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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領導和工作機構
成立文化旅游體育投資有限公司以案促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公司以案促改工作的組織領導,組長是以案促改工作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研究確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工作報告等重要事項。公司辦公室履行好監督責任,協調領導小組做好任務落實。
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組 長:王波
副組長:劉樑
成 員:孫飛、徐梅、陶然、張予、陳露
文旅體公司辦公室負責以案促改工作的日常事務,組織工作實施,起草工作方案、總結報告等相關文稿;督促相關部門落實整改措施,匯報相關工作資料;負責向集團公司上報以案促改工作開展情況和相關材料。
二、工作步驟
組織開展以案促改工作,分為動員部署、組織整改、總結提高三個階段,各階段工作可交叉進行,統籌推進,確保行動順利開展。
(一)動員部署階段(9月5日-9月14日):按照集團公司的要求和部署,成立文化旅游體育投資有限公司以案促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以案促改落實工作,加強工作動員和督導。
(二)組織整改階段(9月15日-11月30日):按照案例篩選、警示教育、查擺剖析、整改落實、建章立制5個步驟統籌推進。
(三)總結提高階段(11月20日-11月30日):專項行動結束以后,各部門要認真梳理總結,做好回頭看工作,及時查缺補漏,鞏固以案促改成果,推動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常態化。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公司各部門要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認識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強化責任擔當,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把本次以案促改專項行動當做一項重要政治任務。
一、組織領導
成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縣市容局主要負責人任領導小組組長。縣城管行政執法大隊具體實施此次專項整治任務,由城東、城西、機動三個城管執法中隊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全力推進管轄區域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二、整治對象
全縣各中、小學校周邊小攤點、小商店、流動小攤販等食品經營戶。
三、整治目標
清理取締校園周邊無證食品經營戶、小攤點和流動小攤販。對無證流動攤販發現一個,取締一個。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確保整治成果不反彈。
四、責任分工
(一)城東中隊負責城關一小、五小、南翔小學、新南中等學校周邊無照經營食品流動攤販的清理取締工作。
(二)城西中隊負責春谷中學周邊無照經營食品流動攤販的清理取締工作。
(三)機動中隊負責大港完小、萃英園中學等學校周邊無照經營食品流動攤販的清理取締工作。
五、實施步驟
(一)組織部署階段(2月27日—3月5日)。根據職責分工制定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確定重點整治對象、重點區域、整治目標及完成時間。
(二)集中整治階段(3月6日—3月31日)。對學校周邊加大流動巡查力度,對流動攤販發現一個,取締一個;在學生上、放學等人流高峰時段,安排專人進行蹲點巡查,堅決取締校園及周邊無證無照小攤點和流動小攤販。
(三)總結評估階段(4月1日—4月10日)。對前兩個階段的工作進行總結,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和監管責任制度,總結經驗教訓,鞏固工作成果,防止出現反復和反彈,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認真研究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存在的問題及困難,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找準薄弱環節,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頓學校周邊食品安全環境。
一、總體要求
根據國務院確定的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緊緊圍繞國家工商總局、省局、孝感市局和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堅持標本兼治、防打結合、突出重點、源頭治理的原則,以食品安全為重點,切實履行工商部門流通環節商品質量監管職責,扎實開展流通環節商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努力完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和商品質量監管基礎性工作,有效推進經營者自律體系建設和信用建設,不斷健全食品安全和商品質量監管長效機制。從而達到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和商品質量存在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治理,經營者自律體系建設得到明顯加強,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和安全感明顯增強,全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和商品質量總體環境明顯改善。
二、整治重點和目標
各單位要結合轄區實際,明確重點商品、重點對象、重點區域,通過集中整治,加大監管力度,切實解決流通環節商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整治重點
1、重點品種: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以及進出口產品等。
2、重點對象:農副產品和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以及小商店、小食雜店、小作坊、小攤點、小餐館等。
3、重點區域:農村和城鄉結合部、校園及周邊、旅游景區、車站碼頭、食品經營比較集中的區域,以及無照生產經營問題突出和制假售假屢打不絕、反復發生的區域。
4、重點問題:無照經營,經銷過期霉變、"三無"、有毒有害、濫用添加劑食品和假冒偽劣商品等。
(二)整治目標
1、食品經營主體達到證照齊全合法有效,實名登記率達到100%;
2、城區從事食品經營的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100%建立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制度;
3、鄉鎮、街道和社區食品經營店鋪100%建立進貨臺帳制度;
4、不合格食品退市和召回率達到90%以上;
5、切實解決城區及鄉鎮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問題。
三、整治步驟和安排
(一)整治步驟
整個專項整治行動從9月份開始,至年底結束,歷時4個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調查階段(9月上中旬)。各單位要采取懸掛橫幅、出動宣傳車、召開座談會、舉辦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和渠道,向社會和食品經營者廣泛宣傳國務院503號令、省政府305號令以及專項整治的目的意義,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全面開展轄區流通環節商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情況調查摸底,健全"經濟戶口",分析存在問題,明確整治重點,研究整治措施。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9月中下旬至11月底)。要在落實好《*年全市工商系統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施方案》(應工商字[*]23號)基礎上,緊密聯系實際,集中開展流通環節商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階段(12月初至12月中旬)。各單位要對專項整工作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形成書面工作報告,上報市局專項整治辦公室。市局對各單位開展整治情況組織檢查驗收,納入工作考核,并對工作突出的單位予以通報表揚。
