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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D923.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3973(2013)005-130-02
我國首部專利法實施已近30年,知識經濟和經濟全球化發展已不可逆轉,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主體,無論是在進行研發創新、引進技術,還是在吸引資本投資、拓展國內外市場等方面,均離不開知識產權支撐。知識產權從創造、獲取、維護、運用和保護均需要進行有效的管理。2012年04月26日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所副所長馬駿在東興證券第一屆中小市值企業投資論壇上表示:“……中小企業占中國企業數量的98%以上,為中國新增就業崗位貢獻是85%,占據新產品的75%,發明專利的65%……”然而,我國中小企業在知識產權管理上大多缺少系統化、規范化高效管理,與發達國家相比仍有較大的差距,從而沒有充分發揮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優勢。為了幫助企業規范知識產權管理,建立規范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提供依據,國家知識產權局于2012年04月發起制定《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并于2013年02月07日正式。令人驚喜的是,在此前我國一些地方管理部門也制定了知識產權管理地方標準,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由江蘇省知識產權局發起制定的江蘇省《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DB32/T 1204—2008),于2008年05月08日。浙江省寧波市科學技術局發起制定的《寧波市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DB3302/T1042—2011),于2011年12月31日。這三個規范均為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提供了指南。本文通過對這三個典型版本“管理規范”的比較分析,提出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建立、實施過程中的意見和建議。
1 標準的結構型式對比分析
從標準的整體結構上看,國標《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完全采用了《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GB/T19001—2008/ISO9001:2008)的結構型式,各章節和條款的編排也基本相同,將標準分為各過程加以描述,以過程方法實現整個標準的管理要求。江蘇省《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DB32/T1204—2008)則僅是參照了《質量管理體系要求》(GB/T19001—2008)結構形式,內容編排基本相近,也以過程管理來實現整個標準的管理要求,簡化了部分管理過程;《寧波市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DB3302/T1042—2011)的結構型式則根據《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1.1—2009)要求,參照我國通用技術規范的結構型式,以要素規定管理要求,采用要素管理的方法。前兩個結構型式的標準優點是:實施的通用性比較強,在企業管理體系框架內有較大靈活性,使用過程方法管理,可以更易于與企業內的其它管理體系相融合,以提高企業的整體管理有效性和效率,但江蘇省DB32/T 1204—2008標準某些條款規定過于含糊(在下文第3部分中具體舉例),可能會給企業在實施過程中帶來困惑;對于已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和其他管理體系的企業,采用上述結構型式的標準會更加易于建立管理體系也易于實施;寧波市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DB3302/T1042—2011)的優點在于各條款規定清楚,要素明確,更便于檢查和評價,并在其附錄A中得到充分的體現。
2 標準對文件化管理的要求對比分析
任何管理體系的建立都離不開文件,實施過程的結果也離不開記錄,所以,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必須對文件管理的要求做出明確規定。在國標《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4.2條款中對文件、記錄的控制規定非常明確,特別是對企業知識產權會產生直接重大影的外來文件控制,4.2.4a)、c)條款規定極為嚴密,整個管理體系以一整套文件為依據加以運作,以一系列記錄作為證據保障,確保整個體系運行軌跡清晰、有效。江蘇省的DB32/T 1204—2008標準,雖然有4.2文件控制條款,但只對企業內部的文件、記錄作了寬泛的要求表述,而對極為重要的外來文件(如:復審委通知、審查通知、行政決定、司法判決、律師函等文件)則沒有規定,這是個不小的缺陷。寧波的DB3302/T1042—2011標準,沒有專門的文件控制條款,對要求制定的內部管理制度,則分散在各要素的規定中,雖然在9.2知識產權檔案管理中對文件控制進行了規定,但檔案管理規定并不能代替文件控制,且9.2條款中沒有對文件的制定、審批、修訂、外來文件的收集、文件分發、標識等加以控制,對記錄的控制表述不明確。這可能與其標準本身的整體結構型式有關,因為任何技術性規范標準均沒有文件控制的要求。
3 標準的普適性與可操作性對比分析
作為一個管理標準,其普遍適宜性與可操作性十分重要,它對標準的推廣及實施的有效性有著直接影響。ISO9001標準在我國推廣應用已有20多年,在我國工業企業中有著廣泛的基礎和影響力,有賴于其普遍適宜性與可操作性。根據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秘書處數據,載止2012年6月30日,我國有各類認證有效證書631629份,其中ISO9001:2008管理體系198476份(江蘇省29504份、浙江省22586份),如果加上已失效的53015份認證證書,總數突破25萬份。也就是說我國至少有25萬家(江蘇近3萬家、浙江2.2萬家以上)企業建立了以ISO9001標準為基礎的各類管理體系。國標GB/T29490—2013) 采用ISO9001標準的結構型式,要求以過程方法PDCA循環管理模式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實施方式相同、可操作性較強,企業有曾似相識的感受,適于企業當前的管理模式,也有利于與企業現有的管理體系相融合,便于大規模地推廣應用,美中不足的是在標準中找不到外包過程控制條款,而現實中,國內大部分企業的知識產權申請、維護、保護等工作外包(委托)給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甚至還有把企業的所有知識產權管理也外包(委托)給中介服務機構的。江蘇省的DB32/T 1204—2008標準雖然也是參照ISO9001標準的結構型式編制,也強調過程管理,但標準某些條款讓人感到規定不具體、難操作(如4.2.3;6.1.3;6.1.4等條款),也缺少“溝通”渠道的建立、“硬件資源”支持等內容,普適性和可操作性稍遜。寧波的DB3302/T1042—2011標準采用的是要素管理模式,對于已建立ISO9001管理體系的企業來說,可能有些別扭,不利于與企業現有的管理體系相融合。但是由于所有工業企業都有技術標準(如產品標準、生產工藝標準、檢測標準等),所以對于所有工業企業來說這種結構型式是最熟悉不過的了,同時其最大的優點在于標準條款內容具體,有利于企業實施,可操作性較強,再結合附錄A使用,也便于檢查和評價。
4 對體系持續改進要求對比分析
一個管理體系在企業發展過程中應該是不斷改進、不斷提升的過程。一家企業建立管理體系的必要性和作用,主要體現在有效性和效率上。持續改進是一個管理體系不可或缺的過程,只有持續改進才能保持管理體系的有效性,才能為企業帶來收益。國標《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和 江蘇省《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DB32/T1204—2008)的優勢在于以PDCA循環的過程管理模式強調了改進的要求,以筆者的觀點來看,這兩個標準這部分的要求規定太過簡單、寬泛,沒有強調建立在數據分析基礎上的糾正、預防措施,在具體實施時缺乏依據。《寧波市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DB3302/T 1042-2011)最后的11.3管理改進規定則更簡單。我們知道企業獲取知識產權的目的是為了防止侵權和被侵權,為企業在知識產權法律保護下獲取效益,對比GB/T19001標準的持續改進過程,如果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缺少預防措施要求是一個很大的缺憾。各標準中對建立預警機制和風險管理的規定,無法替代建立預防措施要求。
5 結論和建議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制訂的指導思想,決定著標準的框架結構、實施模式。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國標具有管理體系易于建立、便于與企業原有管理體系相融合、普適性與可操作性強的優點,是一部對我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有著劃時代意義的管理標準。
企業在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時建議:(1)采用《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建立以過程方法PDCA循環持續改進管理模式;(2)進一步參照ISO9001標準要求,根據企業的規模、人員、已有的知識產權狀況、企業發展戰略等實際,結合現有的管理體制對標準過程進行刪減和整合,以提高標準實施的效率;(3)在制定有關具體的實施方法時,建議將《寧波市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DB3302/T 1042-2011)作為指南性標準加以采用,特別是其附錄A更值得參考,以提高標準實施的有效性。
參考文獻:
[1] 國家知識產權局.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S].2013-02-07.
[2] 江蘇省知識產權局.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DB32/T1204—2008[S].2008-07-08.
