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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會治理的基本理論
(一)社會治理的基本內涵
社會治理的基本內涵是對于社會服務及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領導、決策與規制。我國學者俞可平認為,社會治理包括社會管理和社會自治兩重基本形式。全球治理委員會對社會治理進行了較為權威的定義:“治理是各種機構或個人管理其共同事務多方面的總和,調解不同利益主體并相互合作實現目標的持續過程。既包括迫使人們服從的正式制度和規則,也包括各種人們為實現共同目標而達成的非正式的制度”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改進社會治理方式”的要求,這些要求體現了我國對治理主體從依靠黨委政府到協同社會各方面力量的多元化的要求,對治理對象從不同方面到不同層次利益的廣泛化的要求,以及對治理手段多樣化的要求,這是社會治理理念在中國的本土化和具體化。
(二)社會治理創新法治化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目標,隨后十八屆四中全會又提出了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的目標,對此可以進行如下的解讀:社會治理模式的創新應該是在法治的框架內進行的,不可以逾越法律的范圍。所謂社會治理創新法治化,也就是創新社會治理必須依照法律進行,社會治理必須納入到法律的框架中來。法律應該保障社會治理創新,這樣才能保證創新社會治理的權威性、合法性以及持續性。
二、社會治理創新法治化與社會組織的關系
自改革開放30多年以來,我國市場經濟迅速發展,社會進入了高速轉型時期,社會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復雜情況。另一方面,隨著社會的發展大眾對公共事務有著越來越高的關注度與參與度,這是市場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人的社會化的結果。隨著社會形態的發展變化,過去高度集中和高度組織化的“政府統管一切”的社會管理模式越來越不適應社會的發展,因此創新社會治理模式已經勢在必行。如何創新社會治理模式,我們可以從法治和社會組織兩個方面入手破解。社會治理的創新,是在法治的前提下的創新,即社會治理創新法治化。要實現社會治理創新法治化,必須以社會組織作為突破點,在法律體系內,依法組建成立社會組織并鼓勵其參加各類社會治理活動,以協調社會、市場與政府三者間的關系。
(一)社會組織是我國社會治理創新法治化的重要參與主體
由于我國現代化建設起步時間較晚,人口眾多,所以政府仍然是目前最主要和最有力的社會治理主體。但是這也導致了我國政府職能的無限擴張,造成了政府部門機構臃腫,服務質量不高,社會治理效率低下等負面影響。反觀社會組織,雖然不同的社會組織的作用和目標都各不相同,但是其建立和運作的最主要的目標就是彌補市場的失靈和政府的不足,許多公共事務如果可以通過社會組織來處理,往往能以更好地實現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二)發展社會組織是社會治理創新法治化本身的要求
十八屆四中全會中明確提出了“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的目標,要求“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并且強調了社會組織對于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社會組織運作制度的要求表明發展社會組織本身就是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的必要條件,要實現社會治理的法治化,就必須將社會組織也納入到法律的框架中。
無論是政府的社會治理還是社會的社會治理都是在法治的前提下進行的。建設有限政府不僅僅是出于發展社會組織和創新社會治理的要求,也是法治本身的要求;社會組織依法獨立自主地發揮其社會治理的作用,既需要法律給予制度上的保障,也不得逾越出法治的圍墻。
三、發展社會組織對社會治理創新法治化的意義
現代治理理論要求,實施有效的管理所需要的資源是分散在各中社會主體之中的,政府與社會組織以及其他各種社會力量應該是互相協作的關系,多方社會力量應該通過多種管理手段進行合作,共同履行社會治理的義務,唯有這樣才能最大的實現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就我國目前的現狀而言,社會治理依然過分倚重政府的力量,并且存在政府對社會組織和社會治理理念有誤的問題。有一些政府部門或行政官員對于社會組織和社會治理的認識存在偏差,依然存在著 “社會管理”和“大政府”的社會管理觀念。社會管理強調的是以政府作為單一主體的管理行為,其運作的核心是政府權力,行政手段的運用具有明顯的強制性,是一種自上而下的治理模式。而社會治理則區別于社會管理,社會治理的管理理念是服務與公正,它要求社會不同主體與力量之間協商合作,一方面要激活私營部門與公民社會的活力與自主性,一方面又要保證其對公眾負責。
政府是傳統管理體制中唯一提供公共服務和產品的主體,而社會治理模式下社會責任的主體應該是多元化的,包括政府、社會和公民,缺少了民眾的參與和認同,社會組織就難以有效地參與到社會治理中。要實現社會治理創新法治化,離不開公民意識的培養。在國家權力向社會回歸、還政于民的過程中,能否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加強政府與公民對公共生活領域的合作管理,能否實現真正的善治,關鍵在于公民是否自愿合作并對社會治理模式產生自覺認同。社會組織發展的基礎是公民精神,所以當民眾意識到自己是社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公共利益與自己密切相關,自己有維護公共利益的責任,才會積極主動地參與到社會公共事務中來。公民意識是發展社會組織的必要條件,而社會組織則是培養公民意識的重要條件。發展社會組織可以為公民精神的培養提供土壤,限制政府權力的擴張,是實現我國社會治理創新法治化的必要條件。
參考文獻:
[1]俞可平.更加重視社會自治[J].人民論壇,2011,(6).
關鍵詞:社會質量;政治參與;社會賦權;本土化
中圖分類號:C91;D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257-5833(2012)08-0069-09
一、政治參與概念辨析
“政治參與”是政治學的基本概念之一,但不僅是政治學者,社會學、心理學、經濟學等不同學科都對這一概念較為關注,從不同的視角對政治參與行為進行分析。有關政治參與及其與民主之關系的思想可以追溯到亞里士多德時代,不過作為一個現代政治學中的學術概念,對于政治參與的系統理論思考和實證研究一般認為開始于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的美國。
學者們對于政治參與概念的界定最初較為混亂①。范圍較窄的只關注公民合法的選舉行為,范圍寬泛的幾乎把所有人(無論是否以政治為職業)的各種參與行為(無論是否旨在影響政府)甚至將與參與相關的態度都包容進來。經過一段時間的梳理、磨合之后,圍繞這一概念逐漸形成了一些共識,學者們大多接受這樣一個定義:政治參與是指平民試圖影響政府決策的活動。根據亨廷頓(Samuel P.Huntington)等學者的界定,政治參與首先是實際的行動,不包括態度等心理因素;其次是平民的行動,不包括政治家的職業活動;再次是試圖影響政府的行動,不包括其他類型的參與②。
然而,亨廷頓進而作出的其他界定卻出現了爭議。在他看來,政治參與是平民試圖影響政府的所有行動,不論這一行動是否合法、是否使用暴力、是否有效果、是否群體性參與以及是否表現出自愿性特征。亨廷頓由此區分出自動(或自主)參與和動員參與兩個重要類別:前者指行動者本人自發的影響政府決策的活動;后者則指行動者受他人策動而發生的影響政府的活動[注:[美]塞繆爾?P.亨廷頓、喬治?I.多明格斯:《政治發展》,載[美]格林斯坦、波爾斯比《政治學手冊精選》(下卷),儲復耘譯,商務印書館1996年版,第188-189頁。]。此外,亨廷頓還區分了合法參與、不合法參與這組概念。這些類型學上的概念劃分成為后來者重要的分析工具,具體說法上則有所不同[注:在不同的文獻中,與動員參與類似的說法還有支持式參與、儀式性參與等,合法/不合法參與有時又被稱為制度性/非制度性參與、制度內/制度外參與等,如[日]蒲島郁夫《政治參與》,解莉莉譯,經濟日報出版社1989年版,第6-10頁。],如對以投票為代表的傳統政治參與和包括簽名、抵制、游行等在內的非傳統政治參與的劃分[注:Kaase, Max &Marsh, Alan, “Political Action: A Theoretical Perspective”.In Samuel H.Barnes, Max Kaase, et al.,Political Action: Mass Participation in Five Western Democracies,Sage Publications, Beverly Hills, 1979.]。
維穩工作
做好和諧社會背景下的維護穩定工作,要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把著力解決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同建立健全各項制度規范結合起來,努力探索建立與和諧社會相適應的維穩工作機制,從源頭上和根本上預防和減少不穩定因素的產生。
建立健全暢通的社會民意表達機制。一要暢通多層次、多渠道聯系群眾、傾聽群眾呼聲的渠道。進一步完善基層民主,堅持和完善村民自治和城鎮居民自治制度,積極推進政務公開、廠務公開、村務公開。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必須充分發揚民主,傾聽各方面的意見。通過建立重大決策聽證、公示、決策責任追究、定期協商、聯系會議、對話等行之有效的制度,疏通路徑,構筑平臺,保證群眾能夠合法、經常地參政議政,當家作主。要適應社會轉型過程中民營企業家、外資企業員工、進城務工農民等新型社會群體的制度需求,加大制度創新力度,通過建立公開聽證、新聞等利益表達形式,使他們的利益和愿望充分體現在政府決策、社會管理和法律政策的制定之中。二要規范和暢通工作的渠道。按照《條例》的有關規定,建立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大”工作格局。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方針和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堅持綜合運用政策、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調解的方法,認真處理來信、接待來訪,傾聽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依法合理及時地解決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堅持深入基層體察民情,變群眾上訪為領導下訪。堅持工作責任制,嚴格落實領導接待日和首問責任制,規范、暢通渠道,使群眾的怨氣和怒氣得到及時疏導和化解,務求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初訪。三要充分發揮各種社會組織的作用,暢通民主參與、民主協商的渠道。發揮工會、共青團和婦聯以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密切聯系群眾的優勢,發揮社團、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等在反映訴求、公開監督方面的作用。要在鞏固黨的農村、國企基層組織的同時,大力培育非營利社團等新型基層組織,提高它們的組織化程度和社會化程度,充分發揮其在調解民間糾紛、化解社會矛盾中的積極作用。要建立政府、專家、社會組織三者共同參與利益表達的公共參與模式,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訴求。同時,要為社會各階層提供利益表達的制度性平臺,確保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溝通、交流渠道的暢通。
