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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分類管理論文范文

        分類管理論文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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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管理論文

        第1篇:分類管理論文范文

        關鍵字:藥品市場市場信用分類管理

        完善市場經濟,加強市場經濟的法治化,一直是發展市場經濟的根本。但是,就現代市場經濟的本質而言,完善的市場經濟更應該是一種基于信用機制的經濟體制。對此,我國的民商法律有明確的表述,如《民法通則》第4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票據法》第10條規定,票據的簽發、取得和轉讓,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

        《合同法》第6條亦規定,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可以說,與信用相關的法則滲透了我國整個調整市場經濟活動的法律規范。我國藥品市場已初具規模,在供銷鏈鏈接、競爭機制、價格形成與管理、品質保證、廣告管理等諸方面雖取得一定的成績,但在經濟轉型時期,制售假劣藥品行為和違法經營等行為屢禁不止,即使進行突擊大檢查或“嚴打”等手段,在地方保護主義等防護傘下也只是治標的辦法,可以說,醫藥市場依舊面臨著嚴重的信用缺失問題。

        一、我國醫藥市場主體信用缺失現狀

        1.1廣義藥品市場的主體信用缺失

        廣義的藥品市場主體信用,是指藥品市場的主體(包括藥品研發、生產、經營和使用的企事業單位)在微觀經濟活動中,以誠實守信的態度開展經營活動,遵守契約關系規則,合理追求利潤最大化的意志與能力。它包括很多方面的信用,諸如財務信用、合同信用、借貸信用等等。現今廣義上的藥品市場主體信用缺失主要表現在:市場交易行為主體之間嚴重缺乏信任;合同信譽遭到嚴重破壞,債務糾紛不斷;市場交易行為的失信。

        1.2狹義的藥品市場主體信用缺失

        狹義的藥品市場主體信用是指藥品市場的主體在研發、生產、經營和使用等過程中,為保證藥品的安全、有效而遵守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訂的各項法律、法規以及有關行業標準和企業內部質量管理規范的意志和能力,并因此取得社會信任的程度j。現今狹義上的藥品市場主體信用缺失主要表現在:市場主體在設立過程中存在不規范行為,內部制度不健全;市場經濟秩序混亂;在藥品研制環節,研制不規范、資料造假等違規行為時有發生;在藥品生產環節,企業經營者的責任意識、質量意識和守法經營意識淡漠,忽視質量管理,把產品標準、檢驗設備、管理制度等作為應付檢查的擺設;在藥品經營環節,經營企業過多過亂、層層加價,出租柜臺、掛靠經營、虛假廣告、非法市場等不法經營行為屢禁不止;在藥品使用環節,降低質量要求或者從非法渠道采購藥品的問題在基層和農村仍然存在,不合理用藥現象較多;不正當競爭屢禁不止。

        二、針對當前法律環境,我國藥品市場中信用法律制度的建立所遇問題

        2.1上位法的缺失

        近期,全國不少地區紛紛著手重建社會信用。但是從各地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的試點情況來看,推進社會信用制度建設的最大障礙是法律障礙,因為目前在我國尚沒有一部國家法律涉及到社會信用體系的基本構架與實施細則。

        在藥品市場信用方面,盡管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04年9月出臺了《藥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暫行規定》(后文簡稱暫行規定),此規定對信用信息檔案的建立和交流、信用等級的定義與分化、企業信用的激勵與懲戒及其監督管理四個方面做了詳細的要求,是對企業信用的征信和信用評價的有效嘗試,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因缺乏上位法的支撐,往往規定中所要求的款項不能實行或不能達到立法本意。如對失信企業的信息披露,因現行法律只限定了誠實守信的原則,而《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及《藥品管理法》都沒有明確規定信息披露的對象,是否可以對公眾公布,為避免對外公布企業信息的行政訴訟,藥監執法部門只能在系統內披露企業失信信息,從而導致了企業失信成本過低。

        2,2現有規定的操作性不強

        除了上述《暫行規定》在信息披露方面的難點外,《暫行規定》在實際操作中也存在懲戒和激勵的措施過少過輕的問題。一些懲戒措施對企業的失信行為懲罰過輕,同時對企業守信行為的激勵過少,從而既起不到對企業失信的懲罰作用也激勵不了企業自動守信。

