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承攬合同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定作方:_________(甲方)
承攬方:________(乙方)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品名(或項目)、數量及價款:
──────┬─────┬────┬──┬─────┬───────
│加工定作物品│型號、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價款或酬金│交(提)定作物│
│名稱或項目 │ ││├──┬──┤或完成工作日期│
││ │││單價│金額│ │
├──────┼─────┼────┼──┼──┼──┼───────┤
││ │││││ │
├──────┼─────┼────┼──┼──┼──┼───────┤
││ │││││ │
├──────┼─────┼────┼──┼──┼──┼───────┤
││ │││││ │
├──────┴─────┴────┴──┴──┴──┴───────┤
│合計金額(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2.使用原材料(半制品)及主要輔料規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部分:
──┬─────┬────┬──┬──┬──┬─────┬─────
│品名│型號、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提供日期 │消耗定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質量要求:
檢驗及提供方法:_________
價款處理方法:__________
(2)乙方提供部分:
─────┬─────┬────┬─────────────────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承攬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就委托人委托承攬人搬遷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搬運貨物
1、貨物名稱:_________。
2、貨物數量:_________。
3、貨物價值:_________。
4、委托人委托搬運的物品應無違禁品及危險物品。
貨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包裝
委托人應按承攬人要求進行標準包裝。委托人應將搬運的小件物品提前打包、整理,文件資料要裝箱封好,電腦要拆掉連線,所需搬運物品集中堆放。也可由承攬人進行包裝,但包裝前應檢查物品,保證安全運輸。
第三條 服務要求
承攬人在搬運過程中,做到服務熱情周到,保證物品完整無損,服從委托人的分配與指揮,將物品碼放到位,如在搬運過程中發生丟失或損壞,承攬人應負責賠償。
第四條 搬運日期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具體搬遷時間待電話通知而定。
2、承攬人裝貨拉出拆卸現場之后保證在_________天之內運至委托人卸貨工地。因氣候等意外因素影響,可酌情延期。
3、委托人如需變更搬運時間的,應于約定搬運日期前_________日通知承攬人,否則委托人應另行支付承攬人人民幣_________元的遲延費。但不得超過原估價總金額_________%。
4、搬運作業進行中,因刮風、下雨、路況等因素以致未能完成的,由雙方另定時間繼續完成。
第五條 搬運地點
貨物搬出地點:_________。貨物搬到地點:_________。承攬人需依委托人的指示將承運貨品搬運至指定位置。
第六條 搬運車輛
委托人提供《裝貨清單》,承攬人按裝貨清單拉運。承攬人必須選用合適的吊車、板車及貨車,并按委托人指定的路線運輸,以確保吊卸、運輸過程中的設備安全。如因承攬人不按委托人指定路線、速度行駛造成設備損壞,由委托人根據實際損壞估價,承攬人來賠償。
第七條 檢驗
委托人應及時對送達貨物進行檢驗,逾期未收貨,應向承攬人支付保管費用。
第八條 費用
1、包裝費用:_________。
2、搬運費用:每車次_________元人民幣,按實際車次結算。車型:_________。采車次方式收費的,承攬人應按車輛的容積,以符合法律規定的滿載方式進行。
3、搬運期間,承攬人的餐飲差旅費、過橋費、通行費、油費、車輛維修費等均由其自己負擔。
4、承攬人應依本合同所約定的計價方式收費,不得借故加價或要求任何附加費用。
5、有電梯的房屋,如電梯非因承攬人的過失無法正常使用時,除前條所約定的搬運費外,均依附件搬運作業估價單約定方式另行收費。
第九條 結算方式
簽約時預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元。余款人民幣_______元,于搬遷作業完成經委托人確認后支付,承攬人同時提供正式運輸發票。
承攬人按要求將貨物送達后,委托人如不足額支付運輸費和保管費,承攬人對貨物享有留置權。
第十條 安全保證
承攬人保證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將貨物安全運抵指定地點。對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變質。在裝卸、運輸途中一旦出現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損壞等情況,原則上按到達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賠償。另有約定的,按約定限額賠償。但如果貨物的缺失和損壞是由不可抗力、貨物自身屬性決定的合理損耗或是委托人過錯造成,則承攬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保險
一般貨物保險由承攬人負責,貴重貨物保險由委托人負責。
第十二條 物品損毀
1、承攬人對于因搬運過程所致委托人物品的毀損、滅失或者造成其他損害的,應負賠償責任。但因不可抗力,或因搬運物的性質,或因委托人或其受雇人的過失所造成的,不在此限。
2、上述情形,委托人應于搬運完成后三日內告知承攬人,如搬運物品有毀損滅失不易發現的,應于搬運完成后十日內,將其情事告知承攬人。
3、委托人提交承攬人運送物品,若有現金、有價證券、珠寶、貴重金屬、美術品、古董或其他貴重物品時,除委托人于托運時報明其性質及價值的以外,承攬人對于其毀損或滅失,不負責任。但承攬人有故意或過失的,不在此限。
4、上述所定期限均扣除法定節假日。
第十三條 責任負擔
承攬人因搬運對第三人所發生的責任概由承攬人負責。
第十四條 聲明及保證
委托人:
1、委托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委托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委托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攬人:
1、承攬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攬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攬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攬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六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九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承攬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承攬方(全稱):______
定作方(全稱):______
