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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人民銀行 履職審計 轉型
中圖分類號:F839.6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2)07-171-02
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經過試點后,推出了一種新的審計形式——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經過這幾年的審計探索,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已成為人民銀行內審部門最主要的工作形式之一,并已逐漸成為人民銀行內部監督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環節。隨著內審轉型工作的深入推進,如何進一步深化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便成為亟待解決的課題。
一、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的必要性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辦法(試行)》規定,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領導干部在一定時期內履行業務管理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價的活動。
1.領導干部履職審計有助于促進各級人民銀行更好地履行中央銀行職責。隨著改革和發展的深入,人民銀行在實施維護金融體系穩定、金融宏觀調控、提升金融服務水平、構建和諧金融生態、促進經濟穩健發展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職能更加重要,得到的關注也越來越多。因此,有效維護人民銀行自身的信譽和形象,就顯得越來越重要。領導干部履職審計以領導干部為審計對象,以業務和管理活動為審計內容,基本涵蓋了體現人民銀行主要職能的各項業務,通過審計活動可以更好地促進人民銀行各級行依法、充分、有效地履行職責,促進央行各項工作水平的提高。
2.領導干部履職審計豐富了干部監督的內容,有助于領導干部加強自律、拓寬了干部監督渠道,提高決策和管理能力。通過領導干部履職審計可以發現被審計單位在管理決策、內部控制、工作運行、業務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既發現問題又肯定成績,在查處和糾正問題的同時發揮正向引導作用。特別是履職審計將發現的違規問題與有關領導和有關工作人員的職責掛鉤,全面落實問題責任,履職審計得出的結論可以為干部考核和使用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對完善干部監督考核機制具有重要的作用。
3.領導干部履職審計符合內部審計工作的發展方向,有助于更好地發揮內審作用,提高內審工作的水平和層次。領導干部履職審計體現了“人與事結合”、“權利義務與責任結合”,拓展了審計領域和空間,較之以單純業務活動為重點的其他審計,將審計內容拓展到了復合的管理活動,與國際上通行的“績效審計”更為貼近,具有管理審計的特點,有利于內審部門強化自身特色,促進業務發展。同時履職審計突出審計時效,監督關口前移,對風險隱患進行預警,及時發現不足,促進問題及時得到整改,既有利于被審計單位的風險防范、價值提升,有利于被審領導干部總結經驗教訓、提升履職能力,也有利于發揮內審的監督作用。
二、制約領導干部履職審計深入發展的因素
1.配套制度滯后,審計內容不全面。為了加強對人民銀行各級領導干部的審計監督,總行制定出臺了《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辦法》(試行),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指南》,就履職審計內容、審計方法和程序、責任認定與處理進行了明確,但對于領導干部履職審計的審計周期等有關規定比較模糊,配套制度和程序也不完善,尤其是對于同級監督方式沒有統一的規定,各單位往往都是根據自身實際自主實施,同級監督工作缺乏統一性和規范性。同時,領導干部的廉潔勤政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在審計內容中沒有涉及,缺乏對上述重要內容的審計,內審部門做出的評價結論是不全面的。
2.審計評價難以準確把握。目前仍然缺乏一套科學、完整的履職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和標準,對領導干部履職審計評價的評價標準、用語規范等做出明確規定。履職審計報告中對審計對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所取得的實際成績,多使用鑒定性或結論性的語言,而采用客觀事實和具體數據說話較少,甚至存在超越審計權限和范圍、狹隘片面、只涉及事不涉及人的簡單評價。同時,由于內審人員對審計對象如何評價無據可依,缺少定量評價,主要取決于自己的主觀判斷作出定性評價,存在一定的主觀隨意性,不同的被審計對象之間也缺乏可比性,不僅影響審計評價的有效性,還易帶來審計風險。
關鍵詞:法治 法治思維 法治方式
中圖分類號:D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82(2014)02-0335-01
黨的十報告強調指出要“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也重申要“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些都對領導干部基本素質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領導干部學會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職用權是當務之急。
