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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領導及分工
溫圳新型工業基地副主任、縣安監局局長、縣公安局副局長、縣消防大隊大隊長任副組長,縣政府成立由副縣長、公安局長任組長。公安、安監、發改、財政、衛生、工信、文化、教體、工商、消防等部門相關人員為成員的全縣消防工作目標責任考核領導機構,分4個考評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消防大隊,史建華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消防工作目標責任考核。
二塘鄉、公安派出所,考評的鄉鎮、派出所:鐘陵鄉、公安派出所。池溪鄉、公安派出所,南臺鄉、公安派出所,衙前鄉、公安派出所,下埠集鄉、公安派出所
二、考評時間
12月20日至12月30日
三、考評的主要內容和標準
考評的主要內容是各鄉鎮、各派出所2011年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落實情況和“清剿火患”戰役開展情況。考評的具體標準見附件1和附件2
四、考評方式
一聽取各鄉鎮、派出所關于2011年消防工作責任書落實和“清剿火患”戰役開展情況匯報;
抽查1個社區自防自救點或1支鄉鎮志愿消防隊伍;二檢查火災防控體系建設及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情況。
三每個鄉鎮抽查1個行政村社區和2個社會單位;
四查看有關消防會議紀錄、檔案臺賬。
五、工作要求
如實提供相關文件、資料。一各鄉鎮、公安派出所要對照檢查內容認真準備有關匯報材料。
認真總結工作中的經驗,二各鄉鎮、公安派出所要以此次檢查、考評為契機。查找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進一步抓好消防工作各項目標任務的落實,推動本轄區消防工作的快速發展。
“三查四術”考核指標
1、“三查四術”以計生報表的實際數據為依據考核到駐村干部和管片村干部。各村村干部“三查”實行管片考核責任到人,季度“三查”到位率(對象違約金處罰到位也算作到位率)達93%以上按排名先后前6名予以通報表彰,季度“三查”到位率排名后6名給予通報批評;前6名各獎100元/人,后6名各罰100元/人。到季度驗收時,凡缺一例引產對象,統計時計5例三查尾欠;缺一例結扎對象,計4例三查尾欠;缺一例人流對象,計3例三查尾欠;缺一例上環對象,計2例三查尾欠。駐村鎮干部與管片村干部實行同獎同罰,從季度返組經費中兌現獎罰。
2、“四術”重點考核到農村作業組及各村(居)委會,各村(居)干部應積極為農業組提供情況配合、支持、督促對象到位。①對農村作業組的考核,凡結扎每到位一例獎100元,每缺一例罰100元,其中純二女戶每到位一例獎600元,每缺一例罰400元,上環每到位一例獎30元,每缺一例罰30元;人流每到位一例獎100元,每缺一例罰100元,引產每到位一例獎600元,每缺一例罰400元,從每季度返組經費中兌現獎罰。②對村(居)“四術”的考核,按計生辦分配給各村(居)的指標數予以考核,凡在季度“四術”統計中排名后三名的村(居)委支部書記、主任參加全鎮的計生工作形勢分析會。
社會撫養費
1、社會撫養費征收分配任務完成率100%,各農業組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解滿季度任務數,其中期內違法生育對象社會撫養費征收到位率達80%以上。
2、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為上年度人均純收入2—6倍即(12424元—37272元)/例,低于13000元的對象各農業不予開票,情況特殊者,違法對象須本人申請報黨委書記批準后按分期繳納的政策執行,但第一次繳納不得低于7000元標準,13000元以上(含13000元)給予各農業組40%的計生工作經費,農業組完成全年任務30萬元(其中農業二組完成35萬元)按45%返到各農業組,13000元以上(含13000元)給予各村10%的計生工作經費,低于13000元的標準,只給予村5%的計生經費。同時對各村(居)委會社會撫養費征收,按標準結案的個案為依據,作為村(居)委會支部書記、主任的年終政績考核。
3、每季度各農業組計生違約金任務為1萬元以上,“三查”每次處罰標準統一為300—500元,“四術”處罰標準每次統一為500—1000元,違約金40%返回給村作為工作經費,60%返回給農業組作為下鄉伙食費、車費等工作費用。如果發現社會撫養費作違約金開票,罰組上3000元每次。
村級陣地建設
1、村計生專干、組指導員漏報、錯報計內計外出生各罰款50元/次,月報表未及時上報的,組指導員藥具未及時領取發放到位每例罰款5元;村務公開欄每月未及時更新數據的村計生專干,每月每項罰款10元,從年度報表費中扣除,由計生專干、分管領導負責考核。
2、各村計生“三位一體”陣地要按月及時更新內容,該上墻的要按時上墻,該完善的要完善好資料,并按年度及時歸檔,保持陣地整潔,隨時準備接受省、市、縣、鎮的不定時抽查驗收。
3、村級計生協會:村級計生協會工作組織機構健全,活動扎實有效開展,會員聯系戶制度和“三結合”項目內容實在。
4、村、支兩委每月召開一次專題計劃生育工作會議,村民自治工作有序開展并逐年推進。
流動人口管理與服務工作職責
1、制定明確的工作任務和目標。做到工作范圍確定,任務明確,同時要按要求做好這項工作的量化目標。
2、建立問題處理反饋制度。在工作中,組指導員漏報流動人口每例罰款5元,拒不登記、辦證的應向村計生專干反映,村計生專干不能及時處理時向鎮計生辦匯報,鎮計生辦接到通知后應迅速調查處理,并且與其戶口居住地取得聯系,掌握情況,按政策予以處理。