        2.3信息記錄不完全,缺乏統一的信用評價指標

        因《暫行規定》對信用檔案中應涵蓋哪些內容也沒有統一的說法,其中第六條、第七條分別規定了信用檔案應該包括和不應包括的內容,但規定中限定檔案內容不包括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各項政策調整范圍之外的行為,其具體是什么并未明確,所以造成各地的藥品企業信用檔案內容不一、信息記錄也不完整。同時,由于缺乏統一的信用評價指標,各地對《暫行規定》中信用評價原則的理解不同,實際操作中掌握的尺度也不一樣,往往只有定性的指標,缺乏一個定量的指標。

        三、國外設立的有關信用的法律制度及其特點

        歐美發達國家的信用市場經過數百年的培育和發展,形成了比較完善的信用體系和管理機制。一方面,通過長期的市場競爭和交易制度的完善,培育起了“講信譽者生存、不講信譽者淘汰”的良好信譽機制和信用環境。另一方面,這些國家大多都以立法的形式保證了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和迅捷,并通過完善非政府的市場信息披露和社會信用評級體系,進一步增強了市場的公開和透明,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信用交易雙方的信息不對稱,使授信方能夠更加準確地掌握受信企業的信譽、信用狀況,以較低的成本和較高的準確性甄別出不同信譽價值的企業類型,實現了信用市場中唯一穩定的博弈均衡(授信,守約)J。上述2個方面使信用市場中的違約率大大降低,同時也使授信方判斷的受信企業違約概率維持在較低的水平上,從而形成提供信譽資源與信用資源的激勵和有效供給。

        3.1國外信用管理的立法簡述

        在世界上信用管理相關法律比較健全的國家基本上都是發達國家,因為只有市場上信用經濟成分相當大時各類信用管理服務才出現,才需要信用管理相關的基礎法律來維持市場規則,只有信用管理專業法律健全的國家,才能上升為征信國家。

        美國在信用管理上的相關法律、法規目前已有l7部,涉及信息采集、加工、傳播、使用等各個主要環節,《公平信用報告法》是其核心法律。1995年10月,歐洲會議通過了歐盟的《個人數據保護綱領》,這是歐盟在信用領域的第一個公共法律。與美國不同的是歐盟建立資信評估體系是以政府為主導,而美國建立市場評估體系是以市場為主導。

        在亞洲,有消費者信用管理專業法律的國家和地區包括13本、韓國、臺灣、香港。

        3.2國外信用管理法律的特點

        3.2.1有關信用管理的法律規范比較完善從整體上了解,發達市場經濟國家有著比較完善的法律規范,所有現行的信用管理法律基本都包括信息的采集、加工、傳播及使用等環節,并且整個法律體系不僅包括對個人信用體系的規制也包括對企業及政府信用體系的規制。

        (1)有著市場化程度較高的信息中介服務機構,使得政府不必親自參與信用信息的收集和評價,專業化的中介機構可為其提供信用信息,在信用信息收集、加工和傳遞方面更有效率同時也減少了政府成本。(2)法律對提供信用信息的中介機構也有較多完備的規制,使得中介機構能提供有效信息。(3)建立了信息公開的法律制度,如1966年頒布的《信息公開法》和1976年頒布的《陽光下的聯邦政府法》使得許多案件調查過程和方式都及時傳遞給公眾和企事業單位,保障和增強了政府的信用度。

        3.2.2致力于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從外國信用管理專業法律的立法角度看,主要通過以下原則來維護市場公平競爭:(1)消除信用交易中的信息不對稱影響的原則。(2)金融機構平等和正當經營的原則。(3)控制信用工具發行的原則。(4)強制性開放征信數據原則。(5)指導征信機構的工作方式,并使其提供真實信息的原則。除法律外,美國政府還出臺了一些信用管理有關的規則,最著名的有“統一消費者信用準則”和“統一商業準則”。(6)法律系統配套,具有相容性。

