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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確責任,落實宣傳任務
人口普查工作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高質量的宣傳是普查的“啟動器”和“推進器”,能夠為普查實施創造輿論環境、提供精神動力。各地宣傳部門要積極配合各級普查機構制定宣傳工作計劃,加強對人口普查宣傳工作的協調和指導,組織指導新聞媒體做好相關宣傳報道,確保宣傳任務落到實處;各新聞單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策劃,積極宣傳報道人口普查各項工作,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廣大普查人員依法開展普查;同時,希望各級人口普查機構加強與宣傳部門的溝通協作,主動向本級宣傳部門提出需要協調的宣傳事項和報道內容,及時向新聞單位提供人口普查的工作信息和相關資料,使宣傳更具針對性和時效性。
二、注重謀劃,確保宣傳效果
1.把握普查宣傳重點。首先,要在“參與”上下功夫,強調普查義務,打消普查對象顧慮,提升普查員使命感,提高普查對象和普查員的參與度。其次,要在“對象”上下功夫,針對不同收入、不同年齡等人群找準宣傳渠道,確保信息送達,尤其要強調普查隱私保護制度、意義和價值。第三,要在“動員”上下功夫,發動郵政、教育、電信、互聯網等系統和行業力量,動員新聞媒體力量,動員各級地方政府和統計系統力量,提高宣傳工作的層次和影響力。
2.組織宣傳月活動。各地要制訂“人口普查宣傳月”活動計劃,在進入“登記普查階段”前舉行“人口普查宣傳月”啟動儀式,最大化增強普查宣傳的傳播力和到達率。宣傳月期間,要上下聯動、協同發力,充分發揮好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以及電信運營商、學校等部門的作用,將各種宣傳要素進行串聯,加大覆蓋宣傳力度,引導普查對象主動關注普查,深入感知普查,支持配合普查。
3.序時推進宣傳報道。要配合普查不同階段的工作,合理統籌安排宣傳工作。在準備階段,要通過陸續推進宣傳報道,提高社會公眾對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意義作用、標準時點、普查對象、普查項目、組織實施等內容的知曉率和認知度,以便普查對象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同時,要大力宣傳《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等法律法規中關于普查或人口普查的相關內容,為做好普查工作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在普查登記階段,除了繼續宣傳普查人員和普查對象應依法履行的普查責任和義務外,要有針對性地結合登記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做好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依法申報普查數據的宣傳解釋工作。同時,要深入宣傳好各級政府對人口普查工作的強有力領導和大力支持,宣傳好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共同開展普查登記工作的情況,以及普查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人物和先進事跡。在數據匯總和階段,要圍繞人口普查取得的成果,多渠道及時普查數據,準確、權威、系統地做好解讀工作。
認真做好“六五”普法宣傳工作。按照上級的部署和全鎮的具體情況,司法所擬定《鎮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下發,在抓好年度普法工作的同時,重點開展了“六五”普法宣傳工作。3月7日,司法所聯合鎮其他部門和單位在街道開展以“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主題的的法制宣傳活動,內容豐富;4月2日下午,鎮司法所聯合鎮派出所、交警四中隊、林業站、林業派出所到中心學校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講座;5月30日上午,利用“六一”文藝匯演這一契機,開展青少年普法宣傳教育活動。
二、人民調解工作
制定下發《鎮人民調解防護網工程活動實施方案》,重點開展矛盾糾紛調處工作,截至5月底共排查民間矛盾糾紛72件,其中在春節期間,我鎮成功化解了8起拖欠農民工工資糾紛,涉及人數444人,金額1000多萬元,同時參與大東海項目房屋征收糾紛3起,調解率、成功率均為100%,有效地保障了鎮的穩定、平安、和諧。3月5日長羅村發生一起交通傷亡事件,及時啟動“大聯動工作機制”,公安、交警、綜治、司法、等部門積極配合,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做好調解和善后處理工作。3月26日上午,區法院、司法局到鎮調研司法確認工作,目前我鎮已辦結一起司法確認案件。
三、法律服務工作
認真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實維護社會貧弱群體的合法權益,將法律援助進一步向弱勢群體延伸,為基層貧弱群眾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如大東海項目征遷過程中,陳某母子在因老人贍養問題發生家庭糾紛,獲知情況后,鎮村兩級聯合出動,最終通過司法確認最終保障當事人的利益。目前,全鎮共辦結法律援助案件16件。
