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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來橫禍:兩姐妹一死一傷
鄧國泉和妻子雷德鳳是四川省安縣黃土鎮的村民,夫婦倆先后共生育了3個女兒,如今3個孩子都已經成家立業。3個女兒都很懂事、孝順,這讓鄧國泉夫婦很是開心,在這個雖不富有的家里,他們享受著天倫之樂。
可是,鄧國泉夫婦怎么也不會想到,2003年夏天從天而降的一場災難卻徹底毀滅了他們幸福而和諧的家庭。
2003年5月26日早上5時40分許,做蔬菜生意的大女兒鄧慧蘭和三女兒鄧翠蘭和往常一樣早早地起床。由于這天蔬菜太多,姐妹倆租用了鄰居朱遠太的三輪摩托車。父親鄧國泉千叮嚀萬囑咐,要姐妹倆在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姐妹倆應聲后坐到三輪摩托車上,準備前往縣城時,突然一輛同向行駛的紅旗牌轎車發了瘋似的直沖過來,狠狠地撞在了兩人乘坐的三輪摩托車上。還沒有回過神來,三輪摩托車已經被撞飛到了20多米開外的綠化帶上。
眼前突然發生的一幕慘劇把鄧國泉嚇出了一身冷汗,他的心怦怦地跳個不停。隨即,他瘋跑過去。然而,鄧國泉卻只找到了血肉模糊、遍體鱗傷的三女兒鄧翠蘭,而四處都沒有見到大女兒鄧慧蘭。找了好一陣,鄧國泉才在數米遠的轎車里發現大女兒。由于受傷過重,大女兒鄧慧蘭已經停止了呼吸和心跳。鄧國泉頓時老淚縱橫,悲從中來。
在發現大女兒尸體的紅旗轎車里,鄧國泉隨后還發現了另外兩名身負輕傷的男子,他們正是駕駛員何隆貴及隨行人員王強。
鄧國泉氣憤地一把抓住何隆貴,哭著大叫道:“你是怎么開車的,公路這么寬,路上什么車都沒有,你怎么會把我女兒撞死!”駕駛員何隆貴忙說:“老大爺,你不要哭,不要著急,我們還是先救這個活人!”鄧國泉回過神來,隨后他和肇事司機一起把三女兒鄧翠蘭抬上了一輛公共汽車,送往醫院去搶救。到了醫院,鄧國泉才意識到肇事司機沒有同來,而是逃跑了。
鄧翠蘭被送往醫院后,醫生隨即進行了檢查。經檢查,醫生發現傷者鄧翠蘭的顱內血腫、骨盆骨折合并左股骨頭脫位、脾挫裂傷。
案發后不久,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趕到現場對事故進行了勘查,并扣留了車牌號為川BA7255的肇事紅旗牌轎車。當日下午,正當警方準備外出尋找失蹤的肇事司機何隆貴時,不料何隆貴卻主動來到了交警大隊。在調查中,何隆貴向辦案人員交代,他并不是肇事紅旗轎車的車主,車主是轎車里的隨行人員王強,他只是借來使用的。何隆貴同時還向交警大隊提供了王強的家庭住址等情況。
由于傷者鄧翠蘭傷情異常嚴重,考慮到治療需要不少費用,交警大隊隨即叫何隆貴回去找醫療費。可是,何隆貴走后卻再無音訊,一去不復返。
就在何隆貴走后不久,辦案人員隨即從電腦里調出了這輛肇事紅旗牌轎車的相關資料。可是資料卻顯示,該車車主并不是王強,而是綿陽市涪城區一個叫董兵的建筑老板。辦案交警這才明白事情并非想象得那么簡單。辦案人員隨即根據資料顯示的電話號碼與車主董兵取得了聯系。
董兵來到交警大隊后,顯得非常震驚。董兵稱,他的車在3天前出現故障后,便交給了朋友王強開往修理廠進行修理。出了事,只能是王強在未經過他本人同意的情況私自開出去的。
就在這起事件所涉及的當事人越來越多之時,正在醫院實施搶救的鄧翠蘭的病情變得惡化起來。由于醫療費開始日漸增多,鄧國泉不得不四處借錢給女兒治療。
鄧國泉于是找到交警大隊,可辦案交警卻叫他先設法把醫療費墊上。辦案交警說,價值26萬元的紅旗牌轎車最少也能抵押10多萬元,加上幾萬元的保險費,至少也能賠償20多萬元。
想到有20多萬元的經濟支撐,鄧國泉及三女婿谷永華隨后開始四處借錢,為鄧翠蘭籌集醫療費數萬元。可幾天后,辦案交警卻意外地告訴他們,警察所扣押的肇事紅旗牌轎車是車主按揭購買的。債臺高筑的他們一聽,立即傻了眼,心情異常沉重。
2003年6月10日,安縣交警大隊對這起重大交通事故作出了責任認定書,認定何隆貴駕駛的紅旗轎車(搭乘王強)未按規定分道行駛且超速,應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三輪摩托車駕駛員朱遠太、乘車人鄧慧蘭、鄧翠蘭無違章行為,無責任。
隨后,交警部門按照何隆貴、王強及車主董兵提供的住址先后3次向3人發出了前來交警大隊進行調解的通知,可3人竟無一人前來調解。
何隆貴對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不服,申請重新認定責任。2003年7月8日,綿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做出重新認定的決定書,維持了安縣交警大隊作出的責任認定。
判決不頂用,老父叫賣法院判決書
由于沒有籌到更多的錢進行手術,年僅30歲的鄧翠蘭胸部以下不幸高位癱瘓,除手和頭部以外,其余身體部位均喪失了活動能力。3個月后,傷者鄧翠蘭因無錢醫治而不得不出院。
