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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自社區矯正工作自開展以來,本著“以人為本,教育優先”原則,不斷探索新時期下社區矯正工作的形式和方法,致力于將有限的資源投入到社區矯正工作的各個方面。截止目前,我所共登記在冊矯正對象22人,其中管制7人,緩刑11人,假釋2人,剝奪政治權利2人。所有矯正對象再犯罪率為零。一直以來,我所在“思想教育為主,監督管理為輔”的理念引導下,著重加強社區矯正的前期走訪和后期監督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幫助矯正對象增強了回歸社會的自信心,有效的降低了當地的治安犯罪率。
首先,司法所堅持對每名矯正對象實行一人一檔,詳細記載了矯正方案、志愿者協議書、監護人協議書、公益勞動記錄、每月小結、談話記錄、電話匯報等方面的資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規范的基礎性臺帳。
其次, 在管理機制上,充分發揮鎮、村(居)兩級管理網絡的作用,明確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務。實施村(居)每月一次例會制度,為社區矯正工作的長期發展和司法所的建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再次、社區矯正對象的管理教育工作又是一項很復雜的工作,其中學習教育和公益性勞動,是提高他們思想認識,改變他們思想觀念,矯正他們不良行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因此,我們在教育管理手段上實行有的放矢,一是針對矯正對象的刑罰種類不同,選擇一些針對性強的法律知識,實行個體化教育,如對交通肇事罪,進行相關交通法規學習,盜竊罪進行相關刑法知識的學習。二是確立一個公益性勞動基地潭丘鄉敬老院,選擇一些公共場所,根據性別、年齡、體質和特長,采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以分散為主,安排相應的公益勞動等。三是對一些由心理障礙的矯正對象,適時進行心理疏導,提高社區矯正工作質量。 再次,針對不同的矯正對象分類管理。我所在充分掌握矯正對象的個人基本情況、所犯罪行及改造表現的情況下,將社區矯正對象分為重點管理對象和非重點管理對象。對重點管理對象提高警惕,及時通過各種渠道掌握其生活行跡,加強管理和監督;對非重點管理對象,只需要適時的報告其生活情況,定期參加公益活動,不定期地開展教育談話。針對不同性格、思想、生活環境的矯正對象,采取不同的矯正方法。對于情緒低落,思想悲觀的矯正對象,堅持安身暖心,實施心理疏導,使其重燃生活希望;對于存在抵觸心理、拒不接受矯正的對象,堅持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相結合的矯正方法;對于患病及生活困難的矯正對象,堅持以人為本,著力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回顧過去,在看到取得成績的同時,我們還必須清醒的認識到目前社區矯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目前我所矯正工作存在的不足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社區矯正經費不足,資源占有量較少,社區矯正工作涉及電話溝通、思想匯報、談話教育、組織培訓、公益勞動等方方面面,由于經費不足,學習場
地、教材、人力等資源嚴重匱乏,集中學習工作開展難度很大,公益勞動也得不到有效的組織。社區矯正工作主要表現在對矯正對象的思想匯報和教育上,經費不足產生的后果是對矯正對象的監控容易,教育卻很難,矯正工作在很大程度上還停留在監視層面上,無法達到預期的教育目的,矯正對象往往是被動應付各方監督,尚未真正認罪伏法,逆反心理較大,這種情況對社會治安的穩定是非常不利的。
二、社區矯正工作人力不足,矯正工作者業務水平有待提高。以我鄉現狀來看,社區矯正人員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員、社區矯正志愿者組成,組織結構單一,無法形成有效的矯正網絡,同時,社區矯正工作者參加業務培訓機會少,業務知識不夠豐富,司法所工作人員較少,這幾方面都是制約矯正工作無法做到高效、規范、深入開展的原因。
綜上所述,認清了目前矯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我們就應該思考對策,立足現實,尋找解決問題的突破口,從目前來看,社區矯正工作開展時間不長,各個方面都處于起步階段,因此,我們更應該深謀遠慮,未雨綢繆,積極探索新形勢下社區矯正工作的措施和辦法,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矯正工作體制,為今后矯正工作的健康發展創造條件。今后我所的矯正工作,會著重加強以下幾方面的建設:
一是加強社區矯正檔案的規范化建設。突出表現在檔案管理上,檔案的建立應將矯正工作中監督、管理、教育等各方面情況均記錄在案,突出每個矯正對象的思想、生活和工作表現,同時,盡量避免重復記錄的情況發生,減少不必要的細節,做到檔案簡潔、內容充分、條理清晰、主次分明,再根據每個矯正對象的年終檔案,對矯正情況做出全面、客觀的總結。
二是加強社區矯正工作體制的規范化建設。大力推進矯正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和體制化,統籌規劃,合理安排資源,做到資源調配不浪費,此外,還要制定和公開社區矯正工作的流程,加強監督與制約,增加社區矯正工作的透明度,限度的解決目前矯正工作資金不足的現象。
三是加大對基層司法人員的培訓教育力度。著力提高政治信念、專業素質、服務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整體素質高、綜合實力強,政治素質過硬、作風優良、業務熟煉,既能解決復雜矛盾又廉潔奉公、執法為民的社區矯正工作隊伍。 以上是我所20xx年度社區矯正工作的自查報告,回望過去,成績是顯著的,教訓是深刻的。展望未來,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社區矯正這一事業,還有許多值得我們探尋和摸索的地方,但我們相信,在各級領導的不斷幫助和指導下,在社會各界的不斷支持和鼓勵下,我所一定能在今后的社區矯正工作中,做出更好的成績。
關鍵詞 社區矯正 法律監督 檢察監督
中圖分類號:F592 文獻標識碼:A
一、社區矯正法律監督概述
社區矯正是由司法行政機關主導,將矯正人員即將那些不需要、不適宜監禁或繼續監禁的罪犯放置于社區內,由專門的政府機構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愿者的協助下,在法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并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社區矯正作為一種非監禁刑罰執行方式,對刑罰目的的實現,刑罰輕緩化的推行、刑罰結構的完善等具有重大的意義。
檢察機關作為憲法規定的唯一的法律監督機關,對社區矯正進行監督是題中應有之義。社區矯正法律監督,即檢察機關根據實際情況,與社區矯正執行部門相互信任,相互配合,在有效利用現有人力、物力、條件資源的情況下,科學合理地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方式,履行好法律監督職責,依法監督,促進社區矯正工作依法開展。同步加強社區矯正法律監督,既是法律規定的需要,也是司法實踐的需要,維護司法公正的需要。
社區矯正法律監督的核心目的是通過監督促進和加強社區矯正工作依法開展,督促糾正社區矯正中的脫管、漏管現象,維護和保障社區矯正對象的合法權利。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法院、監獄、看守所將社區服刑人員的交付執行活動,司法行政部門對社區服刑人員變更矯正(如減刑、收監執行)和結束矯正活動,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管理監督、教育矯正社區服刑人員的活動等。
二、社區矯正監督法理依據
刑法和刑事訴訟法明確了社區矯正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了對判處管制、緩刑以及假釋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2年修正)》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這為社區矯正提供了法律依據,標志著我國社區矯正法律制度的正式確立,為改革和完善我國刑罰執行制度奠定了重要的基礎。