(二)整治安排
1、以食品行業為重點,集中開展"清主體"專項整治。集中9月中下旬半個月時間,依據國務院503號令的規定和要求,在鞏固無照經營專項整治基礎上,嚴格落實轄區屬地監管責任制,按照"誰登記、誰負責"和"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食品經營為重點的主體資格清理和規范,重點清理許可證和登記事項,及時發現和整治存在問題,依法查處涉安、涉危、涉農嚴重違法經營行為。同時,按照"一戶一檔"的要求,建立健全以食品為重點的"經濟戶口"。各單位清主體情況于9月30日前報市局專項整治辦公室。
2、以經營者自律為重點,集中開展自律制度落實情況專項整治。要按照省政府305號令的規定,重點檢查、督促食品批發市場建立和落實進貨驗收、購銷臺帳、質量承諾、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場開辦者質量責任等自律制度,檢查、督促食品交易市場的開辦企業、食品經營柜臺出租企業和食品展銷會的舉辦企業落實市場開辦責任,檢查、督促食品經營門店建立并落實進貨檢查驗收、進貨臺帳、索票索證等制度。同時,加強對方案所列"重點品種"自律制度建立情況的檢查和監督,督促經營者自覺履行進貨檢查驗收等法定責任和義務。各單位要將各類臺帳印制成冊,迅速發放到廣大食品經營戶和相關重點商品經營戶手中,督促經營者落實自律制度。
3、以中秋、國慶、元旦、春節等節日為重點,集中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要依據省政府305號令的規定,加強對月餅、飲料、酒、糧油、農產品、保健品、水產品、畜產品、鮮活食品等節日性食品和農村、城鄉結合部、校園及周邊、旅游景區、車站碼頭、食品經營積聚區的監管,嚴厲查處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和價實不符、過度包裝、搭售商品、虛假宣傳及欺詐消費者等違法行為,集中查處一批食品違法經營大案要案,向社會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同時,按照市局定向監測計劃,加大對裸裝、散裝食品質量的快速檢測,及時向社會監測結果和消費安全提示。
4、以農產品質量安全為重點,集中開展"紅盾護農"專項整治。抓住糧棉生產旺季,要嚴格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規定和市局*年"紅盾護農"實施方案的要求,加大對農產品市場的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查處農藥獸藥殘留、甲醛含量等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經銷行為,嚴厲打擊農產品經營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化學物質等違法經營行為。
5、以豬肉質量安全為重點,集中開展集貿市場專項整治。爭取政府支持,加強溝通配合,不斷強化豬肉市場監管,嚴把豬肉市場準入關,嚴厲打擊市場內銷售非定點屠宰的豬肉、未經檢疫的豬肉、病死豬肉、"高溫豬肉"、注水豬肉等不合格肉制品行為。同時,督促銷售豬肉的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和超市從合法規范的定點生豬屠宰企業進貨,建立和落實"場廠掛鉤"、"協議準入"、"強制退市"等制度,從源頭上確保上市豬肉的質量安全。
6、以維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重點,集中開展重點商品質量安全整治。加大對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材料、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重點商品的監管,重點檢查產品合格證以及是否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是否有虛假廣告、商標侵權以及"傍名牌"不正當競爭等行為;對實施3C認證的產品,重點檢查其是否加貼了3C認證標志以及是否偽造或冒用3C標志。要開展對重點商品安全性能、有毒有害物質含量等項目的專項監測與檢驗,切實加大打假治劣力度,突出制假售假重點區域監管,切實保障市場消費安全。
7、以"三專店"為重點,集中開展注冊商標專用權保護專項整治。各單位要以國內外馳名、著名品牌和大中型商場(超市)內設專營柜臺為重點,加強對"三專店"(專營、專賣、專修)商標使用管理,嚴厲查處虛假宣傳、"傍名牌"等違法經營行為。同時,要重點整治食品、藥品、汽車零配件、酒類、種子、化肥、農藥等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及涉農的其他商品上發生的商標侵權違法行為,切實保護我市著名商標、知名商標及涉外注冊商標專用權。
8、以藥品醫療廣告為重點,集中開展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整治。要按照市局《關于開展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重點整治虛假藥品、醫療廣告,強化對廣告環節的監管,嚴厲查處夸大功能、保證療效、保證治愈以及以患者、公眾人物、專家名義作證明、以新聞報道形式等違法廣告,切實凈化廣告市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全局系統干部職工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流通環節商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緊迫性和重要性,強化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認真按照方案的要求狠抓工作落實。為此,市局決定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局長張劍任組長,副局長陳玉林、何應立、陳江文任副組長,市局辦公室、公平交易分局、消保科、專業市場分局、法規科、商廣科、注冊分局、個私科、財務科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專班成員,辦公室設在消保科,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和督辦。各單位也要相應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工作專班,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注重工作結合,促進長效管理。各單位要結合建管"經濟戶口"、強化執法辦案、消費維權"六進"等工作,促進專項整治工作深入開展。同時,要積極創新監管方式,探索長效管理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商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制度體系、自律體系、社會監督體系、信息化網絡體系、預警和應急處置體系,構建長效監管機制,鞏固專項整治成果。
