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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招投標實施管理辦法范文

        招投標實施管理辦法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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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投標實施管理辦法

        第1篇:招投標實施管理辦法范文

        2002年第 3 號

        《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已于2002年4月4日經第5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

        部 長 黃鎮東

        二二年六月十九日

        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管理,規范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水運工程,是指港口、航道、航標、通航建筑物、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及其他附屬建筑物的新建、改建、大修和安裝工程。

        第三條 下列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應當進行招標:

        (一)水運工程的工程總投資在3000萬以上;

        (二)水運工程施工監理的單項合同價在50萬元以上。

        第四條 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不受地區或者部門的限制,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進行干預。

        第六條 水運工程監理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交通部負責全國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并直接負責大中型及限額以上、國家投資以及其他重要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并直接負責小型及限額以下的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長江航務管理局根據交通部的委托,負責小型、限額以下的長江干線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 招 標

        第七條 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應當在水運工程施工招標之前進行。擬進行施工監理招標的水運工程項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初步設計文件已被批準;

        (二)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三)施工監理招標文件已編制完畢,并按本辦法的有關規定經交通主管部門批準。

        第八條 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活動的招標人,應當是依照本辦法規定提出招標項目,并進行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的該招標項目的項目法人或者建設單位(以下簡稱招標人)。

        第九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招標人,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

        (一)具有與招標工作相適應的工程管理、概預算管理、財務管理能力;

        (二)有組織編制招標文件和標底的能力;

        (三)有對投標者進行資格審查和組織評標的能力。

        招標人不具備本條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委托招標機構辦理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事宜。

        第十條 依照本辦法規定,應當進行施工監理招標的水運工程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在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之日15日前,按項目管理權限報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采用公開招標的,招標人應當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介招標公告,邀請具備相應資格的不特定的監理單位投標。

        采用邀請招標的,招標人應當以發送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三個以上具備相應資格的特定的監理單位投標。

        第2篇:招投標實施管理辦法范文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以下簡稱施工招標投標)的管理,規范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交易行為,促進本市建筑市場的健康發展,根據建設部《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投資建設的各類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包括土木工程、設備安裝工程、管道線路敷設工程、裝飾裝璜工程等),除本條第二款規定的特殊工程項目外,必須按照本辦法實行施工招標投標。

        下列建設工程經南京市建設委員會批準,可以不招標:

        (一)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認的搶險救災、科研試驗、保密工程;

        (二)外方投資比例在60%以上的建設工程;

        (三)國內私人投資、外商獨資的建設工程;

        (四)建筑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下或者工程造價在100萬元以下的建設工程。

        不招標的工程,應當通過議標發包。議標的具體辦法由南京市建設委員會另行制定。

        第三條  施工招標投標應當堅持公平合法、誠實信用、平等競爭的原則。

        第四條  南京市建設委員會負責本市施工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施工招標投標的法規、規章;

        (二)負責指導與監督施工招標投標活動;

        (三)審核招標、投標單位資格,審查招標文件,審定標底;

        (四)審批招標投標機構、標底編制機構和標底審查機構的資質、資格;

        (五)審查施工合同,監督合同的履行。

        施工招標投標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南京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招標辦)負責。

        第二章  招標

        第五條  建設單位招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是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它組織;

        (二)有與招標工程相適應的經濟、技術、管理人員;

        (三)有組織編制招標文件和標底的能力;

        (四)有審查投標單位資質的能力;

        (五)有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活動的能力。

        不具備前款第(二)至(五)項條件的,必須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招標。

        第六條  建設單位或者招標的社會中介機構(以下簡稱招標單位)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本辦法規定程序,組織招標活動;

        (二)選擇和確定符合資質條件的投標單位;

        (三)根據評標、定標辦法,選定中標價格和中標單位。

        第七條  建設項目招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工程概算已經批準;

        (二)建設項目已經列入國家、部門或者地方的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三)已經規劃部門批準,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四)工程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五)有滿足招標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第八條  招標單位可以對項目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或者專業工程進行招標,但不得對單位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招標。

        第九條  施工招標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公開招標:由招標單位通過報刊、廣播、電視或者其它方式招標公告,接受符合分招標文件要求的施工企業的投標報名;

        (二)邀請招標:由招標單位向具有承擔該項工程施工能力的三個以上(含三個)企業發出招標邀請。

        第十條  招標單位招標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組織招標工作小組;

        (二)向市招標辦遞交招標申請表;

        (三)編制招標文件和標底;

        (四)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招標邀請書;

        (五)對投標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并將審查結果通知各申請投標的單位;

        (六)召開招標會,向合格的投標單位分發招標文件;

        (七)組織投標單位踏勘現場,進行答疑;

        (八)成立評標組織;

        (九)召開開標會議,審查投標書,當眾開標;

        (十)組織評標,決定中標單位;

        (十一)簽發中標通知書;

        (十二)與中標單位簽訂施工合同。

        凡屬國家重點項目和大中型項目的施工招標,除應當符合前款規定的程序外,招標單位還應當在標書發出之前,將標書及有關資料報南京市計劃委員會核備。

        第十一條  招標文件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招標綜合說明,包括工程概況、招標范圍、招標方式、現場條件,以及對工程開工竣工時間和質量等級的要求、對投標企業的資質和施工經驗的要求、對投標保證金和合同履約保證金的要求、對編制投標書的要求及評標和定標的辦法、招標活動的日程安排等有關事項的說明;

        (二)合同主要內容,包括工程預付款和進度款的支付辦法、主要材料和設備的供應方式以及材料和設備價格的結算辦法、獎罰辦法、合同價款及其調整條件、保修金數額及其支付方法等;

        (三)技術規范,包括所采用的技術標準、對材料的質量和試驗以及對施工工藝的特殊要求等;

        (四)工程量清單,包括工程量的計算方法和計量方法、清單章節劃分辦法、工程量清單匯總表、清單項目表以及建設單位供應的材料、設備數量及價格清單表等;

        (五)必要的設計圖紙以及技術資料;

        (六)各種文件格式;

        (七)其他參考資料。

        第十二條  招標文件經市招標辦審核后,招標單位方可組織施工招標。

        第十三條  招標單位不得將要求投標單位墊付建設資金作為招標的條件。

        第十四條  招標文件一經發出,其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補充;確需變更或者補充的,應當報市招標辦批準,并在投標截止日期7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單位和編制標底單位。

        第十五條  招標文件發現后10天內,招標單位組織答疑會。答疑紀要作為招標文件的補充,應當報市招標辦備案,并分送所有投標單位和編制標底單位。

        第十六條  發出招標文件至投標截止的期限,三等工程不少于15天,一、二等工程不少于30天。

        第三章  標底

        第十七條  標底是招標單位對招標工程造價的預測或者控制范圍。

        工程施工招標必須編制標底。

        第十八條  標底由招標單位自行編制,或者由具有編制標底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編制。

        第十九條  編制標底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根據設計圖紙、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參照國家規定的技術、經濟標準定額及規范,計算工程量和編制標底;

        (二)標底價格應當由成本、利潤、稅金組成。標底價格中應當包含施工不可預見費、包干費、技術措施費和工期獎等。工程質量要求優良的,還應增加相應費用;

        (三)一個招標項目只能編制一個標底。

        第二十條  本市標底審查單位的資格,由南京市建設委員會認定。

        標底必須經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南京分行或者其他具有資格的單位審查。

        凡國家投資的建設項目,標底必須經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南京分行審查。

        第二十一條  標底一經審定應當密封保存至開標時,開標前應當嚴格保密,不得泄漏。

        第四章  投標

        第二十二條  凡持有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施工企業或者施工企業聯合體,均可以按照本辦法參加施工投標。

        第二十三條  在施工招標投標中,投標單位有權根據經營狀況和招標文件對工程質量、工期的要求,自主確定投標報價,有權對要求優良等級的工程提出優質價格。

        第二十四條  投標單位應當向招標單位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施工許可證或者南京市建設委員會批準進入本市投標的證明;

        (二)企業簡歷;

        (三)自有資金情況;

        (四)企業職工人數,包括技術人員、技術工人數量以及平均技術等級;

        (五)企業自有的主要施工機械設備一覽表;

        (六)近三年竣工的主要工程以及履約情況;

        (七)現有主要施工任務,包括在建和尚未開工工程一覽表。

        第二十五條  投標單位領取招標文件時,應當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數額,向招標單位交納投標保證金,其額度一般不得超過1萬元。

        第二十六條  交納投標保證金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以現金或者支票支付;

        (二)由投標單位提供銀行保函或者金融機構的保證書。

        第二十七條  招標單位發現招標文件后,由于招標單位的原因而中止招標的,招標單位應當雙倍返還投標保證金;投標單位自行退出投標或者中標后拒簽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投標保證金。

        第二十八條  投標單位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書。投標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綜合說明;

        (二)按照工程量清單計算的標價及鋼材、木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用量;

        (三)施工方案和選用的主要施工機械;

        (四)保證工程進度、質量和施工安全的主要技術組織措施;

        (五)計劃開工、竣工日期以及工程總進度;

        (六)對招標文件主要條件的確認。

        第二十九條  投標書必須加蓋單位和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的印鑒,由投標單位密封后,在規定的期限內送達招標單位指定的地點。送達的投標書確需更正的,投標單位必須在投標截止日期前,用正式函件更正。

        第三十條  投標單位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報價投標。

        第三十一條  投標單位可以提出修改設計和合同內容等建議方案,并做出相應標價和投標書同時密封送達招標單位,供其評標時參考。

        第五章  開標  評標  定標

        第三十二條  開標、評標、定標活動,在市招標辦的監督下,由招標單位主持。

        第三十三條  招標單位應當邀請投資各方及其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的代表組成評標組織,專業復雜的工程或者大型工程還可以邀請有關專家參加。