【關鍵詞】企業 知識產權 系統化 管理
作為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產之一,知識產權是企業生命根本所在。企業之間的競爭,歸根究底就是知識產權的競爭。而作為企業經營管理以及核心競爭力提升的關鍵點,企業知識產權實現系統化管理,對于企業知識產權的運用、創造以及保護能夠都能夠提升到一個新的臺階。
一、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現狀
(一)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健全度不足。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涵蓋了人員的培訓、企業戰略的制定、制度規范的設計、創新、運用等多個環節。企業知識產權蘊含在知識產權的保護、運用以及創造的環節之中,知識產權的有效管理才能夠保證企業知識產權的產生、運用以及保護。但是,我國企業依然還存在創新激勵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機構不健全、缺少統一的協調等問題。
(二)有待提高企業信息管理和利用能力。
作為一種技術資源,知識產權文獻資源是使用價值最高、存儲量最大的資源,只有知識產權信息資源的合理運用,才能夠幫助企業規避風險,實現技術創新。但是,國內將近80%的企業都沒能夠建立與企業相互配套的文獻收集設施,使得其信息利用的水平過低,并且還常常出現利用專利信息,侵犯他人專利權、重復研發等行為。在歐洲產業中,每一年由于專利信息缺乏所出現的重復性工作帶來的損失就達到了200億美元。就國內的數據統計來看,企業專利信息的利用率僅僅只有35%,充分利用率僅僅只有1%。
(三)知識產權與生產經營相互結合不夠緊密。
企業知識產權只有全程對接企業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將企業經營管理與知識產權戰略相互對接,才能夠規避風險,提升創新。目前,企業過于重視獲取知識產權,但是卻忽略了在經營生命周期當中的研發、人事、生產等環節融入知識產權的創造激勵管理、權屬管理、糾紛管理、產業化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
二、知識產權系統化管理的概念和方法
(一)知識產權系統化管理的概念。
所謂系統,是指相互關聯或相互作用的一組要素。管理系統時,遵循整體性、相關性、動態性、有序性原則,提高系統實現目標的整體有效性和效率。知識產權系統化管理,即將知識產權管理所涉及的所有相互關聯的過程作為系統來看待、理解和管理,從而有助于企業提高實現知識產權戰略目標的有效性和效率。
(二)知識產權系統化管理的方法。
首先,應建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系統以高效地實現企業的知識產權目標;其次,識別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系統中的過程,以及這些過程之間的相互關系、先后順序,確定這些過程的重要性和特點;第三、設定系統目標以及為實現系統目標的各過程的目標,確定開展過程定活動的方法;第四、合理分配為實現各過程所需的適宜的資源、標準、方法等;第五、明確為實現系統有效性的各部門和各崗位的職責和權限;最后,通過測量和評價,實現該系統的持續改進。
因此,在企業知識產權系統化管理中,應以知識產權及知識產權戰略目標為關注焦點,充分發揮企業領導者的作用,堅持全員參與和以數據和信息為決策的方法,從而實現企業、知識產權工作者(包括創造者)以及其他員工的共贏。
三、企業知識產權系統化管理實操建議
作為一項系統工程,企業在知識產權系統化管理的實際運作當中,除了借鑒國外知識產權管理經驗,結合自身知識產權的實際特點進行創新運用外,還應該重視下面幾大環節:
(一)構建知識產權系統化核心理念。
通過創建企業知識產權系統化管理,才能夠讓員工強化自身的知識產權管理意識,能夠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有更深層次的認識,從而構建出知識產權商務管理、戰略管理核心理念,并且將其融入企業管理運作的全部過程中,同經營管理、安全生產相互結合。通過創建知識產權系統化管理,就可以做好內部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規范,鼓勵企業做好技術方面的創新,進而實現企業的自主創新。
(二)促進企業標準化管理融入知識產權管理。
通過構建企業知識產權系統化管理,就可以對企業從申請、注冊到最后的審查與授權等等環節都進行統一的布局和充分的考慮,進而構建全面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實現知識產權風險規避,將企業標準化管理程度大幅度提升,確保標準化管理能夠真正地融入到企業知識產權系統化管理當中去,推動企業發展。
(三)研發滿足企業需求的知識產權信息化管理系統。
在分類、組合、動態管理以及組合評估企業知識產權信息的過程中,如果能夠研發一套信息系統對知識產權信息化管理予以輔助,那么就能夠實現快捷、輕松的工作。因此,在研發之初,需要對企業實際的需求予以充分地了解,再配合上知識產權信息化管理系統的研發,就能夠確保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能夠得到技術方面的支持,確保管理工作順利的實施下去。
(四)建立專管部門,努力培養專業管理人員。
企業知識產權系統化管理最終的實施階段離不開具體的企業部門和部門員工,只有通過信息的加工、收集與利用等等環節來管理企業知識產權,并且每一個環節都要配合上專業方法與知識點的運用。所以,做好專業管理人員的培養,就是實現企業知識產權系統化管理的主要方法,通過管理培訓,才能夠將管理的針對性提高,讓實際的操作更具執行力[3]。
四、結語
在現今的知識經濟時代下,企業核心競爭力離不開知識產權,而知識產權對于企業產生的實際利潤已經遠遠超過了有形資產獲取的利潤。因此,重視企業知識產權系統化管理,就能夠掌握一套與企業發展相互配套的管理方法,從而幫助企業實現其目標。
參考文獻:
[1]黃微,王琳娜,孫騫.我國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研究述評[J].情報科學,2009(08).
(一)我國專利發展總體情況
由圖1所示,我國專利申請與授權量歷年呈穩步上升趨勢。從1985年的1.44萬件增長到2013年的237.7萬件,尤其是在1999年之后,專利申請量呈加速增長的態勢;而專利授權量從1985年的138件增長到2013年的131.3萬件,尤其在1999年之后,專利授權量也加速增長。這反映了我國對專利保護的意識正逐步加強,科技創新戰略作用日益彰顯。圖1我國專利歷年申請與授權情況資料來源: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www.sipo.gov.cn/sipo/tjxx/default.htm統計公報整理。
(二)國內商標總體情況
由圖2所示,我國商標申請和核準注冊數呈穩步上升趨勢,國內商標申請和核準注冊數量也是連年遞增,從1982年的1.7萬件增長到2013年的173.33萬件,尤其在1999年之后,商標申請量更是加速攀升。這反映出我國在商標方面的意識正逐步增強。同時,在國外商標申請和核準注冊上,據統計,2013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收到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數量也創歷史新高。來自中國企業的商標國際注冊申請為2,273件,比20,12年增長8.2%,居馬德里聯盟各國第六位,并連續9年居發展中國家第一位。這與我國專利申請的態勢比較相似,這反映出我國自20世紀末以來,知識產權意識明顯增強。
(三)其他知識產權現狀
隨著科學技術的日新月異,科技創新的知識產權還涵蓋了技術標準、版權(計算機軟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動植物新品種等,但由于統計數據難以找到,因此很難就這幾個方面進行定量描述。但從定性的角度看,廣東在技術標準和計算機軟件方面已走在全國其它地區的前面,而上海在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方面優勢明顯。
二、科技創新中知識產權存在的問題
(一)科技創新中的知識產權創造問題
政府對基礎研究重視不夠,技術儲備力量不足,原始創新能力不強。知識創新是技術創新的基礎,是新技術和新發明的源泉,是促進科技進步和經濟增長的革命性力量。我國R&D/GDP投入比例雖然逐年增加,但發達國家研發強度(研發投入占GDP的比例)是我國的2倍左右,且呈穩步上升趨勢。值得關注的是,發達國家很大部分研發投入是傾注在基礎研究上,而我國大部分研發投入則主要在技術引進及開發上,對基礎研究的投入程度不夠,這客觀上導致了我國在知識創新方面的不足,以致原始創新能力不強[2]。企業側重技術引進,對技術的消化、吸收,二次創新投入不足。我國企業技術引進的費用與消化吸收的費用極不平衡,從消化、吸收占技術引進的比重指標來看,全國僅達0.069,東北的比例更低至0.022。我國由于在技術的二次創新方面的投入不夠,許多地區發展陷入“引進—落后—再引進—再落后”的怪圈。集成創新有一定基礎與成績,但整體上實力還不強。在集成創新方面,廣東走在了全國的前列,廣東的專業鎮經濟是廣東經濟的一大特色,雖然其形成是各方面合力作用的結果,但在集成創新方面確實取得了一定的成績,而且各專業鎮的技術創新中心正發揮著積極的引領作用,帶動著各特色產業群的創新能力與創新活動不斷增強。科技創新意識不強,創新主體不突出。專利意識體現在技術的法權壁壘上,獲取國家法權壟斷是取得市場優勢的前提。企業是專利技術的創新主體,只有企業才更能將技術產品化、商品化,也只有企業才更具備轉流實施的條件。而在我國專利的申請與授權中,個人占比相當高,普遍高于50%,高達80%以上的也比比皆是[3],而真正應成為創新主體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所占的比重則十分之低,這樣使得本來可以產生大量原創性的發明專利沒有產生,本來作為主體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沒有成為主角,這在客觀上也導致了我國專利的質量不高。以重慶為列,去年發明專利僅占16%,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專利高占84%,而發達國家其發明專利通常都超過60%,美國更高達70%。
(二)科技創新中的知識產權應用問題
知識產權市場發育不良,交易不發達。專利、商標的轉讓和授權許可,版權貿易,知識產權的、知識產權的評估等中介服務都是發達國家知識經濟的主要內容,但我國大部分地區在這方面尚處于起步階段,還沒有形成規模。在技術轉讓中企業往往不明確交易標的的知識產權歸屬,造成不少侵權產品流入市場。由于知識產權市場發育不良和中介服務的缺乏,使得在眾多的會展上銷售或許諾銷售侵權產品的現象十分普遍。產學研合作機制不暢。主要體現在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的技術研發及開發等相互協同艱難。究其根源,關鍵在于產學研合作創新中利益分配關系始終不能得到很好的處理,在技術價值的認識、談判地位認可以及市場化等方面,常常會發生不愉快的事件。存在濫用知識產權的行為。當前我國知識產權領域一方面是大部分人的知識意識薄弱,另一方面是部分企業或個人存在濫用知識產權的行為,該部分企業利用社會大眾對知識產權尤其是專利的一些直覺,認為專利多的企業乃至其產品的品質相對高,因此故意申請眾多低層次的專利,以達到誤導消費者的目的。知識產權的侵權、糾紛日趨增多。從我國當前知識產權的總體環境來看,我國現階段實質上實行的是弱知識產權保護戰略,這在某種程度上也使得侵權行為存在有一定的空間。但侵權行為實際上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可以使得我國能以極低廉的價格提升我國的生產力,但同時對我國的本土科技創新帶來消極影響,因此從長遠和動態的角度看,逐步規范企業行為十分必要。在現實中,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發生最為廣泛的是計算機軟件行業。當前全國各地都在大力發展信息產業,大搞“軟件園建設”,但卻沒有一個軟件業發展的良好環境,眾多軟件企業因侵權的威脅而面臨生存危機[4]。
(三)科技創新中的知識產權管理問題
知識產權運營與管理意識薄弱。知識產權既是投入要素,又是產出品,其在投入產出的運行過程中不斷增值。知識產權的發展不僅是創造,其運營與管理更為重要。我國眾多企業尤其是國有大中型企業對知識產權認識不到位,在管理上缺少重視。許多企業的經營思路和理念比較保守,一些能夠申請專利的技術由于沒有及時得到保護,造成大量無形資產流失。有的企業擁有一定量的知識產權,但缺乏運轉機制,導致知識產權作用得不到很好發揮,難以轉化為企業的競爭優勢和利潤。由于知識產權投入巨大,而短期內不能得到很好的回報,再加上管理保護不力,企業對知識產權失去信心,這就形成了惡性循環[5]。知識產權管理水平低下,這一點在經濟欠發達地區表現尤為明顯。經濟欠發達地區由于其經濟發展的市場化程度不高,政府職能轉換進展緩慢,往往出現一定程度的知識產權管理越位和缺位現象。專利管理組織機構和規章制度不健全。多數企業缺少知識產權管理的機構和規章制度,尚未將專利管理納入研發管理、市場營銷、品牌培育等企業活動的全過程。一些知識產權具體政策執行不到位。國家在知識產權政策的頂層設計還面臨諸多的問題。例如:高層次的專業人才緊缺;相關的高素質管理人員不多;部門之間的協同難度大。