一、法治是領導干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
法治是現代社會的基本特征。法治是法律發展歷史上一個激動人心的概念,承載著千百年來人們對美好生活的期盼。在我國,盡管依法治國早已寫入基本國策,但大多數人仍不能準確理解法治的真正含義。
現代意義上的法治即“法的統治”,是指根據法律治理國家,它包括兩個方面的內涵。首先,法治的基本特征是“法律至上”。這是現代法治的基本原則。在觀念上,它意味著法律的權威、地位高于一切,是神圣不可侵犯;在實踐上,法律在最高的、終極的意義上具有規制和裁決人們行為的力量。任何人都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次,法治的核心價值是“保障權利”和“制約權力”。法治的精髓就在于限制權力、保護權利。對于權力而言,“法無授權即禁止”;對于權利而言,“法無禁止即自由”。第一,法治保障個人的財產權、生命權、自由言論權、信仰權等基本權利。第二,法治制約公權力。法治就是要制約國家、制約政府、制約掌握權力機關的人。所以,法治不是治民,而是治權、治官。第三,法治需要獨立的司法。司法權必須是中立的,不受任何外力的干擾。
法治是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的統一體。法治思維是指執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礎上,運用法律規范、法律原則、法律精神和法律邏輯對所遇到或所要處理的問題進行分析、綜合、判斷、推理和形成結論、決定的思想認識活動與過程,是法治價值在人們頭腦的思維形態中形成思維定勢,并由此產生指導人們行為的思想、觀念和理論;而法治方式是在法治思維的指導下的行為表現,是法治思維在實踐中的具體體現,是在執行層面提出的明確要求,是方法論和行為準則。法治思維支配法治方式。一個人如果有了法治思維,就會在遇到問題時自覺地運用法律知識進行決策,運用法治方式進行工作。反之,就會下意識地運用人治的方式去決策、去行事。法治方式表現法治思維。一個人的法治思維只有外化為法治方式等才能發揮法治的積極作用。
法治是人類文明的共識,運用法治方式治國理政也是我們黨經驗教訓的深刻總結。在現實條件下,法治對于深化改革、推進發展、維護穩定、構建和諧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目前部分領導干部法治素質不容樂觀,法治觀念錯位,法治意識淡薄,缺乏法治思維和法治頭腦,更有甚者缺乏對法律的尊重和敬畏,不但影響了領導工作的成效,而且破壞了黨群干群關系,影響國家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的長治久安。可以說,提升領導干部的法治素質是當務之急。
二、自覺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履職用權
一要知法尊法敬法,努力培養法治修為。法治修為是指一個人的法治意識和法治修養。領導干部要培養法治修為,就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首先要加強學習,夯實法律知識基礎。學法是守法的前提和基礎。只有學法才能懂法,方知事有可為、有不可為。領導干部必須認真學習憲法、經濟法、民法、刑法、行政法以及專業法律知識,在履職用權的過程中,從腦海中“搜索”到相關的法律規范、法律原則,提高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水平。其次要樹立法治精神,自覺尊法敬法。領導干部大都手握實權,如果能力有限,可能只是無所作為,但如果不尊法敬法,就會亂作為,所帶來的危害將更甚。因此尊法敬法是領導干部的基本素質和起碼的執政修養。領導干部必須尊重法律的神圣,敬畏法律的威嚴,主動自覺“在籠子里跳舞”。再次要學會用法治思維想事,用法治方式做事。領導工作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開展。因此,領導干部在處理各項工作時,必須首先自問:法律對此是如何規定的?這樣做合不合法?怎樣做才合法?學會用法治思維思考問題,以法治方式定分止爭,斷事評案,把法治方式作為開展工作、解決問題的基本途徑。最后還要多說“法治話語”。現實中,部分領導干部缺乏法治觀念,說出話來明顯與公眾利益相悖。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今天,領導干部要自覺抵制那些官僚習氣、獨斷專行、不負責任的“人治話語”,多說文明、理性、有責任感的“法治話語”,使“法治話語”成為領導干部的“普通話”。
一、工作目標
按照縣委統一部署,深入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突出為民務實清廉主題,教育黨員干部牢記根本宗旨。突出解決實際問題,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切實解決一些黨員干部脫離群眾、作風不實、、享樂主義等突出問題。突出領導干部這個重點和群眾滿意這個標準,引導和督促廣大科技干部在思想上尊重群眾、感情上貼近群眾、行動上密切聯系群眾。
二、評議內容
1、評形式主義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圍繞宗旨觀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切實解決部門黨員干部脫離群眾、作風不實等問題。
2、評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是否全面推行服務承諾制,有無故意刁難、作風懶散、生冷硬橫、推諉扯皮等行為。是否全面推行限時辦結制,有無精神狀態不佳、因循守舊、脫離實際、消極應付、推脫責任等問題。
3、評工作紀律不嚴的問題。是否公私不分;貪圖享樂;上班時間在崗不履職、履職不盡責等現象。
4、評為政是否清廉。部門黨員領導干部是否自覺遵守《廉政準則》,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發揮表率作用,是否帶頭執行個人有關重要事項報告制度,主動接受干部職工的監督。有無“吃、拿、卡、要”等行為。
