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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甲方因 糾紛一案,請求乙方提供法律援助,經審查,甲方符合法律援助條件,乙方同意指派律師(法律工作者)為甲方提供法律援助,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申請,委派_____ 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__________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甲方的訴訟(非訴訟)人。
二、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依照法律、法規(guī)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委派的律師(法律工作者)因故中途不能執(zhí)行職務時,乙方應另行委派律師(法律工作者)接替。
三、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盡心盡職地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完成被委托事項,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四、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當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的時限、時效以及受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jù),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托的事務。
五、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對其獲知的甲方秘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六、乙方應對本項業(yè)務建立單獨檔案并保存管理。
七、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fā)現(xiàn)甲方有捏造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撤銷甲方的法律援助資格,終止法律援助并按規(guī)定追繳法律援助費用。
八、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地向律師(法律工作者)敘述案情事實,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jù)文件及其材料,并對證據(jù)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九、甲方應當主動配合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的工作,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十、根據(jù)甲方的經濟狀況,乙方決定提供的援助形式:
1、免收律師費;
2、減收律師費:乙方應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緩收律師費:判決生效后乙方應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十一、訴訟對方為非法律援助方的,甲方應將乙方辦案人員所需差旅費、文印費、交通通訊費、調查取證費等辦案必要開支列入訴訟請求。此項訴訟請求下獲得的款項應歸乙方所有。如須經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的,甲方應申請人民法院將強制執(zhí)行款項直接支付乙方。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權限如下:
(一)一般_______________。
(二)代為承認、放棄、變更_______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十四、本協(xié)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本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合同范文2被人(甲方):_________
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事項
(一)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qū)指定其他人。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制宣傳材料、售樓書、制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fā)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shù)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的_________%,具體數(shù)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xié)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fā)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企業(yè),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xù)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