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小學生守則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自古至今,海峽兩岸一脈相承,同祖同宗。但是由于政治、經濟等方面的差異,導致了教育的價值觀、人生觀和世界觀存在差異,具體表現在小學生守則內容的呈現上,其側重點各有不同,現將兩岸小學生守則內容呈現如下。
1.大陸小學生守則的內容構架
大陸先后五次頒布并修訂《 小學生守則 》,最近一次修訂是2004年,教育部將《 小學生守則 》與《 中學生守則 》合并為《 中小學生守則 》。其內容涵蓋德、智、體、美、勞五個方面。其中,第1、第2、第5、第7、第8、第9條強調愛國情感、遵紀守法、自尊自強、團結互助、誠實守信等(德育);第6條意為自己動手,豐衣足食(勞育);第3條勤學好問,增長智力(智育);第4條鍛煉身體,加強體質(體育);第10條涉及美育的知識,詳見表1。[1]
2.臺北小學生守則的內容構架
臺北小學生守則主要內容涉及校內外安全,明確規定了校內的游戲安全、消防安全、樓梯安全,校外的交通途中安全;從小培養小學生的守時觀念和責任觀念等,同時還涵蓋了其他方面的一些內容,例如:不準攜帶危險物品進校,在校期間不準出校門購買東西;“放學我會準時回家,跟上路隊,不落隊,不落單,不買零食邊走邊吃,不在不正當的場所逗留”等。其守則內容主要圍繞學生校內外、上下學途中要注意的安全問題。校內安全詳見表2,校外安全詳見表3。[2]
二、海峽兩岸小學生守則比較及思考
由上述守則內容可知,大陸小學生守則更多的是基于“理想人”的規則,強調的是要成為一個怎樣的人,相比之下,臺北小學生守則貌似瑣碎地指導一些具體的日常行為習慣等,卻有著深刻的內涵。比較兩岸小學生守則的內容,有以下幾點思考。
首先,側重點不同。大陸小學生守則的10條內容涵蓋了德、智、體、美、勞五個方面,面面俱到,培養合格的社會主義接班人,強調小學生從小要全面發展。臺北小學生守則(校內外28條)共計600多字,強調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對校內外的安全問題有詳細的規定。可見,大陸小學生守則出發點是好的,但過于拔高小學生的理解能力,對小學生各方面的要求過高,條文顯得生硬;臺北小學生守則強調生命教育。隨著災難的不期而至,尤其是自然災害,從小培養小學生的安全意識顯得非常必要。英國、日本等國的小學生守則中也有關于安全教育的規定,例如日本第七條規定“遇地震、火災等緊急情況時不驚慌,按老師指示迅速行動”[3],英國第七條“遇到危險可以打破玻璃,破壞家具”,第八條“遇到危險可以自己先跑”[4] 等。當然,臺北小學生守則中還注重從小培養孩子的守時觀念,例如“遵守學校規定的時間上學,不早到也不遲到”;讓小孩子培養一種責任感,例如“在校園或班上看到陌生人我會提醒老師注意”;加強小孩子的集體意識,例如“我會愛惜學校公物,不隨意破壞;若有損壞學校公物情形,我會照價賠償”。總之,臺北小學生守則整體看似冗雜,可是細細解讀卻另有涵義,值得深思。
其次,表述語不同。臺北小學生守則比較“ 嗦”,守則共計600多字,并且在表述上使用更多的是第一人稱――“我”,語感親切,學生時刻以此為心中的一桿標尺,在不知道怎樣做的時候,就可以回憶起守則中是這么指引的,“我要…”“我不要…”“我會…”“我不會…”等。不管何時何地,小學生守則都能體現出其應有的價值。相比之下,大陸小學生守則多以4字為文,語句精簡,內涵深奧,字字如金。對于身心發展有限的孩子而言,難免出現解讀不透的情況。
