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考核結果公示報告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根據×人事管字(XX)××號《關于做好二OO六年全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青體人(XX)××號文件精神,我校于XX年12月18日至XX年年1月6日進行了XX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以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為原則,以認真貫徹學校XX年年初制定的崗位目標職責、黨支部目標管理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為依據,充分發揚民主,注重業績實效,全面準確、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評價每個同志一年來“德、能、勤、績”方面的表現和工作實績。現將考核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我校在年初就把年度考核列入全年的一項重點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充分認識到搞好年度考核工作,對于健全激勵約束機制,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作用。根據青海省體育局有關年度考核工作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年度考核的實際,在廣泛征求意見、集體討論的基礎上,進一步修改了“年度考核實施方案”,并下發到各科室、各黨支部和校團委。在年底專門召開會議,對XX年年度考核工作進行部署,認真做好思想發動和各項組織工作,制定具體的考核計劃,成立了考核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各黨支部書記、各科室科長、校團委書記組成,楊校長具體負責組織實施,保證了年度考核工作的順利完成。
二、堅持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充實考核內容,提高考核質量
我校抓好平時考核這一基礎性工作,堅持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夯實考核基礎。在實施年度考核時,平時考核占了一定的分值,年底將考核日常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出勤情況等有關平時考核資料加以整理,把年度考核與平時考核有機結合起來。積極推行量化管理,增強年度考核結果的科學性和準確性。既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又從履行職責、開拓創新、廉潔自律等方面對考核對象一年來的思想、工作、學習情況進行綜合客觀的評價,還把全校工作同個人工作相結合,職位職責同工作特點相結合,個人表現同目標任務相結合,工作實績同平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全面的考核。
三、嚴格考核程序,保證考核質量
我校嚴格按照規定程序認真組織實施年度考核工作,通過個人總結述職、科室評議、民主測評、審核、公示等一系列程序,確定相應考核等次。
(一)個人總結述職:被考核人實事求是地寫出個人總結或述職報告,填寫《××省事業單位職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其主要內容是:本年度的崗位職責及目標任務;履行崗位職責和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及政治思想表現;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實現目標的措施。
(二)科室評議:讓被考核人的領導、同級,通過互相交流參與考核過程,使考核結果綜合反映各方面的意見。
(三)民主測評:在述職的基礎上,組織聽取述職的人員,對被考核人進行評議和投票測評。在民主測評上,營造了公開、公正、寬松的評議環境,提高了年度考核結果的科學性和準確性。
(四) 審核。考核領導小組對主管領導提出的意見進行審核,綜合平衡后提出審核意見。
(五) 公示考核結果。我校在學校對考核結果進行公示,沒有教職工提出異議
在考核中考核領導小組切實履行考核管理職能,嚴肅考核紀律,把握總體情況,做好檢查監督和審核備案工作,確保考核工作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四、加強綜合管理,做好考核結果審核備案工作
考核工作結束后,我們及時把有關資料裝訂、審核備案,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嚴格考核紀律,把握總體情況。把年度考核結果同培養后備干部、提拔晉升、獎懲、辭退等工作結合起來,充分發揮考核工作的激勵鞭策作用,激勵和鞭策了同志們認真履行自身職責,找出工作差距,明確出今后努力的方向,提高了工作效率,促進了各項工作的開展。
五、考核結果
一、建立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工作公開制度
根據上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工作的部署,集團公司人事部下發文件,并在集團公司網站上公告。基層各單位(含機關各部室、公司、中介機構,下同)應以適當的形式及時向有關專業技術人員予以公開告知。
公開告知的主要內容為:專業技術資格條件、標準;申報程序;申報材料及時間要求。
二、專業技術資格的申報程序及公示制度
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個人申請、民主評議、公示、所在單位考核推薦、集團公司審核推薦、評委會評審、集團公司審批下文的工作程序。
1、個人申請。一般由個人向所在單位口頭申請。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所在單位應及時告知申請人。
2、民主評議。所在單位召集由相關專業人員參加的專門會議,對申報人進行民主評議。對申報初級資格人員評議的人數一般不少于10 人,對申報中、高級資格人員評議的人數不少于15 人。民主評議應由召集人公布申報資格規定的條件、標準,申報人作個人業務工作報告,與會人員對照申報資格規定的條件、標準以及申報人專業技術工作等方面的實際情況予以評議。
個人業務工作報告應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個人簡歷;專業工作經歷;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任現職以來的主要業務工作;主要業績及獲獎情況;繼續教育與本專業學識水平;論文、論著、譯著等;個人今后努力方向;申報的專業及職級;申報的理由及符合文件規定的條款。業務工作報告的重點為任現職以來的業務工作能力與業績成果。民主評議采取無記名投票。民主評議結果應當眾公開。申報人應回避民主評議。
群眾意見分歧較大者(民主評議贊成票不足三分之二)應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作出較為詳細的書面說明。報考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職業資格)人員不進行民主評議,但必須進行公示。
3、公示。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含機關各部室、公司、中介機構)應對申報人的學歷、資歷、業績成果、論文、獲獎等申報材料,及所申報的專業資格、目前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崗位、任現職以來的年度考核、民主評議結果等,在企務公開欄中予以公示,單位有局域網的,同時應在局域網上公示。時間一周。
公示的所有材料要經本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并注明申報人符合申報、評審條件的條款。未經審核或不屬實的材料不得公示。
公示應注明本單位及集團公司組織人事部門接受舉報的電話。對公示所反映的問題,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應及時核實,未核實的不予推薦。