(四)科技創新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
集體知識產權的保護缺位,使得許多職務發明變成非職務發明。從我國大部分地區專利申請和授權量看,非職務發明通常遠高于職務發明,這一結果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我國大部分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集體知識產權保護的缺位。申請發明專利相對困難,尤其是科技含量高的專利,沒有一定的支撐很難實現。知識產權保護的能力不足。我國大多數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還沒有成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專職的知識產權工作人員缺乏,加上各創新主體的知識產權意識不足,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投入少,這也是導致當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能力不足的原因。應對國際知識產權糾紛,國內企業集體維權意識不夠,行動遲緩。隨著我國經濟規模的不斷擴大,中國市場對世界資本的吸引力正與日俱增,跨國企業紛紛搶占、深化對中國市場的滲透與控制,加上我國已加入WTO,在TRIPS的條款下,知識產權成為跨國公司攻城掠地的重要手段,國內企業面對的知識產權糾風不斷增多,維權成本高昂使得國內單個企業與跨國集團之間的對抗始終處于被動狀態[6],因此,國內企業集體維權變得十分迫切與必要,但當前我國企業之間的聯合維權往往難以落實。
三、政策建議
(一)知識產權創造對策
加大對重點行業知識產權創新活動投入力度,增強高新技術產業知識產權創新能力,在源頭上保證各區域重點領域知識產權工作得以順利開展。以廣東為例,對于四大高新技術行業,電子通訊行業優勢明顯、電子計算機及辦公設備制造業具有明顯的知識產權優勢,對這兩個行業應該在保證現有投入的基礎上有所增加,使這兩個行業的優勢進一步增強;醫藥制造業產業基礎好,具有一定的專利優勢,儀器儀表制造業作為裝備制造業的一部分,其專利優勢增長明顯,政府應加大對這兩個行業的科技創新投入,增強其獲取自主知識產權能力,形成更大的專利優勢,積極推進這兩個領域知識產權成果的產業化[7]。實施重大項目招標,突破高新技術產業重點行業的核心技術。重大科技項目招標是廣東在科技創新手段上的一個大膽嘗試。從廣東的實踐經驗表明:在科技計劃管理過程中引入重大項目招標制度,突破制約廣東主要產業發展的關鍵技術,為廣東建成全國重要的高新技術研究開發基地和成果轉化基地奠定了更加堅實的基礎。因此,其它區域可以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借鑒利用重大科技項目招標這一科技創新手段,進一步提高政府資源的產出效率。將自主核心技術和技術標準作為政府科技計劃項目評價指標。自主核心技術是自主知識產權的重要來源,技術標準是核心技術的延伸。必須把自主核心技術和技術標準納入政府科技計劃項目的評審和驗收指標。通過政府科技計劃項目引導高新技術企業等科技創新主體注重自主核心技術和技術標準的創造和管理,增強產業知識產權優勢。加大對技術標準的研發力度,營造良好的技術標準創造環境。擁有核心技術并不代表擁有技術標準??萍疾块T不但要加大對科技創新主體在核心技術研發方面的支持,也需要增大對創新主體在技術標準研發方面的支持。通過政策引導、經費支持等手段鼓勵企業、行業協會、科研單位積極參與研制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使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中更多地反映本區域的技術優勢和特點,盡快形成高效、公開、透明的市場化的技術標準研發機制,探索專利技術向技術標準轉化機制[8]。建立起以高新技術產業為中心,以支柱產業和特色產業為主導的技術標準體系,把科技成果、核心技術、專利以標準形式在高新技術產業中進行普及。
(二)知識產權應用對策
加速知識產權公共科技服務信息平臺建設。加強各專業信息網的互聯和整合,讓科技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能夠以較低成本獲取信息,降低科技服務成本,提高效率和效益。依靠現代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技術市場,整合科技信息網絡資源,以信息流帶動資金流和物流,拓展技術交易渠道,形成虛擬交易和實體交易的有機結合。規范科技創新與知識產權中介組織建設。加強知識產權中介機構的監督和審查,采取前置式告知和后置式監督相結合的方式規范知識產權中介機構運行,即通過設置相應的門檻,取消或減少審批,同時又通過市場監督機制設立后置式監督,取消市場競爭中不規范的知識產權中介機構的主體資格來保證市場競爭的正常開展。逐步完善科技創新與知識產權中介組織體系,構建涵蓋技術交易、評估、、財務、融資等方面的中介服務機構,為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提供全方位、全過程服務。發揮生產力促進技術創新示范中心等科技中介機構的輻射作用,推進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的轉化和產業化。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投融資機制。投資主體和融資渠道實現多元化。主要包括:政府、企業、銀行、社會、民間和引進外資等。政府要健全稅收、擔保、補貼等宏觀措施,完善風險預警機制和市場預期。加快知識產權的轉移、擴散平臺建設。一是利用自身渠道進行網上交易或組織發明人參加各種展示交流會;二是開辦專門的期刊或網站為產權流動搭建平臺,為高校和企業等知識產權單位提供溝通平臺;三是建立專利申請資助制度,提升專利申請量,建立發明專利費用資助資金,對符合地方產業發展方向或屬于地方重點新產品目錄的產品、技術,申請專利后給予一定數額的費用補貼;四是對知識產權交易給予稅收優惠。
(三)知識產權管理對策
設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需要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形成人員、場所、經費三落實和管理人員專業化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體制,包括組織機構、技術秘密審查、專利申請及保護、產權歸屬、檔案管理、人員流動、獎勵、人員培訓等。結合科技體制與科研機構改革,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應將知識產權管理納入科技宏觀管理中,實現對本單位知識產權工作的統一管理,將知識產權貫穿于整個科研、開發及生產活動全過程,力爭創造和依法獲得更多的自主知識產權[9]。重視知識產權的過程管理。包括:建立前期產權歸屬問題管理制度;技術研發階段的知識產權論證報告管理制度;研發過程管理制度;建立相應的審查制度;研發后技術保密管理制度等。處理好質量、效益和數量的關系。根據協同創新戰略,高校、企業、中介和個人之間應協調好技術數量、質量和效益分配等方面的關系。加強對科技人員流動中知識產權的保護與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職務發明制度。完善成果獎勵制度。加強企業應對知識產權國際糾紛機制的建設。加大對區域內支柱行業、重點出口行業應對知識產權國際糾紛機制的研究,政府通過行業協會或其它方式對該領域的一些重點企業提供知識產權方面的培訓或指導,使它們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達成共識,通力協作,以集體應對將來可能面臨的來自知識產權方面的維權挑戰。鼓勵企業進行國外專利申請。鼓勵區域內企業大力申請國外專利,尤其是國外發明專利,政府應成立專門的國外專利申請基金,給申請國外專利的企業提供資助,同時提供指導與咨詢服務。
(四)知識產權保護對策
摘要:近年來,我國在對外貿易中涉及到與知識產權保護的產品越來越多,知識產權保護已成為影響我國對外貿易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對中國國際貿易中存在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進行了分析,并從政府和企業兩個角度提出了相應的建議。
關鍵詞:國際貿易 知識產權保護 政府 企業
一、知識產權保護概述
知識產權,主要指公民或法人等主體依據法律的規定,對其從事智力創作或創新活動所產生的知識產品所享有的專有權利。知識產權保護是指利用法律和經濟手段,使知識產權的創造者或擁有者在一定的期限內享有排他獨占權,獲得由此產生的經濟效益,并保護這種排他獨占權不受侵犯。知識產權保護具有以三個特點:
(一)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在不斷擴大
現代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已從傳統的專利、商標、版權擴展到包括計算機軟件、集成電路、植物品種、商業秘密、生物技術等在內的多元對象。發達國家在高新技術方面占有絕對的優勢,因此不斷地擴展電子、通訊、網絡、生物領域的保護范圍,如美國、德國、英國、瑞典、南非等國家都開辦了基因專利授予業務,美國甚至將網絡營銷模式等理念都列入了專利保護范圍。
(二)戰略化
現代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已由過去的被動防御階段轉入主動進攻階段,出現了各式各樣的知識產權運作策略。比如搶注商標專利,獲得相應的知識產權保護。在現階段甚至相當長的時間內,這些國家或企業并不實施這些專利,而是通過收集貿易目的國的經濟信息,特別是侵犯知識產權的事實,采取政府和企業相結合的方式在出口目的國進行權利訴訟,收取高額的知識產權利潤來獲得巨大的經濟利益;或建立知識產權聯盟,聯合相關權利人組成行業知識產權保護協會,以團體的力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國際化
面對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化的趨勢,各國積極參與和推動國際合作,先后制定了《保護知識產權巴黎公約》、《集成電路知識產權條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世界版權公約》、《專利合作條約》、《TRIPS協定》等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世界性公約協定。各國大力推動知識產權保護的合作與一體化進程,廣泛開展多邊合作,結成知識產權保護聯盟,以此獲得國際合作保護。
二、中國在國際貿易中知識產權保護現狀
(一)我國已經建立了比較健全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
為履行我國加入WTO的承諾,使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同WTO《TRIPS協定》的要求相符合,我國在2000年和2002年對《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以及《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等幾部主要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進行了修改。2004年4月,通過了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增設了保護知識產權專章,旨在通過實施貿易措施,防止侵權產品進口和知識產權權利人濫用權利。
2008年7月頒布了《國家知識產權展露綱要》,逐步建立了知識產權保護體系。2009年10月1日起生效的新專利法,更是順應WTO規則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新的修改法案,使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同《TRIPS規定》完全符合。
我國已加入大部分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逐步與國際標準靠攏,所有這些舉措將有利于我國國際貿易的開展。
(二)企業、外貿經營者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增強
