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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農貿市場始建于1993年,由當時的工商局引進臺商與共同出資建成,占地4000余平方米,市場建筑面積10000余平方米,其中有商業城四樓一底8000余平方米,耗資3800余萬元,其中向財政,銀行等借資1700萬元.該市場建成后,在解決城區居民生活之需,方便農產品交易等方面都起到了積極作用。
1999年因金融機構整頓,農貿市場所借資金無力立即按時償還,由當時分管財貿的副縣長同志主持,將農貿市場商業城三四樓抵償還給銀行,二樓以140萬元抵償給了縣財政局,現在僅剩底樓用于農產品交易,致使目前在城市人口不斷增多的情況下,農貿市場擁擠不堪,群眾反映強烈。
二.存在問題:
1.場地不足,經營人員和城市居民意見很大。由于本應用農副產品交易的商業城2,3,4樓抵債改變了用途,大大減少了農副產品交易場地。加之近幾年長壽城市人口不斷增士,導致農貿市場周邊所有交通要道占道經營現象非常嚴重,原老城上半城的主要人行通道鄧家巷子人行困難,消防通道嚴重堵塞。如果發生火災,人們完全無法及時疏散,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2.多頭管理,周邊環境臟、亂、差。農貿市場現在的業主單位為“某市市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但該公司只能對市場內環境進行管理和整頓,對周邊的場地和通道無法干預,導致周邊環境混亂,車輛行人通行困難,經營戶運輸貨物極為不便,意見很大,周邊居民也很反感。
三.建議:
1.建議區政府是否將1999年財政局抵債收回的農貿市場商業城二樓,特殊續還給農貿市場現在業主單位“某市市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市場肉、禽蛋類經營,增加農貿市場場地,將現占道經營者收回商業城一樓,解決人行困難和消防通道嚴重堵塞的問題,消除可能隨時發生的安全隱患。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農貿市場監督管理,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護市場開辦者、管理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農貿市場的規劃建設、開辦經營和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成立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協調機構,負責對農貿市場的規劃建設、監督管理進行組織領導、綜合協調。
各地、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行業組織等可以根據需要設立農貿市場發展基金,促進農貿市場的規范管理和健康發展。
第四條 農貿市場交易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商業道德,不得實施不正當競爭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農貿市場經營管理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五條 農貿市場開辦者、農貿市場經營管理單位(以下簡稱農貿市場管理者)和農貿市場入場經營者(以下簡稱場內經營者)可以依法成立行業組織。行業組織應當建立行業自律和協調機制,促進行業誠信經營。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六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農貿市場行政管理工作,依法對農貿市場及場內經營者進行商事登記和監督管理,查處交易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參與論證、編制農貿市場網點建設專項規劃(以下簡稱農貿市場專項規劃)及相關項目的驗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依據農貿市場的規模和管理現狀等實際情況,在有固定設施的農貿市場設置專門管理機構,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條 商務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和實施農貿市場專項規劃,制定農貿市場管理的行業規范和農貿市場建設技術規范,負責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及項目驗收;推進行業組織建設、開展行業交流和指導行業自律。
第八條 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畜禽屠宰、農貿市場內畜禽交易等與動物防疫有關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
第九條 林業、水產等行政管理部門分別依法負責農貿市場內與陸生、水生野生動植物有關的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
第十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農貿市場內食品、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 公安機關負責農貿市場內的治安管理,并督促農貿市場開辦者落實安全保衛措施,可根據需要在大、中型農貿市場設置民警室。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農貿市場內消防安全的監督管理。
農貿市場應建立由農貿市場開辦者、農貿市場管理者和場內經營者組成的治安保衛組織,在公安機關的指導下,做好農貿市場的治安保衛工作。
第十二條 規劃、城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權,配合商務行政管理部門編制農貿市場專項規劃。城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建筑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并按規定進行審核和竣工驗收備案。
第十三條 城市管理部門負責農貿市場外的亂搭建、亂擺賣、亂張貼等行為以及農貿市場市容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 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督促、指導農貿市場開辦者開展健康教育宣傳、病媒生物防制,依法對不履行病媒生物防制責任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 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農貿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計量器具和計量行為的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 價格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場內經營者銷售產品明碼標價行為的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 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參與編制農貿市場專項規劃,督促、協調或實施農貿市場新建、改(擴)建;督促農貿市場開辦者、農貿市場管理者履行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各項責任,推進市場文明建設,促進市場健康發展。
第三章 規劃建設
第十八條 農貿市場專項規劃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與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
商務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會同規劃、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工商等管理部門及街道辦事處組織編制農貿市場專項規劃。各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組織編制本轄區的農貿市場專項規劃。農貿市場專項規劃須報市人民政府備案。
第十九條 各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等應當根據農貿市場專項規劃,制定轄區內農貿市場規劃建設實施方案,經市商務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后組織實施。
制定農貿市場規劃建設實施方案,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農貿市場專項規劃和農貿市場建設標準;
(二)農貿市場的選址和規模應當與服務區域居住人口、服務半徑相適應;
(三)農貿市場配置應當方便群眾生活,滿足群眾需求;