最后,做人與做事。大陸小學生守則更多的強調“理想的人”,從小強調成為德、智、體、美、勞等全面發展的合格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臺北小學生守則內容則更多的強調做事,小學生應怎樣做事,遇到具體的情況“我(小學生)”應該怎么辦。自古至今,我們都認為做人是最重要的,毋庸置疑,如何做人是每個人必須面臨的人生課題。但在實踐過程中,很多時候行動做事遠遠比空想如何做人更重要。理想與現實的橋梁即是行動――做事。如果一味地只談如何做人,卻不腳踏實地從小事認真做起,空想如何做人難免顯得不接地氣,沒有根基。反觀臺北的小學生守則處處告訴孩子應該怎么做,當“上下學途中遇有緊急狀況我會運用附近的導護商店尋求援助”“在校上學期間我不任意出校購買東西”“無論校內或校外,我都不會對同學惡作劇,以免造成危險或意外傷害”等,對于小學生上下學、上課期間、放學期間、回家途中等都有詳細的規定。而我們的小學生守則注重告訴孩子應該要成為一個什么樣的人。我們的問題是做人遠比做事更難,如何做人這是一個人一生都在研修的課題,而且“告訴”并不等于“成為”,我們的孩子實際并沒有“成為”那樣的人。即使小學生守則被孩子深深地印記在腦海中,但多數小孩子長大之后也還是會忘記。行為習慣跟隨一個人一輩子,臺北小學生守則更多的是教導小孩子應該怎樣做事,從小注重小孩子行為習慣的養成。
當然,臺北小學生守則也有不足之處,例如守則過長、條文過多、不利于學生記憶和踐行。縱觀中國、美國、英國、日本等國的小學生守則,適宜的條文應在12條左右,既要易于被學生領會且能照著去做,又要易于學生牢記在心,以利于對自己的言行進行判斷和加強自我教育;此外,臺北小學生守則內容僅涉及“安全”方面,對于可塑性極強的小學生而言,難以詮釋其應有的內涵。通過海峽兩岸小學生守則的比較分析,我們在今后對小學生守則進行修訂時應該考慮如何調整才更能切合小學生生活、學習的實際,我們翹首以盼。
(作者單位:吳天武,宜賓學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四川 宜賓,644000;宋春霞,宜賓廣播電視大學,四川 宜賓,644006)
參考文獻:
[1]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中小學生守則[EB/OL]/2004o326/3102378.shtml4K.
[2]教育資源服務平臺.臺北小學生守則[EB/OL].http:///content/541576.
《中小學生守則》
一、 愛國愛黨更愛民,愛我中華推此心。
二、 校規校紀須遵守,學法守法好公民。
三、 勤思好問求新知,掌握本領立功勛。
四、 注意安全愛生命,積極鍛煉修身體。
五、 自尊自愛人自信,講究衛生講文明。
六、 能做家務應盡力,勤儉樸素留美名。
七、 父母長輩要尊敬,待人有禮事事行。
八、 學校集體大家庭,團結關心多照應。
九、 誠實守信人之本,知錯就改負責任。
十、 人與自然兩相依,愛護環境暖人心。
《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
一、 國旗國徽要尊重,升降國旗懂禮數。
二、 父母說教須聽從,出入家門打招呼。
三、 既是老師也是友,接受教導多交流。
四、 尊老愛幼人平等,同學和睦好相處。
五、 文明舉止展儀容,禮貌用語不嫌多。
六、 言行一致誠與信,說話辦事重承諾。
七、 他人之長虛心學,挫折困難勇克服。
八、 愛惜身邊糧與物,勤儉節儉講樸素。
九、 個人衛生要講究,自己的事自己做。
十、 遲到早退實可羞,有事請假不為過。
十一、 上課專心勤苦讀,問答聲響要清楚。
十二、 課前課后功夫足,書寫整潔不糊涂。
十三、 做好兩操多活動,姿勢準確正筋骨。
十四、 環境潔凈人舒服,做好值日護花木。
十五、 公物建筑不損毀,拾物還主或交公。
十六、 集體組織多合作,勞動實踐勤動手。
十七、 交通法規如山重,道路碼頭不玩耍。
十八、 公共場所守秩序,發揚美德多讓座。
大家好!
