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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納稅籌劃;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原標題:論企業的納稅籌劃
收錄日期:2014年11月4日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進一步完善,企業之間的競爭日益激烈,對各項經濟活動進行納稅籌劃,是企業能夠健康有序發展的關鍵,企業納稅籌劃是通過合理的運用國家會計稅收政策,對經營、投資、籌資等活動進行籌劃和安排,達到最大限度降低企業應納稅額的目的。從會計監督方面來說,它屬于事前監督,以其合理、合法的特性來合理避稅。
一、企業納稅籌劃的必要性
納稅籌劃是企業通過對涉稅相關業務進行整合,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減少企業稅負的納稅計劃。它的目的就是為了減少納稅人在涉稅方面的負擔,幫助企業能夠有效地運行。然而,目前許多中小企業對納稅籌劃的概念還不是很清楚,他們認為納稅籌劃就相當于是偷稅、漏稅等行為。因此,這些企業就不能合理避稅,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經營效益。
除此之外,企業內部納稅籌劃的工作還不是很牢固,具體體現在:企業經營管理活動還不太規范和會計政策執行情況還不太理想,這些問題反映出要加強稅收籌劃。對于企業而言,在進行經營活動之后,依法納稅是必不可少的環節,在稅法規定的可行范圍內通過對納稅進行合理規劃來達到減輕稅收的目標,這樣能夠使企業增加經營效益,降低生產成本,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
二、納稅籌劃中存在的問題
(一)對納稅籌劃理論認識薄弱。我國長期以來對納稅籌劃問題重視不夠,一方面在許多中小企業中,納稅籌劃就是偷稅、避稅,他們為了減輕稅負,采取了一些違法的手段來避稅;另一方面在過去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企業本身就缺乏獨立的經濟利益和生產經營自,不具備產生企業納稅籌劃的前提條件,客觀上限制了企業對稅收籌劃理論研究的發展。
(二)企業財務管理水平不高。納稅籌劃從本質來說屬于財務管理的范疇。財務管理實際上就是對企業經營、投資、籌資等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而納稅籌劃是對企業在納稅方面進行管理,他們的目標是一致的,都是要實現企業的利潤最大化。但是,企業納稅籌劃對財務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業要有完整的會計資料,具體包括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制度等;同時,財務人員不僅要具備財務會計方面的知識,而且還要掌握現行稅法,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識。企業財務管理人員在設賬、記賬、報賬時要把財務知識和稅法知識相結合,更要考慮是否符合法律的相關要求,只有這樣,企業的應納稅額才能相應減少,實現降低稅負的目的。但是,在大部分企業中,企業財務管理人員的知識水平和操作水平都不高,遠遠不能滿足納稅籌劃的要求。有的企業財務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會計電算化水平都比較低,更多的是企業的財務內部管理制度都不完善,這些都是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制約因素。
(三)稅收征管部門專業水平不高。長期以來,國民納稅意識淡薄,最為突出的就是個人所得稅。為了避免繳納個人所得稅,做假賬虛報,來逃避起征點,對于企業而言,虛報收入,增加支出,使應納稅所得額減少,然而,對于稅務執法人員特別是基層征管部門人員的專業水平不高,對稅收征納雙方各自的權利、責任理解不夠,盡管稅收征管法明確提出了在稅收關系中征稅與納稅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大部分強調的是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很少提及納稅人的權利,更沒人提及納稅人的納稅籌劃權利。這些稅務管理人員依法執行能力不足,造成涉稅糾紛、訴訟案件的大量增加,降低政府部門的工作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稅務部門的形象。稅法賦予納稅人的權利能否得到實現,只有在稅務人員的具體執法中才能得到驗證。從這個角度上講,部分稅務人員依法行政能力的欠缺制約了企業納稅籌劃的發展。
(四)稅務機構能力不高。根據會計法,大中型企業應該設立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進行會計核算,規模不大的企業可以不設立會計機構,但是必須委托機構進行會計核算,納稅也不例外,在目前,我國有許多以事務所為代表的稅務機構,但是規模都不是很大,而且專業人才缺乏。稅務機構的工作人員文化素質和專業技能水平普遍偏低,對會計知識和稅法知識的理解不是很全面,更不能很好的結合在一起運用,所以,大部分的中小型稅務機構真正從事納稅籌劃業務的很少,有的也僅僅是為企業提供相關的稅務咨詢業務,其自身的這些缺陷不具備真正的納稅籌劃資質,從而限制了我國稅收籌劃策略的發展。
三、企業開展納稅籌劃的對策
(一)樹立對企業納稅籌劃的正確認識。企業管理者要明確納稅籌劃的真正含義,是進行納稅籌劃的基礎。同時,管理者還要樹立正確的納稅籌劃意識。從三個方面進行闡述:
第一,是要具有超前意識,在進行納稅籌劃時,納稅人就應該在經濟業務發生之前,準確把握從事的業務過程和環節,對經營活動做出事先的規劃和安排,比如企業所得稅,要知道哪些因素影響應納稅所得額,事先對這些因素做出控制和設計,不能事后通過弄虛作假的手段進行改變,最終會導致偷逃稅的行為,因而受到相應的懲罰。
第二,是要具有合法意識,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不僅要符合稅法的規定,而且要符合稅法立法的意圖,這是納稅籌劃區別于偷稅、避稅的根本點。納稅籌劃和偷稅、避稅的目的都是為了少繳稅款、減輕稅負,但是偷稅是以弄虛作假的方式來實施,違反了稅法的有關的規定,避稅則是利用稅法的疏漏進行的,同樣也是違反了稅法規定,而納稅籌劃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條件下實現減輕稅負的目的。
第三,是要具有保護意識,這是納稅人在合理合法避稅前提下的一種自我保護意識,既要增強法制觀念、熟練掌握稅法法律和法規還有熟悉掌握有關的會計處理和納稅籌劃技巧,運用所學的稅收政策達到節稅的目的。
(二)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在企業內部能夠建立完善規范的財務制度,以利于稅務機關進行查賬征收;加強對財務管理人員的稅法知識培訓,使之熟悉現行稅法;加強對財務人員管理學相關知識的教育,使之能夠客觀分析企業的各種風險,進行成本效益分析;提高企業財務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時刻關注了解稅法最新法律條文;提高納稅籌劃人員的素質,所以要求納稅籌劃人員不僅具備相當專業的素質,還要具備對于未來前景的預測能力和對法律的敏感程度,要隨時隨地注意納稅籌劃中的風險防范。
(三)提升稅務機構的能力。目前,我國有許多以事務所為代表的稅務機構,納稅籌劃對企業的工作人員和管理水平要求都很高,僅僅依靠企業自身籌劃來發展是很難的,因此推動稅務業的市場變得尤為重要,要努力提升稅務機構的能力。他們應從自身找原因,建立合理有效的用人制度和培訓制度,注重專業人才的培養,要及時更新專業知識和實踐操作能力;另外,要加強行業自律,增強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只有稅務機構真正達到一定水平,納稅籌劃才能更好地實施。
綜上所述,納稅籌劃是一門綜合性較強、專業性要求較高的學科與技術行為,要推進稅收籌劃在我國的發展,政府部門要進一步規范稅收法律法規,正確引導宣傳稅收籌劃工作,企業要充分重視稅收籌劃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重要意義,同時政府與稅務機關還應注重對稅收籌劃專業人才的培養和對稅務機構的規范與扶持。
主要參考文獻:
[1]孫欣.企業納稅籌劃問題研究[J].中外企業家,2014.3.15.