報送申報材料同時附公示報告。公示報告內容包括:被公示人姓名、公示時間、公示地點、公示內容、公示反映的問題及核實情況。公示報告應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簽字,蓋單位公章。
4、所在單位考核、推薦。考核一般以上一年度考核結果為依據,并結合民主評議意見與公示結果,對考核等次為“良”(稱職、合格)及以上的予以推薦正常晉升,對任現職以來至少有一次考核為“優”的可推薦申報破格晉升。
任現職以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在規定的年限上延遲申報:(1)年度考核為“中”(基本合格、基本稱職)及以下或受警告處分者,延遲1 年以上;
(2)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延遲2 年以上;
(3)偽造學歷、資歷,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者,延遲3年以上。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停止考試三年:
(1)偽造學歷或出具各種假證明的;
(2)請人代考或代人考試的;
(3)評卷時發現答卷內字跡不一致或有雷同、抄襲等現象,并經評卷小組認定的;
(4)夾帶、傳遞資料、紙條等或偷換試卷的;
(5)偷看他人答卷或有意給他人抄襲;
(6)利用移動電話、傳呼機等通訊工具作弊的。
上一年度沒有按要求完成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的,不得推薦申報材料。
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應對申報人的學歷、資歷、專業崗位、論文、獲獎、年度考核結果等進行認真審核,并由審核人簽名負責。所有復印件均應與原件核實,并簽署審核意見。業績成果等有關證明材料應由有關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名負責,并蓋部門公章。所提交的申報材料應真實、齊全、規范。組織推薦意見應包括申報人任現職以來思想品德、職業道德、履行職責、業務水平等幾個方面。
推薦申報政工專業資格的應蓋單位黨委(總支)公章,負責人簽章。推薦申報其它專業技術資格的蓋單位行政公章,負責人簽章。
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應按要求上報申報材料,不得委托申報人個人送交申報材料。報考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職業資格)人員,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簽署意見、蓋章,負責人簽字。
5、集團公司審核、推薦。集團公司人事部對上報人員進行審核,對所有復印件要審驗原件,年度考核以單位年度上報的考核結果為依據審核。經審核符合申報條件、標準,申報材料真實、齊全、規范的予以推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推薦。凡接受個人報名參加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職業資格)考試的,基層單位報考人員不再經集團公司人事部審核,個人可直接報名。基層單位組織報考后,應及時將公示報告、報考人員
名單報集團公司人事部;機關各部室、公司、中介機構的報考人員由所在單位審查、公示后,報集團公司人事部審核同意,個人報名。
6、審批下發專業技術資格文件。集團公司評委會評審通過人員資格,經集團公司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并在集團公司網站上公示一周,無異議后由集團公司人事部下發文件通知。
經組織同意報考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職業資格)合格人員,及推薦上報評審通過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在集團公司網站上公示一周,無異議后由集團公司人事部轉發文件通知。未按規定程序申報、報考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職業資格),不予下文。
7、退回評審材料。集團公司組織人事部按干部管理權限及時退回評審通過及考試合格人員的申報材料、成績通知單等材料,有關單位應及時歸入本人檔案。評審未獲通過或者職稱工作職能部門不予批復人員的評審材料,凡屬個人提交的證書、證明、業績、成果、論文、等退回申報者;凡涉及有關組織核查、評價和評審組織的結論,包括申報表,只退至單位組織人事部門,保存一年后銷毀,不退回申報者。
8、對違反有關政策規定或者有弄虛作假等行為而評審通過并獲得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一經查實,即予撤消其資格。
三、工作責任制度
1、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
2、沒有按要求規定審核、推薦,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責任追究:
(1)沒有按要求公開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文件規定,影響個人申報的,給予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有關責任人通報批評,并經濟處罰200 元;
(2)沒有按要求組織民主評議的,給予所在單位有關責任人通報批評,并經濟處罰200 元;
(3)沒有按要求公示的,給予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并經濟處罰200 元;
(4)沒有核實公示中舉報申報人有關問題的,給予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有關責任人通報批評,并經濟處罰200 元;
(5)推薦材料由于審查不嚴,出現弄虛作假的,取消申報人當年申報資格,并延遲三年申報,有關責任人通報批評,并經濟處罰500 元。幫助弄虛作假的,視情節給予有關責任人紀律處分,并經濟處罰500 元,給予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通報批評,并經濟處罰200 元;
(6)集團公司組織人事部沒有按規定要求審核,出現弄虛作假的給予有關責任人通報批評,并經濟處罰500 元;
(7)推薦上報的申報材料沒按要求整理,不齊全、不規范,影響申報人評審的,對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及集團公司組織人事部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并經濟處罰200 元;
(8)評審結束后出現舉報,經查屬實,視情節給予有關責任人紀律處分,并經濟處罰500 元;
(一)項目建設情況。一是按照項目實施方案要求,按期完成;二是工程建設質量合格,達到工程建設相關標準,有完備的工程質量驗收材料。
(二)項目治理成效。項目治理成效按照《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以獎促治”項目環境成效評估辦法(試行)》的要求執行。
(三)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項目資金管理和使用符合《省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及有關規定。一是示范建設資金專款專用、專項核算;二是地方配套資金足額到位;三是執行縣級財政報賬制,報賬程序規范,財務檔案完整;四是資金撥付及時,無截留、擠占和挪用現象;
(四)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維護情況。一是明確農村環境連片整治設施管理主體,確保治理設施長期穩定運行;二是落實后續運行管理費用,確保環境連片整治的持續效果;三是制定了工程維修、養護、運行等各項規章制度。
(五)項目招投標與公示、公開情況。按照國家和省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有關規定,執行招投標程序。示范村對項目實施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公示,向當地群眾公開,保障群眾的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二、考核驗收程序
