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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過程異化
中圖分類號:F320.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0751(2013)01—0039—04
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是指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減少跟城市建設用地增加掛鉤,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若干擬復墾為耕地(或農用地)的農村建設用地地塊(拆舊區)和擬用于城鎮建設、農民居住區建設的地塊(新建區),共同組成建新拆舊項目區,通過農村建設用地的建新拆舊和土地復墾,最終實現建新拆舊項目區內建設用地總量不增加,耕地面積不減少,用地布局更加合理,集約化水平大幅度提高的土地整理工作。作為國土資源部出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進一步盤活了利用農村存量建設用地,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緩解了城鄉用地供需矛盾,受到各地的普遍歡迎。然而,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某些地方“增減掛鉤”發生異化,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的實施及成效
近年來,為加強耕地保護,國家出臺耕地占補平衡辦法,要求各地要嚴格按照建設項目占地的數量,進行耕地占補平衡,補充的耕地要在數量和質量上與原有耕地相當,并要求縣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按照“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對依法批準占用耕地的非農業建設用地補充耕地方案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核實。2004年國務院出臺了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支持農村建設用地整理,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要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最終達到既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緩解城市建設用地擴張對農用地的壓力,又實現增加耕地數量、提升耕地質量的目的,其本質是“占補平衡”的創新。2006年國土部開始在全國五省市開展試點,2008年又增列19省市為試點。試點政策的出臺在全社會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在政策的不斷完善與創新下,拓寬了建設用地空間,保護了耕地,提高了耕地質量。
各地在試點過程中,因地制宜,探索了不同的增減掛鉤模式。從實施主體來看,主要有政府主導、市場主導和農村集體自主運作等類型。所謂政府主導,主要指由政府統籌管理和組織,負責項目立項選址、規劃編制、方案設計、資金籌措、工程督辦和項目區驗收等。項目實施企業作為具體的執行單位,負責拆舊區農民安置和新建區工程。所謂市場主導,是指政府通過提供優惠政策,運用市場機制來引導企業參與項目實施,企業通過投資、拆舊和安置,獲得項目用地, 政府在這個過程中只是監督、引導、協調和服務。農村集體自主型運作,指新區建設和舊地復墾都由農村集體組織依據政策自行控制的模式。政府主導型是目前全國各地比較普遍的模式,市場主導型也有一定比例,農村集體自主型運作的情況相對比例較少,一般對農村集體的經濟實力要求較高,同時村民要充分了解政策,對改善居住環境具有較強的意愿。從具體的實施方法上看,又有四種:第一,就地城鎮化。主要是經濟發展較好的城市或縣城郊區,其主要做法是將城市建設和農村建設統籌規劃,通過增減掛鉤政策將農村居民點整理后,周轉出的指標全部用于城鎮建設,而原拆舊區轉化為城市社區,農村居民相應轉變為城市居民。第二,場鎮擴展。實施范圍在小場鎮及周圍的農村,主要做法就是引導場鎮附近農民向場鎮集中,通過整理農村居民點的建設用地指標,用于場鎮建設,壯大地方小城鎮規模,并引導農村剩余勞動力從事二三產業。第三,拆村并村。將幾個居民點分散、居住條件不好的村落整合,通過規劃選址,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將幾個村落的居民合并到相對集中的一處或幾處居住。第四,整村搬遷。主要指在一些自然條件惡劣的山區和地質災害易發區,通過增減掛鉤將所有農村居民點進行復耕,選擇地理條件較好的新區重新規劃建設,節約的用地指標用于發展城鎮建設。
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在執行中取得了以下較好成效。
1.緩解了城市供地緊張的矛盾。當前國家對各地城市發展中年度用地指標有嚴格的規定,導致各地在推進工業化、城鎮化過程中存在用地瓶頸制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在滿足大的耕地占補平衡的目標下,將掛鉤的指標用于城鎮建設,既不占用地年度指標,也不占用規劃期內建設用地規模指標,有效緩解了城鎮建設用地指標的壓力,為推動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提供了用地支持。
2.推動了統籌城鄉發展。長期來,我國大多數農民習慣于自然院落形式分散居住,村莊建設大部分是以農民自主建設為主,由于未經過科學規劃指導,村莊布局不合理,制約了農村的發展。通過增減掛鉤,整體規劃,推進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改善了農民生產、生活水平,提高了農業生產能力,有效解決了耕地保護和節約用地“缺動力”、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缺渠道”、新農村建設“缺資金”、城鄉統籌“缺抓手”的問題,有效地推動了農民向城鎮和新村集中、土地向適度規模經營集中,有力促進了城鄉統籌發展。
3.促進了集約節約用地。通過增減掛鉤,有效整合農村居民點用地,對原有散亂、廢棄和閑置的農村建設用地進行整治,農村居民點“小、散、亂”現象有所改善,形成集聚效應和規模效應。共用設施建設,降低了人均用地標準,節約了大量土地,同時通過建設標準化的田間地塊,整體改善土地質量,促進土地利用的有序化、合理化、科學化,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根據全國已試驗的增減掛鉤試點調查,舊村莊整治后一般節地在50%左右。劉彥隨等通過高分遙感影像調查,認為全國64萬個行政村330萬個自然村通過綜合整治,近期增地潛力可達757.89萬公頃,約合1.14億畝,而若能保障轉移進城人口全面小康住房用地需求,并實現快速城鎮化發展后農村人口、產業、用地相對集中,我國農村綜合整治遠期增地可達992.16萬公頃,約合1.49億畝。
4.撬動了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眾做周知,我國實現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受農村土地及集體經濟組織等方面法律法規的限制,農村土地所有權人主體的問題、運行管理問題、權益保障問題缺乏具體的政策辦法,農村土地使用和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度和廣度不足,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尚不能充分實現合理的市場化價值,市場化流轉還存在一定的障礙。而增減掛鉤則通過合法途徑對土地權屬進行調整,對建設用地進行流轉,對耕地保護提出措施,對農民權益進行保障,對低效使用土地進行整治,成為推動土地資源向土地資產、土地資本轉變的一個重要抓手,成為撬動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一個“導火索”,對促進土地要素在城鄉之間合理流動,提升農村土地資產的價值,讓邊遠農村共享城市改革發展取得的成果具有重要的意義;對下一步探索建立耕地保護補償制度、完善耕地占補平衡政策、推進征地制度改革、推進農村產權抵押貸款等有重大促進和導向作用。