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1.品名、規格、數量、價格、交提貨日期:
──┬──┬──┬──┬──┬──┬─────────┬──────
│品名│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分期交(收)貨數量│超欠幅度% │
││││││├─┬─┬─┬─┬─┤│
│││││││月│月│月│月│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總金額(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____│
──────────────────────────────────
2.質量標準、驗收方法及地點:____________
3.原材料來源及互利方法:______________
4.交(收)貨方法、地點及運雜費負擔:__________
5.貨款結算時間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
6.包裝要求及包裝物回收辦法、費用負擔:_________
7.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______
9.不可抗力_____________
10.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11.本合同在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約,雙方都有權向仲裁機關提出書面申訴,要求調解、仲裁處理。
12.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_
1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
│承攬人:法人委托書號碼____ │定作人:法人委托書號碼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
├────────────────┼─────────────────┤
│承攬人:│定作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
│開戶銀行:帳號:│開戶銀行:帳號: │
│電話號碼:電掛:│電話號碼:電掛: │
│住址: │住址:│
一、 甲方提供原料情況:
品(材料)名: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貨日期:
超欠幅度%:
供應辦法:
二、乙方加工產品的義務
1. 質量標準:
2. 質量檢驗及驗收辦法:
3.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4. 交貨(運輸)辦法及地點:
5. 貨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6. 結算辦法及期限:
7. 其他:
三、違約責任:
第一點:甲方的違約責任
(1)變更產品品種、質量或包裝的規格給乙方造成損失時,應負責賠償乙方損失。
(2)中途退貨的,償付乙方以退貨部分貨款總值 %的違約金。
(3)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的,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 的違約金。
(4)未按合同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予以順延外,每日應償付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5)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付款的,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付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6)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無故拒絕接貨的,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并付給運輸部門違約金。
(7)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8)其他。
第二點:乙方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同意收貨的,按質論價;甲方不同意收貨的,乙方應包修、包退、包換,并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少交而甲方仍然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貨,并承擔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 %的違約金。
(3)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應予賠償。
(4)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的,每延期一天,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5)不符合合同規定產品,在甲方代保管期內應償付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造成的延期交貨責任。
(7)未按甲方對技術資料及圖紙的保密要求履行保密義務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8)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有效期自請填寫有效起始時間 到請填寫有效終止時間 止。
甲方:請填寫定作方 乙方:請填寫承攬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填寫定作方辦公電話 電話:填寫承攬方辦公電話
地址:填寫定作方住所 地址:填寫承攬方住所
加工承攬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縣木具廠 以下簡稱甲方
定作方:××縣百貨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乙方加工柜臺,貨架,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
│品名│ 規格(長,寬,高cm)│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
│玻璃柜臺│130X40X 90│ 件 │ 120 │ │
├──────────┼───────────┼───┼───┼───┤
│塑料臺面柜臺│180X100X95│ 件 │ 10 │其中不│
││ │ │ │帶抽屜│
├──────────┼───────────┼───┼───┼───┤
│玻璃臺面柜臺│180X100X95│ 件 │ 20 │ │
├──────────┼───────────┼───┼───┼───┤
│棉布貨架│180 X40X200 │ 件 │ 10 │ │
├──────────┼───────────┼───┼───┼───┤
│大百貨電器貨架 │180X80X 200 │ 件 │ 5 │ │
├──────────┼───────────┼───┼───┼───┤
│小百貨貨架 │180X50X 200 │ 件 │ 80 │ │
──────────┴───────────┴───┴───┴───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一,材種:柜臺,貨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圖紙所標尺寸做.
