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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虛擬貨幣;消費刺激效應;參考點;損失厭惡;現金偏好
中圖分類號:F8309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176X(2015)11001107
一、引言
隨著互聯網應用的深度發展與電子支付結算技術的成熟,虛擬貨幣越來越普及,在經濟活動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而目前對虛擬貨幣的研究多集中在概念的界定與辨析、對傳統貨幣理論的影響、對真實貨幣體系的沖擊、金融監管、稅收征管和消費者采納行為等方面,較少涉及虛擬貨幣消費行為研究。關于虛擬貨幣對消費的影響,主要有三種觀點:一是電子化形式帶來的好處,包括支付結算快,避免找零、遺失和假幣等問題,增加了人們的使用意愿。二是認為商家可通過改善技術,采納相關因素,提高虛擬貨幣的使用意愿,進而增加消費[1-2-3]。三是認為商家利用虛擬貨幣實施豐富靈活的營銷策略,從而促進人們消費[4-5]。
然而上述研究未涉及三個問題:首先,電子化的便利性并非虛擬貨幣特有的,以銀行卡為代表的電子貨幣有相同的特點,虛擬貨幣對刺激消費的獨特作用有待挖掘。其次,使用意愿的提升僅代表消費者的支付方式上的選擇,并不意味會因此增加消費,虛擬貨幣對刺激消費的真實效果有待考察。最后,通過營銷策略實現的消費增加歸根結底是由于營銷因素,而虛擬貨幣可能對營銷效果有調節作用,也可能有直接促進消費作用,需進一步研究。為此,李琪和李佩[6]通過實驗證明了虛擬貨幣在刺激消費上有獨特作用,即消費溢出效應。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礎上,進一步探討這種刺激效應的影響因素及作用機理,并通過一系列的實驗室實驗驗證理論結果,以期為后續的研究作鋪墊。
二、理論分析
1虛擬貨幣與流動性折損
虛擬貨幣的界定在學術界還存在爭議,外延也不夠清晰[7],因此,學者們多根據論述需要使用工作定義。本文采用歐洲中央銀行給出的官方定義:一種不受(貨幣當局)管制的、通常被制造者發行與控制,并在特定虛擬社區中被接受與使用的數字貨幣。見歐洲中央銀行于2012年10月的研究報告《Virtual Currency Schemes》。根據與真實貨幣的流通關系,虛擬貨幣可分為三類:一是不流通,如游戲中的道具類貨幣、論壇的積分等。二是單向流通,即只能用真實貨幣兌換虛擬貨幣,反之不可。大多數虛擬貨幣屬于此類,如騰訊的Q幣、商業預付卡等。三是雙向流通,如比特幣、林登幣等。此分類實質上體現了虛擬貨幣流動性的差異(由低到高)。本文選取應用最廣泛的第二類虛擬貨幣作為對象,如無特殊說明,以下所稱“虛擬貨幣”皆指第二類虛擬貨幣。研究其對人們消費行為的影響。
由于虛擬貨幣不提供官方兌現方式,因此,虛擬貨幣的折現只能通過消費者之間自發的場外交易來實現,事實上,互聯網上有很多關于虛擬貨幣的交易平臺,如綜合交易類的淘寶網、58同城、趕集網;專營虛擬貨幣交易的5173游戲交易平臺。但會因虛擬貨幣的單向流動性而產生很大的交易成本。首先,是買賣雙方的搜尋成本,雙方不得不通過公開的信息平臺供求信息,由此帶來時間成本與不確定性。其次,由于沒有官方提供的虛擬貨幣結算系統,或者虛擬貨幣平臺中不提供轉贈服務,買方經常需要向賣方提供敏感的賬戶信息來完成交易,帶來一定風險成本。最后,由于買方可以通過官方渠道購買虛擬貨幣,因此,賣方通常需要以低于市場價格來售出虛擬貨幣。如果將虛擬貨幣視作一種資產,在轉化為真實貨幣的過程中會發生價格折扣,稱之為流動性折損,記為σ=ps/pb(ps為賣出價格或交易價格;pb為買入價格或發行價格)。事實上,三類虛擬貨幣都有不同程度的流動性削弱,因此,本文的結論可應用到其他兩類虛擬貨幣的消費上。不同的是,第一類虛擬貨幣還要考慮聲譽與文化因素帶來的個人價值的差異,而第三類虛擬貨幣可看做第二類的特例即流動性折損接近0,導致消費行為變化不明顯。
2參考點與交易效用
本文從行為經濟學視角進行效用分析,使用參考點依賴的效用函數,并考慮交易效用。參考點是前景理論的重要概念,并且已被大量經驗證據證實。在不涉及跨時期決策的情況下,參考點通常是當前的財產或福利水平[8]。當人們持有虛擬貨幣資產時,流動性折損已經變為沉沒成本,當前的財產水平由于缺乏流動性而貶值,因此,人們的參考點是(1-σ)m的財富值。而交易效用與獲得效用相對,獲得效用是指人們從商品本身獲得的價值,即標準經濟學中消費者剩余的概念。是指人們對交易本身所感知的價值。在涉及參考點的情境中,它是指參考價格和支付價格間的差異,當實際支付小于參考點時獲得正效用,而實際支付大于參考點時獲得負效用[9]。人們使用虛擬貨幣消費時,不僅能從商品消費中獲得效用,更重要的是,消費行為本身避免了將虛擬貨幣變現而導致的流動性折損的實現,規避了流動性折損所帶來的損失,因此,會獲得額外的交易效用。以(1-σ)m的財富值為參考點,這部分效用為u(σm)。
3損失厭惡與現金偏好
虛擬貨幣消費不僅能帶來額外的交易效用,而且能減少消費的成本,主要體現在人們的兩大心理規律:損失厭惡心理與現金偏好心理。損失厭惡是前景理論中的另一個重要概念,表示損失給人們造成的效用減少要高于相同收益帶來的效用增加,其程度可用損失厭惡系數α=-u(-m)/u(m)來表示(u(-m)為損失帶來的負效用,u(m)為相同收益帶來的正效用,m是財富值)。同時,很多經驗證據證明人們在衡量不同類型的財富時對現金更為敏感[10-11],本文稱之為現金偏好,現金偏好隱含了人們對流動性的偏好。而使用現金偏好這個術語是來源于發現這種偏好的經驗研究大都以現金為參照系。表示對真實貨幣的重視程度超過了其他類型的貨幣及貨幣替代物。當人們面臨收益時,持有真實貨幣的收益大于虛擬貨幣;面臨損失時,持有真實貨幣的損失大于虛擬貨幣。現金偏好效應的大小可用現金偏好系數β來表示。面臨收益時,β=v(m)/u(m);面臨損失時,β=v(-m)/u(-m)(v(m)、v(-m)是持有虛擬貨幣收益和損失的效用;u(m)、u(-m)是持有真實貨幣收益和損失的效用)。
三、實驗設計
