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公共管理與私人管理的區(qū)別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自我國設置公共管理碩士學位(MPA)教育以來,有關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私人管理幾個基本概念及其相互關系的爭論一直不斷。直至今天依然是基本概念混亂不清,基礎理論膚淺薄弱,學術論著自相矛盾的現象相當普遍。本文試圖規(guī)范澄清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私人管理幾個基本概念的含義,理順三者的相互關系,以促進我國的公共管理碩士學位(MPA)教育和研究健康深入發(fā)展。
一、公共管理概念
何謂公共管理?有人認為,公共管理(學)就是行政管理(學)。例如,夏書章教授就是這樣看的。他指出,行政管理學是從西方引進的,英文為administration,意為行政、管理,因此,有人把它譯為行政學,有人把它譯為行政管理學。因為行政天生具有公共性特質,因此,英文administration前通常有public加以限制、形容和修飾,所以,有人也把它譯為公共行政學,有人譯為公共管理學。[1]我理解夏老的意思,公共管理學與行政管理學僅僅是個譯名不同的問題,并無實質性的內容差別。如果我的理解是夏老的本意。那么,有幾個問題是值得商榷的。其一,假定行政、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過去在外國表達的可能是同一個對象的含義,但是也不是對國外在這一個領域全部研究現狀和歷史的全面概括,至少它沒有能夠概括進去國外新公共行政、新公共管理、全球治理等理論。其二,既然我們把外國在這個方面的理論引進國內,那就遇到一個與中國歷史和現實相結合的問題,而夏老的看法沒有完成這項工作。其三,當前中國教育部在專業(yè)設置上把公共管理設為一級學科,把行政管理置于公共管理之下設為二級學科,表達了公共管理與行政管理有差別的意向,此時再把行政管理等同于公共管理,值得商榷。當然,夏老強調公共管理就是行政管理不僅在譯文上有他的道理,而且在實踐中更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因為行政管理即政府管理確實在公共管理中處于核心地位,扮演著主導者的角色;舍棄政府的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只是一句空話。
有人認為,公共管理不是行政管理,而是新公共管理。陳振明教授說:“說到底,公共管理與公共行政還是有相當大的區(qū)別的,而且它代表了公共部門管理研究的新趨勢。因此,我寧愿將公共管理視為一種傳統的公共行政和公共政策之后的新途徑、新范式,我稱之為‘第三種途徑’,而將前兩者分別稱之為‘第一種途徑’和‘第二種途徑’。”[2]陳教授講的“第三種途徑”的“公共管理”,就是上世紀80年代在英、美一度很興盛的“新公共管理”,它是一種在“重塑政府形象”名義下以市場經濟學和公共選擇理論為基礎的以市場為導向的引入私人管理企業(yè)方法的公共事務管理市場化的公共管理模式。陳教授關注當今世界公共管理學科發(fā)展的前沿趨勢,令人欽佩。但是,他的觀點也值得商榷。其一,他把公共管理等同于新公共管理模式,忽視了公共行政和公共政策也屬于公共管理范疇,顯然在概念上犯了以偏概全的毛病。其二,他只看到新公共管理引進私人管理方法的優(yōu)點,沒有看到這種模式存在的缺點。據我觀察,當年在美國很興盛的新公共管理如今并不是很時髦的東西,相反,強調政府權威才是當今在美國起主導作用的公共管理模式。其三,有意思的是陳教授一方面寫文章贊揚宣傳西方新公共管理式的公共管理,另一方面由他主編的《公共管理學》卻講的是政府管理的內容,這種論著上面的互相矛盾表現了作者自己研究中的困惑。
更有意思的是與陳振明教授恰恰相反,張成福教授寫文章批判新公共管理,而他著的《公共管理學》教材,卻完全講的是新公共管理的內容。[3]這種論著上面自相矛盾的情形使人無法明白作者的學術立場究竟是什么。
論文摘要:目前,我國在區(qū)域公共竹理的研究上有幾個問題必須要解決:區(qū)域公共管理與區(qū)域行政有沒有區(qū)別?如果有,什么是區(qū)域公共管理?為什么區(qū)域行政會向區(qū)域公共管理發(fā)展?區(qū)域行政就是在一個區(qū)域內的政府(兩個或兩個以上),為了促進區(qū)域的發(fā)展而相互協調關系,才求合作,對公共事務進行綜合治理,以便實現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與利用,提供更優(yōu)質的公共服務。而區(qū)域公共竹理是區(qū)域內的多元體為了解決在政治、經濟或社會其它領域的一面或多面的公共問題,實現共同利益,運用協商和調解的手段和方式對區(qū)域以及區(qū)域內橫向部分和縱向層級之問交義重疊關系進行的管理。
區(qū)域公共管理是現代公共管理學與區(qū)域科學在新的時期和新的實踐中有機結合的一個新的理論和實踐課題,然而理論的發(fā)展始終落后于實踐的步伐,區(qū)域公共管理理論還處于起步的階段,基本概念的界定、理論的基本框架以及理論所具有的意義等基本問題都還沒有形成統一的認識。為了更好的反映實踐和服務實踐,對區(qū)域公共管理理論進行深入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正如任何理論的提出都來源于積累一樣,區(qū)域公共管理理論的產生也同樣經歷了一個發(fā)展的歷程。20世紀80年代,區(qū)域的空間有限性與經濟發(fā)展的一體化趨勢之間的矛盾催生了區(qū)域經濟概念的提出,此后許多來自不同領域的學者如地理學家、理論經濟學家、發(fā)展經濟學家等從不同的角度對區(qū)域經濟這一實踐領域進行分析和研究,最終主要發(fā)展成為兩大不同的學科群:一是區(qū)域經濟學;一是經濟地理學和政區(qū)地理學。理論研究的焦點都在于區(qū)域經濟的發(fā)展與地方政府間的關系。然而由于國家學科設置等歷史原因,政治學和行政科學一直沒有能在區(qū)域發(fā)展領域內開辟自己有特色的研究路徑。雖然在20世紀90年代國內經濟地理學和政區(qū)地理學涉及到“區(qū)域行政”,但該領域學者側重的是從行政區(qū)劃改革的角度來研究區(qū)域設置與區(qū)域經濟發(fā)展的適應問題,這里的“區(qū)域行政”并不是實際意義上從行政學科角度對區(qū)域發(fā)展進行研究的新的途徑,主要是從管理學的管理幅度與管理層次適度的原則出發(fā)考察中國行政區(qū)劃存在的種種問題。隨著理論研究的深入以及政治學和行政學的發(fā)展,政治學和行政學在區(qū)域發(fā)展中逐漸形成了自己的研究途徑:一是區(qū)域政治研究;一是從行政科學角度出發(fā)的區(qū)域行政。區(qū)域公共管理正是在區(qū)域公共行政基礎上發(fā)展起來的,對區(qū)域行政的一種深化。本文試從我國區(qū)域行政研究已有理論成果基礎上,通過對區(qū)域和區(qū)域內關系的研究提出區(qū)域公共管理的一般概念,并對區(qū)域公共管理研究中的一些基本問題作一分析。
一、我國區(qū)域公共管理的研究現狀
理論的發(fā)展總是反映現實和服務于現實,而我國區(qū)域公共管理的研究還處于理論滯后現實的階段。在學界,使用過區(qū)域公共管理概念的只有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的劉鋒和中山大學行政管理研究中心的陳瑞蓮教授,兩位學者從不同的角度,本著不同的目的對區(qū)域公共管理有不同的見解。劉鋒教授運用新公共管理、區(qū)域創(chuàng)新系統、區(qū)域核心競爭力、支持系統等理論對區(qū)域管理進行創(chuàng)新,在某種程度上說,這一研究與本文所關注的區(qū)域公共管理研究有很大的差別,它并不是真正從公共行政學角度對區(qū)域公共管理的研究,而是從區(qū)域地理學的角度將創(chuàng)新理論引入到區(qū)域發(fā)展中去。中山大學的陳瑞蓮教授是我國研究區(qū)域行政的典型代表,也是實質意義上從行政學科角度對我國區(qū)域行政進行研究的開創(chuàng)者。她在對區(qū)域行政深厚知識積淀的基礎上對我國區(qū)域公共管理的一些問題作了述評,認為任何一門學科和一種理論的產生都是社會需要和時代呼喚的產物,區(qū)域公共管理研究也不例外,我國區(qū)域公共管理研究的提出主要是因為經濟全球化下的區(qū)域主義與區(qū)域競爭的崛起、經濟市場化下的區(qū)域政區(qū)間競爭加劇以及區(qū)域公共問題的大量興起;而國外的區(qū)域公共管理研究主要集中在政府間競爭理論、地區(qū)競爭力與區(qū)域創(chuàng)新研究、政府間關系與地方治理研究以及流域治理的實證研究。同時,她也對我國區(qū)域公共管理研究所具有重要意義做了闡釋,僅從理論創(chuàng)新角度看,一方面是推動區(qū)域科學研究的創(chuàng)新,另一方面,區(qū)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全面展開,也能從研究方法和研究內容上對現代公共管理學學科創(chuàng)新。這些認識是深刻并富有創(chuàng)新意義的,然而,這些認識是在區(qū)域行政研究的基礎上對區(qū)域公共管理的一個簡約性的概括并沒有對區(qū)域公共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內涵以及其實質進行分析。毫無疑問,有幾個問題必須要解決:區(qū)域公共管理與區(qū)域行政有沒有區(qū)別?如果有,什么是區(qū)域公共管理?為什么區(qū)域行政會向區(qū)域公共管理發(fā)展?要解決以上的問題,有必要對區(qū)域公共管理進行更深入的分析。
二、區(qū)域與區(qū)域行政
區(qū)域,是一個客觀存在的,又是抽象的觀念上的空間概念,但不純粹是一個空洞的概念,它往往沒有嚴格的范疇和邊界以及確切的方位,地球表面上的任何一部分,一個地區(qū),一個國家或幾個國家都可以被看作是一個區(qū)域。對區(qū)域的含義不同的學科有不同的理解:地理學把區(qū)域定義為地球表面的地域單元,這種地域單元一般按其自然地理特征,即內部組成物質的連續(xù)性特征與均質性特征來劃分的;政治學把區(qū)域看成是國家管理的行政單元,與國界或一國內的省界、縣界重合;社會學把區(qū)域看作為相同語言、相同信仰和民族特征的人類社會聚落。區(qū)域經濟學對區(qū)域沒有完全統一的認識,有學者認為要對經濟區(qū)域下一個比較確切的、同時人們普遍接受的定義是比較困難的,可以概括出其所包含的基本的內涵:首先,區(qū)域是一個有限的空間概念;其次,經濟區(qū)域必須有相應的公共管理層級以提供公共服務;第三,區(qū)域在經濟上盡可能是一個完整的地區(qū);第四,任一區(qū)域在全國或更高一級的區(qū)域系統中擔當某種專業(yè)化分工的職能。區(qū)域劃分,常采取兩種基本的方法,由此可以把區(qū)域分成不同的兩種類型,一是同質區(qū)域,二是極化區(qū)域(也叫集聚區(qū)域、結節(jié)區(qū)域、功能區(qū)域)。
區(qū)域發(fā)展的行政學科研究途徑是基于其它學科對區(qū)域發(fā)展已有成果之上的新興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內容,對區(qū)域的界定應該借鑒其它學科的研究,但行政學科作為一門獨立的科學有自己研究的側重和偏向,因而我們在吸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還必須界定一個適合行政學科研究的區(qū)域概念。美國區(qū)域經濟學家胡佛把區(qū)域定義為“是基于描述、分析、管理、計劃或制定政策等目的而作為一個應用性整體加以考慮的一片地區(qū)”對我們有很好的啟示。區(qū)域本身并不是目的,它更多的是一種載體,體現各種關系和利益。在區(qū)域發(fā)展的行政學科研究途徑中,中山大學的兩位學者“從地理學或經濟學的研究中受到啟發(fā),認為區(qū)域是按照一定的標準劃分的連續(xù)的有限空間范圍,是具有自然、經濟或社會特征的某一個方面或幾個方面的同質性的地域單元”。本文支持這樣的界定,但筆者以為,既然區(qū)域是按照一定的標準劃分的,而這一定的標準可能是自然、經濟或社會特征的一個或多個方面,那對區(qū)域的理解我們必須突破從地理學或行政區(qū)劃研究出發(fā)的關注角度,從對其范圍的關注轉向對其內部實質內涵的關注。如果我們將區(qū)域內的主體按照較普遍的三分法劃分為國家、市民社會和私人領域的話,可以發(fā)現,區(qū)域內各主體在不同的利益領域內形成各種交錯重疊的復雜關系。區(qū)域作為區(qū)域發(fā)展中行政學科研究途徑的基礎性的概念,它更實質的東西在于它所蘊涵的多元主體和多領域利益之間復雜的關系,這是由行政學科的學科性質決定的。
基于對區(qū)域的認識,中山大學的兩位學者認為區(qū)域行政就是在一定的區(qū)域內的政府(兩個或兩個以上),為了促進區(qū)域的發(fā)展而相互間協調關系,尋求合作,對公共事務進行綜合治理,以便實現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與利用,提供更優(yōu)質的公共服務。根據這一理解,區(qū)域行政的行為主體應該是政府,強調的是政府間(同級政府之間與上下級政府之間)的相互關系,并通過對政府的協調來達致區(qū)域內優(yōu)質公共服務的提供。這是區(qū)域行政的基本內涵,那么區(qū)域行政與區(qū)域公共管理是否有差別?如果有,什么是區(qū)域公共管理?區(qū)域行政為什么向區(qū)域公共管理發(fā)展?