一、正確認識納稅籌劃主體
納稅籌劃的主體應該是專門的納稅籌劃人員,既可以由企業培養,也可以聘請社會上的專業籌劃員,但不能由會計通過調整賬目來完成。納稅籌劃涉及籌資、投資、經營等各個方面,不僅對籌劃人員的專業知識要求高,需要籌劃人員精通稅法、會計、財務,而且還要求籌劃人員了解企業經營的全部,具有納稅籌劃的經驗和技巧。下面還有幾個方面籌劃內容會計做不到,只能由專職籌劃人員進行:
1、每個納稅籌劃方案需要放到整體經營決策中加以考慮。首先,納稅企業內部不同產品、不同部門、不同稅種的稅收籌劃要相互銜接,不能顧此失彼。有些方案可能會使某些產品、某些部門、某些稅種的稅負減輕,但從總體上來說,可能會因為影響其他產品、其他部門、其他稅種的稅負變化而實際上使稅負加重。因此,納稅籌劃人員進行納稅籌劃,不能僅盯住個別產品、個別部門、個別稅種的稅負高低,更不能只盯著會計賬目,應精心籌劃,應著眼于整體稅負的輕重。其次,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應注意稅收和非稅收因素。納稅籌劃主要分析涉稅利益,但也不可忽視非稅利益,因為,政治利益、環境利益等非稅利益對企業的影響也非常明顯。通常情況下,對涉稅利益和非稅利益都較大的稅收籌劃方案要多用、快用,這樣可以取得一舉兩得的效果。再次,在選擇納稅籌劃方案時,不能僅把眼光盯在某一時期納稅最少的方案上,而應考慮企業的長遠發展目標,考慮資金時間價值,把不同的納稅方案、同一納稅方案中不同時期的稅收負擔折算成現值來比較選擇。
2、減少納稅人損失,增加納稅人經濟利益與納稅有關的業務安排都應當視為納稅籌劃。權利與義務從來都是對等的,納稅人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但同時也應當依法享受法定的權利。納稅籌劃的目的是增加稅收方面的利益。但是對納稅人來說,稅收方面的利益應該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減少或降低納稅方面的義務,二是增加稅收方面的權利,比如應該享受的減免稅等。因此,依法維護納稅權利也是納稅籌劃的一個重要內容。
3、籌劃方案的每個環節都應有可操作性。從廣義上講,納稅籌劃決策關系到企業生產、經營、投資、理財、營銷、管理等所有活動,具有整體影響作用;從狹義上講,納稅籌劃決策可以只具體到某一個產品、某一個稅種及某一項政策的合理運用。納稅籌劃要注意把握宏觀,著眼微觀,不管大小,只要有理,都應該認真研究分析,因此,不管是新建企業還是老企業進行產品的生產、開發,都可以及早著手,盡可能把納稅籌劃決策列入企業總籌劃的重要內容之中。
二、正確認識納稅籌劃目標
納稅籌劃的最終目標應該是企業價值最大化。應當承認,納稅籌劃是納稅人進行財務管理的手段,其最終目標應當與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相一致,即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不考慮減輕稅負應該說是不現實的,但稅負降低只是相對的概念。首先,它要服從于納稅人的整體利益和長期戰略目標,如果稅負降低影響了納稅人的整體利益和長期戰略目標,那就不能追求最低稅負;其次,當稅負降低影響了企業稅后利益最大化,稅負降低就要讓位于稅后利益最大化,如有的籌劃方案雖然可以節省不少稅款,但是卻增加了很多非稅支出,如企業注冊費、機構設置費、運費、政府規費,結果會造成稅后利益減少;最后,當稅后利潤最大化和企業價值最大化的財務目標發生沖突時,稅后利益最大化就要滿足企業價值最大化。企業有些財務政策盡管能節稅,但影響企業價值最大化的實現,我們不能采用;而有些財務政策盡管不能節稅,但有助于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就必須采用。因此,納稅籌劃實質是經濟主體為達到企業價值最大化,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對自己的納稅事務進行的系統安排。企業價值最大化是從企業的整體和長遠來看,而不僅是某個稅種或眼前的一筆業務。如果納稅人從事經濟活動的最終目標僅定位在少繳稅款上,那么該納稅人最好不從事任何經濟活動,因為只有這樣其應負擔的稅款數額才會最少,甚至沒有。可見,不能完全以節稅額為標準進行決策,而必須關注財務管理目標。
三、正確認識納稅籌劃概念
1、納稅籌劃不等于避稅籌劃。避稅籌劃分默認合法避稅籌劃和不合法避稅籌劃,而納稅籌劃只包括默認合法避稅籌劃。默認合法避稅籌劃主要內容有:利用稅法的選擇性條款進行避稅;利用稅法的伸縮性條款進行避稅;利用稅法中的一些不明確條款進行避稅;利用稅法中一些矛盾性條款進行避稅。默認合法避稅籌劃的最基本的特征是符合稅法或者不違反稅法,這是區別于偷、逃、欠、抗、騙稅的關鍵。不合法避稅籌劃主要是在“度”把握上做得過火,或者很明顯就是在鉆法律的空子,或者理解本身存在錯誤。
2、納稅籌劃不等于節稅籌劃。雖然納稅籌劃的結果也會形成納稅人稅收成本的節約,獲得減少稅負的稅收利益,但這只是納稅籌劃的一個方面。就另一個方面來說,納稅籌劃不是單純為了節稅,還包括履行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另外納稅的具體籌劃往往要通過稅法之外的因素來實現,如通過調整合同條款內容進行籌劃,通過企業的分立與合并進行籌劃,通過設立不同形式的從屬機構進行籌劃,通過某些政府職能部門的認定,獲得高新企業稱號進行籌劃等。有的時候,出于納稅人整體利益的需要,甚至會籌劃某一稅負的增加,但這一籌劃的結果卻會使得納稅人整體利益的最終增加。因此,納稅籌劃并不僅僅是節稅籌劃。
納稅籌劃既不等于避稅籌劃,更不等于節稅籌劃,那么到底納稅籌劃是什么呢?筆者認為,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或其人在合法或不違法的前提下,為實現 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目標,自覺運用稅法、財務、會計等綜合知識,對企業涉稅活動進行的合理安排。
四、正確認識納稅籌劃內容
對于避稅屬不屬于納稅籌劃,世界各國的法律界定存在較大分歧。有的國家認為,避稅屬于納稅籌劃,因為納稅人應根據稅法要求負擔其法定的納稅義務,如果稅法沒有要求,例如稅法的漏洞和空白,納稅人可以不交稅。有的國家則把避稅分為正當避稅和不正當避稅兩種,將其中的正當避稅稱之為納稅籌劃,在法律上不予反對。我國對避稅的概念在法律上未作表述,只散見于稅收的政策文件和人們的理論研討文章之中,普遍的看法是反對非法避稅(不正當避稅)和默認合法避稅(正當避稅)。筆者認為,避稅從形式上來說都是非違法的,區別在于避稅的內容是否實質性違法了,如果其內容實質性違法了,而且非常不合理,仍屬于非法避稅,或不正當避稅;如果其內容實質性沒有違法,既使找不到合法的依據,也屬于默認合法避稅,或正當避稅,也叫合理避稅。
五、正確認識納稅籌劃積極作用
納稅人應該認識到,目前納稅籌劃是陽光下的事業,對國家、對企業都有許多好處,企業應該充分重視,精心籌劃。第一,納稅籌劃有助于國家經濟政策的貫徹實施。納稅人通過納稅籌劃把國家的各項經濟政策落實在納稅人的具體投資、經營業務中,從而使包括稅收政策在內的各項國家經濟政策得到有效的貫徹和執行。第二,納稅籌劃有利于稅收制度的進一步完善。納稅籌劃,尤其其中的避稅籌劃,是針對稅法、稅制制定和執行中的漏洞、空白、交叉、模糊、矛盾進行的,這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政府的財政收入,與政府的立法意圖相違背。隨著納稅人納稅籌劃意識的不斷增強和納稅籌劃水平的不斷提高,勢必要求稅收政策和稅收法規的制定者進一步完善現行稅收法制,改進稅收征收管理措施,提高征收管理水平。第三,從長遠來說,納稅籌劃有利于增加國家的稅收收入。納稅人的納稅籌劃在一定程度上受國家經濟政策的指引和調控,這有利于國家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同時,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減輕了稅收負擔或增加了企業盈利,這為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創造了有利的條件,也起到了涵養稅源的作用,有利于長遠的經濟發展和國家稅收收入的增加。第四,納稅籌劃有利于提高納稅人經營管理水平。企業要進行納稅籌劃,必然要建立健全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規范企業經營管理,從而促使納稅人經營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第五,納稅籌劃有利于增強納稅人的法制觀念,提高納稅人的納稅意識。由于納稅籌劃必須在符合法律規范的范疇內或不違法的情況下進行,因而要求納稅人有較強的法制意識。而納稅人如果要提高納稅籌劃的經濟效益,也要更進一步研究和熟練掌握稅法。這在無形中培養和增強了納稅人的法制觀念,提高了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減少偷、漏稅現象的發生。
六、正確認識納稅籌劃方法
納稅籌劃關系到企業生產、經營、投資、理財、營銷、管理等所有活動,具有整體影響作用。因此,納稅籌劃不僅需要對稅種進行籌劃,還需要對企業從創立、融資、投資、采購、內部核算、銷售、到產權重組的一系列環節進行納稅籌劃。在納稅籌劃方法上,一方面應該注意把握宏觀,著眼微觀,不管大小,只要有理,都應該認真研究分析;另一方面不管是新建企業還是老企業進行產品的生產、開發,都應該及早著手,盡可能把納稅籌劃決策列入企業總籌劃的重要內容之中。總之,進行納稅籌劃對企業經營來說,肯定是大有裨益的,可以說只要用心去做,籌劃得當,任何企業都可以從中獲益。
七、正確認識納稅籌劃認定
納稅籌劃方案能否成功最終取決于稅務部門的認定,這是不爭的事實。但稅務部門的認定依據的是稅法,不是稅務人員隨心所欲進行的。實際上納稅籌劃的成功,更多的是納稅人對稅收優惠政策的準確把握、稅法中漏洞或缺陷存在的深入研究以及可選擇性會計政策的靈活運用,而不是和稅務部門兜圈子的結果。納稅籌劃不成功,責任在籌劃人、在企業,并不是稅務部門的認定責任。實務中,沒有哪個企業納稅籌劃明顯正確的情況下,稅務部門將其認定為錯誤,即使有這種情況,企業也會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更正這種錯誤。有時,納稅籌劃方案沒有得到稅務部門的認可,納稅人便想方設法托熟人、找關系與稅務機關“溝通”,最后蒙混過關,這只是社會暫時的不正常的現象,隨著法制的日趨健全和執法人員素質的提高,這些不正常的現象最終會消失。企業有必要充分了解稅務機關征管的特點和具體要求,與稅務機關溝通,消除彼此在稅收政策上的理解偏差,使納稅籌劃方案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
論文關鍵詞:遞延納稅,籌劃,策略
企業作為納稅主體,為實現稅后利潤的最大化,總是希望盡可能減輕稅負。目前,企業更多的做法是盡量減少稅款的絕對額,卻往往忽視由于遞延納稅而產生的稅款的貨幣時間價值。如果能推遲納稅,那么“節省”下來的稅款如再用于投資則可以獲得更多的收益,相對提高了企業的資金利用率。因此,遞延納稅應該是企業追求的僅次于節稅的又一重要籌劃目標。
1遞延納稅籌劃的概述
1.1遞延納稅籌劃的概念
遞延納稅籌劃是指根據稅法中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期限,結合企業實際銷售業務發生的特點,通過一系列的方法,實現延期繳納稅款的籌劃。
1.2遞延納稅籌劃的意義
(1)有利于企業減少籌資成本
當企業需要運營資金的時候,雖然可以通過融資解決,但是任何融資形式都是有成本的,都需要支付一定的融資利息。由于遞延納稅是在合法的前提下實現的,因此無須受到任何懲罰,遞延納稅等于是向國家獲得一筆無息貸款,減少了融資成本。
