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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保險行業監管體系保險會計發展能夠加快保險行業監管體系的完善步伐。保險行業的監管方針是“轉方式、調結構、防風險、促發展”,核心是償付能力及分類監管,在以上基礎逐步建立并健全保險行業的監管體系。首先,償付能力監管是保險監管的關鍵,因此要加強建立系統化的償付能力監管體系。監管體系的內因是償付能力管理,外力輔以保險監管,構建了一個基于風險性的動態監管機制,加大了監管的約束力和執行力,有效保障了保險市場的平衡發展。其次,要加強建立高效的分類監管體系。分類監管體系分為覆蓋法人機構和分支機構兩個層面,能夠提高監管的效率,以及實現監管的合理性、有效性、針對性,并且將公司劃分成四種,分別是:A類、B類、C類、D類,各自實施對應的監管措施。
(二)完善保險公司內部經營管理保單處理采用成本費化的方式,可以幫助企業更新經營目標與規劃。保費收入確認標準的改變會引起公司的會計核算體系、預算管理、業績考核都會做出適當的改變或調整。重大保險風險測試以及保險準備金計量標準的應用,一方面使保險企業獲得較大的自,另一方面要求公司必須要進行分級授權、分工協作、制約配合。
(三)實現保險監管與會計分離為了完成不同的任務,需要將會計規定和監管規定分離開來。在過去,保險公司通常是根據相關部門的規定來計提保險合同準備金,但是往往公司計提的準備金遠大于實際的保險負債,這樣嚴重阻礙了公司財務的透明度與公正度。這次的修訂改革,使得保險監管與會計規定有效分離開,保障了保險市場穩定、持續、全面發展。
二、保險會計發展對保險行業經營和監管的負面影響
(一)提高了會計信息處理成本保險公司的會計信息處理系統需要具備某些特定功能,比如分拆保險合同儲蓄成分、識別內含衍生金融工具等等。而且要按照準則規定,實時評價估測保險負債是否充足,再保資產是否減值,是否有完善可用的測算模型。而從建立模型到系統都會提高會計信息成本。
(二)引起財務數據的波動在新實施的保險會計制度中,保險企業不能依靠準備金來調整經或平滑歷年的經營成果。但是如果關于公司盈利的會計信息被泄露,就會提升融資成本。財務數據的波動在對內融資方面,可能會加大經營風險,股東因此提出高回報率,從而提高了融資成本;在對外融資方面,銀行等一些金融機構會根據新的會計制度確認信貸風險,并及時修改和調整指標,這極有可能增長了融資時間,加大了代價。總之,財務數據的大幅波動會降低投保率,提高退保率,保險公司需要采取措施來防止和杜絕。
(三)降低了會計信息的可比性(1)評估準備金主要依靠的是保險公司的專業經驗,這樣的會計信息不僅缺乏可比性,且易成為調節利潤的手段。公司盈利多,計提的準備金可以適當增加,稅負降低;盈利少,準備金可以降低。最佳估計原則的應用使得準備金的評估變得寬松,保險公司依據自身的條件和狀況確定利率,方便整理好財務報表。(2)很多評估標準都沒有完善,包括:重大保險風險測試標準、保險費分拆標準、準備金評估標準等等。一是因為沒有建立風險劃分標準,保險費分拆的落實有待商量;二是因為沒有確定統一的細則,不同的公司對其所做的分析理解及措施各不相同,降低了會計信息的可比性,增添了會計報表編制的難度。
(四)保險公司的業績未必增長公司業績的大幅提升是會計準則修訂的直接反映。據資料統計,我國一些知名保險公司,凈利潤都有不同幅度的增長,股價卻也有不同程度的下跌,會計信息并不明確,也沒有實現完全的透明化。新的準備金評估準則可以更好反映保險公司的負債狀況,但是在體現公司經營成果方面卻不盡如人意。一是改變了準備金評估方法后,降低了保險公司的負債額度,在某段時期內可能會增加公司的盈利,但是這種利潤的增長可能只是短期的,并不一定就是公司真實業績的反映。
(五)監管與會計分離增加了監管成本和風險(1)針對償付能力監管,新準則確定了新的要求。新會計準則改變了過去償付能力基于舊準則及報表科目的計算分析,這會影響到監管指標以及實際的償付能力額度。在這種環境形勢下,保險監管部門要努力落實監管的有效性,建立和健全償付能力監管制度。(2)監管與會計的分離導致監管方加大了償付能力監管的關注度,往往更針對保險業務風險,而對非保險業務風險會產生疏忽心理。(3)新準則與監管規則可能存在矛盾。監管規則的基礎通常是會計數據,新準則的實施難免會阻礙到某些實施中的監管規則,所以需要及時進行調整。
(六)分業監管易發生監管真空現階段,金融行業已經基本實現一體化,我國金融機構之間的界限已經不再明顯,諸如保險業、銀行業、證券業等等。過去的銀保合作、銀證合作發展到如今的混業經營,比如金融控股、金融集團,均波及到保險公司的管理以及風險防范。這是個投資主體逐漸發展為多元化的時代,保險公司的風險將更加不可預測,其股權結構也將更加復雜。分業監管體制使得公司各部門之間的利益不再容易協調,而且各監管部門的信息不能及時共享,最終降低了監管效率。
三、關于保險會計發展的建議
(一)加快監管步伐,改善監管方法(1)促進各個監管機構之間的合作。同時要加強保險公司與銀行、銀監局以及證監局的配合,健全相關的協作機制,統籌監督保險公司跨行跨市場的經營行為,努力完善監管體系。(2)促進會計準則與監管指標的協調性。新準則中指出要及時調整監管指標,從而使信息更時效、實用、透明。(3)改善監管方法,不僅要加強償付能力監管,也要注重防范非保險業務風險。為保障保險業穩定、持續發展,建立高效的保險標準,健全保險業的經營模式。
(二)加強培養保險會計人才因為保險會計同時兼有保險學與會計學的特色,所以研究保險會計的相關工作人員要具備較高的專業素質。我們在推動保險會計理論與實務發展的過程中,要積極培育理論與實務人員的素質,建設全面型高標準人才。
(一)金融管理模式不完善。我國現階段的金融管理模式在激烈競爭的市場經濟環境下仍有一些欠缺。在市場化的進程中,市場經濟所常見的缺陷也暴露出來,例如:不公平的市場競爭、缺乏有效的市場約束機制。地方政府的本位主義,使得各地金融機構劇增,違規經營、從事非法活動的可能性也相應增加,銀行會計風險日趨增大。
(二)會計管理模式不健全。總分行制是我國商業銀行目前普遍采用的管理模式。總分行制是銀行在大城市設立總行,在本市及國內外各地普遍設立分支行并形成龐大銀行網絡的制度,分支銀行的各項業務統一遵照總行的指示辦理。這一模式的缺陷在于一是導致了管理層級多、管理人數增加,指令的傳遞或信息時溝通渠道明顯增長,極易發生信息在傳遞過程中的失真現象。
(三)會計人員風險意識不高。一方面,不法分子想方設法地找到并利用銀行內部管理的漏洞,有計劃有組織地采用犯罪手段進行詐騙。另一方面,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各種手段拉攏銀行員工,致使少數員工誤入歧途,二者通過內外分工,騙取銀行資金,這樣更加大了銀行風險防范的難度。
二、商業銀行會計風險產生的內部原因
(一)內控制度建設滯后。在經營管理活動中,商業銀行更側重擴大經營規模,搞粗放型經營,對銀行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建立和發展往往不重視,沒有根據經營環境的變化對內控制度資源進行合理地配置,造成內控制度建設滯后,內部會計控制薄弱。商業銀行對現有的制度不嚴格執行、不能落實到位,重建制、輕落實,導致各類形式的會計風險案件時有發生。
(二)會計人員素質堪憂。銀行新業務的迅速發展,同時缺少精通銀行會計業務的人才。有的會計人員自我防范的意識缺乏,再加上對業務認識沒有深入的了解,沒有掌握牢固的業務知識,難對業務流程的風險點進行識別和判斷,使會計人員不能很好的認識內控制度。
(三)內部檢查監督乏力。一是銀行會計監督檢查針對性和計劃性不強。財會主管部門的檢查往往只是例行公事,缺乏上下級的溝通,不能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和漏洞,二是內審部門的獨立性和權威性相對不足。內部審計部門附屬于銀行機構,其獨立性和權威性不高。三是監督不力。會計不能及時有效地控制會計風險,沒有起到稽核工作的實質作用。
三、商業銀行會計風險的防范措施
(一)完善金融監管模式。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應規范銀行業監管標準、統一監管規則、完善監管政策;明確銀行業與銀行監管部門的分工,規范監管約束機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監事會運行機制,提升監管水平。
(二)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商業銀行應建立風險預警機制,風險的存在直接影響商業銀行的經營穩定性。建立風險預警系統的目的就是要將這些風險盡可能地防范、控制或化解,從而實現風險管理損失最小化的目標。將單純的事后監督變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控制。通過實現銀行經營管理規范化、操作流程化、制度嚴謹化、業務標準化、監控綜合化、整改徹底化等目標,全面落實會計風險的防范措施,堅決遏制重大差錯事故和重大經濟案件的發生。
(三)健全會計內控制度。健全有效的內控制度,是防范會計風險,保證各項業務健康發展的有力保障。銀行內部的各級管理者須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經辦人員也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辦理業務。
會計信息是一種公共物品,具有外部性特征。為消除其存在的有利或不利影響,我們可以通過產權規則對外部性特征進行部分內部化。碩士論文本文在現有論點的基礎上對會計信息外部性及其內部化過程作以下探討。
一、會計信息外部性的產生原因
透過紛繁復雜的經濟現象不難發現,會計信息本質上是企業的一項經濟資源,能夠為特定實體提供未來的經濟利益,從而具有私人物品的屬性。既然如此,為什么又認為會計信息是一項公共物品,會帶來外部性呢?
