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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職務犯罪;概念;原因;預防對策
職務犯罪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現象,隨著私有制、階級和國家的產生而出現。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社會財富的增多、國家機器職能的擴張,職務犯罪也泛濫成災,成為依附于現代國家肌體中的“惡性腫瘤”。國外通常稱為“公務員犯罪”或“白領犯罪”,它是一種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員實施的與自身職務有關的犯罪行為。美國學者斯坦利?艾茲恩、杜格?A?蒂默將就“白領犯罪”作為一種犯罪類型。
當代中國正處于轉型時期,腐敗現象同以往相比更為普遍,程度也有日趨加深的趨勢。因此,擺在黨和政府面前的反對職務犯罪斗爭,其形勢十分嚴峻。
一、職業犯罪的概念
職業犯罪從字面上來看應該是指具有特定職務身份的人員實施的與其自身職務有關的犯罪。給職務犯罪下一個概括性的定義比較容易,即職務犯罪是指行為人違背職責要求實施的觸犯刑律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的總稱。
二、職業犯罪的原因
犯罪原因分析是犯罪研究的重點所在。只有透徹而準確地找出犯罪的原因,才能對癥下藥,提出預防犯罪的對策和措施。
(一)社會歷史原因。私有觀念的存在,以及一些社會不正之風的助長,誘發了部分公務人員的貪婪欲望。市場經濟的競爭性、開放性和資源配置市場化,以及商品交易和流通的平等性,有利于生產力的發展,但也存在一些消極的負面效應,一些以工資作為主要經濟來源的公職人員,現階段的經濟收入與消費支出形成強烈的反差,從而在思想上萌發權錢交易的念頭,提供了犯罪的土壤。
(二)現行體制原因。我國預防職務犯罪的立法方面尚存缺乏預防職務犯罪的專門性立法。承擔預防職務犯罪任務的主要是檢察機關,其次是紀檢監察機關和審計機關。職務犯罪的高發、多發態勢,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現行立法存在預防機構職權保障不足、預防措施分散疏漏、懲處不力的弊端。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法律地位不明確,導致長期以來重打擊、輕預防的被動局面。
(三)個人心理原因。從思想根源看,市場經濟的負面效應使一些公務人員產生權錢交易的“商品意識”,私欲觀念和特權思想增長,背棄基本的黨性和職業道德,、腐敗墮落。“官本位”思想和“拜金主義”泛濫,一些公務人員以自我為中心,個人至上,將個人利益凌駕于國家和人民利益之上,在面臨外界各種誘惑時,貪欲膨脹、心理失衡、行為失范,走上職務犯罪的道路。
三、職務犯罪的預防對策
那么遏制職務犯罪的最好方法是什么?英國著名空想社會主義思想家歐文早就說過:“預防犯罪遠勝于懲罰犯罪”預防職務犯罪比打擊職務犯罪更為重要,這不僅是因為預防夠提前避免因職務犯罪導致對社會的危害結果,而且因為預防犯罪的成本更低、適用面更廣。
(一)大力推進經濟與政治體制改革。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預防、遏制、杜絕職務犯罪,必須進一步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建立健全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完善企業法人財產所有權制度;政企完全徹底分離,減少權力干預經濟行為的發生和權錢交易的機會;進一步擴大資源社會化配置的程度,全面推行和完善政府采購的招投標制度,增加財政資金運用的透明度;加大改革分配制度的力度,減緩甚至消除機會不平等和社會分配不公的現象,為促進廉政勤政建設、預防甚至杜絕職務犯罪,提供經濟體制上的保證。
針對那些容易產生腐敗、導致職務犯罪的環節,加快推進體制機制的改革和創新,健全依法行使權力的制約機制,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防止權力的異化和濫用,是遏制和預防職務犯罪的重要內容。
(二)完善法律制度并加強執法力度。進一步完善預防、懲治職務犯罪的刑事法律。新修改的刑法雖然對職務犯罪的規定作了補充與完善,但是,刑法中一些不足之處仍然未得到彌補,我國刑法的“厲而不嚴”問題有待進一步改變。“嚴而不厲”應是我國刑法今后改革的方向。適當調整我國現行刑罰的種類和幅度,增強刑事法律的完備性、科學性、嚴密性、明確性和可操作性,真正做到“寬嚴相濟、罰當其罪”。
同時,加大對職務犯罪行為的查處力度和打擊力度,確保刑罰的正確適用,并形成經常檢查制度,使職務犯罪分子無立足之地,無喘息機會,使犯罪行為不僅受到應有的制裁,而且應是及時的制裁。
(三)加強思想教育,增強法律意識和道德水平。思想教育要突出以增強說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在各級黨委的統一領導下,把紀委、組織部門、宣傳部門、黨校、以及新聞單位,文化藝術部門的力量集中起來,發揮思想教育工作的整體優勢,形成縱橫交錯的思想教育網絡,造成強大的思想教育攻勢,加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力度,營造提高政治思想水準的濃郁氛圍。
其次,培養、提高公權力運用者的法律意識。通過法制教育,培養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提高全社會、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法律意識。應當把提高公民特別是公權力運用者的法律意識作為重點,使依法治國真正得以落實,廉潔守法、依法辦事意識得到增強。
再次,重視道德建設。提高國家工作人員的道德水準,糾正錯誤的道德觀念,這是防腐倡廉的根本途徑。
參考文獻
[1] 斯坦利?艾茲恩,杜格?A?蒂默.犯罪學[M].群眾出版社.1988.
[2] 何秉松.職務犯罪的預防與懲治[M].北京:中國方正出版社,1999.
[3] 歐文.歐文選集[M].馬清槐等譯,商務印書館,1984.
[4] 儲槐植.嚴而不厲:為刑法修訂設計政策思想》,載于北京大學學報,1989.6.
