來進行宏觀管理。外來務工人員的情況復雜,分布范圍廣,行蹤不確定,給具體的管理帶來一定的難度。
(二)個體狀況:文化和收入水平偏低,整體消防意識淡薄。外來務工人員的另一大特點就是文化水平整體偏低,據20xx年底進行外來人口統計情況表明,農民工1417565人,占外地來錫人員總數的74.5%。另外一項對新區4100余名外來務工人員的抽樣調查顯示,大學以上文化僅占2.2%、高中文化占8.5%、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9.3%。文化水平偏低往往導致他們當中的絕大多數人不能找到高收入的工作,低收入就直接決定了其生活狀況較差。生活狀況差往往決定其對自身的消防安全狀況關注較少,主動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的積極性不高,甚至有的連火災報警電話都不知道,火災防范意識和自救逃生能力也較差。
(三)居住情況:居住環境復雜,火災隱患較為突出。外來務工人員居住處有幾種形式:旅店、民居、單位、工地、租賃房。20xx年12月底,**218萬名外來務工人員中,居住在旅店的占1.45%;居住在居民家中的占7.87%;居住在單位內部的占13.03%;居住在工地現場的占6.90%;租賃房屋的占57.60%;其他占13.16%。與此同時,外來務工人員居住區的建筑比較復雜,且主要為集體宿舍,其中有29.7%的集體宿舍為政府、企業出資建造,企業自籌資金建的占54.1%,廠房改建出租的占16.2%。一些集體宿舍大都分布在離廠較近的區域,便于員工上下班,然而在有限的周邊區域里,相對來說集體宿舍的可用建筑占地面積較少,少數員工集體宿舍甚至設置在人員密集的居民區內,整體建筑較為擁擠,防火間距,消防道路狹窄,一旦發生火災,影響消防隊火災撲救和人員安全疏散。
(四)社會管理:消防知識和技能培訓少,消防安全關注度低。外來務工人員流動性大、分布凌散、管理難度大,一些地區政府部門在對其管理中雖已納入消防安全內容,但由于職責不夠明確,缺少專門管理力量,平時指導缺乏針對性,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公安消防部門和派出所人手緊、任務重,對外來流動人員的生產生活場所難以實施經常性的消防監督管理。此外,專門針對外來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較少,消防知識普及率較低,以及社會對外來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關注較少,增加了外來務工人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難度。
四、加強外來務工人員集體宿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探討
做好外來務工人員集體宿舍的消防管理工作已經是迫在眉睫,我們要把提高外來務工人員火災防范能力、減少火災侵害作為關愛“新**人”的實際行動。就如何做好外來務工人員集體宿舍消防安全管理,我們進行了以下一些探討:
(一)將外來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納入網格化管理模式。近年來,公安派出所三級管理工作機制的推行,將**消防的基礎控制和社會安全管理導
向了一個良性發展的軌道。我們可以將外來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納入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工作內容,進一步明確基層政府和公安、民政等各政府部門的職責。將外來務工人員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工作以目標責任考核的形式納入政府的管理內容之中,或通過制定規范性文件等形式建立健全外來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推動流動務工人員消防安全管理規范化、法制化,最終形成一個“以政府為主導,有關部門齊抓共管,實行綜合治理”的外來務工人員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格局。
(二)將外來務工人員列為消防宣傳教育的重點對象。針對外來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現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是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可以從基礎著手,并采取以下幾種模式。一是充分發揮宣傳媒體的作用。聯合有關部門通過電視、網絡、報紙、畫冊等各種媒體開展消防知識宣傳,以生動形象的方式讓外來務工人員直觀地了解并掌握消防常識,及時發現身邊的火災隱患,采取有效措施,把火災遏制在萌芽狀態。二是充分發揮社區宣傳作用。聯合轄區內各居委會開展多種外來務工人員喜聞樂見的消防文藝匯演,定期組織外來務工人員觀看消防錄像帶,開展消防知識競賽,在社區設立消防宣傳欄張貼消防安全圖片,在人員密集區域張貼防火標志,出動流動宣傳車,利用小喇叭和巡邏晚呼等傳統形式進行宣傳。三是充分發揮學校宣傳作用。聯合轄區學校對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女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發放大隊消防宣傳資料,定期組織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女到大隊進行參觀學習,在潛移默化中接受消防安全知識,達到通過教育一個孩子影響一個家庭的目的,從而提高整個群體的消防安全意識,進一步調動外來務工人員參與大隊消防工作的積極性。四是充分發揮用工企業作用。