        第三十四條  招標單位應當邀請投標單位和評標組織成員參加開標會議,并可以邀請開戶銀行、公證處等有關單位參加。開標時應當當眾啟封投標書以及補充函件,并公布投標書的主要內容和標底。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投標書無效:

        (一)投標書未密封;

        (二)投標書未加蓋單位和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的印鑒;

        (三)投標書未按規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寫,內容不全或者字跡模糊,辨認不清,影響評標;

        (四)投標書逾期送達;

        (五)投標單位未參加開標會議。

        第三十六條  評標組織可以采用下列方法評標、定標:

        (一)綜合因素評標、定標:采用評分或者無記名投票方式,對投標單位所投報的工程價格、主要材料用量、工期、質量、施工方案以及施工企業的業績、信譽等進行綜合評議,擇優確定中標單位;

        (二)單因素評標、定標:僅對投標單位投報的工程價格進行評議,選擇其中合理的低標中標。

        第三十七條  評標、定標辦法一經確定,開標后不得更改,招標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招標單位未按規定定標的,定標結果無效。

        第三十八條  開標到定標的期限,三等工程不得超過7天,一、二等工程不得超過15天,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長。

        第三十九條  定標后,招標單位應當在7天內將市招標辦審核過的中標通知書發送中標單位,同時通知未中標單位;未中標單位應當在接到通知后7天內,向招標單位退回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招標單位同時向未中標單位退回投標保證金,并付給未中標單位適當的標書編制補償費;招標單位應在施工合同簽訂后將投標保證金退給中標單位。

        第四十條  招標單位與中標單位應當依據招標文件和投標書,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15天內簽訂工程施工合同。

        第六章  罰則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南京市建設委員會按照本辦法給予處罰:

        (一)應當招標的工程而款招標的,責令不準開工或者停止施工,并對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分別處以工程造價2%以下的罰款;

        (二)招標單位未經審批,擅自組織招標的,招標無效,并處以10萬元以下罰款;

        (三)招標單位隱瞞工程的建設規模、建設條件以及資金保證等真實情況的,處以工程造價2%以下的罰款;

        (四)投標單位弄虛作假,不如實填寫投標申請書的,取消其6-12個月的投標資格,并處以5萬元以下罰款;

        (五)定標后,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施工合同的,除責令責任方承擔對方在招標投標過程中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外,并對責任方處以中標價2%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二條  招標單位、標底的編制單位或者審查單位泄露標底,影響招標投標工作正常進行的,由南京市建設委員會對責任單位處以工程標底價5%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責任人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并取消編制標底人員的編制標底資格。

        對以非法手段獲取標底信息而中標的投標單位,取消其對該工程的中標資格。

        第四十三條  招標單位或者投標單位在施工招標投標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第四十四條  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復議條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五條  在施工招標標中發生糾紛的,招、投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者由市招標辦進行調解。當事人一方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六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業務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中所稱一等、二等、三等工程,按建設部規定的標準確定。

        第3篇:招投標實施管理辦法范文

        第一條、為了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維護招標投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實施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及室內外裝修工程。

        本辦法所稱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園林、環衛、污水處理、垃圾處理、防洪、地下公共設施及附屬設施的土建、管道、設備安裝工程。

        第三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者項目總投資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必須進行招標。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規定本地區必須進行工程施工招標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準,但不得縮小本辦法確定的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范圍。

        第四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具體的監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實施。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區、本系統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施工招標投標活動。

        第六條、施工招標投標活動及其當事人應當依法接受監督。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施工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查處施工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第二章、招標

        第七條、工程施工招標由招標人依法組織實施。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不得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不得對潛在投標人提出與招標工程實際要求不符的過高的資質等級要求和其他要求。

        第八條、工程施工招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已經履行審批手續;

        (二)工程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三)有滿足施工招標需要的設計文件及其他技術資料;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工程施工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應當公開招標,但經國家計委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的重點建設項目除外;其他工程可以實行邀請招標。

        第十條、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

        (一)停建或者緩建后恢復建設的單位工程,且承包人未發生變更的;

        (二)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

        (三)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且承包人未發生變更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招標人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的,應當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能力:

        (一)有專門的施工招標組織機構;

        (二)有與工程規模、復雜程度相適應并具有同類工程施工招標經驗、熟悉有關工程施工招標法律法規的工程技術、概預算及工程管理的專業人員。

        不具備上述條件的,招標人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格的工程招標機構施工招標。

        第十二條、招標人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的,應當在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報送下列材料: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的各項批準文件;

        (二)本辦法第十一條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包括專業技術人員的名單、職稱證書或者執業資格證書及其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招標人不具備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條件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備案材料之日起5日內責令招標人停止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

        第十三條、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項目,應當進入有形建筑市場進行招標投標活動。

        政府有關管理機關可以在有形建筑市場集中辦理有關手續,并依法實施監督。

        第十四條、依法必須進行施工公開招標的工程項目,應當在國家或者地方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介上招標公告,并同時在中國工程建設和建筑業信息網上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工程的性質、規模、地點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

        第十五條、招標人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3個以上符合資質條件的施工企業發出投標邀請書。

        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事項。

        第十六條、招標人可以根據招標工程的需要,對投標申請人進行資格預審,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標機構對投標申請人進行資格預審。實行資格預審的招標工程,招標人應當在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載明資格預審的條件和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辦法。

        資格預審文件一般應當包括資格預審申請書格式、申請人須知,以及需要投標申請人提供的企業資質、業績、技術裝備、財務狀況和擬派出的項目經理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等證明材料。

        第十七條、經資格預審后,招標人應當向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告知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和方法,并同時向資格預審不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告知資格預審結果。

        在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過多時,可以由招標人從中選擇不少于7家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

        第十八條、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工程的特點和需要,自行或者委托工程招標機構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標須知,包括工程概況,招標范圍,資格審查條件,工程資金來源或者落實情況(包括銀行出具的資金證明),標段劃分,工期要求,質量標準,現場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標文件編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標報價要求,投標有效期,開標的時間和地點,評標的方法和標準等;

        (二)招標工程的技術要求和設計文件;

        (三)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應當提供工程量清單;

        (四)投標函的格式及附錄;

        (五)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

        (六)要求投標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條、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發出的同時,將招標文件報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招標文件有違反法律、法規內容的,應當責令招標人改正。

        第二十條、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并同時報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一條、招標人設有標底的,應當依據國家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及招標文件規定的計價方法和要求編制標底,并在開標前保密。一個招標工程只能編制一個標底。

        第二十二條、招標人對于發出的招標文件可以酌收工本費。其中的設計文件,招標人可以酌收押金。對于開標后將設計文件退還的,招標人應當退還押金。

        第三章、投標

        第二十三條、施工招標的投標人是響應施工招標、參與投標競爭的施工企業。

        投標人應當具備相應的施工企業資質,并在工程業績、技術能力、項目經理資格條件、財務狀況等方面滿足招標文件提出的要求。

        第二十四條、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需要澄清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

        第二十五條、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招標文件允許投標人提供備選標的,投標人可以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替代方案,并作出相應報價作備選標。

        第二十六條、投標文件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標函;

        (二)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方案;

        (三)投標報價;

        (四)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七條、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擔保。投標擔??梢圆捎猛稑吮:蛘咄稑吮WC金的方式。投標保證金可以使用支票、銀行匯票等,一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2%,最高不得超過50萬元。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額,將投標保函或者投標保證金隨投標文件提交招標人。

        第二十八條、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應當向投標人出具標明簽收人和簽收時間的憑證,并妥善保存投標文件。在開標前,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開啟投標文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為無效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提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少于3個的,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第二十九條、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并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送達、簽收和保管。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后送達的補充或者修改的內容無效。

        第三十條、兩個以上施工企業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簽訂共同投標協議,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工程的相應資質條件。相同專業的施工企業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低的施工企業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

        招標人不得強制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不得限制投標人之間的競爭。

        第三十一條、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

        投標人不得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

        禁止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

        第三十二條、投標人不得以低于其企業成本的報價競標,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第四章、開標、評標和中標

        第三十三條、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地點。

        第三十四條、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開標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

        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進行檢查并公證。經確認無誤后,由有關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

        招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所有投標文件,開標時都應當當眾予以拆封、宣讀。

        開標過程應當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三十五條、在開標時,投標文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作為無效投標文件,不得進入評標:

        (一)投標文件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二)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函未加蓋投標人的企業及企業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業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沒有合法、有效的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人印章的;

        (三)投標文件的關鍵內容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四)投標人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標保函或者投標保證金的;

        (五)組成聯合體投標的,投標文件未附聯合體各方共同投標協議的。

        第三十六條、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

        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其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招標人、招標機構以外的技術、經濟等方面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評標委員會的專家成員,應當由招標人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政府部門確定的專家名冊或者工程招標機構的專家庫內相關專業的專家名單中確定。確定專家成員一般應當采取隨機抽取的方式。

        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得進入相關工程的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第三十七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專家名冊應當擁有一定數量規模并符合法定資格條件的專家。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將專家數量少的地區的專家名冊予以合并或者實行專家名冊計算機聯網。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進入專家名冊的專家組織有關法律和業務培訓,對其評標能力、廉潔公正等進行綜合評估,及時取消不稱職或者違法違規人員的評標專家資格。被取消評標專家資格的人員,不得再參加任何評標活動。