三、評議對象
科技局領導班子、黨員領導干部
四、參加人員
科技局全體干部職工、退休人員
五、評議方式及結果運用
評議采取問卷調查、集中測評、督查考評相結合的方式。對存在問題要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到位且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進行相關問責。
六、有關要求
1、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開展這項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按照要求,認真抓好本科室、本單位的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暨民主評議活動。
一、股所級干部基本情況
至今年5月,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共有干部2673名,其中有股所級干部334名,占機關事業單位干部數的12.5%。在股所級干部中,少數民族207名,占股所級干部數的62%;有黨員200名,占股所級干部的59.9%;有女干部94名,占股所級干部的28.1%。
1、年齡結構。在全縣334名股所干部中,30歲以下99名,占29.6%;31歲—35歲82名,占24.5%;36歲—40歲68名,占20.4%;41歲以上85名,占25.5%。
2、文化結構。在全縣334名股所干部中,大專及以上文化162名,占48.5%;中專高中159名,占47.6%;初中及以下13名,占3.9%。在股所干部中,接受過全日制教育大學文化的11名,占3.3%;大專35名,占10.4%;中專及高中244名,占73.1%;初中及以下44名,占13.2%。
3、履職情況,產生形式。在股所長崗位上,履職好的258名,占77.2%,履職較差的75名,占22.8%。在334名股所長中,有79名股所長是通過競爭上崗的形式產生,占23.7%。
二、股所干部隊伍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我縣對股所干部的管理取得了一些成績和經驗,如引入競爭機制產生股所長,股所長和一般工作人員間的“雙向選擇”,簽定股所(校)長崗位目標管理責任書進行管理,股所長報縣委組織部審批制度等。但是,隨著形式的發展,對干部隊伍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通過調查,我縣在股所干部隊伍建設方面,還存在以下問題:
1、股所級干部隊伍結構不合理,年齡偏大,學歷偏低。股所級干部是作為副科級干部隊伍的后備干部,況且從股所干部到副科級干部的成長還需要一個過程,理應年紀更輕,文化更高,但實際情況不然:在334名股所干部中,41歲以上的占25.5%;在文化結構上,大專以上文化的占48.5%,初中及以下占3.9%。在全縣189名副科級領導干部中,41歲以上的占8.5%;大專以上文化的占74.1%;全縣沒有初中以下文化的副科級干部。
2、管理體制不健全,管理上有漏洞。近年來,由于形勢發展需要,部份鄉鎮站所的工資人事權紛紛上劃到縣級主管部門,致使有些鄉鎮站所長在管理上出現“你管我管,最后都不管”的“真空”現象。在調查中了解到有的鄉鎮站所長長達一個月不上班,鄉鎮上找他,他說在縣級主管部門辦事,縣級主管部門找他,他說下到村上抓中心工作。
3、工作地點和考核單位脫節,考核方法不當。①對于雙重管理的鄉鎮站所長,縣級主管部門只是掌握本部門一些業務情況,而實際上股所長大量的工作在鄉鎮、圍繞鄉鎮的中心工作抓發展。在縣級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考核時,大多只是看其年終總結寫得如何,而對平常開展工作發揮作用如何、成績如何掌握了解得不多、不全面。縣級主管部門在對站所長的任用、考核、評優中不征求鄉鎮的意見,有的還跟鄉鎮黨委的管理制度相抵觸。如某鄉鎮推行機關干部下鄉雙聘制,按規定,沒有被聘下鄉的干部不能擔任站所長,年終考核不能評為“優秀”,而在未被聘下鄉的3名干部中,有一名卻在年中被縣級主管部門任命為站長,有一名在年底被縣級主管部門評為“優秀”。管理和考核脫節,致使個別站所長認為,鄉鎮對他們的管理可接受可不接受,不在意鄉鎮對他的履職情況是否滿意,只要上級主管部門滿意即可。如某鄉鎮對站所長進行綜合評定,評為不稱職的2名站所長均為工資人事權在縣級主管部門的站所長。②考核方法不科學。對股所干部進行考核時,考核單位對考核指標沒有量化標準,對不稱職股所干部沒有科學的認定標準,個別股所干部雖然工作不力,思想滯后,干部職工包括領導有意見,但沒有對他們進行免職的依據。
4、股所干部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差。股所長和一般職工在政治、經濟待遇上沒有明顯區別,而且當了股所長后工作要多干,責任要多負,還要承擔一定的風險,致使股所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沒有得到充分發揮。據了解,部分單位在組織股所長競爭上崗時,如果不是強制性要求,有很大一部分人不愿競爭股所長職位。我們在問卷調查中問到“如果你是一般工作人員你愿意當股所長嗎?”有41%的同志回答不愿意擔任股所長。
5、股所長干部任用中,干部職工的“四權”落實不夠。隨著《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頒布實施,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工作透明度逐步加大,而部分單位、鄉鎮還未把《條例》運用到股所干部的選拔任用中,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商定股所干部人選,忽視了廣大干部職工在股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重要位置。
三、加強股所干部隊伍建設的幾點思考和建議