農村環境連片整治考核驗收由省環保廳會同省財政廳組織,實行縣級自驗、市級復核、省級驗收。
(一)申請考核驗收條件
1.縣級自驗。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項目完成建設任務、達到預期整治目標的,由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自驗,經自驗合格的可向市級環保部門提出復核申請。
2.市級復核。市級環保部門協同財政部門對提出復核申請的示范項目進行復核,并出具市級復核報告。
3.省級驗收。經縣級自驗和市級復核后的示范項目,可向省環保廳提出考核驗收申請,并提供完備的驗收材料。省環保廳會同省財政廳組織專家對示范村進行現場考核。考核驗收采取實地察看、抽查記錄、召開座談會,民意測驗以及會議評審等形式進行。
(二)申請考核驗收材料
申請示范項目的申報材料匯總后裝訂,一式兩份,包括:
1.省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村考核驗收表;
2.縣級人民政府申請驗收報告;
3.縣級自驗報告;
4.市級復核報告;
5.項目實施方案;
6.工程質量驗收材料;
7.經評審的財務決算報告;
8.資金使用管理情況說明;
9.其他證明材料,包括縣級及縣級以上環境監測單位出具的監測報告、縣級財政報賬材料等。
2、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建立居民健康檔案、老年人保健、預防接種、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衛生監督協管中職業衛生咨詢指導的業務培訓、現場指導、質量控制和效果評價。
3、市婦幼保健院。負責兒童保健、孕產婦保健2個項目的業務培訓,現場指導,質量控制和效果評價。
4、市衛生監督所。負責衛生監督協管食品安全、公共場所等信息報告,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學校衛生服務,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報告的業務培訓,現場指導,質量控制和效果評價。
5、市第四人民醫院。協助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項目的業務培訓,現場指導,質量控制和效果評價。
6、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具體實施工作。
各縣(市、區)衛生局要結合各地實際,明確分工,確保項目任務落到實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項目組織管理。10類41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涉及面廣,工作任務繁重,市局已經成立了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設立了專門的辦公室。各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領導組織,抽調精干人員,充實項目辦公室力量,加強統籌協調,提高項目實施的組織化程度。
(二)加強公共衛生服務科室設置。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主要通過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免費為全體居民提供。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要求規范建立計免門診、婦保門診、兒保門診、疾病控制室、慢病門診等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的科室,配備必要設施、設備,改善工作條件。
(三)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隊伍建設。要按照《關于印發鄉鎮衛生院機構編制標準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配備人員,專業人員編制不得低于編制總額的90%,其中公共衛生人員編制不得低于專業技術人員編制數的25%。專業公共衛生服務機構切實承擔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人員培訓任務,鄉鎮衛生院要加強對村衛生室人員培訓,確保培訓率達100%,合格率達100%。要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衛人員管理,建立人員崗前培訓制度,持證上崗制度,調整申報制度,非經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同意,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得隨意調整公共衛生工作人員,保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人員的穩定。
(四)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督導。市衛生局及市級專業公共衛生服務機構組織全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綜合督導每年一次,專項督導每年不少于2次。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綜合督導不少于4次。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每月1次督導,要實行分片包干,落實責任,跟蹤督導村衛生室項目實施工作,確保各項工作的規范推進。
(五)加強公共衛生信息系統建設。各地要加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信息業務系統建設,加快衛生信息資源整合,提高資源使用效率,努力建立分工明確、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互動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提高公共衛生服務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促進城鄉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公共衛生服務。
(六)加強公共衛生經費保障機制建立。各地要按照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不低于25元的標準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確保地方配套資金及時足額到位。要按照財政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311號)要求,實行當年預撥、次年結算,規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籌集、使用、管理,確保專帳管理、專款專用、封閉運行。要認真落實村級承擔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任務的經費補助,補助金額達到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的40%,保證村衛生室正常運轉。
一、目的和意義
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考核是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的基礎和前提,合理的確定考核等次,科學地使用考核結果,對保證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科學性和公正性,調動廣大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激勵先進,鞭策后進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同時,可在激烈的改革浪潮中,提高競爭能力和憂患意識,激勵專業技術人員開拓創新、銳意進取,自覺地提高基本素質和業務能力,從而全面提高局的服務三農質量和工作效益。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成績也是對其進行獎懲、調薪、評聘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續聘、低聘及解聘的依據。