jiān)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企業(yè),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xù)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jiān)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yè)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yè)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yè)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yè)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xié)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一)根據(jù)本合同需要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jù)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xié)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關鍵詞]旅游合同 定義 法律特征 格式條款 規(guī)制 構建
引 言
在飛速發(fā)展的今天,旅游作為一種社會經濟文化活動被越來越多的人接受。尤其是近幾年旅游業(yè)在我國已成為一種產業(yè),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據(jù)國家統(tǒng)計局的統(tǒng)計表明:2002年全國國內旅游人數(shù)達8.17億人次,旅游收入為3878億元,2004年全國國內旅游人數(shù)達9.13億人次,國內旅游收入突破4000億元,2005年全國國內旅游人數(shù)達12.12億人次,國內旅游收入達5286億元。1由此可見,旅游業(yè)已經成為我國經濟持續(xù)發(fā)展的有效催動劑。然而在旅游活動中存在的伴隨著旅游業(yè)的發(fā)展也逐漸顯現(xiàn)出來,特別是旅游者合法權益被侵害的問題,已成為廣大旅游者愈來愈關注的問題。這一問題,既是保障我國旅游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的需要,又是我國旅游法制建設的重要課題。根據(jù)國家旅游局和廣東省旅游局提供的相關資料顯示,旅客投訴最多的還是針對旅行社的一些違約行為,因此,通過規(guī)范旅行社(或其他旅行營業(yè)人)的經營行為,制定合理的旅行合同,進而推動我國旅游合同制度的構建,是促使我國旅游業(yè)蓬勃發(fā)展的當務之急。本文試著通過對旅游合同定義及其法律特征的分析,著重研究廣東省新試行的出境旅游組團合同,以期對廣東省相關旅游條例的制訂或我國旅游合同法律制度的構建有所裨益。
一、旅游合同的定義
旅游合同是規(guī)范旅游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件,對旅游合同概念的正確理解是研究旅游合同的基本前提。目前,從國外到我國地區(qū)再到我國大陸,各國各地區(qū)的不同學者對旅游合同的理解都不盡相同。西方國家關于旅游合同的概念都有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如日本旅游行業(yè)法和“標準旅行業(yè)約款”中的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與參加包價旅游團隊的旅游者為明確雙方在旅游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而締結的合同。1《德國民法典》中的旅游合同是指旅游者和旅游舉辦人訂立的關于提供全部旅游給付的合同。21978年12月1日生效的《南斯拉夫債務法典》則將旅游合同理解為旅游組織合同、旅游合同和分配房間合同。3《國際旅游合同公約》規(guī)定:“旅游合同系指一項組織旅游的合同或者一項中間旅游合同。”所謂有組織的旅游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提供他方“一項一次計酬的綜合,包括、住宿或任何其他有關服務”的合同。中間旅游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為他方媒介旅游合同或媒介一項或多項個別給付,使他方得以完成旅游或短期居留的合同”。4我國臺灣學者也對旅游合同進行了廣泛的研究。臺灣學者孫森淼認為,旅游合同是指旅游經營人為旅客設計全程之旅游計劃,并提供旅游服務;其報酬則由旅游經營人預先確定總額,被旅客所接受的承諾,成立合同。5臺灣學者曾隆興認為,所謂旅游合同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旅游合同僅指旅游者與旅行業(yè)所訂旅行及游覽契約。而廣義旅游合同除包括狹義旅游合同的外,還包括旅客運送合同、旅店住宿合同等其他相關的合同。1臺灣“最高法院”認為旅游合同是指旅行業(yè)者提供有關旅行給付之全部于旅客,而由旅客支付報酬的合同。2在我國,對旅游合同的界定也存在不同的觀點。有的學者認為,“旅游合同是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這是廣義上所指的旅游合同,它并沒有限定旅游經營者的范圍。按照這個概念,凡是旅游者與經營旅游的單位或者個人在旅游過程中簽訂的合同都應該屬于旅游合同,它不僅包括旅游者與旅行業(yè)者之間的合同,而且還包括旅游者與運輸業(yè)者、旅游者與住宿業(yè)者及餐飲業(yè)者、旅游者與景點、旅游商品提供者甚至娛樂項目經營者等簽訂的合同,這個概念的缺點在于范圍過于寬泛,所涵蓋的內容既無充分的內在聯(lián)系也缺乏法律上的共同特性。