建立健全合理的利益協調機制。一是要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三者之間的關系。社會和諧是判斷改革成敗的重要尺度,要把維護社會穩定、實現社會和諧作為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原則。因此,在推進改革的步驟上,要努力做到“四個把握好”,即:把握好各項改革的出臺時機,做到因事、因地制宜;把握好各項改革的力度,分清輕重緩急,做到平穩有序推進;把握好社會各階層的承受能力,各項措施出臺要兼顧不同群體的利益需求;把握好政策的穩定性、連續性和適時調整的關系,真正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二是要處理好深化改革與促進社會公平之間的關系。在深化改革、加快發展的同時,要調整、理順收入、分配關系,規范分配秩序。當前,特別是要把事關國計民生的就業和社會保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多為下崗失業人員提供有效服務,逐步解決地區之間和部分社會成員之間收入差距過大的問題。在政府公共支出、二次分配支出時,對社會弱勢群體應加以傾斜,逐步擴大養老保險和低保覆蓋面。在扶貧、社會保險等工作中,對特殊群體要采取特殊政策,對社會弱勢群體給予救助和扶持,努力減少城鄉特困人口,理順社會心態和群眾情緒,確保實現社會公平。三是要處理好群眾長遠利益和眼前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共同利益和具體利益的關系。群眾利益是分層次的。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加快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是人民群眾的長遠利益。但是,群眾的利益更多的時候表現在一些具體的問題上。人民群眾不僅關心GDP、財政收入以及引來了多少項目,更關心自己的切身利益是否得到保護、收入能否增加、退休了能否領到養老金、下崗了能否再就業、孩子能否入學、畢業了能否找到工作、生病了能否看得起病、外出是否有安全感、受到侵害時能否得到公正處理。這就要求我們要在維護好、發展好、實現好人民群眾的長遠利益的同時,更多地關心群眾的這些柴米油鹽、安危冷暖、看病入學、就業保障等具體利益問題。對于這些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和實際困難的事情,再小也要竭盡全力地去辦。特別是對那些只需舉手之勞就能辦好的事情,更不能拖延遲誤、敷衍塞責。要使人民群眾不斷得到實實在在的、具具體體的實惠,這樣才能從源頭上減少各種人民內部矛盾的發生。
建立健全有序的社會流動管理機制。一要充分發揮政府職能,引導人口有序流動。通過建立統籌發展、流動的統一的戶籍制度,加快以身份證為核心的身份轉換,減少社會成員流動的障礙。通過加快建立統一的勞動就業和再就業制度,改變對勞動力的就業歧視。通過加快建立統一的福利保障和教育制度,消除勞動力在人力資本投資方面的差別。通過加快建立勞務輸出等制度規范,組織引導城市閑散人員和農村富余勞動力外出流動打工,增加收入,預防和減少因勞動力閑置造成的社會不穩定。二要加強對暫住人口的管理和服務,引導人口合理流動。確立管理就是服務的思想,實現以“堵”為主向“疏”“堵”結合、“以戶籍為主”的管理向“以居住地為主”的陣地控制型管理的轉變。人口流出地的黨政組織,特別是社區(村)基層組織,要掌握外出流動人員的去向、住地、就業、生活等情況,建立外出流動人口登記、詢訪、協查制度,及時協調解決他們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人口流入地要加強外來流動暫住人口的管理和服務,堅持以人為本、“不排外、不歧視”和“依法保護其權益”的原則,形成以流動暫住人口管理部門為主,綜治、公安、房管、就業、城市建設、教育、計生及群團組織等部門協同參與、齊抓共管的管理服務格局。要加強企業用工管理,多為農村勞動力轉移、刑釋解教人員安置提供有效服務,切實保護職工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各種社會矛盾和不穩定因素的發生。三要加強對暫住人口混亂區域的重點治理,引導人口依法流動。認真研究流動人口違法犯罪的特點和規律,增強打擊和防范的針對性。注重外來人口管理的基礎工作,做到底數清、信息靈。做好特殊人群的日常管理,隨時掌握動向,掌控全局。堅持專項整治、重點整治與日常檢查治理相結合,重點治亂,避免形成隱患和積患,減少流動人口犯罪問題的發生。建立健全科學的公共安全保障機制。一要強化安全管理,有效杜絕安全事故。對各種多發、易發公共安全事故的單位和系統,如礦山、公共聚集場所、交通事故多發路段,學校、幼兒園等易受侵害部位,電力、煤氣、化工、供水等要害部門,要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和責任追究制度,強化日常管理和經常性的檢查,消除隱患,確保城市安全運行。二要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公民的安全意識。讓防火防爆知識、逃生自救知識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提高群眾的自我防范意識和能力,防止因群眾對危機的理解偏差導致社會的不穩定。三要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和突發事件的預警體系和應急機制。要加快建立健全應急管理的組織體系、運行機制和保障制度,形成監測、預測、預報、預警和快速反應的機制,建立從上到下、從單位到個人的立體網絡體系,預防為主,常備不懈,防患于未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對突發,要按照“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置得好”的要求,堅持“人要勸走、事要解決”的原則,形成統一指揮、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確保一旦發生,能夠依法果斷處置。
建立健全有效的治安防控管理機制。一要形成經常性的嚴打工作格局,始終保持對各類犯罪的高壓態勢。要不斷創新嚴打形式,突出嚴打重點,改進嚴打方法。堅持集中統一行動與經常性打擊犯罪有機結合,什么犯罪突出就重點打擊什么犯罪,哪里治安問題嚴重就重點整治哪里,采取什么方式更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提高“精確打擊犯罪”的能力。要把嚴打方針貫徹到偵查、、審判、執行等各個環節和日常工作中去。要建立刑事犯罪信息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堅持信息主導警務,加強對社會治安和刑事犯罪動態的跟蹤監測、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全面、及時、準確地把握各個時期、各個階段、各個地區刑事犯罪的規律特點,為嚴打提供及時有效的決策依據。要加強各區域之間、政法各部門之間貫徹嚴打方針的協調配合,建立和完善協調配合監督制度,增強打擊犯罪的整體合力。二要構建和完善群眾廣泛參與的社會治安防控管理體系,形成人人參與的群眾安全防范格局。要研究市場經濟條件下發動群眾、依靠群眾做社會治安工作的新思路、新辦法,有效動員和整合各種群防群治力量,形成人人參與的群眾安全防范格局。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整合警力資源和一切可資利用的社會治安資源,形成以諸多警種為主體,以群防群治力量為依托,以社區警務、陣地控制和單位內部防范為基礎,以全時空巡邏防范為基本勤務方式,以快速反應機制為保障,統一指揮、互相配合、信息共享、協調運行,集打擊、防范、控制、管理、教育、改造等多種功能于一體的社會治安新機制。要大力開展創建平安區縣、平安鄉鎮(街道)、平安社區(村)、平安單位活動,積“小安”為“大安”,實現社會的安全穩定。
>> 中國社會組織發展的現實困境及路徑選擇 我國社會組織管理困境與路徑選擇 社會組織黨建的突出困境與破解路徑 中國社會組織人力資源管理的現實困境與制度策略 社會組織在社會管理中的建設路徑 法團視閾下社會組織參與社會管理的路徑 基于社會管理創新的社會組織培育與體制改革 政府購買社會組織公共服務的現實困境與未來趨勢 發展社會組織 開創社會管理新局面 社會組織參與社會管理和服務探討 發揮社會組織作用,推進社會管理創新 加快社會組織改革,推進社會管理創新 社會組織培育路徑選擇:吳江公益園的實踐與探索 社會組織建設與社會管理體制創新探析 創新社會管理應加快社會組織的發展 創新社會管理重在社會組織的創新 新社會組織在社會管理創新中的積極作用探析 我國社會組織參與社會管理的目標模式 社會管理創新背景下深化社會組織環保參與的研究 社會管理創新視角下社會組織立法的完善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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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ilemma and Path Choices of Collaboration
between Social Organization and Social Management
Yang Xiuping
(Binhai College, Nankai University, Tianjin 300270,China)
隨著高校教育的進一步改革發展,我們倡導的高校教育改革不僅僅局限于老師與學生之間,也應該關注于老師與老師之間,因此本文主要通過分析社會化網絡以及教育知識管理的相關知識內涵,著重分析了高校教師知識與知識行為的特點,通過這些特點設計了幾個關于社會化網絡教育知識管理目標,最后根據這一目標構建起一個以用戶為中心的并且依托個體與群體之間的交互實現知識共享的教育知識管理系統。
【關鍵詞】
社會網絡化;教育知識管理;系統構建
所謂的社會化網絡主要指的就是通過利用當今先進的網絡技術將社會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用網絡連接起來,進而為人們的社會生活提供方便。社會網絡化改變了人們的思維方式,使得許多信息資源可以通過網絡這個平臺實現信息共享,提高了人們獲取信息的能力。網絡時代的到來為我們展示了信息共享以及信息管理的能力,這就促使我們構建起社會化網絡教育知識管理系統,很好的解決了當前我國高校當中知識管理當中出現的問題。