一、 我縣中醫醫院職務犯罪的特點
1、作案手段復雜多樣。主要是以下四個方面:一是私自提高購藥價格把差額部分占為已有或者私分。二是偽造單據、發票等財務憑證為自己或他人購買物品或者支付不正當消費。三是在進藥、基建工程、進人、醫療器械購進等環節上索賄受賄。四是挪用公款。有的挪用公款為自己購房子、買東西,有的挪用公款為自己、朋友或者親屬進行營利活動,有的存在銀行吃利息,更有甚者放貸收高息。
2、賄賂犯罪突出。從調查的情況可以發現,由于醫藥衛生領域涉及藥品名稱較多、數量較大、環節復雜,因此職務犯罪在該領域中的各個環節都有發生,尤其以行賄、受賄犯罪更為突出,犯罪手段多樣化。行賄方主要是藥品、醫療設備產品推銷人員,他們通過給回扣、分紅、提成等多種方式進行行賄,受賄方重點是采購人員和分管負責人、主要負責人。
3、作案隱蔽性越來越強。受賄人有的利用職務之便,在藥品或醫療器械采購活動中進行幕后交易,在實際操作中,為避開他人監視,借口親自把關,撇開職能部門單獨與對方洽談業務,從中收受賄賂或暗中加價;有的則以他人或行賄者的名義開設信用卡,行賄方直接把錢款打入卡中進行行賄;有的則以給患者多開藥物而實際少加藥的方式從中獲利,這樣隱蔽性的手段一般較難發現。
二、職務犯罪的原因
1、縣中醫醫院的單位監督機制不健全、不落實。從在中醫醫院調研的情況來看,我縣中醫醫院雖然建立了一套比較完善的業務工作規章制度,但監督機制比較薄弱,缺乏切實有效的監督,特別是責任不明確,致使規章制度只是說在嘴上,掛在墻上,不能落實到工作中,導致涉案人員大搞權錢交易,走上犯罪道路。同時,由于醫療系統屬于公益性事業單位,一般人只把它作為救人治病的機構,上級部門對其監管的力度不是很大。
2、中醫院少數醫務人員自身素質不高。部分醫務人員意志薄弱,不注意世界觀改造的人,抵不住誘惑,經不起考驗,逐步偏離了人生追求的軌道,人生價值觀蛻變為享樂主義、實用主義、拜金主義、權力主義等。很多醫務人員往往注重業務知識的學習,而忽視法律知識的學習,法律意識淡薄,甚至藐視法律,對收受賄賂認識模糊,對公款私款界限不清,對違法犯罪行為存在僥幸心理,一步步成了金錢的奴隸,陷入犯罪泥潭。
3、中醫院內部制約機制的不健全,特別是忽略了對領導和關鍵人員的管理和監督,有的單位人事、財務、物質、采購等制度不健全,權力過分集中,重大事項的決定沒有透明度,缺乏有效的民主監督制約機制;很多制度形同虛設失去了真正義意上的監督,在客觀上為貪污賄賂等犯罪提供了便利條件。
4、許多生產藥品和醫療器械的單位的營銷人員為了自己的業績不擇手段拉攏、賄賂醫院有關人員。在金錢面前,少數醫療衛生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逐漸喪失,養成了不給錢不辦事,多給錢多辦事,甚至主動索取賄賂的惡習。少數采購人員和醫生,哪種藥品回扣高,就大量購進哪種藥品,就給患者開哪種藥品,把職權變成了搖錢樹。
三、預防職務犯罪的對策和建議
1、重視預防,政府部門的打擊是個重要方面,專門機構的存在當然為威懾腐敗起到了很大的效果。加強中醫院與檢察機關的信息溝通和聯動機制。檢察機關在打擊醫療腐敗的同時應與醫療單位共建聯動機制,共同開展犯罪預防。就醫療領域來看,腐敗行為經營時間長,潛伏深,建立醫療腐敗線索的長期經營機制,使懲處醫療腐敗案件成為長久的行動,永葆打擊的威懾力。
2、要加大懲處力度,嚴厲打擊醫療衛生系統職務犯罪。檢察機關要堅持依法從重從嚴的方針,加大查處醫藥衛生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的力度,充分發揮法律的震懾作用。要對醫療衛生系統的職務犯罪主動出擊、集中打擊,對那些貪污、受賄的犯罪行為,要堅決予以查處,加大懲處力度,除追究其有關刑事責任外,還要將其非法所得全額上繳國庫,使其在政治上、經濟上均付出極大的代價,最大限度地加大行賄人的違法成本及風險,使那些可能犯罪的人不敢為之,從而在源頭上遏制醫療衛生系統職務犯罪的發生。
3、要加大外界監督力度,健全制約機制,醫療衛生部門應在嚴格執行有關的行政法律法規,制定并嚴格實施有關的工作制度的同時,在行使職權的各環節,建立并認真落實相關的監督制約機制。如在內部監督方面,醫療單位要建立和完善內部紀檢、監察監督機構以及人事管理、財務管理、藥品器材采購等規章制度,克服工作中的隨意性,減少管理中的漏洞。對重大決策、盈利虧損、個人分配等要一律公開,充分發揮內部紀檢、監察監督、財務監督、群眾監督的作用,進一步增強內部監督透明度,使一些違法、違規行為無立足之地。在外部監督方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及醫療單位,要主動配合上級主管機關職能部門和檢察機關,加強對本單位在重點工程建設、大型設備、大宗藥品采購、大項經費開支等活動的監督,特別是要加強對財務的檢查與審計工作,徹底清理和消除小金庫,進一步加大外部監督的力度,使那些有貪婪心理的人員無空子可鉆。對于藥商和醫藥代表,要從行政和稅務的雙重角度,加強監管力度。對不規范的企業,行政監管部門可予以行政處罰,對銷售人員的納稅情況,稅務部門進行重點監管。檢察機關在查辦案件的過程中,要幫助發案單位分析發案原因,建章立制,對存在職務犯罪隱患的要加強檢察建議書的運用,有效地堵塞滋生腐敗的漏洞。
4、積極改革現行的醫療衛生體制。現在的醫療衛生體制,醫院還是主要靠賣藥的收入維持運轉,當然里面也還有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銷售企業給予回扣,盡管大多數醫院都把這部分收入納入預算外財務管理,但是依然不能排除少數醫院領導和醫生個人從中謀利,中飽私囊。雖然這些人只是少數,但已經足夠使醫院的形象受到嚴重損害。所以,對現行醫院的體制進行必要的改革才是防止犯罪的根本之策,要通過體制的改革使醫院真正依靠治療來養活自己,而不是目前的以賣藥為生。
論文關鍵詞 職務犯罪預防工作 成效 困境對策
查處和預防職務犯罪,是檢察機關的重要職能,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人民群眾對預防職務犯罪的需求越來越迫切。檢察機關通過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預防活動,正本清源,為凈化市場經濟環境提供了強有力保障。然而近幾年來檢察機關加大查處腐敗案件力度的同時,貪污賄賂犯罪職位、犯罪金額仍高位運行,強化職務犯罪預防的成效擺上檢察機關工作日程。本文分析目前職務犯罪預防工作機構和具體實務中存在的困境,對強化預防成效作出思考。
一、目前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存在的困境
檢察機關查處貪污賄賂案件的同時,通過開展法制教育、以案說法、巡回展覽、專項預防、個案預防和預防調研等形式,全面鋪開了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然而缺乏系統性、規范性和新穎性的預防工作越來越成為影響預防成效的桎梏,預防工作困境重重。
(一)預防機構的困境
目前,檢察機關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機構存在設置不統一、不合理的問題。如高檢院、部分省級院、甚至個別基層院將預防設置為獨立的內設機構,如預防處(科、股),有的則將其歸入反貪局管理,將反貪局內務與預防工作合一;還有個別基層院的預防工作放在辦公室、研究室等部門或者與其他部門合署辦公。預防機構的設置不統一既不利于上下級之間開展工作,也不利于預防工作的專業化建設,直接影響預防工作的實效。
(二)預防形式的困境
目前檢察機關預防職務犯罪的形式主要表現為:一是上法制課。通過制作PPT,把講課內容形象化,這種預防形式占預防工作的80%以上。預防初期,以給預防單位上法制課、進行法制宣傳的形式,因此具有新穎性,確實收到了預防效果。二是以案說法。以作為法制課引用案例、制作展板巡回展覽、制作警示教育短片等以案說法的形式進行預防,以身邊熟悉的人的案例教育身邊的人,起到儆百的作用,預防作用顯現,然而,重復的以案說法預防形式的弊端也日漸明顯。三是現場參觀。近幾年來,為加大預防成效,檢察機關組織一定級別的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敏感崗位的人員到監獄進行參觀,之初衷源于現場教育的震撼作用。然而目前監獄的環境及對被羈押人員的人性化管理,反而成了參觀者相互調侃的噱頭,其預防教育的作用可以想象。四是專項預防。以政府重點工程為對象而開展的重點預防、專項預防,由于其專項預防采取召集相關職能部門人員上法制課等形式,且由于專項工程行業的特殊性,檢察機關沒有、也不可能深入到各項工程的每個環節進行預防,因此,專項預防、重點預防也只是一種預防形式而己。五是個案預防。針對單個案件,分析存在的漏洞,提出檢察建議整改完善本可收到預防的實際效果,然而司法實踐中,收到案發單位整改意見后,卻疏于跟蹤整改、落實情況,導致個案預防的不徹底。
(三)預防內容的困境
一是法制課內容單一。用兩個小時的時間,介紹刑法關于貪污賄賂罪的概念及犯罪構成,以及如何在健全機制、堵塞漏洞、個人自律等方面提出意見,一般化的“三段式”,長此以往預防效果可以想象。二是預防的針對性不強。目前通過上法制課、巡展巡講等形式開展的預防教育,往往采取案例通用、課件通用的形式,而事實上,各職能部門因職能不同,風險環節更有區別,沒有針對性的預防是不可能達到預防目的的。三是預防單位的被動預防。檢察機關預防工作中,除個別確實由預防單位主動邀請上法制課、以案說法外,絕大多數均是檢察機關主動提出,其預防的成效自然會打折扣。四是預防工作的表面化。由于預防工作的針對性不強,就容易導致預防工作的表面化、形式化。