(四)農貿市場布局應當與其他社區商業服務設施相協調,與經濟社會發展程度相適應。
第二十條 農貿市場建設應當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序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在審批農貿市場(含基建工程項目配套建設的農貿市場)總平面圖時,應當明確農貿市場建筑規模、建筑位置及相關配套設施;屬于房產開發項目或舊城改造項目配套建設農貿市場的,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或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農貿市場建設要求納入房產開發項目或舊城改造項目規劃設計條件。
規劃、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應當征求工商、商務、城市管理等部門以及屬地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或街道辦事處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 使用政府資金新建、改(擴)建農貿市場的,屬地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或街道辦事處應當與農貿市場開辦者簽訂資金使用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農貿市場的建設標準、使用期限、管理責任及違約責任等事項。
第二十二條 農貿市場新建、改(擴)建完成后,市場開辦者應當依法申請項目竣工驗收,經有關行政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在對農貿市場進行規劃條件核實時,應當會同工商、商務、城市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以及屬地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或街道辦事處共同核查農貿市場是否按照規劃條件、農貿市場專項規劃和農貿市場建設技術規范進行建設。農貿市場未按照規劃條件、農貿市場專項規劃或農貿市場建設技術規范進行建設的,規劃、商務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權,分別依法責令農貿市場開辦者立即整改。農貿市場整改完畢,經有關行政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三條 農貿市場用地、建筑物(構筑物)不得拆零轉讓,不得擅自更改用途。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經建成的農貿市場,符合農貿市場專項規劃要求但不符合農貿市場建設技術規范的,應當進行重建、改(擴)建。
重建或改(擴)建的農貿市場,其經營生鮮農產品的面積不得小于重建、改(擴)建前的面積。
第二十五條 符合農貿市場專項規劃要求的農貿市場不得擅自拆除或改變用途。
第二十六條 原則上不得設置臨時農貿市場。確需設置臨時農貿市場的,由屬地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經市商務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工商、國土、規劃、城市管理等管理部門論證通過后,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設置。
臨時農貿市場設置期限不得超過兩年,設置期滿后依法拆除。
第四章 市場開辦
第二十七條 鼓勵自然人、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境外投資者投資新建、改(擴)建農貿市場。
第二十八條 開辦農貿市場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農貿市場專項規劃、農貿市場建設技術規范及國家有關建筑技術規范;
(二)具備與農貿市場規模相適應的固定場地、設施、管理機構和專職管理人員;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九條 農貿市場開辦者應當按照公開、公平的原則,根據農貿市場布局設計圖設立檔鋪,對場內商品按照國家有關標準進行科學合理地劃行歸市。
以零售為主的農貿市場,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設立農副產品自產自銷區。
第三十條 農貿市場開辦者應當加強農貿市場設施設備維護,每年從攤位租賃服務費收入中提取一定資金,實行專戶管理,用于市場內攤檔、道路、通風采光、消防、安保、給排水、用電、衛生、停車等設施設備的維護更新。
第三十一條 農貿市場開辦者因自身原因需要終止農貿市場經營或關閉農貿市場的,應當提前三個月向市商務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報告。市商務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該書面報告后的10個工作日內會同工商、規劃、國土、城鄉建設等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論證。
經論證該區域確需設立并符合農貿市場專項規劃的,屬地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或街道辦事處可以采取協議收購、產權置換、租賃等方式,將該農貿市場交由屬地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或街道辦事處確定的農貿市場管理者經營管理;屬地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與農貿市場開辦者、農貿市場管理者無法達成農貿市場收購、產權置換或租賃協議的,按照程序終止該農貿市場經營或予以關閉。
第五章 市場管理和經營
第三十二條 農貿市場開辦者應當設立或委托具有法人資格的農貿市場管理者,對農貿市場進行管理和提供有關服務。
農貿市場開辦者與農貿市場管理者應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對農貿市場管理者退出管理情形進行約定。
第三十三條 農貿市場管理者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食品安全管理職責。建立并執行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查驗并留存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對無法提供相關文件的食用農產品,須經檢驗檢測合格后方可入場銷售;配備快速檢測設備,每天抽查場內食用農產品,及時公布快檢結果;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其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其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二)動物及動物產品的防疫職責。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未隨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的不得進入市場;制止場內活畜、活禽交易及畜禽屠宰。
(三)公示職責。設置公示欄,公布服務項目、攤位租賃服務費收費標準、市場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信息等依法依規應當公示的信息。
(四)市容環境衛生職責。保持市場內通道暢通,制止場內出店(攤)占道經營行為;制止隨意擺攤設點。根據市場垃圾量設置密閉式垃圾收集容器,保持市場環境衛生整潔和容貌美觀,確保無亂擺賣、亂刻畫、亂張貼、亂懸掛、亂搭建行為;認真履行門前四包職責;市場公廁安排專人管理并保持設施整潔、完好。
(五)計量監督職責。配備專(兼)職計量管理人員,對經常使用的屬于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登記造冊,并報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配合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及指定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做好強制檢定工作;在市場顯著位置設置符合要求的復檢計量器具;設立投訴受理點,公布投訴電話,接受消費者投訴并進行調解,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消費爭議進行調查處理。
(六)病媒生物預防控制職責。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開展病媒生物滅殺活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場內病媒生物密度,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