四、社區矯正和幫教安置工作
年初我鎮有安置幫教對象26人,到期解教3人,目前在冊23人;社區矯正對象年初7人,到期解矯2人,目前在冊5人,到目前為止無脫漏管和重新犯罪。司法所于1月30日上午召開第一季度社區矯正對象監督評議會議,同時分別于2月1日和4月28日對在冊矯正對象進行走訪,了解其生活狀況及思想動態。
五、信息化運用工作
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法律援助等管理系統全面運用,網頁信息每天不少于4條,月平均信息量100條,司法所綜合管理系統幾個模塊的數據及時錄入,執行省廳的各項信息化管理制度,按時報送報表、信息,獲得區司法局從分肯定。
下半年工作打算:
1、為大東海項目征地拆遷做好服務工作。
2、深入做好人民調解工作,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業務培訓,完善與區法院訴調對接機制,協助長羅村申報“市級人民調解能手”和“市級標準化示范人民調解委員會”創建活動。
3、按照上級要求,做好社區矯正對象安置幫教工作,矯正對象中秋、“十一”節前走訪。
4、完成好上級所交辦的各項工作。并且配合區司法局做好送法下鄉工作。
一是完成“六五”普法迎檢驗收。制定《__“六五”普法總結驗收實施方案》,并對各鄉鎮及縣直各部門“六五”普法開展情況進行實地檢查和督導,總結完善各單位先進經驗做法,10月中旬順利通過了省、市級驗收。二是扎實開展普法宣傳。開展“法律春風進萬家”宣傳活動,充分發揮協調組織職能,秉承“大普法”理念,制定并印發了《關于開展加強農村法制教育,提高農民法制意識的落實方案》,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組織協調多家部門進集市、進鄉村、進企業開展普法宣傳,讓老百姓真正感觸到法律就在身邊。同時,開展了以緝槍治爆專題普法活動,深化平安__建設。共計發放宣傳材料25000余份。創建“零犯罪”學校,開展針對青少年的普法宣傳活動,印制青少年的法律讀本、以案說法等宣傳材料免費發放到各鄉鎮、學校,共發放普法宣傳材料10000余份,提高全體師生的法律素質,杜絕違法犯罪行為。三是借力媒體,拓展宣傳平臺。借助互聯網和電臺等媒體,在開展網站普法的同時,積極上線“陽光熱線”,通過電波解答百姓咨詢。在“12·4”法制宣傳日,以“弘揚憲法精神,推動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為宣傳主題,組織廣播局、國土局、電力局、國稅局、地稅局、教育局等開展了專題普法和“憲法、稅法進校園”活動,共計發放各類法律法規宣傳資料6000余份、宣傳布袋1000個、筆記本300余冊,取得了良好效果,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一是加強培訓。上半年組織人民調解員和法律服務工作者集中培訓4次,聯合縣法院印發了《鄉(鎮)人民法庭、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聯合工作規程》,實現了人民調解與司法審判的有效對接。在完善鄉村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基礎上,建立了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規范人民調解司法確認制度,豐富人民調解的內涵,實現人民調解全覆蓋。二是深入推進“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由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組成的法律顧問團隊與各村委會簽訂法律服務協議,指導各村依法調解矛盾糾紛,能夠有力地促進基層和諧穩定。截至目前,共解答法律咨詢500余人次,開展法制講座150場,指導村委會修訂村規民約80余份,協助調解矛盾糾紛260起。三是組織各鄉鎮司法所對矛盾糾紛進行拉網式全面排查,把最容易激化和重大民間矛盾糾紛隱患作為排查和防范的重點,努力將各類矛盾糾紛全部納入視野,解決在萌芽狀態。截止目前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1040起,調解成功974起,成功率達94%以上,切實發揮了維護社會穩定“第一道防線”的作用。
一是完善工作體制機制。加強與縣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的溝通協調,制定相關工作規定,細化完善工作流程,實現制度全覆蓋,確保社區矯正工作規范運行。引入檢察監督,縣檢察院駐我局社區矯正檢察室正式成立,使社區矯正工作更加規范化、法制化。大力強化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社區服刑人員重新犯罪、撤銷緩刑、撤銷假釋、收監案件一案一報制度,定期召開監管安全分析會,提高社區矯正安全防范能力。二是加強專業業務培訓。組織司法所長、協管員參加市級培訓1次,縣級培訓8次,重點學習《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工作流程、執法業務等。同時,組織社區服刑人員參加全市集中教育培訓4次,促進了社區矯正工作規范開展,提升工作能力和矯正效果。三是嚴格落實日常監管。規范信息化管理,強化手機定位,對需要重點監管的社區服刑人員進行實時監控,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社會行為、異常表現及時掌握、及時處理。方便了司法所的工作,在重大節假日和重大社會敏感時期,以群發短信的方式教育和提醒社區服刑人員,約束自身言行,加強社會改造,提高社區矯正工作執法效能,確保社區矯正工作安全持續穩定。截止目前,全縣在矯人員共計488人,累計接收社區服刑人員1445人,解除矯正957人。全縣共有安置幫教對象1493人,其中今年新接收432人,未發現脫管漏管及三假人員。
