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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民營科技企業 創業融資 國際經驗
一、傳統創業融資契約理論回顧
現代公司金融理論研究的先驅Modigliani和Miller(1958)在《資本成本、公司融資與投資理論》(The cost of capital, corporate finance and theory of investment)中提出,在資本市場充分競爭且無摩擦的條件下,企業價值與資本結構無關。然而這種財務結構不相關理論依賴于完全信息和完全競爭的理論,并不能完美的揭示企業融資結構選擇的規律。之后,MM引入“破產成本”(bankruptcy)以及“利息扣稅”(tax subsidies)來解釋企業的最佳資本結構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對企業外源性融資偏好作出理論探索。20世紀70至80年代,隨著企業理論,尤其是與之相關的委托理論、信息經濟學和機制設計理論的發展,企業融資理論研究逐漸認識到企業融資結構的選擇與市場交易費用、成本以及當事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存在密切的聯系。
Jensen & Meckling(1976)提出了成本的觀點,認為企業家在尋求外部融資手段時要在債務融資和權益融資之間進行權衡,強調債務融資和權益融資都會產生各自特有的成本,并且這些成本的組合成為企業家做出融資決策所面臨成本的約束集。Leland & Pyle(1977)、Rose(1977)、Diamond(1989)等人從信息不對稱和信號傳遞的觀點出發,認為融資結構的選擇是掌握著信息優勢的內部人(企業家以及職業經理人)想外部投資者傳遞信息的有效途徑,是出于企業長期戰略和獲得后續投資能力的戰略選擇。Myers(1984)、Myers & Majluf (1984)強調內部人在進行融資決策和融資手段的選擇時,為了避免將過多的投資收益讓渡給外部投資者,會優先考慮采取內源性融資(留存收益和折舊),而不是外源融資;同時,企業家在尋求外源性融資時,出于同樣的考慮,也會優先采取債務融資,最后才會考慮股權融資方式,即按融資成本由低到高的次序依次采取銀行貸款、發行債券、發行股票。成為西方(以英美為主)企業的資本結構融資次序的“啄食次序理論”(Pecking order theory)
關于融資結構選擇和融資次序的上述理論,極大地深化了金融研究領域對融資契約安排的規律的認識,并且隨著Aghion & Bolton等人經典文獻的發表,集中關注于融資契約設計中的價格變量(如利率、股價等)的融資契約研究逐漸向著融資契約中的其他變量(如控制權等)的研究方向轉變,包括最優股權,最優贖回權等(剩余)控制權的安排成為企業融資契約設計的重要內容。
二、經典創業融資契約設計模型
最優證券設計理論(Aghion & Bolton 1992)從貨幣收益出發,通過貨幣收益和總收益的關系,研究控制權的最優安排,其中也包含了相機處置思想,引入“控制權相機轉移”安排債權融資契約,企業家承諾給投資者固定報酬,而投資者只有當企業家不能履行契約時才獲得以清算權為主的控制權(Hart,Moore&Fluck)。此外Dewatripont & Tirole(1994)認為,引入外部股權投資者在企業經營狀態良好的狀態下行使控制權有利于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或成本最小化。這就意味著實現對企業經營者的最佳控制,企業的最佳融資結構應該是股權與債權,短期債權與長期債權并用。
Tirole的精煉模型,通過引入企業家和投資者的效用函數,得到投資參與條件,并且通過控制權變量的引入,得出企業家將控制權讓渡給投資者可以弱化投資者的參與條件的結論,證明掌握控制權使得投資者更易于參與企業的投資。
Myers的企業家融資模型,以企業家為中心契約人研究融資契約安排,在關于投資所形成的資產具有永存性、通用性和不貶值性的假設前提在,通過合伙制模型(投資者通過撤回投資的方式行使控制權)和公司制模型(投資者通過投票權和多數原則的方式行使控制權)得到結論,企業家必須投入足夠多的自有資金才能吸引外部投資者的投資,并且,企業家必須將自有資本所形成的股權的一部分,以折扣或者其他優惠的方式讓渡給外部投資者,或者說企業家獲得的股權比例要小于其自由資本在全部投資中的比例。
三、民營科技企業創業融資的國際經驗
1.美國經驗。美國風險投資活動最早出現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當時美國與歐洲的財團以鐵路、鋼鐵、石油以及玻璃工業為投資對象,產生了風險投資的雛形。而美國的高新技術產業的風險投資經歷了三大發展時期。
第一階段是從1958年到70年代末,以1958年《中小企業投資法案》(Small Business Investment Act)的出臺與小企業投資公司的成立為標志。50年代中期美國政府為了加速發展先進技術,要求美國聯邦儲備系統進行有關調查,美國聯邦儲備局的調查表明,資金短缺是發展創新型高新技術企業的最大障礙。為此,1958年,美國國會通過了《中小企業投資法案》(Abia),成立了小企業管理局(SBA)和小企業投資公司(SBICS)。從1958年到1963年,美國約有692個公司注冊為小企業投資公司,共募集私人權益資金4.64億美元,并形成了直到60年代末為止的美國第一次風險投資浪潮,這極大的推動了美國風險投資事業的發展,也有利地推進了美國以半導體技術為代表的新型產業的發展。
上世紀80年代以來,美國的風險投資進入第二個階段,此期間以美國政府出臺的一系列鼓勵和促進民間資本進行風險投資的扶持政策為標志,政府和民間攜手共進,促進了風險投資事業的繁榮。1973年美國成立風險投資協會,為美國風險投資事業的發展奠定了基礎。誠然,1969年美國資本收益稅從29%上升到49.5%,以及70年代初經濟危機的發生給風險投資的發展造成了一次致命的打擊,但1978年美國勞工部的《雇員退休收入保障法》允許養老基金有條件的介入風險投資業,1978年和1981年美國國會又兩次下調長期資本收益稅,稅率從49.5%下降到28%后又下調到20%,同時美國勞工部和國會在法律上確認了有限合伙制企業的合法性,為專業管理人員與風險資本的結合創造了一種有效的組織形式,再加上納斯達克(NASDAQ)小型資本市場的建立,使風險資本能夠順利的退出企業,從而實現了風險投資的良性循環。可以這么說,80年以來美國風險投資的蓬勃發展與支持創新的NASDAQ市場是緊密相關的。
第三階段是從1991年至今的第三次風險投資浪潮。隨著美國經濟的逐步復蘇,以及資本市場的日趨活躍,1991年以后風險投資亦日漸繁榮,1993年新流入的風險投資資金較1992年增加了48%,達到了37.6億美元,1995年已達47億美元,1996年全年新增95億美元,1997年頭9個月新增的風險投資就達90億美元。美國1996年由風險投資支持的上市公司數量創歷史最高水平,達到261家,共融資198億美元。2001年下半年以來,美國風險投資額持續減緩,平均回報率降低。2002年投向未上市創業公司的投資總額下降了46%,降至203億美元,明顯低于2001年的377億美元。2003年第四季度風險投資額達到49億美元,比第三季度增長12%,創最近18個月來的新高。僅2003年第四季度,生物技術領域吸收的風險投資額就達到11億美元,超過軟件行業與網絡行業的投入,成為美國吸引風險投資最多的領域。
高新技術產業是美國第二與第三階段風險投資的主要內容與利潤空間。目前,美國風險投資公司已達4000多家,風險投資總額達1000億美元,資金主要投向信息技術、生命科學等高新技術產業,為確立美國在信息產業方面在國際上的主導地位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使信息網絡、生物工程、金融工程、醫療保健等成為美國發展最快的產業,每年約有10000個高科技項目得到風險資本的支持。美國風險投資在高新技術產業主要經驗表現在:
(1)面向高新技術產業創業企業,重點資助一般投資者或銀行不愿提供資金的高科技、產品新、成長快的風險投資企業;
(2)創業投資以獲取股利與資本利得為目的,而不是以控制被投資公司所有權為目的,創業投資者甘愿承擔創業投資的風險,以追求較大的投資回報;
(3)創業投資股權參與形式廣泛,包括直接購買股票、認股權證、可轉換債券等方式,上世紀70和80年代美國的金融工具創新為創業投資走向多元化創造了有利條件;
(4)創業投資者并不直接參與產品的研究與開發(R&D)、生產與銷售等經營活動,而是間接地扶持創業企業發展,提供必要的財務監督與咨詢,使創業企業能夠健全經營、價值增值;
(5)創業投資屬于長期性的投資,流動性較差,一般需要5~10年方能有顯著的投資回報;
(6)創業投資成功案例的示范效應有力地發揮了加速度的作用,美國DEC、蘋果、微軟、太陽微系統、AOL、思科、甲骨文等公司的創業融資范例為高新技術產業創業融資提供了強大的示范與激勵效用。
(7)創業投資的資金主體為機構投資者,私人股權投資次之,政府介入較少。政府主要通過產業政策、財政政策、政府采購等形式引導金融資本走向,部分財政資金撥款主要用于種子投入。
(8)形成一個有效的激勵機制。在美國創業投資一般是合伙制,按照資金的2%~3%來交管理費,按20%~30%的收益分成。它屬于專業性的投資,有健全的內部分配機制分配,而國內目前沒有,政府部門應大力推行。
2.英國經驗。上世紀80年代的英國,產業空心化問題嚴重,國內經濟萎縮,傳統產業停滯不前,新興產業競爭力削弱。政府對高新技術產業投資較低,金融資本回避高新技術產業風險,外逃情況嚴重。當時撒切爾夫人執政的政府為改變經濟頹勢,通過扶持私人創業資本的建立,大力倡導高新技術產業創業投資。國內創業資本連續15年實現年均增長30%,97年創業投資額占歐洲地區一半,成為歐洲高新技術產業創業融資量最大的國家。英國現有高新技術產業超過90%依賴創業投資建成。至2000年,英國生物工程、信息技術、網絡通訊等高新技術產業比1984年增長9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新增就業崗位100萬。主要做法如下:
(1)利用英國國際市場渠道,吸引世界資本市場的私人資本投資外向型高新技術創業企業,目前英國用于出口的高新技術產品超過總量30%;
(2)利用稅收政策激勵創業投資者、風險資本與戰略投資資本投身高新技術產業;
(3)利用財政政策以撥款形式不斷完善高新技術產業創業的技術設施;
(4)利用英國金融業發展優勢,通過政府擔保、會展經濟、社會中介等手段,不斷密切私人投資者、創業資金與高新技術產業創業企業的關系,其中“信貸擔保計劃”規定銀行向創業投資企業提供貸款,若企業不能償還,貿工部以2.5%的年息償還債務的70%;
(5)利用官辦技術集團貸款,幫助公營部門取得發明專利和許可證,資助大學師生研究項目,支持企業的產品和工藝開發,甚至幫助開辦新的技術公司。貸款期限長達20年,貸款以分享產品許可證的收入為報酬;
(6)鼓勵智力資本進入創業資本體系,通過完善各種薪酬激勵機制,刺激高新技術產業創業積極性。
四、小結
對照英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創業融資的發展,主要啟示如下:
1.高新技術產業創業融資必須體現高風險高回報的特征。創業投資者要有主動承擔風險的精神,投資應當以形成核心競爭力而不是財務報表為依據。
2.高新技術產業創業融資必須形成一批典范,培育出具有競爭力的高新技術企業,形成示范,減少風險投資就是“燒錢”的負面影響。
3.高新技術產業創業融資必須培育一批專業創業投資人才。
4.高新技術產業創業融資必須注重種子期與擴張期的投入,而目前我國民間與戰略投資者的創業投資大多處于企業創業后期。
5.不應把創業投資的成功與否僅僅寄托于創業板與中小企業板。在美國也只是在20世紀70年代才有創業板,但美國19世紀末20世紀處就有創業投資。真正通過創業板退出的只是部分,在在歐洲這一比例只占5%,他們主要通過股權轉讓、戰略并購、MBO、股權回購等方式來退出。
參考文獻:
[1]Aghion, P., and P. Bolton. An Incomplete Contracts Approach to Financial Contracting[J].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1992, 59, 473~494