本文的實驗對象為60名廣東五邑大學電子商務專業的本科生(男女生各占1/2)。實驗采取2×2×2的因子設計,將是否虛擬貨幣、預算量與流動性折損水平作為主要的處理變量,由于實驗對象的損失厭惡水平和現金偏好程度難以控制,因此,不作為處理變量,但需要對它們進行測量,以研究其對消費量的影響。隨機劃分組如表1所示。由于現金無流動性折損,實驗共分為六組。分組方式為:按照其簽到的順序與性別分開,第i + 6j位簽到的男(女)生在第i組(i =1, 2, …,6;j =0, 1, …,4)。所有實驗過程在電腦上完成,并禁止交流。實驗對象沒有經過決策理論的培訓。為避免需求效應,為迎合實驗者需求而做出對方所期待的選擇,此處指有意區別兩種情形下的消費量,如夸大虛擬貨幣的消費量,或減少現金消費量,從而隱藏了真實意愿。采用組間設計,讓每個實驗對象只體驗一種消費情形。
實驗過程分兩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是對實驗對象的風險態度、損失厭惡水平與現金偏好程度進行測量。其中,風險態度的測度沿用李琪和李佩[6]文中的實驗機制,對損失厭惡程度與現金偏好程度的測度也采用類似機制,但場景設計有所區別。由于篇幅所限,過程略去。
第二階段是持幣消費。選擇Q幣代表虛擬貨幣,獎票作為消費標的物。具體過程如下:
(1)賦予每個實驗對象一定的初始資產(如表1所示)。
(2)實驗對象被要求參加一個抽獎游戲。規則為:用所持有的實驗分配的資產購買獎票,并在購買的獎票上標記自己的實驗號碼,同時所花費的現金或Q幣都進入獎池。每張獎票價格為1元(Q幣)。購買完成后實驗者將從所有獎票中隨機抽取一個作為中獎者,得到的獎勵是獎池中所有資產的兩倍。
(3)消費結束后實驗對象可以保留最終持有的剩余資產,其中現金組(1―2組)的實驗對象可以直接帶走現金,而Q幣組(3―6組)則可以選擇將持有的Q幣充值到QQ賬戶,或者以規定的兌換比率將Q幣兌換為現金帶走。
四、結果分析
1描述性統計與隨機化效果檢驗
根據實驗數據計算出實驗對象的風險偏好、損失厭惡與現金偏好系數。平均來看,實驗對象體現出近似風險中性(0970)、明顯的損失厭惡(1980)與現金偏好(4140)。離散度上,實驗對象之間的風險態度差異不大(0190),說明將獎票作為消費標的物可以一定程度上規避個人偏好差異的影響;損失厭惡(0600)與現金偏好系數(2060)的離散度相對較大。消費數量上,第5、6組比前4組有明顯差異。
為了檢驗隨機化的分組效果,比較各組之間的風險偏好系數、損失厭惡系數和現金偏好系數的差異。Kruskal Wallis檢驗結果如表2所示。由表2可知,三個系數均無明顯差異(p值顯著高于0050),說明實驗對象對獎票消費量的組間差異只與選擇的處理變量有關。
2消費溢出檢驗
通過比較相同預算下的消費結果來衡量消費溢出。本實驗中,可選取第1組與第5組的比較、或第2組與第6組的比較。①對兩個獨立小樣本選擇Mann-Whitney U進行差異性檢驗,結果如表3所示。由表3可知,無論在10元還是50元預算下,都有顯著差異,結果均支持H1。
3流動性折損對消費溢出的影響
在相同預算下,比較vm,σ=0-cash與vm,σ=05-cash,即比較vm,σ=0與vm,σ=05(為平均消費量)的差異可以檢驗流動性折損對消費溢出的影響。本實驗中,選取第3組與第5組、第4組與第6組進行比較。檢驗結果如表4所示。由表4可知,無論在10元還是50元預算下,組間消費均有顯著差異,結果均支持H2。
4預算對消費溢出的影響
檢驗預算對消費溢出的影響,需比較5-1與6-2(i表示第i組消費均值)的差異。而消費溢出的測量是通過兩個獨立樣本而非配對樣本獲得,因此,在求差之前先將這4組樣本數據變為有序數據(本文采用降序排列),通過虛擬貨幣高(低)消費與現金高(低)消費相減來衡量消費溢出,從而實現一定程度的匹配。這種排序方法并不改變消費溢出均值,但能更好地反映每個樣本點的消費溢出值,從而使秩和檢驗更有意義。檢驗結果如表5所示。由表5可知,預算對消費溢出影響有顯著差異,支持H3。
5現金偏好對消費溢出的影響
通過第3―6組實驗結果來檢驗現金偏好對Q幣消費的影響。由于現金偏好未被設計為處理變量,將各組的現金偏好系數以中位數為界轉為二分變量,代表低、高現金偏好。檢驗結果如表6所示。表6顯示各實驗組內低、高現金偏好者之間的風險偏好與損失厭惡系數無顯著差異,而消費量均顯示出明顯的差異,說明現金偏好顯著影響了Q幣消費量。
第3、4組低現金偏好者顯示出更高的Q幣消費傾向,是因為實驗將這兩組的流動性折損率設置為0。由于實驗對象可以無成本地將Q幣兌換為等值現金,使得高現金偏好者會放棄消費而選擇將更多的Q幣兌換為現金,即現金偏好程度越高,放棄持有Q幣數量就越高,與H4并不沖突。而在存在流動性折損的第5、6組實驗中,高現金偏好者顯示出更多的Q幣消費,支持H4。
①由于現實中虛擬貨幣存在流動性折損,選擇第5、6組的結果作為虛擬貨幣的消費情況。第4、5組是為了驗證流動性折損的影響大小而設計。
6損失厭惡對消費溢出的影響
在檢驗損失厭惡對消費溢出的影響時,采取同現金偏好相同的處理方式。結果如表7所示。表7顯示僅第4組發現顯著關系,且不能完全排除現金偏好的影響(現金偏好的差異接近顯著),不支持H5。結果偏離假設的原因可能有:
(1)實驗樣本量偏小,結果存在偶然性。
(2)實驗對象顯示出系統損失厭惡傾向,但由于未對損失厭惡進行控制,厭惡程度差異不大,并不能區分實驗對象對消費成本重視程度。
(3)實驗環境較復雜。由于實驗中存在現金與Q幣之間的兌換,以及涉及概率與博弈的復雜選擇,可能使實驗對象的注意力集中在對流動性折損、期望收益與成本的計算等“理性”思考上,忽視了真實消費過程中體現出來的對成本的厭惡。
7穩健性討論
(1)實驗樣本數量的影響。由于受實驗資金與可招募實驗對象的限制,本實驗招募了60名本科生參加實驗。分組后每組樣本量為10個,雖然滿足進行非參數檢驗的條件,但顯然更多的樣本數量有助于更清晰地顯示出變量間的真實關系,尤其是在對不顯著的損失厭惡與消費溢出的關系檢驗上。反過來講,對于實驗結果的顯著部分,小樣本所能顯示出來的關系也有較強的說服力。