督促企業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嚴格執行有關消防安全制度,定期指導企業對外來務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學習和培訓,指導企業內部開展黑板報展評、廣播宣講、舉辦消防運動會等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提高員工學習消防知識的積極性,增強責任感。五是充分發揮消防宣傳部門教育主力軍作用。消防部門應主動走進企業和外來人員集中住宿地,開展消防安全常識宣傳,使外來務工人員學會基本的自防自救方法,并掌握常見火災的撲救方法及內部疏散和逃生自救基本要領,學會如何發現和整改工作崗位和住宿環境中的火災隱患,從而不斷提高外來務工人員火災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預防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積極改善外來務工人員居住地的消防安全環境。目前,新區外來務工人員已有73萬余人,集中居住點250多處且相對集中在坊前、梅村、旺莊等地,其中上規模的聚居地有20余處。改善此類場所的消防安全環境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是抓源頭管理。有關職能部門明確此類建筑投入使用前必須辦理申報登記手續,在業主辦理申報登記手續過程中,對有關消防安全狀況進行把關。二是抓過程監督。消防部門和公安派出所及其他有關職能部門應將此類場所列入日常監督檢查的重點,加強監督和指導,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三是抓隱患整改。對防火分區、耐火等級、安全疏散、消防設施等存在不安全隱患的單位,有關職能部門應積極協調政府和相關業主,提出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資金和責任人員,及時予以整改。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要以政府名義掛牌督辦。
一、我省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初步成效
截止2012年底,全省60歲以上的老人857.69萬人,占總人口17.87%,其中80歲以上老人130.36萬,占老年人口15.20 %,失能半失能老人73.48萬,占老年人口8.57%。我省老齡化、高齡化比例都比全國高3-4個百分點。據測算,到2020年,全省60歲以上老人將達到1186萬人,占總人口的24.17%。可以說,我省養老服務工作,在過去、現在和將來都面臨嚴峻挑戰。近幾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優先發展社會養老服務”,作出很大努力,加快推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養老服務事業整體水平走在全國前列。
(一)養老服務規劃政策和工作體制不斷完善。一是加強規劃政策引導。2008年以來,省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關于深化完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兩個文件,制定了社會福利事業、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和老齡事業等三個“十二五”專項規劃,形成了較為完善的規劃政策體系,其中10余項政策措施在全國范圍內還具有創新意義。二是明確主要目標。省政府根據我省實際,提出到2015年,基本形成“9732”的總體布局,即全省97%的老年人享受居家養老服務,不低于3%的老年人到養老機構接受服務;不低于2%的老年人直接享受政府購買的養老服務等主要目標。三是構建工作體系。2011年底,省政府召開了全省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會,建立省級聯席會議制度。各地也成立領導小組或聯席會議制度,把養老服務納入政府年度綜合目標任務考核。全省建成符合標準的養老服務指導中心76個,落實編制247個。
(二)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不斷推進。一是居家養老服務設施覆蓋面日趨擴大。全省共有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2308個,居家養老服務站(星光老年之家)2萬余個,基本覆蓋城市社區和60%以上的農村社區。杭州、寧波、嘉興、金華等地涌現出一批集老年日托、配餐送餐、生活照料、康復保健、文體活動為一體的優質照料中心,深受老年人歡迎。二是公辦養老機構穩步發展。全省共建成1064家公辦養老機構,床位13.4萬張,城鎮“三無”、農村“五保”老人全部得到供養服務。各地還通過改擴建,建成一批規模較大、服務規范的福利院、福利中心,積極發揮輻射、示范和帶動作用。三是民辦養老機構積極推進。全省共有民辦機構964家,床位12.4萬張,在全部養老機構中幾近半壁江山。溫州、臺州等地民辦床位占比超過65%,民間資本正成為我省社會養老服務業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養老服務要素保障不斷加強。一是加大資金投入。財政投入發揮主渠道作用。“十二五”規劃實施以來,我省各級財政、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資金28億,調動民間資金通過各種渠道進入養老服務領域達22.8億,較好地改善了硬件質量,提高了服務水平。2012年,省政府還專門建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每年安排不少于3億元用于機構床位建設、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建設、補貼發放及集中供養。二是加強用地用房保障。采取分類供給用地,對福利性和非營利性機構項目建設用地,采用政府劃撥方式供地,對營利性機構采取招拍掛方式供地。在用房方面,將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列入城市社區配套用房,按每百戶15-20平方米建筑面積落實,新建住宅規劃區要將養老服務用房與小區建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驗收,老社區要通過資源整合、購買、租賃、騰退、置換等辦法,予以配置。三是減免稅費。認真落實國家對福利性、非營利性老年服務機構的扶持政策,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按照規定免征或暫免征,實行機構與居民用電、用水、用氣、用熱同價等優惠辦法。