[2]Jensen, M., and W. Meckling. Theory of the Firm Managerial Behavior, Agency Costs and Ownership Structure[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976, 3, 305~360
1.推動江蘇省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主要工作
①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支持民營科技企業加快發展。2012年,省科技廳啟動實施“科技企業培育百千萬工程”,強化民營科技企業的技術創新主體地位,打造以創新型領軍企業、科技上市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和民營科技企業為骨干的創新梯隊,并配套出臺了《民營科技企業發展實施方案》。通過方案的實施,建立以基層科技部門為主、省市民營科技企業協會負責、中介機構和行業協會積極參與的民營科技企業培育工作體系,力爭到2015年,江蘇省民營科技企業突破10萬家。②強化宣傳引導,營造民營科技企業發展良好氛圍。為進一步營造江蘇省民營科技企業創新創業的良好氛圍,在省科技廳指導下,省民營科技企業協會圍繞江蘇省優先發展的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選取一批創新能力強、成長性好的行業龍頭骨干企業,開展了百強民營科技企業評選表彰活動。最終,省民營科技企業協會從13個省轄市科技主管部門推薦申報的244家企業中,擇優選取了100家作為第二屆江蘇省百強民營科技企業。③強化科技創新載體建設,為民營科技企業創新創業創造條件。江蘇省各級科技主管部門把加快科技創新載體建設作為推動、扶持江蘇省民營科技企業創新發展的關鍵環節。截止2012年底,江蘇省已擁有各類科技企業孵化器431家,其中國家級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77家;國家級大學科技園11家;國家級軟件園7家。孵化總面積達2150萬平方米,江蘇省孵化器總數、省級和國家級孵化器數量、孵化器場地面積等多項指標均連續數年居全國第一。④強化科技和金融結合,破解民營科技企業融資難題。2012年,省政府出臺《關于加快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的意見》,省科技廳啟動實施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行動計劃,積極運用多種金融手段,不斷拓展民營科技企業融資渠道。按照積極穩妥、有序推進的原則,在全國率先開展“投貸結合”新模式的科技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實現了省轄市和省級以上高新區兩個“全覆蓋”。
2.進一步推動江蘇省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主要措施
①進一步完善促進民營科技企業管理體系。進一步強化由地方科技部門牽頭,所在地民營科技企業協會負責日常管理的民營科技企業工作體制。將省民營科技企業的資質確認工作下沉,由各省轄市民營科技企業協會負責本區域內的資質審核工作,報省民營科技企業協會備案,強化地方協會的工作手段。②進一步加大民營科技企業培育力度。由各省轄市科技主管部門牽頭,充分發揮民營科技企業協會作用,整合行業協會和中介機構等各類社會服務資源,建立覆蓋江蘇省的民營科技企業培育體系,為企業提供政策宣傳培訓、產學研合作、中介咨詢、投融資等服務。③進一步提升民營科技企業創新能力。大力推進民營科技企業研發機構建設,堅持以國家級為龍頭、省級為重點、市級為基礎,力爭明年率先實現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機構全覆蓋,大中型工業企業研發機構建有率提高到85%以上。④進一步加強民營科技企業創新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引進計劃、科技創新團隊建設計劃、企業博士集聚計劃等人才計劃對民營科技企業的支持,實行科技計劃和人才計劃聯動配套,加快載體、項目、金融和服務的“四位一體”聯動。
作者:張瑋單位:江蘇省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
占地4000畝的*縣工業園是*年4月經*市政府立項批準的工業園,*年3月又被省政府批準為省級開發區。建園以來,園區按照設施完善、技術先進、管理科學、合理布局、環境優美的要求和“科技園建設與培植特色產業相結合”的思路進行開發建設。形成了礦產品加工、食品加工、輕紡化工等產業集群。現有65家企業落戶園內,其中有21家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民營科技企業,12家企業建立了自己的研發組織,15家民營科技企業與清華大學、中南大學、浙江大學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長期的合作關系,先后引進科研院校專家、博士生16名,為企業解決關鍵技術難題15項,涌現出32個國家、省(重點)高新技術產品、省級優秀新產品、江西省名牌產品和江西省著名商標。*年1月至10月共實現工業總產值31.46億元,上繳稅金2.05億元,其中園內科技企業實現總產值25.23億元,稅金1.66億元,分別占園內工業總產值的80.2%和稅金的81%。
省級民營科技園的效應已經凸顯,要使民營科技園科學和諧地發展,我們認為,必須抓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拓寬渠道,培育壯大民營科技企業。
一是科學發展,加強科技園區統籌規劃。總體規劃要與土地利用、交通環保、消防治安等規劃配套起來。盡可能地充分利用資源,使經濟發展的成本最低、質量最好、效益最高、污染物排放最少,構造一種人與自然和諧協調的發展環境。二是落實政策,優化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環境。要落實支持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政策,切實落實好省級民營科技園的優惠政策;加強對民營科技企業和優秀民營科技企業家的宣傳,擴大民營科技企業的知名度。三是創新服務,完善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支撐體系,加大對民營科技企業的科技投入,對紅金稀土、永源稀土、菊隆高科等企業予以重點扶持,積極為企業提供科技政策咨詢、科技項目申報、知識產權保護、信息化建設、銷售和技術信息等全方位服務。四是抓點帶面,促進民營科技企業發展,每年要有重點地選擇10家民營科技企業予以重點支持,力爭在年內有1家至2家成長為促進全縣經濟增長的支柱企業。
嚴格把關,引進科技含量高的企業。
科技園區是工業興縣和招商引資的主窗口、主戰場、主平臺,不僅要優化土地、資本、勞動力、技術等資源配置,更要加快產業集聚,形成產業規模效應和集群效應。一是開展招商選資工作。在注重外資引進的同時,更要看重項目的投資規模、產出強度、財力貢獻、就業機會和產業帶動效應,提高招商引資的質量和效益,著力引進一批投資量大、科技含量高、產業關聯度廣的龍頭型項目。二是打造特色產業。加快培育礦產品精深加工、輕紡化工、食品加工等優勢產業,不斷延伸產業鏈條,提高產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加快形成一批新興產業集群。三是實施品牌戰略。鼓勵企業建立綜合品牌,積極培育知名品牌和區域品牌,加大品牌推介力度,提升企業、產品的知名度。
加強合作,提升企業科技創新能力。
一是積極為企業和高校牽線嫁接,加速科研成果轉化。加大與清華大學、中南大學、北大方正、北京礦冶總院、北京有色研究總院等科研院所的聯系,引進高新技術項目、人才,合作開發產品,幫助企業解決生產中遇到的技術難題,做大做強稀土、鎢深加工,并將其打造成為*縣工業強縣的一大亮點品牌。二是不斷拓寬產學研合作渠道,積極與省內外相關部門開展科技交流,探索科技合作新途徑。三是精心篩選,認真組織項目參加各類科技項目洽談會,幫助項目實現資金、技術對接。四是充分發揮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在自主創新中的源頭作用,支持園內企業新建、擴建技術研發中心,推動企業的技術研發中心建設,引導企業成為研究開發的主體。
【關鍵詞】“新36條” 民營經濟 投資領域 融資困難
一、“新36條”下河北民營經濟面臨的機會
民營經濟對中國經濟的發展有著巨大的貢獻:民營經濟創造了中國80%以上的新產品、65%以上的科技成果和技術專利,在全國56個高新技術開發區,民營經濟的企業數量達到80%以上。為了推動民營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在“非公經濟36條”頒布5年之后,國務院于2010年05月13日再次了“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新36條)。“新36條”出臺已兩年多的時間,河北省的民營經濟在“新36條”下獲得了新的發展機會,同時也面臨著挑戰和困難。河北省民營經濟如何借助“新36條”之風獲得更快、更好的發展,這是解決當前我省民營經濟發展問題的一個重要途徑。
“新36條”為民營經濟提供的最大機遇就是使民間投資的領域和空間大大拓寬。“新36條”實施細則指出,鼓勵民營資本進入金融、市政、鐵路、能源、水利、電信等多個領域,河北省民營經濟擁有了更多的生存空間。
二、河北省民營經濟生存環境分析
(一)法律環境需進一步改善
自2010年5月13“新36條”出臺后,歷經兩年多的時間,截至2012年7月1日,國務院關于各領域引導民間投資的實施細全部出臺。然而細則并沒有給出具體性意見。比如例如在鐵路部出臺的細則中,諸如哪些干線線路民間資本可以參與、需要具備什么樣的條件,運營價格如何核定等都沒有給出清晰的界定。而民營經濟的發展更多的寄希望于當地政府具體的細則上。自2011年開始,北京、廣東、浙江、江蘇、山西、湖北、重慶、四川等省市陸續出臺地方細則,明確鼓勵民資進入相關領域。而河北省與之相關的細則并沒有出臺。如何根據“新36條”結合出符合河北省省情的地方細則是發展當地民營經濟的關鍵。
(二)民營投資領域仍受多方限制
盡管“新36條”對民間資本涉足領域拓寬了,但是在能源、電信和鐵路等領域,國家依賴的仍是國有壟斷央企,民營經濟進入這些領域還存在一定的困難和障礙;一些國家投資的“鐵、公、基”項目基本上都是有國企來承擔;醫療、文化教育、城市公共服務等項目對民營企業的開放也非常有限;國家雖然鼓勵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河北省在這個領域對民營企業的扶持仍然欠缺。
(三)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困境沒有得到有效解決
雖然我國的資本市場發展較為成熟,為企業融資提供了有力的場所。但是對于大多數民營企業來說通過上市融資的機會還是非常少的,同時通過發行債券融資也很難獲得批準。由于不能在資本市場獲得直接融資,那么銀行貸款就成為眾多中小民營企業融資的主要渠道。然而大多數民營企業存在規模小、信譽透明度低、財務不規范、缺乏專業人員等問題,加上商業銀行受經營體制和各種規章制度的限制,使得民營企業很難獲得商業貸款,即便是獲得了商業貸款,企業也會承擔非常高的融資成本。另一方面,河北省市場上為中心型民營企業進行信用擔保機構少,中小企業尋求擔保就更加困難。即使能夠拿出好項目,民營企業也往往因自身存量資產不足而找不到合適的擔保機構得不到信貸的支持。由于資金短缺,即便是能源、電信和鐵路等領域民營企業開放,民營經濟也很難進入。
(四)民營企業產業結構有待優化