(七)制止場內經營者制售法律、法規、規章禁止銷售的商品(產品);制止欺行霸市等擾亂農貿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八)配合有關管理部門對農貿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發現違法行為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十四條 農貿市場管理者應當與場內經營者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以及場內經營者應當承擔的食品安全、環境衛生、消防安全、公平交易等責任。
第三十五條 農貿市場管理者除向場內經營者收取市場攤位租賃服務費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代收水電費、垃圾處理費等費用的,應當嚴格按照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更改收費標準。
第三十六條 場內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營業執照,需要辦理衛生等其他經營許可手續的,還應當辦理相應的經營許可證件,并按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在指定區域亮證亮照經營。農民銷售自產農副產品的除外。
場內經營者不得偽造、涂改、轉讓、出租、出借營業執照或或其他行政許可證件,不得擅自更改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
第三十七條 場內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場地租賃和經營管理協議的約定,在指定地點經營,服從管理,遵守市場各項管理制度;
(二)經營活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不得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摻雜使假、以次充好;
(三)對銷售的農副產品或提供的服務實行明碼標價,不得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串通操縱農副產品價格;
(四)遵守國家計量法律法規規定,不得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不得短斤少兩;
(五)不得銷售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明令禁止銷售的商品(產品);不得進行活畜、活禽交易及畜禽屠宰;
(六)消費者要求其提供購物憑證的,應當依法予以提供;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其他規定。
第三十八條 場內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根據其經營品種及規模,依法配備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保持經營場所整潔衛生;應當依法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保障食品安全。銷售畜禽產品的,應當提供檢疫證明;銷售豬肉產品的,除提供檢疫證明外,還應提供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九條 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協調機構負責對農貿市場監督管理工作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納入市人民政府年度目標考核體系。
第四十條 農貿市場管理者應當依據其與市場開辦者、場內經營者簽訂的協議進行管理,直至協議解除。農貿市場管理者不能全面履行服務管理職責的,農貿市場開辦者可以依據協議對其進行處理。
第四十一條 農貿市場開辦者、農貿市場管理者、場內經營者的違法及受表彰信息錄入市場主體或個人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違法行為,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三條 在本辦法施行前已經建成的農貿市場,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農貿市場專項規劃的,由有關部門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農貿市場開辦者未對場內商品劃行歸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三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農貿市場開辦者擅自終止農貿市場經營或關閉農貿市場的,由商務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以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農貿市場開辦者未設立或委托具有法人資格的農貿市場管理者對農貿市場進行服務管理的,或者已設立或委托具有法人資格的農貿市場管理者但未簽訂協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視情節輕重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農貿市場管理者未按規定抽查場內食用農產品質量或未及時公布快檢結果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農貿市場管理者未制止場內活畜、活禽交易及畜禽屠宰的,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農貿市場管理者未履行公示職責的,由有管轄權的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兩千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農貿市場管理者未履行市容環境衛生職責的,由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責令其采取補救措施,可處以警告、五千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三條第(六)項規定,農貿市場管理者未履行病媒生物防制責任,病媒生物密度超過國家標準的,由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采取補救措施,可處以警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五)項規定,場內經營者從事活畜、活禽交易或畜禽屠宰的,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九條 因農貿市場開辦者或農貿市場管理者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農貿市場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業整頓,給場內經營者造成損失的,場內經營者可依法要求該農貿市場開辦者或農貿市場管理者給予賠償。
第五十條 本辦法規定的行政處罰,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可以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授權其他有關部門行使,事業組織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接受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委托具體實施。
第五十一條 侮辱、阻撓或毆打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農貿市場監督管理職責的,由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 負責農貿市場監督管理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農貿市場監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或存在其他違法行為的,對負有責任的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紀依規予以問責;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三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農貿市場,指由開辦者提供固定場地、設施,經營者進場進行集中和公開零售交易農副產品,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交易場所。
農貿市場開辦者,指依法從事農貿市場投資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農貿市場管理者,指農貿市場開辦者依法設立或委托,行使農貿市場經營服務管理職權,承擔相應責任義務,依法登記成立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