為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完善干部工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有效調控的宏觀管理體系,形成能上能下、能進能出、有效激勵、競爭擇優、富有生機與活力的股所級干部管理機制,建立一支符合“三個代表”要求的股所干部隊伍,針對我縣股所干部管理現狀,思考如下:
1、努力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積極推行競爭上崗。在2001年的縣鄉機構改革中,要求通過競爭上崗的方式產生股所干部,但由于各種原因只有23.7%的股所干部通過競爭上崗的方式產生。競爭上崗成了一陣風,沒有形成制度長期堅持。在股所干部的任用中,要打破論資排輩、求全責備的觀念,積極推行競爭上崗,使有知識、有文化、有本事的優秀年輕干部、婦女干部脫穎而出,選拔到股所長崗位上來,從而不斷優化股所干部隊伍結構,增強領導班子的整體功能。據了解,通過競爭上崗的股所干部,從履職情況看,都比較優秀,說明選準了人。在問卷調查中,有77.5%的同志認為競爭上崗很必要。
2、明確管理權限,實行“雙重管理”和“雙重考核”。①在鄉鎮工作、工資人事權在縣級主管部門的站所干部,縣級主管部門為主管方,鄉鎮為協管方。在鄉鎮工作、工資人事權在鄉鎮的站所干部,鄉鎮為主管方,縣級主管部門為協管方。在干部任免、評優、考核上,主管方要主動征求協管方的意見,協管方正式答復后,才能形成決定。協管方超過10天未答復可視為同意。主管、協管雙方意見不一致時,報縣委組織部協調。工資、人事權在鄉鎮,考核權在縣級主管部門的干部,縣級主管部門在考核時,在考核等次的確定上要主動征求鄉鎮的意見,當雙方意見不一致時,報縣委組織部協調。②制定科學合理的考核標準,疏通“下”的渠道。各單位、鄉鎮要根據各行業、部門、崗位的特點,制定可操作性強,便于度量的考核標準,使不稱職的股所干部及時調整下來,打破部分股所干部“一旦任用、干好干壞一個樣”的錯誤思想,增強緊迫感,認真負責地開展好工作。
構建以風險管控為導向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服務體系管理提出的背景
近年來,國網國家電網公司不斷深入推進“兩個轉變”,全面實施“三集五大”體系建設,經營管理模式不斷創新發展;公司各級領導有效提升了規范經營的管理意識,大力開展依法從嚴治企工作。但是公司正處于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資產規模大、員工人數多,歷史遺留問題嚴重,工作中仍然存在管理風險點和薄弱環節,對公司各級領導的履職盡責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隨著中央、國網公司有關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細則的出臺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已成為企業對領導干部履職能力綜合評價的最有力抓手。經濟責任審計兼有監督、鑒證和評價職能,由于經濟責任審計時間跨度長、涉及單位多、須關注的業務內容寬泛等特點,如何科學安排和組織審計項目,提高審計質量、控制審計風險、發揮審計作用已成為多年來內部審計部門的重點、難點問題。
構建以風險管控為導向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服務體系的內涵和具體做法
構建以風險管控為導向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服務體系,是以完善統一組織、分級負責的市縣兩級內部審計控制管理機制為目標,以風險管理為導向,加強經濟責任審計標準化建設,改變以往經濟責任審計事后監督評價的做法,對領導干部的各項經營活動進行事前防范、事中監督、事后評估的全過程審計監督與服務,對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財經法律執行情況等進行有效評價,進一步提升領導干部履職盡責能力,規避防范經營風險,確保公司在資金運營、成本控制、增收節支和資產管理等方面保值增值,持續健康發展。
發揮協調機制,制定《審計風險管理分類手冊》
組織公司各職能部門,對近年來公司內外部審計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歸類匯總,客觀分析公司經營管理各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明確各專業管理中的風險類別、風險名稱、風險點、風險評估辦法、風險范圍、風險表征、風險責任部門等,匯總制定審計風險管理分類手冊,該手冊涵蓋了公司經營管理中九個方面風險點,為開展審計項目,各專業部門為風險防控提供了依據。同時審計部定期組織召開經營風險分析會,將風險明細分專業通報給各專業管理部門,通過建立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實現了市縣兩級成果共享,進一步加強了專業管理,促進公司經營風險的防控水平。
開展風險宣貫,實現成果共享
為全面提升市縣公司風險管控水平,邯鄲供電公司審計部將制定的審計風險管理分類手冊、審計方案和審計記錄底稿與市縣公司兩級專業部門實現共享,組織專業管理部門結合國網通用制度和公司項目管理相關規定進行學習,使其迅速掌握審計目的、標準和要求。
創新審計方式,從源頭查漏補缺
自我檢驗和專業評估相結合,將風險防患于未然。邯鄲供電公司制定下發關于開展全面風險管理自查的要求,要求各縣公司每年底全面梳理全年工作,首先開展深入細致的風險管理自查,并及時上報風險管理自查報告,主要說明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以及針對風險管理的良好建議。
大力推進信息化非現場審計,將隱患消除在起始。充分利用審計信息化平臺,積極推進非現場審計、在線稽查與監督的審計模式,努力推進審計成果與非現場審計的有機融合。
以‘四統一’為基礎,強化標準化管理
邯鄲供電公司統一制定檢查方案,明確檢查標準和重點,按項目類型分別編制審計方案,突出對工程結算、財務決算、物資管理、簽證變更、其他費用等的審核,進一步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梳理縣公司及集體企業管理薄弱環節和關鍵風險點,統一收集、整理相關制度資料,統一制定下發審計工作底稿、記錄、報告等模板,編制日志、周報等各類附件模板,有效保障了各單位檢查標準統一、流程規范、重點突出、業務全覆蓋,確保了檢查工作實效。