我是一年級八班的楚中天,此時此刻,能代表我們班參加這次演講,我感到十分榮幸和自豪。 下面我演講的題目是《學守則,守規范,爭做優秀小學生》。
《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是我們的行為準則,它不僅僅是紙上條文,我們不但要記住它,更重要的是要體現在我們的行動上。現在,我已把《規范》熟記在心,時刻用它們來對照我的行為,使我不斷地改正缺點,完善自我。
在學校,我愛護校園里的花草樹木和一切公共設施,不亂扔果皮紙屑。見到老師我能夠主動向老師問好。服從老師的管理,接受同學們的監督。
在與同學們的交往中,能做到團結同學 ,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媽媽常說“你希望別人怎樣對待你,你就應當怎樣對待別人”。是啊,你對別人有禮貌,別人也同樣會尊重你。向別人問一聲“你好”會給人帶去一天的好心情,說一句“謝謝”拉近了人與人之間的距離,道一聲“對不起”、“沒關系”能化解同學之間不必要的矛盾。
在家里,我尊敬長輩,孝敬父母。面對家長的批評,我能認真聽取,不頂嘴。家里來了客人,我熱情、有禮貌的招待,為客人端茶倒水。
在校外,我遵守交通規則,并且時刻提醒大人也要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乘車主動讓座,對人有愛心。我記得有一次,媽媽帶我出去玩,在路邊看見一位老爺爺坐在地上,向過路的行人乞討,我給媽媽要了一元錢給了那個可憐的老爺爺,老爺爺對我說:“這孩子真懂事,這么好心,一定能考上大學。” 還有,汶川大地震時,在廣場上我毫不猶豫的向災區捐款獻愛心……
在學習上,老師布置的作業我能夠按時完成,養成熱愛學習,愛動腦筋的好習慣,上課積極發言,遇到不懂的問題時敢于向老師提問。
【關鍵詞】教育管理關系 未成年人 監護職責
近幾年來,學生在學校期間受到人身傷害或致他人人身傷害事件時有發生,學生與學校之間的矛盾日顯突出。正確認識學校對學生在校期間受傷害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從法律上明確這一內容,對于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規范學校的管理行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學校與未成年學生的責任關系
我國《民法通則》及《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均沒有明確規定未成年學生在學校期間受到人身傷害或致他人人身傷害時應該承擔怎樣的責任,只是規定學校對未成年學生在校內或者本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的,應當及時救護,妥善處理,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在學校學生傷害事故案中,學校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對此目前法學界認識還是比較統一的。至于學校應當承擔何種責任,學界觀點有所分歧。一種觀點認為,學校應該承擔監護人的責任。未成年人一旦在學校受到傷害或給他人造成損害時,學校應該為未盡監護義務所造成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另一種觀點認為,學校應該承擔教育、管理的責任。
認為學校應該承擔監護人責任的主要理由是,未成年人在學校學習期間,其監護人即家長監護能力受到限制,暫時不具備監護能力。按照《民法通則》監護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學校保護中的規定,可以理解為,學校對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生承擔監護人責任,使未成年人時時受到監護,有利于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只有這樣才能體現國家法律對未成年人利益進行特殊保護的法制原則。但是,將學校確定為監護關系不妥,原因有四:一、監護的性質決定了監護責任不能約定推定轉移;二、監護責任約定推定轉移的理由在法理上無法成立;三、現行立法不允許監護責任約定推定轉移;四、肯定監護責任的約定推定轉移會導致法律悖論出現。另一方面,《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已明確規定,學校只有教育和管理學生的責任,學校的主要責任是對學生傳授科學和文化知識,進行人生正確價值觀的培養和素質教育。而《民法通則》中又明確規定,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是其父母。監護人的主要責任是對未成年人的生活進行管理、教育和配合學校做好接受教育,主要是以家庭教育為主。因此,學校不具備監護人的資格,對于未成年人監護人與監護權,我國相關法律已有明確規定。