河北省民營企業多為勞動密集型、資源型、粗放型的企業,導致產品結構單一、產品附加值低、生產效率、風險抵抗能力差。其在產業結構方面良莠不齊,既存產業結構層次低、模式雷同、重復建設嚴重、創新能力弱的中小企業,也存在著附加值高的中小企業,如部分優秀的高科技企業。整體來看,河北省的民營經濟處于產業鏈的中下游。產業結構的不合理導致其核心競爭力不足,很難和國有企業競爭。
三、發展河北省民營經濟的建議
如何借助“新36條”,使河北省的民營經濟得到更大的發展,需要政府、企業和社會相關機構的共同努力和合作。
(一)完善民營企業的生存法律環境
我省民營經濟的發展離不開法律環境的支持。民營經濟作為我省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需要在法律層面上予以確認。這就要求,河北省結合“新36條”的內容和要求出臺適合本省省情和實際情況的政策和法規來引導、鼓勵和扶持我省民營經濟的發展,為民營經濟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切實保護民營經濟的合法地位和利益,消除民營經濟在行政管理中存在的歧視,為民營經濟的發展提供一個平等、自由的發展空間。
(二)進一步放寬民營經濟的進入領域
“新36條”放寬了民營企業進入市場的領域。因此河北省應在“新36條”的內容指導下,放松對河北省民營企業市場準入的限制,支持和鼓勵民營企業進入利潤率較高的基礎設施建設、公共事業和壟斷行業。在民營企業進入的過程中使其享受到和國有企業一樣的待遇。
(三)改善民營經濟的融資環境
一是銀行及相關的金融機構要加大對民營經濟的融資支持,比如建立對民營信貸的專門機構和專項信貸資金;建立多種資產評估體系,比如通過建立健全文化企業無形資產評估體系,通過版權、商標權、技術專利、品牌價值等作為質押物來幫助民間文化企業融資,加大民營企業對河北省文化產業的帶動作用。二是河北省政府為民營企業建立政府擔保體系。比如蘇州市政府投入了50億元發展了57家擔保公司,銀行對此非常信任,民間投資者融資難問題得到了很大程度的緩解。通過對支持力度的加大,降低民間資本的投資風險,提高其積極性。河北省政府出面投資建立專門針對民營企業的擔保公司或機構,為我省民營企業融資提供信用擔保,降低民營企業融資的難度。
(四)加快民營企業產業結構的優化及升級
鼓勵民營企業通過科技創新帶動企業產品結構的調整和升級,這樣不僅會加快我省民營經濟的發展速度,還會促進我省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因此政府要進一步完成相關的政策和法規,并通過資金、稅收優惠、補貼等形式加大對民營企業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使河北省民營經濟借助“新36條”之風獲得更快發展,這對優化河北省產業結構、提高技術創新水平、解決就業、提高人民消費水平將做出更大的貢獻。
參考文獻
[1]林智軍.民間金融發展對我國經濟效應的分析[J].民營科技,2011年08期.
我們桃江縣是一個傳統的農業大縣,要實現由“農業大縣”向“工業強縣”的跨越,當前做大做強民營經濟是一條切實可行的路子。在實際工作中,我認為應著力抓住四個方面。
一是要積極探索活化生產要素的有效路子和途徑。資本、土地、科技等是生產力發展的基本要素。這些生產要素不活,不能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民營經濟發展就會受到桎梏。
要活化資本要素。資本運營是現代經濟發展的核心,是市場配置資源的主要形式。從國內外企業發展的實踐看,一個規模企業的崛起,無一不是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緊密結合的產物。當前融資難、擔保難成為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的主要問題,破解這個難題,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創新,積極探索符合市場經濟規律、適應民營經濟發展要求的融資和擔保形式。要盡快建立健全縣、鄉、村三級信用擔保體系。本著規范章程、自愿參加、誠實守信、實現互贏的原則,由政府、社會力量、民營企業共同運作設立信用擔保機構,建立貸款擔保基金,切實為民營企業發展創造條件。通過這種形式,協助銀行進行資信調查、貸款風險評估、貸后監督和履約狀況的檢查,并分擔部分貸款風險責任,從而為各個層次的民營企業融資提供一條同銀行溝通的渠道。要允許民營經濟從業人員以房產、土地使用權、有價證券以及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作為抵押、質押,取得貸款。
要活化土地要素。二、三產業向園區集中,人口向小城鎮集中,土地向種田大戶集中是今后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工業園區、民營經濟園區和小城鎮建設等,都需要一定數量的土地。要圍繞開發建設要求,在不違背法律法規基礎上,靈活、主動地做好工作,確保發展用地的需要。對農業用地要按照“明確所有權,穩定承包權,放活使用權”和“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采用轉包、轉讓、入股、租賃、“四荒”拍賣等多種形式,積極推進土地使用權的合理流轉,不斷提高土地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水平,大力發展種養加銷民營大戶,促進農民分工分業,為加快農業現代化、農村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創造條件。
要活化科技要素。這是提升民營經濟層次和質量的關鍵所在。要加快有利于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人才市場建設,積極為民營科技企業培養、留住、引進人才提供配套服務。運用市場的力量,引導在職科技人員創辦、領辦、承包、租賃科技型企業,讓一批民營科技企業家脫穎而出。積極引導民營科技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開展多種形式的產學研聯合,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強化其“孵化器”的功能,加速科技成果轉化。
二是要大力培植民營企業大戶,增強經濟帶動能力。要把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做大做強一批民營企業集團上,重點抓好一批規模大、效益好、技術創新能力強、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民營企業,使其成為帶動區域經濟發展的“航空母艦”。要以資產為紐帶,大力支持引導民營經濟通過承包、租賃、聯合、兼并、參股、收購等多種形式,參與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的產權改革。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盡力縮短民間資本原始積累過程。要鼓勵引導民營企業提高管理水平。目前大多數民營企業還處于發展的初始階段,家族式管理的現狀沒有根本改變,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一批大戶企業的發展和提高。要引導、鼓勵民營企業家進一步增強開拓精神和創業意識,勇于沖破“小富即安、富而不露”的傳統思想束縛,通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引進先進管理方式和手段,促進民營大戶企業加快向集約化、規模化方向發展,盡快形成一批實力較強的民營企業集團。要大力支持引導民營經濟參與國際競爭。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積極“引進來,走出去”,擴大出口,開展加工貿易、服務貿易、勞務合作和國際科技經貿活動。要充分利用國家鼓勵民營企業自營出口的有利時機,研究制定有效的對策措施,努力擴大民營企業自營出口比重。
三是要進一步抓好園區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從各地發展的情況看,哪里園區建設搞得比較好,哪里招商引資的成就就大,民營經濟發展就快。抓園區建設,要科學規劃,突出重點,避免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對有一定規模和科技含量的民營企業要引導他們向縣鄉重點工業園區集中,以利于今后的膨脹和發展;鄉鎮、村的民營經濟園區主要通過集體搭臺、能人唱戲,重點承載一些勞動密集型加工業戶,以實現聚集規模效益。已建的項目要盡量向園區集中,新上項目原則上進園區發展,以利于加強管理,節約資源,信息共享,改善環境。在縣鄉園區建設過程中,注重把發展民營企業與園區建設、小城鎮建設結合起來,逐步形成布局合理、梯度有序、特色明顯、資源共享的園區體系和城鄉一體化格局。
(一)、民營企業在國家創新發展戰略中的重要地位。
1、民營科技企業是國家創新體系中最具活力的部分和科技創新的中堅力量。2007年我國民營科技企業已經超過15萬家,在國家確定的首批103家創新型試點企業中,民營科技企業有77家,占75%。全國53個國家級高新區中,民營科技企業占企業總數的70%以上。2000年至2005年期間,民營科技企業榮獲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15項,二等獎115項。[1]據科技部統計,改革開放以來,約70%的技術創新、65%的國內發明專利和80%以上的新產品來自中小企業,而中小企業中95%以上的民營企業。[2]在上海,民營科技企業已達4.5萬戶,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1538家,占高新技術企業總數的66.8%,經認定的高新技術轉化項目2492項中70%屬民營科技企業獲得,民營企業申請專利1.05萬件,占內資企業專利量的70%。在蘇州,70%以上的民營科技企業建立了專門的研發機構,60%以上的核心技術來源于自主研發,60%以上的企業擁有主要產品開發生產的核心技術,60%以上的省級以上的科技攻關項目由民營科技企業承擔。
2、民營企業是增強我國自主創新能力必須依靠的力量。我國企業按所有制形式大致可以分為三種: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依靠外資企業提升我國的高端技術和核心技術水平是行不通的,一方面,外資企業為了以技術優勢占有市場,必然會采用技術壟斷和控制技術擴散的戰略加強技術保密,而且會想盡一切辦法抑制我國企業技術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當今高科技時代,高端技術日益政治化,發達國家竭力通過各種手段限制或阻止發展中國家取得技術上的突破。因此,依靠跨國企業或發達國家的技術轉讓或引進方式取得高端技術或核心技術是不切實際的,這些技術必須依靠我國自主創新來獲得。實施自主創新發展戰略構建創新型國家的主導力量是政府,主體力量是企業。在企業主體力量中,國有企業是主要的骨干力量,但不能單純依靠國有企業的自主創新來提高我國的自主創新能力,否則會延緩我國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也不利于加快我國自主傳統關系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民營企業不僅在數量占了絕對的優勢,而且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隨著民營企業規模和實力的增大、創新意識的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民營企業對于提高我國自主創新能力的貢獻將日益放大,民營企業是增強我國自主創新能力可以且必須依靠的基礎和重要力量,一定程度上民營企業的科技創新能力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國家的創新水平和創新發展戰略的實施。
(二)、科技創新是民營企業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