根據經濟學原理,判定一種產品是否為公共物品,主要看其是否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企業向社會公開披露的會計信息具有這兩方面的特性,沒有向社會公開披露的會計信息則不具備這兩方面的特性。因為在企業向社會公開披露其會計信息的過程中,會計信息屬性發生了變化,即由“私人物品”轉化為“公共物品”,從而不可避免地產生了外部性。而我們現在所指的會計信息,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定期報告、臨時報告以及其他披露文件,向廣大投資者、債權人以及其他信息使用者披露的有關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的信息。會計信息一旦被公司管理當局披露,成為一項公共物品后,任何個人對它的分享或消費,都不會導致信息披露成本的增長,是為非競爭性;要排除其他人對這一公共物品的消費或分享是不可能的,是為非排他性。
二、會計信息外部性的表現形式
會計信息的外部性可分為正外部性(積極的)和負外部性(消極的)兩類,其劃分取決于個人是否無償地享有了額外的收益,或者承受了不是他所導致的額外成本。會計信息的正外部性。會計信息的提供者是企業,成本為私人成本(企業付出),而效益卻是社會效益,其結果必然引起會計信息被外部使用者無償使用而導致產權的外溢,產生正外部性。對會計信息的需求方即信息使用者來說,會計信息的披露或供給是必要的。但是,會計信息的生成和披露需要成本,按照“誰受益,誰分擔”的配比原則,理論上這些成本應由全體受益者共同分擔;而實際上,會計信息一旦披露出來,根本不能阻止和排除那些沒有分擔成本的信息使用者對它進行消費。這就產生了公共物品的“搭便車”問題。
“搭便車”問題的存在使得會計信息供給不足。根據上述分析,會計信息的這種外部性屬于積極的、有利的外部性。雖然從全社會、短期的角度來看,這是有益的,但對于理性的企業來講,這無疑是有害的。對企業而言,會計信息生成和披露的成本效益之間是不對等的。企業不能從會計信息的提供中充分補償所消耗的信息生成成本,導致了會計信息的私人價值和社會價值的對立。這種會計信息提供過程中產生的外部性必然引發企業的理,即減少成本付出,降低會計信息質量,降低企業提供會計信息的熱情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而付出的努力程度。
會計信息的負外部性。雖然正外部性確實存在,但是考慮到理性經濟人的自利特點,外部性更多的表現為負外部性。下面從管理當局、投資者、債權人三方面來探討會計信息負外部性的表現。
由于委托關系下必然衍生的委托方和方目標函數的不一致性,管理當局往往不是從委托方角度進行考慮,而是從私人角度來衡量會計信息的生成和提供,由此決定提供會計信息的質量。其主要表現形式有:一是故意的負外部性,即管理當局推波助瀾、盡情掩飾,從而以犧牲投資者的利益為代價追逐個人的短期效用;二是非故意的負外部性,即管理當局在提供信息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帶有主觀偏見和主觀判斷,從而生成或過濾掉一些與投資者需求不一致的信息,同樣也會影響投資者對信息的使用效果,帶來外部性。
同樣,由于投資者進行決策需要會計信息,主觀上也會對會計信息的質量提出要求,可能出現管理當局按照部分投資者的要求提供會計信息但卻導致企業整體和其他投資者受損的情況,或出現信息提供不足或提供過量的情況。
當企業向債權人借入資金后,兩者也形成一種委托關系,其目標函數也不一致。債權人作為理性經濟人,追求利益最大化和防止自己的利益被侵害,會采取諸多措施要求企業提供與還債能力有關的盡可能詳細的會計信息。因此,別的投資者和報表使用者不得不根據自己的需要對提供的會計信息重新進行分解、組合。這不僅承擔額外的成本,還要花費更多的交易費用。這些就是債務人強加在會計報表其他使用者身上的負外部性。
三、會計信息外部性的內部化過程
既然會計信息供求過程存在著外部性,那么外部性就應該被內部化。若能通過對會計信息產權進行界定或進行恰當安排,使會計信息外部性的影響在很大程度上由企業的利益相關者共同承擔,就可形成會計信息外部性的內部化。
但是,由于以下幾種因素的制約,會計信息外部性的內部化過程也不是那么容易,仍然存在著無法界定產權的公共領域,導致內部化的無效性。
在企業所有權界定的前提下,即使利益相關者形成了一個利益集團,但不同的利益相關者存在著個人理性的限制。他們在事前預期到高昂的交易費用后,往往不再希望進行會計信息的博弈和界定,而只希望“搭便車”。因此,理性超過了效率,利益集團根本無法形成,產權界定成了一句空話,會計信息的外部性無法得到降低和消除。
會計信息的產權劃分也可能存在不合理的因素。所謂會計信息外部性的內部化,就是報表的各方使用者通過博弈來對會計信息進行產權的界定,也就是分配。但是,由于信息的不對稱,或者方法、能力的差異,各方使用者可能得到的是與自己要求和愿望不相符的產權。會計信息的各項權利不能分配給最能有效運用它們的利益相關者,也不能促使利益相關者之間形成一種激勵,維持一種有利于經濟高效運轉的分配格局。這樣不僅無法消除外部性,還可能適得其反。
四、會計信息外部性內部化的補充和矯正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只有在交易費用為零或極低以及信息對稱這兩個假設成立的情況下,才可以形成真正的會計信息外部性內部化,而當這兩個假設不成立時,就必須尋求新的途徑和方法來克服這種產權界定帶來的無效狀態。
管制的產生就是為了矯正這一無效狀態,它是通過無法內部化的公共領域的邊界開始的,目的在于為會計信息產權的界定和博弈提供一個依據,使利益相關者對會計信息形成一種理性預期。本論文來源于( )由于管制是以國家強制力作為后盾的,具有強制性特征,也相當于把極高的交易費用轉嫁到國家的身上,因此,不會出現因個人理性和集體理性的沖突及利益集團的松散而導致會計信息外部性無法內部化的情況。但是,由于執行成本方面的原因,管制也留下了一部分與其聯系的公共領域。在該領域中,企業所有權分享對會計信息產權的界定起著補充作用。所以,管制和內部化兩者相互補充,相輔相成。
隨著油田企業會計核算業務量的增加和對會計信息資料分析與研究的深入,單機運行處理會計業務的方式,已經難以滿足油田企業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需要。網絡技術的迅速發展及應用領域的不斷拓寬,推動會計電算化系統向會計集中管理與核算轉變。以中油集團推行中國石油財務管理信息系統集中管理和集中核算為例。2001年至2002年,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簡稱中油集團)在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的幫助下,實施了世界一流財務管理項目。在財務交易處理方面,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為中油集團提出改進建議,其中包括兩項重要內容,即建議中油集團建立重組業務單元的會計核算和設計新的業務活動和產品成本核算體系。對此,中油集團開始在油氣田企業全面推廣會計集中管理與核算的應用。2003年,原大港油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大港集團)作為試點單位,歷時兩年,至2005年正式運行和應用會計集中管理與核算(文中均以大港集團為例)。
1 會計集中管理與核算為財務管理帶來的變化
會計集中管理與核算的應用,掀開了油田企業會計信息化網絡時代新的篇章,對提高財務核算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義。表現在有利于實現會計信息資源的共享;有利于加強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有利于各級財務部門及時為領導提供各種決策支持信息;有利于提高財務核算和管理的工作效率;有利于節約軟硬件資源實現規模效益。
1.1 會計集中管理與核算建設
(1)在加強核算方面。大港集團在應用FMIS系統后,豐富了很多功能,比如責任中心設置、憑證類型及其編號方案、科目字典設計、往來單位字典維護、產品核算、成本中心設置、部門核算、專項核算、板塊設置、內部交易模塊、作業成本設置等內容。
(2)在網絡建設方面。大港集團在FMIS系統網絡建設方面,針對所屬單位地域分散的特點,實施了三種網絡連接方式,即:網絡直接聯入方式,adsl+vpn聯入方式和gprs/cdma1x+vpn聯入方式。數據中心建設基于存儲局域網設計,把原有設備和新購設備進行有機整合,構成一個高性能,高可用性的集中存儲、集中管理與安全保護財務數據的企業計算環境。
(3)在網絡安全方面。大港集團制定和實施了安裝防火墻,系統安裝配備防電磁干擾、防雷擊、有空調及電源保護等措施。同時,采用存檔備份和異地容災備份保證數據安全。