二、組織領導
1.全局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由局考核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局職稱辦負責安排日常工作。
2.單位要成立由黨政領導、專業技術人員代表組成的5~7人考核小組,考核小組中專業技術人員應占2/3以上。專業技術人員代表由專業技術人員選舉產生,應盡可能代表級類專業技術人員參與考核工作。
3.考核小組由單位主要行政領導任組長,負責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工作。
4.考核小組的職責:
(1)負責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的全面工作。
(2)對被考核人員逐個進行客觀公正地評議,并按評分標準(見附表)量化打分。
(3)確定、公布被考核人員的考核打分結果及考核成績。
(4)受理、調查并處理個人申訴及群眾反映的情況和問題。
(5)認真總結,如實填寫有關表格,并按時上報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的有關材料。
三、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分為基本項和加分項兩部分。
1.基本項考核包括:
(1)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的綜合評估。
(2)工作數量及質量。
(3)接受繼續教育情況。
(4)出勤情況及工作紀律。
2.加分項考核包括:工作、科研獲獎及鑒定、獲專業技術工作榮譽稱號、、出版著作、黨政及社會兼職、超工作量等內容。
考核內容中有關項的評分標準詳見附表一、二。
四、步驟和方法
對專業技術人員的年度考核,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評議考核相結合,以定量考核為主的方法進行。具體步驟如下:
1.安排部署。每年12月份由局職稱辦安排當年全局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的時間及具體要求。
2.學習動員。單位在進行考核時,首先要認真組織學習有關政策規定及文件,明確考核的目的、意義和方法,統一思想,增強參與考核的自覺性。同時選舉成立考核小組。
3.個人總結、填表和提供原始材料。每位專業技術人員要認真全面、實事求是地總結本年度工作情況,寫出述職報告,在肯定成績的同時要指出不足。同時,認真填寫《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提供本年度獲獎、鑒定、論文、著作、專業技術榮譽稱號等材料的原始證件,供考核小組核查。
4.個人述職。單位要組織召開專業技術人員述職會議,每位專業技術人員都要向本單位領導、考核小組進行述職。與會人員應暢所欲言,充分發表意見,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5.定量考核打分。考核小組要在述職評議的基礎上,對每位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評分標準打分。
(1)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工作質量綜合評估:由單位考核小組在民主評議的基礎上,以無記名方法打分,然后取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得出平均分。單位可自行設計表格進行打分。
(2)基本項、加分項中的定量考核打分:由單位考核小組全體成員按《基本項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表一)和《加分項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表二)自打分,然后取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得出平均分數。
(3)最終得分的計算:最終得分=綜合評估平均得分+基本項得分+加分項得分。
6.綜合評估,確定考核等次。單位考核小組根據定量、評估計分考核結果,將同一職務人員按得分多少排出名次,確定考核等次。
7.接受監督和復議。單位要將考核結果公示7天,接受群眾監督。凡對考核結果有異議者,可以直接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反映。考核小組要對反映的情況和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復議處理,及時修改,形成最終考核結果。
8.總結上報和公布考核結果。單位要對年度考核認真總結,按要求填寫《考核結果統計表》及《年度考核審核備案花名冊》,按時將總結報告、表格和相關材料上報局職稱辦。局職稱辦審核后的結果要向全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通報。
經局審核后,對考核等次確定為優秀的人員要進行公示,時間為一周。
五、考核等次確定
1.等次和比例。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等次確定為優秀、良好、稱職、不稱職四等。其中,優秀人員不得超過同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的10%,良好人員不得超過同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的20%。按比例計算時,小數點后數字可四舍五入。對于同級專業技術人員較少的單位,可進行年度累計比例。
考核等次除受比例限制外,同時要符合最終得分要求。優秀人員最終得分不小于90分,良好人員最終得分不小于80分(得分不符合最低要求者不能按比例確定優秀和良好),稱職人員最終得分不小于60分,最終得分小于60分者為不稱職人員。
2.下列單位優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1)獲國家部委有關司(局)、省直廳(局)及地(州、市)以上黨委(政府)授予先進集體稱號的單位,獲得先進集體稱號的當年,優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2)經中央或省業務主管部門評定先進單位,先進單位當年,優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3.下列人員年度考核等次可直接確定為優秀或良好。
(1)獲得省部級以上自然科學、發明創造、科技進步、星火科技、優秀設計、農業豐收、農業技術推廣、工作成果、社會科學、“五個一”工程個人,其獲獎當年的年度考核結果可不受本單位優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確定為優秀。
(2)對因專業技術工作成績突出,獲得地(州、市)以上黨委、政府授予的專業技術先進稱號、省直部門授予的全省系統專業技術先進稱號,其獲先進稱號當年的年度考核結果可不受本單位優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確定為優秀。
(3)獲得地廳級科技進步、農業技術推廣、社會科學成果獎等獎項,以及獲得縣(市、區)科技進步一等獎(不含獲得地、縣級企、事業單位評選的上述獎項)的定額內人員,其獲獎當年的年度考核結果可不受本單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確定為良好。
(4)獲得縣黨委、政府授予的專業技術先進稱號、地(州)直部門授予的全地(州、市)系統專業技術先進稱號(不含獲得地、縣級企、事業單位授予的本單位先進稱號),其獲先進稱號當年的年度考核結果可不受本單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確定為良好。
4.凡具有下列幾種情況之一者,直接確定為不稱職。
(1)受到黨、政記過以上處分或刑事處罰者。
(2)出勤率低于50%(包括50%);曠工三天以上者(包括三天)。