檢察機關履行社區矯正法律監督的憲法法律依據。檢察機關是我國憲法規定的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其中刑罰執行監督是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重要職能之一。社區矯正是我國刑罰執行制度的一項重大成果,是一項新的刑罰執行方式,理應接受檢察機關的監督。《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2年修正)》第二百六十五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最高人民法院等聯合制定的法規規章為社區矯正及社區矯正法律監督提供了可操作性規范。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頒布的《2012年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人民檢察院對社區矯正各執法環節依法實行法律監督。第三十七條規定:人民檢察院發現社區矯正執法活動違反法律和本辦法規定的,可以區別情況提出口頭糾正意見、制發糾正違法通知書或者檢察建議書。交付執行機關和執行機關應當及時糾正、整改,并將有關情況告知人民檢察院。
三、社區矯正監督模式
社區矯正監督是新興的檢察監督。各地檢察機關因地制宜、立足實際,探索了多種模式,創造性的開展社區矯正監督工作,已經將監督觸角延伸到社區一線。
一是直接將社區矯正監督權劃分到監所檢察部門統籌實施。監所檢察部門是檢察機關依照法律履行刑罰執行監督的專門部門,而社區矯正是一種新的刑罰執行方式,因此,監所檢察部門負責社區矯正的法律監督具有先天的優勢。但是,從現實情況來看,大部分監所檢察部門的工作重心都放在了對監所的監督,而缺乏更多的力量對在社區服刑的社區矯正人員進行監督,使得對社區矯正人員的監督不到位,不能充分對社區矯正工作進行監督。
二是檢察機關內部設立社區矯正檢察科,配置專職檢察干警專門負責社區矯正法律監督工作。社區矯正檢察科的設置順應了對社區矯正工作監督的要求,能夠集中力量統一對司法所進行檢察監督,卓有成效地開展社區矯正監督工作。但是,囿于機構、編制等的限制,在檢察機關內部設置社區矯正檢察科不具有普遍性。
三是檢察機關在街道(鄉鎮)設置社區矯正檢察室。(街道)鄉鎮社區矯正檢察室雖然可以普遍有效地對社區矯正工作進行監督,但是存在很大的局限性。社區矯正檢察室人員要求、經費支持等較高,相對于檢察機關的總體人員編制,機構設置,不現實。諸如有的基層檢察院只是在鄉鎮設置了社區矯正檢察室,沒有配備專職的檢察干警在檢察室上班,這就使監督的效果大打折扣。
四是由街道(鄉鎮)檢察室協助開展社區矯正法律監督工作。由街道(鄉鎮)檢察室協助開展社區矯正法律監督,符合實際,有必要性和合理性。首先,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檢察機關延伸法律監督觸角促進檢力下沉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開展社區矯正監督工作是(街道)鄉鎮檢察室的職能之一,這為(街道)鄉鎮檢察室開展社區矯正法律監督提供了法律依據和政策依據。其次,接觸社區矯正人員,檢察監督的主要方式還要通過下基層來落實,由街道(鄉鎮)檢察室開展社區矯正法律監督,工作協調易于安排,較為現實可行。再次,配合司法所開展社區矯正工作,方便易行,諸如對社區矯正人員的入矯宣告,街道(鄉鎮)檢察室檢察干警到場相對來說方便一些。最后,(街道)鄉鎮檢察室可以有效地發揮溝通協調作用。對司法所在社區矯正工作中發現問題,檢察室可以及時溝通院監所部門,由院監所部門協調相關部門解決。
當然,街道(鄉鎮)社區矯正檢察室也存在不足之處,對于未設置基層檢察室的街道(鄉鎮),街道(鄉鎮)檢察室對社區矯正工作的監督存在空白,還得主要由院監所部門進行監督,解決這一問題,需要通過一定的制度設計來完善,使街道(鄉鎮)檢察室全覆蓋社區矯正工作。
四、社區矯正監督機制
對社區矯正進行法律監督,一方面是加強對社區矯正人員的監督,核對人社區矯正人員名單,防止社區矯正人員脫管、漏管,檢查社區矯正人員參加公益勞動、集中學習、思想匯報等,了解社區矯正人員矯正基本情況;一方面強化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監督,防止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弄虛作假,包庇、隱瞞縱容犯罪等違法犯罪行為。社區矯正法律監督范圍廣、難度大,因此,加強社區矯正監督機制建設是必要的。
(一)定期檢查機制。
日常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負責社區矯正法律監督的檢察干警定期到司法所走訪,核實社區矯正人員信息,檢查社區矯正監督考察人員檔案、審查對社區矯正人員的監管執行和矯正工作是否合法,檢查社區矯正人員社區服務、教育學習、思想匯報、報告等,接受矯正人員及其家屬的控告,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及時解決社區矯正中存在的問題。檢察機關可以牽頭聯合司法局等相關部門共同開展社區矯正專項檢查活動,每年對司法所的社區矯正工作進行集中專項檢查,督促整改監督過程中發現的普遍性和突出問題。
(二)幫扶幫教機制。
檢察機關可以積極面向檢察干警招募社區矯正志愿者,社區矯正志愿者對社區矯正人員進行幫扶幫教,形成幫扶幫教機制。檢察干警作為志愿者,參加社區矯正人員入矯宣告儀式,與社區矯正人員簽訂一對一幫教協議,通過開展家訪、談話,幫助解決家庭生活問題、就業問題等,使社區矯正人員重新樹立起生活做人的信心,努力改造,順利完成社區矯正,達到矯正的目的。
(三)風險評估機制。
預防社區矯正人員再犯罪是社區矯正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因此,形成風險評估機制是非常必要的。可以通過對每位社區矯正人員均建立風險評估監督臺賬,定時填寫社區矯正人員改造情況檢查表,同時發放社區矯正人員檢察聯系卡,及時掌握社區矯正人員的訴求,發現社區矯正人員再矯正過程中的問題,有的放矢的進行教育,實現社區矯正工作效率和效果的統一。
(四)聯席會議機制。
由于社區矯正工作涉及多個政法機關,社區矯正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往往涉及多個機關和單位,社區矯正工作需要多部門聯合,形成合力,才能有效對社區矯正人員進行監管。檢察機關聯合相關部門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社區矯正工作開展情況、定期執法檢查情況,反饋檢察監督中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意見,商討制定對社區矯正人員進行全程監督跟蹤機制,商討社區矯正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分析原因,共謀對策。
(五)信息共享機制。
信息共享機制的建立可以切實提高社區矯正工作質量和工作成效,有助于解決社區矯正人員脫管、漏管問題。檢察機關負責社區矯正的科室辦公電腦聯入司法局社區矯正平臺,建立建立電子動態管理系統,錄入社區矯正人員的個人信息,與相關部門實現信息共享,相關部門對社區矯正人員資料按時聯合查對,如有不實、不全,立即查漏補缺,確保社區矯正人員資料齊全。
檢察機關、社區矯正部門對本轄區內發生的有重大影響、涉嫌嚴重刑事犯罪案件或不穩定因素,應當及時相互通報;社區矯正部門對于社區矯正人員發生脫管、漏管、違法犯罪,報上級提請撤銷緩刑、假釋或提請對暫予監外執行罪犯決定收監執行、行政處罰等重大情況,社區矯正部門及時通報檢察機關。
(六)社區矯正銜接機制。
社區矯正工作銜接是指人民法院、公安機關、監獄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之間有關社區矯正工作的相互配合。加強檢察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等部門的銜接配合,是依法規范實施社區矯正工作的重要手段,是防止社區矯正人員脫管、漏管的關鍵舉措。隨著社區矯正工作的深入實踐,社區矯正銜接過程中出現一些問題,比如法律文書的送達滯后、審前社會調查工作的時間短、人戶分離、實際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等問題,因此,檢察機關可以牽頭,建立相關銜接機制,確保社區矯正工作順利進行。
五、結語
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要積極發揮在社區矯正中的作用,通過聯席會議、季度評審、日常檢察、動態跟蹤等措施,加強對司法行政機關的社區矯正法律監督,在監督中發揮主觀能動性,變被動監督為主動監督,既尊重個體的差異,又遵循管理的規律,確保社區矯正工作順利有序進行,真正實現監督和管理的雙贏,取得良好社會效果。
(作者: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檢察院,研究方向:刑法學)
參考文獻:
[1]陳文軍、李潤玲. 鄉鎮檢察室建設與社區矯正法律監督.基層研究.2011年9期.