二、綜合評估滯后使“掛鉤”實施面臨異化風險
作為一項解決工業用地、城市發展用地供需矛盾的工具性措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從開始試點就受到各地的普遍歡迎,同時由于對增減掛鉤的具體評估缺乏統一規定和實施細則,導致部分地方在“掛鉤”過程中前期調查評估不夠,中期監管不力,后期驗收不規范,從而使“掛鉤”效果出現偏離耕地占補平衡目標的風險。
1.重前期申報不重中后期評估驗收,耕地占補平衡運行面臨異化風險。按照國土資源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管理辦法》(國土資發[2008]138號)文件的要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要嚴格按照前期調查評估、中期監督管理、后期驗收評估等環節實施,要重視征求農民集體和農戶意見,對涉及權屬調整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及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摸底調查,編制《土地權屬調整初步方案》,并委托有資質的專業評估機構對建設用地整理項目進行技術審查,出具技術審查報告。要求加強監管,整治項目自立項批復之日起時必須完成復墾整理工作。項目實施后要進行嚴格的數量、質量評估驗收。而目前部分地方增減掛鉤的實際運行中,耕地占補平衡存在被異化的可能。主要有幾種情況:一是“實占虛補”風險。有些地方只注重“占”,不注重“補”。新區建設工作熱心,拆舊區復墾工作滯后,難以按規定時間歸還臺賬,導致被占良田已經成為城市建設用地,而補充或新增耕地卻遲遲得不到落實。二是“實優虛劣”風險。一般而言,城市周邊土地相對平緩、肥沃,水源、地質條件較好,而偏遠農村地區可能位于高原山區或土質較差的丘陵山地,同時又是原有宅基地、磚瓦廠或其他建設用地,復墾成為與城市周邊耕地質量一樣的良田相對較難,在耕地質量上有可能形成用質量較差的替換質量較好的風險。三是農地“非農化”風險。由于土地整理成本相對較高,而純粹的農業生產缺乏比較優勢,不少地方土地整理以后,不是用來進行農業生產,而是進行一些“非農化”的經營牟取更大的經濟效益。四是耕地“非糧化”風險。在各地的土地整理以后,即使仍然從事農業生產的,也有不少地方更傾向于種植花木、蔬菜等經濟作物,而不是單純的生產經濟效益相對較差的糧食。
2.補償標準不一和新村建設規劃缺少評估使農民增收、農村建設面臨風險。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實施的初衷是解決城鄉合理用地問題,同時也是推進和落實以城帶鄉、以工促農戰略的一條有效路徑,可以通過建設用地指標的流轉將城市發展成果轉移到農村,使城市資金通過一定的方式支持農村建設。但在實施過程中,存在四方主體,即政府、企業、農村集體組織和農民。國家有關部門在房屋拆遷和建設用地復墾為耕地上并沒有出臺具體的收益分配標準,有些地方工作做得好的,農民不需花費太多就可以搬到新區或新村。而也有少數地方將增減掛鉤的補償標準參照傳統征地補償,據國家有關資料統計,被征土地征用費的收益分配比例,地方政府占20%—30%,企業占40%—50%,村級組織占25%—30%,農民僅占5%—10%,造成農民利益受損。另一方面,新區或新村建設規劃評估不足,導致新建集中區在具體使用時,不符合農民生產生活習慣,造成較大生活成本。如有些地方只是考慮讓農民集中居住,但卻未考慮農民飼養牲畜的習慣,新建區未規劃牲畜飼養空間,導致新區建成后農民入住率低。也有的地方不考慮文化風俗習慣,導致新區建成后,原有村落長久形成的歷史非物質文化丟失或遭到破壞。
3.掛鉤項目與相關規劃缺少銜接評估使農村用地面臨結構失衡風險。規劃編制質量不高,規劃滯后,規劃意識不強,是長期以來我國農村發展和建設無序的癥結之一。開展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就是要變無序為有序,提高農村用地的質量和效率。因此,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前期申報工作必須強調統籌規劃,即以科學規劃為引導,嚴格按照土地使用規劃,通過典型示范,推動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工作有序進行。而在具體操作過程中,一些地方為了盡快解決城鎮建設用地指標緊缺的壓力,在增減掛鉤項目選址上只顧眼前,不顧長遠,隨意劃地,導致掛鉤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不銜接,與城鄉規劃不協調,對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一級類用地的結構缺乏科學規范的引導和控制,使三類用地在數量、質量和空間秩序的組合方面面臨錯位、失衡的危險,難以實現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建立新型城鄉形態的戰略目標,各種爭地矛盾很難得到有效解決。
4.置換土地質量缺少評估使國家糧食安全面臨風險。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是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的根本要求,是國家規定18億畝耕地紅線的政策本底。目前各地在增減掛鉤后,對新補充耕地的質量評估還需要更加嚴格,形成更為完備的標準。盡管表面上通過增減掛鉤,一些地方在耕地總量上保持大體平衡,但實際上新復墾的耕地要形成較好的生產力,還需要多年的精心培育。各地掛鉤過程中存在劣地換良田現象,補充耕地的質量與被占用耕地的質量之間存在較大的差距,實際上是耕地在減少,與耕地占補平衡戰略“使存量耕地產出能力總量不下降”的初衷不符合。表面上耕地面積沒有減少,但實際上糧食產量下降,這種情況一旦成為普遍現象將嚴重影響國家糧食安全。
三、科學實施增減掛鉤政策的對策建議
1.堅持統籌規劃,健全完善項目規劃管理體制機制。政府應當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地方城市發展需求水平、城市土地利用績效水平、城市的戰略地位等重要因素確定每年進行城鄉建設用地掛鉤的總量。按照統籌規劃的要求,把拆舊區和新建區作為一個整體放到區域經濟發展大局中進行科學定位,統籌考慮市縣域城鄉空間、產業布局和農田、生態保護,形成城鎮和村莊相互銜接、架構合理的城鄉形態。要分區域明確產業結構、人口密度、復墾耕地標準、環境保護等要求,建立統籌產業發展、新區建設、生態環境建設和文化保護等的綜合規劃評估體系。強化項目規劃的實施與監督,規劃編制、審查和監督要適當分離,以便規劃嚴格執行。
2.創新農村產權制度,推動農村建設用地優化配置。明晰農村產權關系和權能,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農村產權制度。全面開展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農村房屋產權確權登記頒證,這是開展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基礎。要在技術方面對確權工作進行規范,堅持實測確權,在管理上加強指導和監督,建立健全農村產權維護和糾紛調處機制。完善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控制宅基地房屋建設強度,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償使用、有償退出機制和農村房屋產權流轉、交易、處置機制。
3.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標準和責任評估體系。在嚴格執行規劃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農民在土地非農化和增減掛鉤過程產生的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明晰建設用地作為一種商品的價值構成要素,在補償標準方面要綜合考慮區位、自然生產力、開發成本、機會成本、復墾成本、預期收益、社會保障價值因素等。建立專業、權威的評估機構,科學估算土地價值的合理區間,將其作為監督土地交易市場正常運行的依據。明確土地使用權交易各方的責任與義務,作為土地轉換之后續工作的考評與監督依據。