        3.2.3具有保證信用法律體系正常運轉的獎懲機制為使得信用管理法律有效的執行,發達國家都有各自保證信用法律正常運轉的獎懲機制。

        四、建立和完善藥品市場信用法律制度的探索

        4.1對廣義藥品市場的主體信用缺失規制的建議

        4.1.1設立懲罰失信行為的法律規范,提高失信者失信成本現代市場經濟中,信用不僅僅是一個道德范疇,更是一個經濟范疇。因此,信用問題就不僅僅是一個道德問題,也是一個經濟問題、法律問題。法律與道德應當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如果法律無所作為,道德也是蒼白無力的。假、冒、偽、劣產品充斥市場,合同違約、商業欺詐隨處可見,三角債、拖欠款和銀行不良債權反復出現。造成上述信用危機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的是法律缺乏有效的失信懲處機制,加上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就使得法律規范力和強制力居然成為對市場交易中的失信行為毫無辦法的軟約束。

        我國的《民法通則》、《合同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了誠實信用原則,作為民事行為的指導性原則。但在司法實踐中,上述法律都沒有可操作性的條款,針對性也不強,對于個人失信行為沒有明確規定懲罰力度和方式。這種信用法律制度的真空狀態,使失信者的失信行為不僅得不到應有的懲罰,而且客觀上降低了失信者的失信成本,對失信者的失信行為實際上是一種鼓勵。低微的“失信成本”顯然不足以起到懲前毖后的作用。

        4.1.2設立采集和使用信用信息的法律規范,提高社會信用信息對稱程度目前,我國的經濟體制正處于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過渡階段,資信服務行業也還在建立過程之中。只有對信用信息的來源和取得方式,對信用信息的采集和使用作出明確的法律規定,才能確保信用信息的完全和對稱。事實上,當前我國信用信息的采集和使用并沒有法律依據。由于信用信息的相對封閉和分散,或者對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共享缺乏相關的法律限制,都可能造成市場主體信用信息不完全或不對稱。而信用信息不完全或不對稱的直接后果就是不公平使用信用信息,從而造成信用混亂。

        4.2對狹義的藥品市場主體信用缺失規制的建議

        第2篇:分類管理論文范文

        關鍵詞:藥學技術人員;職業準入;職稱;執業藥師

        藥學技術人員是藥品生產、流通、使用過程中保證藥品質量,保障人民用藥安全、有效的重要力量。為實行對藥學技術人員的職業準入控制,科學、公正、客觀地評價和選拔人才,全面提高藥學技術人員的素質,建設一支既有專業知識和實際能力,又有藥事管理和法規知識、能嚴格依法執業的藥師隊伍,國家自1994年3月起實行執業藥師資格制度。該制度的施行,為規范藥品行業管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按照國家的規定,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應該配備執業藥師,但國家相關部門在對待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的職業準入方面存在不一致,使得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的職業準入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以下簡稱職稱)管理上存在一些問題。筆者現結合貴州地區情況,就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與職稱之間的關系、我國目前的有關規定及存在的問題、如何完善管理等提出一些粗淺的看法。

        一、執業資格與職稱

        執業資格是政府為規范職業秩序,對涉及公共利益的、技術性強的,甚至具有危險性的專業實行的人員準入資格控制,是從事某種專業工作的必備條件。《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下簡稱《暫行規定》)第3條規定:執業藥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登記,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中執業的藥學技術人員。

        職稱是國家對專業技術人員學識、水平能力的評價。實行資格考試,即用考試辦法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藥學技術人員是指具有藥學專業知識,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稱并從事藥學工作的技術人員,分為藥士、藥師、主管藥師、副主任藥師、主任藥師5個級別。

        職稱是不同于執業資格的,前者是服務型的,后者則有強制性要求。

        二、我國目前對執業藥師資格和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的有關規定及存在的問題

        2.1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準入的有關規定及存在的問題

        《暫行規定》第2條規定:國家實行執業藥師資格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統一規劃的范圍。第3條規定:執業藥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登記,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中執業的藥學技術人員。第4條規定:凡從事藥品生產、經營、使用的單位均應配備相應的執業藥師,并以此作為開辦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必備條件之一。

        存在的問題:目前在藥品生產和經營企業的關鍵崗位,都按照國家規定配備了執業藥師,但是醫療機構沒有強調必須配備執業藥師。衛生部門對醫師和護士既強調職業準入,又強調職稱,而對藥學人員強調的只是職稱,而不是執業資格。目前,在醫院藥房工作的人員基本上是藥學專業畢業,有藥學專業技術職稱,但很多人不是執業藥師。