(2)關于真實的貨幣激勵。由于資金條件限制,在實驗階段并未采用真實的貨幣激勵,而是讓實驗對象在假定的情形中進行消費選擇,便產生實驗對象是否表達了真實意愿的問題。Tversky和Kahneman[8]認為不存在問題,他們在測度風險態度和損失厭惡等因素時也未采用真實激勵;Camerer[13]曾用數百個樣本考察了激勵的作用,發現實際參與博弈的實驗對象與未實際參與(類似本實驗的情況)的實驗對象的反應基本相同。事實上,在面對面的可監督的真實實驗環境中,實驗對象敷衍做答的可能性被大大降低;而事先給予的實驗報酬與無關對錯的實驗問題則更增加了結果的可信度。
(3)實驗的外部效度問題。用Q幣進行的實驗能否代表所有虛擬貨幣? 本文理論模型的關鍵前提是虛擬貨幣的流動性折損,而實驗也并未給Q幣施加特殊限制,因此,只要滿足流動性折損的特征,如發行方的較高信用、可購買的商品數量較多等,會造成其流動性較高,進而導致較少消費溢出,但并不影響本文的基本結論。
五、結論與建議
本文基于前景理論與心理核算理論分析了虛擬貨幣對消費的刺激作用,得出:不同于其他電子貨幣或促銷策略作用,虛擬貨幣本身能帶來獨特的消費溢出效應,主要來自兩個方面:其一,由于規避了流動性折損所帶來的交易效用的提升。其二,由于現金偏好導致的對成本敏感度的降低。消費溢出的大小主要由流動性折損、人們的損失厭惡程度、人們的現金偏好程度與預算財富決定,且當流動性折損越高,損失厭惡程度越低,現金偏好程度越高,預算財富越大時,消費溢出效應會越明顯。
研究結論表明,發行虛擬貨幣不僅能為商家獲得套現收益與可能的沉淀資金,更關鍵的是能帶來更多的消費,這意味著商家不必靠高成本的折扣發行與促銷活動也能刺激消費。具體來說:首先,削減虛擬貨幣流動性能增加消費。商家可以通過提高虛轉實交易的門檻如不可逆向兌換真實貨幣、不提供虛擬貨幣贈送的功能等來降低流動性。然而,削減流動性會降低人們選擇持有虛擬貨幣的意愿和持有量,對此可開發只面向虛擬貨幣的專屬產品,也可將虛擬貨幣作為禮品卡售給其他公司作為員工福利發放或售給需要人情消費的個人。其次,商家在發行虛擬貨幣或利用虛擬貨幣促銷時應更多地選擇有較高的損失厭惡傾向與較強的現金偏好的群體。損失厭惡通常伴隨著風險規避,典型人群是低收入和無穩定收入的群體如學生和退休老人;有較強現金偏好的典型人群通常是新技術接受度低的群體如中老年人。最后,持有較高的虛擬貨幣資產能帶來更高的消費溢出,意味著發行大面額的虛擬貨幣比小面額貨幣更有利于增加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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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網絡交易本質上是銷售行為,應該依法納稅,研究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征管問題已經勢在必行。本文在分析我國企業網絡交易所產生的稅收問題的基礎上,從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出發,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以解決網絡交易的稅收難題。
[論文關鍵詞]網絡交易稅收征管稅收監控
一、我國網絡交易的現狀
網絡交易是一種全新的商業模式。在網絡中推銷商品并進行貨款結算。這種交易快捷、方便的營銷手段正逐漸被人們所接受。企業網絡交易對于傳統商務而言是一次質的飛躍,它突破了時空的限制。促進了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進程。據IT市場研究公司(IDC)的調研數據顯示:2007年,中國網民人數首次超越位居全球第一的美國:預計到2012年將增至3.75億。根據iResearch艾瑞咨詢最新推出的《2007-2008中國B2B電子商務發展報告》數據顯示,2007年中國通過B2B電子商務完成的交易額達到21239億元,較上年增長65.g%:據2008年3月我國商務部編寫出版的《中國電子商務報(2006-2007年)》描述,“2006年我國19267家大中型企業的電子商務采購金額達到5928.6億元,電子商務銷售金額達到7210.5億元。據此估算,2006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總額超過15000億元。2009年全球的企業網絡交易總額有望突破900億美元”。隨著我國企業網絡交易的不斷發展,虛擬企業、虛擬銀行、網絡營銷、網上購物、網上支付、網絡廣告等網絡交易正在迅猛發展。其實,網絡交易的電子形式并不改變其貿易的特性,其迅猛發展開拓了廣闊的稅源空間,無疑能為國家帶來可觀的稅收。但稅務部門的征管及其信息化建設還跟不上電子商務的進展,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制度還存在著很多的漏洞,而目前法律規章尚未對企業網絡交易這個新興事物如何計稅、納稅作出明確規定,網上交易成了稅收的真空地帶,網上交易的稅收損失逐年擴大,企業網絡交易的稅收流失問題嚴重。
網絡交易本質上仍然是銷售行為,如果它沒有相關的免稅政策,那么網絡交易就應該依法繳稅。如何針對企業網絡交易中的稅收問題加強和完善我國的稅收制度及稅收辦法,已成為國內外稅收中討論的熱點問題。2007年8月7日,我國在北京國際會議中心舉行了一場影響著全國4000萬網絡貿易用戶的研討會,會議的議題為是否應向進行網絡交易的群體進行征稅,大多數專家認為不能因為稅收問題把電子商務行業毀掉。在2008年“兩會”上,民建中央委員聯名提出了“關于完善電子商務稅收制度”的提案:電子商務是一種交易方式,按我國現行稅法規定,無論是線上線下,只要達成了交易就應納稅,否則將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和消費者通過電子商務避稅,而資本通過網絡進行國際流動,也將導致大量稅收流失或轉移。網絡經濟引發的稅收問題已經引起國內外的廣泛關注。