一、高校教師知識與知識行為的特點
(一)高深知識聚集
高校當中匯集了多個專業的教師,不同專業的教師所具備的專業知識不一樣,當所有的教師匯集到一起不僅改善了高校學術交流環境而且為高校知識創新提供了可行性條件。不同的教師通過校園社會化網絡溝通交流不斷的汲取其他專業的知識以豐富自己的涵養并且有有利于加快高校知識創新的步伐。
(二)隱形知識豐富性
高校教師一般所受教育水平較高,并且具備有一定的學術研究能力,許多教師盡管只從事一門專業的教學活動,但是在教學活動之外許多教師也積極的學習其他的知識,因此高校當中許多教師具備有多項的專業知識。高校教師的隱形知識一般體現在日常的學術過程中以及教學、科研當中。高校如果可以很好的管理以及使用教師的這些隱形知識資源那么就有利于促進學校教師群體的發展。
(三)知識互動有限
要促進高校知識創新首要的一點就是要促進高校教師之間的知識共享互動創新,但是當今高校教師之間的互動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比如各教師之間的學術研究不一致,高校各院系之間交流較少,高校獎勵機制等等這些方面的影響,受制于此,高校當中教師知識互動少之又少,這樣就阻礙了高校知識創新體系的發展。
二、基于社會化網絡的教育知識管理系統的目標設計
(一)知識動態推送
主要通過建立統一的系統網站,并且將高校教師的相關信息錄入其中,主要包括教師的個人信息以及學術研究方向等等相關信息,然后系統為各教師自動推薦同樣研究這一學術領域或者是對這一學術領域有興趣的其他相關的教師,最后相關的教師可以組成一個討論群,在群組里討論或者是相關的信息。
(二)知識服務虛擬社區化
所謂的知識服務虛擬社區化主要指的就是將高校教師通過分組之后組成一定的群體,將這樣的群體比擬成一定的社區,各個群體在這個虛擬化的社區當中互相交流、互相學習,進而不斷的改善自身的知識體系架構,提高高校教師知識交流速度以及高校知識的利用率。
(三)以“活動”引領知識傳播
特定的活動總是與特定的知識相關聯的,特定的“活動”可以有效的引領知識服務傳播,高校為了促進知識信息的傳播可以通過舉行一定的學術交流活動來達到這一目的,因為學術活動不僅針對性強且能夠有效的發揮出高校教師的隱性知識,而且“活動”相對于傳統的公告以及單純的信息推送具有更加形象及生動的特點,它更有利于用戶的學習與消化。
三、構建知識共享的教育知識管理系統
(一)用戶中心模塊
用戶中心模塊主要包括用戶注冊、登錄、資料修改等三部分的內容,用戶注冊完之后可以登錄系統中完善自己的信息,這樣系統就可以根據用戶完善的信息將用戶作出適當的歸類,并且可以為其提供相應的具有共同興趣愛好或者是相同研究方向的用戶,然后系統再將這些具有相同興趣愛好或者是相同研究方向的用戶歸為一起,自動生成一個群體。各個用戶也可以通過系統當中的資料完善部分填寫自己的興趣愛好,這樣系統就可以根據自己的填寫內容將我們分配到不同的群體當中,進而滿足我們不同的研究興趣。每個用戶通過系統進行站內學習、交流,甚至可以實現“一對一”的交流學習。
(二)學習團隊模塊
這一模塊主要指的就是系統中的用戶根據自身研究發展的需要以及自身的興趣安排,將相關的教師組成一個研究小組,每個教師可以加入多個研究小組,組成團隊小組之后教師可以在團隊內交流討論,公告、開展項目調查及研究,通過這樣的方式可以有效的增進各個教師之間的交流聯系。
(三)文獻知識交流模塊
教師可以通過知識交流這一模塊內容來分享自己近期讀過的與研究內容相關的書或者是里面的某一章節某一段內容,在這一模塊教師可以將自己針對某一問題的看法分享出來,也可以將一些相關的具有價值的信息分享出來,供群組成員一起學習一起探討,通過這一模塊的交流學習不僅促使了群組里每位教師對其他教師科研成果的參閱學習而且也使得其他教師產生緊迫性,更加促使他們去收集資料完成自己的學術研究。
四、結束語
社會化網絡發展趨勢下,高校要加強知識的聯系性以及創新性,首要的一點就是要促進高校教師隊伍的交流與合作,長期以來高校教師習慣了“各行其事”,總是埋頭苦干自己的份內事,對于其他信息可謂是不管不問,這種分散式的高校知識體系不利于高校知識的管理,也影響了一個高校整體的學術水平及學校整體的發展,為了改進這樣的局面,順應當前網絡化的發展,各個高校應該加強構建教師教育知識管理系統,促進高校教師知識的交流,促進高校知識的創新。
作者:朱銳 單位:西安財經學院
參考文獻
[1]王初薇,李金永,基于社會化網絡的高校教師教育知識管理系統構建[J].中國教育信息化,2013
關鍵詞: 《歷史與社會》 整合知識能力 培養
一、課題探索的背景
1.理論的啟示。
建構主義學習理論的代表皮亞杰認為,兒童是在與周圍環境相互作用的過程中,逐步建構起關于外部世界的知識,從而使自身認知結構得到發展。《歷史與社會》學科是一門整合歷史、地理及其他人文社會科學的相關知識與技能的綜合課程。它不是學科群體的統稱,而是基于學生的生活經驗,對歷史、地理等相關學科內容的整合,力求綜合范圍適當、融合程度較高、整合形式合理,從而把各學科領域彼此孤立、相互隔離的內容體系,改造成為各學科領域有機聯系的課程體系。課程不僅是形式的捏合,更突出了綜合性,倡導學生主動參與、樂于探究、勤于動手、善于合作,對學生整合知識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歷史與社會》新課程標準的要求。
《歷史與社會》(人教版)課程標準提出的總目標是,通過本門課程的學習,使學生“在掌握必要的人文社會科學知識和技能的基礎上,體驗對歷史和現實問題進行綜合探究的過程和方法,正確面對人生和社會發展的各種問題,逐步樹立集體主義、愛國主義和社會主義思想,初步形成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這一標準特別強調對歷史和現實問題的“綜合探究”,強調整合各人文學科綜合知識,以利于培養學生的人文素養。因此,在《歷史與社會》教學過程中培養學生整合知識的能力符合《歷史與社會》教學的課程要求,它直接關系到學生能否快速有效地掌握課程相關知識,有助于該學科教學的順利進行,進而影響到學生正確價值觀的樹立及人文素養的提高,從另一角度來說,更直接體現著新課改的成敗。
3.實際教學中發現的問題。
新課標中課程內容學科界線比較淡化。《歷史與社會》的部分內容與《科學》、《思想品德》科目有重合。比如,有關“等高線”、“經緯網”、“季風氣候”等內容與《自然科學》教科書重合。關于人口、資源、環境、發展等問題,以及可持續發展戰略和一些基本國策、法律法規等知識在九年級的《歷史與社會》、《思想品德》、八年級的《思想品德》教科書中都有所涉及,很顯然,這些內容的編排就要求學生必須具備一種整合知識的能力,對所學知識進行跨學科、跨年級的整合。
因此,不論從理論角度還是從教學實際的角度看,在《歷史與社會》教學中培養學生整合知識的能力都是十分必要的。那么,什么是整合知識的能力呢?
二、概念闡述
知識是人類歷史上一切認識的結晶,它是人們通過學習、實踐所得到的對世界認識的總和。“整合”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較小的部分的事物、現象、過程、物質、屬性、關系、信息、能量等在符合具體客觀規律或符合一定條件、要求的前提下,凝聚或匯合成一個較大的整體的發展過程及其結果。所以整合知識的能力,就是指個體對其所接受的知識進行重新整理,摒棄無用的知識,并將原有的或其他相關的知識有機地融合起來,使之具有較強的融合性、條理性、系統性,必要的時候需對原有的知識體系進行重構,并以此形成個體新的核心知識體系的一種能力。
三、培養學生整合知識能力的實踐
1.創造性地使用與處理教材,是培養學生整合知識能力的前提。
在未來教育中,教師在學生面前的優勢,不僅表現在知識的占有量上,更表現在對知識的探索、加工、創造性轉化與使用的能力上,教師要學做新課程下的智慧型教師,樹立新課程意識,站得更高,看得更遠、更寬。新課程標準和教材為教師提供了較大的運作空間和較多的時間,這就需要教師以新的課程理念(包括學生觀、教材觀、課程資源觀、教學觀、師生觀)來重新審視自身的教學實踐,教師“應創造性地使用與處理教材”,即對教材的使用與處理不僅要從學生的接受能力、認知水平出發,還要全面深入地理解教材編寫意圖,更要根據教學實際情況靈活應用,在吃透教材與摸清學情的情況下對“教學材料”進行重組整合、創造。
比如在對九年級《歷史與社會》第二單元PRED問題進行教學時,教師可先上一節引導課,指導學生閱讀本單元的大小標題,然后師生一起理清本單元的主線索:一道難解但又必須解的題是什么具體表現為什么怎么解決。在教學具體表現時,要聯系九年級《思想品德》第四課――基本國策與發展戰略,再整合出一條次線索,如世界的人口問題中國的人口問題基本國策解決的措施,去除重復部分,以節省時間。以此類推,共四個板塊,每個板塊教學時盡可能一氣呵成,這樣可以給學生一個整體感知過程,使知識系統化。
美國心理學家和教育家布魯納指出,簡單地說,學習“結構”就是學習事物是怎樣關聯的。所以,教師要通過創造性地使用與處理教材,使教材內容最優化,建構富有完整性、嚴整性、開放性和彈性的知識體系,使學生能以最少的時間最大限度地掌握課程內容,使其充分感受到知識整合的最大化利益,感受到教師不再是簡單地進行信息傳遞、知識復述與傳授,而是要與學生一起探索永不枯竭的“水源”,從而在潛移默化中促進學生形成整合知識的能力。
2.充實學生的知識信息庫,為整合知識能力的形成提供扎實的知識基礎。
俗話說,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要做飯必須得有米,所以要培養學生整合知識能力就先得讓學生有一定的知識儲備。為此教師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豐富學生的知識信息量:
一要落實基礎知識。法國著名的生理學家貝爾納曾經說過這樣一句名言:“良好的方法能使我們更好的發揮運用天賦的才能,而拙劣的方法可能阻擋才能的發揮。”這句話充分地說明,掌握科學的記憶方法,能夠幫助學生以最少的時間、最少的精力和最快的速度達到最好的記憶目的。所以在教學中教師得向學生提供多種記憶良方,幫助其提高識記能力,以夯實基礎知識。
如在教學七年級上冊《歷史與社會》第三單元第二課――山川秀美“多樣的地形”時,教師可用“分層織網法”讓學生對我國的主要地形及山脈進行識記,在黑板上先描繪出中國輪廓圖,再用三色粉筆勾勒出三個階梯,然后師生邊看圖邊畫圖,把幾組不同走向的山脈落實到簡圖中連接成網,把平原、高原、盆地、丘陵一一鑲嵌到網格中,以此鞏固學生對中國地形圖的記憶。
二要努力拓展學生的知識面。如定期借書給學生,鼓勵其多進行課外閱讀;每周安排一節課外書籍閱覽課,學做閱讀卡片,定期在課堂上互相交流,展示優秀的閱讀卡片。教師要敢于突破課本課堂的束縛,樹立“小課堂大社會”觀念,組織學生小組,開展各種社會實踐活動,在實踐中增長知識,如把《焦點訪談》、《法治在線》、《科技博覽》、《子午書簡》、《人與社會》等優秀電視欄目引入課堂。通過這些途徑擴充學生的知識信息量,為其提高整合知識能力提供知識基礎。
3.注重對學生思維方式的培養,為學生整合知識能力的形成提供思維保障。
當今社會對人才的要求不僅僅是專業能力的突出,還需要具有整合知識的思維能力,這就要求學生各種思維能力都要相對均衡發展,即美國學者赫爾曼所言的要進行“全腦革命”。所以,培養整合知識能力就必須讓學生有一種良好的思維方式作保障。蘇霍姆林斯基在《給教師的100條建議》中關于少年期思維活動的特點這樣寫道:在認識周圍世界各種事物和現象的屬性時,他們比學齡初期兒童更明顯地表現出一種從整體上把握感知對象的意圖,并且力求根據占主導地位的正面特點或反面特點提出關于感知對象的看法。這是少年思維的概括性逐漸強化的合乎規律的結果。根據少年期思維活動的特點,用什么樣的思維方式才能最有效地提高學生的整合知識的能力呢?