1.2 為財務管理工作帶來的變化
(1)財務組織職能發生變化。會計集中管理與核算的實施,使財務管理與控制職能更加突出有效,在經營管理和經營決策中的作用和地位不斷提高,從事后反映油田企業經營狀況,轉向事前預策和事中監督控制;財務工作更側重于內部管理。
(2)財務核算會計主體發生變化。會計集中管理與核算的實施,財務核算會計主體發生變化,獨立財務核算賬套被取消。大港集團作為一個會計主體,統一使用一個系統平臺,實行一個會計實體模式和數據集中模式。即所屬分公司全部設置為責任中心,作為一個業務單元,實行一個會計實體模式所屬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以設置為責任中心,作為獨立的業務單元采用數據集中模式。
(3)財務監督內容發生變化。會計集中管理與核算的實施,更好的對本單位管理決策提供信息支持,保證信息的集中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各油田企業一級財務管理部門,負責本部門會計業務處理、憑證審核、各責任中心記賬憑證確認,以及電算復核;各責任中心財務主管人員,對其主管業務范圍內的全部憑證,進行業務審核,以及跨責任中心記賬憑證確認。憑證制作人員和業務審核人員,對記賬憑證業務處理的正確性、真實性以及憑證的規范性、合法性負責。復核人員對記賬憑證中財務數據的完整性、一致性負責。
(4)財務報表編制發生變化。會計集中管理與核算的實施,可以根據已設置的各項公式隨時自動計算、編制生成各類財務型和管理型報表。這種即時處理、提供信息、有效擴大信息容量的特點,是以往會計報表所無法比擬的。
(5)財務人員工作職能發生變化。會計集中管理與核算的實施,財務人員工作重心是從單純財務核算,逐步轉向資金計劃、預算控制、管理分析等工作,更多地參與油田企業的財務管理和經營決策。
2 會計核算型軟件的局限性及推行網絡會計需要重視的問題
(1)會計信息電算化資源缺乏共享。會計集中管理與核算實施前,油田企業會計電算化工作多數屬于各自為戰。在大港集團,所屬各單位應用的財務軟件都是單機版本,不具備信息共享的功能;會計核算局限在傳統核算型財務軟件的使用上,沒有采用過管理型財務軟件。由于財務系統工作的專業化,會計工作的組織、管理及會計信息系統的操作和運用,完全由財務部門把握,與其他部門沒有緊密的聯系,財務信息不能很好的與各油田企業生產實際相結合。
(2)會計信息電算化作用發揮不夠充分。會計集中管理與核算實施前,多數油田企業采用的財會軟件,缺少具備管理型功能的成本核算、財務指標分析體系以及資金供求預測等模塊,內容過于簡單、功能不全。由于管理環境跟不上,或軟件使用人員的知識技能跟不上,致使油田企業對會計信息系統的應用不充分。
【關鍵詞】商業銀行存貸款利息收入準備金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披露
中國商業銀行現行的會計規范體系形成于20世紀90年代初期,其后,雖歷經多次修改和補充,但總體框架并無改變。十年來,中國的金融環境與商業銀行的經營機制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金融企業會計改革已成當務之急。本文將在借鑒國際經驗的基礎上,就商業銀行會計改革中的若干具體問題進行探討。
一、關于商業銀行會計規范體系的框架
據我們了解,改革后的金融企業會計規范體系將有以下特點:一是以新的《會計法》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為基礎,借鑒國際慣例,結合我國各類金融企業的特點,制定新的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二是在新的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的基礎上,制定統一的金融企業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三是根據現階段我國商業銀行的業務發展情況,完成包括表外業務在內的有利于防范商業銀行經營風險、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銀行基本業務會計準則,作為中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的組成部分。我們認為上述安排能夠滿足商業銀行現階段會計改革的需要,并提出如下建議:
1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與基本業務準則并存的局面是中國現階段的國情所決定的。前者存在的基礎是其更易操作,更易為實務人員所接受。后者存在的基礎是其更易為國外投資人與金融界人士所理解和接受,更有利于中國的商業銀行融入國際金融市場。從這個意義上講,兩者在本質上應當是一致的,但又應各有所長,以分別適用于不同的場合。
2在形式上,制度與準則應當有所不同。首先,從規范經濟業務的范圍上看,金融企業會計制度應類似于工商企業會計制度,涵蓋被規范企業的所有業務,既包括商業銀行特有的存貸款等業務,同時也包括固定資產、所得稅等各類企業共有業務。而商業銀行會計準則規范的范圍則應以商業銀行特有的存貸款等業務為主,至于各類企業共有的業務,則可在其他相關準則中加以規范。其次,從規范經濟業務的方法上看,制度規定應當較準則更為具體、明確。以應收利息為例,在制度中,應明確規定應收利息符合哪些條件就應當記入當期損益,符合哪些條件則可以不計入當期損益。而在準則中,則只規定商業銀行確認利息收入的基本會計政策即可。
3針對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不同類別的金融企業制定統一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是必要的。統一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的主要目的是落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的各項要求,在滿足財政部對商業銀行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的信息需要的前提下,建議統一會計科目的設置不宜過細。各商業銀行在日常核算中,可以根據自身經營的特點與管理要求制定日常使用的會計科目體系,這種會計科目應與統一會計科目建立明確的對照歸屬關系,其實施應報經財政部批準。
二、貸款與存款業務的會計處理
(一)貸款業務的會計處理貸款是商業銀行最重要的業務,因此,有關貸款的詳細信息對于會計信息使用者的決策至為重要。貸款的信息是多層次與多維的,從流動性的角度出發,可以將貸款劃分為短期(一年內)貸款與中長期(一年以上)貸款;從貸款的發放方式出發,可以將其劃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抵押質押貸款等;從貸款的質量角度出發,可以將其劃分為正常貸款、逾期貸款、呆滯貸款和呆賬貸款或者按五級分類劃分為正常貸款、關注貸款、次級貸款、可疑貸款和損失貸款。
對于貸款的這些分類信息的反映,可以有不同的思路。國外商業銀行對貸款一般是充分利用現代大型計算機與數據庫,從不同角度以不同分類標準進行詳細統計,從而更好地滿足銀行自身管理的需求。在信息披露時,在資產負債表內按一種分類標準披露貸款信息,貸款的其他分類信息則在報表附注中進行披露。而中國的商業銀行則力圖在表內披露盡可能多的貸款信息。從資產負債表上看,中國的商業銀行對貸款的分類往往是“多維立體”的,既有從流動性出發的短期貸款與中長期貸款的分類,又有從貸款發放對象出發的對公貸款與個人貸款的分類,還有從貸款質量出發的逾期貸款數據。這樣的會計信息看似豐富,實際上由于各種分類標準的交叉與混用,反而降低了貸款信息的決策參考價值。
造成上述狀況的原因在于中國的商業銀行在自己的電子化核算系統中,未能充分地應用現代數據庫技術。在考慮如何滿足不斷膨脹的會計信息需求時,我們能夠想到的唯一辦法就是增設會計科目。但會計科目的增加是有限的,更重要的是,會計科目對會計信息的分類是唯一的,取此則舍彼。對貸款的核算,應該盡可能應用現代數據管理技術,對其相關的信息要素,可以選取一種最重要的分類標準,按此設置會計科目參與復式記賬并在表內加以披露(應該講,貸款的各種信息都具備決策有用性,但資產負債表最主要的職能是反映商業銀行的財務狀況,從這一點看,貸款的流動性信息最重要,因此,對貸款的核算,首要的分類標準應當是按流動性將其劃分為短期貸款和中長期貸款)。至于其他方面的信息,則利用現代信息庫技術,通過設置信息代碼進行反映,這些信息代碼要素在計算機內進行不同的組合,即可得出不同的分類統計結果。這些結果可在表外披露,以更好地滿足銀行內部及外部不同信息使用者的不同需求。
(二)貸款利息的會計處理