1、科技創新是民營企業發展的不竭動力。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是參與市場競爭的主體,而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和日益復雜變化的企業經營環境等,使得民營企業只有不斷進行技術創新,才能不斷鞏固和強化既有優勢,不斷創造新的競爭優勢,使企業立于不敗之地。科技創新是企業應用新技術、新工藝,采用新的生產方式和經營管理模式,提高產品質量、開發新的產品、提供新的服務的市場行為。通過科技創新可以不斷重新組織生產條件和要素,不斷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產品科技含量、改善產品功能,不斷開發新產品,使企業效能更強、效率更高、成本更低,從而獲得更好的經濟效益,增強企業競爭力和產品市場競爭能力。在現代,科技創新是企業發展的主要推動力。在美國,科技推動經濟發展的貢獻率高這85%,在我國深圳,科技推動經濟發展的貢獻率高達75%,在江蘇現代工業園,科技推動經濟發展的貢獻率高這70%。
2、科技創新是民營企業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升級的根本途徑。當前民營企業數量可觀,但產業結構不合理、產業層次低。從結構上看,目前我省民營經濟的產業結構是“三二一”,第三產業比重過大,而且主要是商業、餐飲、住宿等傳統服務業,二產中建筑業占很大比重,而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明顯不足。從層次上看,民營企業普遍規模不大、實力不強,生產方式粗放,多數屬于勞動密集型、資源依賴型、能源消耗型企業,處于產業價值鏈末端為核心企業做配套生產或服務的從屬地位,產業集中度、關聯度低,企業間相互協作配套不夠。從產品上看,民營企業產品大都技術含量低、附加值低,缺乏核心技術和自主品牌,整體市場競爭能力較弱。民營企業要優化產業、產品結構,由勞動密集型向資本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轉變,由產品經營到品牌經營的轉變,實現由低技術含量、低附加值向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轉變,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都要依靠科技創新。民營企業通過科技創新將技術和市場、技術創新與資產運營以及投、融資活動結合起來,調整已有的組織結構、技術結構、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通過新技術的應用帶動整個企業的行業生產要素的重新優化配置,以有限的增量帶動大量存量資產的重組,促進企業市場重組、人才重組、資源重組,盤活資產存量,優化資源配置,實現集約發展、內涵發展和創新驅動發展。
3、科技創新是民營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的戰略選擇。隨著經濟全球化、區域一體化步伐的加快,民營企業面臨了更為激烈的國際國內競爭形勢,民營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和水平高低已經成為影響和制約民營企業競爭力的關鍵因素。民營企業雖然取得了長足發展,部分民營科技型企業創新能力也不斷增強,成為了科技創新的中堅力量,但絕大多數民營企業依然是規模不大、結構和層次很低,比較普遍的存在科技創新能力薄弱缺乏自主品牌和核心技術,企業發展動力不足、后勁不足等問題。民營企業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和全球化挑戰中獲得生存發展的機會和空間,取得競爭優勢,就必須通過提高科技創新能力,以專有技術、核心技術、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來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在國際產業分工和全球經濟格局中占據戰略制高點,把握企業發展的競爭機會和競爭主動權。因此,培育、保持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是民營企業科學發展的戰略選擇。
4、科技創新是后危機時代民營企業化“危”為“機”實現增長的需要。2008年爆發的金融危機成為檢驗企業科技創新能力、抗風險能力的“試金石”,那些處于產業鏈末端、不重視創新的民營企業,在風浪面前顯得十分脆弱,甚至于被淘汰。相反堅持科技創新、加強品牌建設、擁有核心技術和自主品牌的民營高新企業不但受沖擊不大,而且還能逆勢增長。比如杭州娃哈哈集團由于長期堅持主業經營,堅持不斷創新,不斷提高技術與裝備水平,不斷研發新產品,2008年實現利潤50.54億元,比2007年增長了50.36%。廣東格蘭仕集團由于在金融危機中成功實現結調整和產業升級轉型,有效轉“危”為“機”,2009年仍然實現了高速增長。鮑莫爾指出:“如果企業任憑競爭對手在產品和工藝創新方面遠遠超過自己,那么死亡就離它不遠了。企業必須創新,否則便是死路一條”。[3]目前經濟形勢雖有所回暖,但后危機時代民營企業面臨的外部環境依然嚴峻,外需依然持續低迷,制約內需擴大的因素也比較多,經濟內在增長的動力不強等,而且與國有企業相比,民營企業還面臨欠公平的政治、法律和社會環境。因此,對于民營企業而言不創新就只有死路一條。
二、民營企業科技創新狀況和存在的問題
(一)民營企業科技創新狀況
1、創新能力不斷增強。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統計,自1985年《專利法》實施以來,私營企業專利申請量逐年升高,1995年以來平均年增長率達到30%以上。“十五”期間,私營企業提交的專利申請達到92219件,占專利制度實施以來私營企業專利申請的75%,占同期全國企業專利申請總量的37%,民營科技企業榮獲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15項,二等獎115項。作為國內自主創新典型的深圳已經形成了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90%以上研發機構在企業,90%以上的研發人員在企業,90%以上的研發經費來自企業,90%以上的專利由企業申請。全國工商聯的調查還看到了另一個90%,即企業中90%以上是民營企業。十五末國家科技進步獎的獲獎企業中,民營科技企業占17%。[4]“十一五”以來,民營企業越來越關注自主創新,越來越多地投入到自主創新的隊伍中來,民營企業創新能力不斷增強,這正是民營企業面對2008年金融危機實現逆勢增長的根本原因[5]。
2、涌現出一批有實力科技骨干企業。2007年安徽民營企業百名排序顯示,營收總額達億元以上的有421家,比2006年增加146家,比2006年增加60家,其中安徽楚江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營收總額均超過10億元。繳稅達3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有49家,其中安徽楚江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安徽省寧國中鼎股份有限公司等納稅總額均超過1億元。有196家凈利潤達1000萬元,比2006年增加90家[6]。2008年安慶在安徽省民營企業百強排榜中有26家民企入圍,其中10強企業1家,50強企業3家,100強企業6家,另有16家民營企業列全省200強。環新集團再次榮獲全省納稅前3名入圍10強,南翔集團、全力集團、稼仙米業集團入圍前50強,安徽鴻潤、桐城華貓、安徽天鵝、安徽天馨等6家科技型企業進入百強企業,鴻潤集團、恒昌機械等19家科技型企業還入圍全省出口創匯百強企業行列[7]。
3、具有區域塊狀特征的產業集群初步形成。成立于1998年3月的安慶國家民營科技企業示范區是安徽省第一家國家級民營科技園區和科技部重點聯系的民營科技園區之一,經過10多年的發展目前已初步形成石油化工、精細化工、電子信息、機電一體化、汽車零配件、生化制藥、新材料等各類新興產業。桐城民營企業逐步形成了“一鎮一品”的特色塊狀經濟,以雙港、新渡和老梅為中心的塑料包裝印刷基地,以范崗、青草和掛車河為中心的制刷基地,以卅鋪為中心的制蓋基地,以大關為中心的鴨蛋生產加工基地等,每個塊狀經濟的年銷售收入都在10億元以上,企業個數都在百家以上,民營企業的聚集度明顯加強,都已形成產業集群,其產品在全省乃至全國均有較強的競爭力和影響力。現在桐城80%以上的民營企業集中在省級桐城經濟開發區和十個鎮工業集中區發展[8]。
4、企業的品牌建設不斷推進。據全國工商聯2008年上規模民營企業調查,截至2007年底,2950家營收總額在3億元以上的企業中,有78.24%的企業通過了ISO9000質量管理認證,有40.37%的企業通過了ISO14000認證,有466家上規模民營企業的產品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有413家企業的產品被認定為“中國名牌產品”,有1474家企業擁有自有商標。在2950家上規模企業中,收入全部來自自有商標的企業達到了918家,占企業總數的31%;而收入全部來自貼牌商標的企業僅23家,占企業總數的比重不足1%。[9]目前,民營企業成為安徽省馳名商標、著名商標主力軍,全省4萬多件注冊商標中,中國馳名商標有30多件,省著名商標有830多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有9件,其中,民營企業就占六成。[10]在電子信息、生物工程、新醫藥、新材料等領域,涌現出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領先技術水平的高新技術企業,科大訊飛、美亞光電、安科生物等企業在國內外都有一定知名度[11]。桐城市民營企業已由過去單純依靠產品質量、售后服務贏得客戶向品牌經濟轉變,目前已擁有中國名牌、中國馳名商標各一個,國家免檢產品2個,省級名牌產品8個,省級著名商標18個,安慶市著名商標20個,納入國家級和省級品牌培育計劃的15個[12]。
(二)、民營企業科技創新中存在的問題
1、創新意識淡薄。浙江省科技廳的課題報告顯示,企業家精神在影響企業成功諸因素中排在首位[13]。企業家不僅是企業科技創新的決策者,還是企業科技創新的組織者、指揮者,企業家的創新意識和創新思想直接影響著整個企業的技術創新行為。然而大部分民營企業家創新意識不強,主要原因:一是企業家素質不高,缺乏對企業長遠發展的戰略規劃,思維方式跟不上新形勢發展的要求,經營思想急功近利,滿足于企業已取得的成績,不思進取。二是不少民營企業家缺乏科技專業技術背景,對民營企業創新發展的重要性認識不足,認為技術創新是大企業的事,民營企業規模小經濟實力有限,難有大的作為,只肯做些修修補補的小改造,不愿意在技術創新和產品研發上做大的投入,沒有意識到運用新技術去改造傳統產品和工藝,不斷開發出新產品并去拓展市場,沒有意識到與高校、科研單位的合作,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成果,從根本上提高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三是不少民營企業家風險規避意識過強,使其對技術創新顧慮重重,害怕風險和失敗,畏縮不前。在技術方面,民營企業往往只能進行單一方面的技術開發活動,很難同時從事多種途徑的替代研究以便相互補充,一旦一種技術開發失敗,則意味著整個技術開發的失敗。在市場方面,由于民營企業將技術成果商業化的能力有限,即使民營企業在技術開發方面已經成功,在商業化過程中也會遇到資金短缺和缺乏開發市場的經驗等困難,很難將技術成果大規模推向市場,實現技術開發的投資回報。
