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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全球定位系統GPS;礦井地面控制測量;控制網精度
全球定位系統GPS是美國20世紀70年代研制用于軍事部門的新一代衛星導航與定位系統,它具有全能性、全球性、全天候、連續性和實時性的精密三維導航與定位功能,而且具有良好的抗干擾性和保密性。GPS技術率先在大地測量、工程測量等測繪領域得到了廣泛應用,已成為礦山地面控制測量的主要方法。
1.測區概況
古城礦區位于山西省長治市屯留縣李高鄉,行政區劃隸屬屯留縣和長子縣共同管轄,地理位置:東經112°47′54″~112°59′34″,北緯為36°10′10″~36°18′07″,測區面積約為157平方公里。
測區地形屬高原盆地內的河谷平原,地勢較為平坦,特征為丘陵地帶,總體地勢北高南低,西高東低。該區屬溫帶大陸性氣候,年平均氣溫為8.9℃,年平均降雨量為583.9mm。風向多為西北風,最大風速14-16m/s。凍土期為每年十月至次年四月,最大凍土深度為75cm。
測區分布有數十個大小村莊、廠礦、養殖廠等,大部分為農作物耕地,場區道路四通八達,多數為年久失修的瀝青、沙石、大車路等,208國道由北向南從測區東部通過,通行較為便利。另外移動電話通訊覆蓋整個測區,異常發達。
2.GPS礦井地面控制測量
2.1GPS控制測量方案
采用全球定位系統GPS測量技術對古城礦區進行地面控制測量網的布設和測量,根據礦區地形特點,分兩級建立測量控制網。首級控制網為GPS D級,控制點均勻地分布在礦井井田附近,點位選在視野開闊、易于擴展、土地堅實的制高點上,同時要考慮埋石后易于長久保存與使用方便;二級控制網以滿足礦井建設和生產需要,參照《煤礦測量規范》,按照近井點的要求布設,等級為GPS E級。
2.2GPS接收機的選擇
按照《全球定位系統(GPS)測量規范》要求,古城礦井建立了礦區D級、E級GPS控制網,根據礦區實際情況,GPS測量的接收機可選用南方測繪公司9600型單頻靜態GPS接收機,該設備靜態測量標稱精度:水平方向5mm+1ppmXD,垂直方向10mm+2ppmXD,D為基線長度,以公里計,滿足GPS D級、E級測量要求。
2.3GPS選點原則
由于GPS測量觀測站之間無需相互通視,而且控制網的圖形結構比較靈活,為保證觀測工作的順利進行和可靠地保證測量成果精度,在選點工作開始之前,需要充分收集和了解有關測區的地理情況以及原有測量控制點的分布及保持情況,再確定適宜的觀測站位置。GPS點的選點原則是:觀測站遠離大功率無線電發射源(如微波站、高壓線等);視野開闊,點的周圍便于操作和安置接收設備;地面基礎穩定,易于點的保存;觀測站選在交通方便的地方,并且便于用其它測量手段聯測和擴展;充分利用符合要求的舊有控制點;點位選定后,按規定繪制點之記,內容包括點位及略圖、交通等情況。為保證GPS點能在地面或建筑物頂部長期保存,必須埋設穩定、堅固和耐久的標石,標石尺寸規格嚴格執行規程要求,標石的頂部中央嵌一金屬標志且要注記GPS點的等級、時間及完成單位。按照古城礦井生產和建設需要,依據有關規程、規范的要求進行,各GPS點布設于生產礦井附近或長遠規劃建設的地方,以直接滿足煤炭生產和建設的需要。
2.4GPS網觀測方法
GPS測量采用相對定位方法,即在多個點上設置接收機,作同步觀測,確定各點的相對位置,在滿足可靠性、精度、效率的前提下,將同步圖形有機地連成一個整體。為了保證礦區GPS控制網的精度和可靠性采用靜態定位模式,同步圖形的連接采用邊連接方式構網,以進行同步圖形閉合條件、異步圖形閉合條件以及復測邊檢驗,這樣的構網方式具有良好的幾何強度、可靠性指標及效益指標。
2.5GPS數據處理
GPS數據處理包括:基線向量的解算及GPS網的平差兩個方面,基線解算前,對外業資料進行檢查和驗收,檢驗項目包括:測站數據;觀測數據文件;基線簡表;同步環閉合差檢驗;異步環閉合差檢驗;重復基線較差檢驗等,對不合格數據及時組織返工補測,以確保外業成果準確無誤。基線解算模式采用多基線解算模式,解算成果采用雙差固定解。
外業觀測數據檢驗合格后應對GPS控制網的觀測精度進行評定,即控制網的測量中誤差應滿足相應等級控制網的基線精度要求。GPS控制網按自由網進行平差,先在WGS-84坐標系中進行三維無約束平差,處理由于多余觀測誤差而引起的網內不符值,以反映GPS網的內部符合精度,提供各點在WGS-84坐標系中的三維坐標、各基線向量三個坐標差觀測值的改正數、基線長度、基線方位及相關的精度信息等。在無約束平差確定的有效觀測量的基礎上,進行1954年北京坐標系二維約束平差和三維約束平差,聯測的已知控制點數5個,平差結果輸出在相應坐標系中的三維或二維坐標、基線向量改正數、基線長度、方位、轉換參數及其相應的精度信息,控制網約束平差的最弱邊邊長相對中誤差,應滿足規范中相應等級的規定。
3.控制網精度指標統計
古城礦首級控制網(GPS D級)根據規范要求與高等級控制網點聯測,點數不少于3個的要求,利用古城礦區已有的1:1萬地形圖,對已有控制點的等級和分布情況進行了綜合分析研究,同時結合實地踏勘情況,確定以:連家莊(I等)、招圪堆(GPS C級)、東史(GPS C級)、李高(GPS C級)、北郜(GPS C級),五個點為平面坐標起算點。新選GPS D級點7個,加上原有國家四等點“航校”,共8個,此次D級觀測點共13個,平均邊長5-10公里。二級控制網采用在首級控制網GPS D級網點的基礎上,布設獨立觀測邊構成三角形網,共布點11個,均為埋石點,其中古城礦區主斜井工業場地4個,副井工業場地4個,桃園風井場地3個。點位的選、埋,根據古城煤礦建設管理處的生產和建設需要,依據《煤礦測量規程》的要求進行,布設于生產礦井附近,以便于生產建設使用。
關鍵詞 設施蔬菜;病蟲害;防治措施;伊犁河谷地區
中圖分類號 S436.3 文獻標識碼 B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5)14-0121-01
設施農業作為一項高效農業,在伊犁已有20余年的發展歷程。從過去一家一戶分散種植發展到連戶連片成區、成基地發展。但隨著設施農業的快速發展,也為病蟲害的發生和危害提供了有利條件,發生種類不斷增加,危害逐年加重,霜霉病、白粉病、葉霉病、灰霉病、疫病、菜蚜、斑潛蠅、葉螨、小菜蛾、菜青蟲等常年維持在中等發生水平。