在2000年以前,按照有關規定,商業銀行應根據借款合同按季或按月結息。對于逾期(含展期后)貸款逾期未滿半年的,銀行應計算應收利息,并納入當期損益。逾期滿半年及超過半年仍未歸還的貸款,其應收利息不再計入當期損益,而是在表外進行核算。實際收到的利息計入當期損益。
但關于應收利息的上述政策最近有較大的改變。例如,在財政部所頒發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商業銀行有關業務會計處理補充規定》(財會字[2000]20號)規定:銀行發放的貸款到期(含展期)90天及以上而未收回的,應計利息停止計入收入,轉在表外進行登記。其已計提的貸款利息收入在貸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應沖減原已計入損益的利息收入,轉入表外進行核算。而在《財政部關于調整金融企業應收利息核算辦法的通知》(財金字[2001]25號)中則進一步規定:貸款利息自結息日起,逾期180天(含)以內的應收未收利息,應繼續計入當期損益;貸款利息逾期180天以上,無論貸款本金是否逾期,發生的應收未收利息不再計入當期損益,在表外核算,實際收回時再計入損益。對已經納入損益的應收未收利息,在其貸款本金或應收利息逾期超過180天以后,金融企業要相應作沖利息收入處理。
關于貸款的應收利息是否計入當期損益,可以有不同的處理方法。在大多數國家(例如英國)的商業銀行,如果應收利息自結息日起逾期一定期限仍未收回,則可將其紅字沖回。在此期限內,如果銀行認為該筆應收利息已無收回希望,也可將其在表內紅字沖回。而在另一些國家(例如德國)的商業銀行,通常將貸款應收利息與貸款本金一并核算。由于貸款應收利息與貸款本金一并核算,因此,對應收利息逾期的處理方式與上述英國等國的商業銀行有所不同。其要點是:
(1)在貸款本金到期前,如果銀行認為逾期的應收利息仍可以收回,則將其確認為當期損益,并計入損益表。反之,如果銀行認為逾期的應收利息很可能收不回,則不再將其確認為當期損益,而是作為待轉利息收入項目并在資產負債表上加以列示。
(2)在貸款本金到期后,無論銀行認為逾期的應收利息是否有可能收回,均不再將其確認為當期損益,并作為待轉利息收入項目在資產負債表上加以列示。
(3)當銀行確定逾期的應收利息無法收回時,同時沖減貸款項目中的應收利息部分和待轉利息收入項目。
各國商業銀行關于貸款利息核算的主要區別在于以什么標準作為應收利息停止計入表內利息收入的標準。在某些國家(如英國),這一標準是貸款的結算日,即只要應收利息在一定期限內未能收回,則應停止將其記入當期損益。而在另一些將應收利息與貸款本金放在一起核算的國家(如德國),這一標準是貸款本金的到期時刻,即只要應收利息在貸款本金逾期或逾期滿一定期限后仍未收回,則不再計入當期損益。
在貸款發放期限較短(如三個月)的情況下,上述兩種標準的經濟后果相差不大。但在貸款期限較長的情況下,在貸款本金到期前,應收利息可能已經長期未能收回,此時,其成為壞賬的可能性相當大。如果以貸款本金是否逾期做為應收利息是否應確認為當期損益的標準,則有可能使商業銀行虛夸利潤,墊付相應的營業稅和所得稅。從這個意義上講,我們認為,當應收利息自結算日起達到一定期限仍未收回時,即不再將其確認為當期損益更符合會計的穩健原則。
更進一步,按照財金字[2001]25號的規定,貸款的應收利息需在結息日后180天以上,才不再計入當期損益。相對于其他國家(如英國大部分銀行是90天,美國大部分銀行則是60天),這一期限似乎過長,事實上,貸款的應收利息在結息日90天后,其收回的可能性已大大降低,因此,對貸款的應收利息,如在結息日后90天仍未收回,則建議不再計入當期損益。
(三)商業銀行被動墊款的會計處理
狹義的貸款業務主要是指按照社會的需求,通過貸款協議由銀行提供的各類貸款;廣義的貸款業務通常還包括商業匯票的貼現以及信用證業務、對外擔保、承兌業務過程中由于客戶未能按期付款而使銀行發生的被動墊款。近年來,銀行利用自身信用開展擔保、承兌等業務日益增多,相應也承擔了一定的風險,這種風險一旦化為現實,則集中體現在銀行承兌匯票墊款、信用證墊款及擔保業務墊款中,為了充分揭示這種風險,應當要求商業銀行將這類貸款性墊款與正常貸款分別核算,同時,對這類墊款應當計提一定比例的準備金。
(四)存款業務的會計處理
類似于貸款,在會計報表中,對存款信息進行多維披露,實際是降低的會計信息的質量。在資產負債表中,應重點披露存款的流動性信息,至于存款其他方面的分類信息,則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進行披露。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在會計報表中,中國的商業銀行往往將活期存款歸為流動負債、定期存款歸為長期負債。但由于大量的定期存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將其歸并為長期負債其實并不合理。有必要規定,定期存款應按存期分別歸入流動負債與長期負債中。
三、商業銀行準備金的提取問題
(一)專項準備與普通準備
商業銀行是一種特殊的企業,其業務對象具有廣泛的社會性。對商業銀行來說,穩健經營至為重要,而提取準備金則是商業銀行穩健經營的最重要手段之一。
商業銀行提取準備金應著眼于其總體資產的質量,而不應僅僅針對貸款的質量(只不過貸款在商業銀行的總資產中占據重要份額,貸款的呆賬準備也相應成為準備金的主要部分)。從這一點出發,我們可以將各國商業銀行提取的準備金分為兩類:一類是針對特定類別的資產(主要是按照五級分類形成的貸款類別)的可能損失所提取的專項準備金,另一類則是針對總體資產可能發生的不確定損失所提取的普通準備金。
以英國的商業銀行為例,其所提取的準備金主要有四種:
(1)專項呆賬準備金。英國銀行的各分行一般都有一個專門的信貸控制委員會或類似機構,該機構定期對本行的貸款對象進行考察,以分析貸款的質量。一旦該委員會認為某筆貸款的質量存在問題,則通知本行會計部門相應對該筆貸款提取一定的貸款準備金。提取準備金的金額及其與貸款總額的比例視該筆貸款的質量惡化狀況而定,其具體提取標準按貸款五級分類執行,大致比例為:正常貸款不提或提取比例低于1%,關注貸款為2%,次級貸款為20%,可疑貸款為50%,損失類貸款為100%.
(2)或有負債與承諾準備金。英國商業銀行針對其所承擔的或有負債與承諾提取一定的或有負債與承諾準備金,該項目在資產負債表上單獨列示。
(3)一般呆賬準備金。英國銀行的總行每年年底針對一般的信貸風險由總行提取一定金額的一般呆賬準備金。
(4)國家風險準備金。是針對某分行的資產(不僅僅局限于貸款)所提取的一種一般準備,視各分行所處國家經濟環境確定提取金額與比例。由總行財會部門負責提取。
在上述四種準備金中,前兩種屬專項準備,第四種屬普通準備,第三種的性質界于專項準備與普通準備之間,姑且將其歸于普通準備。
專項準備金與普通準備金的劃分對商業銀行而言有著重要意義。任何一家商業銀行,其資產(主要是貸款)的損失有些已經顯現,但尚未最后實現,對這類資產損失有必要提取一定的專項準備。同時,銀行的那些現在看起來沒有問題的資產同樣存在著發生潛在損失的危險,這種潛在損失具有較高的不確定性,難以確定應提多少專項準備,而提取普通準備則是一種較好的辦法。普通準備與專項準備相結合的體系既考慮了特定資產所存在的實際風險,又考慮了總體資產所存在的潛在風險,充分體現了穩健經營的要求。這種準備金制度體系已成為國際金融界的主流,也應當成為我國商業銀行準備金制度改革的未來方向。
從計算資本充足率的角度看,按照巴塞爾協議的規定,普通準備由于與特定資產的損失無關,因此具有資本的性質,可以作為附屬資本參加資本充足率的計算,但專項準備則由于與已基本形成的特定資產的損失相關,不應參加資本充足率的計算。另外,從稅務的角度看,專項準備一般可以免征所得稅,而普通準備則不免稅。例如在英國,商業銀行提取的專項貸款準備與或有負債與承諾準備可計入成本以抵減納稅所得,但一般呆賬準備與國家風險準備除特殊情況外,均應進行納稅調整,不得抵減納稅所得。
(二)關于中國商業銀行準備金制度的探討
中國商業銀行的準備金制度經歷了兩個階段。在2000年以前,這一制度的要點可概括如下:
(1)準備金主要分為三種,貸款的呆賬準備金、應收利息的壞賬準備金與投資風險準備金。
(2)貸款的呆帳準備金按年末貸款余額的1%與上年末呆帳準備金余額之間的差額提取,壞賬準備按年末應收利息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投資風險準備則按年末投資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
從2001年起,中國商業銀行的準備金制度發生了較大變革,其要點如下:
(1)商業銀行建立統一的呆賬準備制度,提取呆賬準備的資產包括貸款、貼現、墊款、同業拆借等項目。商業銀行不再提取壞賬準備和投資風險準備,不再單獨申報核銷壞賬損失和投資損失。
(2)商業銀行可以根據提取呆賬準備的資產的風險大小確定呆賬準備的計提比例。呆賬準備期末余額最高為提取呆賬準備資產期末余額的100%,最低為提取呆賬準備資產期末余額的1%.