我國企業、外貿經營者的發明專利申請一直保持良好的增長勢頭。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統計,從1985年4月—2010年4月,我國共受理專利申請6095949萬件:其中。國內申請5134526萬件,國外申請961423萬件。且連年增長。商標方面,2002—2008年。我國商標注冊申請量已連續7年為世界第一。版權方面,2009年軟件申請登記總量7.09萬件,同比增長49.75%其中軟件著作權登記量679萬件,同比增長48.6%??梢娢覈髽I對于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大有提高更加重視對自己無形資產的保護。
三、中國在國際貿易中保護知識產權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對濫用各類技術標準的防范制度
技術標準指對1個或幾個生產技術設立的必須要達到的水平以及為達到這一水平而實施的技術。但是當技術標準與知識產權結合、技術標準涉及的技術被知識產權的方式合法控制時,任何人要使用標準化技術,就觸及了他人的知識產權。此時,使用人只有兩種選擇:要么以昂貴的代價使用他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標準化技術,生產標準化產品:要么因不甘心知識產權人的宰割而放棄市場。因為標準化是進入國際市場的首要條件,不按標準就不可能被市場接受,而采用標準就必然使用他人受知識產權保護的技術,需要取得許可、支付報酬。我國由于存在嚴重的知識產權制度實施上的缺陷,在防范國外濫用各類技術標準方面,缺乏有力的武器。
(二)知識產權轉化率有待提高
知識產權轉化率就是指知識產權所有者通過自己實施,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轉化為實際生產力并以此來獲取最大利益占知識產權研發所花費費用的總額。從授權數量來看,中國是知識產權大國;但就無形資產質量而言,中國遠不是知識產權強國。
中國知識產權報2009年5月27日報道《高校科技成果轉化路在何方》,說我國500余萬項的專利成果實際轉化率不足30%;在商標領域,在國際知名品牌的排行榜單上,中國企業商標無一進入100強,進入500強的只有12家。就外貿而言,中國企業出口200強,70%以上是定牌生產、加工貿易。在合資企業,90%以上是使用外國投資方的品牌。據統計,美國、日本的知識產權利用率高達95%。
只有當知識產權付諸生產時它的價值才能真正體現出來。因此,在獲得了知識產權之后的關鍵性問題是如何使之轉化為實質生產力并獲取最大利益,實現由量的發展到質的飛躍,這是中國企業要認真思考的問題。
(三)知識產權發展不平衡且人才匱乏
首先,知識產權發展不平衡。從我國專利申請人前10名的分布情況來看,其中有30%是高校,60%是民營企業,作為占據大部分國家研發資金的國有企業僅占10%。
其次,科技的發展需要人才,也離不開人才的儲備。而我國知識產權的人才配備與發展需要不相符。按照國際慣例,企業應按技術人員總數的4%比例設立知識產權管理崗位:依此比例,我國知識產權人才的總需求量應該是8萬人,我國現在所能培養的知識產權管理人才遠遠不能滿足企業的實際需求。另外,現在所培養的知識產權管理人才也缺乏必需的綜合專業知識背景。如果牽連到知識產權爭端,往往要支付高額費用聘請外部人員應訴,大大增加了外貿知識產權保護成本。
最后,中介市場也不完善。知識產權機構不僅可減少企業申請或注冊過程中所需要的時間,同時還可抓住侵權行為的要害,收集有利證據打擊侵權。目前,全國性的中介服務機構已具規模,但在各地發展不平衡,且知識產權人員素質難以滿足相應需求。當企業遇到知識產權侵權訴訟問題時,往往因為不了解侵權所在國法律而導致訴訟失敗。這就需要在全國各地形成有關專利、商標、版權和技術合同等的中介服務和保護網絡。以此來滿足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需要。
四、對中國在國際貿易中知識產權保護的建議
(一)對政府的建議
1.健全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應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在一些重要產業盡快掌握核心技術和提高系統集成能力,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產品和標準,同時進行全方位的保護??刹扇〉拇胧┯校杭訌娦麄鹘逃团嘤?,營造保護知識產權的社會氛圍。開展廣泛的教育活動,鼓勵創新,譴責剽竊、盜版和造假行為:完善自主創新的激勵機制,實行支持企業創新的財稅、金融和政府采購等政策并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設立知識產權法律援助中心和知識產權保護服務中心,并依據法律對侵犯知識產權人員進行懲處。
2.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的評議和制定工作。首先,要積極參與WTO與各種國際標準化組織的有關國家標準的評議工作,很好地利用我國加入WTO和國際標準化組織獲得的發言權,避免發達國家利用技術優勢和在標準領域里的經驗優勢控制國際市場。其次,要在評議的基礎上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工作。鼓勵研究機構及企業重視技術創新,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標準。要組織更多的標準化專家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力爭把我國的標準化意圖和標準充分反映到國際標準中去,為我國產品順利進入國際市場創造條件。再者,對標準技術性措施造成的貿易摩擦,要積極利用雙邊或多邊協調機制加以解決。努力避免和化解貿易沖突。
3.充分行使海關的監管職能。有效利用打私和征稅手段,控制非法貿易。加強對知識產權敏感商品的監控,堅決打擊非法進出口行為。使得侵權行為在進出口環節得到有效控制。強化海關國際合作,使海關在國際貿易知識產權保護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二)對外貿經營者的建議
1.提高知識產權轉化率。企業應及時將創新成果、核心技術、名優產品在國內外申請相應的知識產權。并參與國際國內標準化組織使核心專利成為標準,取得有效保護。要以企業的核心專利技術為依托,構筑自身的知識產權創造、管理、實施和保護措施體系。加大資本與人才投入,從小技術到大專利,不斷進行技術創新。充分擴大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貿易量,提高出口產品的附加值,使知識產權進行最大化的實質生產力轉化,創建和保護擁有自主品牌和核心技術的產品。
2.強化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發展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涉及到貿易、法律等方面的專業問題,特別是知識產權的糾紛和訴訟都有很強的專業性。國家和企業應共同努力,大力培養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并給他們充足的空間與資源,發揮其在知識產權戰略中的核心作用,造就一支包括各類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內的知識產權隊伍,
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是與市場與社會連接的紐帶,加快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建設,可以大力推進知識產權工作,使維權之路更加順暢。
關鍵詞電子商務進攻性知識產權策略防御性知識產權策略
伴隨計算機網絡技術發展起來的電子商務(E-Business,EB),從一開始就顯示出了強大的生命力和勃勃生機,作為網絡經濟的核心,它正在迅速地改變著企業的市場競爭方式和傳統經營管理方式。因此電子商務環境下實施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就成為了企業戰略管理的重要內容,它是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的重要保證,是企業走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道路所不可缺少的一項重要舉措。面對國際大公司對國內企業實施知識產權包圍的戰略,建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實施有針對性的知識產權戰略,對于我國企業應對入世后的挑戰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1知識產權戰略的基本內涵
知識產權戰略是指企業面對激烈變化,嚴峻挑戰的市場環境,主動地利用知識產權制度提供的法律保護,有效地保護自己;并充分利用知識產權情報信息,推進知識產權技術開發,控制知識產權技術市場,為取得知識產權競爭的優勢,為求得長期生存和不斷發展而進行的總體性謀劃。
知識產權戰略大致可以分為兩種基本類型:進攻性知識產權策略(OffensiveIntellectualPropertyPolicy)和防御性知識產權策略(DefensiveIntellectualPropertyPolicy)。進攻性戰略的基本精神就是奪取主動,以達到在競爭中壓制對手,使本企業市場份額最大化。為此就要求對新技術進行搶先申請,或異議競爭對手的專利申請,使其申請不符合專利要求的新穎性、創造性或是實用性。此外,還可以對擁有特定專利的企業實施收購、兼并等措施,掌握專利控制權從而占領市場競爭的制高點,屬于此種類型的專利戰略有基本專利戰略、專利戰略、專利收買戰略以及商標申請策略等。防御性專利戰略則主要是在公司內部實行,目的是防止由于公司本身的原因而導致的知識產權的權力損失。具體如對已申請專利的基本發明創造進行改進,申請與基本專利相關或與周邊技術相對應的改進專利,使最低的投入能夠獲得最大收益。它包括交叉許可戰略、公開戰略、取消戰略等。
2國外企業實施的知識產權戰略
在進入21世紀以來,知識產權成了刺激技術進步和開發,驅動經濟增長的新動力。發達國家的企業通過實施成功的知識產權戰略,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使企業得到迅速的發展。而在發達國家中,日本和美國企業的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是最為成功的。美國作為知識產權戰略的創始國,運用知識產權戰略已有一個世紀之久;日本則是在二戰后遭遇美國知識產權戰略攻勢后急起直追的,最終形成與美國知識產權戰略攻勢相抗衡的知識產權戰略。
美國實施"企業進攻性"知識產權戰略。美國為了維護鞏固其在市場競爭中的優勢,實現其維護技術優勢和謀取經濟利益,實施企業進攻性知識產權戰略,主要包括:利用專利法的發明原則和實質審查制的規定將先發明創造成果予以保密,最大限度地限制競爭對手的利用;美國企業為了維護其技術優勢,為了保護國內市場,將專利戰略融于其貿易政策之中。阻止侵犯美國專利權的國外進口商品進入美國市場;美國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專業化、市場化的運作中,面向全社會的經營性律師事務所承擔了公司企業和個人的大部分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日本實施集專利技術開發、引進、轉讓于一體的主體化知識產權戰略,是日本企業經濟實現飛躍的成功經驗。日本企業專利管理工作被視為企業發展、競爭、再創業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視知識產權為一種經營資源。其知識產權戰略主要包括:重視海外專利申請,進攻他國市場;注重技術的消化與吸收,并不斷加以改進創新;將專利戰略作為企業生產經營戰略重要組成部分;促進專利發明商品化發展。日本在專利實施這方面一直居世界前列,其平均實施率為52%,遠遠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3我國企業面臨"知識產權戰略"的新挑戰
就目前國內企業的情況來看,電子商務尚不能成為有效管理和推動"科技專利"發展的手段。我國企業在電子商務發展方面還僅僅是初創階段,還不能利用網絡有效開創新的專利,還不能通過網絡有效利用別人的專利發展自己,還不能利用電子商務的各項新技術建立起行業的"專利網絡"。其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知識產權戰略無措施。在我國,設置專門知識產權部門、安排專職處理知識產權事務的企業是非常少的。而且企業不注重自身智力勞動成果的保護,有發明不申請專利保護,不知道創造與積累無形資產。
(2)自主知識產權缺乏,特別是涉及高新技術領域專利標準嚴重缺乏。2003年,江蘇省新增內資出口企業3034家,相當于全省歷年內資進出口企業總數的3/4,但其中2701家私營企業的出口總額只有30億美元,平均每家只有110萬美元,而且絕大部分出口產品沒有自主知識產權。在核心專利、關鍵技術的發明專利申請中,國內申請不到國外申請的25%。
