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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投資;項目前期;管理;審批制;核準制;備案制
隨著《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深入貫徹,在投資項目管理中,落實了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投資管理體制、理念和方法都不斷在轉變。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確立了企業在投資活動中的主體地位,落實企業投資自,誰投資、誰決策、誰收益、誰承擔風險,政府和其他市場經濟主體進行合理分工。因此,針對不同的投資主體,實行了不同的管理制度和方法,采用了不同的管理流程,采用了更加有效靈活的管理手段。本文對投資項目前期管理的改革內容進行歸納整理。
一、項目前期管理制度和方法改革的主要內容
1.逐步建立和規范針對不同性質項目的三類項目管理制度:審批制、核準制和備案制。審批制是適用于政府投資的項目,使用財政性資金項目。核準制是適用于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備案制是適用于審批和核準目錄范圍的企業投資項目。其作用分別是:(1)審批制的作用是合理界定政府投資范圍、健全政府投資項目決策機制、規范政府投資管理、簡化和規范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程序,合理劃分審批權限、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改進建設實施方式。(2)核準制的作用是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外資項目還包括嚴格市場準入、管理資本項目、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備案制的作用是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落實企業投資自,確立企業在投資中的主體地位。
2.逐步由相對單一的項目決策模式向綜合化、多元化決策模式轉變。投資體制改革前的決策模式是不分投資主體、不分資金來源、不分項目性質,一律按投資規模大小分別由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審批。這是計劃經濟體制的管理模式。投資體制改革后,采用了新的綜合化、多元化決策模式。明確了規劃對投資項目的指導和約束作用。明確了產業政策對投資項目的指導和約束作用。不僅決策依據多樣化,而且決策主體也多樣化。
3.進一步規范項目評價、項目評估、項目申請等工作的管理。國家發改委頒布了一系列關于實行規范化管理的文件。對核準項目申請報告、評估報告、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外商投資項目、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的管理都進行了規范,涉及到內容和深度的要求。咨詢工程師在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申請報告時,要區分兩者的不同。
4.進一步明確項目前期管理的責任主體和職能劃分。按照現行的規定,發展改革委員會是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牽頭負責投資項目的前期管理工作,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建設和統計等部門分兵把守,從不同的角度對投資項目進行必要的管理。
5.進一步明確項目前期管理的工作程序。在綜合化、多元化決策模式下,投資項目的前期管理責任主體呈現多元化,并且在項目決策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因此,投資項目決策的過程,也就面臨工作程序的先后流程問題。不同的項目在三類項目審批制度要求下,其前期管理工作的先后流程有較大的差異,但規范化、程序化、標準化必是未來發展的趨勢。
二、投資項目前期管理的操作要點
2007年11月17日,國務院辦公廳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規范新開工項目管理的通知》 (【2007】64),要求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新開工項目的管理工作,以滿足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的需要。這一通知的精神,集中體現了2004年《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頒布實施之后,國家關于投資項目前期管理的一系列制度、政策和方法,不斷深化改革的主要特征和要求,值得認真學習和深刻領會,以滿足未來投資項目申報和管理的需求。滿足投資項目新開工條件的過程,就是投資項目前期管理要求和完成項目申報的過程。
(一)投資項目獲準的所需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建設規劃、土地供應政策和市場準入標準;
2.已經完成審批、核準或備案手續;
3.規劃區內的項目選址和布局必須符合城鄉規劃,并依照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規劃許可手續;
4.需要申請使用土地的項目必須依法取得用地批準手續,并已經簽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或取得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
5.已經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分級審批的規定完成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6.已經按照規定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
7.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依照建筑法的有關規定,已經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并采取保證建設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的具體措施;
8.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其他相關要求。
(二)投資項目前期管理的聯動機制
各級發改委、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建設和統計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明確工作程序和責任,建立新開工項目管理聯動機制,各相關部門各司其職,應盡責任,依法行政。不同性質的項目執行不同的管理程序和申報流程。
1林業投資的基本特征
林業投資是為實現林業資本運營的社會化、高效化、市場化目標,將一定數量的資財(有形的或無形的)投放于營林基礎產業、林產工業和林副產品加工業以及多種經營和第三產業,以取得一定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活動,是林業資源配置的基本形式,投資的成敗在微觀上直接影響投資主體的收益和損失,在宏觀上影響林業資源的有效、合理配置。林業投資具有的基本特征:
1.1投資周期相對較長
這是由林業生產的主要經營對象———森林的生物學特性所決定的,培育森林包括造林、育林,這是一個需要較長時期投資的土地生產事業,造林、營林投入的資金,在生產領域運行數十年后,才能實現資金形態的轉化,從而獲得森林資源再生產所需資金。林業生產的周期性,同時也造成生產資金占用多,資金周轉時間長,投資收效慢的結果。為此,進行林業投資就必須研究造林、育林、培育森林投資信貸的特殊問題,政府有必要制定林業投資政策傾斜措施,加強政策鼓勵與扶持力度,強化林業產業的競爭能力[3]。
1.2林業投資風險性大
投資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系統的復雜性和與外部的廣泛聯系是投資的主要根源,投資風險幾乎涉及了所有的經濟風險范疇,如建設風險、經營風險、通貨膨脹風險、利率風險、匯率風險、政治風險等,任何一項風險都會對投資項目產生不利影響。林業生產一方面受自然因素影響大,另一方面林業生產的社會性很大,亂砍濫伐現象普遍存在,由于林業生產的長周期性,很難從今天的市場信號來準確預測若干年后市場的價格、供求情況,決定了林業生產風險性大。林產工業項目的投資也同樣面臨風險,林產工業投資一方面資金緊張,另一方面由于考慮技術進步和規模效益等目標,投資項目越來越大,高額的投資使林產工業發展陷入困境。
1.3林業投資效益偏低
一方面林業生產成本越來越高,可伐資源少,運輸成本上升,另一方面林產品結構不合理,初級產品比二次加工和深加工產品的比重高,產品附加值少,科技含量低,再說林業產業特有的生態效益難以準確計量,其補償機制不鍵全,林業生態產出無經濟效益可言。這樣,林業投資效益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國有林業企業的改革和機制轉換,林業企業只要能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即使在目前的投資水平和資產存量基礎上,也因為資產重組帶動的資金結構調整,林業投資效率也可以提高。
2林業投資體制及其改革目標和任務
林業投資體制是指國家組織和管理林業投資活動所采取的基本制度和主要方式、方法,通常是對固定資產投資活動的管理制度及運行機制的簡稱,而非包括存貨投資、無形資產投資、證券投資在內的廣義投資概念。根據林業投資體制改革的宗旨,改革的目標應是:①規范政府投資行為,政府及林業行政部門的社會管理者職能和資產所有者職能要分離,投資的經營管理權和行政管理權也要分開;②建立投資的風險約束機制,確定林業企業為基本投資主體,自主決策、自擔風險;③改革投融資方式,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積極培育和規范資本市場,適度提高直接融資比重;④建立“誘導型”的林業投資宏觀調控機制,以林業產業政策為依據,用經濟、法律、市場、計劃手段,對不同林業企業的投資行為進行間接調控,形成投資規模適度、結構合理、效益提高的宏觀調控機制;⑤加快林業投資領域的法制化建設,依法保護林業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和公平競爭,使林業資產投資活動納入法制化軌道;⑥健全與投資活動直接相關的市場服務體系,使林業投資活動更科學、市場化[6]。林業投資體制改革必須有計劃、有步驟、有秩序地進行,目前的主要任務有以下幾個方面:①規范林業投資主體行為,強化對市場競爭的約束力;②實行林業投資結構管理,增加林業產業政策對投資的導向力;③進一步推進國有林業企業的股份制、公司制、集團化改造;④努力改善林業投資環境,提高對投資主體吸引力,建立發達的林業產業體系和素質高的產業隊伍,完善林業教育、科研、生產體系。