3、建立嚴格的考核獎懲制度。流動人口管理與服務站要建立科學合理且便于操作的考核獎懲制度,加強管理考核。考核獎懲制度要注重考核工作實效,要立足激發信息員和駐村干部的工作積極和主觀創造性。
考核獎懲
1、鎮黨委、政府年終將根據縣人口與計劃生育抽樣調查評估排隊結果,進入一類的村級按排名先后,設一等獎1個,二等獎2個,余下的設為三等獎;一、二、三等獎的獎金分別為300元、200元和100元。
2、凡在省、市級抽查中為鎮計劃生育工作作出貢獻的村給予2000元的獎勵,凡在縣級抽查中進入季度前五名的樣本點村每次獎500元,進入季度預否決的,給予樣本點村每次處罰500元,連續二個季度進入預否決或被縣計生領導小組確定為重管村,實行“一票否決”,并處2000元的罰金。
3、凡是被縣計生領導小組確定為重管村的村支部書記、主任、計生專干、駐村干部各收取200元責任金,并取消該村本年度評先評優資格,凡被列入重管村的,任職時間超過10個月的村支書、主任、計生專干按照縣委有關文件規定給予組織處理。
4、省市抽查順利過關,樣本點村村干部、駐村干部獎200元/人,中心戶長獎100元/人,季度進入縣前三名的獎勵駐村干部100元/人,進入后三名的駐村干部處同等金額的罰款。
一、指導思想
嚴格貫徹落實省委十一屆六次全會、州委十一屆八次全會、縣委十二屆八次全會各項重大決策部署,進一步創新工作思路,加強干部管理,實現平時考核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相結合的動態管理機制,對干部職工實施過程管理和科學評價,以轉變機關作風、規范干部行為、提高工作效率為目標,不斷激發干部職工活力,不斷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真正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會干事”的優秀隊伍。
二、量化考核原則
(一)堅持依法依規、簡便易行的原則。以國家、省、州、縣關于干部職工管理的法律法規為根本依據,堅持程序規范、公開公正、科學合理、簡便易行,避免過程繁瑣、厚此薄彼。
(二)堅持注重實效、客觀公正的原則。量化考核重點在于考核干部職工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量化考核與領導評鑒相結合、量化考核和年底目標考核相結合,客觀、公正地評價干部職工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
(三)堅持分級分類、科學考評原則。按照不同崗位職責、不同職務層次的特點合理量化考核指標,提高考核的科學化水平。
(四)堅持獎優治庸、穩步推進原則。通過開展量化考核工作,加強對全局干部職工的指導和管理,約束干部日常行為,結合運用獎勵懲戒等措施,激勵干部職工切實轉變作風,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推進工作落實。
三、量化考核范圍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全體在崗在職干部職工。
四、組織機構
為全面推進我鎮量化考核工作任務落實,成立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干部職工量化考核領導小組。
(一)領導小組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考核辦,由同志兼任考核辦主任,負責處理考核辦日常事務。
(二)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制定量化考核實施方案,細化量化考核指標。
2.督導檢查,隨時抽查、定期檢查相結合,促使干部職工切實轉變作風,順利完成本職工作。
3.收集平時考核資料,做好考核實錄,并根據實錄提出考核等次建議,審定考核等次。
4.嚴格考核程序,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五、考核辦法
(一)考核方式
量化考核按照周、月、季、年考評方式進行。
周評定。每周由干部職工填寫《周考評表》,一般干部職工由各股室長進行初步評定后,再由分管領導進行評定并簽字;各股室長由分管領導進行評定并簽字。考核辦負責收集匯總《周考評表》。干部職工在填寫《周考評表》時,應將本周《工作日志》作為附件,一并交由分管領導評定簽字。每周召開工作例會。
月考評。每月末,由考核辦撰寫月小結,由分管領導綜合當月干部職工表現情況并結合周考評情況評定干部職工每月等次,對于評定等次為不稱職的,由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對其進行誡勉談話。月考評等次應于次月初進行公示。每月召開干部職工大會。
季小結。每季度末,由考核辦結合月考評情況,撰寫季度小結,整理本季度干部職工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方案,并由領導小組在干部職工大會上進行通報。
年總結。干部職工年末評定得分由每月平均得分確定。每年度末,由考核辦結合月、季考評情況,撰寫全年總結,整理本年度干部職工存在的問題,并在干部職工年終大會上通報。
(二)考核項目
量化考核設立基礎分值和加減分值,其中基礎分值為100分,其中95分以上(含95分)為優秀,80分—94分為稱職,70分—79分為基本稱職,70分以下為不稱職。