(3)專業專職人員缺乏。美國的IBM公司僅專利工程師就有500余人,德國西門子公司在為知識產權服務的工作人員達1500人。而我國配備專職人員管理知識產權事務的企業所占比例較低,沒有任何配備的企業仍占不低的比重。(4)資金投入少。我國企業一直在短期經濟利益的驅使下急功近利,不愿在核心技術領域投資,進行自主研發,更沒有及時地將技術專利化、將專利標準化、將標準許可化。從研發投入上說,德國、美國等發達國家在高新技術產業研發上的投入,一般在GDP的3%~5%以上,一些中等水平的國家也在2%以上,而2001年我國用于研發的投入僅占GDP的1%,僅相當于西門子一家公司用于研發新產品的高新技術上的投入。
(5)政府工作滯后。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有效性較差,專利侵權訴訟時間過長,已經嚴重損害了企業申請專利的信心。一部分企業已經不敢申報專利,而采用技術秘密方式加以封鎖保護。
4結合實際情況,實施知識產權戰略
建立以知識產權管理為基礎的現代企業管理模式,實施符合本企業實際情況的知識產權戰略,這是入世后國內企業發展的重要途徑,而電子商務無疑為建立這種模式提供了最現代化手段。在電子商務環境下,我國企業應該從五個方面實施知識產權戰略:
(1)知識產權意識戰略。企業要設有知識產權部門,負責收集在全球范圍內與企業有關的情報和信息,及時了解整個行業中發生的變化、其產品在市場上的競爭力等,以幫助企業負責人做出正確的決策。政府要有創建有利于加強企業國際競爭力的制度環境意識,通過擴大工業企業的對外經營自,提高企業的國際競爭力,通過減少政府的直接干預增強企業的國際競爭力,而且要加強知識產權政策法規體系建設。
(2)知識產權創新戰略。①專利創新策略。企業要加強自主專利的研究,大幅度提高我國擁有專利的數量和質量,增加專利研究的投入,尤其要加大原始創新的力度,并在取得研究成果后,及時申請海內外知識產權;②標準策略。專利標準,在世貿組織規則中對我國企業影響是最大的。專利標準可以為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
(3)知識產權保護策略。利用世貿組織實施和管理的多邊協議與協定中允許的保護措施,大力保衛企業貿易,以"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保護我國的知識產權;加大打假力度,保護企業知識產權。擁有知識產權的企業,要盡快進行專利申請、商標注冊、商業秘密保護,防止被跨國公司搶先注冊專利、知名商標、竊取商業秘密。
(4)知識產權應用戰略。包括:企業合作,組成戰略聯盟;善于將無形資產轉化成資本;跨國申請專利;行業標準與國際標準并舉,應對國際貿易中的技術壁壘。
(5)知識產權人才戰略。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對于知識產權事業發展關系重大。應采取切實有力的措施,加快知識產權人才培養步伐。企業要培養知識產權創造人才,讓更多的發明創造者能運用知識產權制度來促進創新,增強創新能力。此外要培養知識產權管理人才,以促進知識產權制度的實施,增強企業的科學決策意識。加強科技創新、增強科技持續創新能力的關鍵是知識產權人才。因此,企業必須建立公平合理、有效運行的激勵機制來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和創造性。
總之,不同的企業應根據自身所處的競爭環境、技術研究能力和經濟實力,結合自己的經營發展戰略目標,靈活地、主動地、有選擇地加以利用。同時,無論是選擇哪種戰略,企業都應將企業知識產權戰略與企業管理工作、經營發展戰略、科技發展戰略緊密聯系起來,建立健全的知識產權戰略的保障體系,完善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從而形成本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不斷拓展本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空間,使其不斷發展壯大,最終促進我國社會科技、經濟的全面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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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創業富民、創新強省”戰略和市委、市政府“推進自主創新,建設創新型城市”的決定精神,緊緊圍繞提高*城市綜合競爭力和建設創新型城市的現實需要,以創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城市工作為突破口,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為導向,全力推進*知識產權創造、管理、運用和保護工作,有效提高企事業單位掌握、運用知識產權的綜合能力,全面提升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法治意識和誠信水平,促進*科技、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
二、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確立知識產權戰略在建設創新型城市過程中的重要作用,切實加強對知識產權工作的宏觀指導和政策引導,構建完善、高效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和協調機制;積極引導、鼓勵、支持企事業單位開展技術創新和發明創造,進一步促進自主知識產權數量和質量不斷提高;圍繞創新體系建設,著力培育有利于區域經濟長遠發展的自主知識產權,加快知識產權的產業化進程;提高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制化、規范化水平,建立和完善執法協作機制,增強運用知識產權制度和自我保護能力,爭取早日建成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城市。
(二)具體目標
1.全市專利年申請量年均增長18%以上,其中發明專利申請量占全部申請量10%以上,每10萬人口年度發明專利申請量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年專利授權量保持全國副省級城市前列,*企業獲得國外專利授權量穩步增長。全市商標注冊量穩定增長,著名商標數量明顯增多,馳名商標有新的突破。以計算機軟件為主的各類作品著作權登記數量和注冊登記的地理標志穩定增長。若干優勢產品專用生產技術融入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
2.加大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力度,鼓勵和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的內部管理制度,新培育至少80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
3.進一步加強市級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建設,建立、健全縣(市)區級知識產權管理機構。
4.增強知識產權維權保護能力,提高執法保護水平和效率,不斷完善司法和行政兩條途徑并行運作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全市專利行政執法案件年結案率超過95%以上。
5.加大宣傳培訓的力度,形成全社會尊重知識產權的良好氛圍。各級各類知識產權教育培訓不低于1萬人次/年。
6.加強知識產權專業、法律訴訟、研究咨詢、評估交易等中介服務機構的建設。
7.支持建設3-5個知識產權公共信息服務平臺,提高企業對知識產權信息的有效利用,完善知識產權轉化及交易機制。
三、工作內容
(一)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1.完善政府知識產權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全市知識產權工作的統籌協調,逐步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與經濟、貿易、司法等部門協同配合、橫向聯動的工作機制。
2.建立、健全各級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重點推進縣(市)區級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建設,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落實專職人員和工作經費。
3.建立重大經濟活動的知識產權審議制度。加強重大項目所涉及技術的知識產權狀況分析,為重大項目的選擇、確定提供可靠的決策依據,確保重大項目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并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4.積極支持*國家高新區申報國家知識產權示點園區。強化*國家高新區的知識產權管理,發揮區內高技術企業的優勢,提高園區的知識產權產出能力。
(二)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服務體系
1.培育和發展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知識產權相關部門和社會服務組織管理部門要加強協調,引導、鼓勵和支持組建知識產權中介服務組織,重點培育專業化、規?;投喙δ艿闹R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并不斷強化其服務功能。
2.加強知識產權信息服務。鼓勵企事業單位結合自身實際,建立知識產權專業數據庫,開展對知識產權信息的采集、加工和運用。政府相關部門要針對我市支柱行業、重點領域,支持建立共享的知識產權信息數據庫,為企事業單位制定和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務,為企業研發、決策和科技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提供支撐。
3.完善知識產權市場轉化交易機制。發揮發明協會、企業家協會等協會組織及國家專利技術展示交易(*)中心的橋梁作用,建立多種形式的知識產權市場轉化機制,提高知識產權成果轉化率。
4.建立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援助權益受侵害的知識產權權利人,建設服務型政府,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
(三)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體系
1.加強知識產權政策法制環境建設。完善《*市知識產權保護狀況》年度定期制度,積極研究和制定在科技、經濟、貿易、教育等領域鼓勵發明創造、保護自主知識產權的規范性文件。
2.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能力建設。積極受理專利糾紛,提高辦案的質量,查處假冒他人專利和冒充專利案,打擊侵犯商標、版權的行為,構成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開展多種形式的各部門聯合執法行動,加大跨地區執法協作,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效率和水平。
3.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協作機制。加大我市專利、商標、版權、文化、質監等部門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協作力度,密切與法院、檢察院和海關的信息溝通,并逐步建立跨地區、跨行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協作機制。
4.加強重點領域和重要環節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圍繞我市重點產業,切實做好生產、科研、商品流通、技術貿易、作品創作和傳播等重要環節,以及大型展會、技術交易等重點領域知識產權保護的社會監督和執法工作。
5.探索行業協會開展行業知識產權保護自律和維權,支持行業知識產權保護自律和維權性組織依法開展維權活動。
6.加強外經貿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尤其是加強重點出口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加強海關知識產權保護,積極開展知識產權海關登記備案工作。
(四)進一步推進企業知識產權工作
1.培育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積極開展企業專利試點示范工作,加大培育國家、省、市專利(知識產權)試點、示范企業的力度,不斷增強試點企業的普及效應和示范企業的輻射效應。鼓勵各示范、試點企業參與企業標準、行業標準和國家標準的制訂。