以協同監督為平臺,形成審計工作合力。充分發揮專業部門協同優勢,聯合開展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建立部門間審計溝通協調機制
以“五項”機制為抓手,力促審計整改落實。.建立問題整改銷項制;建立整改專業負責制;.建立審計問題風險分級分類管理機制;.建立責任追究制;.建立重大問題整改協商機制
以考核評價為依據,實行績效考核與控制。經濟責任現場審計工作結束后,審計部對查出問題進行分類匯總,列明問題性質、涉及金額、是否已整改,按照重要性和敏感性進行排序,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對被審計人管理績效評價、經營業績完成情況等方面進行客觀評價,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監督、服務職能,提升服務價值,開拓增值空間。
構建以風險管控為導向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服務體系的實施效果
領導干部依法依規履職盡責能力顯著提升。通過基于風險管理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服務新模型的實施,大力開展經營管理風險管理分類手冊的學習和宣貫,對領導干部進行了自我檢驗、各部門專業延伸、全過程審計三個層次的提醒和評價,使領導干部在經營管理工作中,切實做到違規事項不敢為、專業部室提醒不能為、審計最終評價為的程度,領導干部思想意識得到很大提高,努力營造了企業內部依法經營、遵章辦事的良好氛圍。邯鄲供電公司縣公司領導班子均達到了四好領導班子標準,各個領導干部評價均為優秀,各級干部的綜合素質和管理水平均有顯著的提升。
標準化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效率有效提高。以“四統一”為基礎的經濟責任審計標準化,通過科學合理的審計問題風險評估和分級來確定審計的目標和任務,使審計計劃與公司領導安排部署有效結合,審計工作更全面、更節約、更規范、更高效,極大的緩解了當前人員不足、審計任務繁重的突出矛盾,大力提高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效率。
市縣風險防控管理體系的作用充分發揮。構建以風險管控為導向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服務體系,建立了市縣兩級風險管理體系,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強調以全面掌握被審計單位行業狀況、監管環境、目標戰略、經營風險、內部控制等方面為起點開展工作。通過風險防控和審計手冊指引,借助公司協同監督有效平臺,切實解決管理工作中的問題和難點,使風險防控管理體系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服務企業中心工作的成果運用效果明顯。通過審計整改“五項”機制進一步強化了整改責任,各部門、單位高度重視,積極落實整改,針對問題,逐項分析研究、逐項制定措施、逐項建賬銷號,確保整改落實到位,杜絕“習慣性違章”再次發生。
(作者單位:國網邯鄲供電公司
劍閣縣城北鎮在黨代會年會試點工作中,創新舉措,以一問一答、兩述兩評、三聯三訪有力、有序、有效推進試點工作。
一問一答,著力解決代表參政舉手、議政不言的問題。長期以來,鄉鎮基層黨代表們通常是看工作報告、聽領導發言、讀會議簡報等方式參加黨代會,黨代表參政議政的權利沒有得到充分發揮。為破解黨代表不能、不會、不想參政議政這一難題,劍閣縣城北鎮在召開黨代會年會時,探索推行了“代表詢問、現場回答”的“一問一答”新聞會模式,在聽取了黨委、紀委工作報告以及領導班子個人述職后,黨代表現場就全鎮產業發展、民生改善、社會事業、干部作風等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問,黨委班子成員當場予以解答。“年會開得實在,我們黨代表的權利得到了充分發揮。”參加年會的黨代表曹紹明說。
兩述兩評,著力解決代表有權無用、有勁難使的問題。以往,黨代會上黨代表權力的行使通常就是舉舉手、劃劃圈、發發言,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和限制了黨代表監督權力的行使。為破解黨代表沒有、沒法、沒能行使監督權這一難題,劍閣縣城北鎮在召開黨代會年會時,探索推行了鄉鎮領導干部述職、述廉,黨代表現場進行點評、測評的“兩述兩評”實績評價模式。鎮黨委領導干部在年會上就自己在當年內主要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公開陳述后,黨代表當場發言點評。同時,將鎮黨委領導干部年內主要工作完成情況制成測評表發給黨代表,以“好、中、差”三個等次接受黨代表現場無記名評價和現場公布測評結果,對排名最后的鎮黨委領導干部進行末位分析和誡勉談話。此舉既是對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工作滿意度調查,又是一種“壓力測試”,大大激發了黨代表參與監督的熱情,讓被測評對象有了干不好工作就下不了臺的危機感和緊迫感。
三聯三訪,著力解決代表會上畫圈、會后溜邊的問題。以往,黨代表“三五年開次大會,會期才兩三天,會上畫個圈圈,會后溜邊邊”。為破解這一難題,劍閣縣城北鎮在推進黨代會年會制過程中,實行每名黨代表在各自的組織區域內要聯系群眾、聯系重大項目、聯系非公企業的“三聯”制度,實行在每月15日“走訪群眾日”進行民情走訪,依托各村活動場所設立的黨代表工作室進行熱情接訪,每逢節假日到聯系的對象家中進行親情探訪的“三訪”活動。把黨代表“三聯三訪”活動情況納入黨代表積分管理考核后,黨代表履職有記錄,評定有依據。