基于上述的分析,筆者比較贊同從狹義上來理解旅游合同的概念,即旅游合同是指旅游者與旅行業(yè)者之間簽訂的合同。因為,旅游者與運輸業(yè)者簽訂的旅客運輸合同,在《合同法》上有專門規(guī)定,與住宿業(yè)者簽訂的合同實際上混合了租賃、雇傭、寄托、買賣合同的共同特點,雖然合同法上沒有專門規(guī)定,但是發(fā)生糾紛時實務上可以根據(jù)合同的相關理論進行處理。而惟有旅行業(yè)者與旅游者之間的合同性質復雜,有其特殊性,故有必要將之單獨規(guī)定進行研究。此外,對于旅行業(yè)者的界定,筆者的觀點也與以往的一些觀點有所不同。我國民法典在起草過程中將旅游合同定義為“旅客交付費用,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務的合同”。筆者認為這個概念將旅游合同局限于旅行社提供服務的合同過于狹隘。在實際中沒有旅行社從業(yè)資格而進行與旅行社業(yè)務性質相同的營利活動的法人和人,其在性質上都屬于旅游服務的經營提供者,理應承擔與旅行社相同的民事責任。如果將旅游合同的范圍僅僅限定在旅行社提供服務的合同,那么非旅行社經營旅游業(yè)務就有可能逃脫相應的民事責任,這對保護旅游消費者是非常不利的。筆者認為,在這個問題上的判斷標準應當是合同當事人的行為性質而非主體資格的性質。
二、旅游合同的法律特征
旅游合同與其他種類的合同相比,有以下幾方面的特征:旅游合同為雙務、有償、諾成、不要式合同。
在旅游合同中,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都負有合同的義務。旅行業(yè)者應依合同的約定提供旅游服務行為,旅游者也應依約支付報酬作為對價。旅游合同是諾成性合同,合同一經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旅游合同是不要式合同,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頭形式。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在旅游活動中采用書面形式簽訂有相關的旅游文件,此文件的交付也只具有證明旅游合同成立的作用,而不能作為旅游合同成立的要件。
旅游合同中行為的絕對定期性。定期行為分為絕對的定期行為和相對的定期行為。前者指依照合同的性質不能在一定的時期內履行則不能達到合同目的的情形;后者指依當事人的約定不能在一定的時期內履行則不能達到合同目的的情形。1在絕對的定期行為中,如不按期履行,則發(fā)生給付不能。依照我國合同法第94條的規(guī)定,絕對定期行為的遲延履行構成根本違約?;谏鲜龇治?,在旅游合同中要求雙方當事人必須嚴格遵守合同關于預定期限的約定,旅行業(yè)者若違反時間約定而致使旅游合同目的不能達到的,視為違反合同,旅客可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旅客若未按照約定時間參加旅游的,則視為受領遲延,由旅游者自己承擔相應的損失。
旅游合同法律關系的復雜化。旅游業(yè)是一個綜合性很強的經濟行業(yè),它主要是憑借旅游資源和設施,招攬及接待旅客,并為旅客提供交通、餐飲、住宿、游覽、購物、娛樂等綜合性整體性的服務。整個給付的過程具有整體、連續(xù)的特征,而若是單一的服務提供(如餐飲、運輸?shù)龋┎荒芊Q為旅游合同。此外,由于旅游合同強調旅行業(yè)者“包辦”行程,使給付在時間上也具有一體性,因而即便是個別給付具有瑕疵也會到旅游服務整體的質量。旅游合同往往是跨地區(qū)或跨國度的,地域流動性很大。尤其在入世以后,涉外的旅游關系增強,涉及多國、多地區(qū)的法律,其法律關系也將更加復雜。
旅游行為的不確定性。從旅游者的角度看,他很容易按自己的意愿隨時變更其行為,而且,什么樣的旅游行為才能使其獲得精神上和物質上的必要滿足實現(xiàn)其旅游目的,這很難用固定的標準進行衡量;從旅游業(yè)者的角度來看,旅行業(yè)者往往對其提供的旅游產品和服務進行過多的宣傳,造成現(xiàn)實旅游與旅游者所期待的合同中所規(guī)定的旅游之間的誤差,造成了旅游行為的極大不確定性。
旅游合同具有格式化的傾向。在現(xiàn)實生活中,絕大多數(shù)旅游合同是旅行業(yè)者早已制訂好的格式化合同,旅游者一般只有同意或不同意的自由。成熟形態(tài)旅游合同的這種標準化傾向決定了旅游合同的主要任務是規(guī)范旅游合同的內容、協(xié)調雙方當事人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訂立標準化格式合同可以節(jié)省時間,有利于事先分配風險,降低交易成本。各國立法在強調保護旅游者權利的同時,又進一步將各旅行業(yè)者制訂的格式合同簡單化、統(tǒng)一化,如日本的“旅游業(yè)標準業(yè)款”,就是本國旅游合同的范本。但值得注意的是,格式化合同中常出現(xiàn)一些對于旅游者不公平的條款,因此在我國,要嚴格按照《合同法》關于格式條款的規(guī)定對旅游合同進行規(guī)制。
三、旅游合同格式條款的分析
下文主要通過對國家旅游局頒布的國內旅游合同范本和廣東省近期出臺的出境旅游合同范本進行比較,以期對我國旅游合同法律制度的建構有所裨益。
1.國家旅游局國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對消費者不利的規(guī)定
《范本》第6條規(guī)定:“甲方應于 年 月 日 分于(地點)準時集合出發(fā),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fā),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根據(jù)本合同第8條的規(guī)定要求賠償?!备鶕?jù)本條規(guī)定,旅游者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視為解除合同,旅游營業(yè)人可以根據(jù)第8條的規(guī)定要求旅游者賠償。而《范本》第8條規(guī)定,“旅游者必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之外,還要按照“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百分之百”的違約金標準進行賠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甲方為在中國境內增資發(fā)行內資股,特委托乙方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乙方將對甲方本次增資發(fā)行內資股的有關問題出具法律意見及核查驗證有關法律文件,以確認甲方上述行為的合法性。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以昭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甲方就增資發(fā)行內資股(以下簡稱增發(fā))工作所涉法律事項,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委托乙方辦理。乙方受甲方的委托,組成工作小組,并指派具有從事證券業(yè)務資格和經驗的注冊律師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