(三)強化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單位要在當地政府和市局工作專班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食品藥品監督、教育、衛生、質監、物價、商務、公安等部門的協調,實現職能優勢互補;工作專班既要各司其職,分工負責,又要緊密配合,相互協作,做到內外聯動,齊抓共管,協作有力。要充分發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作用,積極受理消費者申訴舉報,做到有訴必接,聞訴而動,調處及時,查處有力,消費者滿意。對處理消費者申訴舉報及其他監管工作中發現違法行為屬于其他部門管理的,要及時書面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針,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漁業安全生產工作,按照建設“平安塢根”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突出重點,消除安全隱患,進一步增強廣大漁民的安全生產自覺性,改善漁業船舶的安全生產條件,促進全鎮漁業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通過本次專項整治,有效治理全鎮高危漁船的各類安全隱患,切實提高廣大漁民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責任意識,建立完善漁業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構建漁業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
三、整治范圍及對象
全鎮所有登記在冊的漁業船舶,以漁業輔助船舶為重點。
四、整治內容
1、打擊和整治違章裝載、搭客、超抗風力航行、生產等嚴重違規違章行為;
2、加強漁業船舶安全設備包括救助信息系統終端設備的配備和有效使用的管理;
3、強化漁業船舶進出港簽證管理,確保各類證書齊全有效;
4、嚴格落實航行生產值班制度、通訊聯絡制度以及動態報告制度。
五、方法步驟
整治工作從2010年3月開始至11月結束,分四個階段組織實施。
1、宣傳發動和部署階段(3月份)。各村(居)和海洋漁業部門要針對我鎮高危漁船的隱患情況,認真部署、研究對策措施,明確整治重點,作出整治工作安排。要采取各種形式,加大整治宣傳力度,做到家喻戶曉,努力營造良好的整治氛圍。
2、摸底排查與自糾階段(4月份)。各漁業村和海洋漁業部門要精心組織、安排力量對列入整治對象的漁業船舶開展全面的調查摸底工作,對照整治內容詳細掌握轄區船只存在的隱患和薄弱環節,指導、督促漁船開展自糾自改,自覺遵守漁業法規,確保船證齊全、設備有效、人員到位、制度落實。
3、集中整治階段(5月上旬至10月底)。各有關職能部門、各漁業村實行聯動集中整治。對于不符合簽證條件的船舶要限制出港;對未經簽證擅自出海的漁業船舶,海洋與漁業部門要采取相應措施,強制停航。對于未按規定配備各類安全設備、或不能處于有效使用狀態的,以及救助信息系統終端設備在使用中由于人為因素導致設備關機的,要聯合采取各種制裁措施。加大源頭管理與現場執法,嚴厲懲處違章超載、超抗風力生產航行等重大安全違規行為,倡導、建立正常的漁船值班制度,嚴肅整治無人值班或值班不到位的現象,確保漁業生產安全。
4、總結階段(11月份)。各漁業村和海洋漁業部門要全面總結本次專項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問題,研究探索漁船管理上的各項制度與成功經驗,建立健全漁船安全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各漁業村和有關單位要切實提高對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增強漁業安全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要加強統一領導,部門、漁業村全面聯動,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形成整治合力,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預期效果。為切實加強對漁業安全整治工作的領導,鎮里成立漁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分管農業鎮長為副組長,農辦、安監中隊等有關人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農辦。各漁業村、各有關單位要成立專項整治工作機構,落實工作經費,安排人力、物力及時協調解決整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制訂方案。各漁業村、各有關單位要結合本村、本單位的實際,全面部署,制訂切實可行的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要認真落實責任,采取強有力的整治措施,出臺相應制度和結合行政措施,確保整治工作和各項內容落到實處,為全鎮漁業安全生產創造良好的管理環境。
一、指導思想
以推進學前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為目標,堅持“屬地管理、分類整治、堵疏結合、安全有序”的原則,按照“規范一批、整改一批、過渡一批、取締一批”的工作思路,對我區未經審批擅自設立的幼兒園(點)進行全面整治,切實規范辦學行為,維護社會穩定。
二、總體目標
由各鄉鎮(街道)和教體局聯合牽頭,結合幼兒園辦學許可證摸底、審核、辦理工作,重點對園舍建筑質量、消防安全、衛生保健、餐飲食品等情況進行全面的審核評估,并根據評審結果規范一批、整改一批、過渡一批,取締一批。
(一)規范一批。對符合教育規劃和辦學條件的,由教體局核發辦學許可證。
(二)整改一批。對符合教育規劃、暫不具備辦學條件但差距不大、無嚴重安全隱患且舉辦者有整改意愿的,由當地鄉鎮(街道)和教體局書面告知整改意見,實行限期整改。整改期滿經聯合驗收合格,符合辦學條件的,可申請核發辦學許可證。
(三)過渡一批。對整治過程中,轄區內幼兒暫屬無法安置的,根據實際對整改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幼兒園實行限期過渡。過渡期間,舉辦者必須簽訂安全和限期停辦承諾書,所在鄉鎮(街道)要落實安全措施,確保幼兒安全。
(四)取締一批。對不符合教育規劃、辦學條件差、安全隱患嚴重、管理不規范且無法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先屬地整治、后集中整治的辦法,堅決依法取締。
三、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擬定方案(5月15日前)。由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牽頭,各鄉鎮(街道)具體負責,對本轄區內的無證幼兒園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確保不瞞報、漏報,并提出本轄區無證幼兒園整治初步方案。在匯總全區調查摸底情況的基礎上,擬定全區無證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行動方案。部署召開全區無證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動員會,明確職責要求,落實工作任務。
(二)宣傳告知,自行整改(5月底前)。由各鄉鎮(街道)牽頭,通過發告知書等形式,向舉辦者、幼兒家長及房東等做好政策宣傳工作,重在認識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取得各方對整治工作的配合與支持。借助鄉鎮(街道)有線電視、政務公開欄等途徑,及時公布本轄區內的無證幼兒園情況,引導社會各界自覺抵制非法辦學行為。逐一約談無證幼兒園舉辦者,進一步宣傳政策,明確要求,分類提出整改方案,落實整改任務。對符合辦學條件的,要配合做好核發辦學許可證的相關工作;對差距不大并愿意整改的,會同教體局發放整改通知書(整改期限為6個月);對整改達不到要求但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列入“過渡一批”的幼兒園,與舉辦者簽訂安全和限期停辦承諾書,并嚴格落實安全措施;對不愿整改或安全隱患多、差距較大無法整改的,要書面告知停辦。各鄉鎮(街道)須于5月底前向區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報告分類整治的具體計劃情況。
(三)屬地整治,分類處置(6月底前)。根據前階段自行整改情況,由各鄉鎮(街道)組織相關單位,聯合對本轄區內需要停辦的無證幼兒園進行集中一個月的專項整治。各鄉鎮(街道)在整治過程中,要妥善做好就讀無證幼兒園幼兒的分流工作。并定期向區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報告屬地整治有關落實情況。