上述兩套準備金制度體系的共同特點是對普通準備與專項準備不作嚴格區分。在2000年以前所執行的準備金制度中,壞賬準備與投資風險準備可以視作針對應收利息和投資項目的專項準備。而貸款呆賬準備金的性質則較難界定。從提取方法上看,它與貸款的總量相關而與具體貸款的損失無關,應屬普通準備。但從其核銷的規定上看,其作用實際主要是彌補特定貸款的損失,應屬專項準備。這種制度的最主要的后果是,由于目前大部分企業經營狀況不佳,中國的商業銀行實際承擔著很高的風險,不良貸款占貸款余額的比例遠高于1%,因此,商業銀行按1%的比例提取準備金,其準備金充足性受到很大影響,不利于商業銀行的穩健經營。
2001年以后的準備金制度從總體上講較以前大大前進了一步,起碼從制度安排的角度看,允許商業銀行根據資產的實際質量自主決定準備金的提取數量。在新的制度安排下,呆賬準備期末余額最高為提取呆賬準備資產期末余額的100%,最低為提取呆賬準備資產期末余額的1%,而提取準備的對象又包括了商業銀行的各項主要資產(而不是僅局限于貸款),所以,此時的準備金實際包含了普通準備與專項準備。既然所有的債權性資產都應至少提取1%的準備,這部分準備的實際性質與普通準備十分類似。而各項債權性資產在此基礎上,應視其風險程度增加計提最高至100%的準備,這種在1%的基礎上另行提取的準備的性質可以算作專項準備。
有一種觀點認為,不對普通準備與專項準備進行嚴格劃分,可以使商業銀行將所有的準備都算作普通準備納入資本充足率的計算,從而有利于提高中國商業銀行的信用等級。但事實上,這樣做可能并不合適。如果將所有的準備都作為附屬資本,資本充足率固然提高了,但另一方面,這是不是意味著中國的商業銀行不提專項準備了呢?如果讓人產生這樣的誤解的話,實際是得不償失。既然加入WTO后,中國的商業銀行準備更積極地融入國際金融界,那么尊重國際慣例,遵守國際通行的游戲規則,可能對我們更為有利。如果想提高資本充足率,采取一些其他方法,例如允許商業銀行發行一些長期債券或增加利潤的自留部分比例等可能效果更好。與國際慣例相背,將專項準備與普通準備混在一起計入附屬資本并非最優選擇。
綜上所述,我們建議,對2001年新的準備金制度進行適當的修改。修改要點如下:
1規定商業銀行應提取普通準備,其數額為商業銀行主要資產(包括貸款、同業拆借和投資)的1%.
2規定商業銀行應提取專項準備,包括按貸款的一定分類標準提取的呆賬準備,針對固定資產提取一定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針對投資提取一定的投資風險準備等。
(三)商業銀行準備金制度改革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準備金制度可以一步到位與國際慣例接軌,但準備金的實際提取要真正做到與國際慣例接軌則需要一個過程。中國的商業銀行資產質量不高,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問題不可能在一天內解決。按照目前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水平,如果完全按貸款的內在損失計提呆賬準備,估計應提取的呆賬準備將是現有呆賬準備余額的若干倍。在現階段,這將大大超出商業銀行的實際承受能力,使其經營難以為繼。同時,也會造成商業銀行的巨額虧損,損害我國商業銀行的對外形象,進而有可能影響正常的金融秩序。因此,改革后的貸款準備金制度的實施不宜一步到位,而應確定一個過渡期,通過漸進的方式逐步實現。
2在過渡期內,應當允許商業銀行在兼顧質量與效益、短期利益與長期利益的前提下,按照先優質貸款后劣質貸款、先增量貸款后存量貸款的原則,先在部分資產質量較好的貸款品種(如個人消費貸款)以及新發放的貸款中推行新的準備金計提制度(即提取專項準備),待時機成熟時,再對全部風險性資產計提專項準備。
3關于貸款專項準備的提取方式,可以有兩種選擇。一種是以貸款的五級分類為基礎計提專項呆賬準備,另一種則是以“一逾兩呆”為基礎計提專項呆賬準備,兩種選擇各有千秋。“一逾兩呆”是按銀行賬面反映的貸款資產的實際狀態進行的資產分類,直觀性強,易于操作,主觀成分低。五級分類則是從企業經營管理、資產負債、現金流量、抵押保證等多方面對貸款風險程度做出的綜合分析判斷,是較為科學的定性分析方法,也是國際通用的方法。但這種分類方法對分類人員的業務素質要求較高,容易出現較大的人為誤差。因此,如以五級分類作為呆賬準備金的計提基礎,商業銀行必須建立一套相應的內部管理制度,要按照崗位職責分離、權限分級控制的原則,通過初分、復審、終審等環節合理確定貸款分類結果。同時,為確保分類結果的客觀性,可以考慮引進外部審計制度。四、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處理我國一些主要的商業銀行出于資產負債管理的需要或客戶的委托,已經開始在國際市場上從事衍生金融產品交易。到目前為止,關于衍生金融產品的會計處理與信息披露國內尚無統一的規定,各商業銀行對其的會計處理各不相同。
衍生金融產品的會計問題是一個國際難題。其焦點主要有二:衍生金融產品是在表外披露還是在表外披露,是否可以與公允價值進行計量。另外,是否應用套期會計(即基于套期目的的衍生產品的損益是否以及如何與被套期項目的損益相配比),也爭議頗多。下面依次對這些問題進行分析。
11998年底,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通過了《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該準則要求在資產負債表上確認包括衍生工具在內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目前中國尚無關于衍生金融工具處理的統一要求,有些銀行將所有的衍生金融產品交易都放在表外核算,另一些銀行將部分衍生金融產品(如遠期外匯合約)放在表內核算,將另一些衍生金融產品(如期權)放在表外核算。從長遠看,比照國際會計準則的要求,將衍生金融產品在表內確認并在當期損益中確認公允價值的變化是該領域會計的發展方向。但是,從總體來看,我國衍生金融工具市場的發展尚處于起步階段,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基本上都是以套期保值為目的,且委托商業銀行在國際市場進行,在表內確認衍生金融產品的要求尚不十分迫切。另一方面,對于衍生工具會計處理的規范要求,我國目前基本是一片空白,在缺乏這方面經驗的條件下,一步到位地要求在表內確認衍生金融產品,可能會存在一定的風險。據了解,目前大多數的國家對衍生金融產品在會計上仍是以披露為主。因此,先要求商業銀行在表外披露衍生金融工具,并對其披露方式進行規范,待積累一定經驗后,再借鑒國際會計界在該領域的最新成果,在表內確認衍生金融產品,可能是一個更穩妥的選擇。
2就商業銀行范圍,從技術的角度看,采用公允價值對衍生金融工具進行計量是可行的。國內從事衍生金融產品交易的主要商業銀行都有自已的針對衍生產品的實時信息管理系統,可以做到按市價或者一定的計算公式對衍生金融產品進行估值。如果在表內確認衍生金融產品,則這種估值的變化應立即計入當期損益。如果在表外披露衍生金融產品信息,則公允價值的變化可以不計入當期損益,但有必要進行披露。
3從提高會計信息的相關性的角度看,應用套期會計是必要的,這樣可以更好地將商業銀行降低金融風險的努力體現出來。但從實務的角度看,套期會計的應用相當復雜。首先,商業銀行在風險管理過程中,對套期的應用較為靈活,在很多情況下,套期工具與被套期項目之間難以找到明確的對應關系。其次,各種被套期項目的損益確認時間各不相同。比如說,在商業銀行普遍應用的外幣分賬制下,如果被套期項目價值的變動產生于匯率的波動,則這種價值的變動是包含在當期損益中的。如果被套期項目價值的變動與匯率無關,則這種變動要到被套期項目交易實現時才能計入當期損益。綜合上述情況,建議在應用套期會計時,一方面應原則上規定套期項目的損益應與被套期項目的相關損益同時確認,另一方面在表外附注中,要求商業銀行對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的變動不僅應進行披露,還應進一步披露其中屬于套期項目的有多少,套期項目的公允價值變化中,已在表內確認為當期損益的有多少,遞延確認為損益的有多少。
五、商業銀行會計信息披露制
度商業銀行會計信息的披露包括會計報表信息披露和會計報表附注信息披露。就目前而言,前者較為規范而后者相對薄弱。因此,本文將重點討論后者。
(一)現階段商業銀行會計信息披露的原則
按照我國《商業銀行法》的有關規定,商業銀行應當于每一會計年度終了三個月內,按照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公布其上一年度的經營業績和審計報告。至于上市銀行,則應執行證監會“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編報原則第2號———商業銀行財務報表附注特別規定”。從總體上看,迄今為止,除上市銀行外,中國的商業銀行并沒有進行全面的信息披露的義務。
從國際金融界的角度看,加強信息披露,進一步提高商業銀行的透明度已是大勢所趨。2001年1月16日,巴塞爾委員會了新資本協議草案第二稿,該協議將于2001年底正式,初步定于2005年正式實施。相對于舊的巴塞爾協議,新協議除了資本充足率的要求外,更進一步提出了資本充足性的監管約束和市場約束兩項內容。巴塞爾委員會認為,市場具有迫使銀行有效而合理地分配資金和控制風險的作用,市場獎懲機制可以迫使銀行保持充足的資本水平。但是,有效的市場約束對銀行信息披露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信息準確、全面、及時,市場參與者才能準確判斷銀行抵御風險的能力。為此,新的巴塞爾協議要求,銀行在一年內至少披露一次財務狀況、重大業務活動及風險度、風險管理狀況,具體指標主要包括資本結構、風險敞口、資本充足比率、對資本的內部評價機制以及風險管理戰略等。