第二條 乙方律師的工作范圍包括以下事項:
1.協(xié)助甲方完成本次增發(fā)過程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事務;
2.與甲方及其他中介機構就公司本次發(fā)行所涉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磋商、溝通及協(xié)調;
3.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關規(guī)則審查、修改公司章程;
4.核查驗證與發(fā)行及上市相關的法律文件;
5.草擬、審閱招股說明書的相關章節(jié)并查驗招股說明書;
6.草擬、審閱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通知、決議等文件;
7.審查承銷協(xié)議等有關協(xié)議;
8.出具證券監(jiān)管機構要求的各類法律意見書、律師工作報告;
9.協(xié)助甲方處理與股票發(fā)行、上市相關的法律問題。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2.根據(jù)增發(fā)工作整體規(guī)劃,有權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計劃及日程安排,以適應增發(fā)工作的需要;
3.應乙方要求,提供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并保證其完整、真實、準確;
4.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5.按約定支付律師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為完成委托事項所必需的完整、準確、真實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上述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2.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律師費;
3.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yè)規(guī)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4.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范圍內盡力維護甲方的權益;
5.服從增發(fā)工作的整體安排,保質保量提供法律服務,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6.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托事項等違反律師執(zhí)業(yè)紀律或職業(yè)道德的行為;
7.對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所作陳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五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合同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2.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5日內支付_________元;在增發(fā)資金進入甲方賬戶之日起10日內支付其余律師費。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3.如果增發(fā)工作未能完成,甲方應按乙方根據(jù)本合同第二條已完成工作量,經雙方協(xié)商后適當支付律師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規(guī)定的義務,致使委托事項無法完成,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不退還依約收取的費用?!?1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的義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依約收取的費用全部予以退還,并賠償由此而遭受的損失。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律依據(jù)】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lián)系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xié)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jù)甲方的提議,隨時聯(lián)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guī)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yè)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張祖忠