三、區(qū)域公共管理
要界定什么是區(qū)域公共管理,首先必須弄清楚什么是公共管理,公共行政與公共管理具有什么樣的區(qū)別國外自從20世紀70年代以來,各種冠以公共管理的研究著述層出不窮,但什么是公共管理,眾說紛紜沒有一個統一的認識。我國有學者在綜合國內外各種觀點的基礎上認為現代公共管理即是“是以政府為核心的公共部門整合社會的各種力量,廣泛運用政治的、經濟的、管理的、法律的方法,強化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升政府績效和公共服務品質,從而實現公共的福祉與公共利益”。公共管理與行政管理不同,公共管理的主體不僅包括行政管理中的政府還包括其它的組織和第三部門組織等。在公共管理與傳統公共行政的比較分析上也存在許多不同的觀點。不同的觀點具有不同的研究角度和研究的依據,但一個普遍認同的觀點便是在公共管理和傳統公共行政比較中,公共管理的行為主體不僅包括政府還包括其他各種的社會力量,是以政府為核心的多元行政主體;在公共管理的性質方面,公共管理要體現公共性,即指公共管理主體應著眼于社會發(fā)展長期、根本的利益和公民普遍、共同的利益來開展其基本活動;在行為方式上,公共管理更多采取的是多元化和復合型的集體行動,以共同的目標基礎,通過協商的方式達成。#$%不可否認,現代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發(fā)展的一個新趨勢,是公共行政領域不斷擴展、研究范式走向成熟的重要體現。
區(qū)域行政走向區(qū)域公共管理是有其理論基礎的,除了現代公共管理理論的發(fā)展,還有市民社會理論和治理與善治的理論。我國學者在考察我國現代化進程時認為,“要擺脫中國現代化進程中的兩難境地,首先必須從認識上實現一種思維的轉向,不能像以往的學者那樣,把目光的聚焦點只放在政治權威的轉型上,因為中國現代化兩難的癥結真正的和根本的要害,在于國家與社會之間沒有形成適宜現代化發(fā)展的良性結構,確切地說,在于社會一直沒有形成獨立的,自治的結構性領域”,為此,他們引進了西方的市民社會理論,并依據中國現代化的現實進行改造,“中國的市民社會乃是指社會成員按照契約性規(guī)則,以自愿為前提和以自治為基礎進行經濟活動,社會活動的私域,以及進行參政議政的非官方公域”。#!&%就西方學者已有的共識的觀點來看,市民社會的結構性要素及其特征主要有以下的幾個方面:(1)私人領域;(2)志愿性社團;(3)公共領域。哈貝馬斯認為公共領域是介于私人領域和公共權威之間的一個領域,是一種非官方的公共領域,它是各種公眾聚會場所的總稱,公眾在這一領域對公共權威及其政策和共同關心的問題作出評判,自由的、理性的、批判性的討論構成這一領域的基本特征;(4)社會運動。市民社會概念于20世紀80年代后在全球范圍內的再度興起,與當代世界各國所發(fā)生的深刻的社會變革及對此的理論反思有密切的關系,面對現實,理論家們對國家在社會發(fā)展中所起的作用及其地位重新思考。市民社會理論的發(fā)展,引發(fā)治理和善治理論的產生。什么是治理?在關于治理的各種定義中,全球治理委員會的定義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和權威性。該委員會在1995年發(fā)表了一份題為《我們的全球伙伴關系》的研究報告,認為:治理是各種公共的或私人的個人和機構管理其共同事務的諸多方式的總和,它是使相互沖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調和并且采取聯合行政的持續(xù)的過程。這既包括有權迫使人們服從的正式的制度和規(guī)則,也包括各種人們同意或以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個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的規(guī)則,也不是一種活動,而是一個過程;治理過程的基礎不是控制,而是協調;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門,也包括私人部門;治理不是一種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續(xù)的互動。治理的實質在于建立在市場原則、公共利益和認同之上的合作,它所擁有的管理機制主要不依靠政府的權威,而是合作網絡的權威,其權力向度是多元的、相互的,而不是單一的和自上而下的。由于治理本身也只是一種實踐的科學,毫無疑問也會存在失效的問題,為了完善治理理論,理論家們提出了善治的概念。概括地說,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會管理過程,善治的本質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與公民對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國家與公民社會的一種最佳關系。善治具有五個基本要素:合法性、透明性、責任性、法治、回應和有效。分析以上的各種理論,我們可以發(fā)現它們有幾個基本的共同點:一是它們都強調管理主體的多元性,不僅包括了政府還包括私人領域和市民領域;二是在管理的目標上,更多的突出多元利益主體之間利益協調的達成并達致最佳;三是在管理的方式和手段上,注重合作,通過協商和調整,在認同的基礎上統一行動。
綜合對區(qū)域和以上理論的認識,本文認為區(qū)域公共管理是與區(qū)域行政有本質性區(qū)別的概念,可以將其界定為:區(qū)域內的多元主體為了解決在政治、經濟或社會其它領域的一面或多面的公共問題,實現共同利益,運用協商和調解的手段和方式對區(qū)域以及區(qū)域內橫向部分和縱向層級之間交叉重疊關系進行的管理。這一概念包含以下幾個內涵:(1)區(qū)域公共管理的主體是多元主體,包括政府組織、私域組織和第三部門;(2)目的是解決由經濟、政治或社會其它領域構成的復雜的交錯性問題,實現最優(yōu)的共同利益;(3)區(qū)域公共管理采用的方式和手段與經濟市場領域和政府公共領域的管理不同,不是競爭和壓制而是基于平等地位之上的協商和調解;(4)對象是區(qū)域內個體和共體之間相互形成的交叉重疊的關系。
參考文獻:
[1]陳瑞蓮,論區(qū)域公共管理研究的緣起與發(fā)展[J]政治學研究,2004(1)
[2]王諍,區(qū)域管理與發(fā)展[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0,58-61
[3]楊龍,我國的區(qū)域發(fā)展與區(qū)域政治研究[J]學習與探索,2003(4)
[4]劉鋒,新時期公共管理創(chuàng)新[J],中國行政管理2002(5)
[5]艾德加·胡佛,弗蘭克·杰萊塔尼,區(qū)域經濟學導論[M]上海:上海遠東出版社,1992,239
[6]陳瑞蓮,張緊跟,試論我國區(qū)域行政研究[J]廣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2(4)
[7]張成福,黨秀云,公共管理學[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5-12,
[8]陳慶云,我國公共管理的基本內容及其重點[J]公共行政,2003(1)
關于西方學者對公共管理的看法上的分歧暫且不談,僅就中國學界的研究來說,我國早期歷史文獻中的“行政”是指管理國家政務。當20世紀80年代行政學在中國恢復時,學者們提出:行政管理是伴隨著國家而出現的,有政府才有行政管理。行政是行使國家權力的管理活動,凡不屬于國家機關的管理活動,便不屬于行政。也有一些學者認為:把行政確定為國家機關的管理活動,不僅更符合漢語中行政概念的本意,而且也符合我國憲法對行政概念的界定。長期以來,我國學界主流觀點是把“公共行政(publicadministration)簡稱行政,是政府依法對國家事務、自身事務和社會公共事務進行的管理活動。這一含義表明:行政的主體是政府,而不是其他社會組織”,“公共行政學又叫行政學、政府管理學”。(注:曾明德,羅德剛:《公共行政學》,北京:中央黨校出版社,1999.2)
80年代前后的西方行政改革,使得公共管理主體的“劃分很難有明確的界限,因為我們對公共服務概念的理解大大地擴展了。公共服務不僅包括政府的三個分支(即立法、司法、行政)部門,包括聯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三個層次,而且包括非營利部門。所以公共管理的主體就成為所有追求為公共利益服務的人員?!保ㄗⅲ簭垑糁校骸懊绹残姓ü芾恚v史淵源與重要的價值取向—麥克斯韋爾學院副院長梅戈特博士訪談錄”,《中國行政管理》,2000,(11):44.)人們今天所講的公共管理,與名義上稱之的“行政管理”,而實際上的“政府管理”不同,公共管理的主體不僅有政府,而且還包括社會中那些追求為公共利益服務的非政府公共組織。政府管理與公共管理是兩個不同的模式。公共管理是包括政府管理在內的全社會開放式管理體系。政府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主角,但社會公共事務管理還需若干配角。
20世紀80年代前后,西方不少發(fā)達國家均出現了大規(guī)模的政府再造運動。與之相伴隨的“新公共管理”,其實踐背景正是各國的行政改革及其政府的再造運動。
正因為如此,臺灣學者詹中原教授在他主編的書中,加進十分醒目的副標題,即《新公共管理:政府再造的理論與實務》。詹教授在書中寫道:“了解新公共管理的發(fā)展歷程及內涵,我們可以發(fā)現,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學科發(fā)展的一部分?!薄盁o論就理論及實務而言,‘公共管理’均是原本公共行政的典范內涵?!保ㄗⅲ赫仓性骸缎鹿补芾恚赫僭斓睦碚撆c實務》,臺北:五南圖書出版社,1991.1.)作為特定歷史范疇,無論是從內容還是究其實質,把“新公共管理”的研究看成是公共行政學的分支內容是可以理解的。但絕不能把“新公共管理”與我們所討論“公共管理”混為一談。
二、公共管理學是一門新學科
既然傳統行政學的研究對象是以政府管理為基本內容的,那末從前面的分析可知,以公共管理為基本內容的一門新學科的建立已勢在必行。
正如建立企業(yè)管理(學),以此去研究企業(yè)管理活動中的一般規(guī)律一樣,不論是政府還是非政府的公共組織作為管理主體,人們都可以從他們對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實踐中,找出關于研究公共事務管理的一般性規(guī)律,這些規(guī)律構成了公共管理學的基本內容。誠然,它也會包括政府管理學的內容。企業(yè)管理學與公共管理學,有它們共同的規(guī)律,這些規(guī)律構成了作為研究所有管理活動規(guī)律的一部分,但它們也有由于各自研究領域的不同而獲得的特殊規(guī)律。探求公共事務管理活動中的一般性規(guī)律,實際上在傳統的行政學中早已開始。不過人們誤以為政府管理學的理論與方法是它的全部內容,而這些理論與方法基本上是以“政府為中心”所總結得到的。
作為獨立的新學科,公共管理學的理論研究框架是什么?它與公共行政學的研究框架有何異同?構成它的基礎概念又是什么?等等。在編寫《公共管理學》教材時,所有這些都要求我們必須回答,否則《公共管理學》與《公共行政學》會無實質性區(qū)別。
公共管理包含著兩方面要素:管理性與公共性。從管理性分析,法約爾等早就指出,為實現管理中高效,需要通過“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等手段,達到資源的有效配置。這樣,“管理是通過計劃、組織、控制、激勵、和領導等環(huán)節(jié)來協調人力、物力和財力資源,以期更好地達到組織目標的過程?!焙翢o疑問,公共管理中需要研究計劃、組織、控制等問題,但人們已從大量的《管理學》著作中對此非常熟悉。從公共性分析,對社會公共事務實施管理的主體(政府與非政府公共組織),他們擁有著公共權力,承擔著與企業(yè)目標不同的公共責任。這些目標是有效公平地向民眾提供公共產品(服務),維護社會的公共秩序。為了實現目標,公共組織需要不斷制訂與實施,旨在有效增進與公平分配社會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廣義)。為了保證達到這些目的,需要強化公共監(jiān)督,倡導高尚的公共道德。因此,對公共管理可從兩方面定義:
從區(qū)別企業(yè)管理與各種形式的私域管理出發(fā),公共管理可以定義為:“公共管理是政府與非政府公共組織所進行的、不以營利為目的,旨在追求有效地增進與公平地分配社會公共利益的調控活動?!倍x的前半部是區(qū)別企業(yè)管理,定義的后半部是區(qū)別非企業(yè)化的私域中一切形式的管理。
從公共管理所包括的基本內容出發(fā),公共管理可以定義為:“公共管理是政府與非政府公共組織,在運用所擁有的公共權力,處理社會公共事務的過程中,在維護、增進與分配公共利益,以及向民眾提供所需的公共產品(服務)所進行的管理活動?!?/p>
同樣,公共管理學可以定義為:“公共管理學是一門研究社會公共事務管理活動規(guī)律的科學。具體地講,它要以那些擁有公共權力的公共組織,在維護、增進與分配公共利益,以及向民眾提供所需的公共產品(服務)所進行的管理活動為基本研究對象,它是一門實踐性、綜合性與操作性很強的新學科?!彼?,公共管理要研究如下基本內容:
公共管理的基礎理論,公共管理系統公共利益公共權力公共責任公共問題公共決策公共產品(服務)公共資源管理公共項目管理公共監(jiān)督公共道德法與公共秩序戰(zhàn)略管理公共管理的基本職能(計劃、組織、控制、協調、激勵等)公共管理的改革與發(fā)展
三、研究公共管理的意義
在我國,從名義上稱之的“行政管理”,而實際上的政府管理(包括政府對自身與社會兩個方面的管理)走向公共管理,這確實是理念上的一場變革。從這個變化中,人們容易注重到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管理主體從僅由政府發(fā)展到包括政府、非政府公共組織在內的多元化主體;二是政府把一部分對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權力,下放給社會非政府組織,甚至部分公共產品允許私人企業(yè)生產。這些結論基本上屬于“新公共管理”的理念。
我們認為,推行公共管理實踐的發(fā)展,開展公共管理理論研究,更大的意義是推進公共管理的社會化。我們不能從“政府中心論”出發(fā)看待這場變革,而要從政府與社會,政府與公民的互動角度進行探索。具體地講,現代公共管理要以一種開放的思維模式,動員全社會一切可以調動與利用的力量,建立一套以政府管理為核心的多元化的管理主體體系。政府不僅要下放權力,更多地是要認真考慮還權于社會,還權于公民。在高度集中的計劃體制下,政府權力太大,剝奪了大量應屬于社會的權力,造成了社會自我管理能力的大大萎縮,使得在如何發(fā)揮政府功能與社會功能方面形成巨大反差。
我國經濟體制改革、行政體制改革與政治體制改革所面臨的對應目標,應該是經濟改革的市場化、公共管理的社會化與政治發(fā)展的民主化。經濟市場化取向,人們對此已有了共識。而行政體制改革基本上還停留在政府機構的改革上,更多地是從政府自身需求安排的,沒有形成政府與社會較好的互動關系。這樣,政府職能定位很難跳出自身設定的圈子。不實行公共管理的社會化,我國行政體制改革就不會徹底。
社會的共同事務應由社會自身來做。由政府獨家包攬一切對社會事務實施管理,并在缺乏健全的監(jiān)督機制,由此所帶來的教訓是極其深刻的。否認政府管理的重要性及在公共管理的核心地位是錯誤的,用政府管理代替公共管理也是行不通的。
四、公共管理研究中幾個技術性問題
既然公共行政研究的實質是政府管理,它與我們所討論的公共管理是有區(qū)別的。而我國研究生專業(yè)目錄中,把一級學科定為公共管理,二級學科中包括了行政管理,MPA項目又把人們以往經常譯為“行政管理”的一詞改為“公共管理”,那末為了防止混亂,又能與國際接軌,我們有如下建議:
1.把研究生專業(yè)目錄中的二級學科“行政管理”改為“政府管理”,英文是否可譯為"AdministrationofGovernment"或"GovernmentalAdministration"?