但是,從另一個角度看,商業銀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又受到商業銀行自身的治理結構、經營水平等的制約,同時,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的內容與程度還要與一國的市場化程度相適應。目前,我國正處于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階段,而由于歷史原因,中國的商業銀行距離真正意義上的商業銀行仍有差距,因此,在規范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的同時,必須考慮這種信息披露對其國際金融活動能力的影響。
綜上所述,在現階段,應逐步的、分階段的推進商業銀行會計信息披露,并注意把握以下原則:
1對上市銀行與非上市銀行應制定不同的披露標準。對上市銀行,其信息披露將以證監會“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編報原則第2號———商業銀行財務報表附注特別規定”為基礎,而對于非上市銀行,則應針對其特點和監管要求另行制定相應的報表附注規定。
2應先制定有關資產質量、或有事項與衍生金融產品等方面信息披露的標準,后制定有關風險控制方面信息披露的標準。
在現階段,會計信息的表外披露應更多著眼于以下兩方面的情況:一方面,商業銀行會計信息的使用者需要的是能夠從多個角度反映商業銀行財務狀況或經營成果的信息,而表內的信息只能從一個角度滿足這種需要。例如,對貸款信息,表內如選擇從期限結構的角度對其進行披露,則貸款質量、行業分布等信息將不宜再在表內披露,否則將引起分類上的混亂。另一方面,較之一般的工商企業,商業銀行存在著大量的中間業務、或有事項和衍生金融產品,這些信息的披露對于外界更好地對銀行的狀況進行評估是十分重要的,但限于會計理論關于資產、負債確認的現行基礎,這些項目難以在表內進行確認,因此只能選擇在表外進行披露。
至于新巴塞爾協議要求的對資本的內部評價機制以及風險管理戰略的信息披露,對現階段的中國的商業銀行來說難度太大。當前,我國商業銀行對信用風險的管理才剛剛步入正軌(貸款的五級分類自2000年開始才納入商業銀行信貸監測和考核范圍),利率風險與操作風險的控制基本上沒有考慮,只有當中國的商業銀行完成從信用風險管理向全面風險管理的轉化后,才有可能制定一個合適的相關信息的披露規范。
3區別銀行信息對內對外披露的頻率。商業銀行會計信息對外披露的頻率每年至多兩次,即半年和一年。而對財政部、人民銀行等信息使用者的披露頻率則可以視實際需要更為頻繁一些。
(二)商業銀行會計信息披露的主要內容在現階段,對于商業銀行來說,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主要應當披露如下信息:
1會計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說明計提準備金的范圍和方法。應分別指出根據余額一定比率計提的一般準備和根據個別貸款的實際情況提取的專項準備的提取方法。
(2)對于利息收入的確認方法。要特別說明在什么情況下應收利息確認為表內收入,什么情況下應收利息不再確認為表內收入。
(3)說明各項投資(特別是證券投資)的計價方法。
(4)對于衍生金融工具,應說明其計價方法。采用公允價值的,要說明對公允價值的變動的處理方法。
2資產質量狀況。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按信用貸款、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分別披露不同期限的短期貸款和中長期貸款。
(2)按信用貸款、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披露逾期貸款的期初數、期末數。
(3)按信用貸款、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披露呆滯貸款期初數、期末數。
(4)按信用貸款、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披露呆帳貸款的期初數、期末數。
(5)按貸款的五級分類分別披露其期初數、期末數。
(6)貸款按地區、行業和貸款對象的集中度信息。
(7)披露呆帳準備的期初數、本期計提數、本期轉回數、本期核銷數及期末數。
(8)披露逾期的拆放同業及其他金融性公司中的期初數、期末數。
(9)對于非生息資產,如其他應收款、其他資產等項目,如數額較大,應披露其具體構成情況。
3資產與負債的期限結構。按到期日的一定標準(如三個月、六個月、一年、一至三年、三至五年等)披露貸款、證券投資等主要資產與存款等主要負債的期限結構。
4可能構成損失的或有事項。商業銀行應披露可能構成損失的或有事項的金額,包括:銀行承兌匯票、保函、開出信用證、貸款承諾、向其他商業銀行轉貼現票據或向人民銀行再貼現票據以及其他有追索權的資產銷售項目。
5匯率風險的影響。商業銀行應披露按幣種列示的資產負債情況,特別要按照償付貨幣披露外債金額,以便于評估其所面臨的匯率風險。
6衍生金融產品。商業銀行應按衍生產品種類,根據合約期限(按一年內、一年到五年、五年以上等)分別反映各種衍生金融工具的合約價格、會計期初市場價格、會計期末市場價格;按會計期末市場價格計算的銀行在各種衍生金融工具上的盈虧。對用于套期保值目的的衍生金融工具應單獨進行披露。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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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財政部。公開發行證券的商業銀行有關業務會計處理補充規定(財會字[2000]20號)。北京,2000
[關鍵詞]商業銀行會計信息披露問題措施
信息披露是市場監管制度的基石,是確保建立公平、公正、公開市場的根本前提。銀行作為特殊的行業,其充分而有效的信息披露對增進市場約束,提高金融效率、完善法人治理結構、降低金融風險、增強公眾信心、進入國際市場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而我國商業銀行在建立現代商業銀行制度的過程中,會計信息披露還存在不真實、不充分、不完善等問題,如何完善商業銀行的會計信息披露,是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
一、商業銀行會計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1.披露的會計信息不真實。商業銀行會計信息披露不真實主要表現在對貸款資產質量的高估上。我國商業銀行從2002年開始實行貸款“五級分類”方法,但“五級分類”方法存在主觀判斷性較大的問題,極易產生人為操縱現象。因此,貸款“五級分類”方法能否真實翻印現行商業銀行信貸資產狀況,存在一定困難,從而導致我國商業銀行對外披露的貸款余額可能不真實;其次還表現在貸款呆賬準備的計提范圍狹小,計提比例剛性有余,柔性不足,實行統一低比例提取,沒有充分考慮資產質量問題,準備金計提嚴重不足,也導致商業銀行的信息不真實。
2.披露的會計信息不充分。在商業銀行信息披露中,風險信息是最為重要的。從巴塞爾委員會提供的披露建議看,銀行應披露的風險信息包括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等。對這些風險信息的披露,既要有定性信息,也要有定量信息。但從我國商業銀行所公布的信息看,對風險信息的披露存在不足,對風險方面的情況尤其是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披露得非常少,不僅定量信息沒有,而且定性信息也很少。即使是上市商業銀行,其公布的財務報告中,定性風險信息披露較多,定量信息揭示不夠。
3.披露的會計標準不完善。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信息披露與國際會計標準之間還存在差異,主要表現在風險披露方面。國際會計準則要求將風險具體分解成信貸風險、貨幣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和公允價值五個方面,分別用具體的數字、圖表加以說明,所涉及的內容涵蓋資產負債表內外所有重要資產和負債。而我國商業銀行的會計信息披露中缺少對表外資產、利率風險的量化分析標準,并且未全面引入“公允價值”作為計量屬性,導致報表使用者難以對銀行的交易狀況和風險進行分析。
4.披露的監管機制不完善。在銀監會成立以后,對銀行業的監管職能從人民銀行劃歸銀監會行使,銀監會負責統一編制全國銀行數據、報表,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存款類金融機構緊急風險處置的意見和建議等。銀監會通過現場和非現場的監管,對改善數據的質量,加強信息的披露起到了導向作用。但是對商業銀行信息披露情況的監督力度和頻率,對信息披露違規、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還不夠。在信息收集、處理與利用信息方面存在著一定不足,沒有對各種信息形成一定的分析能力。隨著網絡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銀行業監管信息處理系統各子系統之間的協調有待于進一步完善。
二、完善商業銀行會計信息披露的建議
1.加強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在商業銀行的會計信息披露中,資產質量是關鍵指標,而貸款質量又決定資產質量。因此商業銀行會計信息披露真實性的完善應體現在對貸款質量的真實性加強上。商業銀行應嚴格根據貸款的“五級分類標準”,結合巴塞爾協議的要求從實披露貸款余額,正確計提準備金,以提供真實的會計信息。