(2)有利于企業抓住投資機會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之間競爭非常激烈,好的投資機會可能稍縱即逝,只有適時地把握住投資機會的企業,才能夠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然而財務管理論文,當機會來臨的時候,如果缺乏投資資金,就只能眼看著機會溜走。盡管可以通過融資來解決,而任何的融資方式又都需要一定的周期,機會卻不等人。這種情況下,遞延納稅有利于解決企業資金緊張的問題。
(3)有利于解決企業資金周轉的需要
任何企業保持通暢的現金流是非常重要的,可以確保企業周轉資金充裕。如果企業資金周轉困難,企業就難以為繼,加大經營風險。若是能夠實現遞延納稅,就可以解決或緩解企業資金周轉方面的燃眉之急。
2.遞延納稅籌劃策略
2.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相關規定
不同的結算方式與納稅人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具有直接的關系。企業的結算方式主要有直接收款、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賒銷、分期收款、預收貨款等方式。上述方式中,稅法對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規定不同。采取直接收款方式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銷售額或取得索取銷售額的憑據,并將提貨單交給買方的當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采取賒銷和分期付款的方式,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當天;采取預收貨款方式,為貨物發出的當天;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銷售的代銷清單的當天。
2.2 巧用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從上述規定中可以看出,不同的銷售方式企業的計稅時間也不同。因此,合理和巧妙的運用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可以達到為企業節稅的目的。那么,如何選擇有利結算方式來推遲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呢?其實籌劃應從訂立合同的環節開始。
在實際中,企業簽訂的銷售合同大多是統一格式、統一摘要在賬面上提取稅金。借記:應收賬款等;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但在實際中,企業往往不是在發出貨物的同時就收取全部貨款,那么,如果企業與對方企業簽訂的是“賒銷合同或分期收款發出商品銷售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確標注具體還款日期,那么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就是雙方合同約定的時間了。也就是說,什么時候繳稅的主動權是掌握在企業自己手里的,合同怎樣約定,稅就什么時間計提。發出商品時,會計根據合同收款約定日期記賬時,借記:分期收款發出商品或發出商品;貸記:庫存商品,并將銷售額及銷項稅記入備查簿。同時,借記: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需要補充說明的是,企業在實際工作中,收款時間可能未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去履行。假如提前收到貨款,按照稅法規定,應提前確立銷售計稅。假如拖后收取貨款,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收款時間確立銷售計稅。
如果企業的產品銷售對象是商業企業,也可以與對方企業簽訂“代銷合同”。 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企業根據其實際收到的代銷清單分期計算銷項稅額,從而延緩納稅。設立銷售公司的企業也適用此方法。當發出商品時,借記:發出商品,貸記:庫存商品;收到商的代銷清單時,企業以合同約定的銷售價格記賬,借記: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財務管理論文,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及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支付代銷手續費時,借記:銷售費用,貸記:銀行存款。
2.3納稅籌劃案例
我們來看下面的例子。大慶某豆制品深加工公司專業生產豆奶粉,公司為了開拓上海市場,于2009年在上海成立一銷售公司,專門銷售大慶總公司的產品。大慶總公司將產品先發往上海后,再由上海銷售公司對外銷售。可是因為公司自己內部機構之間做業務是沒有合同的,每次總公司向上海發貨時,大慶總公司都要確立銷售計稅。
這種做法造成企業總是提前繳稅,這也是目前企業普遍存在的問題,認為公司內部機構之間沒必要簽什么合同。結果這就給稅務機關提供了認定空間——發貨時繳稅。但是當大慶總公司向上海銷售公司發貨時,還不知道上海銷售公司能不能將貨賣出去,就提前將稅交了,就有些不妥。而這就是不簽合同造成的后果。
如果大慶總公司與上海銷售公司簽訂代銷合同,這樣就可以待上海銷售公司銷售商品后且給大慶總公司提供銷售清單時,大慶總公司才做銷售計稅。
3 結論
遞延納稅雖不能減少應納稅實際數額,但有利于企業的資金周轉,還可使納稅人享受通貨膨脹帶來的好處。稅收遞延的途徑很多,納稅人可充分利用稅法的相關規定,積極創造自身條件,在遵守法律規范的前提下巧妙地規劃投資,用好、用足國家各項稅收政策,享受應得的稅收實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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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納稅籌劃;增值稅;價格折讓臨界點
納稅籌劃又稱為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保障國家利益的前提下,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在納稅義務發生之前通過對投資、經營、理財等進行周密籌劃,實現納稅最小化、企業價值最大化的一種經濟行為。增值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取得的貨物或應稅勞務銷售額,以及進口貨物金額計算稅款,并實行稅款抵扣制度的一種流轉稅。本文將結合增值稅的相關政策,尋找增值稅納稅籌劃的空間。
一、從增值稅納稅人身份中,尋找納稅籌劃的空間
增值稅法將納稅人按其經營規模及會計核算健全程度劃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通過對增值稅稅法的研究,可以看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各有其優勢。一般納稅人的優勢在于:第一,從一般納稅人那里購進貨物往往比從小規模納稅人那里購進貨物所獲得的抵扣進項稅額多;第二,一般納稅人經營規模往往比小規模納稅人的經營規模大;第三,一般納稅人的信譽度比小規模納稅人的信譽度高。小規模納稅人的優勢在于:第一,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將直接計入產品成本,最終可以起到抵減企業所得稅的作用;第二,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因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銷售價格相對較低。第三,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簡單,無需過多投入人力、物力,管理成本較低。
二、從生產經營過程中,尋找納稅籌劃的空間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其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是指企業在購入貨物和接受勞務時,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從海關取得的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等。其中,最基本的部分是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扣稅。由于向購貨方提供貨物和勞務的企業有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之分,而根據稅法的規定,一般納稅人可以開具稅率為17%或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不能開具專用發票,只能由稅務機關代開征收率為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在購入貨物的含稅價格相同時,能夠索取17%基本稅率的專用發票、索取3%征收率專用發票與不能索取發票比較應納稅額會不同。所以,從一般納稅人客戶處購貨,就成為納人首選的購貨渠道。從現金流量分析原理,我們知道,在增值稅稅率為17%,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為7%,教育附加率為3%,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的情形下,當采購企業索取3%的專用發票購貨時,供貨方給予購貨方含稅價13.21%的價格折讓,采購企業就不會吃虧。企業在不能索取專用發票時的價格折讓臨界點為84.01%。對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來說,在生產過程中購貨時動用價格折讓臨界點原理,從中選擇購貨方,取得較大的稅后收益。
三、在企業銷售過程中,尋找納稅籌劃的空間
企業的銷售過程是企業價值實現的過程,可以通過折扣銷售與銷售折扣和銷售折讓對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折扣銷售又稱商業折扣,是指銷貨方在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時,因購貨方購買數量較大或購買行為頻繁等而給予購貨方價格方面的優惠。稅法規定: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可按折扣后的余額為計稅依據計算增值稅,如果將折扣額別開發票,不論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能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因此,籌劃的基本思路就是將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注明,以減輕稅收負擔。銷售折扣又稱現金折扣,是指銷貨方在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后,為了鼓勵購貨方及早還款,縮短企業的平均收款期,而協議許諾給企業的一種折扣優惠。它是一種時間上的優惠,即付款時間越早,價格越低,購貨方享受的優惠越多。通常的表示方法為:2/10,1/20,N/30。銷售折扣額是一種融資性質的費用,因此,銷售折扣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在納稅籌劃時,應盡可能少用這種方法,即使客觀上需要使用,也應盡可能將其轉換為折扣銷售。銷售折讓是在貨物售出后,由于品種、質量、性能等方面的原因,購貨方雖未退貨,但需要銷貨方在價格上給予一定的優惠。稅法規定,可以按照折讓后的貨款作為銷售額對銷售折讓計增值稅。