研究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原則、政策、法規、征管和企業如何在網絡貿易條件下合法、高效納稅等問題已經勢在必行。本文旨在通過分析我國企業網絡交易所產生的稅收問題,從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出發,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以解決網絡交易稅收難題。
二、企業網絡交易存在的稅收問題及影響
(一)網絡交易稅收征管不到位
我國商業貿易的快速發展給稅收帶來了機遇,但同時也對傳統稅收征管提出了挑戰。企業網絡交易的納稅人、適用稅種、適用稅率等難以界定。使稅收征管從一開始就陷入無從著手的窘境。
企業網絡交易的銷售往往既無合同又無協議,雙方均通過電子商務(網絡)的形式形成交易,網上的價格可以隨時被修改、刪除或變更,銷售計量難以得到真實、合法的保證,且隨時有收不到或收不足價款的可能。收入的確認和計量是企業進行稅務管理的基礎。傳統企業的“收入”概念非常清晰和明確。然而在企業網絡交易行為中,通常買賣雙方的網上交易往往被虛擬化、無形化、隨意化、隱匿化,實物形態存在的商品以數字在網絡上進行傳輸。對于企業網絡交易的銷售收入,無論是在線實現商品銷售收入,或是在線實現服務收入,都面臨著確認問題。如何對網上交易進行監管以確保稅收收入及時、足額地入庫是稅收征管的一大難題。
在網絡交易時代,網絡經濟的虛擬性,無紙化的交易沒有有形載體,許多交易對象都被轉換為數字化信息在互聯網上傳播,交易雙方在網絡中以加密的電子數據形式填制。隨著計算機加密技術的成熟,納稅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權等多種方式掩藏交易信息。加密技術的發展增加了稅務機關掌握納稅人身份或交易信息的難度,不易查清買方和賣方的身份,收入難以確定,征收稅款無從下手,從而造成稅款大量流失。無紙化的網絡交易卻不能適應傳統的貨幣交易的稅收征管制度,為我國現行的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務稽查等環節帶來了前所未有的難題。
(二)稅務機關稽查難度大
在電子商務的環境下,企業網絡交易具有無形性、隱匿性、虛擬性、全球性、快捷性等特點,供求雙方在網上直接見面,網上看樣品、談價簽合同、支付貨款,通過電子數據交換系統生成各種電子憑證,無紙化的網絡交易程度越來越高,企業網絡交易對象均被化威“數字化信息”在網上傳送,稅務機關很難確定其交易對象的性質和數量。電子憑證可輕易地修改而不留下任何痕跡,稅收審計稽查失去了最直接的紙質憑據,無法追蹤。據2007年10月18日河南財經報道,網上交易通過無紙化操作達成,交易數據、賬簿、憑證以數字形式存在,可以隨便修改而不留痕跡,且納稅人可以運用加密技術隱藏相關信息。而目前的稅務管理、稅務稽查以財務賬冊、財務報表等書面憑證為主,對網上交易相關資料的收集十分困難,使得傳統征管和稽查方法陷入窘境。而且,網上交易規模大、對象多,我國沒有設立專門的網上交易稅務管理機構,普通稅務人員日常管理難度大。
(三)我國目前的稅收法律制度不完善
根據我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網絡交易的稅收歸屬于增值稅當中。納稅人應該主動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但我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對網絡交易的征稅對象、征稅范圍、稅目、稅率等沒有十分明確的規定,可操作性不強,主要表現在:納稅主體不清晰、征稅對象不明確、納稅地點難確定、納稅環節將改變、法律責任難定性。企業網絡交易稅務登記制度不完善,尚未建立網上身份認證制度,稅務機關沒有掌握每一公司的網址、電子郵箱號碼、電子銀行賬號等上網資料,對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號、交易的情況、申報納稅情況不清楚,無法在線核查和監控。隨著企業網絡交易的發展,商業交易已不存在任何地理界限,也就是說,企業網絡交易利用互聯網的虛擬世界,已無法依靠任何一個國家的稅收法律制度來規范網上交易行為的課稅。
三、完善我國網絡交易稅收的對策
(一)完善現行稅法,補充有關針對網絡貿易的稅收條款
目前我國尚沒有與企業網絡交易相配套的稅收方面的法律規定,使得網絡稅收問題具有不確定性。因此,借鑒國際經驗,以現行稅法為基礎,對企業網絡交易中的納稅義務人、課稅對象、納稅環節、納稅地點、納稅期限等稅制的各要素給予明確的界定,以確保建立公平的稅收法制環境。
建立專門的企業網絡交易登記制度,使用企業網絡交易專用發票,確立電子申報納稅方式,明確電子申報數據的法律效力;確立電子票據和電子賬冊的法律地位,明確征納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例如,我國可以立法規定網上交易者應經工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注冊批準,因為如果沒有相關登記,稅務部門根本無從查起。同時我國應加快制定鼓勵電子商務發展的財稅政策,加快研究制定電子商務稅費優惠政策,加強電子商務的稅費管理。
針對網絡貿易的特征,重新界定居民、所得來源地、商品、勞務、特許權轉讓等互聯網稅收概念的內涵和外延,重點修改與網絡貿易關系重大的流轉稅、所得稅法。流轉稅主要包括增值稅、營業稅和消費稅。首先,增值稅法中要增加有形貿易(離線交易)的征稅規定,明確貨物銷售,包括一切有形動產,不論這種有形動產通過什么方式實現,都征收增值稅;其次,營業稅法的修訂,把網上服務歸結于營業稅范圍,計入服務業,按服務業征稅,而將在線交易明確為“特許權”,按“轉讓無形資產”的稅目征稅;再次,相應的所得稅也應適當調整,如因網絡貿易引起的所得稅稅基在國家之間任意發生轉移,造成國際避稅,給國家之間的稅收利益分配帶來嚴重的沖擊,因此網絡貿易在所得稅法中的完善成為稅法修訂的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的企業網絡交易稅收制度能夠規范網絡交易市場,促進良性的競爭市場,使其健康地發展起來。
(二)建立完善的計征和稽核網路系統,實現征稅自動化