(四)預防成效的困境
預防形式的老套,預防內容的單一,直接影響了預防成效。一是法制課成雞肋。隨著法制的普及,以及預防單位自身的預防教育的深入,國家工作人員對相關法律的熟悉程度與日俱進,因此,在此情況下,檢察機關長期依賴形式單一、老套的法制課來進行預防,就難以達到預防職務犯罪的目的。二是案例成經驗。預防人員在上法制課,或以案說法對案件進行分析時,作案手段的過細披露,反成了個別腐敗人員貪污賄賂時予以借鑒的手段,如賄賂手段上,以打借條的形式掩蓋受賄、接受賄款時防錄音錄像、采取高科技手段偽造簽名貪污公款等,此種法制課同時也成了反偵查的“培訓課”。目前檢察機關感嘆突破難、偵查取證愈難的原因,此是其一。三是預防零效應。這種零效應主要表現在檢察機關對曾經案發的某些部門、某些崗位進行個案回訪、檢察建議整改等預防措施后,仍然在短時間內出現前腐后繼、連續幾年被查處貪污賄賂的現象。四是預防遍地開花。只要是有職務犯罪風險存在,檢察機關預防工作就會同時跟進,然而有限的預防人員,有限的預防形式和內容,形式化、走過場的預防工作,不可能將預防工作做得深入徹底,預防成效自然大打折扣。
二、新形勢下強化職務犯罪預防成效的思考
曾經的重點預防單位職務犯罪案件頻發,曾經的重點預防工程職務犯罪頻現,檢察機關預防工作應適應新形勢下職務犯罪的新特點,不失時機地進行更新預防模式,在機構設置上,健全完善預防機構,在具體預防實務上,健全完善預防機制,才能真正實現預防的目的。
(一)建立預防專業化機制
檢察預防缺乏系統化是影響預防成效的一個重要因素。預防工作專業化建設是實現職務犯罪預防工作持續科學發展的必然選擇,應重點解決以下幾個問題:一是設置預防工作機構。針對目前檢察機關預防部門沒有統一的機構設置的現狀,筆者認為可參照紀律檢查部門建立職務犯罪預防局的格局,在各級檢察機關統一成立職務犯罪預防局,內設預防調查、預防建議、預防跟蹤等相應機構。二是配備專業預防人員。由于職務犯罪預防工作涉及各個行業和領域,預防意見既要有法律屬性,還要與各個行業和領域的工作性質相符合,預防建議還要有專業性,這就要求在預防工作人員的配備上注重具有較強的綜合素質。三是建立專業的預防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全程預防管理機制,以案件立案偵查為切入點,到預防調查分析、預防建議、預防整改和落實等,并實行預防工作全程動態化管理。四是強化預防合力。充分利用偵查辦案的有利契機,預防人員提前介入偵查進行預防調查,偵查人員協助開展預防調研,并及時將案件的相關法律文書送預防部門備案等,以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形成預防合力,強化預防工作的影響力和實效。
(二)建立駐場預防機制
駐場預防,就是改變過去遍地開花,每個單位都開展預防但預防不到位的情況,每年選擇一家或幾家近幾年來職務犯罪的案發單位,或者廉政風險系數最高的行業,派駐1-2個預防人員現場駐扎開展預防,在預防單位紀檢監察人員的配合下,獨立行使預防權。一是掌握預防關鍵。駐場預防人員深入預防單位了解行業性質,廉政風險狀況及特別是容易引發職務犯罪的環節、單位制度漏洞等;二是針對預防單位實際情況制定預防措施并實施,同時跟蹤落實預防情況,將預防工作做到位、落到實處。駐場預防由于其了解預防單位或行業的實際風險狀況,預防措施的針對性強,及時跟蹤落實整改,就一定能實現真正預防的目的。駐場預防由于是深入預防單位,因此,預防中工作要做到:一是準確把握到位不越位、盡職不越權、參與不干預、幫忙不添亂、服務不代替,正確處理好檢察預防與黨風廉政建設的關系,不越俎代庖。二是切忌以預防工作為名,插手企業經營、案發單位正常活動。三是發現職務犯罪及時查處,并以查處案件促預防工作的推進。
(三)建立重大項目同步預防機制
目前檢察預防中“同步預防”的內涵和外延均狹窄,預防對象主要為政府或企業重大工程,當政府重大工程啟動時,與之簽訂預防協議,即謂之同步預防。而協議簽訂后如何同步、如何預防無法得到體現。而真正意義上的同步預防,應該是針對國家投資的重大工程、特別是關系到民生的重大項目建設,一是在這些工程啟動之初,通過簽訂預防協議介入工程的預防系統,使相關人員明確預防與工程建設的同步啟動。二是了解工程進展,特別是工程招投標、發包、付款等關鍵環節是否有制度漏洞,并及時提出預防對策。三是必要時列席投標企業資質審查、開標、評標等會議進行現場監督。
【關鍵詞】基層檢察院 職務犯罪 預防工作
一、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面臨的困境
1. 預防業務單一
職務犯罪的發生包括主客觀在內的多種因素,是一個復雜的心理和行為過程。當前檢察機關預防部門的業務單一、針對主體特定、內容局限,制約了職務犯罪預防的深入調查和剖析,不利于從根源上杜絕職務犯罪的發生。同時未成年人犯罪、刑事犯罪預防,弱勢群體維權、法律咨詢等內容往往又與預防業務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也是當前社會矛盾凸顯的焦點。預防業務的單一不能滿足當前基層檢察機關深入基層服務群眾的總體要求。
2. 領導重視不夠,部門人員不足
領導重視程度不夠也是當前基層檢察機關預防部門存在的普遍現象,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預防工作宣傳性、教育性強,預防效果摸不著、看不到,更是難以量化,同時預防效果不像反貪、公訴在短期內立竿見影;二是領導缺乏溝通協調,造成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領導小組沒有真正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多數成為了擺設。
從當前基層檢察機關預防部門的工作人員來看,大多數基層檢察院將精干力量安排到反貪、反瀆、公訴、偵監等重點科室,預防部門成為了被遺忘的角落。目前基層預防部門多數存在人員偏少的情況,大多只有1-2名工作人員,一人身兼數職。這種人員偏少、機構設置不完善的尷尬局面往往導致預防工作開展不充分甚至有些工作根本開展不起來。
3. 資金投入不足,信息化技術含量低
預防宣傳和警示教育是預防部門的兩項重要業務。宣傳和教育要通過一定的形式,例如運用多媒體、海報、展覽、廉政基地參觀等多種活動給受眾以形象生動的感受,產生較強的震撼,只有這樣才能觸動受眾乃至犯罪嫌疑人內心深處,才能起到警示教育的目的作用。同時預防工作離不開創新,創新是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內在發展的動力。因此,預防工作需要大量資金的支撐,若預防經費投入不足,造成預防效果不佳,預防觸角無法延伸,預防創新無法實現。
當前部分基層檢察機關預防部門的軟件、硬件設備有限,電腦成為了部分預防部門唯一的先進設備。隨著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的開展,如果不利用現代信息和高科技進行職務犯罪預防,就會造成職務犯罪預防各項業務分散不成系統,各項業務工作無法實現體系性、互補性,更無法實現資源共享。
4. 缺少法律依據
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缺少法律依據體現在兩個方面:我國沒有相關法律、法規將預防職務犯罪的各項業務工作進行明確,導致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無法可依;因缺少法律強制力和不具有懲罰性為特征,造成部分單位或部門認為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僅僅是個花架子,不愿意花費時間和精力配合支持預防工作,甚至出現推諉扯皮現象。
5. 考核不科學、不合理
預防部門考核機制不科學、不合理。這集中體現在:一是過多、過度注重工作數量而忽視了工作的質量與實效,導致各項業務一味注重做表面文章,隨之帶來的是各項工作質量不高,預防效果不明顯;二是上下級預防部門之間缺少必要的溝通、指導與監督,不能發揮出職務犯罪預防的整體實力,因缺乏有效的溝通、指導與監督致使各基層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發展不均衡,各項預防業務辦理標準不統一、不規范。
二、職務犯罪預防工作解決問題對策
1. 提高對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認識
基層檢察院的檢察長要提高對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要樹立打擊是治標,是預防的前提和基礎;預防是治本,是打擊的深化和發展的新思想,化被動預防為主動預防,實現從“要我預防”到“我要預防”的轉變。在實際工作中要將職務犯罪預防工作與反貪、反瀆、公訴、偵監等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促成打擊和預防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2. 拓寬擴大職務犯罪預防工作業務范圍