(3)不能完成本人職務崗位職責中的工作任務,既無研究成果、論文著作、推廣開發實績,且工作效果和質量差、群眾反映強烈者。
(4)不認真履行現職崗位職責,拒不接受組織上分配的任務,長期(三個月以上)沒有實際承擔和完成工作任務者或工作任務很輕,經多次動員仍然不愿意接受其他工作任務,私自另謀職業撈取外快,情節嚴重者。
(5)未按有關規定和程序任意遲到早退累計五次以上者。
(6)經工作督查或評估,工作質量不合格者。
(7)職業道德敗壞、弄虛作假或剽竊他人成果,影響惡劣者。
(8)工作極不負責,造成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嚴重,影響很壞者。
(9)因工作表現不好或不服從組織分配脫離工作崗位兩個月;或因表現不好,長期(三個月以上)找不到接受單位者。
六、考核結果的使用:
1.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等次連續三年優秀的人員,允許提前兩年(包括專業技術工作總年限和任低一級職務年限)申報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
2.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等次達三次優秀或五次良好,可作為達到一項硬化評審條件。
3.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稱職以上,并至少有一次優秀或二次良好,才允許申報評審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被評為省部級優秀專家、省部級優秀中青年專家、國務院及我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國家和我省“333”科技人才工程一、二層次人選、廳(局)、地(州、市)專業技術拔尖人才或學科帶頭人(以正式文件為準)的人員,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時,可不受優秀、良好次數的限制。
4.年度考核等次為不稱職者,解聘其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低聘或不聘專業技術職務至少一年以上。年度考核等次不稱職,當年及低聘、不聘專業技術職務的時間,不能計入其申報評審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所規定的任職年限(即任職年限延長二年)。并在低聘或不聘期間進行考察,若年度考核仍為不稱職者,取消其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5.年度考核等次為不稱職者,不能參加當年或兩年一次的調薪,同時執行《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聘任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
七、其它事項
1.凡未進行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符合規定的單位,下一年度不得進行新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2.無故不參加一次年度考核的人員,其申報評審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在所規定的擔任低一級職務年限的基礎上增加一年。
3.出國或在國內進修、學習、交流、訪問等一年以上的人員,不參加本年度的專業技術考核,本人也不計入本單位同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基數。編制在而人不在本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同樣落實。
4.科研獲獎或授予專業技術榮譽稱號考核等次直接確定為優秀或良好的人員不計入本單位同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基數。
5.兼職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其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所在單位相應系列的業務考核。新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聘任不足半年的人員,參加低一級職務的考核。
6.每年的《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由局職稱辦裝入本人技術業務檔案。
八、本辦法從2009年1月1日起執行。
年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結果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日期:
職務名稱
人數
考核成績
45歲以下人數
當年新晉升職務人數
備注
優秀
良好
稱職
不稱職
等級
正高
副高
中級
初級
未定級
一、基本原則
1、黨管干部原則;
2、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3、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4、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
5、注重發展潛力、重視培養提高原則;
6、結構優化、動態管理、備用結合原則。
二、名額分配辦法
本次主要推薦分局中層副職(非副科級副所長、副中隊長,以下同)后備干部人選,具體分配名額為:財源、岱廟、泰前執法所各分配2個名額,上高、徐家樓、省莊執法所和戶外廣告執法中隊、分局機關各分配1個名額。
三、中層副職后備干部的資格和條件
中層副職后備干部除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資格和條件以外,還應具備以下資格和條件:
1、政治堅定,品德高尚,身體健康。
2、參加工作兩年以上。
3、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4、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在稱職以上等次。
四、推薦程序和辦法
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黨政領導班子后備干部工作規定》的有關規定,按照安排部署、資格審查、民主推薦、討論呈報、組織考察、研究確定、公示反饋等程序進行。
(一)安排部署。召開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會議,印發《區分局民主推薦中層后備干部實施方案》,對分局中層副職后備干部調整補充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二)資格審查。由各推薦單位對符合條件的人選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要與上級人事部門溝通,進一步核查干部的年齡、學歷和近三年考核結果等信息。對資格審查合格者在本單位進行公示。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選拔的全過程,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參選資格。
(三)民主推薦。各單位根據分配的名額,按要求組織開展民主推薦工作。參加民主推薦的范圍為本單位全體干部隊員。實際參加民主推薦的人數要達到應參加人數的80%以上,推薦得票率達到60%以上者,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四)討論呈報。各單位根據民主推薦情況和平時掌握情況,充分醞釀討論,集體研究,按分配名額提出后備干部建議人選名單,以正式文件報分局黨總支。上報材料包括:推薦報告(推薦報告中要寫明參加民主推薦的范圍、得票及排名情況,并附《中層副職后備干部民主推薦情況匯總表》)、《中層副職后備干部人選情況登記表》、《中層副職后備干部推薦人選名單》及中層副職后備干部推薦人選的現實表現材料。
(五)研究確定。對各單位呈報的建議人選分局黨總支進一步核實其個人信息,并綜合民主推薦、現實表現等情況研究確定,列入中層副職后備干部庫。