        2.2報考條件與實際執業的問題

        《暫行規定》第9條規定: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大專、本科、碩士研究生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一定年限或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的均可參加考試。

        存在的問題:《執業藥師資格制度問答》中解釋,相關專業指化學專業、醫學專業、生物學專業。化學專業與生物學專業所學內容與醫、藥學專業所學內容相差甚遠,即使考取了執業藥師資格,因為人體解剖學、生理學、病理學、診斷學等專業基礎知識的缺乏,在經營和使用單位執業,直接面對患者提供用藥咨詢服務將有相當的困難。

        2.3執業資格證書內容及存在的問題

        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批準日期、簽發單位、簽發日期、持證人簽名。

        存在的問題:因為人才是流動的,”工作單位“一項的設置意義不大。

        2.4衛生部門的有關規定及存在的問題

        《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規定》第5條規定:按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方可從事藥學專業技術工作。非藥學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從事藥學專業技術工作。《處方管理辦法》第61條規定:本辦法所稱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是指按照衛生部《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包括主任藥師、副主任藥師、主管藥師、藥師、藥士。

        存在的問題:在醫療機構只具有執業藥師資格的不是藥學專業技術人員。醫療機構強調的是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而未提及職稱標準人資格。

        三、對解決相關問題的建議

        3.1國家應制定政策,強化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的職業準入

        國家有關部門應統一認識,把執業藥師作為一種職業準入資格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均予以強調,實行強制準入,而且把具備執業藥師資格作為繼續晉升上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基本條件之一。

        3.2對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應分類管理

        藥品行業是一個多環節的綜合性行業,對不同的環節,相關崗位人員素質的要求應有所不同。

        3.2.1生產企業是藥品的源頭,其人員素質直接影響藥品的質量,對化學等基礎知識的要求較高,專業性比較強。因此。其質量管理、質量控制、檢驗等關鍵崗位的負責人必須具備藥學、化學或生物學專業學歷和執業藥師資格。

        3.2.2藥品經營企業面對的是亞健康人群或患小病、慢性病的患者,所以質量管理人員、處方審核人員等除應具備醫、藥學專業學歷、執業藥師資格外,還必須具備醫學或藥學專業初級(藥師或醫師)以上職稱。

        3.2.3醫療機構的藥學人員因每天均與患者面對面服務,比較強調醫藥學專業知識,因此,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具有藥學專業學歷、執業藥師資格,具備藥師以職稱的方可從事處方審核、復核、發藥、獨立配制制劑等一C作。藥學專業畢業生在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和職稱前只能進行調劑、協助配制制刺等工作。

        3.3執業藥師資格的注冊

        3.3.1執業藥師資格證書中“工作單位”可改為“所學專業”,以便注冊時分類。

        3.3.2執業藥師注冊時應根據所學專業進行分類管理:藥學專業的執業藥師可以注冊在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醫學專業的執業藥師叮以注冊在經營和使用單位;生物、化學等專業的執業藥師只可注冊在生產單位。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S】。1999.

        第3篇:分類管理論文范文

        論文摘要:本文主要通過對知識管理模式理論的梳理,進行歸類處理,總結各模式的不足之處并提出未來知識管理模式將就制度角度發展的方向。

        一、前言

        1959年.彼得·德魯克就預言道:“知識勞動者“將取代“體力勞動者“而成為社會勞動力的主體并且提出“知識社會“的概念。近半個世紀后.預言得到了證實:知識經濟從端倪走向成熟,知識密集型企業成為社會經濟主體,知識型勞動者成為社會勞動力的主體.信息技術飛速發展.社會信息極大豐富市場競爭更加激烈。在這樣的背景下知識管理成為企業、社會發展的必然。區別于著重微觀過程的知識管理模型知識管理模式,作為知識的宏觀的,指導性的管理方式方法.稱為知識管理的重點。本文正是基于這種背景對目前國內外的知識管理模式進行綜述研究。

        目前這方面研究的內容較為廣泛,研究者的背景也較為多樣,不僅涉及知識管理本身.而且還在相關領域進行較為全面的探討。通過廣泛閱讀國內外文獻,筆者認為對知識管理模式的研究主要可以分為基于知識傳播、知識戰略、知識共享、綜合導向等四個領域。