此外,監護責任的承擔是一種特殊的過錯推定責任,即只要監護人不能舉證證明不可抗力或第三人或受害人存在過錯,在被監護人對他人造成侵害時,都要承擔賠償責任,而學校承擔的是一般過錯責任。因此,筆者認為學校與學生之間為教育、管理關系較為妥當。由于學校與學生之間形成社會關系的基礎源于教育活動,具有明顯的教育性,即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是教育、管理法律關系。
學校應當承擔的責任及其法律依據
學校是對學生進行教育、傳授知識的場所。首先,在這里學生應該有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學校要為學生提供安全的教室以及活動場所等,保障學生在學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其次,對學生的教育不僅要做到教書育人,更重要的是做好管理育人。教育應包括學生的文化課傳授、道德品質修養教育、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等教育。第三,學校應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確保學生在學校學習期間的人身安全。如果學校未履行到自己的教育、管理責任或者因為學校的建筑、活動場地設施、學校提供給學生的學習用品和生活食品出現問題,以及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等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采取措施,造成未成年學生人身受到損害的,雖然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職責(法律有規定的或者學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擔相應監護職責的情形除外),但是依照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相關司法解釋,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教育、管理責任。
在處理傷害事件時,不能只依據過錯責任原則,學校還要承擔無過錯責任和公平責任。“過錯責任原則”只能作為一般情況下處理學生傷害事件的原則,遇到一些特殊情況,該原則就無能為力。這種情況下,就要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或公平責任原則。公平責任原則,是指當事人各方對造成損害均沒有過錯,在不能依法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時,由法院根據公平原則,對造成的損失給予適當的補償。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均無過錯,但可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地讓雙方分擔民事責任。”公平責任原則側重的是對受害人利益的保護。在未成年學生人身傷害及致人傷害事故中,我們既要維護學校的合法利益,也要切實保障未成年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在既不屬于無過錯責任調整的范圍,又不能按過錯責任規定獲得救濟時,可考慮適用公平原則。
在司法實踐中,學校承擔責任大多發生在管轄范圍內因第三人侵權致受害人傷害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學校未履行或未適當履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職責,而與其他致害人一并作為被告參加到訴訟中來。處理學校如何賠償、具體責任如何劃分等問題,在規范性文件中是能夠找到具體法律依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八條規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撫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在相關的司法解釋中也明確規定了,學校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由此可見,學校對未成年人負有教育、管理義務。目前,相關司法解釋均采納了教育法律關系說,而沒有采納監護說。上述這些具體法律條文,為學校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找到了法律依據,學校只能按照要求全面履行自己的教育、管理職責,否則就應當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由此可見,現有的法律適用學校有過錯時應當承擔的責任,而對于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或公平責任原則,至今尚未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學校應加強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和保護