一是公證工作有效拓展業務領域。積極參與農村土地承包
關鍵詞:法治;宣傳教育;司法引導
1 經驗做法
對于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德化法院始終堅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立足本職、創新舉措,強化宣傳、拓展服務,努力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德化縣人民法院普法宣傳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系列重要講話,以“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為目標,以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為主線,以過硬隊伍建設為關鍵,大力深化新一輪司法公信建設,進一步推進德化縣人民法院各項工作走向法治化、公開化、程序化軌道,扎實做好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推進普法工作持續深入發展,為德化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和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具體做法如下:
1.把握普法重點對象。法治宣傳教育的對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點是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企事業經營管理人員和農民,領導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要著眼于提升領導干部依法執政能力,著眼于增強公務員依法行政水平,著眼于培養青少年遵紀守法行為習慣,著眼于提高企事業經營管理人員依法經營和依法管理意識,著眼于增強農民依法維權能力,加強分類指導、注重實際成效,扎實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2.強化司法公開原則。實行“陽光”司法,把普法工作貫穿于立案、審判、執行、聽證、等各個環節,把司法公開過程作為生動、直觀的普法過程。尤其要強化依法公開庭審和公開宣判活動,使法庭成為公民接受法治教育的生動課堂。加強裁判文書說理,加大裁判文書上網力度,大力推進典型案件庭審網絡直播和司法新聞,持續組織開展法院開放日活動,以公開透明的司法活動推進法治宣傳教育活動深入有效開展。
3.注重訴訟中法律傳播。在訴訟受理、巡回審判、訴訟調解、判后答疑和接待等環節中,加強辨法析理,把法治宣傳教育與訴訟糾紛化解有機結合起來,把引導群眾依法表達利益訴求、解決矛盾糾紛、維護合法權益的過程變為普及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的過程,提高普法的實效性。
4.發揮司法規范引導功能。立足本職,堅持公正廉潔執法,加強審判管理,完善審判質效評估機制,提高審判質量、效率和效果。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依法治裁違法犯罪行為。著重化解社會矛盾,依法維護公民法人權益。加強行政審判工作,監督和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強化執行工作,倡導誠實信用的社會秩序。進一步彰顯司法的規范引導功能。
5.加強司法建議工作。對在審判、執行、等工作中發現的社會管理和企業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及時向政府、企業等相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有針對性地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堵塞管理漏洞的對策措施,進一步增強行政機關和執法、管理人員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及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誠信守法的觀念。
2 創新舉措
(一) 落實學習內容
繼續學習宣傳憲法,進一步增強憲法意識、愛國意識、國家安全統一意識和民主法治觀念,形成崇高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良好氛圍,使憲法得到一體遵行。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學習宣傳,宣傳各項法律法規,在全社會形成學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圍。
(二) 明確宣傳重點