2.把研究生專業(yè)目錄中的一級學科“公共管理”譯為"PublicAdministration",與MPA的譯法相同。
3.在中文譯為英文的過程中,凡涉及到“行政管理”一詞時,是否可譯為"AdministrationofGovernment"或"GovernmentalAdministration"?而涉及到“公共管理”一詞時,均譯為"PublicAdministration"。
PublicManagementJournal,Volume2,Number2,1999,p.324.)。顯然,這兩種立場都沒有脫離公共利益這個核心問題:前者以“公共部門如何實現和服務于公共利益”為焦點;后者以“公共利益是怎樣被實現的”為焦點。進一步對比可以發(fā)現,前一種主張所說的公共利益多半是抽象的,而后一種主張則意指現實的公共利益,它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
事實上,研究公共利益時有兩個關鍵問題不容回避。第一,公共利益是抽象的(虛幻的)還是現實的(具體的)?第二,公共利益與共同利益完全一致嗎?圍繞這兩個問題,本文將在區(qū)分公共利益和共同利益概念差別的基礎上,界定公共利益的本質內涵;進而力圖闡明公共利益乃是現代公共管理的本質問題。
一、對“共同利益”的概念辨析
“共同利益”和“公共利益”是兩個容易混淆的概念。兩者在詞源上有很大的“相似性”。通常所說的“共同利益”有兩個英文詞與其相對應,即commoninterest和generalinterest。按《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的解釋,common在被解釋為“共有的、共同做的、共同受到的”時,是指“兩個人或更多人,或者是團體、社會的絕大多數人所享有的東西,所做的事情,或是屬于他們的東西、對他們有影響的東西”。而general則被解釋為“普遍的、全面的”,此時它指“影響所有人或絕大多數人(的事物)”。(注:《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第四版)、商務印書館、牛津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277頁、第612頁。)
可見,“共同利益”首先是指“多數人”的利益。“多數人”可能是指兩個人、少數幾個人、絕大多數人甚至是所有人。他們都可能從“共同利益”中獲益或受其影響。這是共同利益的相對普遍性。
同時,“共同利益”是被“共享的、共有的、共同承擔的、或者是共同受到影響的”。它與共同的立場、共同的行動相關。它不局限于某個單個的個體,不可能也不應該為其所獨有。這是共同利益的不可分割性。
通常,共同利益可以指代共同體利益,或是利益關系的產物。我們將分別闡述這兩種指代關系。
(一)共同利益與共同體利益
共同體是個寬泛的概念。一個組織、一個社區(qū)、一個地區(qū)、一個國家甚或是整個人類社會,都可以分別看作是共同體。作為現實的載體,這些不同層次的共同體都存在著自身的利益,因而可以分別被看作是利益共同體。在對這些利益共同體進行考察時,可以采取幾種視角:一是以單個的利益共同體為單元,分析其共同利益的屬性;二是以不同層次利益共同體的相對關系為單元,分析共同利益的相對性。
1.共同體的規(guī)模與共同體利益
共同體是由相關成員組成的。其成員數量的多少,影響著共同體利益的內容。既然共同體利益不局限于某個或某些特定成員,它就應該是絕大多數成員或者是所有成員共同的利益訴求。共同體規(guī)模越小,共同體利益的內容越簡單、越狹窄;共同體規(guī)模越大,共同體利益的內容越復雜、越廣泛。但無論如何,共同體利益都不是單一的,而是多樣化的。這是由利益需求“總量”和利益差異程度所決定的。
最為主要的是,共同體規(guī)模制約著共同體利益的認可和確認。在共同體規(guī)模較小的情況下,利益聚合比較容易實現;或者說共同利益容易被認可和確認。隨著共同體規(guī)模的不斷增大,利益的差別性和多樣性使得共同利益的“形成”越來越困難,因此也只能在形式上用絕大多數人的共同利益來代表共同體利益。這在實踐中存在困境:“少數服從多數”的集中原則是否忽略甚至是侵犯了少數人的利益?
通常認為,不管采取怎樣的表達機制,共同體利益在形式上的“一致性”并不能抹殺其實質上的“普遍性”或“差異性”。如果少數人的利益被忽略或侵犯了,他們就會游離于共同體之外,共同體也就失去存在的意義。為避免這種情況出現,共同體總要采取一些救助弱勢群體的措施。其背后的邏輯是:這些少數人的“共同利益”雖然在形式上沒有得到確認,但在實際上應該得到實現。就是說,共同體利益并不以大多數人主觀的確認和認可為限度,它還包括一些客觀的、在特定時期內沒有得到確認和認可的利益。
比如,人們在和平時期可能并不會感受到共同體安全的重要性;一旦共同體安全受到威脅時,任何成員都不可能否認共同體安全乃是最大的共同體利益。再比如,在追求共同體利益的過程中,共同體賴以生存的自然環(huán)境可能被“無意”地破壞了,此前似乎沒有人意識到“外生的”自然環(huán)境也是共同體利益;當共同體的發(fā)展受到自然環(huán)境的懲罰或威脅時,保護自然環(huán)境就會理所當然地成為共同體利益??梢?,形式上的共同體利益并不能抹殺那些客觀的、具有普遍影響力的潛在共同利益。
這表明,共同體利益并不否認差異性和客觀性,它既包括形式上的“共同利益”,也包括客觀的“普遍利益”。
2.共同體的性質與共同體利益
以上,我們只是從最一般的意義上探討了共同體利益。事實上,除了規(guī)模之外,共同體的性質也是影響共同體利益的重要因素。比如,對于組織這類利益共同體來說,我們可以簡單地將其區(qū)分為“公共的”或是“私人的”。這近似于我們通常所說的公共部門和私營部門。顯然,兩者都具有各自的共同利益,但因為性質和價值取向的差異,其共同體利益也有所不同。這正如斯托克斯所說,“‘公共’與‘私營’之間的根本區(qū)別并不是政府與私營部門之間的區(qū)別,而是追求公共利益與追求私人所得之間的區(qū)別”(注:DavidMathasen:TheNewPublicManagementandItsCritics,InternationalPublic
Management
Journal,Volume2,Numberl,1999.)。
在這里,政府被看作是代表和維護公共利益的公共部門。這種傳統的看法受到了公共選擇理論的挑戰(zhàn)。公共選擇學派認為,政府也是有自身利益的,因而并不見得能夠代表公共利益。事實上,這種沖突可以用共同體利益來解釋。布坎南等人所說的“政府的自身利益”近似于政府這個公共組織的共同體利益,而斯托克斯所說的“公共利益”乃是社會這個共同體的利益。傳統觀點認為,這兩種共同體的利益根本一致;而在公共選擇理論看來,兩者可能相分離??梢?,共同體的共同利益并不等同于公共利益,這取決于共同體利益的指向。
3.共同體的層次與共同體利益
既然共同體及其組成部分都可以看作是利益實體,那么就應該考慮到不同層次共同體及其利益之間的相互關系。從縱向一體化的角度而言,人類社會這個最大的共同體是由若干層次的次級共同體按一定規(guī)則組成的。高一層級的共同體利益制約著低層級的共同體利益,兩者之間也可能存在某種形式的沖突。比如,我們可以把人類社會看成是由國家組成的共同體,國家本身也可以看作是次級的共同體?;趪依?,一些國家在工業(yè)發(fā)展的過程中對生態(tài)環(huán)境造成了極大的破壞,這是對人類社會整體利益的威脅;同樣,一些核大國發(fā)展核力量形成核威懾也是對人類社會安全與和平的挑戰(zhàn)。這是國家利益與人類社會整體利益的沖突。另一方面,可持續(xù)發(fā)展戰(zhàn)略的提出以及其他形式的國家間合作,則是協調國家間利益關系、維護人類社會“共同體利益”的措施。
這種邏輯同樣適用于對國家、政府部門和地方政府之間關系的分析。從嚴格的意義上說,政府部門、地方政府都不能被看作是純粹的利益共同體,但它們在形式上具有利益共同體的某些特征。如果將國家看作是最大的利益共同體,那么政府部門和地方政府分別可以看作是次級的利益共同體。我們通常所說的“部門利益”和“地方利益”在這里都可以理解為低層級的共同體利益。它們是其成員的“共同利益”,在各自的范圍內也都有相當的合理性。但它們與國家利益之間的沖突并不少見。這種沖突再次表明:不同層級共同體的利益并不是完全一致的。站在國家的立場上,國家利益顯然是高于地方利益和部門利益的。
上述分析表明,共同體利益首先是共同利益,它是共同體成員利益的綜合。隨著共同體規(guī)模的擴大和層級的提升,共同利益聚合的過程涉及到復雜的利益關系。同時,在探討共同體利益是否是共同利益時,必須選定合理的參照系、辨別其適用范圍。因為低層級共同體的共同利益并不一定是高層級共同體的共同利益。
(二)作為利益關系產物的共同利益
在探討共同體利益時,實際上是從靜態(tài)意義來理解共同利益的。除此之外,共同利益也表達了利益主體橫向的利益關系。通常認為,“由于利益自我性和社會性的作用,任何利益關系中都包含著三種利益內容,即利益關系兩個原構利益主體的利益及其相互結成的共同利益”。確切地說,共同利益乃是“利益關系中的第三種利益”(注:王浦劬:《政治學基礎》,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60、61頁。)。對此我們可以進一步地引伸:
1.共同利益的本質屬性
如果我們承認利益的普遍性以及利益驅動假設的話,那么就同樣應該承認利益關系的普遍性。也就是說,不同利益主體之間可能會發(fā)生潛在的或現實的利益關系。但在利益關系形成的過程中,由于“原構利益主體”的性質不同,所產生的“第三種利益”也可能具有不同的性質。兩個公共機構基于公共目的而產生的利益關系及共同利益,顯然與兩個私營部門基于私人目的產生的利益及其共同利益有所不同。換言之,不同利益關系產生了不同的共同利益。這些共同利益可能具有私人的性質,也可能具有公共的性質。
2.共同利益的動態(tài)變化性
盡管利益關系具有相對的穩(wěn)定性,但它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按照上述邏輯,如果利益關系發(fā)生變化,那么其所產生的“第三種利益”也會隨之變化。從這一意義上說,共同利益也具有動態(tài)變化性,而且在變化過程中其主體內容也將有所調整。這使得共同利益本身也是一個難以完全把握的概念。如果僅僅是共同利益的內容發(fā)生變化,那么共同利益的公共性或私人性就不會變化;如果兩者同時發(fā)生變化,那就意味著利益關系本身發(fā)生了變化。顯然,兩個私營機構為壟斷市場而形成的利益關系及其共同利益,與基于合作性地提供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務而形成的利益關系及其共同利益有著本質的區(qū)別。這意味著共同利益作為利益關系的產物,可能在其動態(tài)變化過程中改變其公共的或私人的屬性。
由此可見,共同利益是公共的還是私人的難以分辨,這取決于作為共同利益基礎的利益關系的本質屬性及其動態(tài)變化性。或者說,不能僅僅從概念上將共同利益等同于公共利益,盡管公共利益也具有共同利益的某些屬性。那么,到底應該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呢?