教師要做到教書育人和管理育人,尤其對于未成人學生來說,教育與管理更為重要。教師的責任不僅包括按照教學計劃完成教學任務,更重要的是對學生加強管理,使學生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身心得到健康發展。學校作為專門實施教育教學活動的機構,在管理和保護學生權利方面更負有重要職責。一是學校要對學生的健康及安全進行保護。要制定應對各種突發性事件的預案,增強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另外,學校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發現中小學生出現曠課等現象,要及時與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取得聯系;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歸宿的,其所在的寄宿學校(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及時查找,或者向公安機關請求幫助,防止學生受到人身損害。二是學校對未成年受教育權的保護。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學校要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尊重學生受教育權利,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家規定開除未成年學生。三是根據未成年學生身心發展的特點,進行社會生活指導、心理健康輔導和青春期教育。四是注重教育方式方法,采取和風細雨、以人為本式的感化教育,避免使用侮辱人格的語言或采取體罰的教育方法。對于有嚴重不良行為的學生,要在家長配合下加以管教;無力管教或管教無效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送專門學校,使學生繼續接受教育。五是學校對學生隱私權和通信自由的保護。
對學校承擔賠償責任的合理化建議
省教育廳在瀘溪調研農村學生用車管理情況
本刊訊 9月21日,省教育廳副巡視員廖湘生一行深入瀘溪縣洗溪學校、潭溪中學、潭溪小學等學校,對該縣農村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調研。
在調研中,廖湘生詳細詢問了學校接送學生車輛的數量、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情況,登上車和司機親切交談,當場查看了司機的所有工作證件。他充分肯定了瀘溪縣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希望大家務必要以對學生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履行職責,落實責任,切實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學生接送車輛的安全管理,保障廣大學生的人身安全。(唐彤)
新晃營養午餐曬微博 食品安全放首位
本刊訊 每天學生營養午餐吃什么,不僅要讓學生知道,還要讓學生家長知道,更要讓社會各方面人士來監督,保證營養午餐資金真正用到實處。2012年秋季開學第一周,新晃侗族自治縣35所營養改善計劃實施學校相繼開通新浪微博,將當日的菜譜、飯菜等情況公布到網上,接受社會監督。
“如何加強營養午餐監管,保證食品安全,是實施營養午餐工作的重中之重。”新晃縣教育局負責人告訴筆者,8月16日、22日至23日,該縣教育局分別召開了營養改善計劃實施學校學籍管理人員培訓和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員培訓。9月3日,組織全縣35所營養改善計劃實施學校專業管理人員進行了學習培訓。對注冊、登陸微博,上傳、照片等進行詳細地說明。由于措施得力,監管有方,該縣營養改善計劃工作贏得了社會的稱贊。(吳可勇)
沅江:四部門聯手督查幼兒園接送車輛
本刊訊 9月19日,沅江市教育局、交警大隊、交通局、安監局四家聯手對新灣鎮中小學、幼兒園學生接送車輛現狀進行督查。重點檢查車輛車況、駕駛員資質,有無超員和超速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督查中,交警們反復叮囑司機:“安全第一,決不允許有超載等違法行為出現,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李為民 周衛廣 曾慶華)