2、創新人才缺乏。科技創新的主體是企業,而企業科技創新的主體是人才。發達國家經驗表明,科技創新成果主要是由企業來完成,科技創新人才也主要聚集在企業。但在我國大量科技人才聚集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事業單位,遠離企業,遠離市場。在民營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總量不足,具有一定研發能力的創新人才嚴重缺乏。通過對安徽民營科技企業的調查分析,得出有53.46%的企業認為當前培育科技競爭力的最大問題在于科技人才投入不足[14]。2007年安慶市R&D人員僅僅685人,低于17個省轄市平均水平(1925人),萬人中從事R&D活動人員比例僅為1.23人,低于全省和17個省轄市平均水平(分別是5.79人、7.16人)。民營企業一方面缺乏創新人才,另一方面內外部環境有嚴重影響了創新人才流動和成長。由于90%以上的民營企業是家族企業,企業治理結構對外來人才有排他性,影響外部人力資本充分發揮作用。而且由于民企偏小的企業規模、較差的工作環境、不健全的社會保障和較少的教育培訓計劃,缺乏技術入股、收益分享等有效激勵手段,社會對民企又存在偏見,政府相關部門對企業之外的科技人才給予較高的社會地位和政策支持,而對如何支持企業成為吸納科技人才主體的配套政策體系還未健全,不能有效鼓勵企業在人才開發和科技創新中加大投入,使民營企業缺乏吸引創新人才的優勢等等,導致民營企業既難以引進真正有創新能力的人才,又難以留住現有技術人才,大大削弱了民營企業的科技創新能力,也嚴重影響企業創新的連續性。
3、創新融資困難。一是國家創新扶持政策的欠公平,民營企業難分杯羹。盡管民營企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也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政府科技投入多向高等院校和政府所屬的科研院所傾斜,國家支持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的資金主要受益者是大型企業以及國有控股企業,而投入到中小民營企業的微乎其微,基層民營企業很難獲得創新發展所需的“真金白銀”。二是由于民營中小企業資本規模小,技術落后,產品單一,財務制度不健全,企業抵押物不足,抗風險能力差,資信狀況差,加之國家既沒有對銀行幫助中小企業融資提出硬性的規定和要求,又沒有提供特別的政策支持以及融資服務的擔保機構,銀行從規避風險角度來講,不愿意為其提供貸款,民營企業銀行融資相當困難。民營企業從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所得到的貸款只占其所需資金的6%[15]。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一項調查顯示近七成民營企業認為“難以從銀行貸款”[16]。三是民營企業從資本市場上直接融資的機會也很小。2005年3月的《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非公經濟36條”)提出“非公有制企業在資本市場發行上市與國有企業一視同仁”,但2006年深滬兩地的1300多家上市公司中,民營上市公司數量占上市公司總數仍不到1/4,75%以上仍為國有或集體企業,而通過IPO融資的民營企業僅為130多家,不到上市公司的10%[17]。2009年10月上市的創業板雖在一定程度上為民營中小企業解決融資困難提供了一條新渠道,但在發行規則、上市規則、交易規則以及股份結構上和主板幾乎一樣,而且上市“硬”條件苛刻[18],把大多數民營企業排除出了資本市場,民營中小企業能夠獲得上市機會的可謂鳳毛麟角。首批上市僅有28家企業,而相對于中國高達4200多萬家的中小企業、690多萬民營企業[19]而言,創業板最終無法成為徹底解決根本問題的“金鑰匙”。四是民營企業民間融資也困難。一方面由于民間借貸在我國現行的法律體系內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融資行為,甚至有可能被認定為“非法集資”而受到法律的懲罰,因此國家對民間金融的管制限制了民營企業的直接融資。另一方面民營企業市場準入“進入難、壁壘多、遭歧視”,民營企業市場準入的不公平限制了民間資本的發展空間。據2009年中國改革評估報告調查,目前全社會80多個行業中,允許國有資本進入的有72項,允許外資進入的有62項,而允許民營資本進入的只有41項[20]。民營企業融資困難已成為制約民營企業擴大生產和研發新產品的最大瓶頸。
4、創新投入不足。國際上對企業創新能力判斷有一個指標,即根據企業在研發投入上的資金占銷售額的比例來確定企業創新能力的強弱。通行的標準是,在科技類企業中,科技開發投入的比例應該占銷售額的5%~8%,有的甚至高達10%以上,低于5%說明企業的創新能力較弱,缺乏后勁,低于1%的企業是無法生存的[21]。我國政府規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研發應用要達到年銷售額的5%以上,但多數企業投入的研發經費遠遠低于這個比例。2005年我國民營科技企業的研發投入僅為3.1%[22]。由于創新意識淡薄、風險意識過強、自身經濟實力弱小、融資困難等因素影響,我國民營企業普遍存在創新投入不足的問題,科技創新資金投入不足已成為束縛我國民營科技企業創新能力進一步提高的瓶頸。
5.創新機制不健全。一是企業內部創新機制不完善。大多數民營企業未能建立有效的創新機制,特別是很多中小民營科技企業內部的組織機構簡單,沒有太多的管理層次,知識產權從產生到轉化或轉讓,都是在技術部門的獨立管理之下,企業大都設置了有形資產管理機構,而沒有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管理權利集中在所有者手中,沒有健全和規范的規章制度,企業內部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缺位,不能激活優秀科技人才蘊藏的巨大知識財富,降低了企業的創新能力。二是中小企業科技創新法律體系尚未完備。雖然我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但該法規中涉及鼓勵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條款較少,并且實質性鼓勵也較少。在中小企業專項法規方面,國家相關法規還不夠完善,缺乏統一性、系統性和科學性。同時,法規覆蓋面較窄,例如鼓勵出口與投資等方面的專項法規還未出臺。此外,現有法規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也相當薄弱,技術市場的正常秩序得不到較好保護,創新者的正當權益也難以得到妥善保護,保護力度還未能達到激勵創新的要求。三是技術創新服務體系不健全。民營企業在技術創新過程中需要有一系列的中介機構為其提供包括培訓、信息、技術、法律等內在的“全方位”社會化服務。服務中介機構的完善與否,直接關系到企業技術創新的質量、速度和成敗。當前,我國從事科技咨詢服務的中介機構發展還很緩慢,信息市場不規范、不健全,適應不了民營企業技術創新發展的要求。四是產學研合作機制欠通暢。中小民營企業以從技術市場購買技術或者簡單模仿技術者為數眾多,相當數量的企業從未有過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原因是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選擇使用對象的時候首先關注企業的規模和實力,中小企業規模小、實力弱,往往夠不上對方的門檻。雖然這是正常的市場取向使然,但缺少一種通暢有效的交流合作機制也是不可忽視的重要原因。
6、創新能力低。我國國內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的企業僅為萬分之三,99%的企業沒有申請專利,60%的企業沒有自己的商標[23]。而民營企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世界上公認的標準化技術和享有世界聲譽的知名品牌十分缺乏,大型民營企業中只有11.9%開展了技術創新活動,研發經費只占其銷售收入的0.71%,而發達國家企業的這一比重一般為3%。多數中小民營企業現有技術(包括高新技術)很少是自主研發獲得的,大多只是購買直接引進和使用技術,而不去消化和掌握技術(特別是核心技術),更談不上獨立研發和創新,很多企業的做法是現有技術落后了就換設備、購買新工藝,始終無法進行研發能力的積累和儲備。我國民營企業對外技術依存度高達50%,技術貢獻率只有33%[24],大多數民營企業自主創新的成果少,缺乏更新換代的主導技術產品和支持長期發展的自有核心技術儲備,企業專利申請數量不多,而且主要是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專利,發明專利所占比例較低。這說明我國民營企業創新和研發能力十分低下,長期成為技術的追隨者而不是創新者,民營企業也因為缺少核心技術專利而被扼住了發展的咽喉。
三、加強民營企業科技創新的對策建議
1、加強創新型民營企業家和創新人才隊伍建設。一是要建立企業家培訓制度,建議人事部門制定民營創新型企業家隊伍中長期培育規劃和實施細則,納入政府年度目標考核內容,把民營企業家的培訓納入各級黨校、行政院校等培訓機構的計劃,分批進行輪訓,培訓內容是民營企業家把握全局的系統創新觀,以及企業家戰略管理與規劃的創新能力。另外,要充分發揮高校教育資源優勢,實施重點培訓。二是要通過開展“創業創新”專題培訓,創新能力系統培訓,組織企業家參與全國知名的創新企業、創新機構的專項培訓,提升企業家的創新意識、創新理念和創新智慧。三是企業要立足現有科技隊伍,著力加強企業科技人才的培訓,優化科技人員的知識結構,提高科技創新人員的整體素質。企業要經常性、制度性的選派科技人員到高校和科研院所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進修、深造或攻讀學位、做訪問學者等,經常性邀請大學、科研機構的專家教授來企業做技術咨詢、授課或專題學術報告等,傳授科技知識、解決技術難題。四是要拋棄人才選拔和使用上唯親唯友的家族模式,建立科學的人才引進和使用機制,建立對企業家、技術研發人員和普通員工的創新激勵機制,建立基于企業績效設計的企業家、技術研發人員分配制度,企業要給技術人員提供寬松和靈活的工作環境,通過設立創新專項基金鼓勵和支持全體員工的創新行為。
2、建立和完善民營企業科技創新機制。一要建立利益補償機制,激勵企業創新。加大各級財政對企業的研發投入,提高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的支持強度;提高創新基金的資助強度,擴大資助范圍,加強地方財政對創新基金的投入,使其成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融資的重要力量;要改革不利于技術創新的稅收制度,有效減輕民營企業的稅負,更有效地激勵企業進行技術開發投入積極性;建立科技開發準備金制度,對中小企業創新予以扶持,允許企業特別是有科技發展前景的中小企業,按其銷售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科技開發基金,以彌補科技開發可能造成的損失。二要完善風險分擔機制,讓民營企業敢于創新。加大對自主知識產權的保護與激勵,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和創新氛圍;積極探索風險投資母基金,對創業風險投資企業應實行投資收益稅減免或投資額按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等稅收優惠政策;要通過創業扶持政策推進科研機構的企業化轉制和科技人員創新創業,把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的生產力;要培育創業孵化機制,吸引創新要素聚集;要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建立知識產權糾紛的仲裁、協調機制,嚴厲打擊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三要健全創新合作機制,推進開放創新。推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之間的戰略技術聯盟,促進企業間以分工合作的方式進行重大的技術創新的聯合研發,讓大企業與中小企業在創新合作中優勢互補;推進企業與科研院所之間的產學研合作,使企業獲得持續的創新能力;完善為合作創新服務的專業化服務體系,為產學研合作和企業間的技術合作提供技術成果交易、成果轉化、科技評估、創新資源配置、創新決策和管理咨詢等專業化服務。四要建立投入保障機制。要從制度層面確定一個創新投入強度比率值,即硬性規定營業收入的一定比率(2%較為合理)要用作創新投入,這個規定要在體現在企業的經營理念和財務制度層面上;設立創新資金管理部門或崗位,其構成成員可由公司高層或財務主管兼任,主要負責申請政府的創新基金和銀行對企業進行技術創新的信用貸款,管理和監督企業的創新資金的使用。