二、公共利益的本質屬性
從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共同利益并不一定是公共利益”(注:陳慶云:“公共管理基本模式初探”,載于《中國行政管理》,2000年第8期,第37頁。),盡管二者之間具有某種特殊的聯系。要揭示兩者之間的關系,還需要對“公共利益(publicinterest)”作出概念上的界定。
(一)公共利益的內涵
按照《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的解釋,public意味著“公眾的、與公眾有關的”,或者是“為公眾的、公用的、公共的(尤指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提供的)”。(注:《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商務印書館、牛津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1196頁。)在這里,公眾是一個集合名詞,公眾組成的群體可以看作是共同體。因此公共利益首先與共同體利益相關。不過這個由單個公眾以一定方式組成的共同體,與由單個個體組成的私人性質的共同體存在實質性差別。前已述及,共同體的性質和價值取向決定了共同體利益的性質。基于這種認識,公眾組成的共同體已經包含著公共性而不是私人性的內涵。
其次,公共利益意為“公眾的或與公眾有關的”,它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這也決定了現代公共管理轉向公眾立場是合情合理的)。不過,公眾利益并不能代替公共利益。因為公眾利益既有純私人性質的,也有公共性質的;公眾除了消費公共物品之外;還大量地消費私人物品。反之,公共利益則應該代表公眾利益,否則它就失去了依托而成為一個純粹抽象的概念。
再次,公共利益與中央或地方政府的供給相關。這是由政府的公共特性所決定的。盡管在公共選擇學派看來,政府也具有自利性,但誰都無法否認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在這一方面,往往存在認識上的誤區(qū):即因為政府是代表者和維護者,而認為公共利益只能由政府來維護、增進和分配。這排除了政府以外社會主體的補充作用。事實上,西方國家大量出現的志愿性團體、社區(qū)自治,以及“治理(govenance)”概念的提出都表明:“政府并不是唯一的提供者”(注:世界銀行:《變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發(fā)展報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7年版,第4頁。);非政府組織和公民參與也同樣可以維護和增進公共利益。
(二)公共利益的本質屬性
作為共同體利益和公眾利益,公共利益是一個與私人利益相對應的范疇。在這一意義上,公共利益往往被當成一種價值取向、當成一個抽象的或虛幻的概念。以公共利益為本位或是以私人利益為本位,并沒有告訴人們公共利益包括哪些內容,它只闡明了利益的指向性。即使是在這種情況下,公共利益也具有一些基本的屬性。
1.公共利益的客觀性
公共利益不是個人利益的疊加,也不能簡單地理解為個人基于利益關系而產生的共同利益。不管人們之間的利益關系如何,公共利益都是客觀的,尤其是那些外生于共同體的公共利益。之所以如此,那是因為這些利益客觀地影響著共同體整體的生存和發(fā)展,盡管它們可能并沒有被共同體成員明確地意識到。
2.公共利益的社會共享性
既然公共利益是共同利益,既然它影響著共同體所有成員或絕大多數成員,那么它就應該具有社會共享性。這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理解。第一,所謂社會性是指公共利益的相對普遍性或非特定性,即它不是特定的、部分人的利益。第二,所謂共享性既是指“共有性”,也是指“共同受益性”。并且這種受益不一定表現為直接的、明顯的“正受益”;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事實上也是對公眾利益的潛在威脅。
以上兩種特性都是從抽象的意義上來講的,但公共利益并不是完全虛幻的概念。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是公共利益主要的現實的物質表現形式。一般認為,“公共物品是指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貨物。非競爭性是指一個使用者對該物品的消費并不減少它對其他使用者的供應。非排他性是使用者不能被排斥在對該物品的消費之外”。(注:世界銀行:《變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發(fā)展報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7年版,第26頁。)如果將非排他性看作是源于產權而派生出的特性的話,那么,它在形式上保證了公共物品“共有”的性質。而非競爭性則從實際上保證了公共物品可以是“共同受益”的。這決定了公共物品是公共利益的物質表現形式;進而,公共物品的現實性決定了公共利益也是現實的而非抽象的。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公共物品的這種特征往往被誤解,即公共物品往往被理解為共同體所有成員的利益。不能否認這樣的公共物品的確存在,但不能借此認為所有的公共物品都應該具有這種特征。共同體所有成員的利益事實上是通過多層次、多樣化的公共物品來實現的。
從縱向上來說,我們可以根據共同體利益的層次性來界定公共物品的層次性:(1)全球性或國際性公共物品:世界和平、一種可持續(xù)的全球環(huán)境、一個統一的世界商品及服務市場和基本知識,都是國際公共物品的例子。(注:世界銀行:《變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發(fā)展報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7年版,第131頁。)(2)全國性公共物品:提供憲法、法律等制度安排,國家安全和防務,發(fā)展初等教育,進行基礎設施建設,跨地區(qū)的公共設施(比如道路),都是全國性公共物品。(3)地方性公共物品:地方基礎設施(比如城市道路)、垃圾處理、街道照明、警察保安等都屬于地方性公共物品。(4)社區(qū)性公共物品:社區(qū)綠化與環(huán)境、社區(qū)治安、社區(qū)基礎設施等乃是社區(qū)性公共物品。
從橫向上來說,同一層次的公共物品不是單一的,而是多樣化的:(1)基礎性的公共物品,主要是指基礎設施一類的公共工程。(2)管制性的公共物品,指憲法、法律等制度安排以及國家安全或地方治安。(3)保障性公共物品,比如社會保障、疾病防治。(4)服務性公共物品,比如公共交通、醫(yī)療衛(wèi)生保健等服務性公共項目。
由此可見,公共物品的層次性和多樣化實際上代表著公共利益的層次性和多樣化。在這一意義上,公共利益就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而是一個現實的概念了。這是現代公共管理探討公共服務的供給模式,從而確保公共利益的有效增進和公平分配的基礎。
三、公共利益:現代公共管理的本質問題
從上述對公共利益本質屬性的闡釋中可以看出,既然公共利益具有社會共享性,既然它具有相對普遍的影響力,那么確保公共利益的增進和分配就應當是公共管理的根本目的。正如本文開頭提到的那樣,對于這個問題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立場。傳統觀點基本上秉持著管理者的立場,即以政府公共管理作為核心研究對象。這對于探討政府這個最大的管理主體如何維護和增進公共利益是大有稗益的。不過,新公共管理運動的興起卻力圖改變這種立場,顧客取向和結果取向并不僅僅是政府公共價值觀念轉型的目標,它也蘊含著公共文化轉型的核心內容。同時,市場化供給機制的引入似乎并沒有將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政府身上——非政府組織、私營部門甚至是公民個人或公民團體的參與同樣能夠帶來有效的產出和更高的績效水平。因此,轉向公眾立場有相當的合理性和現實基礎。
站在公眾的立場上,公共利益是現實的。它表現為公眾對公共物品的多層次、多樣化、整體性的利益需求。這些需求與公眾個人對私人物品的需求相區(qū)別。后者可以通過在市場中進行自由選擇、自主決定而得到實現;而前者則需要集體行動、有組織的供給方式才能得到滿足。毫無疑問,政府是最大的、有組織的供給主體,這由政府傳統的公共責任所決定。但僅僅有公共責任并不能確保公共利益的實現,政府的能力和績效狀況是最終的決定性因素。
新公共管理運動的興起是對傳統政府理論和傳統公共行政理論的批判。批判的焦點在于政府組織的低效率并不能有效滿足公眾的需求。即使對這一相對普遍的現實忽略不計,也應當承認政府能力的有限性?;谶@兩大前提,必然要求尋求政府以外的社會力量。從西方七十年代以來的公共行政改革實踐來看,基本上都傾向于放手讓非政府組織和私營部門參與公共物品的供給。改革的成功經驗都貫穿著“政府不必是唯一提供者”的多元化主體信念。這一信念應當這樣理解:
第一,政府的有限能力決定了它不可能提供所有的公共物品。建立公共部門與私營部門、非政府組織的合作關系是必然的理性選擇,也是通過多種途徑實現公共利益的組織基礎。
第二,政府雖然不必是唯一的提供者,但政府的某些傳統責任和職能是不能放棄的,而且某些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來提供。也就是說,主張多元化供給并不能全盤否認政府的作用。政府畢竟是最核心的公共管理主體。
第三,這一信念意味著政府不必直接提供某些公共物品,它可能通過有效的、激勵性的制度安排來鼓勵其他社會主體參與供給,也可能通過集體購買的方式滿足公眾的需求。這樣,政府既不必在力所不及的情況下直接提供公共物品,也能夠保證公共利益的實現。
可見,政府的核心作用是不可替代的。這種核心作用還表現在它為其他管理主體進行公共管理提供了制度化的途徑。在這里,其他管理主體主要是指利他性、自愿性的非政府組織。私營部門雖然也參與其中,但其營利性的本質決定了它不可能上升為公共管理主體。由此可以認為,公共管理主體應該是以政府為核心的、多元化的開放主體體系。這也是與國外公共管理僅僅聚焦于公共部門相區(qū)別的一個標志。這種制度化的途徑為公共利益的實現提供了組織基礎。
(一)全新公共服務在一定程度上應用了公共管理所提出的全新管理手段和措施在明確公私部門沒有存在實質差異的前提之下,全新公共管理逐漸開始應用私營部門的管理技術來提升工作效率。全新公共服務不是反對效率價值,其僅僅是在批評公共管理、否認公私部門實質差異性的基礎上,逐步開始承認全新公共管理中提升效率的一些技術和創(chuàng)新性方法,譬如人事管理中使用短期雇傭替代公務員終身制,采用科學合理的招聘程序,建立逐層劃分工資的績效制度,加強結果的靈活操作性等相關的內容。
(二)全新公共管理中蘊含的服務理念通常來看,全新公共管理與全新公共服務分屬于不同的治理方式,然而,本研究對二者進行具體的研究后發(fā)現,全新公共管理存在以下幾種性質:首先是全新公共管理落實了工具主義的理念,主要使用經濟學理論與市場競爭規(guī)則,在嚴格的制度與程序范圍內進行大刀闊斧的變革;其次是全新公共管理中弱化了公共權力,使其逐步向社會分化;最后是新公共管理培養(yǎng)了社會自治力量,行政開始從客體向中心演變。全新公共管理主要是縮減政府規(guī)模,降低不必要的規(guī)制,讓政府管理從大量繁雜的公共事務中得到解脫;使用公共政策來引導公共產品的生產與競爭,以期提升公共產品的生產效率與質量,在整個過程中都會讓社會組織等相關人群開始主動提高自治能力,而社會自治力量的演變也在這一方面顯示出服務理念的提升。因此,新公共管理同新公共服務之間有著非常多的相似點[2]。
二、新公共服務與新公共管理的區(qū)別
(一)公共行政的回應目標差異全新公共管理的主體是顧客,將普通群眾視為顧客,同之前的公共行政相對比,更加注重普通大眾的地位和價值。新公共管理提出政府的行為必須要向企業(yè)學習,最大限度將政策建設成顧客可以從中自由的選取,可以讓顧客進行全方面的監(jiān)督和檢查。然而,顧客本是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的人群,全新公共管理所表達的意思就是將政府的公共政策從政治領域逐步納入到市場中,但是,從新公共服務的角度來考慮,把普通大眾作為顧客,同時從經濟學方面來研究政治問題,其實就是注重顧客的短期盈利。因此,全新公共服務通常從反面出發(fā),以尊重公民的權力為基準,將人民看成存在相同利益的群體。所以,新公共管理與新公共服務在認識回應目的特點上存在差異,使得其中存在不同的社會治理方式;通常前者針對顧客選取愛好的回應,借助的是企業(yè)家精神,公民仍處在客體的地位;新公共服務強調普通大眾應該參加到行政中、成為政策制定的主要群體,讓公共行政成為一種非常民主的治理模式。