職務犯罪預防工作要緊跟時代步伐,滿足人民群眾需求,這勢必要求基層檢察機關要拓寬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業務范圍,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弱勢群體維權、法律咨詢、預防刑事犯罪等相關內容囊括到職務犯罪預防業務中。以此來擴大預防宣傳力度,增大人民群眾的知曉度和參與度,依靠群眾的力量做好職務犯罪“大預防”工作。
3. 加大人力物力,注重與信息技術的結合
職務犯罪預防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業務工作,它要求工作人員既要有相關的法律知識又要具有一定的文字寫作功底,同時還要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為此要將政治素質過硬、綜合能力強的檢察人員安排到預防部門。每個基層檢察機關預防部門至少要保證5名以上工作人員,以便各項預防業務的全面充分開展。在此基礎上,還要下大氣力通過培訓等多種途徑來提高預防工作人員的業務工作能力。
基層檢察院要千方百計加大職務犯罪預防工作資金的投入力度,支持預防職務犯罪各項活動的開展和創新。根據預防部門的特殊性為其安裝各種多媒體設施,為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良好的硬性條件。同時,還要鼓勵各項預防工作的深入開展和預防創新,只有這樣才能使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充滿生機與活力。
實現高科技與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各項業務的有機結合,使現代網絡為職務犯罪預防工作提供必要服務,創建職務犯罪信息庫實現預防資源共享,促進職務犯罪預防部門各項業務的系統性、體系性、互補性,創建預防網絡平臺,提高工作效率,節約人力資源和預防成本,提升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生產力和戰斗力。
4. 制定科學合理的考評機制
科學合理的考評機制不僅能激發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熱情,更能促進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長遠健康發展。因此要結合時代的發展和人民群眾的法律需求,及時對預防部門的考評考核機制進行調查研究,通過科學評估,剔除那些不合理、不符合時代要求、阻礙預防工作發展的規定,充分發揮考評機制對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引領促進作用。
5. 制定完善預防職務犯罪法律法規
從某種程度上講,“犯罪預防”是指控制或管制犯罪的發生,而人們認為預防犯罪的成功與否的評估,主要參數是違法犯罪率的下降或是犯罪率坐標曲線呈下降減弱趨勢。
目前關于預防犯罪的最廣泛的定義是一切可以減少犯罪的行為。可見,對于犯罪預防這一社會系統工程,世界各國還都處于一個不斷探索的進程中,而職務犯罪則更具實踐的探討性。因此預防犯罪是中國也是世界的一大難題,這又從另一視角上充分反映了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
改革開放,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使我國社會正進入一個新舊體制的交替時代,社會的發展正以極快速度進行著,但“現代化的進程對一切國家的犯罪都有著重要的和持續的影響”,因為在這一進程中如德爾卡海姆所描述的“奢望受到不斷的刺激但從未得到滿足”的情況會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多,有學者認為“現代化的標志是從暴力犯罪占優勢的社會轉變為日益增多的財產犯罪為特征的社會。”因此,在這一轉型期中,職務犯罪的預防必須要與市場經濟運行機制相融合,不斷創新與發展,建立切實有效的管理、監督體系,才能使腐敗喪失其生存的環境,起到積極的預防作用。
1、轉變理念,用現代法治的精神詮釋預防理念
當代犯罪學界一致認為,在研究犯罪治理總則中首先應當研究犯罪預防問題。國際社會對此也日趨重視,特別是二戰后,聯合國在預防犯罪領域中的活動十分活躍,1946年聯合國社會問題委員會就強調應在國際范圍內協調預防犯罪的活動。從1955年起聯合國每隔五年召開一次世界范圍的預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會,新的科學成果與理念不斷被運用于預防犯罪之中。同時,二戰以后,隨著世界經濟的飛速發展,世界各國的立法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以公平和效益、自由和秩序為核心的法律價值體系被確立,法律權威在社會中被基本確認等等,這些都標志著現代法治的精神與權力的擴張、異化或腐敗格格不入。
我國正處在經濟體制轉軌時期,中國法制現代化的基本標準是民主法制化和法制民主化,法治的形式和手段科學化,法制發展趨向國際標準化。從預防犯罪工作來看,無論是預防手段的完善,還是預防范圍的擴大,都離不開現代法治的精神本質,只有根據現代法治的精神所確立的預防方略才能從觀念和思想上走出傳統的模式,在辯證的反思中尋找到制度創新與發展的途徑,為市場經濟主體行為的規范化奠定良好的基礎,從法律與制度的完善中找到倡廉反腐最有力的武器,避免給職務犯罪留下管理上的真空或漏洞。
2、健全機制,建立科學的預測評估體系
預測是指人們運用科學的理論和方法,根據對事物的過去和現在的分析,對事物的未來發展趨勢所作的預先推算和測定。犯罪行為預測是犯罪預防的前提。只有對社會的犯罪情況進行了科學的預測才能真正對犯罪現象的原因、條件有一個規律性的把握。目前世界各國都在不同程度上重視和實施對犯罪的預測。1960年在聯合國召開的犯罪預防會議上正式提出了犯罪預測的議題,許多先進的科學技術被應用于這一領域。
因此,對于檢察機關而言,結合我國近年來職務犯罪預防經驗,借鑒各國的有益措施,建立科學的預測體系,是進一步做好職務犯罪預防的基礎工作。因為“在具體的社會形態下,犯罪作為人的一種反社會行為,其行為動機、行為形成、發展和實施過程和運動軌跡都是可以探明的,只要我們從實際出發,對犯罪的過去、現在、特別是對產生犯罪的復雜原因,進行深入細致和系統研究,就能找出或把握它的規律性,從而進行較為準確的防范”。
此外,借鑒英美等國在犯罪預防中戰略設計方法,建立科學的評估體系,切實地反映預防的真正效果,是職務犯罪預防工作不斷發展的基礎,雖然這種評估體系的建立具有一定的難度,但卻是檢務公開與檢察職能不斷完善的經驗積累。
3、探索新途,開拓預防工作新局面
在犯罪預防的決策中,必須對各類預防措施進行綜合比較后,才能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最為適合的方法,以取得最大的效益。
傳統的預防觀念中對司法預防、社會預防用得較多,同時也較為熟悉,但目前檢察機關的預防工作中對情景預防則用得不多或并未系統地進行這一類探索。情景預防即通過情景設計,控制犯罪易于發生的環境,從而減少犯罪得以實施的機會。從預防的著眼點看,司法預防和社會性預防是著眼于犯罪人的預防,情景預防則著眼于犯罪行為、犯罪被害人及犯罪的預防,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新古典犯罪學派的產生以及1966年美國首次對被害人調查,都標志著人們在強調司法預防和社會預防的同時,更充分認識到了情景預防的重要性。
一、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必須明確一個問題
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極易引發和激化社會化矛盾,是當前社會的一個嚴重不穩定因素。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經濟關系的調整,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各種矛盾,出現了不少新情況、新變化,其中一些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較突出。總書記在黨十七大報告中指出:“歷史和現實都表明,一個政權也好,一個政黨也好,其前途命運最終取決于人心向背,不能贏得最廣大群眾的支持,就必然”,要維系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穩固我黨的執政地位,當前,反腐敗斗爭應逐步加大治本的工作力度,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要依靠發展民主、健全法制來預防和治理腐敗。因此,下決心大力加強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的法治化建設,已成為當前一項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務。