為適應網絡經濟的“無紙化”,必須盡快建立電子納稅申報制度。征稅機構必須首先實現電子化、網絡化,并使自己的網絡和銀行、海關、工商、網絡營銷者的私人網絡甚至國外稅務機構的網絡連通,建立完善的計征和稽核網路系統,實現征稅自動化。全國從國稅總局到省、地市、縣四級建立一個統一計征和稽核網路系統,通過計算機網絡和該系統實現稅務機關對企業網絡交易及電子商務經營狀況的嚴密監視。計征和稽核網路系統可以減少征稅成本和工作量,增強稅務部門的征稅效率和監管力度。而納稅人則不出門就可以通過該系統進行報稅和繳納稅款。同時,稅務局與銀行實現了稅銀聯網,保證了稅款能及時上繳國庫。
稅務部門應當加大稅收征管科研投入力度,從硬件、軟件和人才上改善監控條件,提高硬件的先進程度和軟件的智能程度,建立備案、核算、代扣代繳等稅收征管制度,開發自動征稅軟件等專業軟件,利用高科技技術來鑒定網上交易,審計追蹤電子商務活動流程,簡化納稅登記、申報和納稅程序,對電子商務實行有效稅收征管。
(三)在互聯網上設立稅收監控中心
稅務部門可以在互聯網上設立一個稅收監控中心。要求企業提供有關的合法身份證明和銀行賬戶信息、稅務登記證等資料,與提供網上支付手段的銀行、交易雙方的認證機構等部門聯網。當買方企業登錄到賣方企業主頁的網站,選購商品,通過賣方主頁的交易平臺進行交易,要求每一筆交易都被實時地傳送到稅收監控中心。通過該中心,反饋信息給買方,保障買方合法的權益,同時也能令賣方(網絡交易企業)順利完成電子票據的生成,以此無紙憑證進行繳稅。稅務部門通過在互聯網上的稅收監控中心,提供統一的計算機發票管理系統,將發票系統與企業的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實行對接,掌握網絡交易賣方進貨渠道、進貨量、進貨價格等信息。這樣,稅務部門聯合物流公司、倉庫、銀行等各個環節通過交易平臺的稅控裝置,獲得了納稅人真實的網上交易數據,就可以監控網絡交易的應納稅額,實現網上交易數據共享機制,加強了網絡交易平臺的征稅管理。
(四)完善征納雙方共享的網絡交易稅務管理平臺
由于企業網絡交易能在世界各地瞬間完成傳遞與計算機自動處理,原材料采購、產品生產、需求與銷售、銀行匯兌、保險、貨物托運及納稅申報等過程無需人員干預,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因此,它要求稅務、財務管理從管理方式上,能夠實現業務協同、遠程處理、在線管理、集中式管理模式。
關鍵詞:電子貨幣銀行金融
貨幣在發展過程中經歷了三個階段:商品貨幣、紙張貨幣和電子貨幣。從貨幣的發展歷程可以看出:貨幣制度的變遷是為了提高貨幣流通速度、降低貨幣流通費用,從而降低商品交易費用。20世紀70年代以來,電子通信技術與計算機技術的一體化使經濟在生產、流通、消費的各個領域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特別是以因特網為代表的網絡技術的迅速普及,使人類社會逐步向信息社會邁進。由于金融業對信息有超乎其他產業的特殊需求,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在這個網絡經濟時代,現代通信技術與計算機技術,從根本上改變了金融業在業務處理、顧客服務、經營決策、管理拓展方面的技術環境。這些革命性的變革無疑都必須依賴于貨幣及支付手段相應的電子化。電子貨幣的出現和發展是20世紀末支付領域最為引人注目的事件,它正在并將會從根本上改變人們的消費習慣,改變銀行的經營方式。由于在降低交易費用上的巨大優勢,電子貨幣取代傳統通貨已經成為一種不可避免的趨勢。當然電子貨幣對傳統銀行業也提出了一定的挑戰,商業如何應對電子貨幣的沖擊就成了商業銀行發展過程中不得不面對的一個問題。
一、電子貨幣相關概念解析
20世紀以來,電子商務在世界范圍內悄然興起,作為其支付工具的電子貨幣也隨之產生和發展。電子貨幣的產生被稱為是繼中世紀法幣對鑄幣取代以來,貨幣形式發生的第二次標志性變革,并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它的應用與發展不僅會影響到電子商務的進行,而且會影響到全球的金融體系。
(一)電子貨幣的定義
電子貨幣就是由消費者(及相對的特約商戶)占有的,存儲在一定電子裝置中,代表一定的貨幣價值的“儲值”或“預付價值”的產品。具體而言,這里所講的電子裝置通常包括兩種形態:以IC卡為媒質的智能卡和以計算機為基礎的電子貨幣載體。電子貨幣的貨幣價值以數字信息的方式存儲在電子裝置載體中,表現為各種各樣的儲值卡、智能卡,以及利用計算機網絡進行支付的貨幣形態。電子貨幣不是紙質的,也不像電子資金劃撥一樣涉及到銀行,這種新的貨幣形態可以離開銀行的中介作用,在交易過程中不用同存款發生密切聯系。就其現階段而言還只是一種新的支付形式,還要以現有存款為基礎。
(二)電子貨幣的特性
1、電子貨幣是以計算機技術手段為依托,通常以各類電子設備(如智能卡)及計算機存儲器為價值載體的貨幣
電子貨幣主要有卡類和計算機兩種載體。以卡類為載體的電子貨幣,卡中的芯片能夠根據事先存儲在里面的程序和外部銷售終端或其他設備(如電子錢包)的指令存儲和處理信息。借助特殊的設備和終端,卡中代表金錢的信息可以被識別,并且按照指令進行轉移。而以計算機為載體的電子貨幣進行交易時,需要借助個人計算機和互聯網,交易前要先下載或從發行人那里獲得專門的軟件,通過特殊的軟件和計算機的處理能力,實現電子貨幣數額的計算和轉移。這種強大的存儲和處理能力是傳統的提款卡所不具備的。提款卡主要是通過輸入密碼同中央數據庫相聯系,通過中央數據庫增減相應的金額,卡本身不存在代表電子貨幣信息的增減。
2、電子貨幣是一種信息貨幣
電子貨幣說到底不過是觀念化的貨幣信息,它實際上是由一組含有用戶的身份、密碼、金額、使用范圍等內容的數據構成的特殊信息,因此也可以稱其為數字貨幣。人們使用電子貨幣交易時,實際上交換的是相關信息,這些信息傳輸到開設這種業務的商家后,交易雙方進行結算,要比現實銀行系統的方式更省錢、更方便、更快捷。
3、電子貨幣價值傳送的無紙化