(二)追求利益的差異新公共服務主要注重多元化治理,任何公民與團體都可以協同管理公共事務,相對于政府而言,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同機構組織以及公民共同找尋代表公眾的利益,同時為實現這些利益而努力。從新公共服務對于行政規(guī)范性問題的分析過程中可以很容易的發(fā)現,政府的目的與企業(yè)的目的存在較大的出入,政府是實現公平與正義的手段和保障,必須保證公共利益處于絕對的核心地位,讓公共問題的處理方案與產生過程都能夠較好地滿足正義、公正以及公平的標準和準則。而新公共管理主要利用市場的方法處理政府遇到的困難,若將政府比作是企業(yè),則是借助企業(yè)的精神和理念來控制公務員的行為,在容納私人部門管理技術的同時,也相應地汲取了私人部門的價值觀念。所以,從二者的利益來分析,本身存在著較大的沖突,一邊是新公共管理不承認存在公共利益,另一邊則是公共管理同公共利益間沒有絲毫的聯系。
(三)理論思維取向上的差異全新公共管理的私人部門管理手段與經濟研究角度都是為了改善政府工作效率低下與呆板的形象,以更加有效與靈活的形象面對普通大眾。所以,全新公共管理主要以理性為改革準則,改革的主要內容是集中提升政府工作效率與方法等方面,通過理性的手段實現公共管理的效率。而新公共服務延續(xù)了新公共行政“民主行政、社會公平”等價值觀,關注公民的權利。如某位學者所說,公共管理人員必須追求回應性的提升與公民信任度的加強,將公民參與政府管理視為一項基本的公民權利,公民會積極注重公共利益,政府必須協助公民提升整個過程中不同方面的能力。新公共服務關注公民參與和民主治理,將公共利益放置在非常重要的地位,政府的職能必須從控制管理轉到服務,讓全新公共服務理論基礎更加具有群眾基礎,所以是以民主為主要的改革形式[3]。
(四)價值取向差異新公共管理與新公共服務的理論基礎和主要內容存在差異的最重要原因就是價值取向不同。新公共管理關注的價值主要是經濟和效率。在效率價值的引導之下,新公共管理將政府的服務對象視為顧客,在管理上可以良好地使用市場機制與競爭機制,表現出績效與結果。目前,顧客服務與績效衡量等相關思想理念逐漸成為公共行政用語的構成因素。新公共服務本質上是對新公共管理等主要以經濟理論與自我利益為主導模式的深思;從價值取向來看,新公共服務注重的主要價值是社會公平、回應性等相關內容;新公共服務注重服務的使命與價值,關注公民參與以及公共責任制等內容。因此,從本質上來看,新公共服務體現了行政理論發(fā)展過程中的民主價值取向。
三、結語
論文摘要:目前,我國在區(qū)域公共竹理的研究上有幾個問題必須要解決:區(qū)域公共管理與區(qū)域行政有沒有區(qū)別?如果有,什么是區(qū)域公共管理?為什么區(qū)域行政會向區(qū)域公共管理發(fā)展?區(qū)域行政就是在一個區(qū)域內的政府(兩個或兩個以上),為了促進區(qū)域的發(fā)展而相互協調關系,才求合作,對公共事務進行綜合治理,以便實現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與利用,提供更優(yōu)質的公共服務。而區(qū)域公共竹理是區(qū)域內的多元體為了解決在政治、經濟或社會其它領域的一面或多面的公共問題,實現共同利益,運用協商和調解的手段和方式對區(qū)域以及區(qū)域內橫向部分和縱向層級之問交義重疊關系進行的管理。
區(qū)域公共管理是現代公共管理學與區(qū)域科學在新的時期和新的實踐中有機結合的一個新的理論和實踐課題,然而理論的發(fā)展始終落后于實踐的步伐,區(qū)域公共管理理論還處于起步的階段,基本概念的界定、理論的基本框架以及理論所具有的意義等基本問題都還沒有形成統一的認識。為了更好的反映實踐和服務實踐,對區(qū)域公共管理理論進行深入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正如任何理論的提出都來源于積累一樣,區(qū)域公共管理理論的產生也同樣經歷了一個發(fā)展的歷程。20世紀80年代,區(qū)域的空間有限性與經濟發(fā)展的一體化趨勢之間的矛盾催生了區(qū)域經濟概念的提出,此后許多來自不同領域的學者如地理學家、理論經濟學家、發(fā)展經濟學家等從不同的角度對區(qū)域經濟這一實踐領域進行分析和研究,最終主要發(fā)展成為兩大不同的學科群:一是區(qū)域經濟學;一是經濟地理學和政區(qū)地理學。理論研究的焦點都在于區(qū)域經濟的發(fā)展與地方政府間的關系。然而由于國家學科設置等歷史原因,政治學和行政科學一直沒有能在區(qū)域發(fā)展領域內開辟自己有特色的研究路徑。雖然在20世紀90年代國內經濟地理學和政區(qū)地理學涉及到“區(qū)域行政”,但該領域學者側重的是從行政區(qū)劃改革的角度來研究區(qū)域設置與區(qū)域經濟發(fā)展的適應問題,這里的“區(qū)域行政”并不是實際意義上從行政學科角度對區(qū)域發(fā)展進行研究的新的途徑,主要是從管理學的管理幅度與管理層次適度的原則出發(fā)考察中國行政區(qū)劃存在的種種問題。隨著理論研究的深入以及政治學和行政學的發(fā)展,政治學和行政學在區(qū)域發(fā)展中逐漸形成了自己的研究途徑:一是區(qū)域政治研究;一是從行政科學角度出發(fā)的區(qū)域行政。區(qū)域公共管理正是在區(qū)域公共行政基礎上發(fā)展起來的,對區(qū)域行政的一種深化。本文試從我國區(qū)域行政研究已有理論成果基礎上,通過對區(qū)域和區(qū)域內關系的研究提出區(qū)域公共管理的一般概念,并對區(qū)域公共管理研究中的一些基本問題作一分析。
一、我國區(qū)域公共管理的研究現狀
理論的發(fā)展總是反映現實和服務于現實,而我國區(qū)域公共管理的研究還處于理論滯后現實的階段。在學界,使用過區(qū)域公共管理概念的只有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的劉鋒和中山大學行政管理研究中心的陳瑞蓮教授,兩位學者從不同的角度,本著不同的目的對區(qū)域公共管理有不同的見解。劉鋒教授運用新公共管理、區(qū)域創(chuàng)新系統、區(qū)域核心競爭力、支持系統等理論對區(qū)域管理進行創(chuàng)新,在某種程度上說,這一研究與本文所關注的區(qū)域公共管理研究有很大的差別,它并不是真正從公共行政學角度對區(qū)域公共管理的研究,而是從區(qū)域地理學的角度將創(chuàng)新理論引入到區(qū)域發(fā)展中去。中山大學的陳瑞蓮教授是我國研究區(qū)域行政的典型代表,也是實質意義上從行政學科角度對我國區(qū)域行政進行研究的開創(chuàng)者。她在對區(qū)域行政深厚知識積淀的基礎上對我國區(qū)域公共管理的一些問題作了述評,認為任何一門學科和一種理論的產生都是社會需要和時代呼喚的產物,區(qū)域公共管理研究也不例外,我國區(qū)域公共管理研究的提出主要是因為經濟全球化下的區(qū)域主義與區(qū)域競爭的崛起、經濟市場化下的區(qū)域政區(qū)間競爭加劇以及區(qū)域公共問題的大量興起;而國外的區(qū)域公共管理研究主要集中在政府間競爭理論、地區(qū)競爭力與區(qū)域創(chuàng)新研究、政府間關系與地方治理研究以及流域治理的實證研究。同時,她也對我國區(qū)域公共管理研究所具有重要意義做了闡釋,僅從理論創(chuàng)新角度看,一方面是推動區(qū)域科學研究的創(chuàng)新,另一方面,區(qū)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全面展開,也能從研究方法和研究內容上對現代公共管理學學科創(chuàng)新。這些認識是深刻并富有創(chuàng)新意義的,然而,這些認識是在區(qū)域行政研究的基礎上對區(qū)域公共管理的一個簡約性的概括并沒有對區(qū)域公共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內涵以及其實質進行分析。毫無疑問,有幾個問題必須要解決:區(qū)域公共管理與區(qū)域行政有沒有區(qū)別?如果有,什么是區(qū)域公共管理?為什么區(qū)域行政會向區(qū)域公共管理發(fā)展?要解決以上的問題,有必要對區(qū)域公共管理進行更深入的分析。
二、區(qū)域與區(qū)域行政
區(qū)域,是一個客觀存在的,又是抽象的觀念上的空間概念,但不純粹是一個空洞的概念,它往往沒有嚴格的范疇和邊界以及確切的方位,地球表面上的任何一部分,一個地區(qū),一個國家或幾個國家都可以被看作是一個區(qū)域。對區(qū)域的含義不同的學科有不同的理解:地理學把區(qū)域定義為地球表面的地域單元,這種地域單元一般按其自然地理特征,即內部組成物質的連續(xù)性特征與均質性特征來劃分的;政治學把區(qū)域看成是國家管理的行政單元,與國界或一國內的省界、縣界重合;社會學把區(qū)域看作為相同語言、相同信仰和民族特征的人類社會聚落。區(qū)域經濟學對區(qū)域沒有完全統一的認識,有學者認為要對經濟區(qū)域下一個比較確切的、同時人們普遍接受的定義是比較困難的,可以概括出其所包含的基本的內涵:首先,區(qū)域是一個有限的空間概念;其次,經濟區(qū)域必須有相應的公共管理層級以提供公共服務;第三,區(qū)域在經濟上盡可能是一個完整的地區(qū);第四,任一區(qū)域在全國或更高一級的區(qū)域系統中擔當某種專業(yè)化分工的職能。區(qū)域劃分,常采取兩種基本的方法,由此可以把區(qū)域分成不同的兩種類型,一是同質區(qū)域,二是極化區(qū)域(也叫集聚區(qū)域、結節(jié)區(qū)域、功能區(qū)域)。
區(qū)域發(fā)展的行政學科研究途徑是基于其它學科對區(qū)域發(fā)展已有成果之上的新興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內容,對區(qū)域的界定應該借鑒其它學科的研究,但行政學科作為一門獨立的科學有自己研究的側重和偏向,因而我們在吸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還必須界定一個適合行政學科研究的區(qū)域概念。美國區(qū)域經濟學家胡佛把區(qū)域定義為“是基于描述、分析、管理、計劃或制定政策等目的而作為一個應用性整體加以考慮的一片地區(qū)”對我們有很好的啟示。區(qū)域本身并不是目的,它更多的是一種載體,體現各種關系和利益。在區(qū)域發(fā)展的行政學科研究途徑中,中山大學的兩位學者“從地理學或經濟學的研究中受到啟發(fā),認為區(qū)域是按照一定的標準劃分的連續(xù)的有限空間范圍,是具有自然、經濟或社會特征的某一個方面或幾個方面的同質性的地域單元”。本文支持這樣的界定,但筆者以為,既然區(qū)域是按照一定的標準劃分的,而這一定的標準可能是自然、經濟或社會特征的一個或多個方面,那對區(qū)域的理解我們必須突破從地理學或行政區(qū)劃研究出發(fā)的關注角度,從對其范圍的關注轉向對其內部實質內涵的關注。如果我們將區(qū)域內的主體按照較普遍的三分法劃分為國家、市民社會和私人領域的話,可以發(fā)現,區(qū)域內各主體在不同的利益領域內形成各種交錯重疊的復雜關系。區(qū)域作為區(qū)域發(fā)展中行政學科研究途徑的基礎性的概念,它更實質的東西在于它所蘊涵的多元主體和多領域利益之間復雜的關系,這是由行政學科的學科性質決定的。
基于對區(qū)域的認識,中山大學的兩位學者認為區(qū)域行政就是在一定的區(qū)域內的政府(兩個或兩個以上),為了促進區(qū)域的發(fā)展而相互間協調關系,尋求合作,對公共事務進行綜合治理,以便實現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與利用,提供更優(yōu)質的公共服務。根據這一理解,區(qū)域行政的行為主體應該是政府,強調的是政府間(同級政府之間與上下級政府之間)的相互關系,并通過對政府的協調來達致區(qū)域內優(yōu)質公共服務的提供。這是區(qū)域行政的基本內涵,那么區(qū)域行政與區(qū)域公共管理是否有差別?如果有,什么是區(qū)域公共管理?區(qū)域行政為什么向區(qū)域公共管理發(fā)展?