加大公共投入。要按照市區農貿市場專項規劃安排,將農貿市場用地列入政府專項儲備用地。市政府設立中心城區農貿市場建設改造專項資金,主要來源:一是農貿市場儲備用地及城市閑置用地出讓凈收益;二是拆遷、合并的農貿市場土地出讓凈收益;三是應建未建農貿市場的開發項目繳納的補償金;四是政府劃撥土地用于建設農貿市場的土地出讓凈收益;五是市財政調劑資金。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政府對農貿市場的直接投資、產權回購、回租經營及改造補貼等。
強化政策引導。要優先保障農貿市場建設用地,國有公司投資的農貿市場建設用地,在立項、規劃、土地、建設等相關審批手續中明確農貿市場建設規模、土地性質及用途等內容,未經市政府允許不得擅自調整。市政府對符合規劃、列入建設和改造計劃的農貿市場按照公益性公共服務設施政策減免收市權范圍內建設規費。
加強財政支持。市、區財政對中心城區現有農貿市場進行升級改造、翻建遷建的,根據具體農貿市場建設改造項目內容、設施建設、資金投入、達標驗收等情況,給予最高不超過500元/平方米補貼;對規劃新建的農貿市場,以國有投入為主,參照翻建遷建標準予以補貼,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積極參與市區新的農貿市場建設,確保新建農貿市場公益性和可調控性。
明確產權關系。農貿市場建設改造中政府給予的優惠和補貼一并作為政府投資,政府投資所對應的農貿市場產權由轄區政府國有投資公司持有,市場經營管理權交由轄區政府(管委會)全權負責,政府投資所對應的市場經營收益權交所在街道辦事處,用于市場的建設管理工作。在實施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前,轄區政府要與市場產權人簽訂協議,市場產權人承諾未經市政府允許不得擅自改變市場用途,如擅自改變用途,由區財政部門收回補貼資金本息,相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保障措施
關鍵詞:流動攤販;占道經營;對策研究
作為郴州核心城區的北湖區,占據了市城區三分之二的面積,北湖區城市管理水平直接關系到郴州市的城市管理水平。目前,北湖城區城市管理存在的短板依然存在,比如市容管理方面的市場外溢現象、學校周邊小食品等流動攤販占道經營行為比較突出,與當前郴州市城市創建發展水平有較大出入。本文立足北湖城區流動攤販管理現狀進行研究,探討管理的有效對策,以更加切合城市發展的需要,使市民尤其是弱勢群體能共享城市的發展成果。
1北湖區流動攤販占道經營情況
1.1占道經營行為的危害主要表現
(1)影響市容秩序。流動攤販沒有固定經營場所,占道經營行為隨意性大,對城市市容秩序影響大。(2)影響市民出行。流動攤販往往在人流密集的場所擺攤設點,侵占道路,極易造成交通擁擠、堵塞,妨礙行人正常通行,存在安全隱患。(3)容易引發社會矛盾。由于流動攤販經營的產品無質量保證,在經營活動中往往存在假冒偽劣產品或短斤少兩等不良行為,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甚至造成社會治安問題,不利于和諧社會構建。(4)存在安全隱患。流動攤販經營產品多為“三無”產品,不符合安全要求,人們在使用這些產品時,有可能引起食品安全事故。
1.2北湖區流動攤販占道經營的特點
(1)流動攤販經營項目較多、活動范圍大。流動攤販經營的種類非?!柏S富”,大的有如東風路的夜市一條街、市九完小的早餐攤點群、國慶路天橋的地攤跳蚤市場等,小到街邊擦皮鞋、各個農貿市場周邊賣蔬菜、興旺步行街的特色小吃以及道路旁占道經營的生活用品等。(2)流動性較大、有時段性。流動攤販出行方便,往往一人可以操作。其經營照樣遵循市場規則,即尋找有市場的地方,以賺取更多的利潤。流動攤販經營行為有時段性,表現在例如農貿市場買菜多集中在上午市民買菜的高峰期,到中午開始緩解,學校周邊的小吃攤位則在學校放學的時間段集中出現,上課期間則整體消退等等。(3)經營活動反復。流動攤販普遍掌握了城管執法巡查規律,分散的流動攤販在經營地點上不但選擇隱蔽的地方經營,并且經常性變化經營場所,與城管執法人員打游擊戰。
2占道經營管理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2.1執法管理難度大
主要體現在流動攤販人員分布十分廣泛,難以用同樣的方式進行執法活動。在年齡上,有在校大學生體驗生活擺地攤的,有待業人員未找到工作臨時做流動攤販的,有城市下崗職工解決工作補貼家用的,有自產自銷農民進城販賣蔬果的,有弱勢群體解決生計問題的等等。在地域分布上,有城市居民、周邊縣市區農民,還有外地來郴經營人員。
2.2過于強調從嚴管理
縱使城市執法部門多次開展綜合整治,長期值守,但仍存在“整治期良好,整治后依舊”現象和“整治—反彈—再整治—反彈”的怪圈,嚴重影響市容市貌,也極大浪費了行政成本。
2.3疏導區(點)管理不規范
設置疏導區(點)是轉變城管執法理念的一大舉措,但是郴州市設置的臨時疏導區(點)卻未真正立足服務,而只是為了疏導而疏導。例如下湄橋農貿市場自產自銷區十方冷清,菜農普遍反映自產自銷區位置比較偏避、菜不好賣,所以不愿意到疏導區擺攤,哪怕是下雨的天氣也寧可在路旁占道買菜。
3占道經營管理不到位的原因分析
3.1城市化進程加大城市占道經營管理難度
隨著小康社會建設進程加快,周邊鄉鎮融城步伐明顯加快,“村民”變“市民”,城區人口增長過快,市民意識卻未增強,亟待解決的城市管理問題日益增加。作為地級市,郴州的“中心市”的作用日益顯現,伴隨著交通日益發達,所轄區域內人口流動更加頻繁,農民進城賣菜、經營已成為常態,如宜章縣個體菜農利用拖煤專列火車將農產品直接帶入市場區,在農貿市場周邊、城區道路人行道隨意擺攤設點占道經營,嚴重影響市容秩序。
3.2城市功能區布局規劃不合理
就郴州市而言,與市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大型商品市場過于集中,且均位居城中心,例如五嶺水果市場、北湖便民市場群(日均人流量超過10萬人次)、羅家井農貿市場等,這些市場人流量大,規劃不合理,市場周邊流動攤販占道經營行為難以管理。
3.3城管執法體制不順
具體情況是,各項專項整治和日常管理工作,強調的是區政府負責的屬地管理工作機制,考核的是區政府,即人、財(罰沒收入等)、物、權均在市級部門,而事權和管理權卻在區級政府,人員交流不暢,導致執法隊伍工作責任心、積極性上不來,工作難調度。
4對占道經營管理的對策建議
4.1著力推進郴州市城管執法體制改革
市級應將區級管理的例如占道經營查處的相關事權、人事編制、工作經費等一并下放區級政府統籌,強化對城市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增加區級政府對城管執法的主要話語權。
4.2提高城管執法的服務能
以往,由于一味強調行政處罰,重處罰輕管理,導致“以罰代管”情況突出,在流動攤販占道經營管理方面衍生出暴力執法以及暴力抗法等社會問題。時隔37年召開的2015年中央城市管理工作會議上提出將提高執法水平和提高服務水平并列起來,放到同樣重要的地位,這就是表明城市管理執法不僅僅是政府行使權力,更多的是要為市民群眾服務,通過服務促進執法水平的提升。
4.3加快出臺城管執法地方法規
解決城市流動攤販占道經營問題,首要是完善城管執法法律法規體系,明確城管執法的法律授權。雖然郴州市開展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整合了城市規劃、工商、環保等11個方面的行政處罰權,在實際的執法過程中,所涉及到流動攤販占道經營問題可參考依據包括《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等多方面的內容,但在具體城管執法依據上只有《行政處罰法》,需要多角度地對目前的立法進行完善。在不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湖南省的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情況下制定地方性法規。
作者:彭利凱 單位:郴州市北湖區委黨校
參考文獻:
[1]劉志仁,徐炯.城管執法難的法律根源及其路徑創新[J].理論導刊,2009,
以貫徹落實科學開展觀為指導,依照公益先行、便民惠民的準則,依法開展我鎮農貿市場整治工作。通過整治活動,實現我鎮農貿市場功能布局合理、衛生設施齊全、環境衛生整潔。
二、目標任務
采取牽頭單位組織、其他單位協調、群眾參與、科學管理、法制監督等措施,通過分階段集中整治,使我鎮農貿市場達到城鎮農貿市場經營管理標準,并建立長效管理監督機制,全面提升我鎮農貿市場建設和管理水平,為廣大群眾創造一個良好的消費環境。
三、整治范圍及重點
整治范圍是農貿市場。整治重點是市場內亂搭亂建、經營秩序、環境衛生、消防安全、占道經營等。
四、方法步驟
(一)成立領導機構(9月3日前)
成立鎮農貿市場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人大副主席、副鎮長擔任,成員由鎮派出所、工商所、國土所、城監大隊等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下設辦公室在黨政辦,具體負責鎮農貿市場整治實施行動的組織協調、實時調度、情況收集反饋等工作。
(二)實施集中整治(9月3日-10月31日)