乙方(專職法律工作者):
法律工作者執(zhí)業(yè)證號:
甲、乙雙方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關于加強對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第59號、60號令和其他法律法規(guī)相關規(guī)定和長豐縣司法局《關于鄉(xiāng)鎮(zhèn)法律服務所財務管理辦法》等解釋說明,現(xiàn)結合我所實際,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上簽訂合同如下:
一、期限:自二零零九年一 月 一 日起至二零零九年 十二 月 三十一 日止。
二、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完成年業(yè)務收入基數(shù)為:二萬元,以有效稅收收據(jù)為憑。低于或超過二萬元達不到三萬元的,乙方僅享有實際收入60%的基礎工資(注:稅收自理,以下相同),不享受養(yǎng)老保險待遇;收入低于二萬元的下一年度不予注冊,視作自動解聘,同時乙方不得享受當年的簽到費、值班費等補助。
2、乙方完成任務達三萬元以上達不到四萬元的(文中所有數(shù)字均含含本數(shù)在內),除享受60%的基礎工資外,還可享受集體應繳養(yǎng)老保險數(shù)目50%的待遇;乙方收入達到四萬元的,享受100%集體應繳保險待遇;高于四萬元的,除享有上述待遇外,還可對超出四萬元部分享受另外5%的創(chuàng)收獎勵。
3、乙方在辦案中所有實際辦案支出如:交通費、文檔打印費、出差生活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應遵紀守法遵守職業(yè)道德,認真執(zhí)業(yè)、做好服務。
(1)、嚴格執(zhí)行“五項禁令”、“六不準”,否則嚴格按規(guī)章紀律執(zhí)行處罰;
(2)、嚴格遵守兩所各項規(guī)章制度,按時上下班、實行請銷假、疑難或重大案件集體討論、案結歸檔、不準私自收費、不得吃拿卡要等制度。否則,按違約論處。
(3)、辦案中,因乙方失誤造成當事人損失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還有權解聘乙方。
(二)、甲方權利義務:
(1)、乙方無違規(guī)違約等行為,甲方不得無故刁難,應及時給乙方注冊;
(2)、提供辦公場所和現(xiàn)有的辦公環(huán)境供乙方執(zhí)業(yè),為乙方執(zhí)業(yè)提供便利;
(3)、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為乙方繳納集體應承擔的養(yǎng)老保險費用。
三、違約責任:甲方違約,應承擔已方年實際收入20%的違約金;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聘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二、鋁線有哪些優(yōu)點
1、價格便宜
正常同等型號的銅價格比鋁貴3.5倍,因此鋁的造價比銅線更加便宜,常用于低資工程。
2、電纜很輕
鋁線的重量只達銅線的40%左右,屬于較輕的型材。
3、抗氧化,耐腐蝕
鋁在空氣中遇上氧會產生化學反應,生成氧化膜,可以預防氧化狀態(tài),因此常用于輸電工程中。
三、鋁線有哪些缺點
一、關于涉外電子合同的管轄問題
筆者認為,電子律問題是國內法問題,同時也是國際法問題,而且主要是國際法問題。因為在信息網(wǎng)絡上國界幾乎不復存在。從國際法的角度講,管轄權是指一國法院或其他具有審判權的司法機構對特定范圍的案件受理和審判的權限,是主權國家的一項基本權利。管轄權是審理有關案件的前提條件,它直接影響到案件的判決結果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電子合同糾紛的核心問題就當屬電子合同的管轄權問題了。從傳統(tǒng)來看,確立國際民事訴訟管轄權的一般原則包括:1.地域管轄原則,是指在確定法院管轄權的司法實踐中,具有決定性的因素應該是訴訟中的案件事實和雙方當事人與法院地國在地域上的聯(lián)系,應該把地域作為確定管轄權的基礎。因管轄權與糾紛涉及的主體、客體和內容在空間聯(lián)系的具體表現(xiàn)形式不同,地域管轄的具體形式也不同,其主要有:當事人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主要營業(yè)所所在地、訴訟標的物所在地及行為地(包括行為發(fā)生地和行為結果地);2.國籍管轄原則,即把當事人(原告、被告均可)的國籍作為確定法院管轄權的基礎;3.專屬管轄原則,是指有關國家對特定范圍的案件無條件保留受理和作出裁決的權利,從而排除其它國家法院對此類案件的管轄;4.意思自治原則,是指由當事人雙方共同選擇法院來管轄合同糾紛案件,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明示方式選擇哪一國家的法院時,應推定其默示的意向,但是當事人的意思不能排除專屬管轄。
由于網(wǎng)絡空間的全球性,電子合同糾紛當事人往往處于物理空間中不同國家領土的同時,處于不同主權國家管轄下,在這種情況下,糾紛應由哪個國家來管轄呢?傳統(tǒng)確認管轄權的原則是否仍然適用呢?對此問題,學者們一直爭論不休。
目前出現(xiàn)了兩種完全否認傳統(tǒng)管轄權理論的理論——新主權理論和管轄權相對論。新主權理論認為,網(wǎng)絡空間中正在形成一個全球性的市民社會,這一社會具有自己的組織形式、價值標準和行為規(guī)則,能夠完全脫離物理空間中的政府而擁有自治的權力。這種理論的持有者擔心傳統(tǒng)的國家權利介入會損害網(wǎng)絡空間的新穎性和獨立性,會阻礙電子商務的發(fā)展。管轄權相對論認為,網(wǎng)絡空間完全可以形成一個獨立的管轄區(qū)域,使用者可以通過自律管理來解決網(wǎng)絡空間中各種電子合同糾紛。