(四)聯合執法,清理整頓(8月底前)。根據各鄉鎮(街道)屬地整治情況,由區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集中一個月時間,對全區無證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再予以督促落實,重點是:對申請核發辦學許可證的,督查整改情況;對各鄉鎮(街道)前期明確予以停辦的,督查停辦是否到位、后續措施有無落實;對不符合辦學條件且拒不停辦的,由各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實行聯合執法,依法予以取締,直至追究舉辦者的相關責任。
(五)鞏固完善,長效管理(9月1日后)。在集中整治的基礎上,對全區無證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回頭看”。同時,強化屬地管理職能,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對停辦、取締后新出現的無證辦園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防止整治后反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無證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為加強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無證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1),統籌協調和指導督促專項整治工作。各鄉鎮(街道)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組織,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相關部門聯合抓,確保按計劃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要強化責任意識,按照全區統一部署,齊抓共管、主動作為、通力協作,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有行動、有聲勢、有成效。區府辦將對整治工作實行專項通報,專項整治情況列入對各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
(三)加強綜合保障。各鄉鎮(街道)要堅持“規劃引導、堵疏結合”的原則,進一步加大對學前教育的投入,完善幼兒園網點配套,不斷擴充本轄區內的優質學前教育資源,并按教育規劃引導民辦幼兒園規范辦學行為,切實解決群眾反響強烈的“入園難”問題,努力提供優質、普惠的學前教育服務。同時,在整治過程中,要精心做好幼兒分流入學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四)加強屬地管理。按照分級、分類管理的辦學原則和屬地管理要求,各鄉鎮(街道)要切實加大對無證幼兒園的整治力度,督促舉辦者對照規范要求加強自我整改,從源頭上杜絕非法辦學現象的出現。同時,要切實加強日常監管,建立巡查機制,持續加大對無證幼兒園的整治力度,一經發現,嚴肅查處,不斷鞏固和提升專項整治工作成果。
附件:1.上虞區無證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上虞區無證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成員單位及鄉鎮(街道)職責分工
附件1
上虞區無證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方 靜
副組長:章兆鈞(教體局) 杜秀麗(區府辦)
成 員:梅崇苗(法制辦) 婁天榮(教體局)
嚴國芳(公安局) 姚國潮(民政局)
葉小群(建設局) 徐建敏(交通運輸局)
傅安琪(廣電總臺) 陸云斌(衛生局)
徐紹吉 (安監局) 王德云(市場監管局)
蔣 銘(行政執法局) 張東鑫(建管局)
呂萬玖(上虞日報社)金小軍(交警大隊)
余丹銘 (消防大隊)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教體局,婁天榮兼任辦公室主任。
附件2
上虞區無證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
成員單位及鄉鎮(街道)職責分工
區無證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指導、督促各鄉鎮(街道)做好調查摸底、宣傳教育、分類整治和轄區內幼兒分流入園等工作,統籌協調各成員單位開展聯合執法,依法取締各類無證幼兒園。
教體局:負責制定全區各類幼兒園辦學許可證審核辦理工作方案,負責各鄉鎮(街道)排查情況的匯總和審核辦理情況的公布。牽頭對幼兒園的辦學條件、工作人員資格、招生及編班等情況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幼兒園進行審批。牽頭負責幼兒園房屋安全排查,對幼兒園提出整改要求,制定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加強日常跟蹤管理。履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職責,協同組織實施聯合執法工作。
法制辦:負責對專項整治工作涉及的法律問題提出意見,辦理因此而產生的行政復議和訴訟案件。
公安局: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專項整治工作。負責維護聯合執法現場秩序,依法查處妨礙集中整治工作的違法行為,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整治過程中的相關后續工作。
民政局:負責民辦幼兒園的名稱核準和法人登記。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民辦幼兒園年審年檢工作。
衛生局:負責幼兒園衛生保健檢查,作出整改要求或處罰決定;負責辦理衛生保健合格證書和從業人員、幼兒的體檢。在專項整治活動中,配合各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依法取締無證幼兒園。
安監局:負責幼兒園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管工作,配合督促相關部門履行對幼兒園的安全監管職責。
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幼兒園的餐飲食品安全檢查,為幼兒園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提供餐飲食品安全情況踏勘、咨詢等方面的服務。對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且在提供餐飲服務的幼兒園依法予以處罰。依法查處虛假廣告行為。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無證幼兒園的專項整治工作。
行政執法局:協同做好無證幼兒園整治工作與行政執法相關的工作。
建設局: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各托幼機構的建筑安全巡查,在專項整治行動中,為幼兒園推薦房屋安全檢測鑒定中介機構。
建管局:對限期整改的幼兒園消除建筑安全隱患提供技術咨詢。
交警大隊:負責加強對各類幼兒接送車輛的日常監督檢查,并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理。
交通運輸局:負責加強對各類幼兒園違規接送車輛的日常監督檢查,并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理。
消防大隊:負責幼兒園的消防安全檢查,提出整改意見,依法查處消防違法行為。負責辦理消防合格意見書。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隱患。配合相關部門依法取締無證幼兒園。
一、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省、市、縣各級黨委、政府關于迎奧運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結合我系統今年創建國家級食品安全示范縣工作實際,通過對重點環節、重點區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覆蓋全面的食品安全監管網絡,把食品安全管理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確保奧運期間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同時確保突發食品安全事件能夠及時有效應對、妥善處理,為成功舉辦奧運會作出應有的貢獻。
二、整治重點