3林業投資體制存在的矛盾和問題
用市場經濟原則來分析和審視現狀,不難發現,現行的林業投資體制中,依然留有傳統體制的烙印,許多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還未解決。
3.1林業投資的外部關系不順,宏觀管理體制不健全,調控能力薄弱
林業投資主體多元化雖然已經形成,但實質上林業企業與政府及林業行政部門的依附關系尚未擺脫,林業企業在很大程度還處于政府主管部門的附屬地位,沒有成為真正獨立的投資主體。政企不分在投資上表現明顯,一方面是大中型林產工業投資項目仍由政府直接投資,另一方面是一些項目雖由企業投資,但決策卻出于政府機構,政府及林業主管部門對企業投資的干預、限制過多,以項目審批制度層層控制住企業。政企職能不分,造成政府包攬過多,不能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搞好宏觀調控、制訂中長期林業發展戰略和改善林業投資環境上來。投資的宏觀管理多頭化,林業的投資規劃無法落實,如林業貼息貸款,就因地方政府和財政部門不愿承擔貼息,或因銀行將專項貸款混同于一般商業貸款擠占挪用,使林業投資和優惠政策落空。
3.2林業投資風險責任約束機制沒有真正建立起來
由于林業企業的法人財產制度沒有真正形成,資產所有者、資產支配者、資產管理者、資產監督者相互之間的權責利缺乏制度安排,造成“產權關系不清”,不僅使得投資行為缺乏實現產權權益的動力,而且也缺乏維護產權權益的風險意識,因而扭曲了投融資行為。另外,政府預算約束的軟化和商業銀行風險意識的淡漠,對國有林業企業和建設單位的行為缺乏必要的外部約束機制。由各級政府和林業行政部門審批權限構成的項目決策體制,從內部而言缺乏明確的責任約束和足夠的風險意識,從外部而言缺乏必要的民主監督,使決策工作易受局部利益、短期利益、甚至個人意志的影響。也就是說,從投資決策到建設實施的全過程,嚴格有效的責任約束和法律約束機制未能正式建立,造成盲目投資、重復投資,以及無效或低效的林業投資項目無責任主體,對提高林業投資效率和有限配置林業投資資源產生不利的影響。
3.3從投資決策來看,林業投資決策仍采用“籠子”指標式
大部分項目決策基本上還是由中央和地方、部門與部門之間的行政性分權確定,盡管審批制度和手續有所簡化,但并沒有完全改變行政性的項目審批制度。投資渠道多元化的格局雖已形成,但在各類資金的使用上仍程度不同地受到政府的直接干預和控制,成為變相的行政分配制,不管是直接融資還是間接融資基本上仍為計劃分配,限制了林業企業投資主體地位的發揮。新的林業投資調控體系尚未真正建立,與投資相關的各個管理部門職能劃分模糊不清,行政調控手段仍占主導地位。現代林業企業制度正形成和完善過程中,企業產權模糊,再加上法律約束軟化,導致投資決策缺乏嚴格的責任約束[7]。
3.4生態林業的效益補償機制沒有建立
林產品價格長期偏低,極大地限制了林業企業和地方政府投資的積極性。另外林業部門建設的林業生態工程,其價值的主要部分———生態效益,既不能進入市場交換,國家尚未真正建立起科學的補償機制,這部分投資不能形成正常的循環,影響了地方政府和企業及個人的積極性,使生態工程建設缺乏后勁。
4林業投資體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4.1實現林業投資體制目標模式的轉變
林業投資體制應逐步實現以下根本的轉變:由單一的政府投資主體,轉變為以林業企業投資為主,多元投資主體并存,政府投資主要應集中在基礎性和公益性的林業投資項目;投融資機制轉變為靈活多樣的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并舉的市場誘導制度;投資要素的配置由以前的計劃配置轉變為市場配置,在注重市場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的同時,強化政府行為,實行林業投資的統籌協調,綜合平衡;投資經營由無責任約束轉變為風險責任制,使林業企業成為真正的投資主體,而不是政府及林業行政部門的附屬物;投資調節由行政和計劃調節為主轉變為以經濟調節、市場調節和法律調節為主,在充分認識林業行業的特殊性和發展規律的基礎上,充分體現國家對林業投資的特別支持和保護。也就是要實現政府和企業的雙重轉化,政府主要負責宏觀管理、間接調控、政策指導和信息服務等投資管理職能,而企業則成為投資主體,獨立承擔投資風險責任[2]。
4.2深化林業投資體制改革的重點和實施步驟
企業投資項目的流程管理是投資項目防范風險,保障收益的基礎性管理工作。本文重點對企業新建投資項目和資產重組性投資項目,設計出以投資項目決策、實施、評價到退出的基本流程,供相關企業在投資活動中借鑒參考。
【關鍵詞】
投資項目;流程;設計
投資項目管理是企業面臨的最具有挑戰性的管理活動,科學、周密的投資項目管理流程是企業規范投資行為、防范投資風險、提高投資收益的基礎。本文所指的投資項目包含兩類項目,一是建設項目,包括新建和擴建改造項目;二是企業重組項目,包括產權收購和增資擴股項目。通常企業投資項目管理流程概括為:項目決策、項目實施、項目評價和項目退出。
一、項目決策
投資項目根據不同的類別,其決策程序有所不同。
1、建設項目
基本流程:信息收集、項目篩選、編制項目建議書、審核項目建議書、項目立項、組建項目工作組、項目調研、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專家評審、決策會議審定項目。
2、企業重組項目
基本流程:信息收集、項目篩選、簽訂項目合作意向書、盡職調查、編制項目預案、審核項目預案,資產審計、資產評估,編制項目方案、審定項目方案、簽訂協議。
3、項目建議書
建設項目應編制項目建議書,主要包含以下內容:產業政策、產業發展情況和市場潛力,技術的發展趨勢以及關鍵技術的來源,投資和融資方案、經濟效益分析、主要風險因素的識別、分析和防范,項目的管理團隊情況,項目實施的路徑和流程安排。
4、可行性研究報告
建設項目應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包含以下內容:項目基本情況、客觀背景、市場預測、技術分析、投融資方案、建設方案、財務評價、風險分析、項目組織、退出機制、投資的必須性和最終結論。
5、盡職調查
并購重組項目應對被并購單位做盡職調查,主要包含以下內容:經營環境和基本概況,組織機構和人員構成,對外簽約以及執行情況,股本、資產、負債的結構,管控制度、運營模式、激勵機制的構建和實施情況,產品、生產線、生產設備、動力配套設備的情況,產品質量、研發水平、知識產權、工藝水平,產品市場占有率、營銷隊伍、營銷網絡和主要競爭對手的情況,盈利或虧損以及稅賦情況。
二、項目實施
1、建設項目
基本流程:編制實施計劃、項目設計、項目招標、項目建設和項目竣工驗收。
實施計劃:項目的實施計劃由項目建設單位編制,內容包括項目人員職責分工、項目各項工作標準、項目總體進度安排、項目資金使用安排、項目的現場管理。
項目設計:項目設計工作應由國家權威機構認可的勘察和設計單位進行勘察設計。根據審定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項目初步設計和投資概算、審核初步設計和投資概算、施工圖設計、編制投資預算、審核施工設計和投資預算。
項目招標:項目涉及勘察、設計、監理、土建、安裝、裝修、設備采購均要進行招標。依據價格、誠信程度、施工能力、以前業績、質量保障和工期進度綜合評估擇優選擇。
項目建設:項目的開工建設,在取得規劃許可,正式簽訂施工合同,獲得建筑施工許可證和施工監理部門到位后方可施工。項目開工建設后,項目承建單位和施工監理部門應逐日填寫建設日記,每周召開施工現場協調管理會,每月填報施工進度報表。
項目竣工:項目竣工驗收包括項目竣工驗收、項目專業驗收和項目綜合驗收三個方面。由項目承建單位、監理部門、設計單位和施工企業對項目進行竣工預驗收;由質檢、消防、環保、勞動等部門進行專業驗收;由城建規劃和項目審批部門進行綜合驗收。
項目竣工后還應進行項目投資決算和項目審計工作,在決算和審計通過后,進行產權登記和固定資產的建帳工作。
2、企業重組項目
基本流程:制訂或修訂重組企業的公司章程,出資資金到位并進行驗資,辦理資產交接,辦理工商登記或工商變更,推薦產權代表,組建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聘用總經理等高層管理人員,明確各類機構的權責劃分。
三、項目評價
投資項目實施階段完成,在投資項目運營一段時期后,對投資項目應進行后評價。后評價采用的方法主要根據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投資方案所設定的各項技術經濟指標,進行分析對比。
1、評價內容
目標評價:該項評價是對比檢查投資項目預期目標的實現程度。主要包含三個方面,一是根據投資審定時所確定的可量化的技術經濟指標,進行對比檢查,分析偏差原因;二是對投資項目原定目標的正確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進行分析評價;三是對政策變化、市場變化、實施過程的重大變更進行重新評價。
效益評價:該項評價主要是分析項目的生存能力、盈利能力和回報能力。以項目運營的實際技術經濟指標為基礎,與項目實施前預測設定的指標進行對比,分析偏差情況及原因。
持續性評價:該項目評價在投資項目各種資源投入全部完成后,分析項目的既定目標是否可以實現,項目是否可以持續發展,項目是否具有可復制性。
管理評價:該項評價是以目標評價和效益評價為基礎,結合相關資料,對項目各階段的管理工作進行系統評價。包括投資項目決策、實施、運營和管理者評價。
2、評價程序
投資項目的評價程序:明確任務、制定計劃、組織人員、收集資料、編制綱要、深入調查、溝通交流、編寫報告、提出建議。
3、評價方法
投資項目評價方法主要采用:統計預測法、有無比較法、邏輯框架法、定性與定量結合法。
4、評價標準
投資項目成功度標準可以劃分為四個等級。
一、政府投資概念與內涵
從社會總投資的角度理解,投資可以分為政府投資和非政府投資(或稱為民間投資)兩大部分。所謂民間投資或非政府投資,是指家庭、個人、金融機構、非國有企事業單位或組織,以獲取未來收益為主要目的,用其積累資金或融入資金在國內外經濟領域及部分社會公益事業領域的資本投入。這種投資具有以下特點:(1)贏利性。從投資動機看,民間投資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標,完全由市場機制來調節,不考慮社會效益。(2)規模小。從投資來源看,民間投資主要依靠自身的積累和社會籌資來解決資金問題,因此投資的規模往往受到限制。(3)短期性。從投資領域選擇看,利潤動機使民間投資大多從事那些數額相對較小、資金周轉快的短期投資項目。
政府投資則是由政府決策并由國有資金進行投資的行為或由代表政府的國有企業進行的投資活動。其投資主體是政府,產權屬于國家,形成國有資產,構成國有經濟。因此,政府投資在某些情況下又稱國有投資。與民間投資相比,政府投資具有以下特點:(1)公共性與基礎性。社會效益是政府投資的出發點和歸宿。政府投資的著眼點首先在于為全體公民和各類經濟(市場)主體的生產、生活需要提供必要的社會性、基礎性條件。這既是國家和公共財政的內在職能,也是市場和微觀經濟主體不可能解決的問題。(2)開發性。某些新興產業部門、高科技、高風險領域(如航天等)的研究開發,對經濟落后地區的開發等都具有耗資大、耗時長、風險高的特點,私人部門望而卻步,市場機制無能為力,只能由政府解決。(3)戰略性。政府投資對關系到國計民生的部門、行業和重要企業(如軍工、石油及石油化工、電力等)、國民經濟發展中某些薄弱環節具有事關全局的重要戰略作用,并對社會其他投資產生影響和帶動作用。