一是發散思維。發散思維也叫求異思維,它是對同一問題探求不同的甚至是奇異答案的思維方法和思維過程。這種思維方法不受過去知識的束縛,不受已有經驗的影響,從各個不同甚至是不合常規的角度(橫向、縱向、逆向、側向、顛倒等)思考問題。那么在《歷史與社會》教學中怎樣來培養學生的發散思維呢?
首先,教師要善于發掘教材因素,抓住教材中最能引起發散思維的發散點進行設問。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發明千千萬,起點是一問”的名言深刻揭示了這個道理。如《歷史與社會》教材中有“綜合探究、專題探究”板塊,教師可利用這個陣地,設計問題鍛煉學生的發散性思維,拓寬其思維視野。以九年級“因地制宜優勢互補”教學片斷為例:
師:你家住在哪里?你家的生活環境怎么樣?你想改善它嗎?(學生稍想)
生:瓜瀝鎮生活環境很差,污染嚴重,迫切需要改善居住環境條件。
師:我們瓜瀝鎮的污染為什么會這么嚴重?
生:印染企業太多。工廠排放廢氣、廢水污染了大氣。XX漂染廠傷天害理。有幾個學生情緒有點激動。(我稍稍安撫了一下,順勢就說。)
師:那建議政府把印染企業關了吧。
生:那不行,那會有很多人失業的。
師:既然企業不能關,而污染又這么嚴重,那該怎么辦呢?
生:加強治理。
生:有治理的,我們鎮上不是有家污水處理廠嗎,但是沒用的。我們還是想想別的辦法吧。(我抓住時機,趕緊說。)
師:噯,這個建議好。同學們,貢獻我們的智慧吧,讓我們來描繪一幅我們瓜瀝鎮的發展藍圖。大家樂意嗎?(樂意)那我們怎么來描繪家鄉的藍圖呢?(作稍長的停頓)
生:噢!我想起來了,那個七年級的《歷史與社會》里有一份來自家鄉的報告,那里好像說要什么地圖,還有什么地理位置、氣候、文物古跡等,反正有很多內容,我說不清楚。(別的同學似乎回憶起來了,七嘴八舌應和著)
師:大家好樣的,我替你們高興,我們要用所學的知識為家鄉服務了。請同學們把心里的瓜瀝鎮經濟發展藍圖描繪到紙上去,寫一份報告,具體怎么寫,大家可以認真閱讀七年級96―97頁、九年級116―118頁的內容,先整理出大概的思路。
盡管學生課后時間比較緊張,但是他們描繪的藍圖還挺不錯的,其中一位同學的思路顯得非常完美,認為在描繪一個區域的藍圖時,應包括以下內容:A.家鄉的自然地理條件,如地理位置、地形、氣候特點等;B.家鄉的經濟發展條件,如交通狀況、資源條件(物力、人力、旅游、特色產品等)、周邊鎮鄉的經濟狀況、原有的經濟基礎水平、目前的經濟發展狀況等;C.家鄉的人文環境:如歷史沿革、名勝古跡、教育科技、鎮史上的著名人物等。
其次,在有效設問的同時,還要引導學生學會提出高認知水平的問題。教育心理學向我們揭示:學生的思維過程往往從問題開始。學起于思,思源于疑。教學就是不斷引導學生生疑、解疑的過程。高認知水平的問題無法直接從信息源(如課本、教學資料等)找到答案,學生必須經過理解、分析、推測、歸納等過程,將那些看似零碎的信息整合成一個符合邏輯的結論,這樣他們的思維就不會過多地受到教師和教材的局限,同時還有利于他們思維的發散與拓展。如可以提供一些漫畫、文字材料,或創設情景、課堂小組辯論等。我在教學“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時,就出示了一張《低碳行動》的圖片,簡單地作了說明后請學生看圖出題。學生醞釀了一陣,提出了七八個題目如:A.什么是低碳生活?B.圖片反映了課本中哪些觀點?C.低碳生活符合什么戰略?體現什么基本國策?D.為什么要提倡低碳生活?……這些問題就需要學生在理解分析的基礎上進行歸納,然后加以整合。通過類似的訓練,引導學生提出高認知水平的問題,不但能使他們學會對所學知識進行分析、綜合、加工、組合,達到創造性解決問題的目的,而且能使他們真正懂得,學習的真諦不在于獲得已有的結論,而在于發現尚未解決的問題,使他們在提問的過程中,不斷地否定和超越自己。
最后,還可以經常做一些開放性練習題,盡可能出一些“假如……”、“假定……”、“試想……”、“否則……”的題目,如在教學“歷史上第一位總統的產生”時,可以讓學生思考:如果沒有1776年反對英國殖民者的獨立戰爭,美國社會今天會是什么樣子。又如在上完“二次大戰”課后,可以讓學生談談:如果納粹德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獲勝,今天世界會是什么樣子。
通過發散性思維訓練,學生思路更加寬廣了,看問題更加全面了,解決問題更快捷了。但是整合知識的能力的形成光靠發散思維不行,還得有聚合思維的配合,這樣一放一收才有效。
聚合思維也叫求同思維,它是根據已有的知識經驗,向著一個方向去思考,得出一個認為是最好的結論。在創新思維過程中,發散性思維和聚合思維是相輔相成、互相補充的。實際上,人們的思維發散到一定程度,就要聚合一下,進行比較,尋找較好的解決問題的方案,然后,又在新的基礎上再進行發散,進而在更高的層次上再聚合。人類的思維就是這樣:發散―聚合―再發散―再聚合―再發散……不斷地向更高的水平發展。如在九年級的兩本教材上完后,我會讓學生把所學知識整合起來列出提綱,一條線索(二戰后國際國內的發展歷史)、兩個部分(世界與中國)九大板塊:I世界背景:二戰后的國際發展狀況(政治、經濟、文化)。II世界背景下的中國發展狀況:共和國的歷史、政治制度(包括民族政策、公民的政治權利、法制建設、人權)、經濟制度(包括分配制度和共同富裕)、先進文化(包括精神文明、中華民族精神)、和平外交政策、基本國策發展戰略、黨的基本路線、基本國情。
通過這樣的思維方式訓練,學生能站在一定的高度看問題,對知識的應用與整合能做到收放自如、得心應手。
4.培養學生的綜合分析能力,是整合知識能力形成的關鍵所在。
一個人的綜合分析能力不是天生的,而是在具備大量知識信息的基礎上,通過觀察思考,不斷實踐鍛煉而形成的。眾所周知的福爾摩斯之所以能成為一名優秀的偵探,就在于他具備綜合分析問題的素質:敏銳地觀察客觀環境,細致地捕捉蛛絲馬跡,周密地推斷事態發展,把握機遇抓住要害而一舉成功。那么在《歷史與社會》的教學中,教師如何使學生具備這種能力呢?