二、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必須弄清兩個關系
懲治職務犯罪是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責,預防職務犯罪是近年來檢察機關開展的一項全新的獨立的業務工作。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是反腐敗斗爭的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一是懲治職務犯罪是反腐敗的一種手段和措施。亦可稱之為治標;二是預防職務犯罪,最終實現減少和杜絕職務犯罪,則是反腐敗的終極目的。亦可稱之為治本。打防結合,標本兼治,是我黨在反腐敗斗爭中一貫堅持的基本方針,懲治與預防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總書記強調指出:“當前開展反腐敗要走從側重遏制轉向標本兼治的新路子,從源頭上預防職務犯罪,從根本上解決腐敗問題。”檢察機關作為反腐敗的重要職能部門,必須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正確認識懲治與預防職務犯罪的關系,緊密結合本地實際,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采取堅決有力措施,加大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的力度,推動反腐敗斗爭的深入發展。
三、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必須深知三個特點
當前,職務犯罪呈現出新的特點。一是職務犯罪偵查取證將更加的艱難。由于職務犯罪出現跨境作案,出現涉外共犯,以及犯罪方式更加隱蔽、多樣,使許多重要證據分散在境外的不同地方,增大了檢察機關調查取證的難度。二是職務犯罪將進入相對多發的階段。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對外交流將大幅度增多,各種市場經濟成份之間的重組、并購、整合將不斷加劇,資金、技術、信息的流轉將十分頻繁,某些不法之商乘機采取“銀彈”手段拉擾腐蝕,使少數國家工作人員理想信念動搖,信奉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經不起考驗而犯罪。三是職務犯罪的方式將更加復雜多樣。職務犯罪手段專業化、智能化將使犯罪黑數上升,從而助長犯罪分子逃避懲罰的僥幸心理,刺激一些公務人員運用高科技、專業化手段實施犯罪。
四、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必須把握四個環節
檢察機關近年來職務犯罪懲治和預防的實踐不斷地豐富和完善了檢察職能,同時也拓展了檢察工作。通過對數年來實踐經驗的總結,檢察機關必須認真把握和堅持四個環節。一是職務犯罪預防與檢察職能。在防止過分 夸大檢察機關職務犯罪懲治和預防特殊作用的同時,應當承認,檢察機關的專門懲治和預防在國家整體職務犯罪預防體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二是主體防范與客體防范。職務犯罪的發生原因可以劃分為個人因素和社會因素。對職務犯罪的預防要根據犯罪誘因從個人因素和社會因素兩個方面同時著手,采取綜合的措施和手段,全面加以控制。三是準確定位與協調一致。職務犯罪是由多因素綜合造成的,其表現形式也紛繁復雜的,因此決定了職務犯罪預防是一個全方位、多渠道的系統工程,它涉及社會的方方面面。四是公眾參與和專門預防。職務犯罪預防工作本身是一項綜合性的系統工程,需要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共同治理。
五、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必須采取五個對策
當前,作為法律監督機關的各極檢察機關,應緊密結合本地區實際,充分發揮檢察機關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的職能作用,努力從源頭上遏制腐敗現象的滋生蔓延。充分發揮懲治職務犯罪的職能,要注意把握罪與非罪的界限,要注意偵查謀略的運用,要注意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
一要建立一套機制。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機制作為縣級檢察機關,應以縣預防職務犯罪指導委員會為基點,依靠黨委的領導、人大的監督、政府的支持,通過檢察機關積極組織協調,推動有關單位、部門健全自我防范機制,形成上下貫通、左右成網的預防系統。而檢察機關則應置于“綱”的位置,抓綱舉目,推動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開展。
二要樹立服務意識。檢察機關開展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應堅持服從、服務于本地區工作大局。圍繞經濟建設中心搞預防,圍繞穩定大局抓預防,為本地區經濟建設服務。這是發揮預防職務犯罪職能作用的出發點和歸宿。
三要領導身體力行。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是一個系統工程,與其它檢察業務相比,具有社會聯系面廣、交流層次高、業務面寬等特點。因此各級檢察機關領導應置于與共它業務科室同等重要的位置,作為檢察機關的一個新窗口,作為加強檢察機關與廣大群眾聯系的一條新渠道,作為檢察機關的一項新業務,給予應有重視,親自部署、親自參與,推動懲治和預防工作的健康發展。
一、全州重點項目領域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開展的基本情況
____年以來,全州檢察機關及國土、水利、林業、交通、住建系統高度重視重點項目領域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認真貫徹執行《湖北省預防職務犯罪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把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作為保證 “項目優質、干部優秀、人民滿意”及“愛護干部、保護人才”的重要工程,深入開展重點項目領域預防職務犯罪的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促進了____州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其成效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堅定政治方向,不斷完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體制機制
全州檢察機關和重點項目實施部門主動依靠“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司其職、群眾支持參與”的懲防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政治優勢,在州委領導下不斷加大懲防體系建設力度,完善預防工作體制機制,基本形成了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共同參與的社會化大預防格局,有力地推動了該項工作的開展。
全州國土、水利、林業、交通、住建系統高度重視系統內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均成立了由黨組書記、局長(主任)任組長的領導小組,明確機構人員,明確工作職責,制定和完善了預防職務犯罪的各項工作制度。如州國土資源局與州人民檢察院共同構建了預防職務犯罪聯席會議、查辦案件協調配合、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等____項共同責任機制。州水利水產局將預防職務犯罪與紀檢監察工作、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治理及機關制度建設相結合,力爭做到預防不留死角。州林業局結合各個部門的工作職責和潛在崗位風險建立了廉政風險預警防控機制。州交通運輸局不斷規范招投標、質量監督、財務審計和造價審查等管理工作,深入推進“廉政陽光工程”建設。州住建委結合行業工作特點,找準本行業職務風險點預警防控,建立健全了重大問題集體決策等制度。