二、我國政府投資范圍界定誤區
根據1994年出臺的投資體制改革方案,我國將所有投資項目劃分為三類:(1)競爭性投資領域,指投資收益比較高,市場調節比較靈敏,具有市場競爭能力的項目,主要包括工業(不含能源)、建筑業、商飲供銷倉儲業、房產公用服務咨詢、金融保險和其他行業;(2)基礎性投資領域,指基礎設施產業、一部分基礎工業項目及直接增強國力的符合經濟規模的支柱產業項目,具體包括農林牧漁水氣象基礎設施、能源、郵電通訊業、地質普查和勘探業以及一部分支柱產業;(3)公益性項目,主要包括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保、廣電等事業的建設項目,公檢法司等政權機關的建設項目及政府機關、社會團體辦公設施、國防設施等建設項目。并據此界定了不同投資主體的投資領域和投資方向,即競爭性項目完全由企業投資;基礎性項目主要由政府投資,企業可適當“參與”;公益性項目完全由“政府統籌安排”。這種政府投資和民間投資的劃分法實際上很難準確地把握政府投資和民間投資的范圍界定,可行性不高,存在著一些明顯的缺點:
1、這種劃分方式與公共財政角度定義的政府投資大相徑庭,其中公益性項目(包括國防、科教文衛、行政費用)在財政范疇中被劃分為消費性支出,不屬于投資性支出。國家財政分為購買性支出和轉移性支出。購買性支出直接表現為政府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活動,大體包括:行政、國防支出、科教文衛事業支出和經濟建設支出。轉移性支出與此不同,它直接表現為資金無償的、單方面的轉移,政府不能從中獲取相應的物品和服務,主要包括補助支出、捐贈支出和債務利息支出。其中,購買性支出中還分為政府的消費性支出和投資性支出。所謂政府投資或財政投資,就是以國家為主體的投資活動,是國家積累基金運用的重要形式。政府投資與公共財政的關系可用下圖表示:
2、將基礎性項目定義為包括基礎設施、基礎工業、支柱產業等,外延過寬;企業只是適當“參與”,界定模糊。由于基礎性項目的自然壟斷性強弱有所不同,兼有共同消費和個人消費的特性,處于純公共產品與純個人產品之間的過渡狀態,所以,基礎性項目的投資兼有公益性、壟斷性、收費性和競爭性特點,是“市場性”與“非市場性”的統一。非市場性要求以非市場手段(計劃或政府干預)來展開,市場性要求以采用市場手段來進行,這樣就使得該領域的投資,是公共投資與私人投資的交叉點和結合部,是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的“混合投資”,兼有公共投資與私人投資的雙重特性。這種“混合”是以市場經濟為基礎,以市場化為基礎,意味著政府必須放松管制,避免過去國家統包的做法。國際和國內經驗表明,頻繁的財政支持并不利于具有成長性產業市場競爭力的提高,政府投資也容易造成信息不充分,從而導致資源配置失效。政府應減少對電力、供水、供氣等可收費行業的投入,通過合資、合作、獨資等方式吸引非政府資本進入,將置換出來的政府資金用于保證對關鍵領域的投資力度。
3、對競爭性領域進行投資的“企業”的所有權性質未做具體說明,如果仍是國有企業,那么最終的投資主體還是政府,這樣政府投資仍未真正退出一般性競爭領域。
總之,以上三類投資項目劃分方法由于存在理論上的認識誤區,容易誤導政府投資方向,阻礙政府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調整投資領域的步伐,不能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過程中界定和調整政府投資領域的準則和依據。
三、政府投資范圍演變
不同經濟發展階段政府投資調控作用范圍不同。一般而言,在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政府的主要任務不同,政府投資調控作用的廣度和深度就會有所不同。
1、經濟發展早期的政府投資范圍。在經濟發展的早期,提高國民收入水平、改善國民生活質量是政府需要解決的首要任務,其職能的側重點就是充分利用社會稀缺經濟資源,促進經濟增長。收入的分配問題則被置于次要的地位,于是為了提高經濟增長速度,加快經濟發展,政府在財政支出中往往會加大投資支出的比重。其投資支出主要用于兩個方面:一是對經濟發展有重要影響的各種基礎設施,如交通、通訊、水利等;二是能夠帶動整個經濟增長的支柱產業群。從總體上看,在經濟發展的早期階段政府投資范圍較廣,且側重于經濟領域的投資。
2、經濟發展中期的政府投資范圍。當經濟發展逐漸從早期的起飛階段進入中期階段以后,政府的職能依然側重于經濟的發展,但也開始注重社會的安定、收入的公平分配、國民素質的提高等。在這一時期,民間產業部門已經發展起來,那些需由政府提供的基礎設施大多已經建成,對它們需求的增加也逐漸變緩,政府盡管還要對基礎設施、支柱產業等經濟領域進行投資,但這些投資在政府投資中的比重會逐步下降,而且還會逐漸退出民間投資能夠解決的支柱產業群的投資領域。同時,由于人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在滿足基本生活需要的同時,人們開始關注其他方面的需要,如教育、衛生、安全等,因此社會公共領域的投資比重開始上升。總體而言,在經濟發展的中期階段,政府投資在經濟領域和社會公共領域并重。
3、經濟成熟時期的政府投資范圍。當經濟發展進入成熟時期后,政府職能開始側重于社會的穩定、收入分配的公平等方面,經濟增長成為政府的次要目標。政府投資要體現政府職能的這一轉變,投資的主要目的從促進經濟增長轉變為促進社會安定和實現社會公平。在經濟成熟時期,適應經濟發展需要的基礎設施及支柱產業的發展已經達到相當的高度,使得政府側重于公共領域方面的投資。由于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人們對提高生活層次的各項需求迅速增加,要求資源更多地用于滿足高層次的需要,如安全、教育、衛生等,而且這些公共領域的投資也有助于社會的安定及公平目標的實現。于是,在這一時期,政府投資主要側重于社會公共領域。
政府的職能側重點隨著經濟發展階段的演進而不斷發生變化,從而導致了政府投資范圍的相應調整,在財政支出中的比重也呈現出不同的特點。一般而言,處于經濟發展早期和中期階段的發展中國家,由于政府投資的領域主要側重于經濟領域,因而用于經濟領域方面的財政開支比重也相對較高;在經濟成熟的發達國家,由于政府投資的領域主要側重于社會公共領域,因而用于經濟領域方面的財政開支比重也就相對較低。也就是說,經濟的發展使得一些經濟領域逐漸變為市場有效的領域。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投資的范圍就必須加以調整,政府如果介入市場有效的領域,就會變成政府失靈。于是,隨著經濟的發展,市場有效的領域不斷擴張,從而導致政府投資范圍逐漸縮小。
四、轉軌背景下我國政府投資范圍再界定
由于財政角度與社會總投資角度劃分的政府投資范圍不盡相同,應從廣義和狹義兩個層面來理解政府投資概念,并結合政府投資范圍演變的階段性理論、政府投資的功能定位以及我國經濟未來發展趨向,具體地把握政府投資范圍。
筆者認為,政府投資分為兩個層面:廣義的政府投資是政府財政投資、政府部門投資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投資的總和。它包括政權建設投資、經濟建設投資和事業發展建設投資。而狹義的政府投資從財政范疇出發,指國家各級政府在允許的財力及一定的財政風險內,用財政預算資金安排的基本建設支出和其他生產建設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建設支出、增撥企業流動資金、挖潛改造資金和科技三項費、支農支出、地質勘探費等五項。這五項與經濟發展緊密相關,屬于投資性支出,而國防、科教文衛、行政費用屬于消費性支出,不屬于狹義政府投資的范圍。
蘇州市政府有關領導、發改委、財政局等相關職能部門一直關注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的體制改革,并進行了長期的探索和研究。20*年8月,以蘇州市殯儀館新館項目、蘇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遷建項目全面工程代建和市博物館新館建設項目財務為突破口,蘇州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體制改革的試點工作全面啟動。經過半年多的試點,目前三個代建項目進展順利。為了總結我市代建試點的工作成果,學習先進地區在政府投資建設管理體制改革方面的先進經驗和做法,籍此制定出臺符合我市實際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和代建制管理辦法,20*年4月13日至20日,由蘇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蘇州信托相關人員組成的考察團專程赴*、*等地,實地考察當地政府投資項目的代建制實施情況。經過與當地相關部門的深入交流與溝通,考察團對上述地區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改革狀況有了全面的了解,提高了認識,取得了不少收獲。
一、*、*等地代建制的實施情況
*市在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體制改革,特別是代建制方面很早就開始了改革探索。當年的*江北機場建設過程中就進行了代建制試點,并取得了圓滿成功,機場總投資共2.91億元人民幣,而與江北機場同期修建的國內其他幾個機場,投資均超過了10億元,代建制在投資控制方面的優勢得到了充分的體現。此外,*市紀委大廈、博物館、市人大、機關生活住宅小區等項目均采用了代建制形式,所有代建項目都很好地控制了投資,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建設成本。在試點成功的基礎上,*市又對深圳、安徽等地的代建制管理辦法進行了學習和提高,20*年12月18日和20*年11月25日,*市政府分別出臺了《*市政府公益性項目建設管理制暫行辦法》和《*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以法規的形式對該市的政府投資項目進行了規范。
*市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也已進行了幾年的試點。通過代建制方式建成的項目已有7到8個。目前*市預算內外資金投資的項目基本上全部實行了代建制。通過代建制的實施,*市建立起了完善的政府投資項目約束機制,投資得到了較好的控制。
二、*、*等地代建制的主要特點(以*為例)。
*市在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方面有以下幾個特色:
1、強調政府投資項目年度計劃安排的重要性。