基礎分值項目。以干部職工的崗位職責、公共職責完成情況為依據,重點考核干部職工思想作風、日常表現中的盡職盡責、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性工作目標、工作效率、出勤情況、公共職責完成情況等內容。
每月月末,由各分管領導對分管工作人員基礎分值項目中干部職工思想作風、工作量、工作完成情況等內容進行評定,由考核辦對全局干部職工出勤情況、公共職責完成情況進行評定。
加分項目。一是因工作出色,被省委省政府通報表揚的每次加12分、被州委州政府或省級部門通報表揚的每次加8分、被縣委縣政府或州級部門通報表揚的每次加5分,被縣級部門通報表揚的每次加3分,以上加分項以各級、各部門正式文件為準,并在年終評分中予以體現,其中個人通報表揚事項給予個人加分,集體通報表揚事項給予涉及股室工作人員及分管領導加分。二是干部職工當年未休或未休夠年休假的,按照未休假天數每天加1分進行計算,并在年終評分中予以體現。三是干部職工積極參加縣級各部門及上級部門組織的相關活動,如文體活動、知識競賽等,每次加1分,并在年終評分中予以體現。當年加分項目累計最高加分為30分。
扣分項目。一是因干部職工主觀原因導致工作被省委省政府通報批評的每次扣12分,被州委州政府或省級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扣8分,被縣委縣政府或州級部門通報的批評的每次扣5分,被縣級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扣3分,上述扣分項以各級、各部門正式文件為準,并在年終評分中予以體現,其中個人通報批評事項給予個人和分管領導扣分,集體通報批評事項給予涉及股室工作人員及分管領導扣分。二是因為干部職工履職不力,但未達到被上級機關通報批評程度的,由各分管領導在月考評中酌情扣分,具體見月考評表。三是干部職工因私事在年休假范圍外多請假的,按每天1分給予扣分,并在年終評分中予以體現。當年扣分項目不設上限。
六、結果運用
一、考核驗收內容:
(一)《*區20*-20*年依法治區規劃》、《關于在全區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的執行情況;
(二)黨委領導、政府實施、人大監督、全社會參與的法治工作領導和運作機制及其運行情況;
(三)《規劃》確定的重點對象學法用法以及全民普法的落實情況,貫徹“實現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質的轉變,實現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轉變”目標要求的情況;
(四)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其他組織和公民依法辦事的情況及成效。
二、考核驗收對象:本區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重點為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
三、考核驗收工作原則: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統一標準、分級實施、自查為主、綜合評定”的原則進行。
各街道、區各系統分別組織對轄區、系統內單位的檢查。
四、考核驗收工作方法:采取實地考察、聽取工作匯報、檢查審閱檔案材料、召開座談會、問卷調查、抽樣調查、組織評估和測評等多種方式進行。
考核按照《*市依法治市工作考核驗收標準》,采用百分制量化指標,總分80分以上為合格。每項考核設置扣分和加分標準,扣分、加分以不超過該項基礎分為限。
五、考核驗收工作組織領導: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由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成立由區委書記、依法治區領導小組組長李強為組長的全區考核驗收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由依法治區領導小組副組長帶隊、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五個考核驗收工作小組,依據本實施方案,指導全區各級組織和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并具體組織抽查、考核。
六、考核驗收工作步驟(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和動員部署階段(20*年4月上中旬)。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草擬考核驗收工作實施方案,經由區委書記辦公會議研究確定。召開依法治區領導小組成員和依法治區聯絡員參加的全區考核驗收工作動員部署會議。
(二)自查自糾階段(20*年4月下旬-5月中旬)。各街道、部門和單位按照《*市依法治市工作考核驗收標準》組織自查、檢查,總結經驗和成績,查找問題和不足,認真進行整改。
(三)考核驗收階段(20*年5月下旬)。區考核驗收工作小組對全區依法治區工作進行檢查,并督促整改。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把黨管干部、堅持走群眾路線和充分發揚民主有機地結合起來,按照上級的要求,通過對村(社區)兩委班子和村級干部在思想政治素質、組織領導能力、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廉潔自律以及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等方面的考核,為全年干部獎懲、使用和績效補貼的發放提供可靠依據,為我鄉加強新形勢下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高素質干部隊伍建設提供有效保證。