1 病蟲害發生情況
通過多年的調查,伊犁河谷早春設施農業病蟲害主要有番茄葉霉病、番茄早疫病、番茄臍腐病、番茄灰霉病、黃瓜白粉病、黃瓜霜霉病、黃瓜細菌性角斑病、黃瓜炭疽病、茄子黃萎病、辣椒疫病、豆角灰霉病、斑潛蠅、蚜蟲、葉螨、白粉虱等,發生最重的是番茄葉霉病,病棚率100%,發病株率30%以上,重病田發病株率可達90%。
2 防治措施
對于設施蔬菜病蟲害的防治,要堅持“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綠色植保方針,以農業措施為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化學防治為輔的綜合防治措施,把病害發生控制在初始階段,大棚內要及時通風換氣,嚴格控制棚內溫濕度,防止高溫高濕。同時,要選用抗病品種,實行輪作,避免重茬種植,病株、病葉及時清除燒毀,減少菌源[1]。噴藥時可推廣應用煙霧機進行噴霧,降低溫棚的濕度,以緩解病害的發生。
2.1 農業和生態防治
2.1.1 選用抗(耐)病蟲良種。選擇適合本區域栽培條件的國內外優良品種,增強作物自身的抗逆性和抗病性,實現高產高效目標。
2.1.2 合理輪作、科學施肥、水分管理。合理輪作倒茬,增施有機肥,增強植株抗病能力,減少病蟲害發生。采用覆膜起壟或搭架栽培,提高壟間通風透光,采用微灌、膜下滴灌,避免大水漫灌,降低田間濕度,加強通風、透光、降濕,以減輕病害的發生。
2.1.3 及時清潔田園。在播種或定植前,結合深翻整地,及時清除殘枝敗葉及病殘體,清除棚內和棚間雜草,減少病蟲傳播的中間寄主,減少病蟲危害。
2.2 物理防治
2.2.1 頻振式殺蟲燈誘殺。利用害蟲的趨光、趨波等特性,將光的波段、波的頻率設在特定的范圍之內,近距離用光,遠距離用波誘集害蟲,燈外設頻振式高壓電網觸殺,使害蟲落入接蟲袋內殺死害蟲。通過殺滅成蟲降低田間落卵量,進一步控制害蟲田間發生量,實現安全控害。
2.2.2 黃板、藍板誘殺。利用害蟲對一些光譜的趨性和負趨性誘殺趨避害蟲。如利用黃板誘殺斑潛蠅、茶黃螨 粉虱、蚜蟲等害蟲;利用藍板誘殺薊馬、種蠅等害蟲;利用銀色地膜趨避蚜蟲等。在田間懸掛黃板或藍板,高度略高于植株頂部,放置密度300~450塊/hm2,色板一般選20 cm×30 cm大小,當色板粘滿蟲子時,可涂機油繼續使用。在害蟲發生高峰期,1塊黃板每天可誘集有翅蚜150頭、薊馬成蟲200頭左右、煙粉虱及白粉虱220頭左右。
2.2.3 防蟲網誘殺。防蟲網的防蟲原理是以人工構建隔離屏障,將害蟲拒之網外。在保護地應用防蟲網進行蔬菜栽培,能達到較好的防蟲保菜效果,特別在夏秋季蔬菜害蟲旺階段應用防蟲網全程覆蓋,能有效隔離小菜蛾、菜青蟲、蚜蟲等主要蔬菜害蟲,大大降低防治這些害蟲的農藥用量,而且可減輕蚜蟲傳播病毒病的危害,使栽培成功率大幅度提高。
2.2.4 高溫悶棚。在黃瓜霜霉病發生初期進行,在準備悶棚的前1 d灌足水,并適當提高夜溫。悶棚在晴天進行,當溫度上升到45 ℃時開始記時,連續2 h保持在45 ℃,最高不得超過47 ℃,溫度過高可回苫遮光降溫。悶棚2 h后,從棚頂部慢慢加大放風口,使室溫緩慢下降。高溫悶棚1次,可控制黃瓜霜霉病,同時還可悶死部分白粉虱。
2.3 生物防治
使用生物農藥阿維菌素、農抗120和多抗霉素等進行防治。用阿維菌素防治蚜蟲、白粉虱、紅蜘蛛;用多抗霉素防治灰霉病、霜霉病、白粉病;用農抗120防治葉霉病、苗期病害[2-3]。
2.4 化學防治
2.4.1 生理性病害防治。生理性病害主要由溫度肥水的管理不當而引起。蔬菜施肥要注意營養平衡,增加有機肥料和中、微量元素的施用量,預防缺素癥發生。如西紅柿果實生長需要較多的鈣,土壤供鈣不足時,果實容易發生臍腐病。因此,在西紅柿結果期要噴施一些氯化鈣、過磷酸鈣、氨基酸鈣等鈣肥以滿足西紅柿對鈣素的需要。
2.4.2 葉霉病、早疫病、霜霉病和灰霉病防治。前期要用保護性的殺菌劑進行預防,如用80%大生―M45、天達2116預防,治療性殺菌劑可選用72.2%普力克水劑、金雷多米爾、稀酰瑪琳、甲霜靈、阿米西達、霉多克、世高、好力克等,也可選用6.5%甲霉靈粉塵劑、5%百菌清粉塵劑噴粉或用10%百菌清、10%速克靈煙劑熏煙進行防治。
2.4.3 白粉病防治。可用25%粉銹寧可濕性粉劑2 000倍液、75%百菌清可濕性粉劑500~800倍液、50%多硫膠懸劑300~400倍液、敵力康2 500~3 000倍液噴霧防治。
2.4.4 黃萎病防治。種籽用福爾馬林150倍液浸泡60 min或50%多菌靈500倍液浸泡60 min。與糧食作物輪作5~6年,定植前用50%多菌靈500倍液浸根,緩苗后用同樣藥劑灌根2~3次,每隔7~10 d灌根1次。也可用松酯酸銅、施特靈等進行防治[4]。
2.4.5 疫霉病防治。育苗時用0.3%瑞毒霉(25%可濕性粉劑)或瑞毒銅噴灑苗床;定植時用上述藥劑蘸根;辣椒盛花初果期,當5 cm地溫達到25 ℃時,每隔7~10 d或每次灌水前1~2 d,用25%瑞毒霉可濕性粉劑或58%瑞毒錳鋅1 000倍液灌根,每株藥液用量50~80 mL,共防治3~4次。
2.4.6 病毒病防治。病毒病可通過蚜蟲傳毒,也可通過抹芽、打杈等田間作業時接觸傳播。一是及時用10%吡蟲啉或50%抗蚜威等藥劑防治蚜蟲,減少蚜蟲傳毒機會;二是注意在田間先對健康植株實施抹芽、打杈等作業,然后再對病株實施作業,減少接觸傳播機會;三是在蔬菜生長過程中用植病靈1 000倍液,或病毒A 500倍液,或病毒必克800倍液進行交替噴霧防治,必要時與防治蚜蟲的藥劑混合噴霧防治,7~10 d噴防1次,控制病害流行。
2.4.7 斑潛蠅、蚜蟲和白粉虱防治。利用其趨黃性誘殺成蟲,用硬紙板做25 cm×40 cm的黃色板塊,上涂10號機油(加少許黃油)掛入棚內,懸掛密度450塊/hm2以上,機油每7~10 d涂1次。也可用低毒低殘留的殺蟲劑如阿維菌素、苦參堿、菜喜、催殺、艾美樂、阿維毒死蜱等進行噴霧防治。
3 參考文獻
[1] 田坤發.設施蔬菜病蟲害的發生特點與防治對策[J].湖北植保,2000(5):16-17.
[2] 楊月.設施蔬菜病蟲害發生特點及綜合防治措施[J].現代農村科技,2015(4):23-24.