4.建立項目區招投標和規范化管理機制。在項目區掛鉤實施過程中,嚴格依據條件實行項目區招投標管理。如在增減掛鉤試點中對土地復墾整理可以采取項目法人制、公告制、合同制、招投標制、監理制、財務請撥款制和報賬提款制等。嚴格控制周轉指標規模,規范管理,不得違反規劃擴大試點范圍,避免借農村土地整理過快擴張城鎮建設用地的規模。在實施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的過程中,既要注重耕地的數量不減少,又要保證整理后耕地的質量不降低,要做好耕地質量評估檢查。
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推動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促進城鄉建設用地的雙向互動和協調運行,對緩解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速度與耕地保護之間的矛盾具有緊迫性和現實性。而如果不重視“掛鉤”過程中的綜合評估和管理,則一項好的政策也會異化為侵害農民權益、造成國家糧食安全的隱患。因此,探索制度創新,完善體制機制設計,對進一步科學實施增減掛鉤政策、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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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展創意城市在提升城市競爭力中的作用
構建和發展創意城市是實現城市功能轉型、改善城市環境、增加城市文化含量、提升城市形象的有效途徑。
1、為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動力。發展創意城市的核心資源是創意。創意產業的興起與迅速發展,既為城市經濟增長與產業結構升級提供了新的動力,也給知識經濟時代的城市功能轉型創造了契機。據有關統計表明,創意產業1美元的產值可以帶動國民經濟4000美元的產出,對GDP增長有極大的貢獻作用。對于一些自然資源并不豐富的城市來說,尤其是對于那些已經出現能源緊缺與環境污染問題的城市,通過大力發展創意產業,建立節約型社會、提高城市綜合競爭力無疑是個明智的選擇。
2、改善城市環境。根據美國著名學者Florida教授的研究,人力資本是最重要的生產要素之一,但是人力資本中那些敢于創新、富有創造力的人群才是創造的主體,對城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起著決定作用,而這群不同于工人階層與服務階層的群體就是“創意階層”。創意階層在職業的區位選擇或居住空間選擇時,對于舒適優雅的人居環境具有強烈的傾向性,也就是說,一個城市的硬件設施配置齊全,生活環境越舒適便利,越能吸引創意階層。而企業為了能得到這些受過高等教育的勞動力,也會跟隨著創意階層來到這些城市。當一定規模和數量企業聚集起來形成產業集群后,就會產生“創意產業”。創意產業的發展需要有深厚的文化基礎,所以在發展過程中不需要城市的大拆大建,而是利用具有本土特色的創意資源,營造創造性、個性化的城市環境,創意產業與城市歷史文脈的結合,不僅使城市的歷史文化遺產得以保護,而且創意產業園區等的建設運營,能極大地改善城市基礎設施。因此把創意產業融入到城市規劃當中,可以加強創新氛圍,改善當地環境,提升社會滿意度,增強民生幸福指數。
3、增加城市文化含量。城市文化是城市發展的動力、創造力的基礎,城市的持續發展與城市文化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城市文化的發展可以增加城市持續發展的各種社會、經濟以及文化價值,同時有利于降低可持續發展的成本。利用城市文化資源,尤其是特色文化,樹立城市品牌,不僅可以吸引更多的游客,發展城市的旅游業,促進城市經濟的發展,更重要的是可以大大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增強城市的綜合競爭力。創意城市強調的就是以文化創意推動經濟發展。創意經濟造就的品牌,不僅能集中體現創意主題的文化見識、文化自覺、文化自信、文化想象力,而且這種品牌更適合創造人們生存發展的良好文化生態環境,滿足人們對于物質文化的追求。
4、提升城市形象。進入21世紀,隨著城市間競爭的加劇,城市形象競爭已成為世界范圍內城市品牌競爭的重要方面和手段。城市形象對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有巨大的促進作用。良好的城市形象,能夠迅速提高城市的知名度、美譽度,改善投資環境,吸引外部資源和資金的流入;良好的城市形象能夠增強市民的責任感,提高市民的道德素質和個人修養,能夠創造和諧的人居環境,放大城市的價值,提升城市品牌競爭力。城市形象要獲得公眾的認知和認同,城市必須要塑造獨特的個性,反映出區別于其他城市的特質。每個城市都有自己的比較優勢,這種比較優勢既可以是勞動力、資本和資源等生產要素,也可以是自然環境等享賦。通過文化創意,對這些要素可以起到去劣存精、精致強化等作用,使其競爭優勢更加突出。
二、建設創意城市的對策分析
1、從城市自身情況出發,進行科學的品牌定位。霍普斯根據歷史發展進程,總結出四種類型的創意城市:技術創新型城市;文化智力型城市;文化技術型城市;技術組織型城市。技術創新型城市,多為新技術得到發展或者甚至技術革命的發源地。一般是由一些創新精神的企業家,即所謂的“新人”,通過創造既相互合作又專門化分工并具有創新氛圍的城市環境而引發城市的繁盛。文化智力型城市,與技術創新型城市相反,這類城市偏重于“軟”條件,例如文學和表演藝術,通常都是出現在現存的保守勢力和一小群具有創新思維的激進份子相互對峙的緊張時期。主張改革的藝術家、哲學家、知識份子的創造性活動引起了文化藝術上的創新革命,隨后形成了吸引外來者的連鎖反應。文化技術型城市,這類創意城市兼有以上兩類城市的特點,技術與文化攜手并進,形成所謂“文化產業”將互聯網、多媒體技術與文化密切地結合在一起,文化技術型城市將會有一個黃金般美好的未來。技術組織型城市,是在政府主導下與當地商業團體公私合作推動創意行為的開展。人口大規模聚居給城市生活帶來了種種問題,比如城市生活用水的供給,基礎設施、交通和住房的需求等。這些問題的原創性的解決方案造就了技術組織型的創意城市。
一個城市的定位要根據自身條件、周邊環境、發展需求等因素,確定自身發展的目標、路徑以及品牌個性。一般來說,城市的定位首先要考慮自己未來的發展方向和目標是什么,其次要考慮社會公眾對定位的認同度如何,最后要考慮自己的優勢在哪里。
2、促進創意產業集群化發展,完善城市產業價值鏈。建設創意城市,提升城市競爭力,內在要求就是促進創意產業集群化發展,完善城市產業價值鏈。我國創意產業起步較晚,現在還沒有形成完整的知識體系,企業之間存在著相互封閉現象,缺乏有效的交流和互動。政府應該發揮橋梁紐帶作用,為市場健康發展提供必要的引導和服務,盡快改變資源分散的狀況,以重點園區為中心,發展創意產業集群,完善產業價值鏈。一方面做好創意產業園區的規劃。不僅在招商引資時就注重引進企業、單位的產業性質,注重產業鏈的建設和完善,還要完善園區周邊的醫療設施、教育文化、娛樂休閑等服務配套設施,以便給創意階層提供舒適、便利的創意環境。另一方面為園區創意產業發展提供非營利性的公共服務平臺,改善創意產業發展的環境,推動園區內部企業之間的互動,挖掘創意產業的集群效應和競爭優勢。
3、升級城市軟件。城市要吸引創意階層就必須為其提供能夠發揮創造力和想象力的環境,創意環境應該由硬件設施和軟件設施共同組成。
(1)良好的城市環境和寬容的社會氛圍。首先,創意城市要有良好的生態環境。因此,各地方政府應加大環境設施投入,比如說要有整潔、干凈的城市面貌、一定比例的城市綠化面積、一定數量的標志性建筑和富有地方特色的建筑等等。還要有完善的基礎設施和便利的交通通訊設施,以便為創意人才提供舒適、安全、便利的居住空間。其次,創意城市要有良好的人文環境,在城市擁有豐富的大學、研究所、劇院等文化設施的環境中,不僅是藝術家與科學工作者需要開展創意活動,一般的民眾也應該有能夠享受藝術文化的充裕收入和自由時間,通過提升城市整體的文化修養水平,達到提高城市開放競爭力的目的。另外,創意城市需要寬容的社會氛圍。多元文化的并存是創意城市得以發展的不可或缺的積極因素,創意階層在寬容的社會氛圍下,不應該只是停留在多元文化的相互理解,而是人與人之間互動頻繁,建立超越工作范圍的聯系,激發多元文化相互理解、共享信息、交流、整合,從而鼓勵民眾改變原有的思維方式,創造性地思考,促使創意源源不斷地產生。