總之,在籌劃企業增值稅中,應當認真研讀相關稅法,籌劃人員要非常精確地了解企業的業務性質、流程及當前的舉措,對經營業務應如何納稅進行非常準確的分析,制定出合理的籌劃方案,既不能因籌劃而偷逃國家稅款,也不應因對稅法研讀不足而帶來不必要的現金流出。
[關鍵詞]消費稅;計稅依據;稅率;納稅籌劃
納稅籌劃又稱稅收籌劃。是指在遵循稅收法規的前提下,納稅人為實現企業價值或股東權益最大化。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自行或委托納稅人,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等事項的事先安排和策劃,充分利用稅法所提到的包括減免稅在內的一切優惠,對多種納稅方案進行優化選擇的一種財務管理活動。消費稅是我國現行流轉稅中的一個重要稅種,它與增值稅相互配合,在增值稅普遍調節的基礎上。發揮特殊調節的功能,形成雙層次調節。為了達到必要的調控力度。消費稅的稅負水平較高,最高的稅率達到45%,其稅收負擔不僅足以左右普通百姓的消費行為,而且關系到企業的經營狀況和利潤水平。企業的目標,不在于利潤的最大化,而在于稅后利潤的最大化。對消費稅進行納稅籌劃,已成為理論和實務工作者研究的一個熱點問題。本文就消費稅的納稅籌劃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論述。
一、征稅范圍的納稅籌劃
消費稅的征收范圍比較窄,僅僅局限在五大類14個稅目商品,這14個稅目應稅消費品分別是:煙、酒及酒精、化妝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鞭炮及焰火、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成品油、汽車輪胎、摩托車、小汽車。如果企業希望從源頭上節稅,不妨在投資決策的時候,就避開上述消費品,而選擇其他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在流轉稅及所得稅方面有優惠措施的產品進行投資。如:高檔攝像機、高檔組合音響、裘皮制品、移動電話、裝飾材料等。在市場前景看好的情況下,企業選擇這類項目投資,也可以達到規避消費稅稅收負擔的目的。另外,也要注意到,我國已加入WTO,隨著經濟的發展,百姓生活質量的提高,過去認為是奢侈品的商品,現在已經不是奢侈品了(包括洗發水、護膚用品和金銀首飾等),而成為人們生活中的必需品。同時,又有一些高檔消費品和新興消費行為出現,例如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列入消費稅的征稅范圍。今后像酒店會所、俱樂部的消費等,都有可能要調整為消費稅的征收范圍。所以,企業在選擇投資方向時,要考慮國家對消費稅的改革方向及發展趨向。
二、消費稅計稅依據的納稅籌劃
現行制度規定:消費稅的計算方法有從價定率、從量定額和從價定率與從量定額相結合三種方法。進行消費稅的稅收籌劃時,在計稅依據方面大有文章可做。
(一)包裝物押金的籌劃
對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應納稅額的應稅消費品,如果包裝物連同產品銷售,無論包裝物是否單獨計價,也不論會計上如何處理,包裝物均應并入銷售額中計征消費稅。但如果包裝物并未隨同產品銷售,而是借給購貨方周轉使用,僅僅收取包裝物押金的話,只要此項押金在規定的時間內(一般為1年)退回。就可以不并入銷售額計算納稅。因此,企業可以在情況允許時采用出借包裝物的方式,一方面有助于減少計稅依據,降低稅收負擔:另一方面在歸還押金之前,企業可以占有這部分押金的利息。例1,某企業銷售商品100件,每件售價500元,其中含木質包裝箱價款50元。如果連同包裝物一并銷售,銷售額為50 000元。若消費稅稅率為10%,應納消費稅稅額為5000(50000×10%=5000)元。如果企業不將包裝物隨同消費品出售,而采用收取包裝物押金的方法。規定要求購貨方在6個月內退還,就可以節稅427.35[50×100÷(1+17%)×10%=427.35元,實際納稅4572.65(5000-427.35)元。此外,企業還可以從銀行獲得這5000元押金所生的利息。
(二)先銷售后包裝的籌劃
稅法規定,納稅人將應稅消費品與非應稅消費品以及適用稅率不同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應根據組合產制品的銷售金額按應稅消費品的最高稅率征稅。習慣上,工業企業銷售產品,都采取“先包裝后銷售”的方式進行。按照上述規定。如果改成“先銷售后包裝”的方式,不僅可以大大降低消費稅稅負,而且增值稅稅負仍然保持不變。例2,某日用化妝品廠,將生產的化妝品、護膚護發品、小工藝品等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每套消費品由下列產品組成:化妝品包括一瓶香水(30元)、一瓶指甲油(10元)、一支口紅(15元):護膚護發品包括兩瓶浴液(25元)、一瓶摩絲(8元)、一塊香皂(2元);化妝工具及小工藝品(10元)、塑料包裝盒(5元)。化妝品消費稅稅率為30%。上述價格均不舍稅。按照習慣做法,將產品包裝后再銷售給商家。應納消費稅=(30+10+15+25+8+2+10+5)×30%=31.5(萬元)。若改變做法。將上述產品先分別銷售給商家,再由商家包裝后對外銷售(注:實際操作中,只是換了個包裝地點,并將產品分別開具發票,賬務上分別核算銷售收入即可),應納消費稅=(30+10+15)×30%=16.5(元)。每套化妝品節稅額為:31.5―16.5=15(元)。
(三)折扣銷售和實物折扣的籌劃
稅法規定,企業采用折扣銷售方式時,如果折扣額和銷售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額計算消費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在當今市場競爭激烈的情況下,采用折扣銷售作為促銷方式是非常常見的。尤其是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企業,往往會給出極大的折扣比例,以吸引消費者。因此,企業嚴格按照稅法規定開具發票,就可以大幅度降低銷售額,少交消費稅。要避免因發票開具不當而增加的不必要的稅收負擔。
另外,在現實中還會經常出現“買二送一”等類似的實物折扣銷售方式,稅法規定。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于實物折扣的。該實物款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應按視同銷售中的“贈送他人”處理,計算征收消費稅。因此,企業如果將“實物折扣”變換成折扣銷售,就可以按規定扣除。例3。企業要銷售200件商品。要給予10件的折扣。在開具發票時,可以按210件的銷售數量和金額開具,然后在同一張發票上單獨注明折扣10件的金額。這樣,實物折扣的部分就可以從銷售額中扣除,不用計算消費稅,從而節約了稅收支出。
三、稅率的籌劃
(一)兼營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的籌劃
稅法規定,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應分開核算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銷售數量。未分別核算的或將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從高適用稅率。這就要求企業健全會計核算,按不同稅率將應稅消費品分開核算。如果為達到促銷效果,采用成套銷售方式的,可以考慮將稅率相同或相近的消費
品組成成套銷售。如可以將不同品牌的化妝品套裝銷售,而如果將護膚護發品(消費稅稅率為0)和化妝品(消費稅稅率為30%)組成一套銷售,就會大大增加企業應納的消費稅。同樣,將稅率為20%的糧食白酒和稅率為10%的藥酒組成禮品套裝銷售也是不合算的。除非企業成套銷售所帶來的收益遠遠大于因此而增加的消費稅及其他成本,或者企業是為了達到占領市場、宣傳新產品等戰略目的,否則單純從稅收角度看,企業應將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分開核算,分開銷售。
(二)混合銷售行為的籌劃
稅法規定,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以及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為主,并兼營非應稅勞務的企業的混合銷售行為,視同銷售貨物,應當征收增值稅。若貨物為應稅消費品,則計算消費稅的銷售額和計算增值稅的銷售額是一致的,都是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包裝物租金、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等諸多費用。如摩托車生產企業既向客戶銷售摩托車。又負責運送所售摩托車并收取運費,則運費作為價外費用,應并入銷售額計算征收消費稅。如果將運費同應稅消費品分開核算,運費部分只納3%的營業稅,而無需按應稅消費品的高稅率納消費稅,則可以減少銷售額,少納消費稅。現在由于客戶日益重視售后服務,企業可以考慮設立售后服務部、專業服務中心等來為客戶提供各種營業稅或增值稅應稅勞務,將取得的各種勞務收入單獨核算、單獨納稅,以避免因消費稅高稅率而帶來的額外負擔。又如,白酒生產企業就可以成立專門的運輸中心來運輸所售白酒,所收運費繳納3%的營業稅,而不用按20%繳納消費稅,這樣就節約了納稅支出。
四、已納稅款扣除的籌劃
稅法規定,將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可按當期生產領用數量計算準予扣除外購的、進口的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已納的消費稅稅款。而且允許扣除已納稅款的應稅消贊品只限于從工業企業購進的應稅消費品,對從商業企業購進應稅消費品的已納稅款一律不得扣除。因此,企業采購應稅消費品,應盡可能從其生產廠家按出廠價購入,這樣不僅可以避免從商業企業購入而額外多支付的成本,而且也可以實行已納稅款抵扣制,降低企業的稅負。同時須注意的是允許抵扣已納稅款的消費品的用途應符合稅法規定的范圍,如用外購已稅煙絲生產卷煙,用外購已稅化妝品生產化妝品等,就可以實行稅款抵扣制,而用外購已稅酒精生產白酒、用外購已稅汽車輪胎生產小汽車則不允許扣除已納的消費稅稅款。
五、消費稅納稅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目前我國許多企業雖然已有效實施了稅務籌劃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效,但依然存在許多不足和違規之處。要搞好稅務籌劃,實現稅后收益最大化,在實踐中需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籌劃時應把握好“度”
【關鍵詞】納稅籌劃 避稅 企業發展戰略 涉稅風險
依法納稅是企業應盡的義務,但同時企業也有權利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納稅籌劃。自20世紀70年代納稅籌劃進入我國以來,國內學者和實務界就納稅籌劃可以降低稅負這一點得到共識。但是總體來說,理論研究還是滯后于實務操作,而且對于納稅籌劃本身也有很多的誤解。納稅籌劃誤區存在已久,國內學者和實務界也曾意識到,但是沒有足夠重視。如果不解決這些存在的問題,那么納稅籌劃的理論研究及實務的推進都將受阻。
一、納稅籌劃等同于“避稅”嗎?