關鍵詞:利益協調機制;城鄉社區治理;公共服務利益
一、城鄉社區治理與利益協調之間存在的關系
“利益”指人們對客觀事物存在價值的認同,或者說此客觀事物滿足人們的某種需求,所以利益的內容客觀,形式則反映的是主體的需求這樣的主觀要素。因此,城鄉社區的管理其實就是不斷的處理利益與矛盾,只有這樣,各個管理的主體才會合作來治理公共事物,進而達到最大的共同利益。
城鄉社區治理的方式本源是利益協調機制,基礎是各治理理論在治理中的應用。“為了可以貼近社區居民,提供更好的公共物品和服務,社區治理的時代到來了”。在治理中,為達到最優的共同利益,就要用各種機制來協調各方利益,這個過程叫做善治,其中這些利益包括工作方法,構造、功能以及它們之間的內在關系等:而協調的主要內容包括利益的構架、利益的協調原則、運用協調手段的方法,還有與別的協調系統間存在的關系。當很多主體的需求得到了很高程度的滿足,或當個體之間的利益趨于平衡,這時就比較接近最優的資源配置,而各個主體的自覺性、協同性、有序性都將提高。
當今社會距離城鄉與社區的善治還有一定距離,因為現實的社會情況是政府在社會治理中扮演主要角色,而其他社會群體的功能還是很薄弱,人們的管理意識模糊,管理結構和機制也不完備。但也要了解到,我們國家的社會建設與治理所接觸的新領域日益增多,協調多方利益的難度也在加大。因此,僅用利益來激發各個主體的積極性是不行的,因為當利益的分化越過了某個程度,將會使沖突進一步激化,所以要創立科學的利益協調的機制,以協調矛盾、規避沖突,促進社會公平,達到善治,這也是治理與建設過程中所面臨的一個重點課題。
二、善治的利益協調機制
城鄉社區治理中的利益協調是政府和社會各界力量一起參與各項公共事務,使公共資源得到最大的整合,這其中有關乎很多成員自身利益的領域。所以利益協調機制的建立,要遵循科學發展觀,也要為人們的切身利益考慮,統籌兼顧。
建立整個協調機制要考慮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各方主體加入管理公共事務的積極性與行動力、各種規則的制定等。它的權力實施是多維度的,即憑借商討、協作等民主的方式來確認管理辦法,它的執行與權威性的建立,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人們的認可度,所以它的治理也算是一種自我治理,治理參考的是各個參與者的意見,但只是參考,并不一定被采納。只有這樣的自主治理民主管理才可以使城鄉社區治理有序、科學、文明。
三、優化各利益主體的內部結構
(一)加強基層政府在城鄉社區治理管理中的各項能力
要考慮到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問題和他們的切身利益:優化政府職能,做好建設中的各項規劃、決策、執行、監督工作,為城鄉社區的發展提供可行的幫助與支持;規范各項公共服務,明確職能權限:在可能的情況下要行政透明、陽光,吸引社會與政府合作。
(二)要發展政府與社區非營利組織之間的合作
社區非營利組織不管是在社會資源上還是在服務上都可以對政府的治理提供幫助,黨的政策也鼓勵發展社區自治組織、社會團體等。政府可以在這些組織剛成立時給予一定的支持幫助。
(三)要提升人民群眾的自治力
人民群眾的自治力也是人民群眾權力的一部分,人民的自治可以提升人民的自覺性與積極性。提升人民群眾自治力的重點是健全相關的各種機制規定等。此外還要有目的對人們群眾開展一系列的培訓與教育,完善他們的知識體系,提高他們的執行能力以及對現代治理理念的認識。
在做到了以上幾點之后,還要兼顧以上這些方面之間的相互聯系,使他們之間的合作性與互動性得以體現。
四、完善與創新城鄉社區利益協調機制
首先最重要的是要從本質上調和各方的利益矛盾,在社會生產要素分配不均、貧富差距較大的現實中,要多考慮低收入群體的利益。此外,還應完善沖突應對機制,以便及時應對各種沖突矛盾。盡可能做到預防為主、應對高效。
社區治理遇到的問題
社區主體法律地位不明。社區各個組織之間不僅缺乏有效的配合和聯系,而且各個組織沒有明確的法律定位。社區自治組織在社區管理中的的核心地位并不突出。《居委會組織法》中的居委會的自治地位也只是籠統的規定,少有涉及居委會的性質、職責、任務、產生程序、運行機制等配套規定,這樣一來,居委會只是服從上級的行政命令,自治權無從體現。除居委會外,社區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的法律地位也不確定,與社區居委會的關系也缺乏明文規定。自治主體在實踐運行中依然被作為政府的執行者,重塑自治組織并沒有得到法律的有效支持。
社區自治機構不完善。第一,社區自治組織主要有居委會和業主大會,居委會主要負責社區事務的監督,而業主大會作為社區民意機構主要以會議形式決定社區重大事務的決定,但實踐中這些機構設置的隨意性比較大,功能錯亂,直接影響到治理結構的穩定。第二,行政主體參與形式不明。由于行政體制改革相對滯后,街道辦事處定位不清晰,政府服務職能與方式尚不能適應社區治理結構。第三,社區黨建組織缺乏法律化和制度化。執政黨的地位在社區重大事務決定上體現不出來。
社區自治缺少物力、財力的支撐。我國居委會一級沒有財政收入,日常工作經費全部由國家財政支出,依賴街道撥付。財政不獨立導致事權不獨立。居委會人員年齡偏高,文化水平偏低,不能適應新的時展的要求。
立法及法治理念滯后。社區中的“居民”有別于戶籍概念下的居民和居地概念下的居民,其公共領域如何形成,需要法律和理念上進一步明確。辦理區域內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節糾紛,維護治安,協助政府及其派駐機構做好公共衛生、計劃生育、優撫救濟、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在傳統理念和體制下難以兼顧。而且,社區服務處于社會管理一線基層,機構不健全、機制不完善、責任不明確、工作條件差、待遇無保證、措施不得力等問題,嚴重影響社區法治進程。
社區治理的改革與完善
(1)服務型政府的轉變。政府向服務性政府的轉變主要是在公共服務職能上,政府的公共服務職能必須隨著全社會的發展變化而變化。政府只是單純的作為掌舵人,注重大方向的把握而不是事無巨細的參與社區的具體行政事物。政府服務職能的實現,并不要求政府充當生產者和提供者的角色,政府完全可以購買服務而不是親自提供,也不能包辦一切福利。政府提供的服務只在社區福利與秩序方面,包括社區基礎設施建設,醫療和教育服務。政府行政職能的轉變,是政府內部自身職能的改革與完善,改革的程度也取決于政府的自身,這就需要通過立法,在制度上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服務職能、程序、編制及責任。對地方政府的制度創新,符合上位法和政策的提升為地方法規。街道辦事處作為基層政府的派出機關,一方面連接著政府,是政府權力的末梢,另一方面聯系著基層社會,是一個在基層社會中起關鍵作用的社會主體,所以要理順行政關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政府監督、指導、統籌、協調、考核街道辦事處工作,以及街道辦事處與有關政府職能部門及其派出機關的協作、配合的工作機制。②社區行政事務經費統一由政府財政統一撥劃。明確社區居委會和公共組織專職提供社區公共服務、居民事務管理方面的職能,做好居民教育、醫療救濟和維持秩序工作。進一步明確社區居委會和社區自治組織的關系,通過立法讓二者有權、有責、有分工,避免事權交叉。
(2)社區居民自治權利的制度化。社區居民自治權利的發展構成社會全面轉型和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社區居民自治,是我國公民資格實現的一個途徑,通過對公民的、政治的和社會的三個方面的權利和義務的組合,實現基層民主目標。社區居民參與社區的建設與治理依賴于建立完善的居民參與機制。居民參與機制要具體規定居民參與社區自治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居民參與領域涵蓋社區事務的各個方面,包括社會、經濟、政治和文化。