(2)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創意城市的核心競爭力主要表現為對智力資源和智慧成果的培育、配置、調控能力,表現為對知識產權的擁有和運用能力。但是,我國的各種產權制度還不完善。首先,完善符合國際通行規則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我國現有的知識產權保護主要依靠的是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等,缺乏針對創意產業的專門法,要激勵創意產業的積極性,有必要盡快制定和修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將知識產權保護的范圍擴大到電子游戲、動漫等新興產業領域。而且,在制度和規則的制定和修訂過程中,要參照國際通行規則,以便與國內外創意城市交流與合作。其次,加強政府與社會力量的互動。創意城市的政府要考慮到創意企業和行業協會的作用,積極引導社會多方力量參與到知識產權保護的活動中,提高行業監督力度,建立健全全社會化的服務體系,提高創意成果商品化、產業化的轉化率。再次,增強社會公眾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普及知識產權法律知識,嚴厲打擊盜版、假冒和剽竊等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犯罪活動。提高創意企業和個人的知識產權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對創意成果及時進行保護。
(3)重視人才培養和儲備。在建設創意城市的過程中,綜合素質較高的文化創意人才是關鍵所在。有關的統計資料顯示,紐約創意產業人才占就業人口總數的12%,倫敦為14%,東京為15%,而上海不到1%。針對目前創意人才結構性匱乏問題,一是考慮人才引進戰略。我國的創意產業起步較晚,為了高效快捷地學習借鑒國外先進的技術管理經驗,可以構建比較完善的創意人才引進機制,通過資金扶持、政策優惠等措施吸引海外從事創意職業的優秀人才來華工作。二是依托發達的教育體系,與相關高校和研究機構合作,注意產、學、研的緊密結合,通過在相關高等院校設立相關專業等方式,將學生的培養與就業聯系起來,既能大力培養具有高度敏感性和創新能力的創意產業設計、策劃和制作人才,又能滿足畢業生的就業需求,同時,要注重推進現有人才走出去,打破傳統的培養模式,加強與外界的交流和合作,著力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創意人才。三是重視科技教育和職業技術培訓,提高全民族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失業者二次就業的問題是所有資源枯竭城市和地區在轉型發展過程中都不可能回避的問題。創意城市在發展的過程中,不僅要注意引進高端人才,做好后備人才管理,而且要重視儲備人才的升級轉型,不僅要對待業者進行必要的職業教育和技術培訓,而且要做好創意產業企業員工隊伍的培訓工作,提高全民族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使人才結構能更好地適應產業結構的變動。
4、擴大投融資渠道,加大資金投入。融資困難是困擾我國創意產業發展的難題之一。為改變我國創意產業的發展中遇到的投資主體相對單一、投融資渠道不暢等問題,這可以從幾方面來實行:第一,建立多種形式的創意產業發展基金。比如設立由政府或行業協會主導的專項資金,通過貸款貼息、項目補貼、補充資本金等方式,專門為那些具有獨立知識產權有良好發展前景的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扶持。第二,鼓勵金融保險行業加大對創意產業支持力度,比如說確立針對知識產權和品牌價值等無形資產的評估體系及信用評估標準。第三,降低市場準入門檻,鼓勵和放寬社會資金進入創意產業。由政府制定相關的引導基金資助資格和限制、扶持條款,根據城市產業經濟的發展趨勢和方向,通過優惠政策鼓勵相關機構重點資助和扶持,有步驟、有重點地引導相關產業不斷完善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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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民間議題 媒體 公共政策 媒體市民社會
一、市民社會議程的出現
通常來說,社會民眾對公共政策的意見表達,可以分為直接管道和間接管道。間接管道指民眾通過正式管道(例如選舉)與非正式管道(透過政黨、利益集團和大眾媒體)等方式進行表達;直接管道則包括投書、游說、請愿、游行示威,以及座談會、聽證會、民意調查和公民投票等方式。
在傳統的
2.媒體市民社會為何形成
如果說,媒體市民社會對于民間力量的 發展 如此重要,那么,我們可以進一步追問,為何處于轉型期的ngo與媒體之間會形成這樣一種媒體市民社會機制?為何ngo如此依賴媒體,而媒體則在新聞生產中選擇了對ngo更為有利的方式?從宏觀層面看,
3.媒體市民社會的潛力
在現有的制度架構下,媒體市民社會表現出了一系列的潛力:
關鍵詞:城鄉建設;城鄉規劃;價值;措施
中圖分類號:TU9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城鄉規劃的理念與特征
城鄉規劃理念的提出距今已有數百年的歷史,且隨著每代人的不斷完善和修改,讓現今的城鄉規劃理念不僅越來越獨立,也完美的將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完美結合到了一起。城鄉規劃的實施者是政府部門,因此城鄉規劃的規劃前提是能夠符合基本法律法規的要求,并在此基礎上編制具體的城鄉規劃過程以實現資源的合理利用。城鄉規劃對資源的合理配置不僅體現在對空間布局形式的規劃上,同時對人口密度,經濟發展和城鄉未來經濟藍圖也有很大的調控作用。可以說城鄉規劃就是為城鄉建設的基礎規劃服務,合理的城鄉規劃能夠幫助城鄉建設達到最優化發展。城鄉建設的好壞不僅影響到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同時與城鄉民眾的生活也息息相關,城鄉規劃的質量還需要靠公眾的積極參與和嚴格監督,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政府部門能夠嚴格按照最優化城鄉規劃實現對城鄉建設的合理布局。
2城鄉規劃在城鄉建設中的價值
2.1對空間資源進行合理配置
城鄉規劃法明確規定,城鄉規劃要能夠實現改善人居環境、協調空間布局、加強規劃管理、帶動城鄉經濟與社會協調、全面可持續發展的改善目標。從上條法規中可以看出城鄉規劃不僅是城鄉建設的基礎,同時又是城鄉建設可持續發展的方向保證。過去的城鄉規劃通常都是通過加大城市化規模的方式來提高城鄉GDP增長,但是規劃配置的欠合理性往往讓城鄉規模建設不能很好的與城鄉發展相協調。且政府對地方土地的過度重視也讓目前城鄉規劃的實際效果與規劃本質完全背道而馳。為了實現城鄉的合理建設,保證城鄉建設的可持續發展,提出合理資源配置的城鄉規劃建設對城鄉建設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2.2解決城鄉兩極化的最佳途徑
目前國內城鄉建設中面臨的最主要問題之一就是城鄉兩極化嚴重,這種兩極化主要體現在城市用地市場化和農村用地自給化兩方面。簡單的說,城市在自身土地規劃建設過程中已經逐步向著統一化和整體化的方向發展,但是農村在土地資源利用上卻較為隨意,很多規劃計劃都難以實施。這種兩極分化不僅延緩了農村經濟建設,同時也加大了城鄉發展的差距。因此合理進行城鄉規劃,尤其是土地方面的規劃不僅能夠協調城市與農村的發展,同時也能夠使兩者的土地資源得到最大化的利用。
2.3為宏觀調控提供支持
新城鄉規劃法中進一步強調了城鄉規劃的作用和法律地位,并要求所有單位和個人均需按照法律批準的城鄉規劃進行建設,聽從統一的規劃管理。從新城鄉法規也可以看出現今的城鄉規劃建設已經消除了城鄉建設中一系列不穩定因素。例如以往政府因更換人員而對城鄉建設部署進行大范圍調整使各種資源無端浪費的現象就不會出現,因為新法規中明確指出,只要是程序的正常規劃,就不能隨便修改,即使需要修改,修改程序和修改制度也異常嚴格。
過去城鄉法規的制定與執行者都是政府,過去的城鄉法規只側重行政權力與管理方法的維護而忽視公民與法人的權益保護,這導致舊城鄉法規出現監督薄弱,專制性強的特點。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新城鄉法規在修改過程中加強了監督制約行政權力的內容,著重強調了社會公眾、立法機關、上級部門對規劃權力的監督。同時也將群眾參與、職能部門參與和定期評估總體規劃等多個事項列為法定程序。這種監督機制的強化為城鄉建設中的合理規劃提供了保障,同時也為上級政府對城鄉規劃的宏觀調控提供了支持。
3提高城鄉規劃質量的措施
3.1擴大城鄉規劃的“廣度”