1、宣傳動員階段(9月3日-9月23日)。召開“鎮農貿市場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動員會,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分解下達目標任務,加強政策和標準宣傳,正確引導市場承包方和各商戶積極參與和支持整治達標工作,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2、自查整改階段(9月23日-9月30日)。由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市場承包經營者、市場攤位承包者、市場四周后門臨市場道路鋪面經營者下達自查整改通知書,查找市場功能規范、環境衛生、交易秩序、車輛停放、亂擺亂放、亂搭亂建、占道經營、流動商販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并針對自查出來的問題在一周時間內進行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指導。
3、集中整治階段(10月1日-10月20日)。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相關部門人員依法開展農貿市場整治工作,重點要對照標準一項一項檢查規范,做到檢查一項,規范一項,確保達到標準要求。查找出來問題但沒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整改的,將采取強制措施進行集中清理。
4、鞏固成果,建立長效機制階段(10月20日-10月31日)。繼續鞏固提高整治成果,指導市場承包方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實行自主規范管理,完善部門監督管理的責任和措施。
五、具體整改內容
(一)農貿市場居民房違規占用市場區域的自建鐵棚全部拆除;
(二)農貿市場東、南、西、北四個出口處的商鋪占地經營范圍的紅線均向內縮短一半的距離;
(三)賣豬肉區域四周的兩米高的鐵棚全部升高與房頂持平,并內退1.5米;
(四)對經營小日常用品和賣衣服的區域,一是頂上的竹子懸掛物全部換成不銹鋼管;二是屋頂雜亂電線統一用塑料管包裹;
(五)對市場飲食區內占出過道的違規爐灶進行拆除,并在兩側建1.5米高的圍墻和兩米高的鐵棚,用于蔬菜攤位的排放;
(六)對市場內占道堆放的木材、建筑垃圾等雜物一律進行清除。
(七)對市場過道占道經營者限制搬離。
六、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認識,統一行動。各成員單位負責人要高度重視,明確專人,專司其職,按照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統一安排,積極配合各階段的各項行動。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推進,我市一些農村農貿市場在功能定位布局、購物環境、交易條件和經營管理等方面已越來越不適應經濟社會形勢發展的需要。
據調查,我市現有農村農貿市場27個,其中:集體經濟性質的市場21個,市場總面積5.69萬平方米,攤位約1179個;個體私營經濟性質的市場6個,市場總面積1.03萬平方米,攤位約398個。在27個農村農貿市場中,有23個農貿市場需不同程度地升級改造(急需改造市場8個),其中原址改造市場16個,移址建設市場7個。另擬新建市場2個。
主要存在問題:
(一)市場設施陳舊不配套。大部分農村農貿市場因建成時間較長,設施陳舊,大棚鐵架銹蝕嚴重,屋面破損嚴重,電路排設不規范,電線嚴重老化,供排水設施、消防設施和照明設備不完善、不配套,安全狀況堪憂。
(二)市場提檔升級缺乏動力和資金。大多數農貿市場常年虧損,不少攤販走街串巷,給集鎮管理帶來壓力。農貿市場是微利行業,屬政府公益性事業,各市場主辦單位都指望政府能提供一定的扶持資金和相關優惠政策。
(三)市場管理存在薄弱環節。由于市場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有的主辦單位片面追求經濟利益,不注重社會利益,重收費,輕管理,致使市場及周邊環境管理不到位,市場臟、亂、差問題突出。
二、改造計劃
(一)改造標準。按照江蘇省工商局星級市場評比標準,制訂出臺《**市農村農貿市場建設管理規范標準》,對農村農貿市場的基礎設施、經營服務設施、市場主辦單位行為、經營者行為統一規范。
(二)計劃進度。計劃兩年內完成全市農貿市場升級改造任務。
1、準備階段(20**年**月—12月)。對全市農村農貿市場進行調查摸底,按照規范標準,逐一對市場制定升級改造方案,并報相關部門審定。各鎮(區)制定市場升級改造進度表,加快實施。
2、組織實施階段(20**年1月—20**年**月)。各市場按照改造要求,實施升級改造。其中,急需改造的市場20**年6月前完成;原址改造的市場20**年12月前完成;移址新建的市場20**年**月前完成。
3、考核驗收階段(20**年11月-12月)。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已完成升級改造任務的市場進行考核驗收。
三、改造措施
(一)成立領導班子。成立市農村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發改委、工商、財政、國土、建設、規劃、城管、國稅、地稅等部門及各鎮(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負責牽頭協調。把市場的建設改造列為部門和鎮(區)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簽訂目標責任狀,考核獎懲兌現。
(二)明確改造標準。對現有農村農貿市場的改造以完善硬件設施為主,通過改造,使市場內活禽交易區相對獨立,對外無污染;銷售柜臺規范統一;供電線路整齊,無私拉亂接現象;下水道、除“四害”、消防等設施符合標準。
(三)落實優惠政策。參照外地做法,制訂相關優惠政策:一是對新建和改建市場建設用地需使用農用地的,優先安排用地計劃,土地出讓金地方留成部分經批準實行全額獎勵。二是對新建和改擴建農貿市場,在建設過程中,除建筑垃圾費(包括車棚面積)、白蟻防治費按成本收取外,其他各類規費一律免繳。三是對室內市場改造提升項目,按照實際改造營業面積,由市鎮(區)按照1/3和2/3比例給予補貼扶持。原址改造,大棚結構補貼**0元/平方米,磚混結構補貼150元/平方米;移址重建,大棚結構補貼150元/平方米,磚混結構補貼200元/平方米。四是新建、改建市場落成后三年內所繳稅收地方留成部分(按稅收屬地)全額獎勵給市場所有者。五是鼓勵社會各類企業和自然人投資興辦和參加擴建農村農貿市場,按照“誰投資、誰所有、誰收益”的原則,對市場實施經營和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統籌兼顧,科學規劃建設市場。農貿市場的建設規模,應當按照規劃區域的居住人口、服務半徑、消費需求等因素合理確定。政府在制定建設規劃時,必須同時落實市場建設規劃。在總體規劃布局農貿市場時,要遵循“可大可小、方便服務、適用為宜”的方針,零售市場和超市相結合的原則,不貪大求全,避免日后市場資產閑置浪費。
(二)加強監管,立足長效管理市場。建立市場屬地鎮(區)主導、相關職能部門聯動協作機制,充分發揮職能,切實履行職責,保障市場有序運營。市場屬地鎮(區)是市場監管的第一責任人,幫助制定市場管理標準,協助實施市場標準化管理,牽頭相關職能部門推進市場長效管理;工商部門負責市場內經營主體登記管理、商品質量保證、消費者權益保護、秩序整治等;城管部門負責市場周邊流動攤點管理及馬路市場的整治;建設、規劃部門負責市場建設規劃工作;農業、貿易部門負責市場內蔬菜農藥殘留檢測、家禽防疫、豬肉檢疫等菜籃子工程建設;食品衛生部門負責場內食品安全監管**消防部門負責監管市場內治安及消防安全工作。
關鍵詞:城市規劃;工作流技術;地理信息系統;管理系統;OLE自動化技術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 A
前言
隨著城市建設和信息化建設進程的不斷加快, 城市規劃管理的信息化和自動化現顯得尤為迫切。特別是在大部分中小城市。
城市農貿市場的概念與發展演變過程
城市農貿市場是指經城市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建設或開辦的,以滿足居民日常生活之需,以經營蔬菜、糧油、果品、肉、禽蛋、水產品等農副產品為主,由若干經營者組成,實施集中、公開交易的場所。農貿市場是從集市中分離出來的時代產物,農貿市場的發展經歷了三個主要階段。第一階段是農貿市場的出現形成階段。這一階段的主要特征為:自發形成,具有流動性、不固定性的特點,交換對象為農業產品,交換場所為露天場所。第二階段是農貿市場的發展完善階段。這一階段的主要特征為:以農貿市場經營為生的商人出現,固定場所、固定時間、有一定規律性。第三階段是農貿市場的升級轉變階段。這一階段的主要特征為:農貿市場成為城市重要的組成部分,分工精細,場所固定,經營管理規范化。
二、城市農貿市場發展現狀分析
經過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居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消費觀念和方式發生了深刻變化。由于城市發展水平與居民收入不平衡,現狀農貿市場存在以下幾類。
第一類:路邊馬路市場。主要存在于城鄉結合部、城中村以及城市舊城區。這類農貿市場的優點為價格便宜、服務方便,缺點為“臟、亂、差”現象嚴重。
第二類:室內大棚農貿市場?,F階段我國農貿市場主要的存在方式。這類農貿市場的優點為功能齊全、價格適中,缺點為交通混亂,存在“臟、亂、差”現象。
第三類:各類生鮮超市。主要存在于城市新建區或者居住檔次較高的區域。這類農貿市場的優點為衛生安全、分類精細,缺點為價格高、消費人群較少。目前,農貿市場正經歷著三個轉變:地點――從室外到室內的遷徙;形態――從簡陋到精致的蛻變;經營管理者――從街道辦事處到企業的交接。
三、中小城市規劃管理系統建設的特點