二、范圍對象
全鄉各黨支部和村(居)委會班子,“兩委”干部及大學生村干部。
三、考核內容
(一)兩委班子考核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思想政治建設。主要考核:
(1)開展走基層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情況;
(2)貫徹落實鄉黨委、政府各項決議、決定的情況;
(3)堅持民主集中制和“一課三會”制度落實情況;
(4)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
2.領導能力。主要考核:
(1)總攬全局的能力,包括2014年黨建、經濟工作目標的制定、責任分工、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以及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等情況;
(2)民主決策能力,包括重大事項、重大開支、重點工程項目的研究制定過程和實施情況,即“四議兩公開”工作法落實情況;
(3)處理矛盾糾紛的能力,包括發揮村級調解組織作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以及社會治安管理等情況。
(4)團結共事的能力。包括在維護班子團結上的主要做法,班子成員特別是一班之長作用發揮的情況。
3.工作實績。主要考核:
(1)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包括:農村經濟結構調整、鄉黨委政府交辦的中心工作任務等情況;
(2)社會發展情況,包括:道路建養等公益事業、糧直補工作、林業工作、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新型合作醫療工作和新農保工作、民政工作、黨的惠民政策落實,圍繞主導產業發展開展工作情況和年初為群眾承諾的實事好事落實情況。
(二)村(社區)干部考核
主要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1.思想素質(德),主要考核政治及業務學習、理論素養和自身素質;執政為民,落實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堅持原則和公道正派;堅持民主集中制和維護班子團結的表現;
2.領導能力(能),主要考核抓發展項目的能力,包括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理清思路、突出重點、創造性工作、解決突出問題,推進本村(社區)工作等情況;
3.工作作風(勤),主要考核事業心和責任心,求真務實,真抓實干,密切聯系群眾,注重調查研究的情況。大學生村干部考核出勤情況;
4.工作實績(績),主要考核完成工作目標;履行崗位職責;完成重點工作情況。
5.廉潔自律(廉),主要考核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遵守黨紀政紀情況;以身作則、清正廉潔;正確行使權力,自覺接受監督的情況。
四、考核辦法和步驟
1.做好述職大會的準備。由各支部書記負責組織本村(社區)全體黨員、村(社區)干部、村(居)民代表參加述職大會。會前,每個考核對象應按照考核內容要求,寫好書面匯報材料,提前交考核組組長審核。考核述職大會必須做到“兩個不開會”。即:考核對象準備不充分,匯報材料不過關不開會;實際參加考核大會人數達不到應參加大會人數的80%以上不開會。
2.召開考核工作動員會。會議由支部書記主持。一是由主持人介紹考核組成員;二是由考核組組長宣讀考核實施方案及考核紀律。
3.進行述職述廉匯報。先由支部書記代表村兩委班子匯報2014年度的各項工作,然后進行個人述職述廉,個人述職述廉的順序依次是:支部書記、村(居)委主任、大學生村干部。
4.召開考核工作會議。述職結束后,由考核組組長主持召開考核工作會議,組織自由討論和發言。由參會人員根據述職情況、年度目標責任完成情況以及平時表現,暢所欲言,對兩委班子及其成員談不足、談意見、談建議,再由班子成員現場答復解釋。
5.進行民主測評。由參加述職大會的人員對支部、村(居)委班子和兩委班子成員的工作進行民主測評,采取無記名的投票方式,讓與會人員充分表達意愿,具體要求和相關程序是:
(1)民主測評大會由考核組組長主持。
(2)考核組責成專人清點核實參加測評大會的人數。
(3)由考核組發放統一印制的民主測評表格:《鄉村(社區)兩委班子2014年度工作測評表》、《鄉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2014年度工作民主測評表》、《大學生村干部2014年度工作民主測評表》,并講解表格填寫辦法。
(4)由考核組組長宣布參加測評大會人數并將多余的表格當場剪角作廢。
(5)參加民主測評的人員填寫《民主測評表》;
(6)收回《民主測評表》并清點收回份數,同時向參加民主測評的人員宣布收回份數。收回的表格少于或等于發出的表格數視為有效,否則視為無效,重新進行;
(7)將《民主測評表》當場匯總密封,并由考核組組長和支部書記簽字后,交回鄉黨委。
(8)《民主測評表》由鄉黨委在適當范圍、適當時機予以公布并進行意見反饋。