*市計委掌管財政預算內的近3億元的資金,由于財力相對有限,*市特別強調政府投資項目的年度計劃安排。年度計劃由計委制定,制定的原則是立足當前,兼顧長遠、量入為出、綜合平衡。年度投資總量由市計委與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列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年度計劃草案,并必須經市人大會審議通過執行。年度投資計劃一經批準,即嚴格執行,除特殊情況確需調整外,原則上實際投資額不允許超出年度投資計劃額。市計委根據年度投資計劃,并與使用部門協商平衡安排具體投資項目。建設項目的使用單位可以提出使用要求,建設標準和功能定位,政府相關領導對項目的建設與否具有決策權。項目的總投資額根據專業機構的設計概算為準,無論是使用單位和政府部門對于總投資額沒有發言權。
2、代建項目的選定范圍
政府投資項目是指使用財政性資金,以及用財政性資金作為還款來源或擔保的借貸型資金投資項目的基礎性和公益性項目,涉及到交通、電力、水利、教育、文化、科技等眾多行業和部門。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政府投資項目都必須和可能納入代建制范疇。*市的規定是,對于非盈利性的公益項目,特別是項目使用部門為沒有常設基建部門,沒有精通基建方面的專業人才和基建經驗的,全部采用代建制的形式。而對于交通、水利等項目,由于相關政府部門具有常設的基建部門或基建機構,擁有一定數量的專業人才和豐富的經驗,因此對于這些項目,目前還沒有納入代建制范疇。
3、代建單位的資質管理
對代建單位的資質問題,*市的規定是必須具有綜合甲級工程設計資質、綜合甲級監理資質、施工總承包一級以上資質、綜合甲級工程咨詢資質之一,并具有相應資產、專業人員、同類工程建設管理經驗以及與建設管理相適應的組織機構和項目管理體系的企業才能向*市建設行政部門申請取得代建單位資質。*市建設行政部門會同*市計委、財政等部門共同審定并公布取得代建機構資質的名單。*市建委負責對獲批的代建單位資質的日常管理工作。經過幾年的代建制推廣,一批代建機構主體得到了培育發展,目前,整個*已擁有十七八家專業機構,保證了代建制的順利實施。
4、代建單位的確定辦法
項目代建單位的確定全部實現市場化運作,通過公開招投標的方式產生。評標的依據主要是代建單位的業績、專業人才的數量、委派到該項目的項目經理情況以及代建費等指標。代建費的取費標準,*市的規定是基本參照項目建設單位管理費,比建設單位管理費稍高一點。代建費作為評標的一個指標,但不是主要指標,其用意是防止投標人之間為了中標而展開惡意的競爭,從而影響到項目的正常建設施工。
5、代建單位的代建內容
關于具體代建內容,*市要求代建單位對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管理,包括項目的可行性分析、項目手續審批、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招投標、工程建設質量、進度投資控制和竣工驗收等工作。要求代建單位自項目建議書批復之后即要介入項目之中。*市特別強調代建單位優化設計、控制投資方面的專業優勢,從設計階段入手,嚴格控制工程總造價。在*市奧體中心游泳跳水館的代建試點中,代建方通過對原設計方案的深入研究和優化,一下子節約了投資1000多萬元,充分體現了代建制在投資控制方面的突出優勢。
6、控制投資的措施。
*市規定代建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概算實施投資控制,對代建項目實行限額設計。初步設計概算不得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的投資總額,施工圖設計工程預算不得超過初步設計批復的工程概算。如果設計深度不夠或工程預算超過可研批復的投資總額或初步設計批復的概算10%以內,代建單位必須督促設計單位調整設計,并及時向計委、建設部門和財政部門報告;超過10%以上的,計委有權否決原方案,并要求項目使用單位和代建單位按程序重新報批項目。這些規則的制定有利于促使中介咨詢機構和設計單位提高項目可行性報告編制的嚴肅性和合理性,加大方案設計的深度,保證項目總投資概算的準確性和科學性。
此外,*市還對項目設計變更建立了一套嚴格的約束機制,重大設計變更代建單位必須向計委、財政等報告,并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辦理。
三、*、*等地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體制改革的借鑒經驗:
1、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模式、管理方法、投資方式根據項目性質的不同而不同,沒有一成不變的模式,可以采取多種方式,代建制只是其中的一種解決方案。總體而言,可以將政府投資項目劃分為非經營性項目和經營性項目。在非經營性項目方面,代建制是目前比較適合的方法。對于經營性政府投資工程,如收費的道路、橋梁、隧道、水廠等基礎性設施以及高科技示范工程,應建立項目法人,實施項目法人責任制,由項目法人負責建設經營全過程。項目法人即可以是由政府相關部門設立的投資公司(如城投、水務、交通等),也可以由實力雄厚、信譽卓著的中介機構(特別是同時具有投融資職能的信托投資公司)擔任。項目法人代表政府充當項目業主和投資主體,擔負項目法人在項目策劃、資金籌措、建設實施、生產經營、債務償還和資產的保值增值等方面的功能。對于新建項目,可以采用BT(建設--移交)、BOT(建設—經營—移交)等形式,甚至于,對于某些政府投資新建項目,政府完全可以出讓所有權,交給社會投資建設,政府通過租賃、購買項目處置能力(如供水)等方式實現政府投資項目的社會化。對于已建成政府投資項目,政府可以通過特許經營權轉讓、TOT(移交—經營—移交)等方式盤活沉淀資產,提早收回資金用于再發展。
2、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的計劃管理。在這一點上,我市與*等地相比有著明顯差距。目前蘇州市還沒有完全建立起政府投資項目的年度計劃管理制度(主要表現在年度投資總量控制和安排上),政府投資沒有遵循量入為出、綜合平衡的原則,政府投資項目的上馬帶有一定的隨意性。在我國經濟整體顯現投資過熱的情況下,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的計劃管理有著重要現實意義。
3、代建制模式的選擇。考察表明,深圳模式(通過組建工務局,全面承擔政府投資項目的代建工作)在推行過程中遇到了一定的阻力和困難,不很成功。原因在于工務局統管了所有的代建項目,權力過分集中,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壟斷,嚴重挫傷了使用單位的積極性,甚至出現了政府投資項目年度計劃計劃不能完成的現象。因此,向全社會全面開放代建市場,培育代建主體,吸引眾多合規的專業工程管理公司通過公平競爭的方式參與政府投資工程代建,是深化我市代建制試點與改革的必然選擇。
4、代建單位必須對代建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管理。由于項目造價控制的70%是在設計階段完成的,因此代建單位必須在初步設計階段即介入項目之中,充分發揮代建單位在設計階段的造價控制能力,嚴控投資規模,提高投資效率。
5、科學決策,避免隨意性。要實現對項目從設計階段就進行有效的投資控制,關鍵之處在于必須提高項目可研報告編制的嚴肅性和科學性,要有一定的深度,可研報告中的項目投資估算必須客觀準確,不受人為因素影響。從我市目前的狀況看,項目總投資往往是使用單位與政府之間討價還價的結果,帶有很大的隨意性。常常是政府先定項目和總投資,再做可研和初步設計,這樣就很難保證可研報告的客觀和公允性,無法避免概算超估算、預算超概算現象的出現,代建單位很難對項目的投資進行有效的控制。
四、蘇州信托在我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體制改革中的作用與角色
1、非盈利性政府投資項目
在非盈利性政府投資項目建設中,蘇州信托可以作為代建單位直接參與項目的建設與管理。蘇州信托承擔了我市首批兩個政府投資項目的代建工作,積累了一定的工程建設管理經驗,培育了一批專業項目管理人才。蘇州信托可以通過建立項目管理公司,通過公平競爭的方式參與此類項目的代建工作。此外,蘇州信托具有投融資職能和豐富的財產管理經驗,可以作為代建制項目的財務人,為非盈利性政府投資項目資金融通和建設資金的管理。
本文嘗試從財政部門的角度和建立公共財政框架的要求出發,認真分析了當前政府投融資管理體制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并在了解市場經濟發達國家和地區的一些規范做法的基礎上,以明確投資主體、強化投資風險約束機制、全面推行政府采購制度、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加強政府融資負債管理、建立科學的財政資金撥付制度等為突破口,提出了一些適應當前我國發展狀況的具體對策。
一、現狀分析
根據我們掌握的情況來看,目前的政府投融資管理體制存在許多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方面:
1.從投融資主體來看,決策主體地位未得到尊重。政府投資主體不明確,權責不清,形成目前政府投資各行其是、多頭管理、無效失控的不合理狀況。該管的沒有管好,不該管的又不撒手,距離公共財政的要求甚遠。
2.從投資管理來看,風險約束機制尚未建立,新的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宏觀調控體系尚未形成。建設單位同時也是受益單位,這樣就不可避免地形成建設單位為自己爭取利益而潛意識地為擴大投資而在建設過程中“不懈努力”的局面。臨時性建設單位大量存在,由于專業人員的嚴重匱乏,使得機構效率低下,漏洞百出,也為管理失控造成腐敗埋下禍根。
3.從投資環境來看,缺乏必要的社會法制環境和面向市場經濟的建設市場。政府投資建設市場工程造價的確定還是沿用“量價合一,固定費率”的計劃經濟模式,這種舊的模式存在較多的弊端:(1)工程投資方不能通過市場競爭選取理想的報價;(2)施工企業也不能根據項目特點按具體施工條件、施工設備和技術專長來確定報價,企業個體優勢無法在競爭中體現;(3)特別是在招標時,按“量價合一,固定費率”算出一個預算標底,再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浮動范圍來圈定中標價和中標單位,這是一種模糊定價,企業投標報價是“非實質性”的,往往遠遠超出實際造價,能否中標只是看預算編制人員的編制水平,不能很好地體現招投標的“誠實信用”原則和“競爭定價”原則,不利于建設市場公平競爭環境的形成,更不能體現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已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
4.政府融資方面也存在較多問題:(1)融資渠道較為單一,基本依靠財政資金和銀行貸款;(2)地方政府擔保、承諾形成了大量隱性債務,將成為以后形成財政風險的不利因素;(3)部分采用市場化方式運作的項目實際操作上還有待進一步完善;(4)法律規定地方政府不得融資負債,沒有債券發行權,某種程度上制約了其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性的發揮。
此外,沒有根本改變行政性項目審批制度、配套資金到位率不高和市場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還未充分發揮的問題也是存在的。