在現實的經濟生活中,人們往往把“納稅籌劃”等同于“避稅”。其實不然,“納稅籌劃”的范圍要大于“避稅”,即納稅籌劃不僅僅只為了避稅。“避稅”一詞從概念上說,是指納稅人利用稅法上的漏洞或稅法允許的辦法,作適當的財務安排或稅收策劃,在不違反稅法規定的前提下,達到減輕或減除稅負的目的(尹曉蓉,2010;王慶奎,2012)。而“稅務籌劃”的概念,根據我國知名稅務專家蓋地教授的定義,是“指企業(自然人、法人)根據所涉及到的現行稅法,在遵循稅法、尊重稅法的前提下,運用企業的權力對經營、籌資、投資等活動進行旨在減輕稅負的謀劃和對策”(魏旭、王瑞,2012)。上述定義表明,“納稅籌劃”和“避稅”都有減輕稅負這一目的。但是兩者的定義又有不同的側重點。由于納稅籌劃是一種法律范圍內的事前理財活動,它不僅僅為了減輕稅負,更重要的是讓企業正確履行依法納稅的義務。在一定的時間空間下,選擇合適的納稅籌劃方案,讓企業能夠獲得最大的稅后利益。
“納稅籌劃”和“避稅”在主體上也有所不同。毫無疑問,避稅的主體一定是納稅人。納稅人通過稅法的漏洞等,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達到少納稅款或遞延納稅的目的。已有文獻對納稅籌劃主體的認識,基本上都是持單主體論的觀點,認為納稅籌劃的主體只有一個,那就是納稅人,納稅籌劃是納稅人的一系列活動。但是也有學者開始意識到,納稅籌劃的主體不止一個。筆者也持雙主體論的觀點。根據辯證法的觀點,萬事萬物都是辯證統一的,征納雙方都應該是納稅籌劃的主體。納稅人作為繳納稅款的一方,除了要足額繳納應繳稅額外,還要想盡辦法盡量減輕稅負,所以才要進行納稅籌劃,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利益。而征稅方也應該進行納稅籌劃,因為開展納稅籌劃可以確保國家稅收足額及時入庫;可以建立良好的稅收秩序,創造公平競爭的稅收新環境;也可以監督納稅人正確實施節稅籌劃。
二、脫離企業發展戰略的納稅籌劃有意義嗎?
毋庸置疑,這個問題的答案很顯然是否定的。之所以把這個問題提出來討論,是因為在實務中仍然還有很多人開展稅務籌劃的時候唯“稅務籌劃”獨尊,沒有真正考慮企業發展的戰略,甚至最后根據成本效益原則來衡量,納稅籌劃并沒有給企業帶來一點正效應,反之是負效應或者無效益。究其原因,這樣的納稅籌劃在得到稅負減輕好處的同時也產生了不可忽視的非稅成本。如蓋地(2012)在《稅務籌劃:目標、原則與原理》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樣,非稅成本是企業因實施稅務籌劃所產生連帶經濟行為的經濟后果。非稅成本包涵的內容很多,具有復雜性,其中有可以量化的內容,也有不可量化的內容。通常認為,非稅成本包括成本、交易成本、機會成本、組織協調成本、隱形稅收成本、財務報告成本、沉沒成本和違規成本等。總之,脫離企業發展戰略的納稅籌劃是沒有意義的。
凡事不能舍本逐末。不能舍“企業”之本,逐“稅收”之末。經濟學中理性經濟人的假設告訴我們,市場經濟主體是逐利的。企業作為市場經濟主體的典型代表,也是以盈利為目標,盈利才是企業的終極目標,企業在這一主旨下制定自己的發展戰略,根據發展戰略制定經營目標,而經營目標就決定了納稅籌劃的范圍。無論如何,納稅籌劃不能凌駕于經營目標或者發展戰略之上;否則,其所帶來的經濟后果很可能與企業的終極目標南轅北轍。
因此,企業不能短視納稅籌劃所帶來的短期收益,而應該高瞻遠矚,在企業發展戰略的指導下進行有效的納稅籌劃。
三、防范涉稅風險的納稅籌劃就能成功嗎?