大城市建立的系統建設通常規模大、功能多而強、信息化程度高,因此資金投入非常龐大,還要設立專門的技術中心負責維護。由于中小城市經濟基礎薄弱,資金投入非常有限,不利于采納大城市的經驗。中小城市的城市規劃水平不高,審批過程不規范,缺乏專業的規劃管理和計算機人才,建立和維護系統困難,造成信息化管理水平也比較低。特別是中西部地區,因部門的原因,信息無法共享、交流,成為信息孤島,從而導致數據更新困難,重復建設嚴重,不規范事件增多。當然,中小城市建立規劃管理系統也有自身的優勢。由于中小城市規劃面積小、城區相對集中,城市基礎地形圖數據庫建立簡單,建設難度小,且更新周期短,見效快。城市建設規模小,各部門人員少、分布單一,因此協調方便,有利于管理,也有利于信息化成果的推廣。根據以上特點,在開發襄樊市高新區規劃建設環保局的規劃建設管理系統時,建議作好總體規劃,分步建設,分期投資,逐步實現系統建設的效益。一期建設時,注重抓住重點,以實現規劃建設項目“一書兩證”,為主線的申報審批、跟蹤督辦、流轉控制、周期控制以及核發證書全過程管理,并建立相應的城市規劃地形圖數據庫資源。開發過程中還注重系統與外部的兼容性和擴展性。根據城市規劃管理工作的特性,建立以工作流辦公自動化技術為主線,以GIS技術為核心的集成系統來實現整個規劃管理工作的自動化是目前理想的途徑之一[2]。
四、基于工作流的業務模型
工作流技術是辦公自動化(OA)系統中的核心技術,其目的是將工作分解成定義良好的任務、角色,按照一定的規則和過程來執行這些任務并對它們進行監控。它的最大優點是將應用邏輯與過程邏輯分離,可以不修改具體功能實現而只修改過程模型來改變系統功能[3]。
(一)業務流程
襄樊市高新區城市規劃建設環保局根據自身的業務特點,在系統中引入工作流技術,將整個業務看作幾個緊密連貫的工作子流程,如規劃業務管理、施工企業管理、質量安全管理、房地產管理以及日常辦公管理等。子流程又有許多工作環節,可根據一定的規則抽象化為公共的元工作流[4],如規劃業務可按圖1的元工作流進行。即每個案件在報建中心受理后,經定義案件流程(分案)后,分配到具體的經辦人員初審,起草初步意見后提交至下一環節,即分管科長,案件提示為本環節結束。再由指定的分管科長審批,給出處理意見。同意則提交下一環節,否則寫明理由返回上一環節重辦。局長接受科長審查批準后的案件,提出批復意見,該子工作流結束。子流程中辦完的案件可以統一歸檔、發文,再流轉到下一子流程。
圖2系統工作流程模型
(二)系統業務流的整體模型
由上可看出,規劃業務管理子系統是一個典型的工作流處理過程,可以用一個相對固定的工作流引擎來創建、管理和執行工作流過程。對于其他的工作過程,也可以用相似的方法來處理,最后形成一個由多個工作流引擎組成的工作流執行服務環境來進行整個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設計與執行。
圖2為襄樊高新區城市規劃建設環保局規劃建設管理系統的工作流整體模型。過程定義管理用來建立和修改每個MIS模塊要實現的業務流程。可采用可視化的流程定義界面,建立形象的業務流程示意圖。通過部門/角色模型管理工具建立基于業務部門和職務角色的信息模型。部門是面向職能的對象,如規劃管理辦公室。角色是具有一定權限,面向具體過程的用戶組,如辦案人員、科長等。部門和角色組成了具體的用戶。工作流執行服務包括一系列的工作流引擎、流程控制數據和主動規則支持等。任務表管理程序負責對用戶和工作流引擎運行產生的工作表進行交互式管理。
五、GIS與系統的集成實現
目前國內流行使用Arc/Info,Arc/View等軟件。從功能上講,Arc/info的功能最強大,但其昂貴的價格使人望而止步。中小規劃部門用到的功能不是很多,而且資金投入也有限,因此可采用MapInfo或Auto-CAD Map軟件。本系統根據功能、資金和工作人員的習慣,選擇AutoCAD Map作為GIS軟件平臺是比較經濟和實用的,能夠滿足城市規劃管理對GIS的功能要求。
(一)GIS與系統的集成方法GIS與系統集成的方法主要有1)通過檔存取建立數據交換通道;2)直接使用二次開發語言;3)通過動態數據交換(DDE)建立與應用程序間的快速通信;4)運用OLE Automation技術實現與應用程序的集成[5]。通過比較,無論從系統的安全性,還是運行速度上,使用OLE Automation技術的性能都優越于前3種集成方法。所以運OLEAutomation技術將AutoCAD Map集成到應用程序中,可以迅速開發出具有強大地圖處理能力的GIS應用系統。系統以AutoCAD Map 2000作為OLE自動化服務器,應用程序作為OLE自動化控制器,在開發程序中實現對AutoCAD Map 2000功能的調用。當CAD Map 2000自身發生變化時,又將應用程序作為OLE自動化服務器,調用應用程序,實現AutoCAD Map 2000的反饋功能。由此,通過CAD Map 2000對OLE Au-tomation技術的支持,在應用程序中創建AutoCAD Map對象實例后,就可以方便地在客戶程序環境下實現對AutoCAD Map的操作,從而實現規劃管理應用程序與AutoCAD Map之間的數據通信與共享。
(二)集成的系統模型
系統通過Delphi集成開發環境,建立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系統的基本框架,并結合工作流技術進行業務模塊的設計,見圖3。利用OLE Automation技術將GIS操作作為整個工作流程的一個業務活動。在業務流程中需要進行GIS操作時,就可以調用GIS模塊,從而實現了GIS與工作流管理、應用模塊的一體化集成。系統采用MS SQL Server 2000作為遠程數據庫服務器,采用ADO技術訪問數據庫,它比ODBC等使用更加容易,速度更快,可以節約大量系統資源,較好地滿足系統的速度要求。圖形數據以檔的形式存入圖形數據庫中。系統方便地實現對GIS圖形檔的瀏覽、調出。圖形屬性及非圖形數據存入在MS SQL Server數據庫中,通AutoCAD Map將圖形數據與屬性數據建立關聯,例如點擊圖形中某一點,系統會自動彈出姓名、地址以及其他信息,實現了圖形檔的數據庫化管理。
六、技術的適用性和總結
整個系統采用工作流的技術,促使系統具備優秀的靈活性以及兼容性,并且能夠適應業務以及部門相應的變化;采OLE自動化技術,實現了GIS與系統的一體化集成,也具有很好的拓展性,為GIS軟件的功能提升留有余地。此外系統為接入廣域網提供支持,能夠適應需求變化和系統升級的要求。通過結合工作流技術與GIS技術,解決了城市規劃流程管理與空間圖形集成的問題,滿足了中小城市規劃管理業務的實際需要,實現了城市規劃管理辦公圖文一體化。同時,結合實例說明該模式的系統開發成本較低、操作方便、系統維護簡單,能夠滿足用戶的日常辦公需求,達到了預期的目標,是一種適合中小城市的規劃建設管理系統模式。
結語
綜上所述,探討中小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系統的建立與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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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農副產品銷售終端興起農改超以來,各種號稱生鮮超市的門店不斷誕生,各地政府和企業紛紛響應,但同時各種疑問也似乎從沒有徹底打消過――生鮮超市是否就能完全取代傳統的農貿市場呢?請問“農改超”是不是趨勢?其優勢所在?農貿市場的臟、亂、嘈雜等問題一經超市化就能全部解決嗎?
消費需求決定商業形式
在沿海發達地區和北京等大中型城市,生鮮超市和超市生鮮區在生鮮消費市場中所占份額不斷增加,而傳統的農貿市場受到了很大擠壓。但是,由于城鎮下崗人群和社會弱勢群體等低收入階層的存在,發達地區的農貿市場仍然擁有不小的消費群。而像廣州東川路市場這樣經過改造升級之后的傳統街市(農貿市場),也仍然擁有習慣于傳統消費形式的顧客群。
在中國內陸地區和鄉鎮,由于消費能力和習慣等原因,傳統農貿市場和定期集市仍然在當地人民生活中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如果可以說生鮮超市會在很大程度上逐步擠壓傳統農貿市場的市場份額,那么從目前來說,以生鮮超市完全取代傳統農貿市場似乎不太現實。況且生鮮超市本身也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一些城市“農改超”試點情況可以清楚的反映現實問題。
從商業發展的角度來看,各種不同的商業業態是共生于同一個生態環境之中,不同業態會在一定時期內此消彼長,而很難出現一個業態取代另外一個業態的情況,即便是在發達國家中,農貿市場也占有一定的市場份額。因此只要有消費需求存在,就一定會有滿足需求的商業形式存在。
一般來講,超市生鮮區在初級生鮮商品(蔬果、肉和水產等)上的價格競爭優勢并不明顯,但消費者購買需求中對購物環境和生鮮品質量保證的要求明顯較高,因此,超市生鮮區能否經營好?能否達到超市生鮮經營的目的,就取決于高水準現場管理和商品組織保障,否則將失去超市經營農副產品的真正意義,同時超市的整體形象也會受到影響。例如個別超市“肉制品過期返包”、環境衛生不佳等等。不良的超市生鮮經營是不可能成為農副產品銷售主渠道的。
華南理工大學的一位教授認為,傳統街市之所以在香港受市民歡迎,是受香港市民飲食圖新鮮、買菜喜歡講價的消費心理影響甚大,“這種根深蒂固的市井文化,試圖改變它需要耐心和時間?!钡枪P者認為,香港對傳統街市經營和衛生環境的有效管理,使香港傳統街市經營環境從根本上有別于內地農貿市場,這是它受市民歡迎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很明顯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臟、亂、嘈雜和不規范的交易行為都無法再適應消費者的需要,那么問題是未來哪種商業形式更能夠滿足消費者不斷提升的需要。
“農改超”有沒有自身問題存在呢?應該如何解決這些問題?