法治宣傳要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充分發揮法院職能作用,為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圍繞推進社會矛盾化解,認真組織開展“加強法治宣傳教育,促進社會矛盾化解”主題活動,促進廣大干警依法決策、依法辦案的能力,引導全體法官、廣大群眾盡可能通過調解方式解決矛盾糾紛。圍繞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加強與社會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促進政府和社會組織依法管理社會事務,引導廣大群眾依法辦事,提高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豐富宣傳載體
利用全省、全市重要節慶活動、法律法規頒布紀念日和“12?4”全國法治宣傳日等關鍵節點,組織法官走向街頭、廣場、社區、農村,通過舉辦展板、懸掛橫幅、發放宣傳資料、播放電教片、開展咨詢服務等多種形式,大力開展主題法治宣傳日、宣傳周和宣傳月活動,重點宣傳新出臺的法律法規和與民生建設相關的法律知識。充分整合現有的駐村法官工作室、駐企法官作室等司法資源,創建“法官說法工作室”,主動前移法院服務窗口,創新“大調解”工作機制,有效排查和化解社會矛盾,為構建現代化“綠色瓷都”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作用,在日常生活中要積極開展法治宣傳,對公民進行普法教育。
3 意見建議
一要充分認識實施“六五”普法規劃工作的重要意義。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黨組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并納入目標管理責任制。普法辦公室要定期督促檢查工作開展情況,要形成全體干警參與支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格局。
二要結合審判工作,統籌兼顧,努力做到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確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圖形式,不走過場院,真正營造法院系統干事創業的氛圍,風清氣正的環境。
三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引導,加強和省市新聞單位的溝通與聯系,將媒體宣傳和自身宣傳結合起來,以扎實有限效的宣傳聲勢,全面推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要加強和重視本院新聞信息報送工作,各部門及時向辦公室報送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信息和簡報,及時反映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進展、新做法、新成效。
參考文獻
[1]陳思明:論法治宣傳教育清單化[J],學術交流,2016.02(23)。
作者簡介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
“12.4”法制宣傳日來臨之前,縣委宣傳部、縣司法局、縣法宣辦印發了《關于組織開展201x年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的通知》,對全縣“12.4”國家憲法日活動作出了具體部署。各鄉鎮黨委、政府、縣直機關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迅速組織單位干部職工召開部署工作會議,積極參與活動,在全縣掀起了一陣“12.4”普法宣傳活動的熱潮。
二、圍繞主題,突出重點
我局圍繞今年“12.4”法制宣傳日的活動主題是“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專題會議,縣委中心組、各鄉鎮黨委、縣直機關,深入學重要講話精神,全縣共組織300多場學習會議。
三、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
1.縣委宣傳部、縣司法局和縣法制宣傳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了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縣工商局、縣環保局等20多個單位在鳳山鎮閩星廣場舉辦了大型的法制宣傳法律咨詢服務活動。此次活動共展出宣傳展板40多面,提供咨詢服務人次500多人,發放宣傳紀念品1000多份,印發憲法知識小冊子及宣傳材料等共計6000多份。法律宣傳志愿者組成宣傳隊伍,對閩星廣場周邊的商店進行普法宣傳,共計發放宣傳材料400多份,宣傳人次200多人。
2.出動大型LED顯示屏法制宣傳車在城關和各鄉鎮滾動播出宣傳標語及“法制微電影”進行宣傳。
3.與縣綜治辦聯合,在全縣各超市、商場、店面、出租車等300多家的LED視頻滾動播出“12·4”法制宣傳標語。縣移動公司、電信公司群發“12·4”活動主題宣傳標語短信及彩信20多萬條。
4.法制宣傳的縣分管領導林高星副縣長在縣新聞電視臺作了“12·4”活動專題講話。
(一)用人單位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農民工舉證困難。