鳳凰縣文昌閣小學:培訓教師消防安全知識
本刊訊 “老師們,假如你家在六樓,樓層共有十樓,二樓發生了火災,請問,你逃生的時候是往樓上跑,還是往樓下跑?”9月18日下午五點鐘,鳳凰縣文昌閣小學140多名教師集中在該校多媒體室,參加一次別開生面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培訓會上,省消防協會的教官用詳實的火災數據讓大家了解火災的突發性和危害性。同時,為老師們講解學校、家庭常用火、用電、用氣應注意的事項,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以及發生火災后的逃生方法。(龍俊華)
新邵洪溪學校:安全教育實打實
本刊訊 “防溺水,有高招,大人陪伴最是好;私自游,很危險,不去深水很重要……”9月21日,筆者走進新邵縣洪溪學校,學生們正在上安全教育課,朗朗的兒歌伴著快板的節奏,聲聲入耳。
宣傳欄里、黑板報上,安全知識也是隨處可見。每節課下課,各樓梯的拐角平臺還有教師在“站崗”,學生上下樓梯秩序井然。校長王文廷告訴筆者:“我們把安全教育列入課表、列入常規檢查、列入教師考核。有計劃、有教案、有考試、有演練。”(肖漢斌)
洞口創新學校:
“開學第一課”師生“火場逃生”
本刊訊 9月16日下午2點,洞口縣消防大隊組織官兵走進洞口創新實驗學校,為該校400余名高一新生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講和應急疏散演練活動。
洞口消防大隊首先為同學們上了一堂生動的消防安全知識課,并與同學們進行了面對面的交流。隨后,官兵們重點傳授了干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并對火場應急疏散與自救逃生技巧作了詳細講解。
下午5時,消防疏散演練正式開始。同學們在廣播指導及各班老師組織下,用毛巾將口鼻捂住,分別從教學樓兩側樓梯疏散逃生。5分鐘后,400余名師生安全撤離到學校操場,整個過程緊張有序,達到了預期目的。(張玉梅)
南縣:
加強消防教育 整治學生接送用車安全問題
本刊訊 9月24日上午,南縣三仙湖鎮中學為該校師生上了一堂內容豐富的消防安全知識課。當天下午,南縣交警大隊邀請城西中學、南洲實驗小學等1600余名學生,先后參加該隊主辦的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活動,通過圖片展示、案例警示、參與執法等方式教育學生明白遵守交通法規的重要性。
針對備受關注的學生接送用車安全問題。從9月下旬開始,該縣組織監察、教育、運政、交警等部門,對縣域范圍內中小學、幼兒園的學生接送專用車的路線、標牌、超載、資質等情況進行了拉網式集中整治。(謝春成 陳梅芳)
道縣加大學生用車監管力度
本刊訊 近日,道縣交警大隊、交通局、安監局、農機局、教育局等部門組成四個整治組,深入各鄉鎮開展校車安全督查與整治行動,共查處各類違章行為20起。
為有效杜絕學生用車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該縣建立起一套“政府主導、部門負責、職責明確、符合縣情”的學生用車管理模式,“三無”車輛和農用車違規接送學生的現象基本消除,近三年來全縣沒有發生一起學生上下學交通責任事故。
自該縣校車整治辦成立以來,共處理超員超載車輛480臺(次),非法接送學生農用車46臺(次),取締了接送學生報廢車輛16臺(次),依法處罰了嚴重違規接送學生車輛182臺(次)。
(何云飛 李俊濤 胡滿輝)
赫山區開展學校飲用水安全檢查
本刊訊 9月25日,益陽市赫山區教育局工會會同區衛監所來到謝林港鎮各學校進行飲用水安全檢查。
檢查組走訪了部分師生,查看了學校飲用水安全管理的相關措施與制度,檢查了飲用水設施設備及消毒記錄,并對各校飲用水進行了采樣。
學校:東堤頭小學
班級:六年一班
姓名:齊紫瑄
“紅 燈停,綠燈行,黃燈走路要慢行……”這首童謠大家都聽過吧,也都明白它的意思。可是具體是什么意思呢?也許有的同學并不清楚,讓我來告訴你們吧:不論是步行的人還是開車的人,只要看到面對我們的紅綠燈的紅燈亮了,那么我們必須停在班馬線外,別的方向的車子就會穿行在無障礙的環境下。只有在綠燈亮的情況下,我們才能開始行走。而當黃燈閃爍時,我們可就得注意了,,因為別的方向的車馬上就要行動了。
案情進展北大學生狀告市發改委不履行職責——今年2月15日,祝斌向北京市發改委書面舉報了北京大學可能存在教育亂收費的情況,請求發改委進行核實,并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
4月15日,市發改委口頭通知祝斌,北京大學不存在違法收費的事實。祝斌隨后以發改委不履行法定職責將其告上法庭被西城法院一審駁回。
6月30日,祝斌向北京市發改委再次書面舉報北京大學按8元/學時收取學費,實際標準應為7元/學時。
8月25日,因發改委表示對其第二次舉報不予受理,祝斌再次將發改委告上法庭。
北大學生北大收取學費超標,發改委應予處罰
祝斌的起訴狀中稱,在北京大學自己公布的收費收據中記載:其2003年下學期向學生收取學費的標準是7—9元/學時。(當時國家定價7元/學時)