        第三十八條、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并對評標結果簽字確認;設有標底的,應當參考標底。

        第三十九條、評標委員會可以用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說明。投標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進行澄清或者說明,其澄清或者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第四十條、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為所有投標文件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可以否決所有投標。

        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工程的所有投標被否決的,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第四十一條、評標可以采用綜合評估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或者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

        采用綜合評估法的,應當對投標文件提出的工程質量、施工工期、投標價格、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方案、投標人及項目經理業績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要求和評價標準進行評審和比較。以評分方式進行評估的,對于各種評比獎項不得額外計分。

        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應當在投標文件能夠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人中,評審出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人,但投標價格低于其企業成本的除外。

        第四十二條、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闡明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意見,并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標方法,推薦不超過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標候選人。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

        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工程項目,招標人應當按照中標候選人的排序確定中標人。當確定中標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標人可以依序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招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第四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材料:

        (一)設有標底的,投標報價低于標底合理幅度的;

        (二)不設標底的,投標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有可能低于其企業成本的。

        經評標委員會論證,認定該投標人的報價低于其企業成本的,不能推薦為中標候選人或者中標人。

        第四十四條、招標人應當在投標有效期截止時限30日前確定中標人。投標有效期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第四十五條、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施工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書面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施工招標投標的基本情況,包括施工招標范圍、施工招標方式、資格審查、開評標過程和確定中標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二)相關的文件資料,包括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投標報名表、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評標委員會的評標報告(設有標底的,應當附標底)、中標人的投標文件。委托工程招標的,還應當附工程施工招標委托合同。

        前款第二項中已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了備案的文件資料,不再重復提交。

        第四十六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自收到書面報告之日起5日內未通知招標人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有違法行為的,招標人可以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第四十七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訂立書面合同后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中標人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并取消其中標資格,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招標人無正當理由不與中標人簽訂合同,給中標人造成損失的,招標人應當給予賠償。

        第四十八條、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擔保的,中標人應當提交。招標人應當同時向中標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第五章、罰則

        第四十九條、有違反《招標投標法》行為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招標投標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五十條、招標投標活動中有《招標投標法》規定中標無效情形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宣布中標無效,責令重新組織招標,并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第五十一條、應當招標未招標的,應當公開招標未公開招標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五十二條、招標人不具備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條件而自行招標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三條、評標委員會的組成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招標人重新組織評標委員會。招標人拒不改正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五十四條、招標人未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施工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正;在未提交施工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六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勞務分包采用招標方式的,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五十六條、招標文件或者投標文件使用兩種以上語言文字的,必須有一種是中文;如對不同文本的解釋發生異議的,以中文文本為準。用文字表示的金額與數字表示的金額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金額為準。

        第五十七條、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或者屬于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不適宜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

        第五十八條、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進行施工招標,貸款方、資金提供方對招標投標的具體條件和程序有不同規定的,可以適用其規定,但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的除外。

        第4篇:招投標實施管理辦法范文

        第一部分 管理目標

        一、經濟指標

        1、營業收入: 萬元;

        2、實現利潤: 萬元,利潤率為 %;

        3、上交管理費用: 萬元,上交管理費率為 %。

        二、運行管理目標

        1、工期

        達到業主的工期要求。

        2、質量

        (1)單位工程驗收一次合格率達到100%;

        (2)本工程質量達到省(部)優工程目標;

        3、貫標認證工作

        (1)貫標外審無嚴重不合格項;

        (2)職業健康監護率100%,年新增職業病例≤0.15%;

        (3)對環境污染控制率達到100%;噪聲、污水、大氣污染物排放達標率達到100%;固體廢物對環境污染的防治率達到100%;對井巷施工粉塵濃度檢測合格率80%以上;

        4、安全管理:

        (1)無工亡事故;

        (2)杜絕重大交通、設備、火災、觸電、爆炸和中毒事故;

        (3)億元施工產值重傷率≤1人、輕傷率≤5人;

        5、成本費用控制:成本費用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在 %以內,其中:

        (1)人工費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在 %以內;

        (2)材料費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在 %以內;

        (3)機械費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在 %以內;

        (4)其它直接費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在 %以內;

        其中:項目經理部生活和生產用臨時設施費用控制在 萬元內。

        (5)項目經理部管理費用控制在 萬元以內;

        其中:業務招待費控制在 萬元以內。

        第二部分 項目經理的責、權、利

        一、項目經理的職責:

        (一)履行公司與業主單位簽訂的合同中公司的所有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項目總體目標的實現,保證達到業主滿意。

        (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執行集團公司和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正確處理國家、企業、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做到合法經營。

        (三)嚴格執行集團公司關于物資設備采購、工程或勞務分包招投標管理、工程或勞務分包隊伍的選擇、資金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1、大宗材料采購招投標必須嚴格執行二十三冶辦發[XX]19號文關于印發《二十三冶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招投標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和二十三冶監察發[2019]1號文關于印發《二十三冶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招投標監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大宗材料采購合同估算價在20萬元以上的采購活動必須經過招投標程序。禁止化整為零,凡符合招標條件的必須進行招標。

        第二,招投標過程中必須具備下列書面資料:邀標書、標的確定的市場調查書面報告、投標人投標書、評標會議記錄、評標人評審意見、評標結果、項目經理部選擇中標單位的書面決定書。

        第三,項目經理部所有招投標活動必須報公司招投標監管中心監管,在公司審批后方能簽訂采購合同。省內工程項目合同估算值在100萬元及以上的招標活動或省外工程項目合同估算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招標活動由集團公司招投標監管中心參與組織評審和監管。

        第四,招投標過程必須建立臺賬、編制目錄、形成書面檔案。

        有關大宗材料采購招投標適用范圍、招投標方式、開標、評標、定標、招標監督按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具體要求執行。若有修改則按新的文件執行

        2、工程分包(包括勞務)必須嚴格執行二十三冶辦發[XX]19號文關于印發《二十三冶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招投標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和二十三冶監察發[2019]1號關于印發《二十三冶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招投標監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二十三冶工程施工項目分承包與勞務分包的規定》。

        第一,工程分包(包括勞務):凡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的,勞務分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的,必須執行招投標程序,禁止化整為零。

        第二,招投標過程中必須具備下列書面資料:邀標書、標的確定的工程預算分析資料和市場調查書面報告、投標人投標書、評標會議記錄、評標人評審意見、評標結果、項目經理部選擇中標單位的書面決定書。

        第三,項目經理部所有工程(勞務)分包投標活動必須報公司并經公司招投標監管中心審批后方能簽訂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省內工程項目合同估算值在100萬元及以上的招標活動或省外工程項目合同估算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招標活動由集團公司招投標監管中心參與組織評審和監管。

        第四,工程(勞務)分包招投標過程必須建立臺賬、編制目錄、形成書面檔案。

        有關工程(勞務)分包的招投標業務適用范圍、招投標方式、開標、評標、定標、招標監察按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具體要求執行。

        3、工程(勞務)分包隊伍的選擇:必須選擇有相應資質的(勞務)分包隊伍。

        第一,工程(勞務)分包隊伍的選擇必須符合集團公司《關于工程項目分承包與勞務分包的規定》,只能選擇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勞務)分包單位。禁止自然人分包。

        第二,工程(勞務)分包單位的勞務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率100%。

        4、遵守資金集中管理制度

        第一,嚴格執行集團公司財發[2019]13號文關于印發《二十三冶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資金集中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和公司資金集中管理的相關文件,項目經理部從業主方收取的工程進度款、結算款、工期獎(或趕工獎)及其他資金必須匯入公司指定的集中管理銀行賬戶。

        第二,公司根據審定的項目經理部當月用款計劃將款項撥付至資金支付專戶,嚴禁項目經理部直接在收款專戶上支付。

        第三,嚴格遵守公司關于項目經理部在主賬戶以外的設立的收款專用賬戶,實行余額限量的實時歸集管理制度,對付款專用賬戶接受公司限額管理制度。

        5、加強安全管理:

        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管理嚴格執行《二十三冶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安全管理手冊》的規定,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四)主持編制項目管理實施細則,并對項目目標進行系統管理。

        (五)對資源進行動態管理,建立各種專業管理體系并組織實施。

        (六)進行授權范圍內的利益分配。

        (七)應及時做好與業主的月度工程量簽復、工程變更調整、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竣工結算和分包業務的各項結算工作。

        (八)接受公司審計,處理項目經理部解散的善后工作。

        (九)按照集團公司《關于工程項目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指導意見》的要求,工程項目實施全面預算管理,預算編制、考核面達到100%。

        (十)負責各類計劃和報表的編制,真實、及時、準確地按系統管理和有關規定報送給公司各有關部門。

        (十一)上交勞保基金:工程專項勞?;鹑~上交公司,本項費用不列入上交管理費范圍,專項核算專項上交。

        (十二)以工資總額為基數的上交費用包括養老保險金、工傷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失業保險金、生育保險金、工會經費共7項,按公司規定計算并上交。

        (十三)按規定完成各項資金上交任務,并按期歸還公司墊付的工程款。

        (十四)就地延伸施工項目或新項目的開拓,其投標報價需報公司審批確定,在本項目實施期間,開拓業務萬元。

        (十五)做好風險抵押金的收集工作。按月在工資中扣一部分作為風險抵押金或按公司規定另行交納風險抵押金 萬元。

        (十六)其他職責____。

        二、項目經理的權力

        (一)參與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和合同簽訂工作。

        (二)主持項目經理部的工作。

        (三)生產指揮權:項目經理有權按照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根據項目隨時出現的人、財、物等資源變化情況進行指揮調度,對于施工組織設計和網絡計劃,在保證總體目標不變的前提下進行優化和和調整。