(六)公示反饋。對分局黨總支研究確定的分局中層副職后備干部人選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對沒有不良反映或有反映但經查證無影響的,列入分局中層副職后備干部名單,并由分局黨總支以書面形式向推薦單位反饋。
五、紀律要求
1、各單位要切實遵守干部人事紀律,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嚴格審查資格條件,認真組織開展民主推薦和考察工作,對不按規定程序、資格條件和要求推薦的單位,要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
一、考核內容
社區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包括:高血壓管理、糖尿病管理、社區衛生診斷、健康檔案、日常信息收集、衛生知識普及、重點人群健康教育、疫情報告和監測、一類疫苗預防接種、結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其他常見傳染病防治、重點慢性病篩查、精神病患者社區管理、婦女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兒童保健、殘疾人康復管理、老年保健共18項。
二、考核方法
(一)專業部門考核
社區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專業部門考核實行千分制,由區衛生局組織有關專家采取查閱資料、現場考察、抽樣核查等方法進行考核。結核病防治、社區診斷、重點慢性病篩查三個項目單列考核,其余15項社區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行綜合考核。
(二)相關部門考核
社區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相關部門考核實行百分制,由區衛生局、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組織考核。考核采取查閱資料、現場考察、抽樣核查等方法進行。
(三)社會滿意度評價考核
社會滿意度評價考核實行百分制,委托第三方對高血壓管理、糖尿病管理、預防接種、兒童保健、婦女保健和老年保健等服務項目進行入戶或現場問卷調查。
(四)以上三類考核均單獨進行,采取扣分制,不設附加分,各項目指標扣分不超過該項目的總分值。
(五)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考核最終得分為專業部門考核得分、相關部門考核得分和社會滿意度評價得分的合計。其中各部分考核得分按照該類考核占總分值的權重比例計算;專業部門考核得分占考核總得分的40%;相關部門考核得分占考核總得分的30%;社會滿意度評價得分占考核總得分的30%。
三、考核程序
(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于每年5月30日前和10月30日前,各進行1次自查自評,自查結果報區衛生局;每年6月、11月底前區衛生局對部分重點項目進行復核和項目年度考核。
(二)區社區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考核領導小組組織區相關部門和有關專家對隨機抽取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進行復評考核。復評總分達到85分以上的認可中心上報考核結果;不足85分的每降低1分,相應降低同等分值。
(三)區衛生局組織相關部門和有關專家,對本區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進行考核評價,各中心檢查的同時,每中心隨機抽查1~2個社區衛生服務站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匯總后分別報市衛生局、市財政局。
(四)考核與復評結果進行社會公示。
四、資金的核撥辦法:
區社區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考核領導小組組織區相關部門和有關專家每半年對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考核,考核結果采取量化分級(四級),比例核撥的辦法進行資金撥付。對于年度考核仍為不合格(第四級)將暫停來年的資金撥付,待復核合格后再予撥付。
五、組織領導
成立區社區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考核領導小組和專家指導組,由區衛生局、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和有關專家組成,負責本區社區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日常管理和質量監控,定期對項目工作進行檢查考核,協調和經費核定工作。
第一條為積極推動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發揮公共機構在全社會節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和《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公共機構,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節能,是指通過科學管理、技術改造、合理利用、優化能源消費結構等途徑,以最小的能源消耗取得最大的使用效益。
第四條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領導小組是全市公共機構節能的決策機構,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各旗縣市區要設立相應的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旗縣市區節能工作的決策、統籌、協調和監督。
第五條市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負責市本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計劃、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各旗縣市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負責本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計劃、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系統各級主管部門在同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的指導下,開展本級系統內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第二章公共機構職責
第六條各級公共機構負責人對本單位節能工作負責,實行目標責任制和綜合考核評價制度。
各公共機構應建立詳細的能源消費統計制度,聯絡員負責將本單位的年能源消費數據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第七條各級公共機構應當實行能源管理崗位責任制和能源消費計量報告制度,實行能源消耗成本管理。指定專人負責能源消費統計,如實記錄能源消費原始數據,建立統計臺賬,至少每年報送一次本年度能源消費統計表,同時報送能源消費統計分析報告。
第八條公共機構應當采取以下具體措施,加強日常節電管理:
(一)減少空調用電。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空調室內溫度控制的規定,夏季空調溫度設置不得低于26℃。下班前半小時提前關閉空調。
(二)減少照明用電。辦公建筑應當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節能照明燈具,優化照明系統的設計,采用限時開啟、間隔開燈等方式改進電路控制,推廣應用智能調控裝置,嚴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裝飾用照明,除重大節日或有關部門通知外,夜間不允許開燈亮化辦公區域的景觀照明。