祝斌2001年通過成人高考,考入北京大學遠程教育專升本法學專業,學制兩年。因種種原因一段時間中斷了學習,所以尚未畢業。但他稱自己至今為止沒有接到任何被除名的通知。
祝斌稱,根據《價格法》和《北京市定價目錄》的規定,大學教育的學費和雜費由國家定價,大學的收費行為應當按照國家定價進行,而不能像市場定價那樣可以調節,也不能像國家指導價那樣在一定幅度內波動。如果收費單位超過定價或低于定價進行收費,就違反了《價格法》第十二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七條的規定,應依據其違法行為涉及的持續時間、地域范圍、人數和金額進行處罰。
市發改委經調查北大不存在亂收費問題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稱,他們在接到祝斌舉報信后,立即對北京大學遠程教育專升本法學專業的收費情況進行了檢查。通過祝斌提供的兩張票據,所顯示出的收費標準分別為每課時5元和5.32元,沒有超過國家標準7元。
對于北京大學曾公布的收費標準高于7元,市發改委稱,通過調查,這是由于北京大學具體開票人員沒有按規定要求開具收費票據造成的。他們已經向北大指出,北大也表示今后將加強對財務人員操作規范的培訓。
但祝斌認為,他所提供的證據是第一次訴訟時西城法院向其轉交的,而這些證據其實是發改委當時提供給西城法院的,當事人雙方、法院都對這些證據予以認可。
說幾個我經歷過的活生生的事例:一次,我坐在6路車上,6路車遠遠開來,車還沒有進到站臺,很多人就已經跑到馬路中間去了,這樣多危險!還有一次,我來晚了,由于急著趕這一班6路車到學校,我越過綠化帶跑的很急,結果差點被同向而來的自行車拽倒,幸好我閃得快,嚇死我了,下次我絕對不這樣了,太危險了。還有一次,我走在路上,有一輛電動三輪車迎面開來,我就讓到了一邊。結果,那輛三輪車鉤到了我的書包帶子,我急忙說:“停車!停車!”,可他一點也沒聽見,三輪車一直朝前開。我摔倒了,嚇傻了,幸好不結實的書包帶子經不起折磨自個兒斷了。不然,真不知道要被他的三輪車拖多遠。我艱難地爬起來,發現車上的面粉粘的我滿手都是,手也被擦破了皮。再看看腿上,好幾處都被撞青了,真是倒霉!那三輪車司機竟然頭也不回,駕車逃跑了,真氣憤!下次我再看到他一定要把他交給警察。
以上事例說明,遵守交通法規是何等的重要啊!所以,我們小學生一定要熟悉《小學生守則》,自覺遵守交通法規,讓我們從我做起,從自身做起,讓《小學生守則》做我們安全的守護神吧!
因為,我們小學生——是家庭幸福的基礎,學校安寧的因素。
一、優選班干部,找準“領頭雁”
“火車跑得快,全靠頭來帶”,一群好的班干部,他可以以身示范,帶動和感召全班學生,使班風純正。因此,本期共推選了三輪班干部,第一輪由我指定,管理一個月;之后的一個月,由學生共同選舉,管理一個月,效果一般;第三輪由推選和我的考察相結合,一直管理下來,效果良好,每個人都能自覺維護班集體利益,增加責任感和榮譽感。
二、組織學習《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規范學生行為。
為了規范學生行為,一開始我就組織學習《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并結合我們學校新時期的發展特點,注入新的方法和活力,聯系實際,舉例逐條剖析,講清其現象、原因和危害,將它們作為行動的綱領,出現問題及時對照守則處理,找出改進的措施。
三、提供展示能力的舞臺,調動學生的積極性
我首先要摸清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長,先選好班干部,定好目標及崗位責任制,提出指導性意見,利用班會、勞動、實踐活動等方面,讓學生有時間和空間積極參與,充分展示其才華,既看過程,也看結果,對于優等生,也指出其不足,對于差生,更是發現其閃光點,激勵其進步。如我班部分同學生性好動,完全坐不住。但他們有著強烈的班級榮譽感,班上的衛生不到位,他們就主動掃干凈,班上的桌椅壞了,他們就主動修理等等,具有樂于奉獻精神。因此,我充分肯定他們的優點,發現他們的上進心不差,鼓勵他們改正缺點,發揮優點,使他們在期中考試之后的行為習慣、約束自己方面有著明顯的進步,成績也躍上了一個新的臺階。
四、成立自律小組,以學生管理學生,提高其自我管理的意識.
根據校紀班規,在規定好目標后,充分相信學生,讓學生自醒自查,找出不足,制定改進措施使班級的各項常規管理正常化,制度化,培養自我管理的能力。自律小組各個成員主要工作內容為負責每日班級的考勤,衛生,儀表,校會以及課前準備和課堂紀律的監督與勸導,做好宣傳工作,制造良好的輿論環境,使班級形成一個有正氣的良好班風,為同學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自律小組各個成員各有分工,每日與參加年段評比的同學保持聯系,及時發現班級存在的問題,并制定相應的解決辦法,及時通知有關同學予以糾正,使全班每一位同學都充分意識到自己作為班級一員的重要作用,自覺為班級爭取榮譽,做到自覺自律。
五、加強家校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