        (四)人事權:項目班子成員聘任、獎懲、考核、解聘的建議權;對其他人員(公司直派人員除外)使用的決定權;選用具有相應資質勞務分包隊伍的參與權。

        (五)財務管理權:在公司授權范圍內的項目資金的投入和使用。

        1、在公司授權范圍內,有權安排目標成本費用的開支;

        2、在公司授權范圍內,向公司建議項目內部員工的工資水平、分配辦法、分配原則和具體方案;

        3、在公司授權范圍內,推行計件工資、定額工資、崗位工資和確定獎金(含工期獎)分配方案;

        (六)技術措施和技術方案的編制、審定按貫標程序相關規定辦理。

        (七)在公司授權范圍內,組織或參與設備、物資、材料的采購,選擇機械設備的型號,數量、和進場時間,對所購設備物資按質量標準驗收、檢驗。

        (八)在公司授權范圍內協調與項目有關的內外部關系。

        (九)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權力_______。

        其他班子成員按項目經理的分工履行職責。

        三、項目經理的利益

        1、按《二十三冶建設集團關于子、分公司所屬項目部工資指導意見》的規定享受項目工資待遇。

        2、享受優質工程獎。工程項目達到?。ú浚﹥災繕?,項目經理按集團公司現行規定享受優質工程獎。

        3、享受管理目標兌現獎。

        4、享受業務開拓獎。

        5、享受超額利潤獎。

        6、公司規定的其他________獎勵。

        其他班子成員按項目經理的分工享受相應利益。

        第三部分 獎罰

        按照考核結果,公司給予項目經理部經理及其項目班子成員獎罰兌現,獎罰辦法明確如下:

        一、 目標獎勵辦法

        (一)目標獎勵的計算

        1、計獎基數的確定:

        計獎基數=上交利費額×提獎比例

        2、計獎時間系數=實際工作月數/有效工期(總月數)

        3、職務系數確定的原則:項目經理部經理職務系數為“1”;項目班子其他成員的職務系數為0.5~0.8,由項目經理依據各位班子成員的業績情況向公司提出建議報經公司確認。

        4、目標獎計算式:目標兌現獎=計獎基數 *職務系數*任職時間系數

        (二)目標獎勵兌現的時間:

        1、經公司審計、考核確認完成各項目標,同時項目經理部向業主方回收的資金和上交公司利費均達到80%以上,給予兌現70%;

        2、工程結算完畢、工程款全部回收、工程項目債權債務清理完成后再兌現余下30%。

        二、 超額利潤獎勵:

        1、目標利費=營業收入×相應利費上交比例

        2、超額利潤=實際利費-目標利費

        超額利潤獎按公司現行辦法分配到項目經理部班子成員。

        三、懲罰辦法

        1、項目經理部未完成目標責任書規定的利費上交目標,項目經理及其管理班子成員的風險抵押金抵交不足部分;

        2、項目經理部若發生虧損情況,則按照《二十三冶建設集團公司有限公司內部管理責任追究辦法》的有關規定對項目經理及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3、發生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安全死亡事故、發生重傷、重大人為機械事故按相關管理辦法處罰;

        4、交工資料未及時歸檔扣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目標兌現獎1~5萬元;

        5、材料物資、工程或勞務分包招投標管理制度執行不力的扣目標兌現獎1~ 5萬元。

        四、項目經理兌現獎計算公式

        1、目標兌現獎=目標獎+超額利潤獎+業務開拓獎+優質工程獎-安全、質量罰款-其他罰款-已發獎金

        2、個人所得稅由項目經理部班子成員各自承擔。

        第四部分 附 則

        第5篇:招投標實施管理辦法范文

        一、交易業績不斷增長

        **年1-12月共完成交易1088項,成交金額445330.89萬元,比去年同期增幅61.25%;增加收入106031.46萬元,比去年同期增幅465.53%;節約支出31896.27萬元,比去年同期增幅102.52%。

        其中:

        (1)建設工程項目141項,交易金額193501.32萬元,節約支出30363.37萬元,節約率13.56%。

        (2)政府采購項目845宗,交易金額9354.87萬元,節約支出1532.9萬元,節約率14.08%。

        (3)土地出讓92宗,成交金額240321萬元,增加收入105413萬元,增值率78.14%。

        (4)礦產出讓7宗,成交金額856萬元,增加收入106萬元,增值率14.13%。

        (5)產權交易3宗,成交金額1297.7萬元,增加收入512.46萬元,增值率65.26%。

        二、招投標制度不斷完善

        為保證招投標交易活動有章可循、有序運作,從而用制度來實現管人管事管平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和樂清實際,草擬和出臺了各項招投標規章制度。我辦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草擬了《樂清市評標專家和綜合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并聯合紀委監察局、財政、規劃、交通、水利、市政園林等部門下發了《關于公開聘任樂清市綜合評標專家庫專家的通知》,進一步充實了本地專家庫;加強了與周邊縣市專家庫的連接,出臺了《樂清市招投標項目異地評標專家組合使用暫行規定》,并設計了專門的評標專家抽取申請表和異地使用專家庫聯系表,進一步避免評標專家的傾向性意見,影響評標結果的公正性。起草了樂清市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拍掛操作流程和申請人參加土地招拍掛流程;草擬了《樂清市招投標業務統計工作管理辦法》,并針對建設工程、土地(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項目各自的交易特點結合科室的要求設計了統一的交易情況統計表式。為了規范本市機構的行為,了解機構的基本情況,制作了《樂清市機構登記表》,以便全面掌握我市招標機構的情況。另外,我們還推出了招標員制度,分兩期對各個單位的招標員近兩百人進行了業務培訓。

        三、招投標工作方法不斷創新

        1、綜合管理方面:規范了保證金管理。為使保證金收、退、存工作科學、有序,帳務票據齊全、日結月清,制定和出臺了《投標保證金管理辦法》,并采取向投標人發出《投標保證金辦理須知》、設計《投標保證金交、退款通知書》和《投標保證金收、退臺帳》、購置財務軟件等具體措施落實了《投標保證金日結月清管理辦法》,現在該項工作運作有序,解決了長久以來保證金工作沒有日結月清帶來的隱患。

        2、建設工程方面:在監管過程中,我們發現原來實行的建設工程項目資格預審制已不適應形勢的發展,在投標過程中很容易產生串標、圍標行為,在進行了大量的考察研究后,我們會同市監察局向市政府提議實行資格后審制,除技術特別復雜或者具有特殊專業技術要求的招標項目外,一律實行網上下載招標文件,取消報名環節,不再限制潛在投標人的數量,為此市政府已于**年6月4日發文。(《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工作的實施意見》樂政發[**]43號)。8月份,我們又聯合市監察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明確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樂監[**]1號),現在,建設工程項目資格后審制已全面啟動,從初步運行來看效果較好,進一步打擊和防范了建設工程中掛靠、買標、賣標、圍標、串標等行為。

        3、土地交易方面:結合各市縣的做法和我市的實際,對進入中心從事國有土地使用權、產權拍賣活動的拍賣機構引入競爭機制并實行會員制管理,建立了拍賣行會員庫,制定了《樂清市招管辦拍賣行會員制管理規定(試行)》、《樂清市拍賣機構評比標準》、《樂清市拍賣機構年度考核標準》等各種規定。其中對于會員準入的條件、會員制的管理辦法、會員獲得拍賣權的競爭辦法、傭金費率的確定辦法以及會員的考核辦法均做了詳細的規定;

        做好市政府土地項目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尤其是工業用地,政策性強,情況復雜,我們高度重視,經過近一年的積極調研,充分準備,62宗工業用地的掛牌項目順利成交。

        為積極調動潛在投標人,最大程度地展開競爭,保證競爭的充分性和有效性,我們采取一系列的措施進一步拓寬招投標信息管道,與省、部里網站進行銜接,堅決克服因信息管道不暢、不廣而形成的招標不足。根據每宗土地出讓地塊標的大小確定不同層次的媒體(如各級報刊和網絡媒體等)和具體的次數,并采用電話、短信、郵寄等形式將公告信息發給有關房地產開發企業,今年我們還組織了中心區A-j9部分地塊出讓推介會,吸引了來自南京、溫州、樂清的近二十家房開企業與會。在7月31日的拍賣會上,A-j9地塊經過激烈的競爭拍出了7.78億的高價,成為新地標。

        4、產權交易方面:積極開展國有產權進入市場交易工作的調查研究,探索有效的監管辦法。同時積極推動國有、集體企業盤活存量資產和閑置資產,防止公有資產出現不必要的流失。對改制企業的房地產產權轉讓交易,做好產權的政策處理和招投標服務工作,為改制企業安置職工盡大可能籌措資金。今年9月份我們完成了樂清市人民政府駐杭州辦事處在杭州的兩處房產和坐落在樂成鎮湖上岙村原屬市食品公司部分房產出讓項目。

        5、政府采購方面:改進了協議供貨制度,對計算機和打印機協議采購,實行了“一三一”措施,降低了采購價格,節約了采購資金,從執行效果來看比較好。對公務車協議供貨工作,我們增加了福特、五菱、豐田等品牌。改進了空調政府采購年度協議供貨,我們增加了奧克斯、松下、TCL等品牌,同時改進了采購實施辦法;在服務類政府采購工作上有了新的突破,樂清灣港區軟土地基處理原位監測工程采購在時間緊的情況下,采用競爭性談判采購,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了采購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市行政管理中心的物業管理采購取得成功。