我系統重點整治環節主要是:生產加工、流通銷售。
三、整治內容
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整治。在搞好奧運期間食品安全的同時,積極配合國家級食品安全示范縣建設,開展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治理整頓,堅決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等違法生產加工企業,加強對獲證企業的日常監管,簽訂質量承諾書。對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整治,嚴格按照奧運食品和示范縣創建的要求,嚴厲查處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以及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特別要按照制度規定,對食品經營主體的經營資格進行清查,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堅決依法查處,對無照經營的,堅決依法取締,對不按規定建立購銷臺賬的,實行停業整頓,同時加強對儲存、轉運過程的安全防范,防止二次污染,嚴格清潔衛生管理,加工現場要求物資堆碼整齊,加工人員按規范操作,確保加工質量及加工衛生。
四、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7月5日—7月9日,動員部署,制定方案。縣局建立完善整治工作組織機構,按照專項整治方案要求,制定具體的整治方案并迅速行動。
第二階段:7月10日—31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各加工流通企業按照行動方案進行全面自查,縣局結合各加工企業的自查對各類加工安全隱患開展集中整治,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第三階段:8月1日—8日,縣局配合縣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及相關職能部門對各企業進行抽查、暗訪,發現問題督促整改。
第四階段:8月9日—9月30日,縣局對各加工企業進行日常巡回檢查,對前階段發現的問題進行督促整改,對整改不力的企業實行停業整頓,經檢查合格后方能進行生產加工。
五、相關要求
1、高度重視,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落實到位。奧運食品安全是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各加工企業一定要充分認識做好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嚴格按照縣食安委《迎奧運保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要求,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抓好整治的各項準備工作,把各項措施落實到位落實到人,確保奧運會期間不發生嚴重的食品安全事故。
一、指導思想
以總書記“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為指針,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和《危險化學品消防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遏制惡性火災爆炸事故為目標,落實各部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整治火災隱患,為全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整治范圍
全區所有的石油、液化石油氣、天然氣、煤氣等采集、煉制、加工企業和供應儲存單位。
三、整治重點
(一)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威脅城市安全的,生產裝置、設備不符合有關消防安全要求的;
(二)消防道路、消防水源和固定消防、電氣防爆、防雷防靜電設施不健全或年久失修的;
(三)消防安全責任制、防火規章制度不落實,滅火準備不充分,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完善或執行不力的。
四、時間與步驟
這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分4個階段。
(一)部署和普查階段(3月7日至3月10日)。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貫徹省長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組織本部門制定專項整治方案,成立由各部門、單位主要領導參加的聯席會議,進行廣泛發動和全面部署。要結合貫徹實施《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按照整治范圍和整治重點,摸清底數,確定整治對象和需要重點解決的問題。同時要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將安全用油、用氣、用火、用電以及火場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識納入公益宣傳內容,對全民進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知識教育。
(二)自檢自查整改階段(3月11日至3月24日)。各單位要按照方案的部署和要求,認真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由領導牽頭組織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按照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的要求,全面開展自檢自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制定滅火預案,并認真組織演練。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參檢人員和被檢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對查出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各單位必須明確自身的消防安全責任主體地位,切實強化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加強單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內部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形成單位“安全自查,隱患自改,責任自負”,公安消防機構依法監督抽查的消防監督管理格局。
(三)重點治理階段(3月25日至4月5日)。區政府將組成督查組對有關單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單位和場所,要采取嚴厲措施限期改正,督促整改,消除火災隱患;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落實整改資金,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以前,要落實防范措施,保證安全;對自身不能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責任單位要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火災隱患,應當自行采取停產、停業等整改措施,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四)總結報告階段(4月6日至4月10日)。專項整治結束后,各部門、單位及大型企業要對本地區、本單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連同滅火預案逐級上報。