[2]周偉. 關于社區矯正法律監督若干理論問題的探討. 中國檢察官. 2012年第2期.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中心工作,增強工作的創新性和主動性,開展直屬司法所指導內設司法所業務工作,幫助解決基層工作中遇到的疑點難點和突發問題,不斷增強基層司法所的監管和幫教能力,提高社區矯正監管能力和水平,為我縣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社會和諧穩定作出新的貢獻。
二、工作制度
(一)每月工作會商制度。內設司法所必須做到每月與直屬司法所書面交流社區矯正與安置幫教工作開展情況、安全形勢及存在問題。直屬司法所根據交流情況應及時給予答疑解難,商討解決方法,落實相關工作措施。
(二)實地指導幫助制度。直屬司法所應主動與內設司法所聯系,加強與內設司法所的交流指導互動。內設司法所在開展社區矯正及刑釋解教工作中,發現疑難、重大及突發問題時,由內設司法所工作人員提出指導要求,直屬司法所在接到指導要求后應及時安排工作人員前往指導。
(三)業務交流座談制度。每季組織一次直屬司法所和內設司法所工作人員的交流座談,探討工作中的疑難問題,落實相應的解決辦法,肯定工作中的新思路、完善工作中的新舉措。
三、工作職責
(一)內設司法所職責。嚴格按照《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省社區矯正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與制度的規定,對轄區內的社區矯正人員進行規范化監管(包括辦理入矯手續、日常報到、思想匯報、個別談話與走訪、請銷假手續、處罰手續、解矯手續等)。工作中發現的難題及重大、突發問題及時向縣司法局報告,并向直屬司法所發出指導要求,以取得直屬司法所的協助。
(二)直屬司法所職責。及時了解內設司法所社區矯正與安置幫教工作開展情況,掌握內設司法所日常工作開展情況及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風險與問題,針對相應的風險與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防范與解決措施,并及時抓好落實工作。在內設司法所要求協助處理工作中的難題及重大、突發問題時,應第一時間做好指導工作并向縣司法局報告相關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認識到位。各司法所要充分認識到開展業務指導工作是規范工作所需,各司法所都要圍繞重點和難點,按照工作要求盡快開展此項工作,使工作得到有效提升。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自開展社區矯正工作以來,在公、檢、法等相關部門的積極努力下,司法行政機關切實履行職能,積極探索和創新工作方法,穩步推進此項工作的開展。
(一)成立機構,落實責任。__年,成立了由縣委政法委書記任組長,司法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人事、編制、財政、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單位為成員的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由司法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工作由司法局基層科負責。在各鄉(鎮)相應設立了由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及相關單位參加的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指導本轄區開展社區矯正工作,并明確具體工作由司法所負責。在村(社區)級成立了社區矯正工作站,與村綜治維穩站合署辦公。從而初步建成了有戰斗力的工作隊伍,為抓好社區矯正工作提供了組織保障。
(二)建立制度,規范運作。作為社區矯正辦,司法局切實履行職能,__年轉發了《云南省社區矯正工作實施方案(試行)》、《云南省社區矯正對象管理工作規定》、《云南省社區矯正銜接工作若干規定》等文件,加強對各鄉鎮社區矯正領導小組的業務指導,把社區矯正納入司法行政工作的重點內容,強化目標責任管理,建立健全各類制度,抓好落實。一是檢查制度。每季度對矯正對象個人
檔案檢查一次,做出評估,對存在的問題予以補正。二是回訪制度。對解除矯正人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回訪,檢驗工作成效,總結有規律性的做法,指導工作。三是匯報制度。要求社區矯正對象,每月向司法所匯報一次思想工作,做好適時幫教。四是定期召開例會制度。由鄉綜治維穩委牽頭,每月召開一次例會,把社區矯正納入平安創建和綜治維穩內容抓落實。五是執行監督管理制度。強化司法所工作人員、管片民警、村組干部、親朋好友、家屬五位一體的幫教措施,認真抓好對每名社區矯正對象的幫教管理。除此之外,還建立了學習、公益勞動、遷居、請銷假、幫扶解困等制度,從而使社區矯正步入了制度化和規范化的軌道。
(三)加強協調,強化保障。作為非監禁刑罰執行方式,在近兩年的工作中,縣委、政府及相關部門積極探索創新,努力構建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政法各家各負其責,司法部門具體實施,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一是政法各部門積極協調配合。司法行政機關加強與法院、檢察院、公安等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完善社區矯正工作程序,切實摸清底數。二是建立數據庫加強管理。由社區矯正科牽頭,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情況進由行詳細登記,將有關資料全部錄入微機,加強對各鄉鎮的業務指導,實行動態監控管理。三是強化保障。按照上級部門關于加強司法業務用房建設要求,竭力改善司法所辦公條件,截止目前,已完成8個司法所的業務用房建設,__年司法局又多方籌措資金,為十個鄉鎮司法所配置了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為推進社區矯正提供了保障。
(四)創新方法,注重效果。圍繞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司法局把社區矯正納入社會管理創新重要內容。一是嚴把銜接和接收這一關。根據矯正對象的犯罪性質和心理狀況特點,從矯正對象移交報道開始,建立一人一檔矯正方案,進行結對幫助矯正,重點從思想上、心態上、認罪伏法方面開展面對面結對幫助矯正,明確學習、教育制度,學習相關法律法規,道德規范,行為要求等內容,通過集中教育和個別教育等形式,達到矯正目的。二是加強教育矯正,提高矯正對象的自新意識。通過談話教育,使矯正對象明確權利義務;定期安排法律常識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時事政治教育,促使矯正對象悔過自新;通過進行形勢政策教育、前景展望教育,幫教矯正對象縮短與社會的心理距離。在此基礎上積極探索分類管理、分階段教育工作模式,實行個案矯正和心理矯正,加強對社區服刑人員的危險性控制,盡可能避免社區服刑人員對社會和他人造成新的危害。在日常監管工作中,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特別注重對矯正對象的走訪,及時了解他們的家庭狀況和思想表現,做到思想教育從嚴、生活關心到位,極大調動了矯正對象悔過自新、回歸社會的勇氣和信心。三是組織公益勞動,增強矯正對象的公德意識。社區矯正對象公益性勞動,是促進他們樹立正確的價值觀,矯正其不良行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針對矯正對象的刑罰種類不同,根據年齡、體質、特長及矯正對象的生活工作情況,安排義務植樹、公共衛生清掃、到敬老院為老人服務等集體活動,從而增強矯正對象的社會責任感和社會公德心,使其更好地接受矯正,早日回歸社會。四是積極開展幫扶解困,實施人性化矯正管理。根據走訪和調查掌握社區矯正對象家庭經濟狀況,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幫助矯正對象解決生產生活用地、就醫、低保、子女入學、困難補助等方面的問題,讓矯正人員體會到黨和政府的關心,安心進行改造。
截止__年底,威信縣共有登記在冊的社區矯正對象65人,由于幫教矯正措施到位,尚沒發現矯正對象有重新犯罪現象的發生。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自開展社區矯正工作兩年來,雖然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受體制、機制、經費等方面的制約,威信縣社區矯正工作仍存在一定的困難和問題。
一是社區矯正執法主體資格不明確。社區矯正屬于刑罰執行范圍,目前,此項工作基本上是由司法所抓落實,在相關職能配置還未明確情況下,相關人員執法主體資格不明確,給工作順利推進帶來了一定的束縛。
二是司法所人員嚴重不足。社區矯正是一項全新職能,雖然縣司法局自行調整人員成立了社區矯正工作科,但沒有專項的行政編制,擠占了原有的司法行政編制;鄉(鎮)司法所原本就存在編制嚴重不足,全縣除扎西鎮外,還有9個司法所是一人所,高田、雙河兩鄉鎮還無司法所專職人員,由于人少事多,現在職能增強而未增加編制,工作壓力相當大。
三是經費嚴重不足。目前,兩高兩部文件要求各地把社區矯正經費納入財政年度預算,但由于縣級財政困難,財政投入經費不足,經費保障與工作需要不相適應。
四是政法各部門之間工作配合、銜接還不夠密切。按照兩高兩部文件要求,政法各部門的職責是:司法行政機關切實履行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牽頭組織有關單位和社區基層組織開展社區矯正工作。人民法院要依法充分適用非監禁刑罰和非監禁刑罰執行措施,對依法適用社區矯正對象人員及有關法律文書及時抄送司法行政機關。人民檢察院要加強對社區矯正各執法環節的法律監督。公安機關要加強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監督,對脫管、漏管等違反社區矯正管理規定的社區服刑人員依法采取懲戒措施,對重新違法犯罪的社區服刑人員及時依法處理。通過兩年多來的工作實踐,各部門之間工作配合、銜接還不夠密切,造成社區矯正手段單一,效果不盡如人意。