在縣城居民法制、綠化意識淡薄的背景下,社區園林綠化管理中出現的侵占綠地、踩壓草坪等問題不可避免。在解決這些矛盾的過程中,社區參與式治理模式顯示了其獨特的優勢。通過采用“社區法制宣講會”“居民面對面”“選舉社區綠化管理監督員”等公開、公平的形式,搭建一個溝通、交流、對話的平臺,營造出和諧、民主協商的氛圍,讓有利益沖突的相關方聚在一起,面對面充分陳述各自的想法、面臨的矛盾和問題,通過傾聽和溝通促進理解、達成共識,共同制定園林綠化管理目標和方案。
2通過參與式治理可逐步實現園林綠化管理的良性、可持續發展
居民參與式治理通過政府搭臺、百姓唱戲,動員組織群眾自愿、依法、有序參與園林綠化事務的管理,把居民能干、想干、應該干的事情放權給居民,充分開發利用社區資源,改善居民的生活環境和社會環境,讓居民在自助和助人中體會自身價值,提升自我管理組織能力。參與式治理過程中政府起引導、支持、協調作用,這種引導、支持、服務,不僅體現在最初階段,更是貫穿于發展的全過程,運用科學的方式、方法,引導發動廣大社區居民,自己組織起來,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務。
3參與式治理方式在實踐應用中的障礙
3.1園林主管部門參與式管理思想不強
參與式方法的應用,實質上是以人為本理念在實際工作上的體現,是政府職能的重大轉變,也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的有效途徑[2]。參與式方法作為一種新的思維方法和理念,需要接受者必須徹底擯棄習以為常的行政管理和干預的傳統觀念,樹立“居民是參與的主體”的思想觀點,尊重參與者的意愿,引導居民自愿參與園林綠化管護工作。長期的計劃經濟管理體制思想影響仍然根深蒂固,部門在制定政策時限制性政策遠遠多于發展性政策,政策制定過程中對百姓的實際需求考慮不全面,參與式管理思想淡薄。
3.2縣城居民的參與意識淡薄
參與者的自身素質直接關系到對于參與式方法和理念的理解和應用。相比較大城市居民而言,縣城居民思想封閉,觀念保守,主人翁意識、自我維權意識淡薄,對于提供公共服務,認為是政府的職能,對于破壞公共設施的行為,也認為是管理部門未盡到應有職責而抱有“事不關己”的態度,培養普通居民的參與意識和綠化環保精神是一個長期工程。
3.3參與式管理的人才隊伍匱乏
參與者的參與能力是參與式管理的關鍵,參與式方法的應用需要相應的知識和技能,需要了解有關的政策和法規,需要大量工作人員作為參與性思想的傳播者、實踐者和指導者[3]。居民從不知情到知情,從不自愿到主動參與,需要管理人員的引導、培訓。縣城園林綠化管理部門人員專業方向五花八門,業務能力參差不齊,參與式管理的相關知識更是知之甚少,嚴重制約了參與式管理的實施。因此,對于基層干部隊伍及技術人員來說,樹立參與式思想、具備參與式知識和能力進行參與式方法的教育和培訓,提高基層人員運用參與式方法的能力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
4縣城園林綠化參與式治理實踐意見和建議
4.1廣泛開展參與式園林綠化管理的宣傳
根據參與式治理方法的要求,由園林綠化管理人員組成的工作組分別召開社區會議,向居民宣傳和解釋園林綠化管護的政策、實施細節,介紹園林綠化管護工作的技術方法以及參與管護工作的權力和義務等。利用發放公開信、政策匯編手冊、年歷宣傳畫以及電視講話、電視新聞、報刊、簡報、板報等形式將園林綠化管護的目的、意義、原則、管護方式及管護目標等宣傳到戶,讓參與式管護思想、方法和政策家喻戶曉,加強群眾對城市園林綠化的認識,充分調動全體群眾參與園林綠化活動的積極性與主動性,減少任意破壞綠化的惡劣行為,做到城市園林綠化人人參與,人人有責,樹立全民綠化的意識。
4.2加強對園林綠化管理人員參與式理論和方法的培訓
在開展參與式園林綠化管理工作之前,要加強對園林管理人員的參與式方法的培訓,并通過實地的調查評估,強化技術人員對參與式方法的理解,并熟悉工具的使用技巧。培養規劃設計人員自覺地用自下而上的工作方式和參與式的工具制訂規劃。同時要對社區干部進行參與式概念和基本方法的培訓。真正懂得了“自下而上”工作方法的社區干部,才能夠在做動員工作時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利益和需求,也才能夠保證把參與式園林綠化的政策落到實處。
4.3深入社區開展意愿調查
在調研階段,調研人員要深入社區,召開居民座談會、社區干部會、社區商戶座談會,充分了解情況、征詢意見和建議。采用開放式的社區居民訪談方式,了解農戶參與園林綠化管護的意愿,并與居民共同討論管護方案。建立起居民有效參與社區園林綠化管護的商議式民主機制,為公眾參與園林綠化管護提供支持商議合作型治理模式,讓商議性民主與公眾參與園林綠化管理聯接起來。這樣有助于重構政府與居民的信任關系,讓居民實現從客人到主人的角色轉變,讓人人都愿意為社區做貢獻。
4.4建立高效的園林綠化管護隊伍機制
關鍵詞:社區治理;社區自治;居民參與;社區服務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A
社區治理內涵與我國社區發展的三個階段
內涵
社區是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基礎,社區治理成效如何將直接關系著一個社會的穩定程度。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和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社區治理的實效性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作為城市治理的微觀體現,城市社會管理體制的創新首先應當從社區治理開始。
“治理”與“統治”相對而言,社會治理理論興起于上世紀90年代,是社會管理領域的一個重要理論,對我國的社區建設有著重要的理論價值和借鑒意義。它的內涵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政府不是唯一的治理主體。治理是一個社會層面上所有行動者參與的結果。在這種模式下,政府以及各種社會機構或私人機構都不是獨自解決復雜、動態和多樣的社會問題。因為他們不可能各自擁有解決問題的所有資源。因此,只要在這個社會層面上得到公眾的認可,他們都有可能成為治理主體。第二,多元治理主體之間有一定的互動。治理理論認為社會問題的解決過程中,多元主體之間存在著界限的模糊性,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治理主體的參與結構往往具有多樣性,可以是一種契約性合作,也可以是政府讓渡部分管理權限給其他的社會組織,不再堅持政府職能的排他性和專屬性,而是更加強調政府與社會組織之間的互動與合作。第三,強調參與的主動性。按照治理理論進行社會管理時,強調參與者的自愿主動,而不是強制的被動行為。治理理論期望達到的最佳狀態是在整個治理系統內部形成一個自組織網絡,加強系統內部的主動性和自主性。第四,注重管理手段和方法的創新。強調社會問題的解決不再囿于傳統政府社會治理模式的束縛,主張采用新的管理方式和技術,以提高社會管理的績效。
單位體制、單位人作為中國的重要政治社會遺產,上世紀40年代開始萌芽,50年代逐漸形成,六七十年代得到進一步的強化鞏固,改革開放以后才開始弱化。在這個過程當中,社區中的街道職能慢慢的被強化,形成了多元化利益主體、動態化的資源配置結構。根據西方理論視野下的治理觀點和我國目前的城市治理實際,我們可以把社區治理定義為:以社區為基礎,政府與社會組織、社區居民共同管理社區公共事務的活動;在管理過程中,具體表現為不用的治理主體依托各自資源而進行的相互作用模式。