目前有關納稅籌劃的文章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類:第一類主要討論納稅籌劃的定義、目標、特征等理論體系;第二類重點在納稅籌劃的方式上,試圖找出有效的納稅籌劃方式;第三類剖析納稅籌劃的風險以及防范風險的舉措;第四類主要是實例文章,談納稅籌劃的具體應用。但是,讀者常誤認為企業如果能把這些已經意識到的涉稅風險都規避掉或化解掉,那么納稅籌劃就能成功。殊不知,納稅籌劃是個系統性強、政策性強、技術要求高的工作,不只是防范涉稅風險那么簡單。納稅籌劃要在一定的時間空間下,根據納稅人的發展戰略進行,并且要根據內外部因素的變化及時調整,這樣才能提高納稅籌劃成功的幾率。納稅籌劃本身是個事前的策劃行為,但是它最終能否成功還取決于事中的控制和事后的反饋。
且不提納稅籌劃本身屬于系統工程的復雜性和動態性會影響納稅籌劃的成功,單就防范涉稅風險來看,也不可能窮盡所有涉稅風險,更談不上一一規避或化解這些風險。無論是外部的涉稅風險還是內部的涉稅風險,除了已經被人們意識到的,還存在一些潛在的風險,會影響納稅籌劃的整個過程。我們要把納稅籌劃的涉稅風險全部找出來讓人們意識到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防范,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現實的。筆者認為,納稅籌劃在天時地利人和的情況下要綜合考慮很多因素才有可能成功。
納稅籌劃是一項系統工程,其決策應貫穿于企業的生產、經營、投資、理財、營銷、管理等所有活動。企業在開展納稅籌劃時務必要把握宏觀,著眼微觀,仔細研究納稅籌劃方案并根據環境變化與時俱進,真正發揮納稅籌劃應有的作用,給征納雙方都帶來利益。
(作者為碩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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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納稅籌劃;戰略管理;經濟效益
1.前言
我國的市場主體逐步成熟---納稅已成為企業的一項重要成本支出,大多數企業開始關心成本的約束問題。
不難發現,企業普遍認為自身的稅收負擔過重,而嚴峻的經濟形勢下逼迫著企業不得不考慮如何節約稅收支出,以減輕自已的經濟負擔,提高經濟效益。因此,納稅籌劃應運而生。本文通篇論述的是企業將納稅籌劃根植于戰略管理體系的重要性。進行納稅籌劃的戰略管理可以幫助企業實現價值的最大化,以謀求其更為長遠的發展。
2.相關范疇界定: 戰略管理與納稅籌劃
首先,我們先來區分兩個概念:戰略管理與納稅籌劃。戰略管理是指對一個企業或組織在一定時期的全局的、長遠的發展方向、目標、任務和政策,以及資源調配做出的決策和管理藝術,其主要包含三個關鍵要素:戰略分析---了解組織所處的環境和相對競爭地位;戰略選擇---戰略制定、評價和選擇;戰略實施---采取措施使戰略發揮作用;戰略評價和調整―――檢驗戰略的有效性。而納稅籌劃是指在稅法規定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取得節稅的稅收利益,其要點主要在于三性:合法性、籌劃性和目的性。內容包括避稅、節稅、規避“稅收陷阱”、轉嫁籌劃和涉稅零風險等方面。
3.納稅籌劃與企業戰略: 非對稱的兩向協同
眾所周知,整體性和長期性是企業戰略的主要特征。納稅籌劃與企業戰略之間是局部性的經營行為、目標與手段與全局性規劃之間的關系,是非對稱的兩向協同。
3.1企業戰略決定納稅籌劃的邊界
行業利潤率以及行業準入障礙是企業進行戰略決策時所主要考慮的,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稅收籌劃即使作為事前的預見,都很難左右戰略決策。因為企業戰略更主要地研究企業如何在競爭中謀求和確立長期的競爭優勢問題,所以,企業納稅籌劃作為企業日常財務活動的一部分,更多的是服從于企業的全局戰略。換句話說,在某種程度上,企業戰略決定了納稅籌劃的邊界,如若納稅籌劃背離了企業的事業方向或是影響到了企業的資源配置,納稅籌劃將不被戰略管理所認可。
3.2納稅籌劃引發企業戰略的調整
當然,鑒于企業納稅籌劃在企業的財務活動中具有較為獨特的性質,企業有時也會為了更好地納稅籌劃而進行戰略的調整。比如稅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打破了行業的競爭格局,獲利能力、現金流量、其他重要財務指標乃至于企業價值都受到嚴重影響時,企業為適應稅收政策調整帶來的變化而必須進行戰略調整。又比如稅收政策帶有明顯的政策導向時,企業在進行戰略決策時,必須充分關注這種導向,使企業發展方向依舊能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充分享受到稅收優惠帶來的直接利益。或許大家會認為納稅籌劃是一門科學,有其規律可循。但是,一般的規律并不能代替一切,不論多么成功的納稅籌劃方案,都只是一定的歷史條件下的產物,不是在任何地方、任何時候、任何條件下都可適用的。所以,如果企業要想長久地獲得稅收后后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就必須密切注意國家有關稅收政策、法律法規的變化,并及時地根據該變化修訂或調整企業的戰略。
3.3納稅籌劃可以優化企業戰略的制定和實施效果
企業戰略的制定需要考慮諸多因素,如財務能力、技術能力、行業準則、競爭集團、政治環境以及法律環境等等。當企業有多個處于伯仲之間的選項而無法定奪時,稅負指標或許就成了幫助企業做出決定的一個關鍵因素,一個經營有方管理完善的企業會把企業稅收籌劃視為企業日常財務活動的一部分,從內部規范核算,充分利用稅法安排的彈性,就能享受稅法設定的優惠政策,合理運用各種企業稅收籌劃技術和手段。在大到如行業的進入或者退出、企業和產品定位,小到如材料采購、產品或服務定價,交易方式或者企業事業部設置等戰略決策過程中,企業稅收籌劃都能為制定和實施戰略提供幫助,從而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競爭力,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取得不菲的經濟效益,最終實現財務管理的目標。
3.4納稅籌劃與企業戰略關系模型
模型處于最基層的是納稅籌劃以及納稅籌劃的三個出發環節,即:經營、融資、投資,任何類型的納稅籌劃都可以包含在這三個環節之中。但是,具體到各個企業在實際中運作納稅籌劃時,各自的出發環節和側重點可能有所不同,要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進行,還要綜合考慮成本效率比較的問題。第二個層次是由納稅籌劃的三個基本環節所包含的要素以及各個環節的指標構成。融資納稅籌劃要根據企業各自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于投資、經營等環節的納稅籌劃也要有類似的全面分析。處于模型最上層的是衡量納稅籌劃結果的標準以及由此體現的最終價值最大化目標。
4.企業納稅籌劃的戰略管理: 持久收效的根基
企業管理者不能將納稅籌劃視為一次性活動或管理創新的幌子。因為,納稅產生于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的各個環節,財務只是最終的反應。只要企業戰略、計劃和生產經營方式發生改變,應稅鏈條必然變化,原有的納稅籌劃方案就失去了效果,甚至成為稅務風險的來源,因此,納稅籌劃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應建立戰略管理體系,適應企業內外的變化。
4.1企業納稅籌劃戰略管理的基本框架
戰略管理體系的實質在于遍觀企業全局,謀求長遠發展,而“企業的愿景和目標是什么”,“企業目標實現的資源和主體是什么”和實現主體如何利用資源實現目標”正是管理層需要考慮的三大問題。
毫無疑問的,企業納稅籌劃的管理體系也要圍繞這三個問題進行構建,即“基于企業戰略的納稅籌劃目標是什么”,“如何實施既定目標下的納稅籌劃活動”和“誰來實施既定目標下的納稅籌劃活動”。因此,納稅籌劃長期目標確立,納稅籌劃組織與機制建立和企業全面參與的納稅籌劃方案實施就成為納稅籌劃戰略管理的三大基點。換句話說,企業納稅籌劃戰略管理必須放置于企業戰略管理體系之內,以企業戰略為出發點和主要約束,然后確立長期籌劃目標,制定、篩選、實施籌劃方案,并以目標和實效為主要標準對籌劃效果進行評價。
4.2企業納稅籌劃的戰略目標
企業納稅籌劃的戰略目標的確立必須綜合考慮以下因素:企業戰略目標;財務管理目標;納稅籌劃對企業價值鏈上的供應商、客戶、員工等利益相關者的影響;納稅籌劃成本與收益的權衡以及納稅籌劃實施的管理協調因素等等。
出于對上述有關因素的考慮,企業在確立納稅籌劃目標時,至少包括以下幾點:(1)規范納稅管理,準確進行稅務會計核算與納稅申報,依法繳納稅款,做到 “稅務會計規范處理,稅收政策充分應用,應交稅款絕不偷漏”;(2)有效支撐企業戰略的制定與實施,服務企業價值最大化的戰略目標和財務管理目標;(3)有效進行財稅環境變化管理,適時制定或調整納稅籌劃方案,建立是硬性的納稅籌劃管理組織機制。
4.3企業納稅籌劃戰略管理的組織保證
企業實施納稅籌劃戰略管理體系,必須具備組織依托。跨國公司在財務系統一般設有稅務部,履行納稅籌劃職能,還有為數不少的公司將納稅籌劃功能從稅務部分離出來,單獨成立納稅籌劃部。
考慮到我國企業的現有治理結構和管理文化,建議在企業的財務與會計系統內設立稅務部,統籌負責企業納稅管理與納稅籌劃。
4.4企業納稅籌劃戰略管理的內部治理
通過在企業設立內部治理系統,如制定納稅籌劃的決策機制,梳理納稅籌劃的工作流程,明確納稅籌劃組織及責任安排等,進一步地進行納稅籌劃的戰略管理。與此同時,在董事會,監事會,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經理層與財務總監之間通過授權以達制衡,確保財務管理與納稅籌劃的科學性,避免涉稅風險與稅務危機的出現。