企業單位的總結材料和滅火預案要于4月9日前上報區政府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這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是我區去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延續和深入,各部門、單位要從實踐“三個代表”的高度,充分認識這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把此次專項整治同國務院部署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以及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申報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加強領導,抓好落實。有關部門要主動參與,密切配合,把專項整治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集中整治與健全完善長效機制相結合,進一步督促礦山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不斷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行業標準,加大隱患排查整改治理力度,不斷加大安全投入,夯實企業安全基礎,提高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水平。
二、整治范圍
全縣非煤礦山企業(含爆破服務企業)。
三、整治內容
(一)規范山場開采。嚴格執行小型露天采石場開采規范,實行臺階式開采或自上而下分層開采,每層開采高度不得超過20米,臺階寬度不得小于作業機械作業半徑1.5倍,邊坡角不得大于80度,最終邊坡角不得大于65度。運輸道路坡度不得超過11度,寬度不得小于運輸車輛寬度的2倍,轉彎角度不得小于120度。山場爆破后和作業中及時處理懸石、浮石、傘巖,及時檢查山場的穩定性。
(二)加強員工管理。監督員工認真執行崗位操作規程和作業場所勞動紀律,監督員工按規定佩戴好安全帽、安全繩和防塵用具等安全防護用品,嚴禁酒后上崗、帶病上崗、疲勞作業。明確違章違紀處理標準,嚴格處理違章違紀現象。
(三)加強機械管理。加強對挖掘機、裝載機、運輸車輛的管理,及時檢查機械運行狀況,嚴禁帶病作業。駕駛員要有作業技能資格證,認真執行作業規程。場內運輸車嚴禁出場作業,嚴禁超載裝運。認真及時記錄設備管理臺賬。
(四)健全安全設施。山場周圍及山場內要有警示標志,山場上方要有安全圍網,每層臺階邊沿要有警戒線,運輸道路兩側要有安全防護圍擋,下料口周圍和下料口都要有不低于1.2米的防護欄,倒料信號要實用。
(五)改進礦容礦貌。山場內和加工區要及時灑水降塵,石子、石粉、渣土等要有序、安全堆放,嚴禁占用行車道路。廠內廢舊設備存放有序,氣罐氣瓶和油料要按規定安全存放。辦公室內要保持整潔,管理資料要存放齊全規整,上墻展板要整齊干凈。
(六)加強用電管理。變電室要按照變電室管理規定和供電所要求管理,嚴禁亂接亂拉、亂堆亂放。電線、電纜架設要符合安全要求,及時檢查電線、電纜是否破損。嚴禁帶電維修,嚴禁無證(電工證、電焊工證)作業。
(七)嚴格生產管理。礦長和安全員要保證有一人帶班生產,嚴禁在無人管理下生產。帶班人員要認真負責,認真執行周訓、日志制度,認真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嚴禁非本廠人員進入生產現場,嚴禁在大霧、大風等天氣不好時生產,嚴禁晚上加班生產。
四、集中整治時間安排
集中整治活動從月中旬開始到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縣安監局制定專項整治方案,組織召開非煤礦山企業事項整治活動動員會。各企業組織本企業員工學習專項整治方案,統一認識,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二)自查自糾階段。各企業認真對照本方案查找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確保達到本方案要求。
(三)各鎮、各街道辦事處檢查階段。各鎮、各街道辦事處安監辦組織人員按照本方案要求檢查各企業專項整治情況,督促企業整改到位。
(四)縣安監局檢查驗收階段。縣安監局監管一科、監察大隊和各鎮、各街道辦事處安監辦一起對企業逐個檢查驗收。
五、整治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是全面提升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條件,穩定全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的有效措施,縣安監局監管一科、監察大隊和各鎮、各街道辦事處安監辦、礦山企業要切實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二)突出重點,務求實效。各鎮、各街道辦事處要結合本轄區實際,明確整治重點。各企業要抓住本企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切實把專項整治工作抓好、做細、做實。
以*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關注民生、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原則,認真落實消防安全領導責任、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減少火災隱患“存量”,嚴控火災隱患“增量”,全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為“平安*”建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全縣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力爭實現“七個100%”和“四個確保”的工作目標:
——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違法建筑和未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營業的場所整改率達到100%。
——重大火災隱患按期整改率達到100%。
——消防設施設備完好率達到100%。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合格率達到100%。
——從業人員、消防控制室人員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率達到100%。
——高層建筑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滅火救援預案制作率達到100%。
——公共娛樂場所的裝飾裝修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及聚氨酯泡沫類材料整改率達到100%。
——對集中連片棚戶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現“四個確保”的目標,即確保市政消防給水安裝到位;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確保居民用火用電基本規范;確保消防監管責任落實到位。
三、工作職責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和“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由縣、鄉鎮兩級政府負責組織實施。縣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協調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號)精神,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強化組織領導,健全組織機構,制訂工作方案,定期向縣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送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確保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要落實整治責任,細化工作目標和措施,充分發揮鄉鎮的組織領導作用和監管職能,扎實推進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解決突出問題,牽頭整治違法建筑,全面整改重大火災隱患,明確多產權、多使用人且無物業管理的建筑的責任主體,落實整改經費,按時完成各項整治任務。要加大資金投入,加強本行政區域(專)兼職消防隊伍的硬件設施和器材裝備建設,因地制宜增配消防協勤和保安力量,為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和建立長效監管機制提供有力保障。