五是宣傳不夠。作為刑罰執行的一種方式,威信縣社區矯正還處在起步階段,由于宣傳不夠,少數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對此項工作還認識不夠,個別單位和部門認為社區矯正僅是司法行政機關的事,甚至還有個別部門認為社區矯正應當在城市社區級實施,不關農村基層組織的事。由于觀念滯后,社區矯正在一些地方推進困難,效果不明顯。
三、今后工作建議
十二五時期,是威信經濟社會進入追趕發展的關鍵時期,抓好社區矯正,對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加快經濟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因此,社區矯正工作要以“信息準確、無縫對接”為重點,從五個方面抓好落實。
(一)進一步加強對社區矯正工作的領導。開展社區矯正工作是司法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建設政治文明的體現,是構建社會穩定長治久安的重要舉措,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項重要工作,是一項涉及多個部門、社會多個層面的系統工程。因引 ,要堅持在縣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把社區矯正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形成縣委政法委牽頭組織,政法部門各盡其責,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社區矯正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推動社區矯正工作順利開展。
(二)強化社區矯正工作保障。社區矯正工作法律性、政策性強,涉及面廣,責任重大,各級各相關部門要把社區矯正工作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人事部門要會同司法行政機關,積極爭取司法所人員編制,確保各鄉鎮司法所人員均達到2人以上;財政部門要將社區矯正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按每名社區矯正對象年均20__元的標準,全額保障到位;民政部門要將符合低保條件的矯正對象納入低保范圍,對生活確有困難的矯正對象實行救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為生活有困難的矯正對象提供職業培訓和就業機會,并幫助推薦就業;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要發揮職能優勢,協助社區矯正工作機構對矯正對象進行政治、法制、文化、技術輔導,為矯正對象提供學習、生活、工作上的幫助。
(三)進一步推進矯正工作規范化建設。由司法局牽頭,會同政法各家,積極探索矯正對象預測評估、工作銜接、思想教育、請銷假、談話、思想匯報、參加公益勞動、遷居、會客、走訪、檔案管理、聯席會議、考核獎懲、業務培訓、聯合執法和矯正應急預案等管理制度,堅持依規矯正、文明矯正,從嚴規范矯正對象和矯正工作者的行為,促進矯正工作規范化建設上層次、上水平。
關鍵詞:未成年犯;社區矯正;回歸社會
中圖分類號:D926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3-0992(2011)01-0112-01
一、社區矯正制度的歷史淵源及在我國實施的現狀
フ嬲的社區矯正制度可以追溯到最初美國的緩刑制度。波士頓市的鞋匠約翰.奧古斯塔被認為是美國的緩刑之父。1841年,他提出了原意為犯罪的酗酒者承擔法律責任,并向法院保證他將使酗酒者改變惡習,如果不能實現這種擔保,他原意承擔經濟上的損失。法院接受了奧古斯塔的請求,將該酗酒者的判決實踐推遲了3個星期,由奧古斯塔管理。奧古斯塔通過自己的努力工作,獲得成功。
ノ夜的社區矯正制度始于2003年7月國家下發的《關于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的通知》,2009年10月國家再次下發《關于在全國試行社區矯正工作的意見》標志著我國的社區矯正制度已經從部分城市試點到全國范圍試行階段。
二、我國未成年犯社區矯正制度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1.未成年犯社區矯正工作的開展缺少完善的法律保障
ツ殼埃我國未成年犯社區矯正制度的實施是依據2003年7月和2009年10月兩高和兩部下發的《關于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在全國試行社區矯正工作的意見》。沒有專門的社區矯正法,更別提針對未成年犯的矯正立法。在社區矯正立法方面,我國是一種空白狀態。
2.未成年犯社區矯正工作的開展缺乏專業的工作人員
ノ夜目前未成犯社區矯正工作主要有各地的鄉鎮和街道司法所具體實施。但由于各地的司法所人員不足,平時的人民調節工作、法律援助、已經使他們不堪重負,更沒有足夠的時間去考察和監督未成年犯。這樣很容易使一些未成年犯脫管和漏管,進而影響社會的和諧穩定。 3.矯正項目單一,矯正效果不明顯
ツ殼拔夜對未成年犯社區矯正項目主要有定期寫思想匯報、定期談話、職業培訓等一些矯正項目,但這些矯正項目不是在所有的矯正機構都能有效實施,目前在社區矯正的多數未成年犯處于無所事事的狀況。很多走出的未成年犯再次犯罪的比率還很高。
4.機構設置不完善,缺少專門針對未成年犯的社區矯正機構
ツ殼埃我國大部分地區的社區矯正工作沒有把成年犯和未成年犯區分開來,社區矯正工作的開展處于一種混合狀態。法制教育,道德教育,職業培訓等矯正項目的實施完全由成年犯和未成年犯混在一起的。未成年犯由于心智不成熟,辨別能力差,容易受成年犯的交叉感染。
三、關于完善我國未成年犯社區矯正工作的幾點建議
1.盡快出臺《社區矯正法》,為未成年犯社區矯正工作提供法律依據
ピ2010年3月的人大會上,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旭表示:“當前我國的社區矯正工作已經在全國實施,但由于立法滯后影響了這項工作的開展。”他建議我國應該盡快制定《社區矯正法》,統一規范矯正對象,矯正機構等問題。目前我國已經擁有完善的刑事立法司法體系。在現有的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我國需要對社區矯正方面的立法做出明確的規定,盡快出臺《社區矯正法》以配合其它法律的實施。
2.盡快出臺相應的錄取政策,培養專業的未成年犯社區矯正的工作人員
ヒ建立專業未成年犯社區矯正工作人員隊伍,一方面國家要加大對未成年社區矯正工作的資金投入,培訓專業的工作人員,使他們在法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等都有深厚的理論基礎和實踐經驗。另一方面由地方教育部門牽頭,在大學和未成年社區矯正機構之間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大學生和未成年犯年紀相差不大,有共同語言,容易溝通和交流,所以矯正的效果會更好。
3.建立專業的未成年犯矯正機構
ド縝矯正機構猶如生活中的醫院,未成年社區矯正機構就是兒童醫院,治療需要更專業,才能發揮最大的治療效果。考慮到我國目前大部分地區的社區矯正工作沒有把成年犯和未成年犯區分開,所以我國應在即將制定的《社區矯正法》中明確規定,建立專門的未成年犯社區矯正機構。可以由地方幾個司法行政機關共建一個專門針對未成年犯的社區矯正機構,這樣既整合了有限的司法資源,也可以使我們的未成年犯社區矯正工作更加的專業化和正規化,矯正效果將會更加有效。
4.完善未成年犯社區矯正項目體系
ノ了實現社區矯正的目標,社區矯正工作的開展要緊緊圍繞思想教育、道德法制教育、心理教育、技能培訓與就業指導等四大指標。我國的社區矯正可以嘗試以下幾種新的矯正項目:
4.1實現第一個指標-開展思想教育,重新認識人生。我們可以沿用傳統的定期報告,定期報告是指未成年犯通過電話或郵件定期向社區矯正人員報告,或者在指定的時間前往社區矯正機構與矯正工作人員會面。這種做法在國外很普遍,近年我國也在積極嘗試,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國主要通過未成年犯定期向司法行政機關遞交思想匯報和定期交談的方式進行的。
4.2實現第二個指標-開展心理教育,培養健康心理。我們可以借鑒美國的心理治療項目。由于未成年犯本身具有對外排斥的特點,對于矯正工作人員也不例外。只有治療人員能被未成年犯接受和認可,其它的各項矯正項目才可以繼續的實施下去。針對我國的實際情況,這個項目目前在我國的部分地區正在實施,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國正在積極培養專業的心理治療人員,這將為心理治療項目在全國范圍內實行提供保障。
4.3實現第三個指標―開展道德與法制教育,培養完美人格。道德與法律聯系緊密,要想使未成年犯能徹底遠離犯罪,我們可以使用直接的驚嚇項目。這是由美國最先開始實施的。直接的驚嚇就是讓未成年犯通過觀看監獄里罪犯過著單調、嚴格、殘酷的監獄生活錄像使未成年犯厭惡監獄生活,以此來威懾未成年犯,使其不敢從事任何的或更多的犯罪行為。
4.4實施第五個指標―開展技能培訓與就業指導,開始新的人生。安全回歸社會,積極投入工作是社區矯正的終極目標。未成年犯由于沒技術沒知識,再次回歸社會很難找到合適工作,這就容易使他們再次實施犯罪。為了避免再次犯罪的發生,可以借鑒美國的釋放后安置項目。就是幫助罪犯在釋放自后有一份合適的工作。我國在實施此項目時,可以在社區矯正時為未成年犯開展技能培訓,使他們能掌握一門生存的技術,使他們在回歸社會后不至于因為沒有工作而重新走上犯罪之路。
おげ慰嘉南祝
[1]郝銀鐘/著.中國青少年法律保護制度研究[M].群眾出版社.2005版.