2.充實信息披露的內容。我國商業銀行的信息披露中應完善定量信息的披露。如披露基于風險的資本比率的計算信息、披露內部模型法下市場風險的計算信息、披露資產負債表內風險暴露信息(詳述每一類別資產的面值和風險權值)、披露資產負債表外工具的風險暴露信息(詳述每一類別名義值、信用等值、風險權值)、披露銀行資本結構的變化及其關鍵比例和全部資本狀況的影響、披露銀行是否存在內部評價資本充足性和設定資本適當水平的程序等,這些項目直接決定商業銀行經營的基礎,影響資本是否充足的問題,對這些項目的披露,將詳細展現出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情況,從而通過將信息傳遞給市場,直接影響市場對商業銀行經營情況的判斷,從而規避風險。3.建立符合國際慣例的披露標準。建立商業銀行會計信息披露制度、會計標準的建設是重要的工作。在制定披露標準時,必須充分考慮到與國際標準的接軌,從而使會計信息能夠全面地反映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的流動性、安全性和效益性。根據建立的披露標準,商業銀行對于會計政策和會計方法的選擇要體現銀行業高負債的特點,使會計報表能夠提供充分的用于衡量風險的信息。對風險的披露要認真研究每一種金融工具內在的風險,確保在進行會計處理時盡可能地增加信息的披露量,從而達到對這些風險的最有效的管理。
4.完善披露的監管機制。針對我國監管信息的傳遞速度慢且范圍狹窄的狀況,應疏通信息交流渠道,加強多渠道、標準化的銀行業監管信息處理系統建設,提高收集、處理、利用信息的能力;加強監管部門之間溝通、協調與信息披露的監控力度,加大對信息披露違規、違法行為的處罰,加強法律法規的威懾力,依法追究虛假信息披露的法律責任;建立風險評估的技術平臺,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從而增強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可靠性、及時性和完整性。
綜上所述,商業銀行會計信息披露意義深遠,但我國目前商業銀行會計信息披露中仍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實、不充分、不完善等問題,嚴重影響我國商業銀行自身的發展。商業銀行應從以上四個方面來完善會計信息披露,從而促進我國商業銀行與國際接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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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銅加工企業套期保值運用套期會計處理方法的條件并非所有的套期保值都可以運用套期保值準則規定的套期會計處理方法,套期保值準則第十七條明確規定了套期關系的指定、套期預期有效性、現金流量套期涉及的預期交易發生的概率、套期有效性的可靠計量、套期的持續有效性等五方面的條件。只有同時滿足上述五方面的條件,才可以運用套期保值準則規定的套期會計處理方法。
(二)符合條件的銅加工企業套期保值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對符合條件的公允價值套期的主要會計處理方法:套期衍生工具的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被套期項目因被套期風險形成的利得或損失也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被套期項目的賬面價值。被套期項目為尚未確認的確定承諾的,該確定承諾因被套期風險引起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確認為一項資產或負債,相關的利得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套期工具的公允價值變動亦計入當期損益。公允價值套期在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終止或已行使、不再符合套期會計方法的使用條件、或者撤銷了對套期關系的指定時,終止運用公允價值套期會計方法。對符合條件的現金流量套期的主要會計處理方法: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中屬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屬于無效套期的部分,計入當期損益。如果被套期交易影響當期損益的,當被套期的預期交易發生時,則原先在所有者權益中確認的金額轉出,計入當期損益。如果預期交易預計不會發生,則以前計入所有者權益中的套期工具累計利得或損失也應轉出,計入當期損益。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終止、已行使或撤銷了對套期關系的指定,則以前計入所有者權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不轉出,直至預期交易影響當期損益。
二、中小型銅加工企業套期保值簡化會計處理方法探討
(一)不改變套期及被套期項目會計處理的方法不改變套期及被套期項目會計處理的方法,即套期項目和被套期項目分別按照各自的業務類型采用相應的會計處理方法。由于套期項目基本上是衍生金融工具,通常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并進行相應會計處理,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而對于被套期項目,則按照通常的原材料采購、產品生產及銷售進行相應會計處理。這種會計處理方法簡單易行,可以為多數中小型銅加工企業采用。但這種方法也存在兩個主要弊端:(1)對套期項目和被套期項目完全割裂開來進行相應會計處理,使得不同項目因價格波動對企業利潤的影響不會同步反映,套期項目的利得或損失會計入當期損益,但被套期項目的損益需要等到產品銷售時才能計入銷售當期損益。若企業產品生產周期短、產銷平衡、套期保值業務量平穩且銅價波動幅度較小,則對報告期的業績影響較小,反之,則有可能使企業報表無法準確反映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為企業報表使用者提供錯誤信息。(2)由于套期項目和被套期項目分開進行會計處理,且計入損益的時間無法同步,導致難以準確計算套期損益,套期保值業務的有效性無法在財務上直接體現。
(二)改變套期項目會計處理的方法該方法對于被套期項目的會計處理仍然按照通常的原材料采購、產品生產及銷售進行相應會計處理,對于套期項目則將其作為一種純粹的風險規避工具來處理:因為期貨交易采用保證金交易方式,所以在買入相應合約時計入“其他應收款—保證金”,各月末將合約持倉、平倉盈虧及相關手續費一并計入原材料成本,并最終在產品銷售時與被套期項目一并在銷售當期損益反映。相比第一種簡化會計處理方法,第二種方法雖然也無法在財務上直接體現套期保值的有效性,但可以使套期項目和被套期項目產生的損益反映在同一會計期間,增強了財務報表數據的準確性。綜上所述,雖然兩種套期保值業務的簡化會計處理方法存在一定的弊端,但簡化會計處理方法符合重要性原則,可以分別適用于具有不同業務特征的中小型銅加工企業。
三、套期保值簡化會計處理方法的風險及防范對策
首先,開展會計內部控制有利于山東省城商行提升內部管理效率與工作人員對金融風險的防范意識。由于現階段市場經濟的發展十分迅速,金融產品更新換代較快,這對銀行的長久發展會產生風險方面的影響。進行會計內部控制,不僅能夠強化對風險的控制與管理,還能大大提高山東省城商行工作人員的風險防范思想。因此,有利會計內部于營造出“風險管理、人人參與”的良好工作環境。其次,開展會計內部控制的另一個重要作用就是可以有效避免轉貸牟利與公款私存等問題。加強貨幣資金財務方面的管理,可以使資金的有效運轉得到強有力的保障。除此之外,一些會計內部控制對資產流失現象的防止也起到很好的效果,有利于保證資產的完整性與安全性,并且還能夠切實保證銀行會計信息的可靠性與真實性。
二、山東省城商行進行內部會計控制與管理的有效性
1.內部審計獨立性缺乏,審計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
現如今,山東省車商行的內部審計審計部門主要是由直屬行長管理與領導的,推行的制度是行長負責制。這種制度雖然可以保證內部審計工作具有一定的獨立性,但卻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對銀行行長的監督,因而也就是降低了銀行內部審計工作的公正性與客觀性。隨著我國銀行金融業務不斷朝著多樣化方向發展,山東省城商行內部審計也逐漸從原來的糾錯查漏工作過渡到對金融風險的防范與控制。然而山東省城商行現階段的內部審計工作并沒有實現預想的目標,其審計方法存在局限性,設計覆蓋面也較為狹隘,并且審計工作的主要側重點是對事后的控制與管理。
2.與銀行電子化會計業務相比,其內部會計會計控制體系較為落后
目前,隨著計算機網絡技術的不斷發展與應用,很多銀行的電子化會計也逐漸得到了廣泛的應用。然而山東省城商行的電子化會計工作的發展,主要側重點依然停留在如何使電子會計核算更加精確,以及會計工作能否按時完成等方面。此外,山東省城商行乃至全國城市商業銀行都未形成一套高效、規范的自動化風險監控與管理系統。監控系統局限性與技術管理方面的不足,是山東省城商行當前急需解決的迫切問題。
3.“輕執行、重建設”問題突出
山東省城商行在內部會計控制機制建設中的另一個重要問題就是“輕執行、重建設”。銀行內部會計控制并沒有在日常財務管理、核算及會計記錄中得到真正的落實。其主要的表現有以下幾個方面:憑證使用環節與保管程序等的控制不夠嚴格;會計賬目的核對并沒有及時進行;人性化在制度執行中的干擾作用較強,難以切實處理與解決,并且具有很強的隨意性;工作人員對隱藏的事故隱患沒有形成敏銳的思維感覺,銀行財務方面面臨的風險威脅較大。[5]從整體上來說,山東省城商行內部會計控制體系只是一種為了應付檢查而存在的擺設,并沒有對內部管理的加強起到有效的促進作用。