二、政府投融資管理體制方面
(一)明確投資主體,改革投資管理方式。
1.強化競爭性項目投資的市場調節。競爭性項目投資主要指投資收益比較高、市場調節比較靈敏、競爭性比較強的一般性項目投資。對于此類項目,應確立企業為投資主體,將其全面推向市場,逐步用項目登記備案制代替現行的行政審批制,由企業自主決策、自擔風險,通過市場進行籌資、投資、建設和經營。對現有政府已經參與投資的競爭性項目,應創造條件逐步向企業轉讓產權,產權轉讓收入用于基礎性投資項目建設;已批準尚未開工的投資項目,原定由政府承擔的建設資金,也盡可能改為按新的方式籌措資金,今后政府對這類項目投資主要是加強政策指導。
2.拓寬基礎性項目的投融資渠道。基礎性項目投資主要包括具有自然壟斷性、建設周期長、投資額大而收益低的基礎設施和需要政府重點扶植的一部分基礎和支柱產業項目的投資。這類項目多數屬于政策性投融資范圍,具有超前性、社會性和公益性等特點,政府在這一領域中仍應起主導作用。政府應集中必要的財力、物力,成立一個代表政府投融資的經濟實體��政府投資公司或發展公司作為投資主體。實行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應成為今后一個時期基礎性項目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方向。政府主導的內容:一是制定和執行基礎設施和社會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二是確定這一領域的重大項目;三是統籌預算內、外政府專項資金,在引導社會各類資金中起基礎性、決定性作用;四是制定市場運作所需要的各項配套政策;五是根據發展的要求,管好價格水平與服務質量;六是協調解決下一級行政區域之間基礎設施建設的共享性問題;七是一些沒有回報的項目仍由政府投資。市場運作的基本要點是:(1)凡是有一定回報的基礎設施和社會項目均應納入市場化運作范圍;(2)政府投入均應委托政府投資公司或發展公司運作,項目的實施與管理均按現代化企業制度要求運作;(3)打破所有制界限和行政隸屬關系,采取各種措施,吸引社會各類投資主體進入這些領域;(4)加大銀行貸款、股票、債券等市場化融資比重。這樣就形成了總體政府主導,分層(政府層、企業或項目層)市場運作的格局。
3.完善公益性項目投資管理制度。公益性項目投資包括科技、文教、衛生、體育和環保等事業的投資,公、檢、法等政權機關的建設投資,以及政府機關、社會團體辦公設施、國防建設等投資。公益性項目主要由政府用財政資金安排,并根據政府財政狀況量力而行,應建立標準化、規范化的投資管理制度。我們的設想如下:(1)形成大業主的概念,成立政府投資辦公室(常設機構),該辦公室的職能定位是:作為政府投資主體,全權甲方,負責專業化運作政府投資建設的公益性項目,統一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并做好項目的后評價工作。(2)分離建設單位和受益單位,政府投資辦公室對政府投資工程實行“交鑰匙工程”,即在受益單位提出使用功能要求后,其他所有建設工作由該辦公室按照規范運作程序完成。(3)撤銷各部門的基建辦公室和各工程業主委員會,非專業人員原則上回歸原崗位,部分人員可以充實到政府投資管理辦公室。(4)配合新《會計法》的實施,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會計委派制的實行,對建設資金實行財政全過程監督。
(二)強化投資風險約束機制。
只有增強投資主體的風險意識,嚴格投資決策責任制,才能真正提高投資項目的效益,保證資源的合理利用。(1)積極推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就是由項目法人對建設項目的籌劃、籌資、建設、經營、還貸、保值增值全過程負責。(2)實行建設項目資本金制度,規范項目投融資行為。(3)建立嚴格的投資決策責任制。投資體制必須在明晰企業產權和明確政府經濟職能方面有突破性進展。
(三)全面推行政府采購制度,擴大政府投資建設領域市場調節的范圍。
從根本上解決目前政府投資建設市場存在問題的方法是積極推行政府投資工程政府采購制度,在政府投資工程實行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面,我們提出以下思路:(1)工程設計面向社會公開招標,以便能選擇施工設計最合理、投資最節省、最能確保工程質量的設計單位中標,從而從源頭上堵塞工程投資上的漏洞。(2)采取“控制量、放開價,由施工企業根據市場價格和企業經營成本自主報價,通過市場競爭形成價格,合理低價中標”的方式確定中標價;作為過渡,可以按現行北京市統一建筑工程基礎定額下浮15%編制參考值,作為控制投標報價的上限,凡高于這個上限的報價作為廢標處理。(3)建筑市場要全面開放,不得以種種理由實行地方保護主義。(4)請有關職能部門(必須包括建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盡快拿出工程設計深度要求和工程實物量計算規則等相應的配套管理辦法。(5)為了確保工程質量,工程監理要面向全國公開招標,并實行監理區域回避制度。(6)先在部分項目試點,在取得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全面推開,最終所有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都要納入政府采購預算。
(四)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政府投資基礎性和開發性項目建設。
事實已經證明,僅僅依靠資本積累并不能保證物質生活水平和福利水平的提高,改善投資環境更重要。這不僅是針對那些跨國公司和國外直接投資者,更重要的是針對本土那些小企業家、小商人或農民。政府的一項根本職責就是要保證那些播種者的日常工作不會被任意干擾,或被掠走收獲。這甚至比保護現有財產更加重要,因為只有通過保護投資與回報的聯系,才能創造新的財富。(1)解除對非國有經濟的融資歧視,為非國有經濟創造平等的融資環境。(2)進一步推進金融改革和金融深化,為廣大中小企業提供一個適應其需求的多樣化的融資服務體系。應考慮開放二板資本市場,為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開辟直接融資渠道。(3)加快政府機構改革,清理各種稅費,減輕企業負擔。
(五)加強政府融資負債管理,防范財政風險。
就債務的管理效率而言,以水平低下來描述我國地方政府的債務管理水平顯然并不為過,因為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一個部門能夠說清楚地方政府到底有多少負債,融資總量都難以把握,也就不要奢談對債務的有效管理了。
(1)當務之急是對以前形成的債務,要嚴格劃分責任,該由政府負責的,應制定一個切實可行的償債計劃,逐步列入政府以后年度財政預算安排;對于純商業性的,由企業負責。從長遠來看,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建立公共財政下的政府融資體系。(2)由地方政府指定的部門牽頭,負責政府各類債務的管理協調工作,逐步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公債制度,形成地方債務風險預警體系。(3)對于地方政府的擔保、承諾行為,必須樹立風險防范意識,首先應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嚴格的項目風險評估,然后由財政部門出具財政評估報告,根據地方政府實際財政承受能力合理安排。
(六)建立科學、嚴密的財政資金撥付制度。
一是建立政府性投資項目財務支付與質量進度相一致的制約機制,加大財政支出預算、工程概預決算審查、效益分析報告制度等基本建設“三項制度”的落實力度,從而避免財政建設資金被浪費、擠占,挪用、甚至貪污。二是研究配套資金按比例到位的約束機制,避免套取政府財政資金的情況發生,杜絕財政資金隨意撥付的行為。三是加快推行政府投資項目國庫直接撥付制度,改變以往建設項目資金層層撥付、層層“把關”的做法,資金直接撥付到項目單位,增加政府財政的透明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融資手段方面
(一)盤活存量資產。
1.土地是城市的最大資產,盤活存量資產應以建立土地儲備制度為突破口。針對有償轉讓和無償劃撥“雙軌制”下,部分存量土地自發人市,土地供應的口子較多,土地經營效益不佳的問題,必須建立土地儲備制度,成立國土儲備中心,統一收購,統一儲備,統一供應土地,調節城市土地的供給,確保政府高度壟斷土地一級市場。在具體運作中,要把握好土地供應總量,注重營造賣方市場;注重“賣”“養”并舉,優化土地開發環境;注重合理配置土地資源,搞好土地的綜合開發;大力推行競價拍賣,以提高土地融資效益。
2.靈活運用拍賣、有償使用、股權轉讓、租賃、抵押、授權經營、企業分立等方式從國有企業改制中籌集建設資金。
(二)搞活增量資產。
要深化政府投融資體制改革,放眼國際國內資本市場,大膽嘗試各種現代融資方式,拓寬融資領域。
1.債券融資。債券融資相比股票融資具有投資風險小的優點。國內實踐證明,只要將債券利率貼補到比同期貸款利率低1~2個百分點,便可極大地增強企業債券融資的吸引力。
2.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是一種混合性的金融工具,具有90%以上的股票屬性和100%的債券屬性。正是由于它的這種雙重屬性,不僅匯集了股票和債券的全部優點,而且還回避了股票和債券的某些缺陷,是一種非常有發展前途的融資工具。國家計委已于近期選擇一部分重點國有企業中未上市的公司進行試點,待試點成功,必將出現一個大力發展的局面。
3.上市融資。目前我們要把股份制改造的重點放在對地區國民經濟的發展有重大影響和推動作用的大中型企業上來,特別是現已初具規模并已占有一定位置、享有一定聲譽的主導產業、龍頭企業,要不惜花大本錢、下大力氣進行重點培植、組建成大企業集團,最終采用捆綁、借殼的方式上市,帶動和促進地區經濟的發展。
4.風險投資。風險投資是指投資者將募集到的風險股份向具有專門技術但缺乏自有資金的創業企業進行投資。其特色在于甘冒高風險來追求較大的投資效益。
風險投資在起始階段不可能有大量的風險投資者。因此,在這一階段,應發揮政府的推動和示范作用,建立政策性風險投資基金。政府的資金投入應依技術本身的性質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方式。對于風險性最高、具有超前性和明顯的外部經濟效果的高新技術,應由政府承擔,也可以委托有研究能力的民間組織參與開發;對于風險性次高的種子技術,應由民間和政府聯合承擔,政府和民間共同分擔一半的研究與開發經費。對于風險性較低且企業有一定研究與開發能力的項目,政府資金應以參投股權方式參與投資,并分享相應的收益。
5.項目融資。調整政府與企業的產業準入政策,適當擴大企業的投融資權限。不能把社會基礎設施具有公益性的產出特征,就簡單地歸到財政投融資范圍,而應當發揮社會基礎設施投資主體的多元化和融資方式的多樣化的優勢,確保對基礎設施投融資的穩定增長,以騰出資金,發展調整經濟。