(四)養老服務運行管理不斷規范。一是推進評估和標準管理工作。2011年制定了省級居家養老服務與管理規范,促進養老服務行業的專業化、精細化、規范化發展。2012年全面推開評估制度,以縣(市、區)為單位,對老年人經濟狀況、身體狀況、服務需求進行評估,作為動態、有效管理的依據。二是初步建立補貼、養老機構政策性綜合保險等制度。為確保養老機構正常運營,2011年實施了政策性保險制度,受到機構歡迎,投保率達85%以上。2012年開始建立統籌城鄉、貫通機構居家的服務補貼制度,對低收入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到機構接受服務的補貼給機構,在家接受服務的補貼給居家養老服務企業。有49個縣(市、區),還將補貼對象擴大到了高齡、獨居、低保邊緣老人。這兩項制度,對老年人享受福利待遇、機構健康發展,起到了雙促進的效果。三是搭建信息、專業技術平臺。針對養老服務需求分散、層次多、專業強等特點,我省部分地方建立了服務熱線平臺,如寧波的“81890”、嘉興的“96345”,以及其他城市推出的“一鍵通”、“華數眼”等,既提高了養老服務工作效率,也提升了專業化服務水平。
二、我省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當前,我省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正在全方位推進之中,前景光明。與此同時,因種種主客觀原因所致,在認識、布局、質量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也不可避免地顯現出來,亟需未雨綢繆。
(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總體上不均衡。由于各地政府及有關部門認識程度不一,以及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差異性,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具有明顯的不均衡特點。主要表現為:總體布局不均衡,到“十二五”末實現“9732”目標,任務還很艱巨;城鄉之間不均衡,農村養老服務設施總體比較簡陋、服務水平不高;區域之間不均衡,杭州、寧波、嘉興、紹興等經濟較為發達的地方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水平相對高一些,其他市所轄縣(市、區)有強有弱;事業和產業之間不均衡,養老服務產業發展相對滯后,總量較小,發展機制尚未建立;床位結構不均衡,機構類型缺乏細分,綜合機構居多,醫療護理、臨終關懷等專業機構較少,護理型床位僅占比28%,無法保障失能、失智老人的機構養老需求。
(二)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相對薄弱。目前,要實現“97%”的老年人享受居家養老服務,在覆蓋面和規劃布點上還有很大空間。特別是農村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和服務能力相對薄弱。照料中心還存在建設容易運行難的問題,缺少正常運行的經費保障。有些照料中心,重生活照料、休閑娛樂等服務,部分社區把為老服務簡化成供餐和家務清潔,基本醫療護理、輔助生活器械提供、康復鍛煉、精神慰藉等專業服務比較少。
(三)民辦養老機構發展的制約因素較多。一是用地難。在用地指標緊張的大背景下,民間資本辦養老項目落地難。二是融資貸款難。民辦養老機構,限于養老服務的公益性、非營利性身份,有的用地性質還定為醫療慈善類,銀行不給予土地房屋抵押貸款。三是醫保定點較難。護理型和半護理型機構,申請醫保定點手續多,較難通過,審批時間也長,老人入住就醫不便,影響了入住率。四是持續運行難。養老機構一般投資大、戰線長、運行成本高。與公辦養老機構相比,民辦養老機構一般在收費、資源、經驗、信譽上不占優勢,基本上初期虧損多,長期運營難。“民辦公助”力度相對實際需要來說,還是杯水車薪,以杭州市主城區自建非營利性機構為例,一張床位能獲得1.8萬-3萬的財政補助,與動輒20萬元/床的投入相比,仍顯不足。我省多數地方對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機構,一般提供建設補助,持續運營還需要大筆資金投入,并且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機構投資不能收回,盈余不能分紅,這些都讓民間資本降低投資熱情。有些民辦養老機構為了降低成本,降低了服務質量,影響了民辦養老機構的自身聲譽。
(四)養老服務隊伍建設和服務質量還不能滿足發展需要。我省應對老齡化、建設社會養老服務體系時間不長,工作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專業化隊伍建設十分迫切。全省現有機構護理人員1.5萬名,今后3年缺口6萬人。現有養老服務護理人員中專業技術人員少,全省養老機構中的醫生、護士、社會工作者分別只有500人左右。從事家政服務的護理人員多是外來務工人員、本地農村婦女、失業人員,護理技能和服務水平較低。接受過培訓的正規護理人員,由于待遇不高、社會偏見等原因,穩定性較差。由于處于發展初期,體系建設偏重搭框架,重硬件建設、資金補助、服務形式,對養老服務過程中的專業內涵研究不夠多。總體上,專業化、社會化程度不夠,專業服務設備和手段較少,醫療康復、健康支持、整體關懷等措施相對缺乏。