(三)減少辦公設備電耗和待機能耗。電腦等辦公設備應設置為不使用時自動進入低能耗休眠狀態。復印機背面排氣孔與墻面最少保持10公分距離,以利散熱。停用辦公設備1小時以上的,應關閉設備電源。每天下班時,應關閉辦公用電設備的電源插線板總開關或撥下電源插頭。網絡機房、食堂、開水間等部位的用電情況應進行重點監測,實行科學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四)減少電梯用電。電梯系統應當實行智能化控制,合理設置電梯開啟的數量、樓層和時間,加強運行調節和維護保養。
第九條公共機構應當采取以下具體措施,加強日常節水管理:
(一)節約用水。加強用水設備的日常維護管理,定期檢查更換老化供水管線,安裝或更換節水型龍頭和衛生潔具,杜絕水龍頭跑冒滴漏造成的“長流水”現象。嚴禁使用高壓自來水沖洗地面、設備、器具和車輛。各單位內部綠地養護應根據季節和天氣變化情況,科學適時灌溉,提倡微灌、滴灌等方式。
(二)提倡中水回收。鼓勵建立再生水回收利用系統和雨水收集系統,將雨水和城市污水、廢水作凈化處理后,成為達到國家標準的“中水”,并進行回用,減少用水量。
第十條公共機構應當采取以下具體措施,加強公務車輛節油管理:
(一)實行編制管理。嚴格控制公務車輛保有數量,按規定標準配備用車,新購公務用車優先選購節能環保型和清潔能源型汽車。嚴格控制高油耗公務車輛的購置。
(二)推行一車一卡制度。公務車輛統一實行定點維修、定點保險和定點加油,推行一車一卡、專卡專用的智能IC卡加油制度。嚴格執行公務車輛百公里耗油分類控制標準,推行單車能耗核算制度,定期核定行駛里程、用油額度、運行費用支出。
(三)規范駕駛。堅持科學、規范駕駛,按時保養,減少公務車輛部件非正常損耗,降低公務車輛維修費用支出。合理安排公務車輛出行線路和用車人員搭配,盡量減少公務車輛空駛里程。禁止非公用途使用車輛,嚴格執行公務車節假日封存停駛制度。
(四)推進公務車服務社會化。加快機關班車、接待用車和公務車使用制度改革,鼓勵工作人員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機動交通工具出行。
第十一條公共機構應當定期開展節能宣傳活動和崗位培訓,增強工作人員的節能意識,培養節能習慣,提高節能管理水平。
第十二條市政府采購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以國家節能清單所列節能產品、設備為主的政府集中采購名錄庫,優先采購以再生材料生產的產品和通過環境標志認證的產品。
第十三條為公共機構服務的物業公司,每年應當明確提出具體節能管理目標、要求和措施,并由業主單位進行監督。
第三章監管部門職責
第十四條市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按照管理權限,根據不同行業、不同系統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綜合水平和特點,制定能源消耗定額;各旗縣市區財政部門應當根據能源消耗定額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標準。
第十五條各旗縣市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重點用能單位進行能源審計,并根據審計結果制定相應的節能改造措施和計劃。建筑能源審計數據可從我市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平臺中采集。
能源審計內容包括公共機構節能負責人和節能崗位落實情況,年度節能目標和實施方案的制定、落實情況,能源消費計量、監測和統計情況,能耗定額完成情況,節能改造情況,公車配備和使用情況。
第十六條市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和市住房建設部門應當共同承擔全市公共機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和能耗監測任務,明確投資收益分析和節能指標,并組織實施。
第十七條在適當范圍內,逐步開展合同能源管理工作,鼓勵公共機構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進行節能改造,鼓勵專業節能服務機構和企業參與政府機關的合同能源管理。
第十八條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制定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目標考核的具體辦法,組織、協調公共機構節能的各項監督、檢查、考評和公示工作,并納入全市單位GDP能耗考核體系。
第十九條市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會同財政、發展改革、住房建設、水務、交通等相關部門對公共機構節電、節水及公務用車節油情況進行檢查,并對檢查不合格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第二十條公共機構年終節能考核采取單位自查、現場核查、專項檢查、跟蹤檢查、書面調查和重點抽查等方式進行。具體程序是:
(一)自查申報:各單位先行年終自查,根據節能目標完成情況作出書面說明。
(二)考核評議:由市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組成公共機構節能考核小組,采取聽取匯報、實地調查、查閱相關資料、分項打分等方法,對年度節能工作指標完成情況進行量化考核,形成初步考核意見。
(三)匯總上報:由考核小組匯總初步考核意見,并將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向市公共機構節能領導小組報告。
(四)獎勵處罰: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核情況,核定各單位考核結果,并提出獎懲意見,報市政府批準。
第二十一條節能考評結果經報請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應當予以公示或通報。
對涉及重要工作機密或不宜公示結果的單位,可由本單位向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領導小組申報予以免除公示或通報。
第二十二條公共機構對考核結果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后10個工作日內向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受理部門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公示信息出現錯誤的,經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核證后,在公示或通報媒體上進行更正。
第二十三條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設立節能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公眾對浪費能源行為的舉報和投訴,并在接到舉報和投訴后15個工作日內組織處理,將處理情況及時向舉報人和投訴人反饋。
第四章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四條對自愿實施節能改造的公共機構,改造項目可按有關規定予以資助。
第二十五條公共機構完成節能改造項目且正常運行一年后,項目年節約經費(財政資金安排部分)可作為獎勵資金按每年20%的比例、連續3年返還給被改造單位,用于該單位節能減排相關支出。獎勵資金由各單位在申請下一年度預算時一同申報,并在下一年度預算中作為該單位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支出。
第二十六條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節能改造的公共機構,可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一、考核對象
1、包抓鄉鎮的縣級領導干部;
2、包抓行政村的部門和單位;
3、包抓村民小組的科級領導干部;
4、包抓重點農戶的機關干部。
二、目標設定
1、縣級領導包抓鄉鎮的目標設定。主要根據鄉鎮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和指標及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化解重大矛盾糾紛來設定。