擴大城鄉規劃的“廣度”是強調規劃中的多視角切入。多視角切入不僅可以從多元因素考慮規劃的合理性,同時也能夠切實統一多學科的與多價值觀之間的合作,從而為規劃提供更寬廣的思路和更科學的規劃方法。另外城鄉規劃影響到城鄉發展中的經濟發展、倫理建設、生態環境、空間布局等各個方面,若單純以規劃的角度進行城鄉規劃不僅不能夠統籌城鄉建設全局,同時這種狹隘的規劃思路也會影響到城鄉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多視角切入的規劃方式能夠對規劃目標與規劃難題雙管齊下,結合城鄉的現實發展為城鄉建設提供更科學、全面、周密的規劃思路。
3.2突出公眾的監督權
城鄉規劃的主導和執行者都是政府,但是單體的思想和規劃很難保證規劃的合理性和協調性。另外城鄉規劃中牽涉到的不單單是政府,還有公眾、開發商等多個主體,要想讓各主體在目標導向和主體利益上能夠達到協調統一,城鄉規劃建設之路還應當靠社會各階層的積極參與和交流。因此城鄉規劃中政府應當集思廣益,鼓勵群眾和社會各基層積極參與進城鄉規劃的過程中,這樣不僅能夠解決原有城鄉規劃中專制性強、監督薄弱的問題,同時公眾的參與也能夠減少規劃中不同利益階層的利益分歧,減少規劃實施中的矛盾激化。
3.3重視各部門之間的利益協調
過去的行政規劃的城鄉規劃制度的研究僅將焦點聚集在規劃部門本身,城鄉規劃建設過程中獲得的權限也僅限于特定的行政組織結構,這直接導致城鄉規劃編制僅為規劃部門“服務”而忽略了其他部門的職能利益。因此很多城鄉在規劃在實施時往往只是規劃部門一頭熱,其他職能部門都抱著事不關己的態度,這使城鄉規劃的綜合性過弱。為了改變這種局面,調動其他部門參與的積極性,城鄉規劃制度還應當積極做出調整,注重多部門的利益協調,通過主動引導,明確各部門職責的方式讓與規劃有關的部門都能夠各司其職認真積極的參與進規劃過程中。只有這樣才能讓規劃真正發揮對城鄉經濟建設的統籌和綜合調控作用。
3.4重視規劃的政策屬性
規劃編制是技術與公共政策的雙重結合,且規劃成果不僅是城市建設的未來藍圖同時也是城鄉建設管理的依據。規劃編制的過程不僅是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同時也是建立規劃目標、指導實踐規劃政策制定的過程。為了真正實現規劃的“公共政策”屬性,規劃過程中還要加大對落實配套政策實施和實踐保障措施方案的研究,從而進一步提高城鄉規劃的可操作性。
4結語
城鄉建設中分歧最嚴重的是土地問題,城鄉規劃中最重要的突破口也是土地。因此在城鄉過程中政府應當抓住對土地資源進行合理配置這一關鍵點,從改變土地結構、居民生活環境、住房環境等多個方面實現對城鄉資源的合理配置,為城鄉建設的可持續發展奠下基礎。
參考文獻:
[1]郭巍.王迎節.城鄉規劃在城鄉建設中的作用.建材與裝飾.2012.(19).
【關鍵詞】城鄉規劃建設;存在的問題;優化思路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 A
從改革開放初期,我國就不斷的進行城鄉的規劃建設,三十多年的時間里我國的城鄉發展取得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城市與鄉村不斷地融為一體,實現了優勢互補,協同發展的大趨勢,城鄉規劃建設初具成效。然而要更好的實現城鄉規劃建設的發展,這里離不科學的方法與合理的規劃策略。本文通過對當前我國城鄉規劃建設中的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了城鄉規劃建設的優化思路。
1 我國城鄉規劃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1.1 缺乏科學理論作指導
我國當前的城鄉規劃建設中,對于城鄉開發建設比較隨意,只是將利益放在眼前,缺乏大局觀念,不能將所做的工作都從長遠的角度出發,不能正真做到城鄉與區域的協調發展、科學結合。在規劃的過程中,往往由于較短一段時間利益的誘惑,造成缺乏科學合理的理論作指導,導致城鄉建設中基礎設施不完備,空間布局不合理,功能性不強。例如,一些布局規劃不合理會導致產業區和人口聚集區過于分散,不集中的現象。
1.2 城鄉規劃發展不能相互協調
在城鄉的規劃發展中,政治因素、經濟因素、社會因素、文化因素、資源因素等等都是在規劃過程中要考慮的問題,目前在城鄉規劃的過程中很難充分將這些因素全部考慮在內。將這些問題全部統籌協調實施起來還是存在一定的困難的。就目前從我國城鄉規劃的所開展的工作來看,還是存在很多問題與不足的。主要的問題還是在于城鄉發展的極度不平衡,在城鄉規劃建設中,任然將重點放在城市的建設過程中,忽略了鄉村的規劃與發展,造成城鄉發展的不平衡。主要針對城市的產業結構進行優化調整,加強城市的基礎設施建設,對城市的投資環境不斷進行改善。然而對于在鄉村規劃建設方面的投入力度還遠遠不夠,規劃建設的力度還是向城市有所傾斜,造成了鄉村基本設施的建設存在一定問題,從而引起鄉村經濟的發展缺乏足夠的活力。正是由于上述問題的存在,造成了城鄉規劃出現一定的失衡,兩者存在一定的不可調和的矛盾。
1.3 我國法律體制不完善對于城鄉規劃建設帶來的影響
目前我國現行的城鄉規劃的法律制度是以《城市規劃法》和《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為主要的法律依據。過去由于城鄉二元分治,不利于統籌發展。在我國城市化的過程中,在經濟規律的影響下,大中城市不斷地取得了優越的發展條件,但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在客觀的條件下以城市為導向,規劃更加偏重于城市,從而進一步導致城鄉差距加大。歷史形成的城鄉二元結構的對我國現行城鄉規劃法律制度有深刻影響,造成城市與鄉村不等的對待。由于不同的法律和法規,開展的各項規劃建設活動不可避免地加劇這種二元結構,不利于城鄉統籌規劃發展。法律對此制度的規定還是空白,需要進一步完善。現行《城市規劃法》有很多內容是關于編制方面的問題,然而在對規劃管理方面、操作程序方面、監督檢查方面、和法律責任方面存在較少的規定,不是十分細致。對于一些建設單位而言,鑒于違法的機會成本遠不高于守法的機會成本,這樣就產生了違法建設行為的頻頻發生,嚴重損害了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2對我國城鄉規劃建設存在的問題優化思路
2.1 城鄉建設問題的整體看法
我國地域廣闊,在區域的整體發展和區域發展的城鄉統籌方面都存在著十分不平衡的現象。而這種不平衡會對國家的進一步現代化發展造成一定的阻礙。尤其是城鄉統籌發展,更是城鄉建設的重大問題,嚴重影響著國家城鄉統籌發展目標的實現。本文通過就是分析如何解決城鄉統籌發展的問題,提出優化思路。
在改革開放時期城鄉發展不平衡問題就受到了廣泛關注,并且到今天已經出臺過很多相關的政策并取得了些許進步。但是,在我國對于城鄉發展一直采用的是二元規劃策略,對二者間的發展統籌與發展協調未能引起足夠重視。很明顯《城市規劃法》只是用來規劃城市建設的,而城鎮及鄉村規劃建設用的《管理條例》與之毫無關聯。而這兩套政策還在影響著城鄉統籌工作的實施。2007年《城鄉規劃法》的出臺,打破城鄉建設的呆板局面,把建設工作引向高速。
2.2 城鄉建設問題的要求
科學整合和系統協調是城鄉建設的兩大要求。在全國范圍內進行科學整合就是要在各區域形成以中心城市為聯絡點的大規模整合,同時使小城市得到地域和交通方面的整合,目的是推動城鄉、以及小城鎮城鄉各方面的城鄉建設的整體化。系統協調是力求區域發展與城鄉發展的一致協調,達到各種資源、各種基礎設施的協調建設及其應用,注意水資源、土地之源、礦產之源、人力資源等在城鄉建設一體化中的推動作用。
2.3 全力完善城鄉建設規劃的法律法規
目前,在我國的城鄉規劃建設中建設中,我們主要依據《城鄉規劃法》。要想在城鄉規劃建設工作中取得較好的成績只靠這一部法律是不行的,我們必須有較健全的法律制度。而且我認為可以將《城鄉規劃法》作為這些法律的基礎,其它法律在此基礎上細致擴展而成。再者,政府可以通過各種渠道普及《城鄉規劃法》。比如媒體、宣傳板、活動、宣講等。增加所有城鎮鄉村居民對城鄉規劃建設的重視程度、加深所有居民對城鄉建設的政策認識。更重要的是對城鄉建設人員的法律培養、紀律培養、政策認識培養、政策實施方法培養,指導工作人員要有相關的責任與法律認識,依據相關制度進行城鄉規劃建設工作。政府也可以大力鼓動各界人士提出自己的建設規劃策略,提高城鄉規劃建設系統的合理性。
2.4 完善城鄉建設規劃的機制與體系
城鄉規劃建設機制如建設保障機制、審核機制、責任深究機制等機制的加強與完善是大力推動城鄉建設進程的一個有效策略。保證各種建設工作在正式實施之前都要得到國家相關部門的各種條件審核,使此建設符合國家建設的要求。調動周圍人士對建設的監督,嚴肅追究每個非法建設的法律責任。對于城鄉建設基礎建設項目,國家應當提供法律、政策、資金等方面的保障,推動種力量對城鄉建設規劃工作的幫扶。
2.5 增加對城鄉建設工作的投入