4.5企業納稅籌劃戰略管理的激勵機制
在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過程中,風險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稅務部或籌劃部經理及其下屬人員,往往會出于對自身效益和成長的考慮,盡量規避納稅籌劃風險,而規避籌劃風險的最好辦法就是不去設計籌劃方案。因此,在企業內部,幾乎很難產生理想的納稅籌劃方案。
因此,當道德風險占據上風的時候,建立一套有效的激勵機制,以降低納稅籌劃成本,提高納稅籌劃效果,是諸多企業的當務之急。納稅籌劃激勵與約束機制的建立,首先要明白激勵因素有哪些,于是企業管理層便可以通過設計最優契約,賦予財務經理或稅務經理納稅籌劃責任并給與風險對應的獎勵;引入崗位競爭,納稅管理和納稅籌劃不達標的調離工作崗位等方式實現,當然,激勵要適時適度,盡可能地以人為本。
5.結束語
在各行各業競爭日趨白熱化的今天,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顯得尤為重要。戰略管理時代的企業需要清晰持續的戰略,而企業戰略的制定和實施需要納稅籌劃工作的配合;企業納稅籌劃工作的長效收益則根植于納稅籌劃的戰略管理體系。一言以蔽之,企業納稅籌劃工作和財稅咨詢機構的納稅籌劃服務,必須由單純的技術層面提高到戰略層次,否則,難以適應企業培育核心競爭力、獲得持續競爭優勢的要求。企業的發展或許就存在著居多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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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現代企業;納稅籌劃;基本技術;尺度
依法納稅是每個企業應盡的義務,無論什么樣的企業,從其本身利益出發,總是希望能少繳稅,但是偷稅漏稅是違法行為,必定要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所以,對企業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進行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取得納稅節約的納稅籌劃活動勢在必行。
一、明確納稅籌劃的涵義
納稅籌劃是指企業在稅法規定許可的范圍內,以追求效益最大化為目的,通過對企業生產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節約稅款,以獲得最大的稅收利益,又稱為稅收籌劃、稅務籌劃、納稅策劃等。它本質上是企業為實現收益最大化對涉及稅收的經濟事項進行安排,是企業獨立自利的體現,也是企業對社會賦予其權利的具體運用。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日趨完善,納稅籌劃必將成為現代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劃清納稅籌劃與偷稅的界限
《稅收征收管理法》明確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
雖然企業納稅籌劃的結果與偷稅一樣,在客觀上會減少國家的稅收收入,但偷稅是指企業在納稅義務已經發生的情況下通過種種不正當手段少繳或漏繳稅款,而納稅籌劃是指企業在納稅義務發生前,通過事先的設計和安排而規避部分納稅義務;偷稅直接違反稅法,而納稅籌劃是在稅法允許的前提下善意利用稅法的有關規定,并不違反稅法;偷稅行為往往要借助于犯罪手段,如做假賬、偽造憑證等,而納稅籌劃是一種合法的行為。因此,不論是站在納稅人的立場上,還是站在立法者的立場上,準確地判斷“納稅籌劃”與“偷稅”都是很有必要的。
三、靈活運用稅收籌劃基本技術
納稅籌劃技術是指在不違法和合理的情況下,使納稅人繳納稅額盡量少的稅額的技巧,靈活運用納稅籌劃基本技術是現代企業納稅籌劃成功的基礎。
(一)免稅技術
免稅技術是在合法和合理的情況下,使納稅人成為免稅人,或使納稅人從事免稅活動,或使征稅對象成為免稅對象而免納稅收的稅收籌劃技術。免稅技術屬于絕對節稅,技術簡單,但適用范圍狹窄,具有一定的風險性。免稅技術手段主要運用盡量爭取更多的免稅待遇及盡量使免稅期最長化的方法。
(二)減稅技術
減稅技術是在合法和合理的情況下,使納稅人減少應納稅收而直接節稅的稅收籌劃技術。減稅技術具有與免稅技術一樣的特點,也屬于絕對節稅,技術簡單,但適用范圍狹窄,具有一定的風險性。減稅技術手段主要運用盡量爭取更多的減稅待遇并使減稅最大化及盡量使減稅期最長化的方法。
(三)分拆技術
分拆技術是在不違法和合理的情況下,使所得或收入在兩個或更多個納稅人之間,或在適用不同稅種、不同稅率和減免稅政策的多個項目之間進行分拆的納稅籌劃技術。分拆技術應用了稅基式籌劃原理,適用范圍狹窄且技術復雜。分拆技術的要點主要是分拆合理化及收益最大化。
(四)扣除技術
扣除技術是在不違法和合理的情況下,使扣除額增加而直接節稅,或調整各個計稅期的扣除額而相對節稅的稅收籌劃技術。扣除技術既可絕對節稅又可實現延期納稅,技術較為復雜,但適用范圍較廣,具有相對穩定性。扣除技術的要點主要是扣除項目最多化,扣除金額最大化,扣除最早化。
(五)稅率差異技術
稅率差異技術是在不違法和合理的情況下,利用稅率的差異而直接節減稅收的納稅籌劃技術。稅率差異應用了稅率籌劃原理,適用范圍較大,但技術較為復雜。稅率差異技術手段主要運用盡量尋求稅率最低化及與企業的經營活動有機地結合起來的方法。
(六)抵免技術
抵免技術是在不違法和合理的情況下,使稅收抵免額增加而絕對節稅的稅收籌劃技術,抵免技術運用了稅額籌劃原理,技術較為簡單,適用范圍較大。抵免技術的要點是抵免項目最多化,抵免金額最大化。
(七)延期納稅技術
延期納稅技術是在不違法和合理的情況下,使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收而取得相對收益的納稅籌劃技術。延期納稅技術屬于相對收益籌劃,技術復雜,適用范圍廣。延期納稅技術主要運用遞延項目最多化及遞延期最長化的方法。
(八)退稅技術
退稅技術是在不違法和合理的情況下,使稅務機關退還納稅人已納稅款的納稅籌劃技術。退稅技術運用了稅額籌劃原理,適用范圍較小,具有一定的風險性。退稅技術主要運用盡量爭取退稅項目最多化,盡量使退稅額最大化的方法。
四、正確把握納稅籌劃的尺度
(一)納稅籌劃應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
納稅籌劃一個重要的特點就是合法性,即納稅籌劃方案不能違反現行的稅收制度,不能違背立法意圖。這就要求納稅籌劃人員在設計納稅籌劃方案時,要充分了解本國的稅收制度以及其他國家的稅收制度,了解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使納稅籌劃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否則,要付出一定甚至很大的代價,這就與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相違背了。
(二)納稅籌劃應在納稅義務發生之前進行
企業要開展納稅籌劃,就必須在經濟業務發生之前,準確把握從事的這項業務都有哪些業務過程和業務環節;涉及我國現行的哪些稅種;有哪些稅收優惠;所涉及的稅收法律、法規中存在著哪些可以利用的立法空間。掌握以上情況后,納稅人便可以利用稅收優惠政策或稅收立法空間進行籌劃了。因而納稅籌劃需要具備超前意識。如果某項業務已經發生,相應的納稅結果也就產生了。當納稅結果產生后,納稅人如果因為承擔的稅負比較重,利用隱瞞收入、虛列成本等手段去改變結果,就會演變成偷逃稅行為。如某公司老板成立公司后,由于工作需要想買輛轎車,老板從財務處領取30萬元到汽車經營公司以個人身份買車,隨后,車輛發生了很多費用,老板將這些單據拿到財務報銷,后來稅務機關進行納稅調整,不允許這些費用稅前扣除,公司補交企業所得稅又被處罰。但是如果該老板買車時能以公司的名義買,那這些費用自然就可以報銷了。這說明納稅籌劃只有提前進行才能行之有效。
(三)納稅籌劃方式應逐步由模式化向個性化轉變
企業納稅籌劃在其發展過程中逐漸形成了自身的理論體系,在籌劃方式的層面上,通過大量案例的積累,也形成了一定的模式。于是,一些企業在實施納稅籌劃過程中,往往照搬現成的案例,將其他企業的籌劃方法套用到自己的企業中來,雖然有時也能達到一定的目的,但由于每個企業的情況千差萬別,加之對其他企業在籌劃過程中的細節問題不甚了解,采取生搬硬套的辦法,難免顧此失彼,對企業的長遠發展埋下了隱患。因此,納稅籌劃要進一步發展,就一定要走出模式化的束縛,根據不同企業的不同需要和相關政策的不斷變化,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納稅籌劃才能與企業的實際需要契合,從而實現籌劃目標。
(四)納稅籌劃應進行成本效益分析