(一)全面性原則。對領導干部履職情況實施審計評價,事關審計對象個人、部門利益和干部的選拔任用或晉升,內審部門在實施審計評價時必須全面考慮反映審計對象履行職責情況。根據其任職期間在班子建設、組織人事工作(部門負責人履行“一崗雙責”職責情況)和黨風廉政建設及個人廉潔自律,傳達、貫徹國家金融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總行規章制度及上級行的決策,組織參與決策,內部控制管理和業務管理等方面履行職責及審計問卷調查的綜合情況進行評價,不附帶任何主觀臆斷和感情因素,使之具有一定的全面性和客觀公正性。
(二)量化性原則。對領導干部履職審計,必須緊緊圍繞領導干部履行個人工作職責情況作為審計的重點和評價的重要依據。但迄今為止基層人行只有內設科(股)室建立了較為粗線條的部門負責人崗位責任制,基本沒有建立單位負責人崗位責任制,沒有直接對基層行、部門負責人進行直接考核的量化指標,對領導干部履行職責的審計極易演變成為全面審計或單純的業務操作審計,很難達到“審事議人”的目的。上級行應盡快制定《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實施細則》,細化更為具體的審計內容和量化指標,通過量化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工作業績和應承擔的各項責任,運用可以計算、度量和比較的數字、數據作為對其實施審計評價的依據。
(三)可操作性原則。選擇作為審計評價的信息和依據并不是內容和事例越多、數據越龐大就越好,應考慮審計信息的量化及數據獲得難易程度和可靠性,利用人民銀行現有的審計信息統計渠道或其他審計資源,盡量選擇具有代表性的主要內容和綜合指標,為實施審計評價提供有效的、可操作性的審計信息和依據。
(四)謹慎性原則。實施審計評價時必須在取得充分的審計證據、可靠的審計事實、有效的溝通交流和客觀分析的基礎上進行,堅持實事求是和客觀公正,不得隨意擴大或縮小,既及時指出存在的問題,也充分肯定取得的成績,盡可能采用“寫實”的方式進行評價,做到寓評價于敘事之中,避免鑒定式的抽象評價。
二、科學界定履行職責審計的評價標準
對審計對象實施評價,可在科學界定審計內容和評價標準的基礎上,采用百分制的方式,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最終通過“全部條件法”和“一票否決法”實施綜合評價。
(一)單項評價內容及標準
1.班子建設、組織人事工作(部門負責人履行“一崗雙責”職責)和黨風廉政建設及個人廉潔自律情況。審閱黨委(組)會議、行長辦公會議、行務會議(部門會議記錄)和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記錄、組織人事工作和干部任免資料、領導干部廉政檔案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檔案資料,抽樣率應達100%。單位負責人的審計以班子建設和組織人事工作為主,部門負責人的審計以履行“一崗雙責”職責情況為主。審計對象認真完成黨委(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任務;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審計調查問卷和審計期限內人事部門對審計對象本人及班子成員(部門負責人本人)的民主測評綜合結果符合人事部門年度績效考核全優標準;嚴格落實各項思想政治制度;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量化考評辦法(試行)》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達到上述要求此項滿分為100分。
如出現未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選拔任用干部的情況占比每上升一個百分點扣1分;民主測評的綜合結果稱職率在100%-75%之間每下降一個百分點扣1分;未落實各項思想政治制度占比每上升一個百分點扣1分。得分在90分以上和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量化考評標準(試行)》定量審計得分在90分以上的可認定為優秀;89-80分和黨風廉政建設定量審計得分在80分以上為稱職;79-75分和黨風廉政建設定量審計得分在75分以上為基本稱職;75分以下或稱職率在75%以下,未完成黨委(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任務,黨風廉政建設定量審計單項得分在75分以下和審計對象本人或班子成員的廉潔自律方面發現明顯問題可認定為不稱職。
2.傳達、貫徹國家金融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總行規章制度及上級行決策情況。審計對象所在單位或部門建立和完善公文督辦制度,審計對象對上級來文閱(批)示或督辦意見明確,規定具體的完成時限,記錄齊全;相關部門貫徹落實及時,各種文件資料齊全。達到上述要求此項滿分為100分。
如出現審計對象閱(批)示或督辦意見遺漏,完成時限不明確,貫徹落實上級精神的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和記錄不齊全的情況,其中任意一項占比每上升一個百分點扣1分。得分在90分以上認定為優秀,89-80分為稱職,79-75分為為基本稱職,75分以下或未建立公文督辦制度認定為不稱職。
3.組織參與決策情況。建立和完善黨委(組)議事制度、行長辦公會議制度和行務會議制度(部門會議制度)、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明確重大事項需集體研究的內容;重大事項經集體研究決策符合制定的規則和程序的要求;任期內無集體研究和決策違規事項,無因決策失誤造成經濟損失、責任事故或不良后果,重大突發事件上報及時,處置果斷有效,未造成任何不良后果;預算安排合理,指標調整報經上級行批準,資金管理與分配嚴格遵循公開和透明原則,經集體討論研究決定,無暗箱操作的現象;無截留、克扣分支機構費用現象,收支平衡,財務會計報告編制真實、完整,無截留財務收入、私設小金庫現象。任期內無債權債務,無掛賬超支,無經費遺留問題。達到上述要求此項滿分為100分。