3、拓寬融資渠道,切實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問題。一是加大對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有效發揮貸款利率浮動政策的作用,引導和鼓勵各金融機構從民營企業特點出發,開展金融產品創新,完善金融服務,切實發揮銀行內設中小企業信貸部門的作用,改進信貸考核和獎懲管理方式,提高對民營企業的貸款比重。二是通過成立專門的政府部門和政策性金融機構(有專家建議成立一家政策性的中小企業銀行),幫助民營企業解決科技創新籌資難的問題。三是完善民營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體系。政府應從財政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作為擔保金,成立擔保和再擔保公司,擔保公司一但出現問題可以再擔保,將財政收入的一部分變為真正的貸款擔保和再擔保資金,從而促進中小企業的融資。改革現行的銀行考評體系,建立硬指標,約束國有銀行真正支持中小民營企業。鼓勵民間資本積極參與擔保體系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建立一種包括政府、企業法人和自然人等在內的股份制信用擔保基金。四是進一步放開資本市場,拓寬民營企業的融資渠道。在健全制度和加強管理的前提下,應該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建設,在上市、核準發審層面上減少對民營企業的限制,同時減少對國有企業的“特權”,認真貫徹“非公經濟36條”的精神,降低民營企業上市初始條件;健全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功能,為民營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創造條件;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到境外上市;增加地方性的資本市場開設的數量;規范和發展產權交易市場,推動各類資本的流動和重組;放開民間資本,允許成立個人貸款公司,將富人的存款(現在10%的人口擁有金融資產的80%以上)變為生產資金。
4、完善公共政策,推動民營企業科技創新。一是政府對企業要從管理向引導型轉變,引導企業技術創新方向。要引導企業制定和完善技術創新的規劃,培育核心技術,占領技術制高點,對企業技術創新的資金補助,由重具體項目向行業共性技術和關鍵技術攻關方面傾斜。圍繞產業結構調整方向和發展重點,以促進行業技術升級和提高企業競爭力為核心,及時產品和技術開發導向目錄,減少企業重復開發。要制定優惠政策,鼓勵跨國公司或國際性公司在本地設立研發機構,扶持有條件的大中型民營企業整合技術資源成立技術中心。鼓勵民營企業加大研發經費投入,開展模仿創新、合作創新和集成創新,支持企業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培育民營科技龍頭企業,加快產業集聚,形成產業集聚效應。二是發揮政府采購對企業技術創新扶持和導向作用。一方面要完善政府采購措施,強化相關配套政策體系的執行力,提高政府采購過程的透明度,降低民營科技企業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的門檻,及時提供政府采購信息服務,引導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招標活動,給民營科技企業參與政府采購競標的機會。另一方面各級政府采購活動中,要積極引導政府采購向民營高技術產品和服務傾斜,讓政府采購的戰略意圖真正惠及自主創新的企業。三是構建有利于民營企業技術創新的法律和政策環境。要對民營企業技術創新過程中遇到的有關科研成果的定價方法、技術成果提成、技術持股、股票期權、職務技術成果的產權歸屬、技術中介機構的服務管理和科技成果產業化等方面的問題要做出相應的法律規范。要公平財稅優惠政策,取消按企業所有制性質制定的財政區別扶持政策,在技改項目貼息、科技三項費用、專項資金補貼、三產貼息等財政性扶持資金的安排上,民營企業與國有、集體企業享受同等待遇。四是加快創新平臺和中介服務組織建設。要從區域經濟、科技的實際出發,依托大中型骨干企業和優勢產業構建公共基礎創新平臺,大力培育和發展科技評估和咨詢機構、職業培訓機構、專利機構、風險投資機構等各類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支持和引導生產力促進中心和創業服務中心等現有骨干科技中介機構,引導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向市場化、專業化、規模化和規范化方向發展,為區域民營企業和產業提供創新服務。
5、科學確立民營企業的創新模式和創新策略。對于大多數中小民營企業而言,一是模仿創新是最現實最有效的選擇。由于大多數民營企業規模小、經濟實力還不是很雄厚、創新人才缺乏,因而創新研發能力不高,也不具備承受領先創新的不確定性和高風險性的能力,進行原始創新是不切實際的。模仿創新因為投入少、風險小、效果好的特點,非常適合民營中小企業。通過模仿創新,可以使得民營中小企業以較短的時間和較少的資金投入形成自己的技術優勢,并以此為依托,不斷吸收其他技術,開發出新的產品,逐步擴大自己的生產經營領域,從低水平上起步,在工藝、產品結構和生產制造上的不斷創新過程中,逐步提高自己的技術實力,在力量較為薄弱的情況下走上自主技術創新的道路。二是合作創新是加快提升民營科技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的有效途徑。由于大多數民營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基礎大都比較薄弱,很難依靠自身的力量進行科技創新,必須通過企業之間、企業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間開展創新合作,實現資源互補、解決技術“短腿”、分散或降低風險、縮短創新周期、降低交易成本等。對于產業相關度較高的若干中小企業可以組成聯盟,在政府宏觀調控下,科研機構進盟從事研究開發,開展橫向協作性技術創新;作為大企業的產業鏈中一員的民營中小企業,可以積極與大企業保持技術協作,開展縱向協作性技術創新,實現生存互補;民營中小企業還可以聯合大學、科研院所通過各種資產紐帶和資金紐帶開展聯合創新,聯合開發新產品新技術。對于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的中小民營企業而言,應采取不同的創新策略。在創業初期,由于資金、人才都比較缺乏,承受風險的能力相對較弱,所以一般應選擇模仿創新與合作創新策略,而技術力量比較強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選擇自主創新對企業的快速發展比較有利,當產品進入成熟期后就迅速轉讓出去,再去從事新產品的開發。進入成長期后,應選擇適當的競爭策略,主要有產品差異化策略、“小而專、小而精”策略、優勢互補聯合競爭策略、尋找市場空白策略等等。有技術實力的企業則應繼續進行科研開發,以降低產品成本。這時可采用自主創新策略,以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并形成技術壁壘,阻止技術外流和新企業進入該領域。進入成熟期后,則應將創新重點放在漸進式的工藝創新上,努力開拓市場,并根據市場變化著手進行新產品開發。而在衰退期,則應進行撤退戰術,并開發新領域。在實際操作時企業要正確判斷自己所處的時期,可以在同一時期綜合采用兩種或更多的適合企業發展的策略,并隨著企業的不斷發展及時進行動態調整。
[關鍵詞]民營科技企業 困境 對策 江西省
民營科技企業是以技術創新為主要特征的,實現自籌資金、自愿組合、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科研、開發、生產、經營相結合的經濟實體。近年來,江西民營科技企業實力進一步增強,但與周邊地區相比,仍存在巨大差距,其總收入落后于湖南、湖北、安徽、河南、山西等五省。當前,江西省民營科技企業發展還面臨許多困難和挑戰,這需要我們認真思考和應對。
一、江西省民營科技企業發展面臨問題與困境
.區域性差異明顯,分布聚集度大
江西省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區域性明顯,呈北強南弱的格局,按發達程度可以劃分為三個集群:第一集群是南昌市,屬于全省民營科技產業發展的龍頭;第二集群是景德鎮市、九江市,同南昌市差距較大,但與其他地區比較,優勢也較為明顯;第三集群是贛州、萍鄉等八個設區市。江西民營科技企業集中在南昌市,分布聚集度大,難以形成以點帶線、以線帶面的蓬勃發展之勢。以軟件業為例,全省2002年軟件開發單位,僅有軟件開發咨詢和數據庫服務兩個,分布主要是在南昌92個,九江2個,宜春4個,贛州3個,其他地區各1個
2.民營科技企業技術含量偏低
江西省發展較好的南昌高新技術開發區至2006年底,南昌引進的1050家企業中,其中高新技術企業366家,比例也才不過30%,還沒有完全發揮出民營科技企業在技術創新和高新技術產業化方面的獨特優勢。
3.民營科技企業自身障礙
江西省民營科技自身發展存在的障礙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第一,企業內部管理滯后。多數仍停留在作坊式的經營方式和業主式的管理方式,沒有引入現代管理制度。第二,民營企業家隊伍不夠壯大。不少企業進入二次創業階段后,仍采取家族式管理、作坊式經營,已很難適應現代市場的要求。第三,創新人才缺乏。民營科技企業全新的運行機制,尤其是激勵機制,吸引了大批來自科研單位和高等院校的專業人才,形成企業技術創新的支柱力量。
4.江西省民營科技企業技術創新不足
江西省民營科技企業尤其是中小型民營科技企業創新不足。主要表現在:第一,創新動力不足。由于我國長期處于短缺經濟時代,民營科技企業盡管生產工藝落后、設備陳舊、管理粗放,但日子依然過得去,并未到不進行技術創新就無法生存的危機狀態。近幾年,隨著賣方市場向買方市場轉變,市場競爭日益加劇,雖然民營科技企業感到市場的巨大壓力,但是由于種種條件限制,企業往往去尋求一些非經濟或非正常的方式去解決一時的困難,而不是通過技術創新從根本上擺脫困難。第二,技術創新機制尚未形成。與國有大型企業相比,民營科技企業在技術創新的各個環節中沒有真正的形成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機制,企業還不能主動領先技術創新來適應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第三,技術創新的整體素質不高。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民營科技企業缺乏高水平的技術人才。從技術開發能力看,我省科技力量大都集中在企業以外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中設立專門技術開發機構的只有50%左右。高水平技術人才的缺乏嚴重制約了企業的技術創新。二是基礎技術、關鍵技術落后。江西民營科技企業的起點都比較低,使用的多為傳統技術,產品的技術含量低、附加值低,而且關聯度差。相對于國有大型企業,民營企業規模小,無法取得人才、技術上的優勢,抵御市場風險能力差。第四,技術創新資金投入不足。江西民營科技企業大多數沒有完成資本的原始積累,經濟基礎薄弱,自有資金普遍不足,而國家對民營科技企業技術創新的金融支撐體系又沒有建立起來,民營企業融資困難的情況普遍存在。因此,大多數民營科技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因缺少必要的資金而無法進行,極大地阻礙了民營科技企業的技術進步。