6.個別談話。個別談話要注意選擇了解情況的人員和具有代表性的人員。考核組應有兩名以上人員參加,并做好談話記錄。參加談話的人數應不低于5人。談話的同時,由談話人填寫《鄉村(社區)“兩委”班子民意調查表》。
7.考核情況匯報。考核組匯總考核情況,形成書面考核材料,提出考核對象考核結果的初步意見,向鄉黨委主要領導匯報。
8.綜合評價。在聽取考核組匯報的基礎上,鄉黨委要召開黨委會議,按照村級兩委班子“一類”、“二類”、“三類”三個等次,村級干部“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對班子及其成員進行評定,原則上支部書記或村委主任被評為優秀等次的不超過全鄉同職務干部的15%,其他兩委干部被評為優秀等次的不超過該村兩委干部總數的15%。根據有關規定,對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安全與穩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等工作實行一票否決制度。
9.結果運用。本次考核結果納入干部個人檔案,并作為干部獎懲、使用和績效補貼發放的重要依據。本次考核按總分100分類進行折算,其中,群眾測評得分按30%折算、鄉級相關部門考核得分按20%折算、黨委領導班子考核得分按50%折算,最后匯總根據得分高低排出考核名次。對考核結果為三類的支部、村委班子以及“基本稱職”、“不稱職”的村級干部即三類票或者“基本稱職”、“不稱職”票超過30%的,予以組織調整或誡勉談話,限期整改,并視具體情況降低“兩委”主要負責人基本工資、被測評對象個人不再享受全年績效補貼,問題嚴重的,責成紀檢等部門給予從嚴從快查處。
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共設立三個等次的獎項,考核得分排名第一的村(居)為一等獎,獎工作經費0.6萬元;考核得分排名第二、三名的村(居)為二等獎,各獎工作經費0.3萬元;考核得分排名第四、五、六名的村(居)為三等獎,各獎工作經費0.2萬元。對特別優秀的村(居)支部書記、村(居)委主任給予每人500元的工作獎勵。
五、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保證這次考核工作的順利進行,鄉黨委政府決定成立考核工作領導組:
六、考核時間
2015年1月20日—30日。
七、考核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精心組織。各支部、村委要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端正態度,積極準備。要認真組織,積極配合,確保參加人數和考核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為指導,以提高鄉村醫生醫療衛生服務水平以及群眾基本公共衛生受益度為核心,在嚴把鄉村醫生執業資格準入的基礎上,實施鄉村醫生定期考核制度,提高鄉村醫生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規范執業活動,保障人民健康,促進我縣醫療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
二、組織管理
縣衛計局成立鄉村醫生考核委員會,負責全縣鄉村醫生考核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各鄉鎮衛生院、柏溪鎮公衛中心要成立由衛生院領導為組長,醫療、藥學、公共衛生等相關人員為成員的考核小組,負責統一協調部署和落實本轄區的考核工作,考核小組人員名單于2015年9月2日前報縣衛計局考核委員會。
三、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為依法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經注冊在村級醫療機構執業的鄉村醫生。
在村級醫療機構注冊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護士等人員按照《執業醫師法》、《護士條例》等相關規定另行安排考核。
女55周歲、男60周歲,仍被聘用在村站工作的鄉村醫生,可不參加業務水平考核,但需進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及職業道德考評。
四、考核內容
鄉村醫生考核包括業務考評(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業務水平、學習培訓情況、服務規范情況)和職業道德評定(醫德醫風情況、服務態度情況等)兩方面內容。
(一)業務考評主要包括:
1、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當地鄉鎮衛生院賦予的公共衛生任務完成情況、一般醫療服務(常見病和多發病的一般診治、轉診服務)開展情況。
2、業務水平:從事公共衛生和一般醫療服務所具備的知識和技能情況。
3、學習培訓情況:參加醫學培訓、在崗醫學學歷教育情況。
4、服務規范情況:依法執業和《基本藥物目錄》執行情況。
(二)職業道德評定主要內容包括:醫德醫風情況、服務態度情況等。
五、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考核方式
1、個人述職:以提交書面述職報告材料為宜。從事鄉村醫生工作所做的主要工作中(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取得的成績,受到的獎勵或處罰,存在的主要問題等。