電子貨幣是現實貨幣價值尺度和支付手段職能的虛擬化,是一種沒有貨幣實體的貨幣。電子貨幣是在電子化技術高度發達的基礎上出現的一種無形貨幣。一般來說,電子貨幣的價值通過銷售終端從消費者手里傳送到貨物銷售商家手中,商家再回贖其手里的貨幣。商家將其手里持有的電子貨幣傳送給電子貨幣發行人從其手里回贖貨幣,或者傳送給銀行,銀行在其賬戶上借記相應金額,銀行再通過清算機構同發行人進行結算。整個過程是無紙化的。所謂無紙化是與票據、信用卡相比較而言。而且,電子貨幣可以在各個持有者之間直接轉移貨幣價值,不需要第三方如銀行的介入,這也是電子貨幣同傳統的提款卡和轉賬卡的本質區別。電子貨幣在這一點上,很類似于真正貨幣的功能。
4、電子貨幣是可以進行支付的準通貨
電子貨幣能否被稱為通貨,關鍵在于電子貨幣能否獨立地執行通貨職能。就目前而言,電子貨幣可以起到支付和結算的作用,但電子貨幣只是蘊涵著可能執行貨幣職能的準貨幣。首先,電子貨幣缺少貨幣價格標準,因而無法單獨衡量和表現商品的價值和價格,也無法具有價值保存手段而只有依附于現實貨幣價值尺度職能和價值儲藏職能;其次,由于電子貨幣是以一定電子設備為載體—智能卡和計算機,其流通和使用必須具備一定的技術設施條件及軟件的支持。因此,尚不能真正執行流通手段的職能;最后,盡管目前電子貨幣最基本的職能是執行支付手段,但是現有的各種電子貨幣中的大多數,并不能用于個人之間的直接支付,而且向特約商戶支付時,商戶一方還要從發行電子貨幣的銀行或信用卡公司收取實體貨幣后,才算完成了對款項的回收,電子貨幣不能完全獨立執行支付手段的職能。可見現階段的電子貨幣是以既有通貨為基礎的新的貨幣形態或是支付方式。
二、電子貨幣對傳統銀行業的挑戰
伴隨著社會的信息化、網絡化,銀行的主要功能由依賴于存、貸款數量的資金中介功能,向為顧客提供電子清算服務和信息服務功能的重心傾斜。在這一變化中,傳統銀行業面臨的主要問題有三:一是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信用創造等在法律上如何定位;二是如何保證電子貨幣的安全性,以及如何規避電子清算系統風險;三是銀行傳統的經營管理模式如何向信息化經營轉變,與金融電子化趨勢相適應。
(一)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
目前國際間對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這一金融監管的對象的認識尚存在較大分歧。歐洲大陸各國認同這樣的觀點,即電子貨幣的發行應該包含在金融機構的業務中,其發行主體應該屬于金融監管的對象之一。1998年,歐盟委員會在歐盟理事會提交的指令草案中規定,發行電子貨幣的機構與傳統意義上的“信用機構”享有同樣的市場準入權利和相同的競爭條件。這體現在:第一即使電子貨幣發行機構無意從事傳統信用機構所提供的全部金融服務,它依舊有權在整個歐盟成員國范圍內自由從事經營活動;第二電子貨幣發行機構只接受設立地成員國一國的管理和監督,這也使其在經營條件上與傳統的信用機構完全相同。在美國和英國,占主導性的觀點則是,若對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進行嚴格的監管和限制,會損害民間機構的技術開發和創造精神,把電子貨幣的發行限定于金融機構還為時過早,因為一些證券公司、特殊貸款公司、非銀行支付供應商、信用機構也能提供電子貨幣服務。如果將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限定于中央銀行,則存在著尖銳的矛盾和沖突。因為貨幣是中央銀行獨有的利益,它來自貨幣發行權,即能使市場參與者將其負債作為貨幣的權利,該利益反映在對生息資產通過以發行貨幣的方式進行無息或者低息融資的回報上。如果法定貨幣被私人電子貨幣所取代,這部分中央政府收入來源就會喪失或者減少。如果由中央銀行以某種形式發行電子貨幣,不僅可以向消費者提供無風險的電子支付產品,還可以換回貨幣收益的損失。但這樣做的代價很大,因為政府的介入會沖淡市場活力的發揮,抑制私營領域的發展,阻礙進一步的金融創新,而且高風險的新興商務可能會浪費納稅人的錢財。從目前來看,各國只允許銀行發行電子貨幣,從而有利于對其監管。
(二)銀行的結算職能
隨著小額結算方法的多樣化,以及開放式網絡結算服務使用者隊伍的不斷擴大,結算業務作為銀行固有業務的地位受到越來越大的威脅,結算業務的提供者已超出銀行范圍。例如電信、交通、旅游等行業發行的名目繁多的、儲值性質的磁卡或IC卡,實際上已成為新形式的“結算帳戶”。例如儲值卡的發行公司,在銷售卡時,即與購買者之間產生了借貸關系,這筆資金是在儲值卡使用時逐步清算的。這種資金清算,與銀行存款用作結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這些行業能用更低的價格,通過電話、因特網,提供更貼近顧客需求的服務,那么在結算業務領域,銀行將可能被其他行業奪去更多的機會。
另外,以往企業間交易的買賣雙方,其資金授受都是通過銀行中介進行的,銀行可以從中收入一定比例的手續費。但是,隨著金融EDI的應用,促進了貨款的相互抵沖及企業間的差額結算,這對企業無疑有效地削減了手續費支出。同時,隨著企業EDI應用的發展,這種結算方法必將在企業集團內部普及。其結果是,雙方的交易信息不必通過銀行即可相互交換,貨款的抵沖也不必經過銀行即可進行,銀行不僅喪失了手續費的收入,而且無法掌握企業的資金流向。這對銀行的結算職能及資金監督職能又是一個挑戰。
(三)結算網絡的國際競爭
電子貨幣、電子結算發展的結果,將為使用者跨越國境利用由外國經營者提供的結算服務創造了更多機會。特別是由于因特網的發展而形成了世界范圍的通信網絡,以電子貨幣進行的結算服務,已出現無國籍化的動向,國內金融機構與外國機構之間將處于直接競爭的環境。如何增強結算網絡的國籍競爭力,已成為各國銀行必須考慮的重要問題。同時,為了保護使用者利益,1997年5月,10國財政部長、中央銀行總裁會議(G10)下設的電子貨幣作業部的報告書中指出:關于跨越國境的電子貨幣及電子結算的使用,在法律、行政、司法等方面的管轄權問題是復雜的,并且某些方面可能是不明確的,即使是對國內的使用者,其保護措施和監督體制也不盡完善。因此,由外國主體發行的電子貨幣和提供的結算服務,目前應限定其范圍。
三、電子貨幣對商業銀行經營的沖擊及應對策略