全州檢察機關堅持預防關口前移,深入各重點項目實施單位和部門,共同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截止目前,全州檢察機關與重點系統聯合建立預防工作機構15個,協助重點系統建立健全各類預防制度70余個,推動了各重點系統內部預防職務犯罪制度建設,初步形成了切合不同行業特點、各具特色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體系。同時,在檢察機關內部,不斷規范內部預防協調機制,形成內部預防工作合力。把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納入全州檢察工作重要內容,并實行目標量化動態管理考核,切實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增強了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整體合力。堅持檢力下沉,不斷延伸預防工作觸角,建立了35個派駐鄉鎮巡回檢察室,定期深入鄉鎮開展法律 宣傳,深化預防職務犯罪工作。
(二)服務全州大局,不斷加大重點領域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力度
一是圍繞重大工程建設項目開展專項預防。全州五個部門分別在國土整治、農村飲水安全、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國家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重大交通建設、房地產開發和市政基礎設施等工程上加大了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力度。全州檢察機關結合重點建設項目的特點,實行工程開工前警示教育、工程建設中全程預防、工程完成后走訪調查的三步流程式預防,對招投標、采購、付款、驗收等重點環節全程監督,有效防控風險。____年以來,全州檢察機關在涉及600多億元投資的12個重大建設項目工程中,與建設主管和監管部門加強聯系,采取建立預防工作平臺,提出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預案,督促相關單位實施廉政承諾,運用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向決策部門提出治理防范建議等措施,有效預防職務犯罪,為保障政府投資安全,保障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如在滬蓉西高速公路建設中,州人民檢察院與省交通廳駐____工程指揮部聯合成立了預防職務犯罪協調小組,調動沿線四個縣市的檢察機關全程服務、全程監督,與工程建設者一道,經過____年不懈的共同努力,實現了“工程優質、干部優秀”的共建目標。
二是圍繞民生、涉農領域的重點項目開展專項預防工作。認真做好就業、教育、醫療、扶貧、救災等民生領域相關政策性、保障性投資在發放、使用、監管中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認真抓好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三農”專項資金運行中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對涉農惠民資金運轉情況展開專項調查,發現職務犯罪線索。立案偵查了一批把手伸向國家惠農利民資金的職務犯罪案件,同時通過以案釋法增強了該領域的預防效果。
(三)嚴格依法履職,不斷加大職務犯罪案件查處力度
____年以來,全州檢察機關加強案件查處工作,堅持有罪必查,及時受案、立案、偵查和提起公訴,共立案查處科局級以上干部140人,其中縣處級以上干部7人,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4600余萬元,促進重點部門和國家工作人員正確履行管理職責。通過依法打擊職務犯罪,起到了震懾犯罪、教育干部、預防犯罪的目的。一是嚴肅查處國家投資領域的職務犯罪,確保國家和地方重大投資安全。先后查處了鶴峰縣原副縣長徐吉高、____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張軍、金桂大道建設指揮部原副指揮長劉平富等一批職務犯罪大要案,在社會上引起了較大反響。二是嚴肅查處民生、涉農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深入農田水利、勞動就業、退耕還林、公路村村通、民政救助等專項領域,突出查辦涉農項目的貪污賄賂犯罪,共立案查處89件137人。對譚某等____人貪污農民征地補償款30余萬元等一批窩案串案及時查處。立案查處農民工培訓背后的瀆職犯罪8件12人。通過集中查處涉及民生和“三農”領域的貪污賄賂案件,保障了黨的“親民”、“惠農”政策的落實。
(四)拓展服務領域,不斷加強預防職務犯罪的宣傳教育工作
全州五個部門加大了系統內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宣傳力度,深入開展法律知識培訓競賽、專家講座、廉政承諾、警示教育等活動,筑牢干部職工預防職務犯罪的思想防線。全州檢察機關始終堅持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作為預防職務犯罪的一項基礎工作來抓。州人民檢察院舉辦或聯合舉辦各類預防職務犯罪培訓班5個,配合省人民檢察院舉辦了“全國檢察機關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展覽”____巡展,州直機關單位科級以上干部近4000人參加。深入城區鄉鎮,廣泛開展預防咨詢活動,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大家來參與”等主題的舉報宣傳活動40場次,向群眾發放宣傳冊15萬余份。廣泛開展《湖北省預防職務犯罪條例》宣傳活動,向相關預防聯系單位贈送《條例》1.5萬冊,舉辦《條例》培訓班4次,培訓人員2500余人次。
結合執法辦案,開展各類預防職務犯罪法制講座160余次。今年換屆后,州人民檢察院主要領導先后在利川、鶴峰、咸豐3縣市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專題講座,受教育干部達1000余人次。結合所辦案件,組織編寫了《職務犯罪典型案例選編》。巴東縣人民檢察院為縣鄉兩級干部作“預防職務犯罪,做廉政勤政的表率”法制講座,建始縣人民檢察院為100余名鄉村干部作了“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建設和諧新農村”的專題講座。
積極參與“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設。全州檢察機關會同有關單位組織黨員干部到監獄、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受教育5000余人次。充分利用法庭公訴陣地,對提起公訴的210余名職務犯罪人員,在發表公訴意見時剖析犯罪思想根源、墮落軌跡,教育旁聽干部群眾。
(五)提升工作質量,不斷加強預防職務犯罪領域的調查研究
一是注重預防調查。把預防調查作為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有效手段,加強對城市工程建設、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險、新農村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等事項的法律監督,促進和服務社會管理創新。全州檢察機關圍繞這些項目開展職務犯罪預防調查156次,分析發案特點、原因或規律,完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機制,主動向黨委政府和發案單位、部門提出預警建議,規范權力集中、資金密集、涉及人財物使用等領域公職人員的職務行為。
二是加強研究工作。以強化預防專業化水平為重點,深入研究職務犯罪案發規律和隱患,通過案例分析、檢察建議等工作,不斷提升預防專業化水平。全州檢察機關結合個案辦理,通過分析發案原因,對發案單位提出整改建議218件次,采納率100%,提供預防咨詢342次、進行案例剖析151次。推動全州7大重點系統近120余個部門進行了整改和管理機制創新,催生各類整改措施190余項。利用個案舉一反三,幫助發案單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為減少和杜絕類似職務犯罪的重復發生起到了關鍵作用。
(____)著力成果轉化,不斷發揮檢察建議在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中的特殊作用