如出現相關制度欠完善或遺漏、重大事項集體研究決策不符合程序、決策違規事項、重大事項上報不及時和指標調整未經上級行批準等情況,其中任意一項占比每上升一個百分點扣1分。得分在90分以上、89-80分和79-75分且未造成任何不良后果,任期內無債權債務,無掛賬超支,無重大經費遺留問題,對前任遺留問題給予及時解決的可分別認定為優秀、稱職和基本稱職。得分在75以下,任期重大事項決策失誤或未經民主決策造成嚴重經濟損失、責任事故或不良后果,發生嚴重違反財經紀律或法規的問題和重大經濟案件的認定為不稱職。
4.內部控制管理。建立和制定了嚴格的內控管理體系和各項規章制度,關鍵控制點和風險控制點明確,嚴格執行行長(部門負責人)對本單位(部門)內控管理負總責,其他領導對分管工作負責,部門內控責任落實到人分級管理的制度規定;重視內控環境建設,按照上級行的制度規定對崗位工作職責、工作程序、業務流程、應急處置預案、崗位職責分工和權力制約機制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履行檢查監督職責,有完整和規范的檢查記錄;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任職期間未出現因內控機制不健全或管理不到位而發生安全責任事故。達到上述要求此項滿分為100分。
如出現各項規章制度不夠健全或有遺漏;關鍵控制點和風險控
制點欠明確;因業務發展需要或上級明確要求修訂制度而未及時修訂;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化解風險隱患和各項檢查監督記錄不全等情況,但未因內控機制不健全或管理不到位而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其中任意一項占比每上升一個百分點扣1分。得分在90分以上認定為優秀,89-80分為稱職,79-75分為基本稱職。75分以下或關鍵控制點和風險控制點不明確,履職期間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認定為不稱職。
5.業務管理。各項業務管理制度健全,執行到位,操作合規;審計對象嚴格按制度要求履行應由本人負責的有關審核、審批、督促和檢查等方面的職責,無委托或授權他人代辦的情況;業務管理和操作無違法違規行為,各項基礎業務差錯率控制在上級制度允許的誤差范圍以內,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無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達到上述此項滿分為100分。
如出現各項業務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執行欠到位,審計對象委托或授權他人履行應由本人履行的職責等情況,占比每上升一個百分點扣1分;業務管理和操作的違規行為控制在5%范圍內每上升零點一個百分點扣2分;違規金額控制在1%范圍內每上升零點一個百分點扣10分;各項基礎業務差錯率控制在萬分之二范圍內每上升萬分之零點一扣5分;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控制在20%范圍內每上升一個百分點扣5分。出現上述問題但未造成不良后果,得分在90分以上可認定為優秀,89-80分為稱職,79-75分為基本稱職。得分在75分以下或造成不良后果,業務管理和操作的違規行為占比在5%以上,違規金額占比在1%以上,業務差錯率在萬分之二以上,對存在問題負直接責任在20%以上的,認定為不稱職。
(二)綜合評價指標及等級分類。綜合評價指標分為四個等級: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采用“全部條件法”和“一票否決法”進行確認。“全部條件法”即以各單項評價指標分值為基礎,依據其在綜合評價中的重要性,確定其權重,采用加權平均法,得出最終評價結果(Y)。如:設定上述各單項評價指標在綜合指標中的權重分別為30%、15%、20%、20%和15%,各單項評價指標分值為X,代Y=30%*X1+15%*X2+20%*X3+20%*X4+15%*X5,當Y等于或大于90分可評定為優秀,小于90分、等于或大于80分評定為稱職,小于80分、等于或大于75分評定為基本稱職,低于75分評定為不稱職。“一票否決法”即單項指標出現不稱職情況的實行“一票否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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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完善制度
我分行根據上級要求制定了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量化管理實施辦法,與考核細則,同時建立了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目前,該實施辦法已落實到位,為我分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以及分行事業發展起到了一定的監督及推動作用。
(二)健全責任機制方面
結合分行實際,我系統積極制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量化管理辦法,保證了黨風廉政建設及反腐敗各項工作的全面落實。一是將各項責任進行了分解,實現了將目標任務細化到崗,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從而確保了“責任分解,責任考核,責任追究”落實到位,全面推動了分行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深入開展。
(三)工作部署總結方面
今年上半年我分行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納入了年度工作中。做到了工作有總結、有計劃。
二、抓好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1)認真傳達貫徹總、分行的反腐防案工作部署和活動安排,共6分:我分行及時開會傳達貫徹各項工作部署和活動安排,無扣分。