(五)監管機制不夠健全。目前,經驗型的服務形態占多數,還缺乏全面有效的行業標準、行業管理規范和評價機制。雖然成立了市、縣(市、區)兩級養老服務指導中心,但由于人員、技術等原因,監管作用未發揮到位。目前,還沒有形成一套體系完善的養老服務行業質量考核標準和養老機構準入、退出、激勵機制,以及養老服務質量投訴處理機制。
三、推動我省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推動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有利于保障老年人權益,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促使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全省上下都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從省情出發,把不斷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自覺參與,主動推動工作的發展進步。根據國務院9月13日的《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結合本次調研,主要提三個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一)統籌發展,全面推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一個關系全局的時代課題,其本身也必須從全局角度予以統籌。在政府責任上,政府要認真領會、貫徹落實8月1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題研究養老服務工作會議精神和隨后的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全面研究分析我省養老服務業的現狀和趨勢,通過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導力度,統籌發展居家養老、機構養老和其他多種形式的養老,統籌城市和農村養老資源,統籌利用公共和社會資源,促進養老服務均衡發展,確保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在服務形式上,順應中華民族的文化傳統,以居家養老為基礎。對于生活能夠自理的絕大多數老年人,要創造居家養老的服務條件和環境,減少和延緩對機構服務的需求,形成居家、機構養老的有序接轉。在服務布局上,要以城市社區、鄉鎮為主,積極動員基層力量參與。要更加注意城鄉統籌發展,充分發揮社區基層組織作用,重視解決農村養老服務投入少、設施簡陋的“短板”問題,逐步實現基本養老服務的城鄉均等化。在服務方式上,堅持走多元化、多層次的養老服務分類發展方式。在政府主導和托底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充分發揮專業化社會組織的力量,采取多元方式,發展護理型、助養型、居養型機構,形成各有所長、相互銜接的分類發展格局,為社會提供方便可及、價格合理的各類養老服務,滿足不同群體老人需求,不斷提高社會養老服務水平和效率。
(二)重點突破,營造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體制機制新優勢。
一要加大公辦保障性養老機構投入力度。要堅決承擔政府在社會養老服務方面的基本責任,加大公辦養老機構的建設和投入。充分發揮公辦養老機構的托底作用,重點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撫養人的“三無”老人,低收入老人,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的供養、護理服務,扭轉資源分配不公正的現象,充分發揮公益性的機構屬性。今后公辦養老機構要把護理型床位作為建設重點,要著力推動現有公辦養老機構轉型,引導新建機構或新增床位以護理型為主。還要積極推進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探索公建民營、公辦民營、委托管理等形式,降低運營成本,提升服務水平。
二要大力扶持社會化養老機構發展。按照“十二五”規劃,我省到2015年民辦養老機構床位占比要達到50%以上,使之成為機構服務的主力軍。據統計,目前民辦養老機構的床位數已占48%,說明這一任務的完成在數量上并不存在困難。關鍵是在此基礎上突破要素制約的瓶頸,扶上馬送一程,進一步提高數量,提升服務水平,形成社會力量參與的穩定、持久態勢。在用地保障方面,根據養老服務設施規劃要求,通盤考慮各類機構發展需求,營利性民辦養老機構按照國務院相關規定進行保障。在融資方面,要改善信貸融資環境,積極支持養老服務業的信貸需求,對社會化養老機構的土地房屋抵押融資問題,要加強研究,爭取破題。在資金支持方面,要通過補助投資、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民間資本開展養老服務。在醫保定點申請方面,要研究審批標準和程序,將原來一年的審批期限盡量縮短,使入住老人方便就醫。在稅費減免方面,要進一步完善對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養老機構不同的優惠政策。條件成熟時,就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出臺一攬子政策。