(1)古今對照,學會深入思考。弗蘭西斯?培根說“讀史使人明智”,古埃及也有一句名言“我看到昨天,我知道明天”。我們學習歷史是為了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是為了今天更好地生活。所以在教學中,教師可以有意識地談古論今。如在談論古埃及文明的時候,可以有意識地加入當今尼羅河贈給埃及的禮物――阿斯旺大壩的內容,并補充關于這一大壩的爭議,進一步引出保護生態文明的重要意義,從而將這一問題上升到一個新的高度,引導學生發散思維、觸類旁通。又比如,在講述兩河流域文明和古巴比倫問題時,可以從當今巴以沖突入手,回顧兩個民族的恩恩怨怨,使學生懂得巴以之間沖突的原因并不簡單,而是錯綜復雜的。通過這種方法,學生不但會更深刻記住課本內容,還會有更加深入的思索,明白和平的寶貴,為九年級的教學內容做一個鋪墊。勤動腦、善思考,這是有效地促進知識轉化為能力的最重要的推動力。這個手段既可以激發學生對知識的渴望、對學習的興趣,使教學效果事半功倍,更重要的是教學生學會綜合全面看問題,提高分析能力。
(2)學會知識遷移與綜合。《歷史與社會》學科的內容較為理性抽象,在教學中借用語文、數學、科學等學科的相關知識,教學生學會知識遷移,融會貫通,有助于他們綜合分析能力的提高。例如,對于埃及金字塔工程的浩大,學生沒有具體的概念,于是我給學生做了一道計算題:胡夫金字塔由230萬塊石塊砌成,平均每塊重25噸,現在如果用100輛每輛載重5噸的卡車來運送這些石塊,每天往返兩次,需要多少天才能運完?學生紛紛算出5750天,大約15年。“那么這些巨石究竟是怎樣被砌上去的呢?”“對呀,這個問題至今還是個謎呢”,這時,我趁機引導學生利用自然科學中的杠桿原理、摩擦力問題等內容進行科學的綜合分析,讓學生感受到這個金字塔的規模以及埃及人民的艱辛與智慧。另外,教師可多提供一些綜合性練習題,使學生對掌握的知識能融會貫通。比如復習七年級上冊“長江黃河”時,我設計了一道牽涉到政、史、地綜合性內容的練習題:①在圖中填注長江黃河的發源地、注入的海洋、分段點,流經的省區市的簡稱。②長江、黃河流經的的地形單元有哪些?長江、黃河流域主要位于我國四大地理區域的什么地區?③長江、黃河各段的特點怎樣?干流在航運方面的優勢是什么?④與長江、黃河有關的詩詞歌曲有哪些?有哪些名勝古跡?⑤長江、黃河流域內的古代人類遺址有哪些?發生過哪些著名戰爭(役)?統治過該流域的割據政權有哪些?⑥自古至今與長江、黃河流域有關的著名水利工程有哪些?⑦長江、黃河面臨的主要問題是什么?如何治理母親河?⑧千百年來,長江、黃河孕育了什么樣的中華民族精神?通過這組系列題,就把學生所學過的有關長江、黃河的內容進行了系統的梳理與整合。
總之,教學生靈活運用相關學科知識,有助于增強《歷史與社會》學科的說服力和趣味性,對幫助學生感受、體驗、消化、鞏固、運用知識有積極的作用,有助于提高他們的綜合分析能力,進而提高他們整合知識的能力。
(3)積極行動,投入實踐。在《學習的革命》一書,曾對“學校應該教什么”這一問題作出這樣的回答:教學生“學習怎樣學習”和教學生“學習怎樣思考”。教育的重點不僅在于學生學到了什么,更重要的是學生是否學會了思考與運用。在該書中,美國領導與教育國際中心主任威拉特?達吉特博士指出:“我們應當讓我們所有的七年級學生要求他們的教師每天問同樣的問題,‘我今天教給你們的東西,你們將來會在什么地方用上?’”的確,教師要給學生提供條件,鼓勵他們通過探究和社會調查獲取有關問題的信息,尋求問題的答案或設計自己解決問題的途徑。
《歷史與社會》對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有更高的要求,課程中要求學生親自參加的社會實踐內容十分豐富,教師要在教學中組織學生真正落實課標要求的每一次社會實踐活動,以達到培養和提高學生社會實踐能力的目的。為此,教師可以采取話題演講、角色互換及課外小組活動等方式鼓勵學生參加社會實踐,培養學生的綜合分析能力。
例如,編演歷史課本短劇,這樣不但可以加深學生對歷史人物的體驗和歷史事件的理解,而且可以培養學生搜集、歸納、整理資料等基本的史學研究方法,以及創造性和團隊合作精神;撰寫歷史與社會學科小論文;制作歷史與社會小報;組織學生搞社區調查,通過觀察、訪問、查閱資料等多種方法獲得社區建設的相關資料,再經過小組合作分析資料,形成對社區環境建設的客觀評價,并提出合理化建議,交給社區管理部門;成立模擬聯合國社團,在這個社團中,學生可以代表不同的國家,聯系自己所學過的各國歷史知識以及當今各國在國際舞臺上的不同表現,對各國關心的問題進行辯論,并體驗決策者的角色。通過這些實踐,學生對學過的知識能有更深刻的體會,綜合分析能力會得到進一步提高,整合知識的水平也會有所提升,從而對社會有更深刻的認識。同時,這種思想的碰撞,有助于培養學生的創新思維并使之形成正確的價值觀。
“整合就是力量”。培養整合知識的能力,有利于學生頭腦中的新舊知識發生相互作用,使學生更準確、系統、牢固地掌握知識,更靈活地運用、融匯各科知識,擴大認識潛力;有利于培養學生用深入、聯系的眼光看待周圍事物的習慣,使學生的思維品質得到優化,綜合分析能力、實踐創新能力得到提高。培養整合知識的能力是學生正確理解社會,提高人文素養,樹立正確價值觀的重要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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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歷史與社會 價值 社會認知
圍繞《歷史與社會》的課程結構、內容的選擇與綜合,以及教學模式等問題,以往所做的探索都是值得珍視的。這門課程,不僅要適應公民社會的發展要求,而且理應為公民社會的健全發展盡責盡力;不僅要應對全球化的挑戰,而且理應使我們的公民在應對挑戰時堅持信仰、富有智識。據此,有必要厘清它的學習價值,以切實提高其教育效益。
一、歷史學習
首先,《歷史與社會》中的歷史不是為了強化學養的閑學,也不是針對個體的興趣需要;它不是德育的助產婆,更不是政治的附庸;它拒絕死記硬背、反對灌輸和不經思考的接受,同時,它也不充當思維訓練的工具。它強調向學生滲透有歷史性的思考,相信有用的歷史就是依然活著的過去,所以活著的人能夠通過歷史將過去、現在與未來聯系起來,以便思考和理解更為整體的、有意義的人、事和社會現象,并從中成熟“人之所以為人”的意念、上升個體的社會覺悟。因此,歷史不是孤立于現實社會或是與現實社會平行的另一個世界的東西。歷史恰恰只有投射于現實生活或被現實生活映照,人們才能從自己此在社會中的任何一個人、一件事上看到歷史演變的影響,并使自己有更明確的社會定位和社會責任。既然歷史學家已斷言,“歷史研究的對象是此時此地,還沒有逝去的過去。”那么,歷史教學的對象又何來是死去的過去呢?至于在實際教學中,真的讓歷史死了,《歷史與社會》也該深究其原因!原因一,你僅僅看到了一個過去的外殼,使歷史知識直接跨越了現實生活,而知識背后還有什么卻不曾有過分析,就信了知識理當如此。原因二,歷史是關注社會現象殊相的學科,其方法是從個別事物中歸納出一般性的道理,你卻把這個一般性當成了定理、定則,于是時間對于歷史不是特色,而是程式性現象的符號,歷史的發展與經驗亦被認為理當如此。原因三,隱去個性的事件特征,固定一般性的知識;忽略偶然性和隨機因素,放大必然性和確定因素的影響;本來難以重復、模擬和控制的事實,則被盡可能理想化的一眼看穿;認識客體的模糊性常被主體認識的能動性鮮明的替代,極大削弱客體對認識主體的反作用。結果是,歷史成了研究共相(等同于自然科學)的學科,且在一個被固化的狹窄時空內復制過去。這類歷史知識即使再有道德和修養的象征意義,因其本質的服從性而非反思或懺悔(批判性),則很難賦予人的精神解放和文化自覺有什么意義!