        6、鄉鎮招投標方面:會同紀委聯系、指導鄉鎮招投標工作,推進招投標平臺的深入和延伸。目前全市31個鄉鎮已經建立并掛牌的招投標中心有25個,**年鄉鎮招投標中心共交易92件,交易額8055萬元。項目主要涉及水利、土地治理、房建施工、橋梁、租賃、園林綠化等等,觸角延伸到農村的方方面面,促進了增收節支,維護了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提高了群眾的滿意度。同時鄉鎮招投標平臺建設,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了腐敗。

        四、監管手段不斷完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浙江省招標投標條例》及溫州、樂清有關招投標活動的有關規定,對招投標各個環節嚴格把關,特別是在資格審定、標書制作、開標、評標、詢標等階段重點監管。對每一次評標活動,從開標到評標結束實行全程跟蹤監督,嚴把評標室門衛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評標室,評標時嚴禁任何人員擅自外出,對進入評標室的人數進行嚴格控制,使評標過程更加嚴肅、規范,防止評委的傾向性意見。

        五、招投標門戶網站訪問量不斷上升。招投標門戶網站具有宣傳窗口、交流平臺、數據倉庫、得力助手的作用,我們做到使網站內容豐富,內外皆通,網頁特色、美觀、實用,并做好網站的宣傳工作,網站的訪問量不斷上升,今年下半年網站的訪問量是去年同期的五倍。同時完善內部辦公自動化系統,提高單位的工作效率。進一步拓寬信息管道,在溫州招標投標網,浙江省招標投標網及兄弟縣市招投標網信息,并建立了短消息平臺。對招投標相關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完善,建立了法律法規、招標項目、采購人、供貨商、開發商、建設企業、不良行為及黑名單等電子檔案庫。

        六、“作風建設年”、“文明機關”、“四好科室”的創建活動不斷深入。

        我辦(中心)按照“大局著眼、小處入手、抓住重點、整合載體、講求實效”的總要求,深入開展“作風建設年”、“文明機關”、“四好科室”創建活動,通過“一促”、“兩爭”、“三創”,即促進高效廉潔的政府招投標統一平臺建設,爭當全市文明機關、爭當全市優秀服務窗口,創優招投標市場環境、創新監管工作機制、創建窗口服務品牌,進一步加強機關作風建設,較好地完成了“作風建設年”的各項任務,達到了預期目的,取得了明顯成效。

        七、順利通過檔案溫州市一級達標驗收。我辦(中心)高度重視檔案建設,將檔案達標工作納入年度計劃。在市檔案局的指導下,年初就成立了檔案工作領導小組和檔案鑒定小組,配備了專兼職檔案員,出臺了《檔案管理辦法》,購置了檔案管理軟、硬件設施,11月底成功通過了檔案管理溫州市一級達標驗收。

        第6篇:招投標實施管理辦法范文

        關于部分設備設施存在閑置浪費現象的整改情況:

        關于我公司固定電話使用效率低的現象,目前已進行了整改。通過整合辦公區域,實行業務部門集中辦公的方式,將原有的  部固定電話進行全面梳理,裁撤掉其中利用率較低的  部,將目前全公司使用的固定電話降低到  部。

        關于辦公設備使用效率低現象的整改情況:

        由于公司機構調整人員變動,公司原有人員  人,目前人員精簡至  人,致使部分辦公設備處于閑置狀態。目前已經對辦公設備中的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進行了統計,其中電腦固資帳上實有  臺套,在用電腦   臺套、劃撥園區服務公司  臺套、閑置  臺套。打印機固資賬上實有  臺,在用  臺、閑置  臺(損壞,待修)。   年公司業務拓展預計引進部分相關人才,到時閑置辦公設備將配備給新進人員使用。剩余辦公設備將按照《   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發[20   ]    號)規定,結合實物情況履行封存、利舊、報廢等手續。

        關于衛生間長流水現象的整改情況:

        關于衛生間長流水現象,我公司第一時間進行了整改。于20   年   月底前將衛生間漏水部位進行了修復,已徹底解決了長流水現象。

        關于實物資產管理及交接的整改情況:

        針對人員變動、20   -20   年度實物資產交接手續不全現象,依據《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發[20   ]   號)、《   固定資產管理實施細則》(   發[20   ]   號)要求,結合    實際擬重新修訂《    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20    年印發)。目前公司已經擬定完成《    員工離職辦理的管理辦法》,完善人員變動情況下固定資產實物、交接、臺賬等管理制度。

        關于    產品積壓現象的整改情況:

        針對部分   產品庫存時間過長,貶值較多情況。辦公室與業務部門溝通,提出    產品處置辦法。對還有銷售價值的    產品,利用多種渠道拓寬銷路盡快使資金回籠。對于已無變現價值的    產品如活動定制產品、過期產品采取報廢處理。對     等具有一定保留價值但無變現價值的產品部分留存作為資料,剩余采取報廢處理

        關于無外聘員工管理辦法的整改情況:

        根據《    人員招聘與配置管理制度》(   發﹝20   ﹞號)及《勞務用工管理辦法》(   發﹝20   ﹞    號)的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修訂了《    人員招聘與配置管理制度》,完善了用工制度及勞務的日常管理。

        關于實物資產交接手續缺失的整改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    關于員工離職辦理的管理辦法》規定:解合人員(辭職、離職)均應向辦公室人事領取《離職/調離人員業務工作交接單》、《離職交接表》,按該清單要求,在離開公司之前辦完有關工作移交手續,其應領取的工資及離職證明,在所有手續辦妥后給予發放。

        針對項目審批立項不到位的整改情況:

        在建工程管理不到位,內部工程項目未見審批立項。制定     《立項審批制度》,并制作《項目立項風險評估研判逐級確認書》、《預算審批單》以及《立項流程圖》。

        第7篇:招投標實施管理辦法范文

        摘要:電子招投標是近年來迅速發展起來的一項全新業務形態,它將信息技術與傳統招投標模式相結合,實現招標項目全過程電子化。本文通過研究我國建設工程領域電子招投標發展過程及現狀,分析各地電子招投標運行實踐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推進電子招投標對策建議。

        關鍵詞 :電子招投標;現狀;發展對策為提高工作效率,節約交易成本,規范業務流程,增加招投標全方位透明度,我國借鑒國外電子招投標經驗,在工程建設領域招投標中引入了電子招投標,各地先后開展了招標項目全過程電子化研究與探索。經過十多年發展,我國逐步形成一種基于信息技術的全新業務形態——電子招投標。

        一、推行電子招投標的現實意義

        1.確保招投標活動公開公平公正由于網絡的開放性、普遍性和交互性,電子招投標方式相比其他媒介更能增加招標投標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更有利于公平競爭。同時,在強化系統可靠性和安全性保障、增加系統平臺操作監督基礎上,電子招投標可避免招標投標活動中的暗箱操作,有效保證招投標活動的公平和公正。建立電子招投標平臺,使招投標中的每個步驟都依法遵規、按部就班,信息披露更廣泛,有效提高了招標信息的對稱性,有利于招標人、投標人掌握整個招投標過程,也有利于招投標監管部門對整個招投標過程進行監督。實行計算機輔助評標,使整個程序更加公開、透明,也能更有效防止暗箱操作和虛假招標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整個招投標活動“三公”原則的實現。

        2.實現招投標活動便捷高效

        傳統招投標中,招標人或招標機構(以下統稱招標人)需要向不同主管單位送審和報備大量書面材料。電子招投標中,招標人只需將文件資料通過電子招投標平臺進行網上申報,相關主管部門即可通過網絡平臺進行審批備案。這樣既節省了時間,也有效提高了招投標工作效率。同時,通過電子招投標平臺發售、下載電子招標文件和網絡傳輸遞交電子投標文件,優化了整個招投標工作業務流程;而運用計算機輔助評標系統進行評標,還大大提高了評標專家的評標效率,縮短了整個項目招標投標時間周期。

        3.降低招投標活動交易成本

        電子招投標的顯著特點是,不僅能有效降低招投標活動時間、經濟和社會成本,還能降低招標人、投標人的招標或投標成本,相關部門監督管理和交易場所等部門公共服務成本,有效降低各種開支并節約資源,推進綠色采購。采用電子招投標后,時間和空間的約束不復存在,投標人參與競爭的機會明顯增多,由此造成競爭數量顯著增多,招標項目競爭性擴大,投標價格普遍降低,招標人也從中受益。

        4.促進招投標活動管理規范

        隨著招投標規模和范圍的拓展,傳統的招投標業務管理方式已無法滿足規范化、效能化要求。在電子招投標平臺上,全過程電子化招標項目在公開、透明的環境下進行,招標投標全過程受到監管機構和社會公眾雙重監督,促使招標投標各環節的規范化管理。電子招投標通過系統流程管理,采用網絡技術使招標人、投標人、評標專家在電子招投標平臺上按業務流程規范操作,管理部門在電子招投標平臺能實現全過程、全方位監管,整個招標投標交易的每個環節始終處在可控狀態,實現全過程監督和管理,確保過程的公正合法。