關鍵詞信息非對稱理論;公共信息;經濟人;公共人
完全競爭市場有四大假設:第一,有眾多的買主和賣主,沒有任何市場參與者能決定市場的價格和產量;第二,買賣雙方自由進出市場;第三,產品是同質的;第四,買賣雙方的信息是完全對稱的。在西方經濟學家看來,在完全競爭的市場中,資源能夠得到最優(yōu)配置,并能實現社會福利的最大化。但在現實中,壟斷市場、寡頭競爭和不完全競爭市場已證明前三條假設并不成立,而經濟學家關于信息非對稱研究則突破了信息完全的假設,極大推進了經濟學體系的完善和解釋現實的能力,揭示了信息經濟學的核心思想,并對如何進行市場規(guī)制,克服信息非對稱帶來的市場失靈進行了理論探討。在得到學術認可的同時,信息非對稱理論被應用于產品、勞動力、保險與信貸等市場的研究,而近年來關于信息非對稱理論的應用研究已擴展到非市場領域,其中就包括公共管理領域。
一、信息非對稱理論在公共管理中的應用
后發(fā)國家現代化歷程中的重要特征是發(fā)達國家憑借其政治、經濟、文化的先進性對后發(fā)國家具有強烈的示范效應。而在西方國家產生重大影響與得到廣泛應用研究的信息非對稱理論必然會影響到我國現代化建設的相關研究中,其中就包括在公共管理領域的應用研究。研究者們一方面根據經濟學的邏輯與分析方法,結合中國國情,論述信息對公共管理的重要性、信息非對稱在相關領域存在的客觀性與負面效應,進而進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治理對策;另一方面也遵循政府研究的基本邏輯——“角色是什么?它能或不能做什么?以及它如何做得更好?”由此確定研究的三個層次:首先,政府與其環(huán)境(對象)的關系再分析,確定政府職能;其次,在明確政府職能后其作用于環(huán)境的方式;最后,根據既定的運行方式改善行為主體,即政府自我管理。這樣,信息非對稱理論在公共管理的應用研究可作以下歸納:
1、政府與公眾關系。政府環(huán)境可以理解為一切影響政府生存發(fā)展的諸要素的總和,政府的生存、運行和發(fā)展都是在一定的環(huán)境中展開的。環(huán)境的構成可以概括為自然、社會、公民、國家、政黨、市場等,研究主要集中在政府與公民關系上。
(1)公共政策分析。作為對“全社會的價值作有權威的分配”公共政策是政府處理與公眾關系,實現公共管理目的最重要方式。分析政策信息的特點,理論上政策信息是大量存在的,有用的,但是需要成本的,公共政策要有效,就要根據需要和經濟原則投資于信息;政策實踐信息具有不完善性、不均衡性和不對稱性三大特征,應盡可能運用各種制度安排來減少政策的三性;運用信息非對稱理論分析公共政策中的信息不完備、信息非對稱、信息失真等問題,以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效率。
(2)政府在缺乏信息對稱性的市場中的作用。公共息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質而與公眾利益直接相關,政府理應擔任提供者的角色,強調政府在缺乏信息對稱性的市場中發(fā)揮作用。如從信息的非對稱性論電子政務的發(fā)展,電子政務作為新的政務模式,將加強信息的共享,提高政府辦公效率,提高服務公眾的水平?;蜩b于公用事業(yè)通常處于法定壟斷地位并受到政府特殊管制以及與管制機構和消費者之間信息非對稱的事實,提出通過采用聽證制度來保障公眾得到及時信息,保障其知情權、參與權。
(3)研究民主政治中的委托—關系。有學者認為,與經濟活動中的委托一模型一樣,在民主政治中客觀存在著政府與公眾的委托一關系,由于激勵不相容、信息非對稱和權責不對等,人可能采取追求自身利益的機會主義行為,從而產生權力變異、腐敗滋生、效率低下和內部人控制等問題,損害委托人的利益。研究從信息(非對稱)的角度,對政治人利用其信息優(yōu)勢謀取私利的行為進行理論透視;也用于分析指導實踐,如基層鄉(xiāng)村建設中村長與村民關系等。
2、政府自我管理。信息非對稱不僅影響到政府與公眾關系的處理,也是影響政府行政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因素。有學者認為,政務信息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常以不對稱狀態(tài)分布,帶來諸多管理問題,運用信息非對稱進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治理政務信息非對稱問題措施。如論述政府組織中信息非對稱的原因,認為公共管理組織中的社會分工是產生信息非對稱的根本原因;有限理性是造成信息非對稱的主觀原因;委托是信息非對稱的制度原因;監(jiān)督成本是信息非對稱賴以存在的客觀原因。
同時,非對稱理論也被應用于分析政府改革中出現的新問題。典型的是中央與地方政府的關系,運用信息非對稱理論對行政行為異化經濟分析來解釋區(qū)域經濟中地方政府行為異質性和地方政府職能的轉變等等。二、對信息非對稱理論在公共管理應用中的反思
信息非對稱理論在公共管理領域得到了廣泛應用。公共管理在中國國情下的復雜性,經濟學的分析方法與理論(如公共選擇理論)在非市場領域的成功嘗試以及信息非對稱的理論成果,使得研究者們相信,信息非對稱理論用于分析公共管理領域既是必要也是可行的。信息非對稱理論應用代表著轉型時期人們尋求政府善治的一種努力,反映了社會以及公眾對政府的合理期待,理論與方法也是極具啟發(fā)性的。但從反思批判的觀點來看,這種應用也存在許多缺陷,集中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經濟人假設在公共管理中的適應性問題。經濟學最基本的假設,便是關于人性及其行為的假設——經濟人假說?!敖洕恕奔打屖箯氖陆洕顒觽€人的主要動機是追求自身利益的假定,以“利己性”為根本屬性。那么,依據經濟人假說得出的非對稱信息理論能否適用于公共管理領域?首先就要回答“經濟人”能否成為公共管理的邏輯起點,“政府人”是否也是“經濟人”。
公共選擇理論在20世紀70年代以來西方政府改革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使部分學者堅信經濟人假設完全可以適用于公共管理。他們認為,在市場經濟的三個行為主體中,由于政府本身利益以及各個不同政府的存在,政府的“經濟人”特性是存在的。經濟人假說為解釋政府公務人員的行為動機,個體之間、個體與群體之間的關系提供了一個新的視角。亦有學者認為,政府只能是“公共人”,“通過對政治領域中的人性分析,認為自利和理性并非人的永恒本性,政治活動有更大的不確定性,人的政治行為難以全部理性化,經濟人假設在政治領域的適應性是值得懷疑的”。第三種意見則認為應辯證分析?!艾F實中的政府或行政機關從應然的和組織的角度來說不是經濟人,而是公利人;從國際政治的角度來說,各國政府肯定是經濟人;從實然的角度來說,作為公務員或行政人員的個人則是不折不扣的經濟人;作為組織的行政機關則并不總是公利人,而是經濟人與公利人的性質兼而有之?!睆娬{“經濟人”或“公共人”是事實與價值關系。
上述爭論可以歸納為:利己的“經濟人”與追求公益的“公共人”能否同一領域的分析。雖然公共管理要實現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但并不意味著每個行政人員必定服務于公共利益。事實上,在公共管理領域中,確實存在著大量行政人員追求個人利益而損害公共利益的情況,但并不能因此把經濟人假設作為終極解釋。經濟人假設從公共行政的基本要素人手來否定和懷疑公共行政的公共性質,把行政人員說成是私人領域中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的“經濟人”,行政人員的行為也屬于經濟人的行為。在公共領域活動也是要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即否定了公共行政的運行方式。這種假設將最終影響公共行政的制度、體制和運行機制,否定了政府應體現的公平、正義和至高的善。因此,經濟人假設在公共領域中的適應性是值得懷疑的。
2、公共信息與私人信息。信息非對稱理論簡而言之,市場經濟中活動的各類人員對有關信息的了解是有差異的,掌握信息充分的人員往往處于有利地位,而信息貧乏的人員則處于不利的地位。市場信息可以理解為服務于個人利益的私人信息,那么公共管理領域中的服務于公共利益的信息又如何理解,與私人信息有哪些區(qū)別呢?這是應用信息非對稱理論分析公共管理問題時值得關注的問題。
公共管理領域中信息有公共信息或政務信息之說。“一般說來,公共信息是由政府部門生產、編輯和維護的信息,是屬于公眾的信息,為公眾所信賴的政府所擁有,并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為公眾所使用的信息?!薄罢招畔⑹侵阜从承姓芾磉^程中各項活動實際與特征的各種信息、文件、指令、預測、情報、數據資料和建議等的總稱?!边@兩種說法都說明了公共領域中的信息是在公共管理過程之中產生,政府負責處理,形式多樣并服務于公眾的信息。并且作為一種重要公共物品,個人或企業(yè)不愿或無力提供,而政府提供則是最權威、最便捷、最便宜和最有效的。
與私人信息的區(qū)別決定了公共信息(政務)非對稱原因的不同。可以作出以下歸納:現代公共權力委托關系本身就存在著政務信息非對稱的可能性;政府及其官員為了謀求自身的利益而有意造成政務信息的不對稱分布;官僚型的政治組織結構導致政務信息非對稱分布;通訊技術和交通工具的落后造成政務信息的不對稱分布;傳統的政治文化觀念的影響導致政務信息不對稱分布。而市場分析中信息非對稱的原因一般為:社會勞動分工和專業(yè)的結果、搜尋信息要花費成本造成的障礙、交易者的知識有限性、交易者對信息優(yōu)勢的壟斷等,這種分析以利己的個體為分析單位。兩者比較可以得出公共信息非對稱的原因更加復雜,除了人的利己性之外,也包括政策、法律、制度甚至文化層次的原因。所以,私人信息不能適用于公共管理。
3、公共信息非對稱治理。信息非對稱理論的核心思想可以概括為:當產品的賣方對產品質量比買方有更多的信息時,低質量產品將會驅逐高質量商品,從而使市場上的產品質量持續(xù)下降,所以分析信息非對稱是為了治理。簡要回顧西方經濟學家們的結論:(1)市場中賣方比買方更了解有關商品的各種信息;(2)掌握更多信息的一方可以通過向信息貧乏的一方傳遞可靠信息而在市場中獲益;(3)買賣雙方中擁有信息較少的一方會努力從另一方獲取信息;(4)市場信號顯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彌補信息非對稱的問題;(5)信息非對稱是市場經濟的弊病,要想減少信息非對稱對經濟產生的危害,政府就應該在市場體系中發(fā)揮強有力的作用。其中已包含了治理非對稱信息的策略一政府與市場。
二、“公共性”的由來及演變過程
根據《辭?!返慕忉?“公”的中文含義為“公共;共同”,與“私”相對。《禮記·禮運》所言“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即為此意。《漢語大辭典》中,“公共”意為“公有的,公用的,公眾的,共同的”。因此,自古以來,“公共”的中文語義強調多數人共同或公用。也有人認為“公眾”一詞有兩個起源:一是起源于古希臘詞匯(pubes or maturity),強調個人能超出自身利益去理解并考慮他人的利益。同時意味著具備公共精神和意識是一個人成熟并且可以參加公共事務的標志。二是源于古希臘詞匯(Koinon),英語詞匯“共同”(common)就起源于該詞,意為人與人之間在工作、交往中相互照顧和關心的一種狀態(tài)。在古希臘社會里,公共是一種所有成年男子都可以參加的政治共同體,其主要職責是建立一些永久的標準和規(guī)則,目的是為了獲取最大之善。因此,從起源上看,“公共”更多地意指社會層面的非個體性,在古希臘政治社會里與早期民主相關聯。這也應證了,隨著時展,當代的“公共”概念已發(fā)生很大改變,公共成為政府和政治的同義詞的觀點。
哈貝馬斯考察了另外一種公共性起源。在哈貝馬斯的理論中,公共性或公共領域不是指行使公共權力的公共部門,而是指一種建立在社會公/私二元對立基礎之上的獨特概念,它誕生于成熟的資產階級私人領域基礎上,并具有獨特批判功能。關于公共性的演變,哈貝馬斯認為,自古希臘以來,社會有明確的公私劃分,公代表國家,私代表家庭和市民社會。例如在古希臘、羅馬,公私分明,所謂的公共領域是公眾發(fā)表意見或進行交往的場所,那時雖有公共交往但不足以形成真正的公共領域。在中世紀,公私不分,公吞沒私,不允許私的存在,公共性等同于“所有權”。直到近代(17、18世紀)以來,在私人領域之中誕生了公共領域,才有了真正意義上的公共性(注:[德]哈貝馬斯著、曹衛(wèi)東等譯:《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學林出版社1999年版。)。
受到國外對這一問題研究的啟發(fā),國內也有學者從社會領域分化的角度分析公共性的產生。他們認為,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國家與市民社會,政治生活與經濟活動具有對應的相關性。整個近代社會發(fā)展史的客觀進程,都在于使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日益分化,這樣一來,整個社會就成了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的整合體。在社會分化為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的過程中,國家的職能也開始了分化的歷程,除出現了國家職能的多樣化趨勢,其中統治職能與管理職能是最為基本的兩大職能。由于國家統治職能是在統治集團和被統治集團的關系中實現的,所以,雖然它表現出一定的現代公共性的內容,但本質上是與公共性相悖的。而在管理職能中,公共性則是其最為根本的特性,甚至可以斷言:歸咎于管理職能的是一個純粹的公共性的領域。因此,社會領域的分化引發(fā)國家職能的分解,從而導致公共性的彰顯。
在論及公共性在近代的演變時,國內外學者都傾向于用“公共性喪失”一詞。一種觀點認為,在近代功利哲學和市場經濟的趨利傾向共同催生下,古希臘公共性的含義進一步喪失,現時情況是,“通過集體的方式尋求更大的善已被個人的計算、功利以及成本和利益所替代。政府的目的在實踐中已是私有的福利(private well-being)。我們憑借官僚、技術和科學的手段來決定福利、幸福和功用。這里沒有公共的原初含義,有的只是原子個人的集合體;這里沒有公共利益,有的只是許多私人利益的聚合體?!彪m然美國公共行政對于如何實現公共性有過幾種理論,包括以利益集團形式表現出來的公共(多元主義視角);以理性選擇人形式表現出來的公共(公共選擇視角);以代議的形式表現出來的公共(立法的視角);以消費者形式表現出來的公共(提供服務的視角);以公民權形式表現出來的公共(公民權視角)等,但這些理論都不能真正代表公共。真正的公共理論架構應是以憲法為基礎,公共概念必須建立在公民權、仁慈和愛之上,此外還需要聽證系統和程序的保持及發(fā)展,及對集體公共群體和弱勢群體的關懷,等等。