其次,《歷史與社會》中的歷史是個非學科概念。如同我們用自然與歷史兩個概念掌握世間一切現象一樣,這里的歷史即以此在為基點的人類社會的總合,它的另一個對象物是自然。惟此,學習者便容易從歷史的變化中不斷自我提升―――“一方面視為自己的本性”(我們稱為人文性),另一方面“又視為是自己的義務”(我們稱為社會性)。當這門課程提供的社會和思考空間足夠大時,作為人類過往的具體經驗,就越加具有生成性。公民教育所欲求的文化、道德要求,才能真正作用于個人的發展。
再次,《歷史與社會》中的歷史不僅是一個內容載體,還是一種解決問題的不可或缺的思考方法。而且后者較前者更為重要。歷史理解是歷史學習的核心,達到歷史理解需要歷史方法。在理解活動中,我們還需要“有一個自我,有一個整體性”,據此我們既能借客體所形之于外的言行,充實自己的整體性,也能借自己既有的整體性理解客體的言行,其中歷史思考方法決定我們的心路歷程。《歷史與社會》還能夠讓我們在一個更大范圍的道德團體中(家庭、民族、國家、教會)理解別人以及被別人理解,并由此體現自己的整體性。
為了獲得對自己(既是單數的,也是復數的)的整體性的理解,人們需要歷史知識和歷史方法認識和說明自己。因為歷史既包含我對我的整體性認識――將歷史視為自己永無休止的挖掘自己的工具,也包含我對社會的整體性認識――在將自己視為社會一分子的同時也將自己融入了歷史,即我本身也是歷史演變的塑造物,并承擔承前啟后的責任。
為此,歷史教育在本質上不是知識性的,而是反省的;不是接受性的,而是問題性的;不是保守性的,而是創造性的。所以,《歷史與社會》中的歷史學習特別強調擴展學習視野,失掉了視野也就失掉了學習價值。
二、社會學習
“社會”作為課程名稱即表示一個綜合領域。《歷史與社會》中的社會,更多地包含了公民對現實社會生活基礎性、永恒性的認知,這與歷史對社會生活的多變性、多樣性的認知一樣,既在認知過程中使實在的、復雜的社會成為反思和建構社會認識的基礎,又在認知結果上夯實了具體的、綜合的歷史認識所賴以建立的基礎。所以,歷史與社會在課程中,總是交織呈現的。而較之其他有特定教育目的的社會科課程,比如《社區與家庭》、《社會與文化》、《人文與環境》等,《歷史與社會》不僅“社會”的眼界更寬,而且“社會”的學習功能在以下方面猶有特色。
其一,強調社會要素應集合為具體的社會認知。比如,愛國家。既著眼一般的社會形式,諸如土地、氣候、地理環境、資源和物產;一個社會與其他社會的聯結;社會機構與生活性質的作用等,也深究由不同的社會形式構成的社會系統,個體的社會認識深度亦建立在對社會系統的認識基礎之上。由此具備的教育條件有三:社會學習內容具有豐富性,社會學習系統具有開放性,社會認識具有整體性。據此,愛國的觀念不需要單向灌輸,愛國情感不需要個別英雄的故事來激發,它是依賴社會系統要素合成有穩定性的學習結果。有學者為此舉了個例子:“為了解愛國主義要素,我們不可能追蹤每個士兵的全部活動,從應征入伍直到英勇犧牲,指出一定數量的志士犧牲的完整事態足矣。”
其二,《歷史與社會》中的社會不是一個僵化的“社會常識”,不是一個單純的知識對象,即便只講生計的功能,它也需要圍繞人的社會行動技能提升個體活者的水平,更何況它是面向國家執行公民教育的大宗旨――做一個負責任的有行動能力的人。
能行動、會行動,社會便不是外在于自我的一個活著的空間而已。有效的社會行動能力,既激發自我主動面向社會做一個有自信力的人,又煥發本我的能量投射社會做一個有創造力的人。社會,將因有更多這樣的人,而富有個性和創造性。這個社會,就是公民社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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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會保險基金;反欺詐;法律規制
一、社會保險基金的特點
(一)強制性
社會保險基金在我國社會保險法律制度的物質保障地位,決定了強制性不僅是社會保險制度的特點,同時也是社會保險基金的突出特點。強制性意味著社會保險基金從征繳到支付、管理運行及監督等全過程都是以國家強制力為后盾,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只有社會保險基金的強制性得到有效保障,才能確保社會保險資金來源的穩定可靠,進而保障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持續運行,也使得作為基金管理人的保險人具有了一定的生產資料,最終實現社會保險基金的保障目的。基金的強制性特點,在一定程度上擴大了公權力適用的范圍,縮小了私權適用的自治空間,這也是社會法保障公民基本權益所要求的。有學者坦言:“今天,個人在經濟上的保障,與其說依靠自己的努力以及由他們自己采取的預防措施,更多地靠的是某個集體、國家或社會保險公司所提供的給付。因此,對許多人來說,私法規則的意義已沒有‘社會法’規則的意義大了。”①
(二)專用性
我國《社會保險法》第64條第2款規定:“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社會保險基金的關鍵用途在于支出的特定性,即專款專用,不得作他用。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目的是為了應對將來可能發生的社會風險,其主要用途在于社會保險待遇的及時、足額支付,保障社會保險權利人的基本權益。社會保險還具有其他應對社會風險的用途,比如,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基金對第三人侵權造成傷病的先行支付行為,工傷保險基金還有用于工傷預防及康復治療的費用支出。有些社會保險基金的支出具有長期性,如養老保險需要參保人繳納較長時間的費用才能依法從社會保險基金中領取養老保險金,但該基金在將來是必須要支出的費用。社會保險基金在管理運行中盡管基于保值增值的考量,需要進行一定的投資運營,但其最終的目的是為了社會成員基本權益的有效保障及社會保險事業的持續發展。社會保險基金的專用性,對于受益人范圍的特定性及基金的安全運行具有重要意義,也更為社會成員所信任和認可。
(三)平衡性
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來源相對固定,給付對象相對確定,盡管其不以盈利為目的,但仍需保持基金收支的自我平衡,如此才能保持社會保險制度的持續運行。社會保險基金要實現收支的自我平衡,一般需要通過參保人繳納一定的社會保險費用以維持其支出,政府的兜底補貼通常只作為輔助資金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實現自我平衡的意義在于:一是使得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能夠通過繳費認識到費用征繳和待遇支付間的關系,待遇支付的多少取決于費用繳納的比例;二是對于已經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勞動者,鼓勵其更加負責的足額繳費;三是鼓勵被選出的代表更加重視社會保險制度的重要性;四是對社會保險制度的接受程度,不因其他不穩定因素而受到影響。為保證基金收支的自我平衡,實現社會保險制度的穩定性,通常需要利用一定的保險技術計算方法,合理確定社會保險費率。
二、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社會保險覆蓋面的不斷擴大,社會保險基金所面臨的風險也逐步加大。實踐中,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運行主要存在法律規制不完善、管理體制不健全、基金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導致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違法事件屢禁不止,已對社會保險的管理秩序及參保人的合法權益造成了嚴重影響。
(一)法律規制不完善
1.專門規范少
一是立法層面尚未出臺專門的社會保險反欺詐規制。現行立法關于社會保險反欺詐行為的法律規范主要存在《社會保險法》第11章“法律責任”這一章節,無單獨的社會保險反欺詐立法規范,且相關責任僅為原則性的概括規定,并無具體明確的責任細化;對如何預防和處理欺詐行為沒有作出規定,缺少相應的救濟機制,即使法條有規制,相關的保護力度還遠遠不足,不能形成一個完整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保護機制。二是部門規章多為各險種的單獨規定,缺乏專門的社會保險反欺詐規制。除2012年《關于開展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試點的意見》及2013年《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中涉及了社會保險反欺詐的部分內容,其他規章多為單獨險種的管理規范,且多為暫行規定。總體來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反欺詐規制占有較大的比重,這與兩者本身的險種性質有一定的關系。實踐中,社會保險欺詐行為也多發生在醫療、養老保險領域,在工傷保險領域中的騙保行為也時有發生。
2.立法層次低
一方面,效力層級不高。我國現行社會保險法律規范中除了《社會保險法》關于反欺詐行為的相關規定外,其他多為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以及內部規范性文件,立法層次較低,對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違法行為打擊力度有限,且只對本地區社會保險欺詐行為有約束力。即使是地方規范性文件,立法層級也有所不同。如《河南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規定》為河南省政府頒布實行,《江西省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暫行辦法》為江西省人社廳制定實施,實踐中,大多數地方立法是以省人社廳名義進行的效力規制,內部約束力較強,不具有普遍的法律適用效果。另一方面,欺詐行為標準認定不一。由于缺少上位法的統一規定,各地關于社會保險基金欺詐行為的認定也有所差異,重慶市2009年實行的《重慶市騙取社會保險基金處理辦法》、杭州市2011年實行的《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有的將欺詐行為稱為“騙取”,有的稱為“違規行為”,對于欺詐行為的認定標準及欺詐情形的規定各不相同,影響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一體化運行。
3.統籌“碎片化”
一方面,風險“分散化”。目前,我國社會保險各險種除了職工養老保險由省級統籌管理外,其他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基本上仍由市、縣級的社會保險基金統籌管理,且不同險種間的基金管理實行“分別建賬、分賬核算、分別計息”的獨立核算方式。也就是說,各統籌單位又會建立各自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機構,這樣一來,我國社會保險基金實際上是由成千上萬個統籌單位分散管理的“碎片化”狀態。除了統籌層次不高外,如此繁多的基金管理機構所形成的風險點廣泛,也更易產生多種社會保險欺詐行為。另一方面,管理“碎片化”。由于社會保險基金被“碎片化”管理,每個統籌單位的基金規模有限,難以形成統籌運作的合力,不利于對抗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綜合性風險。加上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既要受到上級主管部門的縱向約束,又要受到同級地方政府的橫向管理,交叉性的基金管理體制有時也造成了基金管理的混亂,不利于社會保險基金的風險化解。
(二)管理體制不健全
1.反欺詐機構“不獨立”
《社會保險法》及地方規范中涉及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反欺詐機構主要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我國目前尚未建立獨立的社會保險反欺詐機構。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下屬經辦機構的監管通常屬于內部管理,這種“自我監管”模式不能很好地調動工作人員監管的積極性,容易造成“管辦不分”的尷尬情形,難以形成有效的監管。部分工作人員基于分享不正當利益的非法目的,在征繳、支付、管理運行及監督的過程中放松監管,甚至參與到社會保險基金的詐騙中去,嚴重危害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運行。另外,我國社會保險反欺詐機制缺少獨立的社會力量參與。對于一般大眾來講,面對社會保險的欺詐行為一般存在“事不關己”的放任心理,輿論監督也沒有形成常態化機制,僅靠行政部門的監督,力量會顯得薄弱很多。