全州檢察機關在履行職務的過程中,通過調查研究和辦理案件,對有關單位和行業在制度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不足和薄弱環節,經常以檢察建議的形 式提出,為相關單位和行業改進工作、加強管理、完善制度等發揮了重要作用。 州人民檢察院針對徐吉高案件暴露出來的城鎮工程建設項目實施中監管不嚴的問題,向鶴峰縣政府提出檢察建議,該建議受到鶴峰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催生了鶴峰縣規范財政資金等四大方面14項整改措施,確保了源頭預防。這份檢察建議被評為全國檢察機關第三屆預防職務犯罪“十佳檢察建議”。又如檢察機關向相關重點項目實施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后,促使來鳳縣國土資源局抓緊整改,使被拋荒的500余畝土地當年恢復耕種達475畝;促使宣恩縣水利水產局深刻汲取腐敗窩案串案的教訓,切實整改,建設“廉政水利”;促使巴東縣對違法中標的三峽移民項目重新招標并跟蹤監督,使因受賄案件影響的兩座國道大橋終于在庫區二期蓄水前順利竣工。
二、全州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全州檢察機關和重點項目實施部門在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中取得了顯著成績,但也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預防職務犯罪的社會合力有待于進一步發揮。只有充分堅持和運用好“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司其職、群眾支持參與”的體制優勢,形成預防職務犯罪的社會化大預防工作格局,發揮各方面的優勢和工作積極性,才能實實在在開展好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就全州而言,檢察、監察、審計等預防職能部門、各重點項目實施單位,相互間雖然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合作和配合,但是仍然存在統一協調形成整體合力的自覺性不強、體制優勢發揮不夠等問題。
(二)檢察機關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成果的轉化有待于進一步深化。檢察機關作為預防職務犯罪的專門機構,在履行職務的過程中,通過調查研究,通過辦理案件,對職務犯罪的特點和規律,對有關單位在機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哪些漏洞及薄弱環節有較準確的把握,在此基礎上形成的檢察建議、調研報告等工作成果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適用性,對相關單位預防職務犯罪大有裨益。這些工作成果在過去的實踐中雖然運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有進一步提升其運用效果的廣闊空間。
(三)檢察機關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專業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檢察機關規定有____項預防職責(即預防調查、案例分析、檢察建議、預防咨詢、警示教育、犯罪和檔案查詢),要想開展好這些工作,需要專門機構和專業隊伍工作,需對重點部門、行業和重點環節的預防工作進行專項調研,才能及時、準確發現問題和糾正問題,提升預防職務犯罪的工作效果。但目前除____市人民檢察院外,州人民檢察院和其他各縣市人民檢察院均未成立專門的預防工作機構,該項工作由反貪污賄賂、反瀆職侵權等部門分擔。由于沒有配備專門的機構和人員,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開展,各基層人民檢察院的情況尤為突出。
三、對改進全州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建議
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對于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服務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意義重大,必須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強化責任,狠抓落實。針對全州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現狀和特點,我們建議:
(一)發揮政治優勢,整合各方面資源,構建全員參與的社會化預防工作格局。預防職務犯罪要以黨委領導為核心,人大監督為保障,政府統籌為重點,努力營造預防職務犯罪的社會化氛圍,建立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職務犯罪預防體系,建立健全預防網絡,擴大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覆蓋面,切實提升預防效果。檢察機關要加大向黨委匯報的力度,主動爭取黨委領導,整合各方面力量,更好地發揮社會化預防機制的整體優勢。要進一步健全預防協調配合機制,不斷完善聯席會議、信息共享等工作機制,增強預防合力,推動社會化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科學發展。相關部門要組織專班專人,配合好州人大常委會《____州重點項目領域職務犯罪預防條例》立法的相關工作,進一步促進我州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制度化、法治化建設。
在預防煙草系統職務犯罪工作中,縣院根據所查辦的職務犯罪案件,認真分析原因、研究對策,從構筑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入手,堅持法制教育制度化。針對煙草企業的特點和不同對象,進行形式、內容生動活潑、直觀性強、針對性強的法制教育是縣院在煙草系統開展預防職務犯罪的一項重要措施。從教育入手,針對煙葉收購中收購人員易發職務犯罪的特點,縣院抽派出有工作經驗和法律功底的干警,在煙葉收購前期,組織煙草職工舉辦法制講座,提供法律咨詢,采取懲治職務犯罪對比,典型案例剖析和介紹法律法規、對職務犯罪懲治的有關規定等方法,教育干部職工認識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的危害性,提高其與職務犯罪做斗爭的自覺性。將查辦的煙草行業職務犯罪的典型案例,制成宣傳板,深入到各煙葉收購站(點)巡回宣講,以案說法、以法釋案,開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鐘長鳴,從而引導干部職工時刻繃緊“法律”這根弦,不斷增強其法制觀念和為民服務意識、責任意識,促進煙農和煙草職工雙方攜手共創文明收購。
近年來,××縣院干警先后為煙草系統的干部職工上法制課10余次,舉辦“廉潔從煙、陽光收購”等法制講座7期,.開展法律咨詢20余次,受教育人數2000余人次。教育中,縣院干警還幫助煙草系統健全完善制度制約機制,建制堵漏,形成“透明程序”、“陽光作業”,筑起廉政安全防護網,使涉煙職務犯罪“無處生根”。
二、制度建設——堵塞各種漏洞
要從源頭上遏制職務犯罪,關鍵是要建立起預防職務犯罪的長效機制和自我防范意識,為此,××縣院在認真分析煙草行業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面臨的形式,干部職工現狀以及存在問題的基礎上,從制度建設入手,加強對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指導,建立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長效機制。一是在煙草部門設專人負責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加強檢煙雙方的信息交流和情況溝通,建立和堅持日常工作聯系制度、重要工作事項通報制度。二是建立和堅持聯席會議制度,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互通情況、交流信息、總結經驗、分析問題、研究行業預防職務犯罪的對策和措施,解決突出問題。三是協助煙草公司完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近年來,××縣院通過查處煙草系統職務犯罪案件,對其原有的各項制度進行了全面清理,結合往年的工作經驗,對煙葉收購站的站長、檢驗員、預檢員、司磅員、保管員、開票員、會計等7個崗位的工作制度進行了修訂完善;對收購資金、費用支出、煙葉調撥、票據管理等各個環節制定了相應的管理制度,落實責任,嚴格獎懲;在煙葉收購中全面推行“合同收購、實名制付款”,與受委托付款的銀行——推薦閱讀:學習科學發展觀心得體會
關鍵詞:思想政治教育;職務犯罪;影響;研究
中圖分類號:D648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3)17-0391-02