2.促進專利技術產業化。優先支持發明專利產業化,以發明專利帶動產業發展。對具有自主專利權、符合國家和本市產業導向、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能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專利產品,安排資金給予重點支持。
3.推進企業實施知識產權戰略。通過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全面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組織企事業單位決策層學習知識產權法,了解知識產權國際規則,提高貫徹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意識和能力。
4.鼓勵中小企業申請發明專利。認真落實專利申請資助政策,發揮該政策的示范導向作用,引導廣大中小企業重視知識產權的創造和運用,提高自主知識產權的擁有量。
5.完善涉外知識產權統籌協調工作機制,做好涉外企業知識產權狀況調查和分析,幫助企業應對國際知識產權糾紛。
(五)加強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和人才隊伍建設
1.積極營造有利于知識產權保護的輿論環境。開展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知識產權宣傳活動,將知識產權宣傳作為科普活動的重要內容。利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4.26世界知識產權日”等重要日期大力宣傳知識產權。組織發明創新大賽、創業計劃大賽等活動,營造全社會尊重知識、尊重人才、鼓勵創新、積極創業的社會氛圍。
2.積極營造有利于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的教育環境。各級科技、經濟、人事、教育等部門,要將知識產權教育培訓納入部門工作計劃,針對各級領導干部、企業經營管理者和知識產權工作者開展知識產權專門培訓。推動知識產權進學校,在科技人員再教育、公務員培訓等方面增加知識產權內容。培養一支高層次的熟悉知識產權管理、執法、評估和許可貿易等知識的人才隊伍。
3.拓展對外合作交流,提升涉外知識產權工作水平。學習、掌握國際慣例和規則,拓寬涉外知識產權工作的視野。舉辦若干有特色的高層涉外論壇,通過多種渠道學習知識產權管理、運用和保護的國際經驗。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1、成立由分管副市長擔任組長的*市創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城市工作領導小組,市級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研究決定創建工作重大事項,部署、檢查、協調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科技局,負責日常工作。
2、各縣(市)區政府要將知識產權示范城市創建工作作為政府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政府目標管理,落實創建工作牽頭部門和工作人員,做到機構、人員、經費三落實。市級專利、商標、版權管理部門要將知識產權示范城市創建工作作為本部門中心任務,并牽頭負責本系統創建工作。
(二)政策法規保障
1、認真貫徹國家、省有關知識產權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并模范執行。
2、貫徹執行《*市專利管理條例》等規定及市政府關于開展創建知識產權示范城市工作的方案、決議,研究制定與創建工作相配套的政策文件,推進*市知識產權戰略的制定和實施。
(三)經費保障
1、設立專利發展專項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專利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專利資助、專利實施、專利保護、表彰獎勵、知識產權宣傳培訓、知識產權試點示范等方面。
2、各縣(市)區政府要設立相應的專利發展專項資金,促進本地區自主知識產權的創造和轉化實施,提高區域創新能力。
(四)機制保障
關鍵詞:知識產權;戰略化
中圖分類號:D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118(2012)04-0098-02
一、知識產權戰略化的概念和特征
(一)知識產權戰略的概念
所謂“戰略”,是指重大的、帶有全局性的謀劃。知識產權的本質是一種經濟和商業權利,許多企業和國家都紛紛利用知識產權來強化自己的競爭優勢,并把知識產權作為企業或國家發展總體戰略的重要內容。因此,知識產權戰略就是以知識產權制度為基礎,健全和完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激勵知識產權創造、知識產權保護和知識產權的轉化與應用,提高知識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推動經濟持續發展的行動方案及相關政策措施。
(二)知識產權戰略具有以下基本特點
1、全局性
知識產權戰略是從國家、地區或企業利益出發,關于知識產權的全局性指導原則與行動方案,因此,它是從宏觀層次上把握知識產權工作的方向性,而不是拘泥于知識產權的某項具體工作和某一局部內容。
2、目的性
這是發展戰略的本質特征,知識產權戰略也有明確的目的,就是通過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努力提高知識產權在國家、地區或企業發展中的貢獻與作用,最終增強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
3、動態性
發展戰略通常隨著發展環境的變化而變化,要適時做出調整,以便科學管理。
4、知識管理性
知識產權戰略的關鍵在于建立和完善關于有效地進行知識管理的機制和體制,它不僅能夠激勵知識的創造,還要強化對知識產權的有效保護和擴散,不僅要保護創造者的利益和積極性,還要推動全社會的經濟科技進步。
5、階段性
知識產權戰略不同于具體的專利戰略、商標戰略和品牌戰略,它是基于知識經濟、知識管理、國際競爭的理念和實踐較之影響下的一種發展戰略。
6、長遠性
在制定、管理知識產權戰略時,要以現在作為基本立足點,并以未來的長遠目標規劃現時的行動方案,求得當前與長遠、現實與未來的協調發展。
二、知識產權戰略的體系結構
(一)構成要素
知識產權戰略是一個完整的體系,就其構成要素看,它應該包括戰略思想、戰略目標、戰略原則、支撐條件等。戰略思想是一種理念,它是制定知識產權戰略的指導思想,關系到知識產權戰略的方向。知識產權戰略目標本身其實也是一個體系,即它是由不同層次的目標組成的一個目標體系。比如可以將知識產權戰略的目標分為主體目標、階段目標、具體目標和行動目標等,也可劃分為功能目標、數量目標和時限目標等。戰略原則主要是指為達到知識產權戰略的目標而必須遵循的一些準則。知識產權戰略的支撐條件可以看作知識產權戰略的另一種體系,也就是知識產權戰略的社會建制。它至少包括組織建制、人員配備與培養、文化觀念等三個重要組成部分。
(二)層次分類
從知識產權戰略層次上看,可以分為國家層次、區域層次、產業或行業層次和企業層次。在知識產權戰略的這四個層次中,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處于最高層次,著重于理念性、宏觀性和戰略性,對其他層次的知識產權戰略起著指導和約蘇作用;而企業層次的知識產權戰略則處于最低層次,著重于操作性、技術性和戰術性,是落實其他層次知識產權戰略的基礎。而其他層次的知識產權戰略則介于二者之間,對上受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約蘇與指導,對下則對企業的知識產權戰略有約蘇和指導作用。
(三)類別劃分
按照知識產權的種類,知識產權戰略又可分為專利戰略、商標戰略等。所謂專利戰略,目前國內比較流行的說法是:企業面對激烈變化、嚴峻挑戰的環境,主動地利用專利制度提供的法律保護及其方便條件有效的保護自己,并充分利用專利文獻和其他信息,研究分析競爭對手狀況,推進專利技術看法,控制專利技術市場;為取得專利競爭優勢,為求得長期生存和不斷發展進行的總體性謀劃。
關于商標戰略,我在這里就不再論述了。
三、我國知識產權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缺乏國家總體知識產權戰略
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一個國家總體知識產權戰略。在缺乏總體戰略指導的情況下,微觀層次的知識產權戰略沒有統一目標和制度保障,很難形成整體競爭力。因此,迫切需要制定國家層次的知識產權戰略。
(二)部門分割多頭分散管理,且稍預警和協調機制
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涉及各個行業,貫穿在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技術利用的各環節,與知識產權有關的管理部門很多。但是,在現行條塊分割的管理體制下,缺少溝通渠道和協調機制,知識產權管理出現一些盲區。一方面,由于責任不落實,企業遇到的一些知識產權問題沒人管,也不知道該誰管;另一方面,由于渠道和信息不暢,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不能及時參與有關事件的協調或咨詢,基層機構和企業也得不到應有的援助和指導。
(三)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有待完善,地區發展不平衡
(四)法律懲罰力度不夠,執法不嚴與部分保護標準超越發展階段并存。一方面,法律規定的賠償額較低,難以起到威懾作用。另外,有些保護標準超出了我國的發展階段,立法簡單照搬國外標準,與國情脫節。
(五)保護經費不足,適用人才短缺
(六)科技管理體制不適應市場經濟要求
一是政府科技計劃管理部門、大學、科研院所以及企業都缺乏規范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和管理機構。研究項目選題缺少知識產權查新,低水平重復現象嚴重,缺乏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二是科研項目管理重成果,輕專利,以成果獎勵制度為主。三是職務發明的權屬政策強調機構的權利,忽視發明人的權利。四是缺乏激勵機制和促進科技成果轉移機制。
四、發達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基本經驗
(一)意識強,起步早
早在20世紀70年代,隨著歐洲發達國家和亞洲新興工業國家和地區的崛起,美國政府和產業界都感到了巨大的競爭壓力,這時候就認識到,美國在全球經濟競爭中最大的資源和優勢就在于科技和人才,這是其他國家都難以相比的。美國面臨的最大任務就是怎樣把他們轉化為經濟的競爭優勢,這就要通過知識產權這個工具。因此,1979年,當時美國總統卡特就第一次提出要將知識產權戰略作為國家發展戰略。到1985年,美國政府競爭力委員會則在一份報告中明確提出了知識產權戰略的觀點,即“在美國國內和國外強化保護知識產權,是提高美國產業競爭力的有效措施”。
(二)以專利為核心,以跨國公司為主體,攻城圈地,攘外安內,構筑壁壘
在知識產權體系中,專利處于核心地位,因為專利對于經濟發展和技術進步都有著直接的顯著影響。因此,在發達國家的知識產權戰略中,無論是政府,還是企業都是將專利作為核心的。由于跨國公司在技術和產品市場上的壟斷地位,因此美日等國都是以跨國公司為主體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鐕緞t通過各種手段,維護他們的壟斷地位。
(三)完善法律,提高知識產權體系的運作效率和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例如日本政府由首相任部長的知識產權戰略總部于2002年7月推出了知識產權戰略推進計劃,計劃將專利審批時間縮短到6個月以內,不到原來的1/3,并且將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高等法院,追加醫療技術專利對象等。而美國則通過一系列的法律修改,將知識產權保護與對外貿易掛鉤起來;將原來被認為是非專利的領域,如基因工程、互聯網經營模式等也納入專利保護的范圍。
(四)建立健全激勵機制,構建知識產權創新體系
例如,按照日本知識產權戰略大綱的計劃,日本將建立專利電子圖書館,無償提供專利廳擁有的約4800萬件的產業財產信息,;將促進知識財產的利用,促進大學對外轉移技術;將在全國數10所大學建立“知識財產本部”,充實法學研究生院的知識財產教育,以培養知識財產的專門人才。美國先后出臺了《拜讀法案》,《美國發明家保護法令》《技術轉移商業化法案》等,使美國大學、國家實驗室在申請專利、加強產學研結合、技術轉移即創辦高新技術企業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