2.各部門缺乏聯動
一是部門間聯動性不足。《社會保險法》僅規定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缺少相關部門的聯動協調機制。如各地對社會保險費用的征繳做法不一,有的由社保行政部門征收,有的由稅務部門征收,造成企業申報的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與職工工資標準不一,可能影響受益人權益的充分保護。二是部門內部缺乏聯動。人社部門內部的社保經辦機構、勞動監察、仲裁機構間的聯動協調機制并不順暢,有時會出現相互推諉或重復處理的情況。如近段時間大量出現的勞動關系“證明”,即是社保部門對于可能涉及到的保險“欺詐”行為要求“背書”的情況。不少地區社保經辦機構對于勞動關系沒有爭議的社保費用補繳,也要求勞動者先到仲裁機構進行勞動關系確認的“證明”,這種將仲裁確認作為社會保險費用征繳階段反欺詐“背書”的前置程序,不僅造成了不必要的拖延,不利于勞動者費用繳納的及時和便利性,也不是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持續發展的長遠之計。
3.人員專業性不足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人員專業性不足,影響了基金管理的效率和行政部門的權威性。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主要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及內設機構的行政監管為主,但行政部門管理人員有限,且其他業務相對繁雜,影響了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有效監管。有些基金管理的工作人員缺乏專業的管理知識,加上社會保險基金本身資金量大,涉及社會保險多個相關部門,業務流程較為繁瑣,可能造成監管失誤甚至監管真空。截至2017年年末,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50202億元,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累計結存13234億元,個人賬戶積累6152億元;失業保險基金累計結余5552億元;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存1607億元;生育保險基金累計結存564億元①。如此龐大的社會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如果缺乏專業的管理人員進行有效的監管,加上現行的基金欺詐方式和技術手段不斷的變化,我國社會保險基金因欺詐行為造成的損失將難以估計。
(三)基金監管不到位
1.行政約束乏力
我國現行的法律規范中,對于損害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違法行為,主要以行政懲戒為主,但行政懲戒的效果在實踐中差強人意,沒有真正起到教育、強制甚至震懾的目的。如對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繳費不足的用人單位,責令限期改正或者繳納費用;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的失職行為,責令追繳或退回等處罰措施。但缺少處分、吊銷執照等其他行政強制措施,約束性不強。事實上,行政懲戒只是在客觀上起到一定的警示、威懾作用,經濟處罰也因其自身的局限性作用發揮不大。如作為醫療保險服務提供者的醫院,按照我國目前醫院及醫生主要由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評價的準則,即使查處醫療服務機構存在欺詐行為,一般也不會影響到醫院的就業人數及經濟效益,也不會因此降低醫院的醫療服務等級,如此就使得社會保險欺詐的否定性評價大打折扣。
2.激勵機制缺位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基本上遵循“重約束、輕激勵”的運行機制。對于欺詐行為一般處以法律規制的否定性約束,如行政處罰、解除服務協議等事后的責任懲處,缺少事前或事中的激勵機制,不利于社會保險反欺詐主體主觀能動性的有效提升,這也是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缺乏內在動力的重要原因。社會保險基于其自身的復雜性、隱蔽性及信息不對稱等特點,其詐騙形式多種多樣且不易發現,僅靠事后的行政懲戒不足以預防和減少層出不窮的社會保險欺詐行為。近年來,各地區也出臺了社會保險反欺詐機制的獎勵措施,主要包括舉報獎勵及監督管理,但各地規定的舉報獎勵金額普遍較低,有的還設置了上限。如陜西省實行的《陜西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獎勵暫行辦法》規定,“對舉報社會保險欺詐行為的舉報人按欺詐金額的3%獎勵,一般不超過3000元”。這與美國法律按照追回款項的15%~30%的數額獎勵分享相比,不能激發公民積極參與到社會保險反欺詐機制中的內在動力,不利于欺詐行為的有效預防及及時發現。
3.信息技術水平低
一是缺乏統一的信息監控平臺。目前,我國尚未形成統一的社會保險信息管理數據平臺,各地對欺詐行為的預防和懲處措施各不相同,導致各地對反欺詐行為的認定及處罰有所差異。二是社保基金信息系統發展不均衡。各地由于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在社會保險基金數據系統建設的監控能力方面有所差異,導致數據交換的可用性及準確度不高。通常來說,地方政府重視、經濟發展水平高、社會管理化程度高的地區,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建設的程度相對較高,反之亦然。三是社保機構內部數據質量良莠不齊。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相關部門間缺乏相應的數據信息共享機制,或者共享機制質量不高,影響反欺詐機制的事前預防、事中監督及事后懲處。由于各數據系統間系統模式差異,造成了互相之間兼容性不強,各自運行,在一定程度上也為行為人實施欺詐行為提供了條件。
三、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規制提升路徑
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法律規制,標本兼治,疏堵結合,形成立法體系完善、管理體制健全、監督機制強力有效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體制,確保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安全、有序運行,有效維護參保人的合法權益。
(一)完善立法體系
1.建立專門規制
“法律的目的不在于馴化民眾成為制度的奴役,而是在最大限度內確保每一個人的自由。”①法律規制明確、具體才能對公民、組織起到積極的指引、預測作用。保障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安全運行,需要國家出臺專門的社會保險反欺詐法律規范,以便更好地保證公民社會保險權利的自由行使,將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風險降低到最小限度,確保社會保險基金的運行能夠事前有效預防,事中有序管理以及事后監督評價。從立法層面頒布實施《社會保險基金反欺詐管理條例》,細化欺詐的種類、情形,區分不同欺詐行為的法律后果等,同時,借鑒國外社會保險反欺詐機構完善的程序和方法,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社會保險反欺詐機制。將各險種單獨的基金管理規制整合為全面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規范,消除各類社會保險險種的欺詐風險,增強共同抵抗風險的能力,提升反欺詐機制工作水平。
2.統一立法體系
一方面,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法律規范。目前,各地結合實際,已建立了適用本地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規范,可以在總結地方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修訂相應法律法規,由人大、國務院統一制定一部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法律制度,從而避免各地“各自為政”而結果各異的尷尬局面,形成“自上而下”一體化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立法體系。“法律的生命在于實行”,因此,各地在國家統一法律體制的基礎上,可修訂相應的基金管理規范,以更好地保障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持續運行。另一方面,會同相關部門簽訂《社會保險反欺詐機制公約》,增強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社會化廣泛參與程度,筑起基金管理安全運行的防護網。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出臺相應的配套保障措施,其他相關部門提供相應的人力、物力、財力等全面保障,積極保障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健康發展。
3.統管疏堵結合
一方面,提升統籌層次,擴大覆蓋范圍。逐步建立起全國社會保險一體化統籌的基金管理機制,解決社會保險基金的碎片化管理,減少地方社會保險基金風險的“分散化”。提升社會保險基金抗風險能力。擴大社會保險覆蓋范圍,實現社會保險全覆蓋。利用“大數法則”拓寬社會保險基金規模,提升社會保險待遇支付水平,降低社會保險繳費率,充分發揮社會保險的社會化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內部管理體系。規范經辦機構的辦理流程,預防社會保險經辦風險,制定各項經辦業務評價機制及責任追究機制,有效預防社會保險基金內部風險。同時,建立對第三方服務機構的評價機制,對于可能涉及基金安全的違規行為,及時發現,及時處理,確保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運行。
(二)健全管理體制
1.反欺詐機構獨立
一方面,構建獨立的社會保險反欺詐機構,以確保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獨立性。結合我國社會保險的實際,可以在各統籌地區建立由多部門合作的社會保險反欺詐機構,并逐步建立起全國性的反欺詐組織機構。將各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仍然作為反欺詐機構的主要力量,加大公安、執法等相關部門的參與力度,形成多部門協作的聯動處理機制,共同預防和打擊社會保險反欺詐違法行為。同時,構建一套完善的工作程序,英國是醫療保險反欺詐機制比較完善的國家,其實行的七步驟程序可以很好地借鑒,即發展一種反欺詐文化—威懾—預防—檢測—調查—制裁—追償。另一方面,引入公共利益團體加大對社會保險欺詐行為的監管,積極落實公共利益團體的監督權限。根據《社會保險法》第80條規定:“統籌地區人民政府成立由用人單位代表、參保人員代表,以及工會代表、專家等組成的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將利益相關方作為社會保險反欺詐機構的參與方,相較社會團體的監督具有更強的監督效果。
2.部門協作有力