        二、我國電子招投標的發展過程

        1.電子招投標發展初期階段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實施之前,各地區對電子招投標已有初步探索和研究。1999 年外經貿紡織品配額招標中,我國首次使用電子招標方式。2001年,中國國際招標網在我國率先開始運營針對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采購的“國際招標項目管理平臺”和“國內招標項目管理平臺”,主要業務流程實現了在線操作,開啟了中國電子招標平臺先河。隨后,世行和亞行項目、外國政府貸款項目招標采購也采用電子招投標方式。此后,全國各地區、各行業積極開展電子招投標系統與實踐的開發與探索。2007年,四川省采用電子評標系統進行評標;2008年4月,國內首個建設工程遠程評標系統在蘇州開通,并于2009年7月1日起在江蘇全省推行;2008年12月,寶華招標公司自主研發成功國內首個全流程網上招標平臺,并順利完成首個“網絡設備及相關技術服務項目”網上招標,該項目的實施標志著全國第一個網上全流程招投標項目的誕生;2009年3月,北京市出臺了《北京市建筑工程電子化招標投標實施細則(試行)》,規范了工程電子招投標活動。此外,廣州、深圳、南京、昆明、安徽等省市電子招投標系統也進入實質性運行階段,并取得較好成效。

        經過十多年發展,電子招投標在我國呈現快速發展態勢,覆蓋領域也從貨物采購逐步拓展到重大裝備招標采購、建筑工程招標采購、政府采購、藥品采購等領域;電子招投標已從早期的網上招標公告、公示中標結果,逐步發展到整個招標過程全部實現電子化。

        2.法律法規健全與完善,推動了電子招投標發展

        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明確規定“國家鼓勵利用信息網絡進行電子招標投標”。2013年2月4日,國家八部委聯合《電子招標投標辦法》《電子招標投標系統技術規范》。《電子招標投標辦法》確立電子招投標的法律地位,《電子招標投標系統技術規范》統一了技術規范,改變了建設技術標準不一的局面。2013年7月3日,國家發改委等6部委《關于做好〈電子招標投標辦法〉貫徹實施工作的指導意見》出臺,推動了我國電子招投標工作,成為我國招投標行業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2013年底,國家發改委制定了《電子招標投標系統檢測認證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確保了進入市場的系統安全合規,推動了標準統一,實現電子招標投標系統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的需要,明確了各行政機關在電子招標投標系統檢測、認證監管中的職責分工、監管重點以及監管手段。2014年1月,國家發改委等八部委聯合《電子招標投標辦法》附件《電子招標投標系統技術規范》的配套文件——《電子招標投標系統檢測認證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同時它也是《電子招標投標系統檢測認證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附件,該《檢測認證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明確了電子招標投標系統檢測認證的程序、內容、方法和準則。

        3.信息技術和監督機制研究,促進了電子招投標發展

        2013年10月召開的中國土木工程學會建筑市場與招標投標研究分會第五屆理事會第四次擴大會議暨招投標經驗交流會上,與會代表交流了電子招投標建設經驗,探討了接口開放以及如何實現數據互聯互通及招投標全過程真正電子化等問題。實現不同系統之間的數據交換,解決“信息孤島”問題,也是單一系統向集成系統發展必須要解決的問題。

        2014年7月18日,在中國招標投標協會組織召開的電子招標投標監督機制研究課題第一次專家會議上,許多央企和各地交易中心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建成后,面臨如何建立監督機制等問題,專家認為,對電子招標投標監督機制研究很有必要,新的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建設中,需要解決行政監督平臺與交易平臺、公共服務平臺關系問題,也需要相應的辦法予以規范。會議確定了《電子招標投標的監督機制研究》課題研究任務,探討了將監督機制在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管理中落實的辦法。

        三、我國電子招投標現狀分析

        1.我國各地區電子招投標的實踐我國對電子招投標主要分為三種模式:

        (1)政府主導模式。以北京等地為代表,由政府招投標綜合職能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直接主導,交易場所、技術支持單位協同工作的模式。綜合職能部門牽頭制定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選擇建設和運行維護技術支持單位,組織實施方案并全程指導、協調、管理,將全部依法招標項目統一在一個平臺上實施。

        (2)交易場所主導模式。以深圳、南京等地為代表,由交易場所牽頭,政府部門指導,制定運行規則,自主選擇建設和運行維護的技術支持單位,實施電子化招標,提供相應的服務,將本交易場所覆蓋的項目納入實施范圍。

        (3)招標機構主導模式。以上海寶華等單位為代表,由招標機構作為建設單位,自主決策、自行管理,自定運行規則、技術標準,提供電子化招標平臺,為本機構所的項目提供服務。三種模式的共同點是政府部門、技術支持單位和交易場所各方分工協作,區別在于決策管理和推進實施的范圍、標準、力度有所差異。從政府部門對招投標活動的職能分工及監管方式的創新、各種模式實際應用效果以及電子招投標的發展趨勢看,逐步形成全國統一電子招投標體系是電子招投標發展的必然要求。

        2.我國電子招投標存在的問題

        (1)電子招投標建設標準不夠統一。目前,我國電子招投標在技術、管理和業務上存在較大差異,系統建設、安全認證、流程操作甚至文本格式等都缺乏統一的技術標準和規范。比如,各地區、各行業甚至同一地區不同交易平臺使用的數字證書的認證機構均不相同,且不能相互兼容;電子招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及數據電文文件格式迥異,有的地方電子招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在數據接口上只兼容部分造價軟件編制的工程量清單。沒有統一的建設標準,平臺之間互不兼容,難以實現資源共享,造成各地區、各行業間各自為陣、“煙囪”林立,甚至重復建設,同時缺乏統一協調機制,勢必形成新的區域屏障、市場封鎖和技術壁壘,形成“村村點火、戶戶冒煙”的格局,導致各地區、各行業在推行電子招投標中大量的資源浪費。

        (2)電子招投標推行方式認識不一。

        由于電子招投標在我國是一項新型業務形態,既沒有固定統一的發展模式,也沒有統一的規范性指導文件,加上各地行政主管部門條塊分割和職責分工,全國各地大部分是在招投標主管部門指導下,依托本地交易資源、監管力量實際情況推行電子招投標,導致我國各地區,甚至同一地區不同縣市之間的模式不盡相同。有的認為應當由國家統一建設運營全國性的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以統一建設標準、技術規范和數據接口,有利于促進全國電子招投標的發展,避免由各地政府自行建設運營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造成的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有的認為應當以省為單位全面推行電子招投標,建設運營全省統一的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每個省份根據各地招投標實際情況,創新發展具有地域特色的電子招投標,促進了全國各地電子招投標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局面,有效避免了不同城市建設、運行多個交易平臺帶來的投資增加、資源分散和效率低下的問題;還有的認為各市縣級區域均可建設運營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以利于電子招投標穩健有序發展,避免由全國或全省統一建設帶來的系統龐大、操作冗繁、運營復雜等問題。電子招投標的本意是形成信息和資源公開透明、公平共享機制的招投標市場,轉變和規范行政監督方式,加強社會監督。在今后推行電子招投標時,電子招投標系統的設計應根據《電子招標投標辦法》及《電子招標投標系統技術規范》要求,統籌規劃和合理布局。

        (3)電子招投標使用范圍有限。目前,全國各地電子招投標系統主要應用于建設工程施工招投標領域,即實現了施工、監理、設備和材料等招標電子化,電子招投標覆蓋面還需進一步拓寬,電子化范圍還需拓寬。目前,工程建設中的工程勘察、設計、交通、水利、民航、鐵路等項目、產品和服務采購、科研課題立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以及政府投資項目采購等招投標仍處于傳統招投標階段,也應逐步實現招投標電子化。

        (4)電子招投標現有系統設計待調。2013年2月4日,國家八部委聯合《電子招標投標辦法》《電子招標投標系統技術規范》?!峨娮诱袠送稑宿k法》在總結我國實踐經驗和存在問題基礎上,規劃了電子招標投標的系統架構,規定了建立由交易平臺、公共服務平臺、行政監督平臺構成,分類清晰、功能互補、互聯互通的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同時《電子招標投標辦法》規定了“依法設立的招標投標交易場所、招標人、招標機構以及其他依法設立的法人組織可以按行業、專業類別,建設和運營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國家鼓勵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平等競爭。”但目前國內大部分地區現有的電子招投標系統多為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易場所主導建立、運行,且招投標交易、公共服務和行政監督功能集成在一個網絡平臺。《電子招標投標辦法》的出臺,意味著要對現有系統中的招投標交易功能模塊、公共服務功能模塊和行政監督功能模塊進行拆分、剝離,建設形成相互獨立但又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的工作平臺。尤其是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應當獨立于行政監督部門,且交易平臺的建設、運營應交由市場來進行調節,各交易平臺可以公平競爭。

        四、推進我國電子招投標發展的對策及建議

        1.借鑒引用國外電子招投標的成功經驗

        我國招投標活動起步較晚,相關理論知識與做法主要引自和借鑒國外經驗。西方招標與投標活動已有較長的歷史,經過兩個多世紀的應用與實踐,西方形成了較為成熟與系統性較強的工程招投標理論與機制。同時,在把握科技變革的契機不斷推進下,信息技術與招投標活動相互融合,使招標與投標活動實現了電子化并得到了廣泛的推廣與運用。由于起步較早,西方各國的電子招投標在技術、方法等方面相對完善,制度建設更為齊全,取得了較好的應用效果。目前加拿大、美國、英國、歐盟等西方國家在電子招投標領域走在了世界前列,而日本、新加坡、韓國等國家也普遍形成了較為完整的電子招投標體制與市場。

        國外較為成熟與廣泛推行的電子招投標理論與技術具有借鑒意義,我們可以通過學習其發展模式與操作方式實現國內電子招投標的后發優勢。隨著《電子招標投標辦法》《電子招標投標系統技術規范》的出臺,在國內十多年的電子招投標探索與實踐的基礎上,總結及借鑒國內外電子招投標的先進經驗,推動中國電子招投標系統的研究、開發、設計、運行等整個體系的發展。