城鄉建設的統籌一體化,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大事,也是一件立足于我國現在的基本國情提高城鄉居民生活水平的一件實事。于此,立于為城鄉居民服務的基礎上,政府要予以重視。因此,對于城鄉建設規劃的各項投入必不可少,尤其是建設工作實施過程中的資金保障。國家可以通過財政撥款,也可以通過政策優惠調動社會各界力量的加入。基于,城鄉統籌建設中農村建設落后與城鎮的狀況,政府可以適度加大對農村建設的投入,用以彌補鄉村建設不足的問題,縮小城鄉建設間的差距。
3結語
城鄉建設規劃工作關系到民生、關系到協調發展,是國家重要的一項建設工作。當今城鄉建設要以深入的思考、充分的準備、廣泛的號召、大力的推進解決城鄉統籌發展中的各個問題。做好城鄉建設規劃幸福的是城鄉居民,幸福的是廣大的人民群眾。對于建設的過程可能是漫長的,但是我們選擇一步一個腳印。認真做好每一個匯報、踏實做好每一個工程,是每一個建設者應盡的責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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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信息化;城鄉建設;系統化
住房以及城鄉建設管理信息化在我國20世紀90年代才開始起步,經過了20多年的發展過程已經有了很大的進步,在建設管理信息的水平方面也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其中網上審批系統以及招投標系統和城市的地理信息系統等都已經具備齊全,總的來說較為的系統化,對于其中的各項的業務也都實現了計算機管理的方式,這就使得整體的管理水平更加的科學化以及自動化,公共服務能力得到了增強。
1住房及城鄉建設管理信息化發展現狀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國務院組成部門。主要職責是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政策, 統籌城鄉規劃管理, 指導全國住宅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 監督管理建筑市場、建筑安全和房地產市場。關系到國家和百姓關心的熱點和敏感問題, 涉及到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目標的落實, 具有重要性和緊迫性。涉及到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統計上報等, 業務種類繁多, 需要借助大規模信息系統. 實現數據通信和處理。
為了能夠更好的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建筑市場監管、建筑安全質量監管、住房保障、房地產市場監管、城鄉規劃管理、城鄉建設管理、住房公積金監管、科技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業務,實現電子政務信息化,并且符合國家電子政務系統的相關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電子政務系統, 目前運行的核心業務系統共計1 1 大類3 0多個。由于歷史的原因, 這些系統是在缺乏統一規劃和資金短缺的條件下,在十幾年的時間里陸續建設而成。“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電子政務系統” 以及“ 重點業務信息系統”, 實現對全國住房公積金、建筑市場、重點城市的規劃、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住宅與房地產市場、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等方面的動態監管, 無不是借助信息及網絡技術展開的。離開了計算機和網絡, 上述工作很難實現。實踐證明, 信息技術在改變建設工作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數據集中處理與分析等方面. 具有獨特優勢,并取得顯著成績。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機關網絡、通訊、計算機等信息基礎手段, 為上述業務監督管理信息系統,提供了安全的基礎平臺, 因此. 也是部信息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2 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信息化研究
2.1開展信息化頂層設計。信息化建設包括信息化規劃和信息化實施兩個層面,頂層設計是信息化規劃的具體化,是信息化規劃和信息化實施的橋梁,也是當前信息化規劃的薄弱環節。隨著信息化建設實踐的深入發展,頂層設計思想正在被越來越多的人所認可和重視,特別是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涉及行業多,業務范圍廣,信息資源豐富,業務流程復雜,業務協同和信息共享需求迫切,開展信息化頂層設計已經成為當務之急。
信息化頂層設計是根據業務為基礎,以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為主線,以業務協同和信息共享為重點,運用頂層設計理論,對信息化建設的各個方面、各個層次進行統籌考慮,從全局高度,開展信息化建設應用總體構架設計。業務和技術是信息化頂層設計的核心內容,必須研究和分析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的業務體制、業務職能、業務流程和業務模式以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各行業之間、省市縣管理部門之間的業務關聯,研究和制定包含業務架構、數據架構、應用架構、技術架構、安全架構、管理架構、標準架構等內容的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信息化總體框架,并在總體框架下,開展信息系統和數據庫建設,從而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業務協同的信息化建設目標。
2.2平臺化設計理念的引入
在住房以及城鄉建設管理信息化的不斷深化的基礎上,不同行業以及不同業務之間的協調已經成為了這一領域發展的重點,對其實行平臺化設計開發的理念能夠從多個角度對其中的難題得到解決,從而在異構系統間的無縫集成得以高效的實現,平臺化設計開發的理念自身所具有的開放性以及獨立性和可拓展性、可管理性有著非常靈活的二次開發能力,在分布式的應用上能夠得到很好的應用。
2.3貫徹“以管理為中心、以業務為導向,以數據為基礎”的思想
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信息化的出發點和歸宿為了解決實際業務管理,提高業務管理效率,業務數據既是業務管理的基礎支撐,也是業務管理過程對業務數據進行處理的結果。因此,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信息化必須依據全省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部門的工作職能以及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的相關政策法規,以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的業務為主線,梳理和優化業務流程,組織和管理業務數據。傳統的信息化建設模式是以業務工作流為基礎,強調的是業務的流轉和傳遞,而在實際業務管理工作中,業務辦理過程具有很大的反復性,并且一項業務可能需要多個部門參與協同辦理,在傳統的工作流模式中只有當前業務流程的人員才能辦理,其他相關業務人員無法參與辦理,束縛了業務辦理的靈活性,難以實現業務的并行、交互、協同辦理,導致業務辦理效率低下。因此,必須貫徹“以管理為中心、以業務為導向,以數據為基礎”的思想,改變傳統的以工作流為主的觀念,以數據的流轉和共享為基礎,以業務辦理需求為依托,強調以數據流為主,工作流為輔,實現業務協同。
2.4建設綜合管理平臺
綜合性的管理平臺所包含的內容比較的廣泛,其中有空間信息平臺以及電子政務平臺和網站管理平臺等。首先就是要能夠對于相關的空間信息資源進行實施共享的服務,在業務系統的應用建設方面要起到支撐作用,對于管理要進行規范,從而為信息化的發展提供制度上的保障,把信息化的建設機制也要得到健全,從而有效的為信息化的發展提供資金上的保障。只有從多方面進行考慮才能夠在住房及城鄉建設管理信息化的領域得到較大的發展。