社區發展的三個階段
社區治理作為社區發展的一個目標,其治理模式也是隨著社區發展的不同階段而有所調整變化。目前看來,我國社區發展主要經歷了三個階段,可以概括為三種類型:行政型社區、合作型社區和自治型社區。
1.行政型社區。主要是政府主導,政府實際上處于社區治理的核心地位。雖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居委會是居民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和自我監督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但是實際操作當中,都是把居委會納入到政府管理體系當中,與街道辦一樣變成政府的派出機構。而居委會作為最底層的一級,直接聽命于其所在轄區的街道辦,平時辦公經費來源以及工作內容的決定都要根據街道辦的安排,因此,時常受到政府下派的各種行政事務的困擾,其最主要的功能,即自治功能難以得到充分的發揮。
在這種治理模式下,不僅僅是作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居委會功能發揮受到限制,社區居民和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活動和建設的積極性無疑都會大打折扣。行政型社區是目前社會管理格局中最活躍的一種存在模式,它的形成受我國政治社會發展中人治思想的影響深厚。究其根源,單位制作為上世紀我國計劃經濟的重要特征,在當時環境下,對社會資源配置、滿足社會成員需求以及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產生了巨大的促進作用,在當時的城市管理制度下,發揮了巨大的功能。然而,隨著改革開放以來,街道職能的不斷強化,人民權利意識的不斷覺醒和社會發展的需要,這種單位制的治理格局已不能適應當下的社會治理需求,其功能和地位必定不斷弱化,最終退出歷史舞臺。就當代中國社會整體轉型變遷的進程而言,“單位社會的終結實際上是中國改革開放,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進程中不可逆轉的必然趨勢。”
2.合作型社區。政府通過授權,把原來由政府承擔的部分社會管理職能權限轉交給社會組織來承擔。實際上是政府放權,通過找有資質的社會組織,利用其自身豐富的資源,達到更好的社會管理效果。
在這種治理模式下,對社區的資源投入仍然是以政府部門為主,政府的職能轉變和社會組織的職能加強同步進行。這種模式是在上世紀我國改革開放以后,單位制逐漸弱化的背景下逐漸形成的。這種“非單位制”型的社會格局改變了我國傳統的政府管理的微觀基礎,政府無法再通過對其直接控制的單位將社會成員納入到整個社會管理體系當中,所以政府需要整合社會資源,通過調動社會組織,借助社會組織的力量將自主但分散的社會成員重新組織起來,進行社區治理。對政府部門和社會組織來說,這其實是一種雙贏的過程。至此,我國的社區治理應當說取得了巨大的進展,然而,隨著社會的進一步發展,這種模式必然會遇到其發展瓶頸期,居委會,業委會,社會組織,和街道,政府之間的關系錯綜復雜,這種多元社區治理主體的博弈勢必會影響到社區治理的長期效果。
3.自治型社區。由社區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對社區的公共事務進行管理和決策,政府從法律上、制度上為這些組織提供的發展提供保障,并進行監督。根據目前學術界圍繞社區自治的各種觀點來看,主要有兩種取向,一是居民自治取向的自治,二是地方取向的自治。不論哪一種取向,對社區自治不能簡單地理解為政府與社區之間的簡單割裂,也不能理解為社區完全自組織的自我治理,而是與社區治理相關的各方利益相關者通過社區內的決策中心對社區的公共事務進行共同治理,盡管實現這種真正意義上的“社區自治”還有很長的路,但它是城市基層社會管理發展的最終歸宿。
二、社區治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法律缺位
進行社區治理并最終實現社區自治離不開法律法規的支持和保障。然而,我國的《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雖然對居委會的地位、性質、任務、工作制度等作了規定,但是明顯過于原則化,實際操作性不強,像對社區的界定,社區自治的性質,管理運行方式等都處在無法可依的狀態,給居委會的工作內容帶來了很大的模糊性,也為各級政府把居委會當做一些行政事務的落實層和最終操作層留下了空間。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作為居民自治依據的唯一一部法律,已經有20多年的時間,其內容已經不適應當前社區建設的新形勢,存在明顯的滯后性。比如,第六條規定,居民委員會根據居民居住狀況,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則,一般在一百戶至七百戶的范圍內設立。 而在許多大城市,像上海,武漢等地,一些住宅小區規模明顯擴大,這項規定明顯已不符合現實情況。這些問題都迫切需要從立法層面予以解決。
居民參與度不高
首先,居民對社區事務的參與熱情不高,從觀念層面上分析,舊有的“單位參與意識”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居民參與社區事務的積極性,阻礙了社區居民社區自治參與意識的形成與塑造。其次,參與社區事務的廣度和深度不夠。由于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對社會生活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在目前還大量存在,社區居民某種程度上也習慣并認同了政府行為,被動接受安排的多,主動參與管理的少。即便參與到社區事務中,大部分情況下也是參與具體實施過程,民主決策等方面的參與則普遍不多。另外,社區志愿者和社會組織的發育不夠成熟,沒有形成全社會都來參與社區建設的氛圍和環境,影響了社區管理工作的深入展開。
公共配套不完善
目前一些城市社區功能主要體現在社區服務上,如在上海,主要是為老年人、殘疾人、少兒提供社會福利服務,為居民提供家務勞動、文體活動等便民利民服務,服務對象相對固定,服務內容比較單一。另外,從總體上看,發展社區服務,完善公共配套設施的主要困難是資金不足,缺乏資金保障的長效機制
職能異位
街道辦事處作為政府的派出機構,承擔著越來越多的政府工作職能,而這些街道承擔的行政事務,其中大部分又攤派給了下面的居委會來承擔。目前,居委會的成員組成中,年齡多在40歲以上,以中老年群體為主,每天疲于應付街道交派的各項任務,本應面向社區居民服務的居委會,在大多數時間卻為政府和社區其他職能部門做許多份外的或與社區居民聯系不大的工作,使得居委會的工作內容和服務對象都發生了異位,居委會服務基層群眾自治的功能難以發揮。
三、進一步完善社區治理的幾點建議
實現社區治理形態從政府主導到公民自治的變革,其實質就是實現國家權力向社會的回歸。盡管目前,實現完全的居民自治困境很多,但仍可以從理論層面進行一些可行性的探討。
加強法制建設,確保有法可依
修訂完善現有的相關法律法規,確保社區治理有法可依。隨著城市進程的加快,《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在實施過程中遇到了不少的新問題新情況,流動人口的遷移、人口老齡化、動拆遷的轉移安置等問題,使居委會在管理上力不從心。因此要通過立法或對現有法律的修訂,廓清居委會的職能,權限以及與各方面的關系,從而使政府更好地依法行政,社區依法自治,社區治理有法律的保障。
培育社區居民自治參與意識,完善參與機制