6.民間融資。鼓勵個體私營單位參與基礎設施建設,放開個體私營單位對城市基礎設施投資的限制;鼓勵個體私營單位參與投資高新技術產業,特別是高技術產業化的項目。建議從個體私營企業每年上繳的地方稅收中提取5%,建立個體私營投資發展基金,用于對個體私營單位投資發展的擔保或貸款貼息。組建個體私營單位投資、信用擔保基金,為個體私營單位投資提供貸款擔保。可以考慮在經濟開發區劃出一部分土地開辟為個體私營單位投資的工業園區,也可以專門劃出一小塊土地,由個體私營企業建設多層次或標準廠房,然后出租經營。對土地使用,還可以采取招標、投標、拍賣等方式,允許不同所有制單位在競爭中取得使用土地權。
7.利用外資。一是利用外資在數量上要有所突破,今后一段時期經濟建設能否更快地發展,在很大程度上要看其利用外資是否有更大的作為。要舍得推出一批好項目、大項目、好企業、好資源來吸引外資,使外商確實有利可圖,保持利用外資的數量持續增長。二是利用外資要與經濟結構的調整相結合,與經濟發展戰略相結合,加強產業導向,突出重點,提高質量。爭取多用、用好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和外國政府的優惠貸款,突出加強與外國大公司、大廠商的合作,真正做到引進一批資金、壯大一批企業、形成��批產業、帶動一方經濟。三是引進外資的形式、方式要有所突破。不應局限于一些大型經貿洽談會,應充分加強政府有關對外開放職能部門的力量,選調一些近年來在招商引資中渠道較廣、客戶較多、經驗豐富的基層人員,給他們一個施展才能的大空間、大舞臺,采用小隊伍、多出擊的辦法,把招商引資工作搞上去。
8.采用廣告補償方式。以人行天橋建設為例,即由企業出資興建廣告天橋,企業擁有若干年限的廣告經營權,產權則歸政府所有。這一投資方式還可拓展到公共汽車候車亭等地的建設。這種方式比較適用于投資小、回收快、公眾利用程度高的中小型市政基礎設施,是通過社會力量多方面籌集建設資金的有益補充。
9.使用社會保障基金。可借鑒一些發展中國家對社會保障基金的扶持政策,通過政府行政手段讓社會保障基金優先進入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投資,既降低了基礎設施項目的融資成本,又保證了社會保障基金的本金安全。
一、現狀分析
根據我們掌握的情況來看,目前的政府投融資管理體制存在許多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方面:
1.從投融資主體來看,決策主體地位未得到尊重。政府投資主體不明確,權責不清,形成目前政府投資各行其是、多頭管理、無效失控的不合理狀況。該管的沒有管好,不該管的又不撒手,距離公共財政的要求甚遠。
2.從投資管理來看,風險約束機制尚未建立,新的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宏觀調控體系尚未形成。建設單位同時也是受益單位,這樣就不可避免地形成建設單位為自己爭取利益而潛意識地為擴大投資而在建設過程中“不懈努力”的局面。臨時性建設單位大量存在,由于專業人員的嚴重匱乏,使得機構效率低下,漏洞百出,也為管理失控造成腐敗埋下禍根。
3.從投資環境來看,缺乏必要的社會法制環境和面向市場經濟的建設市場。政府投資建設市場工程造價的確定還是沿用“量價合一,固定費率”的計劃經濟模式,這種舊的模式存在較多的弊端:(1)工程投資方不能通過市場競爭選取理想的報價;(2)施工企業也不能根據項目特點按具體施工條件、施工設備和技術專長來確定報價,企業個體優勢無法在競爭中體現;(3)特別是在招標時,按“量價合一,固定費率”算出一個預算標底,再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浮動范圍來圈定中標價和中標單位,這是一種模糊定價,企業投標報價是“非實質性”的,往往遠遠超出實際造價,能否中標只是看預算編制人員的編制水平,不能很好地體現招投標的“誠實信用”原則和“競爭定價”原則,不利于建設市場公平競爭環境的形成,更不能體現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已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
4.政府融資方面也存在較多問題:(1)融資渠道較為單一,基本依靠財政資金和銀行貸款;(2)地方政府擔保、承諾形成了大量隱性債務,將成為以后形成財政風險的不利因素;(3)部分采用市場化方式運作的項目實際操作上還有待進一步完善;(4)法律規定地方政府不得融資負債,沒有債券發行權,某種程度上制約了其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性的發揮。
此外,沒有根本改變行政性項目審批制度、配套資金到位率不高和市場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還未充分發揮的問題也是存在的。
二、政府投融資管理體制方面
(一)明確投資主體,改革投資管理方式。
1.強化競爭性項目投資的市場調節。競爭性項目投資主要指投資收益比較高、市場調節比較靈敏、競爭性比較強的一般性項目投資。對于此類項目,應確立企業為投資主體,將其全面推向市場,逐步用項目登記備案制代替現行的行政審批制,由企業自主決策、自擔風險,通過市場進行籌資、投資、建設和經營。對現有政府已經參與投資的競爭性項目,應創造條件逐步向企業轉讓產權,產權轉讓收入用于基礎性投資項目建設;已批準尚未開工的投資項目,原定由政府承擔的建設資金,也盡可能改為按新的方式籌措資金,今后政府對這類項目投資主要是加強政策指導。
2.拓寬基礎性項目的投融資渠道。基礎性項目投資主要包括具有自然壟斷性、建設周期長、投資額大而收益低的基礎設施和需要政府重點扶植的一部分基礎和支柱產業項目的投資。這類項目多數屬于政策性投融資范圍,具有超前性、社會性和公益性等特點,政府在這一領域中仍應起主導作用。政府應集中必要的財力、物力,成立一個代表政府投融資的經濟實體——政府投資公司或發展公司作為投資主體。實行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應成為今后一個時期基礎性項目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方向。政府主導的內容:一是制定和執行基礎設施和社會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二是確定這一領域的重大項目;三是統籌預算內、外政府專項資金,在引導社會各類資金中起基礎性、決定性作用;四是制定市場運作所需要的各項配套政策;五是根據發展的要求,管好價格水平與服務質量;六是協調解決下一級行政區域之間基礎設施建設的共享性問題;七是一些沒有回報的項目仍由政府投資。市場運作的基本要點是:(1)凡是有一定回報的基礎設施和社會項目均應納入市場化運作范圍;(2)政府投入均應委托政府投資公司或發展公司運作,項目的實施與管理均按現代化企業制度要求運作;(3)打破所有制界限和行政隸屬關系,采取各種措施,吸引社會各類投資主體進入這些領域;(4)加大銀行貸款、股票、債券等市場化融資比重。這樣就形成了總體政府主導,分層(政府層、企業或項目層)市場運作的格局。
3.完善公益性項目投資管理制度。公益性項目投資包括科技、文教、衛生、體育和環保等事業的投資,公、檢、法等政權機關的建設投資,以及政府機關、社會團體辦公設施、國防建設等投資。公益性項目主要由政府用財政資金安排,并根據政府財政狀況量力而行,應建立標準化、規范化的投資管理制度。我們的設想如下:(1)形成大業主的概念,成立政府投資辦公室(常設機構),該辦公室的職能定位是:作為政府投資主體,全權甲方,負責專業化運作政府投資建設的公益性項目,統一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并做好項目的后評價工作。(2)分離建設單位和受益單位,政府投資辦公室對政府投資工程實行“交鑰匙工程”,即在受益單位提出使用功能要求后,其他所有建設工作由該辦公室按照規范運作程序完成。(3)撤銷各部門的基建辦公室和各工程業主委員會,非專業人員原則上回歸原崗位,部分人員可以充實到政府投資管理辦公室。(4)配合新《會計法》的實施,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會計委派制的實行,對建設資金實行財政全過程監督。
(二)強化投資風險約束機制。
只有增強投資主體的風險意識,嚴格投資決策責任制,才能真正提高投資項目的效益,保證資源的合理利用。(1)積極推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就是由項目法人對建設項目的籌劃、籌資、建設、經營、還貸、保值增值全過程負責。(2)實行建設項目資本金制度,規范項目投融資行為。(3)建立嚴格的投資決策責任制。投資體制必須在明晰企業產權和明確政府經濟職能方面有突破性進展。
(三)全面推行政府采購制度,擴大政府投資建設領域市場調節的范圍。
從根本上解決目前政府投資建設市場存在問題的方法是積極推行政府投資工程政府采購制度,在政府投資工程實行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面,我們提出以下思路:(1)工程設計面向社會公開招標,以便能選擇施工設計最合理、投資最節省、最能確保工程質量的設計單位中標,從而從源頭上堵塞工程投資上的漏洞。(2)采取“控制量、放開價,由施工企業根據市場價格和企業經營成本自主報價,通過市場競爭形成價格,合理低價中標”的方式確定中標價;作為過渡,可以按現行北京市統一建筑工程基礎定額下浮15%編制參考值,作為控制投標報價的上限,凡高于這個上限的報價作為廢標處理。(3)建筑市場要全面開放,不得以種種理由實行地方保護主義。(4)請有關職能部門(必須包括建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盡快拿出工程設計深度要求和工程實物量計算規則等相應的配套管理辦法。(5)為了確保工程質量,工程監理要面向全國公開招標,并實行監理區域回避制度。(6)先在部分項目試點,在取得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全面推開,最終所有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都要納入政府采購預算。
(四)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政府投資基礎性和開發性項目建設。
事實已經證明,僅僅依靠資本積累并不能保證物質生活水平和福利水平的提高,改善投資環境更重要。這不僅是針對那些跨國公司和國外直接投資者,更重要的是針對本土那些小企業家、小商人或農民。政府的一項根本職責就是要保證那些播種者的日常工作不會被任意干擾,或被掠走收獲。這甚至比保護現有財產更加重要,因為只有通過保護投資與回報的聯系,才能創造新的財富。(1)解除對非國有經濟的融資歧視,為非國有經濟創造平等的融資環境。(2)進一步推進金融改革和金融深化,為廣大中小企業提供一個適應其需求的多樣化的融資服務體系。應考慮開放二板資本市場,為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開辟直接融資渠道。(3)加快政府機構改革,清理各種稅費,減輕企業負擔。
(五)加強政府融資負債管理,防范財政風險。
就債務的管理效率而言,以水平低下來描述我國地方政府的債務管理水平顯然并不為過,因為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一個部門能夠說清楚地方政府到底有多少負債,融資總量都難以把握,也就不要奢談對債務的有效管理了。