職務犯罪是一種社會歷史現象,作為公共權力異化的產物,其長期、廣泛存在于人類社會各個層面,并隨著社會發展而不斷蔓延,降低公共資源分配效率,危害社會風氣,導致社會管理混亂,甚至危及政權穩定,被稱為“灰色瘟疫”[1],預防職務犯罪已成為人類社會面臨的重大課題。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中國的社會主義建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但體制轉軌、結構變革也加劇了社會分化和利益沖突,使得社會意識處于一定的無序狀態。近年來,我國職務犯罪案值劇增、層次升高、窩案竄案頻發,職務犯罪現象日趨猖獗,預防職務犯罪的形勢非常嚴峻。思想政治教育、權力制約、司法懲治、社會監督等是預防職務犯罪的主要措施。職務犯罪預防是一個多元化、系統化的工程,賴于多種措施協調一致形成系統有序的工作機制,在整個系統中,思想政治教育是整個預防體系的先導,起到構筑自律防線的重要作用。雖然我們在預防職務犯罪中始終重視發揮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但是當前妨礙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預防職務犯罪功能消極影響因素依然存在,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腐朽剝削思想負面影響
職務犯罪行為產生的經濟基礎是生產資料私有制下的剝削制度,曾指出,“腐敗現象從本質上說是剝削制度、剝削階級的產物。”職務犯罪是與公共權力相伴而生的一種社會現象,其本質是一種權力的異化,背離了權力產生的初衷和運行的規則,喪失了權力的公共屬性,異變為行使公共權力者謀取私利的工具[2]。這種異化通過權力尋租,對全體社會勞動者的實施剝削,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剝削行為。因此,只要剝削制度未完全消滅,私有制還在一定范圍內存在,就無法完全杜絕職務犯罪。生產資料私有制為權力異化提供了條件,在生產資料私有制下,公共權力是作為剝削階級實現統治的工具。在生產資料公有制下,目前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剝削階級雖然已不再是統治階級,但由于多種經濟共同發展,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私有制仍會在一定社會歷史時期、一定社會領域范圍內存在。我國的公共權力在本質上是為廣大勞動人民服務的,社會主義以消滅剝削為終極目標,當剝削不存在的時候,職務犯罪也就失去了本質的基礎。但是最終實現社會主義的道路是長期、曲折的,在當前階段下,仍然存在滋生蔓延職務犯罪的土壤,公共權力異化現象也無法在短期內完全消除。
二、社會道德規則失范
道德失范是指社會生活中基本道德規范的缺失與不健全所導致的社會道德調節作用的弱化以及失靈,并由此產生整個社會行為層面的混亂無序。社會體制變革時期,以往的道德規范在新的體制下面臨調整,在新的具有調節功能的道德規范確立之前,社會道德價值將處于相對缺失狀態。在農業化向工業化乃至信息化發展過程中,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職務犯罪將呈多發狀態。
1.新舊體制轉換所引起的道德變換的雙重走向
一方面,通過對傳統社會道德的調整,逐步建立起適應新體制,并服務于這一環境的新道德規范。另一方面,原有社會道德被沖擊的背景下,各種道德價值、規范要求不分良蕎,在社會中并存,各規其范,從而使社會應有的居于主導地位的道德“失范”。
2.與市場經濟相對應的道德尺度的雙重效應
市場經濟既為個體創造了獨立自由發展的機會,使勞動者從人身依賴中解脫出來,也容易使利益泛化,把人與人的關系物化為商品貨幣關系[3],價值行為的改變產生了雙重效應:一是使計劃經濟下忽視自我價值的集體主義價值觀,被尊重與肯定個體價值,個人利益并與集體主義相聯系的價值觀所替代,這是道德尺度轉換中蘊含的正面效應。二是簡單以對金錢物質的追求替代以往價值觀念中的信仰,形成極端的以經濟利益為核心的道德價值評判尺度,從而導致金錢成為衡量一切的唯一標準。這是道德尺度轉換中蘊含的負面效應。
3.社會利益格局調整所促成的道德標準的缺失
等價交換和競爭原則為權錢交易和的行為提供了借口和心理安慰。這些行為對經濟體制改革本身形成消極影響,使道德重建過程中標準的設立出現混亂,社會風氣難以端正。
三、道德修養滑坡
道德修養是人的道德活動形式之一,是個人自覺地將一定社會的道德要求轉變為個人道德品質的內在過程,包括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等[4]。不同社會、時代和階級的道德修養有不同的目標、途徑、內容和方法。職務犯罪是在行為主體的思想意識、心理活動影響下發生的,是犯罪主體思想意識的外部表現。根據唯物辯證法原理,內因是事物發展變化的主要原因,外因只能通過內因而起作用。前文所述的剝削思想影響和社會道德規則失范都可以看成是導致職務犯罪的外因,而思想道德修養的下降則是導致職務犯罪的內因。如果內部的道德修養存在嚴重問題,無法遏制負面誘因,進行正確行為導向,個體就會在外因影響下,產生犯罪意識,最終導致職務犯罪。因此,在同樣的社會環境和體制下,大部分公務人員都能在自己的崗位上清廉守法、兢兢業業、盡職盡責,只有少數人經不住各種誘惑走上職務犯罪的道路。無論怎樣的外部條件都只能起到一個誘因的作用,如果職務行為人思想覺悟高,道德素養好,一切以國家和人民利益為重,則其內部有堅不可摧的防線,對職務犯罪具有相當強的免疫力。反之,如果職務行為人的自身道德修養和思想覺悟出現問題,追求享樂,貪圖名利,則在轉型期復雜多變的社會環境嚴峻考驗下,職務犯罪行為隨時隨地都可能發生。
1.價值觀扭曲
公務人員的價值觀扭曲是導致職務犯罪發生的主要原因。價值觀是人們對客觀世界及行為結果的評價和看法,直接影響和決定一個人的理想、信念、生活目標和追求方向的性質,一方面反映人們的認知和需求狀況;另一方面對行為動機強烈的導向作用。社會體制變革轉型時期,在不擇手段追求經濟利益,信奉商品拜物教、金錢拜物教等不良風氣影響下,少數公務人員逐漸放松自身道德修養,思想發生偏差,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等墮落的價值觀念不斷升級,愛慕虛榮,追去享受,甚至沾染黃賭毒等不良習氣,最終導致走上職務犯罪的道路。
2.心態失衡
由期望值與實際現狀的差距而產生對現狀的不滿或委曲,并進而形成心態失衡問題[5],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經濟收入、物質待遇未達到期望值,產生的心理認知不協調。公務人員總體收入不高,部分人在與他人比較后,感受到經濟方面的落差,同時認為自身能力和水平不比他們差,因而,形成認知上的不協調,為了從心理上抵消這種不協調,往往利用職權從物質上尋求補償,最終導致犯罪。
二是職務職級提升未達到期望值,產生的心理不平衡。部分人一味地追求職級的高低,職務的大小,將其作為人生成就的唯一標志,一旦目標未能達成或自我感覺希望渺茫,就產生不平衡心態,轉而追求物質需求,導致職務犯罪。
三是自我價值認可未得到期望值,產生的心理失落。部分公務人員渴望自身工作和能力得到領導、同事的充分認可,并給予相應的物質、精神獎勵和榮譽。當這一期望值未能滿足時,就會產生極大的失落感,心態失去平衡,進而誘發犯罪心理,在一定的環境和條件下,易采用貪污、受賄等方法來彌補失落心態。
3.投機和僥幸心理
職務犯罪人掌控一定職權,并大多對監督、監管制度的漏洞較為了解,對作案機會具有很強的甄別和選擇能力,具有重復、連續實施職務犯罪的便利條件。犯罪人往往具有投機心理,利用自認為隱蔽性強、不易被發覺的作案機會從事職務犯罪。職務犯罪人的投機僥幸心理產生和存在源于:一是過去有過違紀、違法行為卻未被發現,或是知曉他人有違紀、違法行為而未被發現,產生了職務犯罪的投機僥幸心理;二是具有相當的職權和專業能力,能夠了解并利用制度漏洞,同時還利用職務身份編織保護網作屏障,自認為位高權重、身份特殊、行為隱蔽、手段高明,強化了職務犯罪的投機僥幸心理;三片面看待社會不良現象,認為“天下烏鴉一般黑”具有一種“法不責眾”的心態,形成犯罪心理保護,固化了職務犯罪的投機僥幸心理。
4.冒險心理
在個人欲望極度膨脹的情況下,有的職務犯罪人雖然知法懂法,但犯罪意志格外堅定,對自己智力、能力充滿自信,在外部利益誘惑下,藐視國家法律法規,無視道德準繩,敢于以身試法。他們的冒險心理尤為突出,表現得更加狡猾、奸詐、敢于冒險,具有唯利是圖的習性、強烈的雙重道德標準等人格特征,造成的危害也更大。外部條件一旦具備,就敢冒著被道德譴責和法律制裁的風險實施職務犯罪行為。
參考文獻:
[1]孫大廣.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研究――現狀分析與對策選擇[D].長春:吉林財經大學,2010.
[2]梁兵,董偉.淺析中國社會轉型期反腐敗工作的新問題[J].才智,2010,(19).
[3]項久雨.思想政治教育價值論[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