三,嚴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縫、肩角結構必須嚴密,堅固、表面必須平整光滑,木材無形變,翹曲,撥縫,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齊,四周不得有翹起,脫膠現象;玻璃位置以圖紙標示為準,保證方正,平直,安裝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質量要求和圖紙,先做規格樣品,由縣物價局核定價格后,雙方代表當面封存樣品,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條 圖紙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復,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復,有權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五條 工程價款:按核定價格單計算款25000元.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廠驗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內必須到廠驗收.驗收標準以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為標準,數量以合同規定為標準.雙方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由縣物價局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貨.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貨,必須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并按協議執行.交貨地點在乙方百貨大樓,由百貨公司供銷科收貨,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包裝,以定作物不受損壞為準;每件包裝費均按4元計算,共計98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運輸,每件運輸費用均按2元計算,共計49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運輸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 本合同簽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給付預付款20000元(貳萬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時,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余款的應返還.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驗收合格后,即辦理移交手續,據以結帳,并在收貨后十五天內通過銀行付款.
第十二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于合同規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三,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六,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十三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30%的違約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他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五,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的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甲方在經有關部門證明后,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當采取積極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如不可抗力的損失是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責任;在乙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辦理本合同公證的公證機關申請調解,或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經公證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公證處,縣物價局,縣建設銀行各存一份.
甲方:××縣木具廠(蓋章)
代表人:黃華新(簽名)
地址:七都鎮
電話:66.8971
開戶銀行:××縣支行七都鎮營業所
帳號:104750
乙方:××縣百貨公司
代表人:王新法
地址:城關中山街5號
電話:33.7347
開戶銀行:××縣支行
定作方:_________(甲方)
承攬方:________
(乙方)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品名(或項目)、數量及價款:
──────┬─────┬────┬──┬─────┬───────
│加工定作物品│型號、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價款或酬金│交(提)定作物│
│名稱或項目 │ ││├──┬──┤或完成工作日期│
││ │││單價│金額│ │
├──────┼─────┼────┼──┼──┼──┼───────┤
││ │││││ │
├──────┼─────┼────┼──┼──┼──┼───────┤
││ │││││ │
├──────┼─────┼────┼──┼──┼──┼───────┤
││ │││││ │
├──────┴─────┴────┴──┴──┴──┴───────┤
│合計金額(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2.使用原材料(半制品)及主要輔料規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部分:
──┬─────┬────┬──┬──┬──┬─────┬─────
│品名│型號、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提供日期 │消耗定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質量要求:
檢驗及提供方法:_________
價款處理方法:__________
(2)乙方提供部分:
─────┬─────┬────┬─────────────────
│品名及產地│型號、規格│質量要求│允許使用代用品名稱及規定 │
律師365
├─────┼─────┼────┼─────────────────┤
│ │ ││ │
├─────┼─────┼────┼─────────────────┤
│ │ ││ │
├─────┼─────┼────┼─────────────────┤
│ │ ││ │
─────┴─────┴────┴─────────────────
3.加工方法及質量、技術標準和負責期限:___________
4.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
5.交(提)定作物辦法(包括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地點:_____
6.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________
7.給付定金數額、時間、方法:________
8.結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
9.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_
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
││定作方│承攬方│
├────────────┼─────────┼───────────┤
│ 單位名稱 │ (蓋章)│ (蓋章)│
├────────────┼─────────┼───────────┤
│ 法定代表人 │ │ │
├────────────┼─────────┼───────────┤
│ 簽約代表 │ │ │
├────────────┼─────────┼───────────┤
│地址│ │ │
├────────────┼─────────┼───────────┤
│電話│ │ │
├────────────┼─────────┼───────────┤
│電掛│ │ │
├────────────┼─────────┼───────────┤
│ 開戶銀行及帳號│ │ │
├────────────┴─────────┴───────────┤
│保證單位│
││
承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條 承攬項目、數量、報酬及支付期限
項目名稱及內容
計量單位數量工作量(工時)報酬交付期限 單價金額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第二條 技術標準、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承攬人對質量負責的期限及條件:____________
第四條 定作人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的時間、辦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承攬人使用的材料由________________人提供。材料的檢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定作人(是/否)允許承攬項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來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工作成果檢驗標準、方法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結算方法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定作人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定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條 定作人解除承攬合同應及時書面通知承攬人。
第十一條 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的,承攬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加工(裝配)的項目
1.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裝配)_________(產品)___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進行加工(或裝配),加工(或裝配)后將成品交付乙方。
2.加工成品名稱和數量:_________.