納稅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涉及籌資、投資、生產經營等過程。它應該服從財務管理的目標,即利潤(稅后利潤)最大化。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有許多納稅籌劃方案理論上雖然可以達到少繳稅金,降低稅收成本的目的,但是在實際運作中往往達不到預期的效果,其中方案不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則是籌劃失敗的重要原因。也就是說,在籌劃稅收方案時,過分地強調稅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了因該方案的實施而帶來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益的減少,使納稅人的絕對收益減少。比如說,某企業準備投資一個項目,在納稅籌劃時,只考慮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選擇在某一個所得稅稅率較低的地區。但該項目所需原材料要從外地購入,使成本加大。該方案的實施可能使稅收降低的數額小于其他費用增加的數額。顯然,這種方案不是令人滿意的籌劃方案。采取以犧牲企業整體利益來換取稅收負擔降低的籌劃方案是不可取的。可見,納稅籌劃必須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則。
(五)納稅籌劃應加強業務過程的稅收管理
真正意義的納稅籌劃,不是對企業財務賬務核算的籌劃,而是要對業務過程,即稅收的產生過程進行籌劃。
企業必須要清醒地認識到,不能只是簡單地看交了多少稅,怎樣交稅。必須要看到稅是怎樣產生的。要懂得合同決定業務過程,業務過程產生稅收的道理。
企業是因為有了經營行為而交稅,不同的經營行為產生不同的稅收,沒有經營行為就沒有稅。稅怎么交不是看賬怎么做,而是看業務怎么做。業務部門產生稅,財務部門繳納稅。只有糾正在稅收認識上的重大誤區,加強業務過程的稅收管理,才能真正達到籌劃節稅的目的。
如許多企業的車輛要加油,為什么很多取得的發票都是普通發票,沒有取得增值稅發票?可能加油站的窗口沒有增值稅發票,專用發票一般放在公司財務部門,這樣給用戶帶來不便,客戶不可能到加油站加油,再到石油公司財務開增值稅發票,怎樣解決這一問題?這就需要用戶根據加油站的特點,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比如:企業統一到石油公司買幾噸油票,開據增值稅發票,車輛拿油票加油,這樣可取得專用發票,為公司節省17%增值稅。這就是一種管理方式,通過這種方式的管理可以達到取得專用發票從而節稅的目的。
(六)納稅籌劃應加強與稅務部門聯系
納稅籌劃應加強與當地稅務機關的聯系,充分了解當地稅務征管的特點和具體要求。
進行納稅籌劃,由于許多活動是在法律的邊界運作,納稅籌劃人員很難準確把握其確切的界限,有些問題在概念的界定上本來就很模糊,比如納稅籌劃與避稅的區別等,況且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稅收執法部門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這就要求從事納稅籌劃者在正確理解稅收政策的規定性的同時,隨時關注當地稅務機關稅收征管的特點和具體方法。
事實上,如果不能適應主管稅務機關的管理特點,或者納稅籌劃方案不能得到當地主管稅務部門的認可,就難以體現它應有的收益。
(七)納稅籌劃應加快培訓企業納稅籌劃人員
納稅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是集法律、稅收、會計、財務、金融等各方面專業知識為一體的組織策劃活動。納稅籌劃人員不僅要具備相當的專業素質,具備對經濟前景的預測能力、對項目統籌謀劃的能力、與各部門合作配合的協作能力等素質,還必須具有遵紀守法、誠信自律的職業道德,否則就難以勝任該項工作。因此,企業要想降低納稅籌劃的風險,提高納稅籌劃的成功率,重視企業內部納稅籌劃人才的培養勢在必行。
總之,隨著我國稅收制度不斷完善,企業被推向了在全面稅收約束下的市場競爭環境中,因而越來越多的企業尋求通過合法的途徑,充分利用稅法中提供的一切優惠,在諸多可選的納稅方案中擇其最優,以期達到整體稅后利潤最大化,這已成為企業經營理財的行為規范和出發點。因此研究如何搞好現代企業的納稅籌劃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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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納稅籌劃基礎不扎實導致的風險納稅籌劃基礎是指企業經營決策層對納稅籌劃重視程度,籌劃人員的綜合素質,企業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水平,內部控制制度等方面的基礎條件。企業決策層對納稅籌劃不重視,沒做好納稅籌劃在各部門的協調工作;籌劃人員綜合素質較低,對業務不熟悉,對稅務、財務、會計、法律等方面的政策了解不透徹,掌握知識程度不高,納稅籌劃方案不合理性會較高;企業會計核算不健全,賬證不完整,會計信息失真;企業各部門間自掃門前雪的現象嚴重,責任互相推諉,降低納稅籌劃執行效率。以上因素導致納稅籌劃基礎極不穩固,在這樣的基礎上進行納稅籌劃,其風險性極高。
(二)稅收政策變動導致的風險隨著國家產業政策的變動,稅收政策也會更新或出現較大幅度的調整,以適應國民經濟的發展。因此,國家稅收政策具有相對的時效性。納稅籌劃通常需要一個比較長的過程,如果籌劃期間稅收政策變化超出預測的范圍和程度,產生的收益和花費的成本會發生較大的變化,就有可能使納稅籌劃達不到預期目標,甚至使合法方案變成違法方案,從而導致納稅籌劃的風險。“營改增”是目前比較重要的一項稅制改革,將一些傳統的服務項目納入了增值稅體系,涉及面廣,各項稅收政策處于不斷的變化中,這既給企業納稅籌劃帶來了空間,同時也加大了納稅籌劃的風險。
(三)納稅籌劃片面性所導致的風險籌劃人員如果將納稅籌劃只是簡單地看成是個別稅種稅負的減少,而沒有考慮到企業的其他利益,這種片面性的認識會產生風險。在納稅籌劃過程中,企業要耗費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充分評估為獲取籌劃利益所形成的各種確定和不確定的成本,只有在籌劃利益大于籌劃成本時,該項納稅籌劃才是值得去考慮的。納稅籌劃如果只關注于短期的稅收利益,考慮的僅僅是不同方案的稅負差別,容易為了眼前的利益而游離于法律的邊緣,缺乏全盤籌劃,沒有考慮到企業綜合和長遠利益。在納稅籌劃目標上,企業如果追求的只是稅負的輕重,并沒有著眼于企業的價值最大化,那么當稅收負擔降低反而引起企業價值的減少時,這樣追求就會得不償失。
(四)國家反避稅機制完善而導致的風險近年來,稅務當局開展了反避稅活動以應對企業的避稅行為,試圖通過稅法的修正和完善來堵塞漏洞。《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相繼提供了一般反避稅管理的原則性規定,而隨著《一般反避稅管理辦法(試行)》在2015年2月1日施行,一方面完善了一般反避稅的機制,另一方面規范了稅務機關的操作流程和執行標準。稅務機關會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加大一般反避稅調查和調整的力度,綜合考慮企業投資架構安排的形式和實質、稅務安排和稅收結果、安排涉及各方財務狀況的變化等情況來判斷企業是否實施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來獲取稅收利益的避稅安排。因此,企業如果沒有合理的業務實質作基礎,很容易被稅務機關按照業務實質對企業的避稅安排重新定性,取消企業從中獲得的稅收利益。
二、企業納稅籌劃風險的防范和控制
(一)注重納稅籌劃方案的綜合性納稅籌劃的目標應該與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企業價值最大化相一致,納稅籌劃也必須圍繞這一目標進行綜合策劃。首先,由于各稅種的稅基相互關聯,具有此消彼長的關系,納稅籌劃應著眼于整體稅負的輕重,而不僅僅是個別稅種稅負的高低;其次,納稅籌劃應綜合考慮企業的整體投資和經營戰略,不能僅僅著眼于節稅,如果有多種方案可供選擇,應選擇價值最大化的方案,而不一定是稅負最輕的方案;再次,納稅籌劃方案的抉擇還要兼顧企業的長遠發展,不能因為短期的稅收利益而錯過企業的發展良機,納稅籌劃應服務于企業的長遠發展戰略。
(二)納稅籌劃應與國家稅收政策和產業政策導向相一致避稅是納稅籌劃的其中一種方式,利用法律上的一些漏洞和含糊之處進行了籌劃,是政府進一步完善稅法的重點,具有較大的風險,它所利用的稅法漏洞可能在不斷的稅法修訂中得以修補,所以企業盡量不要選擇避稅。節稅是指不違背稅法立法精神,以遵循稅收法規定和政策的合法方式少繳納稅款的合理行為,它是利用稅法中的優惠政策和減免稅政策來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稅收政策的制定,體現了國家對產業政策的導向,因此,企業應準確理解和全面把握稅收法律的優惠政策,充分利用國家對鼓勵的產業和經營活動的支持,使納稅籌劃方案不違法并符合稅收政策的導向性,既有利于企業微觀發展,又達到降低稅負的目標。
(三)建立良好的納稅籌劃基礎條件企業開展納稅籌劃,需要良好的基礎條件。企業決策層要有強烈的稅務風險管理意識,注重培養高素質的納稅籌劃管理人員,籌劃人員應當是高素質復合型人才,需要具備法律、稅收、會計、財務、金融等專業知識。納稅籌劃是一種高層次的財務理財活動,籌劃人員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不僅要精通稅法,還要全面了解企業的中長期的發展與戰略,從而預測出不同的納稅籌劃方案,通過進行比較、優化選擇,從而作出最有利的決策。納稅籌劃方案制定之后,要由企業的財務、采購、生產、投資、籌資、銷售等各個部門來執行,不僅需要內部各個部門嚴格實施和操作,而且需要部門之間相互配合,及時交流。企業平常應備好一般反避稅調查的資料以證明交易安排具有合理商業目的,同時建立有效的稅務風險預警機制,以便及時采取恰當的風險處理措施。對于綜合性的、與企業全局關系較大的納稅籌劃業務,還可借助稅務專業中介機構的專業、技術、信息等優勢來幫忙實施籌劃,以進一步降低納稅籌劃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