隨著我國的經濟不斷的發展,我國的城鎮化建設的步伐也在逐漸的加快,在我國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基礎上,政府的職能轉變的速度也得到了加快,住房以及城鄉建設的相關工作在當下面臨著一個新的發展階段,根據以上的相關分析探究,在這一領域希望能夠起到一定的參考作用。
參考文獻:
摘要: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是引導城鄉用地布局和結構調整,扎實推進農村建設用地整理,促進節約集約用地和城鄉統籌發展的重要環節,本文章就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中農戶安置補償,農民拆遷意愿征詢等主要問題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 拆舊地塊
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內涵《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管理辦法》(國土資發【2008】138號)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以下簡稱掛鉤)是指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若干擬整理復墾為耕地的農村建設用地地塊(即拆舊地塊)和擬用于城鎮建設的地塊(即建新地塊)等面積共同組成建新拆舊項目區(以下簡稱項目區),通過建新拆舊和土地整理復墾等措施,在保證項目區內各類土地面積平衡的基礎上,最終實現增加耕地有效面積,提高耕地質量,節約集約利用建設用地,城鄉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標。”
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必須堅持的工作原則
首先以實際為出發點,必須符合規劃原則
現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的拆舊地塊必須是土地利用現狀變更調查已確定的建設用地,包括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國有工礦企事業單位破產、關閉搬遷后的廢棄地等,建新地塊包括用于拆舊區農民安置用地和城鎮建設用地。
規劃:拆舊地塊必須是相關縣(市、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確定的可整理復墾區,建新地塊必須是相關縣(市、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確定的新增建設用地區。拆舊地塊和建新地塊同時要與相關縣(市、區)城鎮體系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等相關規劃進行銜接。
其次掛鉤指標按計劃歸還,堅持增減平衡原則
完善相關實施計劃措施,嚴格按計劃編報項目計劃,項目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周轉指標必須詳細敘述其主要用途。掛鉤周轉指標必須專項用于建新地塊,不得挪作他用,并應按照年度實施計劃優先用于拆舊地塊農村居民的安置和鄉村基礎設施等建設,使用后有節余的,可用于城鎮建設。項目區內建新地塊總面積必須小于拆舊地塊總面積,拆舊地塊整理復墾耕地的數量、質量,應比建新占用耕地的數量有增加、質量有提高。項目區內拆舊地塊整理的耕地面積,大于建新占用的耕地的,可用于建設占用耕地占補平衡。
三、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的精髓
1、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維護農民的權益
加大農村建設用地整理法規和政策宣傳力度,引導農民了解增減掛鉤項目的相關政策和法規,讓農民群總充分認識到增減掛鉤工作是一項真實的利國利民的項目.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是以保障農民土地權益為出發點,以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統籌城鄉發展為目標,本項目的順利實施必須得到老百姓的支持,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項目拆舊地塊涉及到的農戶有充分的知情權,國土部門在收集、整理項目拆舊區資源的時必須和當地的農民簽署農民意愿書,征求農戶拆遷意見,確保農戶同意拆遷后將該拆舊地塊納入本次增減掛拆舊資源中。堅決反對強拆強建,切實維護農民利益,讓農民的參與需求技術和制度相結合。國土部門及編制工作人員到項目區所在地就農戶拆遷拆遷意愿、規劃布局、工程設計與當地各方面的專家和群眾進行座談,廣泛聽取各部門以及群眾的意見;編制小組人員深入調查,了解項目相關利益主體對項目實施的看法;組織當地群眾參與到項目的規劃中來,鼓勵群眾多提意見,提好意見,以保證本項目的順利進行
2、農民的安置補償必須依法依據
涉及拆遷戶的安置房嚴格按國家規定一戶一宅進行安置,按國家規定的占地標準進行建設。新建住房用地安排在各村閑置建設用地。建設由村委統一申請,統一安置。同時,對拆舊區拆遷農戶的補償主要以貨幣補償為主,征求權利人的意見,按照征地方面的程序、規定和政府相關補償標準進行補償。綜合考慮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人均住房面積不小于100平方米,實行統規統建,并按可住房標準進行建設;配套基本生活設施,要求達到最起碼的入住條件;人均配套8平方米養殖、雜物房,集中建設,分戶飼養;完善公共服務設施,建立暢通的對內對外信息及交通網絡等。
3、加強增減掛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力度,嚴格審批、專項使用
為確保 “增減掛”項目順利實施,當地部門應將“增減掛”項目經費納入財政年度預算,設立“增減掛”專項資金,由“增減掛”項目領導小組統一管理,實行專款專用。為了拓寬農村建設用地整理的資金來源,除政府資金以外,也可已開辟集體、農民和經濟實體共同投資的多元投資渠道,可通過項目招標、合作、合資等形式,廣泛吸引境內外資金的參與,促進農村建設用地整理事業的發展。
4、項目區實施前后土地權屬變更造冊登記
土地權屬關系調整是指對規劃后的土地產權進行調整,其目的是既能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又能切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土地權利,避免發生土地權屬爭議,使規劃后的土地產權關系明確;促進社會穩定。將土地開發整理權屬管理各項工作做細、做實、做好,為土地開發整理事業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產權保障,促進土地開發整理事業的健康發展。同時最大限度地發揮土地生產力,促進項目區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為此從以下方面開展土地的權屬調整工作。
5、公眾參與是增減掛鉤項目能否順利實施關鍵
公眾參與是為了充分了解社會各界人士從各自不同的角度對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的態度和觀點,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從而使項目的建設更加民主化、公眾化,從而避免片面性和主觀性,使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施工和運行更加完善,更加合理,使項目的順利實施引導城鄉用地結構調整和布局進一步優化,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促進城鄉協調長遠發展。技術承擔單位和國土部門、各級政府部門人員一道進行實地踏勘,充分聽取當地村民的意見。發放征求意見書,逐戶獲取村民的對拆舊區、建新區、安置區的意見。獲得項目區的基礎資料,經過綜合分析、整理后實施規劃草案,并再次征求意見,以使項目實施規劃方案更切合實情。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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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王君 對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運作模式的探討 (農村經濟,2007.08)