我國已由中國人民銀行為牽頭單位,配合國家各主要商業銀行及金融機構聯合建設中國金融數據通信網和全國銀行卡信息交換中心,充分利用金融系統電子化基礎設施,加強中央銀行的支付清算職能,加快資金周轉速度,以逐步確立和完善我國支付清算體制,加快實現全國范圍內銀行卡跨行、異地支付業務授權及清算信息自動交換。目前,我國金融卡發卡量超過10300萬張,全國金融卡信息交換中心和清算中心已建立,金融衛星網擁有646個衛星站,覆蓋了全國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和700多個縣,全國電子聯行平均每天往來5萬多筆,轉匯金額平均每天達800——1000億元,大大提高了轉匯效率,縮短了資金在途時間,平均每天為企業減少利息開支500萬元。金融卡的發行,使得消費群體、商業領域和銀行之間形成了互相支持、簡易方便、安全可靠、促進發展的緊密關系,非金融卡發卡量突破1億張,廣泛地應用于交通、水電、煤氣、醫療衛生、安全保衛等方面。
(一)電子貨幣對商業銀行經營的沖擊
1、對銀行生存和經營的挑戰
電子貨幣的普遍使用,使得網絡銀行的出現成為必然。就目前而言,網絡銀行有兩類:一種是完全依賴于互聯網發展起來的網絡銀行,另一類是指傳統銀行運用公共互聯網,把網上銀行業務作為銀行零售業務柜臺的延伸,達到24小時不間斷服務的目的,并節省銀行的經營成本的模式,完全意義上的網絡銀行即第一類網絡銀行。根據美國BoozAllen和Hamilton公司1996年4月公布的調查報告,網絡銀行經營成本僅相當于經營收入的15%——20%,而傳統銀行的經營成本占到了收入的60%,開辦一個互聯網銀行所需的成本只有100萬美元,還可用電子郵件等技術提供一種全新的真正的雙向交流方式,而建立一個傳統銀行分支機構需要150萬——200萬美元,外加每年的附加經營費用35萬——50萬美元。從這些數據不難看出,網絡銀行業務成本優勢顯著,對傳統銀行的經營已構成威脅。
2、對客戶市場占有率的沖擊
電子貨幣是通過電子網絡發行并可在全球范圍內流通的貨幣,這就使一國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發行的權力被打破,于是世界上那些擁有先進技術和大量資本的機構和個人(如軟件公司、電信業者、中介業者等)像商業銀行一樣都將發行和經營電子貨幣作為其主要業務。這種狀況給商業銀行進行信用創造的基礎帶來了嚴重沖擊。如果其他公司發行了代表自己品牌的電子貨幣,那么這些公司就可能越過銀行單獨向客戶提供金融服務,其中包括向客戶提供電子貨幣。電信、交通、旅游等行業發行的名目繁多的、儲值性質的磁卡或IC卡,實際上已成為新形式的“結算賬戶”。例如儲值卡的發行公司在銷售卡時即與購買者之間產生了借貸關系,這筆資金是在儲值卡使用時逐步清算的。這種資金清算與銀行存款結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這些行業能用更低的價格,通過電話、因特網提供更貼近顧客需求的服務,那么在結算業務領域銀行將可能被其他行業奪去更多的機會。
3、對銀行經營方式的沖擊
傳統銀行的銷售渠道是分行及其廣泛分布的營業網點,獲取規模經濟的途徑是不斷追加投資和多設網點,發展的基礎是資金利差。隨著電子貨幣的出現,其經營方式將受到極大的沖擊。一方面電子貨幣的使用多依賴于計算機網絡系統,這就使僅有廣泛分布的營業網點而沒有便利的計算機服務網絡的銀行經營寸步難行;另一方面電子貨幣的多樣性會無形中削弱銀行信貸的規模,也將使得銀行賴以發展的基礎發生動搖。因此一些金融界有識之士指出,商業銀行如果近幾年內拿不出可行的電子貨幣,那么其他電子貨幣發行單位將搶占更大的市場。這無疑對傳統的商業銀行經營方式產生了巨大的沖擊。
(二)我國商業銀行應對電子貨幣的策略
電子貨幣產品的開發對銀行業務發展的推動作用是顯而易見的。目前,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步伐的加快,各家商業銀行的競爭生存意識迅速加強,利用金融業務及工具創新來擴大市場份額的工作力度日益加大,各家商業銀行都已意識到了電子貨幣市場所蘊藏的巨大商機,哪家銀行在該領域領先一步,其就將獲得巨大的發展空間。
1、加快金卡工程建設速度,開發以金卡為核心的表外業務品種
1993年國務院聽取電子部關于實施電子貨幣工程(金卡工程)的總體方案,并于1994年成立了國家金卡工程協調領導小組。標志著我國金卡工程的開始。我國金卡工程的應用目標是先從銀行卡(信用卡、智能卡)起步,建立現代化的實用電子貨幣系統,具體而言就是建立和完善銀行卡授權、結算、發卡、流通、服務體系,最終減少現金流通量,以電子貨幣(信用卡、智能卡)替代現金流通,與國際金融支付體系接軌。實施“金卡工程”發卡銀行之間可以實現資源共享、通存通兌,可以實現銀行電子化、網絡化。
“金卡工程”最初的重點在于推廣信用卡和其他銀行卡的應用。這是由于我國網絡環境相對歐美而言比較差,且我國的支付工具也相對比較落后,現金交易占了交易總金額的很大部分,支票和信用卡的使用仍處在起步階段。因此,確定先發展銀行卡為支付工具,再在此基礎上發展智能卡。智能卡是銀行卡發展的比較高級的形式尤其是智能IC卡。目前在我國12個金卡工程試點城市銀行卡信息交換系統全面投入運行。1999年初,各商業銀行卡發卡量達1億多張,銀行IC卡300多萬張。我國IC卡產業起步雖晚,但發展迅速。IC卡在我國的生產、應用發展更是迅猛。目前已在金融、商貿、交通、電信、醫療、衛生、社會保障、旅游人口管理以及公共事業收費管理等領域得到廣泛應用,并取得初步成效。2002年我國IC卡發卡金融機構達55家,發卡量達3.8億張。可以受理銀行卡的飯店、商店、賓館等特約商戶約13萬家,各金融機構裝備的自動柜員機總計5萬臺,銷售點終端機34萬臺,全國受理銀行卡的電子化業務網點13萬個,截止2002年交易總額為84532億元。其增長速度大大超過世界平均增長的水平。我國金融電子化系統建設己經具有一定的規模,實施了電子貨幣(銀行卡)工程。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種類較多,使用范圍局限性較大,使用成本較高,尚不方便快捷。因此我國四大國有獨資銀行應加快信用卡合作開發步伐,將現在的四大信用卡合為一卡,增強信用卡的服務功能。一方面方便客戶使用,另一方面可以使商業銀行降低成本,提高競爭能力。同時為商業銀行表外業務創新提供合作的條件。四大國有獨資銀行可率先統一表外業務創新的標準,開發以信用卡業務為核心的各種新型服務工具,隨著金卡工程的實施推動我國電子貨幣的使用,同時加速電子貨幣創新步伐,用以抗擊網絡銀行對其業務的可能沖擊。