2、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采取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相結合,對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學習培訓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定,并填寫考核記錄。
3、業務水平測試:以2015年鄉村醫生培訓考試成績為依據。
4、職業道德評議:以鄉鎮衛生院評定為主,鄉鎮考核小組采取聽取鄉村醫生所在村的村民委員會、鄉村醫生和村民代表的意見,并形成書面評定記錄。
(二)考核程序
1、考核小組應于考核前20天書面通知(包括考核時間、地點、內容、程序、考核組成員單位、姓名、職務或職稱等內容)接受考核的鄉村醫生;鄉村醫生簽字,存于考核小組。不能書面通知的可采取電話通知等方式,并作好記錄。
2、考核小組根據業務考評情況和職業道德評定情況綜合評定考核結果。
3、考核小組于考核完成后1周內向鄉村醫生送達書面考核結果。
4、鄉村醫生對考核結果簽署意見,如鄉村醫生不簽署意見,送達人及證人應簽署送達時間、地點等。
5、考核小組在考核結束后2周內將考核結果向縣衛計局報告。
(三)職業道德評定
1、該項評定主要是評定鄉村醫生的醫德醫風情況,采取鄉鎮衛生院評定和向村民委員會、鄉村醫生及村民問卷調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分為合格、基本合格與不合格三個檔次。
2、村民委員會的問卷調查需有村支部書記或村主任簽字。
3、鄉村醫生的問卷調查在本村進行,本村已注冊鄉村醫生全部參加問卷調查。
4、村民問卷調查在本村進行,每村調查問卷為5份。
5、問卷調查由各鄉鎮考核小組負責,參加問卷調查人員應兩人以上,并共同在調查問卷上簽字。
(四)考核結果評定
1、業務考評分值為100分,其中業務水平考核為50分,工作任務完成情況40分,學習培訓情況1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2、職業道德以鄉鎮衛生院評定為主,對鄉鎮衛生院評定為基本合格及合格人員再進行問卷調查。如村委會評定為合格或基本合格,問卷調查有80%以上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其評定結果可上升一個檔次。如村委會評定為不合格,鄉村醫生和村民問卷調查合格率在80%以上的可認定為基本合格,問卷調查合格率不足80%的,仍認定為不合格。
3、最終考核結果的認定:業務考評得分在60分以上,職業道德考評為合格或基本合格者,認定為合格;業務考評得分在60分以下或職業道德評定為不合格者,認定為不合格。
4、對提出復核申請的鄉村醫生,由縣考核委員會組織復核,復核意見為最終考核結果。
(五)補考
1、對業務考評不合格的鄉村醫生,在30天內按業務考評程序組織補考。
2、對職業道德考評不合格的鄉村醫生,在30天內按職業道德考評程序組織再次考評。
3、再次考核合格者可認定為合格,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既認定為不合格。
(六)考核結果
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結果將記入《鄉村醫生執業證書》中的“考核記錄”欄。經考核不合格的,縣衛計局將依法注銷其執業資格。
鄉村醫生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按照《鄉村醫生考核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執行。
鄉村醫生考核結果,由縣衛計局在鄉村醫生所在鄉鎮進行公布。公布的主要內容包括村衛生室名稱、鄉村醫生姓名、性別、年齡、醫學學歷、考核結果等。
六、考核周期及首次考核工作安排
按照《鄉村醫生考核辦法》等規定,鄉村醫生的考核,每2年組織一次。
根據我縣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全縣鄉村醫生首次考核周期為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鄉村醫生考核評定工作,并于12月20日前將鄉村醫生考核情況和《鄉村醫生考核結果備案匯總表》附件3紙質和電子版報縣衛計局疾控股。
七、回避制度
鄉村醫生認為考核人員與其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考核客觀公正的,可以向考核小組申請回避。理由正當的,考核小組應當予以準許。考核人員與接受考核的鄉村醫生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八、工作要求
(一)各鄉鎮衛生院及考核小組成員在考核過程中應保持客觀、公開、公正,嚴禁利用考核之機進行打擊報復;嚴禁收受紅包、禮品等。
每年對中心聘用人員考核,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為了建立有效的競爭、激勵機制,督促工作人員不斷提高自身素質,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并為人員晉升、聘任、獎懲、培訓、辭退以及調整工資提供主要依據。通過考核,進一步完善科學管理,增強全體工作人員的團結意識、服務意識、效率意識和爭先創優意識,充分調動全體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
二、組織領導