4.不合理的審計崗位設計,不到位的人力資源管理
城市型商業銀行實行內部管理,主要是為了對銀行業務方面存在的風險進行有效的控制與管理,并要求風險控制工作人員做到職責明確、崗位清晰。目前,山東省城商行在人力資源配置與管理方面存在較大弊端,依據業務量聘用人員定崗,從而導致不科學的崗位分工與混亂的責任控制局面的出現。在銀行實際工作中,操作業務的口令密碼由于擔保性較差,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崗位責任混亂的程度。
三、山東省城商行實行會計內部控制的相關策略與措施
1.從文化建設抓起,營造良好的銀行內部控制環境
要想使山東省城商行內部會計控制好的機制得到有效運行,基本的前提就是該機制本身就應當達到全面、有效的地步。同時,商業銀行內部會計控制能夠順利施行的重要保證之一就是所有工作人員都必須具備會計內部控制意識,而且每個員工都自覺遵守內部控制的各項原則與要求。無論制定什么樣的內部控制機制,其運行的具體情況與效果,技術都是由人為因素主導的。[6]所以,山東省城商行在會計內部控制機制的發展與完善過程中,還應當通過文化建設的方式營造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從而使環境對人形成一種約束作用。與此同時,山東省城商行也不能只是為了追求短期利益而忽視了對內部控制環境的建設,應當一直堅持將追求最大化價值作為銀行發展與建設的根本目標。
2.強化重要崗位監控力度,嚴格執行分級授權機制
山東省城商行在對待不一樣的會計崗位時,應當始終堅持責任分離與互相制約的理念。嚴令禁止一人承擔不相容崗位職務的現象,同時也不能由一人操作所有的會計業務與各項工作。各個會計崗位既要相互監督與制約,又要形成良好的溝通與聯系。在對待銀行內部的重點崗位時,應當實行輪流上崗制度,做到人員的充分流動與平行交接。不同人員對不同的業務負責,并全面推行不相容崗位分離制度。除此之外,每一個崗位上的相關負責人員,都應當具有相應的權利與職責。如果崗位負責人存在大額相關文獻并不能十分有力的證明心理幸福感與工作績效的關系。在此,引入工作幸福感來討論心理幸福感與工作績效。當前對于工作幸福感的研究主要有兩個方面:一部分研究者是從心理健康的角度出發來對工作幸福感進行研究;而更多學者則是基于心理幸福感的相關研究來定義工作幸福感進而對其結構進行研究。事實上,從上文對于心理幸福感的定義來看,心理幸福感與工作幸福感本身就具有很強的聯系。心理幸福感強調個人自身在努力達成某一目標過程中的體驗,而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工作中的目標占據了個人全部希望達到的目標中的重要部分。因而在心理幸福感的基礎上研究工作幸福感的結構更加順理成章。Ryff在其對于心理幸福感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六維度工作幸福感模型。此后,的研究普遍認為工作幸福感應該包含收入、人際關系、組織支持、職業生涯發展、工作壓力及保障等幾個因素。可以看出以上影響工作幸福感的因素中,除了收入和工作保障等物質相關的因素外,其余各因素都與心理幸福感的各個維度有不同程度的相關關系。因此,有理由認為工作幸福感與心理幸福感具有高度的相關性。另一方面,對于工作幸福感與工作績效間的關系,大部分的理論及實證研究都表明,兩者存在一定的正向相關關系,而對于兩者是否存在因果關系的意見卻并不一致。本研究傾向于認為工作幸福感與工作績效間的這種相關關系很可能是因果關系,即工作幸福感能夠對工作績效產生正向的預測作用。從上文對工作績效的分析可以看出,工作幸福感的不同因素恰恰與工作績效的各個維度相對應,甚至對其產生影響。具體來說,工作幸福感中關于工作報酬等物質方面的因素及個人的工作目標等主觀因素會對其任務績效產生影響。同時,工作幸福感中的一個重要因素--人際關系的好壞將會對員工工作績效中的關系績效產生至關重要的影響:在工作中,與同事及上下級間保持良好人際關機的員工會有較高的工作幸福感;而這種良好的人際關系將會使員工在工作中獲得更多的組織支持,減少內部沖突,進而提高其關系績效。最后,工作幸福感中的自主性及個人職業生涯發展會對員工的學習績效和創新績效產生影響。當人們在追求工作中的自主性及職業生涯發展時,學習自然就成為這一目標的實現途徑之一,通過學習來提升自身能力是獲得工作中自主性的主要方式;在工作中的創新又將會推動員工職業生涯的發展。因此自主性及職業生涯發展的追求將會提升員工的學習績效與創新績效。因此,有理由認為工作幸福感會對員工工作績效產生正向影響。至此,本研究認為心理幸福感很可能是員工工作績效的預測因素之一,但這種影響的作用方式可能是借助于工作幸福感這一中介變量來實現的。
四、結論與討論
信息化是當今技術發展的大趨勢,科學院院士吳澄就提出: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以工業化促進信息化。什么是信息化?1963年,日本學者在《論信息產業》文章中首次提及“信息化”一詞。幾十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信息化的內涵和外延也被不斷地豐富與完善。在我國的《2006━2020年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中對信息化的定義是:充分利用信息技術,開發利用信息資源,促進信息交流和知識共享,提高經濟增長質量,推動經濟社會發展轉型的歷史進程。信息技術已經滲入各行各業的發展,企業信息化、會計信息化等因素對企業發展的影響也日益加大。
二、中小企業實施會計信息化的意義
中小企業為什么要實施會計信息化?管理大師戴夫費拉瑞曾說過:成長性企業中有95%是由于基礎管理沒有做好而失敗的。目前,中小企業的管理工作薄弱,主要源于會計部門的制度、監督與管理薄弱。因此,完善基礎管理,就要從會計信息化開始,這是企業信息化管理的核心問題。實施會計信息化,不僅可以理順生產資源,集成會計信息,加強會計信息流通,又能不斷積累經驗,為以后實現企業信息化提供經驗和基礎。
三、中小型企業實施會計信息化的現狀
在近二十年里,會計信息化雖著我國經濟的騰飛而迅速普及。中小型企業普遍都實現了會計信息化。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響,中小型企業的會計管理相對薄弱,如內部牽制制度、薪資制度、資產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財產清查制度等等,相對于大型企業來說是不系統、不完善的,因此其會計信息化工作往往局限于替代手工會計核算,具體表現為以財務軟件代替手工處理。市場上面向中小型企業的財務軟件主要分成兩類,一類屬于小型財務軟件,基本上是依據傳統手工會計的處理流程來設計的,其出發點只是為了滿足企業財務部門的需要,即從初始建賬到錄入憑證、審核、記賬、期末處理,最后形成并輸出會計報告另一類是在小型財務軟件的基礎上,整合了供應鏈系統,集成各個子公司的信息,建立企業資源計劃系統(即ERP系統),會計信息系統是企業資源計劃系統中的核心子系統,實現了財務集中化,ERP系統如下圖所示。企業資源計劃系統(ERP系統)在目前是比較先進、比較完善的企業信息系統,但是一些中小企業在實施的過程中,往往又回到了以前的模式,財務軟件僅在會計部門使用,實現了會計電算化。財務軟件的普及,一方面,軟件運算速度快,編制會計報告容易,存儲方便,簡化了財會人員的工作程序,減少了工作量,提高他們的工作效率,在一定程度上,使財會人員的工作重心由基本財務核算向財務分析轉移,從而還提高了會計的分析決策能力;另一方面,財務軟件對會計信息的管理更詳細、全面、系統,更便于查詢和統計,提高了對會計信息收集、整理、反饋的速度和準確度,使會計工作能更好地滿足中小企業管理的實際需要。再者,財務軟件將企業信息進行不同程度的整合、集成,提高了企業對各基礎環節的管理水平。
四、中小型企業會計信息化應用中存在的問題
由于資金少、規模小、管理不規范,人力、物力等方面都受到較大限制,中小型企業要實現會計信息化必然會受到種種阻礙,遇到種種困難,下面就這些阻礙與困難進行探討。
(一)企業對會計信息化的認識存在誤區。有的領導認為,實現會計電算化,減輕會計人員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就夠了;有的則企業認為,花費較大的成本實施會計信息化,就是為了加強會計信息的流通,這對提升企業效益和發展壯大企業沒有太大的幫助;有的領導聽說了信息化的好處與風險,但不知道如何有效的實施,處于觀望態度。因此,有的企業發展起來了,管理手段和方法任然停留在原來的水平上,滯后于企業的發展。
(二)員工業務水平不高。一般的中小企業會控制各方面的成本,在人力成本上的控制也不例外。用低成本聘請的員工往往工作經驗不足,業務水平不高。即使企業花了大價錢購買會計信息系統,整合企業資源,但在具體實施后,卻很難實現預期的效果。
(三)財務與業務相脫節。一個企業實質上是資金、信息、人力、物力等一系列資源的融合。但實際上,中小企業的會計部門與業務部門之間缺乏溝通與協作,會計信息與其他信息不能實現融合統一。購買的財務軟件通常只限于會計部門使用,導致會計部門與業務部門產生的信息不能相互銜接。
五、方法與對策
(一)提高認識,加強培訓。企業員工的素質是企業會計信息化建設中的一個瓶頸。企業要走出對會計信息化認識的誤區,就必須加強對管理人員、會計人員及其他業務人員的培訓,充分認識開展會計信息化的目的和意義,學習新的工作規范和方法,提高業務水平。
(二)打好實施會計信息化的基礎。企業的基礎管理主要包括制定和實施各個部門的標準、制度和流程,制定信息在各個部門之間傳遞的流程,將各個部門的工作數據化。這也是企業實現規范化管理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