2、積極開發新工具,進行業務創新
一方面商業銀行要積極擴展原來的銀行業務如在柜臺之外辦理存款取款,開設個人理財賬戶如消費賬戶、投資賬戶、外匯交易賬戶等,以辦理及個人消費信貸、教育投資信貸、投資組合工具等業務,積極與各大型商場、超市等電子貨幣使用頻繁的單位聯系,在以上單位設立POS機等,將銀行、單位、政府、個人連接起來,形成一個以商業銀行為核心的龐大的服務網絡,以降低風險,增加收益,抵御電子貨幣帶來的商業銀行收益減少的危險;另一方面商業銀行要積極進行網上銀行業務的創新。隨著以IP網絡技術為主導的信息革命的深化,傳統銀行以存款、貸款和轉帳結算為主的資金信用中介將逐漸弱化,因為新的在線電子支付的手段不斷更新將不斷削弱銀行在結算方面降低貨幣流通和商品流通過程交易費用的比較優勢,從而網上業務的重點將日益向為公司和個人提供理財咨詢和金融增值服務方面轉移,Internet網、電子商務和電子貨幣使傳統銀行在分支機構和結算體系方面的優勢蕩然無存。借助Internet網,總分行制商業銀行能夠在網上實時、快捷地提供個性化、互動性極強的金融服務,結算支付將逐漸成為廉價的、甚至在將來是免費的無償金融服務,因為這是網上銀行爭奪客戶和網上金融市場份額所內生的競爭機制的必然結果,網上銀行將日益向網上證券交易、網上保險、網上拍賣和其他網上投資業務方面發展,網上銀行在這些領域提供高附加值的金融信息增值服務,隨著網上銀行電子貨幣資金的相對充裕,網上投資理財技能將成為稀缺的信息資本,銀行業與證券業將日益走向融合,關于投資咨詢和理財的信息資本的運營效益將日益成為決定網上銀行成敗的關鍵。
3、建立以客戶為導向的主要營銷方式
電子貨幣的應運而生使商業銀行之間和其他金融企業、非金融企業對電子貨幣的流通總規模有重要的影響,從而商業銀行的職能必須進行重大轉型,商業銀行之間將為爭奪網上電子貨幣支付、結算上的市場份額而進行激烈的競爭,為此商業銀行必須不斷地提高在線電子貨幣支付和結算的服務質量,甚至會導致這幾項業務走向完全的免費,商業銀行和其他在線金融服務企業爭奪網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權更加激烈。網上商業銀行爭奪網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權在本質上就是爭奪網上客戶群,就是爭奪網上金融市場份額。網上銀行收回經營成本所依賴的經營收入和資本收人,將主要依賴網上廣告收人、投資理財咨詢服務收人和馳名品牌、商業銀行的馳名網站門戶的數字化品牌在股票市場增值。商業銀行要根據客戶的不同要求進行金融創新,提供與其需要相適應的電子貨幣類的金融服務。同時采用一定的激勵手段,如為強化消費者信心,商業銀行可以考慮對在使用電子貨幣中遭受損失的客戶給予一定的賠償。商業銀行要真正建立起以客戶為導向的營銷模式,使客戶不管何時何地都可以享受銀行提供的更安全、更便捷的服務,爭取占有更多的顧客群。
4、建立完善的電子貨幣支付系統
安全性一直是電子貨幣使用過程中最為關注的問題,就總體形勢來看,為保證Internet下信用卡支付的安全性,VISA、Mastercard、Microsoft、Netscape和GTE等專門簽訂了Internet信用卡支付的安全電子交易協議,以期建立更加安全的Internet信用卡支付系統。目前正在運行的無條件匿名電子支付系統和可記錄的匿名電子現金支付系統能在相當程度上保證電子貨幣支付的安全性。但是由于網絡安全技術的局限,目前人們對銀行電子貨幣安全性的擔憂并未減輕,任何經營電子銀行業務和電子貨幣業務的機構都希望他們的帳戶管理和風險管理系統能受到嚴格的控制,能夠防止虛假電子貨幣在系統上進行交易。但事實上,由于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多條信息途徑的使用,系統的安全性越來越難以得到保證。計算機黑客可以在任何地方通過網絡進入電子銀行系統。安全性風險的防范越來越重要。對于電子貨幣業務,如果安全系統被破壞,則可能導致欺騙業務發生。而對于其他形式的電子銀行業務,未經授權的闖入既可為銀行帶來直接損失,也可以產生其他問題。例如電腦黑客通過網絡闖入電子銀行業務系統,尋找使用客戶的機密材料,使客戶利益受損。而缺乏對系統的嚴密控制,外部的第三者闖入系統設置病毒,會給銀行帶來更大的損失。電子銀行及電子貨幣既可能遭受外來者入侵,更容易受到內部職員的破壞。某些心術不正的職員可通過在暗中獲得的數據進入客戶的帳戶竊取資金,而另外一些職員不經意的錯誤也可能對銀行計算機系統的運行產生危害。這就要求商業銀行繼續努力,建立真正完善和安全的電子貨幣支付系統,促進電子貨幣業務的發展。
結論
雖然我國金融電子化起步較晚,離國際先進水平尚有較大距離,但近年各家銀行相繼推出了各種與電子貨幣有關的服務,主要集中在零售業務領域。例如,使用信用卡支付的銀行POS系統,以及使用IC卡代替現金用于小額支付的預付式系統等。隨著經濟發展和國內網絡用戶的不斷擴大,社會對電子貨幣、網絡銀行業務的需求必將迅速增長。對于商業銀行而言,面對信息技術進步、金融國際化、傳統銀行業務衰退等國際性發展趨勢,重新認識銀行固有的結算、信用創造、資金中介等職能,重新檢討銀行業務的發展方向,制定新的經營戰略,是經營管理層當前的重要任務。其中,對目前正在開展的電子交易業務,在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如何與Internet結合,應積極研究并及時展開工作。首先抓緊時機上網,以防再度發生被搶注“域名”事件。網絡銀行業務可從信息、提供信息服務、咨詢服務開始,直至全方位的交易服務,分階段逐步展開。否則,將會喪失發展機遇,其損失無可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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