一方面,建立部門聯動協作機制。建立同公安、地稅、財政、審計等相關部門的聯動協調機制,強化社會保險從征繳、管理、待遇支付及監督等全過程的聯動,降低社會保險基金運行的欺詐風險,確保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安全性。2019年1月1日實行的《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明確了將各項社會保險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降低了社會保險征繳階段基數申報不統一的風險,有利于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入口”的一致性。另一方面,部門內部應明確職責,強化聯動。人社行政部門內部各職能部門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明確各自職責,積極作為。《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第27條規定:“職工和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在處理過程中,用人單位對雙方的勞動關系提出異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依法查明相關事實后繼續處理。”對于無爭議的“勞動關系確認爭議”,社保行政部門應積極作為,主動作為,及時認定。減少勞動者不必要的訴累,節省司法和行政資源,避免重復處理。另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的實行,也將大幅減少“欠費”“補繳”等情況的發生,有利于提升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規范化及待遇享受的可保障。
3.人員技能專業
反欺詐是一項職業性和專業性較強的工作,社會保險欺詐行為的隱蔽性、手段多樣化等特點,要求反欺詐人員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能和職業道德水平,以有效應對實踐中不斷變化的欺詐行為。在預防、發現、調查、處理等各階段,需要反欺詐人員具備專業處理的能力。在預防欺詐方面,反欺詐人員需要能夠有效宣傳并解讀反欺詐相關政策,深入理解反欺詐政策與現實環境及采取的反欺詐措施之間的平衡性,以最大限度地達到威懾欺詐發生的目的。在發現、調查欺詐行為方面,需要迅速了解該欺詐行為的相關信息來源并不斷開發自身發現問題的能力;了解該信息來源與欺詐行為之間的關聯性;搜集證據并對證據依法進行評估其制裁欺詐行為的能力。在處理制裁欺詐行為方面,需要具有充分論證證據支持與制裁欺詐方面的因果關系論證的能力,以及采用適當的方式對欺詐行為進行制裁的能力。
(三)強化監督機制
1.落實監管責任
一是履行行政責任。徒法不足以自行,全面落實《社會保險法》及配套細則中法律責任的規定,維護社會保險基金的良性運轉。除了罰款等經濟處罰外,還可以采取創新措施對社會保險欺詐行為進行約束,如將涉及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違法違規行為,實行誠信檢查的量化積分管理。對違法情形按規定進行扣分管理,達到一定扣分上限后列入誠信失信名單,嚴重的可按相應的等級確認責任,如警告、限期整改、通報、取消資格等。具體的量化標準同行政責任相結合,有利于相對人事先預期自己不當行為的法律后果,減少甚至消除社會保險欺詐行為的生存土壤,也有利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的日常行政監管。二是增設刑事責任罪名。設立“社會保險基金欺詐罪”,在具體刑罰上高于通常的詐騙罪,以有效遏制社會保險基金的欺詐行為。對于征繳階段的欺詐行為,可比照“危害稅收征管罪”,增設“危害社會保險征管罪”。社會保險同稅收一樣,具有強制性特點,預防并及時處理社會保險在征繳階段的欺詐行為,有利于加強用人單位及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自覺性,維護社會保險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2.關注激勵機制
為激發相關主體參與反欺詐工作的內在動力,有必要建立持續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在立法層面增加社會保險反欺詐激勵機制的相關內容,明確對反欺詐行為付出成本的適度補償。相關行為主體的激勵方面,對于社會公眾,建立社會保險反欺詐舉報獎勵制度,可參考國外先進做法給予舉報屬實的公民重獎,同時設立舉報人人身保護和公示制度,消除舉報人懼怕打擊報復的后顧之憂,切實維護舉報人的舉報權利,增強其同反欺詐行為作斗爭的內在動力;對社保經辦機構,建立反欺詐行為業績考核評價體系,作為對經辦機構及工作人員的反欺詐行為績效考核指標,定期通報統籌地區社保經辦機構反欺詐工作情況,通過橫向和縱向的比較評價,對積極參與反欺詐工作并有成效的機構、人員給予較高等級的評價,將評價等級與物質獎勵、精神獎勵、職務晉升等相結合,還可以通過地方立法建立相應的政策傾斜獎勵制度,切實增強反欺詐行為的主觀能動性。
3.提升共享水平
一是構建信息共享平臺。利用互聯網大數據平臺建立社會保險全覆蓋的信息監控系統,將社會保險各險種的基本信息如參保人、基金監管機構、社會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審計等實時共享,保證信息數據平臺的數據統一性,并定期進行匯總更新。同時,建立社保、公安、工商、民政、財政、稅務等相關部門涉及社會保險數據資源的共享機制,避免由于各部門信息不對稱造成溝通不暢的情形發生。二是加強反欺詐信息管理。收集社會保險欺詐案件并進行數據的匯總整理,建立反欺詐信息數據庫。運用反欺詐技術對欺詐行為進行數據的實時分析和有效整合,及時發現異繳及異常索賠行為并進行有效處理,按風險類別進行后續的重點關注。通過互聯網平臺的實時監控和資源共享,可以及時發現社會保險欺詐行為并有效開展反欺詐活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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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論基礎
1.社會資本理論
近20年來,與社會資本相關的理論研究與實證工作取得了迅速的發展。社會資本的概念是法國學者布爾迪厄于70年代提出來的,他認為社會資本可以在員工相聯系的基礎上為組織提供資源支持。隨著學者們的研究日益深入,人們從不同視角出發,考察了社會資本對政治、社會與經濟發展的影響。如今在國際社會中,社會資本的重要性得到了廣泛認同。在個體/微觀層面社會資本,研究者較多集中于個體“個體中心網絡”的有關指標,包括網絡的規模、結構、密度等,以及關系人的具體特征與關系的強度等;而在集體/宏觀層面社會資本時,研究者使用的指標則集中于信任、公共參與、社會連結和社會規范這樣幾個方面。綜合可知,人與人之間存在著一種網絡聯系,通過這些聯系流動的各種有形或無形的東西,如知識、技能等,對人力資本的投資和積累有著積極的影響。所以社會資本對知識型人力的影響有著一定的理論基礎。本文的研究側重于微觀層面的社會資本,從個體所擁有的社會資本來研究其對知識型人力資本的影響。
2.人力資本理論
人力資本思想起源于對人的經濟價值的研究,但是,直到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由于世界范圍內科學技術的進步,人力資本的重要地位才凸顯出來。舒爾茨認為人力資本可以理解為教育所帶來的成果、個體所具有的知識、能力和健康。貝克爾則認為人力資本除知識、技能、經驗外還包括時間、健康和壽命。本文認為知識型人力資本的特征主要有兩個方面:(1)專業化水平高,即具有某項特殊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他們一般都接受過特殊專業知識的正規教育或在職培訓,對應的社會分工角色是專業人員。具體可以劃分為技術型和管理型。(2)創新性水平高,即具有社會稀缺的創新能力,可以具體分為戰略創新型、制度創新型和技術創新型,對應的社會分工角色分別是戰略家、管理創新人員和技術創新人員。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它將逐漸成為主要的人力資源基礎和重要的生產要素。
二、基于社會資本的知識型人力資本影響機理
人力資本是依附于個人而存在的,組織中不同部門、不同職位的員工所掌握的知識、技能不盡相同,知識的專業性決定了生產活動需要有各種不同類型知識員工的共同協作和努力。組織內部不同員工之間的相互合作,知識共享、整合有利于盤活組織人力資本存量,激發人力資本潛能。本文從結構維度(網絡聯系和網絡穩定性)、關系維度(信任和規范)和認知維度(共同的語言和符號、共同的愿景和期望)三個維度(六個變量)對員工的社會資本進行描述,探討社會資本與知識型人力資本之間的影響機理。
在結構維度中,網絡聯系:指個人在組織中工作聯系的范圍、數量大小。員工在組織中工作聯系的范圍越廣泛、聯系的人員數量越大,員工構建的網絡聯系就越寬廣,員工通過這種網絡聯系獲得他人在工作中幫助的可能性就會增加。網絡穩定性:指已經形成的員工網絡中,網絡成員的變化情況。
在關系維度中,信任:指相對熟悉的社會關系中,員工之間衍生出來的彼此信賴,通過在這種社會關系中形成的信任,可以幫助員工從其信賴的工作伙伴那里得到自己想獲得的工作中的指導。同時,因為這種信任關系的存在,隱形知識的流轉成為可能。員工之間的信任程度越高,彼此之間進行知識、技能和經驗交換的幾率越大。員工們借助形成的特殊社會關系,獲取所需要的資源。規范:是指組織中的管理制度。比如薪酬制度、獎勵制度,通過制定鼓勵員工進行互相學習、互相提高的規范,使得員工愿意把自己的知識進行流轉。這種規范既包括程序上的規范,也包括分配上的規范。員工在有序的規范約束下,能夠得到合理的利益分配,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員工人力資本提升的可能。
在認知維度中,共同的語言和符號:是指員工在進行交流和合作的過程中可以有效地溝通,能聽得懂對方要表達的意思,更容易分享彼此的經驗,為相互之間知識的流動提供了前提。共同的愿景和期望:是指對組織未來發展目標的認可,員工之間有著共同的組織發展目標,有著對組織共同的期盼,這種對組織的發展的認同和期望,使得員工更有可能與組織其他員工分享并交換不同的資源,能促進人力資本的轉移、消化和利用,增強知識在企業內部的可獲取性,促進企業人力資本的有效利用,最終實現共同的目標。
在組織中知識型人力資本有著其特殊性,首先,由于知識、技能和經驗在某種程度上意味著資源和權力,所以個體通常不愿意與其他成員分享,所以人力資本就有其隱含性的一面。但是,社會資本的介入可以促使人力資本流動,因為成員間彼此良好的關系、親密的友誼使得他們愿意與他人分享個人人力資本。其次,知識型人力資本的工作主要是一種思維性活動,往往伴隨環境的變化而變化,具有很大的靈活性。組織不希望有太大的知識型人員流動,而社會資本可以較好地解決這個問題。社會資本是人與人之間建立的一種聯系,組織中的個人會由于因為這種聯系的存在而繼續留在組織中,一方面在這個組織中良好的成員關系使得工作氛圍很和諧,人際關系非常融洽,所以因為情感難已割舍,而繼續服務與組織。另一方面因為這種良好的社會資本可以為個人帶來學習提升的空間,所以繼續留在組織中。再次,社會資本使得成員之間彼此信任,互相關心、精誠合作,這就使得組織中的個人可以通過和他人的交流學習,而提高個人人力資本水平,整合組織成員的知識資源,更好的服務于組織,提高組織績效。
在影響機理的演繹中,借助社會資本,可以在組織中構建良好的內部氛圍,這種良好的組織內部氛圍為組織中人力資本的流動(知識、技能和經驗)提供了良機,而知識的流動使得人力資本的潛能得到最大實現。
三、社會資本與知識型人力資本的數理分析
任何組織的存在都不是孤立的,組織內部的行為也不是雜亂無章的。對組織來說,組織中的人才是其發展的關鍵因素。但是,由于知識型人力資本依附于個人而存在,使得其價值的實現具有自發性。與非人力資本不同,以能動、理性和有創造性的人為載體的知識型人力資本,無須外力作用,無須成為行為目標,本身就具有實現自我價值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所以通過社會資本概念的理解和應用可以最大限度地激發知識型人力資本的潛能,進而提高組織績效。
毋庸置疑,社會資本無疑是最具有能動性的影響因素。組織通過社會資本所形成的良好工作氛圍可以促使人力資本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使得潛在知識型人力資本價值充分實現。大量的事實可以證明,通過社會資本可以有效促進公司的制度建設,聯想公司所遵循的有效溝通、全面思考、團隊精神和融合多樣文化等準則為其技術研發提供了可靠保證。
同樣的環境,由于不同的社會資本,知識型人力資本的作用就會產生明顯的變化。因此,社會資本與知識型人力資本存在很強的正相關關系,即其他條件不變情況下,社會資本越高,知識型人力資本在量上和質上都會越好,在(1)式中表現為對社會資本變量求一階偏導數,函數值大于等于零,即 ≥0。并且組織中知識型人力資本作用的有效發揮可以提高組織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