成立以中心黨工委書記任組長,主任、副書記為副組長,黨工委成員、中心各科室長、各社區主任為成員的考核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有中心黨政辦主任兼任。
三、考核對象和范圍
區人社局正式聘用人員(含區市容局下劃的市容協管員、區安監局下劃的安監執法隊員)。
四、考核辦法
本辦法采用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由中心機關人員、區人社局對正式聘用人員在德、能、勤、績等方面進行評定。其中優秀等次人數比例應控制在本單位實際參加考核的聘用人員總數的15%以內。以中心和社區為單位,進行考核評比,考核最后一名(共計11名人員,其中中心2名,各社區1名)。將在中心考核組會議上做表態性個人整改發言,經考核組成員打分,確定最后三名,上報區人社局。
(一)以單位現有聘用人員總數為實際參加年度考核的聘用人員總數,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的聘用人員不參加年度考核。
(二)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當年考核可直接確定為不合格等次,不再聘用:
1、一年內病假3個月,事假1個月或病事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人員。
2、因身體健康原因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所聘崗位工作的。
3、其他無法履行聘用合同的人員。
本考核辦法由中心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實施,依據考核成績定檔次,上報中心考核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并張榜公示。
五、考核內容及標準(100分)
(一)德(25分)
1、能夠積極參加政治學習。
2、能積極參加中心黨工委、公共服務中心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
3、認真服從領導及部門負責人安排的各項工作。
4、工作有責任心、態度好,辦事善始善終,注重團結。
(二)能(25分)
1、加強政治理論學習,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2、工作積極主動,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3、積極參加中心組織的各類活動,如競賽、技能比賽等。
4、獨立完成本職工作。
(三)勤(25分)
1、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曠工。
2、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不隨意請假,堅守工作崗位。
3、嚴格按規定參加外出學習或按請假程序外出學習及辦理相關事項。
4、按時參加各類集體活動。
(四)績(25分)
1、全面完成中心各科室的各項常規性工作。
2、認真完成本部門各項工作(除本職工作以外的部門工作)。
3、認真完成各項工作指標(重點考核工作業績以及群眾對其服務的滿意度)。
4、認真完成領導及部門負責人交辦的其他工作(其他臨時工作)。
六、考核方法步驟(時間安排)
(一)研究制定考核工作(11月20日-11月23日)
(二)學習文件、個人自我總結(11月24日-11月30日)
(三)召開全體工作人員會議。(12月5日)個人向中心、社區全體工作人員述職,述職不超過3分鐘。
(四)無記名投票測評(12月8日-9日)
(五)黨工委會研究確定(12月10日)。優秀占15%
七、考核結果運用
(一)年度考核被確定優秀等次的,按規定確認考核年限;年度考核被確定合格等次的,按規定確認考核年限。
第一條為推進全縣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化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縣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省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縣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方法》(以下簡稱《方法》)、《省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審核方法(試行)》等有關規則,制訂本方法。
第二條縣縣政府辦公室負責對各鄉鎮人民縣政府、縣縣政府各部分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審核。還對執行垂直指導和執行雙重指導的部分(單位)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審核,審核后果抄送被審核部分(單位)的上級營業主管部分(單位)。
第三條縣政府信息公開審核工作堅持科學合理、客觀公平、注重實效、促進工作的準則。
第二章審核內容
第四條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審核內容包括:
(一)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推進狀況。包括組織指導、機構人員、信息工作機制、指導監督、營業培訓以及準則建設和執行狀況。