二、江西民營企業高科技發展對策研究
1.完善人力資源管理,增強人才優勢
民營科技企業需要關鍵人才的長期忠誠服務。與國有企業相比,除了高薪之外,民營科技企業缺乏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的有力手段。民營科技企業不知道如何有效培養、吸引及留住關鍵人才是主要原因。因此,相關職能部門應該加強對民營科技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引導和幫助。主要包括:引導企業培育先進實用的企業文化、企業愿景及共同價值觀,實施正確的招聘與溝通方法,制定并實施競爭性的薪酬及福利政策,對關鍵技術、管理崗位人才實施年薪制、股權、期權激勵等,并幫助企業引進現代激勵技術和方案以及提供實用的相應管理模版等。
2.創新江西省市場準入制度
目前,民營高科技企業的市場準入問題仍然存在歧視性差別待遇,這主要表現為:禁止民營高科技企業進入某些行業,例如:在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行業,使用稀有資源的工業,以及產品會帶來公害的行業給予民營科技企業眾多的限制(例如,金融、電信、電力、航空等)。因此,打破民營科技企業的身份歧視,允許、鼓勵和吸引民營科技力量參加重大科技項目的攻堅。民營科技企業參與重大科技項目攻堅,鍛煉和提升了研發能力,增加了企業發展機會,也增強了企業實力。
3.完善技術研發的宏觀指導和調控,加強服務
政府可考慮對生產力促進中心的扶持,發揮其技術研發的導向作用,整合技術研發的需求和供給,更有效的匹配研發資源,提升企業研發能力,促進企業研發工作的開展。各級政府要大力推進政企分開、政事分開、政社分開,減少政府對民營企業微觀經濟活動的直接干預,積極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各級政府、各部門要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辦事成本,推行政務公開,實行“一站式”服務、“一條龍”審批。
4.創新民營高科技企業管理制度
民營企業要建立一套比較完備的,適合我國國情且與世界經濟接軌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企業管理要以財務管理為中心,財務管理要以資金管理為核心。民營企業管理不能企業家一個人說了算,不能以感情用事,要互相監督,要以人為本、以法改革。中國許多知名的民營大公司都只是曇花一現,沈陽飛龍、三株、巨人等紛紛陷入困境,管理上的落后是重要的原因。溫州民營企業中至今還沒有出現大公司倒閉的現象,這也與溫州民營企業中的大公司相對說來比較重視管理創新有關。
5.大力發展民營科技中介服務機構
在我們對江西民營科技企業的調查訪問中發現,江西目前對技術創新的鼓勵措施不夠,但更為欠缺的是缺乏鼓勵技術孵化的措施。由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是知識和技術的流動、擴散和轉化的橋梁。科技中介是國家和區域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各類創新主體的粘接劑和創新活動的催化劑。因此,要發揮行業協會、社團和民間組織對民營科技企業研發的服務作用。首先,在研發方面,行業協會可以整合協會內的研發資源去完成單個企業難以完成或風險很大的項目,從而獲得1+1>2協同效果。其次,行業協會可以協調企業在研發方面的惡性競爭,避免研發資源浪費,降低研發成本。最后,行業協會可以協調企業研發項目和研發特色的合理分配,形成各具特色的研發成果和研發產品,增強行業特色和行業競爭力。
參考文獻:
[1]李玉平:加強政策扶持大力推動民營科技企業技術創新[J].科技進步與對策2001(1)
論文摘要:民營企業近年來迅猛發展,但是融資困難已成為制約其進一步發展的瓶頸,需要就多方面的融資制度障礙作深刻的系統分析,通過金融制度創新、民營企業制度創新和信用環境制度創新。來改善民營企業的融資環境。
論文關鍵詞:民營企業融資金融體制民營企業制度信用環境制度創新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民營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和地位日漸突出,民營企業正逐步取代國有企業成為拉動投資和經濟增長的主導力量。然而與其迅猛發展的經濟態勢相比,民營企業融資渠道狹窄不暢,融資困難已成為制約其進一步發展的瓶頸。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金融體制中銀行業的高度壟斷、民營金融機構的缺乏、資本市場發育不良,缺乏多層次(或多元化)的資本市場;民營企業制度建設滯后、管理不規范;社會信用制度建設欠完善等多方面因素。民營企業融資難。是一個涉及多方面制度的綜合性問題,需要通過制度創新,改善民營企業的融資環境。
一、拓寬民營企業融資渠道的制度創新
(一)深化銀行金融機構體制改革,完善民營企業間接融資體系。
1.加快國有商業銀行的產權制度改革,建立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國有商業銀行普遍面臨著股權結構單一、資本金不足、效率低下等問題,因而迫切需要從產權結構人手引進民間資本甚至外資,健全公司治理結構,形成良好的管理層激勵約束機制,從根本上引導國有商業銀行朝現代銀行方向發展。股份制改造是根本途徑。它可以進一步明晰國有銀行的產權,理順其與政府、國有企業之間的關系,促使國有銀行真正實現企業化經營,按資金使用效益而不是所有制形式來選擇貸款對象。這樣,民營企業才能與國有企業處于公平的資金競爭地位,才能獲得廣泛持久的銀行金融支持。
2.銀行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完善信貸融資體制。
一是通過擴大中長期資金來源、改善存貸款期限結構、設置新的協議存款品種等措施來解決貸款結構性矛盾;要充分利用貸款利率浮動政策。不斷完善差別化利率定價機制,提高利率定價和利率風險管理水平,保證銀行資金投向的科學決策。二是要大力完善銀行信貸管理體制和機制,加強風險內控制度建設,進一步改進授權授信管理方式,引導基層銀行機構按照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要求,大力優化貸款結構。加強銀企溝通,改善金融服務。積極支持符合貸款條件企業的合理資金需求,實現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與自身效益提高的“雙贏”;要研究設計適合民營企業特點和要求的金融產品、授信管理和績效考核,培訓專門的小型企業信貸管理人員。使更多的民營企業能及時得到支持。
3.設立股份制民營銀行,支持民營經濟發展。
發展中小型銀行,特別是發展以民間資本為主要發起人的民營銀行,可以通過民營金融資本與民營產業資本的融合,改善民營金融和民營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引入民營管理機制,規避民營融資的風險,更好地滿足民營企業的融資要求。并且民營銀行經營機制靈活、不良資產少、籌資能力強、盈利水平較高,能為民營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空間較大。其效益性、流動性、安全性的特點與民營中小企業短平快的投資融資特點正相適應,必然會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問題。
(二)構建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溝通民營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l消除民營企業在主板市場上市融資的歧視性待遇。要加大實施“核準制”的力度,讓符合相關法規、政策的優質民營企業進入資本市場,不僅為資本市場的發展帶來新鮮血液,更重要的是使資本市場“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得到體現。
2.健康引導二板市場,優先發展場外交易市場。當前不僅需要積極健康引導中國的二板市場,而且更需要將場外交易市場作為二板市場的一個市場同時發展,要積極恢復與有序發展一個各種交易主體廣泛參與、交易品種數量不斷擴展的場外交易市場,以規避高昂交易費用與上市條件對民營中小企業資本性融資的制約。可以嘗試在上海建立中國場外交易市場報價中心,成立全國性的場外交易市場管理委員會,引導各省市建立與上海報價中心聯網的地方性場外交易市場。并規定在場外交易市場中掛牌的中小企業,一旦其凈資產、稅后利潤、市值或是股價等達到一定條件要求,就可以直接升入主板或是二板市場。
3.積極吸納風險投資,積極發展民營中小企業票據、債券融資。在風險投資的主體中,除了政府風險投資機構及創業中心的風險投資外,還應當鼓勵民營科技型企業吸納外資及中外合資風險投資基金和風險投資等。同時,依托場外交易市場使民營中小企業票據、債券融資持續發展,以降低其融資成本,改善資本結構。
二、民營企業自身制度創新
(一)建立科學的內部治理體系,實行規范化管理,逐步有效地實現兩權分離。隨著市場環境的變化和民營企業自身規模的日益擴大,民營企業初創時期的人治管理模式應該要革新。民營企業應該在領導制度、用人機制、生產經營制度等方面規范化,應用科學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減少管理的盲目性和隨意性。首先要對股權結構和資本結構進行調整,清晰產權,規范企業行為,正確引導繼承者對財產的態度和產權意識;其次要解決企業控制權問題。目前真正做到以股份分享利益而不參與經營的股東很少,導致產權地位和管理地位的矛盾加劇。可以考慮引進職業經理人,構建新型的公司治理結構.逐步實現經營管理層外來化、年輕化和知識化,再逐步過渡到所有權和經營權兩分離。
(二)加快民營企業產權多元化和資產證券化進程,通過資本市場謀求發展壯大。產權多元化是產權清晰的前提。實現產權多元化,首先要解決好產權“一股獨大”的問題。大型民營企業的產權過于集中,通過股權分散化和社會化來實現產權結構多元化,才能建立符合現代產權制度要求的現代企業治理結構。民營企業在產權結構多元化改革中,應從制度上確保中小投資者利益,大股東相對控股代替絕對控股,產權清晰到每個法人和自然人,使之成為獨立的利益主體。其次,要加快民營企業資產證券化進程。可以通過上市增資擴股、資產轉換、出讓產權等資本運作方式引進新投資者,以促進產權結構多元化,有條件的民營企業還可通過上市引入公眾投資,通過資本市場來清晰產權和發展壯大。
(三)加大信用管理制度建設,倡導信用文化。民營企業要制訂相關的內部信用管理規章制度,如《管理評審控制程序》、《合同評審控制程序》、《采購控制程序》等,有條件的可設立專門的信用管理部門,負責本企業內外信用管理;在企業內部實行以質量管理為根本的全程信用管理,從商品的采購、生產、銷售和售后服務等各個環節上把好關,努力提高產品質量,打造產品信用鏈條,不斷改善企業與客戶、消費者之間的信用關系;規范財務制度,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建立能正確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的制度,增加企業財務透明度,不做假賬、不逃廢銀行債務。
三、民營企業融資的信用環境制度創新
在提高民營企業主觀誠實守信的同時,還需要改善民營企業的客觀信用環境,以幫助民營企業提高社會信用,改變民營企業的弱勢融資地位。
關鍵詞:產業轉移 自主創新 中原經濟區
0 引言