生鮮超市難成獨立業形
隨著消費市場的深入細分,社區服務和社區消費逐漸成為關注的焦點,生鮮超市作為滿足顧客日常飲食需要的一種商業形式,它和連鎖藥店、快餐店等一樣,雖然經營的商品結構和分類商品比重各有不同,但都是社區店的一種體現,因此生鮮超市很難成為一種獨立業態。
另一方面,顧客生鮮消費明顯地呈現出多樣化、個性化和層次分化,而承擔顧客生鮮消費的商業形式也隨之趨于多元化,各種連鎖超市(標準超市和加強型超市)、大賣場、生鮮專營店,甚至餐飲業并存,再也沒有一種商業形式能向過去的農貿市場那樣一統天下了。生鮮超市要想真正在消費市場上站住腳,還需要過市場這一關,絕對不會因為自稱是“農改超”就一定能站得先機。
隨著近年連鎖超市規??焖贁U大,以單店生鮮經營為基礎的運作模式正在受到極大的挑戰,在門店營運管理、品質控制、長期經營成本和投入產出等方面都使大規模連鎖發展受到諸多困擾,生鮮經營模式亟待更新。新的目標模式是在生鮮加工配送中心支持下的連鎖經營。
生鮮超市應以生鮮自營為起點,在能夠把握商品銷售規律、商品結構、加工成本結構和定價策略等之后,以生鮮加工配送中心為核心逐步發展產品加工外包,通過與供應商和承包商的長期磨合,最終實現高效的社會化專業分工,形成產銷聯盟。生鮮經營模式更新和生鮮供應鏈資源整合將會直接影響到企業未來的生存。
提高生鮮經營的門檻
超市生鮮經營發展到今天,食品安全和環境衛生問題一直沒有統一的行業管理標準,在實際經營中也是問題頻發,令人堪憂。過去的非典疫情使我們在反思公共衛生問題的同時,也使我們也必須正視這樣的問題:是否有必要為超市生鮮經營設立的門檻?這個問題既涉及企業的社會道義責任;也涉及企業的投資效益。
首先,超市生鮮經營,食品加工質量保障是最為重要的一點,現有的加工條件和環境達到基本保障的要求,現有法規是否能覆蓋、并很好的解決和監督生鮮超市的品質管理,這的確是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關鍵詞]生鮮食品;連鎖超市;經營模式
[DOI]10. 13939/j. cnki. zgsc. 2016. 06. 048
我國生鮮連鎖超市在農產品流通上有更高的時效性,通過物流以及配送等環節形成了完整的經營模式,改變了傳統生鮮超市進貨渠道過于混亂的狀態,避免了不必要的環節以及浪費現象的產生,同時還改變了生鮮連鎖超市農產品價格偏高的現狀,讓百姓的菜籃子更加豐滿。
1 我國生鮮連鎖超市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 1 建設和經營成本高導致銷售價格高
建設和經營成本高導致生鮮連鎖超市的成本價格變高是生鮮連鎖企業經營中的關鍵問題。例如,生鮮連鎖超市比農貿市場成本高的原因主要在于生鮮超市的購物環境、相關機器設備、冷藏手段等不同,這些設備的運行和維護都需要非常高的成本。對生鮮產品管理過程中涉及整理、再加工、安全監測等內容,那么管理的相關費用也是成本提升的一個重要方面。另外,生鮮連鎖超市一般是比較大的門市,那么場地費用要比農貿市場等高出很多,例如,在杭州,居民住宅區的臨街商鋪以100平方米計算,每年的場地等固定費用大概在20萬元左右,讓部分企業難以承受。[1]
1. 2 生鮮配送和物流方式落后
生鮮連鎖超市的經營,物流和配送是關鍵點,也是問題所在,沒有生鮮產品的配送就不能為百姓提供新鮮的食材,同時也會影響到生鮮產品市場的價格。目前我國生鮮連鎖店一般處于發展的初期階段,因此企業在進行發展規劃過程中,對于經營規模小和連鎖店比較少的企業,在生鮮物流的配送方面有了一定的阻礙,若生鮮超市在物流和配送中出現問題,那么就要采取自行采購的進貨方式,自行采購不僅過程煩瑣,而且成本會相應的提高,供應商基本也不會把物美價廉的商品提供給商戶。由此可見,我國生鮮連鎖超市的問題在于生鮮配送和物流配送,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為百姓提供物美價廉的商品幾乎不可能,也就很難在市場上有自己的立足之地。根據相關調查顯示,2013年,生鮮連鎖零售企業的統一配送比為80. 5%,比2012年低2%,這說明生鮮連鎖超市在自營配送方面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2]
1. 3 缺乏生產基地,貨源不穩定
作為連鎖生鮮超市,需要從不同角度分析消費者的消費心理和消費習慣,了解消費者的消費需求。在當前生鮮連鎖超市產品供應商,主要還是來自分散小農商戶供應的蔬菜和水果,因此生鮮超市的農產品貨源供應不夠穩定,因此質量以及衛生也不能有所保障。生鮮連鎖超市要想實現可持續發展,一定要保障充足的貨源和強大的供應采購能力,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建立起生鮮連鎖超市企業自己的生鮮產品生產基地,或者與大型的農戶簽訂供貨合同,但是總的來說,還是前者更有保障,也更能節約更多的成本。
1. 4 連鎖超市的市場定位存在局限性
在現代商業競爭中,企業要對自己的消費群體和目標市場進行劃分,然后確定生鮮超市服務客戶的群體定位。生鮮連鎖超市要在確認顧客群體的基礎上再進行店面的拓展,但是目前很多生鮮連鎖超市存在的問題是把顧客來源定為原來農貿市場的老顧客,這種群體定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人們的消費水平是相對固定的,改變需要時間。一些顧客認為,農貿市場的菜價相對便宜,如果進入裝修較好的連鎖超市購買價格會高出很多。這也就是說生鮮的銷售方式和消費者的認知水平、消費水平有一定的關系。其次,農改超的模式需要時間,不能在短期內實現,農貿市場也不可能在短時間內消失。最后,生鮮連鎖超市在發展初期,因為各方面還不成熟,物流配送以及儲存等都沒有形成完善的體系,因此價格會比農貿市場高很多,得不到消費者的認可。[3]
另外,我國存在地區發展不平衡的現實情況,東部發達,西部落后,因此消費能力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城市中始終存在低收入者,所以這些低收入者會選擇價格便宜的農貿市場,生鮮連鎖超市把目標群體定位在農貿市場是不明智的,而應該根據市場的需求對生鮮市場進行進一步的劃分,然后確定自己的服務對象。很多生鮮超市把消費目標群體定位在高收入群體,這種發展模式顯然存在問題,從我國的經濟結構來看,居民多數屬于中等收入,因此生鮮連鎖超市要把目標定位在中等收入消費者為主,兼顧其他收入階層的消費者身上。
1. 5 生鮮連鎖超市的經營管理模式落后,欠缺品牌意識
一些連鎖生鮮超市為了提升自己的經濟效益忽視了對生鮮產品的管理,因此從某種程度上說很多生鮮連鎖企業的管理方式比較粗放,在采購和配送上不能實現統一管理。在對生鮮連鎖超市的市場調查中可以看到,很多生鮮超市實行部分生鮮產品的配送,而其他產品會把進貨的權力放在各個分店當中,這些分店回到當地的批發市場中選購生鮮產品,這種做法不符合生鮮連鎖店的管理要求,并且各個分店在此過程中也享受不到價格方面的優惠,因此會增加成本。
另外,還有一部分生鮮連鎖超市對食品的新鮮程度缺少監督管理,在實地走訪中發現很多超市為了應付前來購買的顧客,對配送的新鮮食材不能及時妥善的處理,這樣造成了消費者在購買過程中出現任意挑選產品的習慣,這對于有些水果蔬菜會造成嚴重的后果,腐爛、變軟等問題很常見,很多水果經過任意翻選以后就會失去光澤,那么隨之就會對這些產品采取降低價格出售,導致生鮮連鎖企業蒙受損失。[4]