鄧慧蘭死了,留下兩個上學的兒子;鄧翠蘭癱了,需終身護理,兩個家庭的幸福,就這樣被撞得粉碎。
2003年9月12日,安縣道路交通事故科學技術鑒定委員會對鄧翠蘭所受傷殘程度進行了鑒定,確定鄧翠蘭的傷殘程度為一級,需專人終身護理,才能生存。
交通事故發生后,安縣交警大隊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兩次組織雙方調解,但何隆貴、董兵都無故不到場,因而無法達成調解協議。
調解未成,陷入絕境的鄧國泉夫婦及外孫子鄧平、鄧揚(死者鄧慧蘭之子)等4人一紙訴狀將何隆貴、王強、董兵告上安縣人民法院的被告席,要求三被告賠償鄧慧蘭死亡后的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及被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12萬元。
同時,傷者鄧翠蘭和朱遠太也將何隆貴、王強和董兵推上被告席,要求法院判令3名被告賠償鄧翠蘭各種損失60萬元,賠償朱遠太各種損失1萬元。
2003年11月25日,鄧慧蘭死亡賠償案在安縣法院開庭審理。被告王強和何隆貴經法院傳票傳喚未到庭,也未作答辯;被告董兵也未到庭,但其人辯稱,董兵未完全取得肇事紅旗牌轎車的所有權,所以不應承擔全部墊付責任。
在證據充分事實清楚的情況下,2003年12月13日,安縣法院做出一審缺席宣判:鄧慧蘭死亡喪葬費、賠償費及撫養人撫養費等共計80795.36元,由被告何隆貴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被告王強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被告董兵承擔墊付責任。
2004年2月25日,法院對傷者賠償案同樣進行了缺席宣判:鄧翠蘭的各種賠償金586128.86元,朱遠太的賠償金5875.46元,由何隆貴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王強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董兵承擔墊付責任。
判決書很快按照3人留下的地址郵寄了出去。3名被告收到判決書后,均未上訴,但同樣也沒有進行賠償。
之后的一個月里,3名被告仍然沒有露面,賠償金額更是一分錢也沒有支付。而當鄧國泉按照判決書上所留下的3名被告的家庭住址進行逐一尋找后,情況令他異常吃驚,鄧國泉所尋之處根本沒有3人的蹤跡。
無奈之下,鄧國泉找到了安縣人民法院尋求幫助。可安縣法院的法官卻稱,按照法律規定,尋找被告的責任應由當事人鄧國泉承擔。
2004年3月30日,鄧國泉向安縣人民法院遞交了強制執行申請書。由于執行被告自稱是綿陽市涪城區人,安縣法院只得委托綿陽市涪城區法院強制執行。
鄧國泉帶著一絲希望向涪城區法院提交了強制執行申請書,可3天后他卻得到了更為失望的消息。涪城區法院的法官說,安縣法院判決書上3名被告的地址是假的,法院沒有辦法找到人。
隨后,鄧國泉再次來到安縣人民法院尋求解決,可安縣法院的法官卻叫他去找涪城區法院。“你們像踢皮球一樣,一會兒把我踢到這里,一會兒踢到那兒,叫我自己去找3名被告人,我怎么找得到嘛!”當著法官的面,鄧國泉急得哭了起來。
轉眼一年時間就要過去了,可3名被告卻一直杳無音信。想到慘死在車輪下的大女兒和她留下的無人照看的兒子以及躺在床上無法動彈的三女兒,絕望的鄧國泉隨即在心里產生了一個大膽的想法:以半價也就是30萬元的價格出售那張法院巨額判決。2004年4月初,鄧國泉找人幫忙寫了一張“出賣判決書” 的紙條,準備實施他的行動。
2004年4月12日,安縣縣城車水馬龍,異常熱鬧。已經50多歲的鄧國泉和三女婿谷永華手拿“出賣判決書”的紙條,在大街上大聲地叫賣。鄧國泉對街上的市民說,誰有本事收到這筆賠款,30萬元之外的錢就全部歸對方。
鄧國泉半價出賣法院判決的這一舉動在當地引起了巨大震動,看熱鬧的人絡繹不絕,然而,真正接招者卻沒有一個。
接連3天,鄧國泉和女婿兩人都在街頭大聲叫賣,可一直沒有一個人問津。對于這一點,鄧國泉早有預料,他說他之所以這樣做,目的并不是真的想把判決書賣出去。他是想引起政府和媒體的關注,把問題解決。
鄧國泉的判決雖然沒有賣掉,可他的努力卻沒有白費。鄧國泉因無法拿到車禍賠償款而當街出賣判決書的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當地各級政法機關的高度重視。
2004年4月18日,一直外出未歸的駕駛員何隆貴終于被當地警方成功抓獲。隨后,當地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何隆貴有期徒刑3年。
安縣法院和綿陽市涪城區法院執行局還組成了專案組,在被告下落不明的情況下,執行局通過啟動特別程序,將第三被告董兵的9.7萬元車輛保險理賠款進行了扣發。最近,鄧國泉已從法院領到了第一筆賠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