社區矯正可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減少不和諧因素,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檢察機關在監外執行中擔負著刑罰執行的法律監督職能,為客觀、真實、全面地掌握監外執行罪犯服刑狀況、社區矯正工作開展情況,加強對刑罰執行的法律監督,進一步探索和研究社區矯正檢察監督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我院組成由主管副檢察長帶隊,監所科、調研室有關人員組成的監督檢查組,到縣司法局、縣公安分局、縣法院、各鎮街道司法所和轄區派出所等相關單位,通過查閱相關資料、臺賬、檔案及個案調查等方式,開展了對社區矯正工作的專題調研,報告如下:
一、 肇州縣社區矯正工作概況
經排查和調研,肇州縣共有監外五種人225名,我院掌握的社區矯正五種對象185名,其中,緩刑162人、剝奪政治權利13人、假釋4人,暫予監外執行6人。司法機關有社區矯正對象人員91人,公安機關有70人。我院掌握的有判決書的五種對象有134人沒到司法機關和公安機關報到,他們也沒有收到判決書,處于脫管狀態。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有55名社區矯正對象我們不知道。有21名社區矯正對象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有判決書和相關法律文書,但不知去向,無法聯系。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原因
1.監外執行罪犯脫管較為嚴重。一方面,由于法院未按社區矯正工作流程要求將有關法律文書和社區矯正材料及時移交司法機關,大部分矯正對象沒主動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司法機關辦理登記接受矯正,也沒到當地公安機關報到。另一方面,由外地法院判決的社區矯正罪犯,外地法院判決書送達時間存在滯后現象,致使被監管人員不能被基層政法單位及時掌握,造成脫管現象的發生。
2.社區矯正監督工作中,存在著銜接不到位的現象。在交付執行的銜接上監督不到位。即對于被判處監外執行的五種罪犯,在宣讀判決書之時就被釋放了,法院有的在釋放之前甚至都沒和被判監外執行的罪犯簽訂社區矯正宣告書和接受社區矯正保證書,造成監外執行罪犯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社區矯正部門報到接受矯正。同時,判決書送達矯正機關還有一個過程,檢察機關沒能及時掌握情況介入監督,這就造成了判決生效和矯正執行相脫節。
3. 相關制度還不健全、適用效果還不是很好。目前雖然規定了矯正對象的電話報到、思想匯報、請銷假制度等一系列相配套的制度,但落實這些制度,職責還不夠明確,也缺乏可操作性,也就造成有些矯正措施和制度達不到實際效果,同時給檢察機關履行監督職責帶來很大的難度。
三、對策和建議
1.加強社區矯正程序的檢察監督。首先,加強對交付執行環節的監督。對監外罪犯的交付執行及交付執行的法律手續是否合法、完備等進行監督,做好對監外罪犯的法律文書的異地交付和轉接,避免因法律程序銜接不夠,異地被矯正人員的法律文書不能及時送達,造成社區矯正機構不能全面掌握情況,發生脫管現象。其次,加強對執行變更環節的監督。對執行機關是否對社區矯正期間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監管規定的矯正對象依法給予處罰,是否對暫予監外執行條件消失的監外罪犯依法收監執行,以及是否對符合減刑條件的監外罪犯予以減刑等進行程序監督。再次,加強對執行結束環節的監督。對執行機關是否對執行期滿依法按期履行相關手續等進行監督,防止提前宣布、逾期宣布、不宣布及不向矯正對象發放期滿證明書等違法行為,切實保障矯正對象的合法權益。
2.加強對社區矯正機構監管措施的監督。對執行機關是否及時建立幫教組織、建立管理矯正檔案、落實日常監督管理措施以及對出現監外脫管漏管問題是否及時采取相應措施等進行監督。對于社區矯正工作中執行機關工作人員侵犯監外罪犯合法權益的行為要及時提出糾正意見,依法維護監外罪犯的合法權益。發現矯正對象長期脫管、漏管等情況,檢察機關可向公安機關提出順延執行期限的建議,也可以向矯正機構提出檢察意見,建議矯正機構向公安機關提出延長執行期限;對矯正對象在矯正期間違治安管理法的行為及構成犯罪的,履行立案監督職能,建議、監督公安機關及矯正機構對其予以治安處罰或收監或追究其刑事責任。
縣委考評組:
首先,讓我代表__縣司法局機關的全體干部職工對縣年委考評組到來表示熱烈歡迎,并誠懇地請考評組對我局領導班子一年來的司法行政工作及黨風廉政建設提出寶貴意見。現在,我代表司法局領導班子就一年來的司法行政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向考評組匯報如下:
2013年我縣的司法行政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全體基層司法行政干部的密切配合下,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開展“學、轉、強、促”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和“警民結親、平安同行”的政法干警大走訪活動,較好的完成了各項目標任務。特別是黨的“十”召開以來,我局根據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結合__實際,提出了“一三三三”工作思路。即“圍繞一個目標”,是指實現全縣公眾安全感明顯提升。“突出三個重點”,是指加強法制宣傳力度,加強法律援助力度和加強刑釋解教人員及社區矯正人員的管理力度。“夯實三個基礎”,是指夯實縣鄉基礎設施建設,夯實縣鄉司法隊伍建設,夯實縣鄉服務機制建設。“實現三個提升”,是指司法隊伍形象大提升,公眾民主法制意識大提升,服務和管理水平大提升。在這一工作思路的指引下,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2013年全省公眾安全感和政法機關滿意度測評,__縣列全市第一,列全省第9位,比去年同期提升了42位;全年,公證工作的辦證量和收入額創歷史水平,在全市公證工作現場會上,__是唯一在大會上介紹做法的縣區;今年7月,社區矯正工作出臺了“一個意見,兩個辦法”,是萍鄉司法行政系統第一個出臺社區矯正規范化改革舉措的縣區,受到上級部門的肯定;“六五”普法扎實推進,八月份“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驗收,__縣列全市前茅;年底獲得全省“六五”普法工作先進縣的光榮稱號;六月份對全縣司法干警實行了統一著警察制式裝,全縣司法干警向正規化管理邁了一大步。
一、全面落實抓好 “六五”普法規劃的各項工作。(一)大力推進依法治理工作。今年年初我局為全面迎接“六五”普法工作中期考核,及時組織起草制定了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具體指導鄉鎮及縣直各單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完善“地方、行業、基層”依法治理工作和新的工作機制。緊緊圍繞創建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廣泛開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區”的創建活動。深入宣傳“六五”普法規劃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和“六五”普法規劃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工作原則、主要任務、工作安排,來推動“六五”規劃的順利實施。(二)深入打造普法廣場新陣地。在鞏固原有的村(居)民法制學校、法制宣傳中心戶、__鎮濱河路的普法宣傳長廊等宣傳陣地的基礎上,進一步豐富普法載體和形式,擴大法制宣傳教育的效果和影響力,尤其是傾力打造__大地紅法治文化廣場,繼續豐富了內容和知識,在規模上取得突破、在特色上有創新,在內涵上有發展。(三)深入開展“法律六進”活動。積極推進法制宣傳“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活動,繼續深入宣傳憲法和國家的基本法律、法規,重點做好新出臺的法律、法規的宣傳。