2 推動我國生鮮連鎖超市經營模式改變的策略
2. 1 對國外生鮮連鎖超市經營流通的分析和借鑒
借鑒國外一些國家先進的生鮮連鎖經營管理模式是我國生鮮超市進步發展的一個重要途徑,因此本文以美國的生鮮連鎖超市經營為例進行研究。美國生鮮連鎖超市在經營上的主要有兩個特點。
首先,產品流通環節少。生鮮產品最重要的就是保證產品的新鮮,因此環節少和效率高是很多生鮮連鎖超市追逐的目標,美國利用這種模式將新鮮的產品從生產基地直接配送給超市門店,這樣不僅環節簡單,而且成本低廉,蔬菜水果也比較新鮮。[5]
其次,產地批發和銷售地相對集中。美國建立了相對集中的區域化農蔬果園生產基地,在城市中形成了相對集中的農產品集散地,這種生鮮產品的交易方式在總交易量中具有絕對優勢。
2. 2 我國生鮮連鎖超市經營思路和對策研究
2. 2. 1 國家對生鮮連鎖超市的扶持
國家對生鮮連鎖超市的扶持能夠最大限度地解決發展中的資金問題。國家的扶持基本從以下兩方面進行研究。
首先,制定積極的引導和扶持政策。這些政策的確定包含了生鮮連鎖超市經營過程中存在的資金瓶頸問題,國家能夠幫助企業和銀行進行良好的溝通,向生鮮連鎖企業提供一些貸款方面的協助政策,獲得國家的補貼和稅收優惠等。這樣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連鎖超市資金緊張的問題,能夠促進企業規模的擴大,從而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6]
其次,制定較為完善的法律法規。法律能夠保障生鮮連鎖市場的有序進行,做到生鮮連鎖企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國家監督立法部門出臺規范生鮮連鎖超市健康發展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生鮮產品的衛生質量安全監督力度,從而有效的確立行業管理標準。
2. 2. 2 企業自身整體素質的提升
首先,改變傳統的生鮮經營理念,重視連鎖經營,準確定位服務群體。人們生活水平的提升以及消費方式的改變,預示著生鮮連鎖超市要在這種環境下改變自己的生產經營理念,提升自身的素質,這樣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上有自己的立足之地。生鮮連鎖超市要對自己的消費者消費習慣和消費水平進行研究分析,對消費群體進行定位,了解門店周圍的相關生鮮超市、菜市場等經營情況。例如,吉林長春的聞氏生鮮以百姓生活為經營理念,以服務群眾的經營宗旨,做到各種生鮮產品物美價廉,全過程秉承為客戶省錢的宗旨,在薄利潤和高速運轉的狀態下已經實現了全省多家連鎖門店的建立,并且贏得了百姓的口碑。
其次,創建有特色的連鎖經營模式,擴大生鮮超市的規模??梢詫嵭修r業生產基地加生鮮連鎖超市的經營模式,這是一種大型生鮮生產企業進行自我投資,在城市中建立大型生鮮連鎖超市。這樣省去了中間多個環節的成本投入,全面的致力于產品的綠色生產和綠色加工,以此形成生鮮水果的綠色生態產業鏈。
2. 2. 3 生鮮連鎖超市配送模式的改進
首先,采取自營的配送模式。我國生鮮連鎖超市實行自營配送模式不僅能夠改變自身的配送問題,還能為一些中小生鮮超市進行配送服務,這種方式能夠有效地降低生鮮超市的進貨成本,更加有助于對物流配送市場的開發。
其次,自營配送的方式是以生鮮連鎖店為基礎,對零售連鎖超市的物流配送進行整合,也就是說多個大小生鮮超市運用同一個配送中心的配送設備。例如,永輝連鎖超市在生鮮配送中心,把生鮮產品的檢驗入庫、倉儲以及流通和加工聯系在一起,然后再實行配送,這樣不但能夠大大地節約成本,還能對生鮮連鎖超市的物流流程進行有效的整合,提升了物流車輛的有效利用率和產品儲存加工等各個環節的有效率。自營的配送方式可以在整體配送過程中保障蔬菜水果的保鮮盒冷藏,運輸路線方式手段也更加專業,因此提升了產品供應市場的及時和準確性,配送更加安全,能夠滿足客戶的需要。[7]
2. 2. 4 建立起生鮮產品質量控制安全保障體系
我國生鮮連鎖超市的經營管理首先要對自己的產品質量有所保障,這是發展的根本。在質量安全保障體系的建設上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首先,建立起對生鮮產品質量進行安全管理的獨立部門,并且設定專門的管理人員,負責對生鮮連鎖超市的所有農產品進行質量監察,嚴格控制每一種蔬菜,保證每一種農產品的安全。
其次,加強對生鮮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設施的投入。與質量安全有關的設備有消毒和衛生用具,液體消毒劑以及冷藏制品。每一個工作人員都要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管理的具體內容,同時加強生鮮產品的第三方檢測機制。
最后,制定生鮮產品的檢測制度。對連鎖各個店鋪的生鮮產品和供應商或其他門店運送的產品進行安全質量的把握,加大對安全指標的執行力度,注重對生鮮產品種植、運送等多個環節的管理。例如,種植鏈管理、溫度鏈管理、防止交叉感染的管理以及儲存管理等。
2. 2. 5 努力創建生鮮連鎖品牌,提高社會的認可度
生鮮連鎖超市樹立起自己的品牌是特色經營的表現,也是避免被復制的方式。只有形成品牌,各個環節才能被強化,也才能讓百姓更放心的購買。在我國生鮮連鎖超市的品牌形象樹立方面有以下幾個工作需要考慮:
首先,提升生鮮產品在生產和經銷方面的品牌意識。連鎖企業可以培養出農產品種植的骨干精英深入到蔬菜水果水產的生產基地去做相應的指導,傳授先進的技術,發揮土地優勢和勞動力優勢,提升產品生產者的品牌意識,讓他們充分的了解品牌在市場上的影響力和重要性。
其次,對生鮮產品品牌進行合理籌劃。生鮮連鎖超市為了減少生產者和經營者在創建品牌過程中的模糊性,因此一定要利用科學合理的方法對生鮮的品牌進行戰略籌劃。在開發品牌的過程中需要明確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方面,利用品牌包裝的方式把初級生鮮產品中的特色產品進行包裝。例如,富士蘋果、壽光韭菜等轉化成生鮮連鎖超市的品牌商品。另一方面,把自產的生鮮產品和外包品牌結合在一起。例如,某大型生鮮連鎖超市中就含有自有品牌的生鮮產品,如阿強蛋、阿強大米等。
綜上所述,文章對我國生鮮連鎖超市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及解決方式進行了分析和研究,希望能夠給予生鮮連鎖超市足夠的建議,促進其健康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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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宏. 我國連鎖超市主導的生鮮農產品物流現狀和國際比較分析[J].學術論壇,2012,35(11):153-155,159.
[4]李智勇,林輝,李偉,等. 基于Baumol-Wolfe法連鎖生鮮超市配送中心的布局[J].物流科技,2011,28(7):19-23.
[5]郭娜. 以超市為零售終端的生鮮蔬菜流通渠道效率[J].中國流通經濟,2013,27(1):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