(二)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牽頭制訂全縣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指導各鄉鎮、縣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督促相關單位整改火災隱患。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加強高層建筑和公眾聚集場所滅火救援訓練、研究,修訂和完善滅火救援預案,開展經常性“六熟悉”(即熟悉責任區的交通道路、水源情況;熟悉責任區重點單位的分類、數量及分布情況;熟悉責任區的主要災害事故的處置對策及基本程序;熟悉重點單位建筑物使用及重點部位情況;熟悉重點單位內部消防設施情況;熟悉重點單位的消防組織及其滅火救援分工情況)和滅火實戰演練,提高戰術水平和實戰能力。
(三)縣國土房管局。督促居民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配合業主和有關單位做好消防工作,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證公共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并將消防安全納入物業服務企業的資質管理,對出現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依法作降級或取消資質處理。組織開展直管公有住房的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落實多產權、多使用人且無物業管理的建筑和無大修基金的建筑的管理責任,引導業主委員會對火災隱患進行及時整改。
(四)縣建委。負責依法查處未經驗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負責加強對建筑設計、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等中介機構的監管。加強在建建筑施工現場檢查,將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及措施、外墻保溫材料燃燒性能納入檢查內容。推薦使用阻燃性材料用于外墻保溫。將消防安全納入建設誠信檔案,對逃避責任、不主動整改消防安全隱患的企業,按照誠信管理規定,實施資質、項目管理的控制措施。
(五)縣市政局。負責指導和督促供水單位建設、維護建筑室外市政給水設施,保證按照國家消防法律法規要求提供消防用水。負責對攤位占用消防車道、占用消防撲救場地設置臨時停車場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六)縣商委。負責對大型商貿活動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導,負責所屬直接管理的單位及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管。督促所屬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指導抓好商場市場的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
(七)縣國資委。負責按照國有資產出資人的職責,督促企業強化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抓好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做好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在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職責中,對涉及消防安全的有關事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查把關,對已批準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八)縣工商局。負責在審定、批準、頒發《企業法人營業
執照》等有關證照并實行監督管理時,依法對有關消防安全條件進行監督管理。對公安消防部門抄送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和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被責令停產停業單位,在職責范圍內依法予以處理。
(九)縣安監局。負責將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年度重點工作目標任務實施綜合監督內容,并納入對鄉鎮人民政府的安全責任考評。負責構建安全保障機制,檢查督查安全費用、安全風險抵押金和安全責任保險的落實情況,確保專款專用。對發現的火災隱患,依法查處或移送、通報公安消防等部門處理。
(十)縣規劃局。負責規劃消防道路。在建設項目規劃行政審批中,將消防車通道、消防撲救場地、防火間距等作為重點審查的要素,督促建設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對不符合城鎮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設項目,不予通過方案審查,不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十一)縣文廣新局。負責履行對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管責任,把場所是否取得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意見書作為辦理文化娛樂經營行政許可的前置條件。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被公安消防部門查封、責令停產停業的公共娛樂場所,依法撤銷相關批準文件。組織實施消防知識宣傳,在廣播、電視等傳播媒介播放全縣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有關內容和公益消防廣告。
(十二)縣督查辦。負責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專項整治工作的開展情況、整治重點、整治效果等內容進行督查督辦。
四、時間及步驟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從4月1日開始,至12月31日結束,分為動員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檢查驗收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1日—5月7日)。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按照縣政府統一部署,結合新《消防法》的宣傳貫徹工作,制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分解工作任務,層層落實責任。采取多種方式,廣泛深入地宣傳專項整治的時間、重點、目標、措施,營造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強大聲勢。
(二)摸底排查階段(5月8日至7月31日)。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相關部門、有關單位按照整治范圍,圍繞整治重點,集中組織開展“拉網式”消防安全大排查。對高層(地下)建筑、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場所等要全部建立檔案資料和基礎臺賬,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登記造冊,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同時,要將檢查和隱患情況及時報送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并抄送上級主管部門或企事業單位。各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主動履職,加大對基層工作指導力度,為凸顯的重點、難點問題問診把脈、出謀劃策,確保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穩步推進。