二、來料(或來件)的交付
乙方每月必須分______次(即每月的______日、______日以前)把加工生產所需要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包裝物料等運到生產場地,并辦理交接手續。
甲方對乙方送來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等必須派專人負責驗收和保管。經驗收不符合規格、質量要求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或包裝物料數量不足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更換或補足。
三、原材料損耗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_____%,其損耗率由乙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____%,應由甲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四、甲方責任
1.提供加工(或裝配)生產廠房______平方米。
2.招聘工人_________名。
3.提供廠內加工生產所需要的水、電及設備,費用由甲方支付。
4.按照本合同規定按質、按量、按時向乙方交付成品。
5.協助乙方辦理駐廠人員暫住戶口、入出境申報手續。
6.協助乙方辦理加工所需原材料的進口和加工成品的出口手續。
7.乙方要求甲方協助辦理的其他事宜。
五、乙方責任
1.提供加工產品及裝修廠房所需的設備材料,其價格應經雙方協商認可,所需費用由乙方墊支,甲方則從乙方支付的工繳費內逐月償還乙方墊支的本息,償還期為______年。
2.為使加工生產正常化,由乙方提供生產所需要的其他專用設備、測試儀器、檢驗工具等。這部分器材,所有權仍屬乙方所有,只在合同期限內由甲方保管使用,損壞和丟失由甲方負責修理或賠償,但正常維修由乙方負責。合同期滿后,由乙方自行處理。
3.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數量、規格、質量及時間要求,提供加工生產的原材料(或零部件和元器件)和包裝物料、輔料(或輔件)。
4.工人如因工作不力(含工廠管理人員),經教育無效者,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調換,但禁止非法搜查甲方工廠工人的身體。
5.甲方要求乙方協助辦理的其他事宜。
六、加工產品的交付
甲方每月分______次(即每月的____日、_____日和____日)在甲方廠區或倉庫向乙方移交加工成品。并按下列方法辦理交接手續:
1.雙方必須派專人參加。
2.交接的產品必須是在包裝前經過雙方檢驗合格的成品或半成品。
3.雙方代表必須在交接清單上簽字蓋章。
七、產品質量
1.產品質量,以乙方提供的并經雙方商議確定的樣品為標準。
2.加工生產應在雙方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以工藝比較復雜、技術要求較高的產品,乙方必須派出常駐技術人員,對生產進行具體的檢查指導,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以保證產品質量。
3.產品質量檢查應有雙方的技術人員參加。
4.技術要求較高,人工無法檢查的產品,應以機械測試檢查為準。
5.不合格的產品,若純屬甲方加工質量問題,甲方負責免責返修;若是原材料本身質量問題,或是技術設計等原因造成,則乙方應負擔返修費用。
八、工繳費
1.試產期(包括對職工培訓)為______天,采取計時工繳費,工人每人每天(八小時)工繳費為______元。
2.試產期滿后,采取按件計算方式,在堅持互利原則的基礎上、雙方應根據加工的品種、規格、款式和工藝繁簡不同進行定價,并在生產加工合同中訂明為確保工人的合理收入,工繳費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_______元。需要加班時,加班費另計,但每個工人每天加班時間最長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
3.甲方工人生產消耗的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4.每月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元,作為工作管理費。
九、結算方式結匯應以乙方已簽收的合格產品數額為依據,采取D/P即期結匯或_________方式結匯。產品交付一次結匯一次,每月總結一次。
乙方逾期支付工繳費,應按銀行貸款利率向甲方加付延期利息,如連續______天不支付,甲方有權停止交付產品。
十、運輸
乙方提供的加工機械設備、原材料、包裝物料等,以及甲方加工的成品提供的運輸工具和付出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十一、保險
甲方的廠房、設備等,乙方的加工物料、設備和加工成品等,由甲、乙雙方分別向_______保險公司投保,所需費用各自承擔。
十二、稅收
雙方均應遵守中國的有關稅法規定,按時繳納各自應該繳納的稅款。