一是圍繞中心,根據需求,適時開展法制宣傳活動。圍繞三月綜治宣傳月,大力開展與平安建設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圍繞“3.15”消費者維權日,通過發放宣傳單、現場法律咨詢和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大力開展活動;圍繞6.26國際禁毒日,加大對青少年禁毒知識的宣傳力度;圍繞今年頒布實施的新法律法規,在12.4全國法制宣傳日上,組織各鄉鎮、各單位、各部門大力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活動。二是結合“公眾安全感測評”活動,進村入戶宣傳法律知識。我局組織局機關工作人員,駐赤山鎮、福田鎮開展政法干警大走訪活動的同時,通過放發法律知識讀本和走訪農戶等方式宣傳法律法規。鄉鎮司法所也按要求充分利用鄉鎮開展這此活動之機,進村入戶了解民情民意,廣泛宣傳與農民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三是組織法律服務工作者開展法律援助法律宣傳。5月份,全縣法律服務工作者和司法助理員,進村、入社區將《法律援助條例》、法律援助便民指南等法律援助宣傳材料發放到農戶手中,并開展法律咨詢流動服務。通過開展發放宣傳材料和法律咨詢流動服務,向各鄉村、社區居民群眾宣傳法律援助的性質、受援對象及條件、受援范圍和形式、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和應提供的材料、援助機構的設置情況等,本次活動共發放宣傳材料3萬多份。同時各鄉鎮司法所因地制宜地開展“法律六進”活動,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極大地激發了廣大群眾的學法用法熱情和維權意識。
一、社區矯正的價值
對于民眾來說,社區矯正是一個全新的理念,是一個源于英美法系國家的舶來概念。社區矯正是20世紀西方國家普遍盛行的,并被聯合國預防與控制犯罪組織予以肯定與倡導的,以社區為基礎的矯正罪犯的制度與方法。主要做法就是傾注全社會力量,將符合社區矯正條件,即所謂不需要監禁(指罪行比較稍微、不致危害社會)或不再需要繼續監禁(在獄中表現較好、已夠保釋條件、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罪犯置于社區內,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愿者的協助下,在判決或裁定規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意識和行為惡習,并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它所采用的是開放型的、更注重改造效果的改造方式。這一改造方式,較之傳統刑罰執行模式,具有較大的社會優越性,社會價值明顯。
(一)以人為本價值取向明顯
以人為本,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主要價值目標,也是現代刑法追求的價值目標之一。以人為本在刑罰執行過程中的基本要求就是把任何一個人都作為人來看待。罪犯也是人,也有其人格的尊嚴,也追求其自身的自由和幸福。對于犯罪人的關懷不再是一種恩惠,而是法制國家一項義務性的社會任務,是和諧社會的一項基本要求。
1、社區矯正體現了一種寬容精神。寬容是刑罰人道化的重要標志,房龍認為,無論是人類思想史,還是刑罰史,都是為寬容而斗爭的歷史。[1]對實施了行為的罪犯,國家和社會并不拋棄他們,而是給予他們重返社會的希望和機會,并且為罪犯的矯正營造寬容的社會氛圍,使矯正對象在寬容中感受人性關愛。而和諧的社會關系正建立在人與人之間的寬容上。
2、社區矯正體現了人性關愛的理念。罪犯盡管危害了社會,被判罪服刑,但他也有與正常人一樣的需求和情感,社區矯正在很大程度上滿足了罪犯的需求和情感。一是社區矯正滿足了罪犯渴望自由的需求。自由是公民所享有的最基本的權利之一,也是其他方面的權利存在的基礎。在市場經濟社會,個人的獨立與自由是市場交換的基礎,個人自由具有空前的價值。這一點對罪犯也適用。社區矯正是在社區環境中對罪犯進行監管和矯治,罪犯并不脫離正常的社會生活,與監禁矯正相比,具有較大的自由度。二是社區矯正滿足了罪犯的情感寄托。罪犯假如被判刑入獄,就無法過正常的家庭生活,導致家庭生活殘缺,婚姻關系名存實亡。而社區矯正使罪犯保持健全的家庭生活和穩定的婚姻關系,從而使其情感需求得到了滿足,促使罪犯更加珍惜家庭的溫馨,承擔起自己對家庭應負的責任。這反過來有利于維護罪犯的婚姻和家庭穩定,減少家庭矛盾,并能在生活上兼顧到家庭,提高他們對家庭的親和力,促使犯罪人安心服刑,從而加速罪犯的自我改造。
3、社區矯正以罪犯的復歸社會為終極目標。我國學者指出,行刑人道主義的最高層次是使罪犯的人格得到改造并健康發展,實現其作為人的價值。[2]以人格矯正為前提、罪犯復歸社會為目標的社區矯正制度,集中體現著行刑的人道價值。一是社區矯正的實施可以讓罪犯繼續保持與家庭和社會的聯系,有利于塑造罪犯的“公民人格”。犯罪學的研究表明,犯罪人的家庭和社會資源,是幫助犯罪人改過自新的重要支持系統,是任何其它力量都不能取代的改造力量。二是社區矯正可以避免監禁矯正所帶來的負面效應,避免“監獄化”人格的出現。美國普林斯頓大學學者Sykes指出監禁刑會給受刑人帶來五大痛苦:自由之剝奪、物質與接受服務之剝奪、異性關系之剝奪、自主性之喪失和安全感之剝奪。[3]這些痛苦對服刑犯的人格和自我價值感構成巨大的威脅,極易造成自律力萎縮、意志力喪失等“監獄化”人格現象。過度地使用懲罰手段,還可能會使犯罪人放棄改過遷善的機會。因此,罪犯的監獄化是同罪犯的再社會化相抵觸與背棄的過程,對罪犯人格的塑造和重返社會目標的實現起著阻滯作用。而在社區矯正的罪犯不會受到監獄環境的感染,健全的家庭生活,穩定的就業,正常的休閑活動,加上適度的社會監督,可以較好地矯正罪犯的人格,從而使罪犯順利地融入社會,實現再社會化的目標。
(二)效益價值突出
一是有利于為國家節約大量的財政資源。開展社區矯正,既有利于監獄集中人力、財力和物力矯正那些只有在監禁條件下才能改造好的犯罪分子,又可以有針對性地對那些不需要監禁的罪犯在社區中實施社會化教育,還可以防止嚴重犯罪分子與其他罪犯之間的交叉感染,提高對所有罪犯的教育改造質量,有利于合理地配置行刑資源,減少行刑的成本。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財政資源并不寬裕,用錢地方甚多,不應忽視行刑的經濟性,即在行刑中以最小的投入來獲得有效地預防和控制犯罪的最大社會效益,使刑罰執行成本最小化,而效益最大化。監禁刑的行刑成本要比非監禁刑的行刑成本高得多。根據2000年的一項統計資料顯示:中國監獄共超押罪犯24萬人,而關押改造一個罪犯的年費用也已達到7266元,這差不多相當于一個大學生一年的開銷。[4]目前,監獄擁擠問題非常嚴重,給監獄的治理、犯人的教育等都帶來巨大的困難,致使有限的監獄經費入不敷出,包袱越背越重,遠遠不能滿足監獄建設和發展的正常需要,迫使監獄偏離自身的性質而過度地追求創收。這種現狀既造成國家財政資源的不合理使用,也降低了服刑人員的教育改造質量。無疑,社區矯正將是有效緩解監獄壓力的重要途徑,是解決監獄人滿為患問題的最有效辦法。
二是有利于解決服刑人員的經濟困難。一般來說,監獄往往只注重安全和秩序,服刑人員在獄中學到的在社會上生存所需的勞動技能非常有限,而且在刑罰強制的條件下,服刑人員被迫接受教育的效果通常是十分消極的。他們長期在高墻內生活,與外部世界相隔離,對社會上發生的事情知之甚少,獨立動手能力乃至謀生能力較差,這對其本人日后的生活和整個家庭都可能產生長期的負面影響。由于實行社區矯正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犯罪人人身自由的限制,使其盡可能多地接觸社會、了解社會,有利于他們早日融入社會。假如改造好了,則可以達到人性的復歸,學到有用的知識,培養勞動技能,打好生活基礎。通過社區矯正,可以使其在社會上從事正當的職業并獲得報酬,成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并且能為家庭提供經濟上的支持,解決家庭生活上的困難,增強家庭責任感和社會責任感。
二、現階段社區矯正中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社區矯正工作正處于試點摸索階段,從各地試點情況看,社區矯正在司法實踐中發揮了一定作用,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是,由于人們對社區矯正熟悉上的偏差、相關法律滯后等因素,嚴重制約著社區矯正工作的開展。