五、我國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基本思路
(一)我國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基本原則
1、適應潮流,全面接軌
國際知識產權制度是內生于世界貿易發展的產物,是世界貿易規則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必須全面主動接軌包括知識產權制度在內的一系列世界貿易規則,跟上全球化的步伐。
2、積極參與,掌握主動
貿易規則本質上是一種利益規則,因此參與制定貿易規則事關國家利益。經過多年的努力,我國已經成為包括世界貿易組織在內的一系列重要的國際性組織的成員,因此,我國應抓住這個機遇,積極參與各種世界貿易規則的制定,以掌握主動,維護國家利益。
3、有所為,有所不為
一方面,我們在一部分我國具有一定優勢和基礎的技術領域優先發展,重點突破,力爭掌握技術標準,獲得壟斷技術的地位。另一方面,發達國家竭力主張的少數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可能確實超越了我國現階段的國情,我們也不能全盤無條件的接受。也應該有所選擇,循序漸進,獲取知識產權制度收益的最大化。
4、本土化
這有兩層含義,一是在知識產權保護具體的程序和方式上的本土化,二是在一些技術標準和專利開發上的本土化。
5、市場化
我國經濟社會的市場化程度還不高,無論是在知識產權的保護,還是在知識產權的創造與發展方面,目前都存在較為濃厚的行政化和計劃性色彩,長期看是不符合國際知識產權制度發展的規律的,也是不利于技術創新的。
(二)我國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基本措施
1、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
(1)要修改和完善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重點修改和完善目前有關與TRIPS協議不相協調的方面,同時加強立法解釋,使我國的立法更適應于國際和國內的形勢要求。
(2)要加強司法保護。按照TRIPS協議的要求,通過加強司法解釋,規范訴訟程序,明確知識產權權利人的權利和侵權人的責任,切實保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3)要加強行政保護。要通過加強知識產權行政保護的法制建設,確保行政執法的制度化、規范化和公正性,不斷提高對知識產權行政保護的能力和水平。
(4)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隊伍的建設。要加強司法和行政執法機關專業人員隊伍建設,對執法人員要嚴格選用和強化培訓,提高其專業素質。要切實保障司法和行政執法工作所必須的經費、設備等物質技術條件。
(5)要建立權威,加強協調。隨著條件的成熟,要逐步集中統一行政執法隊伍,改變政出多門、各行其是的執法現狀;同時建立專門負責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司法機構,提高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效率和水平。
2、促進知識產權的應用
(1)是要制定有關政策法規,比如財政支持、稅收優惠、貸款、建立各種形式的風險投資基金等方式,鼓勵知識產權的商品化和產業化。
(2)是建立知識產權市場化交易的機制。建立知識產權商品化評估機制,充分激活知識產權,以許可、轉讓等方式推向市場。
(3)是要提高吸收和整合知識產權的能力。我國目前的創造能力還不夠強,我們可以引進國外先進的知識產權,在此基礎上消化吸收,進行二次創新,這方面,日本有很多成功的經驗是很值得我們學習的。
(4)是要健全知識產權的中間服務機構。我國應加快成立多種形式的商標、專利、著作權機構、咨詢機構以及知識產權律師事務所服務機構,同時加強信息化建設,健全知識產權信息的公共服務設施,為知識產權提供多層次、全方位的法律保護。
3、激勵知識產權的創造
(1)要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健全多層次的技術創新體系。多層次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構建一個開放的、法制化的、平等有序的市場經濟大環境和合理有序的競爭機制;制定適合我國特點的自主技術創新策略,盡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業;要注重技術標準的制定和推廣,構筑核心競爭力。
(2)要加強技術交流與合作。技術交流與合作有利于技術創新。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壟斷著很多先進的技術,主導著國際間技術的轉移與流動,因此,加強與跨國公司的技術交流與合作對于我國吸收引進國外先進技術是必不可少的。
(3)建立科學的科技成果評價體系。我們要在各種類型的考核體系中,將知識產權創造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比如在政績考核、職務職稱晉升、項目立項、科研評獎等方面,加強對知識產權指標的考核,促進科研成果向知識產權轉化。同時在財政、稅收等方面輔以配套措施,對獲取知識產權的活動,比如專利的國際申請等,給予優惠和獎勵,降低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獲取知識產權的成本,從而激勵更多的知識產權創造活動。
參考文獻:
\[1\]馮曉青.企業知識產權戰略\[M\].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05.
以科學發展觀為理論指導,以國家和省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為工作指南,以提高城市綜合競爭力和建設創新型城市為輿論導向,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發展方式的中心環節,努力提高我市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和保護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全社會知識產權意識、法律意識和誠信水平,促進在“關中—天水”經濟區中率先發展,為科技、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提供堅實的知識產權支撐。
二、創建時間
從年1月1日—年12月31日。
三、目標任務
(一)總體目標
確立知識產權戰略在建設創新型城市中的重要作用,切實加強對知識產權工作的宏觀指導和政策引導,構建完善、高效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和協調機制,力爭全市自主知識產權的創造能力大幅度提高,專利擁有量進一步增加;運用知識產權的效果明顯增強,專利型產品的比重顯著提高;知識產權保護狀況明顯改善,盜版、假冒等侵權行為顯著減少;全社會特別是市場主體的知識產權意識普遍增強。在此基礎上,確保建成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城市。
(二)主要任務
1、全市年專利申請量增長15%以上,其中發明專利申請量占25%以上,每十萬人口年度發明專利申請量和授權量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全市商標注冊量穩步增長,著名商標數量明顯增多,馳名商標有新的突破。以計算機軟件為主的各類作品著作權登記數量和注冊登記的地理標志穩定增長。若干優勢產品的專利技術融入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
3、加大企業知識產權工作力度,鼓勵和支持企業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的內部管理制度,培育各級各類試點、示范企業30家。
4、建立市知識產權(專利信息)服務平臺,建成裝備制造業、新材料產業、電子通信設備、先進環保產業、清潔和再生能源產業、集成電路與光電集成產業等6個行業專利數據庫,提高企業對知識產權信息的有效利用水平,完善知識產權轉化及交易機制。
5、完成各類知識產權培訓1萬人次,全社會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顯著提高。
6、增強知識產權維權保護能力,提高執法保護水平,不斷完善司法和行政兩條途徑并行運作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全市行政執法年結案率超過95%以上。
四、工作內容
(一)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1、完善政府知識產權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全市知識產權工作的統籌協調,逐步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與經濟、貿易、司法等部門協同配合、橫向聯動的工作機制。
2、建立、健全各級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重點推進縣、區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建設,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落實專職人員和工作經費。
3、建立重大經濟活動的知識產權審議制度。加強重大項目所涉及技術的知識產權狀況分析,為重大項目的選擇、確定提供可靠的決策依據,確保重大項目不涉及知識產權糾紛,并爭取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4、積極支持國家高新區創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園區。強化國家高新區的知識產權管理,發揮區內高新技術企業的優勢,提高園區的知識產權產出能力。
(二)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服務體系
1、培育和發展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知識產權相關部門和社會服務組織管理部門要加強協調,引導、鼓勵和支持組建知識產權中介服務組織,重點培育專業化、規?;投喙δ艿闹R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并不斷強化其服務功能。
2、加強知識產權信息服務。鼓勵企事業單位結合自身實際,建立知識產權專題數據庫,開展對知識產權信息的采集、加工和運用。政府相關部門要針對我市支柱產業、重點領域,支持建立共享的知識產權信息數據庫,為企事業單位制定和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務,為企業研發、決策和科技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提供支撐。
3、完善知識產權市場轉化交易機制。發揮知識產權(專利信息)服務平臺的橋梁作用,建立多種形式的知識產權市場轉化機制,提高知識產權成果轉化率。
(三)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體系
1、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能力建設。積極處理專利糾紛,提高辦案的質量,查處假冒專利案件,打擊侵犯商標、版權的行為,構成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開展多種形式的各部門聯合執法行動,加大跨地區執法協作,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效率和水平。
2、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協作機制。加大我市專利、商標、版權等管理部門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協作力度,密切與公安、法院、檢察院和海關的信息溝通,并逐步建立跨地區、跨行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協作機制。
3、加強重點領域和重要環節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圍繞我市重點產業,切實做好生產、科研、商品流通、技術貿易、作品創作和傳播等重要環節,以及大型展會、技術交易等重點領域知識產權保護的社會監督和執法工作。
(四)進一步推進企業知識產權工作
1、培育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積極開展企業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工作,加大培育國家、省、市知識產權試點、示范企業的力度,不斷增強試點企業的普及效應和示范企業的輻射效應。鼓勵各示范、試點企業參與企業標準、行業標準和國家標準的制訂。