十三、擔保為了保證雙方履行合同和及時按合同規定支付罰款或賠償損失,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十四、設備安裝與技術培訓由乙方代購或借用的設備,乙方應派出技術人員協助安裝,并對甲方人員進行技術培訓。乙方技術人員的工資及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為乙方派出的技術人員提供生活的方便條件。
十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數量和時間要求進料,并及時結匯,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停產或其他經濟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2.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成品數量、規格、質量和時間要求向乙方交貨,如違背合同的規定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十六、聲明及保證
(一)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乙方
關鍵詞:雇傭合同;承攬合同;合同標的;解除權;合同雙方關系
中圖分類號:D9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1)06-0104-02
根據《合同法》規定,合同是指平等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中國《合同法》中對于承攬合同有專章規定,而對于雇傭關系未予明確,這就導致即使依據法律,在實踐中也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這也是二者競合頻繁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本文旨在通過對雇傭關系和承攬關系從更深的性質層面加以分析,盡量的使二者界限趨于明了,從而更為準確地認定責任,使合同雙方公平地承擔各自應負的責任,達到維護合同雙方合法權益的目的。通過對雇傭合同和承攬合同的相關立法和司法實踐分析,發現從“合同標的”、“解除權”、“合同雙方關系”三個方面進行分析能更容易辨明二者之間的性質差異。
一、雇傭合同與承攬合同的概念
雇傭合同和承攬合同的最早定義出現在古羅馬法中,相對于物的租賃,二者均強調合同一方對另一方的勞務租賃。在世界各國家和地區,對于雇傭合同和雇傭關系的立法規定大致類似。如瑞士債法典第319條規定,“雇員負有為雇主在確定的或者不確定的時間內完成工作的義務,雇主應當依照時間(計時工資)或者完成的工作(計件工資)支付工資的合同”;1804年《法國民法典》第1711條規定,“雇傭,是指勞動與服務的租賃”;第1710條規定,“勞動力的租賃是指一方當事人承擔義務,為他方完成某種事務,并由他方向其支付經雙方約定之報酬的契約。”日本民法典第623條規定,“雇傭,因一方當事人約定為相對人服勞務,相對人約定對之付予報酬而發生效力”等等。在中國大陸地區,雇傭合同在《合同法》中未予明確規定。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 299次會議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9條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前款所稱‘從事雇傭活動’,是指從事雇主授權或者指示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范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系的,應當認定為‘從事雇傭活動’。”首次對中國雇傭關系作出初略規定。普遍學說一般認為雇傭合同是指一方 (即雇員)提供勞動力,以從事某種工作,由對方(即雇主)提供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的協議 (或契約),強調勞務過程的租賃。
羅馬法中規定,“所謂承攬就是勞務結果的租賃”,其將承攬放在租賃契約之中,在當時特指當事人一方約定為向對方完成一定的工作而收受報酬的契約,并基于這一目的而產生出對風險分擔和瑕疵擔保的不同處理方式。《法國民法典》沿用了羅馬法的體例和分類,而《德國民法典》第631條至第651條以專章對承攬合同和類似的合同進行了全面界定,將其脫離租賃,單列為一類合同。中國《合同法》對于承攬合同有明確規定,根據《合同法》第251條規定,“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并對承攬工作的具體事項進行了具體列舉,如承攬加工、承攬定作、承攬修理、承攬房屋等不動產的修葺改建、承攬改造改制、承攬印刷、承攬復制、承攬測試、承攬檢驗等。在理論學說上,承攬的外延擴展更為廣泛,一般認為可以分為三大類:第一類是有體的客體制作變更,第二類是無體的精神客體創作,第三類是單純的以勞動過程為客體的行為。
二、雇傭合同與承攬合同的性質辨析
1.合同標的辨析。雇傭合同和承攬合同標的不同是二者最顯著也是最重要的區別。根據一般理論,雇傭或者雇傭關系一般被表述為:“雇傭,即當事人約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內,為他方服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由此可見,雇傭的標的物是雇員的勞動力,是人類的一般勞動。所以,雇傭合同的標的是雇員對于雇主一般勞動的交付,強調的是勞動的過程而非結果,具有普遍性和不特定性。雇員需付出符合合同要求的勞務過程即可向雇主請求取得相應報酬,不受是否達到勞動目的限制。