哈貝馬斯也認為,隨著資產階級社會的發(fā)展變化,出現了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哈貝馬斯理論中的公共性一詞,可以譯成公共性,也可以譯為公共領域,二者沒有實質差異。但傾向于用公共性指稱政治層面,而用公共領域指稱社會層面?!P者注),由此導致公共性喪失。“兩種相關的辯證趨勢表明公共性已經瓦解:它越來越深入社會領域,同時也失去了其政治功能,也就是說,失去了讓公開事實接受具有批判意識的公眾監(jiān)督的政治功能?!痹谶@里,哈貝馬斯把公共性的喪失歸于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的相互滲透(注:[德]哈貝馬斯著、曹衛(wèi)東等譯:《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學林出版社1999年版。)。
在我看來,關于“公共性”本源及演變,其實離不開整個社會環(huán)境的變化背景,這一背景包括社會的、經濟的和政治的因素。首先,最早意義上產生的“公共性”代表一種樸素的全民性,如古希臘民主制。其次,在古代社會,由于沒有明確的公/私領域劃分,在政治領域,代表國家權力的“公”吞沒了“私”,在經濟領域,表現為國家對經濟生活的全面控制,因而公共性等同于國家權力。再次,按照哈貝馬斯的看法,直到近代,“公”與“私”才截然分離,各有自己的獨有領域,與此同時,經濟領域盛行自由主義和市場經濟理論,在政治領域采取國家放任主義,公共行政在政治與行政“二分法”的影響下,熱衷于對純粹管理技術和效率的追求,從而形成對公共行政的公共精神和公共價值的沖擊,于是就有新公共行政學強調公平與參與及同期的政策分析理論中的民主因素等。最后,現代社會“公”與“私”出現相互融合的趨勢,經濟領域表現為國家干預與自由經濟并存,而在政治領域,以第三部門為核心的公民社會成長壯大,社群主義盛行,引發(fā)大規(guī)模的公民參與和公共行政改革浪潮,“公共性”問題再一次被重視起來,此時,突出“公共性”不僅是公共部門的內在要求,同時也是公民社會外力推動的結果。
三、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內涵
在對國內外關于“公共性”起源和演變問題的相關論述做一番考察之后,我們仍然不得不面臨一個根本性的問題,即什么是“公共性”?什么是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在沒有給出自己明確的答案之前,我們發(fā)現,對公共性問題的闡述可以有很多角度,不同學科也有不同的認可。僅從公共行政與哲學等角度對“公共性”的內涵進行闡述的觀點,就可以歸納為以下六個方面:
1.作為一種分析工具的“公共性”。該理論認為,“公共性”是用于描述現代政府活動基本性質和行為歸宿的一個重要分析工具。在一般情況下,是指政府作為人民權力的授予者和委托權力的執(zhí)行者,應按照社會的共同利益和人民的意志,從保證公民利益的基本點出發(fā),制定與執(zhí)行公共政策。具體表現為:從基本理念上講,“公共性”指政府組織應著眼于社會發(fā)展長期、根本的利益和公民普遍、共同的利益來開展其基本活動。由此,衡量政府活動是否達到公共性的基本標準是,公共政策及其執(zhí)行是否堅持和維護了公民的基本權利,是否在輿論中充分體現和表達了公民的意志,政策與執(zhí)行的出發(fā)點是否超越了政府的自利傾向,而考慮更為普遍的社群利益和社會長遠利益等。在道德層面上,“公共性”應是每一個政府公職人員的職業(yè)態(tài)度、觀念和信仰。它要求公職人員以此信念竭誠為民服務,明確政府組織與公職人員的行為必須在道德上、倫理上滿足公共性的基本要求,并在政策制定與執(zhí)行過程中,防止部門和個人偏私的利益驅動。在政治過程層面上,“公共性”意味著在涉及公共物品提供等集體行動上,存在著有效的決策參與通道和決策選擇機制。在這里,“公共性”的獲取及其保證,具體化為政府政策利益導向的選擇過程,它包含政府的政策制定與執(zhí)行是否具有開發(fā)性,以使公民能夠充分了解有關政策的信息,并能夠與政策制定者進行磋商;公民的利益能否通過民主的程序得到表達與整合;公民依靠怎樣一組規(guī)則來決定政治決策的選擇,決定政府公共物品或服務的提供等。在政府的財政活動中,評價“公共性”價值是否滿足的核心要素,應是政府提供各種類型的公共物品行為和與此相關的政府收支行為的基本取向和政策目標,以及相關的財政制度和規(guī)則的安排(注:孫柏瑛:《公共性:政府財政活動的價值基礎》,《中國行政管理》2001年第1期。)。
2.作為一種公共精神的“公共性”。這種觀點認為,公共行政的“公共性”內涵可以歸結為公共精神。現代公共行政的公共精神應包括四個方面:民主的精神,即人民的意愿是政府合法性的唯一來源;法的精神,它意味著政府的一切活動應受到預先確定并加以宣布的規(guī)則制約;公正的精神,即承認社會公民應具有平等的權利并不受公共權力所侵害;公共服務的精神,即政府的公共服務應盡可能公平分配,政府的施政過程應平等、公正和透明。這四種公共精神在公共行政活動中的實現方式應是:逐步實現政府與公民平等化;行政權力既受到保護又受到制約;行政活動既有效率又有責任;公共行政是由民眾驅動的、積極的、合作主義的、參與的過程,等等(注:張成福:《論公共行政的“公共精神”》,《中國行政管理》1995年第5期。)。
3.作為一種最新理念的“公共性”。把“公共性”看成是公共管理的最新理念:它揭示了管理目的的公益性,強調了為公眾服務的出發(fā)點;它明確了管理的范圍是那些公共事務,揭示了管理所依據的權力為公民所授予,因而其行使必須接受公民的監(jiān)督,以公民認定的是非為是非,不能違背公民的意志;它體現著行政過程中的責任,要求行政行為必須對其后果無條件承擔責任;它強調了行政過程中必須有公民參與,強調注意聽取公民的意見,這就要求行政過程中的公開性與透明性;它強調公共行政的結果必須取得公民的認可,這就要求有向公民報告的制度,工作一定周期后,政府應按程序向公民報告,以接受公民審查并予以通過,等等(注:劉熙瑞:《理念·職能·方式——我國地方行政機構改革面臨的三個轉變》,《人民論壇》2000年第7期。)。
4.作為一種價值基礎的“公共性”。該理論認為,由于行政體系的價值基礎是其公共性,因而政府的制度安排所要重建的價值觀念就在于明確公共行政的公共性。也就是說,政府把自我表達存在的公共性作為至高無上的原則,政府的組織機構、行為方式、運行機制、政策規(guī)范等,都無條件地體現出其公共性。政府組織是掌握公共權力的實體,但這個實體卻沒有自己的獨立的利益要求和政治愿望,也不是任何一個社會集體的利益要求和政治愿望的代表,它所體現出來的是整個社會的公共利益和政治要求。政府價值公共性最直接的表現是政府的規(guī)范體系和行政行為系統的公正性,而且這種公正性是一種制度公正,是包含在行政行為機制之中的,有法律法規(guī)和公共政策體系提供的,是一種制度安排(注:張康之:《行政改革中的制度安排》,《公共行政》2000年第4期。)。
5.作為一種公平與正義的“公共性”。針對傳統公共行政過分追求理性與效率的傾向,新公共行政主張:(1)社會公平。強調所有公民平等的政治和社會機會。它同樣代表著對所有公民而不是對公共機構負責,以及對公共部門經決策和實施項目負責。(2)代表性。盡管大眾并沒有影響代表決策的直接權力,但相信代表性肯定是新公共行政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不是唯一的激勵因素,需要考慮其他價值觀的積極參與。(3)響應性。主張政府需要更多地響應公眾的需求。(4)參與。新公共行政提供在公共事務中廣泛程度的公民與公務員參與。(5)社會責任感。公共管理者被視作以公眾的利益而不是他們的自我利益去創(chuàng)造高效率同時又是平等的服務(注:參見[美]張夢中等《尋求社會公平與民主價值》,《公共行政》2001年第3期。)。
6.作為一種理性與法的“公共性”。這里指哈貝馬斯重點探討的資產階級公共性的本質。他認為,“公共性應當貫徹一種建立在理性基礎上的立法”,從而“公共性成為國家機構本身的組織原則”。他進一步提出,在資產階級哲學那里(霍布斯、盧梭、洛克和康德),公共性等同于理性,甚至是良知,依靠公共輿論表達出來。而在法哲學那里,公共性需要法律和道德元素支撐,所以“康德所說的公共性是唯一能夠保障政治與道德同一性的原則。公共性既是法律秩序原則,又是啟蒙方法”。而“默格爾根據18世紀的范型把公共性的功能界定為統治的合理化”。由此我們不難看出,哈貝馬斯指出了公共性作為市民社會獨立領域的批判力量和促進資產階級統治合法化的獻身精神(注:[德]哈貝馬斯著、曹衛(wèi)東等譯:《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學林出版社1999年版。)。
綜合起來,有關“公共性”內涵的觀點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首先,在倫理價值層面上,“公共性”必須體現公共部門活動的公正與正義。其次,在公共權力的運用上,“公共性”要體現人民主權和政府行為的合法性。第三,在公共部門運作過程中,“公共性”體現為公開與參與。第四,在利益取向上,“公共性”表明公共利益是公共部門一切活動的最終目的,必須克服私人或部門利益的缺陷。第五,在理念表達上,“公共性”是一種理性與道德,它支持公民社會及其公共輿論的監(jiān)督作用(哈貝馬斯)??傊?傾向于把“公共性”作為公共部門管理活動的最終價值觀,在此之下,才有公正、公平、公開、平等、自由、民主、正義和責任等一系列價值體系。
盡管在公共性問題上,不同時期、不同角度的理解存在差異,但對于公共管理,基于它是一種為實現公共利益而進行的公共部門管理活動,我們把這種管理活動的公共性內涵歸納為以下四個方面:一是公共管理主體的公共性。國家、政府和社會公共組織共同構成公共管理的主體(這里的國家、政府與社會都是從狹義的意義上說的)。作為公共管理主體,這些組織具有不同于其他私域組織的根本特征,主要表現在組織的代表性、行為的公務性、宗旨的公益性、權力的法定性等方面。二是公共管理價值觀的公共性。與一般意義上的管理把如何經濟地和富有效率地實現管理目標不同,公共管理的價值觀更主要體現在平等、正義、公平、民主、倫理以及責任心等方面。私人管理建立在個人本位主義和自利性本質之上,把追求個人效率或利益最大化作為目標取向。與其迥然不同的是,公共管理注重在民主政治理念上去實現公眾的高度參與、社會公平以及承擔為公眾謀求福利的責任。三是公共管理手段的公共性。權力是政治社會的基石,是理解一切政治現象的基礎。就如霍布斯所言,“契約,沒有刀劍,就是一紙空文”。恩格斯也認為,國家本質上是同人民大眾相分離的公共權力。公共管理是管理主體運用公共權利實現管理目標的社會活動,因此,公共權力是公共管理活動的后盾和基礎,公共力的公共性充分體現了公共管理手段的公共性。四是公共管理對象及目標的公共性。公共管理的客體或對象是公共事務,即國家公共事務、政府公共事務和社會公共事務,無疑它們均具有鮮明的公共性。公共管理主體對公共事務的管理首先從公共問題入手,公共問題是公共管理的邏輯起點。同時,由于對公共事務的管理,最終要達到的目標或宗旨是實現社會公眾的公共利益,因此,公共事務、公共問題和公共利益的公共性正是公共管理公共性的題中應有之意。
四、公共管理的公共性與社會性的異同
“公共性”作為公共管理的一種基礎性內涵,與公共管理在本質上是一種社會治理活動之間存在怎樣的聯系,這是個至關重要的問題。它涉及到我們對于公共管理研究的基本價值取向,即它是實證的過程還是規(guī)范的研究,或是兩者兼而有之。
我們認為,就總體而言,作為公共管理的本質內涵,公共性與社會性既有區(qū)別又有聯系。在階級與國家產生之前的原始社會時期,公共性與社會性在最廣泛意義上是一致的或領域是重合的;隨著階級與國家的產生,國家成為公共性的代表,公共性逐漸從社會領域中凸顯并獨立出來;而在階級與國家消亡之后,公共性與社會性又再次融為一體。因此,本文所討論的公共性,是指處于從階級與國家產生到消亡這一歷史時期的特定概念。另外,從上述公共性的自然發(fā)展過程可以得出,社會性是公共性的存在基礎,公共性則是社會性的特殊體現;社會性具有量的規(guī)定性,公共性則有質的規(guī)定性。隨著人類社會不斷發(fā)展,公共性將不斷擴張與壯大,最后發(fā)展成為社會性。
1.公共性與社會性的區(qū)別
首先,從概念的定義上看,社會是具有多重性含義的。在現代漢語詞典中,社會有兩層意思,一是指由一定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構成的整體;二是泛指由于共同物質條件而互相聯系起來的人群。我們平常所說的社會,既可以指最廣義的“人類社會”,也可以指狹義的社會性事務,如與人們生活息息相關的教育、文化、衛(wèi)生等事務。因此,理論上對社會這個概念作界定并不簡單,從不同的角度都可以定義社會。認為,物質實踐創(chuàng)造了社會,社會本質上是一種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生產關系總和起來就構成所謂社會關系,構成所謂社會,并且是構成一個處于一定歷史發(fā)展階段上的社會,具有獨特的特征的社會?!?注:孫曉莉:《中國現代化進程中的國家與社會》,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9頁。)
政治科學常用的社會概念,最初在思想家眼里是與國家等同的,例如盧梭就把國家、社會共同體和社會契約混用起來。直到19世紀以后,大多數資產階級理論家才開始把社會當作與國家對立的社會領域,即市民社會或公共社會。摩爾根較早指出,“我們可以在這里提出一個前提:即一切政治形態(tài)都可歸納為兩種基本方式,此處使用方式(plan)一詞系就其科學意義而言。這兩種方式的基礎有根本的區(qū)別。按時間順序說,先出現的第一種方式以人身、以純人身關系為基礎,我們可以名之為社會。這種組織的基本單位是氏族;第二種方式以地域和財產為基礎,我們可以名之為國家。這種組織的基礎或基本單位是用界碑劃定范圍的鄉(xiāng)或區(qū)及其所轄之財產,政治社會即由此而產生?!?注:(美)摩爾根:《古代社會》,楊東莼等譯,商務印書館1995年版,第6頁。)把社會性看成是人的本質屬性,并認為社會的產生先于國家,因而國家代表的公共性與社會性不能如早期思想家所認為的那樣可以等同或渾然一體。
其次,在公共管理實踐中,公共與社會各有所指。平常說的“小政府、大社會”模式,是我們區(qū)分政府所代表的“公共性”與社會性的實際體現,表明在政府與社會二元對立的情況下,政府代表的公共性與社會所代表的社會性相互關系的狀況。一般而言,公共性表示一種權力或權威,而社會性則代表公開性、參與性和非國有化等意思。