(二)縣政府信息公開狀況。包括公開目次、指南編制,自動公開縣政府信息數目,依請求公開縣政府信息的受理、回答狀況,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申報編制及狀況。
(三)縣政府信息公開監督狀況。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告發、投訴以及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查詢處置和督辦落實狀況,執行責任追查狀況。
(四)縣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設狀況。包括縣政府公報、縣政府網站等公開載體建設,檔案館、藏書樓等縣政府信息查閱場合建設狀況。
第五條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審核規范:組織機構健全、責任落實;公開內容符合規則,公開實時、精確;公開載體建設規范,大眾查閱便利;工作準則完善,執行到位;監督機制健全,責任追查落實;公開結果好,群眾稱心。
第三章審核方法
第六條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審核每年度進行一次,年關審核。
第七條審核工作采取部分自查、專項檢查、綜合評定方法進行。
(一)被審核單位依據審核要求年關進行自查,構成書面資料報縣縣政府辦公室。
(二)縣縣政府辦公室經過聽取工作匯報、查閱相關材料、實地檢查等方法,不按期對被審核單位進行專項檢查。
(三)縣縣政府辦公室依據審核內容并結合部分自查和專項檢查狀況,對被審核單位進行綜合評定,對審核后果進行傳遞。
第八條審核后果分為先進、達標、不達標三個層次。還評選全縣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先進個人。
第四章表揚獎勵與責任追查
第九條縣縣政府辦公室依據審核后果,對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進行傳遞表揚。
第十條對審核不達標單位,由縣縣政府辦公室提出整改意見和要求,責令限日整改;延續兩年審核不達標的,予以傳遞批判。
第十一條對違背《條例》和《方法》規則的行為,由縣縣政府辦公室、縣監察局對被審核單位的首要負責人、主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進行責任追查。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司法、法律受權的具有治理公同事務本能機能的組織信息公開工作審核,合用本方法。
一、考核依據
縣政府與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縣直有關部門簽訂(下達)的年度質量振興工作目標責任書。
二、考核內容
(一)組織領導。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縣直主管部門切實加強對質量工作的組織領導,把提高產品質量、強化食品安全和打假工作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全面落實質量工作責任制。
(二)目標措施。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主管部門根據《質量興縣活動實施方案》及省、市有關質量工作要求,制訂提高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具體目標措施。
(三)工作實績。主要考核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主管部門提高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目標措施落實情況及與縣人民政府簽訂的質量振興工作目標責任書的完成情況。
三、考核方法
(一)由經濟局牽頭,組織縣質監局等有關部門組成考核小組,采取聽、查、看等方式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縣政府辦公室。
(二)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縣直各主管部門質量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采用百分制考核,對照“考核評分細則”逐項進行考核評分,90分以上(含90分)為優秀,80分以上(含80分)為良好,70分以上(含70分)為合格,70分以下為不合格,考核結果予以通報。
四、獎懲辦法
(一)按照《質量興縣活動實施方案》的要求,對考核為優秀等次的鄉(鎮)、縣直主管部門給予表彰,成績顯著的授予質量管理獎;對質量工作目標任務完成較差、得分在70分以下的鄉(鎮)和縣直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
(二)對質量工作達到優秀等次及榮獲質量管理獎的鄉(鎮)和縣直主管部門的主要責任人給予一定的獎勵。
五、有關要求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縣直主管部門要對照本考核辦法,在年底認真做好總結自查工作,并將自查情況書面報送縣質量考核小組辦公室(縣質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