社區治理理論的核心是參與、自治、共享。通過社區居民的積極參與,實現共同的發展目標。居民能否有效參與社區事務,一方面取決于居民是否有成熟的社區理念;另一方面取決于是否有完善的參與機制。因此,一是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社區活動,為不同背景的居民提供交流場所,塑造共同的社區價值。二是以人為本,堅持社區需求,用共同需求來調動居民的積極性。三是完善居民參與機制,通過法定程序制定相關規章,形成一套健全的參與機制,以保證居民參與的積極性和有效性。
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增強服務意識
在社區建設的同時,要完善社區服務功能,推進配套設施建設。一是通過搭建自治平臺,充分發揮社區居民的自治作用。發展志愿者隊伍,推動社區志愿服務的規范化和制度化,實現社區居民的自治服務與管理。二是優化社區軟環境,打造特色服務,開展特色活動。三是利用電商打造社區服務平臺,實現從對物的管理轉向對人的服務。目前中國服務業產值僅占GDP的30%,而挖掘社區服務的商業潛力,在我國亦大有可為。
對政府職能進行科學定位,拓展社區自治空間
合理界定政府管理與社區自治的邊界,進一步明確政府、街道和居委會的各自職責,政府職責有專門的部門來履行,不隨意向居委會攤派。確需居委會協助的行政事務,要有明確的經費和人員,以減輕社區工作負擔,創造必要的自治條件,使居委會真正的回歸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和自我監督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定位。
參考文獻:
【關健詞】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模式;治理績效評價
一、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的特殊性
古村落旅游公司,是經營以古村落旅游資源為吸引物的古村落文化體驗型旅游產品的旅游企業。它具有般的旅游企業的特征,即旅游產品的綜合性與生產、消費的同時性。此外,它同時也是一種特殊類型的旅游企業。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績效評價是一般公司治理評價在古村落旅游公司的應用,同時還要考慮到古村落旅游公司作為旅游企業治理的特殊勝。自然型旅游景區可以脫離于社區,景區公司的治理可以較少考慮討社區的影響。而古村落文化旅游資源開發關系到某一區域居民的生活環境、資源開發和保護等問題。其特征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經營產品和經營目標的特殊性。古村落旅游公司經營的是文化體驗型旅游產品,其經營目標為收益性與保護性并存。這意味誓占村落旅游公司既要實現經濟效益的最大化,同時又要保證對.資源、環境的有效保護,最終實現社區經濟、社會、環境利益的三者最大化。第二月拼t區的高度依賴性。由于古村落旅游景區與村民生活的社區高度疊合,它既要滿足村民日常生活需要,又要滿足游客對古村落文化旅游的體驗需要。古村落村民實際上扮演著三重角色,一是古村落村民因為擁有古民居產權而成為古村落旅游公司的股東,二是由于旅游業較快發展而影響當地村民正常生活秩序等,使村民成為古村落旅游發展的重大利益相關者,三是古村落旅游緊密依托村民生活的社區而成為旅游產品的生產者。這三重身份決定一個當地村民在公司重大問題上應該擁有參與決策權、對公司管理人員的監督權和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等相關權力。因此,經營者應該建立起與居民代表對話協商機制,充分尊重當地居民的權益和意見。第三,委托一關系的復雜性。對于一般公司而言,信息不劉稱主要表現在股東與公司之間,委托關系表現在股東與董事會、董事會與經理層之間,一般公司的公司治理的主要治理對象是經營者與董事會,目的是消除股東與公司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而古村落旅游公司的委托關系除了面臨著內部治理中的信息不對稱外,還表現在外部治理中的社區與旅游公司之間、政府與旅游公司之間,因此古村落旅游公司還需解決社區、政府與公司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政府是除了社區以外最重要的利益相關者。在競爭性企業中,政府作為企業的利益相關者與企業的關系不很密切,對競爭性企業只做宏觀上的經濟指導。而在古村落旅游公司中,政府與企業有著密切的關系,表現在其既是旅游景區的管理者,旅游政策、法律法規的制訂者,又是當地旅游對外宣傳的推廣者、促銷者等。古村落旅游公司的這幾方面的特殊勝使得公司在治理中,必須關注社區、政府、旅游者等重要的利益相關者對公司治理產生影響。
二、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績效評價體系的構建與數據處理
根據《
(一)指標體系的遞階層次結構模型
一個完善的評價系統是完善的評價體系與科學的評價方法的完美結合。通過借鑒現有的公司治理評價體系研究成果,結合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環境的特點,筆者試圖構圣全一個能評價各種不同類型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模式的治理評價指標體系,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指標體系采用遞階層次結構模型。
第一層:即目標層,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績效,用a表示。
第二層:即準則層,將從股東(b1),董事會(b2)、監事會(b3)、經理層(b4)債權人(b5)、員工(b6 )、社區(b7)、政府}b8)與游客(b9)九個方面綜合評價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績效。
第三層:即指標層,包括股東收益權(c1)等3s個具體的定性和定量指標構成設置股東、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債權人、員工、社區、政府、游客九個方面的評價內容,每.評價內容由一系列的評價指標組成。
三、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績評價
1、評價指標權重的確定
確定指標權重的方法常用的有層次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因子分析法、專家打分法等。本文采用層次分析法,根據層次分析法計算得出各層次指標的權重值。
2、指標數據的收集與處理
為了便于比較、減少主觀性,指標體系盡星選取定量指標,經過計算處理且都為正指標,也即數值越大越好。為了消除各定量指標不同量綱對訓算值的影響,對各指標數據進行無量綱化處理。本文采取直線型標準化方法中的z-score法對數據進朽韋示準化處理。
3、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績效綜合評價
由于指標層中的絕大部分指標值都難以從企業、政府相關部門直接收集到,因此,本文采用德爾菲法,首先選擇從事古村落旅游經營、管理、研究的10名管理人員、研究人員,根據每個指標優劣程度賦予0——10分,即非常差1分、很差2分、差3分、較差4分、一般5分、稍好6分、較好7分、好8分、很好9分、非常好10分,分數越高說明指標值越優。把zg, lm, nx三個古村落旅游公司的背景資料、各指標評分標準、要求等資料發放給10位專家,請各位專家分別對zg, lm, nx三個古村落旅游公司的35個指標進行評分;第一輪評分后,經過統計處理匯總的專家評分以及評分要求再寄給各位專家,請專家再進行評分;第二輪評分后,經過統計處理匯總的專家評分以及評分要求再寄給各位專家,請專家進行第三次評分;通過三輪的評分,絕大多數指標的評分結果基本趨于一致。然后采用加權平均法計算zg, lm, nx三個古村落旅游公司35項指標的最后得分。