(三)集中整治階段(8月1日至11月30日)。以建國六十周年慶典活動前后為重點整治時段,圍繞工作目標任務,針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制定針對性的整治措施,分解任務、明確進度,不斷強化全縣各級各部門及各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強力推進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四)檢查驗收階段(12月1—12月31日)。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自查、總結。縣防火安全委員會、縣督查辦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將結果納入年度安全生產考核內容和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內容。
五、整治重點及內容
(一)高層建筑及地下建筑。
1.高層及地下建筑是否經消防驗收合格;
2.重大火災隱患是否按期整改銷案;
3.消防設施設備是否完整好用;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是否被鎖閉、堵塞、占用;
5.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6.是否制訂和完善滅火救援預案并開展演練。
(二)商場市場、賓館飯店。
1.場所是否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
2.重大火災隱患是否按期整改銷案;
3.消防設施是否完整好用;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是否被鎖閉、堵塞、占用;
5.從業人員、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經過培訓、持證上崗,是否熟練掌握消防安全常識及具備撲救初起火災和引導人員疏散逃生的技能。
(三)公共娛樂場所。
1.場所是否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
2.重大火災隱患是否按期整改銷案;
3.消防設施是否完整好用,卡拉OK廳及其包房是否安裝聲音或視像警報系統;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是否被鎖閉、堵塞、占用;
5.內部裝飾裝修材料、尤其是頂棚、墻面、地面的裝修材料以及窗簾、幕布等懸掛物的燃燒性能,是否符合國家消防技
術標準的要求;
6.從業人員、消防控制室人員是否經過培訓、持證上崗,是否熟練掌握消防安全常識及具備撲救初起火災和引導人員疏散逃生的技能。
(四)集中連片棚戶區。
1.耐火等級、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2.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市政基礎消防設施是否設置;
3.居民用火用電是否規范,電氣線路設置是否穿管保護;
4.消防安全監管責任是否落實、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站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平安*”建設的高度,進一步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切實把此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要嚴格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一崗雙責”和安全監管任期責任追究制。要精心制訂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把責任落實到各行業、系統,以及社區、村社和各社會單位,落實到人頭和工作的每個環節。
(二)加強隱患排查,實行鐵腕整治。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依法查處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強力整治各類火災隱患。對公共娛樂場所的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要嚴格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公安局等部門關于開展公眾聚集場所易燃可燃裝修材料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辦發〔2009〕50號)中“三拘留、四整改、五查封”和“三個一律”的工作要求,強力督促整改;對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高層建筑,經責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堅決責令停止使用;對商場市場、賓館飯店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和現代消防設施存在重大問題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強制查封;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經營性場所,不能按期整改銷案的,一律實施關停,對直接責任人員實施拘留。
(三)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縣各級各部門要強化大局意識、加強協作配合,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分兵把口、主動作為,狠抓工作落實。要對屬于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職責范圍內的重點整治內容,制訂具體的整治方案。需要聯合整治的,要全力支持配合,積極開展聯合執法,努力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局面。
(四)加強督查檢查,確保取得實效。要將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百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督查行動”,堅持綜合與專項、條條與塊塊、明查與暗訪、治標與治本的有機結合,做到業主自查、鄉鎮普查、行業部門抽查和縣政府督查“四查并舉”。其中,企業、鄉鎮自查、普查率要達到100%,行業部門抽查率要達到30%以上。對發現的問題,要分清原因、劃清責任、落實措施、督促整改,確保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縣政府將對全縣各級各部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綜合督查,凡查出重大安全隱患沒有進入隱患監管系統、或沒有實行掛牌整治的,將按照失職瀆職追究有關部門、單位責任人的責任。
(五)加強宣傳培訓,提高防范意識。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宣傳標語、宣傳資料、流動宣傳車等多種方式,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具體措施、整治成效等進行宣傳,營造整治氛圍。要采取系列報道、以案說法、公益廣告、主題宣傳月(周)等方式,廣泛宣傳新《消防法》及防火滅火、逃生自救常識,使消防法律法規家喻戶曉、消防安全知識人所共知。要公布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舉報電話,建立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廣大群眾積極檢舉揭發火災隱患和違法違章行為。要落實首接首問責任制,凡接到群眾舉報線索,必須及時向政府或公安、安監部門通報情況,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各級聯合執法機構要迅速核實,及時查處,做到件件舉報有著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