當前,我國農村富余勞動力數量巨大,在勞動力市場上農民工供過于求,這一狀況使得農民工在勞動力市場中處于弱勢,無法與雇主討價還價。在提供勞務時,大多農民工不敢主動提出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合同,像工作量、勞動報酬等合同的重要條款也都是通過口頭約定來完成的。發生爭議后,當農民工舉證困難。而民事訴訟法則實行“誰主張,誰舉證”。法院作為居中裁判者,不可能因為同情而免除農民工的舉證責任。在調查的173件討薪案件,有24件因農民工無法證明其討薪主張而被法院駁回,占調查案件的13.87%。
(二)農民工法律知識欠缺,缺乏正確的救濟途徑。
多數農民工的文化水平較低,法律知識欠缺,對于勞動法了解不夠,甚至一無所知,這從某種程度上直接導致了農民工在維權方面比較盲目。如不少農民工不知道勞動爭議案件屬于仲裁前置案件,發生爭議后直接向法院而不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在調查的173件討薪案件,有21件因屬于仲裁前置案件而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占調查案件的12.14%。
(三)農民工經濟困難,付不起相對高昂的討薪成本。
農民工之所以背井離鄉,外出打工,大多因為家里貧窮。而討薪則意味著自己以前應得(一年甚至幾年)的工資不能得到,這將導致以打工工資維持生計的農民工更加貧困。同時農民工做為外地人的身份也意味著農民工要討薪則必須來回奔波于老家與外地的打工城市之間,其中的時間成本、住宿費用和交通費用是一筆很大的開支,這對于本身就生計難支的農民工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在調查的173件討薪案件中,農民工因經濟困難而申請訴訟費用緩、減、免的共計25件,占調查案件的14.45%。其中包括申請免除的9件、申請減交的5件、申請緩交的11件。
二、破解農民工討薪難對策研究
農民工討薪難作為一個較為突出的社會問題,要完全解決它,必然要經歷一個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針對以上農民工討薪案件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目前要考慮采取以下對策:
第一,加大普法宣傳力度,提高農民工的維權意識與維權能力。
法律知識欠缺是農民工討薪難的一個重要因素,而普法活動不僅可以提高民工的維權意識還可以增強其維權能力,因為農民工只有學法、懂法,才能用法,發生糾紛以后才能比較理性地行事,也才能降低訴訟活動的各種交易成本。普法宣傳可以通過發放普法小冊子、以案釋法、舉辦法制講座、集中咨詢等形式,向農民工宣傳勞動法、工會法、安全生產法、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尤其是即將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使他們懂得法律的相關規定,知道怎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第二,完善立法,加大對拒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的處罰力度。農民工提供不出證明自己應得工資的相應證據,有的甚至不能證明勞資關系的存在,主要原因在于用人單位拒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我國《勞動法》第16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新的《勞動合同法》第10條也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農民工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之初就應依法訂立勞動合同,明確包括勞動報酬、勞動保障在內的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而用人單位之所以敢明目張膽的拒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關鍵在于現行法律對用人單位的這種行為沒有相應的處罰規定。因此,建議以立法的形式明確規定,對于已建立勞動關系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的主要責任人可處于罰款或者拘留。
第三,縮短訴訟周期,在法院內部設立專門的勞動爭議速裁庭。當前在司法救濟途徑中真正困擾農民工的問題是訴訟周期相對較長,農民工討薪案件與其他民事案件一樣:簡易程序的3個月,普通程序的6個月。對于很多農民工來說,時間就是生計,花這么長的時間和精力去打官司對農民工討薪來說無疑是奢侈的。同時農民工作為外地人的身份意味著農民工要打官司則必須來回奔波于老家與外地的打工城市之間,其中的時問成本、住宿費用和交通費用是一筆很大的開支,這對于本身就生計難支的農民工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為減輕農民工負擔,法院首先要做的就是縮短訴訟周期。因此,筆者建議在法院內部建立勞動爭議速裁法庭,專門受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快立、快審、快結、快執,以提高工作效率,減少訴訟周期,減少農民工不必要的負擔。