從產業經濟學視角來看,迄今為止全球共發生了四次大規模的國際產業轉移。第一次國際產業轉移肇始于18世紀末19世紀上半葉,產業轉移的路徑是從英國向歐洲大陸和美國轉移。此次產業轉移為美國在19世紀末一躍成為世界第一大工業強國奠定了物質和技術基礎。第二次國際產業轉移橫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后的20世紀50年代和60年代,產業轉移的路徑是從美國向亞洲的日本和歐洲的原聯邦德國轉移。美國借助于此輪產業轉移順利地完成了國內產業結構調整。第三次產業轉移進行在20世紀60-70年代,產業轉移的路徑是從美、德、日等國向亞洲新興工業化國家轉移。前者完成了比較優勢的產業升級和轉換,占據著世界產業鏈的高端部分;后者啟動了現代經濟增長,躍升為“亞洲四小龍”。第四次產業轉移發端于20世紀80年代到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之前,產業轉移的路徑是從美、日、德和“亞洲四小龍”向中國和東南亞國家轉移。前者將產業結構重心向高技術化、信息化和服務業方向發展,后者產業結構得到了升級,其工業化進程大大加速。值得注意的是,四次產業轉移的成功經驗無不是強調了技術轉移中推進自主創新。
一方面,中國日益成為國際產業轉移的重要目標之一。另一方面,《中原經濟區規劃》出籠并在緊鑼密鼓地貫徹實施。在國內產業結構調整的大背景下,如何結合中原經濟區的實際情況深刻剖析自主創新的體系要素與內在機理,以更好地支撐中原經濟區承接來自國外和國內發達省市的產業轉移,無疑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價值。
1 自主創新主體――企業
在知識經濟時代,國家自主創新的主體大多是由企業扮演,產業創新與競爭的主要研發活動是企業承擔,尤其是廣大的中小微企業。在中國,大約6000萬個中小微企業完成了65%發明專利以及80%以上新產品開發。在江蘇省,大約130萬個小微企業創造了全省60%以上的經濟總量,實現了75%的企業技術創新成果。因此,企業(主要是中小微企業)是自主創新的承擔主體,是引導技術創新的最直接力量源泉。因此,應當引導企業成為技術創意的孵化器,科技創新的溫床,創新人才的搖籃,創新資金的源泉,科技成果的產出地和吸納者,知識產權的創造者、管理者和應用者,以及產業發展的引領者。具體策略如下:
1.1 繼續深化現代企業制度改革
建立與中原經濟區產業發展、社會規范和剛性制度相適應的公司治理結構以及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從體制上確立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從機制上調動企業家、管理者和員工的積極性與主動性,進而確立和形成以企業為主體的區域創新體系。
1.2 構建科技人才體系
首先,重視企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中原經濟區要加強重點產業、新興產業的技術骨干、創新人才的培養,優化企業科技人才隊伍的學源結構、專業結構與年齡結構,引進國內外高層次創新型人才,健全企業科技人才使用機制,為中原經濟區自主創新體系的構建和運行服務。其次,加強企業高管隊伍建設。要建立與健全科技創新型企業家的選拔、培養與成長機制,營造有利于企業家健康成長的生態環境,促進企業家隊伍數量增長與質量提高的同步發展,更好地帶領中原經濟區企業進行不間斷的技術創新、產品創新、組織創新和品牌創新,不斷地向市場推出具有更高技術含量和更高附加值的自主品牌產品,并通過自主研發進入發達地區行列。
1.3 搭建重點產業技術創新平臺
要針對中原經濟區各省原有的重點產業以及目前所承接的重點產業,創建數個技術創新平臺,例如電子信息技術研究中心、現代農業研究中心、紡織產業技術中心等,使之成為技術、信息與人才的“蓄水池”和集散地。
1.4 建立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要聯合中原經濟區所轄的各級各類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建立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加大研發投入,增強研發實力,提高企業自身的科技創新能力,徹底解決困擾所承接的重點產業發展中遇到的技術瓶頸難題。
1.5 支持民營科技企業發展
首先,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要嚴格保護民營企業的各類技術創新成果和知識產權,激發民營科技企業的創造性與積極性,增強民營科技企業的創新創業動力。其次,政府要科學指導民營科技企業逐步建立和健全適合于本企業的技術研發部門和知識產權戰略管理部門,有序培養和引進企業急需的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從根本上提高民營科技企業的研發能力、創造能力和競爭實力。第三,政府要推動民營科技企業專利產業化、構建民營科技企業專利融資的協同體系、持續加大對民營科技企業專利信貸支持力度,以克服民營科技企業融資難的現實問題,并通過繼續實施民營科技企業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構筑供應鏈專利融資模式、推行大數據金融模式等,為民營科技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金融支持。
2 自主創新載體――產業集群
從管理學視角分析,產業集群優勢非常明顯。首先,集群具有技術創新、產品創新、組織創新和品牌創新的良好氛圍。其次,集群的協同和集成功能放大了知識技術溢出效應。第三,集群內部人才、資金和技術等資源的流動與融通極大地降低了企業的創新成本。但是,中原經濟區的產業集群層次較低,創新性不強,高新技術產業規模偏小。例如,囿于技術創新力度不夠,菏澤紡織工業產品單一,大多是半成品,致使盈利空間狹小;菏澤特種玻璃產業無法消化過高的運輸成本,其產品的市場競爭力不強。
所以,中原經濟區在承接產業轉移的過程中,必須要充分發揮現有產業集群的比較優勢,培育創新型的產業集群,增強產業集群自主創新能力,努力將菏澤特種玻璃與安陽建筑陶瓷、邯鄲鋁型材、信陽保溫材料打造成新型建材產業集群。具體策略如下:
2.1 加強分類指導
在中原經濟區的轉入產業和原傳統產業中,存在著資本密集型產業集群和勞動密集型產業集群兩種類型。對于前者而言,政府應當著重完善和創新資金投入相關的政策措施。對于后者而言,政府應當側重營造良好的創新環境與培養復合型的創新人才。
2.2 培育有效載體
在中原經濟區的科技園區及其產業集群內部,進行以創新為核心的綜合服務體系建設,配套發展物流等服務平臺,不斷增強科技園區及其產業集群激勵和支持創新活動的功能。
2.3 突出創新重點
在中原經濟區中,集群內大型企業少而中小微企業多。對于前者應當側重于以原始創新、集成創新或模仿后再創新為重點的自主創新活動,提升整個產業集群的技術創新水平和專利創造能力。對于后者而言應當側重于專利創造和專利技術產業化,特別是要注重協同攻關,以不斷提高產業集群內企業的協同創新水平。
2.4 面向高端演進
在中原經濟區產業集群內部,不論是大型企業還是中小微企業,都要致力于通過技術創新和技術升級、產品創新和產品升級、品牌創新和品牌升級等途徑,實現產業鏈低端向高端的演進,站穩價值鏈的高端位置。
2.5 融入外部網絡
中原經濟區要促使本地產業集群融入外部先進產業網絡、技術網絡與營銷網絡,并與之建立縱向的貫穿上游、中游和下游全產業鏈的差異化分工與合作,進而提升集群內企業的技術水平、管理能力和產品質量。
3 自主創新網絡――區域協同創新聯盟
在區域協同創新聯盟的背景下,聯盟企業成員之間可以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與共享,可以提升企業的技術水平,提高企業自主技術創新能力。對于特定區域而言,加強產學研(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合作,構建自主創新的合作聯絡網絡,可以協同、集成和整合本區域的技術創新資源、組織創新資源,建立和鞏固企業的可持續競爭優勢。
目前,中亞經濟區內的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各自為政,少有往來。河南等省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發成果與企業創新需求相脫節。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絕大部分科技成果和發明專利被系之高閣,難以轉化成現實生產力,這已經成為制約中原經濟區又好又快發展的突出問題。例如,鄭州大學作為全省唯一一所“211工程”大學,盡管其專利數量逐年遞增,但是其專利轉化率不到20%。可見,絕大多數專利變成了“中看不中用”的花瓶。為了更好地貫徹和實施國務院《中原經濟區規劃》,必須通過自主創新為中原經濟區建設提供科技支撐與人才保障。具體策略如下:
3.1 組建高校協同創新聯盟
圍繞中原經濟區重大戰略需求、重大產業技術和重大技術應用問題,發揮不同類型、不同行業和不同特色高校的優勢,力爭在區域支柱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突破共性關鍵技術,通過集成創新、協同創新以及優質資源共享解決交叉領域和新興領域發展中的重大科技應用問題,切實為中原經濟區培養和輸送工程技術人才、拔尖創新人才和管理人才。
3.2 組建產學研協同創新聯盟
中原經濟區的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要結合區域產業的技術基礎和產業特征,組建產學研協同創新聯盟,按照“自愿平等、開放共享、協同創新、合作共贏”的原則,圍繞解決區域轉入產業發展所面臨的應用性、戰略性和技術性重大問題,借助于區域協同創新聯盟實施深度聯合研發和開放式創新,借助于各類聯盟的開放性優勢,最大限度地凝聚中部、東部沿海乃至海外科技人才;促進區域人才、資金和技術共享,提升聯盟自主創新能力,盡力實現企業人才需求與高校人才培養的對接,產業、行業、企業與高校專業建設的對接以及企業技術創新需求與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研發的對接。
3.3 延長創新鏈條
中原經濟區的高校和科研院所應當將創新鏈向地方延伸,將創新資源向社會輻射,與地方政府共建研究院(所或者中心),積極參與區域創新實踐,實現高校、科研院所與區域發展的互動雙贏,形成多元互動的聯合創新網絡。
3.4 凸顯正外部效應
中原經濟區的產學研各單位應當協力破除承接產業轉移中的技術瓶頸與障礙,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生產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標準的名牌產品,從而實現產業自主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全面提升中原經濟區的產業技術水平、創新能力及核心競爭力。
4 自主創新橋梁――科技服務平臺
企業是技術創新的主體,科技人員是技術創新的第一資源,而科技信息則是科技人員從事研發活動的前提條件。科技服務平臺有助于企業及時獲取科技信息,優化創新決策,加速企業創新進程,為企業創新全過程提供包括文獻服務、科技查新、專題咨詢、競爭情報、政策輔導、產業分析及成果評價等綜合信息服務,切實助推產業和企業的自主創新活動。具體策略如下:
4.1 完善科技中介組織的政策法規體系
中原經濟區要圍繞技術咨詢與服務、知識產權管理與利用、金融創新、網絡信息和戰略咨詢等領域,逐步制定和實施系統的政策、法規、標準、規范和指南等,整合國家、社會、企業和個人的資源與力量,從而創造和優化自主創新的生態環境。
4.2 構建科技資源共享平臺
中原經濟區要充分運用現代協同與集成技術,推動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研究實驗基地、最新的科技資源、實時的科學數據、不同學科的科技文獻以及科普資源等科技資源的共享與分享,促進科技資源優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提高中原經濟區的科技創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