(一)民眾對社區矯正難于認同
在絕大多數人的思想意識中,“罪犯”就意味著“坐牢”(監禁),認為只有把犯罪人關在監獄里才是最安全和最使人放心的,擔心把犯罪人放在社會上不保險,輕易造成治理失控或者犯罪人會因得不到良好的教育改造而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認為犯罪分子被判刑后卻仍然留在社會上就等于沒有受到刑罰處罰,或最起碼是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這種觀念,深入人心且深根蒂固,所以,在社區矯正的實施過程中,一些群眾表現出過度的憂慮、懼怕,盡量避免與服刑人員接觸,這給社區矯正工作帶來許多困難。
(二)適用的對象過少
我國長期以來都以執行監禁刑罰為主,非監禁刑罰為輔,對于非監禁刑罰的適用還處于非常薄弱的階段。目前適用社區矯正的情況包括三種刑罰和兩種刑罰執行措施。三種刑罰指管制、緩刑、剝奪政治權利,兩種刑罰執行措施指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然而在實踐中,對于管制刑的適用率不高,而法律在管制、緩刑、假釋和監外執行等的適用對象和條件上規定得又過于抽象和苛刻,導致實踐中難以執行,適用的比率非常低。據統計,2000年全國各級法院被判處刑罰的罪犯總數為646431人,其中被判處管制的為7822人,占1.21%,判處緩刑的占15.85%。在刑罰執行過程中,罪犯予以假釋的適用率僅為1.63%,在2001年監外執行的罪犯占在押犯總數的比率僅為1.83%。[5]實踐中,社區矯正的適用對象非常少,這就使社區矯正制度流于形式,不能真正發揮其作用。在這種情況之下,充分發揮社會資源,促使罪犯早日回歸社會,降低重新犯罪率,以及探索行刑方式多樣化等一系列目標,都將難于達到。
(三)現行的法律規定滯后
在現行法律規定中,還存在許多不適應現實社會的發展,需要完善修改。如有關緩刑、假釋的法律規定過于嚴格。刑法第72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可見法律對緩刑適用規定上,沒有對緩刑的適用主體和行為條件予以明確規定。這就造成了司法機關在適用緩刑時,沒有確切的參考依據,從而在司法實踐中較少適用緩刑的刑罰。另外,緩刑適用對象的范圍為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減少了緩刑的適用量,反映了刑罰執行制度上傾向于監禁刑罰,盡量減少適用非監禁刑罰的刑罰思想。立法及司法機關對于假釋的適用也同樣采用慎重的態度。如對于因殺人、爆炸、搶劫、****、綁架等暴力性犯罪,以及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將無法通過假釋這一法律途徑盡早回歸社會。此外,在適用假釋時,“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危害社會”作為實質性條件,其實為軟性條件,缺乏考察、評定和檢驗的標準,造成實踐中不易操作。從而在決定假釋時,出于保障社會安全與穩定,防止意外事件發生的考慮,假釋決定機關將會采取盡量不適用假釋的做法,這樣就不用承擔失察等責任。
(四)社區矯正工作僅流于監控,矯正、教育及執行刑罰的嚴厲性不足
現行矯正制度包括了電話報到、思想匯報、談話教育、學習培訓、公益勞動、請銷假制度等,在理論上基本涵蓋了社區矯正的工作內容,但在具體實施中卻受到各種制約。由于場地、經費、人力資源嚴重缺乏,加之交叉感染的顧慮,
集中學習培訓工作基本上沒有展開,公益勞動的時間和效果也得不到有力保障,社區矯正的主要工作形式表現為報到、談話及走訪,由此,矯正只能做到基本的“控制”,而無法實現較高矯正水平的“教育”和“矯正”。
而且,社區矯正的本質是非監禁的刑罰執行活動,這是社區矯正工作的基礎。但在實踐中這種刑罰執行的性質經常被有意無意地淡化,存在著隨意性,偏離了法律的軌道。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現行法律法規的不健全,許多矯正規定尚以規定、細則、辦法的形式出現,沒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矯正部門在執行中存在束手束腳的現象。二是在矯正工作的對外宣傳中強調其人性化的一面較多,強調刑罰執行的嚴厲性的一面較少,使不了解社區矯正工作的受眾產生了片面的誤解。三是矯正工作開展前,緩刑、假釋罪犯在由公安機關監督執行時確實比較松散,在重新規范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碰到不理解和阻礙。四是部分社區服刑人員本身具有抗拒改造的心理因素。多種原因造成了目前社區矯正工作權威性不足的問題,部分社區服刑人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了不良影響,也成為目前社區矯正工作亟待解決的問題之一。
(五)社區矯正組織不健全,社區矯正層面單一,尚未形成全面完善的矯正網絡
根據我國現行刑事法律的規定,對于管制、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適用社區矯正的罪犯,在其刑罰執行時均由公安機關代為治理。但是,由于公安機關本身肩負著維持社會治安秩序和刑事案件偵查等重大任務,在警力已經不足的情況下,還要對社區矯正人員予以監管改造,就顯得力不從心。實踐中公安機關僅做到對文件和檔案材料上的把關和落實,對于社區矯正的教育轉化、心理矯正、監督治理等重要工作內容就處于落空狀態。而且,目前在試點過程中,社區矯正工作在吸納社會志愿者、組建專業心理矯治隊伍、社區力量幫教方面尚處于構思起步階段。這樣在工作中就極易因沒有統一的社區矯正機構和配套的社區矯正體制而出現互相推諉和責任不到位的情況。此外,社區矯正人員的素質普遍不高,專業矯正人員少,也直接影響了社區矯正制度作用的發揮。
三、完善社區矯正工作的對策
(一)擴大社區矯正的適用對象
擴大社區矯正適用對象,涉及到把什么樣的罪犯放到社區中執行刑罰的問題。從有利于社會穩定,增添社會和諧因素的角度考慮,筆者認為,社區矯正的適用對象及范圍至少應包括四類:一是未成年犯。對于犯罪的、必須處以刑罰的未成年人,應該優先考慮使用社區矯正刑,尤其是對于那些罪行較輕的未成年犯或未成年初犯、偶犯。二是輕罪犯。對于罪行較輕的、社會危害性不很大的罪犯,如防衛過當、避險過當等可以使用社區矯正刑。具體范圍可以考慮將原《刑法》所規定的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輕罪,增加使用社區矯正刑的刑罰方式。三是過失犯。過失犯罪,由于不是故意實施的,其主觀惡性程度一般不會太大,將他們放在社會上服刑改造,一般不會再危害社會。使用社區矯正刑這一刑罰方式,更有利于他們的改過自新。四是老、弱、病、殘、孕犯。各國刑法一般都認為,刑事責任因其責任能力的減弱而有所減輕,應當或者可以從寬處罰;同時還認為,刑罰的目的在于預防犯罪,決非報復,而非凡預防重于一般預防,裁量刑罰首先應當考慮的是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和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然后再適當考慮一般預防的需要。作為犯罪者中的“弱勢群體”,他們的人身危險性和再犯可能性較小,因而其承擔刑事責任的程度可有所降低。
(二)細化緩刑、假釋的適用條件
我國刑法規定的緩刑、假釋適用的實質性條件是:犯罪人有悔罪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該規定過于原則,彈性過大,未提供具體的評判標準,不利于緩刑、假釋的準確適用,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法官和監獄在緩刑和假釋適用上傾向于保守立場,從而影響了緩刑、假釋的適用率。為此,應對“悔罪表現”進一步細化,以便利司法操作。例如,投案自首,歸案后如實交代自己罪行,主動檢舉、揭發他人的犯罪事實,采取積極措施避免或減少犯罪造成的損失,積極退贓,積極對受害人進行民事賠償等,都可視為悔罪的具體表現。或者將假釋的實質性條件修改為: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學習和勞動、一貫表現良好的,或者年老體弱、喪失作案能力的等等,從而為緩刑和假釋的適用提供一個可操作性的實質要件。另外,從促進犯罪人改過自新和建立犯罪人再社會化橋梁這一目標出發,我國刑事立法應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對執行一定刑期改造的罪犯可以考慮適用法定假釋,即對于在監獄執行了大部分時間的刑罰以后,由法律規定予以附重要任務的釋放。