筆者認為這兩種理論都有缺陷。新主權理論過分的強調了技術標準和行業(yè)道德的約束作用,與具有強制力的法律相對比就相形見絀了,技術標準和行業(yè)道德,對法律的形成能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有時也可能上升為法律,但永遠代替不了法律的地位。管轄權相對論忽視了網(wǎng)絡空間與物理空間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單純的技術力量并不能解決技術造成的司法困難,無法保護網(wǎng)絡空間包括電子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電子合同當事人的很多合法權益只有在物理空間中實現(xiàn)才能對當事人有意義,因此如果這種相對的理論不與物理空間中的某一主權國家法院的管轄權相結合,它是沒有任何價值的。
筆者還認為,網(wǎng)絡空間無須形成自己的法律體系,物理空間中管轄權法律規(guī)范仍然可以適用,理由如下:1.網(wǎng)絡空間是物理空間中以電子為媒介的衍生和延伸;2.人們在網(wǎng)絡空間的活動是為了更好的滿足在物理空間中生活的需要;3.用來認定網(wǎng)絡空間中某一行為的性質是否屬于合同行為的依據(jù)仍然是物理空間中法律制度;4.糾紛處理結果需要在物理空間中實現(xiàn),形成當事人之間新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只是傳統(tǒng)確立管轄權的原則要求具有一個穩(wěn)定和明確的關聯(lián)因素,如當事人的住所、國籍、財產、行為、意志等。但在電子合同中,這些因素有時可能會變得模糊,會導致傳統(tǒng)確立管轄權的原則適用于電子合同糾紛案件的難度。
因此,根據(jù)網(wǎng)絡空間的特點,一方面,我們仍然可以適用物理空間中已經發(fā)展成熟,形成了完整體系的有關管轄權的法律制度;另一方面,我們不能將其生硬地照抄照搬以適用于網(wǎng)絡空間。為了使網(wǎng)絡空間中的糾紛,主要是電子合同的糾紛得以公平合理的解決,我們必須對現(xiàn)有的確立管轄權規(guī)則進行適當?shù)淖兺ǎ踔量梢赃M行修改、補充和發(fā)展,以適應電子商務的迅速發(fā)展。
二、關于涉外電子合同的法律適用
電子商務的國際性,容易產生國際糾紛,而國際糾紛即用一個法律適用問題。
首先筆者想澄清一種誤解,即并非說哪個國家的法院對案件取得管轄權,就必然應該適用法院地國的法律。這是國際私法的一個基本原理,對涉外電子合同的法律適用亦不例外,那么管轄法院應該如何選擇適用法律呢?同樣地,筆者以國際私法中合同法律適用有關規(guī)定來分析此問題。
乙方:*市大道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就企業(yè)勞資專項法律服務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
1、乙方指派的律師
乙方應指派工作勤勉,認真負責,并對所提供法律服務具有相當經驗之律師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經與甲方協(xié)商,乙方指派律師組成工作小組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2、服務事項
在甲方支付了規(guī)定費用后,乙方應在下列事項范圍內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1)對甲方目前勞資狀況進行分析,出具《企業(yè)目前勞資狀況分析報告》;
(2)針對甲方的實際情況,為甲方出具《企業(yè)用工制度策劃書》;
(3)審閱甲方與員工訂閱的勞動合同,對其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提供規(guī)范的勞動合同。對于尚未簽訂的員工,提供新的勞動合同;
(4)審閱甲方現(xiàn)有的規(guī)章制度,對其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擬定規(guī)范的規(guī)章制度;
(5)根據(jù)甲方的運作流程,擬定商業(yè)保護策略;
(6)向甲方提供一份《勞資糾紛預警機制》;
(7)對甲方的有關人員進行勞動法方面的專業(yè)培訓。
3、乙方的保密義務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服務實施過程中及完畢之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接觸到的甲方未公布、保密或專有性質的資訊,并將維護其保密性。
4、甲方的責任
甲方同意與乙方真誠合作,如實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資料,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確保乙方工作的順利開展。切實履行本合同條款,按時支付費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電話號碼和處所。
5、付費方式
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元整。上述款項支付后不予退回。
6、合同的解除
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有權不予退還已經收取的法律服務費。乙方在甲方同意或有其他正常理由的情況下也可解除合同。前述的正當理由包括:甲方的違約或在實質問題上甲方拒絕與乙方合作或接受乙方的建議,以致乙方隨后的工作無法開展。
任何一方擬依據(jù)本款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兩周通知對方。當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應立刻支付所有未支付的費用。
9、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將另行協(xié)商;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乙方:*市大道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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