承攬合同在性質上屬于完成并交付勞動成果的合同,其標的物是經過承攬人的特定技術加工才形成的物化結果,是不能通過一般市場購買取得的,所以說承攬合同的標的物具有特定性。勞動標的是承攬人與定作人約定的特定工作成果的交付,強調的是勞動最終目的的達到,勞動成果的交付,勞動過程作為達到勞動成果的手段則不具有重要性。承攬人只有依據符合定做人要求的工作成果,才能請求取得報酬,僅有勞務過程而沒有結果則不得請求報酬。此外,根據中國《合同法》第261條規定,承攬人完成工作時,應該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相關的技術資料與質量證明。而雇傭合同因為交付的是一般人類勞動,所以沒有此項要求。
2.解除權辨析。《合同法》作為私法的典型代表,合同雙方的意思自治是其最重要的原則,所以一般來說,合同的設立、變更和解除均應由當事人協商以達成合意。但根據中國《合同法》第286條規定,“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承攬合同,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可以看出,在承攬合同中,在合同的解除方面,定作人和承攬人的地位并不完全對等,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權作為一種形成權,其行使不需要任何的條件。而在雇傭合同中,不存在任何一方具有任意解除權情況,解除權的行使往往發生在法定的、約定的解除事由發生,或者一方當事人的違約的情況下。
雇傭合同和承攬合同的解除權的不同主要是由其合同的性質,及其背后所代表的法的價值決定的。因為雇傭合同的標的是雇員的一般勞動過程,在勞動進行的同時,其標的意義也同時實現,雇主和雇員的利益均已在勞動完成的范圍內實現,體現了法律的自由價值和正義價值。承攬合同的標的是承攬人要完成的特定工作結果,相對于雇傭合同的標的,具有特定性的特點。法律賦予定作人任意解除權體現了法律對自由和效率價值的追求,如果合同結果對于定作人已無意義,而定作人無解除權而任由承攬人根據合同完成工作的話,則會造成社會效率的低下和資源的浪費。此處出現的定作人和承攬人權利的不對等,表現出了法律的自由效率價值和秩序價值的沖突,無疑,二者相比之下,法的自由和效率價值更具有目的性和終極性,而法的秩序價值是一種不可過分強調的價值,賦予承攬人任意解除權的本身體現了在解決法的價值沖突中所遵循的平衡原則。
3.合同雙方關系辨析。在雇傭合同和承攬合同中,合同雙方之間的關系表現出不同的形態。
首先,在雇傭合同中,雇員和雇主的關系體現出“隸屬”的特征。雇員的工作不具有自主性,其技術、設備以及工作流程、內容等均由雇主安排,雇員要付出的僅是經過授權或者指揮的勞動力。同時,雇主可以對雇員的工作進行指揮和監督,同時也具有一定的處分權,如果雇員的工作不符合雇主的安排,有消極怠工,偷工減料等行為時,雇主有權對雇員進行扣發工資、扣發獎金、訓誡、警告等處分。雇員對依照雇主指示完成工作的結果不負責任,而應當由雇主對期望的工作效果是否取得負全部責任。總而言之,在雇傭合同中,雇主的指揮指示行為決定勞動效果的發展方向,對工作是否達到預期效果起主要作用,而雇員的一般人類勞動可以視為是雇主自身勞動能力的延伸。在一定程度上,雇員和雇主可以視為一個完成一工作的整體的“人”,二者的關系可以形象理解為是“手臂”與“大腦”的關系,“手臂”受“大腦”指揮,“大腦”對“人”的行為負責。
其次,在承攬合同中,定作人和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的關系更多體現出一種“平等”的特征。定作人的義務主要有三:一是提出需要達到的工作效果,明確的工作成果要求。二是根據所要求的工作效果自主選擇承攬人。三是在承攬人完成工作,達到預期工作效果后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在承攬人未完成工作或者未達到定作人要求的工作效果的情況下,追究定作人責任。承攬人的義務主要有:一是具有符合定作人要求的技術能力以及工作設備等。二是依靠自身技術能力和設備自主完成工作,達到定作人要求的預期工作目的,取得符合要求的工作成果。三是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取得報酬或者承擔責任。在承攬人完成工作的過程中的行為不受定作人干涉,對約定的工作成果是否達到承擔全部責任。承攬合同也表現出一定的人身性,即承攬人基于對于定作人的特別信任,有義務以自己的設備和技術親自完成主要工作,而不得隨意請人代為完成。總之,承攬人和定作人之間的關系可以理解為“大腦”和“大腦”的關系,各個“大腦”對自己的“手臂”的行為負責。
參考文獻:
[1]魏振瀛.民法:第3版[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
[2]廖妍.論狹義雇傭關系[J].企業家天地,2008,(11).
[3]佟欣秋.承攬合同與買賣合同的性質辨析[J].遼寧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3).
[4]崔健遠.承攬合同四論[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