        二、現有知識管理模式研究分類

        1.基于知識傳播的知識管理模式

        哈佛大學教授Hansen and Nohria根據近年來知識管理的實踐活動提出了以下兩種不同的知識管理模式:

        (1)編碼化模式。即把具有顯性特征的知識通過計算機等手段將其編碼化,然后進行大規模存儲和復制.從而迅速推廣和應用。在這種模式下知識首先從開發者那里提取出來,使之與開發者分離.進入電子數據庫中再被廣泛用于各種工作領域。這種模式中的知識可以被重復利用.這樣節約使用者收集知識的時間,減少了信息交流成本。

        (2)人本位模式。它是隱性知識先顯性化后編碼化的過程。知識的創造首先需要人對經驗和訣竅進行總結歸納,而知識傳播的過程也需要人與人之間的直接接觸和交流以實現知識的共享。當然在這個過程中可能會輔以一些可以顯性的知識,比如技術資料等而且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越來越多的隱性知識會變成顯性知識然后被編碼化最終得以迅速推廣。在人本位管理模式下知識與人沒有分離,知識的傳播與分享是通過直接的人際交流獲得的知識主要通過人員之間的直接接觸實現共享。

        Saulius Gudas總結目前主要有3個企業管理模式的要素:企業流程導向的知識(B),信息技術導向的知識(T),知識管理論導向的知識(K)。這三個要素組合代表了一個新的企業知識管理模式:如圖。企業管理需要復雜知識一體化.其中,知識管理方法(K)是信息技術知識(T)和企業流程知識(B)的基礎如圖1所示。

        汪應洛等認為企業內部知識轉移的模式主要有基于顯性知識與隱性知識相互轉化的SECI模式及認識論一本體論觀點、基于信息發送的知識轉移模式、基于行動一結果聯系的知識轉移模式。

        李建明把中小高技術企業知識聯盟中的知識轉移分成兩個維度一個維度是知識資源的水平互補和垂直互補另一個維度是關系導向和任務導向。所以聯盟知識轉移分成四個模式(1)水平互補一關系導向模式如技術許可(2)水平互補一任務導向模式,如聯合研發(3)垂直互補一關系導向模式如戰略供應鏈;(4)垂直互補一任務導向模式,如咨詢、外包。

        2.基于知識戰略的知識管理模式

        Henderson和Venkatraman已經分析了IT企業的知識管理問題并且提出了直線戰略管理模式(Strategic Alignment Model)。該模式重視于支持信息技術一體化戰略并推崇四個觀念一體化:即企業戰略IT戰略企業基礎設施IT基礎設施一體化。

        M . H .Zack認為從企業對待知識管理的態度角度考慮知識管理戰略模式可以分為“積極戰略模式”與“保守戰略模式”。采用保守戰略模式的企業一般企業核心知識源于企業內部保證核心知識不外流企業就保證了相應的競爭優勢如:企業產品或服務的差異性,專利等。因此企業會對其核心知識嚴格謹慎保護與其他企業的互動交流較少企業的知識管理戰略的重點在于深入、強化企業的內部核心知識。采用積極戰略模式的企業通過與其他企業的交流和互動.整合企業內部和外部知識并將其發展為一套最適合該企業的核心知識這種知識生命周期較短企業必須通過不斷創新來維持優勢。

        譚自求設計三種企業知識管理戰略模式(1)企業經營戰略。企業經營戰略模式是把知識管理作為企業的經營戰略,制定企業知識管理戰略計劃在企業范圍內全面推行。(2)企業知識資本運營戰略。企業如何對知識資本進行鑒別獲取有收益利用和循環,率先實現轉化以提高企業的價值產生能力,增強市場競爭優勢給轉化滯后的企業以沉重的打擊從而在市場競爭中就能立于不敗之地.已成為企業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3)企業技術創新和知識創造戰略模式。熊彼特則認為創新形式出現的知識是經濟增長的發動機經濟增長是一個創新—擴散—再創新的過程。在知識經濟中.只有進行持續的創新才能在激烈的競爭中處于不敗之地而要想保持不敗,惟一的辦法就是不斷地創新永遠處于知識的最前沿,永遠擁有最先進的知識和技術。