(1)當務之急是對以前形成的債務,要嚴格劃分責任,該由政府負責的,應制定一個切實可行的償債計劃,逐步列入政府以后年度財政預算安排;對于純商業性的,由企業負責。從長遠來看,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建立公共財政下的政府融資體系。(2)由地方政府指定的部門牽頭,負責政府各類債務的管理協調工作,逐步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公債制度,形成地方債務風險預警體系。(3)對于地方政府的擔保、承諾行為,必須樹立風險防范意識,首先應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嚴格的項目風險評估,然后由財政部門出具財政評估報告,根據地方政府實際財政承受能力合理安排。
(六)建立科學、嚴密的財政資金撥付制度。
一是建立政府性投資項目財務支付與質量進度相一致的制約機制,加大財政支出預算、工程概預決算審查、效益分析報告制度等基本建設“三項制度”的落實力度,從而避免財政建設資金被浪費、擠占,挪用、甚至貪污。二是研究配套資金按比例到位的約束機制,避免套取政府財政資金的情況發生,杜絕財政資金隨意撥付的行為。三是加快推行政府投資項目國庫直接撥付制度,改變以往建設項目資金層層撥付、層層“把關”的做法,資金直接撥付到項目單位,增加政府財政的透明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融資手段方面
(一)盤活存量資產。
1.土地是城市的最大資產,盤活存量資產應以建立土地儲備制度為突破口。針對有償轉讓和無償劃撥“雙軌制”下,部分存量土地自發人市,土地供應的口子較多,土地經營效益不佳的問題,必須建立土地儲備制度,成立國土儲備中心,統一收購,統一儲備,統一供應土地,調節城市土地的供給,確保政府高度壟斷土地一級市場。在具體運作中,要把握好土地供應總量,注重營造賣方市場;注重“賣”“養”并舉,優化土地開發環境;注重合理配置土地資源,搞好土地的綜合開發;大力推行競價拍賣,以提高土地融資效益。
2.靈活運用拍賣、有償使用、股權轉讓、租賃、抵押、授權經營、企業分立等方式從國有企業改制中籌集建設資金。
(二)搞活增量資產。
要深化政府投融資體制改革,放眼國際國內資本市場,大膽嘗試各種現代融資方式,拓寬融 資領域。
1.債券融資。債券融資相比股票融資具有投資風險小的優點。國內實踐證明,只要將債券利率貼補到比同期貸款利率低1~2個百分點,便可極大地增強企業債券融資的吸引力。
2.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是一種混合性的金融工具,具有90%以上的股票屬性和100%的債券屬性。正是由于它的這種雙重屬性,不僅匯集了股票和債券的全部優點,而且還回避了股票和債券的某些缺陷,是一種非常有發展前途的融資工具。國家計委已于近期選擇一部分重點國有企業中未上市的公司進行試點,待試點成功,必將出現一個大力發展的局面。
3.上市融資。目前我們要把股份制改造的重點放在對地區國民經濟的發展有重大影響和推動作用的大中型企業上來,特別是現已初具規模并已占有一定位置、享有一定聲譽的主導產業、龍頭企業,要不惜花大本錢、下大力氣進行重點培植、組建成大企業集團,最終采用捆綁、借殼的方式上市,帶動和促進地區經濟的發展。
4.風險投資。風險投資是指投資者將募集到的風險股份向具有專門技術但缺乏自有資金的創業企業進行投資。其特色在于甘冒高風險來追求較大的投資效益。
風險投資在起始階段不可能有大量的風險投資者。因此,在這一階段,應發揮政府的推動和示范作用,建立政策性風險投資基金。政府的資金投入應依技術本身的性質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方式。對于風險性最高、具有超前性和明顯的外部經濟效果的高新技術,應由政府承擔,也可以委托有研究能力的民間組織參與開發;對于風險性次高的種子技術,應由民間和政府聯合承擔,政府和民間共同分擔一半的研究與開發經費。對于風險性較低且企業有一定研究與開發能力的項目,政府資金應以參投股權方式參與投資,并分享相應的收益。
5.項目融資。調整政府與企業的產業準入政策,適當擴大企業的投融資權限。不能把社會基礎設施具有公益性的產出特征,就簡單地歸到財政投融資范圍,而應當發揮社會基礎設施投資主體的多元化和融資方式的多樣化的優勢,確保對基礎設施投融資的穩定增長,以騰出資金,發展調整經濟。
6.民間融資。鼓勵個體私營單位參與基礎設施建設,放開個體私營單位對城市基礎設施投資的限制;鼓勵個體私營單位參與投資高新技術產業,特別是高技術產業化的項目。建議從個體私營企業每年上繳的地方稅收中提取5%,建立個體私營投資發展基金,用于對個體私營單位投資發展的擔保或貸款貼息。組建個體私營單位投資、信用擔保基金,為個體私營單位投資提供貸款擔保。可以考慮在經濟開發區劃出一部分土地開辟為個體私營單位投資的工業園區,也可以專門劃出一小塊土地,由個體私營企業建設多層次或標準廠房,然后出租經營。對土地使用,還可以采取招標、投標、拍賣等方式,允許不同所有制單位在競爭中取得使用土地權。
7.利用外資。一是利用外資在數量上要有所突破,今后一段時期經濟建設能否更快地發展,在很大程度上要看其利用外資是否有更大的作為。要舍得推出一批好項目、大項目、好企業、好資源來吸引外資,使外商確實有利可圖,保持利用外資的數量持續增長。二是利用外資要與經濟結構的調整相結合,與經濟發展戰略相結合,加強產業導向,突出重點,提高質量。爭取多用、用好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和外國政府的優惠貸款,突出加強與外國大公司、大廠商的合作,真正做到引進一批資金、壯大一批企業、形成——批產業、帶動一方經濟。三是引進外資的形式、方式要有所突破。不應局限于一些大型經貿洽談會,應充分加強政府有關對外開放職能部門的力量,選調一些近年來在招商引資中渠道較廣、客戶較多、經驗豐富的基層人員,給他們一個施展才能的大空間、大舞臺,采用小隊伍、多出擊的辦法,把招商引資工作搞上去。
8.采用廣告補償方式。以人行天橋建設為例,即由企業出資興建廣告天橋,企業擁有若干年限的廣告經營權,產權則歸政府所有。這一投資方式還可拓展到公共汽車候車亭等地的建設。這種方式比較適用于投資小、回收快、公眾利用程度高的中小型市政基礎設施,是通過社會力量多方面籌集建設資金的有益補充。
9.使用社會保障基金。可借鑒一些發展中國家對社會保障基金的扶持政策,通過政府行政手段讓社會保障基金優先進入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投資,既降低了基礎設施項目的融資成本,又保證了社會保障基金的本金安全。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府投資項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投資的基礎性和公益性建設項目。
第三條政府投資項目資金主要包括:財政預算內安排的各項建設項目資金(包括中央、省、市安排的基本建設補助資金)、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設項目資金、政府性融資安排的建設項目資金(含國債轉貸資金、政府信用擔保貸款或利用國有資產抵押取得的貸款)、預算外安排的建設項目資金、其他財政性資金。
第二章資金概、預算管理
第四條政府投資項目應當遵循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依法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政府采購制度或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建設監理制等相關制度,推行代建制、績效評價、后評價等制度。
第五條政府投資項目立項前,必須落實建設資金。項目建設單位在項目初步設計與概算審批前,應向財政部門報送《政府投資項目資金來源審核表》,財政部門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資金來源進行審核。財政部門審定的資金拼盤方案作為發改部門審批項目初步設計與概算的依據。
第六條項目建設單位應當通過招投標選擇符合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初步設計和項目概算。經有相應資質的項目評審機構評審通過后,按程序報發改部門審批。
第七條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和概算一經批準,項目建設單位應及時向財政部門提交初步設計的批準文件和概算;若有調整的,應及時將調整批復文件和調整概算報財政部門備案。
第八條項目建設單位應當依照批準的初步設計和項目概算,遵循概算控制預算的原則進行施工圖設計,合理確定工程造價,編制工程預算并作為政府投資項目招標控制價的依據。
第九條政府投資項目應當嚴格按照批準的設計文件和概(預)算進行施工建設。特殊情況需變更的,項目建設單位應嚴格按規定程序辦理變更手續,凡涉及增加工程造價的變更未經審核批準的一律不予認可。
第十條縣發改、財政部門應當依照本年度財政可用財力及社會綜合財力的預測情況,結合建設單位項目完成進度,匯總本年度項目支出預算,并依法報經縣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一條經批準的當年項目支出預算在年度執行中,因特殊情況需要增加或減少預算的,應按原預算報批程序及時調整項目支出預算。
第十二條政府投資項目資金通過舉債、融資等方式籌措的,各項目建設單位和政府投融資公司需事先制定借債或融資方案報縣人民政府批準;未經批準,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借債和融資。
第十三條政府投資項目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實行招標投標制度。中標單位確定后,項目建設單位應將中標通知書連同決標紀要(詢標記錄)報財政部門備案。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過程中,縣發改、財政部門對項目概(預)算執行等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項目建設單位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工程設計、施工、監理等合同,應與建設項目招投標文件的實質內容一致,并在合同中明確價款支付方式、支付進度和結算審計等內容。涉及價款支付事項等相關條款,應送財政部門審核。
第三章資金撥付與使用
第十五條財政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設立財政基本建設專項資金賬戶。縣級財政安排的項目建設年度預算資金和拼盤資金(含舉債、融資等方式籌措的資金)全額納入財政基本建設專戶實行統一調度和撥付。
第十六條財政部門和項目建設單位按照投資項目年度資金預算和工程合同約定辦理工程款撥付。
第十七條由財政補助的建設項目,根據建設項目工程進度、自籌資金和信貸資金到位情況及時審批撥付建設資金。
第十八條項目建設單位應根據項目批復的概算、年度資金預算、項目建設計劃和進度,以及規定的開支標準和開支范圍,申撥和使用建設單位管理費、征遷工作經費。
第十九條項目建設單位應按政府投資項目批準的預算購置設備、材料、器具、工具等,納入政府采購目錄的須按政府采購有關規定程序辦理政府采購。