四、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績效的比較分析
現擬對zg, lm, nx三個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效的進行綜合評價,各古村落旅游公司對應的治理評價指標見表。
從評價結果可以清楚地看出,三個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綜合得分均不高,分別為6.435, 6.162和5.335,說明三個古村落旅游公司在考慮主體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要求的時候,還不夠充分,nx公司重點考慮了股東、董事會及經理層等利益相關者的主體利益要求,而忽視了員工、社區、政府等利益相關者的主體利益要求;zg公司重點考慮了社區、經理層及政府等利益相關者的主體利益要求,而忽視了董事會、監事會、員工等利益相關者的主體利益要求;lm公司則重點考慮的是政府、經理層及游客等利益相關者的主體利益要求,而忽視了員工、社區等利益相關者的主體利益要求。
lm公司治理摸式是一種比較典型的政府主導型治理模式,古村落旅游公司與古村落旅游管理委員會只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政企不分,在古村落開發初期,成效顯著,可以利用行政手段來協調旅游開發過程中各利益主體的利益矛盾,在旅游開發的過程中能注重景區內外環境的改善、基礎設施的建設、旅游市場的拓展和旅游形象的提升,因此lm公司的政府、經理層、游客等評價因子得分都比較高,分別為8.451,6.871和6.2800
中醫藥學是中國古代先人數千年的實踐智慧結晶,其產生的本源是天地萬物一體、天人相應的東方哲學思想。萬物同源,皆由道生,人是大自然的產物之一,人體內的變化規律必然符合自然界的基本規律,四時五行等自然變化對疾病有重要影響。天人合一的整體觀;道法自然的宇宙觀、自然觀;重視正氣、中和平衡的生命觀、生活觀、治療觀;燮理陰陽、身心共養、動靜相宜、重視預防的順勢適時養生觀等,對人的健康觀念和健康行為有很好的指導和干預作用。[10]尤其是中醫的“治未病”思想,是中醫預防學術思想的高度概括,對社區健康管理中的防病、養生、保健等干預措施的實施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未病”包括無疾之身、疾病隱而未發、發而未傳三種狀態,“治未病”相對包括“未病先防”“既病防變”“瘥后防復”三種境界,以體質為依據、養生為基礎,重點關注高危人群、發病先兆和干預亞健康狀態。[11]中醫藥的疾病預防觀、治療觀,機體保健、康復的養生觀,應在社區群眾中廣泛傳播,促進人們健康素養觀念的提升,使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形成健康意識,培養良好健康行為,為社區健康管理的推進打下基礎。
2中醫簡便驗廉,適宜技術社區推廣方便
中醫是實踐醫學、經驗醫學,其簡便驗廉的診療方法及各種中醫藥特色非藥物適宜技術,是中醫藥在社區健康管理中發揮作用的獨特優勢。首先,在自然觀和整體觀思維的指導下,辨證論治成為中醫藥診治疾病的最大特色。通過望聞問切等方法,收集病史、癥狀、體征等臨床資料進行綜合,分析疾病的病因、病機、病位、病性以及疾病的發展趨勢,從而根據病情個體的差異,因人因時因地制宜地給出個性化診療方案,較少依賴大型設備檢查及開出大處方。其次,中醫藥特色適宜技術除大家耳熟能詳的針灸、按摩、推拿、氣功、熏、洗、敷、貼、刮痧、食療藥膳等,還有屬于物理治療范圍的光療、熱療、水療等,屬于精神情志治療方法的以情制情法、文娛療法等,以及太極拳、五禽戲、八段錦、彈琴、書寫、繪畫等保健干預療法。[12]這些中醫藥適宜技術,具體操作簡單,易于快速使用,臨床療效明顯,群眾喜聞樂見。醫務人員稍加指導,社區采取各種形式充分調動大家的積極性,便可成為社區健康管理中十分適宜的指導和干預措施。以上論述,從醫學手段的可行性上為中醫藥特色社區健康管理的建設提供了理論與技術支撐。但我國社區健康管理仍處于探索初期階段,面臨社區衛生資源相對不足、經驗比較欠缺、群眾需求難以滿足等一系列困難和問題。融入中醫藥開展社區健康管理工作,不僅要借鑒國外社區健康管理的經驗,還應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在參與建設的主體、具體開展形式等方面尋求合理的理論依據與路徑依賴,建設持續、穩定的中醫藥特色社區健康管理模式,滿足不同層次人群的需求。
3中醫藥特色社區健康管理提供的新機理:多中心治理機制
3.1社區健康管理服務的準公共品凝集
依據薩繆爾森的定義,公共品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特性。公共品又可分為純公共品和準公共品,純公共品因完全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投資不具經營性,應完全由政府提供,如典型的國防、大型基礎設施建設等。準公共品介于純公共品與私人品之間,具有效益上的外溢性和消費過程的不完全排他性或競爭性等特征,兼具公共需求和私人需求的性質,具有一定的可經營性,教育、醫療等都屬于準公共品的范疇。社區健康管理服務屬于典型的準公共品,可完全由政府提供,而私人部門亦可根據特殊群體需要,開拓經營市場。
3.2多中心治理理論的啟示
關于政府完全提供公共產品的“政府失靈”一直都是一個難以有效解決的問題,特別是上世紀70年代西方一些福利國家“福利危機”的出現,政府提供公共產品的無效、低效受到很大詬病。面對公共產品領域存在的“市場失靈”與“政府失靈”,傳統的資源配置模式要么“市場”、要么“政府”的二分法模式已不能滿足公共事務治理的需求。[13]基于此,制度學派的代表人物埃莉諾•奧斯特羅姆和文森特•奧斯特羅姆夫婦提出了“多中心治理”理論,成為新公共管理理論諸多主張中的代表性理論。該理論的核心思想是,在市場和政府這兩個極端之間,公共事務存在著其他多種可能的治理方式,由于各類主體在功能、結構、外部運行環境等方面的互補性,可以有效解決采用某種單一的公共產品供給方式而無法解決的問題,從而實現供給的優化配置。[14]顯然,該理論強調公共物品供給結構的多元化,主張公共部門、私人部門、社區組織均可提供公共物品,把多元競爭機制引入到公共物品供給過程中來。[15]治理主體的多元化和治理結構的網絡化,超越了企業治理的局限,突破了單純政府的范圍。以公民為主體,私人部門、公共部門與公民之間的良性互動與精誠合作,可以提高治理效率、增加效益,緩解政府治理的壓力。在我國當前基層衛生服務過程中,行政化色彩過濃、自治性缺乏,多以領導個人偏好提供服務內容,既加重了政府負擔,亦不能充分滿足不同層次群眾的需求,調動不了群眾及各方主體的積極性,效率低下。多中心治理理論為實施中醫藥特色社區健康管理提供了新的理論依據。應以群眾需求為導向,形成政府主導、公民主體、社會力量多方參與的局面,構建融合多中心決策機制、供應機制和監督評價機制在內的中醫藥特色社區健康管理模式。尤其要注重調動群眾的積極性,培育社區健康管理自治組織。這不僅有利于減輕政府負擔,有利于建立面向社區和群眾、靈活高效的運行機制,而且有利于拓展服務形式,滿足多元化的需求。
4中醫藥特色社區健康管理的路徑創新
以社區健康管理基本要求為準則,以中醫藥特色理念和技術為手段,以群眾需求為導向,政府、醫療機構、高校、社會團體、企業、民眾共同參與治理,政府推動、市場補充,既有學術的建設,又有經濟發展的激勵,建立健全合理、長效的運行機制,是中醫藥特色社區健康管理可探求路徑。