第四,加大對農民工的司法救助力度,在緩、減、免訴訟費上對農民工給予傾斜,真正讓農民工打得起官司。雖然新的《訴訟費交納辦法》實施后案件受理費減少了很多,但其他訴訟費用及實際支出費用依然居高不下,農民工作為經濟困難的弱勢群體仍需要司法救助。目前,法院的司法救助主要體現在訴訟費的緩交、減交和免交上。我國民訴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提供司法求助的規定》也明確規定:進城務工人員追索勞動報酬或其他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請求賠償的,經濟確實困難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用。因此,為使農民工真正打得起官司,人民法院應當加大對農民工的司法救助力度,在訴訟費用的緩、減、免上對農民工給予傾斜。
一、依法防控疫情方面。已完成對防疫防護產品市場、社會治安、公共衛生、捕售野生動物領域執法檢查活動,依法開展打擊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對防控疫情方面法律法規進行宣傳,并開展涉疫矛盾糾紛排查化解。
二、深入推進黨委依法執政方面。制定并貫徹落實“全域法治,和諧”年度工作要點,統籌部署全面依法治縣工作,制度建設規范,有常委會學法記錄,年度述職報告,法治檔案。
三、持續深化政府依法行政方面。落實憲法宣誓制度,有政府常務會學法記錄,行政規范性文件內容和程序制定合法,進行法治政府規范化建設。
四、司法工作高效方面。公安、檢查院、法院、司法局健全政法干警履行法定職責保護和受到侵害救濟保障機制,加強“兩法銜接”信息平臺建設,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子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五、提高社會依法治理水平方面。強化對重點人員管控、筑牢社會防控安全底線,被評為“省平安建設先進縣”,落實舉措,讓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滿的。
各位領導、同仁們:
大家好!
按照會議安排,我簡要作表態發言如下:
下一步,縣司法局將緊密結合司法行政工作職能,認真貫徹落實書記講話精神,繼續在法治建設上主動創新,奮力推進司法行政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堅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開拓創新,切實推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利用橫幅、標語、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形式,在全社會進行廣泛的宣傳,提高群眾對普法工作的認識,增強全社會參與普法教育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二是樹立典型,培育骨干。根據新時期普法教育工作的特點和規律,注重發現、培育、推廣各類典型,加強分類指導;同時選配好師資隊伍,做好普法聯絡員的培訓工作。三是按照“六五”普法的要求,健全學法用法制度,進一步加強對重點對象的法制宣傳教育,并針對不同對象分類組織教育:領導干部層面,制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計劃,全年舉辦一至二次領導干部法制講座,注重提高依法決策意識;公務員層面,對縣級機關公務員統一組織法律知識考試,進一步增強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意識;青少年層面,抓好學校法制教育,結合“法律進學校”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實踐活動,切實發揮法制副校長作用,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質量和實效;農牧民層面,通過農村普法宣傳,廣泛開展適合農牧民特點的法制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廣大農牧民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依法維權意識;寺廟方面,采用民族語言傳播法治,教育僧尼遵紀守法,愛國愛教,用法制宣傳教育促進民族團結和睦。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多渠道、寬領域地開展法制培訓和開辟法制宣傳陣地,綜合利用各類資源,擴大法制宣傳教育覆蓋面。
二、完善機制,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化解矛盾糾紛作用
充分認識人民調解維護社會穩定、服務經濟建設職能作用,努力拓展人民調解工作內涵和外延,著力推進人民調解工作向縱深發展。
(一)排查調處糾紛。認真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廣泛參與社會熱點糾紛矛盾調解,實現矛盾糾紛、社會不安定因素早發現、早分流、早消化,調處率和成功率達98%以上。
(二)完善調解機制。提高人民調解工作在法院訴前調解工作的地位和作用,進一步推進專業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加強司法助理員的調解技能培訓。