(2)制定和落實反腐防案的崗位職責,積極支持和配合紀檢監察部門開展工作,共4分。我分行積極制定崗位職責,大力支持配合紀檢監察工作,無扣分。
(3)主要領導按要求與分行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和案件防控責任書并認真履行責職,共2分,我分行關職能部門及時簽訂責任書,并做到認真履職,無扣分。
(4)員工按要求與本單位簽訂反腐防案承諾書,共1分,我分行全體員工按時簽訂承諾書,無扣分。
(5)每季定期召開一次案件防范和量化管理工作分析會,共4分,我分行按時每季度召開相關會議,認真進行總結分析,無扣分。
(6)民主決策,員工職級晉升、獎金分配等重大事項經集體討論,共3分,我分行已經于*月按要求向員工公布業務管理費、獎勵費,無扣分。
(7)單位業務管理費、獎勵費發放公開透明,每半年一次向員工公布一次,共3分,我分行已按要求向員工公布業務管理費、獎勵費,無扣分。
(8)領導干部按規定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共2分,我分行全體領導干部按要求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無扣分。
(9)領導班子團結進取、廉潔干事,共3分,我分行全體領導干部團結協作、廉潔干事,半年來無投訴、無舉報,無扣分。
(10)關心員工工作和生活,領導干部按要求落實員工談話制度,共3分,我行領導干部按要求落實談話制度,不但有談話而且還設有員工談話專用記錄簿,無扣分。
(11)主要領導每年按要求進行述職述廉,共2分,我行全體領導干部都認真進行了述職述廉,無扣分。
(12)嚴格遵章守紀,考核期內無發生違紀政紀案件,共3分,我分行未發生一次黨紀政紀案件,無扣分。
三、抓好案件防范和自查工作
(1)案件防范工作分工明確,內控措施落實到位,崗位之間形成相互制約,共2分,我分行分工明確,內部監督到位,無扣分。
(2)各項業務操作規范,考核期內無發生各類經濟案件,共10分,半年來,我分行全體職員認真、負責,無違規操作,沒有造成資金損失、重大風險,沒有任何案件發生,無扣分。
(3)內控檢查到位,發現問題整改及時,共5分,我分行各相關責任人按要求進行了內控檢查,發現問題后及時進行了認真、徹底的整改,并按規定管理密、押、印及重空憑證,無扣分。
(4)按要求落實重要崗位輪崗或強制休假制度,共3分,我分行全體職員按要求對重要崗位進行輪崗并且無一人強制休假,無扣分。
四、不斷加強行風建設
(1)制定和落實本單位員工考勤考核獎勵機制,共2分,我分行已制定并開始實施內部員工考核獎勵機制,無扣分。
(2)嚴守工作紀律和請銷假制度,共4分,我分行經檢查發現無一人遲到,無一人違反工作(會議)紀律或請銷假制度,無扣分。
(3)員工內部團結和諧,敬業愛崗,共2分,我行全體員工團結協作,堅決服從崗位調整和分工,在崗位上兢兢業業,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無扣分。
(4)熱情待客,誠信經營,嚴格職業操守,共2分,上半年來我分行組織的規范化服務考評已達標,無扣分。
(5)考核期內無發生“黃、賭、毒”或其他有損銀行和企業利益行為,共4分,我分行全體員工潔身自好,無一人參與“黃、賭、毒”,無一人違反職業操守,無扣分。
五、加強廉政教育和隊伍建設
(1)按總、分行要求開展各項反腐防案、法律規章以及廣發理念職業道德教育活動,共10分,我分行按要求組織員工開展教育學習,參加學習的員工人數達到90%,活動結束后我行按時上報各類材料,無扣分。
(2)加強員工素質培訓,積極組織員工參加各類政治學習和業務培訓,共4分,分行全體員工沒有一人無故不參加分行組織的各類學習和培訓,無扣分。
一、個人存在的問題
(一)理論水平還需進一步提高
1、學習缺乏主動性、自覺性、計劃性,近兩年雖然在學習上有所注重,但與自己的工作任務,自己的工作職責相比還是顯得儲備不夠,掌握不全,應用不及。
2、學習缺乏思考,缺乏鉆研,缺乏總結,導致學而不精,學而不能用,學習與實踐脫鉤,表現在工作上,常常臨時抱佛腳,解決問題有時依賴查閱資料,依賴開會商討。
(二)領導能力還需進一步加強
1、農村工作管理水平還要加強。雖然在落實各項惠農政策方面工作扎實,在處理各類矛盾方面化解有方法,但對農村一些風俗習慣還不熟悉,對農業生產還不夠了解。導致工作有時切入點不夠準,出臺方案不夠精準。
2、機關管理水平還要加強。當前,文書檔案、會議就餐、財務小車、衛生食堂等各項工作通過幾年的理順,已按部就班、有條不紊,但還細節上還存在很多漏洞和不足,在執行上還有“嚴制訂寬執行”的情況,在操作上還有一定的隨意性,沒有及時總結糾正完善。
3、旅游開發工作能力還要加強。目前我鎮旅游發展思想清晰,旅游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但作為主職領導在旅游和招商引資方面,了解相關政策,學習專業知識,尋找市場,對接開發商等能力還遠遠不夠滿足現有的工作需要,急需要提高。
(三)工作作風還需進一步轉變
1、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少。深入基層檢查工作多,陪領導視察多,但就某個課題專門深入基層調研少,調研次數少,調研深度不夠,調研廣度不夠,今年自己僅寫了5篇調研文章,與鎮黨委的學習制度,與自身的履職需要還有很大的差距,以后要多加強這方面的工作。
2、與干部的交心談心少。平時對干部安排部署工作多,交心談心少,與班子成員交流多,與一般干部交流少,工作交流多,生活關心少。交心談心是促進同志感情,增進同志了解,溝通思想,互相學習,促進工作的主要方法,重要手段,作為主職領導干部一定要從工作出發,從關心愛護干部的角度出發,多與干部交心談心,多幫干部解決家庭實際困難,保證思想暢通,獻言獻策渠道暢通,努力營造更加團結的工作氛圍。
3、對干部管理不嚴。鎮黨委在年初制定了簽到、住宿的 二、分析產生的原因
(一)在理論學習上
客觀上是政府事務太多,工作太忙,能抽出用于學習的時間太少。主觀上還是自己存在自滿的心態,思想上存在惰性。雖然在工作上已經感覺到理論知識不能滿足工作需要,還是不能靜下心來認真學習,主要是降低了對自己的要求,放松了對自己的約束。
(二)在履職能力水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