        李佳洋企業在知識的處理和應用層面角度認為知識管理戰略模式可以分為“編碼化戰略”模式和“個性化戰略”模式。編碼化戰略又稱為標準化戰略、典籍戰略、法典戰略或通用戰略。是指將知識與知識生成源及開發者分離開以達到知識獨立于特定個體并在一定程度上固化的目的.再經過一定程序處理、提取進而匯編并存儲為知識庫,以后可供使用者隨時反復調用的戰略。個性化戰略也稱專門戰略、人格化戰略或個人化戰略。是指知識與生成源、與其開發者始終聯接在一起.知識主要通過直接的接觸來實現共享在個性化戰略中使用計算機的目的是幫助人們更好地溝通,而不是存儲或檢索。因此這種戰略更強調的是隱性知識在個人和組織內的傳播。

        3.基于知識共享的知識管理模式

        徐勇等人概括了知識共享的三種推動模式:命令帶動式、利益誘導式和個人行為推動式并提出知識管理的6種方法二設立知識主管;創建動態團體二建立知識創新的激勵機制;建立遞增收益網絡;建立企業內部網絡.促進知識文流建立動態聯盟,培養核心創新能力。

        陳菲瓊認為,企業知識聯盟動力模式是合作和競爭。合作是由于每個企業都需要使用其他企業的技術知識這個事實而產生。競爭是由于每個企業都試圖使用伙伴的技術知識獲取私有利益。

        范曉春從組織、技術和制度三個層面考慮構建知識共享的模式。其中組織層面從個人及組織兩個影響因素角度構建知識共享模式技術層面從知識及個人兩個因素角度構建知識共享模式制度層面從知識和環境兩個影響因素角度構建知識共享模式從而構建出圖2知識共享模式三維系統模型。

        4 基于綜合導向的知識管理模式

        B.lyer和R.Gottlieb分析了企業結構定義了四個主導趨勢商業流程主導信息或知識主導基礎設施主導和組織主導。對企業模式論的分析和企業結構框架的分析是目前理論的發源地。

        Gudas Brundzait對企業知識管理模式方法論的分析分為三個主要觀點戰略導向知識管理企業管理和控制導向的知識管理信息系統和技術使用導向的知識管理。

        詹延遵認為知識管理分為三個范式:(1)信息技術范式。信息、信息結構及其處理是知識管理的關鍵和核心內容。因此這種研究范式,主要集中在知識管理或者說信息管理的技術、技術應用和信息處理上而不是知識的處理和創造。(2)人文范式。人文范式認為人是知識管理的關鍵和核心人是知識創造和知識運用的主體,信息技術不過是一種實現人的管理需求的技術工具或手段“知識管理就是對人的管理”.(3)綜合范式。綜合范式認為:知識管理不但要對信息和人進行管理,還要將信息和人連接起來進行管理知識管理要將信息處理能力和人的創新能力相互結合增強組織對環境的適應能力。實際上,這是強調“組織”在知識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我們也可以把這種研究范式稱之為“組織范式”。

        陳永泰、何有世總結了新經濟環境下的企業知識管理模式:(1)企業知識管理的一般模式。(2)組織間知識的系統價值聯盟。這個模式的戰略選擇視角突破了產品和客戶的范圍考慮了整個系統創造價值的所有要素。(3)基于知識成長模式的知識管理。通過對知識成長機制和知識成長抑制環路的分析提出了一種新的知識成長模式。(4)基于知識分類的知識管理模式。從知識管理的基本特征和知識管理的一般過程分析著手將知識管理的基本過程與知識分類結合起來構建科學的知識分類管理模式。(5)基于知識流和知識鏈的知識管理模式知識管理通過對企業中知識流的管理和利用為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提供知識保障以此來增強企業競爭力。

        三、知識管理模式研究現狀總結:

        回顧以上國內外文獻.可以發現目前國內外知識管理模式研究主要基于以下幾個角度:知識傳播、知識戰略、知識共享、綜合導向。這為知識管理模式的演變和發展提供的良好的基礎但也為我們繼續研究知識管理模式提洪以下三點啟示

        1.目前的研究更多地圍繞著知識本身而較少從制度層面來研究企業尤其是高新技術企業的知識管理模式。一般研究立足于知識管理的微觀層面進而分析知識管理模模型等而忽視了研究企業為何采用該種管理模式也即企業內部哪些制度安排或困素促使其選擇這種模式并且沒有就企業中知識管理模式的交易費用大小進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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