三要加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建設。堅持以居家養老服務為基礎,重點做好“走出門”和“送上門”兩篇文章。一方面,加強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站)建設、管理和維護,通過規范規章制度、加強隊伍建設、補助運營經費等方式,健全生活照料、醫療照護功能,吸引老年人“走出門”到社區接受服務。逐步實現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全覆蓋,爭取到“十二五”末,建成城鄉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超過10000多家,真正打造成20分鐘左右服務圈。另一方面,采取政府補助、購買服務、協調指導等方式,重點扶持一批專業從事居家養老服務的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加強社區服務信息平臺建設,有效對接各類養老服務需求,使服務及時“送上門”。
四要加快養老服務產業發展。根據國務院提出的“使養老服務業成為調結構、惠民生、促升級的重要力量”的要求,把養老服務產業作為發展養老服務業、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方向和內容。積極拓展養老服務和產品內容。利用我省民營經濟、產業集聚發展體制等優勢,促使養老服務產業規模顯著擴大。
(三)強化監管,進一步提高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管理和運行水平。
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協調。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堅持創新驅動,加強監管,再創我省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體制機制新優勢。民政、發改、國土資源、建設、財政、人力社保、衛生、物價等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強化工作協調機制,定期分析發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根據各自職責,在體系規劃、財政投入、土地供應、設施配套、醫養融合、隊伍建設、定價機制等方面,研究推出切實舉措,形成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合力。
選好調研題目是開展好調研的基礎,也是決定調研活動是否有效的首要因素,要本著“抓大不抓小,求精不求多”的原則,從人大監督實際出發,讓課題具有導向性、針對性、可操作性的同時,力求立意高遠、精而管用。
歸納起來,課題來源大致有以下幾方面:一是圍繞黨委決策部署選題。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有的放矢開展監督的基本方式,是調研課題的基本來源;二是圍繞人代會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選題。人大代表是所在選區選民利益的代言人,所反映的問題和建議很具代表性和針對性,是調研課題的主要來源。三是圍繞群眾來信來訪問題選題。因其反映的基礎設施建設、失地、失業等問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且比較迫切,是調研課題的直接來源。四是圍繞政府中心工作選題。既可以促進工作開展、保證目標完成,又可以促進“一府兩院”更好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調研課題的重要來源。五是圍繞視察、執法檢查發現的問題選題。把視察、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作為調研課題,既可以促進所關注問題的有效解決,又可以增強調研的針對性、實效性,是調研課題來源的重要補充。六是圍繞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選題。是人大體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主要手段,也是調研課題的首要來源。
人大的調研不同于其他部門的調研,只有充分發揮人大及人大代表密切聯系群眾優勢,切實轉變作風,創新調研方法,才能不斷提升調研的質量和水平。
1、科學制定方案是前提。要根據年初監督要點當月或當季度工作計劃提前統籌制定,合理確定調研人員、調研地點、調研對象,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的開展,避免重復或頻繁到同一地點、對同一對象進行調研。調研既要聽干部匯報,又要聽群眾想法;既要看“窗口門面”,又要看“犄角旮旯”;既要看先進典型,又要看后進單位。
2、精心組織實施是保障。調查前,要組織調研組成員認真學習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加強同聯系部門的溝通,為調研做好充足準備。調研中,通過綜合采用“看、聽、查、訪”等方式多層次、多角度地進行。同時,要堅持“走出去和請進來”相結合,既要深入一線,又要有針對性地召集相關部門負責人、群眾代表進行座談,有針對性地收集意見、建議,做到吃透上情,了解民情,掌握實情。
3、及時總結提煉是關鍵。要改變重調查、輕研究現象,通過深入研究思考,扎扎實實從調查獲取的眾多表象事例中提煉總結出某些共性和個性的特點及規律,并透過現象看本質,實現“窺一斑而見全豹”,積極尋找存在的問題及原因,綜合歸納后提出有針對性的解決措施。
調查研究是否取得實效,關鍵在于調研成果是否充分體現,并為黨委決策提供了參考、為“一府兩院”改進工作提供了建議。
1、及時公布公開。調研結束后要盡快將調查報告送交黨政主要領導參閱,第一時間反映調查情況,以便于領導對調研工作和成果的運用;要及時向相關單位反饋調研情況,促使調研成果盡早得到轉化運用;要及時將調研成果公布、公開,擴大調研成果的社會影響力,促進成果轉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