2、部門和單位包抓行政村的目標設定。包抓部門、單位與包抓村接洽,初步確定包抓重點任務和指標后,由包抓村所在鄉鎮黨委審核確定,報縣考核辦備案。
3、科級領導干部包抓村民小組的目標設定。包抓科級領導干部與包抓村民小組、包抓村民小組所在村接洽,初步確定包抓重點任務和指標,由所在鄉鎮黨委審核確定,報縣考核辦備案。
4、機關干部包抓重點農戶的目標設定。包抓機關干部與重點農戶、農戶所在村組接洽后,制定具體包抓計劃,確定包抓重點任務和指標,由個人所在單位和包抓農戶所在鄉鎮黨委審核確定,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5、目標的設定要有連續性,年初各部門、單位、科級領導干部、機關干部要提前主動和相關鄉鎮、村、組、農戶銜接,在每年的2月25日前完成四包增收責任制目標審核確定,3月1日前報縣考核辦,由縣考核辦負責將四包增收責任制目標任務印制成冊,下發到各鄉鎮和相關單位。
三、考評要素
(一)縣級領導包抓鄉鎮考評要素。
1、所包抓鄉鎮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50分)
2、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的解決情況;(25分)
3、重大矛盾糾紛化解情況。(25分)
(二)部門和單位包抓行政村(社區)考評要素。
1、到包抓行政村進行幫助工作情況;(15分)
2、所包抓重點任務和指標完成情況;(50分)
3、為村集體和群眾辦實事情況:每年幫助包抓行政村解決1-2件基層自身難以解決的生產、生活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35分)
(三)科級領導干部包抓村民小組考評要素。
1、到包抓村民小組進行幫助工作情況;(15分)
2、所包抓重點任務和指標完成情況;(50分)
3、為集體和群眾辦實事情況:每年幫助包抓村民小組解決1-2件自身難以解決的生產、生活和公益事業建設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35分)
(四)機關干部包抓重點農戶考評要素。
1、機關干部到包抓農戶家中幫扶情況;(25分)
2、農戶家庭人均純收入增加情況:包抓重點農戶年人均純收入增長幅度要高于全鄉平均水平10%以上;(40分)
3、幫助解決農戶家庭困難情況:每年幫助農戶解決1-2件自身難以解決的生產、生活困難。(35分)
四、考評方法
縣級包抓領導實行每半年統計通報一次,年終進行綜合考評的方法進行;部門、單位、科級領導干部、機關干部實行每季度統計通報一次、不定期督查檢查、年終考評的方法進行,年終考評成績直接計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終績效考核成績,在年終績效考評中不再進行重復考評。
(一)縣級領導考評方法
1、每半年由鄉鎮黨委將縣級領導包抓情況進行統計,填報包抓工作統計表報縣考核辦,由縣考核辦負責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
2、熱點難點問題解決由鄉鎮考評并上報考評結果;
3、重大矛盾糾紛化解由縣局提供考核結果;
4、年終綜合評定由縣考核辦將以上兩項考核結果與所包抓鄉鎮年終績效考評成績進行綜合匯總后,提交縣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二)部門、單位考評方法
1、每季度由鄉鎮黨委將各單位包抓情況進行統計,并分別填報包抓工作季統計表報縣考核辦,由縣考核辦負責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
2、包抓部門和單位的考評以鄉鎮黨委為主體,年終采取對照包抓工作目標任務進行量化打分、民主測評、綜合評定等方法進行。
3、年終綜合評定由縣考核辦綜合鄉鎮黨委考核結果提交縣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三)科級領導干部考評方法
1、每季度由鄉鎮黨委將科級領導干部包抓情況進行統計,并分別填報包抓工作季統計表報縣考核辦,由縣考核辦負責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
2、科級領導干部包抓工作的考評以鄉鎮黨委為主體,年終采取對照包抓工作目標任務進行量化打分、民主測評、綜合評定等方法進行。
3、年終綜合評定由縣考核辦綜合鄉鎮黨委考核結果提交縣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四)機關干部考評方法
1、機關干部的包抓工作由所在部門和單位組織進行,納入干部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
2、縣人事局要加大對機關干部包抓重點農戶工作考核的監督,把機關干部包抓重點農戶工作考核結果作為年度干部考核評定等次、干部交流的重要依據。
五、計分辦法
1、縣級領導考評計分辦法
縣級領導包抓鄉鎮工作綜合評定得分列入縣級領導干部年終實績考核。
2、部門、單位考評計分辦法
包抓行政村工作為部門和單位年終績效考核“X”考核項,實行百分制考核,年終綜合評定得分按相應分值比例折算后,列入年終領導班子績效考核成績。
3、科級領導干部考評計分辦法
包抓村民小組工作考核情況作為科級干部實績考核的一項內容,實行百分制考核,年終綜合評定得分按相應分值比例折算后列入科級領導干部年終績效考核成績。
4、機關干部考評計分辦法
包抓重點農戶考核情況列入干部年度考核,具體標準和辦法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另行規定。
六、結果運用
(一)縣級領導考核結果運用
縣級領導包抓鄉鎮工作情況,年底在黨務、政務公開欄、縣電視臺等媒體上進行通報和公示,接受干部群眾的監督和評議。
(二)部門、單位考核結果運用
1、部門和單位包抓行政村工作情況,年底在黨務、政務公開欄、縣電視臺等媒體上進行通報和公示,接受干部群眾的監督和評議。
2、對重視包抓工作,經常深入基層開展幫扶工作,支持單位科級領導干部和機關干部參與包抓工作,包村工作成效明顯,得到所在鄉鎮黨委和干部群眾公認的部門和單位,縣委、縣政府進行表彰獎勵。
3、對不重視包抓工作,不能經常深入基層開展幫扶工作,不支持單位科級領導干部和機關干部參與包抓工作,包村工作無成效或成效不明顯,所在鄉鎮黨委和干部群眾測評滿意率和基本滿意率達不到70%、不滿意率在30%以上的部門和單位,進行專項通報并做為“治慢”對象限期進行整改,同時追究部門、單位主要領導和責任領導責任。
4、對受到專項通報并做為“治慢”對象限期進行整改的部門和單位,其領導班子不得評定為好班子,單位主要領導和責任領導年終考評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5、駐瓜單位納入日常考核,年終將考核結果和群眾測評情況作為縣委、政府表彰獎勵的主要依據,并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專題通報反饋。
(三)科級領導干部考核結果運用
1、對重視包抓工作,經常深入基層幫助工作,積極為基層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包抓工作成效明顯,得到所在鄉鎮黨委和干部群眾公認的科級領導干部,縣委、縣政府進行表彰獎勵。
2、對不重視包抓工作,不能經常深入基層幫助工作,包抓重點任務和指標完成不好,包抓工作無成效或成效不明顯,所在鄉鎮黨委和干部群眾測評滿意率和基本滿意率達不到70%、不滿意率在30%以上的,進行專項通報并做為“治慢”對象按程序進行處理。
3、對受到專項通報并做為“治慢”對象被處理的科級領導干部,其年度考評不得評定為優秀,不得作為上級部門表彰獎勵的對象進行推薦。
(四)機關干部考核結果運用
機關干部考核結果的運用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定并組織實施。
七、考評組織
1、四包增收責任制考評以鄉鎮黨委為主體,縣考核辦負責日常的督查落實和抽查檢查,最終綜合評定結果由縣績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討論確定。
2、實行考評工作責任制,鄉鎮黨委要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對四包增收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考評,對考評材料和考評報告的客觀性、真實性負責。可以制定相關考評實施辦法進行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