為了保證緩刑、假釋的適用效果,還有必要建立我國的罪犯判決前的人格調查制度,即對犯罪人的犯罪背景、一貫表現、家庭背景等進行專門調查,以對其人身危險性和再犯可能性進行系統的評估,從而通過這種猜測評估來確定是否能對犯罪人適用緩刑和假釋。緩刑、假釋等社區刑罰的適用效果,在很大程度受再犯猜測水平的限制,而提高猜測結果的準確性又有賴于建立科學的人格調查制度。當然,由于社區矯正是將罪犯放在開放的社區執行刑罰,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會給社會治安會帶來一定的風險。因此,在擴大社區矯正適用對象的同時,必須審慎進行,切不可盲目適用,以避免出現社區矯正的濫用。
(三)增加一些禁止性或義務性的規定
為了避免社區矯正流于形式,防止重現管制刑遭遇“滅頂”的風險,對社區矯正應該注重通過一些禁止性或義務性的規定去落實對服刑人員的改造。如英國法律中,法官可以判令被告人進行無償的從40小時到240小時不等的社區工作即“社區服務”,或者要求服刑人員在宵禁期間不得進入某一特定的場所,或要求其在晚間或周末留在家中不得外出等等[6]。我國的社區矯正也可以考慮增加對服刑人員管束的某些禁止性規定,如在一定條件下禁止其出入特定場所或與特定人員來往,以減少犯罪誘發因素。同時可增設一些義務性規范,如向受害人道歉、賠償受害人因犯罪遭受的損失、參加職業教育或職業培訓、積極承擔家庭撫養費用等等。這樣,不僅使刑罰的力度加大,同時還可以強化社會正義感,贏得公眾對社區矯正工作的認同和支持。
(四)建立立體的社區矯正網絡
罪犯的矯正離不開社區,開展社區矯正工作必須以社區力量為依托。目前的當務之急是建立起廣泛吸納社區人力、物力資源的立體社區矯正網絡。社區矯正網絡從結構上可以分為三級,第一級是社區矯正工作的執行主體,具體包括政法委統一領導,司法局組織實施,法院、檢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獄治理局等相關部門協作配合,司法所具體執行的一整套矯正執行機關,這些機構是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的主體。第二級是為矯正工作提供專業協助的機構和個人,包括為矯正對象提供職業培訓、心理咨詢和矯正等方面的專業協助。他們不是矯正機關的組成部分,但通過協議的方式與矯正機關形成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第三級是具有社會責任感自愿為社區矯正工作提供無償服務的社區志愿者。只有組建起這三級組織,才能形成一個強大而功能完善的社區矯正網絡。要在第一級組織高效運轉的前提下,充分發揮二、三級組織的作用。要非凡注重培育村級組織,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居民小組在監控服刑人員行動上的便利作用,為司法所將工作重心從監控轉向教育和矯正提供條件。
通過組建矯正網絡,實現地區資源共享,實現政府主導下的矯正機關與專業機構、人員的合作關系,由專業機構提供服務,矯正機關按勞付酬,實現共生和雙贏的局面。
(五)改進矯正方式,豐富教育手段
改進現階段矯正手段單一、效果不顯著的現狀,做到四個結合。一是個別教育與分類集體教育相結合,既堅持針對服刑人員的個性心理特征開展個別教育,又針對同一犯罪類型服刑人員的共同犯罪心理特征開展多種形式的集體教育,如進行相關法律知識學習、社會實踐等,以節約資源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專職教育與兼職教育相結合,矯正工作者作為執行主體,是專職矯正人員,對矯正全過程進行統籌規劃,制定矯正方案,確定階段矯正目標;兼職是指與矯正機關達成合作關系的專業機構、社區組織和社會志愿者階段性地參與矯正工作,在一些專業領域提供服務,在專業矯正隊伍沒有完全形成體系前,彌補其專業領域上的不足。三是思想道德教育與心理健康教育相結合,在堅持法規、文化、道德教育的同時,盡快建立起從接收到解矯前階段全面的心理輔導和診療機制,包括開展心理健康講座、定期進行心理測試、進行一對一的心理咨詢和矯正,開展各種形式的輔助治療等,盡快消除服刑人員的犯罪心理,矯正各種不健康的心理傾向,促使其在心理上回歸社會。四是課堂式教育與互動式教育相結合,在矯正工作者采取主動的談話教育、課堂教育之外,開展形式多樣的互動教育,使服刑人員參與進來,通過直觀的感受深化教育效果。如組織管制、緩刑犯參觀監獄、未成年人管教所,與監獄服刑人員座談,使其感受法律的威嚴,加強服刑意識、規范意識。開展社會公益活動,通過他人的肯定和認同增強服刑人員的社會責任感。
(六)暢通渠道,加強協作
加強溝通協作,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矯正機關對罪犯實施矯正的判決或裁定參與意見。以假釋為例,社區矯正組織通過調查罪犯服刑期間表現、走訪罪犯家庭和社區、與罪犯面談等方式,形成對該名罪犯是否適于社區矯正的意見,在監獄向法院提交假釋建議書的同時提交法院,法院在此基礎上最終作出假釋裁定。這樣,矯正組織在矯正前就對罪犯有了比較全面的了解。隨著矯正工作的深入開展,矯正機關還可在對管制、緩刑類服刑人員判決前向法院提交參考意見。這樣的優點是:作為法院和監獄,只能根據罪犯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作出判決或裁定,而沒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對罪犯的成長背景、家庭環境、社區意見等進行調查走訪,而矯正機關可利用基層矯正網絡進行比較全面的調查了解,并得出其是否適合社區矯正的結論,為法院正確地判決和裁定提供重要的參考意見。保證適合的服刑人員進入社區,提高社區矯正質量。二是在矯正過程中各司法所與監獄建立協作關系。如針對目前各區縣普遍反映的剝權類服刑人員難以治理的問題,可在矯正責任人與罪犯原服刑監獄干警間建立直接聯系,矯正工作者可從監獄干警處直接獲取許多有針對性的行之有效的治理經驗,對于重點服刑人員的治理可起到較大的幫助作用。此外,提高矯正工作者工作水平,培養一個成熟的社區等都是開展社區矯正必不可少的條件。
(七)加強社區矯正的正面宣傳,打消人民群眾的顧慮對于人民群眾的不理解和不支持
要注重對社區矯正工作的正面宣傳,從思想觀念上,消除人民群眾對這一刑罰執行方式的顧慮。在宣傳時,可以向群眾講清楚社區矯正的對象是經過司法部門按照嚴格的標準予以篩選和鑒別,已經不具有社會危害性的罪犯,并且是在社區矯正組織的嚴密監控下執行刑罰的。假如服刑人員在社區矯正過程中,有違反社區矯正制度的行為,如危害小區居民的生活秩序、脫逃等情況,那么就要執行監禁矯正的刑罰措施。當然,在宣傳時,應當實事求是,不宜夸大宣傳,要切合實際,以人民群眾能夠接受的方式做好思想工作。
結束語
開展社區矯正,是民主與法制建設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是社會文明進步的一種方式,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社區矯正的本質就在于對犯罪人進行治理、修復,為犯罪人架起再社會化的橋梁。犯罪人教育改造質量的好壞,他們走向社會之后是否真正認罪服法以及是否重新犯罪,關系到社會及公眾的安全,進而影響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歷史進程。因此,我們應該正確熟悉社區矯正在矯正犯罪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進矯正制度,不斷改革完善社區矯正制度,使社區矯正在中國產生強大的生命力。
注釋:
[1]劉保民,張慶斌,《監獄行刑人道化問題研究》,載《犯罪與改造研究》,2004,(2):49-54。
[2]陳士涵,《人格改造論》(下卷)北京:學林出版社,2001。
[3]周國強,《國外社區矯正的理論基礎及其發展評估》,載于《江蘇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3)47-52。
[4]曹云飛,武玉紅,楊一寧,《試論我國的社區矯正》,載于《上海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第15卷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