(三)加大宣傳力度。大力宣傳和普及《人民調解法》相關規定,嚴格依法依規完善和改進人民調解工作。做好人民調解典型案例和先進個人的宣傳推廣工作,進一步樹立人民調解工作的良好形象。
三、以預防重新犯罪為目標,加強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
按照社區矯正“防脫管、防漏管、防再犯罪”專項活動有關要求,以推進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社會化為中心,以管控有重新違法犯罪傾向人員為重點,創新矯正幫教措施,提高矯正監管質量,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社區矯正對象和刑釋解教人員重新犯罪。
(一)完善社區矯正工作機制。建立社區矯正對象的日常監管工作機制,以制度建設提升監管質量。加強安全監管各項制度落實,有效預防脫漏管,社區服刑人員的當年重新違法犯罪率控制在0.5%以下,脫管漏管率控制在1.5%以內。
(二)完善部門銜接配合機制。加強與檢察院的密切配合,每半年對全縣12個鄉鎮進行一次監督檢查,規范社區矯正工作日常監管制度落實,抓好對重點對象教育監管措施的落實;加強與法院銜接溝通,對新判決社區服刑人員宣告事宜進行協商,暢通法律文書送達渠道;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協調,統一監管處罰法律依據,理順對社區矯正對象的處罰審批程序,完善基層派出所與司法所協調配合機制。
(三)落實安置幫教措施。對刑釋解教人員進行登記造冊,載明基本情況并建立檔案,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強化接管幫教措施,拓寬安置就業渠道,健全銜接管理幫教制度,做到隨回歸、隨安置、隨幫教。
四、便民惠民,深入推進法律援助工作
(一)加強培訓,提高隊伍整體素質。以規范初審業務、強化網格職能為重點,面向鄉鎮司法所開展一到兩次法律援助窗口業務培訓。確立常規化、周期化、制度化的業務培訓機制,確保同步業務更新。
當前,農村法律服務需求越來越高。農村經濟發展、公共事務處理、拆遷安置、土地承包、鄰里關系等民事權益涉及的法律問題越來越多。為此,區司法局請來邢建平、陶秀霞、蘭士林三位領導對全區大學生“村官”進行法律知識與法律服務技能培訓。
邢建平主要介紹了昌平區的普法情況。在“一五”、“二五”、“三五”、“四五”普法工作中,昌平區均榮獲全國先進,位列全國200多個區、縣第一名。在工作中,昌平采取“抓重點、促全面”的方法,針對重點對象、重點內容,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五五”普法規劃已經有了思路,要突出重點普法對象,明確重點普法內容,狠抓重點工作的落實。只有這樣,“五五”普法工作才能夠取得突出成效。
我認為農村普法和流動人口普法是我區普法工作的薄弱點?!拔逦濉逼辗☉攲⑥r村流動人口普法作為重點和突破口來抓。加強農村和農民群眾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的普法教育十分必要,必須采取靈活有效有針對性的措施,充分重視并依靠廣播、電視、報紙等途徑來做好普法工作。
隨后,陶秀霞對法律法規、人民調解進行了講解。人民調解是我國法制建設中一項獨特的制度,是現行調解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我國的調解制度主要由三個部分組成:一是法院調解,亦稱訴訟調解,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通過說服教育,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活動;二是行政調解,是指在具有調解糾紛職能的國家行政機關主持下對糾紛進行調解的活動;三是人民調解,是指在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下,依法對民間糾紛當事人說服勸解、消除紛爭的一種群眾自治活動。根據憲法、民事訴訟法、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的規定,人民調解委員會是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在基層人民政府和基層人民法院指導下進行工作。實踐證明,人民調解是人民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好形式,它對增進人民團結,維護社會安定,減少糾紛,預防犯罪,促進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
作為一名當代大學生村官,應該掌握好法律知識,在面對村民的糾紛時,能夠很好的進行法律分析,要有法可依,有理可說,盡力為村民提供法律咨詢。
最后,蘭士林對法律援助進行了詳細的闡述。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人員,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是依法治國得以實現的有力保證,從而有助于加強黨的執政基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有利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他還結合一位農村老太太隱私權的合法保護的案例進行講解,使我們感受到法制意識日益深入人心,法律是保護人們合法權益的有力保障。