2.公共性與社會性的聯系
其主要表現在于:公共性來源于社會性,在一定條件下它們是一致的,比如在非階級社會里,公共性實際上和群體性是等同的。然而,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從根本上抽象并升華了社會性(群體性),比如建立在契約之上的“公意”,體現出公共管理區(qū)別于其他管理的本質特征。因而在一定條件下,公共性又不完全等同于社會性。二者的聯系具體表現在:
首先,從起源看,早期的思想家對公共性與社會性是分不清的或認為等同的,表現在政治上就是國家與社會根本混淆。如柏拉圖認為,國家起源于人類生活的自然需要。國家就是達到正義或公道的手段。在這里,他是把國家與社會等同起來,混淆了兩者界限。因此他的國家充其量是群體的結合,因為還沒有出現與人民相分立的公共權力(注:鄒永賢主編:《國家學說史》上,福建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9頁。)。直到亞里士多德那里,才區(qū)分了國家與社會,認為國家起源于社會,是社會自然發(fā)展的結果。恩格斯肯定國家源于社會說,同時指出,“在這里,國家是直接地和主要地從氏族社會本身內部發(fā)展起來的階級斗爭中產生的”(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5頁。)。因此,我們認為,國家所代表的公共性與整個社會所代表的社會性是具有產生的異時性的。
其次,從哲學意義上講,社會性與公共性是一般與特殊的關系。公與私是相比較而存在的,公共性與私人性也是如此。只是公共性與私人性并沒有截然分開,二者有交叉之處,即所謂“公中有私(局部和個人),私中也有公(共同事務和利益)”(注:夏書章:《現代公共管理概論》,長春出版社2000年版,第3頁。)。正是公共性與私人性及二者交叉的部分構成了廣義的社會性。與此同時,公共性作為共性是對社會群體中的個性的一種提煉和升華,是建立在一定條件(契約等)基礎上的群體一致的意志或者意識表達,因此,公共性脫離了社會個體的雜亂無章和無序,成為一定團體的集中意志。還應看到,在發(fā)展趨勢上,隨著社會自治的完善和國家作為統治工具的最后消亡,公共性與社會性將再次趨同,達到終級目標的社會性,實現古人所稱頌的社會大同。如《禮記·禮運》所說,“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惫残耘c社會性由混沌統一到分離對立,再到在新的社會領域內的統一,體現了公共性與社會性及其相互關系具體的和歷史的辯證演進過程。
再次,在具體實踐中,公共管理的公共性以社會性為參考坐標。表現為公共部門的活動越是接近社會,其公共性越明顯;越遠離社會,其公共性越弱。如公共管理從權力中心向社會中心轉變,從管理中心向服務中心轉變,管理原則從對上負責向對下負責轉變,如此等等,其結果都使公共管理活動更趨向民主,更能保障公平,并盡可能給公眾帶來效益。
五、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及其與社會性關系問題研究的現實意義
公共性與社會性是各有其特定內涵的復雜概念,同時二者的異同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出國家(政府)與社會之間的相互關系,由此我們可以用它們作為分析現實問題的理論工具,從而使得對這一問題的研究不僅具有理論上的意義,更有實踐上的方法論意義。
首先,認為,人類社會生活中的問題或現象都具有自然和社會雙重屬性。公共管理既是一項主觀見諸客觀的管理過程,又是一種現實狀態(tài),因此我們在分析這一現象時,就必須既看到它自然發(fā)展的演變過程,又要注意這一過程的社會屬性。針對這種社會屬性,人們的態(tài)度、方法不是企圖超越或跨過它,而應該是在承認它的前提下,不斷根據時展和環(huán)境變化的需要,探索公共管理不同的運行模式。
同時,由于受到科技革命的影響,特別是信息技術革命,政府所面臨的公共問題和行政環(huán)境都變得愈加復雜、動蕩和不確定。西方各國建立在韋伯官僚制理論基礎之上的傳統公共行政陷入了舉步維艱的狀態(tài),其固化、僵硬的層級官僚體制越來越不能適應日新月異的時代對公共行政的要求,各國政府迫切需要建立一種新型的政府管理模式以適應新時代轉型環(huán)境下本國的社會、經濟發(fā)展的需要。
一、新公共管理的出現
正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之下,西方發(fā)達國家掀起了一場公共行政改革運動,一種新的政府管理模式應運而生——新公共管理。學者們從不同的角度給了它不同的稱謂,如“管理主義”“以市場為基礎的公共管理”和“企業(yè)家政府”等等,反映了人們對“新公共管理”的不同看法。
作為一種新型形態(tài)的公共行政理論,新公共管理是“管理主義”“公共選擇理論”“交易成本理論”“委托理論”等在公共部門加以運用后,聚合而成的產物。它顯現出以“政治——行政二分”和“韋伯官僚制理論”為基礎的傳統公共行政的一般管理化傾向。新公共管理理論視野中的管理具有兩個基本特征,即管理的自由化和市場化。這些特征在奧斯本和蓋布勒的《重塑政府——企業(yè)家精神如何改革著公營部門》一書中最為集中地體現為“企業(yè)家政府理論”,該理論被視為新公共管理的理論核心。他們指出,公共機構的企業(yè)家是不斷汲取私營部門的經驗和做法來運用資源,從而提高公共部門效率或效能的人。政府官員應該成為一個負責任的“企業(yè)家”或“企業(yè)管理人員”,社會公眾向政府納稅而應該享受政府服務并作為政府回報的“顧客”。
“企業(yè)家政府”理論指出政府的低效運行,責任并不在于政府的工作人員,而是在于政府的行政體制。因此,要從根本上提高政府績效,就必須變革現行的政府體制,實施政府再造。奧斯本與蓋布勒提出了構建“企業(yè)家政府”的十大基本原則:1.起催化作用的政府:掌舵而不是劃槳。2.社區(qū)擁有的政府:授權而不是服務。3.競爭性政府:把競爭機制注入提供服務中去。4.有使命感的政府:改變照章辦事的組織。5.講究效果的政府:按效果而不是按投入撥款。6.受顧客驅使的政府:滿足顧客的需要,不是官僚政治的需要。7.有事業(yè)心的政府:有收益而不浪費。8.有預見的政府:預防而不是治療。9.分權的政府:從等級制到參與和協作。10.以市場為導向的政府:通過市場力量進行變革。
參照國內外學者的論述和行政改革的實踐,將新公共管理的理論及實踐總結如下:第一,政府角色定位。新公共管理傾向于把決策制定和決策執(zhí)行分離的體制。新公共管理主張通過民營化等形式,把公共服務的生產和提供交由市場和社會力量來承擔,政府集中于掌舵性的職能。第二,將企業(yè)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引入公共部門。廣泛引進企業(yè)的管理方法,諸如目標管理、績效評估、全面質量管理等,希望用企業(yè)管理理念來重構公共部門的組織文化。第三,把社會公眾視為政府的“顧客”,認為公共組織應堅持“顧客導向”,以“顧客滿意”為宗旨。第四,加強公共部門的績效評估。主要包括服務質量、顧客滿意度、效率和成本收益等內容??傊?,新公共管理的內容還有很多,其核心理念是市場化和企業(yè)化的管理。
二、新公共管理的質疑和批判
隨著新公共管理運動的興起和實踐,其不足不斷地顯現出來,學術界的批判聲愈加激烈,集中在如下方面:
第一,理論基礎的批評。C·波利特等人認為,新公共管理模式以公共選擇理論和新制度經濟學為理論基礎,導致了經濟學的理論、技術和方法的濫用,體現了經濟學跨越學科地向公共部門管理領域的擴張和滲透。
第二,抹殺公私部門的區(qū)別、強調管理一般化的批評。新公共管理理論認為管理僅僅是一種技術,公共部門與私營部門在管理上無本質差別,可以把企業(yè)部門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引入到公共部門的管理中去。然而,公共行政運作的生態(tài)環(huán)境與企業(yè)管理所面臨的環(huán)境截然不同。此外,它忽視了兩者在管理目標上的差異,前者是努力實現社會的公共利益,后者則以個體利益最大化為目標。
美國學者格林(R.T.Green)和哈伯爾(L.Hublel)在《論治理和重塑政府》一文中對“企業(yè)家政府模式”提出五點批評:忽視了政府治理模式中制度分權對政府的約束作用;它打破或侵蝕了立法、司法和行政三個部門的權力平衡;注重結果、產出與目標而非投入和過程的原則是片面化的;市場導向原則將損害制度的穩(wěn)定性;顧客至上原則將產生分配上的重大問題。
總之,新公共管理過分依賴于經濟學的途徑,忽視了政治過程與市場過程的本質差別;過分強調用私人部門管理的模式,忽視了公共部門與私人部門之間存在著的重要差別。此外,“新公共管理”所采取的市場導向、私有化、分權、放松管制和企業(yè)化的管理方式等也產生了一系列的實踐問題。
三、新公共服務的興起
基于對“新公共管理”運動的總結與反思,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的羅伯特·V·丹哈特和珍妮特·V·丹哈特于21世紀初提出了一個全新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新公共服務理論。該理論將公民置于整個治理體系的中心;強調公共管理的本質是服務,政府或公務員的首要任務是幫助公民明確表達并實現其公共利益,而不是試圖去控制或駕馭社會,即“服務而非掌舵”。
(一)新公共服務的理論基礎
新公共服務理論主要是建立在四個理論基礎之上:民主社會的公民權理論、社區(qū)和市民社會、組織人本主義和組織對話理論。
民主社會的公民權理論倡導更為積極的和更多參與的公民權。桑德爾認為,民主社會的公民會更積極地參與到治理的過程之中。他們會超越一己私利,把目光投向更廣泛的公共利益。金霍斯迪沃斯則認為,公民應被視為公民而非投票人、委托人或顧客,政府應提高回應性以提高公民的信任度。
社區(qū)和市民社會理論認為,社區(qū)在民主政治建設中發(fā)揮著重要的作用,人們要在社區(qū)的利害關系體系中實現自己的利益,而且只有在這里,公民才能以討論和對話的形式參與進來。民主社會的政府的作用在于促進、創(chuàng)建和支持公民與社區(qū)的聯系。
建立在科層制認識視野下的傳統組織理論,強調權威、控制、系統化的規(guī)則體系和嚴格的程序,推崇基于理性考量基礎上組織管理的非人格化特征,試圖以此來追求和保證組織效率。與傳統組織理論不同,組織人本主義則倡導更具人本主義意味的組織發(fā)展觀,強調組織發(fā)展應建立在組織成員個人的成長、發(fā)展和創(chuàng)造性的培養(yǎng)上,強調組織對其成員的信任、尊重、減少控制以及對共同目標的認同感的培養(yǎng)上。
話語理論信奉“對話”理念,在一個日益復雜、多樣而聯系日益緊密的后現代社會中,隨著公共問題復雜性的增加以及彼此間依賴性的增強,治理必定基于所有黨派、公民和行政人員之間真實的和公開的話語基礎上,通過治理主體間對話、溝通和協商來解決問題變得越來越重要。
(二)新公共服務的基本內涵
建構在以上四個理論基礎之上的“新公共服務”理論,其基本內涵如下:一是政府應是服務而非掌舵。政府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趨向于協助公民表達并實現共享的公共利益,而不止于控制或引導新方向。二是追求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是主要目標而非副產品。公共行政人員必須致力于建造一個共享的集體的公共利益觀念,這個目標不是要在個人選擇的驅使下找到快速解決問題的方案,而是要創(chuàng)造共享利益和共同責任。三是超越企業(yè)家身份,重視公民身份,服務于公民而不是顧客。新公共服務理論強調公共利益源于對共同價值準則的對話協商,而不是個體自我利益的簡單相加。公共人員回應的是公民需求而非僅僅是顧客,而且更要關注建設政府與公民之間、公民與公民之間的信任與合作關系。四是責任并不是單一的。公務員不應僅僅關注市場,亦應關注憲法和法令,關注社會價值觀、政治行為準則、職業(yè)標準和公民利益。五是重視人而不只重視生產率。公務人員所參與組織的公共組織與網絡,如果能在尊重所有人的基礎上通過合作和共同領導的過程來運作,它們最終就更有可能獲得成功。
四、結語
綜上,新公共管理理論核心理念主要是以效益為導向,建立企業(yè)家政府,把市場機制引入公共服務等;政府的作用就是使市場機制的作用得以充分發(fā)揮,進而促進自由選擇和實現效率,公民就是顧客,公共行政官員被視為旨在以低成本、低消耗和高效率來促進市場活動完成的市場參與者。而新公共服務理論的核心價值理念則要是追求公共利益,奉行服務理念,注重公民權利、公民意識、公民身份和公民價值,強調民主對話溝通協商基礎上的政府與社區(qū)、民眾的合作信任和互動共治;政府的作用不是控制或激勵,而是服務,民主的觀念與對公民權和公共利益的崇尚,不僅應貫穿于公共行政的運作中,而且應在行政組織內部牢固加以確立。
雖然新公共服務理論是在對新公共管理理論進行反思和批判的基礎上提出和建立的,但這并不意味著對新公共管理理論的全盤否定。新公共服務理論是對當今公共行政理論和實踐特別是對新公共管理理論的一種補充和完善。公共行政的發(fā)展是在既定的歷史條件下不斷推進的。傳統公共行政、新公共管理和新公共服務都是適應了自己所處的社會發(fā)展環(huán)境而逐步形成的。因此,它們都具有重要的學理依據和實踐意義。每個特定的歷史時期都存在著一種占主流和統治地位的思想理論,然而其他思想流派也沒有被忽視,他們都在探索公共行政的發(fā)展之路。
【參考文獻】
[1]郭咸綱.西方管理思想史(第三版)[M].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2007.
[2]陳振明.評西方的"新公共管理"范式[J].中國社會科學,2000(6).
[3][美]羅伯特·B·丹哈特,珍妮特·V·丹哈特.新公共服務——服務,而不是掌舵[J].中國行政管理,2002(10).
[4]丁煌.當代西方公共行政理論的新發(fā)展[J].廣東行政學院學報,2005(17).
[5]王楓云.從新公共管理到新公共服務[J].行政論壇,2006(1).
[6]李治.從新公共管理到新公共服務的理論發(fā)展[J].湖北社會科學,2008(5).
[7][美]戴維·奧斯本,特德·蓋布勒.改革政府:企業(yè)家精神如何改革公共部門[M].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96:24-25.
[8]丁煌.西方企業(yè)家政府理論述評[J].中國外社會科學,19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