關鍵詞:城鄉建設;新農村建設;增減掛鉤
前言:在經濟建設的背景下,城鎮化建設在不間斷地推進著,受到各方面條件的限制,城鄉之間的距離在不斷增加,存在著越來越明顯的差異。在這種情況下,將城鄉之間的差距進行縮減,平衡城鄉之間的整體差距,成了首要問題。但是增減掛鉤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還存在著較為明顯的不足,整體發展還處于初級階段,這樣就有很多難以避免的問題。
一、增減掛鉤在我國的發展以及現有模式
1.1增減掛鉤的發展
作為城鄉建設的針對性政策,增減掛鉤已經被提出很長時間[1]。并且有國務院下發的具體文件作為保證。增減掛鉤政策首次推出時,主要是針對農村建設用地的問題,為了能夠將存量進行盤活,這樣一來能夠有效遏制建設用地擴張的節奏,從而緩解農村用地的整體壓力。在隨后出臺的一系列針對增減掛鉤政策的文件中,逐漸將區域性試點范圍進行擴大,截止到2008年,試點范圍已經增加到了19個省份。針對增減掛鉤政策的相關細節性條款,也正在不斷細化和完善,終極目的就是希望通過政策性支持,能夠促進農村生活條件的改善,使得農民能夠在良好的環境中進行生產或者生活。這一政策不僅能夠對農民耕地進行保護,同時還能夠使得耕地質量得到強化,使得土地結構更加科學。
1.2增減掛鉤政策的現有模式
增減掛鉤政策是我國在針對建設用地,進行具體的土地管理過程中獨創出來的管理機制[2]。不僅符合我國國情,也體現了我國的社會特色,沒有經驗可循,更沒有教訓可以總結。在這種情況下,在增減政策體系中,并不存在標準的、一成不變的模式,需要以當地現實情況作為基礎,在政策推進過程中進行摸索式前進。這樣一來才能夠使得政策體系逐漸完善,在實踐過程中發揮應有價值。總體來講,能夠將應用模式分為以下幾種:
①城郊并居型:這種類型主要針對一線城市而言,在這一地區針對城市以及農村的用地情況進行具體整理和統籌規劃,在增減掛鉤政策的作用下,農民居住點將會得到整理,從而使得城市建設能夠得到充足的用地,并能夠保障農民的相關社會權益。
②場鎮向聚型:這種模式主要是針對位于小場鎮附近的村落而言,在城鎮規劃的基礎上使農民居住點能夠以向場鎮為中心進行聚集。在此基礎上,對相關的用地進行充分利用,使得二三產業能夠得到開發。
③村落搬遷型:這一模式主要是針對自然環境相對惡劣,并且頻發災害性事故地區,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針對農村居民點進行全部搬遷處理,在此基礎上對遺留的用地進行利用和開發,從而能夠使得交通條件得到明顯改善。
④拆舊建新型:這種模式針對地廣人稀的農村而言,存在著大量的限制用地空間,用地資源浪費現象較為嚴重,在增減掛鉤政策的作用下,對相關用地進行重新開墾,或者進行城鎮建設。
⑤合村定居型:這種類型的特點是居民的整體分布相對散亂,并且經濟條件相對落后,通過增減掛鉤政策,將不同村落進行集中,進行統一規劃管理,以及具體的公共建設。這樣一來,農村的基礎性條件將能夠得到初步改善,在此基礎上,促進城鎮建設。
二、增減掛鉤政策的內涵
2.1政策定義
增減掛鉤政策具體是針對用地規劃而言,針對農村用地進行具體的管理,能夠在保證農村發展的基礎上,為城鎮建設流出充足的空間,使得在農村和城鎮之間能夠成立共同的項目區,從而實現對相關用地更加科學的開發和利用。這樣一來,既能夠使得用地發揮出高質量的耕地效果,還能夠推進城鎮建設,強化城鄉用地的合理性。
2.2政策的本質
在我國進行具體的城鎮建設過程中,需要對有限的用地進行更加科學的規劃[3]。這樣一來使用過程中才能夠發揮出更大的作用,產生更好的效益,這樣一來使得農村以及城鎮都能夠得到改善和提高,使得農業和工業能夠得到同時發展。增減掛鉤政策的本質是能夠使得農村和城鎮能夠在權利上保持均等,利益上分配更加平衡,同時能夠共同履行相關義務,使得城鄉發展能夠更加協調,更加平衡。
2.3政策的意義
在城鎮建設強力推進過程中,嚴重威脅到了農村的用地情況,為了能夠將這一矛盾進行有效化解,增減掛鉤政策應運而生。通過這一政策的實施,不僅使得城鎮建設得到更加快速地推進,并使得土地能夠得到更加科學的運用,使得有限的土地發揮出更大的價值和效益,同時還平衡了農業與工業之間的發展關系。
三、增減掛鉤對新農村建設的作用
增減掛鉤政策的推行在很大程度上將農村的整體面貌進行了改善,農民開始在更好的環境中進行居住。在我國的農村地區,整體來講面貌較為落后,缺乏相應的公共基礎設施,村莊的整體分布毫無章法,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農村的建設和發展。為了能夠使得農村整體面貌有所改善,借助城鎮化建設,來對農村相關資源進行充分利用。在此基礎上,針對農村的整體局面進行統籌規劃,使得農村能夠得到科學布局,并能夠集中力量來對農村進行開發和建設。
另外,在增減掛鉤政策的帶動下,農村農業得到空前發展,同時還將農作物的整體產量以及質量全面提升。伴隨著土地制度的改革,土地開始呈現出了差異化的開發方式,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土地利用率,影響了土地經濟效益的提升。在增減掛鉤政策的推行過程中,土地得到集中管理和開發,使得土地開發利用成效更加顯著。
結語:在進行具體的城鄉建設過程中,推行增減掛鉤政策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將這一過程中出現的矛盾進行緩解,同時增加農村土地利用率。這樣一來城縣之間存在的差距,能夠得到很大程度的縮小,并且能夠平衡城鄉之間的利益關系,使得權利和義務都能夠均等,從而全面建設起社會主義新農村。
參考文獻:
[1]廖和平,楊文婷.淺析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對新農村建設的作用[J].西南師范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12,2(05):10-20.
在這里我以平常人的心態,參與住房與城鄉建設部部長的競聘。首先應感謝**領導為我們創造了這次公平競爭的機會!此次競聘,本人并非只是為了當官,更多的是為了能在國家住房建設進程中貢獻出自己的一點力量,在有可能的情況下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我現年55歲,任九三學社中央調研處副主任。**年獲得**人民大學行政學士學位,**年獲得**城市大學城鄉建設碩士學拉,**年進入****院,二十多年來一直致力于研究**城鄉住房建設問題。**-**年擔任**住房與城鄉建設部顧問,**-**擔任**住房與城鄉建設部副部長一職。
今天,我來競聘住房與城鄉建設部部長這一職位,從理論上、實踐上、組織管理上,我都有充足的理由來競聘這一職位:
一、二十多年來,我一直著力于城鄉住房建設的研究,有著非富的理論知識,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了數篇關于城鄉住房建設方面的學術論文,獲得國內外學者的一致好評。
二、近十來年先后擔任住房與城鄉建設部顧問和副部長,對此部門的實際操作,工作程序,工作內空等方面非常熟悉。
三、這些年,在研究城鄉住房建設問題時,經常深入調查,有著豐富的城鄉住房問題的第一手資料,以及對國家政策在執行與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也有比較系統的研究。
四、本人原來出身于行政管理專業,因此對政府部門的人員組織、協調及調配有著深入的了解與研究,因此有絕對的能力來組織調配這支隊伍。
當前我國的城市化進程正在加快,大量的農村人口涌入城市,住房問題就呈現在我們眼前,而目前我國房價虛高,讓很多人望而止步。由于現在人口的流動性很大,以及人們的購買力不足,失業人員和一些低收入家庭在未享受城鎮最低生活標準卻又十分困難的情況下,他們的住房困難簡直無法解決,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對于生活溫飽型的家庭來說是無力支付房款的,政府為之提供廉租房不失為上策,在此提出“居者有其屋”之政府廉租房計劃。
一、擴大廉租房享受人員的范圍,把私房房客、失業人員、困難家庭成員及流動人口等一并納入廉租房保障體系。
二、政府通過行政手段要求目前乃至今后都無法售出的商品房轉變為廉租住房,以擴大廉租房的房源。政府可以出臺鼓勵政策和優惠政策。使目前大量閑置的房屋能夠提供給住房困難的家庭租用。
三、政府劃出專門的土地建設廉租房,提供給那些在拆遷征地過程中無力支付購房款的困難家庭,使他們能夠通過正當的渠道租到合適的住房,避免在自行租房的過程中受到不法行為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