第二十條項目工地現場的設計、監理、施工等相關單位的人員補貼、生活、辦公等各類費用應由各單位自行解決,若在招投標文件及施工合同協議中另有約定的,可從其約定。
第二十一條政府投資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財政部門可暫緩或停止撥款:
(一)建設項目立項前未向財政部門提供資金來源審核、審批材料的;
(二)擅自改變主要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存在超概算、超規模、超標準等情況的;
(三)未按規定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或工程項目招投標、政府采購等各項規定的;
(四)未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相關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不按照財務會計制度建帳立制、會計信息失真的;
(五)項目建設單位弄虛作假、應配套的自籌資金不落實的;
(六)項目竣工后,未經審計部門決(結)算審計的;
(七)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政府性投資項目在尚未批準開工之前,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四章資金結算管理
第二十三條工程合同價款的約定與調整、工程竣工結算、工程價款結算爭議處理、工程價款結算管理,執行財政部、建設部《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四條建設單位在項目竣工并經審計部門工程決(結)算審計后三個月內向財政部門報送竣工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資料。財政部門依據審計結論進行批復,建設單位根據財政部門批復及時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和資產移交手續。
第二十五條由于勘察、設計單位的過失等原因引起的重大設計變更,勘察、設計單位應承擔相應的責任,經監理、代建、建設等各方共同確認,分清責任后扣減相應勘察、設計費用。
第二十六條項目施工單位在編制工程決(結)算書時不得高估冒算,項目建設單位在上報決算前應進行把關。凡在扣減甲供材后的核減率在10%以下的,工程造價審核費由項目建設單位承擔;在扣減甲供材后核減率超過10%時,超額部分的工程造價審核費由施工單位支付。
第二十七條建設單位在竣工財務決算批復后三十日內對基建專戶結余資金進行清理,對財政全額撥款的非經營性結余資金,全額上交財政部門;拼盤項目的結余資金,應按投資比例歸還各投資方。
第五章監督檢查
【關鍵詞】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
當前,政府投資在交通、水利、市政基礎設施等行業仍占據主導地位,而政府投資項目的資金主要來源于各級財政資金,涉及到社會公眾利益,與一般投資項目特點不同,具有復雜性、風險性、政策性等特征,且比一般項目的管理程序更為嚴格。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是政府投資項目前期準備階段的重要工作,高質量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則是政府投資項目科學決策的重要依據。然而目前在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工作中尚存在一些問題,比如編制依據不充分、數據分析不詳實,缺乏深度可行性研究等,制約了其作用的充分發揮,亟需采取相應措施予以解決,以逐步提高可行性報告編制的綜合水平。
一、目前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存在問題
當前,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兩方面問題:①編制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前需要對各種與項目相關的可靠資料比如行業規范、國家宏觀政策、建設條件、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等進行調查,如果對基礎性數據的調查研究工作不足,將導致掌握的基礎資料不準確、不全面,同時關鍵性數據來源、真實性、可靠性無法得到證實,僅僅憑借隨意借助的方法得到的數據或僅憑主觀推斷,將導致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存在諸多問題。②很多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報告的總論未能一目了然、直觀地展現報告的全部內容和提綱,內容也不完整,缺少全面、深入的需求分析和預測,對將產生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預測不準確,導致后期相關評價內容缺乏科學依據,空洞無物。另外,一部分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報告在內容上缺乏深度分析,有的重視建設產品本身,沒有分析項目的能源消耗量及節能措施,只是很簡單地編寫環境保護內容,這些都會影響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質量。比如某市政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時,與給排水公司溝通不到位,導致該項目市政管線設計材質和規格與周邊道路管網不匹配。
二、關于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的建議
1.建立健全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質量控制體系
運用質量管理、項目管理的方法,建立健全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質量控制體系,如圖1。
圖1 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質量控制體系
首先,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一方面,委托方要落實根據質量選擇可行性研究服務的方法,并深刻認識到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規律;另一方面,工程咨詢機構要強化服務意識,增強社會責任感,樹立誠信自律的行業形象和“質量第一”的服務理念,構建標準化、系統化的質量管理體系。
其次,改善工程咨詢機構內部環境,不僅要推行科學的知識管理,以掌握大量的有價值的知識,還要加強人才培養和職業道德教育,并使從業人員加強專業技能學習,及時更新自身知識結構,擴大知識面,善于發現和解決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為編制高深度、高質量的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提供人才支持,工程咨詢機構還可建立健全專家庫,從中獲取專家們的專業知識,實現機構知識資源和人才隊伍的無限延伸。
第三,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全過程質量管理控制體系。在編制報告前,制定工作流程,即組建編制團隊,制定編制計劃(計劃階段)――進行資料的調研和收集,編制報告(執行階段)――內部驗收,客戶驗收(驗收階段),之后將其落實,并保證項目質量管理責任制的落實和項目質量計劃的實施。在報告編制工作中,應確保報告內容符合深度要求,根據項目特點和類型收集與之相關的基礎資料,為報告的編制提供依據,調查研究所獲得的資料應具有一定的廣度和深度,經核實后應真實可靠,以滿足編制過程的需要,與此同時,對資料進行整理和分類,使其能將項目情況真實反映出來。分析并把握項目建設理由、必要性、目標、內容及規模、選址、用地面積、條件、進度安排、招標方案、風險管理方案,進行項目場址選擇及建設方案比選,論證擬建項目的技術可行性,估算項目總投資,預測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進一步完善報告內容,使其符合行業內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定等相關文件的要求,以為政府投資決策者提供客觀、全面的信息依據,盡量降低投資決策和實施風險。注重報告研究深度,保證報告內容齊全,數據和論據充分,結論明確,能反映可行性研究工作的成果,報告所確定的工程技術數據應能滿足項目初步設計要求和概算要求,所確定的融資方案能滿足政府、銀行等相關方的決策需要。報告編制工作完成后,建立健全并落實成果質量評審制度,根據單位自身特點,進行多級評審,嚴把報告質量關,同時還要將外部專家對報告的評估納入工作規范,編制人員認真采納專家建議,并及時發現評估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補充和完善,確保報告內容全面,深度和質量過硬。
2.實例分析
青海省西寧市政府投資項目――某市政道路工程,在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過程中,編制團隊采取了以下措施:把握好市政工程的性質、分類和特性;多次進行現查踏勘,調查搜集第一手資料,了解市政工程項目建設所需的各種建設條件,比如工程地質條件、城市總體規劃、周邊路網布局、管線走向、原材料供應情況、建設用地取得方式等,并學習相關法律法規等,為確保報告質量做了充足準備;編制過程中注意與各種規劃資料的銜接,并與委托方以及交通、環保、國土、規劃、給排水、供電等部門做了大量溝通與協調工作,認真研究各方提出的意見和要求,將其貫徹到報告中,還加強了與設計專業的溝通,強調主工程和輔工程專業之間的交叉配合和協調工作;邀請業內專家參與報告的編制工作;報告質量經三級評審,采納各方意見和建議對報告進行了修改和完善。最終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達到了優等的質量標準,為政府節省了投資,獲得了委托方的肯定。
三、結語
總之,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是一項系統、復雜的工程,應具有嚴肅性、公正性和科學性,建議運用質量管理、項目管理的方法,建立健全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質量控制體系,從外部環境、人才建設、知識管理、工作流程、報告內容、質量評審等方面入手,加強控制,客觀、全面、實事求是地收集和研究資料,并在調查研究、科學預測的基礎上進行方案比較和評價,切實提高報告質量,充分發揮其協助決策的參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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