4.1政府領航實施中醫藥特色社區健康管理
政府權力的收縮和下放并不意味著政府責任的減弱。政府退出一些競爭性的領域,能更集中有限資源和精力投入到基礎性的工作中。中醫藥特色社區健康管理,政府的主要任務在于:(1)發揮戰略導向作用,制定中醫藥特色社區健康管理的發展方向、政策、規劃、標準以及其他主體進入的準則等,發揮監督和考核功能,激勵與規制各方行為,為各主體的參與提供良好的制度環境,調動各方積極性。(2)政府發揮宣傳和引導作用,向群眾普及健康管理知識和中醫藥知識,采取各種方式進行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促進人們對中醫藥理念的領悟以及簡便驗廉的中醫藥技能的學習,提升群眾的健康素養。(3)對群眾基本健康管理需求的主導投入作用,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依托,保障和加大資金投入,建設社區衛生服務基本硬件設施,大力培養中醫全科醫生,同時做好社區群眾健康信息的采集、監測、評價等基礎性工作。
4.2市場發揮資源配置的競爭機制,提高效率
為充分滿足不同層次、不同偏好人群的需求,市場應當發揮資源配置的優勢,將一些資源配置到有偏好的人群手中,提高資源的配置效率。企業可以針對特定目標人群的需求,依托自身力量提供設施、人力資源投入、創新的中醫藥產品和服務,以健康俱樂部的形式,設定合適的準入制度,以“選擇性進入”使資源更體現價值和效率。企業發揮自身優勢,以人為本設定具體服務內容,充分滿足和尊重特定主體的選擇性,既提升企業自身發展,又推動中醫藥知識和技術的傳承傳播,創造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3非政府部門的主動參與
中醫藥特色社區健康管理,除政府部門領航掌舵、市場發揮資源配置的優勢外,高校、醫院、社會團體等非政府組織應當發揮各自優勢,相互協作,提供科技公共服務,參與社會管理,實現自身的價值。高校,尤其是中醫藥類高等院校,是中醫藥知識和智慧的源泉之地。其功能不僅僅是教書育人,不能僅僅局限于自身范圍內搞實驗和學術研究。師生應當走出校園,深入社區群眾,采取各種方式及活動,給社區提供實用知識和技術,普及中醫藥文化價值。如指導社區群眾在自家種植一些中草藥,不僅美化百姓生活環境,而且能夠更好地讓百姓認同中醫藥,在造福百姓的同時實現高校自身價值,促進高校的建設發展。醫院同樣是知識密集的地方,公立性醫院應該采取短期或長期的多種措施,指導和支持社區中醫藥服務的開展。可開設社區中醫服務門診、舉行各類義診活動等,將中醫藥文化及技術傳播到基層。各類社會團體亦應在健康社區建設中充分發揮公益性作用,以各種形式補充資源。
4.4民眾為主體,在民
多元主體治理下實行中醫藥特色社區健康管理,核心就是實現供給與需求的相對吻合。以促進人的健康和社會和諧,讓公民自主化參與,讓群眾有自主治理的機會,充分調動民眾的積極性,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政府在進行一系列決策時,需充分征求群眾的需要偏向。除企業俱樂部形式外,群眾亦可自主建立中醫藥特色健康俱樂部。相同偏好者共同組建自主治理的中醫藥特色健康管理俱樂部,共同研習中醫藥對健康的促進作用,真正激發對中醫藥的喜愛。政府可提供人力、財力、物力的支持,高校、醫院、社會團體等提供技術指導。
5結語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社會發展的進步,越來越多的農村在向城市社區化管理方向發展。但是當前中國各地農村經濟發展不平衡,地區條件差異較大,農村社區建設在范圍、內容和模式上都需要不斷探索與實踐。
義烏作為一個縣級市在城市急劇擴張中,對城區7個街道的社區管理作了規劃與嘗試,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但是,在義烏城區之外的一些街道及鄉鎮并沒有實現社區化管理或者在農村社區化發展過程中存在許多問題。因此,為了確實的讓農村社區服務于民,研究義烏農村社區治理中存在的問題并找到相應的對策,具有現實意義和實踐意義。
二、義烏農村社區治理存在的問題分析
1、未充分實現村民自治
社區村民自治的實質就是按照村民自己的心愿,選擇大多數村民都認可的人來擔任村干部,決策村民自治范圍內的重大各類事務,規范各種行為。村民自治是農村社區治理的方向,也是推進農村社區民主自治的重要前提。但是義烏農村自治實施中發現很多問題。(1)村民自治發展不平衡。村民自治的改革實踐滯后于立法,有法不依,村民法制概念薄弱,參政議政積極性不足造成如:競選的條件、規則、選票的制作程序做沒能做到完全公開公正;唱票和計票的規則、方法、方式么能做到公開、透明。對村委會選舉中賄選、補選的處罰沒有落到實處,對罷免缺乏可操作性的規范。(2)各利益主體之間的關系也尚未理順。鎮政府與村民委員會關系不明晰,鄉鎮政府行政控制與村委會自治權利之間的矛盾比較突出。鄉鎮政府把村委誤作為自己的行政下級或派出機構。村委會與村黨支部關系不協調。村黨支部過多干預村民自治。(3)農民政治意識薄弱。一方面農民對權利迷信、盲從。對政治生活缺乏責任心和關注度,不愿花時間和精力參與村里的政治活動中,對政治評價不傾向不抵制。另外,民主選舉與民主決策程度低,理性弱,民主監督沒有發揮該有的作用。
2、農村社區沒能給村民帶來認同感
改革開放以來,傳統農村生活方式的解體,新的生活方式還未健全的前提下,鄉民各顧各,鄉村日益變得一盤散沙,農村社區認同感不強。農村不再是老樹、黃昏、昏鴉,取而代之的是統一的設計風格 統一的建造經營理,村村專業街,到處是作坊的建造模式,人們過往的記憶都被“農村社區建設取而代之”。農民很難融入到新的鄉村生活中,無法對鄉村文化產生親和力、歸屬感。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經濟富裕了,人心卻散了,失去了原有村落共同體賦予的安全保障。另外,義烏外來人口的價值觀、、人生觀、風俗習慣等都與本村農村存在或多或少的不同。.農村社區在傳統文化和新進外來文化的雙重作用下,原有的村約、規范對農民的約束和影響能力下降,農民集體意識和道德責任感不強下降,不關心社會公益事業,崇尚實用主義,顧“小家”忘“大家”,農村社區已經沒有以前淳樸特質;反而人際關系資本化和利益化得到放大,大大降低了農村社區凝聚力和感染力。
3、未充分發揮社區功能
村民家庭住宅建設后,人們的住宅形式、生活方式發生了變化,但生活習慣仍保持著原來的作風。依靠農業收入也轉變成了租金收入,閑余時間越來越多,社區管理人員沒有充分發揮引導與指導作用,導致村民部分村莊改造后,村民仍然過著“耕地種菜”的純農民生活,綠化帶里種菜,車庫里養雞,耕具隨處放等情況時有發生,不僅有礙于整體環境的保護,也不利于社區統一管理。另一方面,部分村民對于社區化管理存在觀念偏差,不愿交物業管理費用,認為是不必要的支出,粗放的生活方式沒有得到有效改變,這也制約了農村社區化管理的進一步深化落實。
4、農村社區自身的定位不明晰
通過走訪、調查發現上級有關部門辦一項活動,盲目下達農村社區治理任務,他們明確要求制度上墻,新成立的組織更是要“掛牌子”,似乎有了牌子一切事情就成了。為了迎合上級各部門的要求,部分社區也只能“熱衷于”制度上墻、掛牌子等表面文章,錢花費不說,真正能起作用的并不多,大多數的治理只是形式而己。
通過調查發現,對于居民而言,有些居民認為農村社區治理是主要靠政府投入和上級管理為主,自己的主動參與很不適合時宜,對很多公共性事務采取不聞不問、也從不干涉。對于政府這邊而言,如何治理社區認識還不夠清楚。對于農村社區的建設和治理還沒有成熟的理論和政策,都在摸著石子過河,沒有固定的模式,要搞好搬經鎮農村社區治理,首要問題是對社區進行了定性和定位。根據各社區的特點,發展自己有利的項目,來帶動群眾致富。
三、義烏農村社區治理對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