        2.建立健全我國電子招投標的法律體系

        2013年以來,國家相繼制定了《電子招標投標辦法》《電子招標投標系統技術規范》等電子招投標領域法律法規及配套文件。這兩個文件實現了為我國電子招投標的發展保駕護航作用,但還應進一步建立健全我國電子招投標領域法律體系,引導與規范電子招投標市場行為,確保電子招投標進程的穩健發展。例如,建立行政監督平臺以及公共服務平臺的相關管理規定,創新監管方式,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建立電子交易(商務)法,系統規范電子交易行為;建立電子認證及電子認證安全指南等,確保交易的安全性。

        3.統籌規劃我國電子招投標的全面發展

        電子招投標是一項系統工程,由于參與的對象眾多,且權限分配的差異較大,電子招投標系統的設計應根據《電子招標投標辦法》《電子招標投標系統技術規范》的要求,以法律法規為準繩,以招標投標流程為基礎,以信息技術為支撐,統籌規劃和合理布局我國電子招投標的全面發展。在建設電子招投標系統時,應以實現招標項目全流程電子化為理念進行合理規劃,同時必須建立在有良好的平臺支持、有標準化的數據接口實現系統互聯互通的基礎之上,具備高度兼容性和集成性,建立全國統一的技術標準、數據接口和信息共享的電子招投標系統,防止資源互相占用與重復建設,為招標人、投標人、評標專家、監管部門和社會公眾提供一個高度集成化、全程電子化、程序規范化、流程控制化和過程監管化的系統平臺。

        4.研究創新我國電子招投標的發展模式

        我國電子招投標發展模式,根據推行的市場主體大致可分為政府主導和市場主導兩類。其中政府主導可以細分為中央政府主導的全國性發展模式和地方政府主導的區域性發展模式。全國性發展模式目前剛剛處于試點階段,日前國家發改委確定深圳為全國首個電子招標投標試點城市,以點帶面,推進全國電子招標投標在更廣范圍、更深程度的發展及應用。區域性發展模式可以再細分為兩種:對于區域范圍內招投標市場發展水平均衡的地區,可采取自上而下的推廣方式;對于區域范圍內招投標市場發展水平差異的地區,則宜采取先行試點部分地區,再逐漸由先進帶動落后的漸進式推廣方式。市場主導的電子招投標發展模式,《電子招標投標辦法》規定了交易平臺建設運營市場化的指導方針,給予了依法設立的法人組織建設和運營交易平臺的法律權利。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按照中央關于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的要求,妥善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在交易平臺的建設運營和選擇使用等方面,鼓勵平等競爭,提高效率、改善服務。我國還應綜合分析國內外電子招投標的實踐,深入研究和創新適應中國招投標活動的電子招投標發展模式,調整招標投標行業的產業結構,充分發揮市場經濟在發展電子招投標中優化資源配置的主導作用。

        五、結語

        電子招投標是一種創新的招標投標方式,它是傳統招投標與現代信息技術相結合的產物,是對傳統招投標方式的重大改革。電子招標投標與傳統方式相比,實現了公開、公正、公平的“陽光交易”,提高了招標采購透明度,節約了資源和交易成本,創新了監督管理方式。它是進一步規范招投標活動,促進整個行業健康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解決招標投標領域突出問題、落實中央懲治和預防腐敗長效機制的迫切要求,電子招投標必將為我國的招投標市場帶來新的機遇和新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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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衣芙蓉.試論電子化招投標的優勢及未來構想[J].招標采購管理,2014(02) :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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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張伯威,周翔.北京建設工程電子招投標的現狀分析與發展建議[J].中國招標, 2012(37):13-14.[6]安連發.電子招投標發展亟待實現“兩個突破”[N].中國建設報,2014-4-5(004).

        第8篇:招投標實施管理辦法范文

        【關鍵詞】建筑工程 招投標檔案 管理

        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勘察、設計、監理、施工、材料和設備采購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文件和材料的原件,是由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和指導的建筑工程招投標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管理水平,直接關系到城市建設工程的前期、中期和后期管理水平,是城市建設部門整體管理能力和科學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在工程監管、審計、責任追究等諸多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進人信息時代,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管理工作也在其影響下得到快速發展。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作為城建檔案重要內容,是開發利用城建檔案信息資源的基地。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應該明確在城建檔案中的定位。因此,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在城市建設檔案信息管理與服務中就顯得更為重要。

        一、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管理存在的問題與原因

        隨著現代信息技術的迅速發展和大量電子文件的產生,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信息有著豐富的數字化資源、海量的存儲、便捷的檢索、快速的傳輸、高度的開放、信息的共享等優點,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因此,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信息管理和服務中存在的缺陷,在其建設中還存在著諸多的問題需亟待深入研究和解決。

        1、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信息化建設發展不平衡。條件較好的地區與系統、規格較高的單位,具有技術、資金、人力等優勢,而經濟相對落后的地區、規格略低的單位,既無充足的資金,又缺乏從事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信息化建設的優秀技術人才,信息化建設困難重重,步履維艱。這種信息化建設的不平衡造成了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信息管理和利用的不平衡。出現了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僅處于內部檔案業務管理過程,對于電子文件管理、電子檔案管理還存在較大缺陷,更沒有真正實現跨部門、跨機構、跨行業之間的建筑工程招投標信息資源運用。

        2、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信息技術落后。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信息系統和網絡建設規范性、開發性、服務性、共享性較差,不能適應城建檔案信息資源的共享要求。

        3、沒有統一的標準和規范。沒有形成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數字資源庫集群,不能實現通過高速網絡及數據互操作技術,將數字資源庫集群連接起來,沒有建立檔案信息的數據倉庫與交換中心,難以實現數據共享集成服務。因此,不能更好地為城市建設服務。

        4、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數字信息管理存在不安全因素。安全問題是計算機網絡世界的難題,也是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信息管理和服務的重大難題之一。主要來源于計算機病毒、計算機黑客、惡意破壞和摧毀系統的信息處理功能或破壞電子通訊裝置、人為或偶然事故造成的威脅,使數字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信息管理和服務顯得十分“脆弱”。

        二、加強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管理的建議與對策

        1、建立、完善和實施全國統一的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管理辦法。我國已經頒布并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各省結合實際,制定和實施了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管理辦法。實踐中,我國各省仍然執行的是不同的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管理辦法,不同程度地限制了信息資源的利用和共享,不利于管理和監督,同時影響了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的統一規范管理,制約了我國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整體管理水平。

        2、建設和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信息系統。由于各城市的經濟技術發展不平衡, 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管理水平及信息化發展狀況也不相同,因此不同規模的城市根據各自的實力,分步實施,逐步建設和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信息系統,以達到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信息管理和利用。

        3、加強對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信息化工作以及電子文件管理的評估指標體系和規范標準的研究工作,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法規體系。面向計算機和網絡技術的標準直接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加快標準體系的形成和提高標準化程度。

        4、加強網絡安全軟、硬件基礎設施建設。建設大型數據庫管理系統和高可靠性的數據安全系統。

        5、建立完整的檔案歸檔目錄要求。建設工程招投標檔案管理內容應該包括:報建手續(計劃、土地、規劃等)、業主委托書、邀請招標審批表、文件、招標工作報告(招標公告、購買標書登記表、開標記錄表、招標工作方案、補充文件、評標標準和辦法、評委抽取表、評標報告、評標結果的確認、關于確定中標人的函、中標通知書、業主評價)、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合同備案以及其它需要歸檔的文件資料。這些必須存檔的資料,在管理中將發揮著積極的作用。如有缺失,會給管理帶來無法估量的影響。因此,歸檔的招投標檔案應當齊全完整、整理規范、真實的反應招投標活動過程中的全部內容。

        6、規范檔案收集、歸檔、管理和利用的程序和要求。招投標檔案管理工作必須在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和指導下進行。工程招標實行委托的,由招標機構負責招投標檔案原始記錄的收集、整理、建檔和移交工作。建設單位自行招標的工程項目,由建設單位負責完成。招投標活動形成的案卷,建設單位自行招標一式二套,建設單位、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各一套。實行委托招標的一式三套,建設單位、工程監理、施工、裝飾裝修、材料設備采購等階段的招投標檔案應當分別組卷。

        7、嚴格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管理時限要求。收集建筑工程招投標歸檔資料有其實效性,工作人員必須按照相關要求及時處理。按照要求,實行委托招標工程,或者經批準建設單位自行組織招標的工程,招標機構或者建設單位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15日內將招標過程的全部檔案材料報送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檔案管理工作人員在收集建筑工程招投標歸檔資料時,應變“被動”為“主動”,本著對工作負責的態度,積極主動收集資料,及時登記,認真做好檔案材料的立卷、分類、歸檔和集中管理工作。對于大型基礎設施、市政工程的招投標檔案保管至工程竣工后五年;其他建筑工程招投標檔案保管至工程竣工后三年;未中標單位的投標文件保管期限為開標之后半年。保管期滿,經檔案保管人員鑒定,保管單位領導批準,登記照冊后銷毀。

        8、加強城建檔案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招投標檔案應當設專人保管,檔案管理工作人員應當忠于職守,遵守紀律,保證招投標檔案的完整、準確與安全。因此,必須注重對檔案工作人員進行崗位培訓與繼續教育工作,著重培養信息技術性的復合型人才。建立發揮人才作用。留住人才的有效機制。

        參考文獻:

        第9篇:招投標實施管理辦法范文

        關鍵詞:采購招標 廉政制度 廉政條款

        高校采購大多實行政府采購,招標工作多由中介機構完成,這個過程中存在著“制度機制風險、權力運行風險、思想道德風險”三類廉政風險。制度風險在某種程度上起著決定性和關鍵性的作用;權力運行風險包括權力配置不合理、自由裁量權過大、權力過于集中三個方面;思想道德風險包括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等方面,它們都取決于制度的頂層設計。

        有關專家指出,政府采購制度設計亟待進一步完善,理順政府管理體制,提高監管力。政府采購主要是采購人和市場的問題,不能期待僅僅通過技術革新和交易方式的改變解決問題,還是要靠法律制度和道德來解決。

        1 高校廉政制度的內涵

        1.1 高校廉政制度的概念分析

        所謂高校廉政制度,是指為了預防、制止和懲處高校黨員領導干部和教師利用其掌握與教育相關的權限和資源所發生的各類腐敗行為,保障高等教育公平、公正,保證高等教育資源得到合理應用,由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以及高校制定的一系列規范性文件或條款。

        高校廉政制度主要包括兩類:一是專門規定廉政建設內容的規范性文件(以下簡稱“廉政文件”),二是嵌入在各職能部門管理辦法之中的規范性條款(以下簡稱“廉政條款”),廉政條款一般由職能部門制定學校統一簽發。

        1.2 廉政條款:廉政文件的有益補充

        如上所述,高校廉政制度包括“廉政文件”和“廉政條款”兩個方面。廉政文件是指高校紀檢監察部門根據上級文件、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的反腐倡廉規范性文件;廉政條款是指具體業務工作,根據流程中權力運行的廉政風險,設置科學合理的分權機制,對集中的權力事項進行必要的確權、分權、限權等,通過廉政條款對權力運行中的廉政風險進行有效防控。廉政文件和廉政條款在高校廉政制度建設過程中相得益彰、互為補充。

        2 高校采購招標領域相關廉政立法探析

        2.1 我國高校采購招標領域制度建設現狀

        我國高校采購招標領域制度建設主要來源于國家立法、國務院行政法規以及各部委的行政規章。這些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層面:

        2.1.1 國家立法

        《政府采購法》內容包括政府采購內容、采購方式、采購程序、采購合同以及相關的風險防控制約和追究機制;《招標投標法》對政府采購的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過程中的程序作出明確規定。

        2.1.2 國務院行政法規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對投標、開標、評標和中標各個環節中投標人、評標專家、機構、中標人提出了更加明確的要求,規范了招投標工作的具體操作過程。

        2.1.3 部委規章

        教育部《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教育部直屬高校和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使用財政性資金辦理的政府采購,適用本辦法。”

        2.1.4 地方政府規章

        以北京為例,對于招標采購的管理,人事局、財政局、發改委等根據各自職能分別出臺相關規定,對專家評審、采購、資格預審、招標監督等方面進行詳細規定。為了規范政府采購和招投標活動,確保政府財政資金有效使用,切實防范政府采購運行中的廉政風險,政府層面分別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確保資金使用到位。

        不難看出,采購招標領域國家法律法規比較健全,但直接言明廉政因素的“廉政條款”嚴重匱乏;高校采購招標領域廉政立法有待加強。

        2.2 我國高校采購招標領域廉政制度缺位與原因

        有研究認為,現有高校采購招標“一校一模式、一校多規章”的現象嚴重,存在執行政府采購和招投標過程中,決策結構、管理模式、組織運行、監督體系的多樣化和自主性。

        2.2.1 廉政制度缺位表現為采購招投標活動不規范行為

        采購招標業務流程中的重點環節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目前,高校采購招標業務的基本流程是:受理采購申請編制招標文件招標公告進行資格預審開標、評標、中標簽訂采購合同。各高校負責招標采購的主管部門基本上是將采購招標工作交由1~2人負責,主管部門的負責人以專家身份直接參與評標,不相容職務未能有效分離,容易導致標書制作、資格預審、參與評標等重點環節由同一人經手,存在一定的廉政風險。

        采購招標中的標書制作存在技術陷阱。高校招標采購標書中的技術參數和貨物品牌往往由使用人提供,招標文件中技術指標具有傾向性,技術參數具有唯一性等,雖有監察人員評標現場監督,但由于技術壁壘,監察人員往往很難辨別出招標文件技術上的陷阱。

        評標委員會原則上由校方專家按比例組成。評標委員會是通過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的專家組成,相對比較公正。招投標文件明文規定評標專家中可以有校方專家代表。校方專家出席評標現場,客觀上有利于幫助學校遴選出合適的中標供應商;但由于校方專家對學校情況知情,評標過程中其個人觀點一定程度上影響評標結果,參與評標也存在一定的廉政風險。

        設備使用人以釋疑為由出席招標現場。評標委員會成員有時會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讓設備使用人發表帶有傾向性的觀點,認為哪一個投標人更符合招標要求,到場的設備使用人往往會明確表態,這種情況有兩種可能:一種可能是設備使用人考慮到設備使用需要,確實認為某供應商提供的設備更符合要求;另一種可能是招投標程序之外雙方已經達成某種默契,直接導致風險發生。

        借殼圍標現象嚴重。受財政部門對??顖绦械挠残砸幎ǖ瓤陀^條件限制,有些不適宜公開招標的項目或者不具備公開招標條件的項目,不得不一律采取公開招標方式,導致一部分借殼圍標現象發生,致使部分高校采購招標流于形式;同時也有一些投標單位通過內部操縱,以借殼圍標途徑保證中標幾率等。

        2.2.2 高校采購招標“廉政條款”缺位的原因

        招標主體多元化。調研發現,當下多數高校沒有成立統一的招投標管理部門,許多高校的招標采購分別由基建部門、資產管理部門以及后勤部門等分塊采購,招標主體多元,招標制度各家自成體系。“多頭采購、分散管理”問題突出。

        招標制度有縫隙。由于高校統一的招投標管理制度不夠健全,特別是沒有將廉政風險防控因素嵌入業務管理制度的規范條款,導致采購招標制度存在縫隙和漏洞,招標采購各個環節中存在一定廉政風險。

        既得利益者自保。健全完善的制度設計既有利于受眾群體的公平、公正,使公共資金用在實處。高校采購招標的廉政條款缺位很大程度來自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自保,規范詳盡的“廉政條款”難免會給既得利益者造成“限權”和“斷財”。

        3 高校采購招標領域廉政制度建設的對策與思考

        廉政制度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單靠某一個或某幾個方面的制度約束難奏效,需要通盤考慮,從整體進行布局和設計,要在制度建設方面打一套“組合拳”。高校廉政制度的位階表現為以下幾個層次:第一位階,校黨委或校紀檢監察部門出臺的專門性廉政文件第二位階,學校各職能部門或二級學院出臺的專門性廉政文件第三位階,學校職能部門各類具體業務管理制度的廉政條款。

        3.1 完善高校采購招標“廉政文件”的法理思考

        高校采購招標廉政文件的制定必須符合高校管理體制實際,服務于學校教學、科研等主要工作;同時又要保證學校用于采購的財政資金合理運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費,防止腐敗。從法理角度看, 高校采購招標“廉政文件”的頂層設計需要考慮廉政制度框架,做到制度明目齊全。筆者認為:

        第一,作為廉政制度第一位階的規范性廉政文件由學校黨委或者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制定出臺,其適用范圍是全校各工作單位、各職能部門以及全體教職員工,這類規范性廉政文件包括《××大學重大事項決策程序辦法》《××大學信息公開辦法》《××大學道德誠信守則》,理所當然地適用于高校采購招標領域的各個環節。

        第二,作為廉政制度第二位階的規范性廉政文件出臺與制定,首先要考慮的問題是統一學校招標管理體制問題,建議高校應成立統一的招標管理組織機構,由該部門起草制定《××大學招標管理辦法》,按照校內行政程序,由學校統一簽發,再由招標管理部門統一實施,通過制度明確招標主體的職責和權限、招標采購范圍、招標采購方式、招標采購程序等內容,特別是要明晰采購招標的管理者、操作者、使用者之間的權限范圍,建立三者之間的權力分離機制,同時學校監察部門要立足監察和紀律監督的角度,制定專門的《××大學招投標監督辦法》,明確規定高校采購招標需要監督的具體環節,監督部門的職責權限、監督方式、監督內容以及監督之后的問責機制等。

        3.2 高校采購招標領域“廉政條款”立法建議

        在高校采購招投標領域,作為廉政制度第三位階的廉政條款,應由學校統一成立的招標管理機構統一制定出臺,具體廉政條款的擬定應考慮以下相關因素。

        第一,根據當前高校對招標采購管理的現狀,第二位階的廉政文件《××大學招標管理辦法》下轄制度應包括《××基建工程采購招標實施細則》《××物資采購招標實施細則》《××儀器設備采購招標實施細則》,這些文件應由高校各職能部門負責制訂,細化各管理口徑的采購招標行為,完善各個環節的廉政條款。

        第二,必須直接將高校采購招標中廉政風險的防控因素直接嵌入具體業務管理條款當中,例如:招投標重點流程中的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等;也可以制定專門性的制度,例如:制定招投標專家管理制度,招標評標專門辦法等,對于經常委托招標機構的,還應該制定招標機構委托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

        第三,細化并完善制度的具體條款,特別是要將廉政風險防控的分權、限權、放權、減權等方面的廉政因素寫進具體條款,從業務管理制度設計本身健全內控機制,綜合考慮權力運行的效率。

        參考文獻

        [1] 王宏軍.科學推進北京高校廉政風險防控管理[J].北京教育,2012(2):4-6.

        [2] 周燕.突出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推進高校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J].北京教育,2011(10):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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