2、促進專利技術產業化。優先支持發明專利產業化,以發明專利帶動產業發展。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符合國家和本市產業導向、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能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專利產品,安排資金給予重點支持。
3、推進企業實施知識產權戰略。通過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全面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組織企事業單位決策層學習知識產權法律法規,了解知識產權國際規則,提高貫徹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意識和能力。
4、加強大企業大集團知識產權工作。以專利技術、企業品牌和產品品牌創造為重點,優先支持大企業大集團知識產權發展;從企業整個行為鏈條的關鍵環節上杜絕侵權行為;在資金安排上予以傾斜,幫助企業以自主知識產權提高產品的市場份額,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5、鼓勵中小企業申請發明專利。認真落實專利申請資助政策,發揮該政策的示范導向作用,引導廣大中小企業重視知識產權的創造和運用,提高自主知識產權的擁有量。
(五)加強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和人才隊伍建設
1、積極營造有利于知識產權保護的輿論環境。開展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知識產權宣傳活動,將知識產權宣傳作為科普活動的重要內容。利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4·26”世界知識產權日等重要日期大力宣傳知識產權。組織開展發明專利創新大賽、創業富民等活動,營造全社會尊重知識、尊重人才、鼓勵創新、積極創業的社會氛圍。
2、積極營造有利于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的教育環境。各級科技、經濟、人事、教育等部門,要將知識產權教育培訓納入部門工作計劃,針對各級領導干部、企業經營管理者和知識產權工作者開展知識產權專門培訓。推動知識產權進學校,在科技人員再教育、公務員培訓等方面增加知識產權內容。培養一支高層次的熟悉知識產權管理、執法、評估和許可貿易等知識的人才隊伍。
3、開展對外合作交流,提升涉外知識產權工作水平。鼓勵企事業單位學習、掌握知識產權國際慣例和規則,拓寬涉外知識產權工作的視野,在涉外知識產權領域提高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和水平。積累知識產權管理、運用和保護的國際經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
市政府成立市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協調全市知識產權示范創建工作,由市政府主管領導任組長,市級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每半年召開一次研究知識產權方面工作的專題會議。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知識產權局,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增加投入
市政府設立知識產權工作專項資金100萬元,列入財政預算,主要用于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專利轉化、行政執法、資助獎勵等方面。
(三)強化考核
把知識產權產出量和擁有量作為縣區政府和相關企業科技進步目標考核的主要內容之一,作為各級各類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職級晉升、職稱評聘和評定有突出貢獻拔尖人才、選拔專家的主要內容之一。
(四)深入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培訓、普及工作
利用各種媒體、各種渠道,采取多種方式,深入開展知識產權“四進”(進企業、進學校、進機關、進社區)活動,不斷提高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把知識產權相關知識納入市行政學院干部培訓內容,開展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試點,組建市知識產權講師團,在全市盡快形成尊重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氛圍。
【關鍵詞】知識產權;企業經營;專利池;知識產權證券化;技術標準
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管理已經成為企業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但長期以來,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大多停留在保護層面,還沒有進入資本化運作階段。如何把企業現有的知識產權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把知識產權從靜態權利轉變為動態權利,這就涉及到了知識產權管理的另一方面――知識產權的經營。所謂知識產權的經營就是通過知識產權的轉讓、許可、質押、證券化和技術標準化等途徑,最大限度地開發知識產權所蘊涵的價值,使其在法定保護期限內創造出更多的財富價值。根據知識產權經營模式的市場運作成熟度,可以分為傳統的知識產權經營模式和新興的知識產權經營模式。
一、傳統的知識產權經營模式
傳統知識產權經營模式是指有比較成熟的市場運作規則,在實踐中被廣泛運用的經營模式。
1.有償轉讓的知識產權經營模式。企業研發出來的知識產權除了自己使用外,還可以通過有償轉讓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方式,獲得更大利益。知識產權有償轉讓模式包括所有權有償轉讓和使用權有償許可。
知識產權使用權有償轉讓往往是一些實力雄厚的大企業采取的一種經營模式。這些企業資本雄厚、技術條件優越,在某些技術領域可能存在相當多的知識產權。同時,這類知識產權的市場生命周期短,技術更新換代很快,市場相關替代技術也很多。許多情況下,這類知識產權還沒過保護期,就已經被淘汰了。所以對于這類知識產權的開發一定要盡快。采取知識產權使用權有償轉讓的方式,可以獲取許可費,盡快收回知識產權開發成本。
知識產權所有權有償轉讓模式主要適用以下情況:(1)企業本身難以開拓市場,對未來市場的占有能力有限;(2)知識產權開發后,已有相同效能的替代技術出現,而競爭對手已經占領了相當一部分市場;(3)將自己的產品或商標施加給受讓方,能夠實施專利技術轉讓與產品或商標相結合的戰略;(4)企業不再使用相關知識產權,而該知識產權還沒有過法定保護期。在以上情況下,知識產權所有權的有償轉讓,是企業扭轉經營不利形勢、避免破產風險、獲得重大發展契機的重要舉措之一。例如陶氏化學有限公司通過專利有償轉讓,專利許可收入由原來的2500萬美元增加到1.25億美元,大大提高了企業的收益水平。
2.交叉許可經營模式。交叉許可模式是企業間以專利技術作為合同標的進行對等交換的一種經營模式。一個企業不可能開發所有的技術,也不可能保證所有開發的技術都能獲得專利。如果本企業擁有自主開發的優秀專利,而競爭對手的專利對本企業的生產經營又構成妨礙時,就可實施交叉許可模式。
交叉許可模式適用于企業間的專利比較接近,而專利權的歸屬又錯綜復雜或相互依存的情形。交叉許可的實際情況非常復雜,例如由于技術進步,同行業內的企業間技術差距已不存在;與其它企業的技術交流合作在不斷擴大;依靠單純專利許可得不到滿足的情形;專利權的增多或復雜化等等。通過專利交叉許可企業之間形成技術聯盟,對內可以互相實行交叉許可,對外則可以統一抵制其他的品牌進入該市場,提升整個行業的知識產權水平和行業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3.專利池經營模式。專利池是基于特定目的而形成的專利的集合體。加入專利池的專利權所有者依據協議參與專利的許可和專利許可費的分配。運用專利池實現技術壟斷,以謀取壟斷利潤。
該種模式適用于技術處于壟斷階段的企業。專利池可以達到單個專利達不到的目的-技術壟斷。因為任何產品或技術一般都需要若干核心專利組成,只擁有一項核心專利不可能形成對一項技術的壟斷,而由若干核心專利共同組成的專利池則可以達到這個目的。當這些核心專利都掌握在少數大企業手中時就極易形成技術壟斷。微軟通過專利池的構建,實現技術壟斷,從而賺取了高昂的專利費。我國DVD企業經歷的專利訴訟,實際上也是6C、3C等DVD專利聯盟通過構建專利池,形成技術壟斷,收取高額許可費的結果。
擁有核心專利的我國企業應盡快開發專利,以便在核心技術領域筑起牢固的專利池,以防核心技術周圍未開發的領域被他人獲得專利。做好核心專利技術儲備,以便在核心專利期限屆滿時,通過取得改進專利仍能起到保護作用。暫時沒有核心專利的企業要積極創新,獲取更多的自主知識產權,積極參與行業核心技術專利池的組建,以增強在專利池中的發言權,通過加入專利池以獲得交叉許可方面的利益。
二、新興知識產權經營模式
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一些新的知識產權經營模式逐漸在市場運作中出現,雖然這些模式還沒有成為主流,但它們適應了市場的需求,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在實踐中,新興的知識產權經營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知識產權證券化經營模式。在企業正常的科研生產過程中,往往會產生一些企業當前不準備使用或今后一段時間內沒有能力進行開發的知識產權。這類知識產權又具有巨大的市場利益。對于這類知識產權,可以采取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形式,即企業將具有可預期現金收入流量的知識產權,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對該知識產權中的風險和收益要素進行分離與重組,轉移給另外一個特設載體,由特設載體發行一種基于該知識產權所產生的現金流的可以出售和流通的權利憑證,據以融資的過程。知識產權證券化和知識產權所有權轉讓之間的區別在于兩者之間的收益不同。知識產權所有權轉讓的收益較之未來的市場收益一般較小。通過知識產權證券化,可以把本來需要數年才能實現的知識產權收益在當期提現,最大限度地增加企業的現金流量,提高資金周轉率,還可以為后續研發提供資金支持,不斷推進企業的科研創新水平。在國際上,已有許多知識產權成功證券化的實踐。音樂版權證券化領域有1997年的鮑伊債券,在專利證券化方面, 藥業特許公司(Royalty Pharma) 的兩個項目是目前已知的經典案例。
在國內目前還沒有知識產權證券化成功的案例,但是從2005年開始,中國已有多只資產證券化產品成功上市,如“中國聯通CDMA、網絡租賃費收益計劃”、“開元信貸資產支持證券”、“遠東租賃資產支持收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等。這些實踐為中國將來實施知識產權證券化掃除了一定的障礙,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2.知識產權標準化經營模式。有些企業的知識產權是某些行業的核心技術,或者與其他企業的技術共同組成某些行業的核心技術專利池。對于這類知識產權要通過技術標準化的途徑,力圖使自己的知識產權成為行業的技術標準,借助技術標準的特殊地位,強化相關知識產權的保護,追求最大的經濟利益。因為當一項技術在全行業內得到普遍推廣并形成一種事實標準或普遍標準時,由于技術標準中通常含有大量的專利技術,標準的設定者及其成員就可以通過專利技術的許可使用獲得高額的經濟利益。這種“技術專利化――專利標準化――標準許可化”的發展道路是企業做大做強的最佳選擇。日本的索尼公司,美國的微軟公司和英特爾公司都在標準上賺得大筆財富。現代企業一定要積極參與各級行業標準以及國際標準的制定,千方百計使自己的知識產權能成為行業標準中的核心技術。借助于技術標準化途徑,充分挖掘企業知識產權的財富價值。
以上的知識產權經營模式各有特點,在市場運作中也有不同的環境需求,在實踐中,我們要針對企業擁有的知識產權的先進性、可開發程度、商品化前景進行認真論證,并以公司經營戰略為導向,分析該行業發展特點和競爭對手知識產權特點,選擇適合本企業發展的知識產權經營模式。
參考文獻
[1]王桂俠.企業知識產權經營模式與策略分析[J].新材料產業.2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